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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
来源:开心麻花
作者:开心麻花
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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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精选12篇)

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 第1篇

关键词:流动子女,留守子女,教育

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 我国农民工流动特点发生了“单飞式”向“挪窝式”举家流动的变化。农民工子女的权益保护也随之浮出水面。“农民工子女”应包括进城务工农民工所有未成年的儿童和少年, 不论是否进城生活。对农民工子女权益的保护不仅要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的权益, 也要保护“留守儿童”的权益。

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各界关心的热点话题, 相关调查报告、理论文章、新闻报道和评论也越来越多。“农民工子女”包括随父母进城的“流动子女”和留在家中的“留守子女”;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包括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

1 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研究缘起

我国农民工大规模流动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 到90年代中期后, 进城务工农民数量再度爆发式增长, “举家迁徙”趋势显著, 其子女随迁人数急剧增加。由于缺乏相关教育政策的有效保障, 农民工子女“入学难”问题十分突出, 农民工子女在流动中失学情况严重。

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 中国流动人口超过1.2亿, 随父母进城的农民工子女则有近2000万, 若包括留守儿童在内, 人数达7000万以上, 而失学率高达9.3%, 近半数适龄儿童不能及时入学。

农民工子女的教育不单是一个简单的教育问题, 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每一个关心民族前途和命运的人, 都应给予关注。当前我国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给予农民工子女更多的关爱, 帮助其健康成长、顺利成才, 这对于改变农民工家庭在社会中的弱势地位、促进社会公平和谐都具有重要而长远的意义。

2 农民工子女教育存在的问题

2.1 流动子女教育的主要问题

2.1.1 接受学校教育难、学习质量不高。

全国第5次人口普查数据表明, 流动儿童少年的失学率达到4.8%, 高于全国儿童 (包括农村地方儿童) 的相应比例 (3.3%) 。另据2003年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中国儿童中心共同立项, 财政部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资助的对北京、深圳、武汉、成都等9个大城市流动儿童教育情况调查, 流动儿童失学率仍然较高, 达到9.3%, 近半数的流动适龄儿童不能及时入学。其中, 北京流动人口子女中, 小学阶段入学率为90%, 而初中阶段仅为20%, 有相当多数量的外来学龄人口面临就学困难。

王宇红指出, 我国农民工的流动子女在城市入学难, 失学率高主要表现为:手续繁琐、借读费高、升学不能衔接。

此外, 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公办学校或农民工子弟学校上学学习质量都存在问题。在城市的各级各类正规学校中, 流动人口子女常常被视作特殊学生, 不能对其实施与当地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和平等的教育。如他们的成绩不纳入学校教学质量评估之中, 教师往往也不太注意他们的学习情况等。另外, 有相当比例的流动人口子女进入学费相对比较低廉的私立打工子弟学校学习。而这些学校无论是办学条件还是教学质量都与公立学校有很大差距, 因而流动人口子女的学习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2.1.2 家庭教育难以落实。

流动人口子女的家庭教育、学习环境较差。大多数流动人口家庭难以为子女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更没有能力支付子女在城市公立学校受教育所额外增加的费用。还有一些家长轻视子女教育, 更有甚者只顾眼前利益, 他们或把孩子留在家里做家务, 或让孩子帮自己做生意, 迫使孩子失学。

2.1.3 社会教育缺失。

目前社会对农民工子女家庭教育关注太少。新闻出版、电台等媒体很少关注农民工子女家庭教育问题, 各类文化教育活动也忽视农民工这个群体;各级政府对农民工子女家庭教育的支持不够;关于农民工家庭教育的理论研究还处于摸索阶段。社会教育的缺失很容易导致农民工子女的社会融合难。

2.2 留守子女教育的主要问题

2.2.1 教育教学条件差, 失学辍学现象严重。

在不少城市, 学校生源已经开始出现不足, 教育资源有闲置的现象。而广大农村教育则面临投入少、条件差、师资缺、教师队伍不稳定等困境。农民工留守子女普遍存在学习成绩差、失学、中途辍学等情况。2.2.2家庭教育严重缺乏, 缺少监护和关爱。许多农民工难以胜任和承担起家庭教育的职责, 子女一旦入学, 就把孩子的教育职责全抛给学校。学者们认为, 人口流动对留守儿童心理发展最直接的影响是家庭成员的变化、家庭结构不完整和亲子教育的缺失, 易引发儿童心理行为问题与心理障碍。有学者对农村普遍的隔代监护进行研究, 发现留守子女因缺少父母的关爱, 缺乏自信, 常有孤独感, 缺乏安全感, 进而产生自卑心理, 影响学业成绩, 形成不良性格, 养成不良习惯, 同时, 遭受人生意外伤害的可能性也会增大。

2.2.3 社会教育缺失严重。

在留守子女教育问题上, 社会这个大背景是不容忽视的因素。政府对农村教育的投入不够;政府对留守子女的感情关怀太少, 农村留守孩子急需社会的关爱。近年来, 留守子女正成为犯罪和受侵害的高危群体, 迫切需要社会对留守子女给予特别的关爱和指导。

3 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成因

3.1 农民工的非市民待遇

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难, 源于农民工的非市民化, 这种对农民工的歧视进而转嫁到其子女身上。“非市民待遇”主要表现为:户籍制仍是农民工市民地位的制度屏障;立足城市的根基经济层面受到的歧视;文化、社会层面受到的非市民待遇。

3.2 教育体制滞后

不少学者都指出, 分级管理的基础教育体制导致城乡教育资源的严重失衡。农村流动人口子女既脱离了户籍所在地的教育系统, 又因种种原因不被居住地的教育系统所吸收, 造成了辍学、失学的出现。

3.3 民办学校的不公平境遇

长期以来, 我国的教育一直忽视了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办学的作用。农民工子女教育亦是如此。非政府组织或社会力量参与办学, 受到城市的土地、校舍、师资、管理、准入等条件的限制, 办学合法化问题很难得到妥善解决。有的地方甚至百般阻扰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兴办, 或武断地加以取消。

4 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对策

4.1 给农民工以市民待遇

公平的国民待遇使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根本举措, 也是真正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的关键。加快户籍制度改革, 逐步消除城乡差别, 同时, 逐步实现以户籍制度改革为中心, 拆除就业、医疗、住房、教育等制度壁垒, 彻底打破维系多年的城乡“二元经济体制”, 这是解决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教育公平问题的根本所在。

4.2 改革滞后的义务教育体制

首先, 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教育结构, 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 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 维护教育公平, 变“地方负责, 分级管理”为“地方负责, 分级管理, 城乡统筹, 协调健康发展”, 探索建立适应就地入学的管理服务体系。不少学者还提倡借鉴国外“教育券”制度和实施电子学籍制度, 实现对农民工子女学籍的动态管理。针对留守子女教育问题, 要加大农村中小学教育的投资力度, 改善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此外, 提高家庭、学校、社会对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重要性的认识。

4.3 给予民办学校合法地位

降低民办学校的办学“门槛”, 鼓励和支持民办学校发展。充分调动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力量来办学, 使“官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双轮”驱动。此外, 还可在教育模式上进行一些借鉴和创新, 如基于美国“特许学校”模式的成功经验, 我国可采取鼓励和支持公办民助、民办公助、国有民办、公办学校转制、中外合作办学等多元办学形式, 动员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投入。

5 小结

在我国, 关于农民子女教育问题, 学界研究已取得了不少成果。研究的趋势和方向也呈现出从单一学科向多学科方向转变, 学科内部的视角多元化初现、向制度政策等宏观方向发展、紧随时代步伐, 宏观目标和现实问题紧密结合等特点。

但是, 纵观学界对这一问题的研究, 也存在着一些不足, 主要有:研究视角仍过于单一和集中, 学科间的交叉融合太少;研究点单一、研究面狭窄;关注现实的紧迫问题多, 前瞻性研究欠缺。这些都将是后续研究所要面对和弥补的地方。

参考文献

[1]杨润勇, 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教育政策及其执行中的问题分析[J].当代教育科学, 2006 (8) .

[2]项继权, 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选择与制度保障[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 , 2005 (5) .

[3]韦克难, 进城农民工子女教育困境的原因及其对策探讨[J].中共四川省委省级机关党校学报, 2007 (1) .

[4]王宇红, 对当前我国流动儿童少年教育问题的探讨[J].调研世界, 2007 (8) .

[5]李晓东, 关于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思考[J].长春工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6 (9) .

[6]李晓东, 关于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思考[J].长春工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6 (9) .

[7]沈茹, 城市农民工子女家庭教育问题及对策[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6 (3) .

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第2篇

一、新生代农民工子女教育面临的问题

1。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缺乏政府财政支持。

义务教育财政管理体制造成农民工子女的教育财政职责主体缺位。我国现行的义务教育体制为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以地方财政拨款为主的财政管理体制。具体实施:中央政府主要负担由中央各部门兴办的教育机构的拨款,同时对落后地区的教育发展给予必须的资助;地方财政主要负担各级地方政府举办的教育机构的预算内拨款。这种“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二元化义务教育财政管理体制是造成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的核心制度因素[2]。同时,由于农民工子女在农村交纳的教育附加费并没有根据农民工的就业流向在地区间转移,城市政府从财政中划出的经费专供辖区内拥有户籍的市民子女理解义务教育之用,并不包括进城务工的农民子女。这就造成教育财政职责主体缺位的问题。

2。配套法律政策不完善。

在保障农民工子女在流入地入学的政策变迁过程中,配套法律政策不完善。首先是相关政策在国家法律层面始终存在空白,政策多以行政法规的形式颁布,法律位阶不高,其约束效力有限。3月,原国家教委初步确立了“两为主”(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流入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解决思路。最主要的立法是的《义务教育法》,该法本应清晰、明确地将“两为主”的政策表述清楚,作为一项重要的政策加以肯定,但实际却语焉不详。而且该法中缺少罚则,没有规定“流入地政府拒绝”和“流入地公立学校”不接收进城务工子女理解义务教育的处罚措施。地方配套政策缺乏操作性,在落实中存在很多问题,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亟待解决。

3。公立学校入学难,农民工子弟学校教学质量差。

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教育任务主要由民办学校承担,流动儿童的入学需求,与流入地学校利益之间是有冲突的,由政府全额拨款的非盈利性公办学校,其自身没有额外的经费,承担流动儿童的就学成本,一些中小学校拒绝接收非本区域户籍的生源,导致许多农民工子女无法进入公办学校。既然公立学校不能完全接纳农民工子女入学,大批民办的农民工子弟学校便应运而生。自从国家统一取消义务阶段借读费的规定出台后,许多学校办学经费紧张了,教育资源无法满足学生的需求,民办学校存在诸多不足,严重阻碍其发展。大多数农民工子弟学校存在很多问题,如办学条件差、管理水平低、教学质量低下等。

4。家庭生活质量的差异,导致产生厌学心理。

很多农民工子女以前在老家上学,由于当地教学条件较差,学习基础较差,初进入城市学校,容易跟不上学习进度。并且,由于地区差异,他们的各种生活习惯和生活水平、见识等都与城里的孩子有很大差异,容易产生自卑和厌学心理。读书改变命运、知识成就未来的口号并不能消除许多民工子女的迷茫,父母忙于生计,对孩子疏于教育。家庭收入水平与城市孩子生活在一齐被放大了差距,这让不少农村孩子情绪低落、自卑,导致学习成绩很不理想。

二、政策推荐

1。明确农民工子女的教育财政职责主体。

中央财政在安排有关专项资金时,向理解农民工子女就读人数较多的地区给予倾斜,并明确要求地方加大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读学校的投入。支持地方政府切实改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读学校的办学条件,使地方城市学校有更大的潜力理解更多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读。中央和省级政府设立进城农民工的子女教育专项资金,并加强调控和监督,按实际招收农民工子女人数划拨到各地,分担流入地政府和学校的财政压力[3]。运用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分担和配置义务教育资源,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2。建立完善的教育法制和政策体系。

国家应从法律角度,尽快明确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权利,明确规定他们的平等教育权。使各级政府、教育等机构在处理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时,有法可依;农民工家庭和子女在维护自我的合法权益时,有明确的法律凭证。

3。鼓励和支持更多的民办学校参与农民工子女教育。

降低民办学校的办学门槛。在当前农民工子女数量大幅增加、公办义务教育资源供给有限的客观现实下,应允许农民工子女学校继续存在,扶持尚不具备基本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学校用心创造条件转为民办学校[4]。根据实际状况,降低民办学校的办学门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创办以接纳农民工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

4。关爱农民工子女的成长,营造和谐平等的成长环境。

本地学校既然接收了农民工子女入学,就要关爱这些孩子,让孩子有机会享受同等的教学条件、教育资源,客观看待他们与城市孩子在家庭背景、环境教育、生活习惯等方面的诸多差异,让农民工子女健康成长。本地居民就应从心理上接纳农民工及其子女,以平等的眼光看待他们。社会舆论就应发挥作用,社会各界要关注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并且给予农民工帮忙平台。

参考文献:

[1]赵蔚蔚,刘轶俊。新生代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统计考察[J]。统计与决策,,23。

[2]刘潇。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分析DD基于教育财政视角的归因[J]。金卡工程,,11。

农民工子女的家庭教育问题 第3篇

关键词:农民工子女 家庭教育问题 解决方案

从目前来看,农民工子女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在家的留守儿童。他们的父母外出打工,将他们留给家中的老人代为照顾。另一类则是子女跟随父母一起进城,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我国农民工人数已达到2亿,农民工子女从数量上看也已接近1500万,而其中未能和父母一起进城,被迫留在家乡的留守儿童比例最大。一般而言,农民工具有流动性、暂时性和季节性。绝大多数的农民工的工作场所都是不固定的,有可能是在南方,也有可能是在北方,每年和每年也可能不一样。再加上城市房价较贵,使得很多农民工在城市里买不起房。所以,大部分农民工都采取集体租房住宿的形式。客观地讲,这种集体居住的方式使得许多农民工根本没有办法,也没有能力把子女接到自己的身边共同生活,从而造成了子女家庭教育严重缺失的情况。

一、农民工子女家庭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民工的家庭教育意识薄弱

这主要是由于农民工的文化程度普遍不高造成的。虽然,国家对教育越来越重视,且从总体上看,年轻的农民工文化水平比年纪大的农民工文化水平要高,但是他们的受教育程度依旧很低。大部分农民工是初中生,只有极少一部分的农民工是高中生或是高中以上学历。一般来说,受教育程度高的农民工对其子女的教育比受教育程度低的要更加合理一些,教育孩子的方法也更加有效一些。

(二)农民工的家庭收入较低,生存环境较差

对农民工而言,提高家庭收入是外出务工的主要目的,使得他们的基本信念是“生存永远是第一位的”。和他们外出务工前相比较,他们的家庭收入有了明显增长。但是一些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工与城市居民相比较,他们的收入依然很低,其中许多家庭的生活水平依旧在贫困线以下。在低收入的情况下,农民工对子女教育的投资明显下降,同时也使得其子女的生活环境受到很大程度的影响。

(三)老人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进城打工。但是由于工作环境、生活条件等因素的影响,不是每个农民工都能带着自己的孩子去打工。所以,大量的农民工只能撇下自己的子女去进城打工。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资料显示,目前中国有超过1亿的农民工,且这个数字每年将会新增3000万左右。而被父母带进城的农民工子女只有近2000万。这就意味着大量的农民工子女只能委托给爷爷奶奶等长辈来照料他们的生活起居。因此,这部分农民工子女的家庭教育也只能依赖其祖辈。但由于受到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祖辈对孙辈的教育以及管理往往容易走向溺爱和宠爱的极端,从而产生了祖辈对孙辈不敢严管的社会现象。再加上大多数祖辈其自身文化程度也很低,根本无法承担现代家庭教育的重任,很容易就导致出现祖辈对孙辈管不了的情况。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留守在家的农民工子女便成了放养的羊,家庭教育严重缺失。

(四)农民工子女的家庭教育时间少

由于经济方面的原因,农民工回家的次数很少。有的农民工工作地离家比较远,甚至好几年才回一次家。所以,很多农民工子女在家随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一起生活,甚至有的孩子只能寄宿在亲友家中。调查发现,农民工子女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照料的占总数的一半以上。而且,很多农民工多用电话与家里联系,时间不固定,多数为半年联系一次,通话时间也很短。这种情况导致农民工子女缺乏与父母的亲情沟通,家庭教育比较少。

二、农民工子女家庭教育的对策

(一)改善农民工的生存环境

虽然,我国已经对户籍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但户籍问题仍然是城乡居民的一大障碍。现在,农民工仍被视为流动人口,而农民工子女则被称为城市流动人口家庭子女。因此,户籍制度的改革就变得极为重要。公安部门应认识到改革户籍制度的必要性,建立合理的户籍管理体制,使农民工子女尽早享受和城市适龄青少年同等的权利。政府也应出台一些对农民工有利的政策,如保障经济利益、改善工生存环境、提高经济收入、保障其合理工作时间及休息时间等。

(二)提高农民工的基本素质,增强家庭教育水平

社会应帮助农民工通过各种途径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理念与技能,提高他们的基本素质,增强他们的家庭教育水平。在家庭教育方面,农民工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要经常与子女沟通,使子女感受到父母对他们的关心,从而与子女建立融洽的关系。第二,应学会平等对待子女。第三,要有意识地改善家庭环境,让子女拥有自己学习的地方。

(三)加强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联系

学校教育是主导,而家庭教育是基础,二者应相互配合与协调,才能使孩子获得更全面的发展。因此,学校应该定期向家长汇报子女学习情况,以便家长与学校进行及时的交流。在与家长进行沟通的过程中,学校要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教育态度,改善他们的教育观念及教育方法,使他们能更好地进行家庭教育。而家长则应积极主动与学校进行联系,形成较好的沟通机制。农民工应主动承担教育子女的责任。有的农民工只顾外出赚钱,没时间照顾子女,就把教育子女的责任推给学校的教师或自己的长辈,这种做法使农民工子女的家庭教育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农民工在外出打工时,也应努力创造条件来对子女进行家庭教育。

(四)改变老人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观念

许多农民工外出务工时不能够携带子女,就把子女托付给家里的老人看管。所以,农民工子女的家庭教育重任就落到了祖辈们的肩上。因此,祖辈们就应该尽力承担起这个责任,使孩子获得良好的家庭教育,从而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1]沈茹.城市农民工子女家庭教育问题及对策.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3).

[2]中央教科所教育发展研究部课题组.中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研究.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2).

[3]德国之声电台网站.农民工离乡进城打拼不轻松——德国记者探访中国农民工现状.参考消息,2009(9).

[4]周宗奎,孙晓军.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发展与教育问题.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2005(1).

[5]中央教科所教育发展研究部课题组.中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研究.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2).

对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思考 第4篇

关键词: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人力资本

一、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 中国经济迅猛发展, 在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中, 出现了规模庞大的流动群体, 数量也越来越多。人口普查资料显示, 1982年我国的流动人口总数为3000万, 1995年为8000万, 2000年已超过1.2亿, 2003年突破1.3亿, 2005年超过1.4亿。[1]据2005年人口抽样调查数据, 全国人口中, 流动人口为14735万人, 其中跨省流动人口4779万人, 在1.4亿流动人口中, 民工约为1.2亿, [2]而且将随着大量农村人口涌向城市而不断增长。伴随农民工而来的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成为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 也引起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了解决他们的入学受教育问题, 国家和各级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但要真正解决这一问题, 需要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等各方面的共同合作。

二、对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认识

尽管大量农民工流动人口出现的时间不是很长, 但是数量庞大, 再加上其他一些方面的原因, 就决定了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不是一个短时间可以解决的问题, 其复杂性、长期性、艰巨性都是可以预见的, 同时这个问题的出现又有其必然性, 这些都要求我们重新审视一下这个问题。

1. 复杂性、长期性。

(1) 户籍制度的制约。我国义务教育财政的分配是基于户籍人口的, 城市里的各种国民待遇 (比如教育权、劳动保障权等) 与户口捆绑在一起。[3]当农民工子女随父母从农村迁入到城市以后, 他们的户籍并没有随着他们迁入到城市所在地, 即他们的户籍所在地仍然是农村。由于不具有城市户口, 他们就不能享有城市所提供的各种优惠条件, 不能同城市学生一样享有同样的教育。迁入地政府也不愿意拿出额外的财政来为这些农民工子女学生付费, 那样会加重他们的财政负担。迁入地政府无论在思想上, 还是在行动上都不会给予重视。农民工子女学生很多进入了和城市学生不一样的学校, 比如专门的农民工子女学校。

(2) 农民工子女的数量处于人口统计的“盲区”。从上个世纪80年代至今, 农民工流动人口一直在增加, 农民工子女的数量也在跟着增加, 而且会持续增加下去。我国公安部门统计的人口数目是以户籍人口为依据的, 但是在农民工迁入地的户籍上根本就没有农民工子女的踪迹。到底农民工子女的数量是多少, 有多少农民工子女到了法定的入学年龄, 这些都不得而知, 也无从查起。不仅要对这些农民工子女的数量作一个调查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作为保障, 而且要持续地不断进行, 显然是不经济的。我们所知道的农民工子女的数量都是那些入学统计在册的, 而实际上到底有多少人应该入学, 是不是有到了法定年龄而没有入学的, 都无从知道。要做到让农民工子女按时入学, 就必须做好统计工作, 有计划地执行, 合理地分配教育资源, 要做到这些, 还有一段路要走。

2. 必然性。

(1) 经济发展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 中国经济借着第三次科技革命的东风已经保持了近30年的强劲势头, 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产业, 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发展, 为农民工提供了许多就业机会, 吸引了大量的农民工到城市里谋生。中国的经济还将继续良好的发展势头, 对农民工的需求也会持续增加, 也就是说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会是一个问题, 要求社会各界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同时需要注意的是, 我国东部经济发达的大城市是农民工聚居的地方, 关注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对这些地方的挑战更大。

(2) 城市化的客观要求。城市化是现代化的标志之一。在国际上, 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是衡量一个国家城市化水平的标准。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 农村人口占了我国人口的绝大部分, 要提高城市化水平, 就是把农村人口转向第二、第三产业。20世纪80年代以后, 人口从农村大量涌向城市, 出现了短时间内城市化加速发展的局面, 我国的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据第五次人口调查的结果, 我国的城市化水平已经从1978年的18%提高到1990年的26.23%, 2000年提高到了36.09%。[4]但是, 尽管我国城市化水平提升得很快, 但和发达国家的70%、80%水平相比, 我国的城市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3) 生存的压力。一直以来, 农业被视为高投入、低产出的产业, 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 却不能收到相应的回报。虽然国家减免了农业的许多税, 但是高额的农药费、肥料费等, 加上天灾, 使得农业的收入很不稳定, 往往忙碌了一年, 所得不过几千元, 甚至一无所获。同从事从事农业相比, 进城务工不失为一个明智的选择。农民放弃经济效益较低的农业生产, 到城市追求更高的效益。

(4) 出现了“举家迁移”的现象。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 我国农村流动人口的流动方式出现了携家带口的举家迁移方式。[5]举家搬迁的直接结果就是其子女将来很可能留在城市里, 这样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就显得更为迫切。进入21世纪, 20多岁的婚后青年再也不像他们的父辈一样将心放在农村, 在城市生活成为他们的理想。举家迁移的潮流在21世纪会变得更加频繁。

三、使农民工子女都能上好学的建议

要解决好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问题, 需要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1. 国家制定法律法规, 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 社会各界要予以监督。

受教育权是适龄儿童、少年的一项基本权利。2006年,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就有规定, 适龄儿童、少年包括“随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也就是说农民工子女接受教育的权利应该受到当地政府的保护, 当地政府有义务、有责任让农民工子女入学。

2. 当地政府应该积极地转变思维, 接纳农民工子女。

农民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进入城市, 这是一个必然趋势。农民工的进入为城市经济的繁荣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理应受到足够的尊重, 他们的子女就应该和城市孩子一样, 接受同样的教育。用发展的眼光看待这个问题:很明显, 农民工子女将来回农村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他们最大的可能就是在城市里留下来, 适应大城市的生活, 成为城市生活的一部分。曾经有人对上海流动子女中初中学生的问卷调查显示, 在这些学生中, 88.6%的希望今后在留在上海工作。[6]农民工子女会成为城市未来发展中不可忽视的力量。反之, 如果他们没有接受良好的教育, 就不可能为城市发展很好地服务, 很有可能成为社会上的不稳定因素。

3. 农民工子女接受教育是城市未来发展的潜在要求。

从教育经济学的角度来说, 教育作为人力资本投资的功能日益体现, 在现代经济增长的要素构成中, 人力资本的提高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按照人力资本理论的观点, 在影响经济发展的诸多因素中, 人的因素是最关键的, 经济发展主要取决于人的质量的提高。据此, 所受的教育程度越高, 体现在人身上的人力资本的价值就越大。人力资本是需要投资来实现的, 它集中表现为劳动者的知识程度、工作能力、技术水平等方面。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 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就是人才的竞争, 只有具备高素质的人才才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很明显, 教育在这其中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让农民工子女接受良好的教育, 提升其人力资本的价值本身就是一种投资行为, 是为了城市将来的发展做准备。当地政府应该转变自己的思维观念, 用未来的、发展的眼光看待这一问题。

4. 实施“教育券”政策。

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迟迟不能得到很好解决的根本原因就是经费问题, 只要有了充足的经费保障, 这个问题将不难解决。农民工子女从农村迁入到城市, 到城市来上学, 这意味着城市就要额外地拿出一部分资金来用于他们的教育问题, 这是迁入地政府所不愿意的。为了能解决这一问题, 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的教育凭证思想, 主张政府减少对教育的过多的干预。教育凭证思想正是减少政府对教育过多干预的一种可行方案, 基本做法就是:政府不再直接给开办学校或给学校拨款, 而是将用在每个学生身上的生均教育经费以有价证券的形式发放到每个家庭, 家长可以自由选择子女就读的学校, 用教育凭证充抵部分学费, 学校再到政府有关部门将教育凭证兑换成现金。[7]这样就可以利用手中的有价证券选择自己满意的学校让子女就读, 用有价证券充当学费, 学校再把这些有价证券到政府有关部门兑换成现金。按照这种思想, 农民工子女可以将有价证券上交给迁入地政府, 用作学费之用。这种做法的特点 (或称好处) 就是国家拨给每个适龄儿童的教育经费可以随着适龄儿童的迁移而动, 不再固定在某一区域。这个思想很好, 但是在我国实行上却有较大的困难, 农民工子女大多来自贫困的农村地区, 要想从那里带出教育经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5. 国家拨专款或征收地方税。

农民工为城市经济的发展, 为国家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他们的子女有理由也应该享受到良好的教育。国家对适龄儿童的教育负有责任, 此时可以从中央财政上拨专款专门用于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更为显而易见的是, 农民工的存在使得城市的发展充满了活力, 成为城市发展不竭的动力, 农民工用他们无私的奉献创造了城市的繁荣, 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当地政府应该为农民工子女的教育付费。当地政府可以从财政收入中取出一小部分用于农民工子女的教育, 也可以从农民工所在的大公司、大企业那里收取部分费用用于教育事业。

6. 做好农民工子女的人口统计工作。

要想保证农民工子女能够接受教育, 就首先确保熟知农民工子女的数量, 保证农民工子女的入学率。农民工子女的年龄比较小, 一般不能独立行动, 只能跟随父母流动, 这就要求公安部门在统计农民工数量的同时注意他们是否携带了子女, 并对其实行动态监控, 注意其数量变化。只有做好这些准备工作, 政府才能合理地分配资源, 合理安排, 正确处理好农民工子女的入学教育问题。

7. 开办农民工子女学校。

在农民工子女日益增多的情况下, 开设专门的农民工子女学校不失为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国家和当地政府合作出资, 建立农民工子女学校, 并专门聘请高质量的老师, 确保学校的师资力量。实行不同学校之间的互动, 加强学校、学生之间的交流, 教师之间的互访, 都是保证农民工学校教育质量的有效措施。

8. 与政府官员的考核挂钩。

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 国家政策也落实不到位, 在很大程度上跟当地政府官员对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重视程度不够有关。在这些人眼里, 把注意力放在当地城市人身上, 似乎更容易取得支持, 更容易出成绩, 就是这种心理在起作用。国家可以以法规的形式明文规定把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的解决作为考核政府官员政绩的标准之一, 让他们从思想把这件事情重视起来。只有这样, 在实际行动中, 才会取得政府的支持, 获得相应实际的帮助。

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出现有其必然性, 其解决也有其难度, 我们一定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参考文献

[1]马良, 孙宝瑞.融合还是排斥——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研究[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 2007, 8:33.

[2]王国强, 付伟.对国际人口移徙现状的分析及其思考, 2006, 7, 28.http://www.chinapop.gov.cn/ldrk/gfyl/t20060727_082602256.html.

[3][5]杜晓丽.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剖析[J].决策参考教育发展研究, 2008, 1.

[4]马良, 孙宝瑞.融合还是排斥——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研究[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 2007, 8:8.

[6]上海市统计局.上海市2003年外来流动人口调查数据手册[Z].

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调查报告 第5篇

一、问题的提出

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体现,不是简单的城乡差异,而是本地学生与外地学生间的差异。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更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二、调查方法

我采用了问卷调查的方法,在常德的一些学校所有的农民工子女的问卷和统计资料进行了分析。

三、结果分析

农民工子女实际上包括了两个群体,一个是流动儿童,一个是留守儿童。从这样一个整体的概念出发,这两个群体都是我们所要关注的。这两个群体之间,从整个变化态势来讲,是动态的,今天的流动儿童可能会成为明天的留守儿童,今天的留守儿童也可能成为明天的流动儿童。

(一)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成因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围绕解决“三农”问题和增加农民收入,加之城市劳动力的缺乏,广大农民纷纷进城务工就业。随之而来的人口迁移带来了许多社会问题,尤其是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日趋突出。

(二)农民工子女教育存在的问题

元月八日上午九点,我按计划来到电话预约过的诗琪中学,就精心设计的一系列问题对学校老师进行了采访,这些问题主要涉及的方面有:该校是否将随父母进城读书的农民工子女进行单独分班;校园是否存在对农民工子女明显的歧视现象;农民工子女跟城市孩子相比有何不同;农民工子女是否有非常明确的学习目标;他们是否有自卑感;老师同他们是否有融洽的沟通等等。由于诗琪中学是一所农民工子弟比较多的中学,因此其调查可信度还是比较高的。

几位老师很认真地逐一回答了我们的问题。根据她们的回答我们得以了解到:学校没有将农民工子女单独分班,主要是考虑到他们较城里孩子更为敏感, 并且普遍带有自卑感。他们有着几项共同的特点,即胆小内向,上课爱开小差,不喜欢主动举手发言,不主动提问题,更不愿主动与老师沟通,对自己缺乏信心。他们与城市孩子的最大区别当数基础了——农民工子女的基础知识储备普遍比较薄弱,当然也不排除少数特别优秀的。当然,这不全是他们的错。这一堪忧的现状是与他们随外出务工的父母四处辗转飘泊的童年生活分不开的。大部分农民工只是希望子女学得一技之长将来好自谋生路,对孩子并无太高期望,因而平时多为家里的物质生活奔忙,根本无暇关心孩子的学习状况。一些意志力不够坚强的农村孩子一方面少了父母的管束,一方面受到城市光怪陆离环境的百般诱惑,再加上自身基础差跟不上,如不及时引导很快便会坠入自暴自弃的深渊。只有少数特别有自制力的孩子会对自己有很高的要求,加上他们本身具备勤奋好学吃苦耐劳的优点,稍加努力便能跻身“尖子生”的行列。值得一提的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 农民工子女的生活自理能力和动手能力比城里孩子要强很多。由于家庭环境的关系,有些诗琪中学的学生甚至边帮家里卖菜边学习。

通过实地调研,深入调查农民工子女就读的学校以及周边的农民工子女的生活,整理资料分析得出农民工子女基本存在一下问题。

1.心理问题突出。

文化背景各异、学习方式不同, 农民工子女心理发展不平衡。农民工子女大多来自经济条件比较差、物质和精神生活相对贫乏的偏远农村,且农民工子女都是从农村的学校直接进入本地的,他们和真正的农民并不相同,而是介于城市和农村这

两个群体之间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无法在短时间内适应生活,不同的口音、不同的教材、不同的教学进度以及不同的教学方式使得他们的成绩较本地孩子差,使农民工子女极易产生自卑、自控能力不强、意志力薄弱、戒备能力强等不良心理。来自本地孩子的歧视,内心世界对社会差别感受到的强烈不平等,也让农民工子女承受着一定的心理压力。

2.安全无法保障。流动人口的工作大多不稳定,工作变动导致了居住场所的不固定,而且流动人口出于经济上的考虑,租住房往往都是在环境较差、出行不便、租金低廉的地方。这样一来,学校和家庭无法建立稳定的联络方式,致使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无法有机结合起来,学生脱离家长监护问题非常突出,而且导致学生的出行安全无法保障。

3.教学内容相异。一般来说, 农民工子女大多是从偏远农村的学校转入我们当地的学校。他们的文化基础较差,所采用的教材版本往往不同(尤其是英语教材),不同的教学进度、不同的教学方法以及不同的学习环境导致流动儿童在学习、生活等各方面都出现了不能适应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没有学习热情,缺乏成就感,情绪不稳定,如忍受性低、孤独感强等;二是缺乏团体归属感,易产生不良情绪如反抗倾向、被压迫感等。同时, 农民工子女还普遍存在自信心不足、自我评价偏低、自卑、自闭、压抑等心理特征。这些原因导致流动儿童产生厌学态度。

4.家长思想观念落后。家庭能否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习上的帮助对学生适应性有显著影响。调查表明,大多数家长对其子女的教育还是非常关注的,但是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家长不能对子女的学习进行有效的辅导。流动人口多半来自经济、文化较为落后的农村,较低的文化程度和生活上巨大的压力让他们没有能力、时间和精力来科学合理的教育孩子。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严重脱节,家里根本没有读书学习的氛围,以致流动儿童在学习心理上也存在一定问题。

(三)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建议

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解决,不仅是对农民工子女权益的尊重,更关乎国家、社会的长期稳定和长远发展,因此全社会应一起来关注农民工子女的教育,让所有的农民工子女都能在共同的蓝天下一起成长。

1.制度创新问题。我们国家已逐渐加强政府的公共服务,义务教育就是最重要

最基本的公共服务。国家已经规定了两个为主的原则,就是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以政府为主,这体现了政府公共服务的基本价值,要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的职能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以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就是要改变当前以户籍人口为准的教育管理体制。我们管理模式是以户籍为主的,要适应流动人口的现实,就要改成以常驻人口为准,把常驻人口纳入地方公共服务的范围,纳入政府的教育的日常管理。

农民工子女教育不仅是一个教育问题,也不仅仅是教育制度的创新问题,它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一个经济制度的问题,我们不能仅仅就教育问题来谈教育的制度创新,因为教育经费的转移支付只是技术性的问题,不是起决定性的作用,我们当务之急,是有质量的教育公平。我们最重要的还是要经济制度的改革,要消灭城乡两元制度,这个制度不改革,经济不发展,城乡的差异造成了农民工子女教育永远解决不了,为什么农民要进城,就是因为经济水平的差异,经济制度的差异,是一个长期的问题。

2.正确认识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首先,教育是“全民教育”,农民工子女享有受教育权利,而且是平等的教育权利。其次要认识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子女正逐步递增,搞好农民工子女教育已是一个克不容缓的问题。这不仅是教育问题,也是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公平的客观需要。农民工子女比较懂事,有良好的自强自立意识,但也有孤僻、自卑的性格倾向和与社会对立的不良情绪,他们需要得到健康、积极、向上的教育。总之,农民工子女也是公民,他们的父母也是国家的建设者,政府义不容辞地有为他们提供教育的责任。

3.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农民工子女离开农村时,没有相应的教育经费随之流转。这样,农民工子女接受教育就没有了保障。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严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变“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为“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破除城乡分割,保证教育投入,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和谐健康发展。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强调指出:“要重视解决流动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采取多种形式,依法保障流动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级党委、政府

要把农民工子女教育作为全民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政府行为,合理整合资源,竭力增加投入,尽量降低成本,全面提供援助,为农民工子女创造平等、宽松、优越的教育环境。

4.关心贫困农民工子女,切实保障其完成义务教育。采取“减、免、捐”等措施,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帮助贫困农民工子女完成义务教育。对进城务工人员中贫困家庭子女入学,在接受政府、学校及个人资助时与本地学生同等对待。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学生,学校要采取多种措施,筹措经费。利用好“希望工程”、教育基金会和个人捐助等渠道,资助贫困农民工子女完成学业。

5.增设相关课程,增强流动儿童防范意识。针对流动儿童存在的安全隐患,学校应增设安全教育课程,教会学生注意在家、外出的安全、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以及常见伤病的自救方法,确保流动儿童的人身安全。

关注新生代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 第6篇

目前约占农民工总数60%新生代农民工越来越引起社会的高度关切,随着中国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每年有至少几百万农民工继续进入城市,随之出现了新生代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比起旧生代的农民工来说,新生代农民工拥有更高的知识、职业期望值高、物质和精神享受要求高,见证了父辈由于受教育程度低,只能干一些苦活、累活和脏活,还要面对讨薪难的问题。自己不愿承受,更不想看到自己的子女承受,在没有其他途径的情况下,只有使孩子接受良好的教育来摆脱这样的境况。据调查发现,新生代农民工对其子女的期望非常高,近乎“疯狂”,并且都表示将全力投入子女教育。

然而现实并不尽如人意,与他们的愿望相差甚远,他们的子女教育问题也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由于在外地工作,他们的子女一部分随迁成为“流浪儿童”,另一部分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带走的孩子成为数目庞大的“留守兒童”。无论是随迁的还是留守的,他们的教育都存在着问题。随迁子女难以融入公立学校,存在着学业、心理等各种问题;农民工子弟学校尚待规范,初中毕业基本是城市容留他们接受教育的极限,否则回家参加户籍所在地的高考又给他们带来诸多不适。众多留守儿童由于家庭教育的长期缺失,父母常年不在家,普遍存在学业失教、生活失助、心理失衡、亲情失落、安全失保等问题,这使得他们难于得到健全的发展。

与城市儿童一样,农民工子女同样是祖国的花朵,他们的教育应当受到重视。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为城市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成为城市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他们是城市的合法纳税人,他们理所当然应该获得城市的公共福利,其中也包括利用城市的教育设施的权利。城市起初的发展离不开农民工,现在是离不开新生代农民工及其他们的子女,他们是中国产业发展可依赖的人才大军,是中国城市化最有潜力的群体。因而要关注新生代农民工及其他们的子女教育问题,让为城市做出巨大贡献的农民的子弟接受更好的教育,让城市边缘的农民二代、三代顺顺当当地转化为市民,从而顺利地实现市民社会。不仅是对这些孩子的健康成长负责,更是对整个社会的发展负责。

二、新生代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参与

新生代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是城乡二元结构背景下的产物,解决起来不可能一蹴而就。推进城市化与保障新生代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益的双赢,应该成为全社会不懈的追求。

政府应当发挥主导作用,充分认识新农民工子女就学与城市长远发展的关系。首先对城市各中小学接纳农民工子女入学作出了具体规定,为农民工子女接受教育提供了政策依据。其次在教育经费中专门分类设立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经费专项拨款,用于资助农民工子弟学校或招收农民工子女的学校,改善其办学条件与质量,经费来源依靠财政拨款。最后农民工子女是一个特殊的教育群体,具有流动性、不确定性等特点,要建立方便农民工子女入学享受义务教育的管理机制。建立所有适龄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登记卡,作为随时入学的依据,减少入学手续上的繁琐,避免政策不健全造成的教育机会不平等和剥夺教育权现象发生。另外充分考虑学生文化背景差异、心理特点和行为习惯等因素,开展针对性的帮扶措施,主动关心帮助农民工子女克服各种心理和学习障碍,使他们融入集体,跟上学习进度。通过举办家长学校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不断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合理利用社会资源,探索创新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途径。一是高效率利用公办学校资源解决流动儿童入学难的问题。公办学校有些闲置的教育资源,比如实验设备、运动场地、图书、等硬件设施支援给农民工子弟学校。为了管理上的方便在公办学校还可以成立专门招收农民工子女的班级。城郊村校被撤消、合并后的教育资源可以将其改造为民办公助学校,专门招收农民工子女,并制订政策鼓励和支持公办学校的富余教师流动到民办的专门招收农民工子女的学校任教。二是大力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在城市教育资源不可能解决所有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的过渡阶段,国家应把教育投资重点转向农村和边远地区的教育投入,缩小城乡教育质量差距,吸引一部分儿童在本地就学。三是鼓励一切合法团体、慈善机构和个人投入到帮助农民工子女的教育事业中去,在土地、办学条件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使农民工子女享受在父母打工城市接受教育的权益。

扶持规范农民工子女学校的发展。在公办学校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应将合法的民工子女学校作为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加以引导和扶持,并加强督导和评估,规范办学行为,逐步提高办学水平。并采取了以措施:一是与当地公办学校或者和一些有实力的高校建立帮扶关系,高校可以把这个学校作为其学生实习、教师开展教研和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基地。二是选派经验丰富的干部担任学校名誉副校长,以利于学校有更好的规划和良性发展,工资由教育局发;三是实行补助政策,凡购置贵重的教学设施设备由教育局补助;四要保障民工子弟学校教师的基本劳动权益,应监督学校与教师签订劳动合同,避免校方随意解雇教师,同时保障教师的基本工资。地方教育部门应责无旁贷地担负起培养教师的责任,使他们有不断充实教学知识与技能的学习机会。五是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学校的校舍、接送车、饮食卫生等方面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总之解决新生代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动与其他部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定能解决好新生代农民工子女“上好学”、“读好书”的问题。

课题项目:

《我省农村留守儿童学生辍学问题调查—以邢台为例》,河北省社科联民生调研课题,课题批准号201001147

作者简介:

1、张素芬,女,1970年生,邢台学院法政历史系副教授。

农民工子女的家庭教育问题研究 第7篇

一、农民工子女家庭教育问题的类型

1. 放纵型。

许多农民工忙于生计, 加上自身素质的原因, 对家庭教育不够重视, 对如何教育子女更是一筹莫展, 在一天劳累后才有机会教育子女。但一天辛劳下来, 他们的精力已过度消耗, 难以静下心来跟子女交流, 对子女的教育自然就少了, 相比之下, 农民工是给子女教育最少的一个群体。同时不少农民工家庭以为把子女放到学校就万事大吉, 把教育当成只是学校的事, 而忽视了自己在这个过程中的作用。他们把对子女的义务看成是让子女衣食无虑, 尽可能地满足子女在物质生活方面的需求。至于子女精神方面的需求在他们看来不是他们应该做的, 也没有这个时间来做。有的家长认为子女“笨”, 不是读书的“材料”, 是负担, 把他们放到学校“养”到初中毕业就可以了。还有的家长认为自己的孩子是很聪明的, 如果学习不好那一定是学校没教好, 而看不到自己的责任。他们认为给孩子交了学费, 就把孩子托付给了学校, 自己则可以摆脱责任, 这是对子女的成长极端不负责任。由于家长忙于生计, 无暇照管孩子, 对小孩关心爱护不够, 交流沟通少, 导致小孩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差, 这类学生在农民工子女中所占比例很大。

2. 粗暴型。

棒下出孝子, 这是我们的传统, 现在则变成了家庭暴力, 农民工在教育孩子时常常诉诸暴力, 对子女教育方法简单, 重言教、轻身教, 打骂教育多, 正面教育少, 常用简单粗暴的打骂代替耐心细致的教育。由于生活的艰辛, 如果孩子没有达到家长的要求或做了错事, 农民工就很急躁, 对孩子非打即骂。有的家长特别是父亲, 对孩子要么不管, 要么毒打, 信奉“不打不成才”“不打不长记性”。常有家长说:“老师, 孩子不听话, 你尽管打, 他就服打。”父母对孩子的期望值太高, 体现在这样的打工者家庭尤其明显。因为农民工本身的生存环境艰难, 当自己无法改变现状时, 心中望子成龙的想法就更强烈。由于自身素质或家庭条件产生的压力转嫁到子女身上, 这很可能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社会问题。这样的家庭教育悲剧是该引起我们的警觉了。打骂教育使孩子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伤害, 对孩子的个性、人生观形成都会产生负面影响, 农民工子女家庭教育的症结还在父母身上。只有提高家长的素质才能避免类似悲剧发生。现在全社会对外来务工人员及他们子女的生活、就业、教育都非常关注, 在改善物质条件的同时, 我们也应该关注农民工的家庭教育问题。

3. 迷茫型。

农民工家庭早期都把孩子留在老家, 等稳定后再把孩子接到身边。由于孩子早期跟着祖辈生活, 祖辈一般很少关心孩子的心理需求, 对孩子也比较溺爱, 因此孩子一般都比较敏感、任性。加之长期没在父母身边, 孩子对父母的认同感低, 父母的权威下降, 这给孩子进城后的家庭教育增加了难度。子女进入城市后产生的各种复杂变化增加了农民工家庭教育的难度。有家长说, 以前在老家没有游戏厅和网吧, 孩子放学后准时回家, 除了做作业, 还可以帮忙做些家务, 但到了城里, 玩的东西多了, 孩子放学后经常去网吧, 甚至偷拿家里的钱去上网, 不管大人怎么说都不听, 变得不听话了。想送回老家又不放心, 家长感到很迷茫。家长们辛辛苦苦来到城市打工的确很不容易, 在富裕与贫困的对比中, 他们发现了教育、知识的重要性, 但是对怎么教育自己的孩子却一片迷茫, 这都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和素质教育的进行。

二、城市农民工子女家庭教育问题的化解对策

1. 举办农民工家长学校, 提高家长素质。

农民工家长整体素质相对较低, 难免在家庭教育中出现偏颇。如何帮助其提高素质, 这是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与发展问题的重要前提。我们可以将农民工家庭教育纳入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的网络之中, 建立家庭教育的社区支持体系, 可以建立以家长学校为平台的教育培训机构, 对家庭教育进行科学指导。在子女教育问题上, 农民工家长由于自身文化素质的限制、教育观念和技能的缺乏等原因, 需要学校及社区工作者的指导和帮助。农民工家长学校作为社区教育的一种正式组织形式, 有助于改善当前农民工家庭教育中存在的许多盲点和缺陷;有助于提高农民工的家庭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 使农民工清醒认识到为人父母的家庭责任, 履行社会道德规范, 尽养育子女的职责;有助于提高家长的文化素质、道德水平与家庭教育素质。农民工家长学校的教育应该重点抓家庭教育观念的转变和教育方法和技能的培训, 改变农民工在家庭教育上的随意性、盲目性。

2. 建立和健全农民工子女家庭教育的相关保障制度。

首先, 学校要建立家校合作制度, 定期向家长通报学校情况、子女学习情况, 以便家长与学校及时交流。在沟通过程中, 要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态度, 转变家长教育观念并对家长普及科学的教育方法。学校也应该有适当的制度, 每学期都设置农民工家长开放周、家长接待日, 给家长一个畅所欲言的平台, 吸引家长参与。其次, 社区在农民工家庭教育中也应当担负起重要的支持与帮扶角色。在农民工家庭较为集中的区域, 建立社区帮扶农民工家庭机制, 以家庭教育为核心内容, 建立亲子俱乐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家庭教育服务“超市”等各类社区家庭教育指导载体, 打造适应农民工家庭的社区家庭教育组织网络。还可以利用大众媒体资源如电视、报纸、网络等现代传媒方式深入宣传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 传播成功的教育方法和经验, 普及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科学知识。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区域, 通过公共报刊栏对家庭教育知识进行宣传, 形成一个全社会关心农民工子女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围, 提高社会关注度来保障农民工子女的家庭教育。

3. 促进学校、社会和家庭三种教育的有机结合。

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 在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上, 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是一个整体。如何把三种教育有机结合, 互为补充, 互相促进, 促进农民工子女和家庭教育整体素质的提高, 是我们必须也应该给予关注和研究的一个重大课题。在家庭教育问题上, 农民工由于面临巨大的生存竞争压力, 同时在自身文化程度上有相当程度的局限, 对家庭教育的重要性缺乏正确认识, 因此家庭教育问题还需要学校与社会的关注和支持, 我们应该将家庭教育放在与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并重的地位上, 建立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 重视农民工家庭环境的建设, 为农民工家庭教育奠定良好的基础, 为农民工家庭教育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提高全社会对农民工家庭教育的关注程度, 把农民工家庭教育引向素质教育的轨道, 发挥学校、家庭、社会各自的教育优势, 充分利用学、社会和家庭资源, 形成教育合力, 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

我也算是农民工子女, 从小父母外出打工, 自己跟随爷爷奶奶长大, 只是当时由于条件的限制而不能跟随父母到城里上学, 如今我校就有很多农民工子女就读, 我看到了农民工家庭不仅承受着生存、就业的压力, 而且承受着子女教育的压力, 农民工子女的家庭需要我们关怀, 农民工子女的家庭教育需要我们的关注。

摘要:家庭教育是基础教育, 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永远代替不了的。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人数不断增加, 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把孩子带到城市生活和接受教育。文章分析了农民工子女家庭教育问题的类型, 并探讨了该问题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民工子女,家庭教育,问题型,化解对策

参考文献

[1]沈茹.城市农民工子女家庭教育问题及对策[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6, (3) .

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的政策思考 第8篇

一、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政策发展历程:

(一) 限制阶段, 80年代中期, 国家对进城务工的态度稍有开放, 大量农民工涌入城镇, 直到80年代末, 国家又限制农民工的流动, 所以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在这一阶段还没有形成一个社会问题, 国家和各级政府也很少涉及对农民工子女教育方面的政策内容。

(二) 接纳阶段, 1992年以后, 国家开始放开条件, 对农民工的管理政策也由“限制”调整为“接纳”, 此时农民工呈现“家庭化”, 流动子女的教育问题提上日程。1995年, 原国家教委将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列入当年的议事日程, 1996年颁布《城镇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办法 (试行) 》, 并开始在京、沪等省市进行试点。这个阶段, 国家虽然认识到了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问题, 但是从政策来看还是要在“有条件的地方”“借读”, 并要缴纳一定的“借读费”。

(三) 调整阶段, 2001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正式提出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的解决“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 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基本途径, 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及教育部等六部委颁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 形成了以“两为主”为原则, 以“建立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全面接受义务教育保证制度和机制”为核心的教育政策。

(四) 明确阶段, 2006年, 在经过一年多调研的基础上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 在充分肯定农民工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同时, 提出了“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意见, 同年, 国务院又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稿, 对农民工子女提供平等的教育条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二、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 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的现状

自国家政策颁布实施以来, 农民工子女教育状况得到了一定的改善, 但由于种种原因, 这些政策的施行并没有达到使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状态, 并且出现了影响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的新问题:

1. 农民工随迁子女得不到与城市孩子同等的受教育机会。

农民工子女在城市中上学一般会有两种途径, 一个是进入公办中小学, 可是公办中小学常常以没有本地户口或招收名额已满为由拒收农民工子女, 另一种就是选择打工子弟学校上学, 这些打工子弟学校虽然对学生的学籍要求、收费标准等都很低, 但师资力量薄弱, 加之没有政府财政扶持, 办学许可等诸多因素, 随时面临关闭或搬迁的困境。从2005年9月开始, 北京市教委就下发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自办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 (京教基[2005]27号) , 明确提出了“扶持一批, 审批一批, 淘汰一批”的工作思路, 各地掀起大规模取缔打工子弟学校的高潮。“2011年6月中旬起, 北京市大兴区、朝阳区、海淀区等近30所打工子弟学校相继收到关停通知, 涉及1.4万余名学生”。北京市教委当即表示“北京市政府会无条件接收此次因关停而失学的孩子”, 但这并不意味着教育资源的门户大开, 之后进入北京的打工子弟仍要实行“五证”齐全方可申请入学, 这一政策又会把一部分孩子排除在学校大门之外。

2. 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受教育过程中心理压力大。

即使农民工子女进入学校学习, 其在受教育过程中心理压力过大, 据一份对北京打工子弟学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报告来看, “打工子弟学校初中生存在轻度心理健康问题, 主要表现在强迫症、情绪不平衡、适应不良和人际关系紧张和敏感等”。由于父母每天忙于打工挣钱, 使得子女的情感教育空白。那些处于青春期的孩子加之城乡差异给他们带来的心理压力等等, 很容易使他们产生心理问题, 进而影响其一生。

3. 无法接受系统完整的义务教育是面临的核心问题。

由于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难, 加之农民工本身流动性的工作特点, 导致这部分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过程经常中断, 虽然打工子弟学校可以随到随学, 但由于没有相关国家政策的扶持, 教育经费和师资力量无法得到保障, 随时可能关闭或搬迁, 这些孩子又何去何从。

(二) 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的原因分析

国家对农民工流动性引起的其随迁子女教育缺失问题的政策初衷是好的, 建立的一系列政策宗旨是最终使农民工随迁子女进入城市教育体制, 但结果却不尽如人意, 其原因归结如下:

1.“以流入地政府为主”的责任规定模糊

2001年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其中强调:“要重视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 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 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 采取多种形式, 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首次提出了在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上的“两为主”的办法, 这是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的根本途径。可现实情况是:接纳农民工子女势必要求流入地政府投入额外的教育与管理费用, 在教育资源有限, 无法确定这部分教育投入所获得的教育收益中自己可以获得的前提下, 流入地政府必然从自身利益出发, 规避政策;流出地政府由于大多是经济欠发达, 教育经费本就紧张, 因此即使按照户籍制度中央已经把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经费拨给了流出地政府, 但其也不愿意转移支付给流入地政府, 这样最终导致这些孩子处于“两不管”的境地。

以外来务工人员第一大省广东省为例, 据相关资料显示:“2009年全省的农民工子女数已占到了全国总数的1/3。这个规模庞大的群体已令广东这个经济大省颇感吃力。在广东东莞, 非户籍的农民工子女占到了总数的46.8%, 当地政府要全部解决这部分儿童的义务教育问题, 经估算一年要投入大概80个亿。而当地2008年全市的税收是500多个亿, 按照规定上缴后仅剩下200个亿。在这200亿市一级可支配财政收入中, 如果要拿出80个亿来解决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 显然是不具可操作性的。”在这样的现状压力之下, 地方政府往往表现为不作为或部分作为。比如, 放弃对打工子弟学校的监管和指导;或者是通过设置多种高门槛来阻挠外来工子女进入当地公办学校就学。

2. 政策宣传力度不够, 施政主体积极性不高

由于宣传不够, 不仅农民工对相关政策细则知之甚少, 甚至相关的教育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一线教师们对政策也是一知半解。由于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宣传范围没有完全涵盖政策的执行人员, 自然就会出现政策执行不力的状况, 国家的相关教育政策在如此情况下又何谈真正落实。媒体作为一种良好的宣传工具也没有在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宣传中发挥中坚作用, 致使政策执行过程中人们对相关教育政策的了解很大程度上停留在听说的程度, 不能形成一个良好的政策执行环境, 进而增加政策执行的阻力。

3. 制度性保障缺失

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户籍制度与城乡二元化经济体制, 仍在社会各个领域方方面面发挥着作用。农村人仍然被排斥在城市体制之外, 得不到医疗、卫生、就业、教育等应得的保障。身份的不同似乎成了有无受教育资格的唯一标准, 于是大量农民工子女遭到歧视, 即使是可以在公立中小学上学也不得不交所谓的“借读费”, 同时还要受到老师和同学的身份歧视;或者是被安排到师资力量薄弱、没有政策优惠的劣质民办学校接受教育。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本身既是现行的户籍制度及城乡二元化结构的产物, 也受现行的学校考评制度和经济社会非均衡发展的影响。显然, 这些问题本身涉及到制度和体制问题。近年来, 城乡户籍制度已成为众矢之的, 根本性的制度变迁已为期不远。

三、完善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政策的对策思考

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 我国城市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政策已经有了大幅调整, 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也得到了初步解决, 但从现行政策的执行与落实情况来看, 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还存在着诸多弊端, 需要进一步完善。

(一) 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范畴

先要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上的责任范围, 对每一个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的责任规定都应做到尽量细化, 只有明确职责范围, 才能明确各自所要承担的责任, 同时真正做到事权与财权的统一, 二者统一才能使施政主体认真对待此事, 提高其行政作为的积极性。其次, 规范转移支付的制度, 在做好农民工随迁子女状况统计的基础上, 进一步加强规范教育财政的转移支付, 即把流出地政府的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经费规范转移支付给流入地政府, 同时政府也要给予政策扶持, 确保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经费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最后, 还应注意通过责任规定建立中央与政府之间及政府各部门之间统筹协作的制度和机制。中央要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督力度, 实现信息的有效沟通, 在监督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 难免会出现地方政府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而消极对待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投入问题。因此, 中央要建立合理的奖惩制度, 对隐瞒实情, 没有积极有效地应对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地方政府给予相应惩罚, 能够做到积极应对的给予适当奖励。通过这一制度, 使各级政府认识到在农民工子女教育方面自身责任的重大, 借故推卸责任时后果的严重性, 以此确立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政策的权威性和强制性。

(二) 政府要努力加大对政策的宣传, 调动施政主体的积极性

各地相关部门对中央政策做出不积极的反应, 对此, 建议如下:第一, 各地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经费, 对接受农民工子女的公立学校予以更多的补助, 并监督接收学校切实将经费用于农民工子女接受教育;第二, 通过政策优惠鼓励动员社会捐赠, 社会筹资, 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 从而增加政府用于农民工子女就学的经费, 并可以建立政府专项资金用于农民工子女就学。对于那些积极参与社会捐助、社会资助的企事业单位、团体、个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享受到政府的政策优惠;第三, 积极推行义务教育券制度, 即政府将用于教育的公共经费以券的形式直接发给学生或家长, 而不是发给学校, 学生自由选择学校并用教育券支付学费和相关费用, 学校之间也会因为学生掌握充分的主动权而增加竞争, 从而提高学校教育的整体质量。

(三) 加快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 完善制度保障

农民工在城市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力量, 这一特殊群体的随迁子女教育也是当前农村和城市义务教育中的难点之一。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 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已经对非户籍所在地的儿童、少年教育问题表示的极其明确, 但把具体规定一下放, 地方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 这一问题还是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从根本上说, 农民工子女的就学问题是不合理的户籍制度及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 由于身份的差别, 农村和城市人口在经济、政治、文化、教育方面并不能享有平等权利, 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合法权利也因户口身份的差别而被相对剥夺, 沦落到教育的边缘地带。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城市化进程这一思路的明确, 当前必须立足于城乡平等和城乡统筹的原则, 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进一步完善现行的法律和制度, 但是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并不可能完全取消户籍制度, 而是逐步弱化乃至取消与二元户籍制度相关联的城乡分割的各项相关制度, 从源头上保证农民的平等地位, 给予农民工应有的国民待遇。

参考文献

[1]宁骚.公共政策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4年版

[2]陈振明.政策科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8年版

[3]王晓楠.论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J].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8, (4)

[4]聂乐乐.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的演进[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 2009, (10)

[5]莫怡文.权力的贫困——浅谈农民工子女教育困境的原因[J].台声·新视角, 2005, (7)

[6]朱汉平.实然与应然的博弈:基于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政策分析[J].行政论坛, 2009, (2)

[7]《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006年

探究农民工及其子女的受教育问题 第9篇

来继续工作, 甚至一些地方政府甚至也加入农民工争夺战中。

零点公司是中国最大的从事农民工调查研究的独立机构, 董事长袁岳在接受采访时提到了中国农民工的地域和职业分布状况。珠三角地区的外来人口中, 70%是产业工人;长三角地区则是20%的外来人口是从事服务业。

农民工在不同的时期, 有不同的关注话题, 从工作权、同工同酬到子女受教育, 到农民工市民化、获得社会福利待遇, 再到参选人大代表, 农民工问题已经逐渐上升到政治权利层面了。

全国总工会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课题组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 目前, 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行业的分布特征呈现明显“两升一降”趋势, 即在制造业和服务业中呈现上升趋势, 在建筑业中的比重呈现下降趋势。这说明了, 相对于传统农民工, 新生代农民工表现出了行业倾向性, 开始偏向于劳动环境和就业条件更好的行业。

一项由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和某市场咨询公司所公布的调查显示, 在全国范围内10个最受农民工欢迎的城市分别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青岛、苏州、无锡、厦门和温州。其中, 上海被称为“学习型打工城市”是非常值得让人思考的。调查中还提到, 农民工的投资发展意识很强, 有近80%的农民工有存钱计划, 主要目的为投资做生意和用于子女教育。5800万留守儿童问题, 其实也是农民工不愿意再外出的主要原因之一。有的农民工表示, 为了培养好孩子, 宁可少挣点钱。由此看来, 农民工对教育问题还是非常重视的。要改变自己和孩子的命运, 只能靠学习。如何将成人教育与农民工教育相结合:

一、学校以理论为基础, 增开实用性强的专业

学校有充足的资源, 但是对农民工来说, 由于理论基础薄弱, 不能像要求在校学生一样来要求他们, 但是, 农民工也渴望能一边工作, 一边接受教育。当学校有闲置资源的时候, 如何将资源充分利用起来, 政府、学校、企业三者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 在政府的支持下, 企业应该鼓励农民工加强学习, 由企业提供部分培训费用, 学校结合农民工的工作、学习特点, 提供资源, 安培教师、教室, 开设实用性强的专业, 从而增加农民工学习的机会。

二、企业从自身发展及需要出发, 提供更多支持

长期以来, 2亿的农民工, 为我国经济社会和城市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 城市把农民工当成过客, 企业没有把农民工当作稳定的产业工人。企业最需要的是人才, 企业应给农民工提供更多受教育的支持, 比如增加教育培训费;根据工龄不同提供不同比例的报销;企业也可把培训分期分批进行, 也变相留住了农民工, 一定程度上保持了企业人员的稳定性。

三、政府在农民工技能提高方面, 提供一定政策援助

现在, 有些地方政府, 也为很多紧缺专业提供了补贴培训, 其中, 很多专业, 都是技术技能的培训, 通过实施补贴, 鼓励劳动者通过岗位成才或自学成才方式, 直接参加高级以上补贴项目的鉴定, 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海市政府补贴培训项目以前只针对户籍失业、协保人员、农村富余人员等弱势群体, 特别是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原来来沪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化培训一直没有纳入补贴范围, 仅仅对由用人单位根据需要组织在岗农民工参加培训给予专项资金的补贴, 这对于同样在沪参加社会保险的来沪从业人员来说显失公平。从2010年5月起, 政策调整后, 已给予来沪从业人员与上海在职从业人员同等待遇, 他们参加中级以上补贴培训且鉴定合格的, 可按规定享受50%培训费补贴。此外, 上海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中的外省市生源学生也纳入补贴范围, 鼓励他们参加培训或鉴定, 促进他们毕业后顺利就业。

这次的两会, 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问题引发两会代表关注, 教育部也正在研究农民工随迁子女升学考问题。现在, 多达2.4亿的农民工背后是多达1500万的随迁子女, 每8个城镇儿童中就有一个是流动儿童。这些孩子能否在城市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顺利融入城市生活, 关乎社会长远发展。

四、在职业技能培训基础之上, 帮助有条件的农民工进行学历教育

目前, 农民工接受教育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上岗证培训;一种是职业技能培训。

农民工进城务工, 怎样才能融入这个城市, 在城市中生根立足, 使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享受“市民化”待遇, 只能降低城市门槛, 让农民工子女也能紧随城市子女的步伐, 在城市中享受同等的教育资源, 接受同等的就业机会, 唯有通过学习改变现状。农民工已不再满足于技能培训, 他们也同样迫切地需要提高学历。

高等学校可以结合农民工工作的特殊性, 开展一些补习培训班, 填补农民工高中知识的空缺。另外可以加大农民工参加成人高考、自学考试方面的宣传, 引导农民工教育向学历教育靠拢。高校在招生的过程中, 也可以考虑对有特殊或杰出贡献的农民工给予招生照顾或政策上的优惠;甚至可以考虑减免部分农民工的学费, 设立针对农民工的专项奖学金。

农民工是我们的兄弟, 为我们的城市建设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他们也是这座城市的主人, 应该享受同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和平等的就业机会, 不能一辈子都是农民工, 世世代代、祖祖辈辈都是农民工。建设占用了耕地, 农民工进城、市民化是必然的趋势, 农民工通过学习, 一样可以坐上领导岗位, 一样可以说一口流利的英语, 一样可以在外资企业大展拳脚。

知识改变命运, 知识的人民改变了中国。农民工兄弟们, 赶快行动起来吧, 通过知识, 融入城市、融入社会, 让知识改变我们自己, 让知识改变我们的下一代。

参考文献

[1]黄岳辉、黄皓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现状、问题及对策》, 《现代教育科学》, 2005年第10期。

[2]李晓明:《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浅析》, 《教育与经济》, 2005年第1期。

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 第10篇

关键词: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解决对策

一、引言

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日益显现,已经为了当今社会发展的热点之一。我们必须重视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出发点,做到以人为本,才能更好地协调社会的发展,确保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得到最为妥善的解决。

二、农民工子女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陪伴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子女,在享受教育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

1. 不公平的教育。

农民工子女教育的公平性,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造成农民工子女教育不公平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的原因,又有主观的因素;既有个人素质的问题,更有制度的限制。

2. 就读学校困难。

对于农民工子女来说,无论是在农村接受义务教育,还是进入城市接受更好的教育,都面临着就读困难的问题。据全国妇联2010年最新统计,全国留守儿童的人数约为5800万,其中14岁以下的留守儿童超过4000万。目前,留守儿童占全部农村儿童总数的28.29%,平均每4个农村儿童中就有1个留守儿童。就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来讲,这部分孩子基本上可以在农村接受免费的义务教育。然而现行的教育体制却抬高了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门槛。由于现行户籍制度和学校受利益驱动的影响,农民工子女在接受免费义务教育的同时需要支付较高的借读费或者赞助费。这使得本身工资水平就不高的农民工负担着更大的压力,有些家长甚至放弃了让孩子就读。

3. 农民工子女失学严重。

导致农民工子女失学严重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主动失学和被动失学。主动失学主要是家长对子女的教育得不到重视,有的是因为居无定所,有的则是由于经常流动所造成的。被动失学主要是当地政府的不够重视和高昂的赞助费所致。调查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农村初中辍学率达到3.55%,其中西部地区农村高达4.64%。

4. 教育教学质量不高。

对于大部分的农民工子女而言,他们根本进不了当地重点的学校,而只能进入一些民工子弟学校。而这些学校由于本身收费低,没有资金来源,办学的条件也受到极大的限制。学校教育设施落后,教学环境恶劣,卫生条件更不用说了。最让人担忧的还是师资水平,除了极少数是专业教师,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大部分都是从其它工作岗位转岗而来的,他们没有教学经验,自身的素质也比较低。可见,农民工子女的教学质量很难得到很好的保障。

综观农民工子女教育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我们不得不深思:如何才能提高这些孩子们的受教育水平,为社会造福。

三、解决好农民工子女教育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要从根源上解决好农民工子女教育不公平、就读困难、失学严重、教育质量不高等问题,就必须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变化,可采取以下相关措施。

1. 发挥政府职能,改革现行的教育体制。

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们是城市财富的创造者,他们的子女同样也是未来社会的希望。因此政府必须负起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的责任和义务。应该取消户籍制度对受教育的限制,更应该取消所谓的赞助费、借读费等高昂和不合理的费用,保障农民工子女享受同样的受教育权利。而且要对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作适当的补贴或者赞助。2010年12月24日,中国教育部公布《教育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删除了《小学管理规程》第十二条中的“并可按有关规定收取借读费”。

2. 加大宣传,提高农民工对教育的认知度。

农民工子女能否接受教育,最主观的因素在于家长本身。有些农民工由于本身文化素质低,在对子女教育问题上存在着随意性,并不是十分重视孩子受教育的程度。更有部分家长受封建思想影响重男轻女,认为只有男孩子才应该受到好的教育,而女孩子可以不用受教育。也有些家长对孩子的未来充满着期望,并且用了切实可行的办法让孩子接受教育。因此,在要改善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同时,相关部门应该加大宣传力度,让家长认识到知识的重要性,强化农民工重视孩子教育的观念。只有这样,父母自身在教育上保持积极的态度,子女受教育的权利才能得到保障。

3. 加大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加强对农村及本地区的开发,可以给当地农民在家乡工作提供很好的平台,不需要不远千里到外地打工,这样农民工子女也就不用随父母进城就学,可以在家乡继续读书,不用再为高昂的赞助费发愁,他们受教育的权利也可以得到更大的保障。

4. 深化办学形式的多样化。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办学形式的多样化,可以从几方面入手。首先,正确引导民工子弟学校。民工子弟学校作为农民工子女入学的主要机构,其在民工子女教育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于一些办学条件比较好、管理比较规范的学校,当地政府部门要作积极而且正确的引导。办好民工子弟学校,可以有效地缓解公办学校的压力。其次,挖掘公办学校的潜力。由于近些年来计划生育的落实,城市学生已经出现负增长的趋势,有些学校的当地生源并不是十分充足。

四、结语

城市化的不断深化,引发了农民工大量的流入,伴随而来的是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当前,我国经济飞速发展,更要把这个问题放在更高更重要的位置来对待。只有解决好这个问题,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能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因此,我们必须公平并重视农民工教育和谐的发展,使他们平等地享受社会提供的各类教育资源。

参考文献

[1]蔡群, 周虎城, 孙卫平.走近农民工——江苏农民工就业、生活状况调查[J].江苏农村经济, 2007, (09) .

试论当前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第11篇

一、问题的提出

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是新时期社会建设中“学有所教”的重点和难点,关乎教育子系统是否平衡,直接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密切相连。来自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最新数据统计表明,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民工总数已达到2.1亿人。数以千万计的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也随之凸显。[1]目前浙江农民工就业人数和城市本地全部就业人数的比值已经达到了46∶100,这说明农民工为城市的税收、经济增长作出了巨大贡献。从这个角度来说,农民工子女也应合情合理地享受城市基础教育资源。如何解决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 也是党和政府高度关注并正着力解决的问题。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让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对农民工来说,最为关键的就是要满足他们子女学有所教。

近十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政策:2006年3月28日,中央政府颁布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要求“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国务院明确提出了“两为主”的原则,即以流入地政府为主,负责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以全日制中小学为主,接受农民工子女入学。《若干意见》强调:“输入地政府要承担起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列入教育经费预算,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同时,要求城市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与当地学生在收费、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不违反国家规定向其加收借读费及其他任何费用。

由此可见,党和政府已经高度关注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但事实上,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我们看到的依然是农民工无奈的面孔和农民工子女渴求的眼睛。一些流入地政府采取各种措施或做法抵消了中央政府的文件要求,并没有真正解决好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因此,运用结构功能主义的视角,从社会稳定的角度来研究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显得尤为必要。

二、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现实需求

(一)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关注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他们终将挑起历史的重任。联合国《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中指出:“儿童的幸福需要最高一级的政治行动。”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为儿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存、保护和发展的社会环境是政府和社会的责任。

要鼓励和支持民办学校及民工子弟学校的发展,动员和激励更多的公办学校接受农民工子女上学,必须改革教育财政的拨款方式,建立公平和高效的财政投入体制。目前政府义务教育的财政拨款主要投向公立学校,民办学校及民工子弟学校没有获得必需的财政支持。事实上,农民工子女上学的民办或民工子弟学校也分担了政府义务教育的责任,也有权获得相应的财政支持。尤其是在现代社会中,义务教育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共产品主要由国家和政府投入。但是, 这种投入并不一定要投入公办学校或建立公办学校来承担义务教育。农民工的子女也不一定要选择公立学校就学。他们可以选择上公立学校, 也可以上民办学校或民工子弟学校。对于选择民办或民工子弟学校的学生来说,他们也有权利获得公立学校学生所获得的相同的公共财政的支持。而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学校也应获得相应的财政支持。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说,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目前虽然已确定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但接收的公办学校在数量上仍不能满足需求。而一些民办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又存在着经费困难的问题,有的城市还有相当数量的未经批准的学校,这些学校办学条件差,教育教学质量低。“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城市居民一样,都是城市文明和财富的创造者,在享有公共服务方面具有平等的权利。”[2]

(二)社会的不断进步需要重视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教育是一种重要的筛选机制。教育渠道如果不畅通,不利于社会进步。目前我国流动人口恰恰在教育问题上遭遇到了城里人的“集体排斥”。

为了保证农民工子女平等的受教育权,近十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政策和法令条例,但是,由于这些法律条文缺乏可操作性,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不同程度地受到了损害。当前,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过多的附加条件不仅难以确保其可靠性、真实性和公平性,也抬高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门槛,并可能成为一些部门和个人不合理收费的借口。因此,政府应当降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门槛,只要农民工有合法的居住身份及固定的居住地点,就应当允许其子女就近入学,并享受与当地学生同等的义务教育待遇。[3]

(三)社会的长久稳定要求解决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

农民工为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如果说农民工对当地政府的贡献是在践行一种义务的话,那么,其子女在城市接受平等的义务教育则是一种应得的权利。这种权利也是流入地政府应当履行的一种道义上的职责。

解决好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直接影响到当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的安定团结,间接影响到农民工对党和政府的信任程度。正如国家教委副主任柳斌所说:“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能否就学,关系到《义务教育法》的贯彻落实和全体儿童、少年教育平等权利的保障,关系到本世纪末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目标的实现和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安定团结。”[4]

农民工及其子女是一个庞大的特殊的群体,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直接关系到这个群体的稳定性和未来的发展,并成为社会转型时期的一个综合性问题。在提倡教育公平的现今社会,我们应该更加关注这个群体的教育现状,深入研究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找到妥善的解决办法,以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对策

(一)政府应加强对农民工的宏观调控

政府应加强调控人口流动的政策力度,流动儿童教育政策必须与国家整体发展、人口流动政策相一致。对于政府允许流动的人口,政府要承担并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包括他们子女在流入地学校享受与户籍地居民同等受教育的权利。建立健全农民工子女登记入学制度,可以考虑在“三件一证”的基础上增加义务教育卡,通过该卡可以及时了解农民工子女的规模和受教育的状况,有效地避免义务教育盲点的出现。加快教育管理手段的信息化建设,实现全国电子学籍管理信息网,为农民工子女入学、转学、升学提供快速的一条龙服务。

(二)改革户籍制度,真正实现城乡一体化

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要变“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为“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破除城乡分割,保证教育投入,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和谐健康的发展。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要尽快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二元户籍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的一元化户籍制。要真正使户籍不再成为区别群体社会地位和福利待遇的标志,恢复其人口统计和治安需要的基本功能;要彻底将户籍与待遇剥离,还户籍以证明公民身份和提供人口统计数据资料的本来面目。

(三)加强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的后续管理和监管力度

应加强对流动儿童教育政策的后续监督和管理,制定与教育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相配套的有关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政策实施的各个环节,促进教育政策目标的实现,缩小政策理想和现实执行之间的距离。同时,建议组建由教育部门、公安部门、财政部门、卫生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治理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领导小组,具体协调部门间的职能与责任,监督各地的教育政策落实情况,并及时根据情况调整教育政策。

(四)通过规范和管理,把农民工子弟学校纳入正轨

政府应尽快立法,承认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合法地位,规范其办学行为,给其留出制度化发展的空间。政府还应对农民工子弟学校进行引导,制定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民办学校办学标准,让达标的农民工子弟学校享受公办学校的同等待遇。教育部门应定期指导和监督达标学校的教学活动,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管理规范、保证教学质量的民办学校的教育指导网络。在基础教育内部,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素质教育转变职能定位,给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学校比较宽松的办学环境。在学校管理层面,要创造更加灵活,随时可以接纳农民工子女就读的管理方式。根据农民工子女的分布和发展的动态需求,在县城及城镇建设寄宿制学校,加强对寄宿制学校的教学、生活、安全方面的管理,解除进城农民工的“后顾之忧”。

(五)放开城市公办学校,让农民工子女实现就近入学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委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2003年)已经明确规定,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流入地政府负责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全日制公办中小学要建立完善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制度和机制,使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受教育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达到当地水平。由此确立了“流入地政府为主”和“公办学校为主”解决农民工子女上学的“两为主方针”。然而,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不少公办学校仍以种种理由拒收或少收农民工子女入学。

(六)降低民办学校的办学“门槛”,鼓励和支持民办学校发展

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种教育机构,鼓励和支持公办民助、民办公助、公办学校转制、中外合作办学等等多元办学形式,动员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投入。我们必须注意,虽然民工子弟学校在城市里创办,但不能完全用城市尤其是用大城市的经济、社会、文化的框框来套这类学校,而要参照农村学校的标准来考量他们是否合格。对于一些符合社会需要而办学条件较差、教学设施不足的民办学校,政府可以采取一定的政策支持,为他们改善办学条件创造条件,而不应一味指责和取缔。

(七)“教育券”转移教育经费,提高教育拨款的公平与效率

改革教育财政的拨款方式,建立公平和高效的财政投入体制。在现代社会中,义务教育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共产品主要由国家和政府投入。对于选择民办或民工子弟学校的学生来说,他们也有权利获得公立学校学生所获得的相同的公共财政的支持,而对招收农民工子女入学的公办学校应实行专项补贴。解决的办法是,实行“生均拨款制度”,就是不分公立学校或民办学校,按照其接纳农民工子女的学生数量拨付相应的财政经费。试行义务“教育券”制度也是解决目前教育经费的一个很好的方法,就是政府把本应投入到教育中的资金经过核算发给每个学生,学生可凭教育券进行自主选择,到任何一所政府认可的学校就读。教育券只是一个证明,流入地学校可以凭借学生带来的“教育券”获得该学生的教育经费。这样,农民工所在地教育经费就转入到流入地,因没有得到教育经费而不承担义务教育的问题就得以解决。

四、结论

社会的高度发展需要政府切实关注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要把农民工子女教育列为化解农村教育难题的突破口来解决好;社会的不断进步需要全社会重视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放在历史进程中不可或缺的层面,公平、公正地对待并抓好落实;为了社会的稳定,政府与全社会必须解决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农民工子女的的教育问题是农民工家庭的核心问题,也农民工最基本的生存问题,农民工生存状态的安定和积极向上,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因此,只有有效解决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才能抓住新时期社会建设中“学有所教”的重点,才能平衡教育子系统,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现实支持。■

参考文献:

[1] 余冠仕,柴葳. 让“流动的花朵”共享一片蓝天——人大代表热议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N]. 中国教育报,2008-3-13日(1).

[2] 周婷玉,邹声.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注农民工子女和“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N]. 中国社会报,2007-7-5(1).

[3] 易承志.站在民生的高度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N]. 社会科学报,2007-8-9(2).

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探析 第12篇

一、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现状与问题

1.农民工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的比例上升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

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强调指出:“要重视解决流动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 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 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 采取多种形式, 依法保障流动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近年来, 随着国家对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的不断强调和重视, 以及城市本地学龄儿童减少带来公办学校教育资源稀缺性的降低, 各流入地教育部门执行“两为主”政策的情况有了较大的好转。2011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 260.97万人, 79.2%在公办学校就读。总体上来看, 农民工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的问题初步得到了解决。但我们仍然要看到, 还有近20%的处于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没能进入公办学校, 主要流向了民工子弟学校, 而只有很少部分能够进入办学条件较好的民办私立学校。

2.部分农民工随迁子女仍然不能及时入学尽管城市本地学龄儿童减少带来公办学校教育资源稀缺性的降低, 但这并不能改变目前我国城市全日制公办教育资源短缺的事实。随着举家外迁农民工数量的不断增长, 当地城市教育供给压力也越来越大, 全日制公办学校教育资源的短缺性越来越明显。而且这种城市教育资源短缺的现象存在极大的地区之间的不平衡性。作为主要流入地的北京、上海、广东、浙江、江苏等发达地区以及主要省会中心城市, 由于外来农民工子女众多, 外来农民工子女流入的速度远远高于本地学龄儿童减少的速度, 教育资源的短缺性进一步加剧;相反, 部分二级城市不仅仅农民工子女流入相对较少, 而且自身存在城市学龄儿童随父母向发达地区及主要省会中心城市流动的现象, 在这些城市出现了城市教育资源稀缺性降低。因此, 尽管从总体上看接近80%的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农民工随迁子女进入了公办学校, 但我们同样不能忽视由于区域的不平衡性导致部分流入地农民工随迁子女仍不能及时入学。“80%”进入公办学校的是指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农民工随迁子女, 而并不是“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随迁子女都“在校”。城市公办学校教育资源的不足、农民工子弟学校偏少且不断被撤并以及农民工家庭自身的因素等共同造成部分农民工随迁子女不能及时入学。

3.农民工子弟学校问题多由于城市教育资源的稀缺和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难问题, 一些适应农民工子女上学要求、费用低的简易民办学校不断出现, 他们被称为“农民工子弟学校”, 以与城市公办学校和部分条件好、收费高的民办私立学校区分。但是在实际运行中, 农民工子弟学校问题很多:一方面, 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办学条件较差。有的没有取得合法的手续, 缺少政策支持, 加上资金匮乏, 师资、办学条件往往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处于半公开状态;学校校舍多由民房、仓库或厂房改建, 教室破旧、昏暗、狭小、通风差, 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缺乏必要的教学实验仪器设备, 只能因陋就简;没有必需的学生活动场地。另一方面, 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师资力量匮乏, 教师队伍不稳定。学校教师一般是农村民办教师、未分配的师范毕业生甚至普通初高中生, 有教师资格证的比例很低。由于办学条件较差和师资力量薄弱, 直接导致了农民工子弟学校的教育质量较低。

4.农民工随迁子女学习成绩不够理想农民工随迁子女普遍存在学习成绩不够理想的现象。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包括有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学习基础较差、经常随父母流动造成学习不够系统、适应不了新的环境和新的教学方法、缺少自主学习、合作学习能力而沦为学习的旁观者等等。此外, 部分教师对农民工子女评价标准和期望值都较低, 这使得农民工子女觉得自己不受重视, 产生自卑、消极情绪和缺乏上进心、自信心, 导致其学习成绩停滞不前。

5.部分农民工随迁子女存在心理问题农民工随迁子女大部分经济条件相对差, 物质、精神生活都相对贫乏, 与城市学生的家庭相比形成很大的反差, 导致农民工随迁子女容易产生自卑感。还有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因为“城里孩子爱欺负人”、“讲家乡话会被嘲笑”、“城里孩子瞧不起我们”等原因不愿意到公办校上学。农民工子女受到的歧视和排斥会在其幼小的心灵中造成创伤、留下阴影, 产生冷漠、孤僻、不合群等心理问题。

二、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原因分析

1.城乡二元体制是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难的根本原因长期以来, 我国实行的是城乡有别的二元户籍制度。以城乡二元分割为特征的传统户籍制度是导致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二元分割的户籍制度与人口流动需求极不适应、不协调。“依户籍地就近入学”的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妨碍了流动农民工子女进入城市公办学校上学;另外“地方负责, 分级办学”的义务教育财政体制造成了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难的问题。我国户籍制度的本质是与计划经济体制一脉相承的, 虽然我国的计划经济体制已经不复存在, 但是与此相适应的制度体制并没有变革, 导致产生城市对农民工经济制度上的接纳和社会制度上的不接纳的矛盾。这种矛盾进而导致农民工随迁子女在享受城市教育上成为被排斥、被歧视的对象。

2.教育投资不足影响城市对农民工子女的接纳能力尽管早在1993年制定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就明确提出, “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但长期的教育投入不足, 导致我国公办教学资源十分有限。业界对我国农村的教育资源投入不足问题投入了较多关注, 但实质上城市同样存在教育资源投入不足的问题。特别是随着近年来农民工子女大量进城, 如果要求流入地教育部门承担为流入农民工子女提供义务教育的责任, 就增加了流入地教育资源的压力。在流入地教育资源投入本已不足的情况下, 教育资源更无法满足新增的农民工子女教育需求。即使流入地教育部门有心平等接纳农民工子女入学, 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3.经济贫困导致农民工家庭难以支付城市教育费用贫困是形成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大部分农民工自身的文化程度较低, 进城后只能从事建筑业、餐饮服务业和其他社会服务业等体力劳动, 收入水平较低。尽管国家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书本费和学杂费, 也禁止收取借读费、择校费, 但不可否认的是名目繁多的各类隐性收费仍然层出不穷, 校服费、补习费、班费等仍然给贫瘠的农民工家庭造成沉重的负担, 甚至部分学校仍然违规收取借读费和择校费。部分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城市的教育支出超出了其家庭的承受能力, 导致其主动失学。

4.社会排斥影响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融合农民工随迁子女即使能够入学, 也面临严重的社会排斥, 导致其难以真正融入城市教育之中。农民工在城市处于一种弱势群体的地位, 很容易产生自卑感, 这种自卑感会影响到其子女, 使随迁子女在年幼时就产生“低人一等”的心理。农民工子女还常常遭到城市孩子的排斥, 甚至是谩骂、羞辱和孤立, 就连某些教师也会对农民工子女存有偏见。有些老师在孩子犯错误时, 偏袒城市里面的孩子, 或者是在做辅导时, 没有耐心教育起点低的农民工子女。同学、老师、社区等的“另眼相看”带来的外部压力和由于缺乏文化上的认同及精神上的不平等待遇, 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这些孩子的成长, 给他们的心理造成极大地压抑和伤害。种种显性和隐性的社会排斥, 使针对农民工随迁子女的融合教育难以实现, 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公平也在社会排斥中逐步消弭。

三、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的对策措施

1. 加快户籍制度改革, 破除教育户籍歧视

城乡户籍壁垒的存在, 造成流动到城市里的农村人口子女在城市中无法得到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教育的权利。解决问题的根本之策在于加快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改革, 破除教育的户籍歧视。一是逐步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二元结构, 建立对流动人口的动态管理制度;二是消除户口的社会附加功能, 改变户口与就教育挂钩的不合理现象。

2. 加大教育经费投入, 加强经费使用监管

教育投入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前提, 也是实现教育平等的基础。2012年, 我国中央财政首次按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编制预算, 地方财政也要相应安排, 确保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的目标。但这一目标目前只是列入预算, 是否能够落实, 如何落实, 以及是否能够持续落实下去, 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一是要强化各级政府的教育投入责任, 这是确保4%如期实现的前提;二是要合理利用教育经费, 提高使用效益;三是要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监管, 制约和杜绝教育经费被乱用或滥用。

3. 大力发展农村教育, 实现城乡教育统筹

我国政府在“城市中心”价值取向的指导下, 各项公共政策优先满足甚至只反映城市人的利益, 表现在教育领域上就是教育投资的城市倾斜政策。对农村义务教育微乎其微的投资使得农村义务教育长期停滞不前, 处于落后状态。这也正是许多农民工子女被父母带入城市学习的原因之一。因此, 国家应改变原有的教育经费支付战略, 教育资源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资源应向处于弱势的地区和人群倾斜, 尤其是向农村贫困地区和西部地区倾斜, 以缩小义务教育水平的城乡差距差距。在城市教育资源有限以及农民工收入水平不高的情况下, 农民教育水平的提升有利于减少农民工随迁子女数量, 缓解城市教育资源的压力, 并减轻农民工的教育负担。

4. 规范农民工子弟学校办学要求, 扶持农民工子弟学校发展

农民工子弟学校是城市公办教学资源的有力补充, 因此, 要规范和扶持农民工子弟学校。一方面, 国家要规定一个基本的办学标准, 应包括人均建筑面积、照明、采光、采暖、活动场所、班额大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办法, 规范其办学行为。要建立校长及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及教师的业绩管理制度。各种从事义务教育的农民工子弟学校都应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之中, 但是教师的资历水平可低于流入地正规教师水平。另一方面, 教育部门也应协调有条件的公立学校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对农民工子弟学校给予软硬件方面的帮助和支持。

5. 提高教师职业素质, 加强教学技能培训

家庭教育是基础, 学校教育是主导。学校老师对孩子的教育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要切实提高教师的职业素质, 加强教学技能培训。要采取切实有效的策略和措施, 针对城乡孩子、不同地域学生的区域文化差异与教育需要, 实施多元文化教育, 有效化解农民工随迁子女在价值倾向、符号体系、规范意识和教学行为等方面与城市教育的冲突和不良适应, 促进农民工随迁子女尽快实现教育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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