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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监测论文
来源:莲生三十二
作者:开心麻花
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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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监测论文(精选11篇)

农产品监测论文 第1篇

2016年上半年,农业部组织开展了一、二季度共2次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共监测了31个省(区、市)152个大中城市生产基地和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茶叶、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5大类产品92个品种94项指标,抽检样品22 053个。监测结果显示,总体合格率为97.2%。其中,蔬菜、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6.8%、99.3%和96.3%,水果和茶叶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3.0%和99.7%,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总体稳定。

农业部已将监测结果通报各地,要求有针对性地跟进开展监督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单位,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下一步,农业部将按照国务院食安委的统一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四个最严”,坚持“产管并举”,推进农业标准化,提升执法监管能力,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大力推进农兽药使用及残留、违禁物质非法添加、畜禽屠宰等7项整治行动,持续加强监测预警,不断创新监管模式,扎实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

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 第2篇

为切实做好2022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促进我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省市检测任务安排和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任务

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数量全镇全年需完成定量监测任务1050份样品。种植业产品计划完成1000份样品,畜产品检测50份。

二、监测范围

以全镇农产品规模化种植基地、农业产业园区、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为主要监测对象。重点监测品种应关注小农户的生产质量状况。

三、监测的品种

(一)蔬菜类

绿叶菜类、白菜类、甘蓝类、茄果类、瓜类、豆类为必检种类,主要包括有大白菜、普通白菜(青菜)、油麦菜、苋菜、菠菜、叶用莴笋、甘蓝、花椰菜、番茄、茄子、四季豆、豇豆、扁豆、黄瓜、辣椒、丝瓜、冬瓜、苦瓜、西葫芦、生菜、芹菜等(具体蔬菜不局限于列举)。重点突出“三棵菜”即:豇豆、芹菜、韭菜。

(二)水果类

以猕猴桃为重点,包括草莓、西瓜、葡萄等水果。

(三)食用菌

以香菇、羊肚菌为重点。

(四)稻谷

全镇各水稻种植区,重点关注高风险隐患区域生产的水稻。

四、监测时间及方式

根据作物成熟季节,在农产品上市前,采取例行监测、监督抽查方式开展监测活动。必要时,可将各村(社区)和生产企业送检样品纳入监测范围。

五、抽样要求和方法

(一)抽样要求

农产品抽样是例行监测的重要环节。抽样人员必须按照以下要求科学抽样。

1.优先在“两品一标”基地、各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农业园区、省名牌农产品、市级“菜篮子”基地等生产基地中抽取,要对抽样内容严格保密,实施抽样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事先通知被抽样单位及相关人员,避免出现“特制样品”。

2.抽样人员应事先准备好抽样单、抽样袋、标签等抽样用具,并保证这些用具整洁、干燥,不会对样品造成污染。抽样过程不应受雨水、灰尘等污染。

3.严格按照抽样操作规程进行抽样,遵循随机抽样的原则,使抽取的样品具有充分的代表性。不能以单株(或单个果实)作为抽样样品,抽取的样品能充分代表基地产品的特征,完好、不变质、无虫害,且为成熟期或即将上市的产品,雨后不宜进行抽样。原则上每生产基地每个品种不超过2个样品。

4.抽样、分样和封样工作必须在抽样现场进行。抽样完成后,要认真填写抽样单,填写蔬菜名称时应尽量填写学名,由抽样人员和被抽单位共同签字确认。所抽样品必须做到可追溯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于来源不详的样品不抽。

5.每批次样品按市场价当场支付样品费,并填写《样品支付清单》,由被抽检单位及2名抽检人员签字。

6.抽样人员要避免在运输过程中样品受到污染和变质。

7.被抽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抽样时,抽样人员要认真做好详细记录,由抽样人员和当地陪同见证人共同签字或盖章确认,以不合格处理。

(二)抽样方法

蔬菜、水果和食用菌抽样按照《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NY/T789-2004执行。茶叶按NY/T2102-2011茶叶抽样技术规范。

水稻抽样:基地抽样,按对角线法、梅花点法、棋盘式法、蛇形法等方法抽取样品;农户院场堆垛抽样,采取分层取样法。各点混合后,四分法缩分样品至1kg,作为检验用样品。

样品进行预处理后,分为两份,一份做为待检样,一份用于留样,均由各检测室保存。

六、监测项目与检测方法和结果判定

(一)例行检测(速测)

1、监测项目

(1)种植业产品:主要检测有机磷、氨基甲酸脂类等农药残留。

(2)畜禽产品:主要检测“廋肉精”(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残留。

(3)水产品:氯霉素、孔雀石绿、磺胺类、沙星类残留。

2、检测方法

(1)种植业产品:根据酶抑制率法原理用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器或速测卡等方法检测。

(2)畜禽产品:采用快速检测试纸检测,抽取尿液检测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3个检测项目,具体操作方法严格按照《瘦肉精检测卡使用说明书》进行。

(3)水产品:按照快速检测试剂(快速检测仪)说明书规定操作程序和限量值技术指标参数进行检测。

3、判定依据和原则

(1)种植业产品:按照GB/T509.199-2003标准执行。抑制率在50%以下、速测卡白色药片变为天蓝色或与空白对照卡相同,为合格产品;抑制率≥50%的样品、速测卡白色药片不变色或略有浅蓝色为阳性结果。对阳性结果的样品需要进一步复检确认后处理。

(2)畜禽产品:按农业部〔2003〕34号文、农牧发〔2001〕38号文、DB35/T729-2007执行,判定结论为阴性和阳性,阳性为可疑样品,凡在监测中发现的可疑样品都要进行复检确认。

(3)水产品:按照农业部相关规定,判定结论为阴性或阳性,阳性为可疑样品,凡在监测中发现的可疑样品都要进行复检确认。

(二)判定依据和原则

(1)种植业产品:按GB2763-2021及监测要求进行判定,所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产品所检项目符合GB2763-2021及例行监测的要求”;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定为“该产品不合格”。

(2)畜禽产品:①禁用药物β-受体激动剂类(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马特罗、非诺特罗、氯丙那林、妥布特罗、喷布特罗)在猪肉、猪肝、牛肉和羊肉中不得检出,判定限为0.5μg/kg。②禁用药物氯霉素、金刚烷胺在禽肉和禽蛋中不得检出,判定限为检测方法的定量限。其中,禽肉:金刚烷胺≤2.0μg/kg,氯霉素≤0.2μg/kg;禽蛋:金刚烷胺≤2.0μg/kg,氯霉素≤1.0μg/kg。③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的药物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和洛美沙星在禽肉和禽蛋中的判定限为检测方法的定量限,各≤1.0μg/kg。④产蛋期禁用药物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达氟沙星、氟苯尼考(以氟苯尼考和氟苯尼考胺之和计)和甲砜霉素在禽蛋中不得检出,判定限为检测方法的定量限,各≤1.0μg/kg。⑤常规药物磺胺类和四环素类在猪肉、猪肝、牛肉、羊肉中的残留按《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判定。⑥常规药物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达氟沙星、甲砜霉素和氟苯尼考(以氟苯尼考和氟苯尼考胺之和计)在禽肉中的残留按《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判定。

(3)水产品:①禁用药物氯霉素不得检出,判定限为≤0.3μg/kg。②禁用药物孔雀石绿不得检出,判定限为有色孔雀石绿和无色孔雀石绿的总量≤1.0μg/kg。③禁用药物硝基呋喃类代谢物不得检出,判定限AOZ、SEM、AMOZ和AHD各为≤1.0μg/kg。④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药物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和洛美沙星判定限为各≤2.0μg/kg。⑤常规药物酰胺醇类药物的判定限,甲砜霉素≤50μg/kg,氟苯尼考和氟苯尼考胺的总量≤1000μg/kg。⑥常规药物氟喹诺酮类的判定限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的总量≤100μg/kg。⑦常规药物磺胺类的判定限为磺胺嘧啶等12种的总量≤100μg/kg。

七、监测结果报送

对县级农产品安全监测的思考 第3篇

一、县级农产品安全生产监督存在的问题

1. 农产品安全生产意识不强

首先是管理者的农产品安全生产意识不强, 主要是沿袭旧的农产品自给自足的思想, 没有认识到农产品的商品化进程, 对农产品安全监督放任自流。同时, 由于中国的农业生产分散, 生产形式和条件不一致, 导致监管难度很大, 因此监管效果不尽人意;二是生产者安全意识差, 只追求产量和杀虫效果, 不管对环境污染和产品质量的影响;三是消费者对农产品安全认识不足, 购买时更看重的是产品价格, 对产品的安全性以及产品对健康的危害不重视, 更有甚者不知道有农产品安全一说。

2. 农产品安全检测体系不健全

就目前而言, 县级甚至于很多市级都没有农产品安全检测手段, 既没有检测的仪器设备, 也没有人员技术, 无法对产品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进行判定, 只能凭感觉。

3. 农产品安全检测技术标准不统一, 更没有普及

各地建立无公害或绿色基地, 各地自已制订标准, 地区间差异很大, 导致产地和销售地经常发生贸易纠纷。因此, 要建立起中国的农产品安全防线, 就必须有一套农产品安全监督检测服务体系, 以确保农产品的安全, 以体证人们的身体健康。

二、对策

针对目前我国农产品安全监督的现状, 笔者认为, 要完善现代农业农产品的安全监测, 就必须建立起统一、公开、公正的管理体系, 特提出以下观点:

1. 加强宣传

要通过广播、电视图片展览、办培训班等进行广泛宣传, 使每一个管理者、经营者、生产者、消费者都明白农产品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 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大农产品技术

标准和农产品技术规范的制订和宣传、普及工作要针对产地农产品生产特点和销售区域性, 因地制宜地制订技术标准和生产技术。销售国外的, 要根据销售国家的技术要求, 制订符合国际惯例和销售国的生产技术规范制订, 并根据形势和变化及时调整, 确保生产者生产的产品符合要求, 有了完整的生产技术体系, 其生产的产品管理才有章可循, 便于管理。

3. 健全农产品安全监督检测体系

各地方, 特别是县级政府要加大农产品安全检测体系的建设力度。要建立起专业的农产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配备相关的检测仪器设备和人员, 培训从业人员使其拥有检测专业技能和水平, 有了这些专业机构, 才能保证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才能及时对所有农产品的安全性作出判定, 也才能及时对有问题的产品实行有效控制, 确保使用农产品的安全性。

4. 建立农产品安全公告制度对农产品特别是大宗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的农产品和有关影响到人们生产生活的

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 实行定期抽检并及时公告。引导生产者自觉运用安全农产品生产标准和生产技术, 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和产品的竞争能力, 引导经营者、消费者使用安全农产品, 从而达到打击、处理风险农产品之目的。

5. 利用网络平台, 建立农产品安全资源共享平台

要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 各地加强联动, 将本地生产的农产品检测结果和抽检结果及时进行上网公布, 实行检测资源共享, 做到不重复抽查。一方面节约管理成本, 另一方面又减少经营者的成本, 也有利打击假冒安全农产品欺骗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6. 建立安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对生产、销售的农产品实行检验准入制度, 对合格的产品实行标签标示制度, 并制订相应的监管制度, 既要管住检验员, 防止出据虚假报告;也要管住经营者强行销售、欺骗销售, 对违规者要实行追偿制度。要让生产者不生产、销售者不销售、消费者不购买不安全的农产品。

7. 建立农产品安全事故应急系统

各地要建立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人才库, 以保证农产品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不可预见性的技术问题, 确保生产顺利进行。同时应建立农产品安全生产风险基金, 以保证农产品安全生产过程因不可逆原因造成农产品安全隐患时。能有效处理隐患产品, 以保护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利益;也可以及时处理哪些因使用隐患农产品的消费者引发的公共安全事故, 保证社会和谐稳定, 促进农业快速发展。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现状及对策研究 第4篇

摘要: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问题,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现状及问题,寻找相应的解决策略十分必要。文章对全国农产品质量监测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水平、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有效策略,以促进农产品市场的质量监管和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

张新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现状及对策研究[J].农业工程技术,2017,37(11):73+75.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意义

中国是农业大国,农业市场十分庞大,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意义重大。首先,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全国的农产品市场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农产品品种和数量不断增多,服务的人群也不断扩展,为国民的基本生产和生活提供了强大的物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直接关系着我国国民的健康,容不得一点马虎。

其次,农产品市场的安全稳定对国民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十分重要。然而,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却越来越多,时不时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纠纷报导,“猪肉精”、“胶水馄饨”、“染色鸡蛋”、“毒韭菜”、“硫磺姜”等类似对消费者影响巨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严重打击了全国的农产品市场。中国是农业大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会影响农民的种植计划和生产规划,影响农业的长远发展。

最后,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是实现农产品顺利出口,增收创汇的重要手段。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不但会冲击中国农产品的海外信誉,也会带来巨大经济损失[1]。综上所述,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十分必要。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现状

全国食品质量安全监测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推进,已经形成了以国家、省级监测为主体,地、县级监测为基础的相对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监测范围不断扩大,合格率不断增加,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2]。但中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上开始比较晚,基础比较薄弱,所以整体上发展水平还比较欠缺,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

1、有?P部门的重视程度有待提高

农产品质量监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在很多地区,尤其是农村基层,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意识和观念严重不足,使农产品监测缺乏严密的市场监管和对监测的监管严重不足,致使很多农产品未经监测就直接流入市场。农产品流入渠道和监测渠道多种多样,这就需要监测部门耗费很多时间和精力进行层层筛查、监管,然而很多农产品的监测类目繁多,技术复杂,工作人员由于技术水平有限自身又缺乏责任意识,很多监测部门不愿意将精力耗在上面,执法过程中得过且过,随意填单等,造成很多监测的漏洞或监测质量不高。

2、监测体系不完善,类型层次模糊混乱,监测不具代表性

现行对农产品的质量监测中,例行监测、抽查、普查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负责,但农药及农残、兽药及兽残、饲料以及各类添加剂及有害物质污染、水中残留等分别由农业部对应的各个司来进行,监测比较分散,而且监测的种类、数量、监测参数也有很大的重复交叉或是不同级别的监测仅仅表现为品种和数量的不同,造成了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浪费。而且,监测的数量和频率、品种是人为设定的,很多时候没有考虑农产品的产出季节、产出地、出售模式、用药量、以前检出率等具体因素,所以监测结果有时不具有代表性。另外,由于监测技术受限和资金的不足,中国农产品质量监测的数量和监测深度都落后于发达国家,而且未能实现抽检分离,所以农产品的监测的公正性、独立性和科学性明显偏低。

3、监测科技水平严重不足,缺乏专业人才,监测结果的利用率不高

目前的检测技术总体上比较落后,由于检测设备成本很高所以先进设备的研发和引进程度也比较低,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无法大规模推广,尤其是农产品生产比较落后但又占有大比重的农村地区。另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依赖于专业的技术人员,但对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十分缺乏,就出现很多地方配备了相应设备的监测机构而没有技术人员来做检测工作的情况[3]。

另一方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结果只有被利用了才能发挥监测的意义,但全国的农产品监测结果很多时候仅仅停留在制作监测单保留的过程中,缺少各部门各行业的信息报送额通道和程序,有些部门发布的监测结果在发布渠道、发布方式上也很难被普通消费者接收和理解,所以很多监测没有发挥实际意义。

三、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水平的对策

综上所述,要想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水平,必须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以改善。

1、加强监管部门的重视程度,提高监测责任意识和监测投入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意识的提高,必须从监管部门做起,以身作则,并扩散到其他相关农产品生产、流通行业[4]。监管部门必须积极加强自身农产品质量监管方面的学习,明确和强调监测的重要性,提高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并积极宣传推广,并严格要求监测部门严格执法、按时执法,才能整体上提高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意识。

2、完善监测体系,提高监测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应加快农产品质量监测的抽检分离建设,合理设计监测的类型和层次,并确立监测的数量、品种等监测的等级和界限,同时针对季节、区域的不同,灵活的调整抽查的策略,尽可能选择有代表性的监测品种和数量。同时,严格设定监测的参数,对监测渠道进行统一管理,提高人力财力物力资源的利用率,增强监测的代表性、科学性和公正性。

3、增强科技投入,保障资金,培养专业人才,提高监测结果的利用水平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开始的比较晚,底子薄,发展水平有限,所以加强检测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引进必要的检测设备和监测系统十分必要。虽然检测设备成本较高,但是食品安全问题容不得一点松懈和马虎,加强先进设备的使用尤其是农村基层的设备使用十分重要。先进的人才是保障检测顺利进行、高水平进行、有效使用检测设备和监测手段的重要保障,所以应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通过高校和相关研究机构合作,加强监测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的培养[5]。

另外,针对现有监测人员,应定时进行教育培训和知识、技能与职业道德水平的考核,整体上提高监测人员队伍的素质。要实现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和引进以及专业人才的培养,充足的资金投入是必须的,所以国家应加大资金投入,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提供保障。只有被利用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结果才有意义,所以应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信息网络建设,畅通监测信息的发布、共享、报送渠道,使检测结果有效指导农产品产业相关者的产业布局和消费者的购买方向,真正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意义。

四、结语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具有重要意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十分必要。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取得了很大进步,但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文章进行了具体分析,并提出了针对性的对策,对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水平的提高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文章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农产品监测论文 第5篇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为了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职责清晰,责任明确 。县农牧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局长任副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由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药监督管理站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形成了责权清晰、管理有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真正做到了工作有人抓,责任有人担,事故有人管,为顺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按照省农委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的意见,使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覆盖全县每个角落,结合全县实际,于2012年底印发了《抚松县关于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的通知》,在全县14个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的牌子,即“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情况下,确保一名站长和至少一名工作人员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和完善了各项管理、检测制度,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推进农业产业化、标准化生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狠抓源头、强化监管,依法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为了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全县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县农牧局始终坚持把整治农资市场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本着“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全面性检查和临时性抽查相结合,季节性检查和长期性检查相结合,拉网式检查和重点式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突出重点区域,加强执法检查力度,重点加强禁用、限用农药管理,特别是国家明令禁止在农业领域使用的高毒农药加大了查处力度。

为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县农牧局成立了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12年又重新进行了调整,充实了新的力量,对全县35个农资经营企业,进行专项整治,逐一进行排查,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全县共出动执法检查车辆80多台(次),出动执法人员450人(次),与农资经营企业签订保证书35份,检查抽取农药标签600多个,切实维护了全县农资市场秩序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了农业生产安全。

3.加强常态化监测,提高检测能力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

按照省、市农委的要求,抚松县对重点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常态化监测,不断扩大监测的范围。2012年,重点对全县3个农产品生产基地(抚松镇南关村蔬菜生产基地、抚松镇西川村蔬菜生产基地、仙人桥镇大青川村蔬菜生产基地)实施常态化监测,以抚松镇南关村蔬菜生产基地为核心,覆盖面积500亩。开展农田环境质量调查,对监测区域农户进行标准化生产指导和培训,对农业投入品进行严格的登记,指导农户及时填写农产品生产记录本。为促进全县无公害蔬菜生产的规范化管理,提升农产品品质,提高人民生活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继续加强农产品检测人员的检测能力,2012年,县农牧局选派5名检测人员到吉林大学军需学院进行系统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抚松县重点对蔬菜、瓜果、食用菌等鲜活农产品的检测工作,突出芹菜、韭菜、白菜等高风险蔬菜品种,全面对夏菜和秋菜开展监管和检测,对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加大检测频率和抽检数量。全县对棚膜基地抽检2次;露地蔬菜抽检2次,秋菜抽检1次,瓜果抽检1次,共检测蔬菜9类120个样品,确保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4.提高忧患意识,抓好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民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感

农产品监测论文 第6篇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粮食和其它农产品产量大幅度增长,基本上解决了全国人民的吃饭问题。长期以来,农药、饲料、添加剂、肥料和激素等农辅物资的使用,在为农业生产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的同时,也造成环境污染和农产品的残留问题[1]。因此,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保障农产品安全,成为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目前,国家已出台了检测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其内容主要包括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业生产资料检测、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和检测体系的管理,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投资不平衡和管理手段落后等问题。为此,本文详细叙述了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系统的设计与实现,通过各功能模块互相配合,实现了对农产品质量监测的信息化管理。

1 系统组织结构

图1为整体的系统组织结构。其中,处于最底层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涉及的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在这一层之上是系统的软硬件接口,主要包括网络接口、数据库以及相关的Web服务器。系统具体实现采用了Oracle数据库,由于系统采用Java语言开发,所以在服务器方面选择了JBoss。

系统的数据层包括了绝大部分需要处理的信息,在各个层中都有一些管理措施,包括权限管理、服务管理和系统维护。

2 系统业务流程

图2为主要的业务流程图。系统的使用者按照从决策到具体执行的顺序主要分为3类,即上层管理机构、中层管理机构和下级执行部门。其中,上层管理机构可以认为是省级的农产品质量监控中心。作为最上层的决策机构,其掌握着系统的基础数据,包括各种农产品残留物的详细信息、质量检测的定量标准、各个监督机构的人员与设备配备等,还负责接收下级机构的汇总信息,并对数据做出分析和预测;同时,还具有对下级机构发布信息的职能。

中层管理机构可以认为是地市级的职能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本辖区内的农产品质量监控,协调上层机构与具体执行部门的数据流动,对上层决策提供辅助的数据支持。

下级执行部门可以认为是各具体的检测机构,其身处农产品质量检测的第一线,掌握着准确的实时数据,对这些数据进行采集、整理和上报是其主要任务;同时,还负责从上级机构接收具体检测信息。

3 模块功能分析

无论哪一级别的职能部门,系统都为其提供了类似的功能模块,这包括系统数据管理、查询管理、报表打印和系统功能管理。

3.1 系统数据管理

系统数据管理包括数据发布、数据维护、数据浏览和数据同步等4方面内容,具有为中高级职能部门提供数据发布的功能。不同层次的机构所维护的数据不同,但作为系统为其提供了诸如增、删或改等统一的操作。

由于相关检测部门是一种联动的工作体制,如果上级部门做了某些数据改动(如检测标准的变更或新增的检测任务),应快速地反应到各个具体的执行部门,所以在数据管理中最重要的应是数据同步的功能。目前,主要有数据库实现和人为同步等两种同步方式。

数据库实现是利用数据库本身提供的同步功能(如Oracle的DATABASE LINK[2]机制),其允许在两个数据库之间建立连接,以实现数据实时或定时的同步更新。

与数据库实现相比,人为同步的方式具有更多的灵活性,也更为安全。其原理是在客户端和服务器端分别架设相关的同步服务程序。客户端服务程序根据需要向服务器端发出同步请求,服务器端程序会检索与其相对应的服务器端数据库(省级监督机构数据库),以返回被更新的数据。客户端程序接受同步数据并检测无误后,用以更新客户端数据库(各检测机构数据库)。

3.2 查询管理

查询管理主要指各职能部门对其所掌握的信息进行按条件的检索与查询。由于数据被汇总上报给上级机构,因此对于省级监督机构,系统还赋予其对数据分析与预警的功能。

3.3 打印管理

打印及报表管理是信息系统的核心输出功能。目前,国内外已经有一些成熟的报表开发工具,如水晶报表(CrystalReport)和润乾报表等。由于本系统以Java语言开发,因此这部分采用JReport实现[3]。JReport作为纯Java开发的报表工具,采用拖拽式的报表生成技术,简单且高效。JReport本身采用B/S的架构方式,提供的前端工具用于报表设计,而相关设计方案部署在报表服务器上。报表的输出采用HTML和DHTML的方式,因此终端使用者仅需要Web浏览器便可以访问这些报表。

3.4 系统功能管理

系统功能管理主要包括基础数据构建和用户权限管理两部分。

信息系统的数据组成一般分为运行时数据和基础数据两种类型。运行时数据包括检测机构的一次检测报告和上级下发的一次检测任务等,这些数据的维护放入系统数据管理模块;基础数据是指系统投入运行前所必需的支撑数据,如各种成分含量的检测标准和各个部门的人员配备等。

对于用户权限管理,系统采用了类似RBAC(Role Based Access Control)的模型[4,5]。该模型把角色归集为若干个权限的集合,同时一个用户又可以属于多个角色,这样在用户、角色与权限之间形成多对多的关系。对于信息系统来说,权限可以认为是一系列的操作,同时角色又与用户的岗位和职务有直接关系。

系统实现过程中,在角色之间引入了继承的关系。当角色A继承角色B之后,其本身也会具备前者的权限特点。由于多重继承(即一个角色同时具备若干角色的权限特点)会引起权限分配冲突,因此系统只提供了角色间的单继承功能。由于系统由若干相对独立的模块构成,模块又分为若干子模块或子功能,最终这些功能模块被细化为基本的操作,因此与操作相对应的权限也具备了层次化的结构。用户、角色与权限的关系如图3所示。

目前,有两种方式对用户进行权限验证,其取决于系统的限制程度和模块间的独立程度。一种称为登录式验证,它指在用户登录时即应用其权限信息,对系统界面进行裁剪,使其只能看到权限内的系统交互界面,而权限外的交互项目(如菜单、对话框、按钮等)则被屏蔽掉;另一种称为操作式验证,是指用户在进行具体操作时才对其进行的权限验证,显然这是一种被动式的验证方式。系统同时实现了这两种权限验证方式,根据用户需求,灵活配置。

4 结语

通过实际应用此系统,基本实现了预期的目标,通过农产品监测信息库的建立,实现了监测数据的信息化管理;通过协调上下级监测机构的工作流程,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各个部门的工作效率,为更好地贯彻国家农产品质量检测标准打下了基础。

参考文献

[1]金发忠.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几个热点问题的理性思考[J].农业质量标准,2005(5):13-17.

[2]张立浩.Oracle Database10g完全参考手册[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756-741.

[3]王政.基于JReport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报表模块的设计与实现[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06.

[4]欧阳星明,张华哲.大型网络MIS系统中基于角色的权限管理[J].计算机工程与应用,2000(4):138-140.

农产品监测论文 第7篇

1 渠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现状

1.1 监测机制初步建立

通过逐步探索, 初步形成了渠县农产品监测工作机制。渠县质检站负责全县范围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 乡镇检测站负责本辖区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 对农产品市场准入把关, 对检测合格的农产品, 出具市场准入许可证明, 对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严禁其进入市场, 并送交渠县农产品质检站复检, 渠县农业执法大队根据渠县农产品质检站检测结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处罚。

1.2 监测体系基本形成

一是县级农产品质检站设备完善, 配备了气相色谱、液相色谱、原子吸收、原子荧光等检测仪器, 能够满足农药残留和重金属定量检测需求。二是乡镇配备有农药快速检测设备, 能够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初步筛查。三是检测技术人员配备基本到位, 渠县农产品质检站有从事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10名, 每个乡镇具有快速检测人员1~2人。

1.3 监测工作稳步开展

一是县级质检站每月都有开展例行工作, 全年有制定监测计划, 省级也安排有定量检测任务。二是乡镇快速检测人员全部接受了技术培训, 基本能够开展快速检测工作。

1.4 安全意识大大提升

一是农业生产者“三品一标”意识增强。特别是大的专业合作社, 很注重销售农产品的三品认证, 因此在生产环节讲究科学合理用药。二是农业投入品销售商守法意识加强。通过多次的农业执法检查, 很少发现禁用农药等投入品的销售。三是消费者安全意识增强。在购买蔬菜等农产品时, 很关注购买农产品是否含有农药等有害物质。

2 渠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存在的问题

2.1 监测技术力量薄弱

目前, 渠县农产品质检站检测人员年龄结构偏大, 专业知识缺乏, 对定量检测知识理解困难, 大型设备不会操作。乡镇农技检测人员许多不是专职人员, 缺乏认真搞好农产品检测的时间和精力, 往往抽样监测频率低, 而且也缺乏化学分析知识, 分析准确性也不高。

2.2 监测经费投入不够

要构建一个完整的监测体系, 并使它保持正常运转, 政府在这方面的经费投入必不可少, 这些费用包括了检测用的试剂耗材和人工费等。一是由于缺乏资金投入, 一些农贸市场没有建立检测室, 对当天进入市场的农产品缺乏监测。二是渠县农产品质检站和乡镇检测经费预算不多, 导致在日常业务工作开展上有些捉襟见肘。

2.3 检测质量认证滞后

质量体系认证是单位质量管理、检测技术水平的证明, 渠县农产品质检站只有通过四川省质监局计量认证和四川省农业厅实验室认可, 才有出具有效合法检测报告的资格, 才能为执法提供依据。渠县农产品质检站于2008年建站, 2011年采购设备到位, 质量认证工作一直推动进展缓慢, 究其原因在于专业技术人员的缺乏和检测经费的不足。

2.4 监测盲区仍然存在

一是渠县农产品生产方式仍以散户为主, 这些生产者的生产管理方式传统, 对农药等投入品的施用方法不科学, 容易出现农药、抗生素超标现象, 到市场贩卖时往往没有固定地方和时间, 经常游击作业, 在监管上难度很大。二是在渠县许多农贸市场内, 还没有成立专门的快速检测室, 以至于进入市场的农产品没有得到风险监控。三是由于畜牧业务没有合并到渠县农林局, 水产业务也才刚刚转接, 导致渠县的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的质量安全监测没有正式启动, 造成了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监测缺失。

3 渠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对策建议

3.1 加强宣传培训, 提升质量安全意识

一是通过大屏幕、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积极向群众宣传报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动态, 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二是通过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向参加培训的农业生产者讲授相关法律法规和现代生产技术知识, 提升质量安全意识, 合理科学地施用农药。三是鼓励大型专业合作社建立自己的检测室, 由县级质检站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自己开展快速检测工作, 增强质量安全意识的自主性。

3.2 强化质量认证, 提升检测技术水平

一是动员和组织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技术协会积极参与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申报工作, 通过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推进农业标准化的实施, 降低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和检测难度。二是渠县农产品质检站积极筹备实验室质量认证工作, 早日拿到计量认证和机构认可证书, 保障渠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结果有效合法性。三是每年举办乡镇检测技术比武, 县级单位主办, 各乡镇检测人员参与, 不断提升他们的检测技术水平。

3.3 增加资金投入, 充实检测技术力量

一是增加县级和乡镇检测经费预算, 安排制定年度监测任务计划, 让县乡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充分开展。二是招聘和引进专业检测人员, 充实县级和乡镇检测技术力量, 保障有专人开展检测工作。

3.4 探索资源整合, 提高食品监测水平

农产品监测论文 第8篇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模式

一、模式实践的主要内容

陇南位于甘肃省东南部, 地处秦巴山区和青藏高原交汇地带, 东连陕西、南接四川。辖区面积2.79万平方公里, 耕地面积432万亩, 辖区8县1区、195个乡镇, 3423个村民委员会, 54万户、283万人。近年来, 全市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工作模式上进行了积极的探讨,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工作以体系建设、专项整治、监测检验、三品认证、宣传培训、产地准出及监测点建设为重点, 积极推行了“四级建机构、层层靠责任、源头抓监管、产地搞监测、宣培强基础、联动增合力”的工作模式。

㈠四级建机构

即在全市成立市、县、乡、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机构。市上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 (加挂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和市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牌子) , 副县级建制, 人员编制25~30人;九个县 (区) 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加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检测检验中心和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牌子) , 科级建制、人员编制15~20人;全市195个乡 (镇) 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心, 人员编制2~4人;全市3423个村都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小组, 由村上主要负责人担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其主要职能为: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检测检验工作;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管理;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和技术推广工作。

㈡层层靠责任

即坚持统一领导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市、县 (区) , 乡 (镇) 都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 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由农牧牵头、各相关单位分段监管和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各职能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市政府与各县 (区) 政府、市农牧局和有关单位;市农牧局与各县 (区) 农牧局、市直农牧有关单位;各县 (区) 政府与各县 (区) 乡 (镇) 、县直相关部门;县 (区) 农牧局与各乡 (镇)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农牧局相关单位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目标责任书, 一级抓一级, 层层靠实责任, 实行季度督导检查和年终考核通报制度, 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重心辖区化、部门化、基地化。

㈢源头抓监管

就是在加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监管机构建设的基础上, 以种养殖生产大户、农业投入品经营门店、农产品生产企业为重点, 高态势开展以销售和使用违禁农业投入品、非法添加剂、有毒有害物质为主的源头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坚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整治目标, 排查潜存的问题, 逐一进行整治, 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隐患和盲区。探索以农药、兽药为主的农业投入品经营新模式, 实行联保连锁经营制度, 实行农业投入品使用责任追究制度, 把好农产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关。

㈣产地搞监测

就是以农产品 (包括畜水产品) 生产基地、农村农产品集贸市场为重点, 以农产品生产经营大户、专合组织为依托, 建成一批规范的产地准出质量安全监测点 (到2015年全市建立100个监测点) ,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定性监测。监测点建设以有场所、有规范、有设备、有人员、有制度、有记录为标准, 达到“生产有记录, 产品有监测, 流向可追踪, 质量可追溯, 责任可界定”的产地准出要求。

㈤宣培强基础

就是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两法一例”和国务院两个决定为重点,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行动, 在全社会倡导和营造农产品生产消费质量安全理念, 形成大众和社会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和掌控, 科学研判, 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最大程度地减少和消除农产品生产环节中出现的质量安全负面影响。采取派出去、请进来的方式,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培训, 全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队伍素质。

㈥联动增合力

就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确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分段监管的要求, 农牧部门重点抓好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 加强与工商、质检、食药监、商贸、卫生部门的沟通协作, 在农产品产地准出过程和储运过程等重点环节上形成监管联检联动工作机制, 形成监管合力, 把好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关。

二、模式实践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 全市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工作实践中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 形成目前全市推行的陇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六种工作模式, 为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辖区内没有发生过一起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㈠机构建设进展顺利

市、县、乡、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全部成立。2010年4月, 市上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站, 加挂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和检测检验中心两个牌子, 副县级建制, 下设综合科、监督管理科、监测科、认证管理科, 编制18人;9县 (区) 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加挂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和检测检验中心两个牌子) , 科级建制, 编制10~15人。全市195个乡 (镇) 中有50个单独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中心, 145个乡 (镇) 在农业管理技术推广中心加挂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牌子, 全市3423村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小组, 村书记或村主任为监管员。

㈡重点责任有效落实

为了加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2010年来, 市、县 (区) 政府都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了由农牧局和相关单位“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市政府、市农牧局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政府和部门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市农牧局每年年初与各县 (区) 农牧局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标责任书, 年终进行考核通报;各县 (区) 农牧局与各乡镇签订了责任书, 层层落实责任, 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市政府于2009年、2011年、2012年连续三年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见》 (陇政发[2009]37号) 、 (陇政发[2011]145号) 、陇政办发 (2012) 165号文件, 2011年印发了《陇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出入暂行办法》, 各县 (区) 政府都出台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明确了市、县 (区)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增强了市、县 (区) 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

㈢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以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为重点, 市、县 (区) 从2010年起每年年初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 制定农、畜、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督导检查, 结果进行通报, 特别是针对节假日期间农产品流通量大、群众购买集中、容易出现安全事故等特点, 市、县 (区)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联合加强了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超市和农产品流动集散地的专项检查力度, 有效地维护了公众消费安全。三年来, 市、县区共开展专项整治检查296次, 出动监管执法人员7862人 (次) , 检查农产品生产基地, 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662个 (次) , 检查农资农药经营门店842家 (次) , 查处、取缔非法经营门店46户, 责令整改45户, 从源头上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开展产地准出专项检查, 三年来全市共开展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地准出专项检查161次, 出动监管执法人员1006人 (次) 。

㈣监测水平不断提高

按照“就近、及时、准确、有效”的原则, 根据不同区域、时节和不同品种、层次, 积极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截至2013年6月底, 全市共开展蔬菜、畜产品、食用菌、水果等31个品种的监测检验655批 (次) , 抽检样品11603份, 合格样品11527份, 省、市、县 (区) 抽检平均合格率99.34%。其中省级开展抽检工作21次, 抽检17个品种1074份样品, 抽检合格率99%;市级开展抽检工作58次, 抽检样品471份, 抽检合格率99.06%。县 (区) 级开展例行监测工作576次, 抽检蔬菜样品10058份, 合格率为99.4%。三年来, 全市农畜水例行抽检合格率名列全省前列。为了保障农产品生产基地质量安全, 确保产地准出质量可追溯, 全市依托农畜水生产基地、专合组织农业企业和乡村农贸市场建立了42个质量安全监测点 (到2015年建成100个) 。积极争取国投检测项目, 市级1000万元和九县 (区) 300万元检测检验建设项目正在实施。

㈤产品认证取得进展

全市以农畜水生产基地、特色产业为主, 积极开展了“三品一标”认证, 截至2012年底, 全市共完成“三品一标”认证申报163项, 其中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56项, 185.96万亩, 43万头 (只) ;无公害产品认证56项, 76.45万吨;绿色食品认证24项, 19.52万亩, 5.6万只, 41.42万吨;有机食品11个, 12931亩、1124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登记16项, 涉及乡 (镇) 92个, 登记保护规模197万亩, 2万头 (只) , 130吨。2012年完成“三品一标”认证认定材料申报和复查换证32项, “三品一标”认证规模占到食用农产品产地面积的40.2%。制定农业技术规范52项, 建成40个市、县区级农业标准化示范点。三年来, 开展“三品一标”专项检查76次, 共检查农产品生产基地、专合组织、生产企业126家 (次) , 检查农贸市场、超市经营“三品一标”专柜112个 (次) , 农产品“三品一标”品牌产品经营门店66家, 农贸市场10个, 共检查出不规范使用“三品一标”标志农产品的生产基地6个, 超市3个, 撤掉不规范使用农产品认证标志牌5面, 没收过期证书3个, 有力地维护了“三品一标”用标市场。

㈥宣传培训取得实效

全市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两法一例”宣传和基层队伍培训为重点, 利用多种形式, 积极开展了宣传培训活动。三年来, 市、县、乡出动宣传车辆596台 (次) , 组织开展宣传活动121场 (次) , 制作影像资料36份 (片) , 发放宣传资料42万份, 制作固定宣传栏和宣传展板 (碑、牌) 88个。采取派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 参加和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86期 (次) , 培训人员2200人 (次) , 其中参加国家级培训16人 (次) , 省级培训32人 (次) , 市级培训76人 (次) 。编印《陇南农业》和《陇南农产品质量安全简报》60期, 在省、市农业信息网上和公众信息网上登载农产品质量安全简讯108条 (次) 。通过不同形式宣传培训, 在全社会营造了人人关心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模式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 随着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在模式的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㈠从认识层面上

一些组织和领导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识不到位, 重视不够, 有重检测轻监管的倾向;一些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淡薄, 特别是一些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为获得最大利润, 采取一些粗放生产经营、不当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一些社会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性需求较高, 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理解支持不够。

㈡在责任层面上

一些基层组织和领导对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职责不力, 讲得多、支持少, 使一些监管监测目标责任靠实不到位, 一些重点工作无法完成。

㈢在措施层面上

一些基层组织和领导对上级要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工作措施执行不力, 工作处于疲于应付、忙于应对的层面, 业务指导和对工作措施的落实督导检查不力, 影响了一些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㈣在机构层面上

虽然市、县、乡、村都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 但机构编制少, 职能发挥不畅, 职责权受制受限较多。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队伍建设难度大, 特别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方面自上而下没有职能评定标准和规范, 加之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无课题、无成果支撑, 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职能评定晋级难, 造成队伍不稳、有人才流失倾向, 有部分已分配到乡 (镇) 农质监机构工作的人员由于职称评定晋级晋升因素影响调出较多。

㈤在经费层面上

陇南属国家级贫困区, 市、县财政非常困难,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工作一直受制受限于经费不足, 特别是乡 (镇) 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有牌子、有场所、有人员, 但无设备、无经费的情况十分突出。市、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机构由于经费投入少, 无项目支撑、无设备、缺手段的情况比较严重。

㈥在协作层面上

虽然市、县各有关部门, 按分段监管的原则, 在各自职责范围上积极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项工作, 但部门间“相互推诿、责任不清”的问题仍然存在, 相互联动协作工作机制还有待加强。

㈦在机制层面上

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是一项全新的工作, 缺少参照的工作模式, 面对量大、面宽、责任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在工作思路创新、措施探索和找到有效的工作方法等方面还研究不够、实践不够、创新不够。特别在一些重点领域工作的开展上还缺乏规范、强力、科学、长效的监管监测机制。

㈧在应急层面上

由于市、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基础差, 能力建设投入少, 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应急预警和掌控还存在很多隐患, 农产品质安应急处置的能力还不能适应目前日益严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

四、模式实践的对策与建议

㈠提高思想认识

重点是要提高各级组织和领导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意识, 提高重监管重检测两方面都要硬的意识;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标准规范化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安全意识;提高社会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努力创建社会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文化平台。

㈡强化机构建设

随着国家食品安全职能的调整, 原属商务、工商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部分职能划归农牧部门, 责任和任务随之增大, 修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省属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迫在眉睫, 强化省、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职能, 建立职责权统一的专业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 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标准化管理和农产品认证、监测检验等职能工作整合统一到一个部门管理 (和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一样) , 省、市、县都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乡 (镇) 一级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心或站。参照食品药品机构编制规模,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省级机构编制人员不少60~75人, 市级机构编制人员不少于30~45人, 县级机编制构人员不少于20~35人, 乡 (镇) 级机构编制人员不少于3~5人。

㈢加强队伍建设

在强化机构建设的基础上一定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放在首要位置, 通过各种渠道招考和吸纳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机构工作, 加强人才培养, 加强人员培训, 切实解决好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职工的个人切身利益问题, 在职称评定、晋升晋级方面出台一些政策性指导意见, 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队伍。

㈣加大经费投入

各级政府必须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重点支持监管体系建设、农业投入品监管、标准化管理和农产品认证、产地准出质安追溯、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警、应急管理信息平台、舆情掌控等工作, 特别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工作正常运转。建议国家和省级财政对国列贫困市、县 (区) 、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工作给予经费支持, 市级不少于50万元, 县级不少于30万元, 乡级不少于5~10万元。要拓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投入渠道, 特别在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上要加大标准化制定和质量安全监管监测的投入, 建监测点, 配置监测监管设备;要建立多元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投入机制, 大力鼓励和引导社会、企业资金投入到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

㈤加强宣传教育

农产品监测论文 第9篇

一、从源头抓起,形成全程监管

从2004年开始,定西市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工作。当地政府根据省级部门设置,经市编委批准成立了由市农业局主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主要监测监管种植类农产品质量安全,而畜产品类的质量安全监管由市畜牧局承担。几年来,该站对种植类农产品质量安全如何依法监管进行了大胆尝试,并取得了一些成效,总结出了一些经验教训。从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情况看,全市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可靠,蔬菜监测合格率稳中有升,2012年-2014年分别为99.06%、99.5%、100%。

㈠掌握特征,“对症下药”

种植类农产品生产情况复杂。一是生产农户的分散性。定西全市辖6县1区121个乡镇1874个村12836个社63.49万户农户,各县乡除了少部分有规模的专业生产户外,大部分属分散在零星地块的小菜园式种植。二是不受季节性限制。定西市属甘肃中部干旱低温区,年平均气温为5.5℃~7.5℃,年均降水量500毫米左右,且集中在夏秋两季,其他季节干旱少雨,山区面积大,川区面积小。由于农户的分散性种植决定了种植蔬菜的方法各有所不同。如经济状况好,思想开放的农户,会选择平整的大地块搞塑料大棚,一年能种植几茬,而没条件的只能种春季一茬,秋季种植很少,产量也很低。三是销售不统一性。蔬菜种植有规模的,生产和销售时间基本统一,而因海拔及气候条件不一,分散种植、生长成熟时间不一,所以销售难统一。四是蔬菜流通中的难管薄弱。地产蔬菜生产基地少,蔬菜专业合作组织不多,大部分蔬菜是本地商贩从外地运来的,由于尚未真正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一些农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进入当地蔬菜市场监管失控。

这些特征决定了执法难度。因此必须采取分散采样和集中定点采样、例行监测监管和监督监测监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监管。实践证明,这个办法是“对症下药”,监管效果显著。

㈡严把关口,层层设堵

为了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从源头入手,严把“投入、生产、加工和销售”关。联合工商、质监、畜牧、公安等部门,分工协作、综合利用检测设备和技术,扩大抽检范围和数量,加强对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和各类农产品质量监管,对各农资经营网点和农产品生产专业户、零散户、生产基地进行全面调查整顿。扎实开展春秋季农资市场联合执法检查,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杜绝禁限用农药、肥料的违法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实现从源头管理,确保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㈢建立网络,依网监管

市农业局领导、质监科牵头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在机构队伍建设方面,市、县设有监管监测站,乡镇大部分设有监管站,村社设有协管员,农户选有预警员。实行市管县、乡,县管乡、村,乡管村、社,村管社、户的方式,建起四级监管网络,上下各负其责,网络联通,一网打“净”的监管模式,初步保障了全市初级农产品的消费安全。

二、种植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生产经营规模化、组织化程度低。目前,全市蔬菜实现农业标准化生产和管理的生产企业、经济协会所占比重较小,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措施尚未真正落实到千家万户的田间地头。蔬菜产品生产分散,规模较小,随意性大,组织化程度低,种植户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缺乏科技培训和法制培训,部分生产者对蔬菜产品质量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比较淡薄,标准化措施得不到有效贯彻和执行。

二是市场准入制度不够健全,质量追溯难。除了畜产品实行了市场准入外,种植类初级农产品没有产地证明和质量监测证明便进入市场。上市蔬菜农药残留监测成空档。特别是路边小摊蔬菜均是散户生产者的产品,所销售的产品质量安全更是难以监管。

三是零散生产较多,处罚执行难。全市蔬菜分散户数量庞大。这些户多数是自产自消自销,根本不搞科学种植,也就做不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对于这些分散户在依法监管上存在处罚难、执行难的问题,需要在法律法规方面制定相应细则。

四是监管力量和技术支撑有待加强。种植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量大面宽且专业性强,而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人员不足,特别是专业检测技术人员更缺。由于有的没有编制,所需专业人员进不去,在职的多是兼职人员,对应着多个业务主管部门。据统计,全市、县、乡共有农产品检测人员403名,其中市级10人,县级45人,乡镇、村级共348人。真正能干检测工作的专业人员192名,占总数的47.6%。而这些检测技术人员大多年龄偏大,知识结构老化,难以适应高精尖大型仪器的操作和分析工作。市县级人员相对稳定,而乡镇级监管人员专业素质较低,大部分为临时抽调,流动性强,专门从事监管检测的人员较少,无法满足量大面宽且专业性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需要。

五是专业技术人员不足,抽样检测存在以偏概全。目前比较常用的监管手段是抽样监测,包括快速检测、定性检测及定量检测。就全市来说,面对每年3000份样品的繁重监测任务,定性检测成为筛查的主要方法,然后根据定性结果,对超标和可疑样品进行定量检测。定量检测耗时长、费用高,时效性不强。由于蔬菜等农产品的流通快,等到检测结果出来时这些产品早上市销售了,检测结果往往只能作为事后警告或责任追究的依据,质量安全检测与实际要求差距很大。县、乡两级近年来虽然逐渐完善体系建设,配备了相对先进的仪器设备如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原子荧光光度计等,但是受技术和检测经费的限制,这些仪器往往闲置,导致检测不全面。

六是教育与处罚不对接。执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行业秩序确保农业产品质量安全,对各种违法行为的查处是本着教育改正的目的。而部分执法人员在进行检查监管过程中缺乏对《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的宣传教育。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对违法违纪者处罚力度不够,通报批评多,查办严惩的少。

三、创新依法监管手段全面推进农业行政执法

㈠深化体制改革,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要以监管示范县创建为抓手,充分整合农业执法力量,建立健全多部门配合协调、齐抓共管的监管协调机制。农业执法部门要充分发挥优势,积极协调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实行联合执法。要先行在“菜篮子”主产区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产地准出管理。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坚决杜绝禁限用农药、肥料的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扎实开展春、秋季农资市场联合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各类农产品上市前集中抽查,实行岛链式监管,确保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㈡推进全面监管,构建全民参与格局

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行,最基本、最重要的是普法。普法是执法的前提和基础,法律不仅要靠专门机关和执法人员去实施,更要靠广大人民群众共同遵守。要以做好农业政策法规宣传为抓手,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竞赛,扩大执法影响力。只有生产者、消费者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才能“依法护农、法治兴农”,将法律法规条文付诸于执法实践中。要把及时公开农产品检查、检测信息作为重心,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发挥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同时,要通过多种方式畅通投诉举报途径,使广大群众能够参与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来,形成政府主导、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㈢健全监管网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

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制度为抓手,指导各类农产品生产者建立起完整的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生产档案及质量检测体系,对辖区内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禁限用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单位,健全严格销售档案,推动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管理。严把市场准入考核,逐级明确风险责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属地管理。要科学界定部、省、市、县四级质检机构的业务分工和工作范围,严格规范例行监测、监督监测和速测工作。加快推进质检体系建设,加快投资建设市级,补充完善县级,尽快夯实乡镇级,不断提升市、县、乡检测机构的风险评估预警能力。建立完善应急预案机制,加快报送信息的时效性,制定舆情方面的监测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实现科学管理,明白生产,放心消费。

㈣强化队伍建设,促进履责能力提升

以乡镇监管机构建设为抓手,加大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培训力度,切实提升依法履行监管责任的意识和能力。把执法人员具备较高的农业专业技术素质和与农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起来,使他们在执法过程中真能够准确运用法律,做到业务精通、程序合法。

健全日常工作机制,制定规范的举报投拆、巡视检查、台账建设等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和考评制度,细化奖惩措施,奖罚分明,以此推动执法人员的工作技能和执法水平。杜绝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经常性地开展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推进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农业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4月份水产品市场监测信息 第10篇

与上月相比,监测的8大类产品中海水鱼类、海水甲壳类、海水头足类、淡水鱼类和淡水甲壳类价格分别上涨2.19%、1.24%、1.85%、0.62%和17.03%,海水贝类、海藻类和淡水其他类价格分别下降1.52%、0.3%和13.89%。监测的49个品种中,15个品种价格下降,占监测种类的30.6%,其中鹰爪虾、甲鱼和虾蛄价格分别下降22.64%、16.23%和6.31%;14个品种价格持平,占监测种类的28.6%;20个品种价格上涨,占监测种类的40.8%,其中蓝圆鲹、中华绒螯蟹和青蟹价格分别上涨21.98%、19.89%和15.39%。

与上年同月相比,监测的8大类产品价格除淡水其他类微降0.37%外,其他大类均有不同程度上涨,其中海水鱼类、甲壳类、贝类、头足类和海藻类价格分别上涨11.04%、14.39%、4.26%、14.31%和1.95%;淡水鱼类、甲壳类价格分别上涨0.16%、18.88%。监测的49个品种中,35个品种价格上涨,占监测种类的71.4%,其中日本对虾、南美白对虾和墨鱼价格分别涨68.25%、25%和24.2%;5个品种价格持平,占监测种类的10.2%;9个品种价格下跌,占监测种类的18.4%,其中贻贝、鹰爪虾和草鱼价格分别下跌11.89%、8.91%和7.3%。

农产品监测论文 第11篇

一是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类型范围。《办法》将现已开展的例行监测、监督抽查、普查、专项监测等监测工作根据其功能和目的科学划归为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两大类。并规定风险监测工作的抽样程序、检测方法等符合监督抽查程序要求的, 监测结果可以作为执法依据, 实现了风险监测与监督执法的有机衔接。

二是明确了监测数据信息的统一管理制度。《办法》明确, “农业部统一管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和信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和信息”。

三是明确了监督抽查工作的抽检分离原则。《办法》规定, “监督抽查按照抽样机构和检测机构分离的原则实施。抽样工作由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执法机构负责, 检测工作由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负责”。

四是明确了采用快速检测方法开展监督抽查的有关要求。《办法》规定, “采用快速检测方法检测的, 应当遵守相关操作规范”, “采用快速检测方法进行监督抽查检测, 被抽查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 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四小时内书面申请复检”, “复检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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