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范文第1篇
第一条 为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组部、人事部印发的《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非领导成员公务员是指机关中除机关领导成员以外的公务员。
第三条 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 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 对公务员的考核,围绕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以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为主要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第五条 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以及出勤情况,可以采取被考核人填写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
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
平时考核情况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七条 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
(二)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四)工作实绩突出;
(五)清正廉洁。
第八条 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二)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四)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五)廉洁自律。
第九条 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二)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三)工作责任心较差,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四)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五)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第十条 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二)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三)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四)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五)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第十一条 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不含机关领导成员)的15%以内。本年度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与组 织、人事部门联合开展综合性表彰的先进单位,在事先报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优秀等次人数的比例可提高到20%。
优秀等次人员应在不同职务层次人员中合理确定。
第三章 考核程序
第十二条 公务员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机关在年度考核时可以设立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由本机关领导成员、公务员管理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和公务员代表组成,负责本机关的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
第十三条 年度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二)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三)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拟定考核等次,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公示后确定考核等次;
(四)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含派出机关)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核,必要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情况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依据之一。
第十四条 公务员对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不服,可以从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部门考核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考核机构在接到被考核人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 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复核人。复核结果仍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对复核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 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复核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在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对考核结果的执行。
第十五条 各机关应当将《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公务员本人档案,同时将本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总结、《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见附表四)于翌年三月底前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对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公务员,须附情况说明。
各市考核工作结束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及时对考核工作进行总结,并将考核工作总结和《年度考核结果统计表》(见附表五),分别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
各单位的年度考核结果报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兑现年度考核奖金。
第四章 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六条 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第十七条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三)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四)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五)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十八条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十九条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和其它奖金;
(四)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第二十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所在机关应根据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公务员进行培训。
第五章 相关事宜
第二十一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 调任或者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任或者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者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第二十三条 赴本省市、县党政机关挂职锻炼的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考核材料及结果报原单位,本人不列入原单位参加考核人员的基数。如 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不占原单位优秀等次指标。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由挂职的单位提供有关情况,派出单位进行考核。
第二十四条 参加扶贫的公务员,在省扶贫工作队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材料及结果报原单位,本人不列入原单位参加考核人员的基数。如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不占原单位优秀等次指标。省扶贫工作队员年度考核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 赴省外挂职及援藏、援疆的公务员,当年未结束的,参加所在单位的年度考核,考核材料及结果报原单位,本人不列入原单位参加考核人员的基数。如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不占原单位优秀等次指标。
第二十六条 军队转业到机关的公务员,由转业后的所在单位考核,其转业前的情况,可参阅干部转业时的鉴定,一般当年确定为称职等次。
第二十七条 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派出单位进行年度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非单位公派,但经单位同意离职学习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进行年度考核。
第二十八条 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公务员,不进行年度考核;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三个月的公务员,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第二十九条 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第三十条 受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受行政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受行政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三)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确定为不称职;因其他错误而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四)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年度考核,按规定条件确定等次;
(五)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受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六)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七) 受党纪处分同时又受行政处分的,按受党纪处分的情况确定其考核等次。
第三十一条 公务员不进行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第三十二条 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
第三十三条 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考核,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负责解释,各地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陕西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范文第2篇
管理人员诚信履职考核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安全诚信考核办法有关规定,加强我矿安全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和考核工作,督促各管理人员诚信履行各自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矿井安全和谐发展,依据煤矿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煤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矿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包括:生产副矿长、党委副书记、安监处长、采煤副矿长、掘进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矿总工程师、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各专业经理、书记、经理助理、技术员、各科室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科员。
二、考核要求
诚信履职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前题,只有全矿各级管理人员认真、扎实的履行了自己的岗位职责,矿井安全生产才会有保证,所以,全矿各级管理人员要深刻认识到开展诚信履职考核的重要意义,扎扎实实、层层做好履职考核工作,确保完成我矿2014年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三、考核主要内容
1、岗位职责考核:被考核管理人员要担当本职工作、完成上级交付出的任务中所表现出的业绩进行评价。基本要素由工作目标、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构成。履职考核对象主要为科室管理人员及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
2、安全生产管理:对现场施工过程中,其安全管理能力是否能够排查发现存现的各类隐患和制止违章违纪行为等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是否有违章指挥、现场是否存在各类隐患以及是否失有职渎职行为等组成。 履职考核对象主要为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及项目部各级管
1理人员。
3、专业技术管理知识: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相关知识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管理学识、专业知识以及其他一般知识等。履职考核对象主要为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和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
4、职工技能培训:对本项目部职工安全生产技能培训状况以及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测评,主要包括是否按要求对本项目部职工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安全思想教育、党务工作等组成。履职考核对象主要为项目部技术管理人员及项目部支部书记。
5、能力考核:对具体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经验性能力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管理能力、专业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等经验性能力以及从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效率、方法等。履职考核对象主要为科室管理人员及各项目部管理人员。
6、品德考核: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勤惰、协作精神以及清正廉洁等构成。 履职考核对象为全体管理人员。
7、组织纪律考核 :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纪律性以及其他工作要求等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遵纪守律、仪表仪容、环境卫生等。 履职考核对象为全体管理人员。
四、考核办法
1、矿成立以矿长、书记为组长的诚信履职考核领导小组,采取由下向上层层诚信履职,由上向下层层诚信履职考核的方式,即:
矿长、党委书记、生产副矿长、党委副书记、采煤副矿长、掘进副矿长、安监处长、总工程师、非煤副矿长向集团公司进行诚信履职,由集团公司进行诚信履职考核;
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向专业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进行诚信履职; 项目部经理向专业副总工程师、专业分管副矿长进行诚信履职;
各科室主任向专业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进行诚信履职;
各副主任、主任助理、科员向本专业科室主任进行诚信履职; 各单位支部书记向人力资源部(组干科)进行诚信履职; 各项目部经理助理、技术员向经理、支部书记进行诚信履职。
2、所有履职人员采取向上级提交述职报告,由上级对下级开展诚信履职综合评判打分的方式,述职报告(书面)须按规定时间要求上报直接领导。
4、考核实行百分制,采取直接由直接领导对诚信履职者打分的方法开展执行。
5、对各专业月度履职考核得分达不到70分的警告一次,季度内连续三个月履职考核达不到70分以上的调离原工作岗位,对各专业季度履职考核得分第一名的奖励200元,最后一名的罚款200元(三个月累计得分),由各专业自行落实奖罚。
6.各级人员于每月度25日至30日将个人本月度的工作总结及下月度的工作规划交履职考核领导,各专业履职考核表自行存档备查,各专业考核结果(履职考核得分)于月度末报安监处。
7、矿直属地面其他单位、科室、公司根据参照本履职考核办法制定本单位各级人员履职考核内容进行履职考核并每月报矿安监处备案。
附1:各级管理人员诚信履职考核表;
2:***煤矿管理人员诚信履职考核结构图。
***** 煤 矿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
陕西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范文第3篇
第四条 帐款回收晚于合同约定进度的,由业务员承担全部或部分财务费用。
(一)客户预付帐款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到,产品已投入生产,逾期15天后自第16天产生的财务费用由业务员全部承担。
(二)应收账款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到,逾期30天后,第31天到第60天,由业务员承担财务费用的10%,第61天到第120天由业务员承担财务费用的20%,逾期121天以上的由业务员承担财务费用的30%。
(三)质保金应在质保期满后30天内收回,逾期的从第31天开始,由业务员承担全部财务费用。因质量纠纷不能确定原因的,由质量管理部签属意见后,免除全部财务费用。
(四)保函到期未收回的,客户没有明确异议的,由业务员提供没有异议的说明后,由财务审计部办理保函存款收回,到期60开内业务员不能提供以上说明的,自第61天起开始计息。
(五)以上一至四款业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减免财务费用的,业务员应在30天内提出书面请示,公司主管经营工作的领导、总经理签属意见后,财务审计部备案执行,若30天内未办理,年底工资兑现时一律不得减免财务费用。
第五条 本办法所指的财务费用按年利率5%计算。
第六条 本办法与其他现行考核制度并行使用,不替代其他考核办法。 第七条 本办法以财务审计部提供基础数据为准,全年考核时一次兑现。 第八条 合同签订后,销售中心及时将合同复本交财务审计部,财务审计部每月按合同与销售中心对账,核算相关费用,促进帐款及时回收。
陕西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范文第4篇
第二条 凡依法由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税收征管的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除外)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税务登记 第三条 凡从事生产、经营或提供应税劳务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均应按照规定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二)有固定经营场所,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三)有固定经营场所,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四)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五)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六)上述条件以外的其他个体工商户。 第四条 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营业执照、业主居民身份证、经营场所证明等有关证件、资料。下岗失业人员、大学生等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还需提供再就业优惠证等有关证件、资料。上述证件、资料复印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存档。
经营场所证明是指房屋租赁合同及协议、房屋产权证明。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个体工商户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税务登记证。
对于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代码为其居民身份证号码,从事生产经营的外籍、港、澳、台人员税务登记代码为:区域码+相应的有效证件(如护照,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等)号码。
其他情形税务登记代码应该按照税收综合征管软件要求进行编制。
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主管税务机关应分税种填制税种登记表,确定个体工商户所适用的税种、税目、税率(征收率)、报缴税款的期限和缴库方式等。 第五条 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持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在30日内,在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对需要实地调查核实申报变更内容的个体工商户,主管税务机关应进行实地调查。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未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可以不重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第六条 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个体工商户在注销前应申请填写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确认表,在综合征管软件中进行定额取消和注销处理。
第八条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源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税源管理部门应当派员实地检查,按照征管法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对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由检查人员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由税源管理部门核实后报县级税务机关批准,存入纳税人档案,税务机关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对在日常征管中查找到的非正常户,税收管理部门要依法对个体业户进行处理,并办理解除非正常户手续。
第九条 个体工商户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县级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其应纳税款的追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个体工商户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纳税人应当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注明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资料:
(一)税务登记证件副本;
(二)《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纳税人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注明地销售货物的,除提交以上证件、资料外,应如实填写《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申报查验货物。
第十一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经营场所或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税务登记证件。 个体工商户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同时必须在地市级以上的报刊发布遗失声明,凭刊登的遗失声明到主管税务机关接受税务处理,方可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第三章 日常管理
陕西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范文第5篇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蓬天信息系统(北京)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网络在线发票系统(业户端)操作手册
目录
1.系统概述 ............................................................................................................................................... 3 2.运行环境 ............................................................................................................................................... 3 2.1计算机硬件要求 ............................................................................................................................ 3 2.2计算机软件要求 ............................................................................................................................ 3 3.系统初始化设置 ................................................................................................................................... 3 3.1 IE浏览器设置 ............................................................................................................................... 3 3.2打印机设置 .................................................................................................................................... 5 4.登录开票系统 ....................................................................................................................................... 7 5.流程简介 ............................................................................................................................................... 8 5.1业务流程 ........................................................................................................................................ 8 5.2操作流程 ........................................................................................................................................ 9 5.2.1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发票开具流程 ..................................................................................... 9 5.2.2《陕西省网络在线通用发票(190规格)和(241规格)》开具流程............................. 10 6.系统功能介绍 ..................................................................................................................................... 10 6.1系统管理 ...................................................................................................................................... 10 6.1.1客户关系管理 ....................................................................................................................... 10 6.1.2用户密码修改 ....................................................................................................................... 11 6.2 项目登记管理 ............................................................................................................................. 12 6.2.1项目登记 ............................................................................................................................... 12 6.2.2项目登记变更 ....................................................................................................................... 13 6.3发票管理 ...................................................................................................................................... 15 6.3.1发票开具 ............................................................................................................................... 16
6.3.1.1发票开具操作流程 ........................................................................................................................ 16 6.3.1.2《建筑业统一发票(自开)》的开具 ........................................................................................... 16 6.3.1.3《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自开)》的开具 ................................................................................... 21 6.3.1.4《陕西省网络在线通用发票(190规格)》的开具..................................................................... 22 6.3.1.5《陕西省网络在线通用发票(241规格)》的开具..................................................................... 29 6.3.1.5.1保险中介服务通用发票 ....................................................................................................... 30 6.3.1.5.2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通用发票 ............................................................................................... 36 6.3.1.5.3进出口代理通用发票 ........................................................................................................... 37 6.3.1.5.4物业管理通用发票 ............................................................................................................... 39 6.3.1.5.5报关代理业通用发票 ........................................................................................................... 41 6.3.1.5.6国际海运业通用发票 ........................................................................................................... 43
6.3.2红字发票开具 ....................................................................................................................... 45 6.3.3发票数据作废 ....................................................................................................................... 46 6.3.4票面作废重打印 ................................................................................................................... 47 6.3.5纳税人集团开票的发票下发 ............................................................................................... 49
6.3.5.1登录................................................................................................................................................ 49
1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网络在线发票系统(业户端)操作手册
6.3.5.2操作步骤 ........................................................................................................................................ 50
6.3.6纳税人集团开票的发票收回 ............................................................................................... 50
6.3.6.1登录................................................................................................................................................ 50 6.3.6.2操作步骤 ........................................................................................................................................ 50
6.3.7纳税人集团开票的普通开票员权限控制 ........................................................................... 51
6.3.7.1登录................................................................................................................................................ 51 6.3.7.2操作步骤 ........................................................................................................................................ 51
6.4查询统计 ...................................................................................................................................... 52 6.4.1用户库存查询 ....................................................................................................................... 52 6.4.2 发票开具明细查询 .............................................................................................................. 54 6.5报表管理 ...................................................................................................................................... 56 6.5.1领用存月报查询打印 ........................................................................................................... 56
2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网络在线发票系统(业户端)操作手册
1.系统概述
陕西地税网络在线发票系统是集纳税人发票开具、用户权限管理、客户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发票信息监控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税控管理平台。该系统突出了实时在线功能,强化了发票数据管理与票面信息防伪处理,以提高对重点行业的有效监控。为各税务主管人员提供对其所辖企业开票信息核定的各项功能,为纳税人提供发票开具以及所有发票项目信息的查询统计,旧票验销、剪销等功能,为消费者提供发票真伪鉴别等全方位的服务。
网络在线发票系统具有广泛的通用性,不仅适合建安、房地产等行业,也适合于其它服务业等行业,具备广阔的行业应用拓展空间。
2.运行环境
使用网络在线开票系统的纳税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电脑设备、接入因特网和针式打印机(建议采用平推式打印机)。以下是对相关的电脑设备的软硬件要求。
2.1计算机硬件要求
CPU 700MHZ或以上
硬盘 10G或以上 内存 128M或以上
显示卡支持增强色16位或以上 网卡 10M或10M/100M自适应
2.2计算机软件要求
操作系统WIN2000/WIN2003/XP 分辨率为1024768 IE6.0以上版本
3.系统初始化设置
网络在线开票系统无需安装。但在正式使用系统前,必须对计算机进行以下设置。
3.1 IE浏览器设置
(1)首先启动IE浏览器,打开『工具』菜单选择『internet选项』(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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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2)打开Internet选项对话框,选择『安全』选项卡(如图2)。选择『受信任的站点』,然后点击【站点】,在『将该网站添加到区域中』输入http://zxfp.xads.gov.cn,再把『对该区域中的所有站点要求服务器验证(https://)(S) 』前面复选框的√去掉,然后点【添加】,再点【确定】(如图3所示)。
图2
4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网络在线发票系统(业户端)操作手册
图3 (3)在图2的『安全』选项卡对话框中选择『受信任的站点』,然后点击【自定义级别】,打开『安全设置』对话框,把所有有关“ActiveX控件”的有“启用”的选项都设为『启用』,然后点击【确定】,返回Internet选项对话框,最后点击【确定】完成IE浏览器设置(如图4所示)。另外,为了提高打开网页的速度和保持当前设置的内容,请每次设置完成以后清理缓存和删除cookies。
图4 3.2打印机设置
打开“控制面板”-“打印机和传真”图标,选择要使用的打印机图标单击鼠标右键,打开打印机首选项菜单(如图5所示)。
5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网络在线发票系统(业户端)操作手册
图5 方向和页序选择默认,打开高级菜单如下图(如图6所示)。
图6 根据不同打印机可使用纸张情况设置纸张规格为A3/A4(也可根据发票纸张大小创建自定义纸张)即可。点击确定,保存设置。【若将纸张大小(尺寸)设为A3,则打印方向应设为“纵向”,打印时应将纸发票正向(链式纸孔与进纸方向一致)送入打印机。若设为A4,则打印方向应设为“横向”,打印时应将发票纸张竖向放入打印机(链式纸孔与进纸方向垂直)。最后通过页面设置页边距上、下、左、右值并使用测试纸张调整发票数据打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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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
4.登录开票系统
打开IE浏览器,进入陕西省地方税局官方网站(),进入办税服务厅,选择网络在线发票系统。
另外,在浏览器地址栏也可输入http://zxfp.xads.gov.cn直接登录网络在线开票系统,如图7所示:
图7 点击网络在线发票管理系统页面,进入登录界面,如图8所示。
图8 7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网络在线发票系统(业户端)操作手册
在系统登录界面输入纳税人管理代码、用户名、密码(建议使用软键盘)、验证码,然后点击【登录】,系统通过用户验证后将登录到开票系统主界面(如图9);当输入的登录信息有误时,系统将提示登录错误信息,请重新输入后再点【登录】;点击【重置】,将清空当前输入的登陆信息。
图9 开票系统的主界面主要由三大模块组成:①标题栏(蓝色)、②菜单栏(黄色)、③主窗口(其余部分)。
标题栏主要是显示系统标题及用户标示等信息,另外还可根据上面的功能键【退出】快速的返回到首页和退出系统。
菜单栏是整个开票系统的主要功能模块,所有的功能都是通过菜单栏的选项来实现的。点击管理菜单下菜单模块可以展开及收缩单项菜单。
5.流程简介
5.1业务流程
办理网络在线发票系统的业务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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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自行开票:对需要使用网络在线发票系统自行开票的企业纳税人,首先带齐企业注册资料(地方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法人身份复印件及申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所属的税务主管部门申请;申请核准后,由税收管理员登记企业注册信息。
征管鉴定确定使用票种:纳税人经征管鉴定确定领购的票种后,到主管税收管理员处领取《操作手册》并接受相应的培训。
购买发票:企业凭发票领购折到主管税务部门发票领购部门购买发票。
自开发票:对核准自行开票的企业,可在任何一台满足条件(配置符合要求的电脑设备、针式打印机、连接互联网)的电脑运行网络在线发票系统进行发票开具等功能的操作。
5.2操作流程
5.2.1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发票开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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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陕西省网络在线通用发票(190规格)和(241规格)》开具流程
6.系统功能介绍
6.1系统管理
系统管理是对税控开票系统的初始化和功能操作的管理。它的子菜单模块包括:客户关系管理、用户密码修改(如图10所示)。
图10 6.1.1客户关系管理
客户关系管理是指对付款方信息登记管理,以便在发票开具时方便调用付款方名称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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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的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税别号(或军官证、护照号),减少重复录入。客户关系管理可对客户信息列表中的内容进新增、删除、编辑等操作。如图11所示。
图11 新增:新增加付款方信息内容(如图12所示)。
图12 删除:删除付款方信息;
编辑:对付款方信息进行编辑修改(如图13所示)。
图13 6.1.2用户密码修改
用户密码是指操作员对自己的密码进行修改。
点击『管理菜单』下的【系统管理】菜单,在展开的子菜单中选择【用户密码修改】,打开用户密码修改页面,输入原密码和修改后的新密码;修改完成后,点击【修改】按钮将保存所修改的信息(如图14所示)。
提示:为了确保系统用户信息的安全性,用户应在开票资格认定后初次登录系统后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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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密码进行重新设置。
图14 6.2 项目登记管理
项目登记管理包括建筑业项目登记、不动产项目登记以及项目登记变更三个子菜单。
6.2.1项目登记
项目登记是指从事建筑安装业和销售不动产业的纳税人在开具发票前将其所从事的项目开发的情况进行记录的过程。
!注意:项目登记只针对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业,其它行业无须进行项目登记,填写项目登记信息时,输入框左侧为红色边的为必填项。
在【菜单管理】【项目登记管理】菜单选择要进行项目登记的发票类型:【建筑业项目登记】或【不动产项目登记】(如图15所示)。
图15 进入项目登记页面(建筑业项目登记、不动产项目登记)。填写项目登记的信息时,输入框左侧为红色边的为必填项;建筑业项目登记时,通过项目类型下拉菜单,可选择建筑、安装等项目类型(如图
16、图17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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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6(建筑业项目登记)
登记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登记】将保存已填入的登记信息。在登记前点击【清空】将填入的登记信息清空,可重新填写信息。
图17(不动产项目登记)
6.2.2项目登记变更
项目登记变更是对已登记的项目信息进行管理,如查询、编辑等。
在【项目登记管理】的子菜单选择【项目登记变更】进入项目登记变更初始界面(如图18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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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8 直接点击【查询】,列表将显示所有已登记的项目,通过点击【下一页】可浏览更多的项目内容;选择或输入项目查询条件,再点击【查询】,列表将显示根据输入条件查询出对应的已登记项目结果列表(如图19所示)。
图19 ①如需修改项目,可在查询结果列表框中找到需要修改的项目,点击【编辑】进入项目修改页面。在项目修改页面,可以对所有项目进行修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除外);如果此项目发票已经开完,可以在【是否完结】选项选择『已完结』。内容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系统将提示『确认修改完毕并保存』(如图20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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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0 ②对已登记的项目(仅限已登记且未开票)可进行删除操作。
对于建筑和销售不动产项目,同一项目累计开票金额不能超过建筑项目预算总金额(或:预计销售总金额),如果录入错误,可在项目完结前进行编辑修改;
!注意:完结标志为“已完结”后,不可再进行编辑修改也不可再对该项目进行开票。
6.3发票管理
发票管理包含发票开具、票面作废重打印、发票数据作废以及红字发票开具的管理。(如图2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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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 6.3.1发票开具
6.3.1.1发票开具操作流程
6.3.1.2《建筑业统一发票(自开)》的开具
《建筑业统一发票(自开)》是从事建筑安装等业务纳税人使用的一种票据。 选择管理菜单下的【发票管理】【发票开具】『建筑业发票开具』,进入建筑业发票开具页面。系统自动带出开票日期、当前票号(可用的最小票号)、收款方名称、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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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号及主管税务机关等票面信息(不可修改)(如图22所示)。
!注意:企业需要做过项目登记才能进行发票开具(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
图22 打印设置:第一次使用发票在线开票系统进行发票开具,须先进行打印设置,即发票位置的设置。在发票开具页面(如图22),点击【打印设置】可进入发票测试页(如图23),在测试页中,【页面设置】是指调整发票纸张位置的设置(建议使用空白纸张进行调试);【测试打印】是指通过打印机打印出发票测试页。首先点击【页面设置】按钮打开『页面设置』对话框(如图24),在页面设置里可设置打印机初始值及打印的位置。纸张「大小」设为A3/A4/自定义大小,纸张「来源」设为“自动选择”,「页眉和页脚」设为“空”,「方向」根据不同纸张设为“纵向”/“横向”(具体参见3.2 打印机设置),「页边距(毫米)」是指打印字体与发票边的距离,通过左、右、上、下调整字体在发票中的位置,如打印位置需向右调整,可增大在「左(L)」框中输入值,若打印位置需向下调整,可增大在「上(T)」框中输入的值。页面设置完成后点击【确定】。然后在打印机上放一张测试纸,再点击【测试打印】。打印出的测试页与发票比对位置,如位置偏差较大,在打印位置设置里重复上述调整操作至适当位置。不进行此操作点击【关闭】。
设置页边距:为了调整打印位置,设置时,可首先先将页边距上下左右全部设置为0,确定保存。然后再打开页面设置,会发现某些设为0的值会自动恢复到一个默认值。这是打印机默认的最小边距值。先不要改这些值,打印一张测试纸,然后跟发票比较,看位置是否正确。若偏左则将左边距值改大。偏右把左边距调小,偏上将上边距值改大,偏下将上边距值调小。另外可以挪动发票进纸位置。比如说偏右了,将纸往右挪到合适位置,打印就正常了。偏上或偏下,不光可以调整打印上边距,还可以调试打印机进纸深度,譬如打印时偏下,进纸时将纸往出一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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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3
图24 在发票开具时系统可自动从纳税人已经购买的发票中按照发票号码从小到大的顺序自动获取发票代码及发票号码。
机打代码/机打号码/机器号码将自动生成无须手工输入。开票的具体步骤如下: ①直接输入付款方名称及付款方的身份证号/组织机构码/纳税人识别号,也可以通过点击收款方右上角的
按钮选择已登记的客户信息。收款方名称与收款方的身份证号/组织机构码/证纳税人识别号系统自动显示;
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为总包人或者分包人;
③工程项目名称及工程项目编号可通过点击右上角的
按钮选择已登记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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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的登记信息。系统自动带出对应的结算项目,须填写具体结算项目名称,建筑(如土地改建)、安装(如空调安装)、装饰(如房屋装修)、修缮(如绿化、暖气,上下水等)等项目名称。
④填入开票金额(开票金额不能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单票最大开票金额并且需要大于零),合计金额大小写根据填入的开票金额保存后将自动产生。
⑤根据实际情况输入完税凭证号(代扣代缴税款)。
⑥工程总造价,与工程项目名称及工程项目编号关联,当前面选择了工程项目名称及工程项目编号后,将根据已登记项目的工程总造价自动生成。
⑦发票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并开票】,弹出提示框『保存』后将生成预览页,此时必须打印,否则此发票不能再次打印,请确认『是否保存』后点击【确定】(如图25所示),生成发票预览页,如图26所示,进入发票打印页面(如图27所示)。点击【发票打印】可进入选择打印机并打印发票。
图25
19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网络在线发票系统(业户端)操作手册
图26
图27 !注意:保存发票信息和打印发票时,必须确保你所填写的发票内容无误,并且请确认发票已打印(系统会给出相关提示,如图28所示)。否则只能将此张号码的发票进行数据作废。对于打印机故障等情况则需进行票面作废重打印处理。
20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网络在线发票系统(业户端)操作手册
图28 6.3.1.3《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自开)》的开具
《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自开)》是从事房地产行业等业务的纳税人使用的一种票据。 依次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开具】『不动产发票开具』,进入不动产发票开具界面。系统同样自动带出开票日期、当前票号、收款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主管税务机关等票面信息(不可修改)(如图29所示)。
图29
21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网络在线发票系统(业户端)操作手册
「打印设置」与建筑业发票开具打印设置相同。
在发票开具时可自动获取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收款方名称、收款方的身份证号/组织机构码/纳税人识别号;机打代码/机打号码/机器号码及税控码系统将在保存后自动生成无须手工输入。
①输入付款方名称及付款方的身份证号/组织机构码/证纳税人识别号,也可以通过点击右上角的按钮选择已登记的客户信息。需要注意的是:选择输入方式时,可以同时输入多个付款方名称及对应的多个证件号码,并以分隔符分隔(如:、或,);
②工程项目名称及工程项目编号可通过点击右上角的
按钮选择在项目登记里已登记的项目。系统会自动显示项目预算总金额;
③输入销售的不动产楼牌号,如A栋603房; ④选择面积类型(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再输入面积数(可录可不录); ⑤输入单价(可录可不录),金额项自动生成(单张发票金额不允许超出经税务主管部门批准的额度,并且必须大于零)后,合计金额大小写将自动产生(可修改);
⑥通过点击下拉框选择款项性质; ⑦输入合同号(必输)。
【保存】与【开票】操作请参照建筑业发票开具。 6.3.1.4《陕西省网络在线通用发票(190规格)》的开具
《陕西省网络在线通用发票(190规格)》是指从事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转让无形资产和技术贸易等行业使用的税控专用发票。
依次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开具】『通用发票』,进入通用发票开具界面。此时,系统自动从纳税人已经购买的发票中按照发票号码从小到大的顺序自动获取发票代码及发票号码,并显示在计算机上,纳税人应选择具有相同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的纸质发票放入打印机准备打印。发票的开票日期’、当前票号’、收款单位’、收款单位税号’及开票人’等票面信息(不可修改)、机打票号/查询码/防伪码及税控码系统将在保存后自动生成无须手工输入。(如图30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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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0 打印设置:第一次使用发票在线开票系统进行发票开具,须先进行打印设置,即发票位置的设置。在发票开具页面(如图30),点击【打印设置】可进入发票测试页(如图31),在测试页中,【页面设置】是指调整发票纸张位置的设置(建议使用空白纸张进行调试);【测试打印】是指通过打印机打印出发票测试页。首先点击【页面设置】按钮打开『页面设置』对话框(如图32),在页面设置里可设置打印机初始值及打印的位置。纸张「大小」设为A3/A4/自定义大小,纸张「来源」设为“自动选择”,「页眉和页脚」设为“空”,「方向」设为“纵向”(具体参见3.2 打印机设置),「页边距(毫米)」是指打印字体与发票边的距离,通过左、右、上、下调整字体在发票中的位置,如打印位置需向右调整,可增大在「左(L)」框中输入值,若打印位置需向下调整,可增大在「上(T)」框中输入的值。页面设置完成后点击【确定】。然后在打印机上放一张测试纸,再点击【测试打印】。打印出的测试页与发票比对位置,如位置偏差较大,在打印位置设置里重复上述调整操作至适当位置。不进行此操作点击【关闭】。
设置页边距:为了调整打印位置,设置时,可首先先将页边距上下左右全部清空,确定保存。然后再打开页面设置,会发现某些设为为0的值会自动恢复到一个默认值。这是打印机默认的最小边距值。先不要改这些值,打印一张测试纸,然后跟发票比较,看位置是否正确。若偏左则将左边距值改大。偏右将左边距值改小,偏上将上边距值改大。另外可以挪动发票进纸位置。比如说偏右了,将纸往右挪到合适位置,打印就正常了。偏上或偏下,不光可以调整打印上下边距,还可以调试打印机进纸深度,譬如打印时偏下,进纸时将纸往出一点即可。
23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网络在线发票系统(业户端)操作手册
图31
图32 《陕西省网络在线通用发票(190规格)》的开具:
①输入付款单位(不输则默认个人),也可以通过点击信息。
24
按钮选择已登记的客户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网络在线发票系统(业户端)操作手册
②行业类别必须通过下拉框选择如图33,同时还要选择所对应的项目类别,填写项目内容。
图33 ③纳税人根据发票开具内容在项目栏内输入相应的文字和数字(当消费者需要项目明细时,纳税人可在项目栏中分别输入各业务明细的名称和金额,系统目前最多可提供80个汉字。);
④输入本张发票的总开票金额,大写金额自动生成; ⑤填写备注栏信息,备注栏内容可输可不输。 ⑥发票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并开票】,弹出提示框『保存』后将生成预览页。此时必须打印,否则此发票不能再次打印,请确认『是否保存』后点击【确定】(如图34所示),进入发票预览页(如图35所示),点击【开票】按钮,进入发票打印页面(如图36所示)。点击【发票打印】可进入选择打印机并打印发票(如图37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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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4
图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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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6
图37 !注意:保存发票信息和打印发票时,必须确保你所填写的发票内容无误,并且请确认发票已打印(系统会给出相关提示,如图38所示)。否则只能将此张号码的发票进行数据作废。对于打印机故障等情况则需进行票面作废重打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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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8 !注意:
①当开具服务业中的旅店业发票时,行业类别选择服务业,项目则选择旅店业;若选择项目为代理业或者其他服务业时,要选择第三级联下拉菜单,如图39所示。
图39 ②当行业类别选择文化体育业时,同时项目选择文化业时,也要选择有第三级联下拉菜单,如图40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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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0 ③当行业类别选择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技术贸易时,请注意备注栏所需填写内容。如图41所示。
图41 6.3.1.5《陕西省网络在线通用发票(241规格)》的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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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网络在线通用发票(241规格)》是指从事保险中介服务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进出口代理、物业管理、报关代理业以及国际海运业等行业使用的税控专用发票。
6.3.1.5.1保险中介服务通用发票
依次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开具】->【通用发票(241规格)】,系统列出六种发票图标,如图42所示:
图42 选择保险中介服务图标,系统进入保险中介服务发票开具页面,系统自动带出行业类别(“保险中介服务”)、所属税务机关名称及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开票单位签章、开票人以及开票日期。如图43所示:
30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网络在线发票系统(业户端)操作手册
图43 在填写和保存发票信息前,需要对打印发票的打印机以及发票的格式进行正确的设置。 打印设置:第一次使用发票在线开票系统进行发票开具,须先进行打印设置,即发票位置的设置。在发票开具页面(如图43),点击【打印设置】可进入发票测试页(如图44),在测试页中,【页面设置】是指调整发票纸张位置的设置(建议使用空白纸张进行调试);【测试打印】是指通过打印机打印出发票测试页。首先点击【页面设置】按钮打开『页面设置』对话框(如图45),在页面设置里可设置打印机初始值及打印的位置。纸张「大小」设为A3/A4/自定义大小,纸张「来源」设为“自动选择”,「页眉和页脚」设为“空”,「方向」根据不同纸张设为“纵向”/“横向”(具体参见3.2 打印机设置),「页边距(毫米)」是指打印字体与发票边的距离,通过左、右、上、下调整字体在发票中的位置,如打印位置需向右调整,可增大在「左(L)」框中输入值,若打印位置需向下调整,可增大在「上(T)」框中输入的值。页面设置完成后点击【确定】。然后在打印机上放一张测试纸,再点击【测试打印】。打印出的测试页与发票比对位置,如位置偏差较大,在打印位置设置里重复上述调整操作至适当位置。不进行此操作点击【关闭】。
设置页边距:为了调整打印位置,设置时,可首先先将页边距上下左右全部设置为0,确定保存。然后再打开页面设置,会发现某些设为0的值会自动恢复到一个默认值。这是打印机默认的最小边距值。先不要改这些值,打印一张测试纸,然后跟发票比较,看位置是否正确。若偏左则将左边距值改大。偏右把左边距调小,偏上将上边距值改大,偏下将上边距值调小。另外可以挪动发票进纸位置。比如说偏右了,将纸往右挪到合适位置,打印就正常了。偏上或偏下,不光可以调整打印上边距,还可以调试打印机进纸深度,譬如打印时偏下,进纸时将纸往出一点即可。
31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网络在线发票系统(业户端)操作手册
图44
图45 打印设置完成之后,关闭测试页,在发票开具初始页面,输入“付款单位(个人)”(最大长度不超过50位字符),可点击
按钮选择客户关系模块中录入的客户,如图46所示:
32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网络在线发票系统(业户端)操作手册
图46 选择客户后,也可点击钢笔按钮重新输入付款方名称,此时提示操作员将清空已选择的客户,操作员确认后,清空相应内容;如果不手工录入,则系统默认付款单位为个人。
操作员输入付款事由、小写付款金额、经手人、电话、地址、备注(选填)等等内容; 选择币种:通过下拉框选择币种“人民币”或“美元”,如不选择,系统默认为人民币,小写币种标志会根据所选币种进行自动合计变化。
图47 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如图47所示,点击【保存并开票】,系统提示是否确认保存,
33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网络在线发票系统(业户端)操作手册
检查票面信息是否填写正确,核实无误点击【确定】,如图48所示,系统生成发票预览页,如图49所示:
图48
图49 再次检查发票信息,核对无误,点击【开票】按钮,进入【发票打印】页面,如图50所示:
34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网络在线发票系统(业户端)操作手册
图50 点击【发票打印】按钮,选择已经连接正确的打印机的打印图标,如图51所示:
图51 最后检查发票是否正确打印,点击提示框【关闭】按钮,系统转向操作成功页面,如图52所示 :
35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网络在线发票系统(业户端)操作手册
图52 6.3.1.5.2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通用发票
依次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开具->通用发票(241规格),系统列出六种发票名称,如图42所示,点击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系统进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通用票开具页面,系统自动带出行业类别(“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所属税务机关名称及代码、税务登记证号、开票单位签章、开票人姓名、开票日期以及开航日期(为空)。如图53所示:
36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网络在线发票系统(业户端)操作手册
图53
1、输入“付款单位(个人)”(最大长度不超过50位字符):可点击按钮选择客户关系模块中录入的客户;选择客户后,也可点击钢笔按钮重新输入付款方名称,此时提示操作员将清空已选择的客户,操作员确认后,清空相应内容;如果不手工录入,则系统默认付款单位为个人。
2、当填写付款单位时,票面内的付款单位自动生成;
3、输入开户银行名称、帐号、船名/航班、提货单号、开航日期、起运港、卸货港、目的港等等信息;
4、输入收费内容列表内容:其中包括货物名称、金额(必填);数量与单价属于非必填项目;小写合计金额自动计算。
5、通过下拉框选择币种人民币或者美元,默认币种为人民币,小写币种标志根据所选币种自动变化。填写备注、工商登记号、复核、制单等内容,如图54所示:
图54
6、【保存并开票】操作方法参照保险中介服务通用发票正常开具(6.3.1.5.1)操作方法。
7、打印设置请参照保险中介服务通用发票打印设置方法。 6.3.1.5.3进出口代理通用发票
依次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开具】->【通用发票(241规格)】,系统列出六种发票名称,如图42所示,点击进出口代理,系统进入进出口代理通用票开具页面,系统自动带出、行业类别(“进出口代理”)、所属税务机关名称及代码、开票单位签章、开票人以及开票日期,如图55所示;
37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网络在线发票系统(业户端)操作手册
图55
1、输入付款单位(个人)(必填项、最大长度50),初始值为“个人”;可点击按钮选择客户关系模块中已经录入的客户;在选择客户后,也可点击钢笔按钮重新输入付款方名称,此时提示操作员将清空已选择的客户;
2、输入贸易国别、填写合同号、填写品名、数量、发票号、价格条款,填写外币种类、外币金额和汇率,折算人民币金额自动计算;填入代垫费用列表和代理手续费,小写金额自动合计,小写金额为自动合计结算内容中的金额;填写国外发票张数、提单张数、其他票据张数及备注等信息。
3、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并开票】按钮,如图56所示:
38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网络在线发票系统(业户端)操作手册
图56
4、【保存并开票】方法请参照保险中介服务通用发票正常开具(6.3.1.5.1)操作方法;
5、打印设置请参照保险中介服务通用发票设置方法。 6.3.1.5.4物业管理通用发票
依次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开具】->【通用发票(241规格)】,系统列出六种发票名称,如图42所示,操作员点击物业管理图标,系统进入物业管理通用票开具页面,系统自动带出行业( “物业管理”)、所属税务机关名称及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开票单位签章、开票人及开票日期,如图57所示:
39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网络在线发票系统(业户端)操作手册
图57
1、输入付款单位(个人),初始值为“个人”,系统默认为手工录入;可点击按钮选择客户关系模块中录入的客户, 选择客户后,也可点击钢笔按钮重新输入付款方名称,此时提示操作员将清空已选择的客户;
2、操作员输入收费项目、代收列表内容,其中包括单位、单价、数量、金额(必填)、其他行(空行)项目名称、填写本项目其他内容的前提条件。收费项目小计、代收项目小计及合计金额自动计算;
3、操作员选择本次收费期的起止时间,如图58所示:
40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网络在线发票系统(业户端)操作手册
图58
4、信息填写正确之后,点击【保存并开票】,操作方法请参照保险中介服务通用发票(6.3.1.5.1)操作方法。
5、打印设置请参照保险中介服务通用发票设置方法。 6.3.1.5.5报关代理业通用发票
操作员依次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开具】->【通用发票(241规格)】,系统列出六种发票名称,如图42所示,点击报关代理业,系统进入报关代理业通用票开具页面,系统自动带出,行业类别(“报关代理业”)、所属税务机关名称及代码、开票单位签章、收款方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开票人、开票日期,如图59所示;
41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网络在线发票系统(业户端)操作手册
图59
1、输入付款单位(个人),可点击按钮选择客户关系模块中录入的客户,带出付款方纳税人识别号;选择客户后,也可点击钢笔按钮重新输入付款方名称,此时提示操作员将清空已选择的客户,操作员确认后,清空相应内容;
2、输入付款方委托书号、付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填写通关费用列表(项目、金额、小计为自动计算)、代垫费用列表(项目、金额、小计为自动计算),小写合计为自动计算;
3、通过下拉框选择币种,系统默认为人民币;
4、输入收款方地址电话、收款方银行、帐号以及备注(选填)等等,如图60所示:
42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网络在线发票系统(业户端)操作手册
图60
5、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并开票】,【保存并开票】操作方法请参照保险中介服务通用发票正常开具(6.3.1.5.1)操作方法。
6、打印设置请参照保险中介服务通用发票开具设置方法。 6.3.1.5.6国际海运业通用发票
依次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开具】->【通用发票(241规格)】,系统列出六种发票名称,如图42所示,点击国际海运业,系统进入国际海运业通用票开具页面,系统自动带出行业类别为“国际海运业”、所属税务机关名称及代码、税务登记证号、开票单位签章、开票人以及开票日期,如图61所示:
43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网络在线发票系统(业户端)操作手册
图61
1、输入付款单位(个人):初始值为“个人”,系统默认为手工录入,可点击按钮选择客户关系模块中录入的客户,选择客户后,也可点击钢笔按钮重新输入付款方名称,此时提示操作员将清空已选择的客户,点击确认后,清空相应内容;
2、输入船名/航班、开户银行、开票日期、选择到离港日期,录入帐号、起运地、装船港、卸船港、目的港、地址、营业执照号、经手人、复核、制单及电话等等信息;
3、输入费用明细列表(包括提单号、费用明细、数量、费率、金额、备注(综合备注,与左侧明细表分行无关),合计金额小写自动计算;
4、通过下拉框选择币种,不选择默认人民币,联动变化小写合计符号;
5、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并开票】,如图62所示:
44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网络在线发票系统(业户端)操作手册
图62
6、【保存并开票】操作方法请参照保险中介服务通用发票正常开具(6.3.1.5.1)操作方法。
7、打印设置操作方法请参照保险中介服务通用发票打印设置方法。
6.3.2红字发票开具
《建筑业统一发票(自开)》、《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自开)》、《陕西省网络在线通用发票(190规格)》以及《陕西省网络在线通用票(241规格)》开具后,税款已向税务局申报缴纳,如发生收款方将款项退回付款方,收款方须向付款方收回原发票并开具红字发票将原发票冲销。
以开具建筑业红字发票为例,依次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开具】【建筑业发票】进入建筑业红字发票开具界面,系统将按照顺序自动获取发票号码及发票代码等信息(如图63所示)。
45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网络在线发票系统(业户端)操作手册
图63 输入要开红字发票的发票号码以及发票代码(需冲销的原发票号及发票代码),输入完成后点击【查询】。如果你输的发票号码及发票号码无误,系统将自动按照顺序的获取需开具的红字发票号码,原发票信息将自动填入红字发票内,并且金额自动变为负数。录入冲销原因后,确认无误进行数据保存。
【打印设置】、【保存】与【开票】操作请参考『建筑业发票开具』。销售不动产红票开具操作方法参照建筑业开票。
6.3.3发票数据作废
发票作废是指操作员对填开发票信息录入错误的已开具发票进行作废。 在【发票管理】【发票数据作废】『发票数据作废』,进入发票作废界面(如图64所示)。
46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网络在线发票系统(业户端)操作手册
图64 输入要作废发票号码并查询。如果输入信息无误,系统显示此张发票的信息,包括付款方名称、发票代码以及代码、开票日期、项目名称、金额、开票人等信息。检查发票内容,输入作废原因,确实要将此张发票作废点击【作废】按钮,成功后系统会给予成功提示(如图65所示)。
注意:跨月不可作废。
图65 6.3.4票面作废重打印
票面作废重打印是指《建筑业统一发票(自开)》、《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自开)》以及《陕西省网络在线通用发票》开具后,由于打印设备等原因发票没有正常打印,需重新打印发票的过程。
点击【发票管理】【票面作废重打印】-【建筑业发票】菜单项进入操作界面,(如图66所示)。
47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网络在线发票系统(业户端)操作手册
图66 建筑业发票重打印界面
『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框输入要作废发票的“发票代码”和 “发票号码”。 所有条件输入完成后点击右侧的【查询】按钮。如果你输入的条件无误,系统将显示此张发票的信息(如图67所示)。
!注意:
①重打印的发票凡是已经进行过发票开具,作废、验销、剪销处理的发票不能重新打印。
②重打印原因必须填写。如图68所示。
③重打印原因只显示在计算机上,纸质发票不打印。 【打印设置】,【保存】以及【开票】可参照建筑业发票开具。
销售不动产发票重打印和通用发票重打印操作步骤参照建筑业发票重打印。
48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网络在线发票系统(业户端)操作手册
图67
图68 6.3.5纳税人集团开票的发票下发
集团开票指纳税人有多个开票人员同时进行发票开具的业务。纳税人进行集团开票前,应确定一名开票人为本单位的网络在线发票系统超级管理员,并由主管税收管理员将所有开票人基本信息录入网络在线发票系统后方可使用。 6.3.5.1登录
纳税人超级管理员登陆网络在线发票系统。
陕西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范文第6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加油(液化气)站是公司为垦区生产服务,为区域经济服务的重要窗口单位,做好加油(液化气)站的经营管理工作,对塑造农垦石油人的社会形象、拓展成品油经营领域、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具有深远的意义。为使加油(液化气)站的经营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标准化轨道,促进加油站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制定加油(液化气)站经营管理办法。
第二条
加油站的资源统一配送,价格统一制定,财务统一核算,外观统一包装,服务统一规范,对外统一宣传。
第三条
加油站为顾客提供全面、全过程、全心全意的服务。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呼伦贝尔农垦物资石油集团公司所属的全资、合建、租赁等类型的加油(液化气)站。
第二章
服务与现场管理
第一节
服务要素
第五条
员工上岗时应按公司规定统一着装,左胸前佩戴胸卡。仪表端庄,衣着整洁,双手洁净,不留长指甲。男员工及时刮脸和理发,发长不过耳;女员工不浓妆艳抹,不佩戴饰物,过肩长发束于脑后。
24 第六条
员工的仪态大方,神情自然,面带微笑,精神饱满。站立时应挺胸、直腰,不依靠物体,双手背后或自然下垂。
第七条
主动友善招呼顾客,主动了解顾客的需求,认真聆听顾客的要求、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地满足顾客的合理需求。
第八条
对待顾客一视同仁,态度谦和,礼貌热情,微笑服务。
第九条
任何情况下都不应与顾客发生争执,应冷静地做好解释工作或劝阻顾客的不安全行为。
第十条
使用文明用语,严禁使用不负责任的、歧视性的、粗俗的语言。要吐字清晰、称呼恰当、问候亲切、语气诚恳,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第十一条
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工作程序,为客户提供准确、快捷的服务。
第十二条
车停稳、熄火后到油枪开启前的作业时间不超过30秒。开票、收款快速、准确、无差错,作业时间一般不超过2分钟。
第十三条
加油(液化气)站给顾客提供的油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第十四条
加油(气)时,应按顾客要求的数量(或金额)加足,不得短少。若出现顾客投诉,应态度诚恳,热情
25
接待,妥善处理。
第十五条
在加油(液化气)站设置醒目的“禁止烟火”、“禁止吸烟”、“禁打手机”、“顾客止步”等安全警告标识。
第十六条
设置摩托车专用加油处。
第十七条
发现顾客有危害加油(液化气)站安全的行为,应立即礼貌劝阻。在劝阻无效时必须强行制止。
第二节
现场管理
第十八条
站长是现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营业现场进行全面管理并进行巡检。站长若有特殊情况离开,应指定人员代行其职责。
第十九条
站长负责填写加油(液化气)站日志,真实记录加油(液化气)站的经营管理情况。
第二十条
由站长指定专人(可兼任)承担安全员工作,安全员上岗时佩戴安全员胸卡。
第二十一条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明确规定各岗位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未经站长许可,任何情况下不得擅自离岗。 在上班时间内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二十二条
现场服务做到“五个一样”,即生客与熟客一个样,大车与小车一个样,加多与加少一个样,外地与本地一个样,闲时与忙时一个样。
第二十三条
加油(液化气)站的形象标识必须符合公司的统一规定,标识牌应醒目、完好、洁净。
26
第二十四条
站内不得擅自张贴或悬挂与公司品牌无关的标牌、广告。
第二十五条
安全警告标志、油品标牌、服务承诺、价格标牌、监督投诉电话号码等应置于明显的位置,并坚持班前检查,发现缺损、放置不正等,应及时维修和纠正,保持完好。
第二十六条
现场卫生清扫分为即时清扫、交班清扫和定期清扫。对营业场地、营业厅、加油设备以及周围区域应坚持即时清扫,确保环境清洁,交接班时应对加油(液化气)站进行全面的清扫,对天花板、水沟等区域应视具体情况安排定期清扫。
第二十七条
建立卫生责任制,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第三章
油品管理 第一节
进货
第二十八条
加油站所有油品由公司业务部门统一配置,不得外购,特殊情况请示公司统一解决。
第二十九条
实行预约制,加油站应根据销售情况及库存情况提前一天向公司业务部提出进货预约申请,由业务部统一安排油源、车辆,加油站在油库提货时原则上加油站应有押运员随车押运。运油车辆必须由油库直达加油站,途中不允许拐到别的地方。 第三十条
运输车辆必须是运输公司(车队)的油槽车,
27
驾驶员必须穿着静电服方可进入加油站卸油。
第三十一条
加油站在卸油前要做好油品验收的准备工作,检查安全防范措施,备好消防器材。
第三十二条
核对调拨单和随车运输单据,核对油品型号、数量,检查油品质量,确认运油车辆铅封是否齐全。卸油前采用丁字卡尺进行测量。油槽车装完油后和卸油前用丁字卡尺检测油面离罐口的高度,将数字填入随车运单,在规定的损耗范围内的,可直接接卸,超过规定损耗的,应立即报告站长,原车返回。
第三十三条
核对油品与即将卸入的储油罐所装油品是否一致,确认储油罐的空容量。
第三十四条
在卸油过程中,卸油人员和驾驶员不得离开现场,随时处理可能发生的问题。
第三十五条
卸油完毕,检查油品是否卸净,整理设备,对储油罐进行投尺量油,确认卸入油品数量,填写计量入库单,记账入账。
第二节
销售
第三十六条
任何人未经公司许可不准赊销油品,不能掺配和销售不合格油品,不准擅自在油品中掺兑任何代用品。 第三十七条
不能缺斤短两,克扣顾客。
第三十八条
不准将溢余油品擅自出售,私分货款。
28
第三十九条
加油站不得为第三方寄放外来油品。 第四十条
不得泄露本企业商业机密。 第四十一条
不准擅自变更销售价格。
第四十二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管理制度,交接班双方人员共同抄录加油机数码并计量储油罐存油量,填写油品计量单,发现超过正常盈亏时,必须及时查明原因,报告站长进行处理。
第四十三条
清点现金及整理加油凭证,填写加油站交接班统计表,交接班人共同签字,对交现金未开发票的数量补开销售发票(单据)。
第四十四条
将本班所有票据和营业款由报账员送交指定部门或银行。
第四十五条
对商品、设备、物资、工具进行交接。 第四十六条
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接班双方签字确认,站长审核并签字。
第三节
加油操作
第四十七条
迎候。加油员应站在加油岛靠近入口一侧面向车辆进入方向迎接顾客。
第四十八条
引导车辆。当车辆驶向站内时,加油员应迅速判断车辆的油箱位置和欲加油品品种,五指并拢,抬起手臂引导车辆到所需的加油位停泊,在5秒钟内到达车前,做到“车到人到”。
29
第四十九条
开启车门。车停稳后,加油员应主动为司机开启车门。
第五十条
微笑招手。礼貌地向顾客打招呼:“您好,欢迎光临”。如为熟悉的顾客,可以直呼其称呼(如:某老板、某经理、某先生、某师傅等)。
第五十一条
礼貌询问。加油员应提醒司机熄灭发动机及烟火,并请顾客不要使用手机。礼貌地询问顾客所需油品品种及加油数量。
第五十二条
开启油箱。加油员应主动为司机开启油箱,并将油箱旋塞挂在油箱外盖处。如司机自行开启,加油员应表示谢意。
第五十三条
预置。根据顾客需要的加油数量或金额在加油机上预置并确认。如顾客要求加满油箱,则不需要预置。
第五十四条
提枪加油。提枪前须确认油品无误。正确的加油姿势为:一手持加油枪,一手扶住加油胶管,并根据油箱位置采用站立或半蹲的姿势加油。拉动枪时,应注意松开盘管,以免扭断胶管或拉长到极限。加油过程中应密切注意油箱口,防止油品外溢。 第五十五条
收枪复位。加油完毕,应请顾客再次确认加油数量。收枪时应注意滴净油枪余油,枪口向上,轻轻放回原处。收枪后应主动替司机拧紧油箱盖,上锁关好外盖。如不能肯定是否已盖好,应提醒司机检查。
30
第五十六条
提示付款。代客付款或加油员自行收款,应“唱收唱付”,并礼貌地将找零轻轻放在顾客手中。
第五十七条
送行。顾客付完货款后,加油员应礼貌地与顾客道别。
第五十八条
清洁。如果没有下一个顾客,则按要求盘好加油枪胶管,清理场地,等候下一位顾客的到来。
第五十九条
杜绝以下违规操作: ⑴把加油枪交给顾客操作; ⑵将加油枪对准顾客;
⑶向塑料、木制器皿直接加注汽油; ⑷车辆未熄火加油;
⑸给存在明显事故隐患的车辆加油; ⑹加油站上空电闪雷鸣时加油; ⑺洒冒油品未擦拭干净,继续加油; ⑻用加油枪敲打油箱口。
第六十条
加油过程中如出现加错油等特殊情况,按以下办法进行处理。 ⑴加油员发现加错油品时,应立即停止加油,向顾客说明原因并赔礼道歉,同时向站长报告。
⑵站长征求顾客同意后抽出混合油品,清洗油箱,加入合格油品。
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赔偿顾客经济损失。
31
⑷责任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同时还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⑸根据员工所犯错误的严重程度,上报公司可以给予责令改进、警告、严重警告、辞退四种处分。在处分的同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并处一定的罚金。
第六十一条
认真填报营业日报表,根据加油站交接班统计表填制加油站油品销售日报表,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上报主管部门。
第四节
库存
第六十二条
加油(液化气)站库存商品盘点每月进行一次,盘点时间要与财务、业务商品帐截止时间相一致。
第六十三条
要及时填制商品月盘点报表,做到账账相符,帐实相符。每月27日前以文字材料报送到公司财务部、加油站管理部。
第六十三条
盘点工作一般由经营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业务、财务等部门参加。必要时由公司组织专人进行抽检,或加油站之间互检。
第六十四条
盘点的程序:
⑴暂停加油操作,抄写加油机流量表数码,计量储油罐内的存油,填写加油站油品盘点记录。
⑵根据加油站油本加油台账填写油本加油统计表。
⑶统计已开票未提货数量、已提货未开票数量,加油机检定、
32
维修回罐油走字数量,自用油数量,填写油品盘点有关情况统计表,加油机检定(维修)回罐油记录。
⑷加油站以商品明细账与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对账并填写加油站与公司对账明细表。
⑸对账无误后,填制油品盘点表,报送公司财务部、加油站管理部。
第六十五条
根据加油站的具体位置,市场销售情况,油品周转率,运输距离等因素,确定并保持最优库存,库存油品不能超过储油罐的安全容量。同时要避免出现油品断档或脱销。
第五节
油品损耗
第六十六条
积极采取措施努力降低油品损耗,损耗的处理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第六十七条
在允许范围内的油品损耗按月核销。因计量不准而发生的虚假盈亏,在当月不能处理时,允许跨月处理,但不能超过3个月。
第六十八条
出站前的一切损耗,由加油站负担,不得转嫁给顾客。发生超耗或溢余时应查明原因,并填写油品超耗(溢余)通知单,报请公司处理。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一节
消防安全
第六十九条
加油(液化气)站在各重要部位必须配备
33
足够量的、有效的灭火器、沙箱、石棉被等消防器材和工具。并按检测周期按期送检。
第七十条
站内人员必须身着防静电服上岗,禁止在站区内吸烟、动用明火、接打移动通讯设备。
第七十一条
加油(液化气)站的所有员工必须学会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和养护,掌握初起火灾事故的扑救技能。
第七十二条
对外来人员要主动告知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劝阻、制止其违反规定的行为。
第七十三条
禁止摩托车进入加油岛区域。摩托车必须在划定的专用加油处加油。
第七十四条
加油(液化气)站要有备用车用防火帽,对没有防火帽的大型加油车辆给予临时安装,车辆加完油驶出安全区后再行拆除。
第七十五条
冬季取暖锅炉产生的炉灰必须经过水浇处理,冷却后弃于加油(液化气)站的下风头。
第七十六条
出现消防安全事故要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积极进行扑救并立即向领导及最近的消防队报告。
第二节
经营安全
第七十七条
收取的现金要按公司的相关规定妥善保管,严防丢失、被窃。
第七十八条
当班的员工除了负有管护好加油(液化气)站财产的责任外,更要注意自身的安全。尤其是值夜班
34
的员工要提高警惕,发现有异常情况,首先保护好自己,然后伺机报警。
第七十九条
引导指挥车辆加油时,员工要与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尤其不能站在驾驶盲区内,避免发生危险。
第五章
商品流转统计 第一节
统计工作基本要求
第八十条
日营业终了,当班人员必须及时结账。 第八十一条
加油员抄录加油机数码。收银员(加油员)核对现金、支票、加油凭证,填制交接班记录。
第八十二条
报账员依据当班统计表,核对汇总现金(支票)、加油凭证,填制销售日报表。计量(保管)员按要求计量油罐实际库存量和上日油罐卸入量,并根据加油员提供的上日各班加油量合计,登记商品明细账和油品计量保管帐,同时将油品损、溢情况报告站长。
第二节
业务帐表设置范围
第八十三条
加油站商品明细账。 第八十四条
油品计量保管帐。
第三节
业务帐表记账范围
第八十五条
进货记账
⑴计量(保管)员依据购进发票(内部调拨单)及计量验收结果填写加油站油品验收计量入库单。
⑵计量(保管)员依据加油站油品和其他商品入库单分别登
35
记计量保管帐和加油站商品明细账。
第八十六条
销售记账。计量(保管)员依据销售日报表中的发油量,登记商品明细账,油品计量保管帐和定点加油台账。
第八十七条
储存记账
⑴计量(保管)员依据加油站油品计量单的库存量,登记加油站交接班记录。
⑵计量(保管)员依据商品明细账和油品计量保管帐,登记加油站经营情况季报表。
第八十八条
账簿、报表的管理
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会计法和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的要求登记账簿,做到日清月结。 ⑵认真填写销售台账。
⑶按公司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各种报表。 ⑷认真填写加油站日志等各项记录。
第四节
油品计量管理
第八十九条
计量器具
1、油罐、加油机、量油尺、温度计、密度计、容量标准器等计量器具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周期申检或送检,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2、量油尺、温度计、密度计、容量标准器等计量器具,各加油站应配备一套(易碎品增加一套备用)。
36
3、加油机的最大允许误差不得超过0.3%。否则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经授权检定机构复检合格方可使用。除法定计量单位外,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得拆毁加油机铅封。
第九十条
油品测量
1、储油罐液面高度测量,应按操作规程精确计量,两次测量值的误差不得大于1毫米。
2、计量(保管)员应在油品高度测量之后进行油温测量。测量油温应按规定步骤和规范要求进行。
3、密度测量时必须保持眼睛与密度计弯月面的下缘成同一水平线。所用油样温度与罐内油品的实际温度不得超过±3℃。
第五节
油本的管理
第九十一条
各加油站设立统一的油本加油台账。办理油本的,一律登记收款金额,不得登记数量。
第九十二条
办理油本的,按预收款管理,交款时开具收款收据,不得开具正式发票,每月末按加油数量开具正式发票。
第六节
公司内部用油的管理
第九十三条
公司内部车辆在海拉尔加油站加油的,当月转至公司财务部,跨月的公司财务部不予受理。需要在其他加油站加油的公司内部车辆,一律用现金当场结算。
第九十四条
公司指定海拉尔加油站为海垦运输公司
37
车辆定点加油站,因特殊原因在其他加油站加油的必须用现金结账。
第六章
财务管理及工资分配
第一节
财务管理
第九十五条
加油站的财务管理按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办法执行。
1、各加油站每日的销售收入必须全额、及时地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储蓄所或上交公司财务部。
2、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挪用或压票拖欠不交。
3、严禁坐支销售款。
4、严禁赊销。
第九十六条
加油站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人员工资由加油站承担。
第二节
工资分配
第九十七条
加油站管理人员、员工的工资标准、奖罚标准按公司规定的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