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住房建设亟待规范(精选10篇)
农村住房建设亟待规范 第1篇
基层反映新农村建设在税收征管中出现的问题亟待规范
基层反映,在集中区建房以及一些道路、涵管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过程中税收征管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征管困难。村委会统一选址、规划后,引导村民到规划点建房,由村民自行组织人工进行建房或选择建筑商(统建)代建。前者不需征税;后者需要征收(建筑)营业税,但在实际中,农民和承建方不签订书面合同,多以口头约定的形式,承建方也不开具发票,因此造成承建性质难以认定,税收征管困难。二是征管不到位。有一些集中区是由村委会牵头建设,将建设工程发包给建筑企业,房屋建成后由村委会再分配给村民使用,为了尽量降低房屋造价的成本,村委会在工程款就没有税费的预算,因此,再向承包方征税存在难度较大,征管不能及时到位。基层建议:一是加强宣传。采取各种形式向村民宣传建房、购房的税收政策,鼓励他们在建房的过程中订立合同,索要发票,也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重点打击。选择部分建设集中区,进行重点监控,建立台账,动态管理,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起到震慑的作用。三是部门协作。相关部门配合,要求辖区内的集中建房建筑企业必须有资质,否则不予开工建设。
农村住房建设亟待规范 第2篇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深刻体现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特征和要求,集中代表了亿万农民的强烈愿望和根本利益。按照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邵阳市在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新农村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一、农业生产稳步发展
1。粮食生产继续增加。中央1号文件下发后,邵阳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部署,认真贯彻,狠抓落实,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把发展粮食生产从依靠增加播种面积转移到良种、良法的推广使用上,粮食生产科技含量不断提高,粮食生产实现超常性的恢复增长,连续两年增产增收。2005年全市粮食作物播种面积达到840.89万亩,比上年增加10.22万亩,增长1.2,粮食总产量达到319.12万吨,比上年增加7.79万吨,增长2.5。其中,水稻播种面积617.36万亩,增1.79万亩,增0.3,总产260.1万吨,增3.79万吨,增1.5。水稻生产中,优质稻播种面积进一步扩大,中高档优质稻播种面积达到298.2万亩,占水稻总播种面积的48.3,总产达到120.22万吨,比上年同期增加9.57万吨,增长8.6。
3。农业生产结构不断优化。2005年全市在抓好粮食生产的同时,不断加快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广产业化经营,农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变化明显。2005年农业总产值中:农业产值84.48亿元,占总产值的47.0,比上年上升0.2个百分点;林业产值8.02亿元,占4.5,下降0.2个百分点;牧业产值77.56亿元,占43.1,下降0.4个百分点;渔业产值6.08亿元,占3.4,上升0.4个百分点;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3.65
亿元,占2.0,与上年持平。农产品产量中,中高档优质农产品的比重逐年提高:2005年,全市优质稻总产量达到120.22万吨,占稻谷总产量的46.2,与上年比较上升3个百分点。
二、农民收入持续增加
2。农民外出务工收入下降,但仍然是收入的重要来源。2005年,农民外出务工纯收入人均
507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4元,下降9.7
。全市外出务工的总人数达到107.28万人,占农村总劳动力人数的26.78,实现劳务纯收入30.8亿元
三、新农村建设亟待解决的难题
1。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邵阳市地处衡邵干旱走廊,十年九旱,大部分水利设施都修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大都带病运行,“跑、冒、滴、漏”现象仍十分严重,农业生产的基础非常薄弱。这种状况短期内疾重难返,难从根本上解决。因此,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农业生产的投入,寻求新的解决办法,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关键所在,也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
2.困扰农民增收和农业发展的一些关键问题尚需解决。国家按保护价敞开收购粮食,取消农业税和实行种粮补贴政策的落实,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粮食播种面积增加,投入增加,产量增加,农业生产效益出现了多年停止不前的合理回归,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在相当程度上削减了回归的增收效果。与其他行业相比,农业生产效益仍然偏低,农民仍然处于收入的最低阶层。2005年,邵阳市的农业投入虽然增加较多,但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并没有建立,农村资金短缺,农民贷款难,仍然是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确保财政和信贷投入持续快速增加,突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瓶颈,是解决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首要问题。
3。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仍未消除。主要表现有,各种要素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的市场体系没有完全建立,影响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体制性障碍依然存在,城乡二元结构难以从根本上改变。
5。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层次低,增收难以持续的矛盾仍然突出。据调查,有60的农村劳动力在劳动密集型行业打工,不仅工作条件艰苦,所获得的劳务收入和福利也比较低。2005年,全市107.28万农村外出打工人员,获得的劳务收入人均仅2871元。而且绝大多数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仍保留着农民身份,职业稳定性差,难以持续增收。
6。农村二、三产业不发达,农业产业化水平不高,农民就业空间不充分。2005年末,邵阳市拥有农村劳动力400.66万人,其中:69.6
从事农业生产,人均仅耕种1.6亩土地,从事二、三产业的仅占30.4。农村二、三产业不发达,产业化水平不高,特别是农副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规模小、数量少、档次低、辐射能力不强,农民就业空间不充分,影响了农民的增收空间。
四、加快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性任务,这是关系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决策。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任务,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根据中央的总体部署,邵阳市在具体落实过程中,还需把握时机和找准着力点。
1.加大对农业的科研投入,改进农业生产环境,保护水利资源和农村耕地资源,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农业所占国民经济的份额越是减小,农业作为国民经济基础的意义就越是重要,越需要从农业科技研究、水土资源保护、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可持续性,以及农业生产环境等方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
2.把农村教育、卫生事业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核心工作重点抓。农民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加上教育、医疗收费等问题,农民的文化素质仍然不高,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仍然很突出,加上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仍未完全建立,农村在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中,土地资源逐年减少,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至2005年,邵阳市农村人口人均水田、旱地面积已不足0.69亩,劳动力人口已达到400.66万人,其中
83.6都是高中以下文化。农村在基础教育上大大落后于城镇,导致城乡劳动力的素质存在着巨大的差距,从而产生出巨大的城乡收入差距。在有限的资源约束下,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素质,改善农村最基础的人文发展状况,可以收到创造农村经济增长新源泉的良好效果。
3.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思路,重新塑造财政和金融体制。为金融资源从非农产业和城市向农业和农村的流动构造机制,疏通渠道。目前农业和农村非农产业必要的发展所需资金和政府投入仍然不足,因此,适合于农业产业特点和农村中小型企业发展需要的金融组织亟待形成。
4。进一步加大劳务输出力度,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农村人口越少,农业越发达,即农民要富裕就要减少农业人口,减少农民,劳务输出就显得尤为重要,输出去的是劳动力,带回来的就是生产力,农村劳动力转移已经成为影响农民增收的关键环节,农民增收的出路在于劳动力的最大化转移。因此,要将农村劳动力转移作为结构调整,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重大战略,放在农村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强领导,完善政策,制定具体措施,调动各个方面参与劳务输出的积极性,努力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
5。培植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加速提升产业化水平,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邵阳市是一个农业大市,农业资源比较丰富,牛奶、粮食、桔橙、蔬菜、竹松、生猪、药材等大宗农产品具有较大的资源优势和开发潜力,对这些大宗农产品进行精深加工,不仅可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创造新的消费需求,而且可以扩大农村就业,加速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增值增效。培植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要适应市场的不同需求,既发展大规模科技含量高的现代加工业,又发展各种具有地方风味和特色的传统产业,使之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已经发展起来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要通过提质、提速、落实优惠政策,使之做强做大,创出品牌,打造出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企业航空母舰。对具有发展前景的农产品加工业,要通过引导、宣传和项目推介,引进大企业、大公司投资开发。使农产品加工企业在未来几年内有一个大的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快速发展,农民收入大幅提高。为农民创造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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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动物诊疗市场亟待规范 第3篇
1 农村动物诊疗的现状
1.1 从业主体混乱
在农村从事动物诊疗的主体有三类, 第一类是乡镇畜牧兽医站的兽医和村级动物防疫员, 是农村动物疾病诊疗的主体力量;第二类是个体兽医, 他们有多年的从医历史, 也为畜牧业发展作出过贡献;第三类最为复杂, 有饲料兽药经营户、个体医生和养殖场户, 他们不具备基本的诊疗资格和条件。他们有的专职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有的兼职从事诊疗, 极大地干扰了正常的动物诊疗秩序, 给动物疾病的控制造成危害。
1.2 诊疗水平参差不齐
动物诊疗人员由于文化素质参差不齐, 接受信息的渠道有限, 诊疗水平较低, 有的明知是传染病不能治疗或没有治疗价值, 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 仍进行治疗, 给养殖户造成较大的损失。同时乱用药、滥用药的现象较为普遍。同时农村从事动物诊疗人员年龄老化, 年青的人员由于经济收入差、社会地位低而不愿从事动物诊疗工作, 造成农村动物诊疗人员青黄不接。
1.3 收费不规范
基层兽医的收入主要靠诊疗服务, 由于兽医诊疗服务价格和兽药国家没有指导价, 在实际操作上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 收费随心所欲, 有的则干脆不出具收费票据。
1.4 诊疗纠纷时常出现由于技术水平和操作不规范以及使用过期药物等原因引起的诊疗纠纷时常出现。
2 对策措施
2.1 强化准入管理
应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的相关规定, 具备条件的乡村兽医核发《乡村兽医登记证》, 只有取得《执业兽医资格证》和《乡村兽医登记证》的才能在农村进行动物诊疗。同时, 在实际诊疗过程中, 必须携带证件, 防止偷梁换柱, 使无行医资格的人员充当兽医。
2.2 建立完整的动物诊疗管理规范
一是加强兽医处方管理。处方是兽医动物疾病诊疗的有效凭证, 应严格管理。处方应由市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统一印制, 兽医人员在诊疗动物疾病时必需规范地出具处方, 出具的处方应与实际相符。二是建立完整的诊疗档案。做好就诊登记、疾病史、诊疗方法和诊疗措施等诊疗档案, 以便备查。三是强化兽药管理。建立兽药采购使用登记、精神药品保管与使用等兽药管理制度, 防止滥用药物和违规使用兽药。
2.3 建立动物诊疗人员的职业风险金制度
由于动物诊疗人员是一个技术含量较高的职业, 而随着农村散养畜禽的逐年减少, 他们的诊疗业务也逐年减少, 经济收入也随着降低。导致兽医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不愿从事农村动物诊疗工作。因此, 动物诊疗人员应与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相结合, 建立职业风险金制度, 政府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以稳定村级动物防疫员和疾病诊疗人员队伍。
2.4 加强兽医的价格管理
价格管理包括诊疗服务和兽药价格两方面。政府应根据当前的物价水平和劳动力价格等因素, 及时出台符合当地实际的兽医诊疗服务的指导性价格, 或由当地畜牧兽医协会制定兽医诊疗服务的指导性价格, 在当地各种媒体上公示。同时应完善兽药的价格管理机制, 建立政府层面的指导性价格, 像人用药品一样, 随时调整兽药的价格, 并及时公开发布, 为基层兽医的收费提供依据, 减少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2.5 加强技术培训, 提高整体素质
农村新民居建设亟待规范 第4篇
开辟农村新天地
新民居建设是造福农民的一项惠民工程,开辟了农村新天地,不仅改变了农村面貌,还直接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
改变了村民的居住条件,提升了生活质量。新民居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以农民为本,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本。新民居建设大都征求村民的意见,充分考虑了房间功能配置,体现了方便、快捷、卫生、舒适等特点,改变了以往起居杂物不分、活动范围单调等缺点,做到外形美观,内部合理,起居杂物分开,重视阳光利用。新农村居民楼内有卫生间,院内有车库,极大地满足了村民的生活需要。
运用了新型节能材料和新建筑技术,提高了住房质量。
新民居建设坚持了高标准,高起点,在使用材料上,采用了新型节能材料,如多孔砖和CL建筑体系,不仅抗震性能强,还节约了大量能源,减少了大气污染,以及减少50%的建筑垃圾。使用的塑钢真空玻璃门窗耐老化、耐腐蚀、密闭性强、隔热、隔音、保温,特别是地源采暖制冷、沼气供气等一些新技术得到积极的应用,安全可靠,运行成本低,解决了村民做饭、采暖等生活问题。
改善了农民的居住环境,使村庄整体面貌得到有效改观。
新民居建设通过政府引导、科学规划,改变了传统的建筑模式,村民可按规划要求统一建设,示范村都设计了学校、卫生院、养老院、健身广场等公共福利场所。对道路进行了硬化、绿化和亮化,改变了过去布局分散,外观面貌陈旧等问题。村庄环境改善了,村民的环境意识也提高了,带动了村民文明程度的大幅度提升。如江苏省盐城市六垛村,在新民居建设中,用村集体积累建起了近千平方米的健身场地,为全民健身运动提供了活动场所。
整合了土地资源,节约了大量用地。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官员指出,通过重新规划,实施“平改楼”工程,推动村庄向社区转变,节地潜力非常巨大。按一个行政村平均节地80亩,到2012年该省完成7500个新民居建设示范村(扣除复垦部分),可为全省腾出建设用地50万亩左右。如果完成全部农居改造,全省预计可增加建设用地400多万亩。而一些靠近城镇附近或县城周边的村庄,利用节余的土地,通过土地复垦、项目开发,可为新民居建设积聚部分资金。该省藁城市蔡家岗村目前正在进行新民居建设,已建起六层村民住宅楼5栋,建筑面积27000余平方米,80户村民迁入新居,该村村庄建设原占地912亩,按照规划,建成新民居后,村民小区占地只需100余亩,可节余土地近800亩。
重视存在的问题
新民居建设是一个新生事物,还面临着许多问题亟待克服,必须引起各级领导高度重视。
村民对新民居认知程度较低。
农民习惯一家一户的分散居住,而不愿意集中居住。比较容易接受就地拆建,难以接受异地迁建至中心村。不想也不敢负债买房。缺乏自力更生建筑新民居的思想基础,依赖政府,想吃现成饭。对使用新型建筑材料和新技术有疑虑。新民居建设采用了CL建筑体系、中空玻璃、太阳能沼气池、地源热泵等新技术和新型建筑材料,一次性投入较高,部分村民因经济条件有限,经济压力大,难以接受。
缺乏政策资金的支持。
农民盼建新民居,但感到“手头紧”。他们希望政府加大支持力度,确保各项惠农、支农政策的落实,保农民就业,保农民增收。设立符合农村实际的“住房基金”,就像“新农合”那样农民自愿加入,政府配给一些。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农民抵押担保借贷消费住房。对新民居建设一些配套设施,特别是公共设施建设,村民很难接受,不愿分担公共部分资金,而村集体又一时无法拿出大量资金投入公共设施建设,好多地方新民居主体工程结束了,配套设施却难以跟上。有的村干部为了出政绩,集体出面拿债搞配套,债台高筑。
缺少产业支撑。
新民居集中在中心村建成后,由于没有产业支撑,只是一个空架子,村民们离开耕种的土地路途遥远,感觉搬迁到新民居多有不便。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一边兴建新民居,一边又在农田地头搭建临时住房的情况。
借新民居建设搞商业地产开发谋利。
有的乡镇政府打着新民居建设的幌子,利用集体土地与开发商联手搞商品房开发,从中分成搞地产财政。而房价又特别高,失地农民难以承受,有悖新民居建设惠民的初衷。在苏北有好多乡镇打出“苏北第一街”的宣传口号,招徕客商开发商品房。
积极引导 规范实施
在新民居建设推进中,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积极引导,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不强迫命令。同时要规范实施,把握质量。
政府引导,确保有序推进。
在新民居建设工作中,要把规划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品位。要按照统筹城乡、合理布局、完善功能的要求,科学编制或完善村庄建设规划,合理确定中心村数量和区位,引导中心村建设,适当合并小型村、自然村、偏远村。积极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地方连片、联村建设,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同时要纳入规划管理,严格按规划实施。新村规划要体现相关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共建共用的统筹理念。
因地制宜,充分考虑村情民意。
在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过程中,要从各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突出村庄特色,切忌“千村一面”,防止简单照搬城市模式。要结合本村实际,充分考虑新民居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可利用农村闲散土地,采取先建后迁的办法,将分散的住宅改为社区住宅,复耕土地,为下一步实现农业规模化发展、提升产业发展空间和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稳步推进,适应经济承受能力。
实施新民居建设的主战场在农村,前提是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经济基础雄厚、发展势头好的村,可以考虑整体新建;经济基础暂时不具备的,要开展示范户、样板房建设,不能一哄而上、负债建设,给村集体和农民群众造成新的负担。
方便群众,不搞形象工程。
新民居建设不是形象工程,要以人为本,以农民的需要为根本出发点。为方便村民又不影响村居整体面貌,可在新民居边缘建一处集中饲养家禽家畜的圈舍,各家的猪羊鸡鸭由各家合理分担费用,再雇人统一饲养,这样省心省力保障收益,又不至于破坏卫生环境。另外再建一处存放农具、农机的库房,就像城里的小区有自行车棚和车库一样统一规划进去,毕竟农民生产生活离不开这些家什。
政策支持,克服资金瓶颈。
各级财政根据财力状况,积极增加农村新民居建设专项奖补资金数额。财政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新民居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要合理区分政府职能和农户责任,调整完善财政资金奖补使用办法,充分发挥资金引导作用,切实提高使用效益。涉及新民居建设中的各种行政和事业性收费,应一律全额免除。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新民居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紧密结合农村建房特点,创新金融产品,改进金融服务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农户优先给予信贷支持。积极鼓励用建新拆旧富余出来的土地等集体资产作为抵押担保。
产业带动,吸纳富余劳动力。
推进新民居建设,必须以产业为支撑、农民增收为保障。要依托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编制好产业发展规划,最大限度地吸纳本地劳动力。紧紧围绕新民居建设,完善村庄功能,培育特色产业,促进农民就近就业创业。对工商企业租用农户的土地、山林、水面等资源进行开发,或与村集体、农户合作开发,可享受相关产业扶持政策。在旅游新村或农民利用既有住宅、庭院开办农家小院等形式的餐饮服务业,在政策上要给予支持。
部门协力,整合各方资源。
各级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农村发展资金和项目的整合力度,集中力量解决新民居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切实发挥资金的整体效能。各有关部门要顾全大局,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按照“统一规划、分工负责、各司其职、搞好服务、合力推动”的要求,各部门支持要同步跟进,集中匹配项目、投放资金,加快新民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建设水平。农村沼气、饮水安全、乡村道路、村庄绿化、电网改造、乡村清洁工程、农村超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校舍建设、卫生室、农村书屋、村邮站、有线电视、宽带网络、体育设施等有关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要与新民居选村布点工作有效衔接,统筹安排,一并实施。
整理土地,挖掘节地潜力。
新民居建设要充分利用村庄原有建设用地、空闲地和废弃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要把新民居建设与村庄土地整理有机结合起来,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积极鼓励通过多村联建、集中连片等模式,挖掘新民居建设节地潜力,同时有效解决新民居建设中的用地和资金来源。要搞好土地置换,保证少占或不占农田。严格禁止在农田保护区内兴建民居。鼓励具备条件的村庄建多层住宅,以节约土地。严禁借新民居建设搭车搞各种名目的商品房开发。
技术指导,增加科技含量。
-市新农村建设亟待解决六大难题 第5篇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深刻体现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特征和要求,集中代表了亿万农民的强烈愿望和根本利益。按照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邵阳市在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新农村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一、农业生产稳步发展
近几年来,邵阳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全会精神,以全面构建和谐小康农村为目标,围绕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狠抓各项惠农政策
的落实,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全市农业生产稳步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加。据统计,20xx年邵阳市实现现价农业总产值179.8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同期增长5.8
,继续保持了上年的增长势头,一举扭转“十五”前三年年均增长徘徊在3左右的局面;农民人均纯收入2521元,
增长8.9
,
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6.0
。
1。粮食生产继续增加。中央1号文件下发后,邵阳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部署,认真贯彻,狠抓落实,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把发展粮食生产从依靠增加播种面积转移到良种、良法的推广使用上,粮食生产科技含量不断提高,粮食生产实现超常性的恢复增长,连续两年增产增收。20xx年全市粮食作物播种面积达到840.89万亩,比上年增加10.22万亩,增长1.2,粮食总产量达到319.12万吨,比上年增加7.79万吨,增长2.5。其中,水稻播种面积617.36万亩,增1.79万亩,增0.3,总产260.1万吨,增3.79万吨,增1.5。水稻生产中,优质稻播种面积进一步扩大,中高档优质稻播种面积达到298.2万亩,占水稻总播种面积的48.3,总产达到120.22万吨,比上年同期增加9.57万吨,增长8.6。
2.牧业生产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20xx年,
全市生猪出栏877.74万头,比上年增加38.99万头,增长4.6
,存栏474.29万头,增7.7万头,增1.7;牛出栏36.23万头,比上年增加2.11万头,增长6.2,存栏91.56万头,增0.79万头,增0.9;羊出栏42.91万头,比上年增加2.68万头,增长6.7
,存栏45.94万头,增0.96万头,增2.1;家禽生产受全国其他一些地区禽流感的影响,出笼数量增幅减缓,全年出笼4715.18万羽,增120.32万羽,增2.6
,存笼2709万羽,增47.32万羽,增1.8
。
3。农业生产结构不断优化。20xx年全市在抓好粮食生产的同时,不断加快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广产业化经营,农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变化明显。20xx年农业总产值中:农业产值84.48亿元,占总产值的47.0
,比上年上升0.2个百分点;林业产值8.02亿元,占4.5
,下降0.2个百分点;牧业产值77.56亿元,占43.1
,下降0.4个百分点;渔业产值6.08亿元,占3.4
,上升0.4个百分点;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3.65
亿元,占2.0,与上年持平。农产品产量中,中高档优质农产品的比重逐年提高:20xx年,全市优质稻总产量达到120.22万吨,占稻谷总产量的46.2
,与上年比较上升3个百分点。
二、农民收入持续增加
1。农民从一、二产业中获得的收入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从三产业中获得的收入有所下降。20xx年,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人均
1356元,增128元,增长10.4
,其中:从一产业中获得的纯收入人均1118元,增加102元,增长10.0
,从二产业中获得的纯收入人均78元,增加52元,增长204
,从三产业中获得的纯收入人均
160元,下降26元,下降14.0
。一、二产业收入占家庭经营收入的比重由上年的84.8
上升到88.2
,提高3.4百分点。
2。农民外出务工收入下降,但仍然是收入的重要来源。20xx年,农民外出务工纯收入人均
507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4元,下降9.7
。全市外出务工的总人数达到107.28万人,占农村总劳动力人数的`26.78,实现劳务纯收入30.8亿元
目前新农村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6篇
语文教育
09—3班
许炜川
90号
作业一
目前新农村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十二五时期,我国扔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农业农村发展需要关注的问题很多,特别是以下几方面的矛盾。
第一耕地、水资源减少和农产品需求刚性增长的矛盾更加突出 从耕地资源看,目前我国人均耕地只有1.37亩,不到世界人均耕地面积的三分之一。从水资源状况看,2008年人均水资源2048立方米,仅占世界人均水量的四分之一左右,年均农业用水缺口达300多亿立方米。从农业产品需求看,统筹发展农业各业、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难度加大。
第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总体上涨与降低农业产品生产成本的矛盾更加突出
随着农业生产成本的大幅提高,农民种粮的比较收益大幅下滑,稻谷、小麦、玉米三种粮食每亩净利润由2004年的196.5元下降到2008年的186.39元。十二五期间,农资价格上涨将对农民中粮积极性产生负面影响。
第三农业劳动力转移与就业结构不平衡的矛盾更加突出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业劳动力转移加快。2005—2008年,农业外出务工数量年均增长约7.13%。以80后90后为代表的新生代农民工在思想、技能、生活习惯等方面均发生巨大变化,离农意识强烈。由于农业高素质人才流失较快,从事农业生产的妇女和中老年人比重上升,农业劳动力素质结构性下降压力进一步加大。
第四农民增收后劲不足与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矛盾更加突出 十一五时期虽然是建设以来农民收入增长最快的历史时期之一,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呈逐年扩大趋势,2009年达到3.33:1.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到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要实现比2008年翻一番的目标要求,年均增幅必须保持在5.95%以上。即使达到这一要求,缩小城乡收入差距难度依然较大。
农村住房建设亟待规范 第7篇
20__年8月14日近年来,各地把安全生产的重点都放在工矿企业、城镇的生产经营单位,普遍认为农村比较单纯,没什么安全可言。现在这一问题却恰恰相反,城镇工矿企业、经营单位通过加大监管力度,各类安全事故降下来了,而农村的安全事故却出现了上升趋势,安全隐患也增多了。一、当前农村安全问题的现状与原因
1、农民触电事故时有发生。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家用电器已进入大多数家庭,农村电网改造后,电力资源有了保障,但用电安全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有少数农民在抗旱、排涝时,不顾生命危险,直接在高、低压线路上乱接乱挂,造成触电事故。我县每年都有1至2人死于触电事故。今年3月我县还发生了一起一个村民触电两名村民施救处置不当,造成三人同时触电致伤致残事故。
2、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不断上升。农村实行路网改造后,通乡、通村公路都上了档次,修成了水泥路面。随着路况好转,大多农户购买了摩托车和其它机动车辆(20__年我县共有摩托车8,000辆左右,20__年底增加到了30,000多辆),有些农民买了摩托车后既不考照,也不办证,骑着车就上路,甚至载人。每年因摩托车发生的事故占我县交通事故总量的80以上,且大多数发生在省、乡、村道的交界处。
3、农民建房引发的事故较多。现在农民富裕了,建房的标准也提高了,要么不建,要建都建楼房。在建房中房主普遍请的都是本地木、瓦工,根本谈不上有什么资质,签什么安全协议。吊装预制件设备也是自制的简易设备,所以在施工中经常发生有人坠落、出现坍塌而发生死伤事故。还有少数农民不听劝阻,强行在高压线下建房,房子未建起就形成了隐患。
4、农用机械安全急需规范。近几年,农用机械发展很快(20__年我县农用机械为2,000辆左右,20__年底增加到6,000多辆),有少数农民认为农用机械操作简单,又在农田使用,安全问题不要紧。由于受这种思想支配,大多数农机操作驾驶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就上车了。目前农用机械的办证率不到30。在操作中出现了一些机械砸伤他人,砸伤自己,引发翻车和交通事故等。
5、乡村渡口安全隐患突出。中央实行惠农政策后,农民种田积极性普遍高涨,对有些水域的洲、湖、滩都进行了开垦和利用,因此原有船舶的运载量有限,不能满足农民的.要求。农忙季节经常出现超载、人畜混装等一些安全隐患问题。有些地方发生的重大水上交通事故,也有这方面原因所致。
6、农村学生安全令人担忧。随着农村生源减少,农村教育体制实行改革后,许多村级小学进行了合并,因此给不少学生上学带来了不便。有少数人为了谋利,干起了使用无牌无证车辆接送学生的业务,并出现严重超载现象,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有关部门在进行处理时,有些农民还站出来说话,说他们实惠,这是两厢情愿的事。
农村安全生产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四个方面:一是管理缺位,各地各部门对农村安全工作缺乏足够重视,忽略了农村安全工作的地位,重心还没有下移到村庄、村民,村级管安全的领导和责任制落实不够。二是农民的安全意识普遍不高。不少农民凭感觉办事,仿照他人行事,没有考虑自身安全问题。农民接受安全意识宣传教育很不够。三是职能部门监管不力。职能部门也有苦衷,一方面在考虑农民是弱势群体,应予以保护,严格执法难度很大,另一方面农村涉及面广,居住分散,管理能力有限。四是有关法律法规需要完善。如农村建房问题,在《建筑法》中没有列入范围,《建筑安全管理条例》也没有明确规定,事故发生后协调工作难做。还有电力部门实行公司化运作后,电力执法问题出现空档,一些公共安全问题,职能也很难明确。
二、新农村建设中的安全工作措施与对策
1、各级领导务必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抓好安全工作,就是坚持“以人为本”,突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农村农民安全受到威胁时,我们各级领导必须以对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责任感来抓好农村安全工作,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乡镇、村委会、居民点的安全监管网络体系。
2、加大安全知识普及的宣传教育力度。要对农民的安全行为进行正确的指导和引导,要让农民了解更多的安全常识,可以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教育,相关部门可以开展安全知识进农家,在学生中开展“小手牵大手”等活动来帮助农民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懂得怎样珍惜生命,关爱生命。
3、在项目建设中要完善安全相关的配套措施。路网改造中,可在弯道、路口交界处安装减速板、警示标志;农村临时排灌用电可安排农电工负责用专用接线装置接电;农民建房时应尽量避开交通要道和高压电力设施,建设楼房要请有资质的施工队负责施工。今后在迁村腾地,进行村庄规划时也应该对周边安全环境和农民的安全出行等予以充分考虑。
农村住房施工的规范化管理途径 第8篇
目前, 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 我国建筑工程的规范、标准以及相关的建筑法规也得到了不断的完善, 建筑市场逐渐向规范化、有序化方向发展。再加上,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农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 对住房条件的改善需求也随之提高, 新农村建设的推进, 也使农村的面貌日新月异, 农村住房建设也如火如荼的开展起来。但是, 从其建设情况来看, 不少农村地区形成自发建筑市场, 农房建设脱离了国家的规范和标准, 建筑外形多种多样, 内部格局五花八门, 存在严重的质量和安全隐患, 给农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带来了隐患。
1 现阶段农村住房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1 建筑所用材料不合理
建筑材料是建房质量的关键所在, 其质量水平的高低对工程整体质量水平的高低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建筑材料不合理使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 建筑材料是工程造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决定了建设的成本。由于农民缺乏建筑方面的常识, 对建材产品的辨别能力较低, 再加上受少花钱、多办事的思想支配, 因此在建筑材料的选择中有时会选择一些劣质的材料。例如所购钢材无产品合格证、出厂证明, 表皮有裂纹、弯曲易脆断;水泥无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 质量低劣, 标称重量严重不足;以及家用电器、电线、开关质量差, 容易引发触电事故等。二是, 材料储存保管不够规范。建筑材料根据其种类以及品性的不同, 要进行不同方式的储存和保管, 以保证其使用质量。但是农村建设施工时往往将所有材料都露天堆放, 非常混乱[1]。三是, 建筑材料使用过程不够规范。由于缺乏质量管理意识, 农村建筑施工都护士了对工程用材料进行使用前的质量检验以及实地试验, 因此难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1.2 住房建设规划及设计不合理
农村住房施工随意性大, 普遍存在施工前不进行勘探设计施工, 或者设计边施工无图纸现象, 这种施工方式容易造成基础选择不当, 地基承载力不足, 最终导致房屋过早出现不均匀沉降裂缝或其他损坏。与此同时, 还有部分房屋在建设的时候为了满足个人的爱好以及使用功能, 无视房屋建设标准, 过分的追求大开间、大进深、高楼层的房屋结构, 突破了砖混结构的一些构造, 容易导致房屋稳定性差, 例如门窗洞口不设钢筋混凝土过梁、粘土砖墙超高以及梁跨度偏大等[2]。另外, 大多数农村房屋建设很少涉及抗震构造, 普遍存在整个房屋不设圈梁和构造柱的情况, 有的甚至楼房也未设置或者设置不够或设置不合理。
1.3 施工安全缺乏保障
在农村由于房屋建设人员以及施工人员缺乏安全意识, 在施工过程中缺乏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例如在脚手架形式的搭设上没有按照规范进行操作, 很多脚手板直接放置在临时搭设的花砖立柱上, 操作人员无安全带, 上下防护措施薄弱, 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2 农村住房施工的规范化管理途径分析
2.1 加强农村房屋建设方面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提高规范化意识
农民房屋建设规范意识的树立必须要通过教育才能够实现, 这就需要相关政府部门要对其给予必要的引导, 根据地区的地理条件和经济条件不同以及需求的差异, 来绘制成套的通用施工图纸, 向农民讲述建设相关的知识, 提高农民的住房施工建设规范化意识[3]。并组织一批施工水平高的队伍开展技术演示、科技扶贫, 通过开展多层次的技术服务, 为广大农民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具有针对性的帮助农民解决存在的安全质量问题。除此之外, 还要不断促进管理力度的加强, 对建设信息进行及时的掌握和教育, 按照建筑规模结构对其进行指导和管理, 并且还要建立巡查制度, 加强建筑用地的审批以及建筑行为和施工质量的监督, 对建设中存在的安全质量问题进行及时的纠正, 避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4]。
2.2 加强对农村建材市场的规范化管理
一些不法分子在政府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建材商品力度的压力下, 将市场转移到相对比较落后、农民鉴别产品的能力弱的农村来。各地的工商、质监部门要对其进行严格的管理, 加大对农村建材市场的清查力度, 及时开展大规模的拉网式检查, 对典型的制售假冒伪劣建材的案件进行重点查处, 从而起到杀鸡儆猴的效果, 逐步净化农村建材市场, 最大可能地杜绝劣质建材的使用[5]。
3 总结语
总的来说, 要想有效解决农村建房中存在问题, 为农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可靠的保障, 就必须要在住房施工中推行统一规划, 规范施工, 按标准建造。在这个过程中, 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对农村住房施工规范化管理进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以踧踖你农村住房施工质量的提高, 并为其施工安全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玛依拉.浅析农村房屋施工质量控制和管理[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电子版) , 2012, (24) .
[2]郭占全, 林利.论农村住房施工的规范化管理[J].科学之友, 2009, (14) :120, 122.
[3]江小丽.农村建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安徽建筑, 2012, 19 (5) :25-25, 29.
[4]嵇飙, 杜海滨.山东省新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探讨[J].福建工程学院学报, 2010, 08 (6) :601-603.
农村住房建设亟待规范 第9篇
专业教师缺乏,需要补充
有的农村小学一个乡镇只有一个专业音体美教师,好的乡镇有两三个,可面对两三千学生如何教学。变通之举就是临时赶鸭子上架,让部分有特长的教师转行或做兼职教师。英语、信息技术等学科也是如此。专业教师缺乏,致使学科标准降低,例如音乐课,有些只是学唱部分歌曲了事,基础的乐理知识传授也很少,更谈不上欣赏、艺术熏陶等,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基本是一句空话。英语课发音等都存在类似问题。
因此,农村小学亟需补充专业教师,学科教师搭配合理,同时积极培训兼职教师做好过渡。
“传统考试学科”课时减少
规范课程设置后,“传统的考试”学科(如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课时与之前相比缩减了一半。农村小学教师老龄化严重,农村小学教师的主要力量还是七八十年代参加工作的民办教师,各学校虽然也适当配备了部分年轻教师,但是数量不多,教师年龄结构不合理。大多数老教师适应了原来的“大水漫灌”“填鸭式”的教学方式,教学效益低。课时猛然大幅减少,作业量受到严格控制时,明显感觉到教学任务完成不了,怎么跟也跟不上,质量检测时无法达标。
因此,要强化教师学习意识,加大教研力度,注重教学方法,致力于提高课堂效率,确保完成最基本的教学任务。
教师对部分“新增”学科不熟悉
课程设置规范后,原本早应开设的课程得到落实,这部分课程面孔“生”,教师们教不好,甚至不会教。例如校本课程,很多教师不知道如何开发,仅停留在指导学生搜集资料的层面上。综合活动课程、地方课程也是形式单一,远远达不到预期的课程质量要求。可是这些课程占有的课时量却不少,一二年级几乎占到一半课时,三到六年级占到三分之一以上,这一部分课程达不到要求,学生能力培养就大大缩水,素质教育目标难以实现。
因此,加强这些学科的教师培训亟需进行,尽可能培养这些学科的专职教师,尽而逐步达到每位教师都熟悉这些学科。
对部分“新增”学科评价不到位
首先是部分“新增”学科不知道怎么评价,例如校本课程、地方课程、综合实践课程怎么评价、评价什么都比较含糊,是侧重于过程性评价还是侧重于终结性评价,定位也不够准确。现在学校只好摸着石头过河,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评价方案,方案难免只侧重于实用性,简便易行,可是缺乏科学性,造成评价不到位。评价不到位,督促就不到位,指引就不到位,教师的工作就不到位,质量就低了。
因此,把评价工作作为一个大事来抓,请专家做讲座,进行引领,集合一定区域内的骨干领导、教师形成评价方案,供各学校参考、取舍,形成学校自己的较为科学、实用的评价方案。
农村家庭教育滞后,“在玩中学”
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办学行为规范后,孩子在家时间长了,压力小了,有时间玩了,这是好的一面。同时,家长的责任就更大了,孩子习惯的养成、能力的提高与家长关系更密切了。农村经济条件有了较大改善,家长对教育重视程度提高了,但是家庭教育方法几乎是没有什么改观。家长很少给孩子买书,就是买也尽是习题集,教师引导也很难改变家长的做法,孩子还处在无书可读的状况;农村也无游乐场所,孩子只好“天天放野马”了。
因此,提高农村家庭教育质量也成为学校的一项重要责任,通过家长会、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宣传家教方法,逐步提高家教水平。
农村住房建设亟待规范 第10篇
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了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工程建设领域行使法定的行政处罚权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和幅度内享有的自主决定权和处置权。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规范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法定的工程建设行政处罚权范围和幅度内,视违法情节轻重程度、后果影响大小,合理划分不同档次违法情形,并列出相对应行政处罚的具体标准。
第四条 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未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可以选
择处罚种类和幅度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应当严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第五条依法应当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实施的工程建设
行政处罚,包括下列内容:
(一)对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资质(资格)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等单位处以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或者暂停、取消招投标代理资格的行政处罚。
(二)对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处以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三)对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注册执业证书的勘察设计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处以停止执业、吊销注册证书的行政处罚。
(四)对住房城乡建设部实施工程建设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人,作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的行政处罚。
地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得实施应当由住房城乡建设
部作出的行政处罚。
第六条地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发现需要由住房城乡
建设部实施行政处罚的工程建设违法行为,应当依据法律法规、本办法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下简称《基准》)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并及时逐级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收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行政处
罚建议,或者直接发现应当由部实施行政处罚的工程建设违法行为,应当依据法律法规、本办法和《基准》确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七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行使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
权,应当坚持合法的原则,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裁量权;应当坚持合理的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在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或者相似的情况下,给予基本相当的行政处罚;应当坚持程序正当的原则,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公开行政处罚的依据、理由和结果,保障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应当坚持行政效率的原则,遵守法定时限,提高执法效率。
第八条住房城乡建设部依照法律法规、本办法和《基准》实施行政处罚,不影响地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实施罚款等其他种类的行政处罚。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已
经作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期限与依法应当作出停业整顿行政处罚的期限相同,或者超过应当作出停业整顿行政处罚期限的,住房城乡建设部不再作出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
第九条 工程建设违法行为导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需要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实施行政处罚的,事故发生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被批准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并移送案件证据材料;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收到下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上报的处罚建议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并移送案件证据材料。
发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需要住房城乡建设部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建质
[2008]121号)规定的时间报请住房城乡建设部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按照《建设部实施行政处罚工作规程》(建法[2002]51号)履行行政处罚程序。
第十一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有关业务司应当依据法律法规、本办法和《基准》提出行政处罚意见,并经法规司审核会签。
申请人申请听证的,法规司应当依法组织听证,听取申请人的意见。
第十二条 《基准》不得在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直接引用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第十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适时对本办法和《基准》的实施情况,以及规范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工作进行评估,提高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水平。
第十四条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定本部门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可以参照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