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权社会?范文(精选6篇)
女权社会? 第1篇
“三从四德”是中国封建社会时期,对女性一生的规范要求。这在今天看来,无疑是男尊女卑的父权制社会对女性权利的扼杀。
现代的中国人都知道“男女平等”,更有人说现代女人的三从四得,是从不温柔,从不体贴,从不讲理;说不得,打不得,骂不得,惹不得。
似乎中国新女性的地位一下拔得太高,中国已然成了一个女权主义国家。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现在大热的剩男剩女问题,相对剩男,剩女大多是自主选择的结果。如果想找个如意郎君,房子、车子一个都不能少,甚至得满足最近提出的新标准——“高富帅”。
在婚姻问题上,为什么女方可以有诸多要求,而男方需要背负如此沉重的压力?
很容易理解的一点是中国男多女少,根据市场经济供需关系的理论,我们不难得到上述结论。根据第六次(2011年)全国人口普查公布的数据,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8.06(男):100(女),而这高于联合国设定的警戒线11个百分点。(出生人口性别比也叫婴儿性别比,正常情况下,每出生100个女孩,相应出生103—107个男孩。由于男孩的死亡率高于女孩,到了婚育年龄,男女数量趋于均等。因此,联合国设定的正常值为103—107。)
也许有人对这组数据没什么概念,需要指出的是,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始于上世纪80年代,由于长期失衡积累效应,据国家统计局人口统计资料推算,目前我国0—19岁年龄段人口中,男性比女性多2377万。10年后,上千万适龄男性将面临“娶妻难”。
说到这里,我们很容易发现一个矛盾的现象:首先,我国的出生人口性别比绝对不是自然选择的结果;那么既然已经进入一个女权社会,女性的性别优势已经这么明显,怎么还有那么多人选择生儿子?有人说一些偏远的落后农村,思想老旧,仍然“重男轻女”,拖了平均分的后退。那我现在列一组不偏远的,不落后的数据:深圳市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为120.8∶100;北京流动人口在京出生的性别比128∶100;重庆为140∶100,海南、广东等省出生的性别比为130:100以上。
那么问题在哪呢?
一、中国现在根本不是什么女权社会;
二、中国根本没放下“男尊女卑”的思想,反而愈演愈烈!
一些的学者认为,中国现在的房价之所以这么高,都是丈母娘给逼得。“要结婚,拿房来”,所谓的刚性需求,一直对房价推波助澜。在择偶时,尽量选择条件好的,帮女儿把关,为她谋求一个幸福的的未来,本身这个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十年前我也没听说,房子是什么幸福的根基。是谁灌输了这思想?当然是在房地产中受益的人,开发商和政府。
其次,对于一些女方父母的做法之夸张,我实在难以理解。前阵子听说过一个“最牛丈母娘”,甄选女婿的评分标准居然列出了27条!有些父母将儿女的婚姻当成一笔买卖:
“说个数吧,还有什么条件。”
“低于这个数别想碰我女儿。”
这些父母将自己的控制欲捆绑在关心下一代的名义上,潜意识里将女性物化成一个没有思想没有生命的价码,做着光明正大,买卖人口的交易。
如果交易能带来幸福,我也不会有怨言。但既然是交易,那就有价高者得的规则。那你知道中国的基尼系数(衡量贫富差距的分析指标)高达多少吗?超过0.55!(而超过0.5,就可能导致社会**)基尼系数超过0.49 的国家不超过10 个,中国是其中的一个。排名前十的除了中国外,其他就是非洲和拉丁美洲的一些国家。
经济学上,有一条二八定律,简单来说就是社会上20%的人占有80%的社会财富。这是说在正常的社会,而在贫富差距如此巨大的国家里,这个比率当然会更为尖锐。但仍有那么多的女孩追着小于20%的人的那笔财富,甚至不在乎当“二奶”、“三奶”。
在一项“全球最幸福的国家”排名中,中国排在125位,而以丹麦为首的4个北欧国家,芬兰、挪威、瑞典、荷兰占前5位,它们同时也是基尼系数最小的几个国家。
由此可见,对于一个国家而言,财富不是人民幸福的条件,均衡的财富才是保证人民幸福的根本。
让我们回到男女平等的问题上来,在“2011男女平等度”调查中,非常“巧合”的是,排名前四的还是北欧国家:冰岛、挪威、芬兰和瑞典!这可以得出什么结论呢?男女平等+均衡的财富=国民的幸福指数,并且均衡的财富有利于男女平等,男女平等也一定更加利于实现均衡的财富。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整理一下胡润财富榜,看看那么多的千万富豪里有几个是女性。在中国职场,女性除了在个别生产她们自己所用产品的行业外,最有优势、人口密度最大的地方,是基层的流水线。在我看来,导致今天性别隐性歧视如此严重的原因,除了社会的不重视外,女性自身的不作为、不思考才是根本的问题所在。就像有人说的那样:“男人把你当奴隶使唤,却又让你感觉自己像个公主”,而这些公主醒不过来。
这些公主做着“你负责挣钱养家,我负责貌美如花”的美梦。要知道,如果真当自己是花,就该知道花香会有腻的一天、花也会老去枯萎的一天,没有人会喜欢枯枝败叶。你需要明白的是:对你没有要求,也就意味着可以随时丢弃。
女权社会? 第2篇
1.女权主义的定义
女权主义是指一个主要以女性经验为来源与动机的社会理论与政治运动。在对社会关系进行批判外,许多女性主义的支持者也着重于性别不平等的分析以及推动妇女的.权利、利益与议题。
2.女权主义发展的必要性
第一,权利是相关的,没有一个男人、女人或一群男人、一群女人在具体的社会环境下能完全控制对方,只有人们相对于对方有或多或少的权力。所以,单一的权力群体是不可能生存的。
第二,女性和男性在体育和锻炼方面的经验对社会和体育社会学都有着积极意义。对女性地位的认可和女权主义的稳定发展是体育社会和谐发展的助推器。
第三,如果要在男女两性中发展出一种体育实践的社会和社会学意义,那么女权主义者就担负着挑战并改造性别不平等的责任。女权主义在体育社会的积极发展必然会影响女性的社会遭遇和状况,并使改造不平等性别关系的女权主义活跃在更广阔的政治舞台上。
第四,女权主义的发展不仅仅是追求男女平等,更关键的是从女性的身心发展出发。激进的女权主义不是发展的目标。生态女性主义者已向妇女们发出警言:不要一味地强调与男子平等而无视自己的身心发展而过度地开发自己,这样只能导致自己病态。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认清自己的精神世界,文化女性主义主张重新估价与女性有关的价值,开创女性的精神空间。她们需要获得真实个性的发展,这就决定了女权主义的不断完善,最终实现关爱、尊重女性和价值的真正体现。
三 结束语
体育社会是社会的一种特殊形态,它属于社会,也有着自身的特殊性。追溯体育发展史,男性的领导地位毋庸置疑。但随着文明社会的建立,女性扮演的角色和地位逐渐受到重视。重新审视体育社会的两性关系,正确对待女性在体育社会的地位是当今不可忽略的问题。女性曾经或仍然在体育社会中面临的遭遇,以及社会和谐发展的趋势势必促进女权主义在体育社会的发展。只有当女权主义健全地发展,才可能建立一个稳定、和谐的体育社会,进而促进体育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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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权社会? 第3篇
基督教(Christianality),产生于公元一世纪,是世界上影响最大,传播范围最广的宗教。基督精神作为一种集体无意识已深深地扎根在信仰上帝的人们的心里,主导他们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成为他们的精神世界中不可获缺的存在。美国19世纪杰出的浪漫主义小说家纳萨尼尔霍桑就把关注的领域集中到宗教这方深沉而宽广的土地上。出生于清教世家的霍桑,自幼丧父随寡母寄居在外公家,超验主义对他的影响很深,再加上他很早就潜心研究新英格兰的清教史,这些都成为其小说创作的主要源泉。但霍桑并不是一个“纯正”的清教徒,对于清教自身与当时社会现实状况的复杂性,他有着困惑和怀疑。作为霍桑的代表作,《红字》最典型地体现了霍桑对待清教有着矛盾性这一特征。
一、原罪和救赎
故事背景是在17世纪清教统治下的新英格兰,当时清教徒远渡重洋来到美洲大陆,但“他们的政治哲学根本谈不上民主,而且他们理想世俗政府是日尔瓦的加尔文体制。加尔文强调《圣经》就是法律,并倾向于重视《旧约》和其父权和贵族式的社会观”。在《圣经创世纪》中,亚当与夏娃的经历,是一个从犯罪、堕落到赎罪并获得拯救的典型,是一个自我救赎的过程。亚当和夏娃违背了上帝的意愿踏上了痛苦的赎罪之路。《圣经》指出在经历了诸多磨难之后,通过赎回原罪,行善去恶,人们将会在死后重返伊甸园。救赎作为清教教义之一,有着很重要的价值意义。在这一方面,霍桑是认同这样的清教教义的。在《红字》中,体现在对人性罪恶的深入挖掘上,也体现在内心的忏悔与行为的过失获得救赎的信仰原则上。在霍桑看来,通奸罪行本身是一方面,重要的是行为发生后个人对待罪恶的不同态度,以及在他们心灵上所产生的深刻影响。
故事的主人公海斯特白兰是一个坚定而具有神奇般个性的女性。由于和牧师丁梅斯代尔通奸,她受到清教教会的谴责,胸前被佩以红字“A”作为惩罚并当众受到辱骂和羞辱。红字“A”针针扎进了海斯特白兰的心里,即使“把那个记号遮起来”也没用,红字“A”是罪与罚的证明,是一个女人恶的体现。为了获得新生,海斯特白兰公开承认了自己的罪行,携带女儿珠儿在郊外的一间孤僻的茅屋里开始了“殉道”般漫长的救赎之路。在霍桑看来,海斯特白兰是有罪的,她犯了当时社会所不能容忍的通奸罪,但更关键的是她的欺骗罪,她和齐灵沃斯达成了一种交换,即齐灵沃斯不再问孩子的父亲是谁,她也不向牧师暴露齐灵沃斯的真实身份。这样的手段是值得怀疑的,“清教主义者认为,人拥有一种趋向于德性的自然倾向,不过,只有通过了某种训练’,人们才有可能达到德性的完美。”海斯特白兰正是通过这种“训练”努力用自己的善行弥补所犯下的罪,“最终净化了她的灵魂”,“红字也不再是受辱和犯罪的耻辱火印,而是激励精神复活的标志和象征”。
《红字》中丁梅斯代尔作为牧师,却与海斯兰白兰有了私情,这对于上帝的道德观是一种背叛,更重要的是他没有承认罪行的勇气,他选择了自我惩戒:抽打自己,绝食反省悔悟,私下在自己的胸口烙上“A”,“声音里已经含有一种忧郁预示着颓废的趋势了”,再加上齐灵沃斯把一个丈夫忌妒时的愤怒全部发泄在丁梅斯代尔身上,丁梅斯代尔的精神和肉体都濒于崩溃的边缘,并终于走向刑台,在荣誉的顶峰彻底坦白了自己,用最后一口气展示了胸口上的红字,倒在海斯特白兰的怀抱里,从此他也就从那个解不开的结中解脱了出来。霍桑想要表明为实现生命的意义的不朽是要付出相应的努力的,从而才能使无依的灵魂和有罪之身获得精神上的安定和肉体上的愉悦。
海斯特的丈夫齐灵沃斯,是一个由受害者变为罪人的人。就他与海斯特白兰的结合本身来说就是一种罪,因为这种婚姻是错误而不自然的。另外他的罪还表现在对丁梅斯代尔的复仇上,霍桑认为这是道德上的罪。他不停地周旋在妻子和妻子情人之间,为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去侵害他人的灵魂、伤害他人的情感。复仇的种子深深地埋进了他的心里。他外表沉静温和,内心却有着深沉的恶毒。然而,齐灵沃斯的生存是有赖于丁梅斯代尔的,一旦牧师死去之后,他也失去了活着的意义,不到一年便萎缩地死去。罪恶深重的齐灵沃斯临死前将一笔数目可观的遗产留给了小珠儿,这一举动无疑包含了一定程度的悔悟。同时霍桑也向读者展示了一幅美好的图景:人与人之间是需要宽恕的,有罪之身同样可以净化自己不洁的灵魂,这也是能获得救赎的。
小说中这三个有罪之人分别以不同的方式为自己的灵魂找到了一条救赎之路。在宗教精神中,“人生的偶然、变迁和灾难是尘世生活转瞬即逝及不随人意的本质之明证,他们教导我们把希望寄托在另一个世界里,告诉我们人的痛苦,错误的罪行都来自他们对这个世界的迷恋,来自他们对肉体及其情欲、情感和需要的屈服,因而救赎就是让人通过修行超脱和祈祷,逐渐地从时间之轮和肉体束缚中解脱出来,使人尽管仍然活在这躯体里,但他却越来越多地生活在精神中”。霍桑以上帝的名义来解脱主人公所忍受的折磨与痛苦,同时也给予了他们新的生命周期的开始。
二、命运与反叛
清教在净化人们灵魂的方面有着一定的积极作用:人人都是有罪的,通过救赎可以达到一种精神的超脱。但这毕竟是表层的。透过表层,我们清楚地看到霍桑对清教有着自己的矛盾和疑惑,这是由清教对人性压制的消极因素所决定的。清教教会是上帝在人间的代言,但其自身有着巨大的缺陷:清教主义对外者极端迫害异己,对内则是以上帝的名义对人性进行压制,主张禁欲主义。《红字》表现更多的是清教社会中以道德律令的形式束缚人性的社会问题。殖民地时期的社会在严酷的教权统治下,宗教与法律几乎等同,支配着人思想的不是个人的独立判断,而是教权。教权代替了人们的思考,代替了人们的判断。清教徒力图使社会宗教化,也许最初的动机是好的,但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走向一种极端。当上帝的旨意成为某一部分权威的社会律令时,神性对人性的拯救就在人为操作中丧失了本应具有的意义。在《红字》中,我们始终会感受到这种来自宗教压力的阴郁之气,也更直观地看到霍桑对清教伦理道德的怀疑与不满。
海斯特和齐灵沃斯在年龄、相貌和性格上都有很大差异,这预示着他们的婚姻不会有好的结局;海斯特白兰是不合理婚姻的牺牲品,她从未从阴沉畸形的齐灵沃斯那里得到过爱情。在齐灵沃斯近两年音信全无的情况下,海斯特白兰完全有理由相信他早已不在人世,开始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爱也成为理所当然的事情,而却被冠以通奸罪公开受审,成为罪恶深重的人,她的处境是很令作者同情的。然而“世俗的法律不是她心灵上的法律”,蔑视教规的海斯特白兰表现出顽强的反叛精神,大胆地面对来自于社会、教会的羞辱和迫害。当她从狱中迈步到观众面前时,人们惊奇地发现她不但没有在“灾难的云雾中黯然失色”,反而闪现出非常美丽的光。她的脸上现出高傲的微笑,她的目光是从容不迫的,她身上的服装是十分华美的,就连那象征耻辱的红字,都绣得异常的精美。当海斯特白兰站在刑台上为通奸罪而接受惩罚时,霍桑写道:“在这群清教徒中,假如有一个罗马天主教徒,他看到了这个美丽的妇人,她那美丽如画的服饰和神采,以及她怀中的婴孩,自然地会想起圣母的形象。”当统治者的魔爪伸向她的女儿小珠儿时,海斯特白兰不顾一切地公开反抗,据理力争,终于使母女没有分离。作者给予了海斯特白兰纯真、善良、勇敢的品性,正是对清教莫大的讽刺和对清教严酷不近人情的一面进行的抨击。
丁梅斯代尔是“一个真正的僧侣,一个真正的宗教家,他的敬畏的情感发展得很高,而且养成一种心境,可以自然而然地沿着信仰的道路猛烈前进”的人,但他又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有着自然赋予的七情六欲,对宗教的笃信与对世俗生活的追求,使他成为宗教禁欲主义的牺牲品。当与海斯特白兰的事情败露后,他的思想陷入了复杂的矛盾之中,使精神与肉体越来越衰败。霍桑塑造了丁梅斯代尔这一披着神圣外衣却暗中破坏节律的僧侣形象,进一步对清教虚伪进行了嘲讽和批判。我们更清楚地看到,在清教社会中,人们把人类最真挚的感情当成最大的禁忌和罪孽,要去压抑人性的欲求,道德修养越高的人就会渐渐具有越来越强的神性,而他所受的压抑的扭曲也就越来越沉重。
齐灵沃斯是霍桑塑造的给予批判和鞭挞的人物。他没有给海斯特白兰应有的幸福,葬送了海斯特白兰的青春。当海斯特白兰另有所爱的时候,他又一次断送了她的幸福。为了发泄私愤,他竟变成了恶魔式的人物,以“一个最可信赖的朋友”的面目出现在丁姆斯代尔面前,“使对方把一切的恐怖,惭愧,痛苦,无效的悔恨,无法摆脱的内心谴责”都要对他和盘托出。齐灵沃斯长期对牧师进行的精神迫害,是极为险恶狡猾的复仇者。作者竭力描摹齐灵沃斯的丑陋与邪恶,而这样的一个人在清教统治者看来却是朋友,任其为所欲为。这就进一步揭示了清教的虚伪、残酷的一面。
海斯特和丁梅斯代尔的女儿珠儿,霍桑把她比喻成“从一种茂盛的罪恶的热情中,开出一朵可爱的的不朽的花”,“她的姿态蕴藏着一种无限变化的魅力”。年纪虽小,却已清楚地认识到与自己相背的世界而练出的凶猛的力量,狠狠反抗人们对她们母女的蔑视与侮辱,在她身上有一种鲜活激荡的生命的特质,其鲜亮的衣饰本身就是对当时社会的反叛。严苛的清教社会扼杀了她妈妈的青春,以她的性格,在这片阴郁的土地上也不会有幸福可言。小说的结尾处,作者给了珠儿一个幸福圆满的归宿,让她在另一个地方开始新的生活,这在霍桑所表达的情感上讲,是有一种倾向性的,倾向于自由、美满、有情感有追求的社会的。
三、结语
我们在阅读和欣赏文学名著时,既不应苛求作家,又不应囿于他的局限。的确,霍桑本人有保守思想和神秘主义倾向,他的《红字》也并非革命的教科书。但如果我们读了这部作品后,能够看到旧制度的黑暗,并唤起变革社会的理想,愿意为更美好的人类命运去奋争,它就有其积极意义。诚如作者在与全书开篇遥相呼应的结尾所写:“这传说实在阴惨,只有一点比阴影还要幽暗的永恒的光斑稍稍给人一点宽慰:一片墨黑的土地,一个血红的A字。’”霍桑作品的一大长处是引人深思、发人联想;让我们就从这一“永恒的光斑”和“血红的A字”出发,去浮想联翩吧,“A”字又何尝不可以代表“前进”(Advance)呢。
在霍桑的笔下,海斯特是一位既有女性特有的天性和气质,又有独立的人格和思想,具有反抗精神的女性形象。她与腐朽的清教统治进行顽强的抗争,大胆追求自己的幸福,表现出令人赞叹的勇敢和坚强。她通过自己不懈的斗争,更赢得了经济上、思想上和肉体上的自由,成为众多女性的典范。她的反抗人生给广大女性,尤其是不幸女性以很多启示。她告诉女性应该如何在逆境中求得生存,如何赢得自身应该享有的平等和自由的权利,实现人的自我价值。
摘要:《红字》通过对女主人公海斯特·白兰悲惨生活的描写, 再现了17世纪美国清教社会中妇女的处境, 展现了女英雄海斯特在与命运的抗争中流露的女性主义的光芒。
关键词:《红字》清教,女权主义,抗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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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权社会? 第4篇
关键词:父权制;种族歧视;神话叙事;社会变革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14)02-0178-005
长期以来,父权制和种族主义统治并压迫着人类社会,破坏了人类之间平等的社会关系。因此,呼吁社会变革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女权主义者们从多元化角度提出了社会变革的建议,一部分文化批评女权主义者提出理想主义的社会变革理论认为,主流文化的文本所具有的规范性和约束力使得文化具备了霸权和社会约束的特征,从而影响了人类的社会经验和行为规范,导致人类产生不同的规范、价值观和思考模式,因此文化霸权主义必须受到质疑。同时,他们将文化视为动态和开放的载体,认为现有的文化霸权系统是可以被解构和重构的,在此过程中,人们可以学习到新的世界观,获得不同的人类经验和观察未来世界的另类视角,学会如何与其他种族进行有意义的联系与交往。
华裔美国文学的领军人物汤亭亭(Maxine Hong Kingston,1940—)的作品多以华裔美国人的生活为创作素材,关注美国华裔女性的生存状态和命运,反映华裔女性的失语状况和思维困惑,渴望美国主流社会对华裔女性文化身份和族裔身份的认同,表达在中西文化冲突和共存中寻求种族平等、男女平等、和平自由的愿望。在她的代表作《女勇士:一个女孩在群鬼中的生活记忆》(The Woman Warrior:Memoirs of a Girlhood among Ghosts,1976)(以下简称《女勇士》)的创作时期,美国的妇女解放运动在黑人民权运动的冲击下掀起一波波高潮,其重点集中于“探索性别歧视的思想、文化与社会心理根源以及父权社会深层机构的运作机制”[1]。汤亭亭的社会变革思想对基于自我的、具有竞争特征的西方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概念表示质疑,她认为,当自我概念被置于首位时,人类之间相互依存、团结合作的集体精神就会受到忽略。汤亭亭所设想及构建的人类社会应该是更加民主,更加有利于人类和谐的模式。因此,从这点来说,《女勇士》的创作意义在于允许人们在超越人与人之间个体差异的基础上,对这些差异进行实践验证。
汤亭亭在《女勇士》的“白虎山学道”(The Tiger)一章中采用神话叙事修辞的手法来表达其理想社会的变革思想,其意义有三:首先,从方法论上讲,作品提出的非西方视角,超越了西方女权主义文论中性别相同/差异二元对立的概念,为女权主义理论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其次,在道德观层面上,汤亭亭一再重申公正、平等和自由的民主原则,不仅为倡导社会变革发出了强大的社会批评舆论声音,也提出了纲领性的远景,为读者提供了超越性别角色限制和种族权利限制的和谐的、民主的、进步的生活经验;再次,从修辞的角度来看,作品将抽象的和未知的价值观付诸具体的社会经验中,为社会变革的可行性提供了空间,为读者提供了认知理想社会模式的感官视角。作品充满了巧妙的构思和艺术再创作。[2]
一、 叙事文体与神话叙事
(一)作为修辞的叙事文体
叙事,作为人类天性的特征之一,代表了人类意识中最常见的媒介。通过叙事,人类的价值观和目的得以传播。作为文本体裁之一的叙事出现于人类书面文学的初期。早在古希腊和罗马时期,亚里士多德和昆体良都曾进行过叙事创作。由于叙事在社会活动和人类事务中的普遍性,修辞学者将视野逐渐转向研究其如何在公众舆论、国家认同、政治情感、价值系统,以及集体文化经验等方面产生政治、文化和社会影响。
叙事也是一种修辞,其作用是为了使作者创造出的事物更加形象生动,更加容易让人接受,同时带有浓厚的文学艺术色彩,令读者达到与作者感同身受的目的。世界上不论哪个国家的文学作品,它们都必然会使用叙事这一最基本的表达方式;不管是小说、散文,还是戏剧,作者们都会使用叙事来完成创作,让自己的作品得到读者的欣赏,实现作品的创作价值。
(二)作为修辞的神话叙事
神话叙事通过创造性和策略性地运用象征物及神话人物,极大地影响、说服及控制了人类思想和行为,起到教化读者的作用。通过阅读神话作品,读者可以将自己从常规的生活经历、固有的社会身份、性别角色和社会关系中解脱出来,来到神话世界,邂逅神话英雄,体验人类更高层次的存在方式和未知的生活感受。在神话世界中,俗世生活中的社会问题被置于一个虚构的时空下,因此,人们可以摆脱思想束缚,运用全新的方式对这些问题进行再认知,尝试不同的解决方案,从而使社会变革成为一种可能。从这一意义上来说,神话可以重塑世界。
神话叙事的功能性价值在于:第一、心理调适功能。神话故事通过艺术设计的方式来调适人们在现实生活中遭受的心理挫折。H. N. Schneider认为神话对于群体的作用正如梦境对于个体的作用——它们将欲望和恐惧,尤其是冲突和矛盾,转换为人们可以面对和处理的心理模式。第二、社会批评功能。神话是一种存在于人类情感和洞察力中的具体化视角,英雄正是通过神话故事来挑战现有的社会弊病,解决社会问题。
二、 “四段式”神话之旅及其修辞策略分析
法国诗人谢阁兰(Victor Segalen)说:“神话不过是一些组合起来的词语,只有拆解神话,从中引出新的碰撞或新的和谐,它才有价值。”[3]。汤亭亭是华裔美国文学作家中对中国传统神话进行解构和改写的代表性作家之一。她在《女勇士》中采用的跨文化书写策略使中国文化在美国的文化土壤中获得了新生的机会,在与异质文化的交融过程中产生了艺术魅力,体现出不同文化,无论强弱,可以平等对话的和谐趋势。
“白虎山学道”一章讲述了生活在唐人街的主人公小女孩马可辛因为不满现实生活中来自白人主流社会的种族主义和来自华人社会内部的男权压迫的双重统治,幻想自己变为中国神话故事中的木兰,遁入深山拜师学艺的一段神话之旅。这段旅行不仅使主人公的生理特征和精神世界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而且通过小马可辛这一角色将实现民主、平等和自由社会可能性的信息反馈给现实生活中的人,表达出女权主义作家汤亭亭的社会改革愿望和思想。endprint
在探究民主平等的社会模式过程中,汤亭亭成功地将读者及社会的关注点引向人类最基本的特征——共同的“人性”。作家运用叙事修辞的手法,通过四段式的神话之旅结构,不仅对父权制和种族主义提出挑战,而且成功地表达出建立基于“人性”的民主和自由社会的构想。
(一)逃离有弊病的世俗社会
小女孩马可辛的第一段旅程就是把自己幻想成为母亲口中中国故事里的女英雄形象“木兰”。她在一只“人”字形大鸟的指引下,跋山涉水,来到白虎山中,受到一对老夫妻的欢迎和款待。老人希望将她训练成为一名女勇士,帮助人们解脱苦难。“木兰”这一角色被赋予了美国文学作品中浓重的英雄主义色彩,她曾经目睹过地主对村民们的欺凌和压榨,将替村民报仇视为己任,于是决定留在山中接受勇士训练。
汤亭亭通过赋予方位词汇和颜色词汇特殊的象征意义这一方式,凸显出世俗社会和理想社会之间的差异。具体来说,她采用“向上爬”一词来描述木兰离开俗世前往神话世界。山脚与山峰的距离象征着俗世和理想社会之间的差异和距离。作家将理想社会设置在“山顶”,预示着小马可辛必须从较低水平的、限制其视野和经历的现实社会换位到一个有利于学习和成长的更高所在。此外,丰富的颜色词汇被用来形象化地对比世俗社会和理想社会。“灰色”、“黑暗”、“黑色”和“可怕的黑暗”等词喻指小马可辛所生活的现实社会,而“黄色、温暖的明媚世界”[4]则指代作家构想的充满祥和平等关系的人类理想社会。“冷”与“暖”、“黑暗”与“光明”之间的对立关系不仅表达了作家的社会批判态度,也寄托着她对理想社会模式的期盼。总之,小马可辛离开家乡的行为标志着神话之旅的开始,她将超越现时现地,进入神话世界,借此获得两种不同的生活经历,并对之进行比较和判断。
(二)面对内心的黑暗——精神净化
在神话之旅的第二阶段,作家让主人公历练苦难和困惑,唤醒了她内心深处对弱者的同情,激起其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从而达到了净化其精神世界的目的。为此,作者运用了两个隐喻:濒死体验和自我牺牲。在山中的第七年,木兰被老人送到鸟兽绝迹的白虎山山顶,接受野外生存训练。某个夜幕降临后,她吃下了仅余的食物,用剩下的柴禾生起一堆火,孤独、虚弱、寒冷和强烈的饥饿感紧紧地包裹着她,死亡和沉默在“锲而不舍”地靠近。突然,一只神秘的白兔从天而降,跳进了火堆,将自己献身为一份特殊的礼物奉献给她。木兰怀着惊讶和感恩之心吃下兔肉,浑身立刻充满了温暖和力量,靠着这份力量,最终走出了死亡地带。
濒死经验和白兔的献身精神使她对自身人性和脆弱的认识发生了质的变化,从而在精神上获得了重生。带着一颗得到了净化和升华的心灵走出深山时,木兰的眼前出现了奇幻的景象:相貌平平的老夫妇变成了翩翩起舞的金人,他们越来越年轻高大,最后幻化为一对洁白的天使。猛然间她悟出了“耕耘劳作与舞蹈并无不同,农民的破衣烂衫像皇帝的金冠玉带一样金碧辉煌”[5]。由己及彼,濒死体验让她认识到,理想社会的核心要素应该是包容、谦虚、感恩、公平和忍耐。
约瑟夫·坎贝尔(Joseph Campbell)认为,苦难是内在生活的一部分,因为只有经历苦难,才能唤起人类内心的人性。[6]显然,作家设计主人公经受磨难这一节的目的意在唤醒读者内心深处的觉醒和人性中的同情、理解、宽容。
此外,白兔的纵身一跃不仅证明了其存在的价值,而且体现了生命的延续性。白兔并未死去,它的生命在木兰身上实现了延伸。新的生命从旧的生命身上实现繁衍,不仅是自然界得以生存延续的最根本方式,也足以证明在女孩身上,痛苦和困惑正逐渐消亡,而慈悲和宽容等美好的人类情感正得到重生。
(三)面对外部的黑暗——与种族主义和性别歧视作战
神话之旅的第三阶段讲述了木兰武艺学成之后,下山回家替父从军,征战沙场的故事。作家致力于打破性别歧视和种族隔离的壁垒,表达出建构有利于人类和谐关系和发展的新社会模式的美好愿望,并充分展示了其在运用修辞手法方面的天赋和创造性。
首先,她运用矛盾的修辞手法,赋予主人公多重相悖的社会身份。从文化传统和历史沿袭的角度来看,战争通常具备的是男性属性,将军的角色往往和男权联系在一起。然而,汤亭亭笔下的将军既是勇士,又是女人;既是勇士,又是妻子;既是勇士,又是母亲;既是勇士,又是富有同情心的人。她不仅仅是忙活于家务劳动勤劳善良的普通妇女,还可以是驰骋沙场、威风凛凛的女将军、女勇士。
其次,作家采用相悖的主题来对照两种不同版本的人类社会。通常,战争是杀戮、死亡、毁灭、混乱、格斗和仇恨的缩影。然而,汤亭亭将和谐生活的主题成功地移植到战场上,颠覆了读者对战争的传统性认识。木兰和丈夫在战场的相聚象征着人性和生命的意义战胜了非人道的战争。帐篷里的夫妻欢爱映照着帐篷外无谓的杀戮。孩子的诞生标志着对生命消亡的反对。将军/勇士的孔武之力反衬着母亲的敏感之心,木兰将军的母性在孕育生命之后变得如此强烈,以至于她会和敌方战亡将士的母亲和妻子一起悲伤哭泣。孩子满月之后,她让丈夫带着孩子离开动荡的战场返回家乡。尽管她看上去重新变得年轻苗条、光彩照人,然而,缺少丈夫和孩子的帐篷却让她的内心倍感孤独。她的外表虽然表现出威风凛凛将军的强大气场,其内在却充盈着女性的柔弱本能以及对愚蠢的暴力和战争的嫌恶。
最后,作家通过相悖的神话人物的塑造,进一步打破了性别歧视的壁垒。故事开始时,小女孩称在山中遇到的老夫妻为“老汉”和“老太太”。随着旅程的延伸,她渐渐学会了超越性别和年龄概念。最终,她彻底去除了老夫妇身上的性别和年龄标签,而将他们通称为“人”。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作家特意没有给她的任何神话角色取名,这预示着俗世社会的霸权主义在“人”的身上毫无作用和影响,因为“人”就是“人”,是内心自由,不受约束,有价值有尊严的生命形式。[7]
(四)带着“人性”重返俗世
四个阶段的神话之旅被汤亭亭设计为“轮回”结构。主人公的旅程以“家”为起点,又以“家”为终点,然而这个“轮回”结构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循环,而是螺旋式的上升,在此过程中,主人公的认知和精神世界得到了升华。在故事的第四阶段,战争终于结束,勇士木兰凯旋归乡。卸下将军的盔甲和战争的责任后,她重新回归丈夫的妻子、孩子的母亲和父母的女儿角色,生活上实现了安宁祥和。在现实生活中,小马可辛的生理特征和精神世界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濒死体验中得到的精神净化和启蒙让她认识到,从刻意强调性别、年龄和种族差异中产生的特权阶层和霸权主义是违背人道主义精神的行为,每一个生命,不论性别、肤色、种族、年龄、社会身份,都应当得到同等的尊重。这段经历的象征性意义在于,小马可辛从一个内心充满困惑,对社会抱怨、不满的华裔小女孩成长为一个“人”,一个能够在差异和矛盾中寻求内心自由、平衡发展的“人”,她的心灵变得博大,能够容纳各种各样的悖论。[8]endprint
“轮回”结构也体现了社会变革的信息。小马可辛重返俗世暴露出基于性别和种族歧视的俗世社会的局限性,也预示了建立和谐共处的理想社会的可能性。“轮回”结构还启示读者,理想的社会模式不能只靠凭空想象而来,人类只有通过经历痛苦、磨难和融合,树立目标和信心,共同努力,才能够将理想社会变为现实。
三、 神话叙事推动社会变革
民主的概念及其解放目标是当代种族政治和性别政治的一个最重要的共同特征。 民主原则的基本特质是平等、自由、人权和人类的尊严。显然,种族歧视和性别不平等违反了民主原则的最基本价值观。真正民主的反种族主义进程和女权主义运动应该更加富有包容性、参与性和对话性。
受民主原则的激励,汤亭亭采用神话叙事修辞的方式,创造性地使创建理想社会模式的变革要求成为可能。为了引导读者在两种不同的社会模式之间作出选择,她在描述神话之旅的过程中加大了强调社会变革的力量。换言之,她的神话叙事强调了对不民主的俗世社会的否定,和对基于“共同人性”的人类理想社会的肯定。具体来说,在描绘过小女孩的濒死体验之后,汤亭亭引导读者和小女孩一起勇敢地审视自己的内心世界,以及自身存在的人性弱点。脆弱、孤独、绝望的小女孩处于死亡的边界,她的内心是一颗赤裸的灵魂,缺少力量,不抱希望,听天由命,唯有等待死神的到来。阅读濒死体验也是对读者的社会态度的一种挑战,让读者重新考虑霸权主义和特权阶层凌驾于他人之上的合理性。
主人公多重矛盾的身份凸显了性别和种族问题的重要性。为了打破世俗社会中的性别歧视和种族隔离、颠覆男权统治和霸权主义,作家在神话之旅中特意抹去了因性别不同而导致的社会差异。主人公木兰不停地在勇士和女性两种所谓的“对立”的角色之间切换身份。一方面,她为自己为人妻为人母的女性角色感到骄傲和自豪;另一方面,她也拥有足够的道德勇气和精神力量与种族主义者和性别歧视者抗衡。相互交替的多重角色不仅颠覆了以肤色和性别为身份识别标准的思想,也挑战了男性/女性二分对立的女权主义概念。主人公在神话世界里穿行时,也和谐自如地穿梭于多重的社会身份之间,因此,她是人类多重身份的理想统一体。
神话是一种精神指导。将主人公小马可辛置换到神话世界,变身为女勇士木兰,体验未知世界,探究生活意义,寻找社会真理,是汤亭亭用来肯定理想社会模式的方式,也是她对支离破碎的、充满排斥和歧视的现实社会开展批评的基础。G. S. Kirk 强调说,神话的目的就是去建立一个可以去调和人类矛盾的理想模式。[9]汤亭亭的目的就是帮助读者建立一个认知结构,让他们有能力去想象一个经过认知和重组的理想世界。
在白虎山顶接受过身心洗礼的木兰回到老夫妻身边时,目睹了一场舞蹈,这幕场景体现了汤亭亭平等、团结、和谐及多元化的民主观:
我的眼前出现了一对金人儿,在那里跳着大地之舞。他俩旋舞得很美,见者就像地球旋转的轴心。他们是光,是荣华的金子在流变——一忽儿是中国狮子舞,一忽儿又跳起非洲狮子舞。我似乎听到了清脆的爪哇钟声,转而变得低沉,听上去又像印度人和印第安人的钟声。……随后,这对金人儿又挑起了预示未来的舞蹈——是未来的机器时代。[10]
对汤亭亭而言,“人”不应该受性别和种族的束缚,神话世界里的舞者既可以是男人也可以是女人,既可以是欧洲人、美国人,也可以是中国人、印度人或者非洲人,他们都是具有共性的,单纯意义上的“人”。
结 论
受到民主原则公平、平等、自由思想的激励,汤亭亭利用神话叙事的手法表达了建立民主社会的诉求。她打破了俗世社会中华人女性的刻板形象,带领读者见证了女主人公战胜内心弱点、直面社会诟病,精神世界逐步成熟的过程,体验了前所未有的民主社会生活。在这个想象出来的理想社会中,人与人就像乐曲的不同音符一样,他们之间尽管存在差异,但是共有的人性却超越了这些差异,因此差异和共性不是相互排斥、对立的,而是启发人们更多地思考如何在差异中实现和谐平等相处之目的。
作为一位社会评论家和有远见的社会变革者,汤亭亭不仅为反抗以种族和性别为基础的俗世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社会批评,而且提出了源自于妇女解放运动视角、第三世界视角和寻根视角的女权主义视野。用坎贝尔的话说,面对考验,将可能性变为实践,给他人提供经历和经验的勇气,就是英雄的行为。[11]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汤亭亭本人也是一名挑战性别歧视和种族主义的女勇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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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 青.生态文学批评 :家园意识与理论自觉[J].齐鲁学刊,2013,(03):157-160.
[3]汤亭亭.女勇士[M].李建波,陆承毅,译.桂林:漓江出版社,1998.
[4]杨莉馨.西方女性主义文论研究[M].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2002.
[5]Dietz.M.G.Current controversies in Feminist Theory[J].Annual Review of Political Science 2003,(06):399-431.
[6]Hooks. B. Definitions of Difference,Theoretical Perspectives on Sexual Difference[C]. Ed.D.L. Rhode. New York:Yale UP,1990,185-193.
[7] 傅异星.文学使命与当代精神维度的建构——论胡良桂的主流文学研究[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01):140-143.
[8]张继梅.文化自觉与文化传承[J].齐鲁学刊,2013,(04):63-66.
[9]Jaggar. A. Feminist Politics and Human Nature[M]. New Jersey:Rowman & Allanheld,1983.
[10]Kirk.G. S. Myth:Its Meaning and Functions in Ancient and other Cultures[M]. Los Angeles:Cambridge UP,1973.
[11]Schneider.H. N. Sacred discontent:The Bible and Western tradition[M]. Berkeley and Los Angeles:U of California P,1976.
女权社会? 第5篇
摘要:近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入,农村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出嫁女权益保障问题已成为影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和谐的主要因素之一,是当前江门市“三农”问题中较为突出的问题。笔者结合近年来江门市农村出嫁女权益保障工作的进展,对农村出嫁女权益保障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并从明确政府职能、落实制度保障、加强指导监督、开展法律救济、加大普法宣传等方面对合理合法化解农村出嫁女的权益纠纷提出了建议对策。
关键词:出嫁女权益保障问题原因分析对策与建议
男女平等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近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入,农村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受传统观念风俗、利益冲突,法律政策不够完善,以及出嫁女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等因素的影响,我市农村出嫁女及其子女不能与男性村民享受同等经济、福利待遇而引发的出嫁女权益纠纷时有发生,个别镇(街)出现了出嫁女及其子女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的现象,农村出嫁女权益保障问题已成为影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和谐的主要因素之一,是当前我市“三农”问题中较为突出的问题。现结合近年来我市农村出嫁女权益保障工作的进展,就如何有效解决农村出嫁女权益保障问题,维护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进行综合探讨。
一、农村出嫁女权益保障问题的原因分析
农村出嫁女权益主要包括股份分红,宅基地、征地款分配,福利保障等方面。侵犯出嫁女及其子女合法权益的问题,在违反了国家宪法、法律、政策的同时,直接侵犯了妇女儿童的生存发展权益和财产权益,也给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一系列不和谐、不稳定的影响,例如:加重了农村“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造成了妇女社会地位下降;生男生女的不平等待遇,加大了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难度;福利性的分红政策影响了部分村民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再发展等。导致我市农村出嫁女权益保障问题难解决的主要原因有如下方面:
(一)对出嫁女权益保障问题重视不够。
有的市、区领导特别是有的镇(街)领导认为出嫁女的问题是少数人的问题,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行使村民自治的原则,对侵犯农村出嫁女合法权益的村规民约没有给予及时纠正。
(二)对村规民约的合法性缺乏备案把关。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村规民约必须报乡镇政府备案,从法律和政策角度进行审查。但是,目前大部分村集体收益、股权红利及征地款分配基本是采用“一事一议”的形式制定分配方案的,往往在分配前召开临时村民代表会议,制定临时分配方案,未经审查即实施。有的市、区政府、职能部门及镇(街)政府不但不认为没有及时把好审查村规民约的关,还将问题归于村规民约实行村民自治的原则而放任不管,使侵犯出嫁女合法权益的临时性分配方案大行其道。
(三)村民和村干部法律意识淡薄。
部分村民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认为出嫁女嫁出后就要“嫁夫随夫”,不能再享受本村的福利待遇,而且大部份的村民也不愿意被出嫁女分薄了他们的既得利益。部分村干部即使认识到目前的福利分配制度损害了出嫁女的合法权益,但仍过分强调村民自治,照顾大部分村民的情绪,不愿意在任期内进行纠正。
(四)司法救济途径不明确。
权益受到侵害的出嫁女到所在镇政府上访,但镇政府普遍以村民自治不宜插手为由不予处理,叫当事人到法院起诉。但是,目前法院只受理出嫁女诉镇(街)以上政府不作为的行政案件,又叫当事人回当地政府解决,造成出嫁女为权益问题重复上访。
二、我市开展农村出嫁女权益保障工作的情况
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解决农村出嫁女合法权益保障的问题。2007年8月,市委市政府成立了“江门市农村出嫁女权益保障联席会议”;2007年8月和12月分别召开了全市农村出嫁女权益保障工作会议;2008年底市委十一届二十三次常委会议提出要“解决农村出嫁女权益保护问题”;2009年,市政府把解决农村出嫁女权益保障工作列为年内督办工作项目之一;2009年4月、9月,分别由市委农办、市委政研室牵头组织法院、信访、民政、妇联等部门组成调研组前往四市三区和周边先进城市进行调研、学习。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各市、区都成立了农村出嫁女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专门研究和部署我市农村出嫁女权益保障工作。各级各部门发挥部门合力,开展宣传,加强指导和督促,出台工作方案,清理村规
民约,建立出嫁女台帐,加大信访处理力度,推进了我市农村出嫁女问题的逐步解决。如蓬江区以文件形式制定下发了《进一步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建设维护农村出嫁女权益的意见》,将保障农村出嫁女合法权益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镇(街),并列入各镇(街)年度“争先创优”考核任务;新会区将出嫁女问题纳入当地农村“三资”规范管理的范围,并结合换届选举的机会,在坚持村民自治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农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报备案制度,严格执行事前审查、事后备案,从源头上杜绝侵害农村出嫁女合法权益的村规民约出台。
三、解决农村出嫁女权益保障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基层政府职能,将出嫁女权益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1、要提高认识。
各市、区及镇(街)领导要深刻认识到解决农村出嫁女权益保障问题是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明确以村民自治为由制定侵犯出嫁女合法权益的村规民约是不合法,各级政府负有指导、审查、改正的责任。
2、是要强化责任。
各市、区及镇(街)要把解决出嫁女权益问题纳入各市、区及镇(街)日常工作,要作为领导干部当年考评、考核内容之一,强化领导干部解决出嫁女权益保障工作的责任意识。
3、是要积极行使政府职能。
当出嫁女权益得不到落实,申请镇(街)政府处理,镇(街)政府有权力、有责任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4、要制定具体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
镇(街)政府是最基层的国家行政职能实行机构,指导、监督村(居)依法开展工作是职责之所在,出嫁女权益问题较严重的镇(街)要制定操作性强的工作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
(二)依法开展出嫁女身份界定工作,为解决出嫁女权益问题奠定基础。
解决农村出嫁女的收益分配纠纷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广东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以及《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的规定,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则界定农村出嫁女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各市、区可在开展规范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的同时,由农业部门牵头负责,对于合符条件的农村出嫁女及其子女界定为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从身份上来保护农村出嫁女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对村民自治的指导和监督,从源头上杜绝侵犯出嫁女合法权益的发生。
市(区)、镇两级人大、政府及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村民自治的指导,监督村民在“村民自治只能依法自治,不是随心所欲的自治”的前提下行使自治权。镇(街)等基层政府要加强对辖区内村规民约合法性的检查、监督,杜绝打着“村民自治”旗号的侵犯农村出嫁女合法权益的村规民约的实行。
(四)探索出嫁女维权途径,在法律程序上为出嫁女维权提供保障。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高院相关文件的精神,目前,市委政策研究室正准备研究制定出嫁女维权途径指导意见,按照“要求镇政府干预----申请行政复议----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三步走的途径,明确解决出嫁女权益问题的具体部门、解决的途径、解决的期限及相互衔接等程序,同时对于镇
(街)政府不受理、不作为的情况,出嫁女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逐步解决农村出嫁女权益的行政、司法保障乏力的问题。
(五)加大普法工作力度,提高农村基层干部、村民的法律素质。
1、加强镇、村干部的法律培训。
要将《村民组织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土地承包法》、《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纳入组织部门对镇、村干部培训内容中;
2、提高农村群众的法制意识。
要通过举办普法培训班、开展法制知识竞赛、举办法制宣传晚会等群众易于接受理解的活动,积极宣传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各项法规政策,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同完善村股份合作章程有机结合起来,逐步提高农村群众的法制意识;特别是农村基层妇女组织要发动妇女积极参与学习和宣传活动,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合法的信访途径来反映自己的诉求。
女权社会? 第6篇
自由解放的女权主义的主旨是建立社会公正,争取性属间的机会平等,实行家庭自治,获得女性的生存和发展的自由。而要做到这一点,需要最终走出性属,超越社会性别差别,通过人道主义的公正而获得新的解放。
二)激进的女权主义
激进的女权主义看到,社会的不平等造成了性别阶级和性别阶级间的不平等。正是男性家长制(父权制/男权制,男性沙文主义)压迫着女性:那是一个被权力,支配,阶级组织和竞争等特性规定的系统——一个不可能是改革的系统,但仅仅是一个枯枝败根的系统而已。而它却不仅使得家长制统治成为合法的、政治上的、和必然倾覆的经济结构;而且也是社会的和文化的组织机构。(尤其家庭,教堂和学院)。但是激进的女权主义希望通过对社会造成的性属差异和对立的超越,实现“性别的对话”。到要达到这一步,还需要对父权制和由此产生的对女性的压迫和分离的权力进行各种揭露、斗争和抗争。
(三)社会主义的女权主义
社会主义的女权主义注重的是《女性:地位、阶级或被压迫的性别》等问题。这一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是从人类社会发展史的角度探求女性受压迫的根本原因。根据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家的论述,其根源大致有三个方面。第一,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出现。由于私有制出现,男性既成为土地的主人,也成了女性的拥有者,这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第二,历史上的一夫一妻制家庭使女子处于从属地位。第三,女性体力弱小也是其受压迫的根源之一。随着私有制的出现,女性被排除于社会生产之外,而只限于从事家庭的私人劳动。
女权主义,或被译作女性主义是指反对男权压迫,以寻求独立平等和个性的解放为其终极目标的思想思想学说。它生于20 世纪60 年代末70 年代初的女权主义,是西方妇女解放运动的产物。女权主义对社会主义国家的启示
第一,西方女性理论对我国女权运动的影响和启示
1、女性教育问题正规教育和非正式教育、普通教育和专业技能教育等,都是当代女性所需要的。尽管现在城市里女性受教育的机会较多,可是有些贫困的家庭也难以保证女性收到良好教育。然而,在广大农村和边远地区,众多女性被繁重的劳动和家务束缚,得不到应有的发展,命运无法改变。
2、女性性别歧视问题一说到女性,人们只是和两件事与之相连:一是家庭里的奉献者和牺牲者,二是生儿育女的工具。通常男性们———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地点,只把女性看成是性客体和性工具,这直接危害到女性的人格尊严和社会地位的确立;这种严重的性别歧视表现在社会的方方面面和时时刻刻。因此,我们必须认识、揭露和批判这些极端恶劣的观念和暴力行径,更需要通过社会实践的革新来加以改变,首先要把女性当人看待———这是现代文明创建的基本要求。
3、,对女性的性骚扰问题当一个男人对女性提出不受欢迎的性要求、或想获取性方面的好处,或对其做出不受欢迎的涉及性的行径,他的行为就构成了性骚扰。虽然我国目前加快了对性骚扰的相关立法,但是这并不能迅速解决社会上严重的性骚扰问题;还需要社会和女性个人对性骚扰言论行为的斗争和打击; 性骚扰的实质是对女性的性别歧视主义和男性优越的父权制统治的保护。
4、女性发展升迁自立问题在发达国家的女性中,流行着“玻璃天花板”的说法,意思是说,女性的发展受到阻止,可以看到前途,却永远不属于女性;然而在中国的女性中,所遇到的是“石头的天花板”,处处碰壁却得不到机会。这直接影响到社会的进步,因为女性的创业和发展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指标。
5、女性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女性找工作受到排斥和分离主义的阻止,全世界只有在中国就业市场上,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各部委,都会打出“不要女生”或“只要男生”的牌子,明目张胆地表现出排斥女性就业的性别歧视主义的恶劣态度!有的干脆用各种方式刁难或者羞辱女性求职者!诸如此类的东西,情形非常严重,极大地限制了女性的发展;亟待改变。
6、生殖健康和教育养育孩子问题这是中国女性最多的困惑所在,由于女性对这些方面的知识不足,普及女性健康教育和子女教育知识,这是必须的和亟待尽快解决的问题;女性健康和发展在对一代人的成长,和对于一个民族的发展,其意义和作用是不可估量的。
7、家庭暴力问题这是十分严重的问题,家庭暴力的实质是维护男性在家庭里对女性的控制和特权; 有很多的家庭里,性虐待、性滥用,甚至于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性的和其他方面的)虐待,殴打妻子和孩子,性恐怖主义,极端方式的暴力等等。可是社会不干预/干预受阻和当事人的不言语/忍受/恐惧都是对制止暴力不利的。
8、毒滋黄对女性的毒害问题随着开放的的步伐,当今世界的受帝国主义压迫的国家和人民开展了一系列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的斗争,进而诞生了大批的民族独立国家,并从客观上最终冲垮了帝国主义殖民统治的世界体系。并且,十月革命后所建立的一种经济新思路和发展模式,也为东方落后国家在赶超现代化的道路上提供了一个可行性的借鉴
二、它的胜利推动了国际关系中和平、民主趋势的发展和国际新秩序的建立,并为此做出了贡献 一方面,十月革命的胜利鼓舞了各被压迫民族和人民,使民族解放与追求和平民主掀起一股浪潮;另一方面,它使世界上资本主义、帝国主义的单级世界的现象被打破,出现了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它的胜利推动了国际关系中和平、民主趋势的发展和国际新秩序的建立,并为此做出了贡献。
三、它对作为邻国的中国产生了至为重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