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监测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为顺利开展我区死因监测工作根据2005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并下发的《全国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工作规范试行》和2007年制定并下发的《全国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规范试行》以及市卫生局、公安局、民政局《关于规范使用和加强居民死亡原因监测统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统一《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格式一自2011年10月1日起我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为市区死亡居民出具统一格式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由市疾控中心统一印刷区疾控中心统一发放。
二该死亡证明书包括四联由填写医生填写一至四联并加盖填写医生所在单位公章。第一联为出证单位留存出证单位根据该联7日内完成死因网络直报第二联由出证单位定期送往区疾控中心每月10日前将上一月的送往区疾控中心区疾控中心做好登记并保存第
三、四联交予死者家属作为办理户口注销和殡葬手续的依据其中第三联由户籍管理部门留存第四联由殡葬管理部门留存。
二、出证单位一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诊治过程中的死亡者均由所在医院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二其他死亡情况均由户口所在地外地户口由暂住地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区疾控中心于2011年8月之前将辖区内各街道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名称与联系方式上报市疾控中心见附表。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服务机构必须做到每周7天工作制以方便为居民出证。对于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履行出证职责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则由区疾控中心代为履行出证职责。
三、《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办理及使用流程一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诊治过程中的死亡者由所在医院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未作出明确诊断的死亡原因不明者应将死者生前的症状、体征、主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诊治经过记录在《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的调查记录栏内。填写医生签名并加盖医院公章。死者家属持第
三、四联办理户口注销和殡葬手续。
二在家中或求医途中以及在其他场所的正常死亡者经过医生救治的则由负责前来救治的医生根据死者家属或知情人提供的死者生前病史或体征进行推断后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并签名加盖所在医院公章。死者家属持第
三、四联办理户口注销和殡葬手续。
未经过医生救治的则由死者家属持居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外地户口由暂住地居委会出具到户口所在地或暂住地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办理《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由户口所在地或暂住地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务人员根据死者家属或知情人提供的死者生前病史或体征进行推断后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同时必须填写死亡调查记录将死者生前的症状、体征、主要
的辅助检查结果及诊治经过记录在《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的调查记录栏内并签名加盖公章。死者家属持第
三、四联办理户口注销和殡葬手续。
三凡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需经司法公安部门判定死亡性质并出具死亡证明。死者家属持司法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或暂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死者家属持第
三、四联办理户口注销和殡葬手续。
四在外地死亡者由当地医疗机构填报《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未填报者由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入户调查并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一《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由医生详细填写一至四联必须用蓝、黑色钢笔或中性笔不得用红色笔或铅笔、圆珠笔填写。因《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出具时应项目齐全、内容正确、字迹清楚不得勾划涂改特别是姓名。《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须有填写医生签名并逐联加盖填写者所在单位的公章。
二一般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职业等应详细填写符合逻辑不能有缺项。出生和死亡日期按公历填写实足年龄按周岁计算不满1周岁的按月计算不满1天的按小时计算。如果出生或死亡日期月和日不详的按7月1日填写如果日不详的按15日填写。
三与死亡有关的疾病诊断项目应结合死者生前有关疾病或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如果导致死亡的原因是多个则按顺序填写在第Ⅰ部分的a、b、c各行中一行只能填写一种疾病或情况不是直接导致死亡的原因但因其存在促进了死亡的其他重要的医学情况或疾病填写在第Ⅱ部分。
五、报告的方式、程序及时限《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平台上的《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一各级医疗机构由本单位预防保健科负责收集各科室经治医生填写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做好登记并进行第一级审核。网上填报之前应与门诊和出入院登记核对发现漏报者及时补报。预防保健科负责死因网上填报的人员将收集到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在病例死亡7日之内进行网络直报。
二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收集辖区内死亡个案信息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做好登记并按质量控制的要求进行第一级审核在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7日内完成《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审核及网络直报。每个月与乡镇的公安、统计、妇幼和计生部门核对死亡数及名册发现漏报者及时补报。
三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收集辖区内死亡个案信息上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协助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医生进行入户调查与核实。
四不具备网络报告条件的医疗单位将填写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在7日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送进行审核后应在5天内由区疾控中心代为完成网络报告。
六、人口及其他信息的收集一出生资料的收集区疾控机构负责死因统计工作的专业人员每年应到当地公安、计生、妇幼保健部门收集出生人数进行比较以漏报较少、符合实际情况的数据为准。
二人口资料的收集区疾控机构负责死因统计工作的专业人员每年到当地公安或统计部门收集分乡镇、分年龄性别的人口资料迁入和迁出的人口数等。收集最近一次人口普查的数据资料备查。
三漏报调查各级医疗机构预防保健科负责死因报告的工作人员应建立每月与门诊和出入院登记核对的制度发现漏报者及时补报。
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死因报告的工作人员应每月与乡镇的公安和统计部门核对死亡数及名册发现漏报者及时补报。
区疾控死因监测工作人员应每季度与当地公安、统计、妇幼、计生以及殡葬管理部门核对死亡信息及时做好补报工作。
七、信息管理一死亡信息的审核各级医疗机构死亡报告管理人员应对本单位临床医生填写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进行错项、漏项、死亡原因是否正确包括多个原因逻辑顺序是否正确是否属于死前的临床表现或症状、死因不明及意外伤害未填写外部原因或外部原因不明确等、项目间的逻辑错误等方面进行检查对有疑问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应及时向诊治填写医生进行核实对不符合要求的要重新填写。
区疾控中心死亡报告管理人员每个工作日需上网对辖区内填报的死亡个案信息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包括是否有错项、漏项、逻辑错误死亡原因是否正确等方面的审核对发现的填报不合格的死亡个案应注明具体的审核意见并反馈、督促报告单位核实、纠正。
区疾控中心死亡报告管理人员对网上填报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经核实无误后应在24小时内进行审核确认。
二死亡个案信息的订正对已审核确认的死亡个案信息如发生报告死亡诊断变更或填卡、编码错误时填报单位应及时报告区疾控中心并进行订正。
三死亡个案信息的查重区疾控中心及具备网络报告条件的医疗机构每周对报告信息进行查重对重复报告信息确认后删除。
四死亡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利用死因监测常规统计分析除上级机构要求的统计报表外区疾控中心可根据需要和条件对死亡资料进行深入分析。分析项目和内容包括
1、不同人群和地理特征的死亡水平粗死亡率、死亡专率、校正死亡率、标化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劳动人口死亡率等。
2、不同人群和地理特征的死亡原因死因构成、死因顺位、前十位死因占总死亡的比重。
3、其他死亡统计指标寿命表、去死因寿命表、平均期望寿命、健康期望寿命、潜在损失寿命年数YPLL等。
专题统计分析可根据卫生行政部门、其他相关部门、本单位的工作需要按专题选择性的进行统计分析。
五资料保存与管理
1、各级报告单位和疾控中心应妥善保存死因信息原始资料填报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由录入单位和疾控中心按档案管理要求长期保存。
2、报告单位和区疾控中心应按月和按下载个案数据并采取有效方式进行数据的长期保存。
3、死亡统计资料或分析信息的管理和使用相关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公布。
4、对于需要使用死亡信息的应由申请人按照有关行政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申请书应明确信息的用途、范围、时段和类别。
八、质量控制一《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填写的质量控制项目填写完整率≥95项目填写正确率≥95凡属于多个原因逻辑顺序不正确填写死前的临床表现或症状、死因不明意外伤害未填写外部原因或外部原因不明确的均视为不正确。
二网络报告覆盖率达100。各级报告单位从填卡至网络报告的及时率≥95区疾控中心上网审核按时限完成审核及时率、合格率≥95。
三死因监测资料的质量控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ICD-10编码正确率≥98死因监测资料全部《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中衰老填写项目合理在全部死亡者中所占的比例1归类为其他疾病和诊断不明者5《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计算机录入符合率≥98月、年报表的差错率5。
死因监测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一、目的
通过收集、利用居民死亡的相关基本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居民与慢病相关的死亡水平、死亡原因的变化趋势及规律。及时发现诊断不明的、可能死于传染病的病例,及早采取措施控制疫情,为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监测和预警提供基线数据。
二、监测对象
县级及县以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及住院的死亡病例;
三、主要指标
1.《死亡医学证明书》、《5岁以下儿童死亡登记副卡》、《孕产妇死亡登记副卡》填写的准确率大于95%。《死亡医学证明书》、《5岁以下儿童死亡登记副卡》、《孕产妇死亡登记副卡》的填写无缺、漏项(身份证号码除外)、逻辑错误,字迹清楚,不明原因死亡病例有调查记录。
2.《死亡医学证明书》的根本死亡原因确定及ICD-10编码正确率大于98%。由专职技术人员依据《死亡医学证明书》确定根本死亡原因并进行ICD-10编码。
3.死亡病例漏报情况
县级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门(急)诊及住院的死亡病例常规登记中没有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5岁以下儿童死亡登记副卡》、《孕产妇死亡登记副卡》并进行网络直报的比例应小于5%。
4.报告及时率(100%)
医疗机构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7天内完成死因编码及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于7天内完成死因编码,并将填写完整的《死亡医学证明书》、《5岁以下儿童死亡登记副卡》、《孕产妇死亡登记副卡》送交辖区内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控机构收到当日应完成录入、上报。
四、积极组织
这次培训我院由院领导负责,防疫科医师主讲,充分准备资料,认真备课,印制试卷,安排考试。
五、认真讲解
本次活动我们采取由主讲人讲解学员积极提问,对学员一次没有理解的问题进行再次讲解,甚至多次讲解,直到学员对所讲内容全部掌握,我们的讲解真正做到了耐心细致,学员的积极性高涨,认真听讲,积极提问,课堂气氛空前活跃。
六、严格考试纪律
培训结束我们为学员发放试卷,对本次培训进行了考核,考场秩序井然有序,学员认真答题,无交头接耳。
七、试后严格评分
试后我们组织人员当场阅卷评分,对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
死因监测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培训中,刘院长首先总结了2012年我镇肿瘤及死因监测工作情况,阐明了开展死因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对去年的工作做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不足。居民死亡原因监测数据是公共卫生信息的重要和基本的信息之一。对死因的客观记录和研究,将有利于准确估计疾病模式的变化速度和方向,也能连续观察人群中不同性别、年龄的人群,各类死亡原因的水平和变化趋势。随后,防保所副所长就肿瘤及死因检测的重大意义做了进一步讲解,并对全镇各卫生室2013年第一季度,肿瘤新发病例及死因监测报告做了通报,对工作完成较好的卫生室提出表扬,对工作完成较差的卫生室通报批评,并责成卫生室主任要重视此项工作,规范填写肿瘤报告卡及死亡原因证明书,对调查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做了基本要求。卫生院蒋医师又对《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的正确填报、根本死因的确定、死因链的正确填写、报告流程及时间规则进行了详细讲解。 最后,刘院长又对2013年死因监测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卫生室主任要提高对死因登记报告工作的认识;二是建立健全死亡报告管理制度,完善填报流程,确保填报质量;三是认真落实死因监测工作各项措施,特别关注不明原因死亡病例,努力做好居民死因监测工作。
本次培训内容丰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使村级卫生人员对肿瘤及死因监测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系统的认识,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肿瘤及死因监测工作奠定了基础。
渔沟镇卫生院防保所
死因监测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二〇一四年)
为统一开展我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防治工作,做好主要慢性病的发现、报告、诊治、随访和评价,畅通运行慢性病管理流程,建立统
一、有效的死因监测和肿瘤报告体系,制订本规范。
1、任务分工 村服务站点:
(1)负责出具本村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二联每旬集中交镇服务中心防保科,第三联交死者家属注销户口,第四联交死者家属作火化凭证。
(2)将死亡信息即时登记到《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运行手册》中的“居民死因监测登记表”中,每旬集中报镇级服务中心防保科。
镇级服务中心医疗科:
(1)负责出具院内死亡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二联即时交防保科。
(2)协助进行死因推断工作。
镇级服务中心儿保门诊:负责婴儿死亡登记并报防保科。 镇级服务中心防保科:
(1)统一保管本镇《死亡医学证明书》,统一编号,建立发放、回收台帐,填写、保存第一联。
(2)每月与镇社事办核对死亡登记信息。
(3)负责本镇所有死亡信息的收集、复核和报告,填报“居民死因登记月报表”和“慢性病防治镇级月报表”中的死因监测部分。
(4)负责死因信息网络直报,对《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二联及时进行复核和完善,尤其是填明调查记录,于次月15日前完成网报。
(5)组织开展本镇居民死因漏错报调查。
2、资料要求
《死亡医学证明书》使用台帐必须与其发放、回收、质控等实际情况相符。镇村死因登记必须相符、必须与《死亡医学证明书》内容相符、镇级死因登记与慢防镇级月报表的统计内容相符,即表册相符、表证相符、表表相符。
《死亡医学证明书》填写使用要求:
(1)统一编号:例如 200901001 注解 2009为年代,以后逐年类推(必须4位),01为镇代号,001为死者编号。
(2)第一联必须根据第二联内容对应填全项目并保存,注:医师签名为村医生签名,院内死亡的为接诊医生签名。
(3) 第
二、
三、四联统一盖卫生院公章,不得盖防保科、村服务站等其他章,不盖骑缝章。
(4) 第二联填写注意点: a.框外地址栏不得缺项。
b.死者基本信息不得缺项,农民工作单位填写其住址,出生日期不详用“99”。
c.死亡原因必须在对应栏目填写,不得填写出格,车祸等非正常死亡必须在I(a)直接死因栏填写临床疾病,在I(b)根本死因栏填写详细的非正常原因。
d.诊断单位和诊断依据不得缺项,癌症等诊断明确的疾病不得填写村医生死后推断、不得填写未就诊和不详,溺水等非正常死亡不得填写死后推断、不得填写未就诊和不详、可填写临床依据等,衰老可填写村医生死后推断。
e.医师签名实行“双签名制”。 f.调查记录必须包括就诊过程(时间)、就诊单位和临床表现等。 镇级“居民死因登记月报表”填表说明:
备注栏填写对应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编号,未出具证明书的不填。
3、网络直报
镇级服务中心配全电脑网络等设备,按全市统一要求开展死因网络直报。慢防医生收到死亡证明书7日内或填卡日期后1月内进行网报,否则视为网报不及时,对审核不通过的3日内订正后提请重审。
4、重点指标
全年报告死亡率≥6‰,《死亡医学证明书》填写规范率≥95%,不明原因死亡(含衰老)<5%,不明原因死亡入户调查率达100%,网报及时率≥95%、合格率达100%
黄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
2013年01月04日
抄 送:区卫生局,区疾控中心慢病科
死因监测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二〇一四年)
为统一开展我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防治工作,做好主要慢性病的发现、报告、诊治、随访和评价,畅通运行慢性病管理流程,建立统
一、有效的死因监测和肿瘤报告体系,制订本规范。
1、任务分工 村服务站点:
(1)负责出具本村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二联每旬集中交镇服务中心防保科,第三联交死者家属注销户口,第四联交死者家属作火化凭证。
(2)将死亡信息即时登记到《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运行手册》中的“居民死因监测登记表”中,每旬集中报镇级服务中心防保科。
镇级服务中心医疗科:
(1)负责出具院内死亡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二联即时交防保科。
(2)协助进行死因推断工作。
镇级服务中心儿保门诊:负责婴儿死亡登记并报防保科。 镇级服务中心防保科:
(1)统一保管本镇《死亡医学证明书》,统一编号,建立发放、回收台帐,填写、保存第一联。
(2)每月与镇社事办核对死亡登记信息。
(3)负责本镇所有死亡信息的收集、复核和报告,填报“居民死因登记月报表”和“慢性病防治镇级月报表”中的死因监测部分。
(4)负责死因信息网络直报,对《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二联及时进行复核和完善,尤其是填明调查记录,于次月15日前完成网报。
(5)组织开展本镇居民死因漏错报调查。
2、资料要求
《死亡医学证明书》使用台帐必须与其发放、回收、质控等实际情况相符。镇村死因登记必须相符、必须与《死亡医学证明书》内容相符、镇级死因登记与慢防镇级月报表的统计内容相符,即表册相符、表证相符、表表相符。
《死亡医学证明书》填写使用要求:
(1)统一编号:例如 200901001 注解 2009为年代,以后逐年类推(必须4位),01为镇代号,001为死者编号。
(2)第一联必须根据第二联内容对应填全项目并保存,注:医师签名为村医生签名,院内死亡的为接诊医生签名。
(3) 第
二、
三、四联统一盖卫生院公章,不得盖防保科、村服务站等其他章,不盖骑缝章。
(4) 第二联填写注意点: a.框外地址栏不得缺项。
b.死者基本信息不得缺项,农民工作单位填写其住址,出生日期不详用“99”。
c.死亡原因必须在对应栏目填写,不得填写出格,车祸等非正常死亡必须在I(a)直接死因栏填写临床疾病,在I(b)根本死因栏填写详细的非正常原因。
d.诊断单位和诊断依据不得缺项,癌症等诊断明确的疾病不得填写村医生死后推断、不得填写未就诊和不详,溺水等非正常死亡不得填写死后推断、不得填写未就诊和不详、可填写临床依据等,衰老可填写村医生死后推断。
e.医师签名实行“双签名制”。 f.调查记录必须包括就诊过程(时间)、就诊单位和临床表现等。 镇级“居民死因登记月报表”填表说明:
备注栏填写对应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编号,未出具证明书的不填。
3、网络直报
镇级服务中心配全电脑网络等设备,按全市统一要求开展死因网络直报。慢防医生收到死亡证明书7日内或填卡日期后1月内进行网报,否则视为网报不及时,对审核不通过的3日内订正后提请重审。
4、重点指标
全年报告死亡率≥6‰,《死亡医学证明书》填写规范率≥95%,不明原因死亡(含衰老)<5%,不明原因死亡入户调查率达100%,网报及时率≥95%、合格率达100%
黄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
2013年01月04日
抄 送:区卫生局,区疾控中心慢病科
死因监测工作方案范文第6篇
2、医院要高度重视死因监测工作,每季度组织召开死亡报告讨论会,对存在的问题尽快解决,使《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得到不断的完善。
3、医院安排人员参加卫生所的死因监测工作会议,了解存在的问题并给与技术上的指导和协调。
上街区峡窝镇卫生院
死因等级报告管理制度
1、在医疗过程中患者死亡后,须填报《死亡报告卡》,对死亡案例进行死因医学诊断并有诊治医生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2、医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采集病史,并在死亡证明书上加盖公章。
3、诊治医生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3天内,病案室应完成死因编码工作。
4、网络直报人员在开具死亡证明后7天内完成网络直报工作。在进行直报时要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根本死因、与传染病相关的死因及不明死因)。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在《医学死亡证明书》背面(调查记录)一栏填写病人症状、体征。
5、病案室做好原始死亡证明书的保存与管理,协助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调查工作。
6、医务处要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报告情况,并对预防保健科网络直报工作进行定期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上街区峡窝镇卫生院
死亡信息核实制度
1、医院要建立死亡核实制度,对死因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死亡病例要认真核实调查,提高死因推断准确性。
2、医院要安排专门人员及时收集院内死亡的信息,对有疑问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及时向诊治(填写)医生核实。
3医院负责死亡报告工作的医生,对在家中死亡,死亡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需核实调查或入户调查,并在《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二联及网络报告卡中填写调查记录。
4、医院定期与当地派出所、计生等部门核对死亡资料,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5、医院医生要定期了解院内死亡情况,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上街区峡窝镇卫生院
档案管理制度
1、医院要安排专人妥善保存死因登记信息原始资料(包括原始记录、死亡登记册、各种报表和个案数据),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由录入单位和县控中心按档案管理要求长期保存。
2、医院要定期下载死亡个案数据和储存本单位网络上报的原始数据库,并采取移动储存或光盘刻录等有效方式进行数据的长期备份,确保报告信息数据安全。
3、医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于死亡统计、信息分析的资料统一管理,不得擅自公布。
4、对于其他需要使用死亡信息的,应由申请人按有关行政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申请书应明确信息的用途、范围、时段和类别。
上街区峡窝镇卫生院
培训工作制度
1、医院医务科每半年组织对临床医生进行培训一次,培训内容侧重于《死亡医学证明书》的正确填写及根本死亡原因的确定。
2、医院每两个月要开展对医生进行二级培训,培训内容应侧重于死亡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3每年派出死因管理工作人员以及死因编码人员参加国家或省级培训班。
上街区峡窝镇卫生院
定期考核评比通报制度
1、医院将该项工作纳入目标目标考核内容,每年至少两次组织对全院人员进行人群死因登记信息报告网络报告工作督导检查,并进行考核评分。
2、实行奖惩机制,对有漏报、迟报的科室、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开展工作好的单位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