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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监测监管建设篇
来源:漫步者
作者:开心麻花
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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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监测监管建设篇(精选8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监测监管建设篇 第1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监管示范篇

(黄冈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二五”规划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我市农村发展实际出发,以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依据,以现有农产品质检机构为基础,以资源优化整合为前提,以配备现代化的检测仪器设备为手段,以加强监测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为保证,积极放大我市大别山区和江汉平原农产品“长江、长绿、长安”的品牌效应,净化农产品市场环境、保证群众餐桌安全、维护农民利益,维护社会和谐安定。

二、检验检测监管目标

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为目标,遵循“一县(市、区)一乡(镇)一中心(站、所)”的原则,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依据,统筹兼顾、分层推进、试点先行、点面结合,尽快建成一个布局合理、层次分明符合我市实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监督体系,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生产和销售,指导农产品生产并引导消费,保障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和消费安全,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不强。一是少数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领导,由于思想观念的固化,而对农产品安全重视不够,致使有些县市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具体表现为农产品检测体系尚属空白、建设进程缓慢;政府负总责的法律规定还没有坚

决落实,尚停留于书面、口头,在实际工作中农产品安全方面的经费缺乏。二是部分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法制观念淡薄,社会责任感和公德心缺失。他们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置消费者生命健康于不顾,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随意使用添加剂,更有甚者制造和销售劣质变质食品。三是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缺乏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利益的观念。

(二)检测监管的经费缺乏。我市农产品质量监管、检测体系启动较晚,相关的政策仍待完善,市政府每年用于农产品安全方面的财政支出比例不足,缺乏相关项目的资助,致使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和经营、质量安全监管、检测等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由于经费缺乏,有些检测机构虽然建成,但不能投入正常使用,形同虚设。严重阻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普及进程,延缓了我市向农业现代化大市跨越的步伐。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体制不健全和监管检测能力不足。目前,黄冈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已正式运行;蕲春、团风县、浠水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已新建完工;红安、罗田、英山也完成改扩建,仪器设备正处招标阶段;麻城正在紧张筹建中;全市是一个县市区当中,还有龙感湖区、黄州区(属市、区共建)、黄梅县三家单位的项目尚未到位。大部分县市区所建项目中的农产品安全检测手段落后、仪器设备匮缺。全市农产品检测全部实行快速定性检测,超标的成份和幅度难以准确分析,不仅给指导生产和追踪溯源造成了很大困难,而且不能作为案件处理的法定证据,不能及时有效打击农产

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同时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仪器设备由于经费等原因未能配备,导致农产品检测无法进行。

(四)农产品生产经营渠道多,缺乏统一的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的难度较大。一是农业投入品滥用,监管难度大。科学合理的使用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的重要保障,但农业投入品所涵盖的的范围很广,品种不计其数,农业部门的监管、检测手段极为有限,监管难度大。二是部分地方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略农产品质量安全;部分经营者和食品加工者法律意识淡薄,违规使用保鲜剂、着色剂、调节剂等现象依然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仍然不少。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建设任务

(一)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健全工作长效机制。目前,除浠水和蕲春外,其他9个县市区农产品检测机构尚未建立完善,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尽快使其他各县(市、区)设立农产品检测机构,并启动运行。在2012年~2017年期间,基本形成了以市农检中心为支撑,镇、生产基地、市场为补充的四级农检网络体系。同时,在我市规模较大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点,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对生产、流通中的农产品开展质量安全检测,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沿海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并加强检测队伍素质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增强农产品监管检测团队建设,提升团队素质。一是增强团队建设,引进高学历、高技术、高科技人才和先进设备,充实农

产品监管检测队伍;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制,要严格落实《黄冈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黄冈市饲料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关于严厉查处在饲料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行为的通知》,对全市11个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任务和责任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责任人,确定其具体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工作责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政府工作绩效目标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位,工作做到位。

(三)规范质量标准,强化农产品安全检测与监督。一是加紧制定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制成品的质量标准体系和卫生标准,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检测检疫体系,提高农产品的检测手段,从生产、流通、加工等领域全程抓标准化管理,加快绿色无公害农副产品基地建设,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和市场秩序;二是建立和完善一整套行之有效监督机制,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准则,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加大对农产品投入品的专项治理、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瓜果疏茶高毒高残留农药超标案件,尽快将加工农产品的监管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从根本上保证农产品加工业的健康发展。

(四)争取省市两级各种项目的技术和经费支撑。我中心现正在积极订购农产品定量检测的各种仪器设备,完善农产品检测体系,提升团队的软实力。对于国家的农业扶贫项目、先进技术仪器引进项目、中外合作交流项目、“948”技术支撑项目等国家级项目将协同各

县市区积极申请,对省农业厅的对口支撑项目要积极申请,同时将积极争取省级有关部门和市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的经费支持。

(五)强化宣传引导,大力推进种养业标准化生产。一是要要重点做好种养业标准、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农产品认证,以及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等建设。围绕优势产业,加紧制定主要农产品的品质、外观、加工、等级、包装、保鲜和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系列标准,制定相应的标准技术操作规程。二是要高标准做好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继续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产地认证和产品认证。推进农产品生产管理档案登记注册制度,完善产地环境、农资市场、农产品质量执法监督和信息档案管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要以市举办的各种活动为契机,突出产品质量监管、生产技术规范及市场准入等关键环节,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培训活动来增强公众农产品安全意识,加强标准化技术的宣传、培训和推广,营造良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氛围,促进农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四是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活动,抢占“1+8”城市圈和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的先机,唱响“大别山绿色农产品”品牌,开展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树立大别山绿色农产品的市场地位和放心消费信誉,重塑居民对食品安全的信任感,为全省、全国提供优质安全的农产品。

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监测监管建设篇 第2篇

第1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我县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健全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农产品生产标准化,积极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全面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防管结合的方针,一手抓安全监管,一手抓标准化生产,进一步推进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逐步建立风险预警与产品追溯机制,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宣传要充分发挥和利用我县农业推广体系优势,直面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农业法律法规以及农产品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力度,大力普及安全使用农业投入品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

(二)抓好农业标准化推广工作农业标准化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保障。一是以示范小区、生产基地为重点,加快农业标准实施工作,要强化对标准化小区、基地的督导和检查,进一步提高标准化示范带动效果;二是大力发展“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加快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通过“三品一标”的品牌效益,产生放大效应,推动标准化发展。

(三)继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要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检测手段,强化检验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检测能力和水平。努力拓宽对全县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等场所检测覆盖面,严把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口,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全程控制能力,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可靠的检测技术支撑。

(四)强化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禁止在有害、有毒物质超标的区域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大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产品生产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生产记录。严格整治和处理不规范、不合法的农产品生产行为。

(五)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要时节,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销售农资行为,进一步净化农资市场。依法严厉查处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行为。

(六)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应急体系实行例行监测与监督抽查、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制定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和各项工作制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

三、保障措施和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县农业和粮食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参照会农字〔2016〕13号文)。各乡镇农业综合站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提高认识,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强化管理。要建立站长负总责,相关人员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体系,将各项工作职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乡镇农业综合站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职责及本辖区内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详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和各项工作制度,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层层落实和分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及时汇总农产品生产基地详细情况并上报县局。(见附表1)

(三)严格考核,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2016年基层综合站年终考核指标。

(四)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反馈信息积极开展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动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负责乡镇区域内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和乡镇学校的蔬菜、水果、食用菌等农产品的检测工作,并严格实施月报制度,每月底将检测总数汇总到县检测站(月报见附表2);

2、协助有资质的企业、合作社等开展申报“三品一标”工作,加大对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宣传力度,监督并指导申报企业工作。

3、加强规范生产、安全生产的宣传,提高基地经营者的安全意识。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属地管理、检打联动、部门协同、标本兼治”原则,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实行部、省、市、县四级联动,以杂交稻为重点作物,以制种基地和案件高发地为重点地区,以清理整顿违法生产经营主体为主线,推进检打联动、举报与办案结合,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切实保护品种权人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总体目标

查办并曝光一批违法案件,建设省厅退出一批问题品种,查处违法种子企业,查处违法种子生产经营者,力争2016年种子市场秩序有根本性好转。

三、行动内容及要求

(一)开展企业监督检查。县种子站开展企业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检查企业生产经营资质、生产经营档案、品种授权合同、种子去向等;抽取企业生产经营的品种样品,进行相关指标检测。

(二)开展市场整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市场大检查。对经营门店检查内容包括:种子标签、经营档案、台账、相关合同或委托书等,对于所经营的品种要查清来源,抽取种子样品进行相关指标检测。对辖区内集中交易市场、种子经营门店进行全覆盖检查,检查中抽取70%以上的品种(其中本省企业生产经营品种占60%以上)。要深入本辖区50%以上乡镇开展入户倒查,每个乡镇抽查不少于5个行政村,每村抽查不少于5个农户。

(三)开展品种清退。认真开展停止推广品种和新审定品种清查,将没有生产面积、存在重大缺陷、未上交标准样品的品种统计汇总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开展制种基地整治。杂交稻制种基地所在地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要加强对制种企业的跟踪管理,在播种前及时核对种子生产许可证、制种品种、生产地块信息,建立相关信息数据库;检查是否具有品种权许可或制种委托手续,是否与制种户签订生产合同等。在种子收获前组织拉网式检查,抽取生产品种的种子样品,进行真实性检测。在种子初加工环节,抽样进行品种真实性检测。在种子调运季节,检查调运种子的生产许可、去向和数量。

(五)开展大要案查处。对于群众举报和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案件,要及时立案,主动会同公安、工商部门联合查处。案件信息要实现农业、公安、工商三部门、案发地与种子调入调出地共享;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行为;对于公安部门查处的案件,需要技术鉴定的,农业部门要及时组织检测或田间鉴定。上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对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必要时联合监察部门进行督办。

四、样品检测要求

专项行动中所抽取的种子样品送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种子样品主要进行发芽率、净度、水分指标检测和品种纯度鉴定。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底前)农业部联合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11月底召开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我省立即召开专项行动动员会进行了动员部署。我县要于12月底前完成动员部署,细化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12月-2016年12月)2016年12月中旬起,开展冬季种子企业监督抽查。2016年1月10日前完成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核查和种子样品抽取工作;3月15日前报送净度、水分、发芽率和品种真实性检测结果,4月底前报送品种纯度鉴定结果。

2016年1-5月,开展品种清查,5月底完成品种清退工作。

2016年2月下旬开始开展春季市场检查,3月底前完成抽样,4月底前报送净度、水分、发芽率和品种真实性检测结果,9月上旬报送品种纯度鉴定结果。

2016年5月、9-10月分别开展早稻、中晚稻制种基地整治,并于7、12月报送相关检查结果。

2016年7-8月,开展秋季油菜种子质量抽查,9月底前报送净度、水分和发芽率检测结果。

2016年全年开展大要案查处工作。

(三)总结阶段(2016年12月)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成效与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具体时限,于2016年12月中旬前将专项行动进行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县成立由钟跃毅副局长任组长,种子站、法制股、科教站、执法队等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种子管理站,廖会花站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行动协调、具体组织实施、宣传和总结表彰等工作,承担专项行动中的组织抽样和检测、检测结果汇总分析等,承担对各地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并督办种子大要案查处工作。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统一指挥协调。

(二)规范执法程序。要严格执行种子抽样检测规定程序,在抽样、生产商确认、样品检测、结果通知、异议处理、结果判定和报送等各环节依法规范操作。要做好问询笔录,妥善留存取证、送达等证据,严格保证每一个样品证据链可靠完整,并及时按样品逐个整理备查。对于无法正常取得种子样品的企业,应实地查看加工仓储设施和生产经营档案,根据企业提供的信息追踪源头,确保抽取相关种子样品。

(三)加强督导检查。专项行动期间,我局将派出工作组对重点市场、重点企业、重点基地进行明察暗访,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加强信息报送和宣传。于每月5日报送上月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县种子管理站。各阶段检测、鉴定结果和工作总结统一报送,大案要案查处信息及时报送,企业资质检查信息及时报送县种子管理站,品种清退信息及时报送。要及时公开曝光大案要案查处信息,积极宣传专项行动取得成效以及好的经验做法。第3篇

一、工作目标

1、农资市场和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2、重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3、假劣农资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和反馈率达到100%;

4、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进一步净化,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5、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二、工作重点

1、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监管内容:①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②严格规范品种命名,解决品种多、乱、杂等问题;③坚决查处违规经营散装杂交稻种子行为,净化种子经营市场;④进一步加强种子经营规范化管理。

主要工作时段:2月10日—6月30日

监管领域:县内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各种子企业委托代销机构、种子经营门市和乡镇农贸集市。

2、开展农药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监管内容:①严厉查处经营违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行为;②强化农药登记管理,查处违法经营无证、一证多用、套证、冒证等农药的行为;③加强农药标签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

主要工作时段:①4月1日—8月31日开展农药质量与标签管理专项检查;②全年开展禁用高毒农药检查。监管领域:县、乡(镇)、村农药经营企业、门点,卫生杀虫剂经营门市(含超市),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3、开展肥料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监管内容:①严厉查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水溶肥料、桔杆腐熟剂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效等违法行为;②进一步加强配方肥生产企业及产品监管;③加强对登记肥料产品的后续管理。

主要工作时段:①1月4日—1月30日开展冬储肥料监管;②2月20日—4月30日开展春季肥料市场专项检查;③10月10日—12月30日开展果树用肥专项检查。监管领域:肥料经营企业和门市,农产品生产基地。

4、开展兽药专项检查活动。

监管内容:①强化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管,严格执行兽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贯彻落实兽药GMp和兽药GSp制度;②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坚决取缔造假售假黑窝点;③严厉打击违法制售假劣兽药行为;④依法查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扩大适应症、使用范围等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使用;⑤加强兽药门市违规经营人用药品检查力度;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使用禁用兽药行为。主要工作时段:①1月10日—2月25日开展省厅通报2016年第一批假劣兽药专项查处活动;②4月1日—10月30开展兽药质量和标签专项检查;③全年开展禁用兽药检查。监管领域:兽药经营企业,畜禽养殖企业。

5、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专项检查活动。

监管内容:①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②严查在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和养殖环节添加抗生素、三聚氰胺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剂行为;③开展“瘦肉精”专项检查。主要工作时段:①3月1日—4月30日开展春季饲料专项检查;②8月1日—10月30日开展夏秋饲料专项检查;③全年开展“瘦肉精”专项检查活动。

6、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检查活动。

监管内容:①加大水产苗种生产监管,严厉查处水产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氯霉素和孔雀石绿等违禁药品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②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劣充优、带病销售和无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水产苗种的行为。

主要工作时段:①3月1日—4月15日开展春季大检查活动;②7月10日—8月20日开展夏秋专项检查活动。

监管领域:苗种生产基地、苗种交易市场、水产养殖基地和企业。

7、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夏季百日行动。

监管内容:对接省、市专项行动,加强农业投入品源头监管。主要工作时段:6月20日—9月30日

监管领域: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农资经营门市、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8、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冬行动。

监管内容:对接省、市专项行动,加强季节性农资产品和冬储农资管理。主要工作时段:9月20日—12月30日

监管领域: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农资经营门市、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三、工作步骤

1、部署宣传阶段(2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措施,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2月,组织人员参加全省、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

2、集中整治阶段(3—5月):对重要农资市场经营主体准入资格、市场秩序进行深入摸底排查。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全面开展集中整治。3月,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

3—5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 4—5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督查。

3、年中检查总结阶段(6月):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总结。

4、整改深化阶段(7—12月):巩固整治成果,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监管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7—9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夏季百日行动; 10—12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冬季行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成立县农粮局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好监管责任,做好服务工作,并把农资打假工作细化到具体环节、落实到具体人员。乡镇综合站要做好农资打假信息员、监督员、宣传员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的角色工作。

2、广泛开展宣传,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和进展情况,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继续推广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农资行业协会等新型经营模式。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名优农资企业、农资专业合作组织等直接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提高放心农资产品的覆盖面。要结合送科技下乡工作,大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动员和鼓励农资经营企业参与现场活动,普及农业法制知识,推介诚信企业和优质农资产品,曝光典型案例,传授农资识假辩假和科学使用知识,引导农民群众科学、理性购买和使用农资产品。

3、强化市场监管,完善可追溯管理机制。全面建立和完善农资经营企业监管台账,积极开展农资经营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农资经营人员整体素质。进一步完善农资经营行业规范管理制度,倡导和推行农资诚信经营。加强对农资经营门店的日常巡查,重点整顿规范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运销大户和乡村流动商贩,全面掌握、纠正和查处各类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对公告审批、撤销、注销、吊销等有关信息,积极提供公众查询咨询服务。对利用物流方式、互联网、农资交易会和展销会经营假劣农资产品等违法行为,要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加大禁用农业投入品清缴力度,大力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

4、加强农资产品监督抽检力度。要进一步扩大农资监督抽查范围,提高监督抽查覆盖率。重点抽检种子质量和品种真实性,抽检农药、兽药、饲料的有效成分含量及是否添加其他违禁成分,抽检肥料的养分含量和是否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对往年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市场检查中问题突出的企业和产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跟踪抽检力度。要积极收集监管线索,提高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检打联动,健全监督抽查检验结果通报、反馈、共享机制。执法机构要参与监督抽查工作,对抽检不合格的农资产品,及时立案查处并追溯制假售假源头,一查到底。

5、加强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认真做好案件线索的排查梳理,拓展案源渠道,严厉打击侵权、制售假冒伪劣、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加强部门沟通,深挖假劣农资制假售假源头,必要时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严查大案要案。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构成犯罪的行为,及时移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

6、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12316”三农服务热线的作用,提供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督促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完善售后服务机制,鼓励通过远程教育、集中培训、技术咨询、专家会诊、现场服务等形式进行全方位的技术指导,让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在生产基地设置禁限用农药和禁止添加的药物公示牌,养殖场(小区)张贴规范使用兽药告知书。健全农资突发事件和假劣农资引发农业生产事故的应急体系和快速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控制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

7、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利用送科技下乡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深入乡、村,向广大农民发放“农资打假便民服务卡”,增加农民群众维权意识,及时举报农业违法案件线索。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农资打假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农资打假网上投诉渠道,电子邮箱为:。完善农资打假值班制度,健全接报登记和督办制度,及时开展案情调查,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监测监管建设篇 第3篇

农业部今年将选择50个县,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试点创建活动。

今年年初, 农业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试点工作的意见》, 将从2013年开始, 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 逐步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工作, 通过典型示范带动, 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据了解, 目前有些省份已经部署实施创建活动并积累了一些有益的做法和经验, 当前需要在全国范围内从整体上加以推动。因此, 农业部决定在今年重点选择50个县进行试点, 按县域整体创建进行尝试和摸索, 之后再统筹推进、全面铺开。

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监测监管建设篇 第4篇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为了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职责清晰,责任明确 。县农牧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局长任副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由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药监督管理站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形成了责权清晰、管理有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真正做到了工作有人抓,责任有人担,事故有人管,为顺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按照省农委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的意见,使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覆盖全县每个角落,结合全县实际,于2012年底印发了《抚松县关于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的通知》,在全县14个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的牌子,即“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情况下,确保一名站长和至少一名工作人员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和完善了各项管理、检测制度,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推进农业产业化、标准化生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狠抓源头、强化监管,依法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为了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全县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县农牧局始终坚持把整治农资市场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本着“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全面性检查和临时性抽查相结合,季节性检查和长期性检查相结合,拉网式检查和重点式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突出重点区域,加强执法检查力度,重点加强禁用、限用农药管理,特别是国家明令禁止在农业领域使用的高毒农药加大了查处力度。

为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县农牧局成立了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12年又重新进行了调整,充实了新的力量,对全县35个农资经营企业,进行专项整治,逐一进行排查,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全县共出动执法检查车辆80多台(次),出动执法人员450人(次),与农资经营企业签订保证书35份,检查抽取农药标签600多个,切实维护了全县农资市场秩序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了农业生产安全。

3.加强常态化监测,提高检测能力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

按照省、市农委的要求,抚松县对重点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常态化监测,不断扩大监测的范围。2012年,重点对全县3个农产品生产基地(抚松镇南关村蔬菜生产基地、抚松镇西川村蔬菜生产基地、仙人桥镇大青川村蔬菜生产基地)实施常态化监测,以抚松镇南关村蔬菜生产基地为核心,覆盖面积500亩。开展农田环境质量调查,对监测区域农户进行标准化生产指导和培训,对农业投入品进行严格的登记,指导农户及时填写农产品生产记录本。为促进全县无公害蔬菜生产的规范化管理,提升农产品品质,提高人民生活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继续加强农产品检测人员的检测能力,2012年,县农牧局选派5名检测人员到吉林大学军需学院进行系统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抚松县重点对蔬菜、瓜果、食用菌等鲜活农产品的检测工作,突出芹菜、韭菜、白菜等高风险蔬菜品种,全面对夏菜和秋菜开展监管和检测,对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加大检测频率和抽检数量。全县对棚膜基地抽检2次;露地蔬菜抽检2次,秋菜抽检1次,瓜果抽检1次,共检测蔬菜9类120个样品,确保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4.提高忧患意识,抓好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民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感

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监测监管建设篇 第5篇

(黄冈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为积极适应绿色消费需求,增强我市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拓展我市农产品销售市场,增创黄冈农业发展新优势,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办好示范,循序渐进的发展方针,结合我市各地实情,特制定创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路

坚持以县市为单元,以龙头企业为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科技体系为支撑、以振兴我市农业为动力,突出我市农业地域优势和农业产业特色,唱响“大别山绿色农产品”品牌,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创建一批与农业板块经济、特色经济相对接、技术创新与转化应用、具有品牌效应和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群,树立大别山绿色农产品的市场地位和放心消费信誉,重塑居民对食品安全的信任感,为全省、全国提供优质安全的农产品。

二、工作步骤和建设内容

创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要因地制宜,分层分带开发,分段分步实施:

第一阶段是“抓大放小”、“扶优兼弱”,创建布局合理、重点突出、产业聚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群。

重点抓好有品牌、有基础、有规模的农产品及其生产基地,加大对重点产业的开发力度,整改或是兼并生产条件差、经营管理乱的基地,培植龙头企业,逐步建立起一批与农业板块经济、特色经济相对接、技术创新与转化应用、具有品牌效应和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群、带,为大面积开发提供理论依据、技术支撑和示范品牌。

(一)优势及特色农作物质量安全生产示范基地

1、优质水稻科技示范基地:黄梅

2、双低油菜科技示范基地:浠水、龙感湖

3、花生科技示范基地:红安县

4、优质棉花科技示范基地:麻城、黄梅

(二)特色瓜果蔬菜林木安全生产示范基地

1、优质板栗无公害种植及加工示范基地:

2、莲藕高效绿色生产示范基地:浠水巴河莲藕

3、藜蒿高效绿色生产示范基地:浠水散花藜蒿

(三)优势及特色畜禽质量安全生产示范基地

1、奶牛规模化养殖及奶品加工示范基地:黄冈伊利、太子奶乳业有限公司等骨干企业

2、羊规模化养殖及加工示范基地:麻城市地处鄂东北大别山南麓,拥有南北兼具的气候特点,有利各种植物的生长,植被覆盖率高,为当地麻城黑山羊的养殖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资源和环境......(四)名特水产质量安全生产示范基地

虾、蟹、鱼等种繁及养殖示范基地:黄梅青虾、龙感湖的鲤、鳊、鲢、青等鱼;浠水茅山螃蟹.......(五)其它特色质量安全的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

1、优质茶叶示范基地:以鄂东北大别山区的“英山云雾茶”为主打品牌,湖北省红安县华河镇老君山等地的老君眉茶,.......2、优质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示范基地:优势产区主要包括鄂东大别山区罗田、英山等地生产的茯苓等药材.....3、蚕茧规范化养殖示范基地:蚕桑产区以英山、罗田、麻城等鄂东地区为主.....总之,要把握重点地区,把山水资源作为重点,把中高山地区作为重中之重。高山地区直接开发有机食品;中低山及库区先开发绿色食品,并逐步向有机食品转化;城郊、路边地区重点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并逐步向绿色、有机食品转化,并逐步打造重点品牌,切实利用好“大别山”这个独特无形资产,为唱响“大别山”农业绿色牌、有机牌做好基础。

第二阶段是提升标准、唱响品牌,创建有标准、有特色、有品牌、有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

生产的目的在开发和销售,因此在生产过程当中,积极推行“企业+基地+农户”的产业模式,抓好标准化、产业化、品牌化运作,全面开发现代有机农业,完善技术质量标准;壮大基地规模,培植龙头企业,发展精深加工,深度系列开发;健全配套体系,优化生态环境,步入有机化生产,市场化运作,法制化管理,产业化开发,国际化合作,全程化控制的绿色有机农业发展轨道。切实地把“大别山”农业绿色牌、有机牌所有潜能挖掘好、利用好。

第三阶段是科学监管、“齐头并进”,创建有科技体系支撑、有产业集聚效应、有持久发展动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

把农产品生产当成一个产业来做,实行企业化的监管模式,则可以得以持久永续发展,在实现前两个阶段的基础上,要想将农业产业做大做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第一,科学化的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在农业产业化生产经营的时代,依靠散乱的经营是远远跟不上市场的需求和企业的发展,“无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制定农产品生产、研发、加工、贮藏、销售、检验等一系列的配套管理设施和制度才能为农业产业做大做强提供可靠地保障。

第二,不断注入新的科技人才和科技成果。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即便是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资源,如果没有科技人才来从事和指导农业生产,没有新的科技成果运用于农业生产当中,那么农业生产将会受到严重制约,不可能形成产业化。

第三,要形成研产销多位一体的产业链条。一个企业的发展势头很到程度上是靠发展的后续动力决定的,企业要想生存和发展,必须实现产品的研产销一体化,只有这样才能为农业产业化的实现提供发展动力的源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示范基地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强化管理。

一是要建立示范基地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农业行政部门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主要负责示范基地建设的统筹协调。二是要建立专家委员会和领域专家指导组。从全局角度,对示范基地的总体规划、选点布局、政策措施等提出咨询建议;领域专家指导组主要负责本领域示范建设的指导,参与本领域示范基地的立项咨询、中期检查及验收等有关工作。三是要制定相关制度和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对基地的指导和监督,对其建设和管理实施动态跟踪与一定程度上的滚动调整,确保基地建设收到实效。

(二)积极推动产学研结合,加强龙头企业创新能力。

一是积极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共建示范基地,通过合作创新,依托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培养和孵化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农业科技创新带头人,形成与实践相结合的高水平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培育机制,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可持续发展。二是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建设示范基地的机制,积极推进“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基地建设模式,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示范基地为平台,以板块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的农业新技术创新、示范推广体系,推动形成“企业带基地促产业”的发展格局,促进区域特色、板块经济快速发展。三是积极支持具有实力的企业争取上市。

(三)建立激励机制,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合理利用资源之路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获得省级以上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品牌的企业和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的开发、技术推广和管

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监测监管建设篇 第6篇

全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2013年7月16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农业局的精心指导下,我镇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生态农业和休闲农业,严格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不断健全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体系,坚持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相互配套,进行产地、投入品和产出品全程监管,着力解决本地农产品和市场流通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全力保障城市有效供给和消费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下一步我们将以“创建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县”为契机,不断建立和完善服务体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实行全程质量监控,突出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监测管理体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对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的领导,将其工作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保证监管、检测、培训、宣传等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在全镇21个村(居)设立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由村干部或种养殖业协会技术员担任,对本村农产品的生产进行监督和管理,指导农户合理、安全、科学地使用农业投入品,并做好田间生产记录。同时,把农产品

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进一步细化明确各村(居)和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建立起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考评机制,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件的处置能力。对不履行监督职责或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单位与责任人,依法予以追究,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健全检验检测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全程监管。

提升我镇农产品监测检验中心检测水平,开展日常农产品和上市蔬菜农药残留日常检测工作。力争下半年在三个总支,建立无公害农产品检测点3个,从农业服务中心现有专业技术人员中抽调人员开展检测工作,在3个办事出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点”牌子,由办事处检测人员和各村(居)农产品质量监管员,负责田间生产监督检查和产地准出日常检测。形成覆盖全镇粮油作物、大宗蔬菜、水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全面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

三、加强宣传,强化培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积极参加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全

面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法规和农业标准化技术宣传,每年至少开展4次以上有一定规模的宣传活动。加强对镇内主要农业生产主体的培训活动,每年对全镇村两委成员、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等生产主体的技术培训不少于二次,推广标准化生产新技术,普及科学种养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

四、规范运行模式,确保工作实效。

力争镇检测站每月至少开展4次的常规分析和定性速测,镇检测室负责大宗农产品产地准出检测工作。进一步完善《检测工作流程》、《信息报告制度》《检测结果档案管理》、《检测工作人员岗位管理制度》等制度,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示范,推广农民群众看得懂,会使用的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普及科学的种养知识。承担对种植、养殖过程的督导巡查工作,重点对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防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流入生产环节,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生产经营档案记录。

五、完善生产服务体系,提高农产品标准化水平

一是积极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召镇、村各类会议,讲解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意义和重要性,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现代媒体,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在农贸市场、超市张贴无公害农产品宣传标语、办墙体宣传板报、发放技术材料等,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农业化学投入品监管。制定农业投入品登记备案制度、进销台账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及农作物种子管理办法,联合工商部门,对农业化学投入品销售渠道进行清理,实行专供专营。同时,以高剧毒农药和瘦肉精为重点,严肃查处违法生产及经营

禁用农药、兽药的行为,严禁剧毒、违禁农业化学投入品流入市场。

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监测监管建设篇 第7篇

自查报告

汉寿县农业局监管股

按照市农委关于开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规范化建设检查的通知要求,5月17-20日,我局对全县22个乡镇(街道办)的监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此次检查由分管领导徐智刚副局长带队,检测站、监管股共同参与,检查内容主要是机构队伍配备、职能职责落实开展,制度机制上墙,设施装备配置和使用,标识档案规范管理等方面,从检查情况来看,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总的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不少问题,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乡镇监管体系建设情况

一是乡镇监管体系建设较健全。近年来,汉寿县农业局全力打造“县、乡、村、组”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改革合并后乡镇全县共有22个,全部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每个乡镇监管站配备2名监管员,每个村明确一名监管联络员,每个组安排一名监管协管员,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二是健全了乡镇检验检测体系,在检查的22个乡镇(街道办)建立了独立的农残检测室,尚未建立的3个街道办是这次乡镇改革后从原来龙阳镇分离出来的,仪器设备的配置尚未到位,但也已纳入今年新增建设内容范围,已建好的乡镇检测室均已开展日常检测工作,其中重点打造了崔家桥、聂家桥、蒋家嘴、坡头四个乡镇检测示范工作,全年完成快速检测任务1500-2000个,其它乡镇检测室全年完成500-1000个快速检测任务,抽样范围主要是农产品市场、超市、学校、机关食堂和各类生产基地;三是乡镇监管人员业务得到加强。近几年来,由县农产品检测室牵头,组织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检测人员参加各类省、市业务培训,同时,乡镇检测室工作人员输液到县农产品检测中心跟班学习,从抽样到检测亲手操作,至到熟练为止,从而提高了乡镇的监管能力;四是制度机制均已上墙。在检查中我们发现,各乡镇监管站和检测室内各项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均已上墙,按照省原有标准和规范都做到统一标准;五是设施装备较为齐全。检测用的快速检测仪、恒温箱、计时器、振荡器、各种玻璃器皿等等,检测设备一应俱全,检测室面积均达到省农委要求的20平方米;六是标识档案规范化。生产经营主体档案、农业投入品管理档案、巡查档案、检测抽样单、检测小票、检测台账等各类标识档案齐备,只是均没有来得及按省农委新的标准更换使用。正在积极限时整改。

二、面临的问题较为突出

一是乡镇监管人员不足。在乡镇合并后管辖的面积和事情增加一倍多,个别乡镇更多,原来没有合并时2个监管员工作难度就大,合并后还是2个人,其难度可想而知。监管的点多、面大、量大,加大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难度;二是经费投入需增加。合并乡镇后抽样检测对象范围更多更大,全年检测的数量相应会增加,这就需要更多经费支出,经费的不足会给抽样检测带来难度。

三、措施和建议

一是强化属地管理原则,层层签订责任状。农产品质量安全是“舌尖上的安全”的基本保障。地方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应负总责。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应为第一责任人,县、乡、村、组四级层层签订责任状,对属地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起责任;二是强化综合管理,推进清源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到产地安全管理、农业投入品管理、农业执法、农残检测等方面工作。“管”与“产”并重,要加强各项工作的综合管理,将“清源”行动推进落实,从田间地头、从生产者处强化安全意识,确保质量安全;三是明析“权、责”,落实追责机制。县、乡、村、组明确工作职责,将工作成绩纳入考核,严格督导检查和绩效考核。

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监测监管建设篇 第8篇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模式

一、模式实践的主要内容

陇南位于甘肃省东南部, 地处秦巴山区和青藏高原交汇地带, 东连陕西、南接四川。辖区面积2.79万平方公里, 耕地面积432万亩, 辖区8县1区、195个乡镇, 3423个村民委员会, 54万户、283万人。近年来, 全市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工作模式上进行了积极的探讨,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工作以体系建设、专项整治、监测检验、三品认证、宣传培训、产地准出及监测点建设为重点, 积极推行了“四级建机构、层层靠责任、源头抓监管、产地搞监测、宣培强基础、联动增合力”的工作模式。

㈠四级建机构

即在全市成立市、县、乡、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机构。市上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 (加挂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和市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牌子) , 副县级建制, 人员编制25~30人;九个县 (区) 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加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检测检验中心和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牌子) , 科级建制、人员编制15~20人;全市195个乡 (镇) 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心, 人员编制2~4人;全市3423个村都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小组, 由村上主要负责人担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其主要职能为: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检测检验工作;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管理;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和技术推广工作。

㈡层层靠责任

即坚持统一领导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市、县 (区) , 乡 (镇) 都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 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由农牧牵头、各相关单位分段监管和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各职能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市政府与各县 (区) 政府、市农牧局和有关单位;市农牧局与各县 (区) 农牧局、市直农牧有关单位;各县 (区) 政府与各县 (区) 乡 (镇) 、县直相关部门;县 (区) 农牧局与各乡 (镇)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农牧局相关单位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目标责任书, 一级抓一级, 层层靠实责任, 实行季度督导检查和年终考核通报制度, 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重心辖区化、部门化、基地化。

㈢源头抓监管

就是在加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监管机构建设的基础上, 以种养殖生产大户、农业投入品经营门店、农产品生产企业为重点, 高态势开展以销售和使用违禁农业投入品、非法添加剂、有毒有害物质为主的源头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坚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整治目标, 排查潜存的问题, 逐一进行整治, 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隐患和盲区。探索以农药、兽药为主的农业投入品经营新模式, 实行联保连锁经营制度, 实行农业投入品使用责任追究制度, 把好农产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关。

㈣产地搞监测

就是以农产品 (包括畜水产品) 生产基地、农村农产品集贸市场为重点, 以农产品生产经营大户、专合组织为依托, 建成一批规范的产地准出质量安全监测点 (到2015年全市建立100个监测点) ,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定性监测。监测点建设以有场所、有规范、有设备、有人员、有制度、有记录为标准, 达到“生产有记录, 产品有监测, 流向可追踪, 质量可追溯, 责任可界定”的产地准出要求。

㈤宣培强基础

就是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两法一例”和国务院两个决定为重点,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行动, 在全社会倡导和营造农产品生产消费质量安全理念, 形成大众和社会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和掌控, 科学研判, 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最大程度地减少和消除农产品生产环节中出现的质量安全负面影响。采取派出去、请进来的方式,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培训, 全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队伍素质。

㈥联动增合力

就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确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分段监管的要求, 农牧部门重点抓好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 加强与工商、质检、食药监、商贸、卫生部门的沟通协作, 在农产品产地准出过程和储运过程等重点环节上形成监管联检联动工作机制, 形成监管合力, 把好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关。

二、模式实践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 全市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工作实践中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 形成目前全市推行的陇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六种工作模式, 为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辖区内没有发生过一起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㈠机构建设进展顺利

市、县、乡、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全部成立。2010年4月, 市上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站, 加挂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和检测检验中心两个牌子, 副县级建制, 下设综合科、监督管理科、监测科、认证管理科, 编制18人;9县 (区) 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加挂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和检测检验中心两个牌子) , 科级建制, 编制10~15人。全市195个乡 (镇) 中有50个单独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中心, 145个乡 (镇) 在农业管理技术推广中心加挂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牌子, 全市3423村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小组, 村书记或村主任为监管员。

㈡重点责任有效落实

为了加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2010年来, 市、县 (区) 政府都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了由农牧局和相关单位“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市政府、市农牧局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政府和部门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市农牧局每年年初与各县 (区) 农牧局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标责任书, 年终进行考核通报;各县 (区) 农牧局与各乡镇签订了责任书, 层层落实责任, 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市政府于2009年、2011年、2012年连续三年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见》 (陇政发[2009]37号) 、 (陇政发[2011]145号) 、陇政办发 (2012) 165号文件, 2011年印发了《陇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出入暂行办法》, 各县 (区) 政府都出台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明确了市、县 (区)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增强了市、县 (区) 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

㈢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以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为重点, 市、县 (区) 从2010年起每年年初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 制定农、畜、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督导检查, 结果进行通报, 特别是针对节假日期间农产品流通量大、群众购买集中、容易出现安全事故等特点, 市、县 (区)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联合加强了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超市和农产品流动集散地的专项检查力度, 有效地维护了公众消费安全。三年来, 市、县区共开展专项整治检查296次, 出动监管执法人员7862人 (次) , 检查农产品生产基地, 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662个 (次) , 检查农资农药经营门店842家 (次) , 查处、取缔非法经营门店46户, 责令整改45户, 从源头上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开展产地准出专项检查, 三年来全市共开展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地准出专项检查161次, 出动监管执法人员1006人 (次) 。

㈣监测水平不断提高

按照“就近、及时、准确、有效”的原则, 根据不同区域、时节和不同品种、层次, 积极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截至2013年6月底, 全市共开展蔬菜、畜产品、食用菌、水果等31个品种的监测检验655批 (次) , 抽检样品11603份, 合格样品11527份, 省、市、县 (区) 抽检平均合格率99.34%。其中省级开展抽检工作21次, 抽检17个品种1074份样品, 抽检合格率99%;市级开展抽检工作58次, 抽检样品471份, 抽检合格率99.06%。县 (区) 级开展例行监测工作576次, 抽检蔬菜样品10058份, 合格率为99.4%。三年来, 全市农畜水例行抽检合格率名列全省前列。为了保障农产品生产基地质量安全, 确保产地准出质量可追溯, 全市依托农畜水生产基地、专合组织农业企业和乡村农贸市场建立了42个质量安全监测点 (到2015年建成100个) 。积极争取国投检测项目, 市级1000万元和九县 (区) 300万元检测检验建设项目正在实施。

㈤产品认证取得进展

全市以农畜水生产基地、特色产业为主, 积极开展了“三品一标”认证, 截至2012年底, 全市共完成“三品一标”认证申报163项, 其中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56项, 185.96万亩, 43万头 (只) ;无公害产品认证56项, 76.45万吨;绿色食品认证24项, 19.52万亩, 5.6万只, 41.42万吨;有机食品11个, 12931亩、1124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登记16项, 涉及乡 (镇) 92个, 登记保护规模197万亩, 2万头 (只) , 130吨。2012年完成“三品一标”认证认定材料申报和复查换证32项, “三品一标”认证规模占到食用农产品产地面积的40.2%。制定农业技术规范52项, 建成40个市、县区级农业标准化示范点。三年来, 开展“三品一标”专项检查76次, 共检查农产品生产基地、专合组织、生产企业126家 (次) , 检查农贸市场、超市经营“三品一标”专柜112个 (次) , 农产品“三品一标”品牌产品经营门店66家, 农贸市场10个, 共检查出不规范使用“三品一标”标志农产品的生产基地6个, 超市3个, 撤掉不规范使用农产品认证标志牌5面, 没收过期证书3个, 有力地维护了“三品一标”用标市场。

㈥宣传培训取得实效

全市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两法一例”宣传和基层队伍培训为重点, 利用多种形式, 积极开展了宣传培训活动。三年来, 市、县、乡出动宣传车辆596台 (次) , 组织开展宣传活动121场 (次) , 制作影像资料36份 (片) , 发放宣传资料42万份, 制作固定宣传栏和宣传展板 (碑、牌) 88个。采取派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 参加和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86期 (次) , 培训人员2200人 (次) , 其中参加国家级培训16人 (次) , 省级培训32人 (次) , 市级培训76人 (次) 。编印《陇南农业》和《陇南农产品质量安全简报》60期, 在省、市农业信息网上和公众信息网上登载农产品质量安全简讯108条 (次) 。通过不同形式宣传培训, 在全社会营造了人人关心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模式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 随着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在模式的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㈠从认识层面上

一些组织和领导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识不到位, 重视不够, 有重检测轻监管的倾向;一些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淡薄, 特别是一些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为获得最大利润, 采取一些粗放生产经营、不当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一些社会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性需求较高, 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理解支持不够。

㈡在责任层面上

一些基层组织和领导对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职责不力, 讲得多、支持少, 使一些监管监测目标责任靠实不到位, 一些重点工作无法完成。

㈢在措施层面上

一些基层组织和领导对上级要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工作措施执行不力, 工作处于疲于应付、忙于应对的层面, 业务指导和对工作措施的落实督导检查不力, 影响了一些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㈣在机构层面上

虽然市、县、乡、村都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 但机构编制少, 职能发挥不畅, 职责权受制受限较多。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队伍建设难度大, 特别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方面自上而下没有职能评定标准和规范, 加之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无课题、无成果支撑, 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职能评定晋级难, 造成队伍不稳、有人才流失倾向, 有部分已分配到乡 (镇) 农质监机构工作的人员由于职称评定晋级晋升因素影响调出较多。

㈤在经费层面上

陇南属国家级贫困区, 市、县财政非常困难,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工作一直受制受限于经费不足, 特别是乡 (镇) 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有牌子、有场所、有人员, 但无设备、无经费的情况十分突出。市、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机构由于经费投入少, 无项目支撑、无设备、缺手段的情况比较严重。

㈥在协作层面上

虽然市、县各有关部门, 按分段监管的原则, 在各自职责范围上积极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项工作, 但部门间“相互推诿、责任不清”的问题仍然存在, 相互联动协作工作机制还有待加强。

㈦在机制层面上

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是一项全新的工作, 缺少参照的工作模式, 面对量大、面宽、责任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在工作思路创新、措施探索和找到有效的工作方法等方面还研究不够、实践不够、创新不够。特别在一些重点领域工作的开展上还缺乏规范、强力、科学、长效的监管监测机制。

㈧在应急层面上

由于市、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基础差, 能力建设投入少, 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应急预警和掌控还存在很多隐患, 农产品质安应急处置的能力还不能适应目前日益严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

四、模式实践的对策与建议

㈠提高思想认识

重点是要提高各级组织和领导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意识, 提高重监管重检测两方面都要硬的意识;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标准规范化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安全意识;提高社会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努力创建社会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文化平台。

㈡强化机构建设

随着国家食品安全职能的调整, 原属商务、工商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部分职能划归农牧部门, 责任和任务随之增大, 修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省属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迫在眉睫, 强化省、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职能, 建立职责权统一的专业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 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标准化管理和农产品认证、监测检验等职能工作整合统一到一个部门管理 (和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一样) , 省、市、县都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乡 (镇) 一级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心或站。参照食品药品机构编制规模,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省级机构编制人员不少60~75人, 市级机构编制人员不少于30~45人, 县级机编制构人员不少于20~35人, 乡 (镇) 级机构编制人员不少于3~5人。

㈢加强队伍建设

在强化机构建设的基础上一定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放在首要位置, 通过各种渠道招考和吸纳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机构工作, 加强人才培养, 加强人员培训, 切实解决好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职工的个人切身利益问题, 在职称评定、晋升晋级方面出台一些政策性指导意见, 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队伍。

㈣加大经费投入

各级政府必须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重点支持监管体系建设、农业投入品监管、标准化管理和农产品认证、产地准出质安追溯、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警、应急管理信息平台、舆情掌控等工作, 特别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工作正常运转。建议国家和省级财政对国列贫困市、县 (区) 、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工作给予经费支持, 市级不少于50万元, 县级不少于30万元, 乡级不少于5~10万元。要拓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投入渠道, 特别在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上要加大标准化制定和质量安全监管监测的投入, 建监测点, 配置监测监管设备;要建立多元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投入机制, 大力鼓励和引导社会、企业资金投入到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

㈤加强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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