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员总结范文第1篇
一、增强服务意识。按照窗口服务的总体要求,我局及政务中心窗口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优化发展环境的目标,全面提升服务意识,建立健全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完善便民设施,通过积极有效的措施和行动,努力营造优化发展环境、优质服务群众的良好氛围。要求窗口工作人员按照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坐、一杯热茶暖心、一身正气行政、一腔热情办事、一句亲切道别的接待办事群众六个一服务要求,热情接待办事群众。环保窗口工作人员由你找我办事转变为我为你服务的理念,改变不良作风,为服务对象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努力营造办事零差错、审批零障碍、服务零距离的良好环境,真正做到帮企业办理手续,解企业后顾之忧。推行五心微笑服务、严格按《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规范窗口行政行为,推行咨询服务要热心、工作过程要细心、受理投诉要耐心、听取意见要虚心、代理服务要诚心的五心微笑服务。树立了人人都是环境的理念,大力营造了亲民、安民、富民的浓厚氛围,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发生,着力打造成本最低、回报最快、信誉最好、效率最高的投资环境。
二、优化办事流程。一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简化环保行政审批业务操作流程,在便民服务、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等公开内容上做到全面、完整,使服务工作更加便民、高效。二是坚持绿色通道服务,助推重特大项目开工建设。针对产业带动性强、关联度高、时间要求紧的招商引资项目,我局主动开辟绿色通道,最大限度的提高审批效率。按照精简、高效、便民的原则,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情况下,优化办事流程,重点解决投资项目审批环节问题,确保行政许可、项目审批等工作高效运转。
事业单位人员总结范文第2篇
2019年,在领导及同事们的帮助指导下,通过自身的努力,我个人无论是在敬业精神、思想境界,还是在业务素质、工作能力上都得到进一步提高,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现将本人一年以来的个人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在学习上,注重提升个人修养
1、通过杂志报刊、电脑网络和电视新闻等媒体,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了政治理论水平,加强政治思想和品德修养。
2、认真学习财经、廉政方面的各项规定,自觉按照国家的财经政策和程序办事。
3、努力钻研业务知识,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种业务技能的培训,严格按照“勤于学习、善于创造、乐于奉献”的要求,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始终把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无闻作为自己的准则;始终把增强服务意识作为一切工作的基础;始终把工作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实上,脚
1 踏实地工作。
4、不断改进学习方法,讲求学习效果,“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坚持学以致用,注重融会贯通,理论联系实际,用新的知识、新的思维和新的启示,巩固和丰富综合知识、让知识伴随年龄增长,使自身综合能力不断得到提高。
5、全力融入单位组织开展的各项业务技能活动,在领导的带领和同事们的帮助下挖掘了自己的潜力,增长了业务知识,开阔了自己的视野,提升了政治业务能力。
二、在思想上,认真履行廉政建设
作为一名财务工作者,我在工作中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工作制度和职业道德,做好财务工作计划,乐于接受安排的常规和临时任务,如完成单位领导离任审计、廉政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及清房相关事项等。
三、在工作上,扎实做好本职工作
一年来,本人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自觉服从组织和领导的安排,努力做好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由于财会工作繁事、杂事多,其工作都具有事务性和突发性的特点,在财务战线上,本人始终以敬业、热情、耐心的态度投入到本职工作
2 中。对待来报账的同志,能够做到一视同仁,热情服务、耐心讲解,做好会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在工作过程中,不刁难同志、不拖延报账时间:对真实、合法的凭证,及时给予报销;对不合规的凭证,指明原因,要求改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以高效、优质的服务,保障单位的后勤财务工作顺利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思考
(一)经过这次全面总结,让自己又一次认识到自身在工作中、意识上存在许多不足。基于这个目的,回想这一年工作,再和其他单位财务人员相比,还存在一下几个的问题,希望在14年的工作中能够不断改进,不断提高。
1、财务工作距财务管理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单位财务工作更多的还是会计工作,目前财务仅仅停留在事中记帐、事后算帐,对事务发展的预见性不够,不能将工作做在前面,往往是碰到问题解决问题,而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
2、会计工作中仍有许多待改进之处。今年财政局组织我们学习了财政部《会计工作基础规范》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对财务制度中新的变化做出了调整和指导,也对我们的会计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尤其在一些小
3 问题的执行上不够坚决,在对一些已形成习惯做法的问题处理上,改变起来还有一定困难。
3、管理工作的形式化、表面化。有很多的日常管理工作作的还不够细致、深化,往往只拘于形式或停留在表面,没有起到真正的管理作用,对照制度的要求,还存在问题,针对这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如何将管理工作做细作深,应是今后工作中的又一重点。
4、缺乏沟通,对相关信息掌握不到位。财务工作是对单位经济活动的反映、监督,对本股室以外的信息应及时了解,而目前就是对财务暂时没用或是不相关的信息、知识没有主动与其他g股室进行沟通、了解;另外和领导的沟通还存在问题,对领导的工作思路及对财务工作的要求还不能完全掌握,以至于使自己的工作有时很被动。
(二)鉴于以上问题以及个人的一些想法,计划在14年的工作中重点应在以下问题几个方面进行改进、提高:
1、在做好日常会计核算工作的基础上,还是要不断学习业务知识,针对自己的薄弱环节有的放失;同时向其他单位做的好的财务人员学习好的经验,提高自身的综合业务能力。另外,认真做好财务计划工作,保持与领导及时沟通,确保所有事项顺利进行。
4
2、力求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按照财政部《会计工作基础规范》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只有按照《工作规范》、《财务制度》做好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做好财务工作分析的基础工作,才能为领导提供真实有效的、
事业单位人员总结范文第3篇
工勤人员办法
(审查修改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招聘行为,改善人员结构,增强单位的生机与活力,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勤岗位人员。
第三条 公开招聘工勤人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第四条 公开招聘工勤人员以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编制及人社部门核准的岗位为依据。在编制及核准的岗位出现空缺时方可进行公开招聘。
第五条 公开招聘工勤人员一般每年集中组织一次。特殊情况需要单独组织招聘的,应提前申报招聘计划和实施方案,经市、县区人社部门审定同意后方可单独组织招聘。
1 第六条 市人社局是全市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全市公开招聘的政策指导、监督检查、管理、招聘计划的审定备案,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县区人社部门负责审定本辖区招聘计划,组织实施和管理本辖区的招聘工作。
主管部门负责所属用人单位公开招聘的指导管理、招聘计划审核及组织实施工作。用人单位提出本单位的招聘计划,配合招聘工作及聘用人员管理工作。
招聘范围与条件
第七条 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应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方可报名。
第八条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德行为良好;
(二)具有本市常住户籍;
(三)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有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资格条件;
(五)年龄在35岁以下;
(六)身体健康;
(七)具备所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三章 招聘程序
第九条 公开招聘工勤人员的程序:
(一)用人单位提出招聘计划。主要内容包括: 1.按照本单位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提出招聘方案; 2.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员的数量、资格、条件等; 3.填写《定西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勤人员计划申报表》;
4.本单位招聘工作的准备情况;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主管部门审核招聘计划。主要内容包括: 1.核查事业单位的编制和岗位情况;
2.审核招聘岗位所需人员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3.审核《定西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勤人员计划申报表》;
4.需要审核的其他情况。
(三)审定、备案招聘计划。市直单位将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定西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勤人员计划申报表》
3 报市编办审核编制后,报市人社局审定;县区的招聘计划由县区人社部门报市人社局审查,并填写《定西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勤人员计划备案表》,报市人社局备案。
(四)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县区人社部门会同主管部门在考试前一个月面向社会统一发布。招聘公告的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招聘办法;考试、考核时间及范围;报名方法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时间地点由市、县区人社部门分别确定,采取现场集中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个人申请报名,填写《定西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工勤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并出具毕业证、身份证、职(执)业资格证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报名结束后,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县区人社部门会同主管部门复核岗位报考人数是否达到招聘计划3:1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计划。根据招聘单位的岗位要求,审核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六) 考试。考试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县区人社部门会同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一般在后半年进行。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理论知识。考试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成绩计算办法为:最终成绩=职业道德成绩x40% +专业理论知识成绩x60%。经考试后,
4 若同一岗位报考者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受本岗位招聘计划的限制,专业理论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七) 考核。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和人数,由市、县区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等额确定考核人选。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情况和实际操作能力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 体检。对考核合格者,分别在市、县区人社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九) 公示。对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十)审批。对考核、体检、公示不合格人员取消资格,并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确定为拟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填写《定西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工勤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县区人社部门审批。
(十一)聘用。用人单位对经批准的招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确定相应待遇。
第四章 聘用合同的签订与终止
第十条 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第十一条 聘用人员聘期一般为三年。聘用合同期满后,如岗位需要、本人愿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用合同书。聘用合同书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和聘用个人各执一份,一份存入受聘人员档案。
第十三条 聘用合同的内容包括: (一) 聘用合同期限; (二) 岗位内容和职责要求; (三) 岗位工作条件; (四) 岗位纪律; (五) 工资待遇;
(六) 聘用合同的终止、解除条件; (七) 双方违反聘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八)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四条 聘用合同的内容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现行政策相抵触。
6 第十五条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合格的; (二)在聘期内不履行合同规定的; (三)严重违犯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四)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个工作日的;
(五)严重失职,违法违纪,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六)没有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七)考核不合格的;
(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理的; (九)符合其他法定理由的。
第十六条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支付聘用人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聘用合同签订后,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协商,未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7 第十七条 受聘人员本人提出辞聘或在聘期内自动离职、劳动教养、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死亡的,或聘用单位被撤销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或终止。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合同:
(一)聘期未满,又不符合第十
五、十六条所列款项的; (二)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要求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
(一)未按聘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受聘人员权益的;
(五)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受聘人员人身安全的,受聘人员可以立即解除聘用合同。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一方要求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必须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个别特殊原因(如考学、入伍)的应在尽可能情况下,提前告知对方,并保证在不损害双方权益的前提下,对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善后事宜做出妥善处理。
第二十一条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中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都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在聘用合同中按照有关规定商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受聘人员的辞职或解聘,由用人单位根据合同和有关规定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审批、人事部门备案,财政部门应当停止核拔经费。用人单位应当在十五日内为辞职或解聘人员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三条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因履行或解除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受聘人员可以向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也可向同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章 聘后管理与福利待遇
第二十四条 受聘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省上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标准执行。财政部门按人社部门核准的
9 工资标准及国家和省上有关劳保费用、福利费、住房公积金、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等给用人单位核拨经费。
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经费开支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受聘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第二十六条 受聘人员聘用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参加单位的各种学习和活动。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负责对受聘人员的管理和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作为增资、晋职、奖惩、续聘、解聘的主要依据。
第六章 纪律与监督
第二十八条 市、县区人社部门监督、检查合同的内容和合同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九条 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工勤岗位。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10 第三十条 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应当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察机关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一条 在招聘中有下列行为的应聘人员或工作人员,应当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题的。
(五)用人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六)招聘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七)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第三十二条 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其违纪情况载入本人诚信记录,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工勤人员公开招聘;对违反本办法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第七章 附 则
事业单位人员总结范文第4篇
确定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
内人发[2007]124号
自治区各盟(市)人事(人事劳动)局、财政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事业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内政字[2006]378号)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内政字[2006]376号)的有关精神,经自治区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对我区机关事业单位2006年7月1日以后调动工作人员确定工资问题作如下规定,望遵照执行。
一、调动工作人员确定工资的原则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工作后,其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工资福利待遇,均按调入地区和调入单位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执行。
二、调入机关工作人员职务工资、级别和级别工资确定
(一)在机关之间调动工作的公务员,按管理权限先明确职务。其中,职务没有发生变化的,其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不变(由艰苦边远地区调入非艰苦边远地区的,其原高定的级别工资不再保留,下同);职务已经发生变化的,其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比照职务变动人员确定工资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按照公务员调任的有关规定,从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调入机关工作的公务员,根据调入后本人所任职务,结合本人实际情况,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实行试用期的公务员在试用期间的工资,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参考录用前本人工作经历和录用后拟任职务、级别,按照比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低一个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所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其中,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工资确定,仍按内政字[2006]378号文件有关规定办理)。
从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调入到机关工作的工人,按管理权限先明确技术等级(职务),并按所明确的技术等级(职务),结合本人实际情况,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岗位技术等级(或岗位)工资。
三、调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确定
(一)在事业单位之间调动工作的人员,按管理权限先明确岗位(职务)。其中,岗位(职务)没有发生变化的,其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不变(由艰苦边远地区调入非艰苦边远地区的,其原高定的薪级工资不再保留,下同);岗位(职务)已经发生变化的,其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比照岗位(职务)变动人员确定工资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从机关、企业单位聘用(调入)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按管理权限先明确岗位(职务),并按所聘岗位(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根据调入后本人所聘岗位,结合本人实际情况,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
四、退役后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志愿兵、义务兵工资待遇
退役后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原军队志愿兵、义务兵,按管理权限先明确岗位(职务或技术等级),并按所聘岗位(职务或技术等级)确定相应工资待遇。
五、其他有关问题
(一)办理调动工作人员确定工资手续时,应同时携带相关部门出具的调令、调入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聘任)职务(岗位或技术等级)的相关文件、原单位出具的工资转移介绍信以及本人档案等。
(二)工作人员调动工作后,调入单位应及时办理职务(岗位或技术等级)任命(聘任)和工资确定手续。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理职务(岗位或技术等级)任命(聘任)和工资确定手续的,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暂时发给适当的临时工资,待正式确定职务(岗位或技术等级)后,再相应确定工资待遇,并按规定“多退少补”。
(三)工作人员调动工作后工资待遇的确定,仍按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审批程序和办法办理。
(四)本通知自2006年7月起执行。
事业单位人员总结范文第5篇
一、实施范围
本某各类事业单位(不含财政经费全额供给的事业单位)根据一定时期工作任务及业务延伸发展的实际需要,在核定的编制以外,自主聘用6个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二、聘用原则
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的前提是不增加某财政支出经费,受聘人员的工资和各种福利,由聘用单位自筹解决。同时,要坚持“机构优化、按需聘用、手续完备、用工规范”的原则和回避制度,根据岗位要求择优聘用。
被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职称和能力水平。
三、聘用方式
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合同期最长不超过三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解聘。聘用合同由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双方签订,使用某人事局统一印制的聘用合同书。
聘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都必须到某人才服务中心办理鉴证手续。解聘人员和聘用合同期满不再续聘人员可到某人才某场自主择业或自谋职业。
四、聘用待遇
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及各种福利待遇,可参照聘用单位同等条件编内工作人员的标准执行,也可由双方议定,但不得低于全某最低工资标准。其档案工资由人事代理部门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核定,聘期内由聘用单位按国家政策规定为期办理养老保险等手续。
五、聘用管理
编外聘用关系一经确立,受聘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统一由某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受聘人员参加所在事业单位的考核,考核结果由某人才服务中心归入本人档案,作为用人单位续聘、解聘、奖惩的重要依据。
实行人事代理的编外聘用人员,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人才服务机构代为申报职称评审、考试,实行评聘分开。聘期内发生人事争议,可向聘用单位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调解,也可依据有关规定向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和仲裁。
六、聘用手续
事业单位需要编外聘用人员,可先向某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经研究同意,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人事代理部门按规定提供有关服务事宜。
事业单位人员总结范文第6篇
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为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为民服务的积极性,形成积极向上、人人争先的氛围,在进一步建立健全合理的考核机制上,特制订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本单位在编在岗的行政、事业人员以及借调人员。
二、考核标准
绩效考核基础分为100分(满分不设上限),从工作业绩、工作纪律、综合评价三个方面进行具体量化计分。
1、工作业绩(20分)
分管领导对下属股室人员打分,考核组成员由组长打分。
(1)按照业务分工,保质保量完成各自岗位职责范围内工作任务,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扣2分。分管的工作出现明显或较大的差错,每次扣2分,受到通报批评、督办、查究的,每次扣5分。
(2)上级各种专项工作检查,发现问题或受通报批评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每次扣2分。
(3)机关工作人员对基层业务的请示、报告,应在规定工作日予以答复,未及时答复,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1分,因答复错误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2分。
2、工作纪律(60分)
办公室负责统计工作纪律,交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1)每月病假不超5天,事假不超3天,每请假一天(半天0.5分)扣1分,超出规定天数请假一天扣3分。
(2)按时上下班,发现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2分,无故旷工每次扣4分。
(3)参加集体组织活动、业务学习、大小会议,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2分,无故不参加每次扣4分。 (4)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溜岗、办私事,每次扣2分。上班时间打牌,每次扣4分。
(5)上班期间私自外出,不按规定请销假的,每次扣2分。
(6)办公室要保持干净、整洁,文件资料摆放有序,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不定时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公示,最差房间每人扣5分,连续2周卫生最差的房间,该房间工作人员取消季度评优资格。
3、综合评价(20分)
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价打分。主要看:
(1)执行组织决定情况,未严格执行的,每次扣2分。 (2)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听指挥,每次扣2分。 (3)对交办的工作不在规定的工作日完成,每次扣2分。
(4)业务技能、管理水平、工作热情、效率是否高,视情况扣分。
4、加分项目
(1)本月个人获得区级先进表彰的加2分,市级先进表彰的加3分,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加5分。
(2)本月在国家、省、市、区级报刊杂志发表本开发区信息或文章,每篇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每月提交高质量调研报告,并组织大家进行研讨学习,每篇加分5分
(3)参加单位组织加班的工作人员,每人每次加0.5分。
(4)本月有其他完成突出成绩,经研究酌情加分。
三、考核程序
委党组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xxx主任任组长,xxx同志任副组长,考核办公室主任由xxx同志兼任,具体负责考核事宜,每月前5个工作日进行考核,随后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四、考核等次的划分
按照考核得分从高到低将人员划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1、优秀: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根据上级政策所给的优秀名额决定前几名为优秀人员;
2、良好:优秀人员以外且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的人员;
3、一般:考核得分在79到70分之间的人员;
4、差:考核得分在69分以下的或受到刑事处罚或党纪行政处分。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1、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地,获优秀、良好、一般、差的人员分别按相关政策对应等级发放绩效工资。
2、平时考核结果将作为考核重要依据,原则上根据平时考核结果确定考核优秀初步人员。
3、行政人员与事业人员及借调人员均适合本考核办法,借调人员由本单位书面出具考核结果报于编制所在单位使用。
六、考核纪律与监督
在考核工作中,考核人员、考核对象、各部门的干部职工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不准弄虚作假,谎报、虚报、瞒报真实情况,必须真实客观、公正公平考评,对扣分事项列出实例。
2、不准拉帮结派,严禁不利团结和制造矛盾的行为。 对违反上述纪律者进行批评教育,对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造成考核结果不真实的,宣布考核结果无效,同时考虑重新考核。
本方案2018年3月起执行,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
1、建安区发改委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名单
2、建安区发改委绩效考核打分表
xxx发改委
关于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股室:
为了加强对绩效考评工作的领导,确保绩效考评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我委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及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xxx 主任 副组长:xxx 纪检组长 成 员:xxx 副主任
xxx 副主任 xxx 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绩效考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晓磊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