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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垦改革解放思想
来源:开心麻花
作者:开心麻花
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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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垦改革解放思想(精选6篇)

农垦改革解放思想 第1篇

解放思想

转变观念

加快推进农垦农业经营体系改革创

一、认清形势,不断增强推进农垦农业经营体系改革创新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农业经营体系是各种农业经营主体及其相互关系的总和。推进农业经营体系改革,就是要使生产关系不断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加快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农垦发展到今天,已经到了需要变革农业经营体系、加快构建国有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深刻认识推进农垦农业经营体系改革创新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加快构建国有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第一,构建国有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是确立新时期农垦战略定位的制度基础。

新时期农垦战略定位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从经济地位上升到政治地位。农垦是我国农业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农业农村领域,不仅需要集体经济、家庭经济、合作经济,更需要国有经济。中国特色农业经济体系中,必须有农垦这支力量。新时期农垦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加强对农垦战略定位的宣传,逐步改变各方面对农垦战略定位认识上的偏差。二是从先进性上升到安全性。以前讲农垦的先进性方面比较多。先进性很重要,但同时要严守安全这个基本底线。农垦不仅要参与市场竞争,更要支撑政府作用的充分发挥。农垦的存在和发展,不仅事关粮食安全,而且事关国家安全,包括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边境安全等。三是从示范带动作用上升到战略作用。农垦仅仅示范带动农村现代农业发展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从城镇化发展、区域经济发展、外交等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农垦。认识农垦不能只局限于“三农”,要想到四化同步、想到新型城镇化、想到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在国家农业宏观调控和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农业是农垦的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是提升农垦地位作用的根本所在。推进农垦农业经营体系改革创新、构建国有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是加快发展农垦现代农业,进而确立和提升农垦战略地位的有力制度保障。

第二,构建国有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是推动农垦改革发展的内在动力。

农垦改革内核是创新体制机制,农垦发展内核是转方式调结构。农垦改革发展要特别注重三个方面,这三方面都与农垦农业经营体系改革创新紧密相连。其一,垦区集团化的根基是农场公司化。农场公司化改革是垦区集团化的微观基础。没有农场行政化色彩的消除和经济功能的增强,没有农场大力兴办各类企业,就没有垦区的真正集团化。总结江苏农垦经营体系改革,最重要的就是国有农场经济功能的公司化。其二,国有农场社会职能改革的前提和基础是经济功能的提升。改革国有农场社会职能,绝对不仅仅是社会职能属地化以及属地化以后钱怎么出那么简单。社会职能属地化是“瘦身”的办法,更重要的是要“强身”。“强身健体”就是要增强农场经营能力,强化经济功能。其三,生产要素配置的载体是经营主体。无论是开展资本运作,推行土地资产化、资本化,还是建立新型劳动用工制度,都需要由主体来实现。人、财、物这些要素要盘活,必须要有农场这个经营主体。

第三,构建国有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是解决农垦民生欠账和历史遗留问题的根本途径。

解决农垦的民生欠账和历史遗留问题,治本之策是建立完善的经营体系,提高发展的整体质量和规模效益。一是从农场的特殊性看必须推进经营体系改革创新。农场是集经济性、社会性、区域性于一体的特殊组织,要解决民生问题,光靠公共财政不现实。根本上要靠放活机制、提高效益、发展自身来解决。二是加快农场新型城镇化必须推进经营体系改革创新。实现农民低成本地就近城镇化,农场是非常好的载体。必须提高农场农业经营能力,推进二三产业发展,实现农场和区域新型城镇化同步发展。三是夯实农垦发展的基础必须推进经营体系改革创新。各垦区管理体制、资源禀赋、发展水平差异很大。经营是农垦改革发展的永恒主题,无论是集团化垦区还是非集团化垦区,都要高水平地经营农业。

第四,构建国有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是促进三农融合和四化同步的战略举措。

构建国有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不仅事关农垦自身的发展,也涉及到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经济社会全局。农业经营体系与三农融合和四化同步的关系要从三方面看:一是现阶段农村的农业经营主体要应对现代化大生产,提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还需要相当漫长的过程。现在农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是立足于集体所有制经济上的经营主体。它们要提高市场竞争力,要同ABCD四大粮商同台竞争,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必须在农村经营主体上构建一个带动型的综合体。农垦要承担这样的责任,发展集团化企业,培育大粮商,带动农村经营主体发展。要通过大集团解决市场风险问题,通过小农场解决集约生产问题。二是农村乡镇仅仅依靠自身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还需要相当漫长的过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农民城镇化主要靠中小城镇,实现就地就近城镇化。要走市场化路径的城镇化,解决各种要素有效配置的问题。乡镇是行政化的组织,单依靠行政组织解决农村城镇化发展中的要素配置问题,效率难以保障。农场区域有企业,有产业,能就业,可以通过市场有效配置资源带动农民就地就近城镇化。三是依靠劳动力转移到大中城市来解决农民的职业化问题,还要相当漫长的过程。农民不应是贫穷的身份,而是具有技能的、具有劳动保障的一个职业。要实现这样的目标,还需要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农场农工就是职业化的农业工人,可以为农民职业化进程提供样板。

二、理清思路,加快构建以企业化、一体化经营为主导方向的中国特色国有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经过多年改革,农垦的集团化发展很快,集团化垦区经营体现了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的特点。但是,部分农场特别是属地管理的农场,实行了类似于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相对固化了农户承包经营关系,农场的经营能力、组织优势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迫切需要改革创新完善。构建国有现代农业经济体系,首先必须澄清三个方面的模糊认识:

第一,关于国有农场土地的权属和权能。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性质上有根本的不同。现在农村集体土地权属和权能很清楚,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现在农村的土地确权,确的是农户承包经营权。农垦土地性质是国有,所有权是国家的,农场和垦区拥有使用权。农场跟农工之间的土地关系本质上是租赁关系,是债权关系。国有农场土地确权登记,确的是农场和垦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将国有农场土地混淆于农村集体土地,将农场国有土地按农村做法承包长久不变,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极易在土地的承包期、承包费、承包人等方面造成一系列的问题。在国有农场土地管理方面,有几个问题急需解决:一是国有农场在土地上的投入,不算作资产,投入越多,企业负债率越高。二是土地没有体现资产属性,按资源进行管理,不按资产管理配置,无抵押担保权能。三是土地经营内容和经营期限等方面管理不规范,少数农场存在一包了之、长期不变现象。

第二,关于经营主体的发展。农业经营体系的变革有一定的阶段性,不能简单地否定从前。在生产力不发达的时候,农场可以跟农村一样搞合作社、家庭农场。但是,实行企业化经营,是高级的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农垦不能往低层次的方向倒退。农垦即使搞合作社,也是企业化经营的合作社,比如生产要素要统一采购,可以影响产品交易价格,并且要有股份制等二次分配机制。

第三,关于主体之间的关系。重点是两个关系,即集团公司和农场的关系,以及农场和农工的关系。农场和农工家庭农场之间要形成利益共同体,增强农场的统一经营能力,从前端的生产资料供应到后端的农产品销售,将整个产业链统一起来。国有农场把土地一包了之,让农工和农民一样直接面对市场,农场仅仅靠收地租过日子,就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集团公司和农场的关系,应该是集团公司带着农场。集团化改革一定要处理好集团公司与农场的关系,处理好经营和社会职能的关系。在农场区域内,经济职能一定要实现企业化,社会职能要逐步实现属地化。

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要找到自己的路,构建符合农垦实际的国有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中国的很多事情没有现成的东西可资借鉴,必须要解放思想,加快改革,大胆创新。我认为国有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基本内涵是:紧紧围绕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企业集团,以农业生产效率、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经营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化、一体化经营为主要方向,以职工家庭经营、大农场套小农场的经营体制为基础,以联合联盟联营为纽带,形成集团化、股份化、社会化的综合利益共同体。

国有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一是大农场套小农场。不能把“大农场套小农场”简单理解为传统的国有农场加上职工家庭农场。“大农场”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行政化的大农场,而是有企业经营能力、有集团化支撑的大农场;“小农场”既包括职工家庭农场,也包括农村家庭农场,还包括小规模的传统农户。

二是以联合联盟联营为纽带。三联战略的目标就是整合资源,打造全产业链,解决农垦资源碎片化的问题。要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垦大型农业企业集团,集团化企业要实现全产业链经营,大力整合本省、本区域,甚至域外的资源。

三是以企业化、一体化经营为方向。农垦农业经营主体一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资本为纽带实行企业化、一体化运作。要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既保持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又发挥民营经济成分的激励作用。

四是一主多元的经营主体。农村农业经营主体是多元化的,但农垦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中要有一个主导,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影响力。这个主导的主体就是具有现代企业制度特征的农垦集团公司。在其主导下,其他如合作社、股份制的公司、社会化服务机构等都参与进来,组成综合的利益共同体。

在构建国有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过程中,要把握五个原则:

一是坚持国有经济的基本属性。汪洋副总理在海南农垦考察调研时,强调农垦改革要保持国有经济的属性,不能把国有经济改没了,不能把现代农业改弱了,不能把规模改小了。从战略全局来看,农垦存在和发展就是为了国家的战略需要。

二是坚持发挥农垦的特点和优势。农垦要更好发挥作用,经营体系改革必须要巩固和提升农垦的规模化、组织化、产业化等优势。

三是坚持现代农业的主攻方向。农垦以农业产业为主导,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牢记承担的国家使命,紧紧围绕现代农业这个立身之本谋划发展。

四是坚持市场化的导向。构建国有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要按市场法则建立购销关系,即农垦集团公司和农户之间的新型购销关系。集团公司给农户提供生产要素,农产品生产出来后,直接进到企业的仓库,然后农户可以根据市场价格随时出售农产品。在建立新型购销关系过程中,要防止行政化倾向。

五是坚持分类指导和循序渐进。现在各个垦区资源禀赋、发展阶段差异大,要结合垦区实际情况,指导推进农业经营体系改革创新,但企业化和一体化经营的改革方向一定要坚持。从双层经营体制过渡转移到企业一体化经营体制,是实现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根本保障。农垦再不能小打小闹了,否则毫无竞争力可言。

三、把握重点,确保农垦农业经营体系改革创新尽快取得实质性进展

构建以企业化和一体化经营为主的国有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在实现路径上主要体现为六个一体化:

第一,纵向一体化。重点是要提高统一经营能力。通过集团公司加分公司、子公司,再加国有农场,加家庭农场,加社会化服务等,把碎片化的资源和不同功能的主体纵向串起来,实现整体经营功能的提升。重点要提高三个能力。一是农场的统一经营能力。农场要在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布局、产品销售、生资供应和资金融通、生产服务等方面,切实提高统一经营管理能力,形成农场与农工间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二是集团公司的竞争能力。现代农业参与市场竞争,必须要讲资本讲品牌。集团公司一定要进行资本运作,推动股份制,推进上市,切实提高集团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三是土地承包经营管理能力。农场对承包规模、内容、期限等合同要素,要规范管理,提高调控能力。

第二,横向一体化。核心就是整合重组,包括资源、资产、技术、人才等各类要素。大力推进集团内部的工商企业整合重组,农场间、垦区间优势产业整合重组。

第三,产业链一体化。要推进全产业链的股份化和集团化,把产业链上每一个环节都串连起来,特别是在资本运作过程中,不能仅针对产业链某个环节进行资本化,否则易对利益均衡造成负面影响。企业之间的合作,也要建立全产业链的利益共享机制,以资本为纽带联结起来,破解产业链上下游利益难以协调的难题,实现利益的均衡分配,共有共赢。

第四,生产要素配置一体化。对生产资料、人才、资金等要素要统一整合使用。更进一步就是要推进资本运作,真正将生产要素纳入企业化经营。

第五,垦地一体化。目前有三个趋势:一是国有经济加上农村集体经济,再加上社会化服务,构成今后农业农村的经营体制。二是农场的小城镇加上农村乡镇,推进农业劳动力转移,构成今后的新农村发展模式。三是政府加农场加农村,构成今后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模式。顺应这个趋势就要推动垦地一体化,农垦要从示范带动向直接参与农业农村建设转变。

第六,国际国内一体化。农垦在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中大有作为。要在实施走出去战略中实现企业经营发展目标。要推进农垦抱团走出去,通过国家统一规划引导,争取政策支持,加快发展,培育国际国内一体化的现代农业企业集团。

国有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不仅仅涉及农场和农工关系,其改革创新要视野更宽、范围更广、深度更深。构建国有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要强化五个基础支撑:

一是土地和资产管理。土地制度是农业经营体系最基础的制度支撑。对农垦土地管理,要加强五个方面的工作。第一,要加快确权登记。农场或者垦区的土地使用权要尽快确权登记。第二,要探索推进土地资源资产化资本化。积极探索农垦农业生产经营的土地以授权经营、作价出资或入股等方式实现资产化、资本化经营。第三,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争取存量建设用地直接租赁、自主开发。第四,农垦土地被收回后,土地增值收益要争取主要用于农垦发展。第五,加强土地保护。农垦失去了土地就不存在了,至少是失去了存在价值。所以,必须切实加大保护力度,各级农垦管理部门和国有农场守土有责。

农垦资产的根本特点是与农业生产经营紧密结合,是现代农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农垦管理部门可以探索作为出资人,成立国有农业资产管理委员会,把监管人、出资人和经营者真正明确到位,确保农垦国有资产投向国家农业战略产业。各级政府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出资人具体行使资本的配置权,企业按照市场规则放手经营。要加快探索推进同类资产的整合,以农垦企业为主体组建国有农业投资运营公司,把同类的国有农业企业组织在一起,实现资本效益的最大化,资本配置的最优化。

二是用工制度改革和新型职业农工培养。农垦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停止了自然增长的招工,当前,要建设现代农业企业,必须规范用工制度。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建立灵活的社会化的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用工制度。根据需要和可能,可以逐步将职工子女和外来落户人员变成市场化、社会化的企业员工。

农垦社会保障要统一纳入到当地社会保障体系,要强化农场缴费责任和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妥善处理未参保或断保职工的社会保险问题。积极争取财政对农垦社会保险给予补贴。

要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工,新增农业补贴等惠农政策向高素质的农工倾斜。要建立考核激励机制,设立公平公正的门槛。要拓宽就业渠道,发展垦区小城镇的二三产业,尤其是要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优化劳动力就业结构。

三是推进社会职能改革和农场社区建设。要坚持政企社企分开的改革方向。公检法、义务教育、公共医疗等社会职能,要积极争取一次性全部分离。暂时不具备分离条件的,要实行内部分开,可以在农场设立社区管理委员会,积极探索授权委托、政府购买服务等管办分离的方式来解决农场的办社会负担问题。

四是完善行政管理和宏观调控体系。在推进企业化改革的过程中,农垦各个管理层级的职能和改革重点是不一样的。例如,中央一级要加强农垦行政能力和机构建设;省一级要推进集团化改革,但同时保留农垦管理机构牌子,用来协调落实国家政策;农场一级要实现政企社企内部分开,提高统一经营能力。宏观调控体系要在行政的框架内实现。

五是完善财政和金融政策支持体系。要积极争取创设支持农垦的政策体系。这么多年来,农垦在政策上既想要农村的,又想要国有企业的,但这些都难以完全符合农垦的特点。要多采取市场化的财政金融政策,可以设立基金,开展股权投资,对农垦企业的经营给予大力支持。

(省农垦局 供稿)

农垦改革解放思想 第2篇

江苏农垦涌动改革潮

编者按

有这样一条战线,几十年来,在我国现代农业建设中发挥着“排头兵”的作用,在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中成为关键时刻国家调得出、能应急的一袋米、一包棉、一瓶奶、一罐糖、一桶胶,这就是农垦。

农垦的成效是如何取得的?答案只有一个,就是坚持改革创新,敢于创新发展。近年来,农垦按照产业化、集团化、股份化的要求,围绕发展抓改革,围绕产业抓创新,围绕市场抓效益,走上了一条欣欣向荣的发展道路,职工收入快速增长,垦区民生明显改善,农垦农业经营体制实现重大创新。

近日,本报记者深入垦区农场,在曾经偏僻荒凉的盐碱滩涂不毛之地,而今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美丽农场幸福家园,见证了农垦人弘扬“艰苦奋斗,勇于开拓”的农垦精神走过的改革创新之路。

在全国农垦系统,江苏农垦的种植面积不大,18个农场大多分布在海滩、江滩、湖滩的盐碱地上。但这个面积不足13万公顷的中小垦区,经济效益却跻身全国农垦系统前三位,现代农业步伐加快,二三产业优势凸显。以产业化、集团化、股份化为主旋律的“三化”改革将分散的18个农场聚成一串珍珠,尽显光芒。改革经营方式

38岁的万涛是“农垦第三代”,担任生产大队大队长,大学毕业后就在农场工作。万涛说,农场小麦生产全程机械化,水稻全部机插秧。“农水中心负责农机调度和农田水利,供销中心负责生产资料采购和销售。我们只负责技术管理,打个电话就有农机播种收获,植保上门除虫。”去年小麦赤霉病严重,周边一些农村减产2成,管理区却没有受到影响,麦稻亩均产量超过2300斤。

作为国有农场,采用何种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江苏农垦一直在探索。黄海农场党委书记苏志富说,在松散型经营下,国有农场机械化、规模化的优势难以发挥,水利设施、晒场等资源得不到高效利用,标准化措施难落实。为充分发挥农场的规模化优势,2006年以来,农场在“先交后种”原则下,对农业责任制不断进行完善,农场和管理区试点模拟股份制经营模式。2008年,模拟股份制成为垦区土地承包经营的主要方式。

目前,像新洋分公司这样集体经营与联合集体承包的面积已占垦区麦稻生产面积的85%以上。江苏农垦集团公司总经理任建新说,根据不同阶段的实际,江苏农垦不断完善生产经营责任制。当前的集体经营与联合集体承包实质就如同农业工厂的“生产车间”,目标是既要发挥组织化的优势,又要激发职工的责任心。打造产业链条

按照产业化、集团化、股份化的发展要求,2011年江苏农垦又有大动作,成立了苏垦农发公司。从集团层面对种植业资源进行全面整合,第一个动作便是将分散在垦区18个农场的种植业剥离整合为农发公司的18个种植分公司。实现了种植业由“块块经济”向“条线经济”转变,保证了质量又控制了成本。据统计,仅农资集中采供年节省成本就达1500万元以上。

纵向一体化意味着集团内龙头企业和基地之间要尽可能减少环节,实现紧密联结。第二个动作,集团将各农场的米业、种业、物流(农资)等环节统一整合到农发公司旗下的子公司。种子由大华种业公司统一提供,农药、化肥等农资由苏垦物流公司统一采购与供应,商品粮由苏垦米业公司统一加工、销售。产业化后,集团引进了4家战略投资者,对农发公司实施了股份制改造,集团公司持股93.14%。

“五一节就能上市,价格比普通瓜高一倍。”苏垦农发公司南通分公司技术员陈发兵在指导职工种植大棚西瓜。农场引进早佳8424耐候性品种,配以膜下滴灌技术,把上市期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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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十月底,也打出了通农牌西瓜的品牌。江苏农垦耕地仅占全省耕地的1.5%,但获得江苏名牌农产品的数量占全省的9%。目前,江苏农垦已在19大类商标上申请注册了苏垦商标,省以上品牌达到了70个。

农垦发展的源泉在农业。“三化”改革让耕地资源较为丰富的农场可以更好发展现代农业。如今,江苏农垦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65%,高出全国农垦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形成了种子、稻米、啤麦、畜禽、果蔬五大产业,粮食生产实现亩亩吨粮田,向全省提供优质良种40%以上。垦区全面建立了农业生产规范管理制度,百万亩耕地中“三品”认证面积达82万亩。加快农场转型

“农垦姓‘农’,但并不是只种粮食。农垦企业应当一二三产协调发展,既要发展高效品牌农业,也要不断提高二三产的比重。”江苏农垦总经理任建新告诉记者,18个国有农场的种植业剥离后,存续农场将集中精力抓产业转移,重点是组织众多离开农业的农场职工进入二三产业。

新洋农场虽然具有农业企业的浓厚色彩,但却是一家农工商贸综合发展的现代农垦企业,场域内拥有二三产企业近百家。由农垦集团控股的承德苏垦银河连杆盐城分公司原来只是新洋农场的一家300万元营业收入的小农机修理厂。“2003年以来,这个厂经历了多次资产重组,每次重组都带来约3倍的发展。”在现代化车间里,新洋农场党委书记王立新介绍,苏垦银河公司已进入国内乘用车连杆产销第一方阵,年实现营业收入3亿元,产品可供装配250万辆车。

剥离农场种植业对垦区众多农场形成一种倒逼机制,让不少农场在二三产业寻求突破,促使位于城区的农场加快转型。在南通农场采访,苏通科技产业园被屡屡提及。在昔日农场土地上,一座规划30万人生活的产业园正在建设。农场积极融入区域开发建设,拥有10%的园区收益、500亩自主开发用地。在场长陆耀辉眼中,融入区域开发将是南通农场的最大潜力。农场全资的老国企苏垦南通电力公司,随着园区开发,由坐等收费到积极承揽配套电力工程,去年营收达1.53亿元。

深化云南农垦企业改革的思考 第3篇

云南农垦作为国有经济的骨干和代表,创建于1951年,为屯垦戍边、建设和维护边疆稳定,促进民族经济发展肩负了特殊的历史使命。云南农垦历经多轮改制,目前垦区分布在全省8个边境州(市)28个县(市、区),在6个州(市)设有农垦局,共计43个农场[1]。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5]33号)、云南省《关于深化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发[2016]15号)的文件精神,反思上一轮云南农垦企业改革的成败得失,进而分析其存在的困难,在此基础上提出深化改革的建议思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二、云南农垦企业经营管理面临的主要困难

2010年,为贯彻云南省《关于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维护垦区稳定的若干意见》(云发[2009]19号)的文件精神,以经济融入市场、体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会“三融入”为方向进行了系列改革。云南农垦实施了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实行政企分开、社会职能移交地方等措施,为维护垦区社会稳定,履行社会职能垦区全覆盖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随着经济社会环境的变迁,上一轮改革遗留的缺陷被放大,制约了云南农垦的农业现代化进程速度。笔者于2016年7—9月调研走访了云南农垦企业集团以及德宏、普洱、版纳等州市的农垦局及下属农场,通过与农垦局相关管理人员、农场管委会成员以及农场企业经营者的访谈交流,归纳梳理出当前云南农垦企业经营管理面临的五个突出困难:

(一)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社企不分已然成为制约农垦企业发展的首要弊端

企业的本质是谋求利润的最大化,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2010年实施的改革从某种程度上讲,弱化了企业经营的本质属性,强化了其行政职能。农垦农场与管委会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其经营职能、行政职能、社会职能相互交叉。有些国有农垦企业虽然经过改制,但也只是剥离政府职能,减轻社会负担,由于国有农场内的许多设施具有经营性和公益性双重特性等原因,难以完全厘清其经营职能和公共职能[2]。于是改革后的部分农垦企业呈现出“非政非企、非城非乡、非农非工”的乱状,与地方经济社会“两张皮”。

(二)产权封闭化,国有资产管理缺位现象仍然存在

产权是组织所有权、经营权、剩余索取权和分配权等一系列权利的总称,产权结构的开放程度会影响和制约组织机制的理性选择。国有农垦由于历史原因,产权结构往往呈现出国有股份“一股独大”的特点,产权高度封闭化,导致云南农垦企业在资源配置能力、战略决策能力、科技创新能力方面都难以实施高效能。

另一方面,随着城镇化建设,各级政府征用农垦土地增多,农场土地大幅减少,失地职工家庭增加,州(市)、县政府欠拨、借用土地及相关作物的补偿款突出。尤其是经营性项目征占土地中,农垦企业未享受到土地挂牌出让后的收益,不能发挥土地流转后的经营效益。农垦企业土地流失,农场权益受损,都折射出农垦企业管理中存在着国有资产代表人监管不力的缺位现象,农垦企业管理者也同时面临剧增的廉政风险。

(三)企业治理结构不健全,监督制衡机制难奏效

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以公司制为代表,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等机构组成委托—代理,形成激励与制衡并存的法人治理结构。

云南农垦企业实施属地统筹后,农场(或管委会)的经营管理者主要由属地政府发文任命,工作徘徊在农场社区公共管理和企业经营管理之间。农垦企业高管多来自县乡行政部门抽调,一方面,由于外部行政力量的强制或仕途利益驱使,被迫把主要精力集中在公共管理职能方面,对企业经营分身乏术、责任分散化;另一方面,这种类型的管理者,虽然拥有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但是缺乏经营经验的积累和沉淀,经营能力现“短板”,并不完全符合农垦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胜任特征。农垦企业人力资本的“垄断”性制约着企业的发展创新。同时,农垦企业绩效管理的不合理也制约着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的体现。目前,对农场管委会主要领导的绩效考核主要以行政职能考核为主,企业经营绩效考核为辅,绩效指标设计不合理,也无法发挥对农垦企业管理者的积极引导功能。

1959年贝恩所著的《产业组织》问世,标志着产业组织理论架构的确立,根据贝恩的观点,产业组织由市场结构(Structure)、企业行为(Conduct)、经济绩效(Performance)三个部分构成,形成了SCP产业组织分析框架[3]。借鉴SCP分析模型,云南农垦企业内部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不顺和经营者人力资本专用性“垄断”的结构特征,必然使企业的经营属性弱化,最终导致农垦企业陷入经济绩效水平低的恶性循环。严格意义上讲,大部分云南农垦企业处于激励低效与制衡不力的治理困境,尚未构建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

(四)农垦企业竞争力弱,发展不均衡

与一般国有企业相比,云南农垦企业除了少数发展成熟、管理有序的大型农垦企业具备一定的竞争实力,大部分中小型农场在管理机制、产业结构、市场营销、科技创新等方面的能力都比较薄弱,不同规模、不同区位的农垦企业市场竞争力极不均衡,表现如下:

1. 产业结构不合理,产业联动不足。

长期以来,云南农垦企业形成了以“天然橡胶基地”为主的战略定位,截至2015年末,橡胶种植面积达860万亩,产量居全国第一。但近年来,随着橡胶、茶叶、咖啡等热区传统农产品市场低迷,价格下行,农垦企业经营风险加剧。以德宏州农垦为例,截至2014年末,全州垦区的一、二、三次产业产值结构为64∶3∶33,农产品精加工业发展滞后,三次产业的融合不足,产业链短,利润率低的特点突出[4]。目前,云南农垦企业发展普遍面临“主产业不景气、新型产业刚起步、产业转型待验证”的挑战与风险。

2. 龙头企业少而弱,产业集群优势未显现。

农业产业化的根本在于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强、辐射能力广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目前云南农垦企业中仅有云南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少量省级龙头企业,龙头企业数量少且实力有限,战略联盟虽然初具雏形,但尚未在全省主要垦区形成不同特色产业、不同资源禀赋的产业集群优势。

3. 融资难制约中小型农场发展。

部分中小型农场划入属地统筹后,由于企业自身规模小、管理机制落后、加工设施陈旧、品牌价值低、市场流通不畅,导致农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主要依靠农产品初加工获取低廉利润,企业盈利能力弱。但是,由于历史债务繁重,资产负债率高,难以从银行获得融资,更加剧了亏损情况,进而影响农场的可持续发展。以德宏州遮放农场为例,2015年末企业资产总额6 978.6万元,负债总额8 106.2万元,利润总额-332.6万元,比2014年增加亏损166.4万元,资产负债率高达116.16%[5]。

4. 人才匮乏,科技研发、信息化管理发展滞后。

云南农垦推行属地化管理后,部分管理层按照参公参事标准实现了身份置换,列入财政供养范畴,但由于农垦企业编制有限,无论是经营管理人员,还是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存在老龄化和供需不平衡的状况,制约着农垦企业的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由于农垦企业自有资金不足,人才匮乏,现代化农业示范点建设成果不显著,新型产业发展缓慢,制约着农垦企业实现生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目标。

(五)用工关系杂而乱,农垦企业文化面临重塑

云南垦区的从业人员基本包括三类:农场职工、职工家属、其他农用工,由于承包、转包、租赁方式等土地经营方式并存,用工方式繁杂而不规范,影响农垦企业对农场土地的实际控制管理权。云南农垦由于历史渊源,垦区传承的以“真诚、奉献、青春无悔”为特征的知青文化,由于时过境迁,在垦区二代、三代移民中已经逐渐消退。近年来,农垦企业职工因为社会保障费用的拖欠,加之产业结构老化,普遍增收困难。农垦企业与从业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紧张,矛盾频发,存在群体性事件隐患,农垦农场(管委会)的维稳压力大,农垦企业急需强化“再创业”的文化建设。

三、深化云南农垦企业改革的对策思考

按照中央及云南省政府对云南农垦的五个战略定位:“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的示范区、国家天然橡胶生产的主力军、云南农业‘走出去’排头兵、云南国有农业经济的大集团、促进边疆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6]云南农垦企业需要从以下五个方面着力,推动改革:

(一)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推行混合所有制

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纵向延伸,以混合所有制为导向的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将加速重组整合、混改、资产证券化等重点目标和任务。

云南国有农垦产权改革重心包括:云南农垦要改变当前国有股份“一股独大”型封闭产权结构,采取股份合作、进行垦区内外部资源整合,引入社会资本参股,实现股权多元化。探索垦区管理层收购和员工持股计划,可考虑将农垦企业的净资产划分为优先股和普通股,国家投资的部分为优先股,集体带人或职工集体积累部分为普通股[7]。普通股出售给农垦企业职工和经营者,优先股由农场集团公司持有,这样有利于形成农垦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之间的利益相关共同体。

(二)推进垦区集团化,形成企业集群,促进产业升级

云南农垦企业发展极不均衡,盈利水平差距突出,因此要充分发挥云南农垦集团公司的龙头带动作用,以资本运营为纽带,采取股权合作、战略联盟、租赁经营等方式组建区域性企业集团,在全省范围内形成橡胶、咖啡、茶叶等产业性企业集群。母子公司、集团公司与协作企业之间可共享品牌、商标等无形资产优势,发挥企业集团的“舰队”优势,带领中小型农场均衡发展。随着农垦工业园区和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发挥第三产业对农垦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8]。在保障天然橡胶等战略性主业的前提下,云南农垦要结合省政府确立的发展高原特色农业产业战略目标,增进垦地合作,优化布局冬季农业、热带经济林果、木本油料等新兴业态,促进一、二、三次产业融合,实现产业结构优化、职工增收,建设美丽农场。

此外,云南垦区多处于“多民族、临边境、热区立体气候”的地理区划,还应该充分利用“一路一带”“中国—东盟自贸区”“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等国家战略定位,发挥区位优势,加强与东盟国家的合作,拓展“走出去”国际化战略。

(三)完善法人治理机构,实现经营职能与公共职能的分离

云南农垦企业在完善法人治理中,首先要打破农垦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本专用性的“垄断”,这种专用性的垄断色彩会带来农垦企业经营者缺乏责任心和产生机会主义行为的后果。要改进云南农垦企业政企不分、社企不分的现状,必须在产权改革基础上,完善经营管理者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具体路径有两方面:第一,吸纳外部社会资本的进入,从开放成熟的企业家市场遴选经营管理者,“空降”职业经理人,组成经营管理系的人力资本,强化企业经营职能,还原农场的企业属性。第二,现有管委会成员作为行政管理系的人力资本,承担公共社会服务职能。这样便能够有效地处理双重职能交叉,理顺双层委托—代理成本高的治理弊病。对于经营性和行政系的农垦经营管理者分别制定对应的绩效管理与薪酬管理体系,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

(四)加大资金投入,促进农垦企业科技创新与信息化建设

云南农垦企业要实现产业升级,优化资源配置,必须增加资金投入,克服农业产业的弱质性。措施可考虑:从财政方面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给予财政税收优惠倾斜;农垦企业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创新投融资模式,开发衍生性金融产品;利用多渠道融资平台,增加科技经费投入,采用垦校合作、垦地合作等方式,提高农业科技应用及推广成效;从顶层设计入手,制定全省“智慧农垦”的战略规划;加快发展“互联网+农垦”,推进农垦产品流通网络布局。

(五)妥善解决社会养老保障缺口问题,重塑农垦“再创业”文化

针对云南农垦企业社会养老保障基金高额欠费现状,坚持分级负担原则和“退一补一”原则。还可探索地方政府征用土地,土地流转收益可以划拨部分作为农垦补助补缴基金来源。农垦企业内部完善危机预警机制,妥善处理好企业与职工的利益冲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面对云南农垦企业职工增收难,社会地位边缘化,对企业认同度低的现状,在新一轮改革中,还需要突出企业文化建设,增强职工对企业的认同感,重新打造艰苦创业的企业价值观,增进企业凝聚力,发挥文化“软”因素对提升农垦企业竞争力的引导功能。

参考文献

[1]云南省农垦总局.云南农垦改革发展情况[J].中国农垦,2015,(12).

[2]朱继宏.国有农垦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的思考[J].中国农业会计,2013,(1).

[3]高志刚.产业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

[4]德宏州农垦局.德宏州农垦局“十二五”三农工作总结[Z].2015.

[5]遮放农场.农垦改革发展工作情况总结[Z].2016.

[6]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Z].2016.

[7]王胜利.农垦企业经营者激动约束机制构建对策思考[J].新疆农垦经济,2006,(1).

新一轮农垦改革 第4篇

农业部农垦局局长王守聪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农垦改革关键的是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通过产业化、集团化、股份化来转变机制,从而做大做强,减轻农垦企业负担。

数据显示,2013年农垦经济实现生产总值5937.55亿元,比上年增长12.8%,连续10年保持12%以上的增速,明显高于全国经济增长水平。但作为特定历史下的产物,农垦系统一直存在政企不分,社会保障安置困难等问题。

据悉,新一轮农垦改革内容包括推进农垦企业股份化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引进和利用民间资本参与农垦企业产权改革等。

王守聪表示,未来一段时期,农垦改革主要是改变管理行政化严重,政企不分的现状,通过建设现代农业集团,转换经营的体制和机制,转变生产方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照产业化、集团化和股份化的方向发展企业;另一个改革方向是农垦劳动用工保障纳入地方劳动保障,建立完善的新型的劳动用工保障制度,逐步按照企业化的方式,实行劳动合同制。

据悉,国家层面已就此问题给出了明确的方向,即农垦改革要守住三条底线:一是坚持国有制的属性;二是以“农”为主,将来中国的农垦就是中国农业的主力军,农业现代化的带头羊;三是不要丢了规模化的优势。

“在改革过程中,农垦作为大型国有企业起到示范带头的优势不能丢。”王守聪说。通过改革,在确保国家食品安全的供应基地的基础上,农垦企业可以发展加工业、流通业等,打造全产业链,改变农民在储藏、加工、内销等方面相对比较落后的状况,使得产品优质优价,从而带动周边农民增产增收。

脱胎于上海农垦的光明食品集团宣传部长潘建军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围绕食品行业的产业链,光明食品集团已经历了好几轮改革。之前的改革方向就是政企分开,但是改革并不彻底,到目前为止,集团还有一些政府部门的职能需要担着。

“农垦系统要成为保障全国食品安全方面的主力军、国家队,这个方向是对的。”光明食品集团一位不愿署名的高层表示。不过,由于全国农垦系统各个垦区的特点都不一样,农垦改革比其他领域的改革会更敏感,牵扯利益方更多,因此改革的方向也不可能一刀切。

光明食品集团正谋划成立一支食品和农业类的产业基金,用于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并购。光明食品集团副总裁葛俊杰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这一基金已经获得众多投资机构积极响应,将紧紧围绕光明食品集团的产业链进行投资,是光明集团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一个重要体现。

黑龙江农垦改革也备受关注。黑龙江垦区内多数农场原属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后归农业部与黑龙江省政府双重领导,现已组建北大荒集团。黑龙江省有意把农垦和地方机构合并,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自成体系,延续至今。

云南农垦深化体制改革调研报告 第5篇

[国研专稿]体制融入地方 管理融入社会 经济融入市场 ——云南省农垦深化体制改革调研报告 2012-03-16

内容摘要:2009年以来,云南省农垦坚持“体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会,经济融入市场”的改革方向,开展了以创新管理体制、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为主要内容的体制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积累了有益经验。但仍然面临养老保险历史欠账多,基础设施建设负债较高,一线职工社会保障欠费、退保问题突出,农垦长期形成的特色产业优势保持难等一系列问题,需要中央、地方和农垦合力加以解决。

关键词:云南省农垦,体制改革

云南省农垦经过60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以天然橡胶为主要产业的特大型国有农业企业集团,建有我国最好的天然橡胶基地,也为保持边疆稳定,促进生产发展,繁荣区域经济做出了重要贡献。2010年,云南省农垦生产天然橡胶11.1万吨,占云南省总产量的1/3,约占全国总产量的1/6,有效保障了橡胶这个国防和工业建设重要战略物资的供给。但由于长期处于特殊政治、经济、社会体制下,导致云南省农垦形成了“非政非企,非城非乡、非农非工”的形态,与地方经济社会“两张皮”。近年来,云南省农垦更是呈现出一线职工劳动强度大、收入低、负担重,职工与管理层收入差距大、干群矛盾加深,农垦企业负担重、负债率高、亏损面大,下岗、待业人员存在不同程度的不满情绪等问题。2009年底,云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维护垦区稳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19号文件”),在属地管理、产权到场、承包到户,创新管理机制、激活经营机制,调整利益分配、理顺劳动关系,健全社会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积累了有益经验。为了解云南省农垦改革发展情况,近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调研组赴云南省开展调研,深入保山、德宏、西双版纳等州(市),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农垦和农场相关负责人进行座谈,与一线管理干部、职工深入交流,现将云南省农垦改革主要举措、初步成效和经验报告如下:

一、云南省农垦体制改革背景

云南省农垦建于1951年,垦区涉及西双版纳、红河、临沧、普洱、德宏、文山和保山7个州市28个县(市、区),约32万人,39个农场和18个橡胶分公司,经营国有土地346.2万亩,其中橡胶209万亩、茶园6.8万亩、果园近10万亩,企事业单位共70个、在岗职工9.4万人。历经60年的发展,云南省农垦已经成为集农、工、商、贸、旅为一体的特大型国有农业企业集团。近年来,由于内外问题交织,垦区发展滞后,农场由过去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者,沦为落后者。过去,当地农民视农场为“乐土”,做梦都想成为农场人;现在,当地农民视农场为“受穷受难之地”,害怕成为农场人。其面临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一线职工劳动强度大、收入低、负担重

一是劳动强度大。云南省农垦在前几年实行“减员增效”之后,大量一线职工下岗,职工承包任务加重。2010年,农垦人均管理和经营土地、胶园、茶园、蔗园超过40亩,远高于云南省农村劳动力人均耕作4亩多的水平。垦区胶工人均管理橡胶树由过去的300棵增加到900棵,胶工因为超负荷劳动、疾病缠身,早衰早亡的情况突出。

二是收入低。2009年农垦职工平均工资只有9697元,不到云南省社会平均工资(26992元)的40%,比较贫困的农场职工收入更低。西双版纳大渡岗农场茶叶从业人员2852人,人均茶园5.3亩,纯收入仅有7000元左右。特别是种植水稻、水果、甘蔗、咖啡的农业工人(不具备农垦企业、农场职工身份的从业人员,以下简称农工)收入更低,年均工资只有5000元左右。实际上,前几年的“减员增效”后,原有的“一人一岗”,变为“一户一岗”,部分职工的工资就是整个家庭的收入,职工收入过低,家庭长期处于贫困之中。

三是负担重。职工承包土地的总收入上缴给农场比例较高,部分垦区胶工需要缴纳总收入的65%~70%。并且,农垦职工每年要把大部分纯收入用于缴纳社会保险和社会管理费用。农垦职工以云南省上一年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年均社保缴费超过3000元,再加上其他管理费用,职工负担沉重。

(二)管理层与一线职工收入、待遇差距大,干群矛盾深

一方面,农垦管理层员工收入远超过一线职工收入。云南省农垦在岗职工9.4万人左右,其中生产队以上管理人员就有10071人。根据2008年年底调查数据,管理层员工与一线职工的收入相对差距在5倍左右。2008年,大渡岗农场下属茶厂党委书记的岗位工资为4.5万元(不含效益工资),而茶工年收入仅有7100元,两者相差6.4倍。在某些农场,产量达不到平均水平的职工,还会出现入不敷出的现象。

另一方面,管理层与普通一线职工社会保障待遇差别很大。农场、企业管理层一直按照缴费基数的28%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个人只承担8%;而一线职工只能按照缴费基数的18%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个人全部承担;一线职工怨言很多。

(三)农垦企业负担重、负债率高、亏损面大

农垦经营农业产业,自然灾害频繁、风险大、效益低。多年以来,企业社会负担沉重,农垦企业承担着医院、道路、饮水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廉租房建设、危房改造等民生工程,承担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的社会管理服务等职能,2009年,农垦社会负担达3.88亿元。农垦企业负债率高,平均负债率高达95%,潞江农场负债率更高达273%。农垦企业亏损面大,39个企业亏损面在45%以上,而原因之一就是农垦管理机构人员臃肿,每年管理费用高达8.7亿元,管理费用居高不下。

(四)垦区矛盾纠纷突出、维稳任务繁重

农垦系统各个利益群体诉求强烈,各种矛盾交织积累,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防不胜防,这些矛盾单靠农垦系统无法及时有效地处理解决。利益诉求的主体主要是在岗职工、离退休人员、待业、下岗、失业人员。问题主要集中在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工资待遇、收入分配、住房改善等方面。垦区已经成为云南省维稳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

云南省农垦共有下岗、退职等解除劳动合同人员2.6万人,这部分人有各种利益诉求,存在不同程度的不满情绪,已经成为影响垦区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尤其是2009年的“1·20事件”[①2009年,云南西双版纳垦景洪农场415名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在非法组织“退休人员维权会”的策划下,为解决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和独生子女费等问题,酿成的集体上访事件,事件一度蔓延至西双版纳垦区,后在地方政府的及时、有效、正确处理下得以平息。]后,各种矛盾和问题集中暴露,地方政府维持边疆地区社会稳定压力的逐渐增大。

(五)垦区基础设施薄弱,经济社会发展滞后

由于体制没有融入地方,农垦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长期游离于云南省统一规划和建设之外,享受不到各种惠农政策,民生欠账较多,经济社会发展长期滞后。

一是垦区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薄弱,群众饮水困难和不安全问题突出。黎明农场2万多亩肥沃的农田缺乏灌溉设施,靠天吃饭;临沧垦区5个农场1.3万人存在饮水安全问题,占垦区总人口的42%,4座小

(二)型病险水库威胁着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西双版纳垦区电网尚未纳入农网改造,部分居民点没有通电等。部分垦区基础设施建设已经远远落后于当地农村,严重影响了农垦职工的生产生活。

二是垦区职工住房条件长期得不到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差。农垦管区现有住户11万多户,人均居住面积仅有17平方米,职工住房窄、旧、简、危现象普遍,与当地农村差距较大,呈现出“棚区就是农垦的,新楼房就是当地老百姓的”景象。当地农场在解决低收入人口危房改造问题方面面临较大困难,大渡岗农场2010年危房改造任务900户,由于国家贷款政策收紧,职工筹资困难,建筑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等原因,危房改造工作举步维艰,仅开工300户。

二、云南省农垦改革主要举措

根据云南省“19号文件”精神,云南省农垦在保持农场国有土地性质不变、企业职工身份不变“两个不变”的前提下,深入推进以创新农垦管理体制、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力求从体制、机制上消除产生矛盾和问题的根源,主要举措有:

(一)农垦属地化管理

一是云南省农垦总局属地化管理。目前,云南省农垦总局和云南省农垦集团公司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过渡性管理体制。改制之后,云南省农垦集团公司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管。

二是农垦分局属地化管理。云南省农垦总局直属的农垦分局转变为当地市(州)政府直属的农垦局,职能转变为贯彻落实地方政府有关农垦工作的方针政策,衔接省厅局部署的有关农垦工作,协调市(州)政府相关部门服务垦区经济社会发展,指导各农场相关业务工作等。

三是人员、资产属地化管理。云南省编委核实的各州市县行政事业编制2894名,大部分用于农场、分场两级机关工作人员参公参事。省农垦总局管理的39个农场,42个县处级单位264名处级干部移交属地,由所在州市或县(市、区)对农场干部和国有资产进行管理。目前,普洱市、文山州已完成参公参事人员上岗工作;西双版纳州、德宏州、临沧市已完成参公参事招录招聘考试工作;保山市对原农场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考察考核和任命工作;红河州完成了农场机关管理人员的档案和相关信息的核对工作。

(二)农垦集团大部分资产下划到农场及企业

农垦集团公司原有全资及控股企业76家,拥有总资产94.6亿元,总负债58.8亿元,所有者权益35.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2%。农垦集团根据《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机制创新、市场运作、自主决策、自负盈亏的原则开展重组工作。建立健全产权明晰、责任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目前,保留在集团公司经营的企业有21家,资产总额为27.7亿元,负债总额11.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3.4亿元),所有者权益16.3亿元。

按照“19号文件”要求,农垦系统各个单位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对下划单位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目前,共完成下划移交单位53家,下划农场及企业资产总额55.6亿元,负债43.6亿元,所有者权益12亿元。除临沧市的孟定农场和红河州的弥勒东风农场外,所有的农场和州市工商企业(含农垦分局)已完成资产下划工作。

(三)推行家庭承包经营,收益大头归职工

改制之后,农场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履行以所辖国有土地为核心的国有资产和社区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农场80%以上基本农田承包给农工经营,承包经营权长期稳定不变,对于农工承包经营的基本农田,农场不再收取承包费。农场橡胶、茶叶、水果等长期作物和粮食等短期作物,本着收益大头归职工的原则,实行家庭承包。

一是推行普遍家庭承包。农垦坚持整体推进和分类指导相结合,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坚持“一场一策”,“一队一策”推进家庭承包。在云南部分地区,国有土地承包范围不仅包括职工,还包括生产队干部、农场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在农场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的农工等。在云南省7个州(市)垦区中,西双版纳农垦实行全员承包,户籍在农场、年满18周岁的人员均可参加承包。德宏、红河、普洱、文山、临沧等垦区采取大稳定、小调整,统筹兼顾的办法,在原有基础上稳定、完善职工家庭承包制度。

二是收益大头归职工。农场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大幅度降低职工上缴比例,家庭承包橡胶林销售总收入上交比例由60%降低到35%~45%,其他经济作物上缴比例降低到20%左右。

(四)彻底剥离社会职能

过去几年,云南省农垦已经基本完成了中小学校、公安,后勤服务等机构的移交工作。在深化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农垦主要是剥离医疗机构,当前,农垦已经把124所农垦医疗机构、人员移交属地到县(市、区)管理。

农垦系统医疗机构以及2008年底前的在职人员都整体移交地方管理,取消农垦封闭运行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1年1月起,农场企业8.5万名在职职工和5.9万名退休职工的养老保险账户系统由地方社保机构管理。农垦医疗机构移交地方前,负债由农垦集团解决;移交后,所需人员经费由各市县财政承担。属地政府接收农垦医疗机构,所需经费按照政府办乡(镇)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前3年过渡期由省财政全额核拨,后3年扶持期采取70%、40%、10%逐年递减的方式给予补助。

三、云南省农垦体制改革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职工、农工负担减轻、收入提高

云南省农垦落实农场生产经营自主权、推进家庭承包经营机制改革,初步消除了制约垦区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减轻了职工、农工负担,提高了收入,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职工、农工负担减轻。地方政府出台相关政策,严格控制家庭承包经营的缴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减轻了职工、农工负担,提高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改革之前,承包橡胶林的职工需上缴收入总额的70%左右给农场,改革之后,上缴比例大幅度下降到40%左右。西双版纳州委、州政府明确提出“橡胶农场及胶林承包经营的,农工家庭所得比例建议在51%~70%之间,尽最大努力提高农工家庭承包经营的所得比例。”承包茶叶、水稻、水果、甘蔗、咖啡的职工、农工家庭所得比例更高,大渡岗农场承包茶园的职工,不需上缴收入,农工则只需上缴20%给农场管委会。

二是职工、农工收入快速增长。根据云南省农垦总局提供的数据,2010年农垦职工人均收入增长较快,达到13201元,比上年增加2694元,增长25.6%,农工人均收入达到12989元,比上年增加2569元,增长24.7%。

(二)逐步化解深层次矛盾,边疆社会进一步稳定

云南省农垦深化体制改革过程中,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集中凸显出来,农垦通过推进普遍家庭承包、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高维稳能力等措施消除隐患、解决问题,边疆社会进一步稳定。

一是妥善解决了农垦待业、下岗人员的劳动就业问题。改革之前,农垦待业、下岗人员较多,垦区就业压力很大。据统计,云南省农垦系统有近2万待业人员,黎明农场未就业青年就有2500多人,占农场总人口的15%;临沧农垦管区内待业、失业人员5000多人,占垦区总人口的16%。这些人员缺乏职业技能,没有劳动岗位,生活将越来越困难,势必成为影响垦区稳定的重要因素。部分垦区通过推行普遍家庭承包,把农垦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在农场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的农工、临时工家庭纳入到承包人范畴;西双版纳垦区把户籍在农场、年满18周岁的人员全部纳入承包人范畴;有效解决了这部分人的就业与生活问题。

二是妥善解决农垦系统劳动关系、社会保障遗留问题。改革过程中,农垦对原有职工劳动关系进行清理,分类落实相关政策,依法办理劳动合同的续签、变更、终止等手续,完善了职工档案管理。中央、地方财政、农垦三方分担了农垦退休人员医疗保障补缴费用4.3亿元,解决了部分社会保障遗留问题,消除了不稳定因素。

三是解决了农场发展时期带地进场、征地等历史遗留问题。各个垦区在制定家庭承包经营方案的过程中,广泛征求各个群体的意见,兼顾各个利益群体的诉求,将历史遗留问题分类划分,逐一梳理,统一解决,推动改革顺利进行。大渡岗农场的盘江橡胶作业区在组建时,旧衙门、顺安两个寨子9户47人带地进场,现在提出解决征地补偿、安排就业岗位、给予困难补助等要求,当地农场在改革过程中予以统一解决。

四是通过建立属地管理责任制、群防群治体系等,地方政府提高了群体性事件的预警能力和处置能力;通过完善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地方政府增强了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的能力;改革过程中,当地公安机关开展基层“大走访”活动,进一步做好不稳定人员的情绪控制和疏导工作,使之成为农垦改革发展的动力和社会稳定的基础。

(三)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

农垦通过属地化管理,撤销农垦分局,人员和资产整体划归所在州(市);农垦集团公司成为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落实农场生产经营自主权,实行家庭承包经营,放活了职工、农工家庭经营自主权,进一步理顺了管理体制。

一是农垦集团公司成为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农垦集团按照市场规律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一般要求进行改组之后,进一步理顺股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成为以加工、销售和研发为重点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

二是优化产业结构。改制之后,国有资本从非主导产业和其他中小企业中退出,通过重组国有优质资产、优势资源,积极培育优势产业,集中力量建设天然橡胶等具有规模和产业优势、富有市场竞争力的专业集团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三是落实农场生产经营自主权。农场改革过程中,农垦集团将大部分产权下划到农场,农场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切实履行国有工商企业出资人的职责,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并履行社区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维护社会稳定。

四是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农场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之后,充分体现统分结合的要求,发挥农场统一服务功能,放活职工、农工家庭经营自主权,提高了职工、农工收入。

(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促进农垦融入地方经济

云南省把垦区的道路、水利、饮水、棚户、电网改造等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全省统一规划中。云南省要求有关部门把垦区道路建设纳入全省畅通工程;把垦区纳入全省中低产田改造以及“五小水利工程”实施范围;把垦区职工饮水困难和不安全问题纳入全省农村饮水安全计划;把垦区棚户区改造纳入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把垦区电网改造与建设纳入全省电网改造工程。

改革后,西双版纳州把农场建设纳入全州“十二五”规划,并提出力争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1200公里道路建设、4.5万亩中低产田地改造,基本解决垦区9.58万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完成13192户危房改造及廉租房建设、6个电源点改造、30个电网改造等工程任务;将垦区503个生产队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建设和队容队貌整治纳入全州新农村建设统筹规划。地方政府对垦区相关投资项目给予倾斜,实行单独列报、切块下达,力争在短期内实现垦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明显改善。

四、云南省农垦改革的成本分析

(一)地方财政承担农垦人事制度改革成本

从2010年开始,云南省财政每年将支付1.8亿元推进农垦人事制度改革。

云南省财政统一拨付农场、分场两级机关2894名参公参事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合计约8000万元/年,包括工资7756万元/年,办公经费221万元/年。其中,西双版纳农垦参公人员共510名,工资总额916.7万元/年,参事人员共730名,工资总额1177.4万元/年。

云南省财政拨付农垦近4000个生产队干部(分属1080个生产队)的补助总额近3000万元/年。云南省参照村干部补助方式对农垦生产队干部给予补助,边境县每人补助600元/月,合计7200元/年;非边境县每人补助500元/月,合计6000元/年。其中,补助西双版纳州农垦生产队干部约2219.2万元/年。

云南省财政对各州县参公参事人员以外的农垦管理人员拨付补贴。核实需补贴786人,每人补贴700元/月、8400元/年,总额为660万元/年。其中,补贴西双版纳州参公参事人员以外的农垦管理人员共计359.9万元/年。

另外,农垦医疗机构属地化管理之后,由云南省财政对3500名医疗工作人员进行补助,人均补助2万元/年,从移交开始,前3年由云南省财政全额承担,总额为7000万元/年,后3年分别按照70%、40%、10%给予补助。初步核算,加上其他配套经费,云南省财政为人事改革每年要支付1.8亿元。

(二)中央、地方、农垦分别承担解决社会保障问题的成本

按照农垦系统5.7万退休人员,人均7484元计算,农垦退休人员医疗保障补缴费用共计4.3亿元。按中央财政53.2%,云南省、市(州)财政各10%,农垦26.8%的比例分摊。除此之外,云南省地方财政还要承担离休干部医疗经费减免的成本。

一是中央财政承担解决农垦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的大部分成本。4.3亿元补缴费用中,中央财政承担53.2%,约2.3亿元。

二是地方财政承担解决农垦退休人员、离休干部医疗保障问题的部分成本。第一是解决农垦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云南省、市(州)财政各承担4.3亿元总费用的10%,共计8500万元。第二是地方政府把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纳入属地统筹管理,离休干部医疗经费减免共计1000万元/年。

三是农垦承担解决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的部分成本。在农垦退休人员医疗保障补缴费用4.3亿元中,农垦集团公司分摊26.8%,承担1.2亿元,但目前农垦集团公司只支付了一半,仍欠费6000万元。

(三)地方政府、农垦共同承担改革过程中维护社会稳定的成本

云南省财政一次性补助7000万元,用于支持农垦系统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地方政府在西双版纳州农垦“1·20”事件中分担40%的费用,约4397万元;并且,改革过程中,地方政府出台相关政策,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垦区社会稳定。比如,西双版纳州要求各县、市,州公安局机关开展基层“大走访”活动,进队入户,与垦区群众一起吃、一起劳动。了解和倾听群众的愿望呼声,做好群众特别是不稳定人员的情绪控制和疏导工作,引导群众走正常的上访渠道。

农垦系统主要是承担了改革过程中解决突发事件的部分费用。西双版纳州农垦在“1·20”事件分担60%的费用,约6596万元。

五、深化农垦体制改革亟待解决的问题及建议

云南省农垦体制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产生矛盾和问题的根源,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然面临养老保险历史欠账多,基础设施建设负债较高,一线职工社会保障欠费、退保问题突出,临时工社保覆盖面很低,农垦长期形成的特色产业优势保持难等一系列问题,需要中央、地方和农垦合力加以解决。

(一)养老保险历史欠账多,需要财政支持解决

一线职工养老保险欠费3.7亿难解决。2004年以来,云南省允许农垦系统从特殊情况出发,根据不同产业确定不同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对从事第一产业的职工,统一按照云南省城镇个体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8%的比例执行,导致农垦企业2004~2008年连续5年差欠养老保险费10%,共计3.7亿元。其中,西双版纳州农垦系统养老保险欠费达到2.1亿元,在西双版纳12个农场中,欠费最高的东风农场差欠4405.5万元。

养老保险欠费导致一线职工应退休但未能退休(所谓“应退未退”)问题,亟待解决。近年来,云南省社保部门要求农垦按“补一退一”的原则进行处理,即:农垦系统当年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必须先把历年养老保险欠费补齐方可办理退休手续。农垦企业困难,负担较重,致使一部分农垦职工不能正常办理退休手续,导致了“应退未退”问题。部分职工到70岁仍不能正常办理退休手续,有些职工直到去世也未能正常退休并领取养老金,“应退未退”问题已经成为当地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目前,农垦每年有2800名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按要求需要补缴2000多万元,相关部门才能给予办理退休手续。

农垦积弱已久,民生欠账很多,解决农垦一线职工社会保障历史遗留问题,事关农垦系统改革、发展和稳定全局。中央、云南省财政要加大支持力度,协助云南农垦集团公司妥善解决由于体制和历史原因而产生的社会保障历史欠账问题,协助解决农垦职工家庭抚恤金、丧葬费、养老补助等问题,尽快将农垦一线职工全部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化解民生欠账,促进垦区社会事业的发展。

(二)基础设施建设负债较高,应分类予以化解

长期以来,农垦由于体制上的特殊性享受不到中央许多惠农政策,农垦农场在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进行了大量投入,但也有较高的负债。截至2011年6月,西双版纳州12个农场通过向国家申请补助和农场自筹资金,在基础设施建设上累计投入16.6亿元,目前仍负债4985.8万元。其中投入与欠付较多的为:景洪农场累计投入4.9亿元,欠付1471万元,东风农场累计投入3.6亿元,欠付1436万元。推行普遍家庭承包经营之后,各个农场将这些负债列入家庭承包费收取项目,最终还是要依靠职工、农工承包家庭来偿付。

区别对待基础设施建设负债,分类进行处理,是切实减轻农场和一线职工家庭负担、提高职工收入的关键环节。对于农场形成的公益性、政策性基础设施建设历史负债,财政、金融部门要认真研究,妥善处理,减轻改革后农场的历史负担。对于生产经营性历史负债,农场要本着切实减轻承包户负担的原则,清楚界定负债,认真进行协商,划定承包户的债务承担期限、数量,明确收取标准、形式,彻底加以解决。

(三)一线职工社会保障欠费、退保问题突出,临时工社保覆盖面很低,需全面纳入属地化管理

一线职工今后的社会保障是难题。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家庭承包经营之后,农垦职工身份不变。职工个人养老、医疗保险等缴费比例合计为30%左右,按2010年云南平均工资2515元/月的60%的基数计算,人均缴纳养老、医疗等保险费用超过5000元/年。今后一是部分职工、农工将不会缴费,自动退保。近年来,因缴费基数过高,停保、退保的职工达15819人;二是部分职工、农工将缴不起。承包茶叶、水稻、水果、甘蔗、咖啡的一线职工收入不高,大渡岗农场承包茶园的职工年收入不到5000元,无法缴纳社会保险。这部分人员达到退休年龄而没有养老保障,必将成为社会隐患。

并且,农垦职工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率较低。截至2010年底,垦区职工参加当地失业保险的只有4.1万人,参保率只有57%;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4万人,参保率只有56.9%;参加当地生育保险的4万人,参保率只有56.3%。长期以来,农垦企业经济困难,职工负担很重,欠费、退保问题突出。临时工社会保障问题难以解决。据统计,云南省农垦尚有31229名临时工,农垦没有与这3万多名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更没有为其建立起社会保障。西双版纳大渡岗农场总人口10286人,农工6901人,其中长期在农场工作,但是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工就有3620人。推行家庭承包后,这部分临时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收入很低,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难以解决。并且,年老临时工的社会保障也是个难题,目前,垦区31229名临时工中,需发放年老生活补助的超过2000人,每年需要资金540万元以上。

妥善解决养老、医疗等保障问题,必须将职工、农工(包括部分临时工)、退休职工、年老农工等群体的社会保险纳入属地管理,总体费用由中央及地方财政、农垦集团利润、农垦系统资产租赁出让收入、以及承包家庭上缴收入共同承担。一是将农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全面纳入属地管理;二是将农工以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等全部纳入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范畴;三是将具有农垦职工身份的待业、下岗、失业人员等全部纳入当地城镇低保范畴;四是将年老农工,包括年老临时工等人员纳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范畴;妥善解决他们的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

(四)农垦长期形成的特色产业优势保持难,亟待加强行业服务、指导和管理

一是行业管理有待规范。云南省农垦橡胶加工存在工厂多、设备工艺落后、管理粗放、加工能力不高等问题。比如,西双版纳州是云南省的橡胶主产区,年生产加工干胶23.9万吨,其中农垦超过10万吨,然而,整个西双版纳州有加工企业57家,年均企业加工能力只有4200吨。二是农垦改制之后组建的新公司与种植基地农户(职工)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尚未建立起来。农垦系统的生产、加工、经销企业尚未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加工、品牌和营销方面的优势,还存在与种植农户争利的状况。三是农垦长期形成的农业装备优势、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优势,以及队伍素质优势、先进农业技术优势和现代农业组织管理等优势难以发挥出来。改革之后,国有土地承包到户、经营核算到户、经营盈亏到户,承包家庭很难做到技术措施、质量标准、病虫害防治、林木更新“四统一”,产前、产中、产后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也尚未建立起来。四是农垦特色产业优势难以保持。改革之后,农垦橡胶、茶叶、热带水果、咖啡等特色优势产业,采取租赁、承包等方式分包给了职工、农工家庭。如何保持这些优势产业的良好发展势头,如何加强科技推广、良种繁育、品种优化、产业布局等,是下一步农垦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

改革完成之后,云南省农垦总局成建制转为经济实体,组建为云南省农垦集团,各州市农垦分局改制为州市政府直属的农垦局。随着农垦体制改革的深入,地方农垦应如何与农业部农垦局对接,也是地方颇为关注的问题。

解决上述问题,迫切需要加强行业技术指导和社会化服务工作,推进橡胶、茶叶、热带水果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在种植环节,要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探索建立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保护农户合理利益。在加工环节,要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发展,向市场提供科技含量、附加值较高的中、高端产品。依托特色农产品基地,建立一批市场型、科技型和效益型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在社会化服务环节,要逐步建立起一支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科技推广队伍,提高产前、产中、产后社会化服务水平。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云南省‘三农’发展政策”调研组

调研组成员:张玉台

韩俊

何宇鹏

来有为 秦中春 张云华

樊雪志 伍振军

农垦改革解放思想 第6篇

摘要

介绍东宝山水泥厂在企业管理与经营中进行的一系列改革与创新措施,指出当一个企业的发展受到市场规律制约时,只有通过改革才能获得生存发展。

关键词

东宝山水泥厂;改革;发展措施

东宝山水泥厂是借着改革的“春风”兴建起来的农垦企业,自1986年起经济效益连年居福建省农垦工业企业和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企业前茅,是闽西水泥行业的重点企业,于1995年组建了福建东宝企业集团公司,生产的“东宝”牌水泥曾获农业部部优产品及福建省省优产品。但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实行经济宏观调控,机立窑生产线成了阻碍企业发展乃至生存的枷锁,2002年以来企业为了生存发展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创新措施。

1谋求生存,依靠科技治理粉尘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环境保护的要求也越来越严。为了水泥厂的生存和员工的就业,经过认真分析研究,水泥厂一面向市政府作出了“给东宝一次机会,还市民一片蓝天”的郑重承诺,一面号召全体员工向广州市石井水泥厂学习,提出“石井的今天,就是东宝的明天”,向全体员工发出公开信,要求全体员工充分认识到“企业不消灭污染,污染就消灭企业”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呼吁“为了你和其他员工的饭碗,请认真做好环保卫生工作”。经过调研论证、周密设计、精心施工,投资138万元采用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开发的LFEF玻纤袋除尘设备治理2#和4#的立窑烟尘,同时有组织地整治各工序排放点的除尘设施,经过90 d的努力,2002年9月底按期实现了烟尘达标排放。

粉尘治理拯救了东宝山水泥厂,为政府部门、社会各界以及企业员工牢固树立了依靠科技力量完全可以做到烟尘达标排放的理念,获到了省、市、区领导的充分肯定。

在治理粉尘污染的同时,高度重视石灰石矿山的整治。2003年2月将露天开采全面改为地下开采,减少了矿山开采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和粉尘排放。同时在40 hm2山坡上种植工业速生丰产林——尾巨桉树,既保护国有企业土地,绿化环境,又增加经济收入。

2宣传政策,转变观念置换身份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非公有经济飞速发展,市场竞争日益剧烈,原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弊端更加突出,主要表现在人浮于事、效率低下。根据省、市、区政府有关政策,2002年7月至2003年7月,对原有658名员工分类、分期、分批实行身份置换。一是通过《东宝通讯》、黑板报、宣传栏,召开干部、党员、团员会议及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国有企业改制的方针政策,并将有关文件、规定张榜公布以加强宣传教育的效果。二是通过各种会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解答员工提出的问题,并聘请区总工会、区劳动局等部门领导以及公司法律顾问到员工中宣讲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化解劳资矛盾。三是对广大员工提出的补交养老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兑现员工集资款、补偿金标准及其封顶、要求加入医疗保险等问题归纳汇总后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促成尽早答复并妥善解决,切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四是引导员工转变就业观念,通过多种渠道尽量把离岗人员推荐到非公有经济组织中就业。

3盘活资产,稳定员工,建设新社区

一是转让北河水电站股权,将所得转让款补交拖欠的养老保险金,及时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二是有偿转让东宝宾馆,收购原公司内部员工及社会各界人士持有的水泥厂股权,为置换员工身份扫除最大障碍。三是盘活东宝山农场中的17.33 hm2土地,偿还因置换员工身份向财政部门所借资金。四是完善社区设施,为居民创造良好的居住条件。2004年1月完成东宝路架设路灯工程,大大方便了居民出行;投资建设5 000 m2的健身绿地,配备健身器材,整洁、优美的社区环境得到员工和居民的认可和爱护,绿地成为人们茶余饭后休闲的好去处,2005年该社区被龙岩市建设局评为园林式居住小区。

4增收节支,搞活经济,减轻负担

利用土地资源优势为企业增加收入:一是利用农场闲置土地,引进精选高岭土厂、天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东宝工贸机械有限公司、龙岩龙辉技术学校、鸿光木业、机动车维修厂等10余家非公企业,不仅解决了企业分流人员就业问题,而且大幅度提高了东宝区域的经济总量。二是农场综合楼店面的招租,每年可为企业创汇30多万元。三是开发无形资产资源,利用知名商标“东宝”品牌效益,签定许可合同,跟踪履行许可职责,按时收取许可费,全年可收入41.6万元。四是加强矿山外供灰石管理和增收粉砂岩开采费,合计增收10万元。

在做好企业增收的同时,节约开支,以减轻企业负担。一是核减东宝山石灰石矿储量。因CaF2侵蚀普遍导致工业指标发生较大变化,要保护矿区范围内的自然景观和文物古迹,使矿区的可开采储量发生变化。2005年9月完成矿山资源储量重新核实工作,比预算节省2 000多万元采矿权价款,大大缓解了企业资金困难的局面。二是申请减免土地使用税及基本电费。2007年水泥厂关停后,财务部门积极向税务部门争取土地税减免工作,免交了该土地税27.2万元;向供电局申请免交了4台1 000 KWA变压器的基本电费80万元。

5持续发展,建设新工业园区

按市政府要求,2008年2月28日东宝山水泥厂关闭,关闭后企业除着手做好与租赁方的后续工作外,还及时做好生产设备及厂房的资产评估、拍卖、拆除工作,为企业新一轮发展做好准备。

6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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