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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研究
来源:开心麻花
作者:开心麻花
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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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研究(精选12篇)

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研究 第1篇

关键词:民间金融,农村,金融生态,关系

区域金融中心是区域金融产业和金融资源高度集聚的地方, 通过金融中心资金融通和资本运作, 实现资源在该区域的优化配置, 并促进金融中心所在城市及周边地区的经济繁荣, 形成相关产业的扩张和交易的集聚, 提升城市和地区竞争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基于金融中心带来的诸多利益, 各地政府竞争成为区域金融中心也就在所难免。截至2011年, 国内有26个以上城市以建立金融中心为城市发展的战略目标, 掀起了一股“金融中心热”。然而什么是区域金融中心, 其建设需具备什么条件?在没有厘清这些问题之前, 便盲目地争抢区域金融中心地位并进行盲目建设, 无疑是不经济也是不明智的。

一、农村金融生态的理论内涵

金融生态这一概念是由周小川 (2004) 提出, 周小川把金融生态与金融生态环境相等同, 因为, 他认为“金融生态”是一个比喻, 它指的主要不是金融机构的内部运作, 而是金融运行的外部环境, 也就是金融运行的一些基础件。徐诺金 (2005) 认为金融生态是指“各种金融组织为了生存和发展, 与其生存环境之间及内部金融组织相互之间在长期的密切联系和相互作用过程中, 通过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特征, 执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动态平衡系统”。张鹏、姜玉东 (2005) 认为金融生态是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 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要素之间及其与外部制度环境之间相互作用过程中, 通过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特征, 执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动态平衡系统。

二、农村民间金融的概念

(一) 基本概念

广义的农村民间金融指的是农村领域中的非公有制性质的全部金融组织和金融活动的总和。狭义的农村民间金融指的是农村领域中未登记注册或尚未纳入中央银行监管范畴之内的金融组织和金融形式的总和。在当前中国的转型时期和二元经济明显的阶段, 对农村民间金融的界定采用狭义解释更为合适, 也就是说农村民间金融形式以剔除农村信用合作社为宜。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农民自发组建的合作性质的农村金融组织, 具有自发性, 国际上有将其划入民间金融的惯例。但中国的农村信用合作社, 在政府的直接干预下, 已逐步从民办机构蜕化成为国家银行的附属机构 (陈元, 1994) , 实际上是商业银行在农村的分支机构, 已经成为正规金融或者说是政府金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 组织形式

(1) 农村合作基金会。从性质上看, 农村合作基金会并非真正意义上的金融机构, 它是合作制集体经济组织。其兴起于1983年一些乡村为有效地管理和用活集体积累资金, 清理整顿集体财产, 将集体资金由村或乡管理, 并有偿使用而设立基金会。 (2) 合会。合会是一个综合的概念, 是各种金融会的通称, 通常在亲情、乡情等血缘、地缘关系基础上带有合作、互助性质, 其在国外较现代的名字是“轮转基金”, 在国内包括以下一些会:“标会”, 又称“写会”。 (3) 民间自由借贷。民间借贷是指民间个人之间、个人与经济组织之间以货币形态 (也有少量的实物形态) 授受信用的行为, 是一种直接的借贷活动。民间借贷在中国广大农村地区尤为盛行。民间借贷可以分为友情借贷 (无息借贷) 、灰色借贷 (中等利息借贷) 和黑色借贷 (高利贷) 。 (4) 集资。民间集资是指集体或个人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 将资金集中起来, 联合兴办各种企业, 这是为了组织生产而快速集中社会闲散资金的一种有效的直接融资方式。

三、农村民间金融与农村金融生态的关系

民间金融是金融生态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村民间金融与农村金融生态的关系是相互的、辩证的。一方面, 农村民间金融总是依赖一定的环境而生存和发展, 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构成农村民间金融的服务对象和活动空间, 它决定着农村民间金融的生存条件、健康状况、运行方式和发展方向。不同的环境会创造出不同的金融生态主体结构及其行为特征, 这就像不同的自然环境中会存在不同的生物形态及其生物特性一样。另一方面, 农村民间金融也不是消极被动的适应环境, 它能在积极主动地通过调整自身而适应环境的同时, 也直接和间接地作用环境, 使环境更加适合自身的需要。

四、规范民间金融、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的对策

(一) 政府管理农村民间金融的政策建议

1. 放松民间金融组织市场准入的限制, 规范民间金融活动。

自改革以来, 民间金融缺乏规范的组织形式, 导致资金大量在体外循环又无法有效监管, 存在巨大风险, 不受政策鼓励和保护, 且屡遭禁止和取缔。但仍然“禁”而不止, 生生不息, 主要是由于经济的发展和现行金融体制提供的金融供给不相适应所致。因此, 国家应该放松民间金融组织进入市场的限制, 加强市场竞争, 提高金融效率。解除市场准入方面的制度性障碍, 允许民间资本在金融服务业领域享受国民待遇, 为其提供一种规范、开放的政策环境与制度安排, 使得民间金融获得稳定、明确的制度预期。也就是说, 实现金融业的对内开放。对于民间金融来说, 如果它符合一定的条件、遵循一定的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 政府原则上就应该按照固定的程序模式, 颁发经营许可证, 允许它开业, 而不是像现在一样存在制度歧视。同样, 完善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也非常重要。但是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实现要遵循一定的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 要受到一定的制度约束, 否则, 这种市场行为又可能因无序引发金融震荡。

2. 建立健全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利率形成机制, 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

目前体制内金融制度实行低利率管制, 这与民间金融的灵活性是相矛盾的, 在金融压制的背景下, 民间金融市场的利率与政府管制下的银行利率相差悬殊, 要使利率能充分反映市场对资金的供求关系, 就要求政府尽快建立健全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利率形成机制, 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2004年10月29日, 国务院批准调整存贷款基准利率, 同时放松了对金融机构的利率管制, 这是利率市场化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 今后, 我们还要加快利率市场化的步伐, 要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和自主定价权, 提高贷款利率市场化程度和信贷风险的补偿能力, 实行存款浮动利率, 扩大农村信用社利率市场化改革试点范围, 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 允许存款利率上浮, 建立新的市场竞争体系。

3. 对民间金融进行分类监管。

政府金融监管是通过立法和管理条例对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业务、资金价格以及分支机构设置等方面实施限制。金融监管对金融体系的有效运作非常必要。而民间金融作为一类金融制度安排, 和其他金融制度安排一样需要金融监管, 否则可能会因民间金融的负效应、信息不对称, 而引发市场失灵, 进而给参与金融交易的双方带来一定的损失, 并威胁到整个金融体系的有效运作和安全稳定。

(二) 加强农村民间金融的自身建设

1.明晰产权, 保障农村民间金融的合法权益。根据制度经济学的理论, 产权的明确界定和有效保护是降低交易费用、提高交易效率的首要条件。完整的产权制度是在严格界定产权的权和利的同时, 防止成本外化, 使由“权”和“利”而来的“责”和“本”在产权范畴之中。中国还是一种以公有制为主体的金融产权, 其他产权主体对金融的介入缺少基本法律规定和保护。中国金融产权制度的不足, 扭曲了金融主体的行为, 非公有制的金融主体发育不健全, 民间金融绝大多数仍处于灰色状态。民间金融的产权改革, 既要明确民间机构投资者的所有权以及由此派生的支配权和监督权等, 使投资者从法律上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股东, 能按照利润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原则建立评估体系, 建立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审计稽核和风险防范制度。

2.确立正确的市场定位。市场定位要根据客户需求、目标市场上的竞争者产品所处的位置和企业自身条件, 创造具有一定的特色产品, 塑造并树立独特的市场形象, 以求在目标顾客群中形成一种特殊偏爱。因此, 市场定位的实质是要想办法找出本企业产品与其竞争对手产品之间的差异, 这些差异应是消费者所需要的且对他们来说是重要而又较少或没有得到满足的, 并使这些差异有效到达消费者。基于国有大型金融机构撤离农村, 中小企业及广大农户资金及相关金融服务无法得到满足的市场分析, 民间金融机构的服务对象定位于中小企业及广大农户。因为相对于其他金融机构而言, 民间金融机构规模较小、实力较弱, 很难与前者在大型企业市场进行竞争。另外, 民间金融机构基于血缘、地缘等优势发展起来的, 能有效克服借贷市场的信息不对称, 极大地降低信息收集成本, 减少经营管理费用, 提高了收益。又由于各地区生产力发展不平衡, 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很大差异, 人们对金融需求的水平与层次也不同。民间金融受资源和资金的限制, 很难满足所有消费者的需要, 而只能选择满足某一部分消费者的需求中小企业及广大农户的金融需求。

参考文献

[1]谢朝军, 陈小瑜.论改进金融生态环境的科学决策问题[J].企业经济, 2005, (6) .

[2]石森昌.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改善与经济发展[J].北方经济, 2005, (7) .

[3]张鹏, 姜玉东.中国金融生态体系的改进与优化[J].财经科学, 2005, (4) .

[4]崔荣钦.征信业发展与改善金融生态环境[J].金融理论与实践, 2005, (7) .

优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金融生态环境 第2篇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金融生态环境现状,指出金融生态环境中阻碍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因素,提出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建立完整的农村金融市场、出台农村金融法、实施措施为农村信用社贷款回收提供保障、优化农村信用环境、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对策,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保障农村信用社改革。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金融生态环境农村信用环境

Abstract.This article analyses the financi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 status of the reform of 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pointing out the factors in the financi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 that are obstacles of the reform of 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and putting forward the countermeasures just like the promulgation of rural financial law,intensifying the support of government,the establishment of a complete rural financial market.providing protections for the recovery of loans in 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optimization of rural credit environment,the establishment of a dominant deposit insurance system,to optimize the financi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 and protect the reform of 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Key Words:rural credit cooperative.;financi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rural credit environment.“三农”问题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解决“三农”问题的唯一出路就是发展农村经济,金融是经济的核心,而我国农村金融的现状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农村信用社是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核心,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混乱,并由此引发了一系列问题。鉴于此2003年国务院出台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提出要以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为宗旨,自此在全国范围内掀起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浪潮,也由此引发了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众多分歧,不管改革何去何从毋庸质疑都需要有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作为其改革的保障前提。

一、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金融生态环境现状

(一)适用法律的空白引发尴尬

长期以来,我国在农村金融领域的法律处于空白,这不但导致整个农村金融的混乱、低效,而且使得农村金融的中坚力量――农村信用社在经营、改革上陷入尴尬的境地。虽然在最近的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中,银监会于2007年年初颁布了《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

规定》、《农村资金互助社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等一系列政策、规定,但是政策、规定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变动性、非历史延续性,和以往的政策、规定一样不能长效、明确的规范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活动和保证其改革方向的连续性。

(二)缺乏政府支持

我国一直集中力量发展城市和工业,却忽视了农村、农业的发展要求,很自然各方面政策扶植倾向于城市和工业,与此同时财政支援资金也流向城市和工业。2006年,我国财政支农资金为3172.97亿元,支农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仅为7.85%,比1978年要低5.58个百分点。政策短缺、资金匾乏导致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农村经济落后,又无相应政策、资金扶持,导致农村金融市场的吸引力不足。交易的高成本导致包括农村信用社在内的众多金融机构对农村金融市场望而却步。上述事实导致农村信用社在我国起步虽然并不晚,但是经历四次改革也未能发展壮大,直到最近第五次改革前依然面临重重问题,农村信用社处在农村金融市场的边缘,经营境况尴尬。

(三)农村金融市场缺乏金融主体参与

长期以来我国并未形成完整的农村金融市场,市场缺乏金融主体的参与。农业银行业务方向转移,农业发展银行支农业务仅局限于支持粮棉流通,邮政储蓄银行刚刚成立,市场定位还不清晰,非银行类农村金融主体难觅踪影,农村信用社在缺乏相关金融机构联动的农村

金融市场上孤军奋战。市场的缺陷必然会影响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发展.(四)农村信用社贷款缺乏保障机制

农业具有生产周期长、对自然气候依赖性强等特点,农业生产的特点决定农业是一个高风险产业。2006年我国农作物受灾面积为41091千公顷,成灾面积为24632千公顷,成灾面积占受灾面积比重为59.9%,比2005年同比增长8.5%,农业的脆弱性由此可见一斑。农村信用社贷款于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无疑承担了很大的风险。一方面,我国以农民的农业生产对象为保障对象的农业保险普及度低,虽然农业保险早在1982年就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承办,但是农业保险的高赔付率使得商业性质的农业保险业务极度萎缩:另一方面,以农村信用社贷款为保障对象的贷款保险基金尚未建立。显然农村信用社的业务建立在高风险之上,并且缺乏保障机制。

(五)农村信用环境的缺失

呈然农村信用社是一种互助机构,不以赢利为目的,但是农村信用社毕竟不是慈善机构,其贷款行为具有一定的商业性,农村信用社资金的运用自然也要遵循风险规避原则。但是信用环境缺失弱化了农村信用社的信用中介职能,降低了资金配置效率,也阻碍了农村信用社的业务创新。我国信用环境缺失主要体现在法律监管松散,制裁力度弱,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滞后。在没有良好信用环境作为前提保障的条件下,农村信用社和农民相互寻找信贷机会,无形中增加了交易成本,这使得农村信用社在业务上不易操作.良好信用环境的缺失成为制约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瓶颈”。

(六)隐性存款保险制度的缺陷

存款保险制度在国际上已有70多年的历史,可以分为显性和隐性两种形式。我国长期实行的是隐性存款保险制度,这种制度的选择实际上是政府为金融机构的倒闭清算买单,这不但增加了政府的不必要负担,而且容易诱发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农村信用社的成功改革需要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确立,间接规范其业务行为。

二、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保障农村信用社改革

(一)出台农村金融法

出台农村金融法是确保农村信用社第五次改革成功的保障,是填补我国在农村金融领域的法律空白。农村金融法不但应针对农村金融的特点对整个农村金融市场进行规范,为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提供良好的外部市场环境,而且还应针对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宗旨明确其市场定位和业务权限范围,此外还应针对农村信用社自身特点设计有别于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管框架。首先,法律对农村信用社的规范要基于农村金融资源匮乏的现状,引导农村信用社业务真正回归农村、农民和农业,防止其对农村资金“抽血”的现象继续。其次,法律对农村信用社的规范要基于其自身的弱势性,对其在法律上给予特殊保护,例如:存款准备金率可以适当低于同期的商业银行,防止其陷入流动性困境。

(二)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我国农村经济现状和农村信用社发展水平,决定了农村信用社的特殊性,从支持“三农”建设的大局出发,政府应为农村信用社提供一个良好稳定的政策环境。除了纯政策上的支持外,鉴于农村信用社的弱势性及其服务“三农”的特殊宗旨,政府有责任对农村信用社给予材政政策支持,进行财政补贴。但是财政补贴的方式应从以往的直接补贴转为间接补贴,有利于经济体系的健康发展,而税收激励政策应该是最佳的长效激励政策和保护政策,例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对改革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税收优惠政策调整为:从2004年1月1日起至2006年底,对参与试点的中西部地区农村信用社一律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他试点地区的农村信用社,一律按其应纳税额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从2004年1月1日起,对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的营业税按3%税率征收。此外还可以对其服务的农民客户存款免征利息税等。以税收优惠政策强化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的能力,鼓励农民积极入股农村信用社,积极使用农村信用社的金融资源。

(三)建立完整的农村金融市场

以农村信用社改革为契机,围绕其业务开展需求,推动各类农村金融机构建立发展,如根据客观需要促进多种形式的集体金融机构、民间金融机构以及外资金融机构的发展,建立完整、活跃的农村金融市场。完整的市场体系可以扩大农村金融资产的规模,降低交易成本,促进业务创新,增加服务品种,从而产生正外部性给予农村信用社支持。同时,通过多种金融机构的进入,激发农村信用社的企业活力,进一步提高他们为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四)实施措施为农村信用社贷款回收提供保障

在全国推广普及新型农业保险间接为农村信用社贷款回收提供保障。传统农业保险具有风险大、私人边际收益低等特点。2006年我国商业性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仅为8亿元,赔款额却达到了6亿元。因此,传统农业保险应定义为准公共产品。但是农业保险仅靠财政补贴也是难以满足农民对农业保险的需求的。我国应结合现阶段国情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农户社区共保为基础,商业保险为补充的政策性、互助性、商业性相结合的新型农业保险。此外,应大力推广法国安盟保险公司的“一揽子保险产品”,先用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吸引农民投保,再用良好的服务吸引农民投保财产险和人身险。“大农业保险”可以提高商业保险公司在农业保险业务领域的利润率,增加商业性保险在农业保险中的作用。新型农业保险不仅是对农民的保障,更维护了贷款于农民的农村信用社的利益,能有效控制信用社的信贷风险。

建立农村信用社贷款保险基金,直接为农村信用社贷款回收提供保障。农村信用社贷款保险基金是专门针对在农村信用社办理短期小额贷款的农民遭受意外伤害致残、身故无偿还能力或无意愿偿还的风险而量身定做的,保证了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的安全。农村信用社贷款保险基金应以省级为单位成立,由政府财政和各省所辖农村信用社根据自身营业能力和风险度认缴。与单个农村信用社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相比,农村信用社贷款保险基金从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农村信用社的负担,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增加贷款业务的安全性。

(五)优化农村信用环境

优化农村信用环境对于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刻不容缓。首先,基层政府部门应通过各种渠道进行信用宣传和舆论导向,培养农民的信用观,建立信用兴农的理念,积极推动信用村、信用户的创立:其次,加强有关信用问题的法律建设,使得出现问题有法可依,加大对违反信用行为的法律惩处,提高失信成本;最后,加快农村信用体系的建立。我国正在积极筹建社会信用体系,这将使我国摆脱长期以来个人信用信息难以获取的困境,有利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农村信用社的发展也急需有配套的信用体系。建立农村信用

体系可由村委会和村中有威望的人组成几个小组根据专业机构设定的各项指标,对其所在村的农民进行信用评定,再汇总各小组评议结果建立信用体系。此外,还要参考工商、税务、金融机构等的记录把农业企业的信用情况也纳入信用体系当中。建立完善的信用备查体系将

极大的降低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成本和贷款风险。

(六)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

显性存款保险制度不但可以减轻政府稳定农村金融运行的成本,而且还可以使农村信用社摆脱长久以来的习惯性依赖。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必须强制所有信用社参保以避免出现逆向选择。保险费率的确定也要合理,不但要考虑保障程度,还要考虑农村信用社的承受能力,以确保农村信用社的正常经营。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可以增加农民对农村信用社的信心,有助于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1]范静.农村合作金融产权制度创新研究――以农村信用社为例。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年6月.[2]闫永夫.中国农村金融业―现象剖析与走向探索.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11月

[3]陈永跃.李延平.农村金融.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05年7月

[4]彭捷.农村信用环境是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的基础.西南金融,2006年08期

[5]刘伦.如何优化农村金融生态.中国城市经济,2006年02期

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对策分析 第3篇

积极开展信用工程建设

营造良好农村信用环境

一个好的金融生态, 首先就应该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金融安全区, 二者不同之处在于金融生态环境比金融安全区具有更加丰富的内涵。要以“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农户”创建活动为载体, 推动创建工作向乡镇、村级发展、向基层金融机构延伸, 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发展格局, 进一步营造重信用、讲诚信的社会风气。结合深化农村改革试点工作, 引导农村金融机构提高服务“三农”的积极性,在支持“三农”发展中改善农村信用环境。积极探索开展“信用社区”创建工作, 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关考核机制和标准, 促进“上下配合、由点及面、城乡同步”创建格局的形成。同时, 农村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方面, 搞好协调、推动、宣传工作, 把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作为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要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 建立相关工作制度, 坚决制止和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 加大诚信宣传力度, 培育诚实守信的文明风尚, 营造良好农村信用环境。

加强农村服务环境建设

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农村服务环境是农村经营的载体, 是经营不可缺少的有机组成部分。经营必须通过服务才能实现。要构建良好的金融生态, 农村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效率和服务态度直接影响其所能吸引的客户数量和工作效率, 因此, 提高服务水平, 关系到经营的规模质量和效率, 关系到竞争能力, 决定了经营效益和长远发展。 搞好服务是事关农村金融的社会形象, 影响到各项经营活动的综合性工作, 因此农村金融的每个机构, 部门, 员工都要相互支持、配合, 增强服务意识,顾全大局, 发挥整体功能, 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建立“一个中心、四个层次”的服务大格局。“一个中心”, 即以为客户服务为中心, “四个层次”, 即一线为客户服务, 在各服务窗口、部门为客户提供品种多、效率高、质量好的金融服务; 二线为一线服务, 各管理、技术部门要根据一线的需要, 想方设法搞好服务, 提供保障; 领导为员工服务, 领导干部要体察民情, 关心员工的工作和生活, 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上级为下级服务, 上级行要统筹规划和指导基层社的优质文明服务, 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检查、有奖励, 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提高办事效率,对下级的工作给予支持和协调。

提高金融电子化水平, 创新服务手段, 完善服务功能, 是提高服务质量的关键。目前农村金融机构开办的业务种类比较单一, 主要是存、贷、汇业务, 农村金融机构现有服务水平、服务功能已远远不能满足农村地区居民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要提高服务质量, 必须创新服务手段, 完善服务功能, 提高金融电子化水平, 提升综合竞争力, 将农村金融机构现有的网点优势转化为网络优势, 这样才能更好地服务农村、农业和农民。

调整经营理念

改善农村金融发展环境

构建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农村金融机构就要始终秉持植根农村、服务“三农”的理念, 以改革为动力, 进一步明确市场定位, 拓宽服务功能, 提高服务质量, 不断提高融资能力, 扩大市场份额, 聚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新农村建设中, 不断创新服务手段, 拓展信贷领域, 在坚持效益性、流动性、安全性原则的前提下, 尽可能地满足新农村建设的资金需求。一是加强信贷投入,支持农业产业化进程, 营造大型企业使用资金氛围。二是加大信贷投入, 支持乡镇工业和民营企业的发展, 营造私有企业使用资金氛围。三是鼓励干部职工, 积极投身到金融生态环境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 为农民办好事、办实事, 为家乡的建设出资、出力、出谋划策。积极引导扶持村民发挥本地优势, 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运输业、旅游服务业, 千方百计增加村民收入, 帮助农民致富奔小康。

创新金融服务模式

探索支农新方式

一是创新农户贷款服务领域。农村信贷业务不能仅局限于传统农业生产, 要努力适应当前新农村建设的具体要求, 找准“三农”经济发展的新效益增长点, 积极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发展; 大力拓展消费信贷业务, 充分满足农民所需消费性贷款的合理需求, 提升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层次; 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农村劳动转移, 支持农民增收致富。二是创新农户贷款方式。以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为契机, 全面推行农户《贷款证》制度,扩大发证范围,使发放农户贷款像支取存款一样方便;三是创新农户贷款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自身优势, 利用电子信息系统, 为农户提供急需的致富技术和信息, 努力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加强“两大体系”建设

营造良好的金融运行环境

一是继续完善法制体系, 营造良好的金融法制环境。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有力保障, 必须大力加强法制建设, 完善农村金融生态的制度基础。加强农村金融建设的立法工作, 尽快出台相关保护农村合作金融的法律法规, 使处理和协调农村经济金融事务有法可依, 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二是继续构筑信息体系平台, 营造良好的金融运行环境。相关职能部门要尽快制定审计、会计、信息披露规范。通过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 督促各类企业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 依法强化企业信息披露的真实性。深化中介机构改革, 形成中介机构市场竞争的机制。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的市场监管力度, 杜绝虚假中介行为,提高中介机构的专业化服务水平和诚信水平。

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研究 第4篇

1 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现状分析

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一词是从生物学跨专业引用到金融领域的, 由于加入了人作为金融主体的因素, 人类的理性和非理性行为更是对评价金融生态系统增加了复杂性, 单纯从经济数据一个方面来衡量生态环境的优劣是不全面的, 过于简单化、单一化, 需要一系列相互关联又相互制约的指标来做全方位的评价。

本文建立了从4个方面考量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分别是农村经济环境、农村金融环境、农村制度环境、农村社会文化环境。又在每级下面细分了数个二级指标来进一步衡量, 农村经济环境下设农村生产总值及增长率、第一产业占比比率、农民人均收入增长率、农民储蓄率;农村金融环境下设储蓄投资转化率、农民存贷比、农村贷款与生产总值的占比;农村制度环境下设律师人数、法院经济类案件比率、农村财政收支情况;农村社会文化环境下设农民受教育水平、不良贷款率。

1.1 农村经济环境

不可否认, 从纵向比较, 我国农村的经济实力在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较大的增长。但是把农村与城镇的历年数据结合起来, 横向比较, 得出的结论却是非常让人沮丧的。

我国农村地区经济缺乏活力, 主要表现在: (1) 作为第一产业的农业, GDP增长速度一直在4%一6%之间, 不仅低于7%以上的全国GDP增长速度, 而且远远低于10%以上的第二产业和110%以上的第三年产业。 (2) 我国农村GNP始终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并且差距逐年扩大。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相比, 农民收入增长速度缓慢, 收入来源结构单一, 进入长期的低速增长状态。 (3) 虽然农村产业结构在不断优化, 第二第三产业的比重在逐年上升。但是由于基数较小, 总量仍然不大, 而且, 在东、中、西部的发展极不均衡, 东部地区的第三产业比重是西部地区的3倍以上, 且差距呈逐年扩大之势。 (4) 农村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相对缓慢, 投资效率持续恶化。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是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6倍之间, 而农村的投资效率, 即边际资本-产出比率在80年代以后呈现出持续恶化的现象。

1.2 农村金融环境

与城镇相比, 金融机构网点在农村的覆盖面, 金融从业人员与农村总人口的占比, 金融服务的种类和功能性的差距是巨大的。农村的主要金融机构是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少数的商业银行, 但是这些金融机构的主要作用是吸收农民存款, 提供一定量的高门槛的贷款, 而且垄断经营的情况严重, 农民的投融资需求基本无法满足。能提供租赁、保险、担保、信托、理财、信用咨询等高端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更是少之又少, 这种情况下, 农村非法融资、民间借贷、三角担保等破坏健康金融次序的活动在农村有了生长的温床。

在金融机构内部, 由于缺乏机构股东行使权利的有效制度保障, 没有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引起的竞争, 政府干预行为严重, 使贷款的发放往往倾向与基础设施建设、土地道路建设等政府背景的项目, 以致银行资产质量差、盈利能力低下, 信用风险极高, 农村金融资源大量以不良贷款形式被搁置。

1.3 农村制度环境

金融制度是构成金融生态环境正常运作的基本保障和客观环境。由于农民普遍的法律意识不强, 金融法制普及度更低, 以致在农村地区, 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 出现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金融法制体系建设落后也是农村执法困难的主要因素之一, 相对与城镇居民资产产权明晰, 农村普遍的小产权、集体产权、无产权现象, 使案件无章可循, 农村民间金融组织无法规范。农村金融案件立案难、执行难、执行周期长、成本高、效果差, 有的当事人即使赢了官司也拿不到钱。从总体上看, 我国银行的很多不良资产形成是由于法律不完善、司法程序繁杂和执法力度不足引起的。

另外, 中国农业经济制度的发展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以及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 农村金融体系也一直处于政府行为的主导之下, 使农村的金融染上了浓重的政府行政色彩。由政府来发展金融业, 农村金融的信贷政策、支农力度、税费政策往往受政府的行政目标不同而存在地方性的巨大差异。

1.4 农村社会文化环境

农村人口众多, 而受教育的层次无法和城镇居民相比。大部分农村留守人士仅有初中文化水平, 而且, 农村地区很少有提供终身教育的基础设施, 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也只是处于起步阶段, 只能提供基本的农业培训和职业训练。

受农民文化水平限制, 相应的农村整体信用环境也很恶劣。法制观念淡薄、信用知识缺乏、农村企业会计造假、偷税漏税现象频发。信用征信机制在农村还没建立完善, 使农村金融机构无法无法获得借款人的真实财务情况, 从而作出准确的筛选和放款决定, 导致政府行政方针导向性选择, 金融机构无法将资金有效地投向那些拥有良好资产配置、能获得最高投资回报的农村企业和农民。

2 农村金融效率的现状分析

目前, 农村金融效率的低下已经成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阻碍。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速度和规模都相对较低, 农业企业上市直接融资的比例占农村生产总值的很小一部分, 农村上市企业个数在上市公司的比重微乎其微。农民和农村企业融资仍然靠借贷来解决, 而农村金融借贷的利率水平仍然由银行等主要金融机构控制, 上下浮动区间有限, 使利率的高低无法满足市场的实际供求需要, 因此, 资金的供求难以通过利率自发调节, 使农村金融效率低下。

从金融数据来看, 农村贷款与农村生产总值之比多年来并没有太大的增长, 在20%和30%之间波动, 而城镇的贷款与生产总值之比上升到100%左右, 这说明在全国金融总量递增的大背景下, 农村的资金没有用到农村本身的经济建设中, 农村金融资源外流的现象越来越严重。

相对于不变的贷款比例, 农村的储蓄存款比例增长是很大的, 农民储蓄的增长比农民收入的增长高出10%以上。过高的储蓄率说明, 农民并没有将钱用于消费或再生产, 而用在最低金融效率的储蓄。城乡金融资源配置失衡、大量资金以各种渠道流出农村, 使农村的经济发展难以在资金上满足。农村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也相对较弱, 其大部分资产是储蓄之类的低息资产, 而且, 不良资产率一直保持在高位水平。

3 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对金融效率影响的相关性分析

在揭示中国农村金融效率和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关系之前, 有必要简单阐述一下两者之间的关系:一方面, 金融生态环境是否完善直接影响金融效率的高低。金融规模是实现金融效率的前提, 金融机构、企业、政府、机构投资者和家庭构成的金融主体的参与程度和金融活动成果是金融效率的体现, 为金融主体提供的各种专业化的节约交易成本的投融资服务是提升金融效率的工具, 自由开放的金融竞争机制和自主选择机制是金融效率的影响因素;另一方面, 金融效率是金融生态环境优劣状态的表现。因此, 提高金融效率是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目标。

本文以金融效率改进为目标, 研究了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几个要素对金融效率的影响程度。

第一、农村经济环境是提高金融效率的前提条件, 在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中占据基础地位。只有农村经济发展起来, 农村的金融环境才会有完善的内在动力, 从而推动金融效率的提升。

第二、农村金融环境是金融效率实施的工具和载体。农民通过调整农村金融资产结构;金融机构通过创新金融工具, 提高金融服务质量;政府通过推进金融深化、鼓励金融市场竞争, 从而推动金融效率。

第三、农村制度和社会文化环境对于提高金融效率有辅助作用。农村中存在各种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 如产权不清, 法制不健全, 监管不到位, 诚信不足等。为此需要建立以产权保护和效率优先为核心的农村金融法制体系, 加强司法执行力度, 提高农民的信用等级和文化层次。

4 提高金融效率, 提升金融生态环境的措施

4.1 确定政府行为边界

目前, 政府行为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各个构成要素都具有强烈大影响力, 如直接干预金融机构、放纵民间非法融资、模糊的金融产权制度、不到位的支农财税政策等。这些加大了农村金融风险, 降低了金融效率, 因此, 要提高农村金融效率必然要对政府行为确定一个边界。政府的工作重心要从经济建设逐步转变为提供公共服务。具体表现为:

4.1.1为农村金融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为农村金融运行提供严格的产权制度、法规制度、司法保障制度等。为农村金融体系有效运行提供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 统筹城乡发展;制定有效的金融市场竞争规则, 打击金融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咨询和惩戒体系。

4.1.2配合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实行农村金融有效监管, 保证市场规范有序的发展, 加强金融风险预警和监控, 完善金融风险化解处置机制。同时, 建立农业保险体系, 引入农产品期货、信用担保、风险基金等机制, 提供规避农村金融风险的多种渠道。

4.1.3提供优质的政府服务。政府部门要提供积极的政策解读与咨询服务, 提高政府行为透明度和办事效率, 加强政、企、银联系, 促进金融市场的信息公开和信息对称。

4.2 优化农村经济环境

第一、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根据各地区的区域特点、资源优势, 发展适合当地特色的主导产业, 可以第一产业, 也可以是第二、第三产业。第一产业要构建现代农业体系, 开发高附加值的特色农产品, 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要因地制宜, 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手段、以质量效益为目标。

第二、要将农民科技培训和职业教育为基点, 提高提高农民的科技创新和科技推广应用能力。

第三、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稳定增长农业水利设施建设的投入, 建立农村风险抵御机制, 及其相关监管制度。

参考文献

[1]温涛, 冉光和, 熊德平.中国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增长[J].经济研究, 2005 (09) .

[2]金峰, 林乐芬.农村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共生关系现状及深化研究[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4 (06) .

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研究 第5篇

论文关键词:农村产权,农村金融生态结构,农村金融体系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农村金融深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基础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如何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需要,制度建设是关键,尤其是要建立适合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产权制度。我国进行了一系列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但是,就目前的农村金融发展状况来看,改革并未收到预期效果,其突出表现为: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农村金融市场竞争缺失,农业保险发展严重滞后。原本给农村“输血”的金融机构却演变成从农村“抽血”的主力军,同时,农村中非常活跃的非正规金融却不断受到打压。如何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提高农村金融资产质量,化解农村金融风险,深化农村金融,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问题金融论文,尤其是金融生态成为近几年来的研究热点。

一、农村金融生态的基本理论

在新制度经济学的诸多基础理论分支中,科斯的交易费用理论和C.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以及在传统新制度经济学基础上扩展而来的法经济学,是对农村金融生态运行最具解释力的理论。

(一) 农村金融生态中的交易费用理论。

理性人、完全信息是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假设。然而现实的农村金融生态中,农村金融生态主体———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者(农户、农村企业和县乡政府等)都是有限理性的,并且因为有限理性的存在导致两者之间信息不对称、不完全。信息不对称的直接后果是金融交易费用大幅增加。当农村金融生态主体发现进行金融交易的费用太高或超过收益时,就会选择停止交易。在放贷之前,农村金融机构必须要调查农户的信用状况和经济状况、借款用途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贷款进行时,要发生谈判、签约费用;贷款发生后,放贷者要跟踪借款项目的实施情况和监督借款投向等。而且农户以小额信贷居多,单位产品金融机构要付出更多的人力与物力。庞大的信息费用构成了金融交易中的巨大成本。当这种费用成本过高时,交易将无法进行。

制度的有效运作又有利于降低交易费用,制度的作用旨在节约交易费用,人们对制度进行选择与改革的动因也是为了节约交易费用。在农村金融生态中,作为金融生态主体的金融机构与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者之间的交易行为是在特定的金融制度结构安排下进行的,不同的金融制度结构安排会产生不同的金融主体行为,农村金融信用环境的相对落后使得与农业金融支持相关的制度安排无法实施,即推广农业金融支持的制度成本极高,导致农村金融生态主体资金供给缺乏,而由于农村金融发展的路径依赖,一旦农村金融生态主体的资金供给缺失,农村金融发展就会无所适从,反过来也影响农村金融生态主体的发展,整个农村金融生态恶化也就在所难免,信用缺失的背后是信用制度的缺失,由此引致农村资金来源与资金需求之间的制度缺失,也是农村金融制度的供给和制度需求出现失衡,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对制度的需求源于经济主体在现有的制度安排下无法获得潜在的利益,制度供给则是经济体系出现制度安排的意愿和能力。因此,在目前的中国农村金融市场上,并不存在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的制度均衡,突出表现为农村金融生态主体的制度供给不足和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制度需求过剩金融论文,这种制度供需的失衡是制度变迁的强大动力,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的相互作用决定了。

(二)农村金融生态中的制度变迁理论。

制度变迁理论是科斯传统新制度经济学体系的核心部分,林毅夫首先提出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概念,他认为诱致性制度变迁指的是现行制度安排的变更和替代,或者是新制度安排的创造,它由个人或一群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与此相反,强制性制度变迁由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及实行,从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历史来看,强制性制度变迁一直居主导地位。上世纪50年代,信用合作社在政府推动下开始兴起;60年代,国家指定当时的人民公社接管信用社;80年代,信用社划归中国农业银行管理;90年代,又实行行社脱钩,实行在国家管理下的自主发展的合作金融发展模式。然而,合作金融的框架虽已确立,但远未达到农民广泛参与的合作金融宗旨。从表象来看,政府对农村金融市场的管制是规范农村金融市场,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和降低金融交易风险的一些必需的制度安排,事实上这种强制性制度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广大农户的投资冲动,大大减少了农村金融市场的金融交易数量,导致了农业金融支持的弱化,政府是金融生态环境中的关键因素之一,政府行为是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中的一股独特而重要的力量,对金融生态主体的影响往往是根本性的。

制度因素作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中的重要因素之一,其变迁受诸多因素影响,也直接决定了农村金融生态运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农村金融领域一改计划经济时代农村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单一的局面,农村金融生态主体逐渐多样化,如四大国有银行尤其是农业银行开始在农村开展商业化经营金融论文,国家建立了农业政策性银行等,在农村并未逐步建立起一个基本上能够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效服务的农村金融体系。随着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落后的小农经济,典型的苟元结构购统窍绶指钍沟门┐褰鹑谥贫戎秃笥谂┐寰济发展的矛盾日益尖锐,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中的农户,农村企业和农村政府从非正规金融生态主体中寻求金融产品和服务实为无奈的选择,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勃兴也就水到渠成。因此,农村金融制度的改革和创新成为农村经济金融改革进一步深化的必然要求和趋势,农村非正规金融或者民间金融的迅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正规金融制度供给的不足,但带来的新问题是民间金融缺乏制度的规范而可能隐藏金融风险。

二、关于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的思路

建立高效的农村金融体系是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落脚点。要跳出农村金融供给制度陷阱,必须加强农村金融制度创新。

(一)完善农村产权制度,促进农村金融发展。没有抵押物,成为中国农民贷款难的最主要原因,长久以来,中国农民最大的资本———耕地,以及宅基地及其上的`房屋--因为没有与城市一样的产权,均为抵押禁区。因此,促进农村金融发展,应从完善农村产权制度着手:一是赋予农民完整的财产权。建议将农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改革为土地使用权,由国土部门发给土地使用证,使之具有土地的收益权、买卖权、抵押权和继承权。而农村房产也应该与城市房产一样拥有完全产权,可以自由流转,尤其是对城市居民的流转。二是培育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一方面要完善农村土地市场的交易机构。健全农村土地使用权市场运作的立法、执法和仲裁,保护农村土地市场的正常运作。在进一步明晰产权的前提下,允许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合法的自由交易。三是完善农村土地使用权相关法律制度。尽快出台农村土地产权方面的相关法律制度。在立法上明确规定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出让、继承出租、人股等流转形式。四是建立农村房屋产权制度。修改现行农村房屋产权制度,使之可以进入市场,完善房产权属登记、发证、流转制度。要建立城乡统一住宅市场,使农民住房资产资本化,可用于抵押或交易变现,改善农村融资难的现状。目前对国有和私有的物权、产权边界已经比较清晰,唯独对于集体物权、产权界定、计价、流动和配置方式尚不能确定,导致巨额的物权不能定价、流通,置身于经济货币化的进程之外金融论文,成为顾拉沟淖什,带来一系列问题。因此,必须加快农村各类可流转资产权益的确权、颁证制度,使农民与农村的资产可以有较好的表证。完善市场化流转的制度安排,培育交易流转平台和机构,建立有农村特点的物权、产权价格形成机制。要逐步建立农村生产要素计价、流动、配置体系。长期以来,我国产权制度按照国有、私有和集体三种方式界定。因此,必须加快农村各类可流转资产权益的确权、颁证制度,完善市场化流转的制度安排,培育交易流转平台和机构,建立有农村特点的物权、产权价格形成机制。

(二)引导农村非正规金融的适度发展,构建符合国情的农村金融体系。首先要正视和承认非正规金融在农村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改变对其持有的漠视和敌视的态度,并认真研究其特有的发展规律。民间金融不完全等同于非法金融,要尊重民间金融,客观认识民间金融,注意学习和研究民间金融,依法对民间金融进行合理的引导和管理,可能更有利于正规金融和民间金融的合理竞争和良性互动。从国外的经验来看,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曾通过使民间金融购戏ɑ沟姆绞嚼垂娣睹窦浣鹑冢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我们要积极鼓励正常的农村民间金融活动,给民间金融以合法的空间,以使规范意义的信用合作拥有温床和土壤。

三、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结构的建议

完善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的基础性工作是搞好农村地区的产权建设,农民财产权的建设与发展是农村金融发展的基础,无产权则无金融,只有做好这个基础工作才能使我国农村金融生态可持续发展论文格式范文。但是我们不能等到农村的产权有了彻底的改革之后才发展农村金融,而是在现有的体制条件下不断改善农村金融的生态结构。

产权制度作为一个重要的内生性变量,已直接影响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好坏?完善的产权制度可以有效发挥制度的激励作用,增强农村金融生态的自我调节功能,有利于降低金融活动的交易费用,提高金融交易效率;有利于缩小农村金融生态主体与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之间的信息差距,促进农村金融生态中的信息交换和资金循环;有利于改善农村,保障农村债权人利益,农村金融兴则农业兴,农村金融活则农业活。十七届三中全会闭幕不久,央行和银监会就下发《关于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提出农民增收的来源要发生改变,关键是有财产性收入和创业性收入。通过土地流转,抵押、入股、融资,增加农村财产性收入。

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研究 第6篇

笔者从事资产评估工作多年,从所从事的评估业务的范围来看,主要是企业的股份制改造、破产清算、抵押贷款、中外合资、出资注册等经济行为;从评估业务的分布来看,主要是保定市及23个县市区。笔者所在公司作为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合作评估机构,已为联社评估抵押贷款项目千余项,一般抵押物都是个体工商户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而作为农村信用合作社应面对的主体——农民户本身,委估资产案例接近于零。出现这种问题的症结在哪里呢?下面从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角度谈一下自己浅显的看法。

一、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生态环境含义

金融生态是一个仿生概念。在国内,周小川博士(2004)最早将生态学概念系统地引申到金融学领域。《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2005)一书中,把金融生态定义为由金融主体及其赖以存在和发展的金融生态环境构成,两者之间是彼此依存、相互影响、共同发展的动态平衡系统。金融主体指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生产者;金融生态环境则是指由居民、企业、政府和国外等部门构成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消费群体,以及金融主体在其中生成、运行和发展的经济、社会、法治、文化、习俗等体制、制度和传统环境。本文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是从内生环境和外生环境两个层面来理解的。农村金融生态的内生环境是指在农村金融系统内部由农村居民、农村企业和基层政府等部门构成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消费群体,与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为代表的金融主体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关系、机制和环境;外生环境则是指农村金融的消费群体和金融主体生成、运行和发展所依赖的经济、社会、法治、文化习俗等外部的体制、制度和环境。

(二)农村金融生态内生环境存在的问题

金融的本质就是资金从供给方流向需求方,因此农村金融生态内生环境的核心就是农村金融主体和消费群体之间的资金流动关系,即农村金融消费的供需状况。目前我国在这方面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农村金融消费的供需不平衡。

首先表现为金融消费“量”上的不平衡。农村资金外溢现象严重,主要是农村金融机构存贷差较大和长期以来农村邮政储蓄“只存不贷”,致使大量资金被转存到中央银行,流出农村。其次还表现为金融消费“质”上的不平衡。农村金融服务(即资金流动的载体)不充分,不能满足其服务需求。我国农村居民是一个庞大的消费群体,其金融服务的需求旺盛。然而,农村的金融服务中介机构偏少,面对庞大消费群体,远远不能满足农村金融服务需求。

(三)农村金融生态外生环境存在的问题

从农村经济水平、社会信用体系、金融运行独立性、法治、文化等外生层面来看,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存在的问题如下:

1.?农村经济实力和人均收入水平低。经济发展是金融发展的基础,农村经济环境作为金融生态的外生环境之一,其发展水平是影响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基础性因素。虽然近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势头良好,但是和城市比起来,农村的整体经济实力还处于较低的水平。

2.?农村社会信用体系薄弱。信用是指交易主体具有偿债意愿和能力。它包括人格信用和财产信用两个要素。现代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是金融的核心。农村社会信用体系是农村金融生态重要的外生环境。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信用体系薄弱,存在着一系列的风险。在人格信用方面,存在债务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在财产信用方面,则存在难以提供贷款抵押物等现象。

3.?农村金融运行独立性差。金融机构的运行环境是金融生态的外生环境,金融机构独立运行是金融生态有效循环的表现之一。只有金融独立运行,才能真实地反映经济发展动态。我国农村金融运行独立性差,主要表现为农村金融机构的运行受到行政力量的干预较多。例如,在陕西省周至县2004年度的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中,行政贷款就占了36%。

4.?农村金融法制缺失。法制环境也是金融生态重要的外生环境。法律以其稳定性、长远性、有效性、规范性和强制性在金融生态环境中起到了巨大的影响。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法制体系缺失。关于农村金融的法律几乎是一片空白,没有专门针对农村政策性、合作性以及非正规性金融机构的建立、运行和发展的法律;同时执法程序不规范,打击农村金融非法活动力度小,农村金融市场秩序较为混乱。

5.?农村文化习俗保守。文化(历史、传统、习俗、伦理规范、道德习惯等)作为非制度性的外生环境,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金融生态。我国农村的文化习俗大体上是偏向于保守的。多数居民认为,消费应该有节制,“量入为出”,甚至有些偏激地认为“大进小出”更好;农村居民对理财的观念普遍停留在储蓄阶段,一般不愿意借钱,认为这是贫穷的表现,即使需要借钱,借贷行为也多发生在亲友间,对正规的现代金融的接纳程度不高。

二、 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问题的原因分析

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从总体上来说是比较脆弱的,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且是非常复杂的。这些原因并非独立存在,而是相互交织在一起,共同作用,共同影响着农村金融生态的内生环境和外生环境。

(一)金融机构逐利天性,政府宏观调控不力

任何“经济人”都追求效益最大化,农村金融机构也不例外,逐利乃天性使然。一方面因为农村经济不发达,金融需求没有城市旺盛,而且农村居民贷款需求呈现出小额性、分散性的特点;另一方面也因为农村企业多数资产状况不良、管理不善,造成了农村金融机构的放款交易成本高,利润空间小,进而造成了农村金融机构“惜贷”现象,甚至是压缩农村网点,集中向县以及县以上发展,最后就表现为农村金融消费供需不平衡。在供需不平衡的情况下,若政府能够介入,凭借宏观调控等手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市场的缺陷。我国政府目前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例如放宽农村金融机构的进入门槛,初步打破了“只存不贷”等行为,但宏观调控力度仍然不够,致使市场缺陷暴露,得不到很好的弥补。

(二)农业现代化进程缓慢,农村经济基础薄弱

经济是金融的基础,而农村经济的基础则是农业。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尤其是作为外生环境的经济环境表现脆弱的深层次原因就在于农村经济基础薄弱,农业现代化进程缓慢。由于农业具有天生的弱质性,农村经济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自然条件的影响,具有不稳定性。同时我国农业现代化水平又不高,大部分农业水利工程设施年久失修,功能老化,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并不强。虽然目前我国农村大部分地区己经开始推广农业机械化,但是机械化程度并不高,并且我国农业产业化和信息化不发达,这些造成了我国农业生产水平落后,现代化进程缓慢,进而造成了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落后,影响到了农村金融生态外生环境。

(三)忽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照搬城市信用体系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经济结构呈现出城乡二元性的特点,当然,金融发展格局也不例外。我国农村和城市金融各自发展,并且农村金融发展水平远远低于城市水平,我们在对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中,忽视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把城市金融发展那一套照搬到了农村。目前,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运营和管理都是按照城市金融机构的标准来制定的。

以外生环境之一的信用体系为例来说明。现在的城市的信用体系是一种纵向的微观分散体系。例如,评价某个人的信用可以从房产局、工商局、税务局、银行等机构的资料中得出。这在城市是很方便的,因为在城市,一般都会有自己的住房,一般都有经济收入,会与税务局、银行等打交道。而在农村,居民虽然有住房,但我国《担保法》明确规定,“关于农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能够单独作为抵押,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都不可以作为抵押”。也就是说,我国现行的农村财产抵押制度与信用体系存在冲突。

(四)过分依赖政策手段改革,忽视法律手段

自1979年进行市场化以来,农村金融改革就被纳入了日程。前前后后几十年,我国农村金融的生态体系一直处于改革和探索的阶段,而且这些改革基本上是以政策性的文件形式出台,很少使用法律手段。这样,既影响了农村金融生态的内生环境,也影响了外生环境。过分依赖政策性手段进行改革,导致农村金融生态受到行政力量的干预较大,金融运行独立性环境差。单单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就曾几易其主,功能和角色一直难以准确定位。而且我们知道政策手段具有随意性、不稳定性和不连贯性,过分依赖政策性手段,忽视法律手段对保证金融安全的基础性作用,导致了农村金融生态外部环境之一的法治环境空白。

(五)传统的小农思想的局限

我们知道,文化环境是金融生态的外生环境。在我国农村,造成文化保守的原因主要是传统的“小农思想”的局限,我国农村长期处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导致农村文化传统比较保守。

三、优化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措施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的内生环境和外生环境都很脆弱,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农村金融业的发展。所以,优化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对于建立和健全农村金融体系,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的支持作用以及对于建设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有重大意义。

(一)增加农村金融供给,加大政府宏观调控

通过加大政府宏观调控力度,例如采取降低农村金融机构的进入门槛以及扩大金融机构的利润空间等手段,鼓励更多的金融机构进入农村,增加农村的金融供给,缓解农村金融消费的供需不平衡状况,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的内生环境。

(二)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提高农村经济水平

要彻底改善农村经济环境,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的外生环境就必须大力发展农业,提高农村经济水平。农业具有天生的弱质性,具有易受自然影响、高投入、高风险、低收益等特点。因此,应加大对农业的投入,改变传统农业的面貌,着重发展高产值、高效益、高附加值的现代化农业。依目前的情况看,我们应该深度推广农业机械化。一方面要引进技术,提高农业机械的技术含量,更多的代替人工劳动;另一方面,要把机械推向田间地头,鼓励和引导农民使用新技术。同时,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应尽量加长农业生产的环节,打造从“田园到饭桌”的农业产业链,改变传统粗放型的经营方式,提倡集约化经营,讲求规模效益。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区域性的特色产业。另外,要特别注意现代农业的信息化生产。

(三)正视二元经济结构,重建适合农村的信用体系

在此,笔者仍以信用体系为例,提出重建我国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议。我国的农村信用体系应是横向的微观集中体系。因为,农村居民之间的亲情、乡情是横向联系的。一般情况下,我们可以从左邻右舍以及亲朋好友的关系中得到某个居民的信用情况。一个自然村就是一个小的信用体系范围,在这个村内,村民之间的信用状况是比较容易得到的。鉴于此,若能设计出一套适合农村特点的信用体系,必将会有助于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有助于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亦或可以借鉴小额贷款组织的做法。把农村居民分成小组,采用小组联保贷款的方式,若组内有人还不了贷款,则其他组员的贷款额度将要被削减,恶意不还款的人将被小组除名。农村居民一般比较看重个人诚信,而且,互相之间比较了解,认同亲情、乡情,在自我约束和相互监督下,会按义务还款。

除了重建农村信用体系外,改革农村的财产制度也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国际经验表明,完善的财产制度特别是财产抵押制度是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信用体系有效发挥作用的保障。怎样在目前农村上地集体所有制下,将农村资源转化为金融信用呢?笔者比较推崇王进城(2006)的建议:一是在不改变所有制前提下,对农村的土地使用权和建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采取发放证书的形式,促使这些资源转化为可流通的信用手段。二是可以建立担保中心,集政策性担保、商业性担保、中小企业担保、农业担保于一体。

相信在重建后的农村信用体系下,再配合农村财产制度改革,必将更加促进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进一步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四)逐步减少政策性干预,转变政府职能

由于近年来的政策性改革不连续并且缺乏规范,使得农村金融机构运行缺乏独立性。要改变这种现状,优化农村金融生态外生的运行环境,需要逐步减少政策性干预,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农村金融机构运行的独立性。一是要逐步减少政策性文件对金融的干预,尽量采用法律等其他手段来进行改革。二要着力促进政府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强调政府对金融机构的引导和间接管理作用,弱化政府对金融机构的指导经营作用,逐步把行政势力从金融机构中撤出,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提高农村金融机构应对市场的能力。

(五)加快农村金融立法,填补法治空白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具有整体脆弱性和地区不平衡性,在农村金融立法方面,应该始终坚持循序渐进、平稳推进原则。当前,最重要的是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1.?制定有关农业投资的法律

在农业投资来源中,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农业的支出占了很大比重。但由于这种投入属于政策性的投入,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而农业的天生弱质性需要政府政策的持续支持。若建立了农业投资法,可以将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农业的支持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例如可以规定每年各级政府对农业的投入应占各级财政支出的比例,在遇到灾情年份,还可以适当增加比例。运用法律的强制性保护政府对农业的投入,缓解农村金融需求紧张的局面。

另外,应将对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管理也纳入到农业投资法中,明确农业发展银行的职能和作用,剥离商业性和合作性金融承担的政策性业务。

2.?制定有关农村合作金融的法律

从我国提出对农村信用社改革至今,尚未有一部规范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成立、运营、管理的法律。这使得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一直是“下级试点——上级推广”的外部改革模式,不能从内在的逻辑方面进行改革,况且这样的政策性改革带有很大的随意性与盲目性,不利于我国信用社的长远发展。从国际经验来看,成功的农村合作金融改革都离不开法律的指导和规范。例如,日本的《农业协同组合法》和《农林中央级库法》是日本农村合作金融的指导法律,再比如印度,制定了《国家农业和农村发展银行法》,为农村银行发展提供了规范。

我国应尽快制定农村合作金融法,为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法律制定中,应明确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产权界定、融资渠道、经营方式、管理方式、职能结构等,维护真正意义的合作,保证参加人的权利,体现合作互助的原则。同时应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优惠利率政策施以法律保护,另外,也应该对农村金融的组织形式、运营目标、参加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等做出明确规定,使农村合作金融向着规范化、法制化的道路发展。

3.?制定有关农村民间金融的法律

农村民间金融一直处于压抑状态,但是这并不表示它不存在,或不适合于农村,实际上,依照我国目前农村金融发展不充分的状况,应鼓励和引导民间金融,发展各种农村小额信贷。所以应该加快立法进程,把各种民间金融机构纳入到依法治理和引导的轨道中。

(六)变革农村金融文化环境

文化习俗天生具有传统性和顽固性。各种外部环境可以在短时间内通过有效的手段加以改革,而文化习俗不可能在一朝一夕内改变。由此,消除农村文化中对金融发展的制约因素,需要长期的努力。

首先应加强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在农村的宣传力度。例如在农村大力推广银行卡、汽车消费贷款等业务。其次,大力在农村宣传金融基本知识,培育农民的金融文化水平,在农村形成良好的金融文化气氛。再次,优化农村朴素的诚信文化。改革其中一些不适合现代金融的部分,例如“父债子还”等观念并不完全适合现代金融。

四、结语

总之,在分析了各种影响农村金融生态内生环境和外生环境的原因的基础上,笔者得出优化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措施,即增加农村金融供给,大力发展农村经济,重建农村信用体系,转变政府职能,制定农村金融法律,变革农村文化环境等等。相信通过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将会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充分发挥农村金融对“三农”的支持作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我国农村金融生态问题研究 第7篇

1. 农村产业的自生能力不足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生态呈现脆弱状发展, 各种不良因素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 使农村收入增长困难。在这其中, 农村产业的自生能力不足是一个影响原因, 其表现在:首先, 与城市科技发展水平相比, 农村的科技利用明显薄弱, 这就导致农业资源的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水平不够, 农业内部的生态系统和抵御外界侵害的能力下降;其次, 农村的经济效益较低, 资金收入不足, 运筹能力低, 再加上农村各方面的社会化服务能力不足, 以及农村劳动力各方面综合素质一直无法提高, 对于农村金融发展是一个制约性的因素。

2. 农村经济对外的依赖性

面对目前我国经济形势不良的发展现状, 出口需求减少, 导致大量农村劳动力回流, 致使农村经济和社会压力增大。这种现象一方面凸显了农村产业结构的缺陷, 另一方面则暴露了农村经济对外的依赖性很大。我国农村劳动力一直存在着长期流动式的状态, 经济形势好的时候农村劳动力则会大量进城务工, 反之将回到农村务农, 这种特点会导致农业变为粗放式的“业余农业”的危险。

3. 农民增收难度大

目前我国的经济危机对农民收入的影响非常大, 农产品价格的下跌以及成本价格的上涨, 严重影响了农民的收入, 同时打消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和热情, 这对于我国农村发展和农业生产都产生很大的不良影响。

4. 农业结构失衡

首先, 农产品的相对过剩使得农业市场结构失衡。市场主体变为买方市场, 不再是卖方市场。产品的竞争也变为质量竞争为主, 市场范围扩展到外地市场, 国内市场也转向国际市场。但是农业的结构调整并没有满足市场上的需求, 使得产品缺乏竞争力, 销售策略也不匹配。其次, 现在很多农产品很难卖出并且价格下跌的主要原因是农业产业结构失衡。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相趋同, 加剧了农产品市场的恶性竞争, 随意降价, 这是市场面临的危险。同时,

农业区域结构失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可以在不增加成本的条件下创造更多的利润。但是, 目前农村产品还不能够根据不同的环境和区域下形成适销对路的农产品结构模式。

二、农村金融生态对农村金融的影响

1. 农业生产效益对农村金融的影响

目前农村生产效益低下对于农村金融的可持续化发展有着很大的影响。对于农村金融改革来说, 必须使农村产业走上市场化的道路。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农村金融供给调节体系, 由于农村产业效益的低下, 国内的大部分金融部门对于农村的发展都不是很上心。他们表面上是支农机构, 但实际却与农村背道而驰, 根本无法满足农村在资金上的需求。这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双重打击, 使得农村金融无法得到很好的发展, 是制约其发展的重要问题。面对着信息不对称、特质性成本与风险、抵押物缺乏和非生产性借贷这四个农村金融的大问题, 很多金融机构都不得不远离农村, 否则将会导致自身成为问题金融机构。

2. 市场需求对农村金融的影响

我国化解金融危机的突破口一般会从农村开始。为此, 国家出台了很多政策好补贴, 以期能够启动农村的消费市场。但是由于医疗、养老和教育等很多不确定因素, 导致农民倾向于高额的储蓄而非大量的消费, 这就需要国家继续启动潜力巨大的农村消费市场从而将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缩小, 并为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有利条件。所以不可持续的市场需求对农村金融的可持续化发展有着很大的影响。

3. 保障机制对农村金融的影响

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障救助机制, 所以当市场出现变化时, 原本就抵抗风险能力低并且产业化程度低的农业生产极易受到影响, 一方面农民对于资金贷款的需求很大, 另一方面农民又不具备强大的偿还能力, 这样的局面就导致了农村金融机构的缺乏及其各种服务设施的落后, 使农村金融无法持续化发展。

三、解决农村金融生态问题

1.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

首先, 政府应该给予支持, 对金融机构提供鼓励和支持, 促使他们真正为农村为农民服务, 增加对扶持村镇银行的力度。其次, 可以通过财政引导的方式, 提高金融机构的积极性, 创立农业贷款补偿基金, 为农民贷款保驾护航, 为其规避金融风险, 采用减免税收和财政补贴等方式吸引信贷投入。同时, 政府需要在农村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障机制, 使金融支农的风险降低。扩大农村保险范围, 构建农业再保险机制, 这些措施都可以为农民分担面临风险时经济利益带来的损失, 分散农村信贷的风险。最后, 通过多种渠道保证企业融资渠道畅通。

2. 拓展农村信贷市场

首先, 政府要对农村设施建设进行大力支持, 以拉动农业的需求, 不断改善农村农民的生活水平, 支持农业发展, 建设农业服务机制, 不断提升农业生产能力。其次, 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加大对农村信贷的支持, 全面推进现代化农业产业化发展。

参考文献

[1]蔡熙华.农村金融生态问题及金融优化策略[J].河北金融, 2010 (07) .

[2]胡春湘.我国中部地区农村金融生态发展问题及其对策研究[J].信阳师范学院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0 (02) .

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研究 第8篇

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六次锁定“三农”问题, 一方面, 说明“三农”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 三农问题的解决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实现;另一方面, 也凸现了“三农”问题的严峻性、棘手性, 三农问题的破解是一个系统工程, 非一朝一夕之功。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 农村金融发展在促进三农方面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 “融资难”成为制约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 而融资难的症结在于农村恶劣的金融生态环境导致大量正规金融机构强行退出和现有金融机构的过分“慎贷”和“惜贷”。然而我们同时也看到农村地区民间借贷的迅速发展, 这一看似矛盾的现象却反映了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贷款需求旺盛”和“信贷供给不足”之间的巨大鸿沟。如何让金融机构愿意扎根农村、服务农村, 最根本的还是要改善农村的金融生态环境, 为正规金融机构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生存土壤。而导致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恶化的根本原因还是良好的信用环境的缺失使得金融机构的发展和金融体系的建设步履维艰, 导致金融生态环境不断恶化, 但杜晓山 (2003) 的“尤努斯”模式本土试验和许多学者的研究发现, 农村并不是缺乏信用, 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发展对贷款具有迫切需求且具有良好的还贷意愿。深究其原因, 我们发现, 农村信用环境恶化的根源在于缺乏一个完善的组织和制度保障健全的农村征信体系。鉴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所处的特殊阶段, 加之金融机构对借贷量与质上需求的特异性质, 笔者认为, 加快农村征信体系建设是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现实选择。

二、文献综述

1.关于农村金融生态的研究

研究农村金融生态, 首先要了解金融生态。关于金融生态, 目前理论界有不同的看法, 其原因主要是分析的视角不同所致。归纳起来至少有以下几种:一是生态学的视角:认为金融生态应概括为各种金融组织为了生存和发展, 与其生存环境之间及内部金融组织相互之间在长期的密切联系和相互作用过程中, 通过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特征, 执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动态平衡系统。[1]二是多因素论的视角:认为金融生态包含了影响金融业生存与发展的外部因素, 如社会、政治、文化、经济、法律和金融业内部结构和运行主体、组织行为、机制、金融产品等内部因素, 以及内外部因素的相互作用和影响。[2]三是仿生学的视角:认为金融生态是一种仿生学概念, 是一种社会状态, 是社会发展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与社会发展中的其他要素环环相扣, 不可分割。[3]四是系统论的视角:一个理想和谐的金融生态圈, 必然是一个充满生机活力, 生态圈内各子系统联系紧密、和谐共存、良性互动、高效运作, 共同促进经济健康持续科学发展的金融生态系统。[4]

在对金融生态研究的基础上, 许多学者结合农村的特殊性进一步对农村金融生态进行了研究。张瑞怀、张强 (2007) 基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对农村金融生态中的交易费用、制度变迁、法经济学进行了深入分析。[5]金才鑫, 谢升峰 (2008) 从经济演化论的视角对农村金融生态进行了界定, 他们认为, 农村金融生态应该是由农村金融主体 (包含农村金融产品及服务的生产者或供给者, 如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及其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金融决策及监管机构) 及其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包括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农村法治建设、乡村文化、习俗等体制、制度和传统环境) 构成的, 彼此依存、相互影响、共同发展的动态平衡系统。[6]

2.关于农户信用度及农村征信体系的研究

农村征信体系的构建应基于对农户信用度的正确认识。关于农村信用度的研究存在两个极端:一部分人认为, 农民具有很强的信用度, 农村信用环境具有天然和传统的有利条件, 这种观点以杜晓山等人为代表, [7]该观点主要源自孟加拉国的乡村银行模式, 经济学家茅于轼在山西省创办的龙水头扶贫基金会也是一个鲜活的证据。而另一种观点却认为, 农户属于低收入人群, 这类人群在信贷活动中没有可供抵押的资产, 游离于“抵押”这一制度约束之外, 因此必然是不守信用的, 如农村信用社大量不良贷款的形成, 农村私人借贷中大量纠纷的客观存在, 以及农民离开原来的社区后大量不讲信用现象的出现。[8]

由于我国征信制度研究起步较晚, 征信数据缺乏, 对个人 (尤其是农户) 信用度的评判方法与评判制度的建立也落后于西方征信国家。尽管关于农村信用度处于何种水平的研究尚存在争议, 但目前, 学者们已在以下两方面形成了共识:一是征信制度缺失以及由此而引起了信贷市场交易效率的低下;二是农户征信制度的缺失对已成为制约农户融资的瓶颈。国内关于农村征信体系建设的研究成果也主要涉及两方面:一是农村征信体系的指标体系的设计, 以层次分析法和模糊数学方法为代表;[9]二是农村征信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 包括强化政府信用, 信用法制建设和信用意识宣传等。[10]

可见, 国内学者对金融生态问题和征信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 但现有研究较少涉及到农村金融生态, 研究深度有待深化、广度有待拓展。基于此, 本文尝试从征信的视角对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进行分析。

三、征信视角下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现状考量

1.征信系统不健全

近年来, 我国社会征信系统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但由于农村特殊的地理环境和经济区位的影响, 全国统一的征信系统在农村地区的有效运行还存在很多问题, 亟需健全。

首先, 农村征信信息采集困难。农村地区金融体系不健全, 经济发展滞后, 信用信息采集专业人员匮乏。目前, 广大农村地区基本依赖农村信用社进行信用评级工作, 但农信社的人员设置较少且缺乏专业知识, 对于国家制定的征信信息收集指标难以深刻理解, 加之复杂的人情关系影响, 信息采集可靠性低。征信人员的缺乏也导致了信用资料的收集不够及时, 基本采用低效的日常调查方式进行收集, 信用信息更新较慢, 难以真实反映农户和企业的最新信用状况。

其次, 征信信息条块分割, 系统性不强。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信息采集的内容涵盖了个人基本资料、贷款情况、担保、欠息、诉讼、纳税、电话费、水电费有无拖欠等多项信息, 能够综合反映个人的信用状况。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这些征信资料却分散在不同的部门和机构, 导致个人和企业征信信息系统性不强, 无法综合反映其信用状况。目前, 很多部门单位, 如工商、税务、电信等基本都具有一定的征信能力和征信体系, 但各个部门之间的征信指标各不相同且缺乏信息联网, 资信信息无法共享并导致征信信息分割严重, 在有些地区很多农户和工商户拥有多种社会信用评级标识牌如重合同守信用户、诚实纳税户、质量免检单位等等。农信社等金融机构在审核贷款发放时除了利用国家的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外, 往往还综合考虑其他部门的信用评价。征信信息的分割严重降低了征信体系的运作效率和使用效果。

2.失信惩罚机制缺失

就目前的我国农村而言, 失信惩罚机制仍然是建立在个人名誉和社会关系基础之上的原始的失信惩罚机制, 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和威慑力, 这使得征信系统在农村的运作成为一个形式, 农村的信用环境得不到改善。近几年, 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在清收不良贷款时虽然可以向法院起诉, 但是由于农村贷款当中农户的小额贷款占绝大多数, 且农房不能强制执行等原因, 金融机构追缴贷款的成本太高, 失信者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换句话讲, 在农村贷款者如果摒弃道德约束, 出现故意失信行为几乎受不到任何实质意义的惩罚, 而金融机构只能将大量的不良贷款自行消化。

3.信用法律体系不完善

由于我国的征信发展起步比较晚, 征信法律法规基本处于空白, 更加没有针对农村征信体系建设的相关法律。虽然我国的《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中都有诚实守信的法律原则, 而且诚实守信也成为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建设的重要内容, 但是这些都是一些规范性的约束, 不具有威慑力和约束力。当前我国农村征信体系建设过程中的法律体系缺失主要表现在:征信信息的采集没有确定的法律规范, 征信信息的使用没有严格的规章制度, 个人信息的保密、披露等也无成文的规定。征信系统运行客观上要求的类似《征信信息管理条例》、《信贷征信法》、《失信惩戒法》等的法规迟迟没有出台, 使得农村征信体系建设无法可依, 降低了征信系统信息的权威性, 失信惩罚等行为都找不到法律支撑。尤其是在农村, 人们的法律意识更是单薄, 信用法律法规的缺失严重阻碍了农村征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导致了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恶化。

四、征信视角下完善的农村金融生态圈设计

从征信的视角来看, 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还存在很多问题, 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着农村金融能否与农村经济良性互动发展。立足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基于征信的视角设计良性的农村金融生态圈成为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促进农村金融和经济发展的现实举措。征信视角下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包含了征信系统、失信惩罚机制和法律体系三个相互联系的环节, 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完善的农村金融生态圈 (见图1) 。

1.健全的征信系统

征信系统是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和支撑, 征信系统在农村金融环境的改善中担当着正向的监督角色, 通过完整和及时的信用信息的录入, 为农村金融主体的融资活动提供充分的信息和监督, 降低金融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 提高金融效率。一方面, 充分的资信信息可以大大简化金融机构的贷款审核程序, 从而降低金融机构在农村的运营成本。同时, 资信状况的随时录入与反映给贷款者以严厉的制度约束, 降低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比例, 提高金融机构经营利润。另一方面, 充分的信息共享可以简化农户或者中小企业贷款者的信贷流程, 及时获得所需贷款, 解决农业融资难题。健全的征信系统是建设农村信用体系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物质基础。

征信系统建设对改善投融资环境的重要性在现实生活中已经初步显现, 据有关统计显示, 截至2007年底, 我国的金融机构依托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 为110多万户从未获得银行贷款支持的中小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 引导商业银行查询该档案信息31万次, 其中已有4万户企业取得银行授信意向, 1.3万户企业取得银行贷款, 贷款金额累计1300多亿元。金融机构对已建立信用档案的3900多万农户累计发放贷款9773亿元, 贷款余额4865亿元。从图2中我们可以看到, 从国家开始建立征信系统以来, 我国金融机构对农业和中乡镇企业的贷款规模迅速增长。

2.有效的失信惩罚机制

在西方发达国家, 一次不良信用记录带来的连锁效应让你的生活寸步难行, 严厉的失信惩罚机制提高了公众失信的机会成本促使公众自觉守信。有效的失信惩罚机制是创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 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逆向监督者, 可以有力减少农村失信现象, 为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有效的失信惩罚机制是农村信用体系链中的重要环节, 完善的金融体系条件下的失信惩罚机制一般包括市场约束、道德约束和法律约束三个方面。其中, 市场约束是成本最低、最有效的约束机制, 失信的个人或者企业必然会被淘汰于金融生态圈之外, 无法获得融资, 这一惩罚对信贷者具有最强的约束力。道德约束是在任何人类社会当中都发挥着一定作用的约束机制, 尤其在中国农村, 人们交际范围比较窄, 失信者很快会被排斥在各种社交活动之外, 具有一定的约束力, 但当一个社会的失信现象及其严重时, 道德约束就成了无力的“约束”。法律约束往往是最具有威慑力和约束力的, 失信行为将依照法律规定得到应有的惩罚, 法律约束大大突出了“惩”的作用, 让失信者承受自身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付出经济乃至刑事上的代价, 将“诚实守信”法律化、制度化。

3.完善的法律规范与保障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 更是法制经济, 各种市场活动都需要法律的规范和保障, 健全的法律体系为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提供规范, 保证金融活动主体的合法权益, 有利于农村信用环境的规范化、法制化和体系化, 是金融生态环境中的“守卫兵”和“执行者”。

健全的信用法律体系至少应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信用活动规范法律, 通过制定相关法律, 对农村的信用活动、金融机构经营活动、农村金融主体行为做出法律规范, 降低农村金融风险, 维护各金融主体的利益;二是失信惩罚法律, 通过制定事后惩罚的法律和法规, 对金融机构和借贷者的失信行为给予法律上的严厉惩罚, 保障农村金融活动的顺利开展, 维护 “洁净”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五、征信视角下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策略选择

征信视角下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各个环节仍存在很多问题, 完善的征信体系是农村金融和经济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建立良好的农村征信体系, 完善农村金融生态圈是解决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弱化问题的重要措施, 当前完善农村征信体系, 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应着重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因地制宜, 完善农村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建设

全国统一的征信系统改善了农村的信用环境, 但鉴于征信系统在农村运作过程中存在的征信信息收集困难和信息分割等问题, 征信系统仍需不断完善。

首先, 要依托与发挥农村信用社网点优势, 进一步拓宽征信信息的采集渠道, 加强征信人员的业务素质培养, 制定严格的信息征集标准把征信信息的收集范围、收集对象、收集指标和收集人员都规范化和制度化, 同时可以依托农村信用工程建设拓宽信用评级指标体系, 增强征信系统的权威性、真实性和实用性。

其次, 推动部门合作, 统一和丰富征信信息。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 加快工商、税务、公安、农信社等部门的信用资源联网步伐, 推进农村企业和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建设实现社会信用资源共享。

2.建立有效的失信惩罚机制, 约束农村金融主体行为

完善农村征信体系, 不仅要建立正向的鼓励和优惠政策, 同时也要综合法律、经济、舆论监督等手段建立强有力的逆向失信惩罚机制, 通过其威慑和警戒作用进一步营造“重信用、讲诚信”的社会风气。

具体来讲, 可以对失信贷款人的失信情况适度、合法公开, 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对其失信行为实施道德惩戒;可以通过信息共享将失信贷款人的信用状况通知其他部门, 给予其行政处罚;可以通过提高贷款利率或禁止借贷等经济手段进行惩戒。通过道德、行政和经济等多种惩罚手段的合作实现社会诚信建设的法制化、制度化和道德化。

3.加快信用立法, 规范农村金融生态信用秩序

完善农村征信体系, 法制建设必须先行, 严密的法制环境是建设农村征信体系的重要保障。法律环境的建设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加快征信立法步伐, 把信用信息的收集、披露、使用、部门信息共享和失信惩罚机制等通过法律形式加以确定, 使得农村征信体系建设的方方面面都有法可依;二是要严格执法, 维护信用环境。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与执法部门相互监督的作用, 保证执法部门严格执法, 真正把打击逃废债务、保护债权人利益纳入执法范围, 同时对于故意失信的贷款人依法给予严厉的制裁和打击, 提高失信成本, 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11]

摘要: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着农村金融能否与农村经济良性互动发展。从征信的视角考量, 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还不理想, 表现在征信系统不健全、失信惩戒机制的缺位和法律体系的不完善。本文提出, 当前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要完善农村征信系统、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和健全信用法律体系。

关键词:征信,金融生态环境,征信体系

参考文献

[1]徐诺金.论我国的金融生态问题[J].金融研究, 2005, (02) .

[2]韩平.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是系统工程[N].金融时报, 2005-05-24.

[3]李扬等.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5.

[4]林永军.金融生态建设:一个基于系统论的分析[J].金融研究, 2005, (08) .

[5]张瑞怀, 张强.农村金融生态研究——一个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框架[J].金融理论与实践, 2007, (02) .

[6]金才鑫, 谢升峰.论农村金融生态优化[J].农业现代化研究, 2008, (03) .

[7]庹泓, 杜晓山.贫困人群信用高[N].经济参考报, 2003-01-16.

[8]王修华.新农村建设中的金融排斥与破解思路[J].农业经济问题, 2009, (07) .

[9]徐芳, 王恒山.基于AHP的农户个人信用度评价研究[J].商业研究, 2006, (06) .

[10]石晓军.以功能为主线的征信体系模式及其制度配置——理论与实证[J].财经研究, 2007, (11) .

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研究 第9篇

一、当前影响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构建的几大重点制约因素分析

一般来说, 农村融资力的强弱, 发展后劲充足与否, 与经济环境、信用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自身环境等有直接关系。

(一) 农村经济的落后严重制约着农村金融的发展

国内外的经验表明, 经济增长与金融发展史正相关的, 一方面, 发达的金融体系可以因“引致增长效应”促进经济增长;另一方面, 经济增长对金融发展也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一直以来, 虽然农村地区的金融需求处于上升阶段, 但是由于经济机会与城市地区相比不够明显, 从而无法形成对金融机构的有效吸引, 从而加剧了农村资金向城市的集中。同时, 农村金融发展的滞后又制约了农村经济货币化水平的提高, 不利于货币政策的实施, 也不利于农村地区乘数效应的实现, 反过来又限制了农村金融的发展, 形成恶性循环。因此, 归根究底, 农村金融发展滞后的根本原因在于农村经济的落后。

(二) 法律体系不完善是影响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很多国家的实践证明, 没有法律的刚性约束商业银行不可能对农村金融有大规模的投入, 各国的实践证明, 只有在硬性规定下, 商业银行才会通过营业网点, 去扶持弱质的农业;同时, 还需硬性加强对农村金融的规范和保护, 提出正向激励措施。如美国对信用社的免征税赋。

法律体系不够完善是影响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主要因素之一。主要表现在:无硬性规定规定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村、农业的支持;没有法律的形式去规范和保护农村金融这一相对弱势领域。如《刑法》对有意通过提供虚假财务资料骗贷的企业刑事责任无明确规定;《破产法》规定清算程序上把银行排在最后。

(三) 农村金融市场缺乏有效竞争, “垄断效应”严重

自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 国有商业银行进行商业化的改革以来, 导致的直接后果是国有商业银行从县域农村的撤出, 各行都采取了撤并网点、收缩权限的集约化经营手段。并且国家处于防范风险的考虑, 国家出台政策关闭了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非正规金融机构, 保险、投资、担保、租赁、信托等非银行机构在农村市场发展严重滞后, 各种形式的非正规金融活动不受政府政策上的鼓励和保护, 从而使农村信用社在农村正规金融市场处于垄断地位, 形成“一社抗三农”的局面。2002-2007年, 农村信用社占金融机构农业贷款的份额分别高达81.04%、84.14%、

86.26%、87.35%、91.65%、92.63%, 比重不断

上升。而垄断的农村金融一般都是低效率的。因此, 虽然客观上赋予了农村信用社独立支撑农村金融主渠道的职能, 但是这种制度安排, 实际上是把“垄断”经营强加于农村信用, 致使农村信用社自身能力与所负责任不相称的矛盾很快暴露出来, 从而使相当一部分信用社无法长期承担农村金融“主力军”角色。

(四) 农村征信体系建设滞后, 加剧了农村金融生态的脆弱性

诚信环境是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方面, 从目前的整体情况看, 我国农村整体信用环境不尽人意, 严重制约着农村金融生态。一方面, 农村诚信教育和宣传工作滞后, 社会信用文化缺失, 农村企业和农户缺乏诚信意识, 逃债、躲债和赖债的现象还比较严重。根据雷和平、林之诠对陕西部分地区的调查, 陕西省周至县2005年3月底全县金融机构的贷款余额为7.9亿元, 而农村信用联社不良贷款额为1.7亿元, 不良贷款率近22%。另一方面由于农村社会征信系统建设和征信业务发展缓慢, 缺乏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正常获取和检索渠道, 农村有限的信用信息资源也无法共享。此外, 当前正蓬勃发展的“合理不合法”的民间金融, 由于民间融资不规范和诚信环境的缺失, 恶化了民间融资能力的提高。

总之, 农村个人信用的缺失加大了贷款的风险, 降低了贷款的可获得性;农村企业信用的缺失加剧了“信贷配给”和金融机构主体的“无奈”, 加之政府的“无为”, 最终导致农民和企业得不到金融的支持, 农村经济萎缩;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主体功能异化, 并逐步退出农村金融市场;农村民间借贷的风险增大, 从而进一步加剧了农村金融生态的脆弱性。

(五) 基层政府的社会服务功能缺失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 政府不仅是一个权力部门和管理部门, 更是一个综合性的服务部门, 它的职能定位和根本宗旨是提供公共产品和社会服务。当前, 一些农村地区特别是欠发达地区, 乡村政府尚未切实转换服务理念, 未能正确定位其职能和根本宗旨, “生态建设”意识淡薄, 思想上过分重视上级政策倾斜而忽视金融生态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 实践中不能主导当地农村金融生态建设。

二、构建和谐的金融生态体系, 切实为农村金融的稳健、高效运行提供保障

一个良好、平衡而和谐的金融生态环境, 有利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以切实保障农村金融的稳健、高效运行, 实现农村金融、经济的良性互动、和谐发展。

(一) 提高农业生产率, 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是优化农村金融环境的基础

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从根本上讲, 还是要依靠农村经济的发展, 只有农村经济发展、壮大, 才能放大和集中农村资金的供应量和需求量, 增强货币创造能力和资金的使用效率, 从而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传统意义上的农业是弱质产业, 农村是落后地区, 农民是弱势群体, 农村经济易受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的影响, 具有高风险低收益的特点, 而现代农业是科学化、集约化、市场化和产业化高度集中的发达产业, 具有高产、优质、高效和可持续发展的特点。我国农业正处于从传统生产方式向现代生产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 发展现代农业具有客观必然性, 也具备现实条件。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支持“三农”力度不断加大, 新农村建设正在全面向前推进, 显而易见, 发展现代农业是现阶段提高农业生产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根本途径, 而农业产业化又是实现现代农业的重要方式, 因此, 加快推动农业产业化是当前的重大任务。

(二) 强化法制建设, 夯实金融生态的制度基础

1、建立健全农村金融生态法律体系。

第一, 以法律的形式, 明确的规定农村商业银行对农村的支持比例。如对于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 明确规定相当比例的贷款流向农村, 以防止农村资金流向城市。第二, 加强尽快修订完善《破产法》、《刑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 从根本上为农村金融提供法律支持。针对现行的《破产法》规定清算程序上把银行排在最后, 未明确金融机构对欠债不还的债务人享有无条件的破产起诉权, 对有意通过提供虚假财务资料骗贷的企业刑事责任无明确规定, 应修正《破产法》, 让其成为债权人依法保护其债权的最后底限;针对农民可担保资产不足, 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要完善《担保法》, 强化担保债权的优先受偿顺序, 是担保缺失成为规避债权风险的有效屏障, 并将动产主要是企业应收账款和存活纳入担保物范围, 发挥抵押、担保在支持融资中的积极作用。

2、在立法基础上, 加大执法力度, 严厉打击农村金融犯罪。

这就要求在法律框架下, 做到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同时, 鉴于农村金融案件一般金额较小, 如果按照常规法律程序, 打击农村金融犯罪的成本将大为增加。因此, 应建立一种处理农村金融案件的特别简易程序, 以期加大打击农村金融犯罪的力度, 为营造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创造一个宽紧适度的法制环境。

(三) 培育农村金融良好的征信体系

农村的征信体系是农村金融生态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针对当前农村征信体系建设滞后, 不仅制约着正规银行的借贷, 而且恶化着民间金融的融资能力, 因此有必要培育农村金融良好的征信体系。

1、建立一套操作性较强的硬性程序。

将信用环境建设状况纳入对地方政府的考核指标, 增强对政府改善信用环境的约束力;加强农村金融机构与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的协调合作, 建立农村企业和农户信用信息库, 有效整合信息资源, 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充分运用法律约束、行政处罚等多种有效措施, 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罚机制, 实现社会诚信建设的法制化、制度化。

2、注重“征信文化”的普及, 营造“重信用、讲诚信”的社会氛围。

基层政府首先要以提高行政公信力为核心, 提高政府信用。并在此基础上, 发挥主导作用, 如加快对新用户信用的评定步伐, 文明信用工程实行贷款有限、利率优惠、服务优质的信贷扶持, 对失信户予以信贷制裁, 培育诚实守信的文明乡风民风, 培育有素质、讲诚信的新型农民。

(四) 培育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 形成多元化竞争格局

当前农村金融抑制非常普遍, 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正规金融之间缺乏竞争, 造成信用社的“垄断效应”;二是“合理而不合法”的民间金融无法与正规金融协调发展。面对多元化的农村金融需求, 不仅需要正规金融的主体作用, 而且需要民间金融的有益补充, 如何改善当前农村金融缺乏有效竞争的局面, 促进正规金融之间、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之间的协调发展是当前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之一。

1、加快正规金融机构的改革。

解决农业发展银行职能单一与自身管理机制的问题。例如, 改善中国农业银行过分的追求商业化问题;真正发挥农村信用社的支农主力作用;让邮政储蓄不再仅仅成为农村金融的“抽水机”, 以促进农村正规金融的有效竞争。

2、引导和规范民间借贷, 使民间借贷真正成为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

在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和加强金融监管的前提下, 打破市场的进入和退出壁垒, 最大限度地吸收社会力量参与农村金融建设, 满足多样化的农村金融需求;保证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有平等的竞争环境, 坚持普惠制改革, 优惠政策要惠及一切服务“三农”的金融机构, 使其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中共生发展;加强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的有机联系, 充分发挥正规金融规模经营的成本优势和非正规金融的信息优势, 建立二者之间各种有效的合作机制, 改善广大农户的贷款条件, 提高农村金融需求的满足度。

参考文献

[1]、惠国琴.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农业经济, 2008 (12) .

[2]、曾学文等.农户的金融需求与中国农村的可持续发展[J].农村经济, 2008 (9) .

[3]、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Z].新华社.

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研究 第10篇

一、城乡一体化进程与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关系

(一) 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发展是城乡一体化进程顺利开展的基础

实行农村一体化进程的根本目的, 是为了达到农村与城市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互动、发展, 进而将二者有机的融合在一起。而这一目的的实现无法离开农村金融的发展。这是因为金融是经济发展的核心, 因而金融的发展对于经济有着极大的影响作用。所以农村金融的发展, 对提升农村经济有着促进性的作用。而科学而恰当的金融制度、有序的金融市场等金融环境因素, 对于金融经济的发展是具有推动性的。就这一角度而言, 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是城乡一体化进程良好开展的基础。

(二) 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了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发展

城乡一体化进程的目的是要将城市与农村有机的融合, 在这个过程中将会对那些不平等的制度、政策进行完善、修改, 以达到快速发展农村经济的目的。这无疑为农村金融带来了机遇, 当然也充满了挑战性。换而言之, 城乡一体化进程为农村金融的发展搭建了一个更为广阔的平台。在这一平台下, 金融制度更加的合理、市场环境更加的有序, 对于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发展起到了改善、促进作用, 同时也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因而就这一层面而言, 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了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发展。

二、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所存在的问题

(一) 农村金融机构单一, 资金、业务的办理上滞后

改革开放以来, 在我国的各大城市间, 各类的金融机构纷纷涌现, 金融服务项目在不断的被完善, 如保险、咨询、结算等金融业务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也为资金的供应提供了保障。但是反观我国的农村金融机构则显得单薄了许多, 多年以来农业银行、邮政储蓄、农村信用合作社为农村主要的金融服务机构。而随着业务的变迁等原因, 当前农业银行基本退出了农村金融市场的舞台。而邮政储蓄的规模有限, 在处理相关业务上较为吃力。进而导致目前在农村的金融市场中, 唯有农村合作信用社成为了主要的金融机构。而单一的金融服务机构, 无论是在业务的开展上, 资金的供需上都对农村金融的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 是引发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失衡的原因之一。

(二) 对农村金融监管不到位、不科学

金融监管于一定程度上保证了金融市场的有序化发展, 但是在我国的农村金融监管上存在缺失、不科学等情况。目前我国对金融机构的监管主要是由银监会来完成, 而其在进行监管的过程中侧重于城市业务, 对于农村金融监管的力度明显不够。进而在我国的农村, 对农村金融多进行传统、粗糙的行政命令式监管。因其在监管技术等方面的不合理性, 于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 市场的有序化运作, 是导致当前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未能良好而有序发展的原因之一。

(三) 农村自身经济环境、生产性质、意识因素

相对于城市而言, 农村的经济环境受自然因素制约相对要薄弱很多。此外农村经济作物的成长周期较长, 存有较大的自然风险、产品的价值上也不高, 这都将削弱其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从而导致农村的经济发展处在一种弱势的位置上, 也抑制到了金融机构进行借贷的意愿。同时农民的思想又比较传统、保守, 在接受新的金融制度、理念上较为困难。这些因素的存在, 无疑都将影响到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

(四) 农村金融法制环境滞后

法律对于金融市场的运作有着规范性作用, 对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有着保障与约束的作用。但是目前针对农村金融的法规制度还不健全, 农民自身的法律意识淡薄, 严重破坏了金融市场的有序发展, 影响到了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与发展。

三、对城市一体化进程中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建议

(一) 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大力度, 促进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

在农村一体化的进程中, 政府起到了非常大的主导作用。因而在这个过程中, 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加大力度, 以进一步的促进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而这其中保证农村经济建设的资金需求是各项条件中的重中之重, 政府及相关部门应给予保证。政府可从金融政策上、财政投放上、农村金融机构的构建等方面来进行扶持与帮助, 这对于推动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有着积极的作用。

(二) 加大农村金融市场的监管、保证其的有序发展

相关部门应结合农村金融市场的特点, 有针对性的、科学的来加大对于农村金融市场的监管。改变原有落后的、不科学的监管方式, 保证农村金融机构的合理化运行, 促进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

(三) 促进农村金融市场功能的发挥, 提升农民自身金融意识

由于农村生产性质等方面的因素, 导致农村金融较为薄弱。因而相关部门首先应从该方面入手, 将金融市场的功能发挥出来, 做好资金的调控、供应, 金融信息的传递, 从而于根本上来帮助农民进行生产, 提升农村生产率。同时加大金融知识的宣传教育, 提升农民自身的金融意识, 改变其传统观念, 以更好的来接受新的金融法规、政策, 加入到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中来。

(四) 加大农村金融法规的制定与完善

此外相关的部门还应针对农村金融市场的特点, 有的放矢的来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完善与制定。从而以法律作为约束来促进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规范化发展, 农村金融市场的有序化、合法化的发展。

四、结语

由此可见, 城乡一体化进程与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有着相辅相成的关系。在这个过程中, 相关部门应从多方面入手, 来对其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改善, 以构建出一个符合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健康的、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促进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史亚荣, 何泽荣.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研究[J].经济学家, 2012 (03) .

[2]兰水清.解析城乡一体化过程中甘肃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问题[J].金融经济, 2014 (02) .

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研究 第11篇

一、农村经济发展客观上要求农村金融改革

虽然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但经济始终决定着金融。目前我国农村经济结构明显趋于多元化和多层次化,我国农村的产业结构已不是单一的第一产业,第二、第三产业有了较大发展,各产业内部生产结构也是多元化的。在经济落后的农村地区,产业结构仍以传统的农业为主,生产、交易方式和技术手段落后,主要表现为简单的生产加工,小规模商品集市贸易等。而在经济发达地区,产业结构已经实现了以第一产业为主向第二、第三产业为主转移,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基本实现了工业化和城镇化。经济结构的多层次性客观上要求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的多元化。而农村金融结构的调整却没有跟上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步伐,以农村信用社为主体的农村金融机构由于规模小,人力资源少,技术装备差,提供的金融服务主要是一些金额小、技术含量低、管理成本高的零售业务,主要局限于传统小农领域,贷款品种少,不能适应农村经济结构的变化。可见,金融需求的多元化客观上也要求金融组织的多元化和多层次化。所以在制定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目标时,应围绕各地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和农村经济改革与发展总目标来进行。

二、农村金融的变革又会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金融是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农村金融当然不例外。农村金融不但影响农村经济发展速度,也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区域、产业、行业等结构,最终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质量。在资源短缺的国家,这种反作用十分明显,在我国广大农村领域尤其突出。所以,我们要重视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的关系,农村金融的改革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农村经济发展总目标,特别是在目前结构调整和资金短缺的背景下,金融对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通过农村金融改革,更好地优化资源配置,从而达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目的。

三、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发展的不适应性表现

(一)国家正规金融资金供给不足

首先,农村金融机构长期担负着从农村吸收资金为国家工业化服务的功能,为农业和农村提供贷款服务的很少,农民和部分乡镇企业被排斥在正规金融市场之外。农村经济主体的多元化发展对金融的需求无论量上,还是质上都发生了很多变化,产生大量资金需求。

其次,资金大量流出农村,各类商业银行在县及县以下吸收的存款相当部分流出农村,特别是邮政储蓄机构在农村网点广泛,而且只存不贷,使大量宝贵的农村资金通过邮政储蓄机构抽走,资金非农化严重,支农力度在下降。

最后,当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退出县及县以下地区,上收贷款审批权,撤并营业网点和机构。商业金融机构从农村撤走,意味着资金在农村稀缺程度加剧。虽然网点的减少有利于加强金融机构管理,提高规模效益,节省机构本身的运作费用,但十分不利于广大农户和乡镇企业,大大增加了他们获得金融服务的成本。在某种程度上金融体制改革削弱了农村金融的实力。即使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存在于农村,由于其本身在小额贷款信息和成本上先天的劣势,也难以给小额金融需求提供服务。在我国目前的农村金融市场,金融服务单一,金融机构缺乏竞争力和活力,与农村金融需求多样化、分散化形成鲜明的对比。

(二)作为支农主力军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包袱沉重

农村合作信用社定性为合作金融,服务对象限定在农村。长期以来,信用社对支持我国农村经济,特别是农民、农户经济发挥了主力军作用,为国家承载了大量政策性负担。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要求信用社支持“三农”,以及地方政府对农村信用社贷款投放的行政干预,其实是赋予农村信用社相关的政策性责任,以为是为政府发展和稳定农村政治目标服务,但国家优惠性政策不到位,加重了信用社负担。比如,保值储蓄利息支出没有补贴,损失达100多亿元;政策性贷款积累了几千亿,农村信用合作基金会垮台后,呆帐归并到合作社。这些都导致农村信用社与其它金融机构客观上存在不平等的竞争条件,既不利于自身业务的发展壮大,也不能满足农村金融领域中多元化的金融需求。

(三)非正规金融机构活跃了农村经济,但发展受到抑制

面对正规金融机构供给的缺口,以民间借贷为主要形式的非正式的金融活动在广大农村、县域自发地活跃起来,这些小金融机构以当地经济为主要服务对象,机制灵活,表现出良好的生存能力,由于国家监管跟不上,最终被整顿、关闭了。

正规金融机构供给不足,农村信用社在农村又造成垄断,形成农村居民融资渠道单一,这必然导致民间自发金融组织的发展和创新。各种自发产生的乡村非正规金融组织,以其实行民管民用的制度优势,将村民的储蓄和借贷活动联系在一起,给予农户获得小额贷款的机会,为解决长期困扰农村资金需求的矛盾找到了一条途径,是挣脱现行法规、制度羁绊的表现,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符合农村经济和市场发展的需要,但与政府的改革方向不一致,发展受到抑制。

四、农村金融要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

针对我国目前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我国在利用金融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要考虑现实、勇于创新。我们既要发展和完善正式金融机构,又要大力发展非正式中小型农村金融机构,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最佳的金融服务。在我国广大农村,经济主体规模相对较小,大部分是劳动密集型的,因而适合于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安排的金融机构的规模应和目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产业相联系。

(一)完善与引导正式金融机构支农

政策性金融具有填补市场空缺、贯彻政府经济政策的特殊职能。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分离,对于加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是具有成效的。但随着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的基本完成,其职能单一,因此对农业发展银行的职能作用有必要重新定位和调整,增加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农业综合开发、科技开发、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的资金投入,承担起真正意义上的政策性银行的职能。

近年来,各国有商业银行积极收缩农村阵地是其追逐利润最大化的体现,另外农村贷款主体没有抵押、资金需求额度小的特点,会加大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和成本。可见,大型商业银行进入小农户和小企业存贷需求集结的市场,信息收集成本高并缺乏规模效益,国有商业银行具有追逐利润最大化特点,寄希望于国有商业银行支农并不现实。当然,对于一些大型的、效益好的农业企业和产业,国有商业银行可以完全按照市场化、商业化的方式运作,自主地对农村有市场、有效益的项目进行支持。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性质和将来的形式,应根据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来确定,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信用社自身经济实力考虑其可能的发展方式。可以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把信用社改组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基层网点机构;可以按真正意义上的合作制原则重新组建农村信用合作社;也可以在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按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原则把农村信用社改组为农村商业银行,以适应快速发展的农村经济的需要。

(二)培育非正式金融机构,积极发展民间金融

政府对民间金融组织的做法,不应该是简单的禁止与取缔,而是要加强管理与规范,适当放宽农村金融市场的限制,放松农村金融市场准入,允许和扶持其它金融组织的发展,以便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形成一种竞争局面。对于一个多元的经济社会而言,多种经济成份平等竞争是十分重要的。

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研究 第12篇

对于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的研究启蒙于对20 世纪中后期以来农村金融发展理论的反思,但却一直未形成农村金融生态(rural financial ecology)研究的完整理论体系。国外学者认为,农村地区微型金融机构开办储蓄业务筹集资金非常重要,不仅能够降低信贷风险,还能维护农村地区金融生态系统的稳定[1]。农户信贷俱乐部是弥补现行农村信贷制度安排缺陷的重要补充形式,是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2]。国内学者对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的研究起步相对较晚,在借鉴相关金融生态理论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农村金融的实际情况,从不同视角建立了相应的农村金融生态系统评价指标体系,并进行了相关评价[3,4]。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存在明显的缺陷[5],区域内农村金融生态差异较大[6],制度因素[7]、农村金融市场结构[8]等是影响农村金融生态系统建设的主要方面。前人的研究为本文奠定了基础,但对于县域金融生态系统的研究颇为少见,这为文本的研究提供了可能的空间。本文将围绕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的内涵、特征,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县域农村金融生态系统评价与比较等几方面展开研究, 期望能评价和比较县域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的运行状况,探寻影响县域农村金融生态系统建设的主要因素,为有关部门进行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提供理论参考。

1 农村金融生态系统内涵

农村金融生态系统是整个金融生态系统最基本的子系统之一。农村金融生态系统是指在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资金融通及其它金融服务的过程中, 各类金融组织的内部结构、相互关系及其与农村经济系统中其他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共同构成的有机整体[9]。它是一国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也是金融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的重要动力所在。农村金融生态系统主要由农村金融主体(内部环境)和农村金融外部环境共同组成。农村金融主体主要是指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即农村金融机构、农村金融市场和金融监管机构。而农村金融外部环境则包括农村金融服务的需求者和与农村金融业产生与发展具有互动关系的农村经济环境、农村信用环境、农村法制环境等[10]。

农村金融生态主体是金融生态系统的核心,包括银行类组织、保险类组织、信托类组织、证券类组织等[11]。一个发达的农村金融生态系统是由多种各具功能的金融生态主体构成的,各主体之间存在业务的交叉和融合,也存在业务的分工和合作,相互之间以自己的专业优势为主,进行业务的拓展和创新[12]。农村经济的质量、规模、结构决定了农村金融运行的质量、效率,是构建良好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的经济基础。反之,高效的农村金融生态系统也将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激发更多的活力[13,14,15]。

2 研究方法

2.1 评价模型

定义X=(x1,x2,…,xn)为金融生态系统要素变量,Y=(y1,y2,…,yn)为衡量金融市场水平的指标向量,则金融生态环境评价的本质就在于它是一种建立从金融生态系统Rn到金融发展集Rm映射关系F(x) 的泛函过程:

式中:F(x) 是金融生态环境系统与金融市场发展水平之间的函数关系,它反映了现实金融运行发展中金融生态环境要素对金融发展的影响。

在式(1)所示的函数关系F(x) 之后,记为金融生态系统对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因子向量。定义为:

对进行归一化及简单线性处理之后,便可得各金融生态系统评价指标权重,进而求得便于直观分析比较的金融生态系统的综合评价得分。

2.2 评价方法

对县域农村金融生态系统评价的方法有主成分分析法、因子分析法和数据包络分析法等,根据研究的需要,本文主要采用因子分析法对重庆市县域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的运行状况进行评价。因子分析法是在尽可能不损失信息或者少损失信息的情况下,将多个变量X1,X2,…,Xn减少为少数几个潜在的因子F1,F2,…,Fm,以高度概括大量数据中的信息。具体来说,因子分析包含以下几步:第一,对原始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第二,算出矩阵的特征值和特征向量;第三,建立因子模型;第四,确定不同因子的贡献率;第五,计算因子的综合得分。

本文研究对象重庆市每个区(县)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的综合得分计算方法为:

式中:di为因子贡献率,fi为因子得分,bij为因子得分系数,Xij为已标准化的指标值。

2.3 指标体系构建

重庆尽管在1997 年直辖,但由于起步较晚,加上地处内陆,大城市、大库区、大农村、大山区并存,重庆大多数县域农村属于欠发达地区,欠发达县域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相对较脆弱。重庆市各区(县)金融部门执法标准和执法力度基本保持一致,很难从数据上进行明确阐述和区分。因此本文主要对重庆市各区(县)农村金融运行状况、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农村社会发展状况和信用环境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经过数据的筛选和指标的对比,结合数据的可获得性,最终选定重庆市农村金融生态系统评价的4 个一级指标,分别由14 个二级指标系统构成(表1)。

2.4 数据来源

根据重庆市农村金融生态系统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和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所用经济数据主要来源于历年《重庆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重庆市金融运行报告》和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调查数据,担保机构代偿率来源于重庆市兴农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对各区(县)子公司清算核资数据。由于部分区(县)个别指标存在缺失现象,可能造成实证研究缺少一些数据。为了保证实证的完整性,本文主要采用替代法进行处理,即对缺失值采取数据组的平均值进行替代,以保证实证结果的合理性。

重庆市主城九区农村经济总量较小,仅占该地区生产总值的2%,部分主城区没有农村居民纯收入、农村居民消费支出等基础数据。因此基于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的研究需要和重庆市的客观实际,本文将选取重庆市除主城九区外的其它29 个区(县)的相关数据为样本展开研究分析。

3 县域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的评价与分析

3.1 数据适用性分析与主要因子提取

按照前文的分析步骤,首先运用SPSS17.0 软件对重庆市29 个区(县)相关指标的截面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然后进行相关矩阵分析。结果显示,绝大部分变量之间多为正相关关系,且相关系数大于0.3。再通过KMO(Kaiser-Mayer-Olkin)和巴特利检验可知,KMO统计量值为0.7 和巴特利特球体检验sig. 值为0。虽然KMO统计量并非特别理想,但巴特利特球体检验和指标相关系数矩阵结果较好,因此本文所选取的数据适合采用因子分析法,具备一定的数量统计意义。

利用主成分分析法提取因子后,四个主要因子的初始特征值为7.085、2.033、1.369 和1.272,累积方差贡献率达到86.85%,经过旋转平方和载入后特征值为5.138、3.763、1.473 和1.385,累积方差贡献率为86.85%。根据因子分析法的基本原则,累积方差贡献率达到85% 可以较好的解释各个变量。因此,本文可以通过四个相对较好的因子反映重庆市各区(县)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的运行状况,其综合评价式方程为:

3.3 主要因子得分分析

通过主成分分析法提取公因子后,再利用最大旋转方法,经过5 次迭代后收敛得到旋转成份矩阵(表2)。然后,再根据回归算法计算出重庆市各区(县)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的主因子得分(表3)。通过该得分,便可以算出各区(县)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的综合评分。

3.4 各区(县)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综合得分

根据前文得出的重庆市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综合评价方程,对各因子得分系数进行指数化处理,可以算出重庆市各区(县)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综合得分(表4)。

在综合评价得分方面,重庆29 个区(县)仅有7个区(县)得分超过0.5,15个区(县)得分低于0,平均得分仅为0.21。这是由于重庆市经济发展受到传统工业基础的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相对缓慢,且重庆市直辖时间不长,农业现代化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统筹城乡进程相对落后。在影响因子方面,四个主因子权重中,农村金融机构的运行状况权重最大。

提取方法:主成分分析法。旋转法:具有Kaiser标准化的正交旋转法。

在得分分布上,城市发展新区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综合评价得分普遍较高,而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得分相对较低,得分最高的璧山区和得分最低的城口县分差绝对值达到了3.6,可见各区(县)农村金融生态系统建设的差异是较大的。这是由于:第一,重庆市各区(县)长期受传统二元经济结构影响,交通相对不便的渝东北和渝东南地区经济基础薄弱,农村金融生态发展先天条件不足;第二,渝东北和渝东南地区由于产业空心化现象严重,资金受市场规律影响流向经济实力更为雄厚的城市发展新区,促进了城市发展新区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环境建设,然而却加剧了渝东北和渝东南地区金融资源空心化,导致农村金融生态系统建设差距进一步加大。

4 结论及政策建议

4.1 结论

重庆县域农村金融生态系统建设总体水平偏低,区域间发展极不平衡。县域农村金融机构的运行状况对当地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的发展具有首要影响,良好的农村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及信用环境是促进区域内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稳定发展的保障,农村社会的发展程度和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将为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的建设提供持续动力。

4.2 政策建议

1)提高农村金融机构运行效率,提升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首先应根据县域“二元”经济结构的特点,因地制宜,实现金融支农模式的特色化、多元化。其次,要坚持和强化农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在各区(县)农村金融市场的重要作用。农业银行要按照市场化原则,支持重庆市各区(县)竞争力强的农业企业的建设和发展,重点关注和支持农业产业化、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专业化的市场建设的有效需求,提高对重点龙头企业的综合服务水平,同时支持外贸和新兴产业中的农村商业企业。而农业发展银行则应以政策性金融为主,开发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并重,支持小城镇建设、农田基本建设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2)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产品,丰富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产品,要建立全面联动、反映迅速的产品研发与业务创新机制,始终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深入农村地区,加强金融需求调研,了解农村地区各项新需求,针对新需求制定差异化的农村金融产品,探索实践多样化的抵押增信模式,激活农村金融市场。力争在信贷额度、抵押担保方式、贷款期限、贷款定价等信贷政策上有新突破,促进更多的金融资源流向农村市场。

3)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提高农村经济综合实力。一是要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着眼于城乡一体化发展和要素自由流动,充分保障农村居民合法权利,优化实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二是稳妥推进农村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的初次分配机制,健全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机制,实现农村居民收入增长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步,农村居民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规范农村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农户的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逐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三是在经济增长方式上,应从根本上转变靠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不协调、难循环、低效率的粗放式增长方式,提高农业产业化企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和农副产品的科技附加值。四是要着力发展特色效益农业,进一步优化农业种养结构和区域布局,稳定农场粮油生产,壮大蔬菜、畜牧、渔业、林果、烟叶、中药材等优势特色农业,打造具有重庆本土特色的农业知名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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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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