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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保障体系
来源:文库
作者:开心麻花
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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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保障体系(精选10篇)

农民工工资保障体系 第1篇

传媒二标项目部 农 民 工 工 资 保 证 体 系 目 录

一、民工工资保障目标

二、民工工资管理措施

三、分析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现状及原因

四、民工工资拖欠带来的影响

五、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

六、工资支付 民工工资保证体系

一、民工工资保障目标

为切实维护民工合法权益, 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农民工 劳有所得, 也为了促进工程施工的各项工作能顺利开展, 为工程施工 营造一个和谐的施工环境, 进一步规范和监控在工程建设务工的民工 工资支付行为, 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 建立有效遏 止施工队伍拖欠民工工资行为的长效机制, 规避企业所承担的劳资风 险,将损失降低至最小化。

二、民工工资管理措施(一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部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组织机构, 专人专职负责劳资发 放事宜。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二管理职责

1、项目部设臵劳资管理部负责公司农民工工资管理全面工作。

2、项目部劳资管理办公室: ① 建立健全劳务队伍管理和劳务工资发放制度。② 及时上报劳务队伍管理的各项信息及报表。

③ 协同各部门做好日常劳务队伍管理及基础资料整理工作。(三规范管理,建立民工全员劳资管理制度,具体流程如下:

一、入职: 对新进场民工采取 “一条龙”的方式办理相关手续:由小班组长 带领新增民工在 24小时内到项目安全部报到,安全部对民工进行安 全“三级教育”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然 后到劳资管理处登记入职;再由劳资管理人员协同财务处为工人办理 银行卡;后到保安、协管员处办理暂住证;最后由安全部开具可以上 岗的通知单,民工凭此通知单到本队进行相应工种的上岗。

可见样表:《民工入职备案表》 《温馨告示》

二、清点

由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及现场管理人员负责,劳资管理人员配 合,完成施工现场作业面的人工考勤记录。

可见样表:《每日工人出勤登记表》

三、结算

由劳资管理人员组织各劳务施工班组对其手下工人的工资支付情 况作出详细说明, 并由劳资管理人员统计出工程款发放时段内, 现场 工人出勤率,模拟出所需要的人工工资费用,并上报项目经理。可见样表:《每月工人出勤率汇总表》 《民工工资领取确认表》

四、工资发放

对人工工资费用及各施工班组的工程款计量进行核实及比对,如 无异常情况,则转交财务部对工人工资进行发放。

可见样表:《各班组人工工资模拟数情况》

五、回访

工程工资发放后,劳资管理人员有权利及义务对各班组或各工人 所领工程款进行查询和问责, 确保所有人工工资发放到每一位工人手 上。

(四相关要求

1、项目部和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配备的电脑、照相 机等必要办公设备,以使工作正常开展。

2、项目部和施工单位按要求做好每月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影像资 料并保存。

3、协作队伍必须配备一名财务人员,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及管 理工作。

4、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纳入协作队伍考核及项目部评先争 优工作。

三、关于以上工作流程中存在的工作难点及具体操作方式:

一、入职 : 由于行业特点,工程项目作业工人流动性大,周期不稳定,工资 发放情况无规律性等,在对每个班组进行入职时,多出现散工、零工 等情况。根据本人工作经验,我认为大致可分为这三类:常驻工人、散工、零工。

常驻工人:这类工人长期驻扎施工项目,属于施工班组所带领的 施工队伍人员。(类似于钢筋工班人员、木工班人员。

散工:由于赶工期或其他情况,突然增加的施工人员。(类似于点 工。

零工:由于一些特殊工作, 需要特殊人员进行施工时的施工人员。(类似于电渣压力焊、防水等特殊工种人员。

对于以上各不同情况的施工人员,在进行入职工作时,也需要对 其进行特有的方式。

首先,对待常驻工人,劳资管理人员必须收集其身份证等个人信 息,并按正常情况予以入职。再者,对待散工,劳资管理人员需由各 班组配合, 对这部分人员进行特殊登记, 并在每日工人出勤率上进行 说明,且与这部分人员的工资卡管理上需对采用不同方式,(主要表 现为:是否需要办理工资卡, 如不需办理, 则对其办好相关委托手续, 如办理, 则需要求其在工程款发放时, 必须亲自到项目部办理相关手 续。最后,对待零工,由于此类工人,流动性大,且工资按实时发 放, 劳资管理人员只能以监督的形式, 来管理其与承包班组之间的劳 资情况。所以个人建议是, 不予以入职,承包班组需配合劳资管理人 员对其的工资发放留下证明材料。

二、清点

每日清点完毕工人出勤率后,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将及时上报, 并做好登记电子台账。

三、结算

由于农村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或当地通讯不发达等,大部分工 人都会委托一名代理人对其工资发放情况进行代理, 劳资管理员需办 理相关委托手续, 并负责办好每位入职在册工人对每月的工资发放的

按手印,签字等委托手续。此手续有几点工作必须做好:

1、代理人 的个人信息完备。

2、承包班组的承包人,对这部分工人所需零工资 的数额进行书面确认。

3、每位工人均需亲自办理委托手续(如人员 无法到达现场,可通过电话录音、照片传送等方式证明。

四、工资发放

由于发放形式的不同,劳资管理人员将进行不同的管理方式,如 是现金发放,劳资管理人员需全程陪同,并做好相关影像资料,如是 银行卡转账及其他方式, 劳资管理人员需与财务部一同做好发放记录 明细情况等,并永久保存。

四、分析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现状及原因

1、农村劳动者供求矛盾太大、缺乏组织,谈判力量弱,使用人 单位容易降低农村劳动者的待遇标准;

2、农民工素质普遍偏低,法治意识不强,用人单位为降低用工 成本,更愿意招用农民工, 却不与农民工签劳动合同,降低劳动保护 条件, 特别是不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 使得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损 害。

3、承包班组在与农民工劳务对接时,会出现拖压、拒付等情况, 有项目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全程干预, 将规避此类风险, 保障工人工资。

五、民工工资拖欠带来的影响

在农村收入增幅不变或不大的情况下, 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的 动力增大,供给增加,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进城。面对缩小的需求,一

部分人会与企业达成默契, 逃避行政监管, 形成打黑工。但这样一来, 他们的合法利益就往往处于无监管的真空地带, 一旦出现工资拖欠等 现象, 他们就需要到劳动监察等部门寻求保护和帮助。脱离了原单位 后,一部分人还会在城镇游荡,加入城市失业队伍,等待下一个就业 机会,增加了城市社会的不稳定。如今国家法制管理逐

步完善,但很 多规程并不符合目前现有情况, 一味偏袒保护民工的同时, 是对用人 企业的正当利益损害, 为保护企业自身, 该规程作为企业内部管理措 施很有必要。

六、农民工工资发放保障体系中常出现的异常情况及处理措施:根据本人工作经验, 在保证以上措施的工作中, 会出现如下等情 况,各情况各项目的处理方法不同,在此文中仅为冰山一角,不得已 偏概全,具体问题还需具体分析。

(一首先,入职:在所有人员按正常流程入职后,常驻工人需 强制办理银行卡, 并强制将卡打入工人账号中, 而工资发放中只需造 出工资表即可。(如无特殊理由, 常驻工人不允许出现代领工资情况。如有部分工人工资由班组长代付或垫付, 需班组长出具该工人的 领条,或真实影像资料,证明自己先于项目部将工人工资代付出去, 该类资料作为工程款结算附件生效。(此主要针对零工或散工。(二 工人出勤考核:由各小班组长, 将每日出勤情况已短信形式, 发入施工员及劳资管理员, 以便施工员和劳资管理员备查, 如有出入 或发现虚假,可对其进行处罚。处罚的金额,个人建议作为施工员或 劳资管理员的工资奖励。(如:当每日上工出勤人数信息发至施工员

后,施工员可凭此信息于该日任何时间段内对现场人数情况进行核 实,如有出入,现场开据处罚通知交予班组,该通知一式两份,累计 至工程款发放时,班组与施工员核对校准,处罚金额公开。

(三结算:对于某些特殊性质工种,主要针对的是流动性大, 或人员不固定的工种,(如:砼浇筑工人,电渣压力焊工人 ,有可能 出现总承包人领工程款后, 将工资付给小承包班组, 而小承包班组并 未如实将钱付于工人, 最后工人投诉无果, 还是会将风险转嫁到项目 部上,为规避此类风险。个人建议在结算此部分工人工资时,项目部 另行处理,处理建议有如下两条进行参照:

一、对该部分工种的需求,项目部特别设立专项款,或由专职人 员管理,此类工人的日工资结算或工资记录,每日现场结清。具体操 作方法为:对该部分工人的工作成绩做到每日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 依据工程量,计算出每位工人的日薪结算。

二、对该部分工人的用工班组,需压制总承包人的工程款,保证 进度完成,或安全时限过后,即没有工人反映劳务纠纷情况后,才将 此部分押金返还。

(以上做法, 只是个人理想化建议, 是否合法?是否具有可操作 性?还待有商榷。。。

以下为,本人工作中遇见一例案例,供给大家分享。

案例情况:甲为桩基施工总承包人, 乙为桩基施工小承包班组长, 丙为桩基施工工人,由于甲乙双方在施工期间,出现纠纷,导致相互 对自己的劳务利益产生分歧, 使得丙工人无法正常领取到自己的劳务

工资,经项目部协调后,甲乙合伙欺瞒项目部,将工程款冒领,最终 仍然未发给丙工人,事后,丙由于自己是工人群体,维权意识不强, 受骗后找到项目部要求索赔, 项目部不予理睬, 最终有国家机关干涉, 才无奈承担该笔损失。

案例分析:丙工人作为常驻工人,项目部应强制其办理工资卡, 这是项目部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所产生的漏洞。若丙为非常驻工人, 项 目部应要求,甲乙出具垫付工资证据后,才应发放工程款。

农民工工资保障体系 第2篇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编制部门:石门寨连接线项目部财务部

期: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日

2017年河北省第二届旅发大会石门寨连接线段项目部

民工工资发放保障制度

一、目的

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建立规范的工程款拨付和劳务人员工资支付程序,维护工程建设主体的合法权益,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劳务纠纷,避免分包队伍负责人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二、范围

适用于2017年河北省第二届旅发大会石门寨连接线段项目劳务人员工资的管理工作。

三、工作依据和条件按照相关规定并结合项目部与分包队伍签订的分包合同的工资支付条款执行。

四、实施方法

1、准则

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或扣克农民工工资问题,有效维护广大农民工工资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关于切实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和各级政府与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劳动合同的签订 项目部协作队伍在招用民工时,可通过劳务公司的途径,依法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其中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应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支付时间等内容。

3、加强对民工工资支付的监控

①项目部应制定内部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应根据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 本人,严禁发放给班组长或其他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项目部应建立民工记工考勤卡,编制民工工资支付清单,如实记录民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用工天数、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情况。

②项目部要落实专人负责处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工作,成立民工工资应急小组,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让事态从源头上进行遏制

4、农民工工资支付流程

5、拖欠民工工资投诉的处理

①项目部及协作队伍应高度重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对有拖欠民工工资的工程项目,必须采取措施,及时给予解决,避免民工到有关部门投诉。

②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民工被拖欠的民工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③ 协作队伍项目经理把民工工资发放给班组长等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导致拖欠民工工资的,由协作队伍负责解决所拖欠的民工工资。

④若有民工投诉拖欠工资问题,项目部接到相关部门通知后,应立即派项目部处理拖欠民工工资的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到指定地点处理。已结清工账的,当场确定清欠期限、清欠方式等;未结清工账的,当场确定结清工账的期限、清欠期限、清欠方式等。

6、处罚措施

①凡到项目投诉,经协调及时解决的,对该协作队伍承包经理人处于2000元罚款。

②凡发生务工人员上访到上级建设、劳动等主管部门而责成公司进行解决的,对协作队伍承包项目经理人处于20000元罚款。③导致公司被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取消建筑工程施工资格而被清退的,对协作队伍项目承包经理人处于200000元以上的罚款。

7、项目财务资金部备案

农民工工资保障体系 第3篇

关键词:企业,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

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一直以来都农民工问题的核心。虽然这些年来, 国家下大力气进行治理, 出台了很多政策, 但是跳楼讨薪、暴力讨薪等农民工极端讨薪的事件还是时有见诸报端。农民工欠薪问题久治不愈, 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工资支付机制的不完善, 因此, 应当从机制上完善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问题。

一、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现状

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政策发展。对于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 国家出台了很多相关的政策, 例如2006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中规定, 做到工资发放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2012年4月, 全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座谈会在西安召开。天津、河北等9个省区市与会代表在会上就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进行了经验交流, 并对《关于开展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专项行动的通知 (讨论稿) 》进行研究讨论。实际上, 早在2004年河北省就表示要探索制定农民工工资的长效保障政策。2004年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表示河北省将加快建立工资保障金制度, 积极探索建立建筑行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

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专项行动。针对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资问题, 中央经常开展专项行动。例如2012年开始, 人社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2个部门和单位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专项行动。以建筑、交通、铁路、水利等建设领域和加工制造、纺织服装、餐饮等其他易发生拖欠的行业为重点, 用三年时间集中攻坚, 建立健全工资支付预防预警、工资拖欠应急保障、欠薪案件快速处置、工资拖欠信用惩戒和政府责任考核等为核心内容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体制机制, 从根本上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全面实现“十二五”期末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2012年第一季度我国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确保元旦、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涉及拖欠的劳动争议案件春节前基本结案, 共为129万名农民工补发被拖欠的工资及赔偿金59.24亿元。2012年10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监察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9部门召开视频会议, 就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地方政府也根据部署, 开始针对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问题的专项行动。例如2011年12月, 河北省就启动了为期近两个月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及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

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效果逐步提高。经过这些年的治理,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大为好转, 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也逐渐减少, 农民工工资增幅也逐步增高。2012年2月29日,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在全国农民工工作暨家庭服务业工作办公室主任会议上透露, 2011年, 中国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达到2049元, 比2010年增加359元, 增幅达21.2%。作为环渤海经济圈中的重要省份, 河北省之前一直是以劳务输出为主, 但近几年来, 由于经济的发展, 本省吸纳的劳动力越来越多, 工资水平和北上广等大城市的工资差距越来越小。

二、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 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落实力度不够

一方面, 不少县市虽建立了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 但落实力度不够, 个别县市和行业工资支付保障金结存甚至为零。有些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虽已建立, 但保证金收取额为零。另一方面, 由于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收缴比例较低, 部分县市保障金结存不多, 随着农民工工资水平不断提高, 一旦项目资金出现缺口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保障金保障能力十分有限。

(二) 农民工维权意识低

虽然现在农民工的素质在不断提升, 维权意识也在不断增高。但是大多数农民工由于文化素质较差, 出外务农的时候盲目性大, 特别是建筑工, 往往只要有活干, 无论用人单位来自何方, 便埋头去干, 更不用说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一旦被拖欠工资, 往往很难拿出有力证据进行权利维护, 或者由于怕失去工作或在原单位被孤立而不敢进行公开维权, 而选择比较极端的讨薪方式。维权意识的落后, 使得一些企业存侥幸心理, 助长了部分企业无故拖欠职工工资的行为。

(三) 用工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

由于农民工大多是短期务工, 用工企业劳动用工管理非常不规范, 很多制度都是临时性或者形式性的。例如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建设工程领域, 目前各类建设工程均实行有资质企业中标制度, 但企业中标之后往往是层层转包、分包, 而不自行组织施工, 对该类行为主管部门难以监管到位。同时, 一些用工企业违法违规现象大量存在, 例如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建立职工花名册台账、不书面约定劳动报酬等, 给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带来了很大的隐患。

(四) 职能部门执法未充分建立和有效发挥作用

劳动保障行政执法部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有些执法职能部门不能有效履行职责, 审批把关不严, 使得督促企业缴纳工资支付保障金流于形式。其次, 有些地方的执法职能部门之间工作协作不够全面、衔接不够紧密, 未全面有效落实工程开工情况和农民工工资清欠等信息通报制度。此外,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虽有行政处理及处罚权, 但罚款执行权限却不在本部门, 行政处罚实施滞后于实际,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执行, 则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的及时性和威慑性。

三、完善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长效保障机制

(一) 制定地方专门立法

完善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长效保障机制首先要有完善的制度可以依照。实际上, 地方这些年已经有很多涉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的立法。例如2009年1月14日, 河北省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河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办法》, 切实保护农民工在就业、工资、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规定“用人单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 应当作为不良记录记入用人单位的守法诚信档案。1年内发生两次以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或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 由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金融机构, 并可以通过人力资源市场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2012年7月25日, 《河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条例 (草案) 》交由河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但是很多地方还没有针对企业依法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单独立法, 不能适应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特殊性, 因此, 我们建议可以像云南和陕西那样, 制定专门的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的专门地方立法。

(二) 完善执法联动机制

执法联动制度, 就是由涉及相关问题的各个部门联合执法, 这也是我国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常用的执法形式和制度, 在这种制度下, 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 可以极大增强部门工作合力, 促进执法的效率。目前不少地方已经建立了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执法联动机制, 但是还不完善。要各地充分发挥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 由单一执法变为多家联动执法, 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建设、财政、土地等多部门共同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明确各部门职责, 在处理涉及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的突发事件方面发挥有效作用。

(三) 强化劳动用工备案制度

针对目前用工企业用工备案制度落实不到位, 应当对用工企业和农民工进行双向的普法教育, 促进制度的落实。强化使用农民工的单位依法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 约定工资标准、发放时间等工资支付事项, 并向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工资应当按照规定, 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 数额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的资料应当保存三年以上, 以便发生争议时举证。强化劳动用工备案制度, 对于农民工事后维权起着重要的作用。

(四) 构建应急垫付机制

建立农民工工资应急垫付机制, 就可以在启动救济性垫付程序之后, 对企业拖欠的资金联合建设、人社、土地、财政等部门共同进行追缴, 对规定期限内不补足垫付资金的企业处以行政处罚、暂停土地审批、暂停其施工资格、不予审批新建项目等处罚。2012年7月河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的《河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条例 (草案) 》中也规定了应急垫付机制, 设区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民工工资清欠应急周转金制度, 用于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并且, 还规定了不低的数额, 例如规定设区市和县级人民政府的应急周转金, 应当分别不低于2000万元和500万元。农民工工资应急垫付机制是对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有力补充。

(五) 建立惩罚赔偿机制

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惩罚赔偿机制, 对于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企业, 要施行惩罚赔偿, 对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进行督促。目前陕西、云南、河北等很多地方也都开始尝试建立相应的惩罚赔偿机制。例如2012年的《河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条例 (草案) 》就规定了六种拖欠工资要支付赔偿金的情形:“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未征得农民工本人或者本单位工会书面同意或者未按照规定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同意, 延期支付工资, 以及延期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支付工资的;未依法将工资支付农民工本人的;低于集体合同规定或者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未按照规定向农民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当然, 惩罚赔偿机制的建立还不仅仅只是有立法规定, 还需要有具体的配套实施机制, 需要有具体的细化执行标准。

参考文献

[1]程成.农民工:切莫陷入工资支付误区.农民日报, 2012-9-14.

[2]周民.《陕西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 (试行) 》今日起施行.陕西日报, 2012-10-1.

[3]刘彬.我省将出台条例保障农民工权益.沧州日报, 2012-8-30.

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 第4篇

【关键字】农民工;工资保障;保护措施

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按期足额支付,才能规避相当的法律风险;同时也是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需要,是促进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的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的需要。这就要求施工企业要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笔者结合施工项目管理实际,就农民工工资支付谈点粗浅看法。

第一、设立组织机构及职责

公司层面,设立一总经理为组长的农民工工资处理小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排查、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项目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事宜,重要事件的协调处理工作。

第二、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

保证金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一次性交纳甲方或者交到甲方指定账户,保证金比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一般为工程中标价的3%。若乙方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其他应付农民工的费用(包括工伤赔偿金等)的情况,甲方有权动用本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专用帐户内的保证金,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资和其他应付农民工的费用。

第三、设立民工工资预留帐户

公司按照每年施工产值实际完成情况,按照比例计提预留金。预留金划入专用民工工资预留帐户。工程中遇到一些复杂问题而造成资金困的时候,可以由项目部申请,总经理批准动用民工工资预留帐户。避免工资迟迟发不下去的困难。建立预留帐户正是能保障工程在危急时候能够保证民工工资。

第四、加强农民工维权、用工管理,建立农民工用工工资档案制度

项目部应该按照相关规定在项目施工现场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告知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

项目部(或劳务公司项目部)招用农民工,应严格劳动用工制度,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要明确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工资支付的方式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

农民工工资档案(含农民工花名册、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汇总表)以书面形式记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等,并保存两年以上以备查。

第五、建立农民工直接发放和工资领取现场签证拍照记录制度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这应该是农民工工资受到的最低保护。对工期不足一个月的还应进一步规定“按周支付”。由公司财务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不得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项目部按照与农民工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实行月结月清制度,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按照项目部预定的工资发放日,在项目部集中发放农民工工资,以书面形式记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等,并現场拍照记录。并保存两年以上以备查。

有劳务公司参建的项目,劳务公司派专人参加,项目部现场发放农民工工资。其劳务进度款在发放农民工工资后的剩余部分才是劳务公司当月的应得利润或者其他结余,劳务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该部分资金。

第六、加强财务管理监测与预警

各项目部落实监测人员、完善监测网络、收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信息,做到早报告、早发现、早处置。

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公司将项目部上月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作为拨付当月工程进度款的前置条件。若上月农民工工资未按约定付清,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建设单位的监督下,公司可以使用应支付项目部的当月工程款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七、设了农民工调查小组

俗话说,一份辛劳一份收获,我公司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农民工劳有所得,也促进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保障,我公司单独开设了农民工调查小组。专门调查解决农民工拖欠、纠纷等现象,一经发现公司将对其严厉处罚,做到“工程清工资清”,决不拖欠民工一分钱。

第八、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

公司为民工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到公司找相关单位,并且为其大力解决难题。

第九、施行“举证责任倒置”制度

公司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办法,即由项目部负责举证,项目部拿不出工资发放证据就视为欠薪,解决了农民工讨薪时“举证难”的问题。在目前农民工讨薪难的大环境下,不失为一种方便农民工的行政举措。

第十、将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纳入项目经理部的各项考核指标中进行统一考核

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 第5篇

一、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四项基

本措施

1、是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列为

重点监控对象,要定期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工资支付情况:建立施工单位工资支付信息网络,完善监控手段。

2、是推行工资保障金制度,施工单位缴纳一定数额的工作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单位资金状况而被拖欠。

3、是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规范施工单位用功和工资支付

行为。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行动计划,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建立权力义务明确。

二、为了保证农民工工资,我公司做了多项保证措施

1、我公司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农民工劳有所得,也促进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保障,我公司单独开设了农民工调查小组,专门调查解决农民工拖欠、纠纷等现象,一经发现公司将对其严厉处罚,做到“工程清工资清”,决不拖欠民工一分钱。

2、我公司为民工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

以直接到公司找相关单位,并且为其大力解决难题。

3、保证按月发放工资,要求施工单位准时发放民工工资。

4、我公司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办法,即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企业拿不出工资发放证据就视为欠薪,解决了农民工讨薪时“举

证难”的问题。在目前农民工讨薪难的大环境下,不失为一种方便农民工的行政举措。

三、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1、施工单位与所有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2、开设专门账户,由公司财务派专人专管,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

用。

3、根据工程进度计划,让施工单位制定出民工工资支付表。

4、将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纳入项目经理部的各项考核指标中进行

统一考核。

5、严格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如果发

生民工工资拖欠现象,无条件接收上级主管部门处罚。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措施 第6篇

一、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四项基本措施:

1、是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的,要定期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工资支付情况;建立施工单位工资支付信息网络,完善监控手段。

2、是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施工单位缴纳一定数额的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单位资金状况而被拖欠。

3、是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规范施工单位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行动计划,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权利义务明确、规范的劳动关系。

二、为了保证民工工资,我公司做了多项保证措施。

1、俗话说,一份辛劳一份收获,我公司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农民工劳有所得,也促进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保障,我公司单独开设了农民工调查小组。专门调查解决农民工拖欠、纠纷等现象,一经发现公司将对其严厉处罚,做到“工程清工资清”,决不拖欠民工一分钱。

2、我公司为民工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到公司找相关单位,并且为其大力解决难题。

3、在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下,我公司督促施工单位与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保证民工及时拿到自己的辛苦钱,也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展。

4、我公司设立民工工资专用帐户,预存工资款,避免了由于工程中一些复杂问题而造成资金困难,使的工资迟迟发不下去。建立专用帐户正是能保障工程在危急时候能够保证民工工资。

5、保证按月发放工资,要求施工单位每月准时发放民工工资。

6、我公司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办法,即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企业拿不出工资发放证据就视为欠薪,解决了农民工讨薪时“举证难”的问题。在目前农民工讨薪难的大环境下,不失为一种方便农民工的行政举措。

三、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民工工 资问题的要求,我公司承诺:决不出现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

具体措施为:

施工单位与所有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2、开设专门帐户,由公司财务派专人专管,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

3、根据工程进度计划,让施工单位制订出民工工资支付计划表。

4、将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纳入项目经理部的各项考核指标中进行统一考核。

5、严格按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如果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无条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处罚。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措施 第7篇

XXXX项目XXX年XX月XX日开工,截止XX年XX月底施工至XXX层,春节前需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全部是主体劳务工人工资,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保障,我项目部积极采取措施,首先要求主体劳务公司签订关于足额发放民工工资的承诺书,保证在春节前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完成,决不出现拖欠民工工资情况,其次我项目部设立了专项农民工调查小组,如下:

组长:

,春节前负责收回建设单位工程款并对拖欠工人工资的所有情况进行总体指导及协调;

副组长:

,负责与劳务公司相关负责人沟通,了解实际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组员:

,负责主体劳务工程款的支付,并切实了解农民工的发放情况,要求劳务公司提供农民工资发放记录。

春节前夕,我项目部将收到建设单位工程款,此进度款将会按合同比例足额支付给劳务公司,督促劳务公司尽快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下发到工人手中,为确保工资能下发到每一位工人手中,我项目部要求主体劳务队做到:

1、根据目前工程进度,制订出农民工工资支付计划表上报项目部审核,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可实施性;

2、劳务公司与所有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3、要求劳务公司开设专门帐户,由劳务公司财务部门派专人专管,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

4、如项目部专项农民工调查小组了解发现劳务公司有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我项目部将按照农民工工资支付计划表的金额在支付给劳务公司工程款中扣除,此部分金额由我项目部直接下发到每个工人手中。

月项目

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研究 第8篇

社会保障问题一直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 这个问题处理得是否得当, 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如何解决就成为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

2 当前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和原因剖析

(1) 养老保险生育保险等相关保险的参保率低和退保率高。

(2) 农民工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亟待完善。据调查显示, 大多数农民工没有参加医疗保险, 由于医疗费用的限制, 或遭到疾病的侵扰也不去就医, 延误病情, 遇到不得不看的病, 绝大部分也只能是自费, 用工单位通常不为他们报销药费。已参保的农民工尽管可以享受医疗费用报销, 但是报销的额度有限, 农民工仍然要自付一部分。很多农民工生不起病, “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情况屡见不鲜。

(3) 就业问题。农民工就业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就业机会少, 就业后待遇不公。由于身份和户籍的限制, 涌入城市的农民工, 在就业方面受到种种歧视, 只能从事最底层的体力劳动, 劳动时间长, 劳动强度大, 而且往往待遇与付出不成比例。很多大城市根本没有提供为农民工服务的就业场所。很多农民工往往以临时工的身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不仅待遇低, 工资少, 在保险待遇上也与正式工存在很大的差别。

(4) 缺乏失业保障, 农民工经常面临失业的窘境。

以上农民工社会保障种种问题的出现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

(1) 二元经济结构和户籍制度的存在是根本原因。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是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缺失的根本原因所在, 我国正处在转型加速期, 但是仍带有明显的二元经济特征。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仍在发挥着作用。迄今为止的各项社会制度改革仍以城镇为主。户籍制度不仅造成了农民工和城市居民之间的差距, 让农民工被贴上标签, 也使农民工失去了在城镇就业的机会和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 成为被城镇劳动就业制度与社会保障体系所排斥的对象。

(2) 社会保障立法不健全是主要原因。我国社会保障立法不完善, 缺乏对农民工的法律保护也是造成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的主要原因。

(3) 社保难以转移和续接等技术问题也是主要障碍, 由于农民工工作频繁转换的特殊性, 单位和农民工参保缴费后, 社会保险关系难以转移和接续。

(4) 社会保障资金不足, 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缺乏财力上的支撑。

(5) 一些错误偏激的思想观念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民工社保问题的解决。

3 积极构建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 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1) 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首先, 建立符合农民工实际情况的工伤保险制度;其次, 建立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工疾病医疗保障制度;再次建立面向农民工的最低生活保障以及社会救助制度;最后, 建立适应农民工特点的过渡性养老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是当前农民工最需要的社会保险, 也是最基本的社会保险要求。要加快相关政策法规的建立和实施, 完善立法是尽快建立维护农民工工资权益的长效机制。

(2) 要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打破城乡二元化的格局。

由于户籍制度和一系列附加的歧视性制度的存在, 让农民工不断往返于城市之间, 苦不堪言。为此, 要取消户籍制度, 实现公民来去自由, 让一部分工作稳定和有能力的农民工逐步在城镇落户, 推进城镇化, 消除社会保障领域二元现象。目前我国各地正陆续推行新一轮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户口迁移审批制度在许多地区已逐步被取消, 取而代之的是以条件准入方式、按实际居住地进行户口登记管理的新模式。

(3) 不断探索创建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基金筹集机制。

运用一系列的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让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对完全市民化的农民工, 实行承包土地转让制度, 让你转让收入和保障基金对接, 并折算成本人一定年限的个人账户积累额。

(4) 建立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机制。

由于农民工工作的流动性, 工作场所的不稳定性和归宿的不确定性, 要切合实际建立社会保险的转移和续接机制。

(5) 加强立法工作, 完善司法保障措施。

要建立起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 就必须制定一系列适应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等司法保障措施, 从法律上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明确规范主体各方的社会保障职责, 逐步完善司法保障措施, 让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受到法律的保护。

参考文献

[1]郑功成.农民工的权益与社会保障[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2002, (8) .

[2]杨辉.论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J].天府新论, 2003, (2) .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问题研究 第9篇

关键词:农民工;工资;公平正义;保障机制

一、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问题的提出及分析

农民工作为劳动力市场的特殊群体,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张作出巨大贡献,但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尤其是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问题仍然突出,这从《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以下简称《意见》)的总体目标中即可窥见,《意见》中指出到2020年要实现工资基本无拖欠并稳定增长。由此可见,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仍然是当前我国农民工工作的重点。自2005年以来,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大多学者都是从分析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现状入手,分析其被拖欠原因,最后提出相对应的解决意见。在分析其原因时,无非是二元化的经济体制,相关法律的不健全,社会各方面监督不够,政府管理错位以及农民工自身原因等五方面,在提出对策建议时,也只是围绕制度、法律、监督、管理等方面来研究。这些关于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原因及对策并无不妥,只是在思考角度上缺乏一定的系统理论性。

诸多学者在研究分析工资支付保障这一问题时,大都是分析现象,提出一些具体的解决方案,忽视了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问题背后法律理念分析。鉴于此,笔者认为,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原因应从主客观两方面分析。

(一)主观方面

相关法律政策及政府工作仅仅停留在表面,没有深刻按照公平正义的法律理念去指导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实际难题,主观上缺乏公平正义的法律理念的指导,只能短期对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起到一定抑制作用,却不能长期保障农民工工资得到合理支付。例如在政府工作方面,2014年11月1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监察局发布的《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中指出专项检查重点对象是招用农民工,使得广泛的农民工群体权益依旧未能得到有效保障,专项检查内容也主要是着眼于农民工工资拖欠后的一系列情况,这种善后处理的方式过于单一,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也不能全面合理的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预防和拖欠后的安排工作,治标不治本,难以使农民工工资支付得到长期有效保障以及公平正义得到实现。在法律政策方面,《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将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经工会同意后即可延期支付工资的情况排除在“无故拖欠”的情况之外,然而,现实中农民工基本没有自己的工会,该项规定明显偏于用人单位一方,违背了公平正义的法律理念。

(二)客观方面

农民工工资拖欠直接涉及的当事人是雇主与农民工,双方的信息传导不匹配是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一重要客观原因。张凤霞在《基于博弈论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研究》中通过建立博弈模型分析了农民工与雇主的博弈关系,他认为农民工在雇主信誉度普遍较低的情况下不会进入城市,如果信誉度有高低之分,农民工也会趋向于信誉度高的雇主,而只有不拖欠工资的雇主才会信誉度较高。因此,如果农民工没有得到有效信息來辨别雇主的信誉度,就会误选到信誉度较低的雇主,从而直接引发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建议

坚持用公平正义的法律理念引导相关法律政策制定和政府处理农民工工作的开展,防止相关法律政策制定过程中盲目的一刀切思维,要让农民工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而不仅仅是追回其拖欠工资。在农民工工资支付遇到问题的时候,本着对农民工公平正义的理念进行处理。例如恶意欠薪问题中“恶意”标准的认定,在法律界定模糊的情况下,法官就要依照公平正义的理念自由裁量,确保结果公正的同时,保证社会的公平,如此才能实现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长效保障。

建立劳动力市场信息披露和传导机制,合理引导农民工的市场流向,一方面建立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并在公众平台上加以展示,对企业的信用评级信息进行披露,对企业用工以及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从而使企业不断提高自己的信誉度,方便农民工通过信息披露平台对雇主进行正确选择,也利于农民工通过信息筛选找到适合自己的信誉度较高的雇主,降低工资拖欠风险,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另一方面,加强农民工和雇主的信息交流,使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中得到合理分配,也便于雇主对农民工劳动力分配信息的了解,从而制定出合理的用工政策,充分发挥农民工的最大劳动力优势。

三、结语

农民工工资保障承诺书 第10篇

在生活中,承诺书对我们的作用越来越大,承诺书是否产生法律约束力,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写起承诺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农民工工资保障承诺书范文(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农民工工资保障承诺书1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

劳务分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

我项目部与分包方就__________工程签定分包合同,为保障工程中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顺利进行和落实,我项目部做出如下承诺: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项目部按照制式合同,与农民工签定用工合同,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及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内容。施工作业班组、劳务分包单位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得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2、我项目部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负直接责任,全面负责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的用工管理。

3、我部若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是我项目部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违约责任,其法律责任与法律后果分包方不负任何责任。

4、我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工作接受分包方监督管理,双方签定的分包合同必须就分包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作出约定,我项目部按分包方提供的规范文本签定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的承诺书。我项目部若有违反合同约定中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条款及承诺书中条款的行为,全部责任由我项目部承担,并按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对分包方负责。

5、我项目部在农民工进场后10日内建立进场农民工花名册,其中包含进场农民工个人详细信息、进场时间、从事工种、所在班组等资料,随册附进场农民工身份证,暂住证、劳动合同、技术专业证书、健康证等相关材料,随时掌握进场农民工的数量。该花名册制作正本、副本各一份,副本每页加盖我项目部公章,送交分包方备查。进场农民工如有增减变化我项目部应及时更新相关资料,并制作副本一份,加盖我公司公章后送交分包方备查。我项目负责人直接管理施工现场的农民工,不得通过“包工头”、“带班长”等代管。

6、我部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预储帐户,并书面承诺该帐户资金只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不能挪作他用,银行负责对资金用途进行监管。我部在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到专用预储帐户开户银行为每一名农民工办理个人工资帐户,签订代发工资协议,每月由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我部为每个农民工建立银行卡时应由每个农民工亲自领取银行卡,并在领取登记表上签名确认。我公司在办理上述工作之后将农民工在工资支付专用预储帐户开户银行的开户信息、银行卡号等编制成册,制作正本、副本各一份,副本加盖我公司公章后送交承包方备查。

7、我部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包括以下内容: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及其他工资支付内容;根据各班组上报的考勤表或班组计工表,按双方签定的合同,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编号、银行卡号)、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每月安排专职农民工管理人员和专职财务人员,根据工资支付表将工资由农民工工资存入专用预储帐户转帐到农民工登记在册的工资银行卡。不得通过“包工头”、“带班长”等代发。我部编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在工资发放之后必须由领取工资的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

8、我部每月定时发放农民工工资。若不能足额发放,则以不低于天津市最工资标准的金额支付农民工基本生活费,每季度按劳动合同约定对农民工劳务费进行一次性结算,并足额支付农民工剩余应得工资,出现此类情形,我公司将具体工资发放情况做出书面报告,并将有农民工签字确认的实际发放明细清单连同书面报告加盖分包方公章后送交分包方备查。

9、每次发放工资后,我部将有农民工签字确认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及银行转帐清单等资料全套复印一份并加盖我部公章后送交承包方备查。

10、我部在申请拨付工程款时将相应施工进度形象部位所产生的农民工劳务费明细

结合相应班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材料制作成书面文本资料加盖我部公章后送交分包方备查。分包方拨付工程款时,将所含劳务费部分直接转帐到我部在银行建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预储帐户,其余部分转帐到我部指定帐户。我部在分包方拨付工程款后按劳动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11、每期拨款前我部如未将上期各月有农民工签字确认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及银行

转帐清单等资料送交分包方,分包方若不予进行拨款,我部无异议,并按分包方要求补齐上期应交资料。

12、我部在施工开始前,向分包方一次性缴纳¥_____万元,作为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金。(非清包方式则写:分包方可在我部申请拨付的工程款中已扣除劳务费后的剩余部分金额里再扣压部分金额作为工资发放保证金,延时拨付,扣除比例为当期拨款总金额的3%)。若工程进行期间我部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又为未用任何办法支付农民工工资,分包方将有权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其余部分将优先作为罚金或违约金。工程竣工结算完结42天后,经分包方审核我公司已全部付清农民工工资,剩余保证金全部返还我部。

13、我部承诺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14、我部在工地醒目的位置,设立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告示牌,明确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和各级责任人。

15、若我部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发生举报并调查属实,分包方有权暂停进行拨款,直至问题解决。若因此产生任何法律后果,其责任全部由我部承担,若因此对分包方的工程造成不利影响,承包方有权追究我部的责任。

16、若我部发放农民工工资发生拖欠情形,分包方采用以下保障措施,我部承诺对此无异议。

1)动用当期支付工程款兑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2)若当期工程支付款不足或没有计量,分包方将启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农民工工资

17、若分包方启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农民工工资,我部在10日内足额补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若我部未按时足额补存,分包方在下期拨付的工程款中扣除应补存的金额以补足保证金,我部无异议。

18、我部不得因任何原因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手段唆使或促成农民工罢工或闹事等恶劣事件,否则分包方有权追究我部的责任。

19、我部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分包方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各项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及时按分包方要求送交各项资料。

承包人:__________ 分包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农民工工资保障承诺书2

致:_________

我司承建_________________项目施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保障劳务人员工资按期发放,杜绝因拖欠劳务人员工资造成工地闹事现象的发生,现本公司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宜郑重承诺如下:

1。本合同签订后,我司将参与项目工程施工班组负责人资料(含名称、身份证、住址)、专业技术证书、从业资格证书报建设单位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班组负责人发生变化时,我司及时上报总包单位及贵司,经贵司同意后变更班组负责人;

2。我司在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将按上期或上月实际施工内容报相应班组人员工资发放记录,不涉及人员无需上报,并由班组责任人签字确认,如不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或者弄虚作假的,贵司可以拒付进度款,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由我司承担;

3。贵司有权以任何方式监督我司对劳务人员工资的支付情况,我司如迟延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劳务人员工资,贵司可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如发生因未付工资而造成劳务人员在贵项目内停工、闹事的,贵司可直接用未支付的工程款向我司的劳务人员发放已拖欠的工资,我司承诺按同期银行利息加本金返还此笔费用,并可在工程结算付款时扣除。

特此承诺!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

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民工工资保障承诺书3

为更好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落实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特作如下郑重承诺并保证履行:

一、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劳动保障和建筑市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觉服从劳动保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为了保证民工工资及施工机械费,我公司做了多项保证措施。

1、我公司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农民工劳有所得,也促进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保障,我公司单独开设了农民工调查小组。专门调查解决农民工拖欠、纠纷等现象,一经发现公司将对其严厉处罚,做到“工程清工资清”,决不拖欠民工一分钱。

2、我公司为民工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到公司找相关单位,并且为其大力解决难题。

3、在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下,我公司督促施工单位与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保证民工及时拿到自己的辛苦钱,也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展。

4、我公司设立民工工资专用帐户,预存工资款,避免了由于工程中一些复杂问题而造成资金困难,使的工资迟迟发不下去。建立专用帐户正是能保障工程在危急时候能够保证民工工资。

5、保证按月发放工资,要求施工单位每月准时发放民工工资。

三、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施工机械费的`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民工工资及施工机械费问题的要求,我公司承诺:决不出现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具体措施为:

1、施工单位与所有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2、开设专门帐户,由公司财务派专人专管,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

3、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制订出民工工资支付计划表。

4、将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纳入项目经理部的各项考核指标中进行统一考核。

5、严格按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施工机械费,如果发生拖欠现象,无条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处罚,无条件接受建设单位直接从拨付的工程款中扣除所欠农民工工资或施工机械费。

特此承诺!

__________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农民工工资保障承诺书4

为了保证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民工工资,本公司郑重承诺在建各种项目合同工程,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合同要求支付民工工资,保障民工工资,现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民工工资的有关规定。

2、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工资将及时如数发给民工。3、我公司劳务班组雇佣民工的将要求各班组按照规定签订用工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民工工资。

4、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5、我公司对民工工资的支付负直接责任,全面负责与之形成劳务关系的民工的用工管理。

6、我公司在民工进场后10内建立进场民工花名册,其中包含进场民工个人详细信息、进场时间、从事工种、所在班组等资料,随册附进场民工身份证,劳动合同、技术专业证书等相关材料,随时掌握进场民工的数量。我公司项目负责人直接管理施工现场的民工,不得通过包工头、带班长等代管。

7、我公司民工工资的支付工作接受建设单位监督管理,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就民工工资的支付作出约定,我公司按建设单位提供的规范文本签订保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的承诺书。我公司若有违反合同约定中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条款及承诺书中条款的行为,全部责任由我公司承担,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对建设单位负责。

8、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行为造成民工上访,本公司愿意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设、公安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和决定。

9、我公司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承包方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各项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及时按承包方要求送交各项资料。

承诺单位:_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民工工资保障承诺书5

_________(建设单位):

我公司就____________工程中涉及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做如下承诺:

1、我公司及项目经理部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公司及所属工程农民工的用工和工资管理,按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负责将工资发放到民工本人,严格履行分包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分包单位的工程款。

2、一旦出现本公司及所属工程项目经理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因分包工程款未支付到位而引发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且未能及时处理和支付的,建设单位可直接将本工程的后期应付工程款先行支取,用于垫付所欠农民工工资,结算时按所动用数额的1。05倍予以扣除。我公司承担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先行支取后期应付工程款引起的一切责任。

3、本公司自接到先行支取后期应付工程款通知后,在5天内予以确认。否则,视为默认。

承诺人:________(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人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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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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