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局长学习“四项制度”心得体会(精选13篇)
农业局局长学习“四项制度”心得体会 第1篇
农业局局长学习“四项制度”心得体会
行政负责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四项制度是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增强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和本领的重要制度。面对新时期、新任务,认真学习“四项制度”的各项要求,并按“四项制度”的具体规定规范我们的工作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体现
。通过学习“四项制度”,自己对进一步深化岗位认识,做为本职工作也有了新的认识和体会。
一、“四项制度”是有效改进服务态度的基础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其根本的目的在于规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言行。四项制度环环相扣,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建立和严格执行这四项制度及行政效能建设的其他配套制度,将形成强有力的约束机制,促使各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改进增强岗位意识、工作态度、提高办事效率。
二、“四项制度”是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紧迫感和责任感的重要措施
十七大报告指出,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要求我们在任何时候都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变革,永不僵化,永不停滞。要以新的思想解放破除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必须把解放思想的成果变化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以新的思路大解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解放思想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干部权力观问题。拥有公共权力就是要为人民做事,为人民谋福社;就是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是共产党的“官经”。这就要求拥有公共权力的人员在具体的工作中要严格履职、严格执法、严格监管、热情服务、严格自律,这些都必须要有扎实的措施做保障,深化落实四项制度正是这些措施实施的保障。
三、“四项制度”是提高国家机关工作效率的重要保障
“四项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明确和强化行政责任,做到权责统一,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利于促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转变,恪尽职守,正确履职,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现象将得到彻底改善,使干部作风得到切实的转变,行政效能得到进一步的提高,进而使服务对象满意,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四、“四项制度“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基石
实施“四项制度”是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对确保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具有有重要意义。实施“四项制度”是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发展稳定的一种制度保证,把农村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建议权和批评权还给了农民群众,从而根本上保证了农村的稳定和发展。
农业局局长学习“四项制度”心得体会 第2篇
王成军
四项监督制度颁布实施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领导成员和机关干部分别进行了认真学习。通过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四项制度切中时弊,针对性、可操作性、实效性强。四项制度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衔接配套,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均纳入监督范围,整个选拔过程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责任主体清楚,进一步强化了对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及各级相关部门的监督,突出了监督重点,抓住了关键环节,增强了监督效力,民主程度高,透明度高,监督机制更强。
学习四项制度重点在于深刻理解领会四项监督制度重要意
义。四项制度是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重要举措和监督机制的创新。选人用人问题,历来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政治是否稳定,经济是否快速发展,人民群众是否安居乐业,干部是关键。近几年来,我镇经济发展稳定,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逐年提高,这得益于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选人用人干部制度的落实。但是,在选人用人方面,还有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我们必须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作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长期与企业打交道,干部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执法效果。接受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是我们履行《安全
生产法》的前提条件。四项监督制度是我们搞好干部选拔任用的制度依据。有权必有责、失责受追究,是权责一致原则的根本要求。我们必须严格执行。我们要在用好权的同时,必须用好人。四项制度是监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依据,也是各级领导干部执行干部制度,选好人用好人的依据,是党委、政府根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依据。是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防控网”。四项监督制度,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相互补充,形成合力,为干部选拔任用形成系统的“防控网”。
贯彻四项制度关键在于执行,我想主要做到三个落实。
落实学习制度。学习贯彻四项制度是党内生活中一件大事,我们应该站在事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抓好学习贯彻,安监部门处在生产安全的最前沿,涉及面广、事无俱细、责任大、工作任务重,我们在抓好日常监管的同时,把四项制度的学习纳入学习的重要日程。一是积极参加理论中心组的学习;二是积极参加机关学习;三是带头撰写心得体会,以身作则带头学好用好和执行好四项制度。
落实工作程序。四项制度规定了在选人用人上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程序清楚、要求严格。充分发挥参谋和助手的作用,协助党委政府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在用人问题上始终与四项制度保持高度一致。
落实监督制度。没有监督的权力是腐败的权力,实行阳光操作,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既是基层党委政府综合素质的体现,是维护好政府形象的基石,又是促进安全发展的客观需要,首先是我个人带头,在认真履职的同时,严格遵守四项制度和党的纪律,不该做的事情坚决不做,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不和稀泥。倾听企业和群众的诉求,认真解决干部职工在执法过程和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不偏不倚,公道正派,营造良好的政风,确保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安全发展。
农业局局长学习“四项制度”心得体会 第3篇
一是明确学习目标。该院重点围绕“四项监督制度”读本,采取多项措施,在提高学习内容的针对性、学习载体的多样性、学习效果的有效性上下功夫,进一步加深广大干警对学习内容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的理解,达到领导要熟知、组工干部要精通、广大干警要了解的学习目的。
二是组织学习机构。该院以中心组学习为主要形式,通过中心组学习把学习成果辐射到广大干警。在中心组学习过程中,要求处级以上干部和中层领导干部全部参加学习。在学习时,该院领导陈祥江检察长讲解了相关内容,同时要求参加学习人员谈看法、做习题、写心得,并将读本印发到各个部门,要求各部门组织干警学习,同时要求部门领导充当辅导员,辅导干警学习。
三是搭建宣传平台。为了把“四项监督制度”宣传工作开展得丰富多样,该院不但组织干警学习,还通过开展演讲、出黑板报等形式广泛宣传“四项监督制度”的内容,特别是通过大电子屏进行滚动宣传,使干警多渠道、多形式接触该项内容。
四是开展主题活动。在加强宣传“四项监督制度”活动中,该院结合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把宣传学习“四项监督制度”融入其中,开展多形式的教育活动,如组织干警到广西警示教育基地进行警示教育、进行检察官宣誓活动、开展先进事迹宣讲活动等,使宣传学习和教育有效统一。
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第4篇
最近,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以及《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简称“四项监督制度”),共同构成了 “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日前,我街道党工委对此组织了专题学习。通过学习,我深切地认识到“四项监督制度”的颁布,是进一步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的重要举措,学好用好“四项监督制度”,是必要也必须的。
一、“四项监督制度”体现了惩教结合,注重预防的方针。《责任追究办法》使各类责任主体都清楚地知道,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哪些行为会受到追究,从而树起“警示牌”、架起“高压线”,以责任追究促正确履职。《“一报告两评议”办法》虽然实施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事后”,但它会激励、约束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不断加强和改进日常选人用人工作。《离任检查办法》将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与其提拔交流直接挂起钩来,促使他们慎始慎终,正确行使用人权。《有关事项报告办法》本身就是一项事前把关和预防制度。“四项监督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筑起了一道防范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防火墙”。
二、“四项监督制度”细化了责任主体,明确了追究措施。《责任追究办法》规定的责任主体和责任情形都比较具体,用人上出了问题,有没有违规失责情形,应当追究谁的责任和怎样追究责任,规定得比较清楚,通过细化政策界限、规范操作程序、明确追究措施,初步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体界定不清、责任情形划分不明、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难题,使责任追究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三、“四项监督制度”突出了监督重点,强化了关键环节。“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对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及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突出了监督重点。同时强化了责任调查处理这个重要环节,规定组织人事部门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问题必须进行调查处理,也可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处理,对应当进行调查处理而不进行调查处理的,要追究责任,从而增强了监督效力。
四、“四项监督制度”改进了监督视角,完善了监督方法。《“一报告两评议”办法》将全委(扩大)会议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地方党委常委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依据,以此为有力杠杆,促使地方党委和组织部门不断加强和改进选人用人工作,规范选人用人全过程,这对有效解决选人用人上“表面走程序、背后搞不正之风”的问题,将起到积极作用。
四项监督制度学习心得 第5篇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是社会的呼声、现实的需要。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相互补充,形成合力,对规范选人用人过程,提高选人用人质量,整治选人用人过程中不正之风具有积极的意义。下面,我谈两点学习心得。
一、学习四项监督制度首先要深入领会内涵
四项监督制度包括《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共同构成了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筑起了坚固的防护网。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列出了5大类责任主体、39种责任情形,并规定了相应的责任追究措施,以责任追究促正确履职,通过坚决贯彻有规必严守、违规要查处、有权必有责、失责要追究的原则,切实保障选人用人的公正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规定了5种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应当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部门,7种干部选拔情况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以事前把关、事前预防为抓手,从而杜绝选人用人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 规定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通过进一步强化“事后”监督,推进干部选拔任用监督长效机制的建立。
——《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将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与其提拔交流直接挂起钩来,详细规定了检查的内容、检查的程序、参加民主评议的范围,同时规定了检查结果的运用,进一步完善了干部监督体系。
二、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关键是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建设的效用,不仅在于制度的制定,更在于制度的执行。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我们应本着高度的责任意识,站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认真贯彻落实、严格遵照执行。
1、强化学习宣传,提高认识。按照领导干部熟悉、组织人事干部精通、人民群众知晓的要求,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机关干部、村干部集中学习,村干部和机关干部走访群众宣传等方式,加强对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和宣传,使四项监督制度入心入脑,在全镇上下营风清气正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氛围。
2、突出自查自纠,寻找差距。要着眼当前钱仓人事工作的实际,严格按照四项监督制度的具体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逐条分析,寻找当前选人用人工作的实际与四项监督制度要求的差距,针对不足之处,有的放矢地加以整改,彻底肃清干部选拔任用的死角。
3、突出社会监督,以民为本。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干部的德、能、勤、绩群众看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因此,在选人用人时要突出社会监督,积极扩大群众参与度和公开透明度,扩大干部推荐环节的民主,把那些扎扎实实为群众干实事、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的优秀干部选拔出来,并最终在干部队伍中形成“一心一意为民干实事受重用”的良好导向,永葆整个干部队伍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
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第6篇
近期,通过领导辅导、自学读本、网上学习、同事交流,我深感通过对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必将有力强化过程监督,加大约束力度,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效果,有利于我们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更好地履行职责、强化监督,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下面,浅谈一下自己学后认识以及组工干部如何抓好落实的一点思考。
对四项监督制度重大意义的认识
四项监督制度是对选人用人权力监督的重要举措。近几年,通过不断加强整治力度虽然取得和大成绩,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依然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重要的制度创新;四项监督制度是根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制度依据。现实中,用人上的违规行为和失察失误现象时有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干部选拔任用责任主体不清、责权关系不明,致使出了问题往往难以追究到位;还使一些地方和部门该执行的制度没有严格执行,该履行的职责没有认真履行,该查处的问题没有切实查处,损害了干部工作的严肃性。依据这四个监督制度,就可以及时、有效地处理选人用人上各种违规违纪的行为。
组工干部如何贯彻四项监督制度
一是要扮好角色,做严于抓落实的表率。对于我们组织部门、组工干部来说,既是制度的执行者,又是制度执行的监督者,同时也是被监督者。落实好四项制度,我们要扮好三种角色:作为执行者,我们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大局意识,严格执行四项制度,作好表率,树好组织部门、组工干部公道正派新形象。作为监督者,要做到监督到位不缺位,加强督查预防,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违纪违规事件不宽容不姑息,一查到底。作为被监督者,我们要牢牢记住四项制度的规定,应该做的绝不疏漏,不能做的绝不越雷池一步,需要改进的及时整改到位,努力做到干部选拔任用的每个环节都能摆得上桌面、经得起检查、承得住舆论。
二是要树立正气,做敢于抓落实的表率。首先要有勇气。李源潮部长明确提出了要以最坚决的态度同用人上不正之风进行战斗。用“战斗”两个字,可见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这要求我们应
具有不畏挑战、攻坚克难的信心和勇气。否则,制度落实就会成为空话。其次要能顶住压力。在制度执行,特别是在违纪行为查处过程中,肯定会遇到打招呼的、说情的,甚至还会有威胁。对此,我们必须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勇于坚持真理,敢于动真碰硬,自觉地抵制来自各方面的干拢。再次要能守得住底线。对于我们组工干部来说,底线就是执行制度不走样、不打折。
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第7篇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四项监督制度,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相互补充,形成合力,是中央打向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组合拳”,为干部选拔任用阳光化安上了“杀毒软件”,减少了“病毒危害”,有利于保证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肌体健康”。
要建立完善社会推荐、监督机制。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心里是最有数的,干部的德、能、勤、绩群众看得最清楚,群众最有发言权。因此,建议各级党组织在选人用人时要考虑群众的意见,建立群众民主推荐和基层民意监督机制,真正把那些“品德优良、淡泊名利”的优秀干部甄别出来。要不断改进干部任用提名方式,鼓励多种渠道推荐干部,广开举贤荐能之路。积极扩大群众参与度和公开透明度,扩大干部推荐环节的民主,以保证那些扎扎实实为群众干实事、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的优秀干部能够进入组织选拔的视野,使那些一心干事、实绩突出的青年优秀干部能够推荐上来。作为乡镇级别,要把握好股级干部的“出入口”,从而在干部队伍中形成“一心一意干事受尊敬、受重用”的良好导向。同时要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察干部。善于在艰难工作、困苦环境的攻艰中发现人才,在名利位的谦让中发现人才。对此,各级党组织在考核干部时,就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以科学的办法作出客观的评价。只有这样才能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位子,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整个干部队伍才会始终充满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
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第8篇
——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中共包鸾镇党委 易 波(2010年7月12日)
2010年,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干部监督制度,这是党中央在总结以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形势,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作为一名基层组工干部,自觉学习和熟练掌握四项监督制度,保证选人用人的公正性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经过多次学习四项制度,对制度的精神实质有了一定的有一定的了解,四项监督制度规定具体、要求明确、自成体系。
一、学习四项制度,关键要掌握精神实质
我认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将责任追究对象划分为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等5个大类;对每一类责任追究对象,针对其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职责和权限的不同,分别规定了应当追究责任的30余种情形。同时规定了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两种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组织处理包括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5种措施。是四项制度的核心内容,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的高压
线,具有强大的警示效应。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规定了12种应当事先报告的事项。12种报告事项分为两类:一类是应当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的事项,包括越级提拔干部,机构变动或者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等5种情况;另一类是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意见的事项,包括破格提拔干部,领导干部的近亲属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系统)内提拔任用或者在领导干部所在地区提拔担任下一级领导职务,提拔任用领导干部的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被问责领导干部影响期满拟重新任用等7种情况。凡违反本办法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应当予以纠正,并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该制度明确了必须报告的事项,避免了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钻空,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除地方党委常委会适用该办法外,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参照此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总结或者年度考核开展“一报告两评议”。该项制度进一步扩大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范围,但如何保证广大一线干部群众的知情权、事前监督权有待进一步细化。
《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细化了对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民主评议中。对县级以上党委书记选拔任用干部带有一定的个人倾向和随意性有了一定限制、戴上了紧扣咒。
二、学习四项监督制度,核心在自觉执行
四项监督制度是对《干部任用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关于干部工作监督的深化和拓展,制度之间互为补充,各有侧重,配套衔接,明确了违规情形和和处理措施,构成了一个“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任“监督链”,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为新时期做好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树立了标杆。
学习贯彻四项制度,必须按照组工干部精通、一般干部群众知晓的要求,带头学习,做好表率,对四项制度仔细研读、深入领会、熟练掌握,筑牢思想的“防火墙”,打好自身的“预防针”。同时,还要当好四项制度的宣传者,承担起宣传员、解说员的角色,积极宣传讲解四项制度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增强干部群众对四项监督制度知晓的广度和深度,在深化认识中强化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干部工作更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造良好的舆论导向和思想基础。
一项制度再好再科学,最终还得要人来执行。执行者的态度决定了政策制度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因此学习四项制度,不是形式上的学,更要学出台四项制度的现实紧迫性、必要性,要深刻认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和谐安康的千秋伟业所产业的巨大影响,更要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执行党纪政纪的自觉性,真正做到对党忠诚,为民负责。
三、落实四项监督制度,重点在于摆正角色
“四项监督制度”学习体会 第9篇
——“四项监督制度”学习体会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集中出台,体现了民主公开更加充分、责任界定更加明确、监督约束更加到位、违纪惩处更加有力的特点,为选人用人树起了“警示牌”,架起了“高压线”,安装了“安全阀”,是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组合拳”、“防火墙”、“杀手锏”,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紧箍咒”,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系统化、具体化、规范化的制度依据。作为区委书记,在贯彻四项监督制度方面理应作学习的楷模、当实践的先锋,坚持将“四项监督制度”领会到位、执行到家,有效指导并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的新生态。在学习贯彻的过程中,我注重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是带头学习与组织实施的关系,树立“警示牌”,提高知晓率,让人人“心存敬畏”。首先,我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组织区委中心组和全区领导干部进行逐章、逐条、逐款深读细研,并组织交流研讨,使领导干部准确理解、熟练掌握“四项监督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其次,要求组工干部原汁原味、逐字逐句地学,并组织了知识竞赛,使组工干部对制度条文了然于胸、熟记于心,成为 “政策通”和“活字典”。通过学习,我深刻体会到: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推进民主是前提;深化监督是保障;加强教育是基础;落实责任是关键。大家普遍认为,“四项监督制度”具有四个鲜明的特点:一是制度规定“实”。“四项监督制度”所列出的具体事项直指当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薄弱环节和要害问题,构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责任追究的监 1
督体系,为每一个步骤、环节都提供了具体可行的执行标准。二是权责划分“明”。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追究对象和监督主体,强化了对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及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三是追究查处 “严”。《责任追究办法》提出了5种组织处理措施,其他三项制度也分别对有关情况的责任追究处理做出了明确规定,不仅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查处问题、追究责任明确了尺度和要求,对存有侥幸心理、不按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行为也将起到震慑作用。四是监督视角“广”。制度向全民发出了监督总动员,进一步扩大了监督视角,完善了监督措施,强化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发言权。大家普遍认为,当官是一种高危职业,干部工作更是如履薄冰,需要更高的政策水平、更强的责任意识、更高的工作标准。
二是受到约束与得到保护的关系,当好“交通警”,降低事故率,让制度“保证安全”。“四项监督制度”使干部工作有了“红绿灯”、“斑马线”,对“一把手”来说既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按照“交通规则”走才能确保安全通行。我们坚持边学习边实践的原则,对照制度执行,在近期全区正科级和县级干部推荐中进行了有益尝试,效果较好。我们在高度保密的前提下,在事先没有圈定范围的情况下,在扩大初始提名推荐人数的基础上,由区委全体委员在全区正科级干部中对县级后备干部进行投票推荐,推荐出16名县级后备干部;由全区正科级以上干部在全区70多名副科级干部中推荐正科级后备干部,并经区委常委会二轮投票推荐出21名正科级后备干部。从推荐的结果看,被推荐出来的干部绝大多数实绩突出、德才兼备、群众公认,从而有效杜绝了拉票现象,防止了干部“带病提拔”。今后,我们将以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为契机,进一
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宏观指导,完善相关制度,围绕干部选拔任用的主要流程,对干部调整动议、初始提名、推荐考察等每一个环节加强研究,严格程序,完善体系;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档案,重点围绕干部提拔任用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征求纪检部门意见、会议研究、任前公示等关键环节,全程记录干部提拔使用过程和各阶段的详细情况,确保每个关口都能真实体现干部实际情况,以“程序一步不减、标准一点不降”的要求和刚性制度、铁的纪律保证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农业局局长学习“四项制度”心得体会 第10篇
——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学习心得体会
按照县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我乡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的热潮。认真领会和落实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四项监督制度”)。通过学习,个人以为,转变干部作风是实现“四项监督制度”的根本。
一、“四项监督制度”是规范领导干部,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四项监督制度”的责任追究办法、有关事项报告、民主评议办法、离任检查办法涵盖了行政权力行使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可以说,“四项监督制度”明确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的“高压线”,切实解决干部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因此,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抓好“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把“四项监督制度”熟记于心,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八个方面的良好作风。
二、“四项监督制度” 是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干部作风的基 1
本保证。人民群众是廉政文化建设的主体,在人民群众中蕴藏着廉政文化建设的丰富资源。离开了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就失去了根基和土壤。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追求,这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关键之所在。要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就必须要在满足群众意愿上下功夫。要牢记并坚持“两个务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切实的发展好、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贯彻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本质所在,也是以人为本的核心。维护和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密切联系群众,不在于要做多少轰轰烈烈的事情,而在于心里要时刻装着群众。要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敬业精神,职为民守、责为民尽、利为民谋、益为民求、业为民兴、绩为民创,以民忧而忧,以民乐而乐。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倾听群众的呼声,准确把握群众的思想脉搏,诚心诚意地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以真诚踏实的办事作风,拉近与群众间的距离,消除与群众间的隔阂。
三、“四项监督制度”是面对权力保持“平常心”的定心丸。约束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规范的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一言蔽之,就是对权力的约束和规范,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领导干部要规范、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就必须用一颗“平常心”看待自己手中的权力。要清醒认识到“做官一张纸,做人一辈子”,权力来自人民,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这些基本道
理。同时,更要清楚认识到权力是柄双刃剑。正确地行使权力,则群众喜,事业兴,己光荣;错误地行使权力,甚至滥用权力,则群众怨,事业损,声名败,甚至成为人民的罪人。清人申居郧说得好:“做官时,要往前日想一想:我原不是官;又要往后想一想:我不能常有此官。寻取真我,方有着落。”每一个领导干部只有常怀这种“平常心”,牢固树立掌权为民的思想,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认识和处理问题,才能自觉当好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利益而努力工作。
农业局局长学习“四项制度”心得体会 第11篇
作为基层组织部门,要认清形势,充分
认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顽固性和危害性,增强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强烈责任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按照《—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和四项干部监督制度要求,着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努力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积极为三门峡湖滨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要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原则不动摇。一是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对政治思想坚定,个人品质高尚,工作能力强,有创新精神的干部高度关注,及时纳入组织部门的视野,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通过分配阶段性中心任务、派驻下乡等形式来锻炼干部、了解干部、考验干部,主动帮助他们出主意、想办法,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对于符合德才条件的提拔任用。对一味追求政绩,忽视个人综合素质提高的干部及时予以指导帮助,教育他们正确看待自己,客观看待职位升迁,真正扑下身子,干好工作。二是坚持注重实绩原则。要进一步建立准确的政绩评估体系,强化干部日常考察和定期考核,通过目标责任考核、民主评议干部等形式,变模糊考察为量化考核,变定性考察为定性定量相结合考察,使干部政绩考察由虚变实,干部考核工作向数字化、形象化、具体化方向迈进,让广大干部评有标准、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超有方向,杜绝虚假政绩的影响,使真正干出成绩的干部得到组织的信任和重用。三是坚持群众公认原则。凡选拔任用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要包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乡、街道在推荐干部时,参加推荐会议的范围要扩大到农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街道居委会书记主任等,使推荐结果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能够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在确定拟提拔人选时,要坚持做到“四个一致”:凡提交区委研究的干部,必须是群众意见,基层党组织意见,考察组意见和部长办公会讨论意见相一致,不符合“四个一致”的,不提交区委讨论。
要坚持干部选拔任用标准不走样。要始终按照《规划纲要》和四项干部监督制度规定,严格把好选拔条件和任职资格关。一是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进行严格审查。对在“文革”、“八九”政治**期间和对“@轮功”问题上的政治立场进行详细审核。二是要对考察对象的任职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于学历水平不达标、不具备干部身份或参加工作时间不具备条件的不列为考察对象。三是要对考察对象的综合表现严格审查。每次考察干部都要由纪检、政法、计生、审计、信访等部门联合把关,对有违反计生政策或财经纪律等违纪违法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列为考察对象。同时,全区要积极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对一些工作积极、成绩比较突出但暂时不符合提拔任职条件的干部,积极关注、重点培养,为他们的成长进步创造有利条件,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着力为干部队伍建设储备人才,增添后劲。
要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变通。为使《规划纲要》和四项干部监督制度更加直观、有操作性,要进一步丰富充实《中共湖滨区委关于实行干部推荐、考察、任免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意见》,在选拔任用干部中严格《规划纲要》和四项干部监督制度要求,做到“四个不研究”,即不经过民主推荐的干部不研究,虽经推荐,但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研究,不经过组织部门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研究,不经过部长办公会把关的不研究,有效避免和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在民主推荐环节,严格按照《规划纲要》和四项干部监督制度的规定划定参加推荐会议人员范围,真正体现广大干部职工的意愿。确定考察对象时,必须经过单位党组织的集体研究,防止少数人说了算。在组织考察环节,坚持按规定实行考察预告制,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考察期间,严格按规定的范围认真征求意见,客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情况。在讨论决定环节,严格遵守《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集体研究讨论干部任免工作,以应到会人数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要对区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的干部任免事项及时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要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纪律不放松。要严格遵守《规划纲要》和四项干部监督制度规定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用铁的纪律保证干部选拔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一是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抵制“官本位”思想的不良影响,勤政为民,扎实工作,杜绝跑官要官现象的发生。对于作风浮漂、不安心工作,一心想跑门路、走捷径的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使他们把精力放到工作
上,放到为基层、为群众服务上。二是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严肃组工干部和干部考察工作纪律。组工干部和考察组成员要在考察干部中增强责任感,严格组织纪律,严格保密纪律,对干部考察工作中因工作不细致或违犯纪律造成失误的严格追究责任。三是认真执行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在推荐考察、研究讨论干部任免时,凡涉及到考察组成员、部长办公会、常委会与会人
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学习体会8 第12篇
四项干部监督制度的出台,为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武器,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制度保障。“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建设的效用,不仅在于制度的制定,更在于制度的执行,而制度的执行力则体现了党的执政能力。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既是制度建设的根本要求,也是检验制度建设成果的重要标准。在作出高度评价、为四项制度叫好的同时,关键还要在狠抓贯彻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个人认为,学习宣传好四项制度。学习是贯彻的前提。抓好四项制度的学习贯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重头戏”。各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精心作出安排,把四项制度的学习作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干部的重点,列入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干部专题谈心谈话、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法,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简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扩大四项制度的知晓面,拓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真正使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制度内容。
对照四项制度认真查摆工作不足。以四项制度为“镜子”,对照选人用人工作自我反省、主动纠错。看选拔任用干部是否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程序和纪律等要求;看选拔任用干部是否落实了党员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看选拔任用的干部是否群众公认、实绩突出、口碑良好。在查找问题中加深理解,在认真整改中加强落实。
结合实际制定好实施办法。作为试行的办法,需要在具体执行和落实过程中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使各项制度更加科学管用,更加符合实际。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符合实际、公平公正、科学管用的配套制度,切实促进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干部四项制度》学习体会 第13篇
XXX 2010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共中央组织部相继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等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与2002年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相配套,从干部监督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入手,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形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选人用人监督体系,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必将推动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沿着更公开、更透明的轨道前进。本人认真学习了一遍原文,主要体会有以下两点:
一、充分认识学习‚四项制度‛的重要意义
一些同志认为,主要领导干部熟知、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四项监督制度‛就可以了,其他干部群众不具体组织和实施干部的选拔任用,学不学无关紧要。持这种观点的人,主要是因为他们没有充分认识到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意义、准确理解四项监督制度的内容、深刻领会四项监督制度的精神实质,而出现的认识上的偏差。
四项监督制度着眼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从干部监督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入手,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干部监督制度体系,对于促进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认真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严格依法照章办事;对于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追究主体、情形和实施责任追究的程序和方法,强化了对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及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突出了监督重点,抓住了关键环节,增强了监督效力;四项监督制度互为补充,各有侧重,配套衔接,构成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链‛,丰富完善了干部监督工作制度体系。但是,要真正做到有章必依、执章必严、违章必究,就不仅要使主要领导干部熟知、组织人事干部精通,更要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这样才能形成有利于制度贯彻落实的干部群众基础,从而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让四项制度切实成为防止和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以铁的纪律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二、努力做‚三惟干部‛
事业成败,关键在人,关键在干部。‚四项制度‛列出了应当追究责任的39种主要情形、并规定了责任追究的处理措施、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哪些行为会受到追究,规定了12种应当事先报告的事项,并且‚干部选得行不行、还要让群众评一评‛,树起了‚警示牌‛、架起了‚高压线‛、筑起了‚防火墙‛,体现了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先治官的坚强决心,也反映了全党同志和人民群众‚从严治吏‛的由衷期待。因此,与其说‚四项制度‛是以更加严格的制度监督选人用人行为、约束选人用人权力,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制度保障,不如说是为了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和干部成长成才的健康环境。可见,我们党员干部,应该正确而积极的理解‚四项制度‛,努力做‚三惟‛干部,适应干部人事改革的新趋势和事业发展的新要求。
一是不‚惟上‛,只‚惟民‛。‚四项制度‛体现了对‚一把手‛的约束,对民意的倚重。以前有‚领导说你行,你不行也行‛,‚领导说你不行,你行也不行‛这种不良现象,使一些干部只看领导脸色,常常忽视人民群众要求。现在可不行了,领导说你行,还得看群众说你行不行;你本来不行,领导说你行,群众说你不行,领导要被追究责任。所以,干部应该‚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否则‚群众说你不行,你行也不行‛。
二是不‚惟私‛,要‚惟公‛。干部要始终以党和国家、人民的事业为重,而不能把‚官位‛作为捞取个人利益的资本,要做国家和人民的公仆、不做领导和金钱美色的奴仆,只有这样的干部才有公信度,只有这样的人生才有价值。正如***同志讲的:‚人生真正的财富是什么?是钱财吗?它害了多少人!积极做事,为国家、为百姓做事,才最高尚,也最充实!领导干部要算好‘人生大账’,在有限的人生,‘多做好事,少做错事,不做坏事’,这样心里才踏实。‘一要干活,二要干净’,有了正确的人生观,才能活得充实、积极,才能干出很多有意义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