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的公司治理(精选11篇)
民营企业的公司治理 第1篇
关键词:公司治理民营企业问题原因
我国民营企业在改革开放以前就已经存在, 毋庸置疑, 改革开发以来民营企业在数量和规模上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民营企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一、民营企业优劣分析
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 民营企业资金是自筹的, 资金的主要来源于民间投资, 不需要向公众公布其财务报表, 不需要受公众舆论的监督, 所以其管理成本比较低。其次, 民营企业经营分散、灵活, 受经济危机冲击较小, 有较高的经济适应性。这些优势极大地促进了民营企业的发展, 提高了经济总量中民营企业的比重, 使民营企业成为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民营企业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然而, 随着民营企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 企业规模日益壮大, 民营企业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也越来越多的暴露了出来.下面我们立足于我国民营企业目前面临的各种困境与难题, 采用公司治理的基本理论框架进行合理的研究与分析, 找出我国民营企业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和产生的原因。
1. 产权过于集中, 容易导致权利制衡机制缺失
从第五次全国民营企业抽样调查结果中可以看到, 截止到2001年底为止, 在200万户民营企业中, 民营独资企业有85.8%的比例属于投资者为一人的情况, 合伙企业有1.2%的比例属于投资者为一人的情况, 公司有16.1%的比例属于投资者为一人的占情况。总的来说, 在我国民营企业中投资者为一人的情况占到了32.8%的比例, 从这些数据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民营企业股权过于集中。在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中, 企业资本的92.96%、59.46%和71.20%都是属于企业主本人的。可以看到, 不论怎样结构形式的企业, 投资总额一半以上的资本都是属于企业主的, 企业主在企业中仍是“一股独大”。
由上述数据可知, 我国民营企业的产权结构是单一的和高度集中的, 由企业主或者其家族所有。这样就导致了所有者、经营者、生产者三者合一, 全部由企业主担任, 企业主或其家族操控了董事会, 导致了权力制衡机制的缺失。而由于董事会监督机制的缺乏, 股东特别是小股东的合理待遇遭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 权益也不能有所保障。
2. 管理决策权高度集中, 容易导致决策失误
根据2004年“中国民营企业竞争力”课题组对企业管理决策权的调查研究结果可知:在企业重大决策中, 有62.9%是由企业主本人做出的决策, 有22.42%是由总经理做出的决策, 有11.72%是由部门负责人做出的决策, 有9%是由企业主和总经理共同做出的决策, 有8.2%是由企业主、总经理和部门经理共同做出的决策。在财务决策中, 有33.75%是由企业主本人做出的决策, 有33.57%由总经理做出的决策, 有32.67%由部门负责人做出的决策, 有5%是由企业主和总经理共同做出的决策, 有7.7%是由企业主、总经理和部门经理共同做出的决策。由上述数据可知, 企业在重大决策和财务决策的制定上, 企业主本人的管制定的决策占据了较大的比例, 拥有较大的管理决策权, 由此可以得到我国民营企业中的管理决策权高度集中。
3. 董事会形同虚设, 缺乏内部监督机制
由于我国民营企业产权和管理决策权的高度集中, 董事会的提名权和决定权由大股东等少数几人控制, 董事会成员全是内部董事, 董事会基本上由企业主或者大股东控制。董事会的成员要么是企业主亲信, 要么是企业主的亲戚, 让部下监督领导, 这是难以有效完成的, 董事会的监督职能就完全丧失了。同时, 部下只要获得了企业主或者大股东的赏识, 董事会就对他们难以起到监督的效果, 而他们也很有可能为了个人利益而出卖企业利益。
4. 缺乏健全有效的激励制度, 导致了高级人才流失
总的来说, 我国民营企业中, 健全有效的激励制度是极度缺乏的。虽然我国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得到了较高的待遇, 但由于企业产权过于集中, 管理人员没有产权, 这就不能将企业的利益与管理人员的利益最紧密的结合起来, 管理人员始终感觉自己在给别人打工, 没有归属感, 缺乏激励, 最终导致高级管理人才的流失
5. 财务状况模糊, 导致发展受阻和银行监督的缺乏
我国民营企业产权和决策管理权的高度集中, 企业主或大股东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 企业的财政大权往往控制在自己人手中。通过伪造多本账目, 达到隐瞒外人的目的。这就造成了外界的金融机构由于无法清楚了解企业真实财务状态, 而不敢贷款给民营企业的状况。一方面, 没有银行等机构的贷款, 民营企业只能依靠自身资金, 严重限制了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 由于银行很少放贷给民营企业, 也使得银行不能对民营企业起到监督作用。
参考文献
[1]黄孟复.中国民营企业发展报告[D].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4.[1]黄孟复.中国民营企业发展报告[D].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4.
[2]刘迎秋, 徐志祥.中国民营企业竞争力报告No.1 (民营企业蓝皮书) [M].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4.[2]刘迎秋, 徐志祥.中国民营企业竞争力报告No.1 (民营企业蓝皮书) [M].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4.
[3]姜长禄.中国民营公司治理模式的研究[J].科技资讯, 2010 (29) :223-224.[3]姜长禄.中国民营公司治理模式的研究[J].科技资讯, 2010 (29) :223-224.
民营企业的公司治理 第2篇
浅谈现代企业制度与公司治理
通过一周紧张而有秩序的学习,聆听老师深入浅出的授课,使自己的思维豁然开朗,受益非浅。下面结合公司的发展实际,浅谈一下在“现代企业制度与公司治理”方面的体会。
一、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
公司通过切实履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权、职责,形成了各司其职、协调运转和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建立、完善公司制度,约束和规范了员工的行为。
1、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执行机构(经理层)作为法人治理结构确立了所有者、公司法人和经营者之间的权力、责任和利益关系,并在不断发展中建立完善了300多项管理制度,做到了每项经营活动、每个工作环节员工的行为规范有规可循,每个岗位的职责、义务、奖惩都有明确的规定,制度的执行情况严格与奖惩、升迁等挂钩。
2、经营中的重大问题由董事会充分讨论民主决策;经理层由股东组成,确保了投资者的利益;监事会列席董事会,从不同角度审查、监督董事会的各项决策活动和对经理层的经营活动,形成了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并通过管理创新,使各项制度得到了不断完善和提高。
3、通过保证投资者(股东)的投资回报,重视企业内各利益集团的关系协调,包括对经理层与员工的激励以及对高层管理者的制约,避免了因高管决策失误给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
二、管理创新、激励作用是企业长盛不衰的法宝。
现代的竞争,资源不是优势,钱不是优势,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组织结构、企业的文化和价值观念,公司制胜必须发挥激励的作用。
1、没有创新的工作是没有成效的工作,缺乏创新精神的干部不是优秀的干部。公司从实际出发制定了管理创新奖励实施办法,把“超越自我、创新求优”确定为公司核心价值观。
2、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提高工作效率为目标,围绕主价值链再造,进行了机构改革,人员精简。把“做强做大,打造一流企业”确立为公司的共同愿景。
3、将“严格自律表里如一,身体力行争当表率,关心厚爱严暖结合,全员同心共创佳绩”作为领导干部的行为准则,将“设计师、仆人、教练”作为领导者的角色。企业领导者成为企业文化的代表。
4、将薪酬、目标、培训、工作设计、职业生涯、员工参与等作为重要的激励因素,通过实施绩效考核,促进了工作质量的提高。
总之,作为企业管理的实践者,在经济体制转轨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必须体察到企业改革和管理创新的脉搏,了解国际管理发展趋势,找到现实差距与当代管理“接口”的途径,把握管理创新可行和适度的进程,努力创造推进管理创新的必要条件,使企业管理“更上一层楼”。
民营上市企业公司治理措施的探究 第3篇
【关键词】民营上市企业公司;盈余管理;治理意见
一、前言
伴随着我国市场化经济不断深入性建设,民营企业得到了良好的发展前景,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建设过程中重要部分。民营企业在经营建设到一定规模之后,大部分都会选择上市的方式,完成对资源配置的工作,拓宽自身经营建设规模。但是民营上市企业公司在发展建设过程中,治理方面问题越加严重,在经济效益获得方面能力也是较为低下。
二、民营上市企业公司盈余管理的主要形式
1.利用会计准则的弹性进行盈余管理
随着我国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颁布实施后,我国会计准则体系趋于更加完善。在最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内,会计准则所具有的弹性更加显著。例如,会计准则能够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进而保证与企业经营建设相吻合。但是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内还存在一定空白区域,所以企业在对于会计准则学习过程中,更有利于民营上市企业公司能够通过会计准则,提高自身盈余管理水平。
2.改变交易确认的时点
企业现阶段会计准则在落实过程中,基础就是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在落实过程中,能够为项目的制定与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民营上市企业公司在经营盈余治理过程中,可以通过更改交易确认时间的方式,延长经济效益收入或者是延长经济效益确定之间的方式,提高自身所能够获得经济效益,同时也能够应用经济效益降低的方式。
3.提前确认收入
提前确认收入应该是民营上市企业公司现阶段在盈余管理过程中最常应用的一种手段。例如,民营上市企业公司在对于经济收入审核过程中,在对发票信息审核上面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这种方式实际上与会计准则之间存在一定差异,但是现阶段会计准则对于这种行为无法进行限制。
三、民营上市企业公司盈余管理的治理意见
1.完善企业会计准则,缩小盈余管理空间
民营企业想要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首先就需要提升企业现阶段所应用的会计准则落实水平,民营上市企业公司盈余管理主要由会计准则弹性所产生。按照我国最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制度,民营上市企业公司在盈余管理过程中,应该对于我国经济环境及会计整体环境进行考虑,与国家会计准则发展趋势相同,这样能够有利于企业盈余管理工作进行提高。
2.公允价值应用范围的扩大
新企业会计准则新添加了公允价值,同时对其进行了一定说明。公允价值所针对的对象为金融工具与投资性房地产,对于对象所具有的债务进行重组。公允价值在计量之前,需要具有完善的数据信息,这样才能够保证最后所确认的公允价值精确可信,公允价值合理性运用,信息相关性与稳定性也会显著提升,在这个过程中最为关键性的就是按会计准则进行公允性价值的确定,公允价值与企业盈余管理效益之间有着十分紧密的关联。与此同时,民营上市企业公司盈余管理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有关监管部门无法及时对于有关信息进行获取,监管手段及方法的欠缺,有利于企业管理人员利用公允价值,开展盈余管理工作。
3.借款费用允许资本化的范围增大
新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进行了进一步的拓宽,会计准则在落实过程中所具有的随意性显著提升。民营上市企业公司在经营建设过程中,能够利用利息支出资本化与传统利息,开展盈余性管理工作。民营企业通过有关手段,能够让借款利息支出进行资本化转移,降低企业在经营建设过程中所需要的成本,提高民营上市企业公司绩效水平。在新企业会计准则应用内,不仅仅包含固定资产,还包含储存性资产与预定资产。在这种情况之下,民营企业在经营建设过程中,所需要涉及到的借款费用允许资本化范围逐渐增加,企业在对经济效益管理时,还需要对之前所涉及到的资本化范围进行重新审核,进而对民营上市企业公司经营建设提供了一个全新的途径。
4.项目研发对应支出的使用
在新企业会计准则内,企业在对于项目落实过程中,需要按照时点划分为研究支出与开发支出,其中研究支出具有典型费用化特征,开发支出具有典型资本化特征。但是现在会计准则对于研究支出与开发支出有关制度制定上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同时研发阶段较为繁琐,这样也就造成规划标准在制定过程上也存在一定差异。这就需要民营上市企业公司按照自身经营建设情况,进行经营发展趋势分析。在这个过程中并不排除民营上市企业公司在盈余管理上面所具有的随意性。
四、结论
民营上市企业公司在资本化市场内并不具备十分显著的优势,这就需要民营上市企业公司在治理过程中不断进行完善。提高,自身经营建设结构体系,最大程度发挥出民营上市企业公司所具有的优势。本文在对于民营上市企业公司治理措施分析研究中,以盈余管理作为研究对象,还存在一定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
参考文献:
[1]李海燕.安徽省民营上市公司治理风险评价研究[J].滁州学院学报,2014,01:28-31.
[2]王鹏程,李建标.利益相关者治理能缓解企业融资约束吗[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4,12:96-106.
[3]翟胜宝,曹学勤.银行关系、股权激励与民营企业的非效率投资行为[J/OL].江汉学术,2013(04).
民营企业的公司治理 第4篇
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我国民营企业一直处于高速发展中, 资产规模不断扩大, 在产值、消费品零售额、上缴税收等方面的增长速度都明显高于其他经济成分, 支撑了中国经济的半壁江山, 涉足的行业也越来越多。政府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旅游资源、文化体育、生态建设、投资办学、医疗卫生等领域的开发建设, 也将逐渐放开并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国防工业建设, 有步骤、有秩序地扩大社会资本在军工行业中的投资领域, 并将在投资、税收、标准等方面为民企、上市公司或外企创造公正合理的制度环境。从民营企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来看, 可以预见, 在未来民营企业必将成为国民经济的主体。而民营企业基本上是家族企业, 所以研究家族企业的公司治理是非常重要的。
二、对家族企业的定义
(一) 国外学者的观点
1.钱德勒 (1987) 似乎是最早给家族企业下定义的学者。依照他的标准, 传统的个人企业即两权合一的企业是家族企业, 既使是合伙关系, 只要资本股权为少数个人或家族掌握, 这种企业还是归于家族企业的范围。此外, “企业创始者及其最亲密合伙人和家族一直掌有大部分股权。他们与经理人员维护最紧密的私人关系, 且保留高阶层管理的主要决策权的……现代工高企业可称之为企业家式的或家族式的企业。”就是说, 家族企业不光存在于两权合一的古典企业之中, 就是在一些两权分离的现代企业里, 只要个人或家族掌握企业的财务政策、资源分配与经理选拔权等最高决策权, 与经理人员保持亲密的私人关系, 也算是家族企业。
2.Hollander&Elman (1988) 等人认为, 家族企业可被定义为由一个或两个以上的家庭成员拥有并管理的公司。
3.Lansberg, Perrow和Roglosky (1988) 等将家族企业看成是由家庭成员合法拥有其所有权的企业。
4.盖尔西克 (1997) 等认为, 不论企业是以家庭命名还是有好几位亲属在企业的高层领导机构里, 都不能由此确定某一企业是家族企业。能确定家族企业的, 是家庭拥有企业所有权。也就是说, 所有权是否掌握在创办企业的家庭成员手上, 是划分家族企业与非家族企业的分水岭。
(二) 国内学者的观点
1.潘必胜 (1998) 认为, 当一个家族或数个具有紧密联盟关系的家族拥有全部或部分所有权, 并直接或间接掌握企业的经营权时, 这个企业就是家族企业。他还根据家庭关系渗入企业的程度及其关系类型, 把家族企业分为三种类型:
(1) 所有权与经营权全部为一个家族所掌握; (2) 掌握着不完全的所有权, 却能掌握主要经营权; (3) 掌握部分所有权而基本不掌握经营权。潘必胜的定义比较全面地概括了家族企业的各种表现形态。
2.台湾学者叶铝华 (1999) 提出以临界控制持股比率来划分家族企业。他认为, 具备三个条件的企业就可认定为家族企业。这三个条件是: (1) 家族的持股比率大于临界持股比率; (2) 家族成员或现二等亲以内之亲属担任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 (3) 公司家族成员或具三等亲以内的亲属担任公司董事席位超过公司全部董事席位的一半以上。
3.储小平 (2000) 教授赞成上述定义。他进一步认为, 应该从股权和经营控制权的角度把家族企业看成是一个连续分布的状况, 从家族全部拥有两权到临界控制权的企业都是家族企业。一旦突破了临界控制权, 家族企业就蜕变为公众公司。
4.刘小玄等 (2000) 对家族企业的定义是, 家族制企业的特征是单个企业主占有企业的绝大部分剩余收益权和控制权, 承担着企业的主要风险。
纵观国内外学者对家族企业的定义, 基本上可以认为, 它们都是从所有权的归属及其家庭与企业的关系角度进行定义的。这些定义抓住了家族企业的两大特征, 却忽略了另一个重要特征, 即与公众公司相比, 家族企业是所有者的家产, 家族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 都可以向家庭的后代传承。向家庭后代传承所有权与经营权, 恰恰是家族企业区别于别的企业类型的最独特之处。这样的定义可能更为全面, 即家族企业是企业的所有权或所有权的控制权归属一个或数个家庭或家族所有, 而且具有能将所有权或所有权的控制权合法传于后代的企业组织。
三、在创业、成长阶段, 两权合一模式的优越性
家族企业在经营管理上可以采取三种模式, 一是由家族成员直接经营管理企业, 即两权合一模式;二是聘请外部职业经理经营和管理企业, 即两权分离模式;三是所有者与外部职业经理共同经营管理, 即折衷模式。
我国大多数民营企业选择第一种经营模式, 不全是民营企业家思想保守, 偏爱血缘关系的缘故, 而是因为企业交易费用低。第一种经营模式从四个方面节约了交易费用。
(一) 组织与交易费用
制度经济学认为, 组织是有成本的。在创业阶段, 家族企业规模较小, 组织结构简单, 家族内部、外部信息顺畅, 家族成员间易达成共识, 信息成本低;家族内部的信任关系和很强的凝聚力会降低企业内部的管理成本和监督成本;家长制能使决策灵活, 执行快捷, 企业能迅速抓住发展机会, 决策成本较低。因此, 建立在血缘、亲缘关系基础上的家族企业组织模式, 既能保证企业的有效运转, 又能降低企业的组织费用。
(二) 产权与交易费用
产权经济学认为, 界定、变更和安排产权是有交易费用的。倘若不存在或有很少的产权要求, 可节省产权费用。在创业阶段, 民营企业主要依赖以血缘、亲缘关系的家族内部集资来解决企业资金问题。此阶段家族成员部的原始产权一般是模糊的, 这大大除低了交易费用。
(三) 代理与交易费用
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由于利益不对称、责权不对称、信息不对称和契约不完全使委托代理产生成本。而家族企业采用两权合一、任人唯亲的治理模式是代理成本最低的安排。
(四) 制度与交易成本
在创业阶段, 家族企业规模小, 生产经营简单, 制定、执行和变更完备制度的交易费用会远大于制度环境本身带来的收益。此阶段的管理强烈依赖以血缘、亲缘关系构成的家族人情、伦理“潜规则”制度环境。与实行科层制度的叠床架屋相比, 这样的模式更为简捷高效。
四、在发展阶段, 引入职业高管的必要性
上述从经济学的角度解释了改革开放后, 我国民营企业蓬勃发展的现象, 对民营企业的创业和早期成长仍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但是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 第一种模式下的组织、产权、代理和制度这四个因素都会从减少交易费用转变成增加企业的交易费用, 原先的优势会逐渐消失, 此时健全的组织结构会抑制家族成员意志的无拘束性和惰性, 清晰的产权也会减少冲突和内耗, 而代理产生的收益将大于产生的成本, 完善的制度也会减少交易费用。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对经营者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原有的经营模式和经营者会使大多数企业停滞不前或面临困境。这在实践中也得到了证明, 有很多原先发展很好的企业如昙花一现繁荣了一段时间就消失了, 如沈阳飞龙。这就迫切需要企业对原有的经营模式进行改造, 产生更有效的公司治理模式。此时, 引入职业高管将具有前者无法比拟的优势。
(一) 引入职业高管, 有利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对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民营企业而言, 如果个人能力很强或在子女中能选择合适的继承人自然是最佳选择。但对于大数民营企业而言, 最初凭着他们对市场的直觉以及巨大卖方市场的存在, 企业才得已发展壮大。在如今日趋健全的经济结构和日益完善的经济体制中, 他们能力上的不足已经开始限制企业的发展壮大, 甚至在新经济形势下可能导致企业灭亡。
民营企业的发展只有近三十几年的历史, 其所有者还不能充分认识到对大多数企业而言, 如果不将企业的经营权交给职业经理人, 企业会在日益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缩小甚至灭亡。他们迫切需要改变这种观念, 认识到将企业交给职业经理人进行经营更为明智, 因为具有专业技能的职业经理人可以克服所有者能力上的缺陷, 使企业生存发展的概率大为提高。
(二) 引入职业高管后, 家族企业中的股份比例虽下降了, 但财富绝对量在增加
为了激励职业高管, 企业可能转让部分股份给职业高管, 这会降低企业所有者的股份。但专业人才的加盟, 使企业应付市场变化的能力加强, 规模不断扩大, 所有者财富的绝对量在不断增加。如图所示, 所有者完全拥有的小蛋糕的体积远远小于其拥有的部分大蛋糕的体积, 而且生产大蛋糕的厂家的保鲜能力也远胜于生产小蛋糕的厂家, 即企业的生命力更强。
(三) 引入职业高管, 有利于企业所有者生活幸福指数的提高
对于大多数家族企业所有者而言, 其生活幸福指数并不高, 他们的时间几乎全部花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上。没有时间锻炼身体加上过度劳累, 使许多企业主的身体健康都存在隐患。比如, 对温州地区87名知名企业家进行的体检显示, 其中高脂血症51例, 高血压37例, 颈椎病或椎间盘突出31例, 脂肪肝22例……而均瑶集团的王均瑶在38岁就英年早逝。这些对家庭和社会而言, 都是一笔巨大的损失。
大多数民营企业所有者也没有时间与子女促膝谈心, 造成子女教育的危机。研究表明, 目前我国富人家庭子女中, 75%在行为上表现出不稳定倾向;15%学习成绩差, 缺点错误较多, 甚至沾染了很多不良习气;只有约10%继承了父母的优良品质, 成为积极向上、勤奋好学的人。
工作是生活的第一需要, 但并不是生活的全部, 人还是要追求精神生活的。引入职业高管, 会使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关注生活, 提高生活质量。
(四) 引入职业高管, 有利于企业所有者进行战略决策
将经营权交给专业人士, 企业所有者可以从繁琐的日常经营中解放出来。他们可以去国内外先进的企业进行考察, 可以去著名的学府与学术名流进行探讨, 不仅有更多的时间去思考, 也开阔了视野, 提高决策的战略性和科学性。
五、引入职业高管后, 对职业高管的激励
引入职业高管至关重要, 但是拥有所有权的企业所有者与拥有经营权的经理之间的利益往往具有差异性。如何激励具有专门经营与管理知识的经理, 使其行为符合企业所有者的利益, 其目标与所有者目标相一致, 是公司的股东们和董事会必须考虑的一个重要课题。
对经理的激励可以采取多种不同的手段, 包括工资、资金、股权拥有、股票期权、延迟报酬、解聘等。这些不同的手段具有不同的激励作用与激励效果。工资与资金是一种常规、短期的激励方式。而股权拥有、股票期权、延迟报酬是一种长期的激励方式。经理的股权拥有使得经理福利多少与公司绩效直接相关。容易理解, 当经理拥有公司的全部股权时, 经理的利益与股东的利益便达到了完全一致, 股东与经理之间也就不再存在委托代理关系, 经理向股东负责也就等于向自己负责, 激励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当然, 经理不可能拥有公司的全部股权, 但显然, 部份股权拥有是一种有效的激励方法。
股票期权能够促使经理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从长远的角度考虑公司的经营与管理。这是因为, 股票期权的行权时间往往在数年以后, 在行权之前, 期权具有其内在的价值, 但却是不可实现的。因此从这个角度而言, 经理必须考虑行权时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公司的股价, 而不能单纯考虑现在的收益。股票期权的这种效果, 是工资、资金和股权拥有这三种激励方式所没有的。
除此之外, 股票期权还有吸收、留住优秀经理的作用。要吸收优秀经理, 公司必须支付高额薪酬。但是以工资、资金的形式支付薪酬, 一方面要使公司在目前阶段支付大量现金流量, 另一方面高额支付有可能引起公众反感。而且, 更为重要的是, 此类支付是一次性的, 获得了此类报酬以后, 优秀人才可以迅速跳槽而不承担损失。实行股票期权激励, 则可克服上述三方面缺陷。首先, 期权支付给经理的只是一个不确定的预期收入, 这种收入必须经经理自身的努力, 通过市场来实现,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 公司几乎不需要成本, 即所谓的“公司请客, 市场买单”。其次, 股票期权发挥作用, 其价值往往很小, 因此不会引起公众的反感。第三, 期权相当于一种财富约束, 能够使经理安心工作, 积极工作, 避免人才流失。另外, 期权激励对经理而言还会产生避税的效果。
延迟报酬是根据某种约定或安排确定受益权, 到一定期限及满足一定条件后再由经理领取的报酬。股票期权本质上也是一种延迟报酬。一般的延迟报酬, 特指经理离职或退休后所获取的报酬。延迟报酬可采取股权信托的方式, 也可以采取现金信托的方式。股权信托是指公司以每年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 (如1%) 为经理乃至员工购买股票, 规定一定的支付条件而存放于信托机构;或以每年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存放于信托机构 (若公司利润为负则按同样比例扣减以前提取的款项) , 待经理离职或退休时, 根据有关条例决定是否由经理领取。延迟报酬具有类似股票期权的优点, 即可以避免公司短期大额支付经理薪酬而导致的不公平感, 以及约束经理的行为。它与股票期权的不同在于, 它的支付时间是特定的, 同时报酬的来源有其特殊性。
通过对上述各种激励手段的分析, 未上市的民营企业可采用股权占有和延迟报酬方式, 而上市的民营企业可采用股票期权的方式。这样, 通过部分的让予, 使整体做大, 从而使企业所有者的绝对财富稳定增加。
六、对外部治理的进步的推动
民营企业内部治理的进步必将推动外部治理环境的发展, 因为两者是相互制约、相互推动的。随着投资领域的扩大和国家对私有财产的保护, 民间资金会流入到更多行业, 由于对未来利益的期望逐渐明确以及内部治理的完善, 民营企业所有者更趋于追求持久的利益, 从而专注于投资甚于投机。于是诸如集中房地产的大量资金也会投资到其他领域, 社会资金的流动将更为合理。热衷于社会总产品的分配行为减少了, 投入社会总产品创造的行为增加了, 这对稳定房价和推动经济健康发展都是积极有利的。
中国股市不能很好地成为经济晴雨表, 很大原因就在于国有企业在股市中占有太大的比例。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以及大量上市, 将促使公司治理监管更为有效,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也将更为真实。国有企业特殊性造成一些未能暴露出来的问题才能暴露出来, 资本市场将逐步完善起来。这一点从西方发达国家的历史可以知道, 金融危机对美国而言不是新鲜事, 自1850年到现在差不多每10年左右重复一次, 每次起因和形式各异, 但都促使金融法律与监管体系的改良, 让美国整体资本化和金融化能力新上一层楼, 让美国金融经济的深化成为可能。所以说, 民进国退, 会使政府能够客观公正地做一个好裁判和有效服务者。政府处于市场的位置越准确, 也会使银行和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着其应有的作用。
摘要: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 可以预见以家族企业为主要形式的民营企业必将成为国民经济的主体。本文从民营企业这一点出发, 从经济学角度分析改革开放后民营企业蓬勃发展的原因, 并指出随着这些驱动力的消失, 民营企业的发展迫切需要引入职业高管, 同时也越来越要求对职业高管进行有效激励, 最后提出民营企业内部治理的进步有利于外部治理的完善。
关键词:家族企业,经营模式,交易费用,职业高管,激励
参考文献
[1]孙永祥.公司治理结构:理论与实证研究[M].上海三联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2.
[2]李跃宇.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选择的经济学分析[J].四川大学学报, 2007 (6) .
[3]毕艳杰.引入职业高管与家族企业治理模特征的演变[J].经济经纬, 2007 (1) .
[4]吕洪霞, 丁文锋.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当代经济科学, 2006, 28 (1) .
[5]丁建军, 陈赤平.信任、专业化分工与家族企业治理机制选择[J].财经科学, 2007 (12) .
小议民营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优化 第5篇
我国《公司法》中规定了公司治理的强制要求,要求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但在许多民营企业中,虽然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了相应的治理机关,但只是停留在纸面上的机关,公司仍然是大股东一人管理、控制及经营,致使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并未能发挥其实质作用,民营企业治理结构虚化。
董事会决策机制失灵,决策形式化我国民营企业虽按照公司法要求设立了董事会这一决策机构,但董事会成员大多来自企业创业者或者内部各级领导人,公司总裁或其家族成员在下属提供充足资料的基础上,独自做出决策,无须经过民主讨论通过,即使经过董事会讨论决定,也往往是走形式,实质上董事会并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监督约束机制不完善,对监事缺乏应有的激励机制民营企业中监事在经济利益等方面受制于公司管理层,甚至大多数监事会成员来自管理层,致使监事缺乏行使监督职能所需的必要法律保障,难以对董事和经理起到监督作用,使监事会成为了可有可无的摆设,不能有效发挥其应有的地位和作用。同时,企业缺乏对监事应有的激励机制,使得监事不能真正履行其监督职能。
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二为一,经营者权利不明确,缺乏对经营者有效约束我国民营企业存在对外部经理人的防范心态,并出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后所带来的高昂的监督成本和激励成本的考虑,致使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二为一的境况一直没有改变,经理人员“有实无名”,缺乏对经理人员的约束。
完善我国民营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建议
(一)健全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引导民营企业实现产权结构多元化
解决我国民营企业内部产权不清及产权结构单一问题,依法推进民营企业法律法规建设是关键。对此,一要健全产权保护法律法规。针对我国目前对个人投资的所有权进行明确的法律保护,也就是个人对企业的投资所有还没有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产权的现状,必须在现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物权法》关于私有财产保护的法律规定,制定合适、合理、有效的《民营企业法》,为其产权提供完备的法律保障;更要对目前限制、影响民营企业相关所有权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与补充,加强对私权的保护,推进民营企业治理结构的转型。二要以法律法规形式引导民营企业产权结构多元化。产权多元化,即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当前实现多元化产权的途径主要有:引入战略投资者,其方式主要有增资扩股、出让产权、资产转换;采取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用法律法规的形式引导、肯定和推动民营企业产权多元化,使其在多元化的过程中,做到规范化、程序化、透明化。
(二)完善相关法律规定,赋予民营企业公司治理模式选择权
公司法中关于设立三会一经理的治理机关,不符合企业的实际需要。对此,公司法应提供多种治理模式,供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民营企业进行选择。民营企业基于对自身的了解而选择的治理结构,较之公司法强制设立的治理模式而言,更符合企业的需要。立法者在制定法律的过程中,应赋予企业治理模式的选择权。
(三)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强化董事义务和董事会功能
家长制的决策机制,是民营企业广为人诟病的弊端,往往影响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民营企业应强化以董事会为核心而非以老板个人为核心的科学化、民主化决策机制,强化决策程序的规则化、制度化,有效减少决策的随意性以及重大决策失误的风险。同时,强化董事的勤勉尽责义务,确保公司执行权科学有效行使。如在《公司法》中明确规定公司与董事之间的信托关系,确立董事应承担的基本义务,包括以列举方式将忠实、尽职、勤勉义务具体化。同时,进一步完善董事会的组织体系,健全董事会的功能。
(四)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事会成员权利及激励机制
监事会要通过有关制度建设等措施,加强制度化建设与管理规范,变人治为法治,以制度管人、用程序管事,对董事、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对此,可以通过建立和引进外部监事制度,改变监事会成员的构成,真正发挥监事会对经营者的监督作用。同时加强监事会的权利,突出监事会享有监察权的同时,赋予其一定的起诉董事或经理的权利。通过提高监事的报酬并给予企业一定的期权激励,对监事履行职能所需的必要费用给予足够的支持,以此来完善监事的激励机制。
(五)实现经理权利法定化,增加经理人员的监督激励机制
公司经理层是公司日常运营管理的执行机构,手中必然握有一定权力,其权力行使得当与否会给公司带来巨大影响,因此,有必要对其拥有的权利在法律中进一步明确化、法定化,让其不仅“有实”,亦“有名”。同时,应让民营企业认识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是企业发展的潮流,意味着企业的决策功能和风险承担功能事实上发生了分离,对此应在公司法中增加对经理人员的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使经理人员能够做出既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又符合所有者目标的选择,从而使民营企业在进行有效的两权分离时树立足够的信心。
结语
论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完善 第6篇
关键词:公司治理公司治理结构完善
《公司法》是用来规范企业治理机构及企业制度的法律条文。《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是合规公司必备的三个机构。股东会由出资者组成,对公司所有的包含选举及经营权的重大事项,比如出资变动、经营决策、发展方向、重大人事变动等,都有决定权作用,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股东选举产生决策公司经营权的人员则构成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会维护的是股东权益,对股东大会负有责任,因此董事会只享有决定公司经营权的权利,需经股东会商议、表决后,方可实行。监事会则是公司内部的监督机构,由股东和公司职工组成。原则上三者应互相合作、互相制约,形成三权分立的局势。实则看似明朗却很抽象,且各机构人员及作用交叉严重,又或者三者之间存在权利缝隙。尤其是在国有企业控股中,公司治理机构、机制及功能更是难以发挥其基本作用,完善的公司治理措施急切需要。
1 公司治理的内涵及实质
公司治理是指在《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条文的基础上再生成一套公司内部的制度,通过二者的共同作用,治理公司的结构与制度,并划分公司所有者、董事会和经理层三者之间的责任、权利与利益。具体操作是,通过分别设立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并形成各自独立、权责明确又相互制约的机制,来协调公司与所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其目标是在保证公司决策的最优性的前提下,使得公司财富最大化、股东利益最大化。其中,公司结构的治理是公司治理的核心部分,因此也称为法人治理结构。从公司治理系统的角度来看,公司治理结构则应为公司治理系统的构成要素,及各个要素间的组织形式。公司治理结构也称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
2 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
2.1 国有股一股独大,绝对控股现象严重
追溯历史,国有企业成立时期,出资人出资数额的多少就决定了其今后的股份中占有的比重及分量。我国国有企业则是一股独大,其也就处于绝对的控股的优势地位。一股独大的局势也使得国有企业政企不分,有着很大的政策性负担的局面。另一方面,股权过于集中,就与当今社会要求的股份公司产权主体多元化的政策相背离。虽然几经发展,当前政府对企业经营行为监督效益日渐减小,但是也造成了剩余股权中,仍然存在单个股东持股比重大、一股独大的超强控制状态。
2.2 董事会功能不完善
国有企业中董事会功能不完善。其表现形式有三个方面:其一,董事会的构成缺乏独立性。由于我国国有企业具有国有股权的过于集中和流通股权的过于分散的不科学的股权结构,董事会由国有控股人员组成,使得中小股东的股权代表很难进入公司董事会,最终造成国有控股约束董事会独立性的局面。其二,董事会的决策缺乏科学性和有效性。在国有企业的董事中,人员素质不高,有相当一部分并非专家,甚至不是行业圈内人员,董事不懂事的怪诞现象在国有企业中见怪不怪,由此严重影响了董事会决策结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其三,在我国的国有企业董事会中,甚少设立专门的治理委员会以及专业严谨的董事会条例,在实际操作中的标准则被打上惯例的印记。
2.3 董事会缺乏对经理人员的有效约束
董事会功能的不完善性,最直接深刻的表现就是董事会缺乏对经理人员的有效约束。一般在企业中,经理是由股东会选举而成,直接代表股东及持有者的权益。而在国有股占绝对优势的条件下,董事会成员,总经理都由代表国有股东的政府部门决定,这就扭曲了董事会与总经理之间的雇佣关系。总经理不再对董事会负责而直接对政府大股东负责,从而架空了董事会的权力。而另一方面,国有大股东不是人格化的股东,代表国有股的部门或机构因为代理问题的存在,其中的官员一般权责不对称,潜在的“寻租”动机明显,易与经营管理人员合谋,这就决定了他们不可能尽心尽力地去对董事会实行有效监督。这样,董事会受托职能削弱,聘任总经理不依据管理才能而是私人关系,总经理未受到董事会的有效监督,个人前途与公司经营状况联系不强,其经营积极性也就不高。在决定部门经理人选时,总经理编织个人关系网络,许多有经营才能的人被排除在外,使得整个公司治理结构被任人惟亲的阴影所笼罩,来自所有权的约束看不到了,经营者权力逐渐膨胀,转轨中“内部人控制”问题突出。所有者利益被侵食,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2.4 监事会作用弱化
国有企业监事会的作用很弱小,没有起到最基本的监督作用。监事会的组成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且存在的独立性受多方面影响与制约,致使监理会执行监督功能的障碍重重及主观不情愿。最终造成监理会丧失其监督企业运行的功能。
3 改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措施
3.1 改善股权结构
改善国有企业股权结构,才能从根本上使得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机构及机制更加科学完善。而国有企业股权结构改善的重点则是改变一股独大、绝对控股的局面。国有控股比例的降低可有三个途径来实现:其一,将国有股场外协议转让到非国有股东。其二,配售国有股股份。配送原则可是控股,可以是只参与不控股,可以是全部退出。其三,增大社会公共股的发放力度。增发社会公众股即上市融资,这样不仅可以增大现金流,使企业资金流动更加顺畅,还可以有效地降低国有控股的比重。国有企业股权结构的改善以国进民退为原则;以国有资产的流通及保值增值为效果;以具有中国特色的股权多元化、分散化、动态化而又有效的机制的实现为目的。
3.2 增强董事会的功能
董事会作为公司经营权的决定者,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及功能,可以为公司带来更丰富的经济效益,也可帮助公司朝着科学的发展方向前进。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及功能可以有以下几个途径;其一,优化董事会组成形式,设立董事委员会,增加独立董事比例,从形式上加强董事会的严谨程度;其二,规范董事会制度,实行分工负责制,明确每个董事的权利与义务,加强董事会成员的个人使命感。
3.3 强化监事会职权
为了使监事会能有效的行使监管公司的作用,应该强化监事会职权。首先,确保监事会的独立性与公正性。监事会独立性可通过安置独立监事职位来实现,独立监事不应与董事会成员、经理有丝毫个人关系及利益关系,并且独立监事的数量至少占据监事会人数数量的一半。其次,明确监事会中子系别的权利与义务,细化监事会的形式和程序,明确监事会执行手段的步骤,使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切实可行。再者,提高监事会成员的文化素质及综合能力的水平,丰富其专业技能知识。
3.4 培育经理人市场
经理人的不同,会导致企业有不同的经营前景及效益。那么,企业首先应确立科学公正的经理人选择机制。企业赋予被选中的经理人执行企业经营决策、分配企业经营任务、责任及成果的使命,因此经理人需具备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来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能动性,使得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林毅夫.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与国有企业改革方向[J].经济研究,1997(3).
[2]郑志刚.公司治理机制理论研究文献综述[J].南开经济研究,2004(5):26-33.
民营企业的公司治理 第7篇
近年来, 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通过关联交易“掏空”上市公司、管理层过度投资、随意更改募集资金用途、资金投资效益差、上市公司费用的异常增长等现象十分普遍。企业巨额自由现金流被管理层滥用, 产生了代理成本, 并最终损害了企业绩效。这一现象实际上反映了自由现金流量假说的代理问题。纵观国内的文献发现, 大多数学者认为董事会和监事会并没有在企业发挥应有的监管作用, 但是研究结论也并非全部一致。我国上市公司多数是由国有企业改制或分拆而成的, 政企不分的情况仍然十分严重, 董事长或经理人一般由国资委推举, 所有权和经营权并没有实质上的分离, 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是同一利益群体, 监管机构很有可能形同虚设。另外, 国有企业运用自由现金流可能出于政治目的, 例如并购效益低下的企业有可能是出于政策扶持, 将此认为是管理层的自利行为是不准确的。近几年我国民营上市公司增多, 且逐步建立起了现代企业制度, 引进外部职业经理人。在现代企业制度下, 民营企业的公司治理与市场化紧密相关, 与国有企业应该有着一定的差异。那么民营企业内部的公司治理是否能有效降低巨额自由现金流带来的代理成本?民营企业的董事会结构是否合理?独立董事、监事是否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本文对此进行了研究。
二、研究设计
(一) 研究假设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1) 我国民营上市公司自由现金流量与企业绩效的相关性。企业存在自由现金流量本身并非坏事, 创造自由现金流量为股东增加了财富, 但问题是自由现金流量的处置是否合理。近年来我国民营企业走上了盈利的轨道, 自由现金流量大大增加, 同时外部经理人的引进使得自由现金流的代理成本问题日益严重。外部经理人的自利动机会致使其减少股东的分红, 将持有的自由现金流量用于过度投资、建造“企业帝国”、增加个人津贴、在职消费等, 最终导致企业绩效的下降。由此提出假设:
假设1:民营上市公司自由现金流量与企业绩效负相关
(2) 董事会对自由现金流量与企业绩效相关性的影响。董事会作为一种治理机制, 其有效性取决于董事会的规模及其构成。规模较大的董事会虽然可能会降低决策效率, 但可以增强股东对企业的关注度。通过参与投资决策了解企业的资金使用情况, 减小自由现金流被滥用的可能性。董事会中的独立董事在监控管理层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独立董事比例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董事会的独立性特征, 尽管独立董事不拥有与管理层一样多的经营信息, 但可以通过质询管理层和雇佣外部专家确诊企业的投资支出方案是否与公司战略和增长机会相符, 凭借其高度的责任感遏制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盲目投资行为。因此认为, 董事会规模和独立董事比例对管理层滥用自由现金流的行为具有约束作用, 且董事会规模越大, 独立董事比例越高, 约束作用就越大。由此提出假设:
假设2:董事会规模的增大能够减弱自由现金流量与企业绩效的负相关关系;
假设3:独立董事比例的提高能够减弱自由现金流量与企业绩效的负相关关系
(3) 监事会对自由现金流量与企业绩效相关性的影响。监事会作为企业内部重要的专门监督机构, 其基本职责是以董事会和经理人员为主要监督对象, 监督企业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 一个规模较大的监事会有助于其有效地履行其监督职能。监事会会议是监事听取管理层的报告、了解企业经营活动和资金运作的重要途径。召开监事会是监事履行职责的具体表现之一, 开会的次数越多, 监督的力度就越强。因此, 监事会的规模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对管理层滥用自由现金流的行为具有约束作用, 且监事会的规模越大, 监事会会议召开的次数越多, 约束作用就越大。由此提出假设:
假设4:监事会规模的增大能够减弱自由现金流量与企业绩效的负相关关系;
假设5:监事会会议次数的增多能够减弱自由现金流量与企业绩效的负相关关系
(二) 样本选取和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了沪深A股2009年至2011年中国民营上市公司的数据, 鉴于ST公司经营情况异常财务数据不具有代表性, 因此将其剔除;金融和保险类公司具有行业特殊性不具有可比性, 也将剔除;剔除了财务数据异常和指标缺失的公司。最后得到1012个样本, 其中2009年323个, 2010年355个, 2011年334个。数据均来源于国泰安CSMAR数据库。
(三) 变量定义和模型构建
本文选取如下变量: (1) 被解释变量。采用会计类指标是相对较好的绩效衡量方法。因此, 本文采用净资产收益率 (Roe) 来表示, 是用企业税后利润除以年末股东权益, 反映了企业所有者所获投资报酬的大小。 (2) 解释变量。本文采用Tom Copeland (1990) 的方法计算自由现金流量, 再除以总资产以排除企业规模的影响。计算公式为:自由现金流量 (Fcf) = (税后净营业利润+非现金支出-营运资本追加-资本性支出) /总资产。此外还有代表公司治理特征的变量:董事会规模 (Sbd) 、独立董事比例 (Du) 、监事会规模 (Sbs) 和监事会会议次数 (T-Sbs) 。 (3) 控制变量。考虑到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分任 (CEO-COB) 的情况会影响企业绩效, 因此加以控制, 若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分任则取1, 否则取0;另外还选取了其他可能影响企业绩效的变量:公司规模 (Size) 、资产负债率 (Lev) 、成长性 (Growth) 、年度 (Year) 和行业 (Ind) , 其中行业是根据2001年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制造业行业代码取2位, 其余行业 (不含金融保险业) 代码取1位, 最后得到21个行业分类。变量具体定义见表 (1) 。本文构建如下多元线性模型并采用普通最小二乘法 (OLS) 法检验前述假设:
模型 (1) :Roe=β0+β1Fcf+β2CEO-COB+β3Size+β4Lev+β5Growt+β6Ind+β7Year+ε;
模型 (2) :Roe=β0+β1Fcf+β2Sbd+β3Fcf Sbd+β4CEO-COB+β5Size+β6Lev+β7Growth+β8Ind+β9Year+ε;
模型 (3) :Roe=β0+β1Fcf+β2Du+β3Fcf Du+β4CEO-COB+β5Size+β6Lev+β7Growth+β8Ind+β9Year+ε;
模型 (4) :Roe=β0+β1Fcf+β2Sbs+β3Fcf×Sbs+β4CEO-COB+β5Size+β6Lev+β7Growth+β8Ind+β9Year+ε;
模型 (5) :Roe=β0+β1Fcf+β2T-Sbs+β3Fcf×T-Sbs+β4CEO-COB+β5Size+β6Lev+β7Growth+β8Ind+β9Year+ε
其中, 交互项用来检验各个公司治理特征是否显著影响了自由现金流量与企业绩效的相关性, 为避免多重共线性问题, 交互的各变量均进行了中心化处理。β0, β1, …, β9是回归系数, ε是残差。
三、实证检验分析
(一) 描述性统计
表 (2) 报告了样本公司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 可以看到, 民营企业净资产收益率的均值为0.0760, 说明从整体上看民营企业是盈利的。自由现金流量最小值为-2.52, 最大值为2.79, 说明不同类型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差距较大;总体均值为0.0036, 其中615家企业的自由现金流量大于0, 企业中存在滥用自由现金流的可能性。样本中有74%的企业采取了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分任的制度, 并且所有样本公司都设立了独立董事和监事会, 说明我国民营企业已逐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但是从表中看, 独立董事比例的均值为36.65%, 监事会人数的均值为3人, 而我国证监会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比例要占董事会人数的1/3,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至少为3人, 样本公司上述指标的均值刚刚达到规定的最低要求, 这是不是为了应付规定?独立董事和监事有没有发挥实质上的监管作用有待于进一步检验。另外, 样本公司监事会每年召开会议最少为1次, 最多为15次, 相差很大, 但从总体上看年均召开5次, 从这一点上看监事会较好地履行了监督的职责。
注:**在1%水平上显著相关;*在5%水平上显著相关。
(二) 相关性分析
表 (3) 报告了Pearson检验的结果, 可以看到, 自由现金流量与净资产收益率显著负相关, 说明企业的巨额自由现金流确实会引发管理层的自利行为, 造成企业绩效下降。从各公司治理解释变量来看, 除了独立董事比例与净资产收益率负相关外, 董事会规模、监事会规模和监事会会议次数均与净资产收益率呈正相关关系, 说明较好的公司治理水平能够降低代理成本, 提高企业绩效。公司规模越大、成长性越好, 企业绩效也越好。另外, 从变量间两两相关系数看, 除了董事会规模和独立董事比例的相关系数为-0.515外, 其他变量两者间相关系数的绝对值均小于0.2;利用方差膨胀因子进行检验, 得到包括其余控制变量在内的VIF值均小于3, 由此判断模型通过多重共线性的检验。
(三) 回归分析
表 (4) 列示了回归分析结果, 各个模型的F值均在0.01水平下显著, 模型拟合度较好。从模型 (1) 来看, 自由现金流量与净资产收益率显著负相关, 相关系数为-0.040, 说明自由现金流量确实会引发管理层的自利行为, 最终使企业绩效下降。假设1成立。模型 (2) 反映了董事会规模对自由现金流量与企业绩效相关性的影响, 可以看到, 自由现金流量与董事会规模交互项的系数为0.013, 在10%水平下显著正相关。这说明董事会规模越大, 对抑制管理层滥用自由现金流的行为就越有利, 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绩效受到的损害。假设2成立。模型 (3) 中, 独立董事比例与自由现金流量的交互项系数为0.009, 呈微弱的正相关但不显著。独立董事虽然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但产生的积极影响十分有限。模型 (4) 反映了监事会规模对自由现金流量与企业绩效相关性的影响。可以看到, 监事会规模与净资产收益率的相关系数为0.005, 监事会规模对企业绩效有着微弱促进作用, 但是监事会规模与自由现金流量的交互项系数为-0.043, 在5%水平下呈显著负相关, 说明目前民营企业监事会人数可能还不够多, 仅达到公司法的最低要求, 这使其在监控管理层时受到了规模上的限制。假设4不成立。从模型 (5) 看到, 监事会会议召开次数与自由现金流量的交互项系数在1%水平下显著正相关。这说明监事会召开会议是积极履行了其监管职责, 能够有效地控制自由现金流量的代理成本, 假设5成立。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分任与企业绩效呈微弱负相关关系, 虽然引进职业经理人能够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率, 但同时也增加了代理成本, 从实证结果来看, 代理成本造成的负面影响略大一些。另外, 公司规模越大、成长性越好, 企业绩效就越好。
注:***、**和*分别表示在1%、5%和10%水平下显著 (双尾检验)
四、结论
民营企业的公司治理 第8篇
(一) 传统的企业安全观
安全是源于对工程领域安全性分析的一个术语, 有关安全的研究, 以往学者大多从企业的生产安全、经营安全或信息安全方面进行论述, 来分析企业生产过程或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主要安全问题, 例如财务风险、人身风险等, 而有关企业在市场中生存和发展的安全问题的论述几乎没有。本文从一个全新的视角来分析企业安全问题, 分析企业是否能在市场中安全地生存和发展。一个有竞争力的企业不一定是安全的, 而一个安全的企业必定是有竞争力的, 因为企业生存与发展状态的维持, 是在市场竞争中体现的, 安全水平高的企业必然是在市场竞争中能够高概率维持生存和发展的企业, 也必然是有竞争优势的企业。
(二) 基于能力资源的企业安全
本文认为, 企业安全是内外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在内外因素的作用下, 是指企业在某一方面受到损害或存在不足, 从而影响企业的生存和持续发展。企业是否安全由两个方面的因素决定:一是企业是否获得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各种资源, 二是企业能否有效地利用这些资源维持生存和发展。企业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各种资源是有形的, 比如资本、技术、市场等, 而企业利用资源维持生存和发展的能力是无形的。企业生存和发展的资源掌握在企业的利益相关者手中, 利益相关者贡献的资源强, 则企业所拥有的资源就能够满足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企业利益相关者参与对企业的治理, 利益相关者的治理能力、合作性为企业有效利用各种资源维持生存和发展提供保证。
通过分析企业吸引各利益相关者参与企业进行有效合作的能力, 本文认为企业安全可以从资本、技能、市场、投入品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资源5个方面予以保障, 5个方面安全状态的加权累加, 就构成了企业的安全状态。
二、基于公司治理的企业安全指标设计
企业安全一方面通过公司相关者所拥有的能力资源来保障, 另一方面通过激励相容机制的设计, 协调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取向与公司利益取向保持一致。因此, 企业安全的公司治理保障, 需要考察两个方面: (1) 公司吸引优质资源所有者的能力; (2) 促进资源所有者协调一致的激励相容机制。
(一) 资源所有者的能力保障
公司治理的能力体现为公司通过某些指标展示其对资源所有者的吸引力和资源所有者的能力两个方面。按照公司相关的资源要素, 本文将公司治理的能力分解为5个部分:
(1) 资本资源的公司治理能力。股东拥有资本资源, 他们决定着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是否会面临资金瓶颈。如果股东融资能力差, 那么公司将可能在未来面临财务危机。股权越分散, 说明中小股东对企业资本贡献越大, 我们用前十大股权集中度来反向表示。
(2) 技能资源的公司治理能力。董事会、经理和员工拥有技能资源, 通过董事会和管理层拥有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技能和参与战略决策的能力, 员工拥有开展企业工作的业务技能, 他们决定着公司在市场竞争中是否具有技能优势。
(3) 市场资源的公司治理能力。下游客户拥有市场资源, 拥有决定是否购买企业产品和采购价格的权利, 他们对产品的认可度与购买行为的形成对企业的发展产生直接的影响。
(4) 投入品资源的公司治理能力。上游供应商拥有投入品资源, 决定着向企业供应投入品和供应质量等问题, 决定着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支持能力。
(5) 其他相关利益者资源的公司治理能力。政府拥有政策方面的资源, 有权决定是否向企业提供优惠政策, 政府的支持对企业和产业都能产生引导性和实质性的支持作用。
(二) 公司治理的激励相容机制
公司拥有优质的资源, 并不代表具有高的企业安全水平。优质的能力资源只是获取高的企业安全水平的基础, 优质能力资源的作用发挥, 还需要相应的激励相容机制作为保障。能力资源参与者参与公司的目的是获得各自的利益, 如果各利益相关者不能在激励相容机制约束下协调合作, 各自追求自身的利益最大化而不惜损害其他利益相关者, 则不利于公司的发展。因此, 指标设计时, 我们应该把相应的约束性设计进去。例如, 合理设置独立董事比例可以控制大股东的侵占行为, 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最后得到的基于公司治理的钢铁上市企业安全评价指标如表1所示。
三、基于公司治理的钢铁上市企业安全评价
(一) 数据来源
对2009年25家钢铁上市企业年报数据进行统计计算、整理, 得到除供、销稳定性, 所管辖政府级别3个指标外的所有定量指标数据。对于所管辖的政府级别, 我们做以下处理:对于中央政府管辖的国有企业赋值为90, 对于地方政府管辖的国有企业赋值为80, 对于民营企业赋值为70。对供、销稳定性采用专家打分的方法获得, 尽管是专家评分, 这项指标也存在很大程度上的主观成分, 为了降低主观性, 本文给出相应的参照系, 见表2。由于篇幅有限, 初始数据从略。
(二) 运用因子分析法进行评价
综合目前相关领域的评析方法, 大体包括模糊数学综合评价方法、层次分析法、因子分析法、BP神经网络评价方法等。模糊数学综合评价方法和层次分析法的缺点是权重的设定主观性太强;应用BP神经网络评价方法的难点在于, 大量的数据难以获取和训练时需要输入的各个样本的企业安全水平值难以确定。因此, 本文选择因子分析法对各企业的企业安全进行综合评分, 该评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企业安全的相对强弱。因子分析具体步骤如下:
1. 对原始数据进行标准化变换
标准化公式为:Xi=Xi-E (Xi) /姨var (Xi) 。在进行指标标准化处理时, 对于正向指标与负向指标及适度指标进行区分, 不同的指标类型应作相应调整。
2. 建立因子分析模型
经过提取公共因子、因子载荷矩阵变换等步骤后, 则可以计算各个公共因子得分, 从而建立因子分析模型:
式中, aij是第j个变量在因子i上的负荷。
3. 计算钢铁企业安全水平
式中, Fi (i=1, 2, , n) 为第i个公共因子的得分;ai=λi/ni=Σ1λi, (i=1, 2, , n) , Z为钢铁企业安全水平, λi是与公共因子相对应的特征值。
4. 因子分析定量过程
运用SPSS软件进行因子分析, KMO and Bartlett’s Test检验显示KMO=0.605>0.5, 数据适合进行因子分析。Bartlett球形检验统计量为43.707, 对应的显著性水平Sig.=0.003<0.05, 对数据进行因子分析有效。经分析得出前3个因子的累积贡献率达到71.634%, 说明前3个主成分基本包含了全部指标具有的信息。由于初始因子负荷矩阵对因子命名和解释不明显, 所以又进行了方差最大化的旋转, 旋转后的负荷矩阵如表3所示。可以看出, 旋转后原始变量在各主因子上的分布离差较大, 这样就可以对这3个因子进行解释。因子F1在X5, X6, X7上的载荷很大, 这3个指标可以反映企业规模, 故将F1称为企业规模因子, 企业规模越大, 管辖政府级别越高, 企业供销越稳定;因子F2在X1, X2, X3上的载荷很大, 可称为董事因子;因子F3在X4上载荷很大, 可称为员工因子。这3个因子对企业安全的影响是不同的, 前3个因子的因子得分表达式为:
最后对上市钢铁企业安全状态进行综合评价, 计算得出的因子综合得分为:
通过实证分析, 最后得出25家钢铁上市企业安全状态的综合得分, 见表4。
(三) 结论分析
根据对我国钢铁上市企业安全的评价结果可以看出以下特点:
(1) 钢铁企业整体安全水平不高。只有30%左右的企业安全水平在平均水平之上, 这表明少数企业安全水平较高, 而多数企业安全水平较低, 需要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水平。
(2) 企业的安全水平不平衡, 中央管辖的国有企业整体高于地方管辖国有企业。四大钢铁央企均排名在前十位, 宝钢、鞍钢和河北钢铁位列前3名。
(3) 钢铁企业发展不全面。从表4中可以看出, 只有少数企业在3个公共因子方面发展均衡, 大部分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之处。例如宝钢在董事因子上得分很低。因此, 各钢铁企业应从实际问题出发, 在制定企业安全策略的时候, 切实分析影响企业安全的主要因素, 这样才能真正提升钢铁企业安全水平。
四、政策建议
通过对我国钢铁上市企业安全水平进行综合评价分析可以看出, 为保证企业安全, 企业在提升公司治理各个方面的能力上还有待加强, 具体的政策建议如下:
(1) 完善董事会制度。鼓励加大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和对关键问题的否决权, 防止控股股东损害其他中小股东利益。建立合理的管理层年薪制度和股权激励制度, 使得管理层和股东利益趋于一致。
(2) 鼓励兼并重组, 提升企业规模经济效益。规模大的企业往往能够吸引各利益相关者参与企业, 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和相互的促进合作, 能提升企业获取和使用资源的效率, 使企业生存与发展更有保障。
(3) 提高政府对提升企业安全的政策指导作用。政府对推动产业发展, 改善产业内企业生存发展环境方面作用巨大, 应该使各级政府之间保持利益一致, 促进产业内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摘要:企业安全是企业通过吸引资本、技术、市场等各资源所有者和促进各资源所有者协调一致, 来维护企业的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状态。本文从公司治理的视角, 运用因子分析法对我国钢铁上市企业安全水平进行有效评价, 提出提高企业安全水平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企业安全,公司治理,因子分析
参考文献
[1]李维安.公司治理[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 2001.
[2]张曦.我国生产安全规制问题研究的必要性及路径分析[J].管理学刊, 2009 (12) .
[3]曹灯明, 张传武.公司治理与企业风险管理[J].中国管理信息化:综合版, 2007 (4) .
刍议军工企业的公司治理问题 第9篇
首先,军工企业具有各自的主管集团公司,而且还具有独特的客户军队装备部门,独特的行业指导管理部门国防科工委。这些特点都是一般国有企业不具备的。其次,从各军工集团顶层的治理结构看,目前也是不同于一般股份制企业的。各集团公司是按原《企业法》设立的,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由国务院任免。最后,目前军工企业的类型也是比较复杂的,既有国有国营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又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还有部分企业已经上市。不同类型军工企业是否改制、如何改制、改制中面对的公司治理问题也是不尽相同的。同时考虑到军工企业承担着为我军提供现代化武器装备的神圣使命,事关国家安全,这也是军工企业有别于其他企业之所在。因此,笔者认为军工企业改造存在的体制障碍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所有国资国企都存在的共性问题,另一类是国防工业单独具有的特性问题。
综上,军工企业相对于一般国有企业无论从其定位、功能还是从组织结构、运作机制上,既具有相似的成分又具有其独特的特殊性。因此在军工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及治理问题上,必具有不同于一般企业的特殊性。本文就军工企业改制的特殊性,笔者提出我国军工企业治理问题的特殊性及解决原则。
一、分类改造、区别对待的原则
军工企业事关国家安全,涵盖面广,行业之间及各企业之间特点各不相同,对国家安全的影响程度也不一样,对此,《关于军工股份制改造指导意见》提出,军工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不能“一刀切”,必须严格界定股份制改造的范围和程度,科学区分企业类型,统筹规划,分类推进。《指导意见》中对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分为四类:
一是对从事战略武器装备生产、关系国家战略安全和涉及国家核心机密的少数核心重点保军企业,仍然保持国有独资;二是对从事关键武器装备总体设计、总装集成以及关键分系统、特殊配套件生产的重点保军企业在保持国家绝对控股的前提下可以实施股份制改造;三是除上述两类企业外,对从事重要武器装备生产的其他重点保军企业,根据承制武器装备的重要程度,可实行国有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的股份制改造;四是鼓励和支持以民为主,从事军民两用产品、一般武器装备及配套产品生产的军工企业引入各类社会资本实施股份制改造,具备条件的军工企业可以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融资。
按照经典的国防经济理论中有关国防工业基础的界定,这次国家对军工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分类,大体是从技术的角度对军品进行划分,从而对相应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方式进行划分的。越是处于高层次、高单位成本、复杂系统的综合产品战略性关键性武器装备,其生产企业受国家控制得越严,进行股份制改造的要求就苛刻,越是处于低层次、技术含量较低一般的武器装备及配套产品,其生产企业受国家的控制就松,可以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力度就越大,形式也越宽松,股权结构也就可以越多样化。
股份制改造完成后的军工企业,治理结构的形成主要是源于股权结构。对于第一类从事战略武器装备生产、关系国家战略安全和涉及国家核心机密的仍然保持国有独资的少数核心重点保军企业,按照《指导意见》的中提到的,要按照《公司法》的要求,逐步建立董事会制度,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对于第二类从事关键武器装备总体设计、总装集成以及关键分系统、特殊配套件生产的重点保军企业,在保持国家绝对控股的前提下可以实施股份制改造后,其治理模式的将趋向于一般国有绝对控股企业的治理模式。对于第三类从事重要武器装备生产的其他重点保军企业,在根据承制武器装备的重要程度,实行国有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的股份制改造后,其治理结构将决定于国有股所占的比重。这类企业的治理模式将与一般国有股份制企业的治理模式趋同。对于第四类以民为主,从事军民两用产品、一般武器装备及配套产品生产的军工企业在引入各类社会资本实施股份制改造后,其治理模式将与一般股份制企业的治理模式趋同。
以上是笔者针对四大类军工企业分类进行股份制改造后,其公司治理模式的设想。
二、国防利益与经济利益相统一的原则
公司治理模式对企业绩效的影响 第10篇
公司治理模式对企业绩效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股权结构对企业绩效的影响
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它既影响公司治理的模式,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的绩效。股权结构对企业绩效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1.早期的股权结构使企业的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导致了经营者的个人价值取向与股东间的利益发生冲突。
由于股权分散导致的成本问题不能通过完全化的合约来解决,于是就出现了委托-代理问题。在现代企业中,委托人雇用代理人经营企业,经理和股东在经营目标和风险偏好方面有分歧。因此,经理人不可能总是以股东的最大利益为念经营企业,而且经理人为了使自己的财富和权力达到最大化,还可能以所有者的利益为代价,作出相反的选择。管理者的机会主义行为会影响投资者事前作出投资决策,从而影响企业的绩效。
2.管理者持股是减少代理成本的一种手段。
由于控制权的分散,使得企业经理人更多地追求个人的利益,从而影响了股东和企业整体收益最大化的目标。减少代理成本的方法,就是让管理者持股,通过给他们股份让他们的利益与股东利益一致,这也就是说公司价值与公司内部股东持股比例成正比。实证分析表明,如果用托宾Q值来衡量企业绩效,在管理者持股比例达到5%之前,托宾Q值随着管理者持股比例的增加而增加;然后,托宾Q值随着管理者持股比例的增加而下降,直到管理者持股比例达到25%;最后,当管理者持股比例超过25%时,托宾Q值随着管理者持股比例的增加而缓慢增加。国外学者对英国公司的实证研究也表明,管理层持股比例超过12%时,持股比例与企业绩效呈负相关关系。在内部人持股比例对公司价值作用的模型中,随着管理者持股比例的增加,敌意收购者为获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而支付的溢价将随之增加,而与此同时接管成功的可能性随之下降,但管理者会以对公司的控制权侵占公司的利益,盲目投资高风险项目,形成“管理者防御”,所以管理者持股比例与公司价值之间的关系是非单调的。
3.股东监管对企业绩效有重要影响,仅仅靠管理者持股或赠予股票期权并不能解决委托-代理问题,股东应发挥监督作用。
企业股权高度分散,股东行使监管权时承担的损失和获得的收益不对称,他们监督管理者的动力不足,股东都抱着“搭便车”的心理,这些都导致对管理者的监管不严,严重影响了企业绩效。而实际上随着股权集中度的增加,股东监管管理者的动力和能力都增加了,这对企业绩效产生了有益的影响。
董事会构成对企业绩效的影响
1.董事会能够对高层管理者进行有效的监督,可撤换表现不佳的管理者,并决定他们的报酬,从而对企业绩效起到正面的作用。由于外部董事受CEO和高层管理者的影响较少,所以他们会更有效地控制管理者,真正独立的外部董事会更好的完成监督任务,所以由外部董事控制的董事会能更有效地代表股东利益来监督管理者。
2.董事也有自己的利益诉求,可能与股东、企业的整体利益并不一致,所以董事的监管未必能对企业绩效起到积极的作用,甚至可能危害企业的整体绩效。在大企业中,外部董事的效果是互相矛盾的,董事会中外部董事的比例与企业绩效指标之间没有关联,并且外部董事的比例与托宾Q值之间没有联系。有时董事会的规模与利润、托宾Q值甚至呈负相关关系,也就是说,限制董事会人数可提高企业绩效,因为董事会人数过多以致交流不足造成的损失已超过了监督带来的收益,也为管理层假公济私创造了条件。小规模的董事会由于意见容易统一,可对管理层的行为产生强有力的控制作用,有助于贯彻投资者的意图。较普遍的结论是,董事会人数在6~15人时,股票收益和边际利润较高,并使企业绩效和管理者风险都收到较好的效果。
资本结构对企业绩效的影响
资本结构反映了股东、债权人、经理人员及职工之间的经济关系,而资本结构的不同类型也会对企业绩效产生不同的影响。
1.融资结构在委托-代理中的作用就是为了减少其成本。
从股东和管理者的角度看,企业最理想的债务水平是不同的,而管理者与股东之间对融资政策产生分歧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股东身份呈现多样性,而管理者除了拥有股票和股票期权以外,他们自身的人力资本也与企业密切相关。二是债务的增加会增加破产的可能性,对经理人员的声誉产生不良影响,从而减少偷懒、在职消费和按各人喜好进行投资等问题。债务融资会减少经理人员对企业自由现金流的滥用,而且债务融资比例增加使股权融资比例减少,管理层所持股份占企业总股份的比例就会增加,经理人员“疏忽与浪费”的成本也就相应增大,从而减少代理成本。三是杆效应限制了管理者,减少了非价值最大化管理行为的代理成本。
2.融资结构对企业的经营绩效也会产生负面影响。
一是资产负债率高的企业容易破产,会放弃价值增值的项目。二是由于债务会产生破产威胁,可能损害企业和经理的声誉,经理倾向于选择项目成功可能性最大化,而不是股东价值最大化。从这个角度说,债务增加了代理成本,银行的监督和各种债务条款也对经理人起了很重要的约束作用。三是进行债权融资时,如果能按规定偿还债务,则剩余控制权配置给企业经理;如果不能按规定偿还债务,则剩余控制权将配置给债权人,所以负债通过剩余控制权的配置来影响代理成本。
民营企业的公司治理 第11篇
民营上市公司作为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和资本市场发展的产物, 是中国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先导力量。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 民营上市公司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自身的治理问题依然成为能够影响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研究新经济环境下的公司治理问题, 不仅对提高我国民营公司治理有效性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而且对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也会起到积极的作用。因此, 本文拟从民营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董事会制度、激励机制三个方面完成对我国民营上市公司治理现状与成因的剖析, 并对完善我国民营企业的治理结构、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提出有益的政策建议。
关于民营上市公司的治理问题, 国内外学者做了大量研究。Thomas Wuil Joo (2010) 认为通常所说的“公司治理”是指注重“内部”的公司治理行为, 即注重企业活动参与者之间的相互关系。Ronald W.Masulis (2009) 在其著述中提到, 近年来私募投资获得了较大的回报, 其中主要的原因是私募公司在公司治理上比上市公司更有优势, 大量衍生工具合约的发展与交易极大地削弱了上市公司的治理能力, 促使上市公司需要更多精通财务的董事和更加严密的管理监督。侯强 (2006) 认为现有公司治理的研究是以股权分散下的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利益冲突为重点的, 对我国民营上市公司而言, 对控股股东的掏空行为进行有效的约束将构成现阶段我国民营上市公司治理研究的重要内容。张天阳 (2008) 提出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控制方式是决定公司治理效率的重要因素。郭圆圆 (2010) 认为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机制中最根本的一个因素, 并指出民营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仍过于集中, 对各利益相关人的治理比较低效。
2 我国民营上市公司治理现状与治理绩效分析
2.1 分析框架及治理效率的衡量指标
目前现代企业制度最大的特点是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 正是由于这两权的分离, 导致经营者和所有者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问题与矛盾, 进而影响到公司的治理状况, 因此本文从分别代表两权的股权结构和董事会构成及激励机制三个方面来研究, 对公司治理分析的基本框架包括对上市公司大股东持股比例和控制强度的统计与分析, 对董事会规模与构成和董事会席位构成比例的统计与分析和对管理层的激励机制的分析。公司治理效率以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衡量, 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是上市公司经营的终极目标, 也是上市公司进行公司治理的动力, 因此选取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作为衡量公司治理效率的指标。对于研究变量股权结构、董事会构成和激励机制, 分别以上市公司大股东持股比例、董事会成员数量、独立董事占比和管理层持股比例来衡量。
2.2 样本选取与数据描述性分析
基于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 从每个行业中抽取三家创业板民营上市公司, 剔除截至2012年12月31号净资产收益率为负的公司, 剩余样本容量为79家民营上市公司, 并根据上市公司公布的2012年年报, 统计各上市公司衡量指标。选取净资产收益率作为量化公司治理效率的指标, 通过上述统计数据从样本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董事会构成、激励机制三个方面对其治理效率进行初步、直观的描述性分析。
2.2.1 股权结构
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和所有权可以通过其持股比例直观地体现出来, 上市公司中大股东持股比例高, 表明公司股权集中, 上述样本公司中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布区间如下表所示。样本公司中平均治理绩效最好 (绩效算数平均值最大) 的公司其大股东持股比例在40%~50%之间, 由此可得, 大股东持股30~40%的上市公司其治理效果是相对较好的。根据绩效算数平均值可得, 随着上市公司大股东持股比例的提高, 其治理绩效呈现先升后降的走势。
数据来源:根据上市公司年报整理。
基于我国《公司法》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策机制的规定, 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重大决策要求持股2/3以上股权同意, 因此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34%, 大股东将左右董事会的决策。在79个样本中, 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34%的公司有43个, 治理绩效算数平均值为8.68, 低于其他36个大股东持股比例较低的公司的平均值10.27。这说明大股东控制较强的公司, 其带来的公司治理绩效相对较低, 董事会应当保持一定的独立性, 大股东应当减少对董事会的控制。
2.2.2 董事会结构
(1) 董事会规模。我国《公司法》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规模为3到13人, 所收集的样本公司具有较规范的董事会规模。董事会成员人数如下表所示, 多数上市公司 (66家占比83.54%) 董事会规模为奇数, 这样的董事会构成可避免董事会决策时长期僵持情况的发生。从反映治理效率的绩效指标来看, 董事会规模和公司治理效率并不存在严格的线性相关性, 但是董事会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公司治理效率的绩效水平, 样本公司中董事会成员保持为9人的数量最多达37家, 占比48.10%, 对应的治理绩效算数平均值为7.79, 处于中等水平。
数据来源:根据上市公司年报整理。
其中, 董事会规模为x, 绩效算数为y, 两变量间的相关系数r=0.1732, 同时可得, 董事会规模与治理绩效存在一定的正相关, 综上可知, 保持适当的董事会规模有利于公司治理水平的发挥。
(2) 董事会构成。由表2可见, 董事会成员数为8和7的两组民营上市公司其治理绩效平均值最好, 现以该两组30家公司为样本, 研究董事会中大股东控制席位与公司治理绩效的关系, 如下表, 董事会中大股东席位占比25%的上市公司其平均治理绩效值最高, 该组别中上市公司董事会规模均为8, 其中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代表为2人, 分别为董事长和与董事长有密切联系的关联人 (包括配偶、直系亲属、一致行动人) , 其次为占比为12.5%的样本组, 该组别中董事会规模均为8人, 大股东代表均为董事长。
数据来源:根据上市公司2012年年报整理。
利用董事会大股东席位比例与治理绩效两组数据进行快速线性相关性分析, 进一步探究两者之间的关系, 可得:
其中, 董事会大股东席位比例为z, 绩效算数为y, 且两变量间的相关系数r=-0.4528, 因此, 董事会大股东席位比例与治理绩效存在负相关性。
(3) 独立董事占比。独立董事作为外部监管力量进入董事会, 如果其构成比例合理, 将发挥较好的监督作用, 促进董事会决策效率的提高。从样本公司数据来看, 几乎所有样本公司中独立董事数量均达到了我国证券法的规定 (不少于1/3) 。在79个样本中独立董事占比为1/3的公司有34个, 绩效算数平均值为8.12, 小于独立董事占比大于1/3的44个公司的绩效算数平均值为8.69。由此可见, 独立董事的构成是影响上市公司治理绩效的一个因素, 通过数据对比可发现, 独立董事占比较大的董事会构成能给上市公司带来较大的治理绩效, 由上表可得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较大的公司其治理表现要优于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较小的上市公司。
2.2.3 激励机制
在我国, 成熟的管理层激励机制尚未全面建立, 从样本公司看,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管理层人员往往也是董事会成员, 如样本中的维尔利、永清环保等公司的总经理都是由公司董事长兼任, 没有一家样本公司其管理层均为职业经理人。样本公司高管持股比例的计算均剔除了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情况, 数据显示大部分民营上市公司管理层持股不高, 一般的职业经理人其激励方式是与普通员工相同的工资加奖金的方式, 在样本公司中没有职业经理人持股的情况。这种现象与我国民营上市公司大多为家族企业有关, 家族企业浓重的裙带关系理念导致外来的职业经理人几乎不可能分得股份。具体的样本统计数据如下表:
数据来源:根据上市公司2012年年报整理。
通过数据对比发现, 公司治理绩效随高管的持股比例上升呈现出一定的上升趋势, 但是二者之间并不存在严格的正相关关系, 从上述统计数据可知, 民营上市公司高管持股比例普遍不高, 样本中高达49.10%的公司其高管持股比例不超过10%, 其对应的治理绩效值处于中等水平, 其中高管持股比例落在30%~50%的上市公司其对应的治理绩效值处于较高水平 (均值为35) , 由此可见, 30%~50%范围内的高管持股比例有利于发挥民营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
3 结论及建议
3.1 结论
通过以上数据统计分析可得, 民营上市公司在其股权结构、董事会制度和激励机制三个方面, 分别呈现出股权集中度较高、董事会规模适中、独立董事比例偏低和管理层激励机制不全等特征。股权结构方面, 民营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呈现普遍的“一股独大”的家族持股现象。股权集中度过高, 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不利于民营上市公司提高其治理水平, 大股东持股比例30~40%的民营上市公司治理效果相对较好。董事会结构方面, 民营上市公司董事会规模存在过大或是过小的问题, 实证研究表明, 适中的董事会规模有助于提高其治理绩效, 同时保持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一定的占比也是提高其治理绩效的途径。管理层激励方面, 民营上市公司中, 管理层成员往往由董事会成员兼任, 民营上市公司管理层中职业管理人员普遍缺乏, 同时对职业的经理人的激励普遍以工资加奖金的形式。管理层中的非董事经理人持股比例越高, 上市公司治理绩效相应也越高。
3.2 提高我国民营上市公司治理绩效的建议
第一, 保持适中的股权集中度, 避免一股独大。民营上市公司中股权往往高度集中, 创始人往往是公司第一大股东, 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营上市公司的治理绩效, 因此民营上市公司应当保持适中的股权集中度, 可以通过转增股本、送股、增发等方式稀释控股股东持有的股权比例, 例如向经营者和员工转让股份, 推行员工持股计划, 构造由家族股东、高级管理者和其他中小股东组成的多元股权结构。
第二, 完善董事会制度, 保持合理的董事会构成。董事会规模规模过大可能导致董事会被个别人操控, 决策效率抵消;董事会规模过小可能导致决策者无法集思广益、准确有效地解决问题。在确保决策质量的前提下, 应当保持适当的董事会规模。同时民营上市公司董事会应积极引入机构投资者代表, 使董事会成员能够相互制衡, 保证董事会决策的效率。此外, 应适当提高独立董事的占比以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第三, 完善管理层激励机制, 注重股权激励。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仍比较单一, 除了家族成员外, 对职业经理人的激励以现金薪资为主。这种激励方式, 很可能促使高级管理人员注重公司的短期利得, 而损害公司的长远利益, 或趋向于灰色收入, 损害公司的利益来满足自身。对于民营上市公司, 应当平等对待家族成员和职业经理人的薪酬结构, 增加对职业经理人的股权激励比例, 同时提高激励方式的有效性。
摘要:本文以公司治理理论为基础, 选取了我国净资产收益率为负的79家民营上市公司进行实证分析, 从民营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董事会制度以及管理激励机制三个方面, 研究掣肘民营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提高的原因, 结果显示, 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的经营效率低下主要是由于股权集中度过高、董事会规模不合理、激励制度不健全造成的。并对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的治理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公司治理,民营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