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行政执法范文第1篇
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我镇结合实际,认真制定了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等,并上墙公示。
为顺利承接各项执法工作,不断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素质,一方面,我镇积极参加市、县举办的乡镇综合执法人员培训;
另一方面,认真组织开展了本乡镇的学习培训活动。分别组织学习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一、坚持透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本次改革,我镇共计承接行政处罚事项90项,现有行政处罚事项3项,直接下放78项,涉及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12个领域;
委托下放9项,涉及宗教管理和交通运输两个领域。针对委托下放的行政处罚事项,我们与相关部门分别签订了委托书,履行了法定委托程序。目前,我镇已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了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并将执法人员姓名、照片、职务、联系方式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方便群众进行监督。
二、完善执法体系,规范案卷管理。
人民银行行政执法范文第2篇
一、测试范围
报考省直监狱劳教单位须加试警务技能(体能)职位的考生,在笔试以后、面试之前必须参加由省司法厅统一组织的警务技能(体能)现场测试,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录用为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考生所报考职位是否须加试警务技能与体能,以招考计划中的报考条件要求为准)。
二、测试时间、地点 见网上公告。
三、测试内容
以《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岗位警务技能》所确定的警察必备的警务技能为依据,按照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基本素质要求,针对队列、射击、擒敌技术和体能(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四个方面进行现场测试。
(一)队列。
1、立正、稍息、跨立。
2、齐步与立定、正步与立定、跑步与立定。
3、敬礼与礼毕。
(二)射击。
1、手枪分解:(1)取出弹匣;(2)卸下连接轴;(3)卸下套筒;(4)取出复进机;(5)取出枪管;(6)卸下击发
机。
2、手枪结合:(1)装上击发机;(2)装上枪管;(3)装上复进机;(4)装上套筒;(5)装上连接轴;(6)验枪。
3、射击动作。(1)立姿装子弹;(2)据枪;(3)开始射击(击发一次);(4)验枪。
(三)擒敌技术。
1、基本技术。(1)左直拳--右直拳--右正蹬腿;(2)左直拳--右摆拳--右侧弹踢腿;(3)左直拳--右弹踢腿--左下勾拳;(4)左直拳--右横击肘--右正顶膝。
2、擒拿技术。(1)拉肘别臂;(2)拉肘踹膝;(3)撤步击肋;(4)折腕牵羊;(5)抱膝压伏;(6)缠腕蹬臂;(7)折腕后绊;(8)肘击扳肘。
(四)体能(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考生在400米田径跑道上,于规定时限内完成测试。
四、测试方法与评判标准
(一)队列测试方法与评判标准。
1、测试方法:考生接受现场测试,由指定考官下达口令,每个动作可做2遍,取最好成绩。
2、评判标准:
(1)动作准确,协调一致; (2)严肃认真,威严挺拔; (3)听从指挥,令行禁止。
全部动作达到上述标准视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二)射击测试方法与评判标准。
1、测试方法:考生接受现场测试,由指定考官下达口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手枪分解、结合及射击动作,每个动作做1遍。
2、评判标准:
(1)手枪分解与结合评判标准:
①在规定的时间(男:2分钟
女:2分30秒)内完成一次五四式手枪的分解与结合;
②按规定的动作要领将五四式手枪六大部件分别卸下和结合完整;
③动作准确、熟练;
④听从指挥、严肃认真,令行禁止; ⑤分解前与结合后必须验枪。 (2)射击动作评判标准:
①动作准确,要领突出; ②动作熟练、连贯;
③听从指挥、动作与口令配合紧密; ④严肃认真、令行禁止。
全部动作达到上述标准视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三)擒敌技术测试方法与评判标准。
1、测试方法:考生接受现场测试,抽签决定擒敌技术测试内容中基本技术1项和擒拿技术1项。由指定考官下达口令,自带对手配合,每个动作可做2遍,取最好成绩。
2、评判标准:
①动作准确,要领突出;
②动作协调,有力度和速度; ③动作果断、连贯,临敌意识强; ④制敌效果好。
全部动作达到上述标准视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四)体能(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试方法与评判标准。
1、测试方法:考生在400米标准跑道上接受现场测试,按性别分组,每组不少于2人。用站立式起跑,发令枪响后计时,终点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
2、评判标准:在规定时限内跑完全程者视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男子1000米跑合格标准:30岁(含)以下为小于等于4分25秒,31岁(含)以上为小于等于4分35秒;女子800米跑合格标准:30岁(含)以下为小于等于4分20秒,31岁(含)以上为小于等于4分30秒。
人民银行行政执法范文第3篇
行政印章是业务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 具有法律效力且不可撤销。行政印章的使用管理与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息息相关。
1.1 行政印章管理现状
我行下辖1个一级支行, 内设12个职能部室, 全行原有行政印章17个 (含内设机构印章) , 电子印章17个。按照《进一步加强印章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 2016年12月收缴封存实物印章及电子印章各11枚, 印章种类和数量得到了有效压缩。同时, 简化了用印事项, 取消了内部部室发文电子用印、内部部室之间和上下级之间事务性用印, 对外用印尽量使用办公室印章, 不能替代的使用行章。行政印章集中保管后, 印章的审批登记使用更加规范准确, 进一步增强了行政印章的风险管控能力。
1.2 行政印章的管控流程
坚持行政印章使用严格按照规定范围, 使用印章遵循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使用行章由行级领导按照分管条线或授权审批, 使用部门印章由部室负责人审批, 杜绝先用后批、超权限审批的情况, 做到用印审批流程合规, 审批手续齐全。行政印章用印实行双人用印监印, 用印登记信息翔实, 原则上不允许离行使用印章。
1.3 落实网络用印审批
为了确保行政印章使用规范、安全、准确, 总行依托i Table平台开发了印章网络审批系统模板, 制定了行政印章“用印网络审批”推广方案。2017年5月2日, 克拉玛依石油分行依托智能办公门户 (i Table) 成功上线行政印章“用印网络审批”, 且顺利完成第一笔网络用印审批全流程, 在新疆系统内成为首家上线的二级分行。“用印网络审批”将用印审批流程由线下纸质表单改为线上网络操作, 实现了审批流程的电子化, 通过强化从经办人申请用印到有权人审批的规范管理, 实现强制审批、全程留痕;同时, 加强用印合规性的审核, 强化内控与法律合规部门的审查责任, 实现防范风险、流程管控, 可以有效防范用印风险、提升工作效率。
2 行政印章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 克拉玛依石油分行主动加强行政印章管理, 落实管理办法, 定期开展检查, 促使印章管理规范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然而, 行政印章用印涉及范围广、管理难度大, 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用印全程监控未全覆盖。由于保留了监察室、人力资源部两个内设部室印章, 受办公环境限制, 未安装监控设备, 用印过程未实现全程监控。二是第三人监印方面因人员不足受限制。行政印章双人用印执行到位, 但由于实际工作中人员限制, 落实第三人监印有一定的难度。三是用印网络审批仍需进一步规范。一方面独山子支行、各直属机构及两个保留印章内设部室未上线运行审批系统;另一方面, 用印资料全部扫描上传审批系统, 个别业务用印资料较多, 用印数量较大, 系统不便操作, 影响工作效率。
3 强化行政印章工作的建议
3.1 强化认识, 确保组织到位
全行上下要将行政印章管理作为基础管理的重要内容, 认真落实总分行印章管理办法, 从严管理用印审批, 严防用印风险。作为牵头管理部室, 办公室要做好统筹安排, 配齐工作力量, 实行责任到人, 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同时, 做好行政印章风险提示, 帮助员工认识严格执行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克服“怕麻烦”、“怕辛苦”的思想, 避免因麻痹行为而违规用印, 酿成用印风险。
3.2 细化职责, 确保管理到位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印章管理的相关制度, 明确各岗位职责范围, 加强对用印登记、监印等关键岗位的制约, 切实提升印章使用过程的风险防控水平。二是开展全面的行政印章清查工作。摸清各类行政印章的数量, 并按照规定分类统计、登记造册;对已封存的行政印章妥善保管。三是设置印章管理双人负责, 钥匙、实物及密码双人保管, 实行AB角制度。具体用印每次双人办理, 确保印章保管和使用安全。四是强化教育培训。不断加强对印章管理人的思想教育, 确保人员政治可靠、责任心强, 严禁将行政印章交由非管理人员保管和使用, 严禁出现印章管理安全。
3.3 规范流程, 确保审核到位
印章管理员对印章使用程序的规范性、完备性负责, 认真核对、确保用印材料与签批内容一致。认真落实“用印网络审批”, 强制落实用印审查、审批、登记制度, 要求所有的用印材料都要扫描上传用印审批系统。加强用印审批流程控制, 明确用印“五不准”:对未经相关部门进行内控法律审查的合同、协议类法律文书不准用印;对用印事由、依据和批准手续持有疑义或用印文件内容有误、文理有歧义的不准用印;对超出授权范围、越权用印的事项不准用印;对空白纸张或凭证不准用印;对伪造有权审批人签字的不准用印, 杜绝各种违规、错用现象, 确保用印准确无误。
3.4 落实督查, 确保隐患消除
任何违规都是以付出代价来弥补, 为避免行政印章管理风险, 应积极采取各项举措, 切实强化用印检查监督。一是纳入条线工作考核, 并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处罚扣分。二是定期核对用印情况, 确保所有用印有留痕, 用印事项有据可查。三是定期开展印章使用管理专项检查, 督促印章管理人、涉及单位增强履职意识, 严防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对发现违规行为督促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四是加强对印章监管人员的培训教育和日常督导, 切实提高合法合规意识, 确保印章使用管理准确、安全。
摘要:近些年来, 因为行政印章管理使用不当, 造成了一些较大的风险案件, 违规用印现象时有发生, 控制难度大;如何有效加强行政印章管理, 提高全员合规意识, 及时堵塞案件风险渐已成为全行“双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总分行连续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印章管理的意见, 去年上线了行政印章网上用印审批系统, 对规范行政印章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现结合克拉玛依石油分行的具体情况, 通过对行政印章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 提出几点浅薄建议, 以便规范管理、预防风险。
人民银行行政执法范文第4篇
对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监督的思考
随着依法行政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工商行政管理作用的不断加强,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监督愈来愈引起社会的关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那么什么是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它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处于何种地位,其现状如何,应如何加强,笔者就此浅谈自己的认识。
作者:黄远君
人民银行行政执法范文第5篇
摘要:本文从完善气象行政执法主体和规范气象行政执法行为出发,对气象行政执法概括、总结和剖析,针对气象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和设想。
关键词:气象;执法;发展
1、引言
气象行政执法是气象主管机构履行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方式之一,气象主管机构依法履行对外管理的过程中,气象行政执法主体是否适格,气象行政执法行为是否规范、合法,不仅对于维护气象行政相对人具有直接利害关系,同时对维护气象主管机构的良好执法形象也是至关重要的。《气象法》的颁布实施,赋予气象主管机构行政执法权,作为气象行政执法主体机关,如何依法行政,保证气象事业快速有序发展,有更高的具体要求。本文从气象部门实际出发,分析目前气象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确立有效的气象行政执法行为的一些建议。
2、气象行政执法的解释
气象行政执法是指气象主管机构基于气象法律、法规的授权,为实现公共利益,依法对相对人实施处理权、保障实施权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具体体现为在气象行政部门职权范围内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和依法查处违反活动,它是保证气象法制建设的重要措施。
3、气象行政执法的特点
⑴ 行政性。气象行政执法是气象主管机构依据气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或事采取某种具体行政措施。
⑵ 程序性。气象行政执法既要执行实体法,同时执行程序法,任何一方面的欠缺都可能导致行政执法无效。
⑶ 强制性。只要发现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气象主管机构就可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⑷可诉性。气象行政执法一旦出错,必然会直接损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相对人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必然会对气象行政执法行为提起复议、诉讼等。
⑸ 服务性。气象行政执法主体不但是管理者,还是服务者。其服务于气象的公共性,服务于气象的安全保障功能和服务于气象的资源。
4、气象行政执法的依据
气象行政执法依据是指实施气象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按照法律效力等级由高到低的
顺序排列气象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的顺序应当是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规章。
⑴ 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执法活动的依据。
⑵ 法律。包括基本法律和非基本法律,基本法律有《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这些法律为气象行政执法提供了程序上的依据。非基本法律有《气象法》,是气象行政执法的实体依据。
⑶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气象行政执法依据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对违反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规范或者操作规程、未按照批准的空域和作业的时限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行为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进行处罚。《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对未经批准擅自升放、未按照批准的申请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等违法行为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进行行政处罚。
⑷ 地方气象法规。是气象行政执法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执法的依据。
⑸ 气象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气象规章。这些规章对气象主管机构的行政主体资格和执法范围均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5、气象行政执法的存在问题
⑴ 对气象违法行为的性质界定不够准确,存在处罚畏难情绪。气象主管机构的执法人员面对严格的处罚程序和相对人维权意识和水平的不断提高,存在处罚畏难情绪,担心处罚程序操作不当引起诉讼,从而出现了该罚不罚的现象。
⑵ 证据收集欠规范、完整。在实际工作中,执法人员在大多数情况下仅依据对当事人、证人的调查笔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很少有在收集当事人陈述后,围绕违法行为的再行收集证人证言、制作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等其他相关证据。而作为行政处罚主要判断依据的调查笔录由于只是一个独立的的证据在没有其他相关证据的印证下形成证据链的情况下,调查笔录的效力就会受到质疑。
⑶ 行政处罚受到的外部干扰大,执法人员处罚顾虑多。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展,使原先处于城市边缘的气象探测场被高层建筑所包围,破坏气象探测环境的行为时常发生,面对这类气象违法行为,气象主管机构因为顾虑政府或相关部门的关系而不敢执法。
⑷ 气象执法岗位专业法律人员缺乏。执法人员虽经过省、市级的培训,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但面对严格的立案、调查、取证、定性、听证、处罚程序没有十分准确的把握。
6、气象行政执法的规范建设
⑴ 以《气象法》为依据,抓紧完善地方性气象法规体系建设,制定与之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如涉及气象灾害防御、气象信息制作和发布、雷电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⑵ 更新执法观念,明确气象行政处罚关系。气象行政执法人员要提高对行政处罚目的、意义和性质的认识,做到明确气象行政执法权威和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之间、气象行政执法与尊重相对人的人权、气象行政执法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
⑶ 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确保气象行政处罚内容合法。慎重运用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做到执法过程符合法定程序,对违法者的处理幅度适当,避免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权责脱节等现象。
⑷ 提高气象行政执法的技术水平。要对气象违法行为进行分类和整理,对每一类违法行为的性质、特征和重要环节,调查取证的程序、证据的保存和使用等问题加以明确,做到取证准确、及时、合法、有效,确保处罚行为依据的违法事实确凿、证据确实、充分。
⑸ 全面提高气象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法律素质。对气象行政执法人员围绕行政处罚的基本知识、气象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法律素质。
7、气象行政执法的发展方向
⑴ 执法的重心基层化。执法的重心应当放在地(市)级气象主管机构。省级气象主管机构主要是对地(市)级气象主管机构的执法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以及查处影响重大的违法行为和跨区域的气象违法案件。
⑵ 规范执法程序,完善气象行政许可流程和统一执法文书格式,提高执法工作效率和执法质量。
⑶ 执法队伍专职化,建立定期培训制度,提高执法质量。“省会城市的气象主管机构要有3-5名专职气象行政执法人员;地(市)级气象主管机构要有2-4名专职气象行政执法人员;县气象主管机构要2人以上兼职人员承担本单位的气象法制工作。”每年定期举办以气象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培训班,使执法人员做到“科学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
⑷ 执法宣传。通过“3•23”世界气象日、“12•4”全国法律宣传日、网络、手机短信等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气象法律法规和规章。努力把气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到社会的各方面,减少气象违反案件的发生。
8、结束语
气象行政执法是行政执法在气象行政中具体运用,具有一般行政执法的特点,又具有气象行政的特有的特性,只有使气象行政执法进一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才能推进气象事业的飞跃发展。
参考文献:
[1] 许小峰:《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全面开创气象依法行政新局面》,《全国气象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文件汇编》,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2004年10月编.
人民银行行政执法范文第6篇
理念是指我们对某种事物的观点、看法和信念。理念指挥人的行为,只有理念的进步,才可以从根本上带来行为的进步,以至于社会的进步。立法有立法理念,司法有司法理念,执法也有执法理念。在当前建设法治社会、和谐社会背景下,工商行政执法理念应当包含什么内容。本文拟从法理层面对工商行政执法理念进行分析,并对如何进一步深化现代工商行政执法理念提出建议。
一、现代工商行政执法理念应当包含的内容
笔者认为工商行政执法理念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维护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
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是行政执法的基本手段,也是工商机关行政执法的主要手段。作为规范这两项行为的基本法律,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的规定都反映了其根本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条规定:“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1条也作了相似的规定。作为建设法治政府基本纲领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也将维护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作为指导思想。而从理论层面分析,行政权力来源于人民,是人民赋予行政机关为公众服务的权力。因此,行政执法必须服务于作为人民整体利益的公共利益以及作为公民个体的合法权益,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依法行政
和谐社会首先是法治社会。法治社会要求法治政府。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是依法行政。从工商机关执法的角度出发,依法行政不仅仅指执法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更是指跳脱机械法条之外的法律原则及精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对依法行政的内涵及要求作了全面的阐释。依法行政包括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这六项要求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也是衡量行政执法的标准。其中尤为重要的是合理行政的要求。合理行政体现的不仅仅是法律对行政执法公平公正的要求,还体现了作为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比例原则,超越了法律的文字规定,体现了法律的内在精神。即行政机关“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实施行政管理“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将依法行政作为行政执法的基本理念是法治精神的体现。
(三)民主和公开
民主是和谐社会的基本要义,和谐社会背景下的工商行政执法也必须牢固树立民主这一基本理念。事实上,关于行政行为的许多基本法律制度就是行政民主的具体体现。比如行政程序中的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听证制度等。将民主作为行政执法的基本理念,不仅要求工商机关要认真执行法律有关规定,还要求在行政执法中增加民主参与程序,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信息公开本身是民主的内在要求,但鉴于中国行政的现状,信息公开有必要上升到理念的高度来指导行政执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就已提出推进信息公开的目标,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表明了国家建设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决心。信息公开是现代行政的重要制度。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现知情权的一个有效途径。将信息公开作为工商执法的理念之一,有利于工商机关自觉依法行政。有利于保障公众对工商执法的监督。
(四)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就是尊重和保障人权。以人为本是和谐社会的价值追求。是法治政府的根本目的。以人为本的理念反映了从义务本位向权利本位的法律理念的根本转变。以人为本作为行政执法的理念,要求行政机关要赋予公民广泛的权利,并充分尊重公民的个人权利;要求行政机关在执法活动中,从公民权利出发,选择执法方式;摒弃权力观,树立服务观;文明执法,充分尊重公民的人格尊严和意愿。
二、当前执法实践与现代工商行政执法理念的差距
近年来。工商机关开展的许多工作都说明了维护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等现代工商行政执法理念在执法实践中已经得到了重视。这体现在行政指导、规范自由裁量权、建立执法责任制、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工作的推行。行政指导作为一种新型管理方式,以其非强制性、灵活性等特征区别于传统的处罚等强制手段,充分体现了依法行政理念中的合理行政、便民行政和高效行政,同时也是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贯彻和实施。在看到工商机关逐步重视维护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应当承认,工商执法实践中还存在一些不符合现代工商行政执法理念的情况。这体现在:
(一)对法律缺乏尊重
现在仍有许多执法人员认为法律是统治群众的工具,而政府、官员是可以超越于法律之上的。这种将法律作为工具的思想导致了部分执法人员在认为法律对自己的工作有所帮助时便高度重视积极使用,在认为法律束缚工作、妨碍工作时便将之扔在一边不屑一顾甚至避之唯恐不及。譬如许多地方法制部门的作用得不到重视,法制机构与执法机构经常发生矛盾冲突,法制机构提出的案件核审意见、规范性文件审核意见经常让位于所谓的“行政需要”、“管理需要”。
(二)权力本位观仍顽固
权力本位观与权利本位观截然相对,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就是权利本位观的体现。而当前部分执法人员的权力本位观思想仍顽固不化,没有认识到权利是权力之本,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忽视公民权利,不考虑或者很少考虑行政执法行为给公民个人带来的损失。这体现在执法实践中就是粗暴执法、不文明执法现象屡禁不止。如在行政处罚程序中忽视相对人的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甚至对行使这些权利者予以更重处罚等。而许多地方工商机关推行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效果不彰也与此观念息息相关。拒绝处罚决定书说理者无非是认为没有必要在处罚决定书中详述处罚理由,认为政府公权力的行使、处罚决定的作出不必通过向群众的细说而取得合法性和合理性,公民也没有资格和权利要求行政机关在处罚决定中说理。这恰恰是权力本位观的体现。
(三)错误的服务观屡现
服务观念的确立是近年来工商机关逐步树立正确执法理念的体现,但在这个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错误的服务观。譬如一些工商机关在为行政相对人服务时,片面地以相对人的满意度、以地方政府的满意度为目标,只要服务对象有需要,工商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就想方设法尽量予以满足,而忽视了法律规范的界限,出现违法服务的现象。这种观念尤为突出的体现在企业登记工作方面,一些工商机关由于片面追求服务。或者迫于地方政府压力,以服务为名,违法放宽了企业的市场准入条件。另一种极端则是认为,如果在行政执法中强调服务,会影响执法效果,因此在行政执法中不可提倡服务,否则会影响行政目标的实现。这种反对在行政执
法中引入服务的观念,正是行政指导工作在推行中遇到的阻力之一。
(四)潜规则作用常见
做事讲人情、办事靠熟人的潜规则在政府工作中仍十分常见,工商机关也不例外。人们常说熟人好办事,体现在一些执法人员在办理同样的行政管理事项时,对熟人或经人介绍者可以及时办理。对素昧平生者则拖沓不决,特别是在企业登记方面;体现在一些单位不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对熟人可以减轻处罚,对一般人则可能乱裁量、不公正裁量等。讲人情、靠熟人的潜规则是对民主公开、依法行政等现代行政执法理念的严重违背,应该引起每一个执法人员的高度重视。
三、进一步深化现代工商行政执法理念的思考
笔者认为,工商机关可以从直接和间接两个方面采取措施,进一步深化现代工商行政执法理念。
(一)直接措施
一是培养对法律的信仰。“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建设法治中国,我们应当聆听伯尔曼先生的这一教诲。“在实践依法行政的过程中,除了要强调公务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专业素质外,导入其敬畏之心应当是建设一个法治政府、有限政府、责任政府和善良政府的题中应有之义,因为,贤良的法治政府,结合法治与德治的双重优越性,是全世界人类的共同梦想。”在全体工商行政执法人员中树立对法律的信仰,是深化现代工商行政执法理念的当务之急。只有树立对法律的信仰,才可能在具体执法中真正实现维护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预防和杜绝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只有树立对法律的信仰,才能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实现行政公平、公正、合理的要义;只有树立对法律的信仰,才能真正贯彻民主和公开的理念,实现法治政府和和谐社会;只有树立对法律的信仰,才能做到以人为本,在执法中考虑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是转变权力本位观。在现代法治政府中权力是什么?1776年美国的《独立宣言》可以给我们启示。“为了保障权利,所以才在人们中间成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力,则系自人民的同意。如果遇有任何一种形式的政府损害这些目的,那么,人民就有权利来改变它或者废除它。”正确的权力观要求摒弃长期以来历史遗留的“官本位”思想,树立行政管理权力为国家公器。行政权应在法律的范畴内运行、应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权力来源于权利,权力是为保护权利而存在的观念;应当以实现正义为根本追求。保证行政执法行为的动机纯正,效果公正;应当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的实际需要,平衡公共利益和公民私人利益,恰当行使行政执法权。
三是树立正确的服务观。正确的服务观要明确服务的边界和对象。树立正确的服务观,必须明确服务以法律为边界。工商行政机关的服务活动必须依法进行,不能以服务为名,违法行使职权。树立正确的服务观,必须明确服务的对象是人民。服务应当是有益于全社会的,应当是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公民、每一个法人、每一个组织,而不是对某个大企业,或者某些特殊人群大开绿灯的借口。
(二)间接措施
一是通过司法监督,促进现代工商行政执法理念的深化。司法监督是对行政权力运行,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重要方式。在法治国家,司法救济也是公民权利救济的最后一道防线。通过司法监督,辨明工商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与否、合理与否,从而吸取经验教训,可以有效地改正错误,弥补不足。通过司法监督的外部作用,渐进地改变工商机关的行为方式和理念,从而促进现代工商行政执法理念的深化。
二是通过推行多样化的执法方式,促进现代工商行政执法理念的深化。为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工商机关近年来一直在努力推行多样化的行政执法方式,如推行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单一的行政方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需要,工商机关长期以来依靠收费和处罚进行管理的模式也不符合现代工商行政管理理念的要求。推行执法方式的多样化,要求加强执法人员对不同执法方式的认识和运用,要求加强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目标和内涵的理解。从而正确选择执法方式。这种理解、选择和运用不同执法方式的过程。本身就是一种现代工商行政执法理念的学习过程和运用过程。因此,推行多样化的执法方式,有利于反向地深化现代工商行政执法理念。
(作者单位:福建省泉州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