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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与增值税论文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
作者:开心麻花
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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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与增值税论文范文第1篇

因社会发展, 人民生活水平提高, 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如何对这些经济行为进行准确征税, 也对税收征管部门提出了新的要求。

由于经济业务的复杂性, 为明确征税范围和对具体征税项目进行归类界定, 国家在规定增值税税目时, 对各税目进行了概括和列举, 并进行了注释。希望能对各项经济业务在征纳税时起到指引作用, 并为税收征管部门的工作提供依据。

税目, 是指在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 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 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 是税法的一个构成要素。

设置税目的目的一是为了体现公平原则, 二是为了体现“简便”原则, 对性质相同、利润水平相同且国家经济政策调控方向也相同的项目进行分类, 以便按照项目类别设置税率。

现在城市发展, 人们对生活和工作环境的要求也更高。“花卉租赁租摆业务”应运而生。花卉租赁租摆业务是指花木经营者将花卉长期或短期租赁给企业美化办公环境或布置各类展览会议, 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维护和调换等。由于该项业务名称里带有“租赁”二字, 现在通用的看法是将该业务归类为“现代服务业经营租赁”税目, 适用16%的增值税税率。

按照相关规定, 花卉租赁租摆业务可以用以下三种税目进行解释。

一、税目经营租赁

按照财税[2016]36号附件二, 销售服务注释, 六、现代服务业5租赁服务, 第 (2) 点, 经营租赁, 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或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

从形式上看, 花卉租赁的标的物是可移动的物品, 属于动产, 标的物的所有权没有转移, 仍归出租人所有。那么根据上述规定, 本项业务就属于“现代服务业经营租赁”, 适用16%的增值税税率。

二、税目销售货物

按照财税[2016]36号第四十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 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 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 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从花卉租赁租摆业务的实质来看, 花卉租赁租摆的标的物具有特殊性, 作为生物性物资, 花卉类植物对土壤、浇水、施肥、光照、通风、病虫害等都有特殊要求, 以致该类商品生命周期短, 可重复利用的次数有限或者根本不能再次利用, 那么, 作为该业务的出租方, 在制定花卉的出租价格时, 租金是包含了对该商品价值全部补偿的价格, 并且包含配维护费等各项服务费。为此, 该业务的实质是混合销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 (财税1995年52号) , 附件《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一植物类 (十一) 其他植物:其他植物是指除上述列举植物以外的其他各种人工种植和野生的植物, 如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麦秸、豆类、薯类、藻类植物等、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37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财税[2018]32号) 。花卉租赁租摆业务应该比照销售货物进行缴纳增值税, 花卉属于农产品, 应适用10%的增值税税率。

现行的《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十五条, 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花卉出租方作为直接种植者, 可以按该条款, 适用免税规定。

三、税目生活服务

花卉租赁租摆的用途是为了美化环境, 属于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因此, 该业务行为也可归类为“生活服务居民日常服务”, 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花卉租赁租摆业务属于对传统服务业的改造和升级, 是现代服务业的一种形态。现代服务业是通过服务功能换代和服务模式创新而产生新的服务业态。

我国社会经济结构发生较大变化, 由于多因素的影响, 我国的第三产业服务业占社会总收入的比重日益增加。上海2017年发布的《2016年上海现代服务业景气指数》表明, 服务业占GDP的比重达到了70%。其他很多地方也表示, 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的比重都呈逐年上升趋势。也就是说, 对新型的现代服务业进行准确定义税目是有着迫切需要的。在征税时, 适用税目不明, 就会发生混乱。因为不同的税目可能导致不同的税率, 影响行业税负率, 与国家进行结构性减税的初衷不符。

对于以上三项政策, 按税收原则征税合法性的规定, 征收机关应通常做出有利于纳税人的解释。

四、结语

税法制定部门在设计税目时, 不同税目的划分界限要十分明确, 不能模棱两可。对于可能导致不同适用税法条款的经济行业, 要给出具体的操作办法。

按照税法的基本原则实质课税原则。对于花卉租赁业务, 从业务实质出发, 属于混合销售行为, 应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摘要:国家的税收体制在不断完善, 但由于经济业务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税收条例还不能对所有的经济业务进行税目与行为的完全匹配。对这些业务行为按正确的税目进行准确征税是税收征管部门的责任;作为纳税人, 从业务的实质出发, 根据相应规定, 要明明白白的纳税;作为税收法律法规的制定部门, 要充分考虑到各种可能性, 不仅要对大的类目进行规定, 还要对具体的经济行为做出解释, 使相关方面在征纳税执行过程中有准绳可依。

融资租赁与增值税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跨境人民币投融资是指境内外经济主体直接使用人民币在跨境范围内开展的投资或融资活动,这将有利于为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提供金融支持,也将进一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由于我国资本和金融项目尚未完全开放,目前跨境人民币投融资面临的政策性限制比较多、相关配套改革不完善,需要借鉴国际经验教训,在不同层面加快改革,推进跨境人民币投融资的开展。

关键词:跨境人民币;结算;投融资

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明显加快了人民币国际化的步伐。从2009年试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开始,2010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范围扩大到整个经常项目下。“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随着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结算的推广,资本和金融项目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也有序地展开,人民币的跨境使用也从贸易领域扩展到投融资领域。跨境人民币投融资目前在实践中仍以少量个案试点的方式展开,而理论层面对其本身及影响的研究较少。本文主要研究我国跨境人民币投融资发展现状及推进思路。

一、跨境人民币投融资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包括经常项目与资本和金融项目两大项,目前我国已启动和推广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属于经常项目下的跨境人民币业务,而跨境人民币投融资则属于资本和金融项目下的开放,跨境人民币投融资主要是指境内外经济主体直接使用人民币在跨境范围内开展的投资或融资活动。从国际收支平衡表来看,具体形式包括: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如人民币FDI和ODI),跨境人民币证券投资(如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投资),跨境人民币贷款、贸易信贷和存款等多种方式。

(一)主要形式及相关政策

跨境人民币投融资业务试点以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根据国际收支平衡表中资本与金融项目的子账户划分类型,近年来跨境人民币投融资业务的开展情况见表1和表2。

(二)几种主要人民币投融资形式的发展状况

1. 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ODI)。2011年1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制定《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从2011年8月23日起,全国的银行和企业都可以展开人民币的境外直接投资。开展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一方面可以帮助我国企业走出去,扩大其国际影响,参与国际竞争,另一方面扩大人民币在境外的流通规模和自由兑换程度,最终有利于人民币的国际化战略。

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出,除个别季度外,现阶段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的规模不大,随着该政策的继续实施,未来的增长潜力很大。从年度比较来看,2011年全年的人民币ODI规模为201.5亿元,2012年全年的人民币ODI规模为304.4亿元,同比增长51.07%。从投资对象来看,目前的人民币直接投资主要集中于中国香港、新加坡、东南亚等华人聚集区,未来可以期待人民币更多直接投资于新兴市场国家或资源丰富的国家。

2. 人民币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FDI)。2011年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人民币外商直接投资应运而生。人民币FDI的产生使境外人民币的回流新添了一条途径,使得人民币“有出有回”。同时,由于直接投资的对象是国内实体经济部门,人民币FDI可以为国内的实体经济部门增加资金支持,有利于实体经济的持续发展。

人民币FDI在2012年呈稳定上升的态势,较2011年同比增长近180%,显示出了其强劲的增长动力。同时,人民币FDI占总FDI的比例也由2011年的12.41%增加至2012年的36.09%。可以预测,未来几年人民币FDI仍将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

3. 境外人民币投资国内证券市场。目前,境外人民币投资国内证券市场的主要渠道是通过RQFII,即人民币的合格境外投资者,指境外合格的机构投资者将募集到的人民币通过我国香港的中资证券和基金公司投资于境内的证券市场。2011年12月16日,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公布了《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标志着RQFII制度的正式启动,起步金额为200亿。根据规定,投资于股票及股票类基金的规模不得超过募集规模的20%,投资于固定收益证券的资金不得少于募集规模的80%。2013年3月1日《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正式出台,预示着RQFII制度将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截止到2013年3月,RQFII的额度约为2700亿元人民币。

4. 人民币债券市场。

第一,熊猫债券。熊猫债券是一种外国债券。外国债券是指一国居民在国外发行的以发行地所在国货币为单位的债券。具体到熊猫债券来说,就是外国相关机构或国际组织在中国大陆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债券。2005年10月,国际金融公司和亚洲开发银行分别获准在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11.3亿元和10亿元。这标志着熊猫债券的正式起步。熊猫债券的产生意味的人民币已经开始走向“融资货币”,同时也会促进国内债券市场的发展。

第二,点心债券。点心债券最初是指在香港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债券。现在点心债的概念有所扩展,泛指人民币离岸债券,如汇丰银行在伦敦发行的人民币债券也被称为点心债。目前在港发行点心债券的主体既有内地的银行、非金融企业、政府机构,也有国外的企业和国际组织。早在2007年,国家开发银行就在香港发售人民币债券50亿元。2010年以来,伴随着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产生,香港的人民币债券市场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2011年人民币债券余额较2010年同比增长190%,2012年人民币债券余额较2011年同比增长55%。同时,债券的发行者也由财政部、国家开发银行等内地机构扩大到全球的许多银行和企业。如麦当劳和世界银行就在香港发行过人民币债券。可见,香港人民币债券市场仍然存在着巨大的发展空间。

第三,境外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2010年8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这标志着境外人民币将可以通过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方式回流。截至2012年底,已有100家包括境外央行、国际金融机构、主权财富基金、港澳清算行、境外参加行、境外保险机构和RQFII等境外机构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

5. 跨境人民币贷款。人民币的跨境贷款主要是指在深圳前海地区进行的跨境人民币贷款的试点。2012年12月28日,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发布了《前海人民币跨境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在前海注册的企业可以从香港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银行借入人民币资金用于前海的建设发展。2013年1月28日,15家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香港银行和15家注册在前海的企业签订了总金额约为20亿元人民币的贷款协议。同时,前海地区的人民币贷款也是双向进行的,同日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分别和联富国际、宝能香港签订了6.2亿元的贷款协议。前海的人民币跨境贷款已经开始形成了“前海企业+香港银行”和“香港企业+深圳银行”的双向流通模式。2013年7月11日,深圳国际与渣打银行(香港)共同宣布签署了1亿元人民币为期1年的前海双边跨境人民币贷款协议。这标志着境外人民币增加用途、前海注册企业增加融资渠道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现存问题

1. 人民币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开放,人民币海外接受程度依然有限。这是影响跨境人民币投融资的最重要政策约束和市场约束。目前我国人民币资本项目的开放还是局部的和有限的,在参与机构资格、审批流程、投融资规模和资金流向等方面都还存在较为严格的管制,在商业信贷、证券投资、对外直接投资和个人资本流动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限制,人民币还不能自由跨境流动,这自然制约了跨境人民币投融资业务的开展。

人民币的海外接受程度是影响跨境人民币投融资的重要市场因素。跨境人民币业务自2009年开办以来,境外对人民币的接受度也不断提升,除日常贸易往来外,现在部分周边国家和地区开始以人民币作为本国储备货币。但在欧美等具有硬通货的国家,人民币的接受度相对有限,人民币在海外的投资渠道相对较少,强势的境外主体并不愿意接受或持有人民币。而且人民币衍生品不多,无法有效地规避风险,这也是导致人民币境外接受程度不高的原因。

2. 相关政策不完善,增加了操作的手续和复杂性。出于国内金融安全的考虑,我国资本项目还处于部分管制状态,制约了市场的需求。主要包括:

(1)跨境融资方面。目前主要的形式有跨境双向贷款、发行离岸人民币债券和境内外资产抵押融资等。境内企业利用跨境人民币贷款依然受到限制,虽然2012年12月27日《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为境内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利用跨境人民币贷款开辟了一条新的渠道,但是目前只有注册在前海并且在前海实际经营或投资的境内企业,才有可能从香港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银行借入人民币资金,并且资金只限制在前海当地使用。这样,虽然有利于鼓励企业前往前海注册投资、促进前海新区的发展,但地区范围还比较小,企业单位数还不多,境内其他地区企业还无法利用跨境人民币贷款。

使用境外资产抵押融资或贸易项下融资,目前在政策上对使用的客户有所限制,必须是外商投资的企业才可以利用跨境人民币直接贷款,利用的限额是实际投资额减去注册资金的差额(即所谓的投注差),很多民营企业和中资企业很想使用这一业务,但是政策不允许。根据人民银行最新管理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境外人民币借款由原来按余额计算总规模修改为按发生额计算总规模。在有关政策出台前,外商投资企业归还外债后,归还的外债规模可再次计入总规模,企业可以根据新的总规模借入外债,以缓解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压力。而按现行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归还外债后,归还的外债规模不再计入总规模,企业如需再借入外债,则要在已扣减的外债规模内借入,对资金链条长、周转速度慢的企业造成较大影响。另外,还存在企业海外融资后资金回流国内使用方面存在障碍、发行离岸人民币债券目前对企业的资质要求较高等问题。

(2)跨境投资方面。

第一,在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项下仍存在“宽进严出”的不对称政策限制。在直接投资方面,我国居民到境外直接投资难度大于外商对华直接投资。最近几年对外直接投资总额增长很快,2012年我国在外直接投资净额为624亿美元,2012年末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净头寸为5028亿美元,但与当年外国在华直接投资净额2535亿美元以及年末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净头寸21596亿美元相比,差距较大。到境外直接投资的主体限制也比较多,主要是中央企业或国有企业,占投资流量的7成以上。对于中小民营企业和个人投资者来说进出的渠道基本上是关闭的,仍具有“宽进严出”的特点;在证券投资方面,我国在这类投资类别开放了机构投资者渠道,规模相对很小,同样也是“宽进严出”。目前,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额度900亿美元,相比几个资本流入的渠道加在一起要小得多。如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额度为800亿美元;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额度为2700亿元人民币;股目前市值在1690亿元人民币左右;截止到2012年末,银行间债券市场允许3类境外机构买卖债券,已达1390亿元人民币的规模。我国目前未开放非金融机构和个人直接投资国外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非居民不能在我国境内发行股票类有价证券,曾经允许国际金融公司和亚洲开发银行发行了少量“熊猫债券”,融资总额仅为31.3亿元人民币。而与之形成对比的是,2006—2012年,我国企业在境外上市融资总额高达1788亿美元,其中汇回境内结汇的比例很高。

第二,受原有制度或规章的影响,存在着变相“歧视”人民币的政策。从相关贸易投资协定到各种文件,从宏观政策到公司内部经营规章,过去实际上是把美元、欧元、日元等视为可用于国际贸易和投资的硬通货,而把人民币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国内交易。这些政策在当时是符合基本国情的,当时人民币确实还没有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我国也面临保持国际收支平衡,逐步积累外汇储备的问题。但现在时代变化了,人民币跨境使用的条件基本成熟,海外人民币的接受程度也不断扩大,而现有的一些政策、法规、文件及微观层面的规章制度则没有与时俱进。例如,以人民币计价FDI有障碍,以往都是用美元计价的,所以企业不愿意使用人民币计价,而且也担心违反规定。另外,外币投资不用审核来源,而人民币投资则需要审核其来源。而且人民币投资达到3亿元就要报商务部审批,美元投资达到1亿美元才需要上报审批。

3. 存在各部门之间不协调、系统不配套的问题。跨境人民币投融资的管理,涉及央行、证监会、发改委、商务部、海关、税务等中央机构,也需要地方政府的参与,需要有一个统一的机构加以协调,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这样一个机构。这不仅增大了跨部门、跨地区协调的难度,也由于不同部门政策不一致增加了实际操作的复杂性,还导致一些监管重叠和监管漏洞,从而降低了跨境人民币投融资管理的效率。例如,商务部关于人民币外商直接投资的管理要求中,要求主管部门的批复中必须明确以人民币作为注资币种,并要求企业提供境外人民币资金来源的证明,而相比之下,以外币投资的手续相对简单,只要批复外币注资的金额,实际具体以何种外资注资均可由企业据实决定。因此,根据关于人民币注资的规定,企业原以外币注资获批的并无法直接转为人民币注资,还需到商务主管部门变更批复,这增加了操作的复杂性。

4. 离岸人民币市场规模有限。香港人民币市场是目前最大的离岸人民币市场,尽管近年来发展很快,但从市场广度和深度来看,仍处于起步阶段,主要表现是:第一,香港市场上人民币资产品种还不多。目前,香港人民币资产主要是规模有限的债券以及少量的保险产品、理财产品和衍生品等,可供境外人民币持有者投资的选择有限。第二,香港人民币市场参与者数量较少,而且主要是与中国大陆有贸易关系的进出口企业、境外清算行、境外代理行、中资金融机构的香港分公司等,国际金融机构参与程度还不高。第三,香港市场人民币存量和交易量还不大。在全球最大的离岸美元市场——伦敦美元市场,每天成交量都在5000亿美元左右,比美国本土市场美元交易量还要大,伦敦同业拆借利率(LIBOR)已经成为国际金融市场上普遍使用的基准利率指标。而在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即期和远期人民币日均交易量目前仅为10亿至15亿美元,人民币“点心债券”在二级市场上的日常交易也并不活跃,首批试点的RQFII投资规模仅有200亿元人民币,且规定其中80%投资境内债券市场、20%投资股票市场。

5. 跨境人民币投融资平台建设不足,缺乏人民币全球或区域支付清算体系。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人民币全球支付清算体系。香港人民币存款的绝大部分(超过80%)还是以存款的方式存在香港的银行,香港的银行又将其存到中银香港。作为清算行的中银香港最后将人民币存款存在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香港人民币绝大部分是以现钞渠道回流至内地。支付平台建设的不完善严重阻碍了跨境人民币投融资业务的进一步扩大和发展。

二、对外提供本币投融资的国际经验借鉴

回顾历史上主要储备货币的国际化路径可以发现,尽管他们有各自的特点,但大都是在持续大额贸易顺差下,政府积极推动各种形式的本币对外投资或融资方式,输出本国货币,由此带动产业资本的输出,使得生产资源可以在全球范围内优化配置。

(一)美元国际化与跨境投融资

美元的国际货币地位依托于美国强大的政治经济实力。二战之后,各国的支付能力普遍不足,美国制定了“马歇尔计划”以及“政府双边贷款协定”,向西欧和日本输出大量资本。此外,还通过世界银行、美国国际开发署等机构向亚非国家提供贷款,为拉美国家提供发展基金,同时美国政府也会鼓励国内的商业银行向国外发放贷款。到20世纪50年代上半期,美国对外提供的借贷资金额已经占了国际借贷市场资金总额的78.4%。作为巨大的国际贷款债权国,美国实现了全球利益,美国的产业资金也通过这种方式得到了全球性的扩张。1946年,美国海外直接投资仅为72亿美元,而到了1970年,就增加到了782亿美元,占世界海外投资总额的60%。

本文认为,美元国际化是在一定的历史背景下形成的,有一定的特殊性。虽然不可复制,但美元国际化过程中在推进跨境投融资方面有以下经验和教训仍值得我们学习。

第一,美国在20世纪70年代前,经常项目持续顺差,这一阶段美国通过对外投资来输出美元,增加国外资产的持有,并以购买国外商品和服务的方式使美元回流。“马歇尔计划”是二战后美国对被战争破坏的西欧各国进行经济援助、协助重建的计划,“马歇尔计划”强化了美元作为国际货币的功能和地位。

第二,在美元的全球扩张过程中,美国的跨国企业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通过利用经济全球化的契机,建立以本国的跨国企业为核心的全球产业链。在国际市场中,谁掌握了从资源采集到中间品分包再到最终品销售的生产链条,谁同时就拥有了资源配置和利润分配的权力和决定在这样的链条中应该使用何种货币结算的权力(殷剑峰,2011)。美国跨国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通过对外直接投资输出了大量的美元。

第三,美国国内发达的金融市场在美元国际化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美国经常项目持续逆差,美国通过贸易逆差输出美元,再通过其国内发达的金融市场回流美元,即以购买国外商品和服务的方式输出美元,以吸引外国投资者投资美国金融市场的方式回流美元。

(二)日元国际化与跨境投融资

日元的国际化启动于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日本经济的飞速发展,日元的国际地位不断提升,推动日元国际化也就自然地提上日程。日元的国际化其实并不成功,一直以来都被当作“反面教材”。但由于日本在20世纪80年代的经济结构与我国目前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如都是出口大国,经济增长迅速,国内资本项目存在管制,货币面临升值压力等),所以日元的国际化经验教训也值得我们借鉴。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日本连年扩大的贸易顺差给日本带来了来自国际社会的巨大压力,甚至不少国家出于贸易保护主义而实施一些报复行为。

1987—1991年,日本大藏省主导,开始以政府意志推动日元,日本制定了三期“黑字还流”计划推进日元在境外的广泛流通。包括鼓励国际开发性金融机构在日本发行日元债券,并建立或扩充日本特别基金;鼓励日本进出口银行、日本海外协力基金和日本国内商业银行参与世界银行等国际开发性金融机构的日元银团贷款项目,并将通过日本海外协力基金直接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双边援助性日元贷款;以及由日本进出口银行配合IMF和世界银行,通过平行贷款和共同融资的方式向拉美等国家提供日元贷款。“黑字还流”计划旨在支持发展中国家,为其提供日元贷款援助,且贷款主要用于受援国的自然资源项目,项目的生产品又可以大量出口到日本从而以出口获得的日元收入偿还贷款。这样一来,一方面既增加了日元在国际贸易中的计价与结算,有利于推进日元国际化进程,也使得日本弥补了自身自然资源的缺口;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对发展中国家的进口量,减少了本国的贸易盈余,从而将贸易黑字向发展中国家转移,达到了缓解国际社会压力的目的。

在日元国际化过程中有一个值得我国借鉴的教训,日本大量的资本输出没有用于购买资产和建立覆盖全球的生产链条,而是拿去进行金融投资、投机了,比如购买美国的房地产。1984年日元国际化后,其国际投资头寸表中占比显著上升的是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并且日本当时在国内仍实施金融管制,对外则完全放开资本项目,因此,在日元的离岸市场和在岸市场之间,就上演了一出“再贷款游戏”(Re-lending Game):日本的富余资金从在岸市场流到离岸市场,然后又从离岸市场回流到在岸市场。在这场游戏中,主角是日本的银行业。在日本“再贷款”的游戏中,包括伦敦和香港在内的离岸市场构成了资金进出的重要通道。由于日元更多是在离岸市场和在岸市场间循环,缺乏一定的境外存量,故使日元一定程度上成为一种非居民在离岸市场和在岸市场间套利的投机货币(carry trade currency)。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第一,当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发展到一定规模时,必须推进资本和金融项目下跨境人民币结算,即人民币的跨境使用必须扩展到投融资领域,这不仅有利于为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提供金融支持,也将进一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维护和实现我国对外债权债务的安全,降低货币错配风险。

第二,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跨境人民币投融资的政策,但由于我国资本和金融项目尚未完全开放,目前跨境人民币投融资面临的政策性限制比较多,多数还以个案试点的方式展开,现实中还存在如相关政策不完善、系统不配套以及平台建设不足等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第三,主要储备货币的国际化过程,大都是在持续大规模贸易顺差下,政府积极推动各种形式的本币对外投资或融资方式,输出本国货币,由此带动产业资本的输出。我国应借鉴国外经验,在推进跨境人民币投融资过程中,加快推进资本输出战略,鼓励国内企业走出去进行海外投资,尽量减少基于短期套利目的的跨境投资和融资。

基于以上结论,建议在以下几个层面推进人民币跨境投融资:

第一,实体经济层面:(1)继续推动人民币ODI和人民币FDI。人民币ODI是一种资本输出的途径,政策方面应该加大对人民币ODI的支持,降低相关的限制条件,促进国内企业使用人民币向新兴市场国家和非洲资源丰富国家直接投资。人民币FDI是吸引境外人民币投资境内、促进境内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应该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简化人民币资金结算业务的办理手续,鼓励境外投资者使用人民币来华开展直接投资。(2)扩大企业跨境人民币贷款的试点范围。目前上海对一些跨国公司试行在一定额度内允许向境外关联企业提供跨境人民币贷款,有助于增加人民币流动。试点的范围应该扩大到中资企业和金融机构。(3)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更多资金支持。日元国际化时,有专项基金向境外日本货物进口商提供日元买方信贷。我国可以借鉴这一经验,由政府牵头设立相关的商业基金,以人民币资金专门用于支持出口和企业走出去发展。

第二,虚拟经济层面,重点是进一步开放境内证券市场:(1)扩大人民币RQFII的规模,降低准入条件。通过RQFII投资境内资本市场,是促进境外人民币回流、丰富境外人民币投资渠道的重要举措。可以考虑扩大RQFII的投资品种和方式以及资金的锁定时间。此外,在未来还可以尝试启动人民币合格境外个人投资者制度,允许在内地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在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前提下,开放人民币投资市场,如理财产品、基金和债券等。(2)尝试启动人民币RQDII(人民币合格的境内投资者)。在未来香港的人民币市场发展到一定规模时,可以考虑通过RQDII来进一步支持香港人民币市场的流动性。

第三,政府政策层面:(1)稳步开放资本账户可兑换。具体包括:扩大非居民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即熊猫债券),增加境外相关机构投资于银行间市场的额度、允许非居民在境内开设人民币存款账户、逐步允许非居民购买基金、扩大跨境人民币贷款的试点范围等。(2)通过政府采购和开展海外人民币贷款与援助,输出人民币,增加境外相关国家人民币的存量。这样就可以促进这些国家在对华贸易中采用人民币结算,并且鼓励受援国使用援助资金购买我国的商品和服务。(3)发挥政府的作用,创新跨境人民币投融资形式,如由政府牵头成立海外投资基金的方式投资海外项目,以及探索新型政银联动机制等形式,推动跨境人民币投融资的发展。(4)加快利率、汇率的市场化改革,减少离岸和在岸市场因定价机制不一致导致的短期资金套利。

第四,市场拓展层面:(1)加强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的广度与深度建设。具体包括:大力发展香港的人民币债券市场、适时开展人民币IPO、丰富其他以人民币计价的金融产品(如人民币保险、理财产品和衍生品)、探索境外人民币资产证券化等方式。(2)建立离岸市场人民币资金池。具体包括:允许境外市场的人民币业务参加行以商业票据(包括人民币信用证)向境内商业银行转贴现,获取短期融资;或允许境外参加行通过境内代理行从境内银行间同业市场上拆借人民币;对已获得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额度的参加行,允许用持有的境内债券进行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使其能够获得额外的人民币流动性。(3)发展其他人民币离岸市场。目前香港是最大的、发展最快的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承担人民币离岸市场中的“批发功能”,同时需要发展其他地区(如新加坡、伦敦、中国台湾等)的人民币离岸市场,承担“零售功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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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耿 欣;校对 YJ,GX)

融资租赁与增值税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民间融资规模不断扩大,涉及人员范围不断增加,对我国整体的经济情况具有很大的影响。介绍了民间融资的方式和特点,并以常州市民间融资为例,探讨了其现状、特点、成因和模式,并从企业自身、地方政府和地方金融机构三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优化改进措施,以期使常州市乃至全国民间融资更加健康合理有效地运作。

关键词:民间融资;中小企业;风险控制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6.25.047

由于市场经济运行体制的不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极大地阻碍了其发展。因此,中小企业急需找到便捷可行的融资途径。民间融资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情况;但与此同时,随着民间融资规模的扩大,加上缺乏地方政府的合理引导和国家法律部门的监管,民间融资往往会因高利息的诱惑而衍生累积较大的风险,导致地区经济的不稳定,进而影响我国经济的平稳运行。因此如何在发展利用民间融资的同时降低其风险,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维护地区经济稳定,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1民间融资的方式和特点

1.1民间融资定义及方式

民间融资是指在国家法定金融机构监管范围外,出资人和受资人按照事先协议的利息暂时改变资金使用权的一种金融行为。通常包括民间借贷、民间票据融资、民间有价证券融资和社会集资等形式。

1.1.1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互助形式的借贷。这种借贷方式大多发生在农村和乡镇,一般局限在亲戚和朋友之间,规模小而期限短,但涉及的范围较广。其融资主体大多是农户,用途主要是短期生活急需,有一定的预期固定收入来源,一般为口头协定划款日期,没有固定的还款利息。

另一种是高利借贷。这种借贷方式主要存在于企业或者个体经营户之间,金额较大,周期较长,主要用于企业或者个体的生产经营方面,有协定的还款利息和时间。一般这种民间借贷利息都比较高。本文讨论的民间融资主要是指这种形式的借贷。

1.1.2有价证券融资

这种融资方式在近几年才逐渐发展壮大起来,其融资的内容包括存单、债券、房产等,通过向非金融机构抵押或者质押的方式,来扩大资金规模,达到增加现金量或者扩大资本的目的。其中部分的借贷人还会从中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或者是利息差,这种借贷方式一般在企业之间或者个人之间使用。

1.1.3票据贴现融资

这种融资方式只要是企业或个人持票到经营规模较大的民营商贸行进行直接提现的融资方式。相比于银行贴现承兑,其手续简便,融资速度快,只需凭借中间人的介绍和银行承兑汇票查询书即可从借款方领取现金。尤其是一些银行对于小额的承兑汇票拒绝受理贴现,这就导致了民间票据贴现的盛行。

1.1.4企业内部集资

这种融资方式是由企业内部发起,面向整个企业员工共同出资的一种融资方式。企业内部集资可以解决企业由于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不足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状况,但资金成本会高于同期贷款利率的利率。

1.2民间融资特点

1.2.1灵活简便

融资手续少,借贷方式灵活是民间融资最大的特点。双方按照约定的金额、借款期限和借款利息来进行借贷活动,往往只订立一份简单的不严谨的借款协议,甚至有相当多的借贷仅仅是口头协议,没有复杂的借贷手续和风险审核环节,方便快捷,容易使急需资金的借款人及时补足资金缺口。

1.2.2利率弹性大

民间融资没有固定的利率范围,大约在10%到30%之间浮动。一般来说,城镇民间融资的利率要高于乡镇。据了解,城镇民间融资的利率一般是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到四倍。乡镇民间融资的利率一般没有确切值,比较随意,亲朋好友之间关系好的可能利息都不收。

1.2.3专业化趋势

随着民间融资规模的增大,其专业化程度也逐渐提高。特别是在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民间融资显得更加谨慎和规范,专业化意识越来越强,也带来了一定程度的规范。随着越来越多专业的民间融资机构的出现,在给中小企业提供方便的同时,也使民间融资摆脱了“民间融资等于高利贷”的恶名,促使了民间融资向着更好、更专业、更规范的方向前进。

通过对民间融资、金融机构融资和企业内部融资的特点进行对比(如表1所示),我们不难发现,民间融资具有很多其他正规金融机构所不具有的优势。

2常州市民间融资现状分析

2.1常州市民间融资现状

从中国银行常州分行的数据了解到,常州中小企业在创办初期的资金组成中有70%以上都是来源于内源融资,远远高于外源融资所占的比重。究其原因,是因为在企业创办初期,经营情况的不稳定和经营成果的不确定,使得很少有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愿意放贷,从而直接导致了中小企业在起步阶段无法获得充足的资本,来进行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投资。

即使是在中小企业成长期和成熟期,银行贷款也远远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据调查,在常州市武进区,江南农商银行在全部的贷款企业中放贷比例占了31%,江苏银行常州分行占了13.6%,国有银行大约占30.3%。在贷款额度的调查中发现,银行更加倾向于放出低额度的贷款(如表2所示),大部分的贷款额度都在500万元以下。由于中小企业的经营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产品和销量的变化都会影响到企业还款的效率,因此银行并不愿意把大额资金放贷给中小企业。

从整体看,常州市中小企业由于资本不够雄厚,自有资金不多,导致对外源融资的需求较大。其中在常州东部的企业中,民营资本实力相对雄厚,自有资金相对充裕,对外源融资的需求相对较少;而常州西部的企业大多是资本不够充足的中小企业,对外源融资的依赖性很强。但因为可供抵押的资产较少,相互担保的风险较大,导致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融资渠道不畅,远远不能满足企业经营所需的资金要求。此外,由于银行的差别对待,使得中小企业不仅贷款难,而且贷款利率也大大高于大企业。

民间融资的出现解决了这一难题。大部分的中小企业都不能从银行贷款得到自身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只能转而向民间资本寻求,几乎所有的中小企业都有过民间融资的经历。据统计,在常州地区,民间融资占到了中小企业借款资金的58.1%。一方面中小企业可以通过民间融资获得快捷充足的资金以投入生产经营,因此对民间融资的需求利益增多;另一方面由于民间融资的利率较高,吸引和促使有闲散资金的企业或个人将闲置资金投入到民间融资中去。两者相辅相成,使得常州市民间融资越来越兴盛。

2.2常州市民间融资现行模式

2.2.1企业间资金拆借或内部融资

在常州,企业之间进行相互的资金拆借和融资的情况十分普遍。据不完全统计。常州市49%的中小企业资金来源都是包含大量的企业间拆借资金。众多的小微企业由于银行放款手续繁琐、额度不高等原因,往往通过私人经营关系等渠道来进行短期的资金拆借,保证日常经营所需。

在常州东部众多企业聚集的地区也出现自发成立的贸易商会,这些商会大都由当地的龙头企业出资成立,有充足的资金保障,该地区的中小企业一旦出现资金短缺的问题,在信用良好的基础上,企业主动向商会提出申请,在获得商会组织同意后,商会会向企业发放短期资金来保证企业渡过难关。除了同业之间的资金拆借以外,常州的中小企业内部也会进行内部融资,企业内部的股东或者员工进行集资,企业以稍高于银行存款利息的利率发行一些短期或者长期的债券,供员工或股东进行购买,来弥补流动资金的不足,实现资金的合理配置。

2.2.2金融中介机构融资

在常州,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金融机构的形式也越发多样化,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机构的相继创办(如表3所示),民间融资范围得到扩大,增加了企业融资的渠道和方式。这些金融机构的补充,使常州市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得到大大拓宽,也使常州市区域性经济日益灵活和发展。

在温州,目前的正规金融中介机构大多设立在经济发达和大型企业众多的区域,覆盖范围大多仅限于正规大型企业。而小型的金融机构则是针对中小企业融资期限短、金额不大等特点,专门开发了适合中小企业的融资产品,网点大都设立在中小企业集中的区域,为企业的快速融资奠定基础,高效便捷的融资方式也备受温州市中小企业青睐。

2.2.3其他拆借及高利贷

通过调查发现,在常州和温州的一些地方,存在大量高利贷形式的民间融资,例如常州某地标会市场盛行,虽然资金数量不大,但由于数量众多,影响范围及其广泛,极大的影响了地区经济的平稳发展和社会稳点。温州还存在很多的地下钱庄,以高利贷的形式放出借款,一旦企业或个人偿还不了债务,这些地下钱庄就会对企业或者个人进行威胁恐吓,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运营,使得中小企业的经营大受影响,不利于中小企业健康成长。

2.3常州市民间融资现状的成因

2.3.1企业自身原因

根据调查发现,目前常州市的中小企业大多存在经营方式落后、产业结构不合理、产品技术含量低等的现象。这就使银行对于企业的信用状况评级不是很高,贷款金额不足导致企业流动资金不够,加剧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此外,常州地区的一部分中小企业信用较差,缺乏信用意识,存在恶意欠款或者逃避债务的现象。同时信用中介服务发展较为缓慢,使得企业融资过程中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或银行为了避免陷入被动,逐步减少了对中小企业的贷款额度,提高了贷款门槛,导致现在常州地区中小企业银行贷款融资能力逐渐下降,只能步上民间融资的道路。

从2015年常州市不同规模企业从银行申请贷款时的拒绝率来看(如表4所示),不难发现,中小企业的退单率相比较其他大型企业而言居高不下。由于中小企业规模的限制,无法获得更多的资金来投入企业建设和发展,而银行又不怎么愿意放贷给这一类企业,这就产生了恶性循环。所以在企业信用良好的前提下,如果能够正确使用民间融资,加强风险监控体系建设,保证民间融资的规范化和合法化,就能使常州的中小企业更好更快地发展起来。

2.3.2政府及社会金融机构的支持不足

在常州地区,民间融资占了社会借款资金的581%,而政府对于民间融资的态度不是很明朗。民间融资在如此庞大的交易量下,如果政府能加以合理引导和有效支持,相信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走上正规金融的道路。但目前政府以及金融机构没有给与应有的支持,使中小企业难以获得生产经营所需的必备资金,直接影响了中小企业的发展。现有的财产抵押评估存在重复收费的现象,增加了企业的负担。而且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设立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导致了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服务范围太窄,缺乏创新性。因此,常州大多数中小企业放弃银行或金融机构贷款,而使用更加方便快捷的民间借贷以缓解自己的困窘。

2.3.3高收益的诱惑

据调查,常州市民间融资没有固定的利率范围,大约在10%到30%之间浮动,有的甚至高达50%以上;特别是用于短期周转的小贷资金,日利率达到了惊人的千分之三,折合年利率超过了100%。相比较于正规金融机构年存款2%左右的利率,如此悬殊的收益率差额,足以吸引大量的闲散资金进入到民间融资中去。供需两旺的情况,促进了民间融资的快速发展,以小贷公司为典型代表的民间融资机构也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

2.3.4监管缺失

民间融资如此之高的利率,并不受我国法律保护。2015年8月6日,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间借贷的利率作出了详细规定,并将在2015年9月1日正式实施。该规定指出了“对约定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但现实中这一规定并未得到严格执行和有效贯彻,年利率超过24%的民间借贷比比皆是。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民间融资具有较大的隐蔽性,导致金融监管机构对于民间融资的监管难度很大;另一方面也因为我国缺乏专门的民间融资监管机构,难以对民间融资的乱象和违规行为作出及时有效的监督和治理。

3常州市民间融资的优化对策

3.1企业自身的改进

3.1.1提高企业盈利能力,增强内源融资能力

内源融资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一个重要渠道,提高内源融资能力,对于解决常州市中小企业资金不足的状况具有重要意义。而企业要提高内源融资能力,核心是提高自身的盈利能力。企业盈利能力又是由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和管理水平决定,所以,建立合理的经营管理机制,积极进行产品升级,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增强企业在行业内的竞争力,才能提高经营水平,提高盈利能力。由于常州的产业集中化特点,中小企业可以加强与其他同类企业或者同供应链企业的合作,降低生产成本,互利共赢,促进整个产业和供应链的优化和进步。此外,在常州地区家族企业数量庞大,长期的家族垄断经营,使优秀人才得不到提拔和补充,造成了企业管理层的陈旧和老化,缺乏创新能力和对于新技术的感知能力,因此中小企业需要加强对人才的培养,建立健全良好的人才培养体系,这也是提高盈利能力,增强内源融资水平的一大重要因素。

3.1.2注重自身信用形象,加强银企合作

常州市中小企业对于自身企业形象的建设不够重视。研究表明,企业自身形象的改善,可以加强银企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于企业形象较好的更加愿意提供资金支持。缺乏信用观念,不注重信用建设,使常州地区企业信用状况较差,导致了中小企业从银行渠道获得贷款较为困难,增加了企业和银行的经营风险,影响国民经济平稳运行。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加强银企合作,可以促进双方沟通和协作。中小企业可以邀请银行人员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向银行展示自身的生产经营情况,表明自身对于资金的需求,增进双方了解,促进银企互利共赢。

3.2地方政府的改进

3.2.1建立健全信用体系

中小企业之所以融资难,究其根本,还是在于信息的不对称,银行业难以根据有效数据来对企业实际情况做出合理有效的判断,导致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任危机,所以国家应当建立完善的企业信用评级制度。政府应当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信用评估机构,使银行等金融行业能够通过评级机构的数据来对企业进行快速高效的了解。常州地区的信用评级机构设置还要参考当地企业生产实际情况,制定适合常州地区产业集中化特色的信用评级体系,长期动态地跟踪企业信用情况,更新企业信用等级。

3.2.2地方政府入股民间金融机构

近些年银监会相继出台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一系列文件,表明了政府对于民间资本的重视。常州地方政府和地方银监会可以根据地区的金融机构经营状况,对农商行、证券、保险等机构进行参股,强化对金融机构的监督工作,增强地方政府对于地区金融状况的控制,遏制和取缔非法集资的民间融资机构,打击恶性民间融资行为。地方政府参股民间金融机构还能扩大民间融资的资金规模,使更多的资金流入企业生产经营中,推动整个常州市的中小企业发展和产业升级改造。

3.2.3大力发展个人委托贷款业务

常州的个贷业务发展缓慢,民间融资和银行贷款之间的责任不明确,约束力较差,直接导致个人委托贷款业务发展至今还未广泛使用。地方政府可以为银行和民间融资建立双方了解的通道,对个人资产进行评估,使个人委托贷款业务公开化、规范化,促使原本地下的金融活动公开出来。个人委托贷款业务的发展,可以有效解决私营企业在起步时的资金短缺情况,使责任明确化,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监管。

3.3地方金融机构改进

3.3.1积极设置私募投资基金

从国际的金融市场发展状况来看,私募基金在全球金融市场中有不可或缺的作用。由于常州目前的民间金融机构资金雄厚,但缺乏合理控制,PE行业的出现和发展可以迅速消化民间闲置资金,防止资金流入限制和高危行业,优化社会资源配置,为各大金融机构解决资金过剩问题。2013年以来,常州的私募基金逐渐减少,民间资本大幅流出,导致行业风险增加,因此各大金融机构应当积极设置合理合法的私募基金,联合企业和个人,共同优化资金配置,保证常州的PE行业在政府监管下平稳高效运行,发挥其在金融市场中应有的作用。私募基金的设立还可以对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企业在创办和改革阶段肯定是入不敷出,但是如果有私募基金这样的资金供给,企业就能够渡过难关,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3.3.2积极推出各类债券型产品

民间融资的主题依旧是民营企业,为了支持民营企业中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可以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的金融债券类产品,开展金融租赁服务,跟踪企业生产经营,实时调整对企业的债券发行类型,满足企业需求,使中小企业能够快速的进行融资。金融机构可以设置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债券产品开发部门,紧密联系常州中小企业实际,在保证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开发个性化定制的债券型产品。银行等机构还可以进行信息沟通,将众多中小企业集中起来,扩大整体资金规模,形成规模效益,提高金融机构的整体利润,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总之,民间融资的快速发展,使得民间金融体系成为我国金融环境内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同时,民间融资发展的好坏也直接影响到中小企业的生存和经营。但民间融资是一把双刃剑,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对区域内整个中小企业造成巨大的影响,破坏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我们要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健康、合理、有序地发展民间融资,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的民间融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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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与增值税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现阶段我国正处在全面改革的深化阶段,在这一过程中我国的企业发展竞争也愈来愈激烈,中小企业作为我国经济增长中的重要力量,加强对其自身的改革发展就有着重要性。从当前的发展形势来看,对中小企业的发展产生阻碍作用的因素还比较多,其中表现比较突出的就是融资难的问题,民间借贷和中小企业的融资之间就有着紧密的联系。文章主要就民间借贷的特征及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加以阐述,并结合实际就民间借贷对中小企业融资影响加以分析,最后就相应的解决措施加以探究,希望此次理论研究对实际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民间借贷;融资影响

当前我国的经济得到了迅猛发展,中小企业在这一过程中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在这一环境下面临着诸多的挑战。从我国的中小企业发展现状来看,中小企业融资难依然是比较重要的问题,中小企业的发展还依然处在弱势阶段。在这一过程中的民间借贷依靠着自身的优势对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有了帮助,在这一发展背景下,加强中小企业和民间借贷的理论研究就有着实质性意义。

一、民间借贷的主要特征及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分析

(一)民间借贷的主要特征分析

从当前我国的民间借贷的类型上来看,主要有低利率互助式贷款以及较高利率水平的信用贷款,和非正规中介贷款。民间借贷有着鲜明的特征体现,主要是民间借贷的利率要比法定的贷款利率高,并以信用贷款为主,这比较符合中小企业的实际需要。由于中小企业很难从商业银行获取贷款,但是民间贷款以信用及信息作为基础,所以就比较适合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再者就是民间贷款自身的普遍性,这一贷款的方式在我国的借贷活动中较为常见,现今民间借贷已经呈现出持续增长的趋势。再有是民间借贷信用形式已经逐渐向着契约化的方式进行转变,并根据资金用途实行利率差别定价。

(二)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问题分析

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是多样的,并且个人信用对其影响较为突出,融资的方式比较灵活多样。但从现今的中小企业融资发展来看,还存有诸多问题,主要是中小企业很难从正规的金融机构来获得资金的支持。由于中小企业在发展规模上相对比较小,对于市场融资的要求还不能达到,上市的希望比较小,故此诸多中小企业只能够依靠债权优势进行融资。

另外,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的问题还体现在制度上得不到相应的保障,正规的金融机构在贷款上有着诸多限制,所以对中小企业的借贷而言,最为常见的就是通过抵押担保的形式,但在实际中中小企业在这一要求上不能达到,所以就造成了融资渠道不畅的情况。再有就是中小企业自身存在着问题,主要就是财务管理上没有规范化,以及在产权上没有清晰化,一些中小企业的信用相对比较低,在违约率上要远远高于大型的企业。这就造成了中小企业的融资相对比较困难。

二、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成因及民间借贷对其的影响

从实际情况来看,造成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中小企业的融资信息不对称会对融资造成影响。中小企业的信息透明率相对较低,普遍存在着信息缺失的问题。所以中小企业需要资金的时候不能为投资者提供相应的企业经营信息以及风险评估,对中小企业的自身经营能力以及信用水平就不能得到有效证明。并且由于中小企业的治理结构因素还比较容易发生道德风险。

另外,对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影响因素还有信用能力层面的问题原因。主要就是由于企业的制度不规范以及资产规模相对较小,企业的经营管理没有规范化,中小企业的失信行为比较严重等。再者就是内源融资能力层面的原因,由于在私有产权的保护上相对比较缺乏,就造成了中小企业在产权意识上也比较缺乏,产权存在着不明确问题。而从外部的因素来看,国有金融机构对所有制的歧视以及信用担保体系还没有完善,抵押担保贷款很难得到实现等。再有直接融资的渠道上还没有得到建立,中小企业的缺位状况较为严重,法律法规与管理机构不健全,法制环境差,信用担保体系与社会服务体系不完善等。

在中小企业融资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民间借贷的发展对其有着重要的影响。首先从正面影响效应上来说,民间借贷对资源配置优化的功能有着重要体现。民间借贷双方都有着信息优势,就成了资金配置小范围扩展的有利条件,这也成为民间借贷迅速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在这一基础上,民间借贷的资金用途和利率的弹性都有着其自身的发展特征。另外,随着我国的民间借贷的进一步发展也使得其成为和正规金融机构互补的一种微妙关系,对民间的闲散资金的聚集方面起到了促进作用,将其在中小企业的发展中进行配置能够有效促进经济的增长。

其次,民间借贷对市场的调整功能也充分显现。主要体现在是通过利益驱动作为重要的发展基础的,从而才能够在市场机制的前提下进行金融活动,民间借贷市场发展能够有效填补正规金融所不愿涉及的资金需求缺口,对金融市场的实际需求也得到了有效满足。与此同时,民间借贷由于在借贷的范围上比较有限,并且在借贷者和被借贷两者的关系都相对比较紧密,故此,这样就能对资金的借贷者对资金的使用等进行监督以及动态跟踪,这也是正规的金融机构所不能达到的。

另外,从民间借贷的发展来看,其对中小企业也存在着一些负面的影响,由于当前我国在这一领域的相关法律还没有得到有效完善,这就为民间借贷的发展带来了问题。所以在这一情况下就比较容易引发民事纠纷,再有是利率要比正规的金融机构要高出很多,不利于中小企业的正常生产。对中小企业的长期发展也有着诸多不利,在监测的难度上也有了增大,从而就削弱了宏观调控的效果,监测的对象比较难以选择,各金融机构的协调方面也比较困难,最后对社会的不安定因素也增加了。

三、中小企业融资在民间借贷影响下的发展策略

第一,中小企业的融资在民间借贷影响下要想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就要能够从多方面实施完善策略。首先就是要在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上要加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阻碍因素是多方面的,所以这就需要加强对自身的监管以及对各项规章制度的进一步的完善,将企业信用意识加以提升,以便在融资条件上得以改善从而获取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的支持。与此同时在金融体制改革层面也要能够进一步的深化,对中小企业的投资要能够创造有利条件,在此过程中银行要能起到中间作用对民间借贷的状况及时了解,开展个人委托业务等。

第二,对相关的法律要进一步的完善,要能够正确的对待民间借贷的合理性,要能够从法制观念的高度对民间借贷的发展持正确的态度,承认民间借贷在金融体系当中的合法地位,并为民间借贷提供一个发展活动的平台。民间借贷也能够通过书面合同对约定期限以及担保等事项进行明确化。要能够制定一系列完善的法律法规,对民间借贷的法律地位进行明确,同时也要对民间借贷的范围加以界定,并推动民间借贷走出灰色地带。

第三,对民间借贷的监管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并引导民间借贷资金的合理流向。处在当前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对民间借贷的相应法律法规的监管还没有得到完善,所以可按照商业银行的监管制度进行,通过不同的手段鼓励民间借贷规范发展。要能够明确民间金融监管部门和其自身的职责,构建民间融资监测登记制度,还要能够强化对金融中介机构的监管,对政府部门的监管得到强化的同时,还要能够加强对行业机构的内部管理和提高参与方的自律性。

第四,要鼓励民间金融和正规金融间的合作。由于两者是天然互补关系,两者的合作能够改进金融的整体效率,所以需要积极的创造条件来建立民间金融以及正规金融间的联接,从而充分利用民间金融的宽泛业务网络及信息,对金融产品的供给提供方便。另外就是要能够强化政府引导民间借贷的资金流向,逐步的引导民间金融组织走向规范,降低对金融的准入门槛,引导一些小规模私人钱庄和民间的资金参与到农村信用社以及相关正规的金融组织机构中去。

第五,对信息沟通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为能够对中小企业的借贷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加以规避,需要在信息的沟通范围上进行扩大化。主要就是进一步加强服务体系建设,从而营造民间借贷发展的服务环境,并要能够加快征信体系的建设,在信用环境的营造上得以保障,并要及时的公布民间借贷监控的数据等。

四、结语

综上所述,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发展,要能够从多方面着手进行完善,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发展特征的了解,以及和市场发展相结合,将创新意识在民间借贷和中小企业间得到有机结合。也唯有把民间借贷层面的发展通过创新的途径加以实现,才能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这一问题。为此,中小企业要能够在融资的渠道上加大拓宽的力度,采取多样化的手段,最终才能推动中小企业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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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山西广播电视大学)

融资租赁与增值税论文范文第5篇

灾后重建的融资模式具有多样性。发达国家由于资本市场高度发达, 同时具有完善的保险机制和应急管理体系, 其灾后重建项目融资以资本市场融资为主、财政为辅;发展中国家 (如中国) 重建项目融资主要以中央及地方财政、对口支援资金、国内外优惠贷款模式为主。综合而言, 根据资金来源分类, 主要包括财政资金、债权融资、项目融资、社会捐款、保险赔付等。

1 财政资金

目前, 中国对于灾后重建工作基本上是采取“财政为主, 金融为辅”的援救模式, 因此政府的财政救助是灾后筹集资金中最重要的救助来源, 财政救助分为直接救助和间接救助两种方式。直接救助体现在中央和地方政府直接拨款;间接救助主要是通过制度税收优惠、贷款贴息等形式支持灾后重建。如4.20芦山地震, 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 中央财政安排460亿, 其中, 灾后恢复重建基金310亿元, 生态修复、地质灾害防治和产业发展专项支持资金150亿元。同时, 意见还提出了税收、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金融政策等方面的优惠措施。

2 债权融资模式

2.1 国内银行贷款

国内银行贷款主要以政策性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为主。政策性银行一般是指由政府设立, 以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为目的的, 不以盈利为目标的金融机构, 这类银行的贷款具有还款周期长、利息低等特点。如雅安地震后, 国家开发银行在地震当天就发放2亿救灾应急贷款, 直接用于灾区抗震救灾工作。这类特殊的信贷品种目前仅由国家开发银行提供, 具有审批时间短、到账时间快、用途特殊等特点。同时, 国家开发银行与雅安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开发性金融支持雅安市灾后恢复重建合作备忘录》, 给予了100亿元融资支持。

国有商业银行对支持灾后重建也安排专项贷款, 按照近日出台的《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政监会、保监会关于做好芦山地震灾后重建金融支持和服务的意见》, 均要求各家商业银行做好芦山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的金融支持工作,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灾区的信贷投放, 具体表现在为地方商业银行提供再贷款利率优惠、下调灾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准备金, 要求全国性商业银行加大贷款倾斜, 对灾区信贷需求优先支持。

各家商业银行均在落实一行三会的意见基础上, 出台相应的办法具体指导灾后重建的信贷支持工作, 比如四川省信用联社作为灾后重建中农房重建的主要贷款银行, 在期限和贷款利率上均有所优惠;中国建设银行提出可以为灾后重建资金提供搭桥贷款, 为灾区企业提供内保内贷业务、发放理财产品等系列金融服务。

2.2 国际金融机构贷款

国际金融机构贷款是从事国际金融管理和国际金融活动的超国家性质的组织机构, 能够提供短期资金缓解国际收支逆差稳定汇率, 也可以提供长期资金促进各国经济发展, 一般是作为贷款人向借款人政府机构以协议模式提供优惠贷款, 主要有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 他们均设有优惠紧急贷款, 同时能够提供评估、咨询和重建技术服务, 用于受灾国家的重建工作, 该类贷款具有贷款规模大、期限长、利率低的特点。汶川地震后, 世界银行为汶川地震灾后重建提供了7.1亿美元的优惠贷款, 主要用于四川、甘肃两省重灾区的公路、桥梁、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城镇基础设施及医疗卫生设施、教育设施的恢复重建。

2.3 发行债券融资

债券融资是债券发行人 (如政府或企业) 通过发行债券, 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 并向投资购买人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 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一般是由地方政府通过地方融资平台, 向社会发行债券进行资金筹集, 来弥补重建资金的不足, 雅安市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雅安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在地震灾后发行15亿元企业债, 7年期固定利率, 票面利率为7%, 11月6日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另外企业也可以通过发行债券, 加快企业的恢复生产和扩大生产经营, 根据一行三会发布的《关于做好芦山地震灾后重建金融支持和服务的意见》, 意见指出, 支持灾区企业通过股票市场融资和上市公司再融资。目前雅安市唯一一家上市公司雅化集团拟发行8个亿公司债已于近日批复, 从而成为灾区第一家获准发行公司债的企业。此外雅安市还可以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区域集优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2013年4月17日, 四川省第一只区域集优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四川省达州市2013年度第一期区域集优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在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 发行金额为2.5个亿, 期限三年, 利率仅为5.7%。目前雅安市也正在努力积极推进区域集优直接债务融资模式, 正在申报5000万元区域集优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有望获得发行, 将为雅安市中小企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此外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有实力的企业也可以发行中期票据, 中期票据具有成本优势、发行方式灵活和彰显企业良好的信用能力等特点。中国建设银行在债券融资方面可以提供债券承销、资金托管、债券买卖、资金结算等综合金融服务。

3 项目融资模式

顾名思义, 项目融资是以项目的名义筹措一年期以上的资金, 以项目营运收入承担债务偿还责任的融资形式, 项目融资模式主要分几类:第一, BOT项目融资, BOT项目融资简单来说就是建造经营移交, 由项目所在国或所属机构对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与承包商达成协议, 承包商作为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安排融资, 承担风险并开发建设项目, 并在一定的期间内经营项目获得商业利润, 期满后项目所有权移交给政府的一种融资方式;第二, PFI (私营主动融资) , 指由私营企业经营公共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并从政府方和接受服务方收取费用来收回成本。这种融资模式在英国比较常见, 中国上海外环隧道建设项目也曾采用过类似的融资方式;第三, PPP (公私合营伙伴关系) , 是指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为提供公共服务而建立起来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 主要运作模式是政府与私营部门签订协议, 授权私营部门代替政府建设、运营或管理公共基础设施并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 而政府变成了监督者和合作者;第四, ABS债权融资, ABS债权融资模式是以项目所属的资产为支撑的证券化融资方式, 即以项目所拥有的资产为基础, 以该项目资产的未来收益为保证, 通过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来筹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 这种融资模式在发达国家比较普遍, 适用于能够在未来产生可预见稳定现金流的资产, 如水电、公路、铁路等项目。在这方面, 中国也有成功的案例, 如1998年4月中国第一个以获得国际融资为目的的ABS证券化融资方案率先在重庆推行, 海南省三亚市开发建设总公司、珠海高速和广深高速等融资方案也都具有典型的ABS特征。上述几种融资模式, 综合而言本质上都表现为私人资金参与到公共基础建设上来, 即解决了灾后重建资金的不足, 也有效解决了公共市场失灵的问题。

4 其他融资模式

4.1 社会捐赠

社会捐赠属于一种特殊的融资模式, 社会捐款主要包括个人、企业、非政府组织的爱心捐款以及其他国家的捐赠。社会各界捐赠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资金方面的捐助;二是物资方面的捐助。近些年来, 社会捐款成为灾后重建资金来源的一支重要力量表现的越来越凸显, 2008年汶川大地震, 社会捐款累计额达600多亿。2013年芦山大地震, 据不完全统计, 地震后两天内的社会捐款就超过15亿元。毫无疑问, 社会各界的捐赠对于灾后的移民安置和恢复重建, 促进地震灾区经济恢复和生产的发展, 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4.2 保险赔付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 向保险人支付保费, 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可能发生的事故而造成的损失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一般分为寿险和财产险, 中国保险起步较晚, 居民保险观念不强, 保险种类少, 保险机制也不完善, 因此, 对保险功能在灾后重建并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在美国, 保险赔付能够占到损失的30%~40%, 可以大大减轻了居民因灾而遭受到的损失。

4.3 建立风险补偿基金

目前中国还没有专门成立风险补偿基金 (主要指中小企业成立风险补偿基金) 以应对巨灾的来临。风险补偿基金应当有两个功能:其一, 面对巨灾带来的损失, 企业可以从风险补偿基金获得一定补偿;其二, 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可以借鉴保险的原理, 引入企业、银行、担保机构、政府, 建立一个以政府为主导的中小企业风险补偿基金, 以此来实现各方的互利共赢。其根本是思路, 就是借助保险的理念, 以险养险, 把原先集中在一家或几家的风险, 通过一种风险分担机制, 由所有的机构来共同承担, 从而实现了一定的风险补偿。

综上述而言, 对灾后筹措资金的来源方面进行了简单的分析和探讨, 从资金的供给方面看, 各种资金的来源具有不同特点, 譬如, 财政资金具有来源稳定可靠、规模大、无偿还压力等;商业银行贷款具有灵活性强、手续较为简便等等。因此, 灾后重建资金的融资模式是多方面多渠道的, 灾区建设要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和能力进行融资。

参考文献

[1] 宋全成.论我国地震灾区移民安置于恢复重建资金的来源与运作问题[J].山东社会科学, 2008.

[2] 张苗苗.灾后重建项目融资模式研究[D].天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10.

[3] 章张海等.建立中小企业风险补偿基金的设想[J].浙江金融, 2009.

[4] 蔡谦.国有金融机构巨灾服务体系及重建模式探索[D].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论文, 2006.

融资租赁与增值税论文范文第6篇

摘要:中小企业的特点和宏观的金融环境决定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较少,获得资金困难,因此中小企业对非正规金融行为有较大需求。相对于正规金融,非正规金融在中小企业融资中具有许多优势,但其在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定问题。发挥优势,防范负面效应,更好的服务于中小企业是非正规金融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非正规金融 中小企业 融资

在我国,由于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的问题,因此在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诸多借助非正规金融途径缓解融资困境的现象。非正规金融一方面能够有效地为中小企业提供发展所需资金,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负面效应。

一、非正规金融的界定

非正规金融(又称为民间金融)指的是在国家的金融法律法规规范和保护之外且不受政府金融监管当局直接控制和监管的金融活动,属于体制外金融。非正规金融包括那些分散、无组织地发生在各种非金融企业之间、企业或民间组织与居民之间以及居民相互之间的各种资金借贷活动,如民间借贷、商业信用、天使投资等。非正规金融交易区域狭小,信息搜寻、甄别以及监督贷款投向的成本较小,违约率比正规金融部门低,其游离于金融监管部门的视线之外,也游离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调控以外,不受法定体系的约束。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最大的区别在于交易是否处于政府的监管之下。

二、非正规金融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优势分析

在许多国家,非正规金融被视为中小企业获取生存和发展所需外部金融资源的重要途径。在我国非正规金融也已存在很长时间,并对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因为非正规金融具有如下优势:

(1)交易成本低、获得迅速快

融资交易成本可以从资金的财务成本和资金的可获得性两个方面来考察。对于中小企业融资而言,非正规金融经营成本低、交易手续简便、交易过程快捷、融资效率高、能尽快达成交易。因此中小企业融资常常选择民间借贷。

(2)社会风险低

不同于国有银行或者信用社会产生连锁反应,民间借贷产权主体明确,产权明晰,即使发生风波,承担的基本都是个人,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民间信贷即使有违约风险,都是个人来化解风险,风险也是可以控制的。

(3)信息的对称性

无组织的民间借贷往往是发生在亲戚、熟人之间,发生借贷前,资金提供者就对借款人的情况非常熟悉,发生借贷后,资金提供者也可以通过非常亲密的渠道,及时了解借款人的真实信息,这种信息的对称性是正规金融(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不可能拥有的。虽然民间金融机构也和商业银行一样,与融资对象很少存在私人关系,但是与之相比更有动力和能力获得信息,所以,非正规金融可以比较好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4)利率在合理范围内波动

央行要求,民间资金利率可在官方利率4倍以内波动,这使非正规金融可以完全自由地根据风险收益相对应原则来定价,这种资金价格是民营中小企业可以接受的。在无组织的民间借贷中,由于存在着私人关系,它们的资金价格相对要高一些,但是利率也不会过高,因为非正规金融同样存在着多方面的竞争:①非正规金融和正规金融不是完全割裂的两个市场,而具有一定的替代性。过高的利率会导致资金需求者退出民间金融市场,转向正规金融市场。②非正规金融机构之间存在着竞争。这些机构资金实力有限,不能垄断民间金融市场,所以不能提出过高利率。

(5)对资金需求者的预算硬约束性

在无组织的民间借贷中,虽然一般是信用贷款,但是由于存在私人关系,借款者如果选择欺诈或者没有能力偿还贷款,将损害私人关系和招致舆论的谴责,为了防止出现这种情况,借款者的家庭,甚至父母、子女都存在潜在的还贷义务,即存在一种隐性担保,这促使资金需求者更加谨慎地运用资金。相对于商业银行,这些资金供应方会更加积极地追讨负债,甚至出现违法讨债行为,从而导致资金需求者受到非法律形式的有力约束。另外,民间金融组织具有强烈的地域性特征,与同样具有地域性的民营中小企业更容易建立长期关系,促使它们提高资金的运用效益和积极还贷,从而达到共赢的效果。

(6)抵押担保方面的优势

中小企业在申请贷款时无力提供必要的抵押品是其获得融资的最大障碍。许多在正规金融市场上不能作为担保的东西在非正规金融市场上可以作为担保,如土地使用权抵押、劳动抵押、农户房屋抵押、田间未收割的青苗抵押、未采摘的林果抵押、活畜抵押等;其次,由于关联契约的存在,使得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除了在信贷市场上存在借贷关系外,还在其他市场上(如在商品市场上)存在交易关系,因此双方在签订信贷契约时还把其他市场的交易情况附加到里面。这不仅为贷款人提供了关于借款人资信、还款能力的信息,同时也增加了借款人违约的成本,使得贷款人能够对借款人保持一定的控制力,加强了借款人正确使用贷款以及履行还款义务的激励。可见,民间金融在本质上能够满足中小企业信息隐蔽性、融资要求的特质性需求以及中小企业家族经营、抵押品缺乏的现状,其能够更加灵活、有效地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7)具有示范效应

非正规金融活动的特性使得所有存在不偿还贷款倾向的借款人望而却步,也限制了根本不具备还款能力的人进入信贷市场。由于借款者和贷款者之间因长期和多次交易而建立起的相互信任和合作关系,不仅能够抑制双方的道德风险,而且还会使违规者因受到社区排斥和舆论谴责而付出高昂代价。社区约束力越强,成员之间合约的履行率越高,从而借款者就更重视偿还非正规金融贷款,以便于其保持长期稳定的借贷关系。

由此可见,民间金融在本质上能够满足中小企业信息隐蔽性、融资要求的特质性需求以及中小企业家族经营、抵押品缺乏的现状。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其相对于高度组织化的正规金融具有上述优势,这些独特优势是民间金融这一古老的融资渠道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所在,是其能够和正规金融长期共存的重要原因,也正是这些特点使其对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有天然的契合性,因而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来源。

三、非正规金融的局限性和负面效应

在肯定非正规金融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它的局限性和负面影响。

(1)非正规金融的局限性

首先,社会资本的关系型和地域性特征决定了非正规金融的交易通常只能局限在一个小圈子里进行;其次,非正规金融部门的资金来源有限且不稳定,抗衡外部冲击的能力脆弱;再次,从总体上看,非正规金融的定价机制大体上反映了社会的平均利润率和市场竞争的均衡利率,但并不能排除高利贷产生的可能;最后,非正规金融由于缺乏法律的规范和保护,容易产生敲诈、违约行为。

(2)非正规金融的负面效应

非正规金融的松散性、盲目性和不规范性,会对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及其调控造成冲击,包括造成大量资金体外循环,不利于经济结构调整,影响国家利率政策实施,截流信贷资金来源等。还可能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甚至酿成相当大的金融风险,包括袭扰正规信贷市场,妨碍中央银行现金管理,造成系统金融风险防范与监管的盲区,导致一部分国家税款流失;容易引发经济纠纷,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等。因此,应该对非正规金融加强规范和引导,发挥其正面作用。

四、加强对非正规金融的规范和引导,发挥其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积极作用

非正规金融是一种重要的金融资源,是制定和实施金融政策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其所独具的与中小企业天然的亲和力,决定了其在中小企业发展中的地位。因此,对于非正规融不应持完全否定和排斥的态度,而应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使其在法律的监督和规范下,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服务,为整个国家经济服务。

(1)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非正规金融行为

非正规金融交易通常运作很不规范,一般没有合法的法律手续、可靠的信用担保和资产抵押,缺乏必要的监管机制,处于比较混乱的自发状态;而且所融通资金的投向具有较大的盲目性,风险较大。如果对那些负债率高、资信状况差的企业进行融资后一旦发生经营风险,必将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甚至会形成相当规模的金融风险。因此,应当尽快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建立相关的制度措施。

(2)建立健全民间金融机构发展的监控体系。

世界上的大多数银行都是民营银行,他们之所以能够健康地发展壮大,原因之一就是它们被纳入政府监管的体系之中。民间金融机构一定要在国家必要的监控下才能健康发展。政府有责任在对民营金融机构进行合法、正当保护的同时,对其违法、不正当的行为给予坚决打击和惩罚,用法律手段来治理和规范民间金融,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好的融资环境。

(3)引导成熟民间金融组织向中小商业银行转化。

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相当程度上是由于银行业垄断程度过高,真正能够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商业银行数量太少。因此,应引导民间金融组织逐步演化为规范化运作的、定位于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民营金融机构,使得民间金融能更好的服务于中小企业。

参考文献:

【1】曹洪军.窦娜娜.王乙伊“信息不对称、非正规金融与中小企业融资”,《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4)

【2】林毅夫,孙希芳.信息、“非正规金融与中小企业融资”,《经济研究》2005(7)

【3】李伟“民间金融发展与中小企业融资”,《金融与保险》,2005 (8)

【4】王鹏涛“民间金融与中小企业融资财经问题研究”,《财经问题研究》,2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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