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设计基本流程范文第1篇
一、选址及前期手续
1、成立公司或分公司,需要具备有法人资格;
2、向当地发改委办理建站申请,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如批准,可进行加气站选址工作;
3、选址,市城区或交通主干道上,按靠近水、电,靠近车源,加气方便, 基本符合城市规划和标准规范中消防、环保、安全的要求,初选建站地址;
4、车用燃气管理部门、建委、规划、消防、环保、设计到现场定点;确定 地点合适建设CNG加气站;并办理定点报告(需各部门意见);
5、在国土部门办理上土地征用手续和国土证;需定点报告
6、在规划部门办理:规划用地许可证、施工用地许可证。还需要地形测量图 (附矢量化光盘、测绘单位),规定出规划红线;需土地使用证和征用手续;
7、设计院根据规划及建设单位提供数据设计出总平面布置图、单体平面图、 单体结构、设备配置、工程水电工艺初设、建筑效果图、图纸说明以及补 充说明;说明是否符合国家规范和其他一些规范;加气站的消防、环保、 安全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8、初设审查:车用燃气事业部、建委、规划、消防、环保、安评、设计院 参加,对初设进行评审;
9、投资单位向市建管局提交书面申诸及相应资料,由市建管局进行资格预 审;
10、市建管局下发《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初审表》,将初步设计上报省建设厅 进行技术评议;
II、持《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初审表>办理:
(1)规划局的建设用地选址初审意见;
(2)国土资源局的土地使用初审意见;
(3)消防支队的消防初审意见;
(4)环保局的环境评价初审意见;
(5)安监局的安全评价初审意见。
12、CNG主管部门或建委出具初设评审意见;
13、消防局或消防大队出具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14、地址勘探部门出具地质勘探报告;
15、环境保护局出具环境评价报告批文;
办理完上述手续,参加市建管局进行资格预审,完整资料: CNG加气站建设审批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建设项目立项报告、申请建站报告、《汽车用燃气加气站建设申报表》,安全 设立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地震安全评价;
(2)工程所需用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以前曾批 准建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非土地所有方建设燃气项目,需提供建设方与土地 所有方签定的有关协议;
(3)拟建工程项目的说明和草拟方案;
(4)加气站平面布置图;
(5)与车用气配送中心签订的供气协议。
16、预审完成,建管局进行综合评审并提出初审意见上报省建设厅核准; 需提供项目申请报告、关于土地顸审批复、环评批复、建设项目选址意见 书、安全评价,提供给建管局后参加省发改委(建设厅)核准。
17、建管局根据省厅核准意见下达建设批复;
二、报建
18、项目投资单位持建管局批复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1)初设总平图(含消防、环保、安办审批意见)报:规划审查,进
行勘探,划红线;
(2)规划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委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
19、投资单位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提交市建管局进行初审, 同时初设报消防、环保审查,出据审批意见,安办办理安全三同时证书; 20、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据此作CNG加气站工艺、总图、建筑、结构、 电器、给排水、暖通设计,并出施工蓝图。
三、建设
21、办理设备、土建、安装、水、电、气工程、监理招标,签订合同;
22、在质检站办理质检委托书;项目单位向监理单位出具压力管道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申请表,施工单位向质监单位出具《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
23、在建委办理合同鉴证;
24、在建委取得施工许可证;
24、组织施工。
四、验收
25、进行工程质检,出据质检报告;
26、进行消防、安全、环保、压力容器等单项验收,并出据单项验收报告、 安评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气象局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环境局 环保评价检测报告书。
27、在安监部门办理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在质监局办理压力容器使用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
28、质监部门对加气机进行校骏标定,出据计量使用许可证;
29、员工到有关部门进行技术培训,取得上岗证; 30、试运行、验收整改、完善;
31、综合验收前:业主准备申请竣工验收报告、相关批准文件、设计资料、
施工资料、竣工资料、质检资料、监理资料、材料试验资料、财务决算资料、管理制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相关资料;
32、CNG主管部门主持,建委、规划、消防、环保、安办、质监、CNG专家 及设计、业主参加进行竣工验收,出据竣工验收报告;
33、在CNG行业管理部门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营业 执照、燃气管理部门办理燃气资质证;
市发改委在相关部门专项竣工验收的基础上,会同市建管局进行综合 验收,按照竣工告知性备案的程序,上报省建设厅备案。
34、试运行,编写试运行计划及安全预防措施,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加气站审批详细流程
时间:2014-8-12 | 作者:小T博客 | 分类: | 评论(0) | 浏览(11693) | 标签: 加气站 加气
一、选址及前期手续
1、成立公司或分公司,需要具备有法人资格;
2、向当地发改委办理建站申请,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如批准,可进行加气站选址工作;
3、选址,市城区或交通主干道上,按靠近水、电,靠近车源,加气方便, 基本符合城市规划和标准规范中消防、环保、安全的要求,初选建站地址;
4、车用燃气管理部门、建委、规划、消防、环保、设计到现场定点;确定 地点合适建设CNG加气站;并办理定点报告(需各部门意见);
5、在国土部门办理上土地征用手续和国土证;需定点报告
6、在规划部门办理:规划用地许可证、施工用地许可证。还需要地形测量图 (附矢量化光盘、测绘单位),规定出规划红线;需土地使用证和征用手续;
7、设计院根据规划及建设单位提供数据设计出总平面布置图、单体平面图、 单体结构、设备配置、工程水电工艺初设、建筑效果图、图纸说明以及补 充说明;说明是否符合国家规范和其他一些规范;加气站的消防、环保、 安全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8、初设审查:车用燃气事业部、建委、规划、消防、环保、安评、设计院 参加,对初设进行评审;
9、投资单位向市建管局提交书面申诸及相应资料,由市建管局进行资格预 审;
10、市建管局下发《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初审表》,将初步设计上报省建设厅 进行技术评议;
II、持《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初审表>办理:
(1)规划局的建设用地选址初审意见;
(2)国土资源局的土地使用初审意见;
(3)消防支队的消防初审意见;
(4)环保局的环境评价初审意见;
(5)安监局的安全评价初审意见。
12、CNG主管部门或建委出具初设评审意见;
13、消防局或消防大队出具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14、地址勘探部门出具地质勘探报告;
15、环境保护局出具环境评价报告批文;
办理完上述手续,参加市建管局进行资格预审,完整资料: CNG加气站建设审批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建设项目立项报告、申请建站报告、《汽车用燃气加气站建设申报表》,安全 设立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地震安全评价;
(2)工程所需用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以前曾批 准建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非土地所有方建设燃气项目,需提供建设方与土地 所有方签定的有关协议;
(3)拟建工程项目的说明和草拟方案;
(4)加气站平面布置图;
(5)与车用气配送中心签订的供气协议。
16、预审完成,建管局进行综合评审并提出初审意见上报省建设厅核准; 需提供项目申请报告、关于土地顸审批复、环评批复、建设项目选址意见 书、安全评价,提供给建管局后参加省发改委(建设厅)核准。
17、建管局根据省厅核准意见下达建设批复;
二、报建
18、项目投资单位持建管局批复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1)初设总平图(含消防、环保、安办审批意见)报:规划审查,进
行勘探,划红线; (2)规划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委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
19、投资单位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提交市建管局进行初审, 同时初设报消防、环保审查,出据审批意见,安办办理安全三同时证书; 20、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据此作CNG加气站工艺、总图、建筑、结构、 电器、给排水、暖通设计,并出施工蓝图。
三、建设
21、办理设备、土建、安装、水、电、气工程、监理招标,签订合同;
22、在质检站办理质检委托书;项目单位向监理单位出具压力管道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申请表,施工单位向质监单位出具《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
23、在建委办理合同鉴证;
24、在建委取得施工许可证;
24、组织施工。
四、验收
25、进行工程质检,出据质检报告;
26、进行消防、安全、环保、压力容器等单项验收,并出据单项验收报告、 安评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气象局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环境局 环保评价检测报告书。
27、在安监部门办理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在质监局办理压力容器使用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
28、质监部门对加气机进行校骏标定,出据计量使用许可证;
29、员工到有关部门进行技术培训,取得上岗证; 30、试运行、验收整改、完善;
31、综合验收前:业主准备申请竣工验收报告、相关批准文件、设计资料、
施工资料、竣工资料、质检资料、监理资料、材料试验资料、财务决算资料、管理制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相关资料;
32、CNG主管部门主持,建委、规划、消防、环保、安办、质监、CNG专家 及设计、业主参加进行竣工验收,出据竣工验收报告;
33、在CNG行业管理部门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营业 执照、燃气管理部门办理燃气资质证;
市发改委在相关部门专项竣工验收的基础上,会同市建管局进行综合 验收,按照竣工告知性备案的程序,上报省建设厅备案。
34、试运行,编写试运行计划及安全预防措施,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申请CNG加气站的试生产,进行备案。
35、投产经营。
理部门申请CNG加气站的试生产,进行备案。
35、投产经营。
细流程
时间:2014-8-12 | 作者:小T博客 | 分类: | 评论(0) | 浏览(11700) | 标签: 加气站 加气
一、选址及前期手续
1、成立公司或分公司,需要具备有法人资格;
2、向当地发改委办理建站申请,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如批准,可进行加气站选址工作;
3、选址,市城区或交通主干道上,按靠近水、电,靠近车源,加气方便, 基本符合城市规划和标准规范中消防、环保、安全的要求,初选建站地址;
4、车用燃气管理部门、建委、规划、消防、环保、设计到现场定点;确定 地点合适建设CNG加气站;并办理定点报告(需各部门意见);
5、在国土部门办理上土地征用手续和国土证;需定点报告
6、在规划部门办理:规划用地许可证、施工用地许可证。还需要地形测量图 (附矢量化光盘、测绘单位),规定出规划红线;需土地使用证和征用手续;
7、设计院根据规划及建设单位提供数据设计出总平面布置图、单体平面图、 单体结构、设备配置、工程水电工艺初设、建筑效果图、图纸说明以及补 充说明;说明是否符合国家规范和其他一些规范;加气站的消防、环保、 安全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8、初设审查:车用燃气事业部、建委、规划、消防、环保、安评、设计院 参加,对初设进行评审;
9、投资单位向市建管局提交书面申诸及相应资料,由市建管局进行资格预 审;
10、市建管局下发《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初审表》,将初步设计上报省建设厅 进行技术评议;
II、持《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初审表>办理:
(1)规划局的建设用地选址初审意见;
(2)国土资源局的土地使用初审意见;
(3)消防支队的消防初审意见;
(4)环保局的环境评价初审意见;
(5)安监局的安全评价初审意见。
12、CNG主管部门或建委出具初设评审意见;
13、消防局或消防大队出具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14、地址勘探部门出具地质勘探报告;
15、环境保护局出具环境评价报告批文;
办理完上述手续,参加市建管局进行资格预审,完整资料: CNG加气站建设审批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建设项目立项报告、申请建站报告、《汽车用燃气加气站建设申报表》,安全 设立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地震安全评价;
(2)工程所需用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以前曾批 准建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非土地所有方建设燃气项目,需提供建设方与土地 所有方签定的有关协议;
(3)拟建工程项目的说明和草拟方案;
(4)加气站平面布置图;
(5)与车用气配送中心签订的供气协议。
16、预审完成,建管局进行综合评审并提出初审意见上报省建设厅核准; 需提供项目申请报告、关于土地顸审批复、环评批复、建设项目选址意见 书、安全评价,提供给建管局后参加省发改委(建设厅)核准。
17、建管局根据省厅核准意见下达建设批复;
二、报建
18、项目投资单位持建管局批复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1)初设总平图(含消防、环保、安办审批意见)报:规划审查,进 行勘探,划红线;
(2)规划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委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
19、投资单位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提交市建管局进行初审, 同时初设报消防、环保审查,出据审批意见,安办办理安全三同时证书; 20、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据此作CNG加气站工艺、总图、建筑、结构、 电器、给排水、暖通设计,并出施工蓝图。
三、建设
21、办理设备、土建、安装、水、电、气工程、监理招标,签订合同;
22、在质检站办理质检委托书;项目单位向监理单位出具压力管道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申请表,施工单位向质监单位出具《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
23、在建委办理合同鉴证;
24、在建委取得施工许可证;
24、组织施工。
四、验收
25、进行工程质检,出据质检报告;
26、进行消防、安全、环保、压力容器等单项验收,并出据单项验收报告、 安评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气象局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环境局 环保评价检测报告书。
27、在安监部门办理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在质监局办理压力容器使用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
28、质监部门对加气机进行校骏标定,出据计量使用许可证;
29、员工到有关部门进行技术培训,取得上岗证; 30、试运行、验收整改、完善;
31、综合验收前:业主准备申请竣工验收报告、相关批准文件、设计资料、
施工资料、竣工资料、质检资料、监理资料、材料试验资料、财务决算资料、管理制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相关资料;
32、CNG主管部门主持,建委、规划、消防、环保、安办、质监、CNG专家 及设计、业主参加进行竣工验收,出据竣工验收报告;
33、在CNG行业管理部门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营业 执照、燃气管理部门办理燃气资质证;
市发改委在相关部门专项竣工验收的基础上,会同市建管局进行综合 验收,按照竣工告知性备案的程序,上报省建设厅备案。
34、试运行,编写试运行计划及安全预防措施,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申请CNG加气站的试生产,进行备案。
人防设计基本流程范文第2篇
一、竣工验收申报程序和提交资料
1、竣工验收申报程序
1)在参建各方自验自评合格的基础上,向人防质监站书面提交验收申请及相关工程资料;
2)人防质监站审查提交资料是否完整、真实、准确,并确定验收时间;
3)赴现场监督实体验收。
2、竣工验收提交资料清单
第一册
1.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附件1)
2.人防工程战时平面图(A3白图3张,加盖竣工图章)
3.建设单位: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设计单位:人防工程质量检查报告(附件2)
5.施工单位: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附件3)
6.监理单位: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附件4)
7.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方案(附件5)
8.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自行验收结论(附件6)
9.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表
10.人防工程基本概况综合登记表(附件7)
11.人防工程设计审查意见以及修改联系单(复印件)
12.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方案、抽查记录、结构验收及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整改回复
13.杭州市人防工程监理检查工作记录表
第二册
1.人防工程专项验收申报表(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人防窗口领取)
2.人防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表(含分项、分部、单位工程以及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的全套表格)
3.人防工程战时、平时竣工平面图(蓝图)
4.人防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修改图等)(复印件)
5.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订购合同、订货清单及合格证(原件)
6.工程定位坐标资料(复印件)
7.监理会议纪要(复印件)
8.混凝土施工日记(复印件)
9.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复印件)
10.实体检测资料(复印件)
11.水泥、钢材、砖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复印件)
12.材料构配件检验报告及合格证(复印件)
13.砂浆试块、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复印件)
材料说明:以上资料除注明外均一式一份。
二、竣工验收参加人员和现场准备工作
1、参加人员:
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2)、设计单位各专业设计人员;
3)、监理单位总监、总监代表和人防专业监理工程师;
4)、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各专业人员;
5)、人防防护设备生产安装单位的技术人员;
2、验收准备:
1)、做好现场卫生清理工作;
2)、确保现场供电,各功能房间提前打开;
3)、人防专项图审意见、结构验收记录和回复;
4)、各专业人防图纸理好备查;
5)、手电筒、卷尺等验收工具。
三、竣工验收议程
1、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主持验收会议
2、施工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汇报
3、监理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汇报
4、参验人员赴现场实地验收
人防设计基本流程范文第3篇
2007年7月25日
各区、县物价局、财政局、人防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国人防办字[2003]第18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04]39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6B级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新建9层及以下或者基础埋深3米以下的居民住宅楼6B级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交纳,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600元。
二、其他有关事项仍按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人防办关于规范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规定的通知》(津政办发[2000]61号)规定执行。
三、上述收费标准自2004年9月1日起执行。
请有关部门接文后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交更手续。
市物价局 市财政局 市人防办
二○○四年九月二日
关于规范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人防工程拆除报废补建费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津价房地[2007]69号
2008年8月18日
各区、县物价局、财政局、人防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人防工程拆除、报废补建费收费行为,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市与区、县的分成比例。除市内六区外,市人防办每年从其他区县收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总额中集中20%留存市财政专户,专项用于全市重点工程和人防系统建设;其余80%由市财政返还各区县财政部门,使用时由所在地的人防办将使用计划报经市人防办批准后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并报市财政部门备案。市人防办和市内六区人防办资金使用按原办法执行。
二、各级财政部门应在财政预算或纳入预算管理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中适当安排人防办执法工作经费。
三、调整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
(一)按规定应建6级及以上防空地下室的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地区分别制定收费标准,具体是:市内六区、塘沽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所在地按应建人防工程面积每建筑平方米2000元;汉沽、大港、东丽、北辰、西青、津南、武清、宝坻、宁河、静海、蓟县的区县政府所在地、规划新城、独立工业区及重要经济目标区按应建人防工程面积每建筑平方米1500元;各镇政府所在地按应建人防工程面积每建筑平方米800元。
(二)按规定应建6B级防空地下室的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仍按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人防办《关于6B级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津价房地[2004]389号)执行,即:按应建人防工程面积每建筑平方米600元。
四、调整人防工程拆除、报废补建费收费标准。人防工程拆除、报废补建费,按照地区分布、工程结构、建设年代适当调整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五、上述收费管理规定和收费标准自2007年4月1日起执行。
请有关部门接文后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附件:人防工程拆除报废补建费收费标准表
二〇〇七年三月七日 人防工程拆除报废补建费收费标准表
关于规范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规定的通知
2007年7月25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人防办《关于规范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关于规范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
为加强我市结合地面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工作,促进防空地下室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 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0〕474号),现就规 范本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结合地面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是依法建设人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战时保障城 市居民就地就近掩蔽,减少人员伤亡的重要途径。凡在城区和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建制镇,以及重要经济目标区新建民用建筑,要按照国家人民防空委员会、国家计委、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改变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的通知》(人防委字〔1984〕9号) 的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建设所需资金,纳入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建设费用据实 列入建设项目开发成本。
二、对按规定需要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的,防空地下室建设要随民用建筑项目计划一同下达 ,坚持同步配套建设,不得收费。对按规定需要同步配套建设,但确因下列条件限制不能同 步配套建设的,建设单位可以向市人防主管部门申请易地建设:
(一)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三米(或者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的;
(二)按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只占地面建筑首层的局部,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 经济很不合理的; (三)建在流砂、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
(四)因建设地段房屋或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 保证施工安全的。
三、建设单位提出的易地建设申请,经有批准权限的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后,应按应建防空地下室的建筑面积和规定的易地建设费标准交纳建设费用,由人防主管部门统一就地就近安排 易地建设人防工程。
四、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财政局、市人防办按照我市防空地下室的造价制定,报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人防办备案。对以下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应适 当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一)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含危改工程)等民用住房,减半收取;
(二)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普通高校学生公寓、养老院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减半收取;
(三)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予以免收;
(四)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予以免收; (五)军队单位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减半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免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五、根据当前我市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实际造价及经济发展状况,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收费标准暂定为每平方米2000元。人防工程拆除、报废补建费(赔偿费)的收取标准调整为:钢 筋混凝土结构,每平方米1700元;砖混结构,每平方米1200元。
六、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收取,各区、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应按照市物价局《关于同意委托区县人防办收取结建人防易地建设费的函》(津价房地〔1998〕493号) 的规定,代收本地区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并按规定时间上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开设的 财政专户。
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取。收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入属于预算外资金,应全额缴入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 ”管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应纳入人防经费预算,统筹安排并专项用于易地建设人防工 程,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统筹调剂,不得用于平衡本级预算,不得挪作他用。
八、价格、财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监督检查,对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改变收费资金用途等违反国家有关收费管理规定的,要依法查处。
九、本规定自2000年10月1日起执行。 天津市物价局 天津市财政局
人防设计基本流程范文第4篇
临空墙:一侧受冲击的墙,人防与非人防区交接墙。
三防段:防生化武器、核武器、常规武器。
测压管:一般设置在楼梯间、风井处。
二、 人防工程验收备案有关问题的说明:
人防工程(含防空地下室)作为单位工程应单独整理工程档案、单独组织验收;人防工程主体验收和竣工验收前,人防质监站分别组织预验和竣前检查。
2. 人防工程主体验收应满足下列条件:
(1)
(2)
(3)
(4)
(5)
(6) 主体施工过程中的档案资料基本齐全,经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审查合格; 主体预验中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写出整改报告(须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签章); 施工单位对人防工程主体质量进行自评,写出自评报告; 监理单位对人防工程主体质量进行评估,写出监理评估报告; 设计单位对人防工程主体质量进行验收,出具认可文件; 建设单位组织成立人防工程主体验收组,验收组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
的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成员应具备有相应的资格证书,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审
查原件、存留复印件。
3.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应满足下列条件;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人防工程中使用的防护设备,必须是国家人防办公室定点生产厂的防护设备产品,并且按设计要求安装到位。 通过了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通风系统的检测,并出具通风测试报告; 对竣前检查所提出的问题整改到位; 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 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评估,形成监理评估报告; 消防部门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文件。 建设单位组织成立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组,验收组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
的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成员应具备有相应的资格证书,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审
查原件、存留复印件。
(13)
4. 建设单位提前一周向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提出监督主体验收或竣工验收的书面申请。 建设单位组织人防工程主体和竣工验收:
(1)
(2)
(3)
(4) 施工单位汇报人防工程组织、管理和质量自评情况; 监理单位汇报人防工程的监理和质量评估情况; 按照«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观感检查和实测实量(在图纸上选点); 验收组按照«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人防工程的质量进行评定,形成
验收意见。 1.
5.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市人防办工程处及工程所在区(市)人防办的有关人员参加人防工程
的验收。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验收过程。监督验收程序、内容和掌握验收标准情况等的合法性,
结合施工过程的质检情况,决定是否认可验收组验收意见。
6.
7.
三、
1. 填写人防工程验收会签表(人防质检站存档)。 建设单位做好人防工程档案的移交工作。 结构工程:
(1)
(2)
(3) 地板、侧墙、顶板双层钢筋网片之间的拉结钢筋应梅花形布置,并拉在纵筋与横筋的节点处,两端弯钩为135度,且应绑扎牢固。 地板、侧墙、顶板钢筋的排距一定要达到设计要求(允许偏差±5MM)。 模板对拉固定与对拉杆件的防水、密闭垂理。所有人防墙体对拉螺栓部应使用套
管;围护结构、临空墙、三防段、单元隔墙等墙体的对拉螺栓杆件中间要焊上止
水钢板,止水钢板(密闭肋)两面要满焊,其焊缝应饱满、均匀、严密;方形止
水钢板尺寸以8080mm为宜。
(4)
(5)
(6)
2.
1)人防门
(1) 防护门框浇注完砼后垂直度允许偏差为5mm,平整度允许偏差为2mm,所以在安
装时垂直度、平整度偏差越小越好;门框安装合格把门上所有锚固钢筋与应锚入
门框墙体钢筋内;门框应八字型支撑要稳定、牢固;在浇砼要均匀投料,小心振
捣,不要猛烈震荡模板,以防门框移位。
(2)
2)门框墙
(1)
(2)
3)穿墙套管
当管道穿越密闭隔墙时,必须预埋带有密闭翼环的密闭穿墙套管。穿墙套管应采用壁厚大于3mm的钢管。密闭穿墙套管两端伸出墙面的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密闭翼环应采用厚度大于3mm的钢板制作,钢板应平整,其翼高为50mm,密闭翼环与套管接合部位应双面满焊,其焊缝应饱满、均匀、严密。密闭翼环位于墙体厚度的中间,并应与周围结构钢筋焊劳。
与人防地下室无关的管线严禁穿越人防地下室顶板。
3.
四、 安装工程 电气穿线管应使用镀锌钢管,其布设路径必须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临空墙的配电箱严禁暗装。 施工中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
人防门,门框墙四角45度的加强筋易漏绑。
防护密闭门上方的卧梁应锚入两侧的墙或柱内。 1. 2. 门框墙对地下室的防护作用关系极大,在施工中必须认真对待,以保证门框墙的质量要求,严禁有蜂窝、孔洞、漏筋等现象。 为保障门框墙结构尺寸准确、表面平整,支模时要保障加强模板的本身的刚度,其支撑体系也应加强、加密。 封堵梁门框。封堵梁门槛前应预留宽500mm,深150mm的沟槽。封堵梁应在竣工验收前预制到位,并且达到设计强度。 后浇带不应留在三防门框处,并且施工缝必须留成企口缝,如果留平缝则必须加设止水钢板。 当矩形洞口边长大于300mm,圆形洞口直径大于300mm时,均要在洞口四周留设加强钢筋。 防护密闭门上方的卧梁应锚入两侧的墙(或柱)内。 孔口防护工程; 人防地下室施工注意事项:
3.
4.
5.
6.
7.
8.
9.
10. 各防护区的隔墙支模螺栓应焊止水阀,不准用穿墙套管。 防爆阀(墙上):防化器材室内易漏设。 气密测量管(墙上)易漏设。(不锈钢管) 测压管:防化值班室,沿顶板敷设,弯头朝下,中心1.6米。 所有墙上予埋套管应焊密闭翼环。所有防护设备皆用人防工程的专用配件。 配电箱、消防箱等,只准明设。 浇筑底板砼时,门框地梁砼应浇筑至门框角钢上平。 浇筑地面砼时,门口标高应以门框标高为准。
五、人防工程的资料及归档:
第一部分:工程前期及竣工文件材料。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结建防空地下室报建表; 青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结建防空地下室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 青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核通知书; 建筑设计的消防审批文件(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规划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 承发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协议书、招标、投标、决标等文件;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人防部分〉); 公安消防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予使用的文件;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表(质监1-1)、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书(质监2-1)、或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记录;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人防工程竣工报告及竣工验收证明书; 与人防工程有关的会议纪要;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人防质监站提供)。
第二部分:各种材料及人防专用设备的合格证、准用证,试验、检验报告,(监理)报审、批表。 第三部分: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定位放线等。
第四部分: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验收单,各种试压、试验、调试、测试记录报告,施工日志(人防部分)等。
第五部分:监理文件材料。包括:监理评估报告、监理规划、监理月报(人防地下室部分)、监理人员组织名单。
人防设计基本流程范文第5篇
【摘 要】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本文简述了人防地下室建筑设计原则,对人防地下室建筑工程设计的要点进行了探讨分析。
【关键词】人防地下室建筑;设计原则;地下室;设计要点
一、人防地下室建筑设计原则
人防地下室建筑设计过程中,在布局上要力求与该地块总体规划保持一致,人防结构则根据平时实际用途合理确定结构受力体系。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本着坚固、耐用、施工可行、造价经济适当的原则进行建筑设计。并根据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的设计原则,以期达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战备效益的结合。
1、了解人防地下室建筑的概况。对地下室的人防建筑设计必须充分了解人防建设项目概况:首先,要了解需要进行人防建设的地下室之上的地面建筑的基本情况,包括建筑高度、建筑楼层、建筑房间形式等,都在人防建筑设计需要考虑的范围之内;其次,划分人防建设地下室地面建筑的等级,以确定是否需要设置人防物资储备和自动发电设备以及储备量的大小;最后,与相关工作人员沟通,将经济和建筑受力作为影响因素考虑在设计范围之内。
2、合理划分防护单元、抗爆单元。人防工程对炸弹的防护主要是将人防工程划分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这样在炸弹击中人防工程时,由于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的存在就能使弹片对人防工程的伤害大大减小,因而如何科学合理的划分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就成为人防设计中的重要一点。新实施的《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规定对于指挥工程和坑、地道工程可不划分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对于掘开式人防工程,当层数为2层及以上,防核武器、防常规武器抗力级别为5级及以下时,地下2层及以下各层可不进行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划分。因此设计人员在进行单元划分时要根据建筑地下室的具体情况来进行,以免对地下室日常使用功能造成影响。
3、平战结合。地下室人防设计最主要的环节在于考虑其整体结构的“平战结合”特性,以能够满足战争时期不同载荷,如核武器、常规战争武器等的载荷需求。在进行地下室人防结构设计时,应注意三个方面的重点:(1)底基、承重墙、顶部构件等主要结构的设计;(2)间隔墙壁设计;(3)排水管道出入口、消防系统管道口以及通风出入口等管口的封闭设计。
二、地下室人防建筑工程设计的要点分析
1、合理规划地下室人防区域。人防地下室建筑设计应合理规划人防区域位置,以正常状态下地下室的应用功能为设计依据,考虑到经济性、安全性、技术性等因素,但是应避免设计过多的人防区域,影响地下室空间的利用率,并且人防区域之间相互独立,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容纳空间,因此应注意合理规划人防区域,设计合适数量的出入口,尽量提高人防地下室建筑的安全性和人群疏散宽度。在设计地下室人防区域时,还应结合建筑结构内部楼梯、疏散楼梯的位置,确定人防区域的平面布局结构,并且要注意各个出入口布置,提高人防地下室建筑的安全性和经济性。
2、通风设计。在人防单元和人防口部位置确定后,人防战时通风成为人防地下室设计的重要内容。人防工程内部的空气通过超压排风(空气从压力高的一侧流向压力低的一侧)的形式进行流动,可避免大气渗透影响人防区域的内部环境,避免外部有毒气体渗入。人防战时通风系统的具体布置方式随地下室的实际平面布置以及层高等因素而不同,在设计中既要保证战时通风系统的防护要求,又要兼顾平时使用方便,因此在设计中要将平时通风系统与战时通风系统结合起来进行平战结合的综合考虑。
3、出入口设计。战时当城市遭到空袭后,尤其是遭核袭击之后,地面建筑会遭到严重破坏,以至于倒塌,防空地下室的室内出入口极易被堵塞。主要出入口是战时空袭后也要使用的出入口,为了尽量避免被堵塞,主要出入口应设在室外。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室外出入口的结构设计,如果地面上部建筑结构一旦发生倒塌会直接影响室外出入口,该主要出入口应重点考虑进行高强度安全防护的防倒塌设计;如果该主要出入口位于坡道上,其出入口设计应考虑到人防区域所有疏散通道经过的侧墙、顶板等结构都应进行防核爆、防动力载荷和防倒塌設计。
4、防护单元设计。人防地下室建筑应尽可能使平时的防火分区能与战时的防护分区协调一致,以减少临战转换工作量,提高保障战时使用的可靠性。最佳的结合就是一个防火分区内设两个防护单元,或一个防火分区即为一个防护单元。每个防护单元的内部循环系统(送排风系统、上下水系统、供电系统等)都是独立运行的,当某个防护单元遭到破坏时,其它单元仍能良好运转。同时,防护单元设计应考虑到和口部墙体、混凝土防火墙之间的上下对应关系,如果人防口部墙体主要设计在地下室上层,下层的人防区域应结合剪力墙支点设置位置,减少防护单元对于地下室日常使用的影响。
5、配套电站设计。为了完善人防地下室使用功能,应做好配套电站设计,除中心医院、急救医院外,其它人防工程的面积总和超过5000m2时,应设置柴油电站。发电机组总容量大于120KW时,宜设置固定电站,当发电机组总容量不大于120KW时,宜设置移动电站。将人防区域放置在地下室的最底层,柴油电站作为人防区域重要的配套设施,尽量采用迂回的设计路线,在设计配套电站时应注意和地下室排烟井、排风井、进风井保持适当的距离。
6、通风井设计。地下室人防建筑在设计时如果不具备单独设置专用风口时,可将建筑通风竖井和人防进风井、排风排烟井进行结合设计,并且采取有效的防水、防火、防倒塌措施。室外进风口宜设置在排风口和柴油机排烟口的上风侧。进风口与排风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0m;进风口与柴油机排烟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5m,或高差不宜小于6m。位于倒塌范围以外的室外进风口,其下缘距室外地平面的高度不宜小于0.50m;位于倒塌范围以内的室外进风口,其下缘距室外地平面的高度不宜小于1.00m。
7、给排水设计。人防地下室在设计给排水系统时,应满足战争时期最基本的用水需求,在地下室配备完善的储水设施,给水系统和排水系统应配套设计,通常情况下,建筑工程的生活用水系统和排水系统不直接相连,排水系统用于排放各种生活污水,人防地下室建筑的给排水系统设计,应尽量采用耐用、抗震性高的给排水管道,确保在战争时期发挥良好的给排水功能。
8、电气设计。人防地下室的电气设计,首先要明确战时负荷的种类及负荷级别,并对人防电源进行选择。作为平战合用的人防工程,还要明确平时负荷种类及负荷级别,再根据平时负荷和战时负荷的重要性选择电源。在满足平时负荷和战时负荷要求的前提下,战时的设计要尽量利用平时部分,即充分的做到平战合用,以利于降低工程成本,又要使平时和战时的配电系统相对独立,运行可靠。
结束语
随着我国对人民防空的日益重视,人防工程的设计也备受业界的重视,为了提高人防地下室建筑工程的质量,对其设计不单要注意建筑领域内需要注意的问题,同时还要结合平战设备与结构领域中的相关问题。
参考文献
[1]GB50038-200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S]
[2]涂莉.结合实例探讨人防工程设计中的常见问题[J].大科技(科技天地),2011(15)
[3]徐敏,武成杰,朱明辉.人防工程中简易洗消间的设计[J].防护工程,2013(03)
人防设计基本流程范文第6篇
本人防工程为某图书文化综合楼, 基地呈梯形, 南北约67m, 东西约71m~76m, 用地面积为5500m2。用地性质为公建用地, 规划建设一幢集文化、商业、办公为一体的文化、办公综合楼和图书馆。该综合楼地下室分为二个人防单元, 第一人防单元建筑面积880m2, 第二人防单元建筑面积980m2, 各为一防护单元的人员掩蔽所, 每个防护单元设两个抗爆单元。地下室人防为平战结合六级人防, 平时为汽车库及自行车库。
2 人防地下室给排水设计
2.1 人防地下室给水设计
人民防空地下室宜采用城市市政给水管网或防空地下室的区域水源供水。在有条件时, 可采用自备内水源或自备外水源供水。防空地下室的自备内水源或外水源的取水构筑物宜用管井或大口井;自备内水源取水构筑物应设于清洁区内。在自备内水源与外部水源 (如城市市政给水管网) 的连接处, 应设置有效的隔断措施;自备外水源取水构筑物的抗力应与其供水的防空地下室中抗力最高的相一致。如本人防地下室设置2个人防单元, 按6级设防, 地下室人防给水采用室外直供水, 口部及密闭通道设洗消污水集水井, 地下室战时安装人防给水饮用及生活用水箱, 如图1所示。
防空地下室平时用水量根据平时使用功能, 按现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的用水定额计算。人员掩蔽工程、专业队队员掩蔽部、配套工程的生活用水量, 仅包括盥洗用水量, 不包括水冲厕所用水量。如工程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要求为该类工程设供战时使用的水冲厕所, 其水冲厕所用水量标准由当地人防主管部门确定。本人防地下室工程战时用水只考虑生活饮用、洗漱、简易洗消等用水, 战时用水量每个人防单元按800人, 储水量72m3。水箱战时安装。战时给水管道:在地下人防地下室单独设一条DN80进水管, 专供水防水箱进水用, 平时用阀门关闭, 战时接到人防生活水箱, 所有穿越人防墙的管道均在墙上加设防护套管, 并在防护区一侧加设防爆阀门。
饮用水的贮水池 (箱) 宜单独设置。若生活用水贮存在同一贮水池 (箱) 中, 应有饮用水不被挪用的措施。生活用水、饮用水、洗消用水的供给, 可采用气压给水装置、变频给水设备或高位水池 (箱) 。战时电源无保证的防空地下室, 应有保证战时供水的措施。
生活用水、饮用水、洗消用水以外的给水系统的选择, 应根据防空地下室的各项用水对于水质、水量、水压和水温的要求, 并根据水源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在技术经济条件合理的条件下, 设备用水宜采用循环或重复利用的给水系统, 并充分利用其余压。
防空地下室给水管道上防护阀门的设置及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根据试验, 使用公称压力不小于1.0MPa的阀门, 能满足防空地下室给排水管道的防护要求。目前的防爆波阀门只有防冲击波的作用, 而该阀门无法防止核生化战剂由室外经管道渗入工程内。所以在进出防空地下室的管道上单独使用防爆波阀门时, 不能同时满足防冲击波和核生化战剂的防护要求。由于防空地下室战时内部贮水能保障7~15天用水, 可以在空袭报警时将给水引入管上的防护阀门关闭, 截断与外界的连通以防止冲击波和核生化战剂由管道进入工程内部。
2.2 人防地下室排水设计
人防地下室战时排水主要为排放战时掩蔽人员的生活废水、进出人防地下室人员的洗消废水、战后各出入口受污染的房间和通道的冲洗废水。防空地下室的污废水宜采用机械排出, 而对于战时电源无保证的防空地下室, 在战时需设电动排水泵时, 应有备用的人力机械排水设施。
一般防空地下室应设有在隔绝防护时间内不向外部排水的措施。对于在隔绝防护时间内能连续均匀地向内部进水的防空地下室, 方可连续向外部排水, 但应设有使其排水量不得大于进水量的措施。
战时生活污水集水池的有效容积应包括调节容积与贮备容积之和。如本人防地下室在每个防护区的防毒通道外设一个洗消污水集水坑, 有效容积为1.0m3。防毒通道、密闭通道、简易洗消间、扩散室及滤毒室的洗消废水通过防瀑波地漏排至集水坑内;另在人防洁净区内设平战结合的集水池, 有效容积3.5m3, 人防洁净区内的干厕冲洗地面废水及洗间等废水通过地沟排到平战结合集水池内。
战时生活污水集水池调节容积不宜小于最大一台污水泵5min的出水量, 且污水泵每小时启动次数不宜超过6次;贮备容积必须大于隔绝防护时间内产生的全部污水量的1.25倍。集水池还应满足水泵设置、水位控制器等安装、检查的要求;设计的最低水位, 应满足水泵吸水要求。贮备容积如需使用, 其空间应有在临战前排空的措施。
3 平战转换设计
为了降低人防地下室工程造价及便于临战转换, 在防空地下室清洁区内设置的供平时使用的消防水池, 如使用的是钢筋混凝土水池, 在战时也允许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池使用;而且由于战时掩蔽人员只是在短时间内饮用混凝土水池内的水, 从混凝土生活饮用水水池在我国长期使用的历史分析, 战时短时间内使用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在临战前需要对水池进行必要的清洗、消毒, 补充新鲜的城市自来水。该水池的用水可作为战时生活饮用水或洗消用水。
另外, 对于是否将消防水池设置在防空地下室内, 还需根据具体工程消防系统的复杂程度、造价等因素综合考虑。如消防系统很复杂, 需穿越防空地下室的管道多则宜将消防水池放在非防护区。
4 结语
人防地下室的给排水设计由于关系到战时人员的供水问题, 因此其设计要求是否符合显得相当重要。本文结合某人防地下室给排水设计实例对人防地下室的给排水设计要点进行了详细探讨, 为人防地下室给排水的设计要点及重点注意事项提出了笔者的建议, 为同类人防地下室工程的给排水设计提供参考借鉴。
摘要:结合某人防地下室给排水工程设计实例, 探讨民用建筑人防地下室给水、排水、消防设计的设计要点及重点注意事项, 而且提出人防地下室如何结合平战转换功能来进行其给排水设计, 以及提出了人防地下室给排水管道选材的要求, 为同类人防地下室工程的给排水设计提供参考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