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预测范文第1篇
安全生产是一项极其广泛复杂的工作。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自觉把安全生产置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执政能力建设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思考和落实。社会在发展进步,随着矿山行业经济基础的不断增强,职工生活的逐渐富足,伴随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逐步实现,矿山行业和职工群众的安全需求、安全意识也在不断提升,客观上对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应该在思想上跟上时代发展的要求,转变观念,开拓创新,统筹规划,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做到未雨绸缪,综合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一、安全与生产的辨证关系
安全与生产、效益是密不可分的。只有安全好了,才能保证更好地生产。生产中存在着一定的不安全隐患,与自然界作斗争,随时都会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情,所以处处都要警惕、时时刻刻都要注意安全。安全是企业生产的前提,生产又是效益的保障。谈到效益,我们总是想到利润、成本、资金、节支等字眼,很少有人想到安全。但越来越多的现实已经向我们证明,只有安全好了,才是最大的效益,安全不好,出了事故,企业和个人都将受到损失,效益又从何谈起?
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推进安全科学化管理
安全重在管理,管理重在现场,现场重在落实。生产活动是一个变化的动态的过程,作为生产活动主体的各类人员,由于受各类环境因素和自身条件的影响,在这个过程中,经常会有各类不安全行为的发生,这就要各级管理人员、尤其是生产现场的班组长、跟班队长,要多督促、多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认真落实好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类检查人员要深入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而不是在办公室听汇报。同时,加大对各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力度,一级管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层层落实好岗位职责,使生产现场控制在有序、平稳的状态中。
一、是发挥好理念先导作用。心态安全是安全生产健康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最能体现安全意识。无论是管理者还是普通员工,只有心态安全才会行为安全,才能保证安全制度落到实处。以安全价值观为核心的安全理念是心态安全文化建设的灵魂。追求健康是人皆有之的基本需求,可是为什么在一些单位“三违”现象屡禁不止?最根本的问题就是观念问题,就是没有树立正确的安全理念。比如说,一些单位盲目追求效益,迫使或诱发本单位职工拼设备、拼体力,违章冒险蛮干;又比如,上级组织安全大检查是帮助下级查出隐患,预防事故,这本是好事,可下级往往百般应付,恐怕查出什么问题,查出问题便想方设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再比如,“我要安全”本来应是职工本能的内在需要,可现在却变成了管理者强迫被管理者必须完成的一项硬性指标。如果上述错误观念不破除,正确的安全理念不树立,那么,安全生产的建设就永远是一座空中楼阁。
二、是发挥好宣传教育作用。安全管理的落脚点在班组,防范事故工作的终端是每一位员工,目的就是要努力保证他们的人身安全。因此,如何认真地确立起每一位员工的安全意识,使之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根本性转变,是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中心任务。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方针,营造“人人关注安全”良好氛围,必须拓宽宣传教育形式,建立起整体性的、全方位、全过程、全员的安全环境。通过电视、报刊、板报、标语、读本等媒体和安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歌咏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攻势,做到寓教于乐,使安全生产意识深入人心,安全知识广为传播,潜移默化地规范人的安全行为,培养人的安全心态。从理论上讲,促使全员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最基本、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适应了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内在需求,从主观上讲职工是愿意接受的。要解决安全问题入心入脑的问题,还应注重情感投入,可采用亲情教育法,时时提醒职工牢记亲人的嘱托;如为职工过生日,送警句,兄弟交心等方法,不失时机、潜移默化地向职工宣传安全思想;再就是开展安全共保活动,基层单位定期向职工家属发出安全承诺书,号召家属发挥好安全第二道防线作用,真诚邀请家属参加到安全共保活动中来。
三、是发挥好管理规范作用。职工安全素质的高低与安全管理者的方法是有直接联系的。过去,管理者抓“三违”更多依赖的是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不可否认,批评和罚款能使违章职工的思想受到触动,但仅仅通过经济手段控制“三违”现象是不现实的。尤其是个别管理人员在执行制度过程中方法简单粗暴,很容易使职工感情上受到伤害,进而对安全管理人员产生抵触情绪和逆反心理,使经济处罚的有效作用大打折扣。为了增强管理效果,管理者应该在严格执行刚性制度的同时,注重柔性管理方法的使用。如在基层单位会议室设置“不规范行为警示台”,让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者站到台上,将违章经过及危害说清楚,促使其自我反思,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企业管理人员要发挥示范作用,当生产条件达不到安全、危害员工健康时,不得盲目指挥、违章指挥。尤其当威胁到员工生命安全时,要把保障员工的安全放在第一位。此外,要为员工创造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确保员工心情舒畅、精力充沛地去工作。
四、是落实制度“严”字当头。人即是安全工作的受益者,又是出事故的受害者,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因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从我们每个人成长的艰难性,可以看到父母之心难违;从失去亲人悲痛的难忍性,可以看到亲缘之情亦难违;从党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负责性,我们深知党心民心更不可违。因此,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每一个管理人员的基本要求,也是每一个企业搞好安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为本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从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作为基本出发点,看待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人的行为对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极其重要。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要抓好制度的教育和落实,使广大员工懂得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是用多少人的鲜血和生命及沉痛教训写成的,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运作就是珍惜生命、珍惜父母的养育之恩,珍惜家人和儿女的情感。教育员工自觉用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把自觉执行规章制度变成大家的自觉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人的行为要狠抓一个“严”字,要“严”字当头,要严制度、严标准、严明劳动纪律。特别是对那些日常违章人员,在对其做到教育的基础上,利用暴光、经济重罚等措施,督促本人增强安全意识和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同时,还要坚持好各级管理人员现场值班制度,如不能做到,不论涉及到谁,都按规定进行考核及处罚,从而增强各级管理人员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是确保企业生产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培育安全生产文化之路。安全事故的发生,除了员工安全意识淡薄是其根源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员工的自觉安全行为规范缺失、自我防范能力不强。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坚持重安全意识、重安全规程、重安全行为规范、重细节养成;应以安全意识教育为先,以提高安全技能为重,以养成安全生产行为规范为目的;培养员工的安全行为规范,全面提升安全防范技能,确保安全生产。生产一线是企业安全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一是要源头参与,对于企业涉及到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内容的制度、规定,依法规范、强化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二是要立足班组,提高职工自保互控能力。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安全生产最直接的承担者和参与者。要夯实班组安全基础,一方面要加强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职工应变能力和安全技能,以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另一方面要建立班组自保互控体系,以自保为主,互控为辅,不断增强职工保安全、反违章的内在驱动力。三是要突出重点,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围绕安全重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采取职工代表定期检查、突击检查、巡回检查和跟踪追查等方法,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建立安全档案,追踪整改。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加大对生产现场、生产设备、有毒有害作业岗点以及职工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整改力度。
总之,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真正做到领导重视,措施落实、考核到位,严格奖惩兑现,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才能确保安全生产。从而在全矿范围内形成安全工作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促进矿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稳步健康发展。
安全事故预测范文第2篇
1、1957年10月10日,英国温德斯格尔火灾。
英国坎布里亚郡的温德斯格尔工厂一直在为英国的原子弹提供燃料,但1957年10月10日,它却差点被烧毁了。温德斯格尔工厂的钚生产设施,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反应堆,是为英国核武器计划服务的,其反应堆的设计十分原始。温德斯格尔工厂使用石墨减速剂,但它的早期设计者没有考虑到石墨内潜在的能量可能带来的危险,也没有考虑到人工操作会产生失误。事故发生后,工厂周围方圆200多英里以内的人们都不敢喝牛奶。
2、1966年1月17日,帕利马雷斯氢弹事故。
在西班牙海岸上空进行加油时,美国一架B-52轰炸机与KC-135加油飞机相撞。撞击之后,加油机彻底毁坏,B-52轰炸机惨遭解体,所携带的4枚氢弹“逃离”破裂的机身。其中两枚氢弹的“非核武器”撞地时发生爆炸,致使约2平方千米的区域被放射性钚污染。
3、1968年1月21日。图勒核事故。
由于舱内起火,美国一架B-52轰炸机的机组人员被迫作出弃机决定,在此之前,他们本可以进行紧急迫降。B-52轰炸机最后撞上格陵兰图勒空军基地附近的海冰,导致所携带的核武器破裂,致使放射性污染物大面积扩散。
4、1970年12月18日,加卡平地核事故。
据内华达试验场的官员们承认,在美国停止地面核试验转而进行地下核试验的20多年中,该试验场共进行了475次地下核爆炸,其中发生了62次程度不同的事故。根据美国能源部的事故分类,53次属于辐射“泄漏或渗漏”,7次属于“严重辐射泄漏”。其中最严重的一次是1970年12月18日爆炸的代号为“贝恩巴里”的1万吨级核弹。这颗核弹安置在深900英尺、直径86英寸的竖井中,爆炸发生以后,相当于300万居里的放射性物质在24小时内喷射到8000英尺高的大气层,其放射性尘埃一直飘到北达科他州。
5、1979年3月28日,三哩岛核电站事故。
三哩岛核泄漏事故,通常简称“三哩岛事件”,是发生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萨斯奎哈河三哩岛核电站的一次严重的放射性物质泄漏事故。三哩岛核泄漏事故是核能史上第一起反应堆堆芯融化事故,自发生至今一直是反核人士反对核能应用的有力证据。三哩岛核泄漏事故虽然严重,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究其原因在于安全壳发挥了重要作用,凸显了其作为核电站最后一道安全防线的重要作用。在整个事件中,运行人员的错误操作和机械故障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6、1985年8月10日,K-431核潜艇事故。
1985年8月10日,苏联K-431号巡航导弹核潜艇在符拉迪沃斯托克港加油,在船坞内排除故障时误操作引起反应堆爆炸,造成10余人死亡,49人被发现有辐射损伤,环境受到污染,艇体严重损坏。
7、1986年4月26日,切尔诺贝利核泄漏事故。
1986年4月26日,切尔诺贝利核电站4号反应堆发生爆炸,8吨多强辐射性物质混合着炙热的石墨残片和核燃料碎片喷涌而出。据估算,核泄漏事故后产生的放射污染相当于日本广岛原子弹爆炸产生的放射污染的100倍。切尔诺贝利最后一个反应堆已于2000年12月15日正式关闭。据专家估计,完全消除这场浩劫的影响最少需要800年。乌克兰共有250万人因切尔诺贝利核事故而身患各种疾病。核事故所泄漏的放射性粉尘有70%飘落在白俄罗斯境内,200万白俄罗斯人不得不生活在核污染区。前苏联政府用于清理核污染等方面的预算开支高达230亿卢布,至今,超过150万俄罗斯人还住在受污染的土地上,其中有人还在吃受放射性污染的食物。据不完全统计,切尔诺贝利核事故的受害者总计达900万人。消除切尔诺贝利核后患给俄罗斯、乌克兰和白俄罗斯政府带来了巨大的财政负担。
8、1987年9月13日,戈亚尼亚核事故。
在巴西的戈亚尼亚,一名垃圾场工人撬开了一个废弃的放疗机,并拆掉了一小块高放射性的氯化铯,灾难就此降临到这座城市,当时共有超过240人受到核辐射。由于被放射性材料的亮绿色蒙骗,孩子们用手接触放射性物质并将其涂抹在皮肤上,导致几个街区被污染。
9、1993年4月6日,俄罗斯托木斯克事故。
1993年4月,托木斯克市附近的西伯利亚化学企业公司的后处理设施对反应堆乏燃料进行后处理时发生事故。虽然这个事故与辐射源的安全无关,但被确定为任意篡改安全规则的典型案例。事故使后处理设备和建筑物损坏,导致放射性核素(包括钚-239)释出。该设施的一部分场地和综合体以北周围乡村的很大区域,受到放射性核素污染。
10、1999年9月30日,东海村核事故。
安全事故预测范文第3篇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严格事故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岗位。
第二章
事故分类与分级
一、事故分类
1、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损失的事故。
2、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3、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查、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动力、电讯、仪器(仪表)、容器、运输设备,管理等设备及建筑物等损坏或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4、生产事故:由于指挥错误或者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造成停(减)产,以及跑料、串料的事故。
5、交通事故: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由于违反交通规则或因机械设备故障灯造成车辆损坏,物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6、人身事故:工作时间再生产岗位劳动过程中,除上述五类事故外,发生的与工作有关的人身伤亡或急性中毒事故。
二、下列事故为本企业一般事故:
1、轻伤;
2、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
3、一次跑油量小雨1吨;
4、一般火灾(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下);
5、一次事故造成停产,影响销量50%以下。
三、下列事事故为重大事故:
1、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2人;
2、一次事故造成伤亡1人;
3、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
4、一次跑油量1吨以上;
5、一次事故造成停产,影响销量50%以上。
四、重伤标准按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执行。
五、事故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1、直接经济损失:人身伤亡后支出的费用,善后费用及财产损失价值。
2、间接经济损失:停产、减产损失价值。停产期限计算,从事故发生至完全恢复正式生产止,停产损失按企业产品的计划成品计算,多系统停产损失按各企业计划成本计算。
第三章
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油库领导,发生火灾应先报火警,需进行人员抢救的也同时报火警并简要说明情况。
第四章
现场处理
一、发生伤亡事故或中毒事故,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抢险救灾,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二、除为防止事故扩大,防止发生二次灾害,生产工艺需要做紧急处理的,仅为防止事故扩大需水、电、汽、风等工程紧急恢复者外,其主事故现场必须封闭,并设置警戒线。封闭现场由企业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封闭后,除单位领导、消防人员、安全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安全负责人允许不得进入。
三、现场解除封闭由单位领导下令解除。
第五章
事故调查
一、各类事故的调查主管人员为:
1、人身事故的调查员由安全员负责;
2、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由安全员负责;
3、设备事故的调查由设备员负责;
4、生产事故的调查由生产主管领导负责;
5、交通事故的调查由交通主管领导负责;
6、发生中毒事故的安全员为主调查,区职防所配合;
7、其他未列入以上六条的事故,由各级主管领导负责、
第六章
事故的处理
一、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二、下列情况,必须严肃处理:
1、对工作不负责任,违反劳动记录,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2、对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劝阻不听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4、对忽视劳动条件,消减劳动保护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5、对设备长期失修,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安全事故预测范文第4篇
案例编号:0001 案例名称:河南洛阳东都商厦“12.25”火灾 危机类型:事故灾害
案例摘要:2000年12月25日,河南省洛阳东都商厦因非法施工、电焊工违章作业引燃可燃物造成火灾,造成309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75万元。 起因物:电器设备(可勾选) (一)东都商厦基本情况
东都商厦位于洛阳市老城区中洲东路339号,占地面积3200平方米,建筑面积17900平方米。北侧为正门,隔一小广场靠中洲东路,广场入口处有“步森服饰”等违章建筑,商厦南侧靠东大街,东西为宽约4米的走道。商厦地下二层,地上建筑为北部四层,南部二层,南二楼顶有一泳池,建筑东、南、西、北四角各有一敞开式楼梯,地下二至一层中部有一小楼梯。商厦原系市一局下属全民所有制企业。地下二层为家具商场;地下一层和一层租给丹尼斯量贩,正在装修,拟于12月28日开业;
二、三楼为个体商户租赁经营,其中二楼为服装鞋帽,三楼为床上用品、钟表照相器材等;四楼为个体承包的歌舞厅,中间为舞厅,面积约600平方米,四周为包厢、办公室、会议室,分隔为木结构。商厦虽有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系统,但由于年久失修,报警系统失灵、灭火系统水泵不能启动,地下层无报警、喷水设施。有疏散指示标志灯和个别应急照明(歌舞厅)。该商厦是洛阳消防支队列管的消防重点单位,1997年列为河南省40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之一,97年以来,支队共检查15次,提出整改要求60余条。支队多次下发整改通知书,2000年5月16日曾作出停业整改的处罚,但商厦一直违章经营,直至火灾发生。 (二)事故发生
2000年11月底,东都分店在装修时已经将地下一层大厅中间通往地下二层的楼梯通道用钢板焊封,但在楼梯两侧扶手穿过钢板处留有两个小方孔。2000年12月25日20时许,为封闭两个小方孔,东都分店负责人王某某(台商)指使该店员工王某某和宋某、丁某某将一小型电焊机从东都商厦四层抬到地下一层大厅,并安排王某某(无焊工资质证)进行电焊作业,未作任何安全防护方面的交代。王某某施焊中也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电焊火花从方孔溅入地下二层可燃物上,引燃地下二层的绒布、海绵床垫、沙发和木制家具等可燃物品。王某某等人发现后,用室内消火栓的水枪从方孔向地下二层射水灭火,在不能扑灭的情况下,既未报警也没有通知楼上人员便逃离现场,并订立攻守同盟。正在商厦办公的东都商厦总经理李某某以及为开业准备商品的东都分店员工见势迅速撤离,也未及时报警和通知四层娱乐城人员逃生。随后,火势迅速蔓延,产生的大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含氰化合物等有毒烟雾,顺着东北、西北角楼梯间向上蔓延(地下二层大厅东南角楼梯间的门关闭,西南、东北、西北角楼梯间为铁栅栏门,着火后,西南角的铁栅栏门进风,东北、西北角的铁栅栏门过烟不过人)。由于地下一层至三层东北、西北角楼梯与商场采用防火门、防火墙分隔,楼梯间形成烟囱效应,大量有毒高温烟雾通过楼梯间迅速扩散到四层娱乐城。着火后,东北角的楼梯被烟雾封堵,其余的3部楼梯被上锁的铁栅栏堵住,人员无法通行,仅有少数人员逃到靠外墙的窗户处获救,其余309人中毒窒息死亡,其中男135人,女174人。 危机处理:
12月25日晚21时38分,洛阳市110报警台接到东都商厦的火灾报警,市消防支队火速派出四辆消防车抵达现场扑救,随即又调派22辆消防车紧急增援,现场指挥部下达了“强攻救人”的命令,采取“南北夹攻”的战术灭火救人,200多名消防队员投入战斗,一线消防队员头戴空气呼吸器向内强攻。商厦地下二层内家具等大量可燃物燃烧导致的浓烟和烈火顺东北、西北2个楼梯向上快速蔓延,整个商厦照明中断,陷于一片浓烟、高温和黑暗之中,消防队员的强光手电照明也无济于事。4个楼梯除东北角楼梯外均上锁。商厦4楼歌舞厅400余名群众及楼内部分施工民工被浓烟围困。商厦北面的违章建筑和停放的大量自行车严重阻碍消防车通行停靠,浓烟和高温给消防队员的进攻造成了极大的困难。经现场800多名消防队员、公安民警和部队战士的积极营救,共救出群众106人。火灾于10点50分被控制,凌晨0时37分完全扑灭。 案例思考:
“12.25”特大火灾为90年代以来仅次于克拉玛依火灾死亡人数的恶性火灾,教训极其深刻,应引起我市的高度警惕。
一、消防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设施失灵,整个建筑无防火致使火灾在初起时未被控制而蔓延扩大。起火的地下二层无自动报警、灭火设施、无防火分区火势在存放大量家具等可燃物的情况下,大面积燃烧,烟火迅速从楼梯入口向上蔓延。
二、敞开式楼梯成了“拨火烟窗”,是火灾时烟火蔓延的途径。烟火从东南角、西北角向上蔓延,因
二、三层入口处用木板封闭,不通风,浓烟迅速涌入四楼歌舞厅敞开的入口,充满整个歌舞厅,高浓度的烟气造成大量人员在短时间内窒息。
三、四个敞开式楼梯中仅有东北楼梯未上锁,其余三个均锁闭,致使人员无法逃生。如果烟雾较轻的南面两个楼梯未上锁,被困人员将可能经此逃生。现场观察表明,火灾中未上锁的东北楼梯烟熏痕迹最重,是烟火蔓延的主要途径,根本无法从此处疏散。
四、违章建筑等造成通道不畅,严重影响火灾扑救。由于北侧小广场入口处存在违章建筑,通道狭窄且停放大量自行车,消防车接近、停靠困难,尤其是曲臂车被迫等其他消防车退出再接近大楼,贻误了灭火救人时机。商厦西侧搭建的商铺也影响了登高救人灭火。
五、消防装备落后难以快速灭火救人。防火隔热服、空气呼吸器数量不足,一线灭火救人的消防队员在剧烈浓烟、高温、个人照明设备基本失去作用的情况下,无法迅速冲入火场判明情况并迅速救人。缺少15米金属拉梯也给登高救人造成困难。
六、电焊施工人员无证上岗,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违章施工导致火灾发生。
七、商厦消防管理薄弱。从起火至报警时间长达约2小时,在电焊工逃离现场后,商厦没有人发现烟雾并报警,更没有人通知舞厅工作人员组织疏散,致使失去最佳逃生时机。
八、四楼歌舞厅违反公安部《公共娱乐场所消防管理规定》未设单独防火分区和安全疏散通道。
九、消防监督部门多次责令整改火灾隐患,始终未能有效整改。消防部门多次发出《重大火险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12月1日专题报市政府要求对商厦停业,但商厦仍违章装修,违章经营。
十、职工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火灾发生后,报警者向110报警而未向119报警。烟雾刚窜至四楼时,由于舞厅内人员较多(约400余人),空气原本混沌,对少量烟雾掉以轻心,当涌入大量浓烟时场面惊慌混乱,已是逃生无门;群众对救生气垫等消防救生措施不敢尝试使用。
案例编号:0002 案例名称:吉林市中百商场2.15特大火灾事故 危机类型:事故灾害
案例摘要: 2004年2月15日 ,吉林省吉林市中百商厦发生特大火灾事故,54人在事故中丧生,70多人受伤,过火面积 2040平方米 ,直接经济损失约426万多元。由于雇工于洪新当日9时许在向3号库房送纸板时,将嘴上叼着的烟头掉落在库中,引燃地面上的纸板纸屑等可燃物引起的。 案例信息:
中百商厦全称为中百商厦长春路批发市场,位于吉林市长春路53号,坐北朝南正向建设,面向长春路。该建筑1993年3月兴建,1995年1月竣工投入使用;整体四层,其中一层层高 6米 ,在中间 3米 处设有一圈回廊(设置摊位);长 53.3米 ,一层宽 20.3米 ,高 20.65米 ,总面积 4328平方米 ;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为二级;设有两部疏散楼梯,每个楼梯净宽为 3.3米 ,总疏散宽度为 6.6米 ;一层设有安全出口3个,直通室外。楼内安装墙壁消火栓8个,一至三层有火灾自动报警器,配备有疏散指示标志7个(现场残存)和应急照明5个(现场残存)、干粉灭火器各部位共配备36个(另在后院铁笼内外存有23个报废的)、10樘防火卷帘及1个 90立方米 的消防水池等消防设施设备,并制定有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该商厦属国有商业企业,现在隶属于吉林市商委,有在册职工200人,在岗职工20人,采取出租铺面方式经营。一层(含回廊)、二层为商场,主要经营食品、日杂、五金、家电、钟表、鞋帽、文体用品、化妆品、箱包、针织、服装、布匹、床上用品、工艺品、小百货等;三层为洗浴;四层为舞厅和台球厅,共有业户146户(其中有档案合同的132户,无档案合同的14户),发生火灾的楼内有业主150人,中百职工7人。 危机处理:
2月15日 11时许,中百商厦北侧锅炉房锅炉工李铁男(别名李铁成)发现毗邻的中百商厦搭建的3号库房向外冒烟,于是便找来该库房的租用人——中百商厦伟业电器行业主焦淑贤的雇工于洪新来用钥匙打开门锁,发现仓库着火。他们便用锹铲雪和喊人从商场几个楼层取来干粉灭火器来扑救,未能控制火势。火灾突破该库房与商厦之间的窗户蔓延到营业厅。此时营业厅内人员只顾救火和逃生,没人向消防队报警。据吉林市消防调度指挥中心电脑记录证实,直到11时28分,消防队才第一次接到报警(经查,报警人系吉林勘测设计院员工吕焱华,他路过中百商厦南面的长春路时,看到中百商厦着起火来,用手机挂119电话报的警)。消防调度指挥中心首批命令4个中队出警。距离火灾现场最近的长春路消防中队5台消防车行至途中,看到整个中百商厦已被浓烟笼罩,当即向支队调度室报告。支队立即命令市区所有11个消防执勤中队和支队机关全体人员以及中油吉化集团公司消防支队赶赴火场,并同时报告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和120急救中心。从11时32分首批5台车到达现场展开救援开始,到11时50分左右,相继共有60台消防车、2台曲臂举高车、吉化消防队1台直臂云梯车、320名消防指战员到达现场。在部署力量,控制火势向上和周围蔓延的同时,采用 9米 、 15米 拉梯,挂钩梯连挂,救生绳,举高车和云梯车等工具强行内攻,并组织消防队员冒着烟火登楼疏散和奋力抢救受困人员,共抢救出190多人(包括死伤人员)。与此同时,有500多名公安干警、100多名医护人员和24 辆救护车,参加了救援行动。现场组成了扑救组、救护组、秩序维护组、现场调查组、信息综合组。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领导亲临现场组织救援工作。经过各方全力奋战,火灾于15时30分被彻底扑灭。之后,又反复认真细致地对现场进行了清理。
安全事故预测范文第5篇
工
申
请
报
告
大方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1年9月2日,地区民爆物品交叉检查组,到我矿进行爆炸物品检查,当场发现炸药库值班室存放炸药34节、雷管194枚,发放室存放5枚雷管,还有部分雷管及其它问题,当即责令我矿停业整顿,违规情况由当地公安局治安大队处理,为此我矿于2011年9月10日报送了《关于新发煤矿违规存放炸材及存在问题的整改报告》,通过我矿近阶段的整改,目前已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炸药库已经开封,为此特提出书面申请恢复我矿各项工作,望批准为谢!
安全事故预测范文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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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及报告制度
江西省路桥隧道工程有限公司
寻甸县易隆至白石岩公路(一期)工程第2标段项目经理部
2015年11月15日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报告制度
为建立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使发生的事故得到及时的控制和正确的处理,降低事故产生的影响,根据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范围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与处理。
一、术语和定义
1.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是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与生产或工作有关的伤亡事故,包括:
(1)职工因从事生产或工作发生的伤亡事故。
(2)在生产时间、生产区域内,职工虽未从事生产或工作,但由于企业的设备、设施、劳动条件、工作环境不良而造成的伤亡事故。
(3)与企业的生产、工作有关,在生产区域内(包括厂区、矿区、货场、建筑工地等),因车辆伤害造成的伤亡事故。
(4)企业发生各种灾害或者险情时,职工因抢险救灾而造成的伤亡事故。
(5)区、县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或企业主管部门报市劳动保护监察机关认定的职工因工伤亡事故。
2.职业病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导致的疾病。
3.轻伤事故指受伤后歇工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的事故。 4.重伤事故指造成肢体残缺、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依据原劳动部颁发《重伤事故范围》或经医师诊察后认为受伤较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会同工会做出研究提出初步意见,由地方劳动部门审查确定为重伤的事故。
5.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6.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7.未遂事件指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
8.五不放过指事故原因查不清楚不放过,责任不明不放过,责任人员得不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二、事故的报告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员,迅速逐级上报。 2.发生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部填写《工伤事故登记表》,在事故发生当月随职工伤亡事故情况月报表一同报送上一级安全主管部门。
3.发生重伤事故由项目经理部填写《企业职工重伤、死亡事故调查统计快报表》,24小时内报逐级上报至上一级安全主管部门及主管领导。
4.发生死亡事故项目经理部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及主管领导。 5.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害程度、伤亡者姓名及自然状况; (3)事故现场采取的控制措施; (4)报告人姓名、工地电话。 6.发生火灾事故,应迅速逐级上报。
7.职工经职业健康检查确认患有职业病后,将患职业病人员检查结果及处臵情况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8.发生未遂事件应在发生当月报上一级安全主管部门。
9.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人员迅速组织抢救遇险受伤人员,指导现场紧急救护,组织人员救险排险,采取措施制止事态蔓延扩大,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均不得破坏,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10.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安全事故均有权检举、控告和投诉,一经查实,应对事故责任人严肃处理。对隐瞒事故不报者要加重处罚。对打击报复检举、控告和投诉单位和个人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事故的调查
1.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部负责人组织调查,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
2.重伤事故由公司或分公司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同级生产、技术、安全、工会、保卫等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确定事故责任。
3.直属项目死亡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部、保卫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分公司所属项目死亡事故调查应有分公司相关部门参加,配合当地政府安检、公安、建委、工会等部门人员进行调查,并协调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4.发生火灾、交通事故,由公司消防和交通的主管部门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5.发生职业病、传染病、食物中毒,由安全部门、办公室、物业管理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组织对病情、疫情的调查。
6.发生未遂事件,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
7.事故调查中,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资料,事故发生单位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应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安全事故的有关资料、证据和相关证人,接受并配合调查人员的现场查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干涉、阻碍调查组的工作。对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组调查等情况,由事故调查组提出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8.事故调查期间,未经事故调查组同意,事故发生单位、项目必须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相关人员不得离开事故现场。事故调查组同意撤销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后,方可组织对现场的整改、整顿后,恢复施工。
9.在事故调查过程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打击报复的,由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四、事故的处理
1.轻伤事故的处理,由项目经理部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上一级安全主管部门认定后,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处理。
2.分公司重伤事故的处理,由分公司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单位负责人领导认可后,报公司安全管理部,经公司领导认定后,由分公司负责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公司直管项目重伤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处理。
3.死亡事故的处理,经事故调查小组召开分析会,由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事故报告单位向事故调查组提出书面结案申请。事故报告批复后,按批复文件对事故责任者作出处理,交纳事故罚款。
4.发生各类因工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详见各单位《应急准备和响应方案》。重大伤亡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相关程序进行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和处理。
5.对未遂事件,项目经理部应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并对事件责任人进行必要的处罚。
6.发生安全事故后,各单位必须按事故分类及相应的事故调查处理程序,组织事故调查小组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伤亡和物损情况,提出事故处理方案和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整改措施。事故现场必须经调查人员现场查证并做出有关指令后方可进行清理,恢复施工。
7.事故的处理必须按照“五不放过”原则,进行及时、认真的处理。制定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要通过综合评价后实施。
8.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按照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对工程项目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对工伤与职业病患者的处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职工工伤范围和保险待遇暂行办法,为工伤和职业病患者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并办理相关手续。
10.事故处理后,应将处理结果以通报形式发至各相关单位,以使广大职工吸取教训,预防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11.为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工会应监督工伤、职业病患者有关待遇的落实情况,需要时代表员工与行政领导沟通、协商解决。
12.各级主管生产的领导,对伤亡事故的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13.各级安全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职工工伤事故档案、台账,保存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的所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