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国家的问题(精选9篇)
两个国家的问题 第1篇
一、国家主权豁免的理论
在经济全球化以及各国相互依赖、相互联系的背景下, 国家在行使主权时不能单纯考虑自己的利益, 而必须兼顾其他主权国家的需要、利益和意志, 尊重国家主权平等这一国际法基本原则。从这一原则出发, 平等主权国家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任何国家不得强行对他国行使司法、行政的管辖, 否则就构成对他国主权的侵犯。
《国家管辖豁免公约》第二条第一款 (b) 项规定, 能够代表国家主张豁免的机关有: (1) 国家及其政府各种机关; (2) 有权行使主权权利并以该身份行事的联邦国家的组成单位或国家政治区分单位; (3) 国家机构、部门和其他实体, 但须它们有权力行使并且实际在行使国家的主权权力; (4) 以国家代表身份行事的国家代表。国家主权豁免原则在历史的沿革中出现两种不同的理论绝对豁免和有限豁免。
20世纪以前, 国家的一切行为和财产在外国均享有豁免, 这称为“绝对豁免原则”, 二战之后, 国家大量地参与跨国贸易、金融、投资等商业活动, 绝对豁免原则使得外国个人或法人在与国家进行交易中处于不利地位, 因此产生了“有限豁免原则”。多数发达国家和一部分发展中国家采用有限豁免原则, 这些国家的法院在处理国家主权豁免问题的案件时, 把国家行为分为“主权行为”和“非主权行为”, 把享有主权豁免权的范围限定于主权行为以及用于政府事物的国家财产, 非主权行为和商业行为的国家财产不能享有国家豁免权。
实践中, 绝对豁免和有限豁免原则各有优缺点, 但有限豁免的观点得到越来越多国家和学者的支持, 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趋势。一些国家的国内立法及某些区域性的条约, 也不同程度地采纳了限制豁免的原则。1976年美国国会通过《外国主权豁免法》, 从绝对豁免转向有限豁免的立场。英国于1978年颁布了《国家豁免法》, 以及1972年《欧洲国家豁免公约》和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国家及其财产豁免公约》等。随着这些立法的实施, 在一些国家的法院中, 已经开始出现诉外国国家和政府的案件, 由于各国国家利益和对外政策的不同, 引起了国家间磨擦和国际关系的紧张。
二、国家主权豁免的放弃
根据《联合国宪章》中所有国家主权平等的基本原则所确立的主权豁免是国际法上的一项重要准则。不过, 国家可以通过一定方式放弃部分豁免权, 使另一国基于该国的放弃而获得了对该国在这部分的管辖权, 以便保护自己的利益, 维护交易安全和国际市场秩序。国家可以自愿地就其某种特定的行为或不行为接受外国法院的管辖, 即对其某个方面或某种行为, 放弃在外国法院的管辖豁免。这种放弃是国家的一种主权行为, 必须是自愿、特定和明确的。一国不能通过本国立法来改变别国的豁免立场, 也不能将一国对某一特定事项上的豁免放弃推移到其他事项上, 或将一国的豁免放弃推移到另一国家上。
第一, 豁免的放弃方式可以分为明示放弃和默示放弃两种。前者是指国家或其授权的代表通过条约、合同、其他正式文件或声明就某种行为或事项上豁免的放弃。后者是国家通过在外国法院与特定诉讼直接有关的积极的行为, 表示其放弃豁免而接受法院管辖, 但国家为主张其豁免权而出庭阐述立场并不构成豁免的默示放弃。
第二, 国家对于管辖豁免的放弃并不意味着对执行豁免的放弃。也就是说, 即使国家放弃了管辖豁免, 外国法院也不能因此当然地对该国国家财产实施扣压、查封等强制执行措施。执行豁免的放弃必须另行明示作出。
第三, 国家在外国领土范围内从事商业行为本身不意味着豁免的放弃。国家或其授权的代表为主张或重申国家的豁免权, 对外国法院的管辖作出反应, 出庭阐述立场或作证, 或要求法院宣布判决或裁决无效, 都不构成豁免的默示放弃。
三、中国关于国家主权豁免问题的态度和对策
从1978年湖广铁路债券案中可以看出, 我国基本上是采取豁免主义的, 国家豁免是基于国家主权和主权平等的一项国际法基本原则。根据国家主权豁免原则, 中国作为一个主权国家享有司法豁免权, 任何国家都无权未经中国同意, 对中国国家行使管辖权。美国法院未经一个主权国家同意就受理此案发出传票, 行使管辖权, 对中国无理作出缺席判决, 声称将对中国在美国的财产予以扣押强制执行判决, 违反了国家主权豁免原则, 违反联合国宪章。对于这种把美国国内法强加于中国, 损害中国主权, 损害中国民族尊严的行为, 中国政府坚决拒绝, 维护了国家的主权和尊严。
目前, 绝对豁免和有限豁免两大派系的斗争仍在继续, 我们可以从当前国际社会的普遍实践出发, 充分协商和协调不同观点和立场, 制订出一个能为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国际法规则。中国的态度和立场主要体现在中国在国际上的实践和政府声明、法学家的著述、相关的国内法律规定以及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之中。中国支持和赞同通过达成国际协议来消除各国在国家豁免问题上的分歧。
(一) 有条件地采纳有限豁免主义
《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所确立的限制豁免原则标志着国际法上的国家主权豁免制度的重大转向。随着对国家地位和主权原则认识的逐渐清晰, 国家主权豁免是国家平等的必然结果。外国不能不顾国家主权豁免的国际法准则, 限制和侵犯中国的豁免权。有限豁免主义有一定的必要性, 有限豁免主义并不否认主权豁免是国际法的一般原则, 而是将这一豁免的范围局限在国家的主权行为方面, 维护国家主权的平等, 这样有助于正常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建立和发展。有限豁免原则更符合国家豁免的本质, 有条件的采纳有限豁免主义符合中国的国情和利益, 同时也适当的考虑到了其他国家的立场。这样将有助于中国与不同社会经济和法律制度国家之间的国际合作, 能够真正维护中国的国家主权, 适应国际法学理论与实践的新发展。
(二) 加强关于主权豁免问题的立法
主权豁免涉及国内法和国际法, 我国目前对国家主权豁免只有一些政策和立场, 还没有专门或具体的法律规定。所以, 我国应积极参与国际立法活动, 协调我国与其他国家在国家主权豁免问题上的利益关系, 比如通过政策协商或制定有关国内立法, 或者签订相关国际条约等, 明确我国具体做法。我国对外国限制我国主权豁免的补救手段是采取报复方式的对等措施。但是, 报复措施缺乏稳定性和透明度, 还要考虑两国间以至国际上的政治、经济、外交等诸多因素。要改变中国在主权豁免问题上的被动地位不能长期依赖采取对等措施。而是要尽快制订我国关于主权豁免的立法, 并健全和完善其他相关法律, 维护国家主权, 使国际社会和谐公平发展。
国家主权豁免既涉及有关国家的利益和责任, 又涉及与国家进行交易的个人和法人的利益。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不断深化与加强, 我国应在坚持主权平等原则和综合考虑各主权国家实际情况的基础上, 用理性的思维去研究国家主权豁免理论, 寻找一条合理的行之有效的解决途径。
参考文献
[1]王铁崖.国际法[M].法律出版社, 1995.
[2]龚刃韧.国家豁免问题的比较研究[M].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
[3]卫永红, 安淑珍.关于国家豁免的几个问题[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8 (03) .
[4]李张威.国家主权豁免原则探究[J].南方论刊, 2008 (6) .
[5]刘毅.国家主权豁免的相对和绝对原则及合理性分析[J].法制与经济 (中旬刊) , 2008 (11) .
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两个十条 第2篇
(1)城市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9%,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96%;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92%
(2)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城区范围45分钟,农村地区90分钟,特殊边远地区2小时
(3)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对欠电费客户依法采取停电措施,提前7天送达停电通知书,费用结清后24小时内恢复供电
(4)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电价和收费政策,及时在供电营业场所和网站公开电价,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
(5)供电方案大幅期限,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6)装表接电期限:受电工程检验合格并办结相关手续后,居民客户3个工作日内送电,非居民客户个工作日内送电
(7)受理客户计费电能表校验申请后,5个工作日出具检测结果。客户提出超标数据异常后,7个工作日内核实并答复
(8)当电力供应不足,不能保证连续供电时,严格按照政府批准的有序用电方案实施错避峰 停限电
(9)供电服务热线“95598”24小时受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和电力故障报修
两个国家发生地震后 第3篇
2011年3月11日,日本东北部海域发生的9.0级特大地震和随之而来的海啸。不仅吞噬了日本东部海岸沿线的部分城镇。还引发了福岛核电站的核泄露危机,导致受灾地区雪上加霜。此次日本地震海啸以及引发的核泄露事故被日本政府定为特大灾害,日本首相营直人称它是日本面临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最为严重的危机”。
日本这次地震和海啸不单单仅限于瞬间地震和海啸所带来的巨大破坏性,还有伴随着持续性余震和“次生灾害”的衍生。如上百次余震接连不断,地震后的长时间里人们仍处于高度紧张状态。不仅如此,除地震和海啸灾害外,其他“次生灾害”也接踵而至,如地震引发的火灾导致受灾地区一片火海,其破坏性同样惨烈,尤其是地震引发的核泄漏、核污染导致受灾地区雪上加霜,这类“次生灾害”的发生并不亚于地震和海啸带来的破坏,如果处置不当,核泄漏、核污染进一步扩散或失去控制,其灾难性影响将超出地震和海啸本身带来的影响,对此日本政府面临着地震和海啸灾后种种危机的严峻考验,特别是核泄露危机的重大考验。
日本媒体有-一个潜规则,灾难之后尽可能只播出秩序井然的视频与报道,而每次灾难肯定都多少存在无秩序、抢购、抢劫甚至更可怕的事情,但是在灾害结束前是不播放的,因为会引起恐慌。
让全世界人民焦虑和遗憾的是,在日本发生如此强烈地震后很长时间。我们在电视上看到灾区竟是一派狼藉,很少见到救灾的人们。失去全部财产的人们,在政府为其开辟的场所内暂时安家。但是必要和基本的衣食竟难以保证,过去好些天地震现场得不到清理。救灾行动极其缓慢。人们为此怨声载道。尤其让人不可理解的是,当政府让军队去救灾时竟然遭到拒绝,原因是“那里有核辐射,人去了要被污染而损害军人的健康”。过些日子,日本也只出动了8000人的自卫队。更让人们担心的核泄露问题,迟迟得不到彻底解决,救援工作进展缓漫,所发布的信息也前后矛盾,让全世界的人们很长时间真相不明,最后,世界原子能机构不得不派人到宴地了解情况。
由于救灾工作组织不得力,指挥不到位,救灾人员和物质不能及时送达灾区,致使地震后的全面救灾工作迟迟没能展开,遭到日本民众的广泛批评。尤其日本政府在处理核泄露危机时的“惊慌失措”,使核污染进一步扩大,给本国群众和周边国家带来了相当大的麻烦。
而相比之下,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四川汶川地震中所展现出的视死如归精神,让全世界至今感动不已:由于当年四川灾区地形和气候十分恶劣,空降行动面临极大危险,加上通往汶川的道路完全中断,大批救援部队未能进入灾区,解放军决定使用伞兵,2008年5月14日中午,15名伞兵请命空降,在无地面引导、能见度差、地面山川河流纵横的地区。从近5000公尺高空空降茂县。而首批出动的4500名伞兵,则是全部写好遗书才赶赴灾区的。
事实证明,在社会主义中国。其优越的社会制度让人们在大灾面前树立起无坚不摧的信心,我们有坚强的人民政府,有值得信赖的军队,有各级组织,大灾来临,全国“一盘棋”,在中央政府强有力的组织指挥下,人民军队和武警、警察、消防等队伍在第一时间赶赴灾区,第一时间抢救出大批受灾群众,并立刻开展各项救灾工作。全国各地的救援物资也在第一时间源源不断运到灾区,大批自愿者从全国各地汇集到地震重灾区参加救助伤病员。
两个国家的问题 第4篇
一、促学评价的实施意义
就整体而言,教师评价体系中非常重要的是文化气氛中要有相互的信任。在一些评价转换中,文化或氛围可以怎么样去体现,教师应该有能力直接在教学中完成这种评价。
1. 促进教师形成良好的评价素养
评价素养优良的教师,在教学中可以进行更好的决策,充分地考虑如何才能更好地协助学生学习。因此,教师需要好的评价素养,需要一种体系和一些具体的内容,知道如何在课堂中怎么做,或者说在教学中如何完成对学生的评价,强调的是在教学过程中而不是把评价单独做成另外一套体系。
教师评价素养本身具备的本质性特点,跟国家和地区没有太多关系,跟学生的年龄及其所学课程也没有太多关系。许多国家的教育体系越来越认可,并且开始实施促进学生的评价。比如文莱、中国香港地区、苏格兰及新加坡的教育部门已经开始实施一些促学评价,将这些理念贯穿在教学中,以确保课堂中真正完成促进学生的评价、促进学习的评价。
过去的15~20年,我的主要工作是让教师的促学评价更加有效,特别是新加坡和中国香港地区开展得更加体系化。在新加坡,无论是学生还是教师,都会以一种很好的氛围参与到这个过程中,这和他们本身的课程存在一定的关联。
在文莱,促学评价不仅在小学开展,还做到了中学,澳大利亚也已经做到七到十年级。它们会在新大纲中明确提出要实施促学评价。这是一种非常高质高效的评估,能够提供给学生更多的生成,引发他们知识技能和理解程度的发展。
教师完全是为学生服务的,确实能够真正促进学生进一步地学习、持续地学习。评价学生是为了他们更好地学习,不是为了他们得到更高的分数。评价中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反馈,在促学评价中学生会学习怎么用这种评价反馈。评价反馈不是量化,即学生得了多少分,而是有依据地说他们哪些方面可能做得非常好,哪些方面做得可能有一些问题,然后怎么样去改进。所以它对学生的学习来说,意义非常重大。
2. 帮助学生学会为自己的学习负责
促学评价不是针对某一群体的学生,而是会让所有的学生都受益。促学评价的特点是什么?20世纪90年代,这一特征已经呈现出来,比如评价是在教学和学习过程中进行的,学生明确知晓这是学习目标,而且学会如何识别目标中的具体指标。教师、学生、家长要定期对评估数据进行回顾和反思,而且我们最重要的、最底层的理念是让每一位学生都可以取得进步,学得更好。
促学评价如何发生在学生身上?在口语交流后,他们会有讨论,会涉及一些问题,讨论哪些指标已达到,哪些指标尚未达到,今后该如何去做。教师会在过程中给学生提供很多的策略,让他们意识到刚才的讨论中存在的问题,可以怎样去改。教师有时会和学生互动和交流,更多时候会全身退出来,将空间留给学生。
这些策略支持学生进行语言的学习。为什么促学评价会在全世界受到这么多的关注?1998年,两位学者提出教师对学生所做的形成性评价有助于学习目标的达成,同时可以促进学生的学习,这种方式与其他考虑年龄因素或地域因素的方式不一样,而且更有效。在2009年提出的关于教育成就因素中,发现比起其他100多种教育因素,自我评价和评价反馈对学生学业成绩的影响最大。作为研究者,我们希望教师在教室中能够真正地跟学生有一些互动,基于学生的需求,为学生的学习做一些事情。
为了能更好地实施促学评价,教师一定要有清晰的指标,有一系列的任务,还要有范例以及一些可以借鉴的模板。设计项目中也应要有提供让教师分享的机会、分享的实践及如何分享,支持性的氛围非常重要。
二、教师学习促学评价的主要特点
教师学习促学评价的主要特点,也就是说,在促学评价中,教师作为学习者,会体现出一些怎样的特点。
第一,教师评价方面的学习应根植于日常工作中。教师应该非常了解他们的学习目标,持续不断地进行自我和同伴评价,其所提的建设性反馈对教师的进一步学习非常重要。
第二,教师需要和包括学生在内的其他一些关键人物定期地回顾和反思,想想通过这样的学习,其最后的产出是什么。在这些概念、这个系统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理念,即学生在做学习,不是教师在做学习。所以我们应该让学生了解更多的重点,让他们能够对自己的学习有个评价,让他们感觉自己的学习怎么样。
每位教师都有进步的可能。促学评价的理论框架是活动理论,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概念是支架或者帮助,即支架性的指导。当教师鼓励学生参与自己的评价或者参与同伴的评价时,学生要从依靠教师评价自己慢慢地走向能够独立地评价自己的学习。当然,从依赖教师到自己独立评价,中间需要教师的支架性作用。
三、促学评价实施的两个重要案例
1. 香港地区的案例
2012年,我跟其他同事与香港教育评价署一起合作共同研究,有600所中学的教师参与,分成四五个模块,尤其对香港地区本土情境的阅读材料进行分析,研究校本评估能在多大程度上加强或者强化教师对评价改革的理解,以及他们的态度是否会发生变化,是否有信心去做这个事情,能否做好,教师会在这个项目中获得什么,他们今后需要哪些支持。借助六级量表与众多的统计工具,我们发现教师确实会从项目中获得很多,变得更加自信,态度更加积极,开始有信心地参与到这一改革中去。此外,教师对评价的理解也会发生很大的改变,他们认为评价应跟课程教学紧密结合。有的教师提到,不是所有的学生都需要相同的时间去做这样的测试,他们会因自己学业的不同,所用于测试的时间也不一样。数据显示,教师对校本评估的理解已经非常到位。
其实,教师不知道传统的评价体系和指标是什么,但是促学评价会给教师一些必要的体系或者话语体系,让他们了解评价的领域到底是一个怎样的概念。他们不是被评,而是评价的主体。因为有了这个改变,他们才有信心去做这些事情,并且是很开心地做这些事情。最开始时,他们可能会认为参与改革像是在打仗,但慢慢地改变,这对教学活动是一个非常好、非常有力的促进。他们会有效地运用这些策略,在教学中实施评价,设计更有意义、更合适的评价任务,以期做到对学生的评价更加准确,更有连续性。
2. 澳大利亚的案例
和中国香港地区的案例研究相同,关于澳大利亚的案例研究,主要考察教师的态度、知识及评价实践。为此,我们做过很多课堂观察,主要在英语学科。最初,教师认为和原来的标准化测试相比,校本评估并不是真正的评估,它是一种非正式的、试错性的评估,对他们来说是一种非正式的概念。
这个案例研究中,存在一个最主要的问题,即参与评价的教师,可能是学校唯一参加项目的教师,没有其他人可以交流,但他们需要指导,需要知道如何评价学生合适及评价策略与方式。教师最想做的是在与学生互动的过程中慢慢建构一套自己的评价体系,而不是听别人告诉他们怎样评价学生。
我们会在澳大利亚的不同地区展开研究,观察这些不同地区如何根据促学评价体系实施评价并调整一些具体做法。研究发现,对教师来说,实施促学评价的过程中,明确“我是谁,我在哪里,我怎么做”涉及很多领域。有些领域或者说有些概念,对促学评价非常重要,特别是要将学生的一些背景资料考虑到教学评价中。因此,教师要不断地提升其评价素养,从学生学习中发现学生发展的证据。
此外,根据教师的反馈设置一些工具,这可以较好地帮助教师解决一些问题。随着他们更多地运用这些策略和工具,会变得更加独立。
两个国家的问题 第5篇
1、蜂巢迷宫挑战
蜂巢迷宫是一个边长为 7 的六边形迷宫,共有 127 个 房间,从房间数目来说,不及围棋的 361 个交叉点那么多,但是每个房间最多有6个门,从空间状态数(64种)上比 围棋每个交叉点的状态数(3种)要多得多,好在蜂巢迷宫是静态的,只需要一次建模,不像围棋的状态是在不断变化的,所以总体而言蜂巢迷宫比围棋盲棋略简单一点。
但挑战有一些额外的难度:
对方向感的考验。
鲍橒不仅仅要记住迷宫,还要亲自在迷宫中探索。人是在移动的,而门把手又都比较相似。在蒙着眼睛的情况下,很容易分不清是转了 60° 还是 120°,而且一旦一疏忽,就得回到原来的房间去验证,这大大地加大了工作量。
相似形状的干扰。
游戏中用了很多名词,什么死亡双子区,毒蛇蜂巢之类,本质上就是相似的迷宫形状。在蒙着眼睛的情况下,这对给选手带来额外的困惑,所以,选手需要对自己的记忆有充分的自信。如果鲍橒是第一次走这个迷宫,这份自信尤为难得。
漫长的游戏时间。
鲍橒完成整个迷宫用了 4 个多小时,这是一项很费体力的事情。在这 4 个多小时中,随时都有忘记迷宫部分路径的风险,问题在于,当他有所遗忘时,他无法立刻回去验证,这很容易造成内心的急躁情绪,从而导致忘记更多的迷宫。
指令牌系统。
找到四个指令牌对鲍橒的影响还是挺大的,主要难度在于额外的记忆量。
综上,蜂巢迷宫挑战的难度是货真价实的,虽然说 13 亿人 中只能有 13 人能完成还是夸张了点,但达到万里挑一,甚至百万里挑一的难度还是没有问题的。
至于挑战者 鲍橒 本身,关于他的厉害已经不用再赘述了,仅仅 世界盲棋第一人 就已经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
2、国家宝藏挑战
我这里对国家宝藏挑战,以及挑战者林建东的实力提出一些小小的质疑。
这项挑战难吗? 当然有一定难度。但是绝对达不到万里挑一的难度,经过一定时间的训练后,或许有至少 1%(这还是相当保守的估计) 的人能在不超过 1 小时的时间内完成这项挑战。因为,这项挑战对记忆的要求并不高(下面会详细说明)。
林建东厉害吗? 当然比常人厉害得多,但所谓 “香港最聪明的人”,还是吹得太过了。
这项挑战的核心就是判断一个五位数是不是质数。但挑战还是设计得相对简单了。
根据我的观察,所给的 五位数代表经纬度信息,应该不超过 18090,而 18090 以下的质数 共有 2073 个。即使花个几天时间(记忆力差的可能花半个月?)全部背下来,也并不是特别特别困难的事情。有些人觉得可能比较困难,但你如果真的去试一下,会发现背这个是有技巧的,比背无规律的数(如圆周率)还是要容易得多。
只有 7 个( 8 个)质数,且干扰项的干扰性太差。
一个国家,两个世界户籍决定命运 第6篇
随着“三大改造”的逐步实现,中国实现了向计划经济的转型。工农业生产被纳入国家的计划的同时,人们的衣食住行也被计划了起来。直到1992年,邓小平南巡,才第一次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念。人们才开始把社会主义与计划经济分开理解。
计划经济,首先就需要计划到每个人,吃多少粮、穿多少衣、需要多少住房,等等。那首先要知道有多少人,并且有必要把他们固定化。至少要先把城里人和农村人固定起来,知道多少人吃“商品粮”才能开始计划。
1949年之前,或者说户籍制度建立之前,城乡之间的人员流动并无阻碍。数以百万计的人口在城乡之间流动。
在计划经济时代,城里人享受了巨大的利益。首先就是城里人有粮票,而农民没有粮票。那时候,你有钱没粮票,就没办法购买“商品粮”,没有粮票,农民就没法进城,就这一条就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下过乡的人都知道,农民最希望你能给点粮票。不只是粮票,几乎所有的物资供应都针对城市人口。城里人不但有固定的粮食供应,还有相应的食油、副食、布匹、工业品,以及医疗保障等等,这些都是农村人所没有的。在票据通行的年代,农村人得了病,由于没有粮票,就很难进城到大医院治疗,甚至只能在家等死。
人被计划住了,经济也就计划住了;人被束缚住了,经济也就被束缚住了。
户籍决定生死
1958年1月,国家出台了《户口登记条例》,标志着中国城乡二元户籍管理制度的正式建立。从宏观经济角度着眼,在工业化过程中,形成了一个有利于城市的剪刀差。农民成为工业化的垫脚石。
户籍制度确立不久就赶上“大跃进”,紧接着就是三年困难时期。三年困难时期,虽然中小城市粮食供应不足,导致很多人得了浮肿病,但真正饿死的很少。大量饿死的是农村人。当时,一碗粥价格一毛五,可要二两粮票。农村人没有粮票,就算有钱,也买不了一碗粥。在户籍制度严格执行的时代,“禁止农民流动求生”,农村人无法离开土地,只能在家等死。
农民在三年困难时期之前,确实非常相信共产党的政府是为老百姓的政府,农民经常说“共产党不兴饿死人”,因此在发生饥荒时,农民都对政府抱有极大的希望,认为政府不会见死不救,等待国家发救济粮,救他们的命。事实证明我国当时的许多干部辜负了农民的信任。究竟饿死多少人?学术界有争论。按保守估计,农村有上千万人饿死。
那一刻,户籍的分别不是贫富,而是生死。
户籍制度实施以后,农村人地位就变得特别低,命贱、不值钱,连死的价值都不一样。即使到了21世纪,在一起车祸中,如果死了两个人,一个农村人、一个城里人,赔偿金额是不同的。
深刻的不公
1958年户籍制度正式确立之后,在户籍制度严格执行的三十年里,转户口非常困难。即使是城市人,没有组织原因、调动工作,想从一个城市转到另一个城市都几乎不可想像。农村人想要变成城市人,就更难了。作家路遥的小说《人生》中,刻画了一个不甘心一辈子当农民的农村青年——高加林。他热爱生活,心性极高,有着远大的理想和抱负。关心国际问题,爱好打篮球,并融入时代的潮流……但是,在户籍制度面前,所有的努力归于失败,最后他只能接受那片黄土地。实际上,在农村有千千万万个不甘于一辈子种地,穷其一生与命运搏斗的青年人,他们中多数都以失败而告终。
农村年轻人想走出农村,变成城市户口,只有两个途径:一是当兵,再提干。当时,能当兵的人就很少,提干者更是少之又少;二是考上大学。他们就算考上大学,也会有实际上的不公。有一个男青年当初在农村自由恋爱,有一个感情很深的女朋友。男孩自从考上了大学那一天,他就知道这段恋情完了。当时,他实在不知道怎样和女朋友说。如果他们结婚,两个人的孩子就还是农民。后来,那个女孩主动来找他,哭着说自己不拖累他,咱俩关系断了吧!在户籍制度严格执行的三十年里,这样的故事天天都在重复。
四川省新增两个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 第7篇
内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为资中县, 核心区规划面积10万亩, 示范区50万亩, 辐射区100万亩。内江园区是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位, 具有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12个, 培育了内江雨润、四川福元等一批科技型龙头企业, 初步形成了畜牧、水果、水产、蔬菜、优质粮食等特色产业。
南充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为西充县, 核心区面积22 170亩, 示范区50万亩, 辐射区400万亩。核心区是全国有机食品认证示范基地十强县之一, 拥有西凤脐橙、充国香桃等知名品牌和张飞牛肉、汇源果汁等国家百强农业龙头企业, 形成了水果、蔬菜、蚕桑、畜牧产业等特色产业。
两个国家的问题 第8篇
700家企业聚集滨海其中不乏国际名企
在大神堂风电场, 一座座80米高的白色风机拔地而起, 源源不断地输送着绿色能源, 马棚口、沙井子等风电场也纷纷投入使用, 进一步充实新区绿色能源。在中央大道, 一排排光伏发电设备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 输送到主电网上。在已经投用的垃圾焚烧发电场, 一些没用的废物, 被焚烧、分解成为无害物质, 同时产生电能。在北疆电厂, 海水淡化设备将咸水变成了淡水, 供市民使用。近年来, 滨海新区的节能环保产业有了飞跃性的发展, 2010年, 滨海新区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340亿元 (不含节能环保服务业) , 约有700家从事与节能环保产业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在新区聚集, 涉及汽车、照明、家电、工业装备、建筑材料、化工产品等行业。西门子电气传动、霍尼韦尔环境自控、诺卫环境安全、威立雅水务等一批在节能环保领域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际知名企业, 以及特变电工、膜天膜、龙净环保、泰达环保等众多在国内节能环保领域处于领先水平的知名企业更是纷纷落户新区。
目前, 滨海新区在新型膜材料、除尘和烟气脱硫等大气污染治理装备、锂离子蓄电池、海水综合利用等很多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并已成为我国领先的绿色建筑、生态环保技术及产品引进和示范推广中心。此外, 随着新区承办的国际节能环保绿色产业博览会、国际生态城市论坛暨博览会、国际节能减排科技博览会等交流会议的增多, 新区正逐渐发展为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先进节能环保技术交流、引进平台。
以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三大产业为主
在提升绿色能源使用率的基础上, 新区确定了以发展“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三大产业为主的发展导向。节能产业方面:将围绕工业、建筑、交通、生活四大领域开展节能服务。随着智能电网的建设, 生态城的居民可以随时监控自家电器的耗电量, 节约更多的能源。环保产业方面:将大力发展“三废”污染防治技术和装备, 充分发挥滨海新区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和装备生产的产业优势, 适当引进和推广国外先进的环保装备制造技术。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方面:将有选择地发展污染小、附加值高的资源循环利用产业。
预计到2015年, 滨海新区的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将达到700亿元以上, 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达到25个左右。到2020年年末, 滨海新区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超过1 500亿元, 形成50家左右节能环保产值超亿元的企业。
打造两个国家级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基地
于家堡金融区是APEC框架内首个低碳示范城镇, “能源中心”则是于家堡探索低碳示范城镇建设的一个亮点, 取代了在单体建筑物内设置供冷供热机房的传统模式, 采取“冰蓄冷”的技术, 既节约成本, 又充分利用电网能源, 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目前, 于家堡金融区已和法国苏伊士能源服务公司签署协议, 正式启动了能源中心的规划建设工作。
除打造低碳示范镇外, 新区还将依托中新生态城和中心商务区, 成为承接国内外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转移和装备、产品引进的重要平台。依托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大力发展节能汽车、节能家电、节能照明器具、工业节能装备、绿色电池等装备及产品。依托空港经济区, 大力发展节能电机、关键节能电力装备和航空航天领域节能环保装备及产品。依托轻纺经济区, 大力发展新型建筑材料, 建设我国重要的节能环保建材生产基地。依托大港和南港工业区, 积极延伸石油、化工产业链, 大力发展环保材料、环保药剂、可降解产品等环保化工产品。依托临港经济区, 引导大气、水污染、固体废弃物等污染防治装备、海水淡化装备、节能环保检测仪器仪表制造上下游企业集聚, 打造我国领先的高端节能环保装备制造集群。未来, 滨海新区将以服务业为引领, 积极推进节能环保服务、工业节能装备、节能汽车及零部件制造、污染防治装备、新型环保材料、海水综合利用等六大领域的发展, 努力建设节能环保综合服务和节能环保产品、装备研发制造两个国家级示范基地。
楚文化的两个问题 第9篇
不错,楚国在春秋以前是比较落后,但到战国时期已不象《通史》所说的是处在一种“始终落后”的状态中,而是已经形成了具有独特风格的高度文化。最有说服力的证据就是在战国时期出现了我国文化史上的璀灿明珠——《楚辞》。
《通史》列举了两个例证:一是《史记·范雎蔡泽传》中说的“楚之铁剑利而倡优拙”;另一个是《楚辞·招魂》中的“二八齐容,起郑舞些”。下面我们就来剖析这两个例证。
“楚之铁剑利而倡优拙”是秦昭王在公元前二五五年间说的。《史记》的原文是:“昭王临朝叹息。应侯(范雎)进曰:‘臣闻“主忧臣辱,主辱臣死”。今大王中朝而忧,臣敢请其罪。’昭王曰:‘吾闻“楚之铁剑利而倡优拙”。夫铁剑利则士勇,倡优拙则思虑远。夫以远思虑而御勇士,吾恐楚之图秦也。’”姑且不论“楚之铁剑利而倡优拙”是秦昭王听来的,就凭秦昭王为它作的解释已经一目了然。所谓“铁剑利”正是指楚国注重经济,发展军事,准备同秦国决一雌雄;而“倡优拙”则是指楚国举国上下居安思危,不敢奢侈矜骄。秦昭王借这句话道出了自己的忧虑,司马迁就此一针见血地点破了秦昭王的用心——“欲激励应侯”。由此可见,“楚之铁剑利而倡优拙”这种说法并不能反映当时的历史事实。
应该承认,楚国注重经济,发展军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古籍中可以为“楚之铁剑利”佐证的确有不少。可是,能说明楚之“倡优拙”的除去秦昭王自己的话外,别无实证。而现有的一些资料却恰恰表明楚国的倡优一点也不拙。
首先可举“优孟衣冠”这个著名典故,优孟是楚国的优人,擅长滑稽讽谏。从他花了一年多的时间摹仿楚相孙叔敖,以致楚庄王不能辨其真伪来看,他的表演技能和化妆水平是相当高超的。优孟的活动年代在公元前六一三——五九○年左右(春秋时期),也就是说,楚文化在春秋时期已露头角了。
战国时期流行于楚宫廷内的歌曲,曲名有:《采菱》、《阳阿》(亦作《扬阿》、《扬荷》)、《薤露》、《涉江》、《阳春白雪》等。《淮南子》曰:“歌《采菱》发《扬阿》”,又云:“欲美和者,必先始于《阳阿》、《采菱》”,其注曰:“《阳阿》、《采菱》乐曲之和声”。于此可知,当时的楚歌已具有唱、和的形式。再从屈原的《九章》中,我们看到《涉江》的歌词内容已十分丰富,结构变化很大,末尾还用了“乱”的格式,而所谓“乱”是在套曲(即由许多分段组成)的最后出现,起着概括全篇的作用。这都表明当时楚国的歌曲已发展到一定的高度,尤其是《对楚王问》所记载的那位“客”,他能从《下里巴人》、《阳阿》、《薤露》一直唱到《阳春白雪》,足见其演唱的技巧和表现力都达到了很高的水平。甚至连“引商刻羽、杂以流征”这样高难度的技巧都能掌握,不经过专门的严格的训练,没有一定的艺术修养,这是做不到的。
楚宫廷内表演的乐舞,除从周宫廷乐舞继承下来的《大吕》、《大武》、《万舞》、《韶》以外,还有一种叫《激楚》的舞曲,因为它的节奏急促、音调激昂而得名。据记载,《激楚》舞起来的时候连宫殿都在颤抖,可想其情形之壮观。
一九七八年夏在湖北随县出土的战国早期曾候乙墓中的乐器,其品种之多,数量之大,制作之精巧,造型之华美,显示了当时楚国一带的音乐歌舞的高度发达。出土的乐器中有一套大型编钟,音域宽达五个八度,与现在的一架钢琴音域相同。其音阶基本属于十二平均律,可以转调和演奏和声,至今音色宏亮清晰,还能演奏古今中外的名曲。还有在出土文物中首次发现的排箫,现仍能吹出清脆的声音,并且超出了五声音阶的范围。宋代姜夔曾在《琴曲·侧商调·序》里提到“侧楚调”。“侧”是指调具有“变宫”“变徵”的半音。姜夔把“侧商调、侧楚调、侧蜀调”并列,“侧楚调”当即是楚国的调子。以随县出土的楚国乐器实物为证,再据姜夔认为“侧商调”不是商朝的音乐而是汉代人加的名称推论,很可能中原一带的半音概念就是最早从楚国输入的。
《通史》把《楚辞·招魂》中的“二八齐容,起郑舞些”用作楚国学习北方民族文化的证据,说“他们(楚贵族和国君们——引者)就拿北方贵族们所喜爱的‘郑舞’来作为宫廷的娱乐之舞。”首先,说“郑舞”是“北方贵族们所喜爱的”,这种提法本身就不正确。关于“郑舞”,史书上单独记载的很少,《通史》把它同“郑声”联系起来,说:“郑声不只是声,还有郑舞与之相配合。”所谓“郑声”,原指春秋战国时郑国的民间音乐,它是同周天子制定的“雅乐”相对立的。既然肯定“郑声”是民间音乐,那么,与“郑声”密切配合的“郑舞”当然是民间歌舞而不可能是贵族歌舞。
尽管目前学术界对《楚辞·招魂》的作者是谁、招谁的魂的意见还莫衷一是。但即便按照“是屈原为痛悼楚怀王客死秦国而作”的最早年代为准,则楚怀王死在公元前二九六年,而在公元前的三七五年,郑国就已被韩国灭掉了。试问,战国时期的楚国是如何向早在八十多年前就已亡国的郑贵族和国君们学习的呢?
《招魂》的内容非常丰富,单说描写楚宫廷生活的就有建筑工艺、装饰绘画、异怪珍玩、美味佳肴、乐舞歌管、各种赌具等等方面。而“郑舞”则仅仅是在乐舞歌管的场面中提到的,其位置远不象《通史》所强调的那么重要。再联系“郑舞”的来源、《招魂》的创作年代以及它的作者诸问题,我以为把这里的“郑舞”看成是优美的舞蹈的代称是较客观的。
退一步说,即使在楚国跳起“郑舞”也不能说明楚国文化的落后。其道理很简单,假如跳别国的舞即表示本国的文化落后,那么《周礼》上说“旄人,掌教舞散乐、舞夷乐……”,“氏,掌四夷之乐与其声歌”,岂不是可以证明北方民族的文化要比东南一带的少数民族的文化落后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