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职业经验总结(精选9篇)
律师职业经验总结 第1篇
文章标题:律师提高职业素养的经验交流
律师是一个神圣的职业,中国大律师张思之曾用诗—般的语言描绘优秀的律师形象:“哲人的智慧,诗人的激情,法学家的素养,政治家的立场”。俗话说得好,“不愿做元帅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对律师而言,不争取做一名优秀律师,也算不上是一名好律师。跨入新世纪后,乘着成功加入WTO的东风,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得到不断的完善和发展,这对律师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一名律师,必须把握时代脉搏,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名符合时代要求的优秀律师。
通过自己在执业经历中的所感所想,我觉得律师要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主要应注意一下几个问题:
一、维护自尊,保持独立
这是律师提高职业素养的关键,律师既以“师”冠之,就应有“师”德,在对法律的信仰、在尊重法律、遵守规则方面,要成为典范,自己首先要在言行上体现出法律至上的理念,时时处处遵守法律、遵守规则,要能够为其他公民树立法律至上的榜样。这样,才能有可能赢得包括法官、检察官在内的广泛的尊重。而要赢得社会广泛的尊重,首先要自己尊重自己,要有职业独立的意识,保持职业独立性。保持职业的独立性,就是要求在执业中要作到既要律师独立于当事人,又要独立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独立于当事人,这就是说律师不应该成为当事人的附庸,应该与当事人保持一定的职业距离,不要轻信他们陈述的每一件事情,不能盲目地听从当事人的意见,不要把他们的意见不加思索地直接变成自己的意见;独立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就是说律师不得为了有利于自己所参与的诉讼而与法官、检察官或仲裁员进行私人接触与交涉,更不能用请客、送礼、报销费用或者提供某种便利的方式对法官、检察官或仲裁员施加影响。律师不得利用任何方式宣传或者暗示他与法官、检察官或仲裁员之间的关系。律师胜诉靠的是对事实和证据的充分掌握以及对法律条文的娴熟运用,而不是靠各种非正常关系。如果不这样要求,律师就会丧失客观分析问题和理性处理问题的能力。近年来律师界发生的很多不正常却非常普遍的现象,比如,与法官、检察官拉关系;与当事人搞得一团火热,称兄道弟,钱财不分;在执业中把当事人的意图奉为指令,不加区分地想尽一切办法满足当事人的要求,尤其是在刑事诉讼业务中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及其家属交往过密。律师在上述行为过程中,也许可以一时博得当事人的欢心,但是,他们内心里却不把律师放在“师”的位置上去发自内心的尊重,所以,经常可以听到当事人介绍律师时说“某某是我花钱雇的,”就像花钱雇一个搬运工,让你怎么搬,就怎么搬,让你搬到哪,你就得搬到哪,搬运工不能有独立的意图,而律师不是搬运工。律师虽然是委托人花钱聘请的,但是,律师在道德和精神上是独立的,律师对事实和法律适用的判断是独立的。其实,律师是雇来的,还是请来的这种说法上的不同,也许并不影响律师与委托人的法律关系,但是,不同说法本身表明的是人们对律师地位和作用的不同认识。同样,法官也会认为,只是靠拉关系办案的律师是没有真才实学的,他们同样也是从心里鄙视的。因此,维护自尊,保持独立是一名优秀律师应首先具备的职业素养。
二、诚信执业
诚信是律师职业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诚信既是律师拓展服务领域的基础,又是律师提高服务质量的根本,还是律师完善形象的前提,也是律师提升素质的关键。律师工作的本质和律师服务的特点,决定了律师必须以诚信作为安身立命之本和拓展业务之源。律师诚实守信,就是承诺对那些能办得到的事,不遗余力地去争取当事人要求的合理合法的结果。诚信既是宣传律师的广告和一笔非常可观的财富,也是律师的良心和优质服务铸成的律师的灵魂。诚信的品格是一个律师得以在激烈的同业竞争中立足的关键。律师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律师服务的特殊性表现为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凭借着自身的才能和知识,更凭借自己的良知和信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标志了这个国家的品格。律师的诚信不仅事关律师业的兴衰存亡,还直接关系到全社会的诚信水准。律师对社会生活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是一个国家法治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检验一个国家社会民主程度的晴雨表。所以,诚信应该是对律师服务的基本内在要求,应贯穿于律师工作的全过程。律师只有始终保持高标准的职业操守和对客户负责的专业责任心,不为一时的商业利益而丧失一贯的职业要求,才能获得当事人长期的信任。可以说,律师和律师职业与诚实守信之间具有一种同生共存的关系。因此,诚信执业应该是提高律师职业素养的基础。每一名律师都应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将诚实守信作为自己的立身之本。
三、培养和保持社会使命感
一名优秀的律师应该具有强烈的社会使命感,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不能忘记自己“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实现社会公平
律师职业经验总结 第2篇
一、外所做什么?搭桥理论
搭桥原理 和用词 we have reason to believe, it seems to us that you/ you appears to be/ according to local counsel
二、外所的优势(为什么要去外所):
1、体会高层次的工作环境:国际电话会,老板给500强企业汇报
2、客户资源:水乳交融;了解外国大客户的要求及其喜闻乐见的形式
3、广阔的平台和视野:全球的法律业务,各国的同事,丰富的资源和共享
4、培训机会:
团队Group meeting
分所Lunch Training
地区Asia Training Conference
全球 Firm Value, Global Training: Legal English, House Style, Time Management.5、文件共享:全球文件共享系统
6、待遇:五险一金, Weekly Happy Hour, Outdoor Activities, Fesco
三、对我们的要求:
1、英语口语和书写(基本功和初级阶段考评晋升的重要指标 - 积累)
2、对中国法律法规和社会资源的把握(区别于单纯国外背景律师的优势——论持久战)
3、沟通(汇报)协调能力(会议速记、时间排布)
4、高效的工作方式:工作小时系统(Conversion between Word与PDF, why; Excel排序、数据计算和表格编辑,Power Point,演讲文件的制作,Pan Chart, Acrobat PDF key word search, webpage printing;Outlook 1000 e-mail every other month – folders;subfolders;how to use reply/reply all/forward;cc, bcc;contacts/sending contacts;reminders;groups, cross-references between e-mails;saving editing e-mails;setting up rules)
四、我们如何做
1、调整心态:盲目悲观(反向思维)盲目乐观(时间紧迫,国内所的同伴,发展道路漫长)
2、进入角色:尽快驾驭涉及到的中国法律法规,积极搜集资源和信息,熟悉工作环境、要求和特点
3、从细节处招手:文件题目是什么
4、尽早开始积累:
语言:法律分析,建议样本conflict check,poa, memo;好词好句;
工作经验:老板思路,案件流程,特定案件类型用到的材料和资源渠道、处理案件
类型和相关材料
联系方式:常用国家行政(国资委、商务部、工商局);司法机关(法院;检察院;
公安局)、其他中介(会计师、投资银行、调查公司、国内法律顾问,常用
客户、其他分所同事)信息资源:好的网站、所刊、资料
5、把握每一次培训机会
律师职业经验总结 第3篇
一、律师的中立性
人们常常说律师是为了报酬为坏人脱罪的, 这首先就是犯了刑法上的大忌。《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为有罪。”疑罪从无的原则作为我国保障基本人权的重要手段, 维护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被告在没有得到公正的判决之前, 他就有权为自己辩解。任何人都不可以感性地断定他是一个坏人。其实好人和坏人是难以区分的。对被告而言, 律师可能是好人; 对原告而言, 也可能是坏人。而且站在法律的层面上来讲, 不存在十恶不赦的人。因为法律跟艺术有所不同, 它是认为理性的产物。
二、律师的忠诚义务
律师和任何职业者一样都具有两面性。揭开律师的面纱, 律师就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 他拥有常人灌输的道德观念, 知道什么是真善美, 什么是假丑恶。而当律师成为被告的诉讼代理人时, 他必须而且有义务对客户忠诚。在迈思哈德诉萨蒙一案, 对此作了很好的阐述: “坚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是律师对其最崇高的忠诚, 许多普通人可以遵循的做法, 律师很多是不能够做的。律师所恪守的职业道德比商业道德更加严格苛刻, 对当事人高度忠诚, 是他们所遵循的最高准则, 在某些时候, 受信托人必须进行自我放弃, 放弃作为普通的思想道德, 无论自己的内心是如何的煎熬, 也必须都要放弃, 因为作为律师的时候的对客户的高度忠诚是他们不二的选择。 (3) 正是因为律师能够忠诚地为客户服务, 才会有律师职业的诞生。试想若律师事务所以国营的形式出现, 客户怎么可能把切身的利益交由政府手下的职员去对抗老板。没有一个客户敢冒这样的风险。1820 年伯罗汉在英国上议院为英女皇卡罗休辩护时, 就这样提醒人们, “律师在法庭为其当事人进行辩护的时候, 心中必须只有他的当事人一个人, 必须尽自己的最大努力为当事人开罪, 甚至不惜牺牲任何人的利益, 这是成为一个合格律师的必经之路。在为其辩护的过程中可能对自己造成的心理上的负担和必须狠下心来损害其他人的利益, 这都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必须承受的。律师就是以这种方式存在的一份职业, 你可以不接这个单子, 但是你接手了就必须不计一切后果的为当事人负责。 (4) 或许, 他说的有点过了头, 但是把忠诚的义务提到一个很高的层面上是毋庸质疑的。基于这种忠诚义务, 律师的所有行为不管适当的还是不适当的都有了很好的解释。如果一定要说律师是个“坏人”, 那么他最多只能说是愚忠。把律师职业当作一般职业来看待, 尽忠职守有什么不对, 为什么我们一定要对律师求全责备呢?我们不妨从另一个角度想律师因为忠诚的义务还不得不去做一些我们认为不应该做的事时, 他的内心承受着多大的煎熬。他们的忠诚应该得到我们的敬重而不是鄙视。
三、律师的角色分化
在舒国滢的《从司法的广场化到司法的剧场化》中解释到, 司法的剧场化是指以“剧场”为符号意义的人造建筑空间内进行的司法活动类型。当然, 这里的剧场更多地具有隐喻的意义。在司法程序中, 所谓的剧场就是我们熟悉的法庭了。一旦站在法庭里, 就没有好人和坏人了, 而是由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当事人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角色表演活动, 它由“序幕”、“高潮”和“尾声”诸部组成, 不过他们所演绎的不是由编剧们虚构的情节, 而是 (或者应当说是) 案件的“事实”发生的真实的过程。 (5) 如果把他们形象地比喻成影视明星或许就更好理解了。在电视上, 演员们扮演着各色各样的角色, 为了突出主角的英明神武, 聪明睿智, 往往需要反面角色的陪衬。反动人物的狡猾奸诈, 不折手段无非就是突显出情节的跌宕起伏。然而演戏终究只是演戏, 现实生活中的演员与镜头中的演员已经不是同一个人格了, 我们更不能对角色的偏见或愤怒而不公平地对待真实的个体。否则, 我们就是太“入戏”了。律师跟演员一样, 他们一旦进入角色, 就已经不再是真实的自我, 而是披着一件外套的演员。在英美法系的法庭审判中, 律师往往穿着神圣的律师袍, 头戴假发。他们的姿态、语言代表着法律符号的象征意义, 因此他们演示法律之技艺。冯象在其《好律师能不能也是好人》一文中提到“入学后, 合同法第一堂课, 克朗曼先生布置我们讨论一道刺配沧州吃“杀威棍”似的题目:律师为什么不幸福?其实, 我觉得大可不必这么自寻烦恼。这不是一种借口, 也不是安慰, 律师在事实上是为被告人辩护, 而不是为十恶不赦的人辩护。一旦律师进入了角色, 就应该认真地演好这场戏, 只要不超越“剧本”设定好的界限即可。
四、律师的职业伦理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律师的辩护并不是随意的, 而是基于一种严格的职业道德所支配的。比如在辩论中, 律师可以运用娴熟的专业技巧对其当事人进行合理的辩护, 但是不能伪造证据, 不能欺骗法庭, 这是最基本的原则。辩护人在明知道当事人犯罪的情况下, 他会恪守不做伪证、不欺骗法庭的职业道德, 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不惜一切代价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只要律师存在的一天, 就会有源源不断地对律师的批评与讽刺, 就算有真正的好律师按照大众伦理的心态去处理案件, 也会被这个社会指责为一个坏律师的。我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律师职业伦理的特殊性, 并把它作为一种法治的观念向社会各界人士传播, 振兴律师界的荣誉与尊严。
摘要:一直以来, 律师都被认为是为坏人服务或者是丧失道德观念的。但律师作为法律职业者, 有其自身的法律职业伦理, 他们始终坚持自己的立场和态度, 跟任何职业者一样, 必须对客户忠诚, 并且这种忠诚是至高无上的义务。而且一旦进入司法程序, 律师就已经角色分化了, 演绎法律之技艺。因此, 律师不但不应该受到讽刺, 而且更应该得到尊重和赞扬。
关键词:律师,中立,忠诚,角色分化,职业伦理
注释
1 辉强.律师是否应该为坏人辩护[N].法制日报, 2005-5-19.
2 何家弘.法学家茶座[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 2015.
3 [美]肯尼斯基尼斯著.职责与公义[D].徐文俊译.东南大学, 2000.6.
4 [美]肯尼斯基尼斯著.职责与公义[D].徐文俊译.东南大学, 2000.6.
律师职业经验总结 第4篇
关键词:职业;技能;大赛;实践;体会
中图分类号:G7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864X(2015)12-0185-02
随着现代职业教育的蓬勃发展,地方和国家对职业技能大赛给与了大力支持和指导。职业技能大赛良好地促进了职业教育的教学与实实践,对校企合作、专业设置、课程改革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真正实现了“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教、以赛促改、以赛促建”。通过参与职业技能大赛快速地提高了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夯实了实践技能,每年毕业的获奖学生受到了用人单位地热棒和青睐。职业技能大赛已经成为学生向往和渴慕的重要教学活动和赛事,在学生心目中成为人生出彩的第一舞台。
我作为职业院校的一名老师,多次参与了职业技能大赛训练的指导。我校曾在区级技能大赛中,学生先后获得比赛一、二、三等奖和所有比赛团体一等奖。在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中,先后指导学生获得两届比赛三等奖的好成绩。本人也多次获得优秀指导老师荣誉和嘉奖。
近几届国家级园林景观设计大赛项目设计类型是居住区,因此,本文有关的设计内容皆指居住区园林景观,并以此为核心进行总结和分析。
一、筹备赛事,选拔赛手
职业技能比赛训练是一项长期而又艰苦的工作,设想在短时间内强化训练,逆袭成功,这绝对是不可能的。具体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成立组织,协同管理。
参赛学校成立由校长或副校长为组长的技能大赛筹备协调小组,成员包括学校相关的职能部门如教务处、财务处、后勤处和承担具体项目实施的系部人员。系部主要负责比赛涉及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创造训练场所和完善实训条件以及指导教师人选的确定。指导老师具体负责选拔参赛选手、撰写训练计划和训练方案。总之,在这个体系中,坚持垂直管理,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机制领导指挥有力,上下目标一致,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一切以大赛为重,一切为大赛让路,保证国赛有条不紊,顺利开展,卓有成效。
(二)选拔标准。
1.制定选拔标准。
首先要明白,参赛选手应该具备的素质标准。经过了这几年的体会,我个人认为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素质标准。
(1)扎实的专业素质。
一个优秀的选手首先应该精通专业知识,掌握专业要求的知识和技能。对所学专业有着比较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充满浓厚的专业兴趣和具备不断的探索精神。
(2)良好的心理素质。
学生必须身心健康,性格活泼开朗,自控意识较强。面对逆境冷静应对,心态平淡。身处顺境,不骄不躁。特别是在巨大的压力面前,能够化压力为动力,临阵不乱,头脑清楚,沉着冷静。
(3)强烈的团队精神。
职业技能训练本身就是由学校、老师和参赛学生组成的一个集体,有位学者,曾说个人再厉害只能说是英雄,而比英雄还要高的就是伟大的团队。可谓是一加一大于二,团队合力是锐不可挡的。
因此,在训练的任何时候,参赛学生必须树立牢固的团队精神。两人组成的参赛团队,在平时的训练中就要不断磨合,互相信任,配合默契,出现问题共同寻找最佳解决途径。
(三)选拔方式。
一般常采用一次考试或实操选拔参赛选手,还是不太科学和合理。最好的办法应该是从新生入校就开始发现苗子,作为后续的培养对象,并且人数要多于赛事选手数量。在培养的过程中,采取逐渐淘汰和不断筛选的形式,最终,把最优秀的学生留下,作为参赛选手。
二、研读赛事规程,做到心中有数
全国技能大赛每个项目的比赛规程是权威性文件。省级比赛必须参照国赛标准,零矩离对接。每个项目的比赛规程是项目训练的指导性文件,后续的训练要紧紧围绕赛程展开,不能偏离。因此,赛前指导老师和学生要详细研读赛程,反复研究,不放过任何一点细微之处,在后续的每一次训练中严格遵照赛程开展训练,规范操作,才是有效训练。
三、制定详细的训练计划
赛程是训练根本,是纲领性文件,训练小组在制定训练计划的过程中要紧扣赛程。根据训练时间,制定详细而严密的计划,通过设置训练案例,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和修正训练计划,解决计划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更好地为训练服务。
四、训练方法
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凡事有多种解决办法,但最有效的办法我认为只有一种。面对的全国职业院校都是省、区、市的佼佼者,实力不凡,想要在强劲对手中脱颖而出,着实任务艰巨,挑战不小,压力巨大。另外,兄弟院校的成功经验值得学习和借鉴,拿来的方法未必就很实用,还需要根据本校的学生现状制定适合自己的训练方法。根据近三年的摸索和实践,总结以下几种训练办法:
(一)头脑风暴法。
园林景观设计是具有设计思想灵魂的工程。聘请区内外知名专家以身说法,把自己设计中标的作品作为教学案例,做到深入浅出的讲解和剖析。大量成功案例的讲解为学生打开了设计的一扇窗户,培养了良好的设计意识和设计思维。通过专家的讲解,使学生清楚设计是科学性和艺术性工作。
(二)现场考察观摩法。
根据训练实际,选择时机,确定有代表性的公园绿地、街头绿地、单位附属绿地、住宅区绿地,带领学生身临其境感受园林绿地之美。启迪心灵,开阔视野。要求学生对现场观察的场景手绘,并用测量工具测量,感受空间比例大小和尺寸,还要标出植物层次和植物名称。
(三)模仿法。
结合居住区绿地,选用大量参考案例,仔细研读,参考模仿。感受案列成功的设计理念和设计手法,汲取营养,从理论上不断提高鉴赏认知能力。
(四)自主创作法。
指导老师首先给学生要提供不同空间住宅小区CAD图纸或电子图,并注明周围交通和其它环境。学生根据不同形状的空间布局,运用专业知识进行规划和设计,并写出设计说明。这一作法能够促使学生通过大量的案例训练,提高设计能力,培养设计思维。
1、学生自评。
学生每完成一个案例,每个学生写出评价,包括两个方面,肯定和否定,肯定作品的亮点,指出作品的不足和欠缺处。学生自评促进学生自我反思,不断修改,提高作品质量。
2、学生互评。
园林作品,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通过互评,使学生提出自己的看法,鼓励学生有什么就说什么,站在专业的思考角度评价。通过这种形式促使学生交换看法和思想,博采众长,为我所用。
3、老师点评。
老师所评只是个人看法,仅供参考,不要求学生一定采纳。鼓励学生对老师的点评提出不同看法。指导老师要创造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提高训练效率。
五、训练步骤和过程
(一)深入居住区绿地,考查学习评价。
园林景观设计的设计对象和主题是居住区,首先确定银川市区不同风格的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居住区作为考查对象。带领学生,深入居住区,让学生亲自感受,并动手测量园路,园林建筑与小品等,手绘居住区的一些重要节点。通过这些活动,进一步认识植物,学习植物的配置,景观的造景手法,规划布局,并发现问题,提出自己的解决办法。不断提高学生的规划设计意识和设计能力,形成良好的设计理念。
(二)培养设计思想,提升设计能力。
园林景观设计不是一项单纯的技能训练和机械运动,对人的全面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掌握园林规划设计程序。
(1)掌握资料,熟悉场地。
在技能大赛的训练中,提供的只是一张居住区绿地地形图,首先通过读图判读以熟悉场地,尽可能多地获取相关信息,搞清楚居住区的出入口,楼群布局和其它场地现状。
(2)确立设计初步方案。
通过前面对地形的分析和研读,结合居住区的使用功能,手工绘制出初步方案。
(3)深化方案,形成总体规划方案。
根据居住区的用地性质,体现使用功能,满足人的心理需要,规划出园路广场、假山水景、园林建筑、园林小品和植物配置等。方案的构思立意,必须要求学生具有创新思想,体现时代特点和发展需要。
2、提高文字表达和组织能力。
园林景观设计文字说明不超过300字,要求言简意赅,条理清楚,重点突出,与设计图一致。这就需要学生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针对这个问题,在平时的训练中,让学生学习和多读有关文献设计说明。每一套方案都要根据规划设计内容拟定文字说明,反复修改,不断推敲,提供语言功底。
(三)创新思维的培养。
园林景观设计是一项艺术创造或艺术创作,不能固步自封和墨守成规,时代需要具有创新意识和思维的设计人才。在平时的训练中,鼓励学生大胆创新,推陈出新。一方面要根据社会发展需要,贴近需求,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如绿色生态、节能环保等。另一方面,鼓励学生不受已有事物的影响,不受老师的想法限制,借鉴国内外的最新设计理念和设计思潮,贵在创新,运用形式多样的设计手法进行自由创作。
(四)刻苦训练,反复模拟,积极备战。
在实际的训练中,事先设置若干个案例。每一个案例都不一样,在案例的选择中代表不同的类型。每一个案例就是一个训练任务,开始在训练的初期阶段,时间上没有严格的限制,根据要求,按照赛程完成即可,然后,老师点批并提出修改建议,学生再行完善和提升。到了中期,学生的电脑操作比较熟练,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要求提速,效率和质量并重,成图规范,构图要件缺一不可,方案质量较前期要有大的变化。赛前二个月,一天一套方案,并且严格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午模拟,下午老师评点,学生再修改再完善,不断增强比赛水平。
(五)调适心态,增强心理素质。
在平时的训练中,不断鼓励和关爱学生。根据学生出现的各种异常情绪,采取形式灵活的方法,耐心开导,排除不良情绪,不断调整心态,以积极的心态适应训练和投入训练。
六、结束语
比赛结束,针对训练和参赛的过程,对有关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梳理并总结经验教训,发扬好的做法,弥补短板,撰写总结报告,提交学校参考。
与兄弟院校相比,我们训练的景观公共空间类型还是偏少,时间较短,与兄弟院校的差距较大。建议学校能给与更大的支持,训练及早入手。另一方面,学校支持参赛队提前最少一个月到达比赛地,以利于适应性训练。总之,通过国赛促进本专业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改、以赛促教”的目的。
杭州律师进社区活动经验总结 第5篇
律师进社区活动是2009年杭州市委市政府在建设法治杭州过程中的一大创举,活动以社区为单位,整合了杭州律师队伍、在杭高校大学生等资源,让杭州的居民能足不出社区便能享受到律师的法律服务,被许多人形象的称为给居民配备了“私人律师”。
活动从2009年12月启动以来,先是在100家社区试点,随后在497家社区、32家撤村建居社区全面推广。到目前,已经覆盖全市老城区的529家社区,实现了每个社区每周都有律师“坐堂”,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每个季度都有针对性的便民法律服务讲座。
我所在的杭州律师事务所作为首批进驻社区的律师事务所,所里面许多律师均有服务的社区,我受邀作为杭州市景秀社区法律顾问,定期参加社区组织的法律咨询等活动,由于面对面咨询受时间所限,浙江天复律师事务所李军民律师创办了杭州法律咨询网站,网站开办了律师进社区的栏目,公布了咨询热线和留言信箱,这样居民便可足不出户,点点鼠标就可解决法律问题,大大方便了群众。
社区居民在日常生活过程中也会发生大大小小的矛盾和纠纷,以往居民有了矛盾都是在社区调解员、基层司法所同志的调解下化解。但有一些矛盾与纠纷由于涉及双方法律关系复杂,社区的调解员由于没有系统学过法律知识,对于一些法律规定也不太了解,导致调解起来也非常费劲,吃力不讨好。自从律师进社区活动开展以来,律师可以发挥其专业之长,在参与社区居民调解过程中,通过晓之以法律,动之以情,促成矛盾双方的和解。
我作为浙江天复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对于杭州的法治建设理应多出一份力,多做一些贡献。人民群众在生活过程中迫切需要懂法、知法、用法,我也会以自己所学,为解决人民群众的困难,促进社会和谐进一份法律人的绵薄之力。
律师职业规范的总结 第6篇
我本人比较内向,不善于交际,虽然当了三年律师(如果算实习都超过四年了),但至今不能说真正认识一个法官,当然,这也和我的案子太分散太杂有关,和法官基本上都是一次性交往,很少有碰到同一个法官的时候。三年来我没有和任何一个法官或检察官吃过一顿饭,只有一次,我们所一个老律师请一个外地来出差的法官吃饭,那人是他同学,我那天正好在所里,就一起去了,这应该不算。说实在的,有些法官我想请他吃饭,因为他赢得了我的尊重,比如市中院有一个法官,为了一个诉讼金额只有三万多的案子,反复地召集当事双方调解,在达成调解后,因为有支付义务的一方情况不是很好,不能按调解书执行,在我方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况下,本来和案件已经无关的这个法官又好几次去被告家里做工作,不让执行局的人去他家,虽然我不太认同这种做法,但还是比较感动的。另外有一个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主办法官在判决以后还专门找了个星期六把我约到他的办公室进行法理上的交流,态度非常认真谦和,我知道这绝不是作戏,是真的喜欢法律这个职业。不过大多数法官我觉得都不是很喜爱这个工作,不耐烦的情绪时有表露,也许是我的错觉,我感觉他们总是很焦躁地办案,另外法官的情绪始终有些问题,主要是对比和律师的收入觉得不平衡。公平地说,现在法官的收入不算特别高,和一些成功的律师确实没法比,但和绝大多数律师比起来,他们享受着各种福利,拿着稳定的工资,省却了辛苦的奔波。而律师绝大多数心理是不健康的,他们随时都处在生存危机中,很多法学院的学生当律师是不得已,因为当律师不需要走后门找关系,这也预示着律师会是一个非常辛苦的职业,我见到年入千万的律师,也见过生活潦倒毫无发达希望的律师,我想虽然金字塔现象适用任何一个职业,但也很少有某个职业象律师这样,性质相同的工作贫富差距却达到如此惊人的地步。当然,法官不是不了解这些,但在他们眼里,只要有一个律师的收入达到让他们嫉妒的程度,他们就会把气出在所有的律师身上。
比起法官,我和律师的交往更多一些,除了在法庭外,平时也多次和律师有过来往。在法庭上我有几次遇见比较有名的律师,其中有一个还有全国性的知名度,我比较惊讶,因为这个案子标的实在不大,收费肯定不会高,我很惊讶这些著名律师居然也会来办这样的小案子。经过一两次交道,觉得其实他们也没什么,当然,这仅仅是从法律专业的角度来看,他们的性格为人乃至背景我无从知晓。我甚至觉得和比较有名的律师一起开庭我更没什么压力,而且在庭上他们一般没法摆资格,法庭不会允许。下来就不一样了,有一次我代表公司去调解一个事情,我和公司的经理,对方的律师和对方公司的董事长,坐在一起谈,那个律师比较有名,还挂着省律协副主席的职务。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我几次开口,他张嘴就是“你怎么能这样做律师”,“你这种水平居然也是律师”,“我就奇怪你的当事人怎么会请你”,我实在有些忍无可忍,但还是没有回应这些挑衅,只当做没听见。记得以前有一次我实习的时候陪我们主任去谈一个事情,对方律师说了句:“你这么做就不怕害了你当事人”,我们主任当时就翻脸,掏出手机就砸了过去。我虽然心理非常不舒服,但一般遇到这种情况我还是忍了,最主要的原因,倒不是怕事,而是我不愿意被人觉得律师都是些没素质的人在做。有一次开庭,有四个被告,都请了律师,原告的律师一再拿我们这边律师的水平说事,结果我们这边有个律师反唇相讥,双方在法庭上相互讽刺,法官居然不制止,我发现法官带着一种非常鄙视的神情在看着事态的发展,我当时觉得非常不舒服。虽然我不是个完全的理想主义者,更不会拿电影上那些律师来对比现实,但还是觉得中国的律师素质是不太高的,恶性竞争、相互诋毁好象是律师与生俱来的特点,当然,还有很多律师靠和法官的关系吃当事人,这些我听说得多,但实际没接触过,因为都是些很隐秘的事情,你当然不可能知道,只是有一天,主任收了三十万的代理费,我对会计开玩笑说该请客了,会计随口说了句高院介绍的案子,主任只能拿十万。
2013律师职业工作总结 余翔 第7篇
时光荏苒,光阴如梭,一年的时间转瞬即逝。总结这一年的执业工作,感慨万千。作为一名刚跨入行业的律师,我始终认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使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2013年在市司法局的领导及市律协的指导下,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上、业务上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在职业过程中,我忠于宪法和法律,执业为民,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认真遵守《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和本所的各项管理制度,还积极参加修改制度,提出建议;明明白白告知委托人的各项权利和风险,不为谋取业务而误导当事人或者做虚假承诺;没有私自接受委托和收费,收取额外报酬的行为;没有向我所瞒报、少缴代理费的行为。
没有采用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的行为;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理,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相互关系中,没有非工作场所会见的行为,没有请客送礼和指使当事人送礼、行贿的行为,没有假借他人之名向当事人所要财务的行为;没有向司法机关出示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行为;没有从事违法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通过开展警示教育的活动,我更加坚信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要始终坚持法治理念,时刻牢记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所肩负的执业使命。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我们律师应该立场坚定,坚持正确的方向。应该依法履行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我充分的认识到,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以用律师的职业道德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严格要求自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履行法律赋予律师的神圣职责!当代执业律师应该努力做“法律之师”,努力成为“道德之师”。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依然热衷于从事法律援助事业,积极的参加区局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并对我承办的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尽心尽力、一丝不苟。比如在处理一起行政案件时,被援助者在理解法律规定上有偏差,我就耐心的为其解释该法律的真正涵义,让其完全了解法律赋予他的权利和他应该承担的义务,让他真正明白了自己的错误,使其理解了行政机关对他的处理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最终使这起行政案件以原告撤诉而结束,从而化解了百姓对行政机关的误解和矛盾。
在过去的一年里,业务上,我依然保持不断学习、不断进步的这一执业习惯。时刻关注着司法动态、立法信息和法制活动,对每一部新颁布的需要学习的法律法规都能在第一时间自觉予以学习,并充分了解相关的信息,力求全面掌握该法律法规的实质精神,以便正确应用。对待自己承办的每一件案件,我依然保持着精益求精、力求完美的工作作风,坚持以律师执业道德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积极追求客户的合法利益最大化这一执业理念。正是这样的工作作风使我在过去的一年里,承办的案件客户满意率达到了百分百。
本人是中共党员,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明确法律为经济、为民服务的政治方向。积极参加了我所的党组织活动,平时认真学习和落实了上级党委要求学习落实的有关方针政策,明确政治方向,提高了政治素质。其次,在执业纪律、执业道德,与政治素质教育进行了结合,在具体行为中践行政治挂帅的基本指导思想,发挥党员在律师队伍建设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我用细致、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熟练的办案技巧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不仅赢得了委托人的信任和感激,还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因为我的勤奋努力,我有幸被 理事,这既是对我的肯定,也是对我的鞭策,我将以此为契机,再接再厉,进一步钻研法律业务,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也是有些许遗憾的。时间上抓得不够紧,致使我浪费了不少时光,现在想起来真的有种歉悔和遗憾,希望在新的一年里我不在荒度时光力求无憾。
余翔
“反倾销第一律师”经验谈 第8篇
一边是中国制造业在全球金融海啸中加紧备战过冬的“御寒工事”,一边是愈演愈烈的国际贸易争端为这些简陋工事施加更为强劲的压力。中国制造业能否从八面来风中突出重围?能否以集体智慧和协同行动融化恐惧和敌意的坚冰?
奥康集团的应诉经验可能只是众多贸易争端中的一个小插曲,但足以成为一个可借鉴的案例。而在当事企业的焦灼与期待中,有着“中国反倾销应诉第一律师”之称的蒲凌尘再次被推到前台。
政治原因是重要诱因
记者:就您代理的多起反倾销案例来看,中国产品频繁遭遇欧美国家包括反倾销等贸易壁垒限制的深层原因是什么?
蒲凌尘:从贸易角度来讲,如果某种产品的出口量过大,同时价格又过低,就容易诱发国外贸易壁垒的限制。那么,进口国就有可能对出口国产品采取措施。
这里面不排除政治原因,有长线的政治原因,也有短线的政治原因。比如说,某些主要发达国家,以及印度等某些发展中国家,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因此,中国企业在反倾销过程中就会遭遇到不可逾越的障碍,其产品成本和内销价格在这些国家是不被承认的,也不依此来取证比较计算,进口国只取我们出口企业的出口价格。而在反倾销案件中,如果没有用自己国家的成本价格去比较的话,这实际上等于是缺了一条腿。
这个问题导致的另外一个结果就是,进口国的同类产品的竞争产业很容易起诉中国企业,也很容易找到倾销幅度,从而比较容易获得本国政府的救济措施。这是这些国家对中国的长线贸易措施: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这种情况大约还要持续5~6年。
从短线的政治原因来看,一些国家的大选,党派之间的竞争,和另外一个国家的关系,会涉及中国企业。这时候,如果有一个强势的利益群体发出贸易保护的呼声,就容易立案,中国企业深受其害。
企业自身问题不可忽视
记者:从中国企业自身来分析,导致欧盟反倾销的原因是什么?
蒲凌尘:中国企业自身也存在问题。我们只要看一下那些受到反倾销的案例,都是几十家甚至上百家企业在做同一个产品,中国产业的这种结构是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具备的。有人说美国市场也很大,可是为什么没有出现中国的情况?美国是处在另外一个工业发展的水平上,它的产业发展以研发、科技和品牌为主,而我们是以制造业和某些轻工业为主。这种产业结构很容易冲击两个市场:一是发达国家正处在转型过程中的竞争产业,二是中国产业发展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在比较广的范围内发生了撞车。我们国家大部分被反倾销的产品,除了某些化工原料以外,基本上都是国外需要的简单加工或低附加值的产品,而这些产品在国内需求量并不多。
国内很多产品是出口导向型的,产品在国内找不到太大的消费市场,而国外确实需要我们生产的廉价产品。出口导向型产业不仅仅是产品以出口为主,而且产品本身在中国的消费量比较低。例如,搬运手推车产品。这种产品在发达的欧洲是很畅销的产品,劳动力昂贵,必然促成用工节俭,用工节俭,必然导致体力工作以设备机械来替代。但是,在我国市场上,搬运用手推车用量少,因为产品价格贵,劳动力众多而且廉价,比较的结果是中国多用人工完成西方用设备完成的相同工作。假如这种产品生产量过大,出口市场看好,企业会将投资投放到手推车。然而,市场的容量是有限的,产量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为了争夺市场导致价格竞争,其后果是冲击了进口国的同类产业,由此引发贸易纠纷。
一定要坚持法律程序
记者:面对反倾销,中国企业应该在哪些方面进行改进和提高?
蒲凌尘:我觉得中国企业和产业在发展过程当中一直没有一种品牌意识,没有合作的意识,即使有了品牌的意识也是比较肤浅,或者觉得开创品牌束手无策,不像直接下订单的产品那么容易。产品虽然出口了,但是意识仍然停留在“三分自留地”上。所以,一旦遇到突发性的贸易保护措施,或者政策上的调整,产业的发展一定会受到影响。
譬如鞋类产业,政策和反倾销的措施上都导致了很多企业把生产移向了越南、柬埔寨、老挝、印度和印尼等国家,这其中当然有成本的因素。我觉得有些问题的出现不是一个坏事情,要换个角度看这个问题,不能经受风吹草动,波动太快,这样会疲于奔命,而且顾此失彼。产业和企业的发展需要一个比较稳定明确的政策导向,需要顾全市场的规律。移出去的不一定就是精华,没有走的也不一定不是精华。
一个产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和水平后,应该形成特定产业的强有力的技术或品牌核心,而不是以廉价为核心。让人最担心的是,当一个产业逐步形成规模,逐步走向高端,逐步接近技术层面的时候,因为政策或反倾销措施而放缓或延迟核心的最后完成。欧盟的反倾销措施确实影响了我国鞋产向深层发展。
记者:从法律上来说,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应注重哪些问题?
蒲凌尘:鼓励中国企业走出去是个好的倡导,但这需要一段时间,企业走出去会受到教育问题、意识问题、文化理念和价值观等问题的制约。过去中国企业试探着以不同方式走过,比如说在其他国家建一个贸易公司,这是一种方式,但是不是很深入。第二种走法是出去设工厂,虽然深入一些,但是风险大。中国企业对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还不是特别成熟,在外国投资和设公司的过程中很少找律师。想到律师的时候都是出了问题才找不过来。我看过一些发生贸易纠纷的企业签的合同后很吃惊,合同怎么能签成这样?不出问题则已,出了问题就是一个难以填补的大窟窿。
企业一定要走好法律程序。企业要协调一致,要有合作,集思广益、联合应对,加强与对方产业的沟通。对于频繁发起诉讼的国家,应该建立在目前国际经济条件下的应急对话机制,双方之间必须要有很好的沟通,政府与政府,企业与企业也要取得谅解。这不但是欧洲问题或美国问题,这是大家共同面临的问题。
(资料来源:奥康集团宣传策划部)
律师职业道德学习心得工作总结 第9篇
律师工作是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必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属性,努力在执业理念、执业实践、执业作用等方面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一是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工作中律师无论从政治上、理论上还是感情上,都应当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度认同,真正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伟大旗帜高举、作为正确道路来坚持,作为科学理论来运用,作为共同理想来追求。二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律师工作,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律师工作的各个方面。三是要坚持把律师工作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来推进,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坚定性。四是要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五是要坚持律师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属性,切实履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职责使命。六是要始终坚持三拥护的基本要求,自觉做到拥护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领导。
二、通过学习,明确了律师工作要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律师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
律师工作是政治工作的组成部分,要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律师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一是要通过依法办理诉讼法律事务,努力化解社矛盾纠纷。诉讼法律业务是律师的基本业务,律师通过办理诉讼法律业务,依法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是律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方式。要坚持调解优先,强化调解意识,把调解手段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方式,积极探索律师主动参与民商事纠纷调解的方式方法,引导当事人更多地通过调解方式消除矛盾纷争,实现定分止争,促进社会和谐。
三、通过学习,明确了律师工作要始终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律师要始终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目标追求,努力把维护人民权益的要求贯彻落实到法律服务工作的各个方面。工作中要把执业为民作为律师的执业理念,切实增强群众观念,自觉把执业为民的要求融会到执业活动各个环节,正确处理执业收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积极探索律师工作服务为民的方法和途径,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要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基本职责和法定义务,依法尽职尽责,为当事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同时,正确处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权益的关系。把促进解决民生问题作为律师法律服务的重点领域,把人民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作为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深入研究分析当前解决民生问题对法律服务的新需求、新变化,贴近人民群众的民生需求拓展工作领域、完善服务方式、增强服务效能,努力促进民生问题解决。
四、通过学习,明确了律师工作要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律师工作的首要价值追求。
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当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已成为我国维护社会和谐最突出的任务,而律师工作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负有重要职责。新修订的《律师法》明确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定为律师的一项基本职责和法定义务,这不仅是律师工作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应有之义。一是要积极依法参加诉讼活动,促进实现司法公正。在依法履行辩护和代理职责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提出辩护和代理意见,协助侦查、审判机关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促进案件公正的审理和判决,努力促进实体公正;要切实维护程序公正,切实维护当事人、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共同推动诉讼活动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时效进行。二是要自觉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律师必须坚持依法执业,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把法律的规定和要求贯彻落实到执业活动的各个环节;要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依法为当事人出具法律意见、提供法律咨询,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要自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和法律文化,为法律的正确实施奠定社会基础。三是要依法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让全体公民平等享受法律保护。法律援助既是律师的法定义务,也是社会责任。要立足本职,奉献社会,切实增强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承办的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都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确保每一位社会成员都有机会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