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教育保障机制(精选9篇)
劳动教育保障机制 第1篇
2012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改革工作宣传计划
为贯彻落实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宣传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宣传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县局2012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办法为依据,多措并举,广泛深入宣传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围绕建立新机制、采取的新举措,宣传改革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以此推动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共同关心和参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为深入推进我镇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宣传内容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实施步骤、经费分担和有关保障措施。
三、宣传方式
(一)宣传月集中宣传
根据教育局统一部署,确定四月、九月每年两次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宣传月,多措并举开展宣传。
1、利用多种方式宣传政策,解答问题。
2、悬挂和张贴标语。发挥中小学分布广、布点多的优势,在繁华
路段和人口密集地区利用标语、横幅、板报、专栏、发放宣传册等多种方式,切实做好对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宣传。
3、利用校长问卷、教师问卷、财会人员问卷、学生问卷等测试方式,了解校长、教师、财会人员及学生对义保政策的掌握情况。
(二)利用多种载体广泛宣传
1、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宣传职责。各中小学以校为单位,在开学之初专门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利用国旗下的讲话、黑板报、设立政策咨询站和家长会等形式,对新机制的政策进行广泛宣传。校领导班子成员和教师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2、严格公示制度。各中小学在新学期开学时要将新机制基本内容、国家补助情况、按规定仍可收费的项目和经费使用情况张榜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3、义保政策进课堂。各中小学要把义保知识宣传工作纳入教学计划,排入课表,积极发挥课堂主阵地作用,使义保政策深入人心。
(三)公布中心校咨询电话,热情解答有关新机制的政策,协助解决有关新机制方面的问题。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中小学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同时明确职责分工,采取有力措施,把党和政府这项惠及当代、泽及千秋的“民心工程”、“民生工程”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各中小学要结合本地义务教育经费保
障机制改革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工作方案,有计划、有重点、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宣传,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知晓度。
(三)实事求是,务求实效。各中小学要认真制定宣传报道计划,通过开辟专栏、设立专题、跟踪报道等多种形式,精心组织好改革的宣传报道工作,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改革舆论氛围。要创新宣传形式、宣传内容和宣传载体,切实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各中小学宣传工作相关材料于四月底和九月底分别报送镇中心校。
中心学校2012.4.12
劳动教育保障机制 第2篇
工 作 基 础 情 况
(一)组织制度情况
目
录
1、县义保经费机制改革领导小组
2、**学校义保经费机制改革领导小组
3、**学校义保经费会议记录
4、县级义保经费相关文件
5、**学校财务制度汇编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
工 作 基 础 情 况
(二)培训宣传
目录
1、县级义保经费培训宣传相关文件
2、**学校义保经费宣传方案
3、**学校义保经费宣传月实施方案
4、义保培训通知、宣传活动图片等
5、**学校义保经费宣传月活动总结
6、学校义保经费宣传的相关资料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
工 作 基 础 情 况
(三)专项督察情况
目录
1、县教育局涉农工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2、县2010年度涉农工程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3、县义保机制改革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4、县级督查我校义保经费图片
5、**学校义保经费自查量化表
6、**学校义保经费自查报告
7、**学校义保经费检查整改报告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
工 作 基 础 情 况
(四)材料报送
目录
1、基层报表
2、经费到位情况表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
政 策 落 实 情 况
(二)资金落实情况
目录
1、公用经费预算
2、公用经费拨款汇总表
3、批复文件
4、拨款凭证
5、贫困寄宿生预算
6、贫困寄宿生批复
7、拨款凭证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
政 策 落 实 情 况
(三、四)公用经费分配、拨款凭证
目录
1、公用经费文件
2、拨款单凭证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
政 策 落 实 情 况
(五)贫困寄宿生补助情况
目录
1、领导小组
2、会议记录
3、认定办法
4、工作流程
5、教育局文件
6、花名册
7、公示
8、发放签名表
9、图片
10、回访记录
11、班级申请表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
政 策 落 实 情 况
(六)免费教科书情况
目录
1、教育局关于规范免费教科书发放的通知
2、**学校免费教科书领导小组
3、循环教科书使用管理办法
4、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
5、循环教科书管理员职责
6、免费教科书清单
7、免费教科书的发放记录
8、循环教科书发放与回收记录
9、循环教科书消毒记录
10、循环教科书储存图片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
政 策 落 实 情 况
(七)学校收费情况
目录
1、上级有关收费文件
2、**学校收费领导小组文件
3、**学校收费工作通知
4、教育收费公示、管理制度
5、收费依据、标准
6、收费公示图片
7、收费票据复印件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
预 算 管 理 情 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目录
1、固镇县中小学预算编制管理暂行办法2、2011年编制财政预算通知
3、**学校编制领导小组文件
4、县2011年中小学预算编制工作会议通知
5、**学校预算编制制度
6、二上二下预算编制表
7、县下达预算指标通知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
预 算 管 理 情 况
(二)预算执行情况
目录
1、县下达2011年预算指标通知
2、拨款申请和用款计划表
3、公用经费收入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
预 算 管 理 情 况
(三)经费管理情况
目录
1、**学校公用经费使用办法
2、学校账目
3、会计报表
4、教师培训相关材料
5、公务接待相关材料
6、民主理财小组
7、财务公开、民主理财相关材料
教育质量的保障机制 第3篇
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教师队伍的建设是学校办学的核心课题, 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是培养高质量人才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前提和保证。培养高职教育的师资队伍应当围绕教学来进行, 以提高教学质量为出发点和归宿。为促进教师队伍的优质化建设, 学校要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政策, 加大对教师教育的投入, 搞好各类培训, 提高教职工的工作技能。对新聘任的教职工, 在学校工作的前1-2年都要接受与提高工作技能有关的工作培训, 如:学习教育理论、课程设计方法、教学方法, 掌握现代教学手段与评估学生的方法等。有条件的学校还可定期组织研讨会、专题报告会等形式, 加强教职工的经验交流, 促进教职工知识结构的改善和工作技能的提高。依靠制度创新, 制定科学的高素质教师培养制度, 提高教师参加进修学习的积极性, 不断拓展教师的知识、技能、工作方法和工作态度。学校还要提升与优化教师队伍的学历结构。建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良好机制, 持续地促进教师队伍结构的改善。建立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极力营造宽松、和谐的优质教师的成才环境。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积极推进现代大学教师管理制度的建设, 创造良好的用人环境和制度保障。
二、完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建立教学质量检查和评价制度是促进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 学校应该建立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评价制度。教学质量应该是衡量一个教师业务水平的最有说服力的指标, 它的公正与否直接关系到教师的积极性, 进而会推动教学质量的提高。
1. 评价主体
评价主体是学生和其他教师, 其他教师在评价时, 要能从专业培养目标的角度把握教学大纲的要求, 并给出一个好评价。但是由于其他教师只是临时的旁听了一节课, 有以偏概全的可能, 其他教师应该由比较资深的具有高级职称或退休的有丰富教学经验的老教师组成, 而且还不能与被评价者有利害关系, 如果有利害关系必须回避, 否则被评价者会对评价结果的公正性产生怀疑。最有发言权的评价主体应该是学生, 因为学生是教学这一特殊产品的消费者, 直接感受教学, 而且有广泛参与性, 根据社会学相关理论, 在社会调查中被调查的对象越广泛结果越客观。
2. 评价方法
积极创造条件, 引进学生网上评教系统, 坚持学生网上评教制度。通过学生全员参与, 对每学期所修的全部课程 (理论, 实践) 进行评价。学生还可以通过校园网, 对课程内容等教学问题与教师进行探讨交流;通过评价平台直接填写对老师的意见和建议, 实现师生的良性互动。教师通过该系统可以了解学生和教学督导组成员对自己课堂教学效果的评价;学校各级教学管理部门可以在一定权限内通过这一系统随时了解有关教学情况。学生评教结果还对开展“示范或优秀主讲教师”评选和“精品课程”评选工作发挥重要参考作用。 (下转第24页) (上接第10页)
三、发挥教师在具体教学活动中的能动性和学生主动性
目前部分院校对教师的具体的教学活动规定有点机械化, 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按部就班教学, 这一点限制了教师的能动性, 也压制了教师教学改革的尝试。必须尽快改变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方法, 改变课堂教学时间往往被大量的知识灌输挤得满满的, 很少留有学生发挥创造性思维和想象的机会和余地, 师生的问答往往沿着预定的路线进行, 侧重于趋同思维, 教学内容的规定过于详细、琐碎, 而且把重点放在讲解说明基本事实上, 不注重创造性的激发和培养, 学生一些体现创造性的个性特长常常被作为课堂纪律或问题行为而压抑, 未能形成有利于创造性培育的民主、平等、宽松、和谐的课堂气氛, 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与主体精神。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社会对教育的要求, 新的教学模式应该在教师的指导下, 最大限度地发挥学生的主动性, 以获得最佳教育效果, 它强调要真正赋予学生在学习生活中的主体地位, 以释放他们潜在的能量, 发挥其主观能动作用, 发展其个性与想象力, 拓宽其创造性思维, 从而促使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创造性发展。
四、建立多样化和科学的考试考核方式
1. 构建综合性全程考试的模式
以提高学生的素质为导向, 有针对性地建立多元化的考试方式, 最终的目的是引导学生自主学习, 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帮助教师改进教学的一种新的考试模式。考试内容除了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外。还包括对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进行融会贯通后, 锻炼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提出问题的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考试形式不再局限于期末闭卷考试一种形式, 还包括平时作业完成情况、课堂问答的表现、口试、实操, 综合考查等其它形式;要修订课程成绩的评价标准, 学生只有在较好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基本技能, 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具有初步的创新能力, 方可给予优秀成绩。
2. 建立试题库, 尽量实行教考分离
目前我院大部分考试采用的是传统的考试模式, 虽然有平时考核, 但大部分教师并没有将平时考核和素质教育结合起来, 也就没有真正发挥考核的作用。学院应该建立各门课程的试题库, 对题库中试题的难度、信度作标记, 考试时随机从中抽取不同信度与难度的试题。这样可以较好地对教学结果作检测。
参考文献
[1]熊志翔.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研究[M].湖南人民出版社, 2003.
[2]李兵.澳大利亚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制综述[J].高教探索, 2003.
教育改革推行需要保障机制 第4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教育领域的改革作了全面的规划和科学的指南,教育改革必然要推行。但是任何一项改革都是需要具体执行的,执行教育改革的智慧条件仿佛已成熟到一定的程度,可是教育改革执行的保障机制建设和维护都需要人们的勇气和毅力,任何一项改革,不管你设计得如何完美无缺,执行过程得不到执行保障机制的全面护航,终将落入被大打折扣的境遇,甚至被扭曲变形地执行。这并不是笔者危言耸听,实实在在的现实就摆在你我面前,我们不能对教育改革问题视而不见。
比如在农村骨干教师评选这件事上,就本质来说,农村教育中确实存在“吃大锅饭”的现象。一线优秀教师常常在利益分配中被边缘化,奉献和回报不能正比例,这是教育主政者不愿意看到的,骨干教师评选,在文件中处处要求教学一线工作量饱满、工作业绩优秀的教师才有资格被评为“骨干”。可是现实中工作量饱满如何界定?工作业绩优秀怎么界定?甚至教学一线界定起来也被一些人模糊起来!
在骨干教师评选中,文件政策精神的落实被具体量化到工龄、荣誉证书、论文发表、学生期末考试成绩、学校任职情况、年度考核这几个方面。工龄是硬条件,硬到没人可以自由发挥。可是身在一线的教师都知道,有些荣誉证书是怎么来的?有些论文是怎么来的?甚至学生期末考试成绩有多大的确信性?学校教师在学校中任何职位和年度考核结果,在有些学校有很大的随意性,唯领导意志是瞻。我深信广大教师并不质疑骨干教师评选政策的本身,而是质疑这些用来衡量出骨干教师来的内容,这些被衡量的内容的价值,在每一位教师眼中都是透明的。
法中小学教育质量保障机制 第5篇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对教育质量做了明确论述,指出:要把提高教学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树立科学的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要牢固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注重教育内涵发展,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出名师,育英才;要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制定教育质量国家标准,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在学校,也迫切需要建立校本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它是确保教育质量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和体制机制的总和。伴随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更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完善、以人为本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通过制度化、系统化的管理措施,助推学校教育质量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从根本上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坚持正确的质量导向,落实科学的质量管理,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学校教育质量管理的组织架构
1、校内质量保障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议)
教育质量保障小组是学校质量管理的基础建设,学校质量保障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及中层分管领导任组员,其主要职责是加强对教育质量保障实施过程的动态管理,加强对德育、教学、课程以及各年级组、教研组实施教育质量保障的监督、检查、考核、反馈、调控。学校教育质量保障小组深入教育教学第一线,实施全方位的质量管理,定期召开办公会议,研究阶段性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改进方法,保障学校教育质量的内在稳定和不断提升。
2、质量保障专委员会
在成立校内质量保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建立由教办、教研室、科研室等相关人员组成的专家委员会,邀请教办、教研室人员每学期参加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调研、诊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情况,协助校长保障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3、质量保障家长委员会
各年级推选有教育经验及组织领导能力的家长,建立教育质量保障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定期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讨论分析学校的教育质量,听取家长对学校教育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4、教导处、教研组、年级组、备课组、任课教师
教导处全面负责校内教育质量保障管理体系的基本运作。教研组基于学科特点,把握学科标准,实施学科教研。年级组根据学生身心发育特点和发展规律,合理设计并实施有效的教育实践。备课组结合学科和年段要求,将教学目标转化为预设的课堂教学过程和进度。教师通过课堂教学和教育活动,个性化实施教育教学,并开展有针对性的评价和辅导。
二、学校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
(一)德育保障体系的构建
1、加强实务培训,注重有效性
学校每学期开展有针对性的班主任全员培训活动,提高师德师能。通过“案例回放”、“头脑风暴”、“合作策划”、“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思维碰撞,分享经验,帮助班主任团队在学习先进育人理念的同时,提升育人智慧。
2、家校形成合力,注重常态化
学校注重与家庭、社区的沟通与合作,全面落实家委会,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教育合力。班主任开通QQ、微信等家校沟通平台,注重家校携手,使德育工作常态化;从习惯养成、心理健康、体育锻炼、阅读指导等多方面为家长育儿支招;指定教导处专人对行为偏差生开展针对性的指导。我们还发挥社会资源的教育功效,组织学生去敬老院为孤老捎去问候与关怀,在交通路口开展交通安全、文明礼仪等宣传,让育德成果在服务社会、奉献他人中得到强化和巩固。
3、立足课题研究,注重科学化
转型社会、多元需求需要加强德育研究,不断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之更趋科学化。我们积极开展课题研究,用课题成果带动学校德育工作的提升。
4、完善评价机制,注重全面化
近两年来,学校不断完善科学、合理的德育评价标准。在教师层面,修订了《班主任工作考核制度》,坚持“以人文本”的理念,从班级常规管理及自身发展两方面对班主任的工作进行评价,对班主任的考核更趋全面;对学生的期末表彰,在以往只设“三好学生”、“优秀队员”的基础上,增设了读书之星、诚实守信、关心集体、乐于探究、积极锻炼等十余个单项奖,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和激励作用,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 学校加强制度建设,修订了《师徒带教制度》、《学困生帮扶制度》等多项教学质量管理制度,并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教学质量过程性的管理与监控。
1、行政深入制度
教研组是教师专业成长的主要阵地,也是学校教学质量保障的基石。“定时、定点、定内容”的法则,是教研组活动的基本规范和学校教学管理的要求。每个教研组内,我们都安排有一名行政深入,参与每次的教研活动,对教研质量进行有效指导,在“分析教材、集体备课、组内互相听课评课”等传统内容、形式的基础上,不断提升教研活动内涵品质,促进整个团队的专业化发展进程。
2、教研展示制度
在教学质量保障中,同一教研组老师间的互相学习当然是有效的方式之一,但跨学科的教研活动也有其独到的好处,任教音、体、美等学科的教师,可以通过跨学科研究,学到语文教师教学语言的规范、丰富,数学教师思维的严谨、流畅。同样,语数外老师也可以通过跨学科教研,学到综合学科教师是如何吸引、感染、激发学生求知欲和创造性。
3、联合教研制度
除了运用好校内的各项研修资源,我们还努力开发校外资源,建立起联合教研机制。比如,我们语文、数学、英语学科与县城联盟校的城西小学、冯村博爱学校定期开展联合教研活动,开展同课异构等形式的课堂实践研究,提供老师们更多的学习机会,在联合教研这一平台上汲取更多的智慧,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
4、校本研修制度
校本研修是以学校教育质量的发展为目标、出发点和归宿,以解决学校教育教学问题和提高教师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在学校日常的教育教学中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的过程。本学期,我们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开设了关于阅读主题的校本课程和关于法中特色文化的地方课程,这就为老师和学生拓宽了视野。
5、随堂听课制度
校长室、教导处坚持每周的随堂听课制度,以《课堂教学评价表》为导向,深入教学一线,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与学生的学习情况,听课后及时与教师进行交流与反馈,促进教师教学反思与教学能力的不断提升。
6、结对带教制度
在师资队伍建设中,加强对新教师的培养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为了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学校为他们配备了师德素养高、教学能力强的老师作为师傅,开展青蓝工程。在签订了师徒协议后,通过师徒互相听课,撰写教学反思、案例,指导课题研究等多种途径,助推新教师的专业成长。
7、定期调研制度
针对教学中的典型问题,学校质量保障领导小组通过师生访谈、跟班听课、问卷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问题根源,积极寻求解决策略。
例如,针对班级中的学习困难学生,我们建立了学困生辅导档案,引导教师在深入分析学困成因的基础上,采取切实有效的帮教措施。又如:我们对作业的布置与批改进行了专项调研,通过跟踪听课,了解课堂教学与作业布置之间的程度是否密切;深入教研组开展作业布置的主题研讨;在控制作业总量的同时,提倡个性化作业的布置。
8、多元评价制度
对于教学质量,学校坚持“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教学中,不拔高、不加快,立足学生的学情,关注学生的差异,开展有效教学。在考试成绩中不出现分数,以A、B、C或优、良对学生进行评价。进一步提高学生操行评语的针对性、情感性,开发学生学习潜能,促进学生健康快地成长。
在教师层面,学校修订了教育质量考核指标,从横向与年级组的比较、纵向与自己的比较两个维度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考评,并增设了学业发展均衡及师生关系和谐等指数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实施多元评价,全方面地关注教师和学生的成长,激发师生的内驱力,从而促进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
(三)特色课程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
1、落实常规管理
学校定期对教师的教案、读书笔记、教研记录、学生作业进行检查,并针对出现的问题做出反馈,总结,制定相关的改进策略。通过走出去、请进来、老带新、自学等多种方式完善教师的培训机制,同时建立课程期初的申报、期中的过程性监控和期末的总结制度,做好课程质量的全方位保障工作。
2、开展课程研究 我们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出适合1-6年级阅读的校本课程,主要从如何阅读方面入手,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并形成阅读思维。我们还结合法中特有的文化特色,制定处出地本课程,内容主要涵盖了法中地区的特有文化。例如:张法中纪念亭、法中村名的来历、法中的特色小吃等。
(四)身心健康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
1、体质健康教育
(1)落实每天“阳光一小时”体育活动
学校多年来坚持“健康第一”的理念,全面推行每天“阳光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通过整体设计,将传统的“三课两操两活动”重新排列组合,分段穿插在每天的校园生活中,时间主要集中在上午二节课后的课间活动和下午的二课活动。制定了专门的活动方案及雨天的预案等,确保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以上的活动时间。
(2)拓展体育活动课教学内容
在落实常规的体育、活动课的基础上,学校还不断拓展教学内容,将篮球运动在全校开展,我们还联系学生家长,举办了家长、老师、学生的友谊篮球赛,拓宽了学生的视野。丰富的学生的体育内容。
(3)积极参加县城举办的运动会
每年,县城都会定期召开校园运动会,我们老师积极参加教职工运动会,有乒乓球赛、有篮球赛、等活动。我们还积极让学生参与到运动会中,让山里的学生也能走出去,感受教育的均衡性。体育运动会不仅展示了学生的体育技能,更体现了团队精神和拼搏精神,展现了朝气逢勃的学子形象和精神风貌。(4)做好学生疾病预防干预工作
学校做好学生传染病的观察、预防、控制等工作,定期安排学生进行体检,并对学生中的肥胖、近视、龋齿等,主动干预,开设亲子讲座,及时做好家校的沟通联系工作,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2、心理健康教育(1)定期开放心理活动室
学校的心理活动室自成立以来,定期向学生开放,每月定期向学生开设专题讲座,有心理障碍的学生可找时间向心理教师咨询辅导。
(2)做好心理个案积累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自查报告 第6篇
保障机制的自查报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在县财政和教育部门的直接领导和管理下,我校紧抓改革机遇,认真把握义务教育经费机制改革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深化学校教育经费改革,全面规范地做好教育经费收支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有关情况进行自查,汇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经费预算,严格规范收支管理
1.严格按上级标准做好经费预算
根据经费机制改革精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按一般预算拨款编制预算。
2.进一步严格经费支出手续
学校根据县财政、教育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公用经费内部管理办法,细化支出范围与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了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努力确保教学业务与管理、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方面资金的落实到位。教师培训费按照不低于学校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
二、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努力做好“义保”宣传
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有关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的精神,每生每学期只收取15元的作业本费。学校积极宣传收费政策,每学期开学都张贴了收费公示,让广大学生及家长及时、充分了解收费政策。
三、加强财经管理,严格财经制度
学校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分学期分对学校的财、物进行清理,实行财务公开、校务公开,充分听取每一位教职工合理建议,力争把每一分钱都用于学校发展上。
四、经费合理利用,推动教育发展。
经费到位与使用情况学校公用经费能及时拨付到位,在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上,严格遵守有关文件的规定。只用于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上,培训费、设备添置费、维修费严格按规定支出。办公经费不用于补助和偿还学校债务。在开支过程中,学校做到了先预算,待预算批准后再支出,开支后及时报销的原则。
总之,我校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由于认识到位,措施得力,严格按照上级精神加强管理,扎实推进,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家长的好评。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做实做好,真正办成让家长满意的民心工程。
位奇镇十里堡小学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情况 第7篇
实施情况汇报材料
根据寿教计【2014】90号《寿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寿教计【2014】21号关于《印发寿县2014年义保经费保障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的精神,我校积极行动,认真组织,狠抓落实,深入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实施,现将我校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制度
为落实好、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学校成立了以张玉平为组长,教师代表参加的义保经费领导小组。下设民主理财和财务审核两个小组,做到职责明确,互相配合,互相监督。
学校制定并完善了《九龙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对象认定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九龙中心学校发票报销审批制度》、《九龙中心学校招待费管理实施办法》等十余项相关制度。学校有章可循,按章办事,使得这项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认识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体现。学校组织广大师生学习义保经费政策的有关内容、悬挂宣传条幅、布置宣传橱窗、班级出黑板报、召开主题班会等,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得这一政策深入人
心。教师通过学习,掌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具体内涵和精神实质。学校通过召开家长会及发放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宣传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及文件精神。通过各种宣传方式,让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了解知晓义务教育经费机制改革有关内容和政策,起到社会监督作用,有力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健康有序的发展。
三、加强预算管理,规范经费支出
1、严格编制预算。成立预算编制领导小组,从学校实际出发,按照“二上二下”的原则编制预算,提交教代会研究通过,并在公示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2、是严格收费管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免除学杂费后,目前,学校除每生收取20元的作业本费外,不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学校为杜绝违规收费行为的发生,学校收费管理工作与教师的“先、优、模”评选挂钩,实行违规收费一票否决制。几年来,学校未发生一起违规收费行为。
3、是严格支出管理。学校支出实行校长负责制,推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日常经费支出中严格控制招待会、车旅费等非生产线开支,对于大额资金的使用,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实施。
四是严格设备管理。加强校产管理,实行校产登记造册,强化设备的过程管理,严格购置、验收、保管、使用、交接、维修等细节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降低管理成本。
4、做好“免费教科书发放及循环教材使用”工作,学校严格按照免费教科书发放办法,及时一个不少的把免费教科书发放到学生手中。科学、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等四门学科的循环教科书,学校按照《九龙中心学校循环教科书管理办法》管理规范有序,实行专人专柜保管。定期消毒。对自然缺损的,向教育局申请增补。
5、做好贫困寄宿生的补助工作,在贫困寄宿生工作中,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行,程序规范、公开透明、过程合理,受到广大学生和学生家长的好评。
6、运行成效:第一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第二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发展。
总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促进了农村教育的健康发展,促进了农村学校的健康发展,为教育公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确保了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九龙中心学校
劳动教育保障机制 第8篇
为此,笔者认为,我国应就非学历教育的保障机制和约束机制上建构一个完整的体系,以推进我国非学历教育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非学历教育的保障机制
(一)决策保障
从2001年至今,中共中央的报告、决策及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纲要都多次强调我国要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如2001年全国人大九届四次会议通过的“十五”计划纲,2002年党的十六大,2007年党的十七大均不同程度提到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由此可见,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是中央和国家针对我国的发展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因此,作为终身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非学历教育的发展,无疑也应得到强有力的决策保障和政策支持。
虽然党中央报告和国家发展规划纲要间接为非学历教育的地位和作用勾画了蓝图,但从决策转变为现实的国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今后,要把党的意志和国家的意志逐渐转变为法律法规,并配套以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使之具有可操作性和执行性,实实在在地推进非学历教育的良性发展。
(二)法律保障
目前,我国已颁布的与非学历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不多,按层次来划分具体有:作为基本法的《教育法》;作为单行法的《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作为行政法规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作为地方性行政法规的各省、市、自治区发布的条例和办法,如《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等。从它们所调整的对象及办法来看,以上法律法规难以满足非学历教育的有序发展。要发挥对非学历教育的法律保障作用,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第一,推进相关立法工作。为顺应中央和国家对终身教育的决策定位,早在2004教育部就提出终身学习法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终身学习法的框架,2006年成立了《终身学习法》草案起草小组并完成了前期立法调研,但由于学理上和实践上对终身学习的定位、范畴、权利、义务及对象等存在较大争议,该项立法工作进展缓慢。笔者认为,期望我国现阶段马上出台一部作为教育基本法的终身教育法或终身学习法不太符合当前我国的国情和实际,我国终身教育或终身学习立法应选择“地方法规推进单行法再推进基本法”的立法思路。此外,《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第66条规定的“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的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然而这个“另行规定”至今未见出台,不得不说是件遗憾的事情。
第二,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调整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举办非学历教育的主要法律法规有《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各地依据《促进法》和《条例》出台的地方性法规;调整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举办非学历教育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公司法》和《合同法》等;调整高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的法规主要有《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教委教成[1990]023号)。但《促进法》和《条例》对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的财产关系问题、公益性的定性问题、政府扶持奖励问题、相关法律责任问题等方面还存在不少争议。而非学历教育产生纠纷时广为适用的《合同法》,由于分则中没有对“教育合同”这一合同形式进行设计,使得教育合同的成立、生效、变更、履行、违约等难以规制。《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暂行规定》所规定的“高校举办的非学历教育不得与学历教育混淆、衔接”及“学校面向社会举办非学历教育招收学员的范围一般不得超出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等条款也不合时宜,应该进行及时的修改和完善。
第三,增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目前,我国与教育有关的一批法律法规大都是软法,其表现为相应的责任和义务规定过少、权利义务的规制过于笼统简单,可操作程度不强,对违法成本规定得低甚至没有,对违法对象不足以产生应有的威慑力等。总体而言,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宣示重于实质,形式大于内容。比如《高等教育法》在十五条指出“高等教育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但涉及到举办非学历教育的责任义务就少而笼统,这与高校目前所承担的社会上相当部分的非学历教育的地位非常不相称。因此,我国急需把教育法律法规中涉及到非学历教育的条文,从软法向硬法过渡,对关系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义务的规制更清晰,使之更具操作性和针对性。
(三)政策保障
好的决策要靠好的政策来落实。非学历教育的发展假若不配套以相应的政策来加以保障和推进,终身教育也将难以实现中央和国家对它的设计。笔者认为,当前对非学历教育的政策保障最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第一,各级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切实贯彻执行《促进法》第三条、第七条规定,即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民办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民办教育工作。
第二,相关行政部门对《促进法》第七章提出的“扶持与奖励”政策予以制定落实。各地方各部门必须花力气解决民办培训机构最关心的税收优惠政策、土地使用权、信贷、合理回报的具体办法等问题,切实从发展和鼓励非学历教育的角度出发,制定和落实好相关扶持政策。
第三,处理好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和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的政策关系。经营性的民办培训机构登记机关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登记机关是民政部门,虽然登记机关不同,由于对“合理回报”界定不清,实质上对两类机构难以区分。就我国目前情况而言,民办学校一般不可能得到国家财政的资助,也很少能得到社会的捐助,因而主要依靠向学生收费或其他经营性渠道获得经费,维持运转。在这种情况下以是否营利作为唯一标准来判断其是否具有公益性就有很大的局限性,甚至产生讹误。若对两者定性不清,不仅关系到机构前期的设立准入,还将牵涉到后期的优惠政策的适用以及日常运营的监管等问题,《促进法》第七章的“扶持与奖励”政策也难以落到实处。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第039号),就对职工夜校、学习班、培训中心、函授学校等采取一刀切的做法,均列为不予免税之列,不仅违背了《促进法》的相关规定,更是对非学历教育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第四,处理好公办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与民办培训机构举办的非学历教育的政策关系。与民办培训机构相比,公办学校在师资、场地、设施设备、国家政策等软、硬件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因此如何让民办培训机构享受公办学校的各项优惠政策,使两者共同推进非学历教育的健康发展,共同构建起一个良好的、适应我国国情的终身教育平台,是一个亟待解决的政策性问题。
第五,架接好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桥梁。教育应该是一个开放性的系统。终身教育是由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组成的,两者应该是统一而不是相互排斥的教育形式,在提高我国的国民素质上都是必要的。因此我们要“改革学校的教育制度,改变单一的培养目标、培养模式、评价和选拔标准,以及只有通过进入大学学习才能成才的单一途径,逐步实现各类学历教育之间、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之间的纵向衔接和横向沟通,拓宽学习成才之路。”使之满足个体多样化学习和发展的需要。
二、非学历教育的约束机制
(一)监管约束
非学历教育举办者大概分为以下几类:其一是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其二是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其三是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其四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行业等内部设置的以提高自身工作人员素质为目的的培训机构。相比较而言,目前监管的重点和难点为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和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
第一,实行严格的审批和登记制度。教育行政、劳动人事部门要严格民办培训机构的准入资格,工商、民政部门要严格民办培训机构登记制度,把那些定位不清、章程不明、动机不良的培训机构拒之门外。
第二,实行多部门联合监管。除审批部门和登记部门认真履行其对非学历教育机构的监管外,税务部门要严查其纳税行为;物价部门要规范其收费标准;消费者协会要解决其培训纠纷;劳动监察部门要及时清查“黑学校”、“黑机构”;等等。违规办学的机构要予以通报批评、勒令整改、行政处罚,严重的撤销其办学许可、吊销其营业执照,对非法办学的机构要依法予以取缔,等等。
第三,建立通畅的信息沟通机制。现阶段,由于相关部门之间的管理体制、管理办法、执行程序不尽相同,加之很多部门相互之间处于级别上或职能上的平行状态而不是垂直状态,对非学历教育机构的监管上存在着主管不清、分管不明、配合困难、协调低效等诸多问题,甚至会出现监管上的真空状态。为此,各地应该建立起一套合理高效的信息平台和沟通机制,成立相应的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以有效规制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
(二)评估约束
评估是对非学历教育举办机构进行约束的重要手段之一。评估是指依照一个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通过技术上的测评,相关职能部门或中介组织给非学历教育举办机构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以达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监督管理、防范风险、促进发展的目的。
第一,设置优质的评估机构。非学历教育的评估机构可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也可委托有资质的教育评估机构。评估机构的设置关键是公正化和专业化,避免评估流于形式,不能做到客观中立。
第二,设立科学的评估指标。评估指标主要由办学规范、办学条件、办学管理、办学影响、办学效益等要素构成。评估指标的关键是能科学、客观、全面地反映出非学历机构的真实状况。
第三,制定合理的评估程序。评估程序一般采用“机构自评、初审材料、实地评估、集中审议、形成结论”的方式进行。评估的过程应该透明公开,防止不正当的干预和人为的操纵,更要杜绝暗箱上的操作。
第四,科学地对待评估结果。评估结果一般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几个等级。评估只是手段,不是目的。相关管理部门要根据评估结果的不同,分别对非学历教育机构实行奖励、表扬、警告、通报批评、限时整改、处罚等措施,并将评估结果和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布,使评估真正起到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作用。
(三)行业约束
第一,行业约束效果更加灵活有效。与政府职能部门相比,培训行业协会更熟悉市场,更了解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律,能灵活应对千变万化的市场需求,对行业内的行为约束更加有效。
第二,行业约束具有内在的动力。在市场中,同业间往往既是竞争对手又是合作伙伴,为了共同的生存发展,同业间要相互遵守共同制定的游戏规则和行业准则,彼此要自觉接受行规行约的约束,自觉抵制违规经营、恶意竞争、无序竞争、诋毁对方的恶性行为。
因此,当地职能部门要引导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立自己的培训协会,促使协会在同业制度的建立、同业行为的规范以及同业行为的自律方面发挥其重要作用,使其成为政府监管的重要补充。
(四)自我约束
在非学历教育的举办进程中,自我约束是构建约束机制中的一个重要的环节。内在的自我约束才是最有效的约束,如果非学历教育举办者都能自觉主动地进行自我规范,无疑会大大降低管理成本,更好地维护被教育者的利益。
第一,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学。非学历教育举办者应该熟知一切对非学历教育进行规制的法律法规,保证其办学行为在法律许可和规定的范围内,做到依法办学。非学历教育具有市场性的一面,很容易因追求市场、追求利益而受到不法行为的侵蚀,所以要提高抵制不法作为的自觉性。
第二,自觉遵守道德规范,诚信办学。做大做强、深受受教育者信赖是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追求的目标,也是其生存之本。但是否获得信赖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办学主体的诚信情况。所以要规范办学,本着对受教育者负责的原则、不弄虚作假,着力维护和实现被教育者的受教育权利。
第三,培养服务社会的公益意识。经营性和非营利性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都包含有服务社会的公益性质。非学历教育的各种机构,应该具有服务社会、回报社会的意识,通过各种社会活动,在全社会扩大全民终身教育的影响,在实现自身的运行目标外,以自己的觉悟不断推动国民素质的提高。
摘要:非学历教育是终身教育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当前,由于我国非学历教育在政策、法律法规、监管等方面存在诸多缺失,导致举办机构的良莠不齐和举办行为的杂乱无序。因此,须建构相应的保障机制和约束机制,以推进非学历教育健康有序地发展。
关键词:非学历教育,保障,约束,机制
参考文献
[1]劳凯声.改革开放30年的教育法制建设[J].教育研究,2008,(11).
美国学前教育的质量保障机制 第9篇
一、政府教育质量保障办法
1.联邦政府的学前教育质量保障办法
目前,联邦政府的早期教育项目都是以立法的形式予以保障,主要由卫生与公共服务部和教育部实施。由于涉及到拨款,联邦政府希望钱花出去能保证收到应有的效果,因此会对项目的准入、续签及质量作出要求,这些在相关的法律中会有专门的条款予以规定。以“启蒙计划”为例,《启蒙法案》的第641款第42条规定了确认项目机构的有关标准以及项目续签的要求,第641款第42条规定了对启蒙计划项目以及执行机构的监管标准,使项目的质量保障切实做到有法可依。
(1)项目机构准入。根据《启蒙法案》的规定,批准“启蒙计划”项目机构的权利在卫生与公共服务部部长。申请参加项目的机构都必须要经过公开竞争,最终胜出并获得授权的机构将以5年为一个阶段接受联邦政府的资助,依据相关规定开展早期儿童教育。对申请机构的考察标准包括相关执业经验和项目计划,项目计划应包括教职员工聘用准备情况、师生比、预算与财务计划、教学课程、教学办法、家长与家庭参与办法、特殊教育儿童方案、项目自我质量控制机制等17个方面、53个具体的考察点。但总体来说,准入标准的重点是放在该机构是否能够为家长和孩子提供有效、全面、协调一致的早期儿童发展教育服务。
(2)项目机构续签制度。在“启蒙计划”项目机构获得授权的5年期满后,该机构必须向卫生与公共服务部申请续签。卫生与公共服务部在审核项目机构续签资格时主要关注5个方面的情况:机构的年度预算与财务状况;项目是否达到《启蒙法案》规定的标准;年度审计结果;课堂教学质量是否达到《启蒙法案》规定的要求;项目报告。项目机构通过审核后将获得续签资格,继续接受资助,开展“启蒙计划”早期教育项目。
(3)质量检查制度。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卫生与公共服务部必须对“启蒙计划”项目机构进行质量检查。相关规定包括:所有项目机构至少每三年接受一次质量检查;新获得授权的机构在执行项目满一年时必须接受卫生与公共服务部组织的质量检查;如果发现项目机构有违规现象,必须在卫生与公共服务部部长作出该机构违规的决定后的6个月内,或在征求部长同意的情况下的12个月内,对违规机构进行复查;卫生与公共服务部可以不定期,在不通知项目机构的情况下组织质量抽查。
(4)质量检查标准。“启蒙计划”项目质量检查标准涵盖范围很全面,共有5个部分,16个分项,具体如下:
1.总则
1.1目标与范围
1.2生效时间
1.3定义
2.早期儿童发展与健康服务
2.1儿童健康与发展服务
2.2教育与早期儿童发展
2.3儿童健康与安全
2.4儿童营养
2.5儿童心理健康
3.机构与家庭和社区的伙伴关系
3.1与家庭的伙伴关系
3.2与社区的伙伴关系
4.项目设计与管理
4.1项目治理
4.2管理制度与程序
4.3人力资源管理
4.4设施、资料与设备
5.项目执行与改进
5.1不足与质量改进计划
5.2违规处理
2.州政府的学前教育质量保障办法
美国各州公立学前教育发展很不平衡,在50个州+华盛顿特区中,只有40个州+华盛顿特区设有公立学前教育项目。在已经设立公立学前教育项目的州和特区中,州政府的投入和学生入学率的差异也非常大。华盛顿特区的学前教育生均经费达14,690美元,最低的如南卡罗来那州和内布拉斯加州生均经费都在1 300美元以下。公立学前教育入学率最高的华盛顿特区4岁儿童和3岁儿童的入学率分别达94%和80%,而罗德岛州4岁和3岁儿童公立学前教育入学率分别为1%和0%。由于投入的不同,各州的监管力度也相应有很大差异。重视学前教育的州,在投入大量资金开办教育的同时,也采取了相应较为完善的质量保障措施。
以华盛顿特区为例,特区政府对学前教育项目主要采取执照颁发、执照延期、质量检查等多种手段来实施质量保障。
(1)执照颁发与延期。任何开展学前教育项目的机构都必须经过特区政府的审批,获得执照后才可以开展相关教育项目。执照颁发由州政府的州教育学监办公室早期教育处负责。执照分为两类:儿童发展中心执照和家庭儿童发展服务执照。执照审核内容包括:举办者、组织结构与管理;儿童监管;设备与资料的状况;教育纪律情况;师生比;户内与户外环境情况;教职工资质和培训情况;犯罪记录调查;所提供的食品及菜单。
除此以外,早期教育申请机构需要取得场地商用许可或住宅商用许可、环境无铅证书、消防证书,如果注册为商业机构则须提供一封良好声誉推荐信,和12个月内参加州教育学监办公室的儿童教育培训的证书。申请机构必须遵守华盛顿特区政府其他相关部门的卫生、建筑物与防火要求以及无铅检测等要求。如果开展学前教育的机构是由政府管理或使用的是政府的场地,则不用再申请执照。
执照到期的机构必须要提出延期申请,各项审核通过后才可以继续开展早期教育。
(2)检查与评估。州教育学监办公室针对早期教育质量有两项评估:学前入学测试(Kindergarten Entry Assessulent,KEA)和质量评级与提高系统(Quality Rating Improvement System,QRIS)。
美国的国民教育起点是kindergarten,招收5岁儿童,相当于中国的学前班。因此,学前教育质量检测的一项重要指标就是毕业学生是否做好了进入国民教育的准备。学前入学测试(KEA)主要检验儿童是否已经在语言和认知、数学思维、社会和情感发展、科学探索、社会研究、学习和健康策略等领域具备了相应的知识和技能,是否能够在学前阶段顺利参与和完成各项活动。一般在开学后45天内从华盛顿公立学校和华盛顿公立特许学校中随机抽取样本进行测试。
质量评级与提高系统(QRIS)的主要目的是运用全特区的有关数据检验全特区的学前教育质量,确定质量薄弱校并给予相应的支持。特区所有的学前教育项目都必须接受QRIS评估。QRIS除了采用认证机构的数据外,也对学前教育机构进行评估。QRIS评估的标准主要有6个方面:项目管理、学习环境、课堂管理、家庭参与、教职工资质以及执照要求遵守情况。
(3)制定教育标准和教学活动指导方针。为了使各学前教育机构在日常的教育活动中有标准可依,切实帮助他们保障高水平的教育质量,州教育学监办公室组织专家制定了两个指导性文件:《华盛顿特区早期教育通用核心标准》(District of Columbia Common Core Early Learning Standards)和《学前教育标准和教学活动》。前者为学前教育的不同阶段在不同领域规定了明确的教育目标,后者则为学前教育的教学实践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范例。本文主要简单介绍前者。
《华盛顿特区早期教育通用核心标准》包括9个领域,34条标准。这9个领域分别是:学习和逻辑思考的方法;交流与语言发展;读写能力;数学;科学探索;社会研究;艺术;社会一情感发展;身体发展/健康与安全。
9个领域下的34条标准对每个年龄段都作出了不同的具体要求,提供了观测点。例如,学习和逻辑思考的方法领域中的第三条——能够灵活运用方法去解决问题,对不同年龄段的要求是:婴儿阶段(0~1岁),刚刚出现(emerging);幼儿阶段(1~2岁),能够观察他人解决问题并进行模仿,如观察教师与其他小朋友玩捉迷藏并加入到游戏中;2岁时,会运用尝试—错误策略,请求帮助,如站到小凳子上去够高处的玩具,够不到的话就去找老师帮忙;3~4岁时,不用试遍所有的办法就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案,学会改变策略,如一次抱不了3个球时会去找小车来运送;学前教育结束时,会运用不同的方法解决问题,能够提出跟同伴一起合作的活动,如对其他小朋友说“我们一起用这个盒子做一辆汽车吧”。
有些领域,如科学探索、社会研究等,可能对0~3岁的儿童都不做要求,而有的仅在学前教育结束时提出一些要求,并提供观测点。
二、民间教育质量保障办法
一般说来,开办学前教育项目必须获得州政府的批准,取得营业执照,这是政府在入口上对学前教育质量采取的保障措施。但是除此以外,不是所有的州都能够对所有的学前教育开展足够的、长期的、过程性的质量保障措施。为了维护教育质量,一些民间团体对早期教育机构进行了质量认证,而家长和社会也可以根据一个教育机构是否通过认证来判断它的质量是否合格。
开展早期教育认证的是不同领域的由早期教育机构组成的行业性组织,主要有全国儿童教育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Education of Young Children)、早期教育领导者协会/全国认证协会(Association for Early Learning Leaders/National Accreditation Association for Child Care and Education)、全国早期儿童项目认证协会(National Early Childhood Program Accreditation)、全国课后项目认证协会(National After School Association)和全国家庭儿童保育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Family Child Care)。不同的早期教育项目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一家认证机构接受认证即可。
全国儿童教育协会成立于1926年,是美国规模最大、最有影响力的民间幼儿教育组织。它的职能很广泛,认证只是其中的一项职能。目前,全国经过它认证的学前教育项目有6883个。它不仅认证学前教育项目,也认证学前教育副学士学位项目,同时还负责认证全国优质教育研究生项目,承担全国教师教育认证委员会(National Council for Accreditation of Teacher Education,NCATE)认证工作的一部分。现以其学前教育项目的认证办法和认证标准为例,介绍美国学前教育项目的民间认证。
1.初次认证
首次申请认证的学前教育项目,必须通过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申请加入/自我审查。提交申请加入协会的表格,缴纳费用,并根据协会提供的自审办法对项目进行评估,提出质量提高办法,并就项目参加认证的过程制订时间表。申请参加认证项目在本步骤将项目自身情况与认证标准统一起来。
第二阶段,认证申请/自评。提交项目认证申请,缴纳费用,确定第三阶段的截止日期,依据协会提供的自评办法准备相应材料,证明项目是否达到协会认证的10项标准;准备材料,证明项目具备认证申请资格;完成项目认证资格的相关表格。
第三阶段,认证申请资格。申请认证项目,提交认证申请资格相关材料,缴纳费用,通过资格审查后,将收到协会的通知。项目实施自己提出的质量提升措施,准备接受现场考察。
第四阶段,达到标准/维持标准。协会派出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听课、核实项目提供的自评材料,确定项目是否达到了认证标准。通过认证后,项目必须在一年后提交年度报告,证明项目一直满足认证标准的要求,要连续提交4年,即认证的有效期为5年。
2.认证延续
如果学前教育项目通过了初次认证,并连续4年按时提交年度报告,就可以在提交第四次的年度报告后的规定时间内提出认证延续申请。在提交了认证延续申请并缴纳费用后,认证机构审核并通过材料后就会在6个月内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通过的项目可以继续使用经过协会认证的标识,有效期为5年。
3.认证标准
全国儿童教育协会的认证标准共有10项,如下所述。
(1)人际关系。项目必须在儿童和成人之间建立起正面友好的关系,帮助儿童建立自我价值感和群体归属感,培养儿童的群体责任感,使其积极为社区做贡献。
(2)课程。项目的课程必须与其目标一致,促进儿童在社会、情感、身体、语言和认知等领域的健康发展。
(3)教学。项目的教学方式和策略应适应儿童的发展,符合文化特点和语言规律,教学效果良好,能够促进儿童通过参加课程不断学习和发展。
(4)儿童进展评价。项目应通过系统的、正式的和非正式的评价手段了解儿童的进步情况,并应与儿童家庭进行互动,充分考虑儿童所在文化环境的特点。评价结果应为促进儿童发展、提升教学和项目水平提供有益参考。
(5)健康。项目应着力促进儿童的营养与健康,保护儿童与员工免受疾病和伤害的困扰。
(6)教师。项目应聘用具备相应教育资质、知识和敬业精神的教师,促进儿童的学习与发展,支持学生家庭的多样化需求和利益。
(7)家庭。项目与每一位学生的家庭都应保持良好合作关系,支持学生在不同环境中的发展。应根据各家庭成员特点、使用语言和文化水平调整与其的关系。
(8)社区关系。项目能够与儿童所在的社区建立良好关系,有效利用社区资源,完成项目目标。
(9)环境。项目能够提供健康、安全、维护良好、适合儿童发展的室内和室外环境,包括能够辅助儿童和员工学习与发展的设施、设备及相关资料。
(10)领导与管理。项目能够有效实施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维护员工队伍的稳定,做好人事、财务和项目管理工作,为儿童、家长和员工提供高质量的教育体验。
三、特点与启示
虽然美国的学前教育发展在各州之间很不平衡,但从联邦政府、做得较好的州以及民间机构的质量保障做法中,我们还是可以得到很多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1.各质量保障体系各司其职,各有重点,相互补充
美国的联邦政府对学前教育的质量保障主要依据的是相关立法,其目的是保障项目的拨款能够起到相应的作用,因而它的重点放在对申请项目机构的准入和续签上,重点考察项目机构自身是否保质保量地完成了项目的任务,重视项目的财务管理、合法性和规范性,以及项目是否还承担了其他联邦学前教育项目。它的缺陷是仅对自己的项目负责,没有考虑学前教育的整体质量保障。
州政府的质量保障系统,尤其是在学前教育做得较好的州,则相对比较全面。由于是自己办,不仅要保障纳税人的钱花得合法、有效,还要保障教育教学质量,从而为K-12国民教育质量打好坚实的基础。因此,州政府不仅严格审批、把住执照颁发关,而且对教育教学规范、标准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还提供了可参考的范例,并通过不同的测试来检查学前教育的实际成效。它的优点很明显,严格、全面、操作性强,由于只针对本州,所以地域性强,标准比较整齐划一,充分体现了本州的教育特点和教育方针。缺点是对公立学前教育约束性较强,而对其他私立学前教育机构的约束性则相对较弱。
民间的教育质量保障组织则弥补了联邦和州政府的质量保障体系的不足。首先,它覆盖范围广,面向本领域的全部教育机构。虽然学前教育机构是自愿参加,但由于没有得到认证,就不容易得到社会认可,所以教育机构,尤其是私立教育机构的参与积极性很强。其次,它分类指导,按照学前教育机构、家庭保育、课后教育等不同的项目类型,项目机构组成了不同的组织,根据本领域的特点开展质量保障活动。最后,它制定了本领域项目运作公认的标准,从管理、财务、教学、教师、社区关系等各方面对项目的质量标准作出了规定,保障了学前教育的整体质量。需要补充的是,公立学前教育机构因为由政府拨款,并接受政府监督,加上认证是收费服务,他们参与认证的积极性很低。
我国的学前教育质量保障中也应重视顶层设计,构建一个合理、高效的体系,使教育部、地方教育部门、专业质量保障机构之间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学前教育的整体质量。教育部负责确定整体的政策与方向,地方教育部门做好学前教育机构入口和本地区的机构管理工作,同时充分发挥专业质量保障机构的力量,保障具体教学、管理、教师队伍等各方面的质量。
2.各质量保障体系间相互参考借鉴,避免矛盾
虽然美国的联邦、州、民间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侧重点各不相同,保障方法和手段也不相同,但是他们的基本理念和理论原则是基本一致的,这样就能尽量保证教育机构工作原则的一致性,避免令出多头,无所适从。关于教育质量保障,联邦立法中明确规定,要组建专家小组,其中包括质量保障专家,讨论确定相关程序和标准;州政府则明确表示会遵守联邦标准,参考民间教育质量保障机构的标准,如华盛顿早期教育通用标准在前言中就明确说明,它的制定原理和理念都是和全国儿童教育协会(NAEYC)的相关原则是一致的,在质量评级与提高系统(QRIS)中也采用认证机构的数据;民间机构的质量保障活动则必须遵守法律,如《启蒙法》等有关质量保障的规定。
我国构建学前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也应该注重内部机制的畅通,既要保证各地方突出自身特色,办出优势,办出水平,又要保证质量标准的大框架、基本原则一致,从而保障全国学前教育的整体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