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范文第1篇
一、事故隐患的分类
(一)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共分三类:
一般性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有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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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能够造成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国家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隐患。
(二)事故隐患按照其发现途径和方式,共分三类:
一是检查过程中的事故隐患。
二是各区域部门上报的事故隐患。
三是顾客、消费者举报的事故隐患。
二、事故隐患的处理方式
(一)一般性事故隐患:应要求有关区域部门限期排除。
(二)重大事故隐患:应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并立即上报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进行限期整改。
(三)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做出停产停业,立即上报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并及时进行人员疏散、加强安全警戒等相应措施,进行彻底整改。
三、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
按照工作分工,各部门对分管领域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实行排查整改和上报责任制。
(一)各部门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进行查实,并登记造册,上报上级政府主管部门。
(二)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管。
(三)各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或一
2 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并登记造册,逐级上报,进行彻底整改。
(四)各部门要建立事故隐患登记制度,将检查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应对措施、监管责任人、整改结果、复查时间等一一进行详细记录。
四、排查的重点
(一)加强对机器设备的检修、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性能可靠,安全运行。
(二)所有电气设备,应做防潮处理,保持良好绝缘,开关、闸刀、保险器应装在安全位置。
(三)经营期间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四)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设有明显的消防疏散标志、应急照明设备;
(五)是否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员是否熟悉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
(六)电源插座是否靠近易燃物品;
(七)在营业结束时,要确定专人负责查验水、电、气等安全情况,关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后方可离开。
新安水库管理处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二日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范文第2篇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安全生产,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正帮煤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二条 矿属各单位要认真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并建立相应的隐患筛选认定、登记传递、整改及反馈表。安监科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 事故隐患的分级及分类
第三条 事故隐患,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它因素有着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四条 事故隐患分级: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难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我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结合矿井实际,一般事故隐患又分为D级隐患和C级隐患:
D级:队组有能力,由队组当场解决或限期解决的隐患。 C级:需要业务科室或其他单位帮助解决,可以限期解决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又分为B级隐患和A级隐患:
B级:整改难度较大,科、队解决不了的,须由矿领导协商协助解决的隐患。
A级:整改难度大,本矿自身解决不了的,须由集团公司或外部协助解决的隐患。
第五条 事故隐患分为十个种类: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
第三章事故隐患排查分级责任划分
第六条 矿长是矿井事故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各分管矿长对矿长负责,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第七条 矿属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区、队(班组)长、在矿井范围内施工的外包队伍,对本作业区域发生的事故隐患要及时汇报,并及时组织隐患排查、整改。
第八条 生产技术、机电、运输、通风区、调度室、财务科、供应科等部门分别负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改及消除隐患的有关工程设计、项目计划、资金落实、材料和设备供应等。
第九条 根据以上责任划分,矿成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组。
组 长:李学茂 常务副组长:
副 组 长:李万生 薛建奇 马耀华
王永增 景双虎 侯冬云
成 员:党建华 何希国 赵才智 赵光庆
马 青 任继荣 赵玉栓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 主 任: 常务主任:
成 员:安监科组领导
第四章 安全办公会议或安全专业会议 排查事故隐患例会制度
第十条 每月由矿长主持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听取各分管矿长对分管范围事故隐患排查情况的工作汇报,并对A、B级事故隐患进行分析,同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分管矿长根据例会会议进行分析,同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分管矿长根据例会议室要求对分管范围的A、B级事故隐患整改制定措施、落实整改时间和新的管理措施。
第十一条 每月由分管矿领导分别主持召开“一通三防”及防治水、机电管理、运输管理、顶板管理等安全专业会议,相关科室领导和责任人参加,主要研究本专业、本系统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方案,定项目内容、定责任人、定完成时间。
第十二条 每旬由区(科)长主持召开一次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会议,总结分析工作地点工程质量、“三违”、对事故隐患进行分级、分类、分析,提出具体整改意见。
第十三条 每天早6时30分和下午20时,在生产调度会议室召开安全生产碰头会。生产副矿长主持,矿领导及各科室、各队组相关人员参加,调度室负责记录,主要研究当天生产环节中存在的隐患和解决办法,安排部署各项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安全办公会议或安全会议排查事故事故隐患内容:
1、对前期事故隐患项目进行落实和排查,已整改完成的事故隐患履行消项手续,没有整改的要查找原因,重新履行排查手续。
2、对新发现的事故隐患,按程度确定事故隐患等级,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项目、资金、解决时间和相应负责单位及责任者。
3、安全办公会议及安全专业专业会议结束后,要按照议定的内容,下发会议纪要,并按照纪要要求进行严格考核,确保议定事项在规定时间内解决。
第五章事故隐患排查程序
第十五条 矿井每月组织三次井下安全大检查和一次地面安全大检查。各专业科室每旬组织一次专项隐患排查。区队、班组每班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第十六条 矿、科、队领导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安监人员等各类管理人员,在日常检查中,要按照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认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在现场采取临时措施,避免事故发生。检查结束后,对现场发现的事故隐患一律填表登记。
第十七条 安全大检查隐患问题“四定表”由文印室负责打印,安监科长负责审阅,安全员负责复查。专项检查隐患问题由各业务科室进行筛选、登记、传递,落实整改责任。各级管理人员入井所查隐患,由调度室值班人员负责筛选、分级和登记。 第十八条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要当场与区、队干部认定并签字,落实整改时间和责任人,并填写事故隐患排查表。区、队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解决。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安监科统一汇总后在矿长安全办公例会上通报,由矿长召集有关部门研究采取临时预防性措施,并报安监局等上级有关部门。
第十九条 隐患通知书及停产通知书的使用:
1、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由检查单位(安监科各科组和业务科室)给隐患整改责任单位下达隐患通知书,一式四份,并建立台帐登记,整改后反馈、消项。
2、经矿领导、安监科领导认定为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重大事故隐患后,由安监科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常务主任负现,填写重大安全隐患通知书(停产通知书),要填写清时间、地点、队组、工作面存在的何种问题及整改意见和限定完成日期。经矿、处领导签署意见后,及时传递给相关责任队组和责任业务保安部门。隐患问题处理后申请验收,安监科派专人检查验收隐患整改情况,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六章事故隐患的整改
第二十条 矿长、各单位行政一把手分别对矿井、本单位事故隐患整改全面负责;分管副矿长负责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事故隐患整改;业务部门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整改负责,各队组队长对本单位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整改负责。必须做到问题、措施、整改时间、负责人落实。
第二十一条 事故隐患安排查规定的时间解决后,责任单位或负责人要及时向安监科报告,经安监科复查确认后,履行消项手续。
第二十二条 对于未按排查规定时间解决的事故隐患,要查找原因,追究责任。
第二十三条 要全面落实“不安全不生产、不消除事故隐患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的原则,对于作业现场和环境存在的事故隐患要及时进行处理,未处理之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批,无措施的不得生产。
第七章事故隐患排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 各业务科室和队组要建立隐患登记处理台帐,对自查隐患问题进行筛选、登记,落实整改责任。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汇报制度和整改信息反馈制度,及时汇报安监科及分管领导。
安监科对事故隐患排查进行综合管理,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一上报,归类存档。
第二十五条 安监科由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常务主任负责,要按排查程序将事故隐患按类别、级别及时通知分管领导及各业务保安部门,按时组织事故隐患排查例会,并实施事故隐患整改的监督检查。
第八章事故隐患排查报告
第二十六条 健全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制度。 各业务部门、各单位要进行认真检查,每月20—23日前要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筛选分级,制定措施,并将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A、B级隐患)和专项治理措施由主管领导、分管矿领导签字后以局面形式上报安监科。安监科在每月25日前要召集有关部门领导对各单位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逐条进行研究初审,经安全矿长、矿长审查批准后报集团公司安监局。
各部门若没有重大安全隐患上报,每月也要以书面形式进行工作汇报说明,如不按时交回,对部门负责人在当月安全绩效考核中进行处罚。若有重大安全隐患未报,经上级部门检查发现,对部门负责人予以重处。
第二十七条 严格执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及严重“三违”报告制度。每月上报集团公司重大事故隐患不得少于4条;事故隐患在未整改这前,必须每次都报,直于事故隐患整改完成。
第九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条 对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搞好得好的、每月完成重大安全隐患和严重“三违”报告数量、整改及时的单位和业务保安部门,每季度给予适当奖励。
第二十九条 各队组、业务部门要主动管理,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凡收到重大安全隐患通知书(停产通知书)的责任单位,同时给予1000—10000元的预罚款。责任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要求整改或停产处理,严禁不按期限整改处理问题而盲目施工作业、赶进尺、赶产量,否则将加倍处理。若属于自身无能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书面申诉理由,经分管矿领导签字后报安监科。
第三十条 对已经查出、议定的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单位,处罚该单位5000—5万元,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除对单位处罚外,对有关责任人按照《事故分析追究处理制度》追究行政责任,并对该单位负责人处罚1000元—5000元。
第三十一条 安监科按照安全办公会议议定的完成时间、质量要求,对责任单位、责任人、配合单位和业务管理科室进行监督考核。在议室时间内未完成或工程质量存在重大安全问题时,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在落实责任划分的同时,按责任追究处罚如下:
1、对议定项目责任单位处罚1000—5000元。
2、对议定项目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100—1000元。
3、对因协调配合不及时或督促不力,致工程延误或出现质量问题,扣罚协作单位及业务科室领导当月全部安全绩效奖励,并对单位集体处罚1000—5000元。
议定工程项目如期完成,工程质量符合要求时,对责任单位、项目负责人、协作单位、业务管理科室和检查人员报请公司领导给予适当奖励。
第三十二条 严格排查和整治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事故隐患。对严重“三违”人员符合集团公司安全“三十条规定”、条款之外的严重“三违”人员,每次罚款1000—3000元或行政降一级处分。并送集团公司“三违”培训班进行军事化培训,以规范安全行为。
第三十三条 对无特殊工种证而擅自进行特殊工种操作者,参照集团公司安全管理“三十条规定”处理,对违章安排、指挥无特殊工种操作证的人员进行特殊工种操作者,是队长的给予撤职处分,是副队长或代班长的给予行政降一级工资处分。(本办法中所指的特殊工种为安全员、放炮员、瓦检员、电钳工、提升机司机、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瓦斯抽放工、瓦斯监测监控工、供配电工)
第三十四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矿设立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及严重“三违”举报电话,鼓励职工积极举报事故及隐患。举报情况属实,奖励同一事项第一位举报人500—5000元/次。举报电话号码:8116 8117 5555。
第十章 其 它
第三十五条 凡存在下列情况,集团公司对矿井实施停产整顿
1、超通风能力生产的;
2、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的;
3、矿井监测监控系统不完善、运转不正常的;
4、总回风巷、尾巷、皮带巷等地点煤尘大或综合防尘管理差的;
5、矿井安全出口存在重大隐患的;
6、存在自然发火危险矿井的采煤工作面等地点温度异常,有可能发生煤层自燃的;
7、经证实矿井确有突水可能的;
8、未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逾期未改正的;
9、矿井存在其它重大安全隐患的。
第三十六条 凡存在下列情况,集团公司对工作面等关键场所实施停产整顿或停止作业
1、无作业规程、措施作业的或未按照作业规程、措施作业的;
2、现场没有安全员跟班顶面的;
3、开掘工作面无计划停风、微风作业、瓦斯超限、通风系统不合理的;
4、采煤工作面两巷超前支护、端头支护、工作面支护质量差,危及安全生产的;
5、开、掘工作面支护质量差,危及安全生产的;
6、采掘开工作面有突水征兆的;
7、采掘开工作面温度异常的;
8、采掘开工作面存在其它重大安全隐患的。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安监科。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范文第3篇
YLLJX-SG-1标项目部 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一、编制目的
隐患排查治理目的是为了建立项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全体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 编制依据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要求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导致事故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作业环境的缺陷以及管理上的漏洞进行排查和治理。
三、 编制范围
(1)隐患排查应包括所有与工程施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2)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3)应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 分类登记,填写隐患排查登记表。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隐患治理应根据隐患排查结果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排查存在隐患主要有:
1、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不健全的;
2、职工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上岗的;
3、企业未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经过培训演练的;
4、检查当中重大问题未经整改的。
5、在易发生坠落、省道、地方道路交叉口、深基坑开挖、取土坑、泥浆池等没有设臵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的;
6、未编制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和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和设施不到位的;
7、电气设备、仪器、仪表的设臵及安装不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及工艺要求的;
8、易燃易爆物品没有按规定存放的
9、特种作业人员未进行培训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的;
10、没有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没有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组织和机构,配备相应数量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11、无安全会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并进行落实的;
12、未按照国家规定建立消防机构和完善消防设施的;
13、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条件、指标不符合要求的;
14、职工个体防护装备没有按规定配臵或者不符合要求的;
15、特种设备未经过有相应资质的部门检测的;
16、未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经过演练的;
17、较大隐患的排查治理未到位,流于形式的。
四、安全生产隐患监管
1、项目部安全部门应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计划。
2、检查出施工现场隐患后,对不符合要求和措施不完善的要责成有关安全技术部门提出修改意见;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及整改情况要登记,督促工程处认真整改。
3、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小组检查发现应当责令整改的工程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内容和期限; (2)依条例实施经济处罚;
4、、工程处自接到项目部下达的责令整改指令或停工整改指令,必须立即组织制定整改方案。
5、停工整改的工程处应确定整顿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安全技术措施,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内容。
6、项目部安全部应当对被责令整改的企业进行整改实施监管监察,对假整改的行为进行日常监管。
五、停工整顿恢复生产程序
1、被责令停工的单位完成整改后,先由本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和整改要求自检,项目部安全部验收合格后,方可提出恢复生产的申请。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接到整改班委提出的恢复申请之日起,在一日内组织有关人员验收。
3、验收合格的,由组织验收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批准。
4、验收不合格的,由施工单位继续进行整改。
5、凡被责令停工整顿的单位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可以组织恢复开工。
六、现场处理和行政处罚
安全领导小组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责令企业立即停工:
1、经整改未达标准的;
2、责令停工整顿后擅自进行开工的,无视安全监管,拒不进行整顿的;
3、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仍然进行开工的;
4、停工整顿验收不合格的;
5、1个月内发现3次或者3次以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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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范文第4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项目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
项目部下属各劳务分包施工单位、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均应认真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
任何个人发现劳务分包施工单位、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单位存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项目部项目经理举报。
第五条
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一)项目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把隐患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侯马市文体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施工生产活动全过程,明确排查地点、项目、目标、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项目部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帐、结合每周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项目工长、专职安全员和其他专业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进行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各项施工工艺不安全、安全防护不到位、临电设施不规范、有带病运行的机械设备、设施,施工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违纪行为、管理人员存在有违章指挥或监管不到位、及生产场所存在的其他各类事故隐患。
项目经理对本项目工地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项目部每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排查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施工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保证不留空挡,不留死角。
(三)项目部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制订具体方案,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以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组织自查。
各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每周也要定期排查一次事故隐患,并落实本单位各位管理人员、班组长,直到每一个职工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
(四)项目部应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侯马市文体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订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各劳务分包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到施工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报告。
(五)对一般事故隐患,各劳务分包单位接到项目部专职安全员下达的“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时,必须立即按整改措施,整改限期,指定具体责任人负责按期整改,整改完毕报项目安全员监督验收整改结果,进行消项。
(六)对项目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经理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做好监控措施,并由项目经理组织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发现,在下达“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后,由项目经理组织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具体安全技术措施、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整改方案应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应急预案,做到按“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项目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及整改情况应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第六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
(一)项目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依预定要求积极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存在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应及时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侯马市文体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领导。
(二)项目部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登记,分类编号,建立隐患管理台帐,对项目制订的重大隐患整改方案,整改责任人等有关情况资料及时归档。
(三)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应对本项目的一般事故隐患与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果进行复查消项。对不能积极按期进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分包单位应请示项目经理下达责令停产指令。
(四)项目部每周五下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总结、通报本周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周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性工作。
(五)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应做好日常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工作,随时对整个施工现场、各劳务分包单位施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依规查处与报告。
第七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报告
(一)项目部应每月对本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书面回复由公司安全管理管理人员下达的“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的整改情况。
(二)项目部应当总结每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月向各劳务施工单位通报工作情况,提出下阶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点。 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侯马市文体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八条
重大事故隐患的公示公告
(一)项目部对本单位自查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要予以公示。
(二)项目部应主动接受上级各有关部门的监督,及时公开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
第九条
重大事故隐患的跟踪督办和逐项销号
(一)项目部对本项目工地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落实跟踪督办的责任人,督促分包单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本项目工地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二)督促整改的责任人及时跟踪检查有关防范和监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督促整改单位按整改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三)公司提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项目部应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接受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核查。
(四)重大事故隐患在整改期限内彻底治理,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应及时销号,将有关档案或台帐整理后归档管理。
第十条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范文第5篇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督办制度
隐患排查是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安全管理方针的主要手段之一,是检查各级公司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有效措施,同时也是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杜绝事故发生的有力武器。为此特制定机修建材事业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督办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隐患的定义、分级、分类
1、隐患的定义
隐患是指各生产现场及作业人员行为现象、技术管理、装备设施等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各种不安全因素。
2、隐患的分级
按隐患的严重性及解决难易程度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公司内解决不了,需协调集团有关部门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科室、车间解决不了,需由机械公司整体考虑解决的隐患;
C级:难度较小,科室车间在职责范围内有能力且必须解决的隐患;
3、隐患的分类 ①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有:指挥员工冒险作业、作业人员精力不集中、不严格执行安全措施、防护用品不按规定使用、不按规程进行操作。
②设备的不安全状态,主要有:设备超负荷或超时限运行、设备带病作业、设备安全设计不合理、设备设施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私自改动、设备本身或所附属安全防护设施短缺损坏未及时报修、设备润滑油脂及紧固件失常等。
③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主要有:交通运输环节、作业现场照明不足、噪音大、临近高低压带电区域及隧道、涵洞、易燃、易爆、电磁辐射、有毒有害等场所;以及空间小、温度高、场地杂乱、材料堆放不安全等。
④其它自然灾害造成的不安全因素,如:雷、电、雨、洪水、地震等。
二、隐患排查机构及责任划分
1、隐患排查领导组: 组 长:王晓强(经理)
副组长:李江曦(生产总监)、孙统宇(技术总监) 成 员:各科室科长及各车间主任
2、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安全科,主任由安全科科长担任。各单位内部均要设立隐患排查机构,指定两人以上的专职检查员。
3、职责分工
①经理负责全厂隐患排查工作的指导管理工作。
②生产总监、技术总监、各科室、车间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
③安全科负责本公司排查隐患的收集、确认、统计、上报和对隐患整改情况的检查、落实、汇报与考核工作。
④各车间主任、班组长对本环节管辖内的隐患排查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及时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要求整改。
三、安全隐患的排查渠道与收集、上报与确认、处理与考核程序
1、隐患排查渠道与收集
①集团和公司各种检查中查出的隐患。 ②各科室、车间每月检查出的隐患。
③各级管理人员日常深入生产现场查出的隐患。 ④安全检查员发现的隐患。 ⑤职工举报的隐患。
安全质量科每天对各科室、车间上报的隐患进行全面的整理和筛选,初步确认,分级登记。
2、隐患的上报与确认
①各单位负责人要深入现场发动群众,认真查找和排查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建立A、B、C(严重)级隐患排查台帐。对现场发现的A、B级隐患要及时上报调度室与主管科室,对查出的C级隐患要全力组织排除,做到项目、措施、材料、负责人、整改时间五落实,对下发的有关隐患整改措施、规定等要认真贯彻,并经常在班前会或安全活动时间向职工宣传,让每个职工都做到心中有数,提高自保和互保意识。
②各生产单位必须及时将生产过程中发现的A、B级隐患首先向调度室汇报,然后统一整理报主管科室,各主管科室经过确认后在3天内上报安全质量科。
③各主管科室要把隐患排查列为业务保安工作的主要内容,经常组织本科室人员认真查找,研究本单位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制定措施抓整改、抓落实。对查出的A、B、C(严重)级隐患和车间、班组上报的A、B级隐患要认真填写隐患排查登记台帐。对每条A、B级隐患的具体现状,包括隐患动向、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原因、措施、材料到位及完成情况,整改时间和下一步打算内容要掌握得一清二楚。并经常召集相关班组负责人研究整改方案,制定审核和落实安全措施。
④各单位要把隐患排查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在原有的基础上要层层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管理网络和奖罚制度,并责任到人,从上到下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控制和排查隐患的浓郁氛围,把超前防范渗透于安全生产的全过程。
⑤安全质量科从隐患的收集筛选、确认、上报,到隐患的跟踪排查,直至隐患整改完成要求建立一整套的管理办法,使隐患在闭路循环中运作。
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每月20、30、10日,由安全质量科组织定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并负责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对A、B级隐患作进一步的确认和研究解决方案。A级隐患及时上报,B级隐患做到项目、措施、材料、负责人,整改时间五落实。
⑦每月15日前各相关科室将在安全专题会上确认的A、B级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及新增A、B级隐患以书面形式报安全质量科和对口科室,安全质量科报排查组领导,上报内容必须客观真实。
⑧安全质量科要及时筛选、处理、反馈各种隐患信息,对查出的A、B、C(严重)级隐患要填写隐患排查登记台帐,并要以隐患通知书的形式下达到有关科室,由安全员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对C级隐患中的一般和轻微隐患由车间负责人督促班组处理。
⑨各科室和车间必须专人负责隐患排查工作的日常事务,若不能履行职责时,科室或车间要委托临时人员代办,保证隐患排查工作的正常进行。
⑩隐患在整改完成前必须要制定安全措施,而且措施必须切实可行,能够真正消除不安全因素,措施要规范、内容要详尽。
⑾各单位不仅要将隐患排查工作纳入体系管理,而且要将此作为每日安全调度汇报的一项重要内容。 ⑿针对隐患排查工作的调度要做好五件事:
一、在厂内调度会上安全质量科值班人员要通报当天存在的隐患;
二、各班组利用班前会将当前存在隐患的范围、影响程度等向每位员工交代清楚,使员工都做到心中有数;
三、充分发挥班组长信息员的作用,班组长要对所管辖范围内和各级隐患的具体现状(包括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发展情况、措施落实情况等)向当班安全员详细汇报;
四、安全质量科要全面收集隐患信息;
五、安全质量科对当天汇报的隐患进行验收并及时进行考核。
3、隐患的处理
①A级隐患由机械公司各科室按部门职能上报集团对口部门落实处理。并督促有关部门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安排整改,同时公司制定临时防范措施,严格执行,每月由安全质量科牵头有关科室、车间,对A级隐患进行跟踪检查,检查后作出反馈。
②B级隐患由各科室负责整改,安全质量科督促检查整改情况和措施实施情况,并按规定向排查领导组汇报。
③C级隐患由主管科室给车间班组下达任务,由班组整改。 ④各科室对管辖范围内的隐患要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和整改。所有隐患整理完成后,必须将隐患完成情况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反馈安全质量科,由安全质量科负责考核。
4、隐患填定标准 ① A、B级隐患填写标准 详细填写隐患地点、隐患类别、整改所须材料、责任人,另 外凡新增加的隐患,同时要提出整改建议、整改措施,要求文字简练,措施得力。
② C级隐患的填写标准
隐患的地点、内容、时间,地点必须写清,另外还必须写明 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等。
四、隐患的复查与考核
1、隐患的复查。排查组领导检查发现的隐患由安全质量科复查,各科室、车间排查的隐患由各主管科室复查,但复查结果必须统一报安全质量科,由安全质量科按责任制考核处理。
2、各科室、车间自查的隐患不纳入考核,由本单位负责登记整改、复查,主动积极整改申报一项加2分。
3、各科室、车间自查的C级隐患必须在7日内整改完毕(一般不考虑特殊情况)。安全质量科或集团安全技术部查到的C级隐患必须在5日内整改,未整改1项次的扣相关科室负责人或车间主任3分。
4、安全质量科在对照各单位隐患整改反馈情况进行隐患复查时,如有未整改的隐患虚报已整改,每项在当月考核中扣除有关科室负责人或车间主任5分,如造成事故或引发重大隐患的严肃处理(根据安全责任书处罚)。
5、对各科室、车间内部自查的B级隐患,车间有能力整改,但是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的,每项次当月在科室负责人、车间主任考核分中扣5分,使隐患恶化或造成事故的严肃处理(根据安全责任书处罚)。
6、各科室、车间内部隐患整改台帐,由安全质量科定期检查,如发现有虚报、假报现象,每项次扣除相关单位负责人考核分3分,台帐记录不清、乱涂乱改,发现一处次,扣除相关单位负责人当月考核分2分。
7、对于本单位原先一直存在的隐患,本单位未检查发现,被集团安全技术部、本公司领导或安全质量科检查发现的,每项次扣除单位负责人考核分5分。
8、A、B级隐患收到上级部门的任务单后未积极配合按时整改一项扣责任单位3分,出现虚报、谎报一项扣5分。
9、各单位都要将A、B级隐患的整改列入本单位的月度工作计划,每月15日由单位负责人亲自组织本部门人员对每条隐患进行一次专门的研究,将隐患整改责任到人,对愈期不能整改完成的扣除负责人月度考核分5分。
10、凡经排查组或公司有关部门查到并已经组织安排整改的隐患,出现反复现象,对责任单位进行加倍考核。
五、隐患督办
1、安全质量科在对照各单位隐患整改反馈情况进行隐患复查时,对未整改的隐患或虚报已整改的隐患,安全质量科应及时下达“隐患问题督办通知书”。
2、被督办单位接到“通知书”后必须立即组织实施彻底整改,对在督办期间内还未对隐患进行彻底整改,逾期安全质量科将责令停止一切生产活动。
3、对已知隐患在责令期内未整改,逾期使隐患进一步扩大而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将移交集团及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范文第6篇
2、隐患统计分析应进行分门别类,逐项进行分类,顶板隐患有多少条,主要 出现和发生的地点在那些范围,其它隐患的件数以及常发生的地点。
3、全体人员根据隐患治理的效果,总结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隐 患治理中应采取那些方法进行改进,保证隐患治理快速、经济、符合标准。
4、组织形式以方案领导小组为核心,其它人员参与进行监督。
5、统计分析记录人员以小组副组长为主,记录应全面,首先设计符合实际的 表格,应分门别类、条款清楚。
6、季度统计分析会议应参照各月相关统计进行分析、评比,通过量化考核, 有突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实行奖励,工作进度缓慢、整改不力的班组给予处罚。
7、季度分析在月度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不断修改相关 管理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逐步趋向制度化、规范化。
8、年终进行统计分析,总结工作成果,分析利弊得失,以便为下一年的 工作计划提供科学有力的数计保障。
9、统计分析除上诉相关人员参与外,应有部分职工代表参与,广泛听取 各方面意见,充分发挥全体人员的积极性和参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