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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手册范文
来源:文库
作者:开心麻花
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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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手册范文(精选6篇)

廉政手册 第1篇

廉政手册

为了便于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和掌握廉洁从政方面的规定,增强廉洁字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努力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根据市委的指示,市纪委、监察局编辑了《北京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

本书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北京市制定的有关规定,本着易学、易记的原则,对其中应知、应守的主要规定作了摘录和编辑,共130条。书中各分类标题为编者所加。为便于领导同志们查阅规定的原文,本书注明了每一条规定的出处及索引序号。

本书是一部实用性工具书,对这些规定,每一名领导干部都应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我们真诚希望本书能够成为领导同志们的廉洁从政的助手和朋友。

由于编辑水平有限,本书难免有不足和遗憾之处,敬请批评指正。中共北京市纪委 北 京 市监察局

2002年4月

一、基本准则

(一)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党员领导干部要严防商品交换原则侵入党的政治生活和国家机关的政务活动。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活动。

(三)党员领导干部要遵守公共财务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四)党员领导干部要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办事。禁止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

(五)党员领导干部对涉及与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有利害关系的事项,应当奉公守法。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六)党员领导干部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二、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七)在对外公务活动中,不得私下授受礼品,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索取礼品。

(八)在国内交往中,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必须登记上交。

(九)在国内交往(不含亲友的交往)中收受的其他礼品,其一次合计价值人民币100元以上的均需登记;价值200元以上的必须登记后上交。必须登记、上交的礼品,自收受礼品之日起(在外地接受礼品的,自回单位之日起)一个月内由本人如实填写礼品登记表,连同应当上交的礼品交所在单位指定的受理登记部门。

(十)不准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十一)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十二)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赠送的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

(十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的,所接受的礼金、有价证券,一律登记、交公。

三、财务、经商投资、引资、商业保险

(十四)不准用公款报销或者用本单位的信用卡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十五)不准把本单位用公款办理的信用卡归个人使用。

(十六)不准到下属单位和其他企事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十七)不准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十八)不准利用本人及家属成员婚丧嫁娶以及工作调动,过生日、迁新居等机会大操大办,挥霍浪费,更不准动用公款公物操办和借机敛财。

(十九)不准借用公款逾期不还。(二十)不准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二十一)不准个人经商、办企业。

(二十二)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二十三)不准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二十四)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不得在国(境)外中资机构(企业)兼职。

(二十五)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不准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不准个人从事或代理私营企业、外资投资企业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二十六)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可以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在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下列行为:

1、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索取或者强行买卖股票、索取或者倒卖认股权证;

2、利用内幕信息直接或者间接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或者向他人提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建议;

3、买卖或者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其直接业务管辖范围内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4、借用本单位的公款,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资金,或者借用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的资金,或者借用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购买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5、以单位名义集资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6、利用工作时间、办公设施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7、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二十七)以下人员不适用地方政府对引进资金、项目的物质奖励政策:

1、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党政干部;

2、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的党政干部,其他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

3、领导班子由省部级以上党委管理的企业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领导班子由地厅级党委管理的企业的领导班子中的领导干部。(二十八)禁止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用公款为工作人员购买各种类型的商业保险;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的工资、福利规定执行,不得另外出台其他福利待遇规定。

(二十九)禁止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用公款为工作人员购买安康、养老等储金性互助保险,及其他互助保险中应由个人购买的保险(如女职工安康保险等)。

四、公务接待、娱乐、健身活动

(三十)不准在国内公务活动中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

(三十一)接待中不得以任何借口上各种洋酒、鲍鱼、燕窝、鱼翅及茅台、五粮液等各种国产名酒。

(三十二)不准到上级领导机关所在地宴请领导机关工作人员,不准利用各种学习、培训之机互相宴请。

(三十三)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我市进行公务活动期间确需住宿的,原则安排在内部指定的宾馆、招待所,不准住豪华宾馆和涉外饭店。

(三十四)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去外地,到接待单位指定的内部宾馆、招待所食宿,不准住高档宾馆。出差到乡镇和基层单位,凡乡镇和基层单位有食堂的,一律在食堂用餐。

(三十五)领导干部在国内公务活动中要轻车简从,食宿不准超过当地接待标准;不准为领导干部举办专场舞会。(三十六)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到农村基层进行公务活动,不准用公款在社会上经营性饭店用餐。

(三十七)不准在娱乐场所进行业务接待活动。

(三十八)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歌舞厅、洗浴中心等娱乐消费活动。(三十九)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四十)领导干部参加健身活动,一律不准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外商、私营企业主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

五、因公、因私出(国)境

(四十一)严禁索要、挤占企业事业单位的名额搭车出国(境)。(四十二)不准假借自费名义、改变身份用公费出国(境)。(四十三)不准异地办理护照。

(四十四)因公不准通过旅行社渠道出国(境)。

(四十五)不准公费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出国(境)旅游。

(四十六)严禁借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用公款变相出国(境)旅游。不准违反规定跨地区、跨部门组织出国(境)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增加访问国家、绕道或延长国(境)外停留时间。

(四十七)党政机关要严格控制领导干部出访,一般考察和没有明确目的的及实质内容的出国(境)活动要坚决制止。地方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一般不得单独组团出国(境)进行立法、司法、财税等领域的考察和交流。(四十八)党政机关的省(部)级领导干部未经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不得在国(境)外主持和参加经贸洽谈会、展销会、招商会等经贸活动。不得出国(境)进行股票发行的推介活动。不得参加企业事业单位团组出国(境)。

(四十九)不得饶过其业务主管部门,“委托”其他地区、部门有出国任务审批权的单位审批双跨团组。

(五十)不得私送免费出访名额。

(五十一)不得将出访费用向其他参团单位摊派。

(五十二)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团组出国(境),一律不准向下属单位和其他单位摊派费用。

(五十三)领导干部出国访问,要与其公职身份相称,出访费用要严格控制在本单位外事经费预算之内;不得接受国内企业及境外中资企业的资助或邀请出访。

(五十四)不准接受下属单位或地方、部门或企业事业单位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

(五十五)副县(处)级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境),由所在单位党委或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并办理报批手续。正县(处)级以上干部因公出国(境),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审核。

(五十六)因公临时出国(境)和常驻国(境)外工作期满回国(境)后,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护照或出国(境)通行证件交由发证机关指定的部门统一保管。(五十七)领导干部申请因私出国(境),须严格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同意后,再到公安部门办理出国(境)手续。

(五十八)领导干部申请因私出国(境),在办妥因私出国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后,要向所属地区和部门党组织报告并登记。

(五十九)各级领导干部出国(境)探亲、旅游和办理其他私事,一律不得接受外商或驻国(境)外中资机构(企业)的赞助。

(六十)领导干部不得在国(境)外办离退休或辞职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办理外国长期居留证(绿卡)、前往港澳通行证、香港和澳门的永久性

居民身份证。

六、选拔任用干部

(六十一)不准以书记办公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六十二)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六十三)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党委(党组)会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在通知下发之前需复议的,必须经党委(党组)二分之一以上领导成员同意方可进行。

(六十四)不准拒不执行上级派进、调出或者调动、交流领导干部的决定。

(六十五)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六十六)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干部,或者在调离后,干予原地区、原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

(六十七)不准在选举中进行违反党的纪律、法律规定和政协章程的活动。(六十八)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六十九)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七十)严禁通过拉关系、走门子,拉票、行贿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职级待遇。

(七十一)严禁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谋取私利,收受或索取贿赂。

(七十二)严禁突破职数、滥设职位提拔干部。

七、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

(七十三)不准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

(七十四)不准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学习、培训的费用。

(七十五)不准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出国(境)旅游、探亲、留学向国(境)外个人或者组织索取资助。

(七十六)不准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七十七)不准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七十八)不准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七十九)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能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不准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八十)省(部)、地(厅)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该领导干部任职地区不准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相关代理、评估、咨询等有偿中介活动;不准从事广告代理、发布等经营活动;不准开办律师事务所;受聘担任律师的,不准在领导干部管辖地区代理诉讼;不准从事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业,洗浴按摩等行业的经营活动;不准从事其他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八十一)不准省(部)级、地(厅)级、县(处)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在异地注册登记后,到该领导干部管辖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八十二)不准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利用该领导干部的职权为他人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从中谋取私利。

(八十三)不准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其他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在自己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条件。

(八十四)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出国定居或办理了外国长期居留证、前往港澳通行证、香港和澳门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领导干部本人要向所在地区和部门党组织报告。其中,中央管理的干部在向所属地区或部门党组织报告的同时,要向中央组织部报告。

(八十五)对秘书加强领导和管理,要求他们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切实防止秘书以自己的特殊工作条件或借领导机关、领导同志的名义,乱拉关系,徇私舞弊,谋取私利。

八、住 房

(八十六)不准违反国务院关于住房制度改革的规定压价购买住房。

(八十七)不准利用职权为自己和子女、亲友购买住房提供优惠条件。

(八十八)不准用公款超标准为个人装修住房。

(八十九)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装修、购买住房。

(九十)不准擅自用公款包租或者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九十一)职工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购买的数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分配住房的控制标准执行,超过标准部分一律执行市场价。

(九十二)从1998年底起,本市地方所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一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建立住房补贴制度。公务员住房补贴面积(指建筑面积)标准为:科级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级,70平方米;副处级,80平方米;正处级,90平方米;副局级,105平方米;正局级120平方米。

九、公务用车

(九十三)不准违反规定购买和更换进口豪华小汽车;不准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换车、借车和摊牌款项买车;不准用贷款、集资款和专项资金购买供领导干部使用的小汽车;县(市)党政领导机关和单位,凡拖欠职工工资的不准购买小汽车。

(九十四)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军警车牌号、外籍车牌号;未经批准不准用公款和单位的车辆学习驾驶技术。

(九十五)领导干部变动工作岗位,能在现有车辆中配备小汽车的,不准配备新车。

(九十六)正市级干部配备使用的工作用车,标准调整为排气量在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副市级干部配备使用的工作用车,标准调整为排气量在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35万元以内的轿车。

各区、县和市属部、委、办、局及其他党政机关使用的公务用车,标准调整为排气量在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因特殊公务确需配备排气量在2.0升以上、价格25万元以上轿车的,原则上在本单位现有车中调剂解决。(九十七)领导干部在任同一职务期间配备的公务用车,五年之内不准更换。使用五年以上,能够使用的继续使用;达到报废标准的,一律按新标准报主管部门审批更换,避免造成浪费。

十、通信工具、电脑

(九十八)各级党政机关不准用公款为工作人员安装、配备通信工具。

(九十九)不准违反规定擅自扩大通信工具补助费的发放范围,提高补助标准。

(一○○)不准占用、借用或采取其他形式接受下属单位、服务对象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赠送的通信工具。

(一○一)不准在本单位报销通信工具的使用费用。

(一○二)不准利用职权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报销通信工具使用费用。

(一○三)不准用公款为领导干部住宅配备电脑,不准用公款为领导干部住宅电脑支付上网费用。

十一、会议、庆典

(一○四)党政机关召开的各种会议,不准赠送礼品和纪念品,不准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以开会为名游山玩水,摊派会议费。(一○五)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准到庐山、黄山、峨眉山、普陀山、九华山、五台山、武夷山、九寨沟、张家界、黄果树瀑布、西双版纳和三亚热带海滨12个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一律不准借在其他地方召开会议之机到上述12个风景名胜区旅游。除上述12个风景名胜区外,各级党政机关召开的会议也不准用公款组织与会人员到会议所在市、县的行政区域以外的其他风景名胜区旅游。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的会议一律在本行政区内召开,不得到其他地区召开。

(一○六)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省、区、市党政机关一律不准以办班的名义,到建在庐山等12个风景名胜区的培训中心开会。

(一○七)各级党政机关在庐山等12个风景名胜区修建的疗养院、干休所,只能用于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的疗养、休养,不准以疗养、休养的名义到上述场所开会。

(一○八)不准在娱乐场所召开会议。

(一○九)庆典活动不准发放礼品和贵重的纪念品,不准向企业事业单位摊派各种费用。

(一一○)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参加庆典活动要由负责安排领导干部活动的部门统一安排,不准擅自应邀参加庆典活动。

十二、社团

(一一一)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得兼任社会团体(包括境外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含社会团体分支机构负责人)。社会团体领导职务指社会团体的会长(理事长、主席)、副会长(副理事长、副主席)、秘书长、分会长(主任委员)、副会长(副主任委员),不包括名誉职务、常务理事、理事。

(一一二)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组织。

1、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老乡、校友、战友之间的各种联谊会之类的组织,不得担当这类联谊会的发起人和组织者,不得在这类联谊会中担任相应职务。已经参加的,必须退出;已经担任职务的,必须辞去。

2、在职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由于统战工作等特殊情况,需要参加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组织或者继续留任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退(离)休领导干部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组织,要向原工作单位党组织报告;需要担任秘书长以上职务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3、领导干部参加老乡、校友、战友之间的各种联谊类活动,要坚持党的原则,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有关法律,倡导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人际交往。

4、领导干部参加老乡、校友、战友之间的各种联谊类活动,不得借机编织“关系网”,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更不得有“结盟”、“金兰结义”等行为。

5、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权用公款为此类组织和活动提供赞助,不得用公款报销此类活动经费。

十三、廉洁经营

(一一三)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准动用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伙同他人买卖股票。

(一一四)四条八不准

1、不准把经营活动中收取的折扣、中介费、礼金据为己有;不准违反规定领取兼职职务的工资、奖金。

2、不准个人私自经商办企业;不准利用职权为家属及亲属及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3、不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不准公款购买、建造超标准住宅。

4、不准在企业非政策性亏损、拖欠职工工资期间购买小汽车;不准购买进口豪华小汽车。

(一一五)国有困难企业五条五不准

1、坚持民主集中制,对企业重大项目的立项、重要人事的任免、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重大问题不准搞个人说了算。

2、不准用公款为领导干部购买、建造住房,购买、包租小汽车,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办公用品。

3、领导干部与广大职工的收入差距要适当,不准自行决定拉大差距。

4、不准借业务招待、开会等名义租用高级宾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5、不准到国外及外省市进行没有具体目的、一般性的考察、学习。(一一六)五项规定

1、坚持重大问题民主决策,任何人不得擅自决定企业的大额度资金运作、生产经营和企业改革的重大决策。

2、不准将国有资产转移到个人名下或其他企业谋取非法利益;未经投资者批准,不准以个人名义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投资参股。

3、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准配偶、子女个人从事可能侵害该企业利益的生产经营活动。

4、不准弄虚作假、谎报成绩;不准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做假帐或设立法定帐册以外的任何帐册。

5、不准擅自兼任下属企业或其他企业的领导职务,经批准兼职的不得领取兼职工资或其他报酬。

(一一七)兼职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准擅自兼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因工作需要,确需兼职的,应由本企业、上级企业或主管部门严格控制,严格管理。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离退休时(包括免职后,暂不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其在职时所任职务与兼任职务应一并免除。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准兼职取酬,不得在兼职企业享受福利、待遇。兼职企业如果发给工资、奖金或者其他报酬,一律交付兼职领导人员本职企业,纳入企业收益或营业外收入统一管理使用。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准接受兼职企业违规转让、赠予的股份及红利。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由个人出资在经批准兼职的企业合法持有股份,其红利不视为个人兼职取酬。兼职企业给予企业领导人员的股份及其红利应视为兼职取酬。

十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一八)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以及上级领导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部署工作任务,下达责任目标,并组织实施;

2、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3、根据党和国家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制度,针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情况,制定廉政建设制度,并督促落实;

4、结合管理和业务工作,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管理机制、监督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5、履行监督职责,对所辖地区、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6、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领导和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支持执法执纪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一一九)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正职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根据上级党委、政府以及上级领导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需要,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进行具体研究和安排;

2、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和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规章制度的落实;

3、加强组织协调,及时排除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支持执法执纪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着重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4、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5、切实搞好教育,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组织召开本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参加下一级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执行谈话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6、严格遵守各项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家庭成员和身边的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的行为。(一二○)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其他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协助党政正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负责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加强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单位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上级和本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在分管部门、单位得到落实;

3、及时解决分管部门、单位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纠正分管部门、单位发生的不正之风,支持查处违法违纪的案件,并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4、组织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参加分管部门、单位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5、严格遵守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家庭成员和身边的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的行为。

(一二一)党政正职在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必须做到的“五个亲自“,即:亲自组织分解当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明确领导班子每一个成员的具体责任和各牵头单位、协作单位的工作目标及任务;亲自主持召开两次以上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听取班子成员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汇报,研究和安排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阅批重要信访件,解决

一、两个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亲自检查一至两个下属单位执行责任制的情况,对需要追究的要落实责任追究;亲自组织召开本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至少参加一个下属单位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

(一二二)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做到 “三个抓好”,即:抓好自己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落实;抓好分管部门、单位党政“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的解决。

(一二三)牵头单位做到“三个必须”,即:必须结合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必须从自己的业务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作出具体安排,真正做到年初有布置、年终有检查、年底有总结;必须与各协作单位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尤其是责任追究问题。

(一二四)协办单位做到“两个确保”,即:明确协办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责任主体工作到位;结合自己的管辖范围、业务特点,确保协办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十五、民主生活会

(一二五)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

1、会前根据上级党组织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同其他领导成员交心通气,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廉洁自律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对领导班子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要做到心中有数;

2、会上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承担工作中发生失误的领导责任,诚心鼓励大家对自己提批评意见。正确引导其他成员的发言,正确引导成员之间开展相互批评。

3、会议结束时,对民主生活会情况作出评价和总结,指出不足,提出要求。

(一二六)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会上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要一个一个研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要明确具体,责任到人,狠抓落实。

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要检查上次民主生活会后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问题解决的不好或没有解决的,要分清责任,提出批评,限期改正。

(一二七)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应有计划地参加下级党组织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级党委常委和政府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参加下级党组织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不得少于两次。

十六、个人收入申报

(一二八)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必须按规定申报下列各项收入:

1、工资;

2、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及福利费等;

3、从事咨询、讲学、写作、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4、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企业单位的负责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十七、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一二九)县(处)级以上干部应按规定报告个人下列重大事项:

1、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2、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3、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和国(境)定居的情况;

4、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5、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6、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

7、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也可以报告。

应当向组织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人应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

编辑说明

一、基本准则

二、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三、财务、经商投资、引资、商业保险

四、公务接待、娱乐、健身活动

五、因公、因私出(国)境

六、选拔任用干部

七、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

八、住房

九、公务用车

十、通讯工具

十一、会议庆典

十二、社团

十三、廉洁经营

十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十五、民主生活会

十六、个人收入申报

十七、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十八、国有企业重要事项报告制度

索引

廉政手册 第2篇

目录

1、学校廉政风险实施方案……………………………………….12、学校廉政风险防范领导小组、职责……………………………….83、学校领导班子职责目录…………………………………………….94、学校管理运行的流程图(书记、校长、副校长、工会主席)……115、领导廉政风险档案库…………………..…………………………..166、学校领导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登记表…………………….……….1067、学校廉政风险识别防控一览表……………………………..…….1158、学校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班子)……………………......…….1179、学校廉政风险机制建设工作制度……………………...……..…..12610、学校廉政风险机制建设学习制度……………………...……….12811、学校廉政风险工作排查制度……………………...………….......12912、学校廉政风险预警制度……………………...………..........130

13.学校廉政风险工作总结……………………...………...........131

2016年,“找钱”手册 第3篇

找钱提示:

上述三种借款方式均属于创业贷款, 对于尚无投资项目的创业者而言, 需要参加培训, 申请营业执照, 并且要有相关的成熟的投资项目, 如果没有基本上很难申请到贷款;对于有投资项目的投资者, 只需要参加投资培训就可以拿到免息的贷款, 门槛极低, 另外, 如果经营得当, 或者经常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活动, 那么也可以获取多次贷款或者是循环贷款, 对于需要资金不多的草根投资者而言, 帮助极大。

找钱提示:

1. 虽然发放贷款的银行多为地方商业银行, 但是这些银行在全国各地均设有不少分支机构, 异地草根也能享受到相关贷款服务。

2. 文中介绍的贷款条件为主要条件。因各地经济水平不同, 相关贷款审核条件也略有不同, 具体条款, 投资者可直接咨询所在地的相关银行。

找钱提示:

还有部分企业只是针对本省的草根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 相关信息读者可从一些创业指导中心获取。

相关链接: 还有哪些最新扶持优惠政策

南京:近日, 市政府网站发布通知称, 南京将进一步加快全市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发展, 个人创业小额贷款提升至10 万元;合伙创业小额贷款提升至50 万元。

三亚: 三亚市在推动农民小额贷款贴息工作的开展方面增加了新措施, 提高财政贴息额度、扩大贴息范围, 将农民小额贷款贴息额度从8 万元提高到10万元。

天津: 天津市财政局日前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 大幅提高贷款最高额度, 规定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自谋职业者最高可获得30 万元小额担保贷款支持, 并在税收上为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支持。

重庆:市妇联计划开展“富民兴渝·巾帼建功”“、富民兴渝·巾帼兴业”“、富民兴渝·巾帼促农”三大行动, 将预计发放妇女小额贷款15 亿元。其中个人可最高贷8 万元。

青岛: 青岛鼓励就业困难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就业困难人员或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 可申请最高10 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创办企业的,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 万元。此外还可申请4000—5000 元的自谋职业扶持金。

乌鲁木齐: 近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台了放宽审批条件、提高审批效率、促进市场主体增量增效、转型升级的8 项措施, 降低了创业者准入门槛, 放宽了市场主体注册登记行政审批条件。

青海:近日发布的青海《关于进一步促进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 2013 年起, 青海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可享受小额贷款全额贴息。除此之外, 青海今年起对于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申办企业的, 施行“零成本”注册;对创业成功正常经营1 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给予5000 元一次性创业奖励;初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 贷款额度提高到10 万元, 合伙经营两年以上的小额担保贷款可扩大到100万元以内。

四川:为扩大就业规模, 四川省出台支持政策, 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 贷款额度最高可达200 万元, 财政按照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初创小微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1年内, 可缓缴社会保险费。

浙江:近日出台的《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指出, 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电子商务经营并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实名注册认证的, 经人力社保、财政部门认定, 可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对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的, 可给予一次性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金秋护发小手册 第4篇

面对各种媒体洗发精广告里“柔柔亮亮、闪闪动人”的明星美女们,你想知道她们是如何保养的吗?

请听明星对你说——

俞小凡:“护发产品越来越多,我通常会针对干燥的情形选用保湿产品,已经受伤的头发,就用富含蛋白素的护发产品保养。”

蓝心湄:“我唯一做的护发措施,其实是护‘头皮’。因为我的皮肤比较敏感,如果造型需要喷发胶或使用定型产品,我都会避免,免得会过敏发痒,再不然也只能喷头发表面,不喷到头皮。”

王静莹:“我除了用一般的护发素保养‘爱发’之外,我从小就爱吃海带、海苔类食物,头发才会如此黑溜溜呢!”

以上三位明星的经验之谈你有收获吗?当然小滕子跟你有一样的想法,那就是她们的发质原本就不错,别着急小滕子教给你如何使自己的发质变好,如何使经过酷暑曝晒变脆的头发得到护理的三大护发秘诀:

护发秘诀一:吃的!

头发的主要成分是蛋白质,想要有一头闪闪动人的秀发,一定要吸收足够的钙、碘、铁等矿物质,就如王静莹所说的,含有丰富碘质的海藻、海带等,就是非常好的营养素。

维他命A、维他命E也有助于养分输送至发根,多摄取番茄、菠菜、芹菜,对补充发丝营养十分有效。多吃芝麻、花生、柠檬、青椒等富含维他命E的食物,能增加发丝光泽感,使头发生长更健康,增强头发表层的抵抗力。

另外,胡萝卜可以帮助吸收紫外线,防止头发褪色和其他氧化伤害,这也是创造柔亮发丝的必须步骤。

护发秘诀二:抹的!

·拿两个鸡蛋,把蛋黄与5000毫升的水调合,直接用这蛋黄水洗头,洗完再将蛋白均匀抹在头发上,以指腹轻轻按摩头皮,用毛巾把头发包起来,十分钟后以清水冲洗干净即可;如果害怕留下腥味,可在蒸过头发后,用菊花茶、椰子水或茶籽油润丝就行了。

·油性发质的人,洗完头后,用两匙柠檬汁调一杯温水,或者把半杯苹果醋加半杯水,当作润丝精使用,洗后头发会非常柔亮光泽。

·如果想使头发看起来丰泽有弹性,可将一大匙的小麦胚芽油、一大匙橄榄油、一个鸡蛋混合后,涂在头发上,三十分钟后再冲净即可。

护发秘诀三:按摩的!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手册 第5篇

安庆市廉政风险防控

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2年5月

第一部分

有关文件

一、成立指导协调小组文件

二、市《实施方案》

关于成立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指导协调小组的通知(庆责惩防字[2012]1号)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纪委,(党组)、市直各单位党委纪检组(纪委、纪工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皖发〔2012〕10号)和省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关于开展全省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皖廉防发〔2012〕1号),扎实开展全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及办公室。指导协调小组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指导协调全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地、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保证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有序开展,收到预期效果。现将市廉政风险防控指导协调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刘大群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副组长:

汪莹纯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成员:

胡腊香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陆应平

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朱大宁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王伟东

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朱训道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怀

市法院纪检组长 李邦宪

市检察院纪检组长 王晓辉

市监察局副局长 邵显桥

市财政局纪检组长 吴

市直纪工委书记 汪久芳

市编办副主任 张泽水

市教育工委副书记 尚晓玲

市审计局副局长 许恒星

市交通局纪检组长 李

市水利局纪检组长 汪森根

市国税局纪检组长 江伟东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毕双喜

市政务公开办副主任

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察局,办公室主任由胡腊香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晓辉同志兼任。

安庆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防 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5月14日

关于开展全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庆办发[2012]7号)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皖发〔2012〕10号)和省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关于开展全省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皖廉防发〔2012〕1号),扎实开展全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为建设“四个安庆”提供有效服务和有力保证。

二、目标任务

在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以及国有控股企业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逐步建立起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有机统一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一是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通过全面查找、分析不同权力和权力运行不同环节中所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科学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

二是建立廉政风险监控机制。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中廉政风险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理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积极依托科技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及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三是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处置机制。及时运用谈话函询、警示诫勉、责令纠错等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纠正处理工作。加强对权力运行效能和质量的考核评价工作。对权力运行过程中发现的严重问题,应问责的及时实施问责;该立案查处的坚决依纪依法立案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6月)

1、制定方案,广泛宣传。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实施方案》,学习朱读稳书记、肖超英市长在全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大群动员报告精神,充分把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并进行广泛宣传。

2、成立机构,动员部署。市里已经成立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适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任务和要求。

3、加强指导,培训业务。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将于5月中旬举办全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业务培训班,培训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相关业务。各地也要结合实际抓好对相关人员的培训,熟悉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确保本地本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

(二)重点推进阶段(6月—12月)

1、开展清权确权,编制流程图(6月中旬—8月中旬)。各地各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及“三定”方案,摸清权力底数及行使权力的依据、程序和时限,该保留的保留,需要调整充实的调整充实,该废止的坚决废止。全面清理、逐项确认,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等。按照“程序法定,流程简便”的要求,优化运行流程,明确每一项职权的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期限和监督渠道等内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含内部流程图和外部流程图)。经集体研究确定的职权目录、流程图,报经本地法制办、编办和市防控办审核备案后,在相关网站、栏目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清理规范单位内部管理职权,明确职权行使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并以适当方式公开,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2、查找廉政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8月中旬—9月下旬)。围绕规范权力运行,通过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专家评和组织审等方式,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内外结合,分岗位、部门、单位三个层面,全面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要根据权力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以及腐败现象发生的可能性的大小等,划分出不同的风险级别,一般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重点突出对高等级风险点的防控。

3、公示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9月下旬—11月上旬)。各地各部门对查找出的各类风险点,要以一定的形式进行公示,以接受单位内部和社会的监督。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和评定的风险等级,制定“一对一”的防控措施。属于岗位职责方面的,通过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程序和分权、示权、控权的权力制衡机制等方式,加强监督和制约。属于业务流程方面的,按照廉洁、效能、便民的原则,优化业务流程,规范程序,提高效率。属于制度机制缺失或不完善方面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并抓好落实。制定防控措施中重点把握三个环节:一是有一个风险点,就要有一个相对应的防控措施;二是防控措施要具体管用,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防控措施制定后,要建立岗位权力行使风险防控一览表,统一以流程图或表格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

4、建立风险监控处置长效机制(11月上旬—12月中旬)。建立风险监测机制,通过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监督检查、经济责任审计、干部考核、网络舆情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岗位行政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动态监测,及时发现日常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预警处置机制,通过廉政风险监测机制,对已发现的廉政风险,及时向有关单位或岗位个人发出预警信号,采取谈话函询、警示诫勉、责令纠错等处置措施,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化解廉政风险。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2月—2013年1月)

1、认真做好总结(2012年12月中旬—12月下旬)。各地各部门要对一年来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回顾,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常态化意见。

2、搞好检查验收(2013年1月上旬—1月下旬)。在各地各部门总结自查的基础上,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地各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201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意义重大、参与面广、工作要求高,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摆上工作日程,加强学习宣传。要把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贯彻中纪委、省纪委全会、市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及开展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科学谋划,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即严格按要求扎实推进,又要结合实际、创新特色,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开展促进各项业务工作的落实。

(二)领导带头,以身作则。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充分发挥引领表率作用,带头参加学习教育活动,带头查找岗位风险点,带头制定防控措施,带头落实防控责任,带头作出廉政承诺。班子成员要抓好自身和分管部门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

(三)加强学习,深入动员。各地各部门要针对广大党员干部思想实际,深入细致地开展学习教育,把学习教育贯穿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全过程。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契机,进行自我教育,积极支持和参与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认真查找本岗位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努力实现关口前移,防范在前。

(四)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各试点单位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深化认识、巩固成果、强化措施、完善机制、提升水平。市各行业主管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抓好本机关防控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下属单位的工作指导,做到上下联动、不留死角。为保证工作的顺利推进,市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分别对各地各部门每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指导督查。不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听取相关部门和单位前期工作情况汇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了解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督促指导。

中共安庆市委办公室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5月14日

第二部分

廉政风险防控有关业务知识

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背景

二、廉政风险防控的有关概念

三、廉政风险防控的工作要求

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背景

(一)政策背景

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党中央审时度势,提出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明确反腐败必须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必须将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齐抓;必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充分发挥教育、制度、监督的整体效能。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要求。2005年1月,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形势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2008年6月,中央又颁布了《建立健全惩治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这是贯彻十七大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对《实施纲要》的继承、发展和创新,也是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二)实践背景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作为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的一项重要实践和探索,最早是由北京市崇文区(现东城区)提出并实施的。2006年底,拥有美国阿肯色州理工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的张岚出任北京市原崇文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她从落实中央关于构建惩防体系的要求出发,产生了一个大胆的设想:借用现代管理方法,在每个权力岗位、每个工作环节中查找风险点,然后制订相应防范措施,将预防腐败关口前移,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风险。2010年,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会议上明确提出,“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从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入手,排查廉政风险,健全内控机制,构建制度防线,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2011年,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明确要求,要“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国家预防腐败局在2011年的工作要点中,将廉政风险防控作为重点之一进行安排部署。2011年8月30日,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北京市考察一些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后,出席了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组织召开的全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现场会并作了重要讲话,要求要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工作,不断取得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新成效。

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2010年,安排铜陵市、马鞍山市、芜湖市和省发改委等六个单位在全省率先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在2011年召开的省纪委八届七次全会上,省委张宝顺书记要求,“要积极探索在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实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深入查找风险点,提前打好预防针,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和整改纠错机制,着力构建前期预防、中期防控、后期管理三道防线”。2011年7月6日,全省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动员会在铜陵召开,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全省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正式启动。2012年3月30日,省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皖发[2012]10号),4月9日,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省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成立省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协调小组的通知》(皖责惩防办明电[2012]1号),4月12日,省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皖廉防发[2012]1号),标志着全省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面铺开。

我市在2011年7月启动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工作,制定了《安庆市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了市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指导组及办公室,确定在市中级法院、财政局、交通局、水利局、国税局、供电公司等6个市直单位和桐城市、岳西县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工作。2011年9月23日,召开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推进暨业务培训会,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流程和关键环节进行专题辅导。2011年底,全市8个试点单位已顺利完成了试点工作任务。5月14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决定成立了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并审定了《关于开展全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全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面铺开。

二、廉政风险防控的有关概念

(一)什么是廉政风险?廉政风险特指因制度机制不完善、岗位职责不明确、业务流程不科学,而导致出现行政权力不规范运行、党员干部不能廉洁从政的可能性。廉政风险的主要表现在:

1、制度机制方面,表现在未能根据改革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及时完善和认真执行各项制度,导致部分制度的可操作性不强,执行力较弱,贯彻落实不到位;部分机制缺乏相互支撑、相互制约,约束力和监督力的作用不明显,不能形成有效的常规化的工作措施。

2、岗位职责方面,表现在不履行“一岗双责”或履行不到位;违反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的相关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图谋私利;违反民主集中制,独断专行或软弱放任;失职渎职、不作为或滥用职权。

3、业务流程方面,表现在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缺乏有效监督和对权力难以形成合理合规的制约;办事程序繁琐,透明度不高,行政效率低下,群众办事极其不方便;容易形成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独断专行、铺张浪费、以权谋私的不当行政行为。

(二)什么是廉政风险点?廉政风险点是指公共权力运行流程中可能出现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党员干部不能廉洁自律而产生廉政风险的具体环节或岗位。主要是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人事管理、财物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环节。廉政风险点及其相对应的廉政风险是动态的、变化的,随着权力运行的变化或岗位职能职权的调整,而相应发生变化。廉政风险点查找是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最重要的基础工作。要着重从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业务流程三个方面,查找本单位、科室和岗位在行使行政职权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隐患点。

1、查找岗位风险点。组织党员干部对照以往履行职责、执行制度的情况,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定等多种方式,认真分析并查找出个人在履行岗位职责的过程中,存在或潜在的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

2、查找科室风险点。组织具有或行使执纪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项目审批、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供应、项目建设等重要行政权力的科室,分别查找出制度机制、岗位职责和业务流程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并认真细化、分析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

3、查找单位风险点。着重对“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决策以及腐败问题易发频发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认真查找本单位的廉政风险点。承担涉及全局性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作的部门和单位,要在查找自身风险点的同时,切实履行牵头职责,按照系统和行业管理规则及流程,积极协调相关单位,主动查找行业、系统风险,指导基层工作。

(三)什么是廉政风险防控?廉政风险防控是指以积极防范为目标,以强化管理为手段,在公共权力行使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排查廉政风险,健全内控机制,加强风险预警和防控机制。通俗地讲,就是查找出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建立起反腐倡廉建设与行政业务之间的关联机制,在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对廉政风险实施控制,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

1、弄清 “三个问题”:一是领导干部要弄清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是当好领导、搞好管理、带好队伍的有效方法,也是履行“一岗双责”的有力抓手;二是纪检监察干部要弄清推行这项工作是反腐倡廉建设事半功倍的工作,是既不伤害干部又保护干部的有效措施,更是抓好预防腐败工作的有效载体。三是作为一名一般干部职工要弄清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是保证自己政治坚定、工作稳定和一生平安的基础性工作。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为了预防和控制腐败现象,是为了降低腐败发生的几率,是为了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变为腐败问题,是为了让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是对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

2、分清“三个误区”:一是风险不等于问题。风险是一种可能性,只是可能发生的危险,而问题是客观存在的弊端和不足。因此,查找风险是找可能性,不是找现实问题。二是腐败风险不等于腐败。腐败是已经发生的为谋取私利而滥用公共权力或公共职位的行为,而腐败风险是指党员干部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是不确定的,如果防控得好就不会发生,如果防控得不好可能就会发生。三是查风险不是找问题。查风险是查找发生危险的可能性,不是已经发生的现实性,不是某个干部已经存在的问题;不是干部的自我画像,不是针对个人的,而是针对岗位的、部门的、静态的;不管谁在这个岗位上、在这个单位里,风险都是存在的。

(四)如何确定风险等级?廉政风险点查找后,要依据重要廉政风险点的多少和权力的重要程度、权力行使的频率、腐败现象发生的几率等内容对权力进行廉政风险评估,将每个类别的廉政风险各划分为三个等级,“高”表示廉政风险最大,“中”次之,“低”较小。原则上,“高”级廉政风险,是指具有重要的执纪执法和重要的经济管理职能,掌握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项目审批及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供应、项目建设等重要权力的单位、科室或岗位;“中”级廉政风险,是指掌握部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项目审批及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供应、项目建设等重要权力的单位、科室或岗位;“低”级廉政风险,是指没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项目审批权,较少或基本不掌握人、财、物管理权的单位、科室或岗位。

单位、科室和岗位廉政风险点查找和等级的评定程序为:先由单位、科室和岗位个人自己查找、评定,送领导(上级机关)和下属单位(下属)分别征求意见,修改后送评审小组审核,再由党委(党组)或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然后按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备案。

(五)如何制定防控措施?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提出并推进防控措施,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1、针对岗位风险,由本人对照与业务工作相关的各项法规制度,提出防范控制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报所在科室或党组织备案。

2、针对单位、科室风险,由党政领导班子围绕决策、执行过程和监督、检查、考核等关键环节,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和相关工作程序,统一以流程图或表格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针对行业、系统风险,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研究分析本行业、本系统存在的共性问题,并结合业务工作和自身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控风险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防控风险任务要求和工作标准,形成廉政风险防控上下一体、左右联动的通畅、有效运行机制。

要采取廉政承诺、警示教育、风险提示、预警处置等多种形式,对廉政风险点加强监控,提高单位和个人的防范和自律意识。要采取有效措施,重点防范等级高的廉政风险,对属于权力过于集中的,进行合理分解和科学配置,建立行政权力运行不同环节之间的有效制衡机制;对属于自由裁量权过大的,细化裁量标准,规范行政程序,实现有效分解和控制;属于制度缺失或不完善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抓好落实;属于传统手段难以有效监控的,积极运用现代科学和管理手段。

三、廉政风险防控的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精心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领导干部要带头查找廉政风险点,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认真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真正将廉政风险防控落实到各项工作、各个环节的每一个相关人员,努力形成上下互动,人人查找风险,人人公开风险,人人制定防控措施,共同参与风险防控的良好局面。

(二)抓住关键环节。一要全面摸清权力底数。要全面清理和确定对管理和服务对象行使的各类职权,科学编制“职权目录”,并对每一项职权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做到责权明确、程序规范。二要找准权力运行风险点。认真查找每个部门、单位、岗位在权力行使、制度机制、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并依据权力的重要性、权力行使的频率、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等,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实行风险等级管理。风险点的查找主要从岗位、科室、单位 “三个层面”,重点在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一是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组织党员干部结合岗位职责查找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重点对象为各级领导干部、基层单位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二是排查处(科)室廉政风险点。组织处(科)室的全体人员从工作程序、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排查存在的廉政风险点。重点对象为管理人、财、物和具有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的处(科)室。三是排查单位廉政风险点。结合单位、部门和行业特点,主要查找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议事决策以及行政管理中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因素、风险点和表现形式。重点对象为各级党委、行政及行业监管部门。三要合理确定风险等级。风险等级的确定,应当根据其岗位对于单位的重要程度、权力的集中度、业务量的多少、社会关注度、近五年来的信访量、历年来查办案件的情况、资金调度和日常用量等等要素来确定。风险等级确定以后,必须建立一个相对科学的管理体系。不同级别的风险,要建立完善不同的管控制度,明确不同的管控责任人。另外,风险等级是变化的,要实行动态化的管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编制风险管理软件,每年进行风险梳理,建立风险提醒和管理的长效机制。四要科学制定防控措施。属于权力行使方面的,要通过建立健全权力制衡机制,优化权力结构,规范行政裁量权,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属于制度机制方面的,要通过查漏补缺、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属于思想道德方面的,要通过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五要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栏、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向社会公开不涉及国家秘密、不危害国家安全的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和行政裁量权基准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突出防控重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必须在“全面防控”的同时,加强“重点防控”。一是要突出重点对象。要把领导干部特别是掌握人事权、执法权、司法权、审批权、监管权等权力的领导干部作为重点对象,同时要加强对人、财、物管理等关键岗位的防控,以规范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二是要突出重点领域。要抓好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以及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涉及民生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三是要突出重点环节。要科学分解和配置权力,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四是要突出重点任务。权力行使前要着重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和落实风险防控措施;权力行使中要着重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权力行使后要着重通过警示提醒和责令整改等手段,及时纠正偏差,避免廉政风险演化为腐败行为。

(四)运用科技手段。要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手段,把科技手段融入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设计和管理流程之中,不断提高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如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完善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和电子监察系统,把廉政风险点和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金使用情况等纳入电子监察范围,实现网上实时动态监控;积极推进科技平台和资源整合,建立健全信访举报、投诉处理、政风行风评议、风险等级管理、预防腐败信息共享等系统,构建权力运行综合监控网络平台。加快预防腐败信息分析和预警系统的研发,加强廉政风险信息采集、分析、反馈和处理,准确地判断和妥善处置廉政风险。

(五)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既要抓紧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通过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是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规范管理,消除导致腐败行为发生的体制机制因素;二是要加快完善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体系,督促各部门各单位针对日常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三是要加快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切实建立预警处置、动态管理和检查评估等机制,通过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具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单位和公职人员及时予以警示和处置,并结合实际及时调整完善廉政风险内容、等级和防控措施,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第三部分

有关表格

一、职权目录

二、领导班子集体廉政风险防控一览表

三、部门廉政风险防控一览表

四、流程图范例

职 权 目 录

责任单位(科、室)

职权名称 职权内容

学校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范例 第6篇

X XX 学校职权目录

序号

职权名称

办理主体

实施依据教育教学管理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规范办学行为,考试组织等; 2、教师任课的安排等。

教务处 政教处

《教育法》《教师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法律法规文件。学籍管理 1、新生入学,整理学籍; 2、转学,办理转入转出手续; 3、毕业证书的核发;(对象为中学生)

4、小学毕业生的调配工作(特指中心学校)

教务处(小学为中心学校)教育民 生工程建设 1、教育公用经费预算、拨付、使用、票据管理与报账等; 2、校安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报批、质量监督与验收等; 3、国家免费教科书的发放工作。

总务处 相关教育民生工程(国家教育经费保障改革机制有关规定、校安工程管理等)的有关规定 教育人事管理 1、教师职称评聘岗位测算、申报、聘用、续聘等; 2、学校领导班子二级机构干部的配备、考核、任用等; 3、教师的考核、考勤管理等。

学校办公室 1、《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职称评聘有关规定; 2、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考核成绩与实际工作需要,报教育局或经校委会研究决定; 3、《教师法》及上级有关教师管理有关规定。办公用品的采购 1、列入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 2、日常办公用品而未列入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

总务处饭堂物资的采购 1、食品的采购; 2、其他相关用品的采购; 3、采购物资的验收。

总务处教师教学成绩的认定 1、评选校级优秀课例、优秀论文,并推荐到县、市里参评; 2、推荐优秀教师候选人; 3、绩效工资等级的评定。

教研室校服的采购 学生校服、运动服的采购。

体卫处学生的管理 1、学生会的选举和任免; 2、入党、入团的审批; 3、组织学校各社团开展活动; 团委会教育后勤管理 1、学校国有资产日常管理的监督、报批等; 2、学校基建及维修。

总务处 依据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执行

XX 学校权力运行流程图

学籍管理工作流程

承办部门:XX 学校教务处(电话:)

1、新生入籍:

教务处整理新生资料

教务处存档

教育局入籍

填写学生学籍册(班主任)

核对学生资料(教务员)

班主任确认学生资料

教务主任审核

2、转学:(请各校自行补充内容)

3、毕业证核发:(请各校自行补充内容)

校园安全工作监督检查流程图

承办部门:XX 学校(电话:)

学校通知各处室、班级安全自查,明确检查目标做好自查整改工作(15 日内完成)

学校组织政教处、总务处对各处室进行监督检查(5 日内完成)

针对检查出的问题,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期限为 10 天)

对限期整改的项目,跟踪检查

对长期不能整改的,提出处理意见

相对人的权力:有违法违纪行为,通过如下渠道反映

自查、监督检查完后,向教分管校长、校长汇报

1、监督部门:校长室(电话:)

2、执法依据: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流程图

承办部门:XX 学校校办室(电话:)

成立评聘领导组

公布评审条件标准

教师对照标准准备有关材料

学校初审把关并公示

领导组审查

报县教育局、人事局

注:1、监督电话:

2、实施依据:《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管理办法》

教职工评优评先工作流程图

(请各校自行补充内容)

基建工作流程图

承办部门:XX 学校(电话:)

制定项目投资计划

报县教育局等主管单位批准

项目立项

项目地质勘查、图纸设计、审图、规划、招投标

项目工程实施(基础、主体、装饰)

竣工验收

决算审计

政府采购工作(办公用品采购)流程图

承办部门:XX 学校总务处(电话:)

采购预算编制

预算报县教育局批准

2000 元以下采购项目由学校组织采购,严把质量价格关

2000-20000 元之间的采购项目由采购办通过询价、招标等方式决定

20000 元以上(数码、电子产品 500 元以上)由学校申请教育局上报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寻价方式或招标方式采购

学校、教育局、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验收合格后按合同付款

财务工作流程图

承办部门:会计室(电话:)

学校预算外收入

上缴教育结算分中心

上缴国库

申请拨付学校使用愿

上拔公用经费

会计室制定支出计划

上报支出计划

学校支出按财务规定校长审批

上报教育结算分中心审核支出

饭堂采购工作流程图

(请各校自行补充内容)

教职工奖励工作(含绩效工资发放)流程 图

承办部门:教务处(电话:)

制定教职工奖励方案

学校量化考核

教代会讨论、通过

在单位内部公示(一周)

校长办公会批准

呈报上级机关批准

兑现教职工奖励

干部考核流程图

承办部门:校办室(电话:)

根据主管部门有关通知、制定度考核方案

提交校委会研究决定、印发考核方案

实施考核

个人总结、组织民主测评

汇总考核材料、审定考核结果

公示考核结果

反馈被考核干部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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