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选6篇)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第1篇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
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会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决定从2016年4月下旬至9月底,在全乡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为保障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加快推进创特色、铸品牌、“成一极”,建设“风景独好”新会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重点范围: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共性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5.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6.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7.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8.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9.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
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
10.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重点行业领域的内容。
1.非煤矿山
非法盗采、越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
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
外省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我县境内作业未到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登记的;
将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非法盗采稀土矿和证照不全的粘土红砖厂;
露天矿山未分台阶一面墙开采;地下矿山未实现机械通风和违规排放尾
矿,无证尾矿库非法生产运行,尾砂池、拦砂坝未实行备案登记的;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的;
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区域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
资源整合后未重新取得许可证,未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擅自组织建设和生产的。
2.道路交通
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以及无证驾驶、驾驶证与所驾车辆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
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
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
非客车违法载人的;
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
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未取得运输许可证或运输车辆不
合格非法运输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
3.水上交通
非客运船舶违法载人的;
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的;
无证或证照不全船舶非法从事河道挖砂、运砂的。
4.建筑施工
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第2篇
纳雍县水利局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地、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纳雍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纳府办发„2011‟19号)精神,结合我县水利行业实际,确定在水利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活动,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 1 落实;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问题,建立健全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通过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升我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重点范围
开展“打非治违”活动的对象范围是全县水利水电行业,主要包括:
(一)农村小型水电站;
(二)在建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三)其他在建中小型水利工程;
(四)河道采砂;
(五)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单位或工程。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打非”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点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私采滥挖、越界开采的;
4.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5.有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7.其它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开展“治违”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主要对以下问题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技术装备、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4)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培训不够的;
(5)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6)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7)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5月20日前)
各基层单位要认真要按照方案要求,抓好组织发动,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排查治理阶段(5月21日至6月20日)
1.针对水利行业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进一步强化水电站、在建水利工程和河道采砂安全整治,坚持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治理、边查边打击,切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落实汛期防洪、防泥石流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4.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宣传活动,抓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推进职业安全教育,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三)巩固提高阶段(6月21日至7月10日)
针对前3个战役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影响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制定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治本之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要针对开展“打非治违”活动的内容,强化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突出工作重点。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抓住不放,各基层单位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治理违规违章现象。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单位,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
(三)严格责任追究。要协调执法行动,严格行政执法,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健全完善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要充分发挥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协调机制的作用,严肃追究责任,坚决惩处瞒报事故、失职、渎职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监督检查。要切实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行动中出现的问题,推进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加强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第3篇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为工作原则, 继续在全省农机领域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有效提高农机“三率”水平, 促进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内容
(一) 无牌行驶。
主要包括:未依法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 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行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行为等。
(二) 无证驾驶。
主要包括: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符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等。
(三) 未检验作业。
主要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未经检验而投入农业生产作业的行为;经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农业机械, 拒不排除隐患并继续使用的行为等。
(四) 违规发放牌证。
主要包括: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为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为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跨行政区域发放牌证的行为;为非拖拉机发放拖拉机牌证的行为;为已经注销的牌证继续年检的行为等。
(五) 瞒报谎报事故。主要包括:农机事故预防与统计报告工作不力, 瞒报谎报农机事故的行为等。
(六) 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
主要包括: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 应急装备配备不足、应用培训不到位等。
三、方法步骤
在工作方法上, 坚持自查自纠与督导检查相结合, 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 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 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在时间安排上, 从今年6月开始到年底结束, 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 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 (6月)
各市要结合自身实际, 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明确目标, 落实责任, 确保专项行动尽快启动。各级农机部门要迅速行动, 督促基层单位和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 消除安全隐患。
(二) 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 (7月-11月)
各市要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 组织开展联合执法, 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对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规”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 紧密结合农业生产和农机安全管理实际, 联合有关单位加强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 对各类农业机械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严格工作纪律, 对组织工作不力、存在违规发放牌证和谎报瞒报事故的单位和人员将给予严肃处理。
(三) 全面总结阶段 (12月)
各市对推进“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要进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 加强领导, 精心组织。
要因地制宜, 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明确目标和任务。特别是要加大“三夏”麦收期间的整治力度, 消除事故隐患, 保证作业安全。要统一部署, 明确职责分工, 加强协调配合, 把专项行动与推进农机化其他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不断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向纵深发展。
(二) 落实责任, 标本兼治。
各级农机部门要明确工作分工, 细化工作目标, 落实工作责任, 一级抓一级, 层层抓落实。要把标本兼治贯穿于工作全过程, 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将查处违法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 不断强化治本之策。要与全省开展的“平安行、你我他”、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平安农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和“三率”提升活动相结合,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全面推进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要坚持“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长期抓、反复抓, 积极探索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方式方法, 建立农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三) 突出重点, 全面推进。
要加强对重点地区、场所和农业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和监控, 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规行为。突出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违规发放牌证、瞒报谎报事故等行为的打击和治理, 督促提高拖拉机“三率”水平, 大力排除安全隐患, 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 大力宣传, 营造声势。
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报纸等媒体, 不断加大对“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 对专项行动中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宣传, 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曝光, 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 形成强大舆论声势。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第4篇
《通知》确定了此次督导检查主要涉及到的三方面内容:
一是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是否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是否对专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全面掌握情况,及时研究、协调并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问题;是否将提高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等“三率”水平纳入对各地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的考核内容,有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是否通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以及给变型拖拉机办证上牌、跨行政区域发牌发证、瞒报谎报事故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治理。
二是“平安农机”建设、“为农民服务”活动开展情况。是否根据《农业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通知》(农机发〔2014〕1号)要求,转变创建方式,调整创建内容,简化创建程序,组织开展了“平安农机”示范县和示范岗位标兵的申报、推荐工作;是否加强了“平安农机”宣传教育,开展了“六个一”活动;是否通过“平安农机”建设、“为农民服务”活动,优化了监理业务流程,规范了便民服务措施,提高了农机监理“为农民服务”的水平和能力,建立了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是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是否建立并很好地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是否结合重要农时安全检查和农机检审等活动,组织农机安全执法人员,深入田间场院、合作社、维修点、设施大棚和其它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是否深化了农机、安监、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健全联席会议制度、路面动态管理联动机制、信息互通交流机制、事故应急救援机制等,开展农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建立了农机事故统计分析评估制度,深入基层主动调查处理农机事故,按时进行农机事故月报,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是否开展了经常性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了农民机手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据悉,此次督导检查工作将在10月底前结束。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第5篇
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X分局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分局安〔2018〕00号》文件精神,结合《水电X局X分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XXXXXXXX水库工程建设项目X标段安全管理,严厉打击施工范围内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适用于本项目的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杜绝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治理纠正“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完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举报投诉制度,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XXXXXXXXXXX水库工程建设项目X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XXXXXXX水库工程建设项目X标项目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XX水库项目安全环保部,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事务,技术质量部人员协助工作。
三、重点内容
(一)认真开展“打非治违”活动,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针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监督检查,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减少“三违”现象的发生。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各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努力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无缝隙,无死角、模式化管理工作体系,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三)工作重点:XXX水库现处于抢工期间,重点施工部位为溢洪道明渠段、取水塔、交通桥、防浪墙。现要求安全环保部加强对施工作业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技术质量部人员协助安全环保部实施有关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做到隐患整改“五到位”,力争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四、方法步骤
坚持配合地方与行业督导相结合,项目部自查自纠与分局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
专项行动从2018年3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XXXXXXX水库工程建设项目X标项目部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3月~5月)
1.项目部将结合企业应急能力建设专题培训和“三项业务”培训集中对各项目部进行层层动员部署,项目部立即成立领导小组,针对具体不同施工板块制定实施方案。
2.项目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标准规范对本项目100%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及时治理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建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自查台账。
(二)检查督查、集中整治阶段(6月~10月)
1、项目部将对防洪度汛和地质灾害检查、内部审核、设备物资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和安全标准化等工作,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各施工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2.严格守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的整改行为落实到位,继续进行监督整治,确保本项目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项目部接受、配合政府、总局、分局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联合执法检查,正确对待检查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完善不足并上报分局归口部门,切实全面提高XX水库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三)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1月~12月)
XXXXXXX水库工程建设项目X标项目部
1.项目部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及时整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以及在工作中开展的难点,按时报送分局安全环保部。
2.本项目将结合过程检查情况,不断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打非治违”工作。
3.项目部将结合年终检查考核工作完善有关资料,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巩固提升,迎接分局的检查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责任
本项目现已进入汛期施工,安全环保部应重视防洪度汛、地质灾害、安全隐患带来的严重后果,从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来充分认识抓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严守职责,强化监管,常抓不懈,以这次开展“打非治违”活动为契机,努力构建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槐子水库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二)强化监督检查,加强信息报送
加强对“打非治违”的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认真总结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举一反三;对检查发现的现场安全隐患,要督促施工班组整改落实。对自查不认真、措施不落实、违规违章施工作业,以及存有严重事故隐患的或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施工班组,要责令其停工整改,进行重点跟踪监控。
(三)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悬挂横幅等宣传工具等形式,结合“安
XXXXXXX水库工程建设项目X标项目部
全生产月”和“安康杯”等活动,采取制印发宣传资料、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打非治违”活动,现场张贴安全警示标语,鼓励施工人员举报违法施工行为和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宣传普及安全基本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在施工现场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XXXXXXXX水库工程建设项目XX标项目部
2018年4月11日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第6篇
实 施 方 案
为落实00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00县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00安委[2012]8号文件精神,依法打击非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规范生产安全法治秩序,切实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重点是各科室贯彻落实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各重点领域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一)开展城市供水专项整治
1、水务工程建设。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的;施工监理人员无监理资格证书的;
2、违章用水行为。未按规定缴纳水费的;私自转接、转让供水设施,盗用或者私自转营城市公共供水的;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所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有害于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或破坏供水设施的;擅自将自建供水管网系统
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相连的;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的;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私自拆卸、改动、倒装计费水表或拆除、伪造法定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用水计量器具封印盗水的,等等;
3、生产工艺。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4、应急措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二)开展小锅炉专项整治
对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小锅炉进行专项整治。重点开展:
个别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过期、部分专项施工方案未填报、安全台帐与工程进度未同步、个别安全技术交底资料不全、劳务用工合同需进一步完善等。
查找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设备技术档案、日常维护保养和安全技术检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1.严厉查处常压锅炉改为承压锅炉使用的行为; 2.严厉查处使用过程封堵常压锅炉通气孔的行为; 3.严厉查处超过规定参数运行锅炉的行为;
4.严厉查处封堵汽水两用炉水封管和改变安全装置使用的行为;
5.坚决打击非法制造、非法安装和非法使用小锅炉的行为;
6.严厉查处制造、安装和使用列入国家淘汰目录以及能效严重超标的锅炉的行为。
(三)开展燃气行业专项行动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作业规程不完善,现场管理混乱及违规操作的;
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未按要求填报的;
4、应急预案不健全、应急演练未开展、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齐全的;
5、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等非法违法行为;
6、被打击、取缔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经营活动的;
7、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群众反映强烈的燃气供应站(点);
8、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存在违规施工、燃气管道被占压和安全间距不足等隐患。
二、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5月20日至6月15日)各科室根据实施方案进行部署、迅速开展燃气行业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1日至8月31日)将联合相关部门,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检查,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严重的企业,实施重点和有效打击。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
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严重违规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行动成效不明显的责令整改,对拒不执行行业监管部门指令、情况严重的,实行挂牌督办和联合执法,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此次活动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科室一定要高度重视,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活动组织好、开展好,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坚持“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认真研究解决本科室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各分管领导是本领域、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切实负起责任,建立健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组织,建立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强大合力。
(二)切实抓好单位自查。进一步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是基础、也是关键,自查是否认真,直接决定着活动的实际成效,也决定着一个部门的安全生产状况。各科室要加大督促力度,推动科室深入自查自纠,查找薄弱环节,主动解决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要以活动为契机,推动
科室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体系,杜绝因安全隐患引发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大宣传、大教育。充分发动和依靠干部职工,动员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到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性命攸关的意识,要通过安全生产大教育,切实增强各部门、各单位人员的安全意识,在自己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同时,还要积极监督、举报违章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全系统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
(四)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科室要建立严格的信息统计报送制度,确定专门人员,及时反馈有关工作信息。活动期间,各科室每月向市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科室活动进展情况,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确保全县城市管理工作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