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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法实施问题思考论文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
作者:火烈鸟
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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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法实施问题思考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本文分析电子商务的发展,给税收问题带来很多挑战,探讨电子商务下如何对税收进行征管。

关键词:电子商务 税收问题 挑战 对策

一、电子商务下税收问题的挑战

近二十年来,电子商务取得长足的发展,2008年1月29日世界互联网媒体测评机构“尼尔森在线”公布的研究数据显示;全球在线购物的网民已经达到85%。截至2008年3月13日,按用户数量计算,中国已经超过美国而成为全球最大的互联网市场。网络市场购物成交额达到590亿元。据淘宝网监测数据发现,截至2007年12月31日,中国的网购人数超过5500万。由于电子商务交易总额的迅速扩大,必将成为政府一笔巨大的潜在税收来源。但是,怎么样操作,还是一个难题。电子商务下税收面临以下挑战:

(一)征税对象界定问题。传统贸易的税收征管主要是依据交易双方所提供的劳务或商品买卖等,并对其有明确的规定。但是电子商务的网络信息技术可将有形商品的销售等直接转化为数字化形式提供,购买者只需在互联网随时购买、浏览或下载所需要的数字商品。税务机关很难发现和监控通过网络销售数字化产品的真实情况,因而无法据以征税。

(二)纳税主体的判断问题。在传统交易活动中,纳税人身份的判定是比较容易的,不存在任何问题。但在互联网的环境下,电子商务中的商店不是一个实体的市场,而是一个虚拟的市场,网上的任何一种产品都是触摸不到的。在这样的市场中,看不到传统概念中的商场、店铺及销售人员,即使是交易的整个操作流程,包括交易的合同、票据、支付手段(如支付宝)都是以虚拟方式出现的。所有这些,都造成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身份判定上的难度。

(三)税收管辖权的界定问题。税收管辖权的范围一般来说是指一个主权国家的政治权利所能达到的范围。世界各国要么采用地域税收管辖权要么实行居民税收管辖权。但是在电子商务下交易都是依托于各自的网站,无法确定经营者所在地或经济活动的发生地,也无法确定劳务提供者所在地,使得确定是地域或居民税收管辖权进行征税很难。

(四)税收征管体制问题。传统的税收制度是建立在税务登记、查账征收和定额征收基础之上。电子商务的虚拟化、无形化给税收征管带来前所未有的困难。电子商务模式下,纳税人通过服务器在网上从事商务活动,并且不需要经过工商部门的批准,传统的计征手段不能对电子商务的交易信息实行有效跟踪。电子信息技术的运用,在互联网的环境下,订购.支付.甚至数字化产品的交付都可通过网络进行,无纸化程度越来越高.电子凭证可被轻易修改而不留任何线索。同时电子货币使供求双方的交易无需经过众多中介环节,可直接通过网络进行转账结算,税务机关很难进行有效监督。

(五)税款流失风险问题。随着电子商务的壮大,越来越多的企业进行网上经营,其最直接的结果是传统贸易方式的交易数量减少,使现行传统的税基受到侵蚀。另外,由于电子商务是个新生事物,税务部门还来不及制定相应的对策,以及中国大量低层次、素质低的征管人员造成大量征税征管盲区,从而导致大量税款流失。

二、电子商务下税收应对策略

(一)完善现行税制,制定有关电子商务的税制条款。国家应该重视和研究电子商务下的税收问题,电子商务的出现而产生的税收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税法条款的修订、补充和完善,避免税收的流失,主要包括现行税制为基础,明确电子商务模式下的征税对象、征税范围、税目、税率等问题。在调整与电子商务相关的各个税种中增加电子商务税收方面的规定,明确电子商务模式下销售商品与提供劳务所适用的税种和税率,逐步调整税制结构,对现行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所得税以及关税等税种增加电子商务税收方面的规定,明确网上销售商品与提供劳务所适用的税种和税率。便于征税。

(二)加强对从事电子商务企业的日常监管。电子商务的主体是企业,因此,必须对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管。其一是建立企业备案制度,要求所有开展网上经营业务的单位将与上网有关的电子信息上报当地税务机关,进行登记、注册、注销登记,便于税务机关控制与管理。其二是电子商务业务单独会计核算制度。要求上网企业将通过网络提供的服务、劳务及产品销售等业务,并将上网的资料报送税务机关备案,便于税务机关控制与管理。三是实现信息共享,要联合财政、金融、工商、银行、公安等部门,共同研究电子商务运作规则及应对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的解决方案,建立管理信息网络,实现电子商务信息共享。

(三)建立适合电子商务的新税收征管体系。电子商务中的一个主要的问题是税收征管中税务部门与纳税人之间信息不对称,使得电子商务中的税收征管出现了盲区。因此,解决问题的关键是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我建议从三个地方着手:一是加强税务机关自身网络建设,抓紧形成覆盖全国税务系统广域网,并实现税务机关与相关金融部门以及网上商业用户相连,实现真正的网上监控与稽查。二是积极推行电子商务税收登记制度,纳税人只要从事网上交易,必须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电子商务的税收登记,取得一个专门的税务登记号,由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申报有关上网交易事项进行严格审核,限时不办理的进行严格的处罚措施。三是是总结税务部门已建设和运行的以增值税发票计算机交叉稽核、防伪税控、税

控收款机为主要内容的“金税工程”的经验,与金融机构、网络技术部门及公证部门紧密配合开发出统一、实用、高效的征税软件和稽核软件,避免因为电子商务的出现税收的大量流失。

(四)培养适合电子商务模式下的税收征管专业人才。目前我国税务部门大多缺乏网络技术人才,缺乏必需的电子商务知识。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需要大量既精通信息技术,又具有扎实税收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因此,要顺应时代潮流,大力培养既懂税收业务知识又懂电子网络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着力培养精通税收业务、信息技术、外语、法律及管理等方面的人才,使税收监控走在电子商务的前面,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电子税务。

参考文献:

[1]汪向阳,《电子商务引发的税收问题及其对策》【J】,甘肃农业,2006、9

[2]周玉婷,《浅析电子商务引发的税收问题及其对策》【J】,科教文汇(上半月),2006、6

[3]刘忠,《电子商务引发的税收问题及其对策》【J】,湖南商学院学报,2003、3

票据法实施问题思考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半导体器件物理是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高年级本科生的专业必修课程,它前承量子力学、固体物理、半导体物理、微电子工艺等课程,后启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CAD、集成电路测试分析等课程。针对该课程基础理论要求较高、综合性强、内容抽象等特点,提出了几点教学方法改革的思考。首先,强调半导体物理以及几个方程的基础地位,突出PN结、BJT和FET为课程重点;其次,构建启发式、讨论式的课堂教学模式,引导学生主动思考,锻炼设计思维;再次,布置仿真分析任务,借助TCAD工具加强对学生的实践训练;最后,结合学校开展的“本科生导师制”,鼓励学生在实验室开展器件的应用以加深理解。通过以上几点教学改革,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和课程教学质量。

关键词:半导体器件物理;教学方法改革;引导;实践训练;教学质量

电子器件是电子信息系统的基本单元。1947年第一只半导体晶体管的诞生标志着电子信息技术进入晶体管时代。此后,半导体器件以及以其为基础的集成电路技术得到了飞速发展。当前,由半导体器件构成的电子电路几乎都已集成化,半导体分离器件只是在某些特殊领域。集成电路技术的快速发展是以半导体器件和微电子工艺为基础的,要求半导体器件不断更新,以滿足小尺寸、高性能、低功耗的要求。

半导体器件物理是电子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的必修课程之一,是一门理论与实践并重、综合性很强的专业核心课[1]。该课程论述基于电子的微观运动规律的各种电子器件的工作原理,主要讲授各种半导体器件的基本结构、工作原理、电学特性和影响器件参数的因素[2],其核心内容是硅微电子器件的工作原理和设计方法。在课程学习之前,学生需学习量子力学、固体物理、半导体物理、微电子工艺等课程,对固体能带理论以及半导体材料(Si、Ge、GaAs等)的物理性质有一定的认识。该课程的目标是让学生了解和掌握器件结构参数、工艺参数、材料参数与器件电学参数之间的关系,为学生后续学习半导体器件设计与验证、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CAD、集成电路版图设计、集成电路测试分析等课程打下基础。在后摩尔时代原有技术持续改进和提升、新技术不断涌现的大背景下,电子科学技术本科专业半导体器件物理课程的教学需要改革教学方法,跟上时代步伐,提高教学质量。

一、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强化基础,突出重点

半导体器件物理是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高年级本科生的专业必修课之一。在学习该门课程之前学生需具备量子力学、固体物理、半导体物理、微电子工艺等专业课程基础。这门课是后续半导体器件设计与验证、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CAD、集成电路版图设计、集成电路测试分析等课程的基础课程之一。

(一)回顾前序课程的相关内容,引入相关方程和分析方法,强化基础

教学内容包括固体材料的晶体结构和能带结构,固体和半导体中载流子的统计分布,载流子的输运过程,低维输运,固体和半导体的热、光、电行为。强调课程的基本理论是建立在量子力学基础之上的固体能带理论;基本方法是求解连续性方程、电流密度方程和泊松方程,得到半导体内的电场、电势分布和载流子浓度分布[3];基本目标是掌握半导体器件的外特性参数与半导体的材料参数、几何结构参数和工艺参数之间的关系。共计8个学时。

(二)深入分析和讲解PN结、双极型晶体管和场效应晶体管,突出课程重点

运用第一部分介绍的基本方法分析PN结、BJT和FET三类基础器件,每一类器件的教学时间为16个学时。PN结部分的教学内容包括:PN结特性的定性描述和定量描述、直流特性、寄生效应、交流小信号特性及其等效电路、开关过程及其物理实质、击穿模型及其定量描述。双极型晶体管(Bipolar Junction Transistor,BJT)部分的教学内容包括:双极型晶体管的基本结构及制造工艺、内部载流子输运过程、电流放大系数(均匀基区和缓变基区两种情况)、直流特性(电流-电压关系、击穿特性、高阶效应及安全工作区)、频率特性和开关特性。场效应晶体管部分的教学内容包括:结型场效应晶体管(Junction Field Effect Transistor,JFET)的工作原理、电流-电压方程、直流参数和频率参数、短沟道效应等,半导体表面的特性及理想MOS(Metal Oxide Semiconductor)结构,绝缘栅场效应晶体管(MOS Field Effect Transistor,MOSFET)的基本结构和工作原理、制造工艺、阈值电压及阈值电压的调整、直流电流电压关系、非理想效应、击穿电压、热电子效应和辐射效应等。

(三)辐射特殊领域,拓展教学知识

在保障课程的基础部分和重点部分的教学课时前提下,根据实际剩余的教学课时量,合理拓展金属-半导体接触和异质结、光电子器件和半导体功率器件等特殊领域,拓宽学生的知识面。

(四)加强课堂讨论和课后训练,巩固教学内容

每次课后留2~3道思考题,督促学生在完成作业之余对这些问题进行思考和讨论,完成每章教学内容后组织学生对相关的思考题进行课堂讨论。针对每部分教学内容布置相关仿真分析任务,借助TCAD(Technology Computer Aided Design,半导体工艺模拟和器件仿真)工具加强对学生的课后实践训练。

二、改革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积极性,锻炼学生设计思维

(一)改革教学方法,构建启发式、讨论式的课堂教学模式

1.改革教学理念。首先,教学的首要目的是让学生真正学懂课程内容,并会应用相关内容,而不仅仅是为了期末考试取得高分数。其次,半导体技术的发展极其迅速,新材料、新工艺、新器件以及新的集成方法层出不穷,教材应该是教学参考书,应该立足于教学参考书添加学术界和产业界的最新动态,丰富教学内容。再次,“教学”是一个互动过程,在高等教育中教学的主角应该是学生,教师应该引导学生进行学习,更多地教授学生学习和分析相关知识点的思路、思考和解决问题的方法,避免“填鸭式”教学。

2.改革课堂教学模式。课堂教学内容主要通过多媒体课件进行展示,辅以必要的板书。这门课程理论性较强,内容较抽象,传统的教学模式容易让学生产生厌学情绪。在每个知识点辅以应用实例的讲解,启发学生参与讨论并思考相关理论问题,可帮助学生尽快弄明白每个知识点的用处,做到目标明确。在教学过程中穿插相关典故和行业资讯,可帮助学生缓解疲劳,增加学习兴趣;穿插随堂练习,可帮助学生当堂巩固相关教学内容。

3.改革教学手段。借助现代发达的信息技术,建立网络交流平台,加强和学生的课外交流互动。借助TCAD工具(如Silvaco TCAD)加强对学生的实践训练,帮助学生建立起对注入杂质浓度分布、电场和电势分布等原本抽象的图像的直观映像。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本科生导师的相关科研项目,开展半导体器件设计及应用方面的研究工作,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

(二)引导学生主动思考,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

以热点问题和最新行业资讯引导学生主动思考半导体器件及半导体产业的国内外发展状况,以课后思考题引导学生复习半导体器件每个知识点的内容、思考相关热点和难点,拓宽知识面。通过介绍半导体产业以及电子信息产业的现状、发展趋势和机遇,激发学生学习本门课程的积极性。

(三)除了重点传授半导体器件的分析方法之外,注重锻炼学生的设计思维

分析思维和设计思维是两条顺序相反的路径,设计比分析要难,会设计就肯定会分析。虽然本门课程的目的是让学生掌握各种半导体器件的分析方法,但在教学过程中传授学生一些基础的设计方法,以实例训练学生的设计思维,有利于提高学生分析半导体器件的能力,同时为学生学习后续相关设计课程打下基础。

三、借助TCAD工具加强实践训练

半导体器件的结构和特性大多是通过二维剖面图和特性曲线进行展示,内容较为抽象。此外,半导体器件各种参数理论计算的结果往往和实际结果存在偏差,这是因为手工计算不可能考虑所有的高阶效应,也不可能求解复杂的超越方程。在实际制作好的半导体器件中要观察到内部的杂质浓度分布、电场和电势分布等图像几乎是不可能的。TCAD工具基于有限元算法对半导体器件的制作工艺以及器件特性进行模拟仿真,能够直观展示各种分布图像和特性曲线,还能精确求解各种方程,使仿真结果与实验结果偏差极小。借助TCAD工具开展对半导体材料的特性分析以及半导体器件的工艺和特性仿真,加强对学生的实践训练,能够使抽象的理论知识形象化,有利于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和消化[4],充分锻炼学生对半导体器件的分析和设计能力。

四、鼓励学生开展应用,在应用中加深对器件的理解

结合学校开展的“本科生导师制”,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导师的相关科研项目,在实验室开展半导体器件设计及应用等方面的研究,以加深理解。我校“本科生导师制”规定每一名高年级本科生都有选定的指导教师,学生应该主动参与到导师的相关科研项目中去,这样既能培养和锻炼自己的科研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又能把所学的专业课程应用起来,加深对多课程内容的理解,还能加强对本专业课程体系的把控,帮助自己制定职业规划。

五、总结

半导体器件物理课程的目的是论述基于电子的微观运动规律为基础的各种电子器件的工作原理,主要讲授各种半导体器件的基本结构、工作原理、电学特性和影响器件参数的因素,其核心内容是硅微电子器件的工作原理和设计方法。该课程是电子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一门非常重要的必修课程,内容抽象,理论性和综合性强,具有老师难教、学生难学的特点。另外,随着半导体技术和集成电路技术的快速发展,半导体器件也不断涌现出新结构和新工艺,要求半导体器件物理课程的教学要覆盖面广,能跟上时代步伐。为此,提出了几点关于该课程的教学方法改革的思考。首先是在强化基础和突出重点的前提下拓展教学内容,加强课堂讨论和课后训练,巩固教学内容。其次,改革教学方法,构建启发式、讨论式的课堂教学模式。以热点问题、最新行业资讯和课后思考题引导学生主动思考相关问题,通过介绍行业情况和机遇激发学生学习本门课程的积极性。最后,借助TCAD工具加强对学生的实践训练,鼓励学生主动参与导师的相关科研项目,在应用中加强对半导体器件的理解,同时锻炼自己的科研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对本专业课程体系的把控。

参考文献:

[1]张丽娜,张伟,陆晓东,吴志颖.《半导体器件物理》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J].人力资源管理,2015,(7):200.

[2]高清运.“半导体器件物理”课程教学研究与探索[J].电气电子教学学报,2014,36(6):20-21.

[3]傅兴华,丁召,陈军宁,杨健.半导体器件原理简明教程[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0.

[4]向兵,程秀英.基于Matlab GUI的《半导体器件物理》教学仿真平台开发[J].实验科学与技术,2014,12(3):47-48+206.

Some Considerations on the Teaching Method Reform of Semiconductor Device Physics

MA Kui

(College of Big Data and Information Engineering, Guizhou University, Guiyang, Guizhou 550025, China)

Key words: Semiconductor Device Physics; teaching method reform; guidance; practice training; teaching quality

收稿日期:2019-08-31

基金項目:2019年半导体功率器件可靠性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基于宽禁带半导体材料Ga2O3的功率器件研究”(编号:ERCME-KFJJ2019-(01))

作者简介:马奎(1985-),男(汉族),贵州贵阳人,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集成电路设计、半导体功率器件及功率集成技术。

票据法实施问题思考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会计诚信;缺失的原因;危害性;解决会计诚信

1会计诚信的含义

会计诚信是指会计行为的诚实守信,具体表现就是会计工作人员按企业客观经营状况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向报表使用者提供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财务信息,该信息是企业经营者做出正确生产经营决策的基础,是投资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诚信是会计工作的命脉和灵魂,也是会计工作的基本操守和立身之本,更是每个会计工作者应具备的基本职业道德。

2会计诚信缺失的原因

2.1利益的驱动是会计失信的根本原因

会计造假的背后有着巨大的经济利益,单位的领导和高级管理人员、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官员可以因为“业绩优秀”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和政治荣誉;帮助作假的中介机构可以因为“增加业务”而得到更多的利益;在利益的驱使下,虚假会计信息能实现“多赢”,正是这些复杂的利益关系构成了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内在动因。

2.2内部和外部监督机制的不健全

有些会计主体虽建立了一些内控制度,但制度得不到真正落实,形同虚设,财会部门不能有效履行会计职能,致使人为会计造假行为不可避免。

现阶段我国社会审计机构的规模和质量还远未达到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而且现行体制下社会审计委托關系存在实质性缺陷。在我国很多时候经营管理者是被审计人的同时又是审计委托人,这种双重身份,使得被审计人有权决定审计机构的聘用、续聘、收费等事项,被审计人成了事务所的“衣食父母”,这就决定了会计师事务所为了保住客户而产生偏离客观公正方向。

2.3屈从外部压力,会计人员被动做假

在目前的经济社会中,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完全拥有着领导权和管理权。会计人员的诚信职业道德在单位会计工作中,能否发挥作用和发挥作用的大小,也就不可避免地具有了从属性,而这种从属性又与所在单位负责人的道德水准和价值取向密切相关。单位负责人为了达到某种利益目的往往会向会计人员施压,虽然《会计法》从法律上给予了会计人员一定的保护,但企业会计在厂长、经理负责制下致使会计人员违背现有会计法规,在会计工作中弄虚作假。当前普遍发生的做假问题,大部分会计人员是没有主观故意的,如果他们没有接到授意、指使、强令,一般是不会主动造假的。

2.4少数会计人员缺乏职业道德,会计业务素质差

在个人利益的驱使下,一些财会人员不讲诚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及时和正确的反映经济活动,乱用会计科目,甚至故意伪造、变造、毁损原始凭证、报表等会计资料,恶意造成会计信息失真,以达到贪污、挪用公款等不可告人的目的,最终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也有部分会计人员墨守陈规、不求上进,缺乏钻研业务和精益求精的精神,他们的业务知识贫乏或知识老化,专业技术水平低,不能正确理解和把握相关的经济业务,凭想象和感觉处理会计业务,导致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行为失范。

2.5会计本身存在的缺陷和漏洞

一是会计原则为会计信息虚假提供了操作空间。现代企业财务会计是以权责发生制为确认基础,从而产生了大量的应计、预提和待摊项目。会计信息制造者可以通过操纵应计项目的确认时间来制造虚假业绩,如提前确认收入,推迟确认费用;而稳健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是建立在会计人员职业判断基础上的,存在较强的主观随意性,会计信息制造者很容易借此高估费用和损失,低估收入(或相反)来操纵利润。

二是会计工作内容需要凭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来进行,这为会计人员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职务上的方便。会计核算工作就其内容而言,虽然具有客观的一面,但也不能完全脱离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在日趋复杂的经济活动中,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核算程序的选择及财产价值的评估等,都需要会计人员客观、公正的主观判断。如果会计人员不能完全排除利益的干扰,其主观判断就会失去客观和公正,这就为会计人员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职务上的便利。

3会计诚信缺失的危害性

3.1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

近几年来,造假账、造假报表、虚列资产和权益等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比较严重,出现了一些贪污受贿、偷税漏税、挪用公款等不诚信行为,不但影响了国家税收,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国家经济决策与实际的经济状况偏离,影响国家对宏观经济的有效调控和贯彻实施。从而危害市场经济秩序导致严重的不公平竞争局面,破坏社会有限资源的合理配置,损害国家及社会公众利益。

3.2侵害会计资料使用者利益

企业、投资人、债权人,他们投资的动因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对外所公布的有关财务信息和会计报表的可信性和真实性,会计不诚信引发的会计失真,严重扭曲了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直接导致投资者的利益不能保障,消减其投资热情,最终损害国家利益。

3.3有损会计队伍的自身形象

有些会计人员不能够坚持准则,不遵守职业道德,甚至协同作弊,为违法违纪活动出谋划策;有些会计人员直接参与伪造、编造虚假会计资料,丧失了最起码的职业道德理念;会计从业人员不讲诚信,其最终结果,轻者调离会计岗位,重者将按法律规定受到法律的制裁,极大地破坏了会计队伍的良好形象。

4解决会计诚信缺失的问题对策

4.1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相关部门应转变职能,明确产权归属,建立股份制为主的多元化产权体系,减少政府对经济的直接干预,为建设诚信会计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上市公司应当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改变“一股独大”和“内部人控制”的情况,强化股东大会的作用,使得股东大会真正代表投资者利益。只有单位负责人认识到自己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才能促使单位负责人重视会计工作,加强会计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不存在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做假账的现象。

4.2加强法制建设,严厉打击跨级造假行为

针对目前我国关于会计诚信相关法律规定过于笼统的问题,建议立法者应根据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行为规范,对敢以身试法者应着力打击,进行经济行政甚至刑事处罚,提高造假者的违法成本。建立相应的民事诉讼和赔偿制度,使得违法者真正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4.3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提高会计人员职业素质

在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的过程中,两点措施应得到规范,一是增加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课程及相关法律课程,组织专门师资力量,加大会计诚信教育的教材开发。二是改变传统的教学内容和方法,加大国内外典型案例的研究与开发,采用课堂讲授与课外实践专题相结合的方法。逐步将会计诚信教育制度化,将其渗透到各个可能的教育系统,还要充分考虑到会计诚信教育的专业性,逐步培养成一套科学的会计诚信教育和培训的方法。

5结束语

会计作为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种重要行业,其存在的价值就是诚信,是诚信给了会计健康的生命,失去了诚信,会计工作就无异于消亡。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使广大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不做假账,处理好“外部法律法规与内部会计控制”,单位负责人与会计人员的关系。社会需要诚信,而会计人员也只有用诚信这种职业道德武装起来,才会给会计工作注入“真实的生命”。

参考文献:

1、陈碧,王中学,赖斌。重塑会计诚信。财会。2010年。

2、张磊。会计诚信问题及对策研究。财政金融。2010年第1038期。

3、张雪梅,周信。当前会计诚信缺失分析。财会研究。

4、王燕。会计诚信不足和会计职业道德失范的成因及对策。财会论坛。2010年第1期。

票据法实施问题思考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 优化审判管理是提升法院司法工作能力、法院法治推进能力和法院社会管理创新能力的内在要求。当前法院审判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审判管理权力的行政化,审判管理模式的程式化,审判管理组织的分散化,审判管理流程的模糊化和审判管理方式的陈旧化等。优化法院审判管理,应重塑审判管理组织,完善审判绩效考评机制,再造审判管理流程,创新审判管理方式。

〔关键词〕 审判管理,管理模式,管理组织,管理流程,绩效考评机制

审判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做好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抓手。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各种矛盾和纠纷不断出现,使得人民法院承担的执法办案任务日益加重,而社会公众对司法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这给人民法院的审判管理带来了越来越大的压力。与此同时,当前人民法院的审判管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制约了审判绩效的提升,也影响到人民法院的科学发展。因此,优化人民法院审判管理,是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司法公正廉洁高效,实现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

一、优化法院审判管理的必要性

审判管理是人民法院提高司法工作能力,落实科学发展观,探索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手段。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和社会转型日益深入的新形势下,优化审判管理势在必然:

1.优化审判管理是提升法院司法工作能力的内在要求。当前中国社会在改革开放的持续推动下已经进入了转型关键期。一方面,伴随社会转型而带来的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和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导致各种矛盾纠纷不断凸显,加上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提升和法治观念的增强,使得其对司法服务量的需求越来越大;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推进,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质量的需求也越来越高。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服务需求的关键在于增强法院的司法能力,而司法能力主要表现为法院的人员队伍和管理水平。据统计,1979年全国法院系统工作人员约为5.9万人,其中法官估计将近4万人; 2010年全国法院系统工作人员约32万人,其中法官19万余人;审理案件数量, 1978年为61万余件,而2010年超过1200万件。〔1 〕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改革开放以来,法院人员队伍的增加速度远远低于案件数量的增长速度。由此可知,在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需求不断增长的情况下,尽管人民法院的队伍也在增加,但增加的程度还是与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需求增长的速度不相适应。而在法院人员队伍基本稳定的情况下,司法工作能力的高低主要取決于管理水平,而法院管理水平在相当程度上又决定于审判管理的绩效。因此,要解决好司法服务需求与司法工作能力之间的矛盾,必须优化人民法院的审判管理,提高审判管理的绩效。

2.优化审判管理是提升法院法治推进能力的内在要求。法院是法治进程的重要实践主体和保障力量。法院的法治推进能力主要取决于法院践行司法公正的能力和程度。而司法公正主要体现为理念公正、过程公正和结果公正,即法院以实现司法公正为价值追求,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公平正确地确认和分配具体的权利义务, 且裁判结果体现社会正义的要求。司法公正能否得到真正践行以及践行的程度高低在根本上取决于审判权是否得到正确行使以及正确行使的程度,然而,审判权的正确行使并不是自动的。从权力运行的角度看,任何一种权力,包括审判权在内,都存在滥用的可能,而要避免权力的滥用,就必须使之受到另一种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对审判权进行监督和制约的权力就是审判管理权,审判管理作为一种权力,不仅通过对审判资源的科学配置来服务于审判权,也通过对审判行为和过程的规范来监督和制约审判权。而审判管理目标的有效达成又建立在科学的审判管理组织和运行机制之上。因此,只有优化审判管理,建立科学的审判管理组织和运行机制,才能确保审判权的正确使用,从而真正实现公正司法,进而不断推进法治进程。

3.优化审判管理是提升法院社会管理创新能力的内在要求。社会管理创新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其要实现的主要目标包括更好地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人民法院作为社会系统中的司法机关,对于实现这些目标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2 〕另外,从社会管理创新的内容构成来说,主要分为理念创新、主体创新和行为创新,而在这三个方面的创新中,人民法院均居于重要地位。就理念创新而言,社会管理创新就是要将传统社会管理的效率优先理念转变为追求社会正义的理念,这一理念和人民法院的司法公正理念是统一的;就主体创新而言,社会管理创新就是要将传统社会管理以政府为单一管理主体的管理模式改造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管理模式,这一管理模式离不开人民法院通过惩治违法犯罪、保护合法权益,调处矛盾纠纷、实现定分止争而实现;就管理行为的创新而言,社会管理创新就是要将传统社会管理注重控制的刚性管理行为转变为注重协调的柔性管理行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审判实现的利益协调是柔性管理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在社会管理创新中作用的发挥程度取决于其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对于人民法院而言,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可以被视为其外部管理的能力,这一能力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其内部管理能力即审判管理能力决定的。在当前人民法院社会管理创新能力与社会期望以及社会需要还存在较大差距的背景下,优化审判管理就成为提升人民法院社会管理创新能力的内在要求。

二、当前法院审判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当前法院审判管理还存在不少问题,严重制约了审判管理绩效的提升。

1.审判管理权力的行政化。审判管理作为一种权力与审判权、行政权是有区别的。行政权和审判权在本质上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权力形态,审判权主要体现的是公平、正义的价值观,而行政权主要体现的是效率第一的功利主义价值观。〔3 〕也就是说,审判权坚持公平正义优先,而行政权坚持效率优先。审判管理权则界于审判权和行政权之间,同时追求公正和效率两个目标。应该说,审判管理具有行政权的属性,这是因为,“只要是管理,就要有组织,有层级(显著的和隐秘的),就有决策和执行(领导与服从)的问题。这是科层制的铁律。” 〔1 〕审判管理的行政权属性主要体现在对审判工作的安排、审判流程的规范、审判资源的整合、审判行为的监督、审判绩效的考评,然而,人民法院审判机关的组织性质和践行司法正义的职能定位决定了审判管理的根本目的是服务于审判权,也就是说,“审判是第一位的,管理是第二位的,二者是主从关系。” 〔2 〕如果公正和效率两种价值发生冲突的话,审判管理对公正价值的追求优先于效率价值。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审判管理尽管具有行政权的属性,但由于审判管理的对象是司法审判事务,其不同于行政事务,在管理过程中必须遵循司法规律和司法权运行的属性,因而审判管理权实际上属于带有司法特性的准行政权,〔4 〕其主要目标是服务司法审判,更好地践行司法公正。然而,由于对审判管理属性认识不清和审判管理职能定位不准,当前我国法院的审判管理权力存在行政化的倾向,对司法效率的追求已经影响到司法公正的优先地位。例如,在对审判绩效的考评上,本应将合法性和公正性摆在第一位,确立公正优先、兼顾效率、效果的原则,然而审判管理实践中,一些法院在审判绩效的考评中设置了过于繁杂的指标,致使法官压力增大、职权弱化。由于审判绩效考评过于强调排名,致使被评估的法院或其部门为能获得较好的排位名次,采取了一些背离审判工作规律的做法,甚至弄虚作假。再如,审判管理对审判活动的监督不能损害法官公正司法所必须的最低限度的独立性,但当前一些法院的审判管理活动已经超过了这一限度。上述现象实际上是法院审判管理行政化的反映,其结果是影响了法院司法公正的践行和司法能力的提升。

2.审判管理模式的程式化。审判管理模式的程式化是指审判管理过程过于重视量化考核和数据排名的作用,而忽视了对于合理区间的考虑和对人本身的关照。当前我国绝大多数法院已经建立了审判绩效指标体系,例如上海市一中院建立了涵盖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审判效果和审判延伸四个方面指标的审判绩效指标体系,〔5 〕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建立了由审判公正数据、审判效率数据和审判效果数据三方面指标构成的审判绩效指标体系,对审判绩效进行量化考评。应该说,一定的量化考核和数据排名是实现管理目标的有效途径,然而,如果量化考核和数据排名超过应有限度,就不仅不利于审判管理目标的实现,反而可能带来反作用。当前法院审判管理就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程式化倾向,这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过于注重量化考核。审判管理权的内涵在于指导、监督和服务法官依法办案。总体来讲,审判管理权及其行使是宏观性的,是运用计划、组织、指挥和制约等方式,协调并控制审判工作的流程,规范并监督审判组织的行为。〔4 〕过于重视量化考核往往并不一定能实现管理的精确性,例如,二审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并非都系一审裁判错误所致,新证据、新事实、自由裁量事项、其他各种不可归咎于一审法院的原因等,都可能导致二审发回重审或改判。现有的案件质量评估机制未能合理区分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的具体原因,只能将二审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一律纳入计算,这样势必会影响以上诉发改率为依据的案件质量评估的准确性和科学性,相应地也必然会影响管理行为的有效性。二是过于重视数据排名。审判管理同时追求公正和效率两个目标,但审判管理的主要目标还是服务于司法审判,更好地践行司法公正。数据排名作为审判管理的一种手段,其初衷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审判管理追求司法公正和效率的双重目标。在一定程度上,数据排名所服务的司法公正和效率两种价值是可以统一的。然而,如果处理不当,司法公正和效率的价值也会产生冲突。从管理的效果讲,数据排名更主要地是服务于司法的效率价值,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司法效率是更为显性的价值,而司法公正则更为隐性,对显性业绩的追求导致一些法院在审判过程中更重视通过强化数据排名来追求司法效率,但其结果会违背司法规律,从而影响司法的公正,并且也违背审判管理的初衷。另外,由于量化考核和数据排名所体现的公正效率需要通过法官的自身工作来达到,机械的审判管理模式不可避免地会增加法官的工作压力。实际上,审判管理模式的程式化已经影响到法官的积极性和法院队伍的稳定性。据最高法院公布的数据,近五年中,除正常原因外,全国各地法院流失人员近两万名,其中法官1.4万名,占现在法官总人数的7%。〔6 〕其中不能不说有审判管理模式程式化的影响。

3.审判管理组织的分散化。审判管理职能的履行离不开一定的组织。从管理学的角度看,组织的高效运行需要科学的组织设计。组织设计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其中整分合原则既是管理的重要原则,也是组织设计的重要原则。整分合原则要求将组织视为一个系统, 从整体角度设计组织的结构功能,确定系统的总体目标,然后将组织的职能目标科学分解为各个部分,据此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并且保持履行相同或相关职能的组织结构之协调,以防止组织分散、政出多门或相互推诿。“整体把握,科学分解,组织综合,这就是整分合原则的主要含义。” 〔7 〕 (P72 )在组织设计过程中,如果对整分合原则把握不准,很容易导致组织出现各种问题,其中,组织的分散化正是当前法院审判管理存在的一大问题。一些地方法院如笔者所在的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已经设置了审判管理办公室(以下称审管办)这一单独的审判管理部门,还有不少地方法院的审判管理部门不是单设的,而是与审监庭等机构合署办公的,而不管是单设还是合署办公,很多地方法院都是由审管办、立案庭、审监庭、研究室、办公室等部门共同承担审判管理工作,由于对于组织目标的整体把握、组织职能的分解和组织的协调存在偏差,使得完整的审判管理工作被强行分割开来,“造成职能分散、多头管理,不能形成整体合力,难以最大限度发挥管理作用”。〔8 〕审判管理组织的分散化,其结果是造成了审判管理工作中的相互推诿和多头管理,制约了审判管理绩效的提升。

4.审判管理流程的模糊化。审判管理流程是指由审判管理各个环节构成的整个过程。审判管理流程和审判流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强调的是审判管理的各个环节,而后者强调的则是审判的各个环节。尽管从理论上讲,审判管理贯穿于审判的全过程,但两者的主体、性质和追求的价值都是不同的,这也决定了两个概念存在本质的区别。然而,当前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实务界都重视的是审判流程的管理,而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审判管理流程,这不仅导致了审判管理流程理论研究的缺位,而且也导致了实践工作中审判管理流程的模糊性。也正是因为审判管理流程研究的缺位和实践的模糊,导致了实践中要么将审判管理流程和审判流程混淆在一起,要么认为审判管理流程无关紧要,这又带来了审判管理实践工作中管理流程的随意性,制约了审判管理绩效的提升。

5.审判管理方式的陈旧化。先进的审判管理方式是提升审判管理绩效、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支撑。当前,我国法院审判管理的方式还较为陈旧,这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审判管理绩效的提升。审判管理方式的陈旧化,在当前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表现为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滞后。应该说,随着信息化建设的推进,大多数法院对审判管理的信息化建设给予了关注并积极推进。然而,由于不少法院对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的理解仍然存在一定的偏差,一些法院在重视审判管理信息平台和软件建设的同时却忽略了审判管理信息化的内容设计和及时更新,另有一些法院忽略了信息化队伍的建设,使得审判管理信息化的功能难以充分发挥。另一方面表现为审判管理方式的静态化。尽管当前关于审判管理主体的多元性、作用的全过程性已经成为共识,然而,在审判管理实践中,往往侧重的是审判管理过程中的某个环节,而不是整个过程。具体说来,不少法院的审判管理主体对于事后的监督评查较為重视,对于事前的预测和事中的动态管理则重视不够。实际上,这仍然是一种静态的审判管理方式,忽略了审判管理的动态性。

三、优化法院审判管理的基本路径

针对存在问题,优化法院审判管理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重塑审判管理组织。当前法院审判管理组织的分散化妨碍了审判管理绩效的提升,克服审判管理组织的分散化要求重塑审判管理组织。组织设计遵循整分合原则是管理学的一个重要原则,这对于审判管理也是适用的。应当看到,法院审判管理具有不同于一般行政管理的特点,其职能是分层的,由此带来的主体也是多元的。法院的审判管理可以分为宏观管理、中观管理和微观管理,其中法院院长、审委会的管理属于宏观管理,法庭庭长和审判长的管理属于中观管理,法官在审判过程中的自主管理属于微观管理,而审判管理办公室作为审判管理的综合协调机构则跨越了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重塑审判管理组织的关键是增强审判管理组织的整合性。为了增强审判管理组织的整合性,应当设立审管办这一行使审判管理职能的综合协调机构,充分发挥审管办跨越和沟通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的优势。在行使综合管理职能时,审管办应明确自身职能定位,既为法院审判管理的宏观层面提供有效服务,又与中微观层面有效衔接,并加强与业务庭、研究室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防止职能的交叉与缺位,增强审判管理工作的合力。例如,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建立了多主体参与审判管理的合作管理体系,将院长和审委会的宏观决策优势,法庭庭长和审判长的中观管理优势,法官的自主管理优势和审管办的综合协调优势结合到了一起,在提升审判管理绩效方面取得了积极成绩。

2.完善审判绩效考评机制。当前大多数法院的审判绩效考评机制过于重视量化考核、过于重视数字排名、考核指标体系繁杂和指标设计不够科学,这些缺陷制约了审判绩效考评机制的功能发挥,也影响了审判管理的绩效提升。为了克服当前法院审判绩效考评机制存在的缺陷,应当完善审判绩效考评机制。首先,审判绩效考评机制建设应当遵循适度量化的原则。审判绩效考评机制是法院内部对各部门审判工作进行科学考核和民主管理的重要制度。基于审判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审判绩效考评机制建设应当遵循适度量化的原则,避免过度量化考核和数据排名对审判价值的干扰和审判质量的削弱。审判的价值包括质和量或者说质和效两个方面,如果说量或效的价值较易通过量化考评来反映,那么质的价值则难以通过量化考评来反映,而且过度追求量化考核和数据排名往往会影响审判质的价值实现。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审判来说,质才是核心价值。其次,应当建立科学的审判绩效指标体系。审判绩效考评机制是否科学,在根本上取决于审判绩效指标体系是否科学。因此,完善审判绩效考评机制需要建立科学的审判绩效指标体系。对此,2005年初,《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就强调指出,“建立科学、统一的审判质量与效率评估体系,在确保法官依法独立判案的情况下,确立科学的评估标准,完善评估体系。”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要求根据案件类型和内容的不同设立不同的评估指标,在这方面,上海浦东新区法院的作法具有积极借鉴意义。浦东新区法院对于不同的案件类型适用差别化的审判绩效指标。例如,在审判效果指标方面,民事、刑事案件适用的具体指标就有较大的差别,民事庭适用的审判效果指标有11项,刑事为7项。〔9 〕这些差别化的指标较好地适应了不同类型和内容案件的要求。再次,应当严格遵循评估指标体系设计原则。在设计审判绩效指标体系时,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这些原则主要包括全面性、具体性、客观性、稳定性和可操作性原则。最后,应当科学确立绩效考评的合理区间。司法审判有其自身的规律,审判的各项环节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来保障,而且不同类型和内容的案件其法律规定和所需时间精力也是非常不同的,因而在考核指标数值上的正常反映也是不同的。以浦东新区法院为例,由于法律对各类案件规定的审结期限不同,加上辖区房地产诉讼案件多发,而房地产诉讼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经常需要进行一些为时较长的评估和鉴定程序。这导致负责审理房地产诉讼案件的相关法庭在大部分绩效指标上处于全院落后位置,其中2012年1至5月的平均审理天数、审限内结案率名列全院倒数第二。〔9 〕对于浦东法院的相关法庭而言,上述数据的排名靠后在一定程度上指出了其努力的方向,但并不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其绩效的高低。这些考核指标在数值上的正常反映范围构成了审判管理各项绩效指标考评的合理区间。各个指标只要在其合理区间范围内就是正常的,单纯的排名并不能准确反映其审判绩效。因此,关键的工作在于确定各项绩效指标考评的合理区间。指标考评合理区间的确定应当综合考虑案件的类型和复杂性、法院的管辖范围、工作任务、队伍规模等因素。

3.再造审判管理流程。当前审判管理流程不够科学优化,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审判管理绩效的提升。优化审判管理需要再造审判管理流程。对此,建立问题导向型的审判管理流程是一种积极的思路,这实际上也是审判管理流程的一种再造,其内容是:首先由审管办和各庭室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然后由责任部门对问题进行分析和回应,待廓清问题症结后,由审管办综合协调各主体共同协商可行的解决方法,最后由各业务庭负责落实相关解决措施,审管办则进行动态跟踪,并及时向相关主体反馈整改情况。这种问题导向型的管理流程有利于增强审判管理措施的客观性、准确性和针对性,提升审判管理的绩效。2011年以来,浦东新区法院尝试运用问题导向型的审判管理流程对18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实行常态化集中清理,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到2012年2月,列入专项清理范围的122件长期未结案件,已清结109件,尚余9件,扣除4件破产案件,清结率达90.90%。〔10 〕这说明,再造审判管理流程对于提升审判管理绩效具有重要作用。

4.创新审判管理方式。尽管近年来许多法院都非常重视审判管理方式的改进,然而总体说来当前法院审判管理方式还较为滞后,远远不能满足新形势下审判管理的需要。优化审判管理离不开审判管理方式的创新。在信息化突飞猛进的时代,创新审判管理方式需要加强审判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值得注意的是,加强审判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包括了多方面的内容,不仅仅是信息平台和软件建设,而且包括审判管理信息化内容的科学设计,还包括信息化人才队伍的建设,这几方面的建设需要平行推进,否则就难以取得信息化建设的实效。在这方面,上海法院系统已经积累了一定经验。例如,上海法院系统平时就注重信息化人才队伍的建设,在此基础上,2011年,上海市高院审管办联合信息管理处开发了适应于三级法院的“上海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平台”,这是全国法院首个专门的审判管理信息化工作平台。该信息化工作平台的内容经过科学的设计,由审判质效管理、庭审及文书质量管理、适法统一规范管理、司法建议管理、审判管理调研、管理情况上报及辅助查询等六大板块构成,强调对上海法院审判工作的动态管理、监督指导和全程跟踪。该信息化平台的开发和应用,是审判管理方式创新的一个实践表现,对于提升审判管理绩效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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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马守敏.如何给法官解压〔N〕.法制日报,2010-07-12(5).

〔7〕王 钊.管理学原理〔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8.

〔8〕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关于审判质量与效率管理机制的调研报告〔J〕.福建法学,2009,(3).

〔9〕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审管办.2012年1-5月浦东法院各业务庭(局)审判(执行)质效数据及点评(未刊稿)〔R〕.2012-06.

〔10〕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强化目標管理 提高管理效能〔A〕.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上海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会议交流发言材料汇编〔Z〕,2012-02.

责任编辑 杨在平

票据法实施问题思考论文范文第5篇

摘 要:随着经济时代的快速发展,IT服务型项目企业通常需要在某一时段内运行多个电子商务项目,通过多项目协同管理能够完成任务运行。本文简要阐述了电子商务多项目管理的协同概念与模型,分析了多项目管理的协同现状,并提出一系列有效管理途径,令企业在电子商务模式发展背景下实现多项目管理协同。

关键词:电子商务;多项目管理;协同管理

引言:近年来,电子商务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不断扩大经营模式,企业需要同时运作多个项目,通过应用多种理论方法能够强化多个项目的协同管理,构建合适电子商务项目模型。在当前的电子商务协同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各大企业只有科学的进行目标选项分析,利用多种管理手段,才能实现多项目管理协同。

1.电子商务多项目管理的协同概念与模型

1.1电子商务多项目管理的协同概念

电子商务项目多协同管理指的是在多个项目运行过程中,将人力物力与资金组合起来,所形成的有形或无形资源之间将产生协同效应,。此种管理概念能够提升企业的经营效益,分摊项目之间存在的风险,降低企业的投入成本。通过制定科学的多项目资源平衡计划、进度计划以及多项目风险计划,能够有效将多项目管理协同方法实现,令信息资源之间能够协同管理。在电子商务项目管理的协同概念之中有以下几个基本特点。第一,通过系统理论管理方法,可以将孤立研究对象整合成相互协同的多个项目[1]。第二,电子商务的多个项目协同运作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实现,先进的信息技术与管理技术能够对项目实现高效管理。第三,电子商务多项目协同管理可以完成信息化统一建设,将管理思想与企业运行模式紧密结合,令管理系统更加完善。第四,对功能模块进行分析与设计,围绕多项目管理理念展开,将会实现多个电子商务项目的在线管理。

2.当前电子商务多项目管理协同现状

对于我国当前的“项目型”企业,经常需要在同一时间段进行多个项目的管理,导致管理不细致,无法达到高效运作的目标。在既定的时间段之内完成多个项目的管理,对于企业来讲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如何令多个电子商务管理项目高效运作,是当前IT服务企业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在企业目标项目的分析阶段,无法清晰掌握多个项目的目标,对电子商务项目协同管理的方法较为单一,令企业的多个项目管理现状难以适应端变化的电子商务市场。企业管理人员在各个项目计划之间缺乏有效协调,令管理效果不明显。我国的学术界对电子商务多项目管理问题已经进行大量探究,认为电子商务项目在资源受限的条件下,项目资源问题与项目管理问题在本质上与其他普通项目并无差别。

3.实现电子商务多项目管理协同的途径

3.1进行目标选项分析

当企业内存在特定的服务以及产品需求时,企业项目管理人员需要构思出项目的立意,令分解结构能够呈现出理想的交付结果,充分发挥项目目标的主导作用,为电子商务多项目管理协同实现提供基础配置要素,如图1所示。在企业中实现目标选项分析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正确识别多个管理项目的资源对象。对资源对象的识别需要对各个项目要素进行罗列分析,主要侧重于设备资源、材料资源以及人力资源三个方面的综合考虑。在分析的过程中需要将各个项目要素中重点有所区分。第二,分析项目任务整合的对象。在分解结构中的项目会被汇集成为报告,进而建立新的系统,也就是多个电子商务项目整合而成的协同系统。在协同编制阶段的过程中,需要依据生成的报告完成编制,目的是将各个独立管理项目汇集成为更大系统的任务集合[2]。多个任务项目集成的目的是,将项目的相应要素资源经过分解结构衍生出不用的变化。第三,实现过个管理项目的调度协同。在电子商务多项目管理整合的过程中,可以将多个项目协调管理进行调度,令项目之间的协调更加默契,进而更好的实现项目协同管理。在项目的功能协同方面,计算机网络技术能够支持企业项目的发展战略。2019年5月28日,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京东云联合举办了跨境电商项目及智能制造创新大赛启动仪式,为实现电商项目创新发展,树立“互联网+外贸”新典范,将电子商务项目与制造业、互联网深度融合,创新了电子商务在线管理模式。

3.2利用多种手段实现项目管理协同

在企业电子商务多项目的协同管理过程中,利用以下几种手段能够得到理想的协同管理效果。第一,通过流动性协同方法进行单项目管理。由于资源的使用具有排他性,基于电子商务多项目协同管理而言,将各种资源实现整合,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资源共享。第二,利用相关协同性管理手法。相关协同性的两个重要管理因素为相同与相似。在工作的管理职能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似项目之间可以实现集成。企业的经济范围实际上时根据相似集成理论所形成,而多各电子商务项目规模经济能够在相同集合中实施而成,经过各个项目的紧密结合,局域相关职能的项目之间可以加强信息传递,进而从根本上提高管理边际效率。第三,通过互补性协同手段,实现不同项目的需求。通过此种手段可以调动各个项目资源的积极性,将各个项目管理实现资源整合,最大限度上提高项目资源利用率。互补性协同手段主要体现在能力协调上,通过将各个工作包有效拆解,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出企业经营管理能力,进而应用多项目经营管理手段满足企业的发展需要。

3.3强化各项目之间的沟通与协调

企业中单个项目运行,各个部门很容易进行项目的管理,当电子商务多个项目运行时,企业将难以实行有效管理。比如当多个团购项目运行时,项目经理应安排相关人员实现合理的资源配置,做好项目之间的协调与统筹工作。基于战略规划部门来讲,需要准确判断各个项目的优先级,对项目投入资源进行合理统筹与分配。国外的项目管理办公室,简称PMO,能够围绕公司的核心利益,对电子商务多项目管理工作实现有效协调,在进行资源合理分配的基础上,通过部门之间交流各个项目的操作经验,可以实现企业综合效益最大化[3]。强化项目之间的沟通协调主要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按照各個项目的标准流程划分业务组。比如将调研组、供货调研组以及营销组设置为二级业务组,各个项目之间行政独立,但是业务运营方面互相协调。第二,建立项目规划部门。将企业内的人事部与财务部合并为一级业务部门。第三,创新项目管理的组织形式。建立矩阵式组织管理模式,项目经理需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根据不同项目的开展需求将人才组成项目团队,充分利用公司内的有效资源,令组织机构对多个电子商务项目实现有效管理,提升团队的专业技术水平。

3.4加强项目计划协调管理

企业的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多个项目的综合运作,在电子商务项目的执行工程中,项目经理应充分发挥自身职责所在,强化管理各个部门协调工作,定期开展多项目协调管理进度会议,保障项目各个环节衔接精确,并且实时掌握项目的进度。在实施电子商务多个项目协调管理工作时,需要就调研结果向供货商洽谈组,并向营销组与网络运维组咨询项目情况,了解项目初步投入成本、销量、利润及运维难度预估情况,并对项目自身影响效应、同行业竞争等背景分析进行筛选,战略规划部根据项目优先级以及各个项目经理的能力、熟悉领域,为各个项目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在电子商务的协同管理战略计划中,需要建设信息化的评价标准,其中包括技术评价、业务支持以及经济效益等评价标准。此种以战略规划部为项目管理核心的组织结构,可以有效减少管理层级,令项目计划协调管理更加高效。

结论:综上所述,当IT企业发展至一定规模时会在电子商务多项目管理中遇到问题,阻碍企业的发展。基于现代化管理来讲,只有实行科学的目标选项分析,利用多种管理手段强化项目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才能实现电子商务多项目协同管理,满足企业的发展需要,进而增加经营效益,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廖卫红,单汨源.电子商务多项目管理的协同问题研究[J].电子商务,2018(02):

[2]千素云.浅谈如何有效实施电子商务多项目协同管理[J].科技经济市场,2018(02):151-152.

[3]危艳玲.创业型电子商务公司多项目管理体系设计[J].电子科学技术,2017,04(01):102-106.

票据法实施问题思考论文范文第6篇

一、电子票据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电子票据法律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电子票据实践与《票据法》的规定相冲突; 现行《票据法》确立时的票据市场和票据活动都是以实物票据为主, 《票据法》中对票据书面形式、原件及签章的要求完全不能应用于电子票据。此外, 《票据法》及相关法规对电子票据的法律责任规定不明, 其原有关于挂失止付和公示催告的救济规定又均不适用于电子票据。

( 一) 法律责任规定不明

电子票据交易中各方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责任的承担等问题本应是法律规范的核心内容。然而, 现行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 下简称《办法》) 仅规定了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维护部门的相应管理职责及其应承担的刑事和行政责任, 并未对由票据行为引发的风险和责任做出规制。虽然《办法》规定了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维护部门擅自修改系统基础数据应承担民事责任, 对因工作人员的失职而造成的资金损失也规定“应承担民事责任”, 但对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和赔偿范围没有说明。此外, 电子票据中的其他主体, 如网络金融机构 ( 如网上银行) 、第三方平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等在电子票据行为中的责任未做规定。而《票据法》对民事责任的规定则非常简单, 相关2000 年的司法解释虽然对承担民事责任的具体情形予以了细化, 但当时的票据市场仍是以实物票据为主导, 与今天的情况已不可同日而语。而且, 规制电子票据行为中的民事法律责任本就不是《票据法》的主要任务, 在《民法典》迟迟不能出台的今天, 首先创设一套电子票据法律责任的认定及救济体系是当务之急。

( 二) 挂失止付和公示催告制度难以适用

首先, 《票据法》规定的挂失止付是在发生票据丧失时, 由票据权利人通知票据付款人, 请求其停止就所丧失的票据进行支付。但电子票据本是网络虚拟票据, 其信息存储在电脑及网络空间中, 不存在毁损灭失的风险。即使其信息因网站或其他平台的原因而消失, 也不会留存于其他人手中, 即不存在挂失的问题。在此背景下, 挂失止付的救济措施毫无用武之地。

其次, 《票据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对实物票据的救济很有价值, 但对于电子票据的救济则意义不大。公示催告须由法院依申请人的申请而发出公告, 运作周期长达60日到90 日, 消耗成本也较高, 在票据流通很广的情况下, 这种程序能否真正保障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已经存在很大的争议。漫长的公告期对于追求迅捷、高效的电子票据交易而言更是难以想象, 而发布公告的平台能否让利害关系人及时阅读、查询也是一个实践中的难点。

综上, 我们认为公示催告和挂失止付程序无法作为电子票据丧失后的有效救济方式。而且, 当前票据市场依然是由金融监管部门的外部监管占据了主导地位, 尚未形成有效的自律监管。外部审计也没有对金融机构的内控制度发挥补充作用, 这将不利于相关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完善我国电子票据法律制度的建议

面对电子票据实务与司法实践脱节的现实情况, 我们认为当务之急是加快立法进度, 尽快制定单行的电子票据法规。电子票据拥有电子化、无形化以及虚拟化的特征, 《票据法》中原有的法律概念、制度设计对这些概念都没有涉及, 因而通过牵强地套用原有的规定, 其实施效果非常有限。现有对电子票据进行规制的法律规范都欠完善。电子票据的法律问题跨越民、商、经等多个法律部门, 依靠单一的部门法典规制的可能性也很小。而单行的电子票据立法, 可以与原有《票据法》对实物票据的规制并行而生, 不仅可以对原有法律法规未涉及的部分进行规制、对跨部门法的边缘问题进行补充, 还可以对《票据法》中确立的一些已经落后于时代发展的制度进行修订, 使得我国票据法律体系更趋完善。

摘要:电子票据即实物票据电子化, 是现代金融业电子化发展的产物。我国现行《票据法》是基于传统实物票据而制定的, 没有将电子票据纳入其规制的范畴。随着经济的发展, 现行《票据法》已不足以应对电子票据纠纷, 而零散的法律规范又不具系统性, 在实践中造成了许多困难。电子票据的发展亟需立法保障, 使其能够充分发挥应有的效用。本文探讨了我国电子票据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并提出了基于《票据法》及现有法规创设《电子票据法》的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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