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的论文题目范文第1篇
摘 要:随着当前社会形式及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促使企业财务管理方法日益完善,且管理方法逐渐向具体化进行转变。而传统的企业财务管理方法已经不能够适应当前的社会发展需求,因此,在企业财务管理方面必须不断进行创新及改革。本文简要叙述企业财务管理创新的必要性,分析企业财务管理创新的影响因素,进而提出了提升企业财务管理创新的策略,以期为企业经营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
关键词:企业财务管理;创新;影响因素
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涉及的相关企业经营内容较多,相对其财务管理工作也较为复杂,因此,在进行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其管理人员必须对社会市场经济发展动态有一定的了解,才能够科学、有效的对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及规划,从而保障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1、企业财务管理创新的影响因素
1.1 方法创新不足
企业财务管理的方法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营效益,是保障企业正常运行的基本条件,是提高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效率的前提。但部分企业在实际发展过程中,错误的认为只要充分结合企业自身的发展情况,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方法,就能够杜绝产生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而致使部分企业对于财务管理方法仍旧过于传统,不知变通,造成财务管理方法与社会市场发展形势严重脱节,甚至还会导致企业面临破产的危机[1]。另外,在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由于企业的创新意识及财务管理氛围不足,就会直接引起企业财务管理方面出现各种问题,甚至对于企业经营发展造成极大的损失,从而使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效率不断降低,其工作质量也难以提高。
1.2 信息平台建设滞后
部分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制定的不够完善或者合理,缺乏科学、有效的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其信息化建设仍是较为落后,不能够顺应时代的发展进行改变,造成企业财务管理工作难度增大,其工作效率很难得到提高等。而不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不仅直接对于企业正常运行造成阻碍,还导致企业财务管理创新理念难以得到有效的落实及实施,使企业的经营发展受到严重的影响。另外,由于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不能够及时有效的结合信息化技术,致使企业财务管理创新工作难以得到有效的进展,并且财务管理工作水平的落后,直接阻碍了财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的进程。
1.3 创新意识不足
企业财务管理创新是指企业在进行财务管理工作过程中随着社会市场经济发展的动态而进行的管理模式转变的结果,同时财务管理工作的创新能够为企业经营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从而保证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但在实际财务管理过程中,许多企业仍旧采用传统的管理模式,对于财务管理创新理念不够重视,财务管理人员没有意识到财务管理创新的重要性,且创新能力不足,进而致使企业财务管理创新工作不能够顺利的实施下去。
1.4 管理能力提升不足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及市场经济的不断进步与发展,企业相关税法的不断完善及变更,致使企业在面对税务方面的风险逐渐增多。由于企业为了能够顺利经营及发展,往往会招聘大量的业务人员,而部分财务人员在进行各项费用报销过程中,由于对于票据审核的不够严谨,导致部分业务人员在进行财务报销过程中使用虚假发票的情况,而当前随着税法的不断完善,对其各企业报销的财务发票进行全方位监管,这将直接查出以往企业利用虚假发票进行报销及入账的情况,进而使企业税务风险增加的同时,还要面临相关的法律制裁的风险[2]。
2、提升企业财务管理创新的策略
2.1 丰富财务管理方法
为了有效促进企业财务管理的创新发展,企业管理人员就必须对于财务管理工作引起高度重视,不断创建财务管理创新理念,加大对其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创新的宣传力度,使工作人员能够充分认识到财务管理创新的重要性,保障财务管理的质量水平不断得到提高,同时不断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及工作效率,从而达到激发员工积极主动的完成自身的财务管理工作的目的。企业在创建财务创新文化的过程中,必须全面引入人文理念的科学观,进而使企业文化更加的和谐与科学。另外,企业要依据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为财务管理创新提供技术参考,从而使企业财务管理创新工作得到顺利开展。
2.2 构建信息化管理平台
随着信息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及广泛应用,企业财务管理工作通过有效利用信息化技术,不仅能够提高工作效率,还能够实现财务管理工作的创新。同时,企业财务管理与信息化技术的有效结合,建设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平台,进而实现财务管理工作效率的提升,且财务信息更新速度加快,信息交流更加便利,从而促使企业不断可持续性的发展。另外,企业有效利用财务管理信息平台,能够有效的通过网络技术来进行了解与分析企业经营情况,对于财务管理的细节部分能够及时进行完善,尽可能使财务管理流程得到简化,且使财务人员能够清楚自身的工作职责,从而使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效率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2.3 提升财务管理人员创新能力
企业财务管理的创新工作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营情况,也是企業长期发展的必然因素,因此,企业管理人员必须对财务管理创新工作引起重视,并且能够不断更新财务管理理念,积极主动的学习其他企业先进的财务管理措施,并结合企业自身经营的实际情况灵活运用或改进自身的财务管理模式[3]。对于财务管理人员要定期进行专业知识及技能操作的培训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奖罚制度,以此促进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效率得到不断提高,同时为企业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4 合理使用财务共享中心
随着当前社会信息化技术及高科技水平的不断提升,许多企业开始科学构建财务共享中心,在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充分利用ERP系统及移动端进行处理财务管理工作,而财务人员仅需把有关的财务账单中的数据上传到共享中心,就能够实现企业财务自动化管理,进而使企业财务管理日益精细化、智能化,从而使企业发展经营变得更加方便、更加规范。
3、结束语
总之,企业想要长远的发展下去,就必须在其经营运行期间不断的创新,使其自身的财务管理模式及企业经营模式一直能够顺应时代的发展,甚至是处于领先状态,只有不断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及管理创新水平,才能够使企业财务管理创新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同时增强企业自身的市场竞争力,使其能够长远的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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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新绍.企业财务管理创新影响因素研究[J].现代商业,2020(15):185-186.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陕西 西安 710000)
破产法的论文题目范文第2篇
摘 要: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时代,难免有企业因经营不善被市场淘汰,不得不面对破产清算的命运。针对此,我国已出台《企业破产法》以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其目的就是规制企业破产程序以及相关业务,以期整个破产行为井然有序。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当中,破产清算仍然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难题,诸如,清算水平低下、清算工作阻力较大、法院在破产管理人制度中权利过大、债权额计算争议较大、财务工作管理制度不完善等。本文拟对企业破产清算中常见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梳理。从企业破产清算的意义出发,对破产清算实务中常见的问题提出相关的对策。
关键词:破产清算;实务;难点;对策
一、企业破产清算概述
(一)企业破产清算的概念
企业破产清算是指企业按章程规定解散以及由于破产或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经营后,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收取债权,公平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的经济活动。
企业申请破产,一般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申请破产的企业和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生效后,由申请破产的企业的上级主管机关负责主持对该企业进行整顿。整顿期限不得超过2年。整顿期满企业能够清偿债务的,法院可终结破产程序。[1]第二种情况,就是企业不能清偿债务,在经营中陷入困境,以至于不能够偿还所有的债务,或者不能继续偿还债务。企业不能清偿债务又有两种情况,一是,企业负债总额超过了资产的总额,无力偿还债务;二是,虽然企业资产大于负债总额,但却无资金可供调动,这样企业不得不面临破产清算这一程序。
(二)企业破产清算的意义
第一,为防止实际控制企业的董事、经理或控股股东在企业终止之前私自处分企业财产或不公平地分配企业财产,以保护企业全体股东利益,以法定程序对企业财产进行公平的清算就显得尤为重要。
第二,企业的债务以企业财产进行清偿,因而企业财产是企业债权人利益的保障。在企业终止前依法定的清算程序以企业财产对债权人进行清偿,能够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和经济秩序的稳定。
第三,企业终止不仅影响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还会影响许多利益相关人的权益,其中最重要的便是企业职工。为了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利益,也必须通过法定程序分配企业财产。
第四,对于整个社会来说,破产清算的实施能够帮助被淘汰企业顺利退出市场,从而保证了市场竞争的正常秩序。同样也能够将社会资源重新进行分配,提高社会资源的利用率,帮助化解潜在的金融风险。
二、破产清算实务中常见的问题
(一)清算水平低下,工作效率不高
破产清算组对于整个清算工作极其重要。按照现行《公司法》《企业破产法》规定,清算组必须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2]清算组人员的组成具有临时性、专业性、特定性、无利益关联性以及可变化性等特点。
但在实践过程中,清算组组成情况比较复杂,成员可能来自于政府部门、中介机构以及一些专门的财政部门或是从事法律和会计有关的一些机构。[3]而正因为人员组成比较复杂,所以,对整体的清算工作会造成一定的影响。虽然,每一个成员所从事的工作都与清算有一定的联系,但是,这并不是他们的专业技能,他们对清算专业知识可能也不是很了解。因此,降低了整個清算工作的效率。尤其在一些大型的企业当中,破产财产清算工作是十分繁杂的,如果没有一个高水平,高专业能力的清算组来进行破产清算工作的话,整个清算的时间将会十分混乱而且极可能被无限延长。在这期间很有可能就会导致债权人,债务人以及企业之间出现更多的混乱。
(二)清算工作阻力较大
清算工作在进行过程中会受到各方面的压力与阻力。许多企业在进行破产清算工作的期间,还会受到许多的社会舆论的压力。这就给整个清算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阻力。另一方面,就是一些工作人员为了自己的利益或是和企业有关的利益,在清算人员进行工作的过程中增加一些困难或是麻烦,从而导致清算组不能正常开展工作,这是来自企业一些工作人员配合时所出现的阻力情况。[4]
(三)法院在破产管理人制度中权利过大,不利于债权人权益实现
我们知道,对于管理人的监督主体主要有三个,一个是法院,一个是债权人会议,另一个就是债权人委员会。[5]其中,法院是最为核心的监督主体。从整体来说,法院在破产管理人制度中权利过大(首先体现为管理人确认制度的不完善),却又容易监督不到位,不利于债权人权益实现。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破产管理人的工作量是比较多的,而且也比较繁杂。管理人工作属于具体的法律事务与企业管理处理实务综合,使得法院很难对管理人职位履行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
(四)债权额占比如何计算,存在争议,不利于实操
《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由此,确立了“双过半”的决议通过方式。其中,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上分歧不大,但在债权额计算当中,不同的人却会有不同的理解。债权额计算是整个清算工作当中存在争议最大也是最明显的问题之一。
在大多数破产案件中,财产都被有担保债权人和有优先权的债权人分配完了,或者在破产财产支付了各种担保债权和优先债权后,已经所剩不多,无担保债权人得到偿付的比例很小,一般都不会超过20%。[6]按现行法律规定将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作为统计分母,则分子的计算上,有财产担保债权额也不应纳入统计。司法实践中,有管理人认为既然别除权人有权参与表决,其代表的债权额即应纳入分子计算,该观点虽有合理性,但在现行法律规定将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作为统计分母的情况下,这样的计算结果,债权额占比通常就超过了百分之百,且经常会出现百分之几百的情况,这样的统计结果与是否过半的判断已经完全偏离。[7]
(五)财务工作管理制度不完善
有许多企业所用的财务管理制度都是比较松散的,他们对于具体的事物规定没有详细的要求。因此,在一些账目上的做账记录当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错误和漏洞。例如,企业把一部分租金收入没有入账,一部分租金收入记在了“其他应付款”科目;还有一部分管理费收入、垃圾处理费以及车辆月卡费记在了“管理费用——其他”二级科目,以此隐瞒收入,少申报缴纳租赁业营业税。这对于企业清算工作,将带来一定的困难性,因为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让一些唯利是图的人利用制度的漏洞为自己谋取了更大的利益。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提高清算成员专业素质和法律意识
在破产清算实务当中承担主要工作责任的就是清算小组。因此,要想让整个破产清算工作顺利进行,就要提高清算小组整体的工作能力以及他们的专业知识水平。[8]有必要要求清算成员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研究发现,有许多案例就是因为清算人的滥用私权,或是工作中出现的寻思舞弊而造成的。出现这些案件的原因,只有两条,第一,就是法律意识淡薄,认为自己这样做对于整个案件并没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去做了一些錯误的行为。第二,就是明知是违反法律的却还是要做。其实,这两种原因都是因为清算组成员没有正确的认识到法律的严厉性与公正性,法律意识不强所造成的。
(二)赋于债权人会议选择管理人的权利
在许多案例当中,债权人都认为法院在管理人的选择上权利很大,而且对法院选出来的管理人并不是十分相信。为了避免这种事件的发生,我们应该赋于债权人会议有选择管理人的权利,让债权人能够自主去选择管理人,这样就能够将这个权力由法院和债权人分开去执行,能够避免一些不公平或是寻私舞弊的现象出现。这样就保证了一个最基本的公平公正,也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争议。
(三)完善债权额计算法律制度
在已有的法律基础之上,我们还应该在立法上进行完善。首先,要重新架构债权额计算法律制度体系,弥补没有专门全面立法的缺陷,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债权额计算的相关法律风险,制定专门性立法,避免现行立法冲突。
(四)提高破产清算中的监督力度
如果监督不善的话,很容易让一些债权人丧失他们的权益,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法律的漏洞为自己增加更多的利益,或是逃避一些应该承担的责任。[9]每一个企业的破产清算工作当中都会涉及到许多人的利益,他们的复杂性是不可估量的。
在实务当中,我们可以建立职业清算队伍。破产管理人除具备法律和破产清算专业知识外,丰富的清算经验必不可少,加强破产管理人员的思想教育,规范破产财务管理工作有着重要意义。完善企业破产评估制度以及破产企业财产保护制度,同时加强破产企业清算的法律和社会监督,通过一系列的措施,不断完善清算法律制度,提高监督力度。
(五)加强企业会计处理的规范性
因此,想要加快整个清算工作的时间,能够顺利的并且快速正确地将清算工作圆满结束的话,就需要企业在会计处理上做到一定的规范性。每一笔资产以及负债都能够详细的按照整个的《会计法》以及相关规定去记录。那么,在最后的整理过程中就会给整个清算工作组的人员减少很大的工作量。想要加强会计处理的规范性,就要强化会计核算认识 ,严格执行企业会计核算准则,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明确会计人员职责。[10]同时也要加强外部监管,积极开展委托记账业务从而促进会计核算标准化发展,通过信息化建设促进企业会计核算规范化。
四、结束语
破产清算实务工作是一项既严肃又复杂的工作。它所涉及到的内容比较多,而且各方面的利益都要考虑到,同时又掺杂一些其他的法律法规。因此,它整体的工作量是比较大的。而且,对于工作人员的要求也是比较高的。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我们会遇到许多的难点。这些难点可能是由于法律制度的不完善,或是一些制度的漏洞,或是清算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职所造成的。总之,出现问题的原因有许多,我们应该对这些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总结,并提出一定的对策。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完善好每一个制度,才能够让整个流程顺利的进行下去。此外,也要规范会计处理方法,结合企业破产清算工作中常出现的各种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法,努力将破产清算变得更加井然有序。每一个企业应当充分重视这一部分,做好最后的破产清算工作,平衡每一个利益主体的权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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