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城市总体规划(精选8篇)
开封市城市总体规划 第1篇
【发布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文号】国办函〔2017〕13号 【发布日期】2017-01-26 【生效日期】2017-01-2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开封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
国办函〔2017〕13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开封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
一、国务院原则同意《开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开封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化旅游城市,中原城市群核心区的中心城市之一。《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开封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开封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548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优化村镇布局,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深入推进开封与郑州的一体化发展,加强区域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46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42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要根据开封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重点防灾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五、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要加强对黄河湿地等自然保护区以及滩涂、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六、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要加强对古城内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规划引导和控制,做好城市整体设计,延续城市文脉,突出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有机交融、古城风貌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中原城市特色。
八、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开封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开封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开封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开封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开封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1月26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开封市城市总体规划 第2篇
2003 年 3 月 1 日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城市房屋拆迁应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的改善,保护文物古迹。
第四条 拆迁人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第五条 市国土资源局(原主管部门、现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主管部门。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具体负责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一)负责宣传、贯彻城市房屋拆迁的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对本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业务指导及监督检查;组织拆迁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及技术评定。(二)受理房屋拆迁申请;审核拆迁工程预决算;临近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组织拆迁工地验收。(三)裁决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争议,查处违法拆迁行为。(四)负责拆迁单位资质的审核报批、年检,核发旧房拆除资格证。市属各县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领导;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管理工作。第二章 拆迁管理
第七条 房屋拆迁实行拆迁许可证制度。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不得实施拆迁。第八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应向市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四)拆迁计划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六)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九条 市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答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一)提交的资料齐全、合法、有效;(二)申请的拆迁范围与批准的项目用地范围一致;(三)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足额落实到位;(四)拆迁计划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符合有关规定。
第十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需对拟拆迁地段调查测量的,应当事先征得市拆迁管理部门的同意。
第十一条 市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起5日内,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及其他有关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拆迁人应当及时将公告内容告知被拆迁人。市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十二条 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三)租赁房屋;市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市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第十三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市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市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
第十四条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拆迁。拆迁人自行拆迁的,其拆迁工作人员须持有上岗证;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应当具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资格证书。工程指挥部等临时性机构和市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第十五条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单位出具委托书,并订立拆迁委托合同。拆迁人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将拆迁委托合同报市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备案。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
第十六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以及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等有关资料由市拆迁管理部门统一监制。
第十七条 市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需要拆迁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八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依法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开封市城市总体规划 第3篇
一、中小城市防灾减灾设施现状分析
本文以河南省开封市中心城区的老城区作为研究对象,即开封市中心城区内城墙所围合的地区。这一地区具有完整的城墙围绕,为封闭区域,假定该地区可能发生震级5级以上、烈度6级以上的地震,可能造成市区建筑的大范围毁坏和次生灾害。应急避难时间跨度为灾害发生后的一周内。
研究区域位于开封市市区中心,区域面积为12.98万平方米,居民总人数为236468人,人口密度为20486人/平方公里,属于人口稠密地区。区域内房屋大多已使用20年以上,房屋结构老化,维护欠佳,区域内还存在面积较大的棚户区。区域内有大片水域,水域面积达1.45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11%,多座公园与水域相邻。区域内教育用地122.4公顷,有数所大专院校,在校生人数为29450人;区域内中小学数十所,教育设施建设相对完善。区域内文体设施的建设较为缺乏,大都老旧,区域内最大的体育场始建于1931年,近期已成为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园林绿化用地131.4公顷,但老城区的居民小区内绿化用地较少。作为七朝古都的开封具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建有多座大型旅游主题公园,每年吸引大量的海内外游客,2011年接待海内外游客达3900万人次,旅游人数呈逐年上涨趋势。
根据国家《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其配套设施》规范要求单体避难设施面积大于2000平方米的要求,开封市由于大量绿化用地的分布零散,场地面积大都小于国家规范要求的最低避难设施限度,因此,经本文计算,区域内的应急避难设施实际最高可容纳量为52.56万人,其中学校、广场等场所实际可容纳24.77万人,占当地户籍人口(含在校生)总需求的93%;各景区可容纳27.79万人,虽然高于平均接待游客人数,但远低于区域内最高接待游客人数。因此,研究区域内所提供的应急避难空间基本满足开封市应急避难需求。
二、中小城市应急避难场所的供给特点
开封市是我国典型的中小型城市。根据开封市调查所获得的结论,可以此归纳我国中小城市在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上有如下特点。
1. 公园、学校与旅游景区是中小城市避难场所主要依托
中小城市的街头游园数量少且面积小,难以满足国家关于应急避难场所面积的最低要求。文体设施较为缺乏,且大都老旧,其日常功能已基本丧失,不宜作为避难场所。广场较少且主要分布于景区附近。老城区道路系统中除城市主干道路有人行道及绿化带外,其他道路可利用的空间极少。老城区内物流场站较少,缺乏仓储,可利用的空间极少。
尽管中小城市应急避难场的主体供给是城市公园、学校与旅游景区,但其设施分布难以应对重大灾害的避难需求。即:学校的空间布局呈不规则分布,老城区的学校开敞空间较小且分布较为密集,只能够满足中小学生自身的避难需求;各景区、公园主要分布于水域附近,且彼此相邻和共用绿化用地,只能满足一般游客的避难需求。因此,中小城市仍然需要新建与改建专门化的避难空间。
2. 基础设施落后导致中小城市承灾能力弱
中小城市老旧城区因建成时间延续多年,其城市基础设施大都薄弱,城市功能分区过于集中且空间分布不合理,造成了老城区并不充足的应急避难设施规模较小、功能单一、维持力差、缺乏基本保障的现状,难以满足城市居民应急避难的需求。
3. 中小城市应急避难的资源欠缺,设施功能弱小
老城区占地面积较小且容积率较高,而城区可利用的公园与绿地的开敞空间较小,保障条件差,功能单一,仅能作为组织居民疏散的临时场地。
4. 中小城市避难场所建设缺乏系统规划
中小城市应急避难场所的空间分布不合理,缺乏空间等级体系的安排。以开封市为例,根据现有避难场所空间距离的远近及其相互联系的紧密程度,将现有应急避难场所划为3个集中区:清明上河园、龙亭公园为主的西北集群;以河南大学,铁塔公园为主的东北集群;以包公湖沿岸人行道及景点组成的西南集群。这三个集群共可容纳42.43万人,占实际可容纳人数的80.7%,其中公园可容纳27.8万人,占实际可容纳人数的53%。但这些应急避难场所之间的距离过近,彼此的服务范围大部分重叠,造成了应急避难设施实际可容纳人数远低于其应有的容量。
三、中小城市应急避难场所的需求特点
通过开封市的考察,可归纳我国中小城市应急避难需求方面的特点。
1. 中小城市人口密度大导致避难需求度高
开封市城区人口的平均人口密度为20486人/平方公里,人口稠密度高。
2. 中小城市人口结构推高避难能力要求
中小城市老城区老年人口与儿童人数较多,出现应急避难场所需求量的高峰值,降低了避难设施的服务半径,所以只能通过增加更多的避难场所来满足这种需求,为此加剧了中小城市应急避难场所需求与供给的失衡程度。
3. 中小城市居民出行活动特点形成避难需求峰值
在以旅游、商贸、会展业为特色产业的城区有大量的出行人口,其流动性强,避难需求的随机性也强。由此形成避难需求的峰值及其不确定性。
四、提高中小城市应急避难能力的思考
目前我国中小城市应急避难能力主要依托于城市公用设施如公园、绿化用地、部分广场与街头游园、学校等的开敞空间,尚缺少专门的应急避难设施系统。因此,中小城市避难能力的建设,仍应在以城市公用设施建设为主体的基础上开展,一方面加大城市广场、公园绿化带的避难空间与配套设施的建设,形成避难能力的增量,一方整合利用城市现有开敞空间的存量,完善与提高其应急防灾功能,从总体上提高中小城市的灾害避难场所容量及其能力。
中小城市老旧城区改造是当前城镇现代化进程中的基础性工作。对于近期没有应急避难设施新建计划的城区,可挖掘现有公用设施在应急避难服务上的潜在价值,根据各个公用设施之间的空间距离及联系程度,将现有设施内含的或可开发的应急避难功能集合为应急避难设施集群,实现多种功能的联动,提供快捷的应急避难服务。在城市已有避难设施存量的管理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可本着“平(时)灾(时)”结合的原则,在平常状态时加强应急避难设施及开敞空间的管理与维护,开发提高设施的多用性,一旦进入灾害状态,做到一所多用,合理利用现有资源。
五、加快中小城市应急避难能力建设的对策
1. 以形成城市应急避难设施空间等级体系为建设目标
中小城市可依照现有应急避难场所的规模、服务种类、服务半径及服务人群,合理确定各类应急避难场所的等级序列与具体功能,形成城市应急避难设施的空间等级体系。即明确各避难场所的服务范围、承担任务及相对应的专用设施类型,在空间上均衡分布,使整个城市的应急避难设施具有功能多元、持续支撑的能力。
2. 以升级改造方式开发现有基础设施功能
当前中小城市在新建具有开敞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时,将应急避难功能嵌入其中,或预留相关地块用于相关避难功能模块的建设。在翻新、改造具有较大开敞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时,嵌入相关应急避难功能模块,充分利用城市道路系统以及交通场站、仓储用地,使之能够快速转换为具有支持功能的应急避难场所。
3. 城区改造规划中开设避难设施专项建设计划
在中小城市老城区改造规划中,在重点实现人群居住的合理分布、降低特定区域人口活动密度的同时,考虑城市流动人口的避难需求,来设置能够满足未来居民应急避难需求的具有大容量开敞空间的专项设施计划,以改善现有避难设施分布不均衡、不匹配的状况。对于以旅游、商贸、会展、物流业为主要产业的城市,要针对流动人口的活动特点,做好避难场所空间分布的规划安排。
4. 加强政府主导,制定专项管理政策
开封城市形象定位之构想 第4篇
开封市城市总体规划 第5篇
开封市2018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调研课题指南
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1.《共产党宣言》与马克思主义生命力研究
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可分专题分领 域研究)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意义和基本内涵研究 4.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新特点研究 5.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 6.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研究
7.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群众中的认同和教育研究 8.中原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研究
哲学·政治
9.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与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关系研究 10.人民群众公共需求变化态势调查与分析
11.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研究
12.总书记治国理政思想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关系研究 13.大数据时代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研究 14.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实践与思考 15.加快开封社科智库建设,塑造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的开封品牌
党史·党建
16.党的十九大精神阐释与研究 17.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研究 18.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研究
19.强化“四个意识”、维护党的领导核心研究 20.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研究 21.开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22.公正选拔干部与防止克服“圈子文化”研究
23.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点与关键问题研究 24.“四风”问题的新动向及应对措施研究
25.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作用发挥 研究 法 学
2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建构研究 27.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路径研究
28.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研究 29.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研究 30.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法律问题研究 31.网络犯罪的立法与司法研究 32.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推进法治开封建设对策研究 33.我市法治教育融入国民教育体系路径和机制研究 34.以法治理念破解我市涉法涉诉信访难题研究 35.网络社会治理与网络技术创新机制研究
社会·人口
36.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社会学研究 37.新时代新开封,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研究 38.全面建成开封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研究
39.开封建设多元化养老综合体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经验和 对策研究
40.开封如何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和更充分就业对策研究 41.开封如何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研究
42.开封加快建设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研究
43.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的风险识别与防范研究 44.公民环境道德养成与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互动机制研究 45.文化强市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研究 46.市民化与农民工的社区认同问题研究
47.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城乡户籍制度同步改革问题研究 48.开封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人才引进政策落地问题研究 49.开封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问题研究 新闻传播·图书情报
50.新时代我市大众传媒的传播力、引导力、公信力研究 51.开封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研究 52.开封网络舆论导向以及管理机制研究
53.网络信息传播对新型社会关系建构的影响研究 54.网络文化对生活方式的影响研究 55.手机信息传播“圈子”文化研究 56.智慧开封与信息环境建设研究
57、群体性事件情境下微信舆情监测与预警研究
58、意识形态网络舆论战的新形态和新手段研究
59、传播学视角下开封会展业发展研究
历史·文化
60.当代中国社会结构演变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历史 经验研究
61.开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62.开封以“文化+”为抓手、打造文化高地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63.我市文化产业与特色小镇建设研究 64.开封市文化产业创意研究
65、增强文化自信,持续推进文化开封建设研究 66.积极推进“文化+”10个专项行动的调查研究 67.开封新型文化业态培育研究
68.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与历史文化资源开发保护 问题研究
69.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促进开封经济社会和谐发展问 题研究
文学·语言·艺术
70.开封新媒体艺术创作现状研究 71.网络时代语言特点与语言文明研究 72.中国特色外语教学理论创新研究 73.我市传统音乐艺术的创新与发展研究 74.网络文学现状与发展趋势研究
75.当代影视文学艺术作品意识形态问题研究 76.信息化时代我市外语教学模式研究 77.开封音乐学的学科现状与前沿问题研究 78.开封新媒体与舞蹈艺术研究 79.开封美术创作理论与实践研究
教育·体育
80.开封市推进教育公平研究
81.教育教学活动中学风、师德现状的分析研究 82..高校学生人际关系引导教育研究 83.河南高校“双一流”建设路径研究
84.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与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85.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融合研究 86.社会、学校、家庭对青少年体育的影响研究 87.开封农村教师薪酬状况调查研究
88.我市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成果转化模式研究 89.开封城市家庭幼儿教育支出实证研究 90.开封职业教育之优秀产业工人培养模式研究 91.如何加快开封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机制研究
经济·管理
92.改革开放四十年伟大成就研究 93.优化开封“三产”结构研究
94.开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研究
95.加快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问题研究 96.创新型开封的现状评估与对策研究 97.开封民营经济发展对策研究 98.开封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问题研究 99.开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对策研究
100.开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现状与对策建议
101.加大自贸区开封片区的制度创新力度,使之成为优秀企
业落地的吸铁石、产业聚集的热土路径研究 102.开封融入郑州国家级中心城市建设研究 103.开封如何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问题研究 104.生态文明视阈下美丽开封之“青山”“绿水”现状调查 105.开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问题研究
106.开封小农户实现规模经营与现代生产的途径研究 107.开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点和难点研究 108.开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践探索与对策建议
109.开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问题
研究
110.开封如何将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壮
大文化旅游产业的对策研究
111.关于开封坚持“1234”总体工作思路,以新发展理念为
引领,加快建设“四个开封”的问题研究
112.我市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研究
113.开封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问题研究
114.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村产权实现形式和农民权益保护研究
115.加快开港经济带建设,推动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发展的对策研究
116.关于我市构建半小时交通圈问题研究 117.开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路径研究
118.开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群众参与度分析研究 119.开封抢抓机遇、合力攻坚问题研究
120.开封打好区位优势牌,营造更加开放、包容、优越的营
商环境的对策研究 121.开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建设研究 122.开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对策研究 123.开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对策研究
124.开封做强做大实体经济,打造“4+3+3”产业体系的路径研究
开封市城市总体规划 第6篇
制定配套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及设计方案,应当征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配套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第二十七条 环境卫生设施由产权单位管理维护,保持设施整洁、完好和正常使用。
禁止侵占、损坏和擅自拆除、移动、封闭环境卫生设施。因建设需要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的,应当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建设单位按照先建后拆的原则重建,未建成替代设施的不得拆除。
第二十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厕所,应当符合国家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鼓励、支持沿街单位对外开放内部厕所。
公共厕所应当设置明显标志,专人管理,昼夜开放,按时冲刷、清淘,定期消毒,保持内外整洁。
公共厕所使用人应当自觉维护公共厕所的清洁卫生,爱护公共设施。
第二十九条 城市垃圾处置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规范和标准。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和综合处理的方式,提高垃圾处理水平。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构建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园林废弃物及其他低值废弃物的管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体系。
第三十条 城市环境卫生专业单位应当根据季节变化及时对城市主次干道实施机械化清扫作业和洒水降尘,并按照作业规范和环境卫生标准要求,对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定时清扫,及时保洁。清扫作业应当避开上下班人流高峰时段。
第三十一条 城市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投放、定点收集、日产日清、统一运输、集中处置。
收集城市生活垃圾的容器、设施应当采用密闭方式。城市生活垃圾中转站应当全天开放。
禁止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城市生活垃圾。
禁止将建筑垃圾和工业、医疗等行业产生的有害固体废弃物混入城市生活垃圾。
第三十二条 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三十三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获得核准后方可处置建筑垃圾。
从事经营性建筑垃圾清运的企业及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运输建筑垃圾。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建设单位办理安全文明措施费备案和建设工程结算价款竣工备案时,应当督促建设单位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
财政、审计部门对政府类投资项目工程结(决)算审核、审计时,应当对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处置情况和费用进行审核、审计。
第三十四条 装饰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清运至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场所。
第三十五条 禁止下列破坏城市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核)、纸屑、烟头、玻璃瓶(渣)、饮料罐、口香糖、包装袋(盒)等废弃物;
(二)宠物携带者未及时清除犬类等宠物在公共场所产生的排泄物;
(三)从建(构)筑物或者车辆内向外泼水、抛掷废弃物;
(四)乱倒污水、污油、粪便及乱扔动物尸体等废弃物;
(五)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和环卫设施内焚烧枝叶、垃圾。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由市、县(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部门按照本条例规定予以处罚。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部门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实施处罚时,可以依法扣押当事人从事违法活动的运输工具、经营工具和物品,并进行调查处理。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违反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八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违反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超出划定的范围和规定的时间从事经营活动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十五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第二十二条规定,运输散体、流体物质的货运车辆未密闭、包扎、覆盖的,每辆(次)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泄漏、遗撒污染路面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第二十六条规定,未按照建设规划及设计方案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六)违反第二十七条规定,侵占、损坏或者擅自拆除、移动、封闭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侵占、损坏或者擅自拆除、移动、封闭其他环境卫生设施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违反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违反第四款规定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八)违反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二款规定的,对施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三款规定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违反第四款规定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拆除,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并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未缴纳的,处以应当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金额一至三倍罚款,但对单位罚款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对个人罚款最高不得超过一千元。
第四十一条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遵守法定程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对应当受理的事项不予受理,或者应当制止和查处的行为不予制止和查处的;
(二)违反规定收费、处罚的;
(三)殴打、辱骂当事人的;
(四)故意损坏、擅自处置或者侵占当事人财物的;
(五)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 侮辱、殴打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者阻挠其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对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章 附则
登封市林业生态建设规划 第7篇
【大 中 小】 来源:登封市林业局 时间:2010-01-22 08:46:43 浏览
390 人次
一、基本情况
(一)自然地理条件
1、地理条件
登封市位于河南省北中部,地理座标为:北纬34°35’~34°15’,东经112°49’~113°19’。东临新密,西接伊川,南与禹州、汝州交界,北与偃师、巩义毗连。全市东西长58公里,南北宽36公里,总面积1219平方公里,下辖六镇六乡三个办事处二个工业区和一个国有林场,307个行政村。
2、地形地貌
全市地形复杂,北有嵩山山脉,南有箕山、熊山山脉,均为东西走向,地势由南北向中间逐渐降低为丘陵河川,依地形大致可分为深山、浅山、丘陵和平地,深山约占流域总面积17%,浅山占30%,丘陵占36%,平地占17%,丘陵坡度多在6°以上,有石质型丘陵和黄土覆盖型丘陵两种,多为南北走向。
3、土壤
境内土壤多为褐土和棕壤,褐土多分布海拔800米以下地区,棕壤则多分布在800米以上山区,土壤肥力总的状况是富钾、少氮、极缺磷,有机质含量低。
4、水文气候
登封市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日照时数2297小时,年均温度14.2℃,极端温度分别为40.5℃和-15.1℃,全年大于0℃的平均年积温为5178.8℃,无霜期238天,年均降水量614毫米,四季分明,温差大,常年干旱少雨,降水量多集中在6-8月,占全年降水总量的33.8%。
5、植被
全市森林植物种类较多,资源比较丰富,有木本植物42科127种。主要生态树种有华山松、油松、侧柏、麻栎、刺槐、沙兰杨、泡桐。经济林树种有苹果、桃、李、杏、板栗、葡萄等,主要灌木有荆条、酸枣、白腊条、紫穗槐等。
(二)社会经济条件
登封市国民生产总值150.09亿元,农业总产值12.02亿元,林业产值0.66亿元,全市财政收入10.08亿元,农民人均年收入4647元,粮食总产量19.53万吨。截止2006年未人口总数64.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3.99万人,农业人口50.51万人。全市交通发达,有国道207、郑少洛、禹登两条高速公路、省道S323、S316、S237等主干线,2002年已实现村村通油路,登封铁路连接焦枝线已经贯通,初步形成了较为发达的交通网络,加上良好的通讯设施和即将开工建设的巩登高速、汝登高速,为规划的实施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林业现状
1、森林资源现状
据2007年二类森林资源清查资料,全市林业用地面积85.74万亩,占全市总面积的46.9%,其中有林地面积49.79万亩,疏林地0.99万亩,灌木林地面积4.43万亩,未成林造林地9.85万亩,宜林地13.13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为27.3%,活立木总蓄积量159万立方米。
2、重点工程成效显著
2000年以来我市已实施黄河流域防护林工程6253亩,农业综合开发名优经济林工程造林5045亩,淮河流域防护林工程造林19755亩,小型公益林造林4000亩,退耕还林工程147900亩,嵩山山脉水源涵养林、西南核心片林91160亩,成活率均在90%以上,已通过国家、省、市验收,使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了6.6%。先后获得了“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退耕还林先进单位”、“河南省造林绿化‘十佳’县(市)”。
3、林业产业初见成效
全市经济林总面积47131.1亩,产量1372.63万公斤,销售产值4344.28万元;林业育苗面积1403亩,可出圃苗木5612万株,销售额2690万元,其中花卉种植面积72.5亩,可出圃苗木61.62万株,销售额184.86万元;发展107、中林46杨为主的杨树和泡桐、楸树等速生用材林21.96万亩,先后建立了嵩山国家森林公园、大熊山省级森林公园、香山省级森林公园、朝阳沟郑州市级森林公园,面积达263867亩,接待游客量413万人次,年收入1.24亿元;2006年全市林业总产值16546万元。
4、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严格征占用林地审批、林木采伐和木材运输管理,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下,有害生物防治率达到90%。区划界定国家级重点公益林382000亩(其中327000亩已得到补偿),省级公益林199970亩(其中35400亩已得到补偿)。
5、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
全市林业机构健全,市林业局负责全市林业工作,下设林科所、苗圃场等10个单位,各乡镇均设有林业工作站负责辖区林业工作。全市共有林业职工573人,其中行政干部51人,技术干部125人,技术力量雄厚。建立了嵩山山区防火指挥中心和32个前端监测云台。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资源总量不足,森林覆盖率低
全市有林地面积49.79万亩,活立木蓄积159万立方米,人均有林地面积只有0.77亩,人均占有森林蓄积仅为2.47立方米,森林覆盖率27.3%。林业用地面积85.74万亩,占全市总面积的比例只有46.9%,林地资源总量不足,发展空间有限,难以满足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增长的需求。
2、生态环境脆弱,建设任务艰巨 干旱、大风、山体滑坡、暴雨等各种自然灾害每年均有不同程度的发生,影响农业生产;水土流失面积占区域面积的40%以上;山区还有13.13万亩立地条件差、绿化难度大的宜林荒山荒地,是多年造林绿化剩下的“硬骨头”,西北部黄岭区有近5万亩粗骨土覆盖的沙化土地亟需治理。
3、森林质量不高,经营管理粗放
有林地树种以纯林为主,混交林比例偏低,结构简单;林分龄组结构不合理,以幼、中龄林为主;单位面积蓄积量低,平均每亩蓄积量仅为3.19立方米。由于缺乏抚育管理,山区尚有大量残次林分、灌木林和未成林因缺乏抚育管理而生长缓慢;丘陵区绿化树种单调,结构单一,县乡道路绿化标准低。
4、资金投入不足,支撑保障能力不强
多年来,林业建设投资一直是补助形式,单位面积造林投资标准低,不能满足当前市场经济下的造林成本需要,造林质量和保存率较低,公益林补偿标准低,难以引起林农造林护林积极性。林业资源监测手段落后,林业科技含量较低,科研成果转化率低,林业产业链尚未形成,林业基层管护人员工资没有保障。
二、指导思想与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以创建林业生态县为载体,充分利用现有的土地空间,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大力培育、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发挥森林资源在降耗减排中的重要作用,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现代化旅游名城做出新的贡献。
(二)建设目标
经过五年(2008~2012)的奋斗,巩固和完善多功能高效益的农业生产生态防护体系,基本建成城乡宜居的森林生态环境体系,初步建成持续稳定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使全市的生态环境显著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态承载能力明显提高,初步建成林业生态高级达标县(市)。
1、总体目标
全市新增林地面积5.54万亩,达到91.28万亩;新增有林地面积28.58万亩,达到78.37万亩;森林覆盖率增长15.6%,达到42.9%(林木覆盖率达到50%以上),其中:山区森林覆盖率达到55%以上,丘陵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林业年产值达到3.82亿元。
2、具体目标
现有20.61万亩宜林地全部得到绿化;现有2.04万亩的低质低效林基本得到改造。新造以黄连木为主的生态能源林3.4万亩,改造1.8万亩,达到5.2万亩;新增园林绿化苗木花卉基地1.7万亩,达到2万亩以上。
沟、河、路(铁路、国道、高速公路、省道、景区道路、县乡道、村道等)、渠绿化率95%以上,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以上,村庄林木覆盖率40%以上。
三、总体布局
根据登封市自然区域特征及决定区域分异的主导因素、林业建设现状,规划以“三区”(北部山区、南部山区、中部丘陵区)、“三点”(城市、景区、村镇)、“一网络”(生态廊道网络)构筑点线面相结合的综合林业生态体系。三区:
1、北部山区:嵩山及与山体相连的丘陵区(含黄岭区);
2、南部山区:马岭山、箕山、熊山等山区及与山体相连的丘陵区;
3、中部丘陵区:包括花椒岭、景店岭、裴家岭、茶庵岭等;三点:
1、城市绿化美化;
2、景区绿化美化;
3、村镇绿化美化。一网络:即生态廊道网络。
(一)三区
1、北部山区: 1.1基本情况
嵩山及与山体相连的丘陵区(含黄岭区),共涉及颍阳镇、君召乡、石道乡、大金店镇、少林办事处、嵩阳办事处、中岳办事处、唐庄乡和国有林场等9个乡镇单位的87个行政村,面积积55.42万亩,占全市面积的30%。
该区地貌以山地为主,山体为东西走向,地势自北向南呈阶梯状下降,海拔一般在1000米左右,最高1500米,低山500-800米。土壤类型主要为褐土和棕壤,区内植被类型多样,汇聚了极其丰富的植物资源,是我市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地区,该区存在问题主要森林资源分布不均,水土流失严重;林地生产力较低。
该区现有林业用地面积32万亩,其中有林地20.96万亩,疏林地0.35万亩,灌木林地2.89万亩,宜林荒山荒地7.8万亩,其中公益林面积20万亩,森林覆盖率37.8%。1.2建设重点
加强对天然林和公益林的保护,重点营造水源涵养林、生态能源林等。同时加强中幼林抚育、低质低效林改造等森林经营管理。针对区域立地条件,因地制宜,以防护林、能源林为主,多林种、多树种科学配置,实行封、育、造、改(改培)一齐上。该区建设面积20.11万亩,其中水源涵养林建设面积6.71万亩,生态能源林5.2万亩,中幼林抚育、低质低效林8.2万亩。
2、南部山区: 2.1基本情况
马岭山、箕山、熊山等山区及与山体相连的丘陵区,共涉及颍阳镇、君召乡、石道乡、大金店镇、送表区、白坪乡、东金店乡、告成镇、徐庄乡、大冶镇、宣化镇等11个单位98个行政村,面积57.42万亩,占全市面积的34% 该区地貌以山地为主,山体为东西走向,地势自南向北南呈阶梯状下降,海拔一般在800米左右,最高1000米,低山500-800米,土壤类型主要褐土。该区存在问题主要是森林资源分布不均,水土流失严重;林地生产力较低。区内剩余的宜林地基本上都是硬骨头,造林难度大,煤矿和铝石等矿区无节制的开采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功能降低。
该区现有林业用地面积33.6万亩,其中有林地20.3万亩,疏林地0.58万亩,灌木林地1.3万亩,宜林荒山荒地3.4万亩,其中公益林面积12.5万亩,森林覆盖率35.3%。2.2建设重点
加强对天然林和公益林的保护,重点营造水土保持林、生态移民、矿区生态修复等工程。同时加强中幼林抚育、低质低效林改造等森林经营管理。重点营造水土保持林3.02万亩,生态移民0.09万亩,矿区生态修复3.71万亩,中幼林抚育、低质低效林改造15.6万亩。
3、中部丘陵区: 3.1基本情况
包括花椒岭、景店岭、裴家岭、茶庵岭等,共涉及颍阳镇、君召乡、石道乡、大金店镇、东金店乡、少林办事处、嵩阳办事处、中岳办事处、告成镇、大冶镇、卢店镇等9个单位122个行政村,面积70.04万亩,占全市面积的36%
该区地貌以丘陵为主,以君召乡钱岭为分水岭依次向东向西呈阶梯下降,海拔一般低于500米。土壤类型全部为褐土,区内植被单一,植物资源匮乏,是我市经济林、苗木基地、用材林最集中的地区。该区存在问题主要森林资源缺少,水土流失严重,林种树种单一。
该区现有林业用地面积20.14万亩,其中有林地8.53万亩,疏林地0.06万亩,灌木林地0.24万亩,宜林荒山荒地9.41万亩,其中公益林面积3.74万亩,森林覆盖率12.2%。3.2建设重点
重点营造生态廊道网络工程,城市林业生态工程,园林绿化苗木等工程。同时加强中幼林抚育、低质低效林改造等森林经营管理。针对各立地条件因地制宜,以防护林、能源林为主,多林种、多树种科学配置。重点营造生态廊道网络工程30.67万亩,城市林业生态工程1.68万亩,园林绿化苗木等工程1.7万亩,中幼林抚育、低质低效林改造6.32万亩。
(二)三点
1、城市绿化美化
全市市区建成区总面积2.15万亩,其中已绿化面积0.86万亩,城区绿化覆盖率35%,城区内可用于绿化用地有限,城市森林总量不足,植物配置和结构层次单一,没有构成复合稳定的植物群落,绿化美化水平不高。城市周围的环城防护林带及城郊森林较少。按照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建设以廊道绿化、城中绿岛、环城林带、城郊森林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森林生态防护体系,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在城市建成区内,高标准绿化美化街道及庭院,扩大街头滨河公园、植物园、休闲游憩园等城中绿岛建设规模:在城郊生态环境较脆弱的地段营造城郊森林和环城防护林带。
2、景区绿化美化
我市是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境内旅游景点较多,少林寺、嵩阳书院、中岳庙、观星台、三皇寨、卢崖瀑布、石淙河等景点星罗棋布,除对景区大环境进行绿化外,重点对旅游线路两侧高标准、高起点设计、绿化,达到四季常青,三季有花,且与人文相融和、协调的格局。
3、村镇绿化美化
村镇绿化由于缺乏统一规划,整体绿化质量、档次不高。局部存在绿化“盲点”,区域绿化水平不平衡。村镇中心建筑密集,绿地不足,绿化标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规划以村镇为基础、以农户为单元,根据分类指导的原则,对不同类型的村镇采用不同的绿化布局和绿化重点,乔灌结合,村庄周围、街道和庭院绿化相结合,扎实抓好围村林、行道树、庭院绿化美化,采用混交、多层的树种配置模式,形成复杂多样、生态功能与景观效果具佳的村镇植被生态系统,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进程。
(三)一网络
即生态廊道网络,包括登封铁路、公路(含国道207、高速公路、省道、县乡道、村道、景区道路等)、河渠(颍河及灌区干支斗三级渠道)。
登封铁路、郑少洛高速公路、禹登高速公路、国道207、颍河、干渠两侧各栽植10行以上树木;省道S316、S323、S237、景区道路、二级支流、支渠两侧各栽植5行以上树木;县乡道、三级支流两侧各栽植3行以上树木;村级道路、斗渠两侧各栽植至少1行树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干线、景区道路、重要堤防等沿线第一层山脊以内宜林荒山荒地全部绿化,重要地段适当增加绿化宽度,乔灌花草相结合,提高常绿树种比例,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绿化美化;路(渠)基两侧挖方坡面适度硬化后栽植灌木、藤本或常绿树种进行绿化美化。
四、林业重点建设工程
(一)国家重点工程
1、退耕还林工程
我市25度以上坡耕地规划面积48027.3亩,主要分布在北部山区和南部山区,按流域分淮河一级支流颍河源头及两岸面积占45247.9亩、黄河二级支流狂河源头面积占2779.4亩,涉及14个乡(镇、区、)办事处,农户10347户,人口47352人。根据《国务院关于延长退耕地还林补助期有关政策的通知》和《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退耕还林有关情况调查的通知》(豫林文[2007]63号)文件精神,继续安排荒山造林和封山育林,但对25度以上坡耕地规划面积,等上级任务下达后实施。
2、重点地区防护林工程
淮河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包括君召乡、石道乡、大金店镇、送表区、东金店乡、白坪乡、告成镇、大冶镇、宣化镇、卢店镇、唐庄乡、国有林场等12个乡镇单位。
3、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我市野生植物种类2750种,其中木本植物70科,165属,404种。珍稀植物27种,属于国家保护的植物有:银杏、水杉、马褂木、西康玉兰、山白树、黄蘖、青檀、流苏树、蝟实、杜仲、野大豆等。现有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6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9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37种,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206种,主要分布在北部山区和南部山区。结合我市实际,根据保护程度和重要性,规划完善和新建一批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植物培育基地,从而拯救、保护和恢复一批珍稀濒危物种。
(二)省级重点生态工程
1、山区生态林建设工程
在全市山区丘陵区重点营造以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生态能源林为主的生态林131309亩,生态能源林改培18000亩。
在我市北部山区,省道S316及S323以北区域的颍阳镇、君召乡、石道乡、大金店镇、少林办事处、嵩阳办事处、中岳办事处、卢店镇、唐庄乡等9个乡镇营造水源涵养林67143亩,在南部山区的颍阳镇、大金店镇、送表区、东金店乡、告成镇、徐庄乡、大冶镇营造水土保持林工程30166亩。在唐庄乡、国有林场规划建设以黄连木为主的生态能源林基地5.2万亩,其中新造3.4万亩,改培1.8万亩。
在退耕还林工程区范围内,逐步实施生态移民工程。将人为活动对生态破坏严重的深山独居户、散居户迁出,统一规划,集中安置,对原址因地制宜,采用封造结合的造林方法,恢复植被。我市规划移民1600人,涉及400户,对废弃的村庄恢复耕地,弃耕地实施造林,规划造林面积895亩。
在全市19.25万亩的各类露天采掘矿区、尾矿堆集区、煤矿沉陷区等,全面实施矿区生态修复工程,规划造林37068亩,促使其尽快恢复矿区生态。
2、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
全市生态廊道网络建设总里程1738公里,规划面积306717亩,其中新造270378亩,完善提高30191亩,更新造林6148亩。涉及全市所有的乡镇、行政村。在对现有廊道绿化改造的基础上,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建成绿化景观与廊道级别相匹配、规划布局与人文环境相协调,集景观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于一体的绿色廊道网络。
3、城市林业生态建设工程
城市林业生态建设面积16833亩,其中环城林带16369亩,城区绿化464亩。涉及少林办事处、嵩阳办事处和中岳办事处三个办事处27个行政村。建设通过森林城市、绿化模范城等创建活动,采取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相结合,绿化与美化相结合,城区与郊区相衔接,加强环城防护林、城区绿化、通道绿化、森林公园建设。
4、村镇绿化工程
村镇绿化面积19900亩,涉及颍阳镇、君召乡、石道乡、送表区、大金店镇、东金店乡、中岳办事处、卢店镇、白坪乡唐庄乡、卢店镇、告成镇、徐庄乡、大冶镇、宣化镇15个乡镇170个村镇。规划建设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街道和建筑物布局特点,在村镇周围、村内道路两侧和农户房前屋后及庭院内,采用乔木、灌木、藤本、花卉进行立体式绿化、美化,以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三)省级林业产业工程
1、园林绿化苗木花卉基地
规划新建园林绿化苗木花卉基地1.7万亩,达到2万亩以上。涉及东金店乡、告成镇、颍阳镇、君召乡、石道乡、大金店镇、大冶镇、唐庄乡、中岳办事处、卢店镇10个乡镇32个行政村。
2、森林生态旅游
以生态观光、休闲度假、科普教育等为主要目标,加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的生态旅游和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如博物馆、展览馆等建设,建成嵩山、熊山、箕山、香山、朝阳沟、白沙湖等六大森林生态旅游区。
五、森林经营管理 规划经营管理面积301176亩,其中中幼林抚育面积280772亩,低质低效林改造面积20404亩。其目的是对疏林、低质低效林分、中龄林、幼林、病虫严重危害的林分进行经营性的管理,尽快提高林分质量。
(一)中幼林抚育管理
规划面积301176亩,涉及全市所有乡镇单位,主要针对幼龄林、中龄林进行抚育性管理,采取林地清理、林木修枝、防火、病虫防治等措施,促进尽早郁闭成林,提高林分质量,提高林地效益价值。
(二)低质低效林改造
规划面积20404亩,涉及颍阳镇、送表区、国有林场等12个乡镇单位,采用分区管理,对生态区位重要的低质低效林,通过科学改造,使其形成功能完备的公益林;对生态区位一般、立地条件较好的低质低效林,通过集约经营,使其形成高质量的商品林;对其它低质低效林,实施补植补造,封山育林,提高林分质量。
六、支撑体系建设
(一)、森防体系建设 1.森林防火
依托森林火灾预警监测及指挥系统,利用郑州市西南山区森林防火监测指挥网络,通过32个系统前端图像监测站和防火指挥中心,对全市重点林区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作到早发现、早扑救。
建立市级专业森林消防与乡镇、村兼职消防队伍相互协作、配合的防扑火机制,完善现有徐庄乡、宣化镇、大冶镇、唐庄乡、白坪乡、颍阳镇6支乡级防火突击队,在石道乡、君召乡、大金店镇、东金店乡、告成镇新组建5支乡级防火突击队,注重森林防火培训和野外演练,配备必要的防扑火机具、装备和运输车辆,提高防扑控能力。完善全市火源管理机制,加大入山检查、宣传标志牌密度,开设生物防火隔离带,控制杜绝林区野外用火。
2、森林公安
完善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完善现有县级森林公安分局,按地域在卢店镇、城区、大金店镇建立三个林业基层派出所。按照相关标准配备交通工具、勘查取证器材、通信设备、警用器械等设备,完善询问室、留置室、警械库,以提高林业案件技术鉴定能力,加强警备区建设,提高林业案件结查能力。
3、林业有害生物防控
建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按照“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原则,加强对我市林业有害生物监控防治网络的建设,初步形成以市森林病虫害防治中心为主体,乡镇林业工作站为依托,专兼职病虫情测报员为基础的林业有害生物测报体系。加强林业有害生物检疫,建立和完善检疫隔离试种苗圃、检疫除害处理设施和检疫检查站,装备小型检疫检验设备、除害处理设备和通讯工具,建立县级检疫实验室。完善森防站防治减灾设施设备建设,配置防治作业车、防治施药器械、野外作业工具、防护设施、交通工具等,建立和完善森林病虫害限期除治通知书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工作。
(二)森林资源管理和监测体系建设
1、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建设
稳定森林资源行政管理机构,合理布置人力资源,加强设施装备建设。加强我市颍阳木材检查的基础设施建设,新增徐庄木材检查站,使其全部达到国家级木材检查站建设管理示范站标准,强化林政稽查队伍建设,稳定人员,配备必要设施设备。
2、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 加强我市森林资源调查监测队伍和能力建设,结合嵩山森林重点火险区防火监测指挥网络系统,提高监测深度和广度。加强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伍建设,成立县级林业调查设计队,建立健全林政稽查大队和封山育林稽查大队,配备调查监测设备,并对监测人员进行岗位能力培训,使我市具备一定资质的森林监测和调查规划设计能力。
(三)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1、林业重点工程科技支撑体系
紧紧围绕“实现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55%以上、工程建设林木良种使用率95%以上、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45%以上”的目标,重点抓好森林生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科技工程、林业信息技术科技工程、林业科技推广示范与科普工程、林业标准化科技工程等四项重点林业科技工程,不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促进林业生态建设快速发展。对现有林业科研成果、技术进行认真筛选和组装配套,开展抗旱保湿造林技术、干旱裸露地造林技术、新品种培育及快繁技术、各类立地类型的造林模式研究、生态廊道的造林模式探讨、重大病虫害的技术科研项目等先进技术。
切实建设好林业科技示范体系,带动广大群众发展高效林业,优化林种、树种、品种结构,大幅度提高林业建设质量和效益,围绕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分区建立一批知名度高、辐射面广的科技示范区和示范基地。
2、林木种苗质检体系
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使工程造林种苗受检率达100%,一般造林种苗受检率达80%,工程种苗质量合格率100%,一般造林种苗合格率达90%以上。依托我市侧柏、栎类林种优势,配备种子检验检测设备,建立种子贮备库和种子加工精选基地,着重扶持优质林分,加强林分抚育管理,提高种子质量和产量。
3、基层林业服务体系
巩固和完善乡镇林站林业技术服务推广体系,按照“健全、规范、提高”的建设方针,着力加强基层技术推广服务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更新完善推广服务业务设备,配备必要的通讯和交通工具。建立与完善推广示范基地、重点工程和技术推广“三同步”建设。
(四)基础设施建设
1、林木种苗基地
根据规划测算,完成任务约需苗木9216万株,在完善现有林木种苗基地的基础上,立足以乡镇为主、全市平衡的原则,建设优质苗木繁育基地、林木良种基地和采种基地。大力推广苗木快速繁育和标准化育苗技术,建立一批县乡示范苗圃,为规划实施提供充足的良种壮苗。
2、林业信息化
建立以林业地理信息系统为主体的林业信息化基础平台和森林资源、林业统计、工程项目等林业数据库体系,建成市级林业数据交换中心。建立林业应急指挥、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疫病疫情监测与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林政资源管理、森林公安网络执法与业务管理、造林质量监测等应用系统和网上行政审批等电子政务系统。建立完善县乡林业宽带综合业务网络体系,连通省市,为实现林业政务、业务信息化提供共享网络平台。
七、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
(一)投资标准
1、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工程。
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人工造林480元/亩,封山育林140元/亩,飞播造林80元/亩,改培250元/亩;生态移民工程人工造林480元/亩,移民12000元/人;矿区生态修复4800元/亩。
2、生态廊道网络建设,按折合片林面积420元/亩。3.城市林业生态建设工程
环城防护林带和城郊森林600元/亩,县城建成区绿化10000元/亩。4.村镇绿化工程,420元/亩。5.森林抚育和改造工程。
中幼林抚育150元/亩,低质低效林改造200元/亩。6.园林绿化苗木及花卉,6000元/亩。
(二)投资估算
经估算,规划总投资56492.15万元。1.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工程 总投资26508.43万元。其中新造林24138.43万元,能源林改培450万元,生态移民1920万元。按工程分水源涵养林3222.86万元(全部为新造林),水土保持林1447.97万元(全部为新造林),生态能源林2082万元(其中新造林1632万元、能源改培450万元),生态移民1962.96万元(移民1920万元、新造林42.96万元),矿区生态修复17792.64万元(全部为新造林)。按分2008年3976.26万元,2009年5301.69万元,2010年6627.11万元,2011年6627.11万无,2012年3976.26万元。2.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
总投资12882.11万元,其中新造11355.88万元,完善1268.02万元,更新造林258.22万元。按分2008年1932.32万元,2009年2576.42万元,2010年3220.53万元,2011年3220.53万元,2012年1932.32万元。3.城市林业生态建设工程 总投资1446.14万元,其中环城林带982.14万元,建成区绿化464万元。按分2008年216.92万元,2009年289.23万元,2010年361.54万元,2011年361.54万元,2012年216.92万元。4.村镇绿化工程 总投资835.8万元,全部为新造林工程。按分2008年125.37万元,2009年167.16万元,2010年208.95万元,2011年208.95万元,2012年125.37万元。5.森林抚育和改造工程
总投资4619.66万元,其中中幼林抚育4211.58万元,低质低效林改造408.08万元。按分2008年692.95万元,2009年923.93万元,2010年1154.92万元,2011年1154.92万元,2012年692.95万元。6.园林绿化苗木花卉建设工程
总投资10200万元,全部用苗圃建设。按分2008年1530万元,2009年2040万元,2010年2550万元,2011年2550万元,2012年1530万元。
(三)资金筹措
争取上级财政项目投资28250万元,占总投资额度的50%;我市财政按照每年财政预算支出的1%,从2008年开始今后5年,平均每年投入造林费按照2000万元计算,市财政5年投入林业规划资金总额为10000万元,占规划总投资的17.7%;乡镇财政按照每年财政预算支出的1%(2007年乡镇财政总支出27393万元),从2008年开始今后5年,平均每年投入造林费按照300万元计算,乡镇财政5年投入林业规划资金总额为1500万元,占规划总投资的2.7%,吸引社会资金2500万元,占规划总投资的4.4%,建设单位、造林农户自筹14242.15万元,占规划总投资的25.2%。
(四)效益分析
规划任务完成后,每年将增加生态、经济、社会效益总价值239065.32万元。
1、生态效益
年将新增加生态效益价值177384.55亿元。包括可固定二氧化碳52.58万吨,效益价值为63097.85万元,释放氧气32.68万吨,效益价值为32676.34万元,减少土壤流失总量127.49万吨,减少土壤肥力流失量6.94万吨,保育土壤肥力效益价值为2220.3万元,涵养水源效益价值为779.07万元,增加土壤肥力价值为1728.53万元,农田防护效益价值为12626.13万元,保护生物多样性效益价值为44400.24万元,森林游憩价值为7463.31万元,吸收二氧化硫、氟化物、氮化物等有害气体分别为359.37万公斤、10.74万公斤、18.20万公斤,滞尘46753.88万公斤,增加负离子239.03亿个,净化环境效益价值为7534.17万元。城市生态森林建设1.68万亩,村镇绿化工程规模1.99万亩,将新增加城镇林木407.74万株,节能减排效益价值4858.39万元(其中节能效益价值为3664.01万元,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3.33万吨,效益价值为1090.07万元,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0.09万吨,效益价值为104.31万元)。
2、经济效益
年增加经济效益34679.73万元,包括木材产生的效益21359.38万元,园林绿化苗木产生效益10200万元,生物柴油产生效益3120.35万元。
3、社会效益
规划全面实施后,将新增加就业岗位2.25万个,按年人均工资1.2万元计算,新增就业价值达到27001.04万元。同时,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加强了森林博物馆、城市公园、园林等一批森林文化设施的建设,保护好旅游风景林和革命纪念林,为人们了解森林、认识生态提供场所和条件,让更多的人知道森林、野生动植物、生物圈等对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性,增强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和责任意识,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价值观深入人心。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市乡两级政府要把林业生态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规划的领导。经政府或人大通过后,将规划目标逐年层层分解到乡镇和行政村,确保规划落到实处。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安排部署,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和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大力支持林业生态建设。落实任期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形成强有力的激励机制。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监察机关,要把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为干部政绩考核、选拔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各级林业部门要切实做好种苗培育、工程规划设计工作,为工程建设提供种苗和技术支持。要根据规划实施进度及测算出的未来五年内需苗量,统筹安排育苗任务。从今冬明春开始,加强优质树种的培育和优良品种的引进,抓好林木种苗基地建设,大力推广苗木快速繁育技术,培育数量充足的良种壮苗,保证工程实施的苗木供应。要严格按照设计施工,确保工程建设科学合理。要认真组织好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二)加大政府投资,拓宽融资渠道
坚持政府和企业、社会并重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主渠道作用,各乡镇政府要把公益林建设管理及林业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建设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优先安排并逐年增加。在林业产业发展方面,遵循市场规律,投资实行市场化运作,生态与经济兼顾的生态能源林等建设,注重吸引社会投资,实行政府主导下的政策性引导、扶持机制。建立健全适合各种所有制林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机制,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积极争取信贷支持,切实落实林业建设的信贷扶持政策,加大贴息扶持力度。强化工程投资管理,建立投资竞争机制、招标代理、验收拨付等制度,充分利用政府投资补偿、以奖代补、政府贴息等投资分类机制。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责任体系,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和稽查、监督力度,从项目立项、计划安排、资金使用、竣工验收到后期评估进行全过程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发现问题逐级追究责任。
(三)深化林权改革,增强林业活力 开展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减轻税费、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保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让农民依法享有对林木的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以建立“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为目标,在已进行确权发证为主要内容的试点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保2008年年底基本完成,最终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生产格局。2008年年底以前,完成生态型林场和商品经营型林场的界定工作,理顺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靠机制调动各类主体经营林业、投资林业的积极性,充分挖掘我市林地的生产潜力,全面提升林地的综合效益,为农民增收创造新的途径,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
(四)抓好典型示范,推动林业发展
充分利用有利时机,扩大登封林业开放步伐。不断拓宽与国内及省内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资金,快速转化科技成果,提高林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将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积极性高的乡镇单位作为示范单位,将工程实施好的村作为示范村,对被授予“林业生态乡镇”、“林业示范村”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以创建林业生态县为载体,通过示范带动,推动我市林业建设的快速全面发展。
(五)实施人才战略,强化科教兴林
着力抓好林业人才队伍培训建设,力争到2012年,全市高级职称技术人才和博士、硕士人数达到5人以上,使人才结构和分布更加合理。分批选派林业专业人才到省市挂职锻炼,充分发挥周边大中专院校的作用,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和职业教育,不断为林业生产一线输送急需的专业人才;推进继续教育,完善林业系统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生产管理水平。通过开展“送科技下乡”、“林业科技周”等活动,加强科普与培训、强化林业标准化工作,形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个业标准相匹配的林业标准体系。
(六)完善政策措施,坚持依法治林
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河南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河南省义务植树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建立规范林木、林地流转制度,研究出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更等方面的政策意见。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和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制度,加大对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深化林业综合执法改革,整合执法力量,规范执法行为,建设廉洁务实、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为林业生态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法制保障。
登封市人民政府
开封市城市总体规划 第8篇
关键词:老年人,阅读,问卷调查
“倡导全民阅读, 建设书香社会”是2015 年政府工作报告[1]从国家层面提出全民阅读的重视程度。老年人对信息的需求不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消退, 应重视他们对阅读的需求。我国60 岁以上老年人数量至2014 年2 月已超过2 个亿, 占总人口的14.9%[2]。“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显示, “读书看报”仅次于“听广播电视”在老年人平时参与的活动中位居第二[3]。老年人阅读状况的调研, 对保障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促进老年阅读服务都将发挥重要作用。
一、老年人阅读问卷调查与实证分析
1、研究设计
本文对开封市龙亭区、鼓楼区、顺河回族区、禹王台区和金明区5 个区域的老年人进行问卷调查, 根据他们常见活动场所确定问卷发放地点, 即公园、社区等地。采用分层随机抽样和偶遇抽样相结合的方法, 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560份, 回收543 份, 有效问卷522 份, 有效回收率为93.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4], 故界定60 岁以上人群为本研究对象;根据调查需要, 本文将阅读对象从书本扩展到一切文献, 即界定为限于视觉、限于文本的阅读[5]。
2、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在522 份有效问卷中:年龄方面, 60-69 岁年龄段的人数居多, 70-79 岁组次之, 80 岁以上比例最少, 与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査数据显示这三个年龄段的比例分别为56.18%, 32%, 11.82%基本一致, 同时也与低领老年人在公开场所活动较多有关;性别分布上, 男性比例略高与女性, 与第六次人口普查中老年人男女比例1:1.04 的情况有差异[6], 笔者发现, 男性明显比女性更容易接受调査;受教育程度方面, 77.6%的老年人为高中以下文化水平, 总体上受教育程度偏低, 由于这个年龄阶段所处特殊时代, 限制了他们进一步接受教育的可能;职业方面, 退休前职业覆盖面较广, 涉及各种行业。总的来说, 所调查的对象在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及职业等方面都比较具有代表性, 因而能够反映中小城市老年人阅读的实际情况。
3、调查结果及分析
(1) 老年人阅读目的
老年人阅读目的多样 (见表1) , “增长见闻”比例最高, 占23.8%, 表现出老年人对社会的热切关注;“休闲消遺”占20.2%, 位居第二, 是老年人的休闲生活状态在阅读上的充分展现;“精神需求”、“健康养生”及“兴趣爱好”等表现了老年人对阅读的积极态度, 通过阅读来保持身体和精神健康, 提升自我的主观幸福;而“解决问题”、“学习研究”的频率较低, 这与多数老年人退出工作岗位的状态相吻合。与牛秀荣之前研究的增广见闻、打发时间[7], 肖雪[8]了解时事, 休闲消遣排在前两位基本一致, 表明老年人具有较强稳定性和持续性的阅读目的。
(2) 老年人阅读时间
老年人的阅读时间主要集中在2 小时以内占86.8%, 半小时到1 小时为最多, 达到39.3%, 半小时以内和1 小时到2 小时的比例分别为22.4%和25.1%。阅读时段分布以选择早上8 点到12 点居多, 其次为下午2 点到6 点, 原因可能是这两个时段老年人头脑清醒, 注意力集中, 比较空闲。调查显示, 受教育程度越高, 阅读时间越长, 而且阅读时间分布越固定。在时长上, 本研究结果与肖雪[8]调查的老年人阅读时间分布比例都比较一致;在时段分布上, 与陈骅[9]、肖雪已有研究也有相同之处, 即早上点到12 点都是阅读集中的时段。
(3) 老年人阅读场所
调查发现在家阅读的老年人最多, 占到59.5%, 这与他们以居家为主的养老方式有关;其次现单位或原单位, 这部分老年人多为行政事业单位退休, 文化程度较高, 所住社区与原单位距离较近, 直接在原单位或借阅回家阅读。部分老年人选择了书店和图书馆, 是因图书馆更易为人们熟知且环境安静等有关。
(4) 老年人的阅读内容
老年人阅读内容多样 (见表2) , 养生保健类占21.8%, 排在第一位, 这与身体健康成为老年阶段关注重点有关。时事政治位居第二, 这与老年人“增长见闻”的阅读目的相吻合。与肖雪[8]之前研究中“医疗保健”、“时事政治”, 陈勃[10]的研究中“新闻”、“健康保健”排前两位也基本相符。
(5) 老年人阅读方式
调查显示传统的纸质书刊是多数老年人 ( 80.3% ) 喜欢的阅读方式。电脑使用者有11.3%, 说明这部分老年人愿意尝试新事物, 体验到网络时代足不出户了解天下事便利。电子阅读器、代读等方式没有被老年读者广泛接受。
(6) 老年人读物选择方式
调查发现, 老年人主要是依据兴趣、亲朋好友推荐及随意翻阅来选取读物, 而选择广告或推销及特定作者、出版社等其他渠道的比例相对较小, 这说明老年人的阅读自主性较强, 同时也说明指向性较弱, 阅读是比较随意的。
二、结论与建议
1、研究结论
(1) 老年人普遍具有阅读喜好
在阅读目的上以增长见闻、休闲消遣, 满足精神需求为主;在阅览时间上大部分老年人主要集中在2 小时以内;在阅读内容上以养生保健、时事政治为主;在阅读方式上多数老年人喜欢传统的纸质书刊, 部分老年人愿意尝试新生事物, 使用电脑、手机进行阅读;在读物选择上也强调依据兴趣, 使其阅读更易归阅读的本质, 体现阅读的纯粹性。同时, 老年人通过阅读了解新信息, 学习新知识达到了自我的提升, 让自己的老年生活变得更加精彩。
(2) 老年人具有稳定性的阅读特征
本研究所获得的老年人阅读目的、阅读内容, 阅读方式、阅读时长、阅读时段等结果与之前研究如牛秀荣、陈骅、肖雪、陈勃调查的结论有较多相同之处, 这说明老年人的阅读特征较为稳定。结合世代理论[11]和生命历程理论[12], 我们对此能进行更深人的分析, 当前老年人出生时期跨度从20 世纪20 年代到建国前后在他们的生命历程中经历诸多社会事件形成这一代人稳定而类似的精神气质, 并表现在了阅读行为上。
2、研究建议
(1) 加强社区阅览场所建设, 做好社区老年读者服务
国际图联制定的《公共图书馆标准》 (IFLA, 1986) 规定按照就近原则设立公共图书馆, 即在市内主要居民区, 一般3-4 公里左右需设立一个较大的图书馆, 离图书馆1.5公里左右需要设立分馆。不同地区还需根据当地实际进行调整, 如交通条件及地形特点等。笔者调研时就常常听到关于图书馆太远, 老龄人去图书馆不方便的抱怨。开封市属于中小城市, 是历史文化氛围浓厚的七朝古都, 故很有必要建立社区图书室, 方便社区居民查找和借阅资料及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活动, 如保健服务及法律讲座等。
(2) 丰富老年文化产品,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近年来虽然健康养生类图书大增, 丰富了老年人的阅读, 但为老年人提供的老年类杂志、报纸和图书种类还是很有限。全国的老年类报纸约占报纸总数的1.5%, 质量不容乐观, 且同质化严重。因此, 一方面政府应当重视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 鼓励和促进文化产业在老年文化产品方面的倾斜。另一方面, 出版机构也应看到老年人文化产品市场的前景, 加大在这方面的投入和开发, 丰富老年人读物的品种和数量, 同时也要加强技术创新, 针对老龄人出版更多的大字体书籍和杂志。
(3) 改善老年读者阅读环境, 提升文化服务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