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模式范文(精选12篇)
保障模式 第1篇
基于区域保障的军用物资保障模式
基于区域保障的军用物资保障模式总体思路为:在全军范围内建立1~2个军用物资战略保障中心 (简称战略保障中心) ;按照需求点的分布地域, 打破建制限制, 将全军统一划分成若干个保障区域, 每个区域建立1个军用物资区域保障中心 (简称区域保障中心) ;每个区域内, 建立若干军用物资群点保障中心 (简称群点保障中心) , 直接向需求点配送物资。
战略保障中心直属总部有关业务部门管理。主要职能包括:物资供应;物资调剂决策;物资筹措, 依托信息网络, 战略保障中心能准确掌握全军范围内物资库存, 并对下一阶段消耗作出科学预测。由战略保障中心统一组织开展各专业的物资订货会, 签订采购合同。工厂生产 (或代购) 的物资, 根据战略保障中心的统一部署, 部分物资由工厂直接发往全军各区域保障中心, 剩下的物资根据安排发往战略保障中心和群点保障中心。由于是统一组织各专业物资订货会, 可以有效避免不同专业间物资同物不同价的情况, 规范物资采购价格。
每个保障区域设置一个区域保障中心, 负责本区域内的军用物资保障工作。主要职能包括:物资供应;物资申请;物资调剂。与战略保障中心类似, 区域保障中心有权对本区域内各群点保障中心的物资进行调剂, 以便及时处理呆滞物资, 提高物资的利用率。在平时, 原则上只在本区域内进行调剂, 在应急条件下, 服从上级的统一调剂。
群点保障中心是军用物资最直接的供应实体。部队需求点直接向群点保障中心提出物资需求申请, 群点保障中心接到申请后, 如果库存能够满足需求, 则组织配送力量将相应的物资配送到部队仓库, 同时将相关信息登记到网络上。如果库存不能够满足需求, 则向区域保障中心提出物资申请, 区域保障中心接到申请后, 通过直达供应、调剂供应等方式满足部队需求, 如果区域保障中心不能满足下级申请, 则再将申请上报到战略保障中心进一步处理。通常, 区域保障中心必须对什么时候向群点保障中心补充物资、补充什么物资、补充多少物资等信息作出及时、正确的决策, 将群点保障中心的库存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 尽可能防止出现部队需求点需要某些物资而群点保障中心没有的情况。
新的保障模式下, 各区域实行区域内联合保障。其基本思想是:部队需求点向相应群点保障中心申请物资, 群点保障中心检查本级库存是否满足需求。如满足, 则直接向需求点配送物资;如果部分满足, 则先将能提供的部分物资配送给部队需求点 (是采取一次性供应还是采取先供应一部分再补充供应剩下部分的形式需要根据部队的申请提前期、上级物资供应时间长短以及部队需求点对物资需求的紧急程度决定) , 然后向区域保障中心提出物资需求申请, 由区域保障中心解决剩下的需求;如果全部不能满足, 则向区域保障中心提出物资需求申请, 区域保障中心做进一步决策。区域保障中心受理群点保障中心的物资需求申请, 检查本级库存以及区域内相关物资在各群点保障中心的数量分布, 对保障方式作出决策。如果是下级临时性请领, 则可以采取调剂保障和直接供应保障:如果采取区域内调剂保障, 则向相关群点保障中心下达物资调配命令, 由它们负责安排配送力量将物资发往部队需求点;如果采取直接供应保障, 则安排本级配送力量, 将物资配送部队需求点。
平时条件下, 军用物资保障遂行“群点保障中心-区域保障中心-战略保障中心”的建制逐级保障, 战时条件下, 为满足时效性要求, 物资保障与平时条件下有所区别。主要体现在:
保障对象。平时条件下, 资源点和需求点的位置相对固定。应急条件下, 部队作战地域不固定, 全靠平时条件下的资源点将无法满足时效性要求。从历次局部战争中可以看出, 在战前通常会在可能的战场区域内选择若干物资预置点 (前沿基地) , 提前集结物资, 由物资预置点向前进基地、临时补给站等需求点提供物资保障。因此, 物资预置点是各级保障中心的保障对象。
保障原则。平时条件下, 实行区域内联合保障, 这主要是从保障成本的角度考虑的。应急条件下, 保障时效性的优先级要高于保障成本控制, 以靠前保障、就近保障为基本原则, 打破区域限制, 实施跨区域联合保障, 由平时条件下的“一对多建制保障”变为“多对一联合保障”。
保障流程。平时条件下, 实行建制逐级保障。应急条件下, 为满足时效性要求, 实行跨区域联合保障, 即:物资预置点直接向战略保障中心提出物资需求, 战略保障中心根据物资预置点所在的位置, 打破平时条件下的区域保障限制, 调用物资预置点周围的群点保障中心和区域保障中心的物资保障力量, 向需求点快速配送物资。
保障模式特点分析:对牛鞭效应的抑制作用。新模式通过两个方面抑制牛鞭效应:较少的供应层级;有效的调剂机制。
平时保障与应急保障快速转换。现行保障模式由于保障力量过于分散, 应急情况下很难在短时间内形成有效的保障力量。新模式较好地克服了上述缺点。新模式严格区分需求点和保障点, 保障机构独立运行, 保障方式和手段更趋专业化, 应急条件下, 对于某个具体的保障点来说 (如群点保障中心) , 除了保障对象由平时的部队需求点变为应急条件下物资预置点以外, 其它几乎不变, 保障点能够很好地适应应急保障的需要。
物资保障满足率。现行模式下, 由于体制不当、信息不畅等原因, 物资供应不上的现象时有发生。新模式下, 物资满足率主要受保障资源点的库存情况约束, 合理的库存可维持高的物资满足率。一方面, 通过调整库存控制策略保持合理库存, 另一方面, 充分发挥新模式下物资调剂机制的作用, 将呆滞物资“变废为宝”, 增加物资库存。因此, 新模式下合理应用库存控制策略及调配机制, 可以维持高水平的物资保障满足率。
模式实施过程中需要解决的几个关键问题
信息化建设方面, 注重基础设施建设。这里的基础设施包括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硬件设施是指能够承载涉密数据的信息网络, 软件设施是指相关的基础标准, 如统一的物资代码标准、新模式下业务流程规范、相关的管理规定等。历史经验表明, 基础设施建设是制约信息化建设的主要瓶颈。
物资筹措方面, 严格价格审查与物资质量监督。全军军用物资分为单一来源和多厂家来源。对于单一来源的物资, 价格方面厂家掌握较大主动权, 军方应当严格价格审查和物资质量监督力度;对于多厂家来源的物资, 可以采取竞争性采购的方式, 提高物资采购的经济效益, 同时应当特别注意同物不同价的问题, 由军方相关机构发布各专业统一的物资价格目录是一种较好的解决办法。
物资供应方面, 充分发挥第三方物流的作用。各级保障中心本身配备一定规模的配送力量, 对于精密或贵重物资, 必须依靠部队自身力量配送, 对于普通物资, 除依靠自身配送力量外, 可以采取第三方物流外包的形式, 减轻物资配送压力。
澳大利亚社会保障模式 第2篇
10级社会保障 唐乐乐 201012040408
前言:
澳大利亚在大洋洲被称为经济与社会福利最协调的国家,这离不开澳大利亚独具特色的社会保障模式。澳大利亚社会保障模式以社会救助为核心,以缓解贫困为政策目标,国家财政给予全力支持。
社会保障简介:
澳大利亚是一个拥有1800多万人口的联邦制国家,由联邦政府及六个州和两个领地政府组成,下设650个地方政府。澳大利亚的社会保障制度始于1909年,以社会救助为核心,辅之以部分社会保险计划(主要是强制性职业年金和自愿养老金储蓄计划)和全民医疗保健计划,具体包括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家庭津贴、伤残保障、优待抚恤、住房补贴、移民补助、救灾补助以及社区服务等。在澳大利亚,所有的社会保障津贴,除了儿童补助之外,都是根据收入调查的,所有津贴都实行单一比率,而且都由总国库直接支付。社会保障模式:
澳大利亚的社会保障模式属于社会福利救济与个人储蓄混合模式。在任何情况下,单一的老年保障制度也许都是不足的,比如,强制性储蓄积累制度(无论是国营还是民营)的一个缺点就是不能够解决所有人的养老问题。这时,就有必要引进其他辅助制度,同时采用多种老年保障制度,以弥补单一制度的缺陷。社会福利与个人储蓄这种混合模式就是为了互补这两种模式的不足而采用的。它的特征是以个人储蓄养老金为主、社会福利救济为辅的一种养老保障制度。主要采用这种模式的有澳大利亚,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澳大利亚于1992年引进个人储蓄养老金制。引进的目的是为了最终减少对社会福利救济的依靠和增加储蓄,从而增加投资。通过资本的积累和增加投资,以此加快经济增长的速度。为了达到这些目的,让人们多储蓄,个人储蓄的养老退休金都可以减免税金并由民营基金公司经营养老金。养老退休金由强制性储蓄和自愿性储蓄两部分组成。到退休时,人们可以一次性地提出全部养老金或逐年提取。通过税制的方法,政府试图鼓励人们逐年提取。
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是:政府仅对特定对象提供社会保障,主要是生活贫困者,其余社会成员通过市场途径去谋求个人保障,因而这种模式是典型的市场型保障制度。社会救济金与公共补贴是政府所采用的主要手段。
模式形成原因:
同西方国家相比较,澳大利亚福利制度的发展速度显得颇为缓慢。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公布的多组数据表明,1955一1970年,在其成员国中,较之以国民生产增长率和税收增长率,澳大利亚用于福利事业的经费的增长率是最慢的。澳大利亚在60年代初与70年代中期用于社会保障和福利的经费分别占本国当时国民生产总值的9.6%和12.8%,低于18个成员国的平均值,即13,2%和18.8%,列倒数第3位其福利制度的完备程度上,也多有逊色于别国之处。虽然其受益范围在扩大,但仍有诸多盲区。以劳动力市场为例,在1990年澳就业人口中,20%是难以享受到就业保险的零工,而同期美国和日本的这一比例分别是16.9%和17.6%。造成上述状况的原因:
是从历史上看,澳大利亚是一个后起的资本主义国家,其资本主义的发展水平和成熟程 1
度尚不及西方国家,而福利制度是西方资本主义成熟和发展的产物。
二是就社会情况而言,澳大利亚贫富悬殊不大,社会富裕程度较高,因此,建设福利制度的迫切感不如欧美国家。
三是就澳大利亚福利制度本身来说,它是基于英国福利制度的模式,在吸取经验教训和谨慎探索中,结合本国具体实际情况,逐渐建立起来的。
这一方面避免了诸多失误和损失,但另一方面则导致其发展速度缓慢。澳大利亚福利制度形成的历史从20世纪初算起,已有一个世纪。作为澳大利亚社会改革和现代化发展的主要内容与特征之一,它是伴随着民族的成熟、经济的发展、政治的演进和社会的需要而不断提高、扩展、加深、修正和补充,逐步得以形成、完善和确立。在这过程中,澳大利亚民族意识所具有的本土化扬弃功能显示出了巨大作用,使原本被澳大利亚人视作“舶来品”的西方福利制度逐渐植根于澳洲大陆,进而形成适合澳洲社会,具有澳大利亚特色,并促进澳大利亚社会转型的社会制度。它对人们的行为规范与价值观念、各种社会利益集团关系的重新调整以及整个民族和国家的历史进程所产生的影响是深远而难以估量的。
澳大利亚社会保障制度的启示
(一)社会保障模式和水平应与国力、国情相适应。澳大利亚现行的全民型、高福利的社会保障与该国多年来的国力、国情的发展变化是基本相适应的。人口少、国力强是澳大利亚的一大特征,这也是其实施高福利的主要基础。与澳大利亚相比,我国的情况反差很大。首先是人口多,为世界之最,是澳大利亚的66倍。而且居民身份复杂,有农业与非农业之分,老年人比重大,人口老龄化进程快。再看综合国力,我国人均GDP只有6231元人民币,还不到澳大利亚的二十分之一。加之,我国城乡差别、工农差别较大,决定了我国的社会保障模式只能是多层次、城乡有别的,而不是全民型的保障,是温饱型的保障而不是福利型的保障。这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
(二)坚持国家、单位、个人共同担负、“三位一体”的社会保障体制。澳大利亚社会保障制度有上百年的历史,在社会保障金的供给方面,由联邦政府预算大包大揽、联邦与州政府分级负担到联邦政府、州政府与雇主、雇员共同负担,经过了许多周折,闯过了多种难关,成为澳大利亚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主要里程碑,并正在着力推进和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虽然时间短,但社会保障金由政府、企业(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的机制是来之不易的,行之有效,路子对头,方向正确,应坚持下去,加以完善。今后,应逐步降低政府预算的投入比重,逐步提高个人、企业(单位)的负担比例。只要与财力、国力和个人、社会的承受能力相适应,政府的负担比例高一点或低一点,都不会影响政府在社会保障中地位和作用。更不能以政府投入比例的高低去确定政府对社会保障的调控与监管职能。特别是在政府投入比重降低以后,一定要更加重视和加强政府的监管。
(三)强化财政部门对社会保障的调控能力。在社会保障方面,从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到财务会计和保障资金的管理与监督,澳大利亚的财政部门都扮演了重要角色。在“多头”管理中,财政部门不仅显示了重要职能和作用,而且社会保障支出占政府预算支出的比重之高,也是少有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目前已经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全国财政系统率先成立了专门的社会保障机构;在中央一级,专门成立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打破了社会保障由劳动、民政、人事、卫生“割据”的局面。与之配套,省以下也将作相应的改革。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国政府财政对社会保障的调控能力还不强,社会保障支出在政府预算中的比例只有10%左右,仅相当澳大利亚的四分之一。不容忽视的是,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已经进入了“危机”时期,养老、失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正在“吃老本”,不少地方难以为继。今后,必须“及时、足额”地把社会保障支出真正摆到各级政府预算的重要战略位置,高度重视,严肃对待。
(四)加快社会保障立法。澳大利亚有社会保障大法,还有十几部单项社会保障法规,目前的文字量已是六年前的2倍多,而且每年都要修改4—12遍。相比之下,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明显滞后,大“法”没有,小“法”也没有,严格起来讲是一无所有。从我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的发展和现实出发,在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法制方面应该把握这样几点:一是大小并举,全国推进。既要加快社会保障基本法的立法,也要重视和强化地方性法规的建设,最好自上而下。二是先起步,再完善。经过多年的改革和发展,在我国进行社会保障立法的主客观条件基本成熟,迫在眉睫。应先期出台,再不断地加以修正和完善,不可能一劳永逸。三是宜“粗”不宜“细”。过于求全、求细、求严,不利于尽早出台,甚至有可能长期“扯”下去。但是,也不能粗制滥造,漏洞百出。四是突出重点,由点到面。如养老、失业、医疗三大社会保险,既是当前的热点、难点,也是改革的重点,如能有所突破,对整个社会保障立法意义重大。
温州启动住房保障新模式 第3篇
现阶段实施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较原来的廉租房保障实现了多方面的突破,首次将“自然家庭”的概念引入住房保障体系,实现以“自然家庭”为基本保障单位;降低准入门槛,满足无房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其他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含),即符合收入条件;提高保障标准,人均保障面积由15平方米提升至18平方米,同时相应提高了租赁补贴标准。
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成立
12月10日,据四川本地媒体透露,四川省地政地籍事务中心整合为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批通过,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中心成立。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资料,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承担不动产登记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土地登记、地籍调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评估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等工作。
截至12月1日,四川21个市(州)、183个县(市、区)已全部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各地分别成立不动产登记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早于国家要求时间1个月。
合肥 12月将出让20宗地
11月27日,合肥国土局挂出7宗地,共计545亩。
截止至12月18日,12月合肥将出让20宗地块,合计面积2280亩。
这20宗土地中,位于市区的达到12宗,其中瑶海区、包河区各3宗,滨湖区、新站区各2宗,庐阳及高新区各1宗;其余8宗县域地块中,长丰达到6宗地,肥东县及巢湖市各一宗。
据了解,今年合肥对于土地的放量进行了控制,土地出让较去年同期大幅缩水。
因土地供应紧张,合肥的房企们对于优质土地的争夺更为激烈,土地价格已明显处于高位。
海南出台住房救助规定
近日,《海南省社会救助规定》正式出台,内容包括:明年起住房救助可配公租房、城镇住房困难标准不应低于人均13平方米等。该规定提出,住房救助可根据实际情况施行,如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按《规定》,城镇住房救助对象优先配公租房并给予租金减免,或者发放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而农村住房救助对象,则应优先纳入当地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中。
保障房运作模式刍议 第4篇
一、我国现有保障房建造和运营模式分析
目前我国已形成多层次的保障房运营模式, 即通过廉租房满足低收入群体租赁需求、公租房满足中低收入群体租赁需求, 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满足中低收入群体购买需求, 棚改房用以改善低收入群体品质低下的居住环境。以2011年政府计划建造的1000万套保障房为例, 上述四类房产类型 (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并为一类) 占比分别约为20%、20%、20%、40%。剔除不增加总量而仅改善质量的棚改房外, 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廉租房和公租房分别代表购售和租赁两种不同经营模式。本文将从制度设计、运作难度、预期效果等方面分析现有保障房制度的可行性及优缺点。
(一) 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
目前的运作模式为在政府的委托和监管下, 由社会机构自行筹资并建造, 然后由政府主导, 以相对较低的价格出售给低收入群体。土地方面, 经济适用房土地由政府无偿划拨, 两限房土地使用权需要有偿取得。由于建筑所需资金全部通过社会方式解决, 难度相对较小。
1. 退出机制不完善, 形成寻租和套利空间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和退出机制, 由各地政府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等法规, 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订。虽然多数城市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均制订了转让规则和补价措施, 如5年内不得转让, 5年后转让需要补价或由政府回购, 但规定不细、尺度较宽, 加之执行和监管并不到位, 购房者能够以商品房价格出售并从中获取暴利, 因而也随之产生了巨大的寻租空间, 由此引发的不公平和腐败为社会所诟病。
2. 对抑制房价效果不显著
退出机制宽松使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具备了商品房的属性, 故其价格与商品房逐步趋同。这使得市场上低价房源供应十分有限, 加之市场分割, 使得购售型保障房对房价几乎不具有制约效果。
(二) 廉租房
根据政策, 廉租房项目资本金全部由政府筹集, 形成巨大的财政负担。况且, 由于廉租房租金水平很低, 租金收入难以覆盖运营成本和融资成本。由于廉租房建设不可能带来经济利益, 故社会资本无法参与, 政府只能自行承担。廉租房对于商品房价格无影响, 但对于稳定房屋租赁价格将有较大作用。笔者认为, 由于资金压力很大, 地方政府很可能会缺乏持续建设廉租房的意愿和决心。
(三) 公租房
公租房的目标客户定位于城镇中低收入群体, 既未达到廉租房申请要求, 又无能力购买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的“夹心层”。根据政策, 公租房的租金参考或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目前共有三种运营模式:其一, 政府无偿划拨土地, 政府融资建设, 这与廉租房模式相同。其二, 政府划拨土地, 吸引社会机构参与建设, 即政府出地、企业出钱。其三, 土地由社会机构通过市场方式取得, 然后自建公租房, 并拥有所有权, 租赁对象由政府核定, 即政府指定用途, 市场化运作。目前, 各地均结合自身情况研究和探索公租房运营模式, 其中重庆、北京、上海等地的模式具有一定代表性, 下文将就各模式进行分析探讨。
1. 重庆模式
重庆模式相对成熟、可操作性强。根据重庆市政府规划, 计划在未来3年内建造公共租赁住房4000万平方米, 共计满足全市30%居民的住房需求。公租房租金水平确定为同区域市场水平的60%, 约为10元/平方米/月。5年以后, 部分公租房可以转为可售住宅, 即变成有限产权 (可以继承和抵押, 但是不能出售和出租, 如需转让, 由政府以原购房价加利息回购) 的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由政府运营或通过市属国有企业运营。
从资金来源方面看, 4000万平方米的公租房建设需资金1000亿元 (每平方米2500元) , 计划政府投入300亿元, 融资700亿元。其中政府投入资金由多种渠道构成, 包括中央拨付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土地出让收益的5%、发行债券、房产税所得等。债务偿还的整体计划是, 用公租房租金弥补债务利息和日常运营支出, 通过配建商品房和公租房销售偿还本金。
截至目前, 重庆已经进行了4次公租房配租摇号, 共计完成8.22万户的配租。目前尚有1.71万户申请人未成功配租到公租房。按3年建设4000万平方米、约合70万~80万套的总建造量来看, 后续供需差距可能会明显拉大, 出租难度增加, 并出现空置现象。
2. 上海模式
上海公租房建设由市直属大型企业集团运营;或在各区县成立直属国资的建设和运营公司, 承担公租房的建设和运营管理职能。公租房通过新建、改建、配建、收储、转化等多渠道获得房源。对于新建住宅, 土地采用市场方式取得, 需要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上海公租房定位为“只租不售”。根据制度设计, 上海公租房建设始终将坚持“两个可”, 一是老百姓可承受租金, 二是可持续发展, 即基本市场化运营, 政府不进行大规模补贴。2011年12月底, 上海首批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华泾馨宁公寓、新江湾尚景园项目正式供应, 租金高达40元/平方米/月, 由于运营时间较短, 目前经营情况尚不明朗。但笔者认为, 该公租房与同类商品房相比价格优势并不明显, 市场需求存疑。
3. 北京模式
北京市采用“三多一统一”的办法, 即:多元的主体建设、多方式供地、多渠道筹集资金, 实行统一管理。目前, 北京公租房运营模式多种多样, 有代表性的包括如下几类: (1) 由市、区住房保障机构作为管理主体, 负责融资、建设、收购、持有和管理。 (2) 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管委会经批准作为公租房建造和运营主体, 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公租房, 解决本园区符合条件家庭的住房困难。 (3) 国有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 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公租房, 首先租给本单位职工, 如有富余考虑对外出租给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 (4) 引导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 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公共租赁房。
二、现有保障房制度存在的漏洞
整体来看, 笔者认为, 中国保障房制度设计仍存在漏洞, 而这可能成为保障房难以长期有效贯彻下去的根源所在, 最终将使保障房制度流于形式。
其一, 房屋设计定位不清。保障房的运营初衷是为了满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宅需求, 从经济学角度分析, 必须形成差别化市场, 这样才能防范中高收入群体挤占低收入群体住宅利益的情况发生。而目前许多城市保障房地理位置优越、房型奢侈、装修豪华, 违背了保障房建设的初衷。比如, 上海以区为单位进行保障房建设、保障房占用徐汇、浦东等核心区域, 既不经济又不合理。
其二, 受众人群界定不合理。主要问题是, 经济适用房销售符合条件的居民买不起、能买的居民又不符合条件;廉租房和公租房符合条件的人不需要、需要的人不合规。如上海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为“3人及以上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人民币3300元、人均财产低于12万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限额为3630元、人均财产限额为13.2万元”, 家庭收入和人均财产符合要求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仍存在较大难度。同时, 公租房市场定位也不合理。以上海为例, 目前多数公租房定位为人才公寓, 面向高学历、工作较优的白领, 这一群体实际上具备以市场价格租赁住房的能力, 并不应是公租房的保障对象。
其三, 租赁性保障房租金设定欠考虑。目前, 许多城市的公租房租金水平定为略低于甚至等于市场水平, 这明显违背了公租房的本意。如上海已投入运营的公租房项目租金平均为40元/平方米/月, 按此计算, 50平方米房屋月租金为2000元, 接近甚至高于同一地段商品房租金, 保障房根本无“保障”。
其四, 租赁性保障房长期运营难以为继。目前一些城市的廉租房和公租房均定位为只租不售。如前所述, 廉租房势必成为长期的财政负担。而以上海、北京为代表的商业化运营公租房的思路难以奏效, 虽然租金已接近甚至高于同一地段商品房租金, 但由于中国租金收益率很低, 租金收入仍难以覆盖日常经营管理支出和利息费用, 更不用说投资成本的收回。在现有购售型保障房和租赁性保障房分割经营且购售型保障房无盈利能力的背景下, 租赁性保障房将对财政造成严重负担, 不可能长期持续。
其五, 购售型保障房退出机制存在严重漏洞。《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了转让的基本规则, 各地根据具体情况制订细则。通过分析我们发现, 地方细则的设计根本没有堵住利用经济适用房获利的通道, 反而成为这一操作的行政推手。按现有制度, 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之间的增值收益, 绝大部分被购房者所获取, 中间形成极其可观的获利空间。目前这一现状得到广泛重视, 各省市亦在研究制订相关政策。近期北京市住建委杨斌表示, 北京经济适用房回购政策正在制定, 大原则即按“政府定价”原则实行回购, 未来上述问题有望得以纠正。
三、保障房制度的改革建议
基于上述分析, 笔者认为, 保障房制度的改革应秉承如下几点宗旨:
首先, 保障房的产品设计必须具有社会层次性。香港和新加坡的经验告诉我们, 保障房设计应当以集约、简朴为主, 应考虑土地成本、经济价值、利用效率等方面的综合因素。国内保障房户型明显偏大, 且地理位置良好, 这与保障房的定位相违背, 使保障房与商品房界定不清, 客观上造成非保障对象对保障房资源的挤占。因此, 保障房选址应考虑城市外围区域, 而不应占用城市中心区域, 户型应以50~6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户型为主, 建设风格符合经济、集约、简朴的特点。
其次, 二手购售型保障房的退出机制, 由政府回购是唯一的可行之道。我们把保障房的增值空间区分为两段, 第一段为保障房的历史购买价和现价的价差, 第二段为保障房现价与商品房市场价的价差。现阶段, 由于缺乏有序的退出机制, 两段利润基本全部被购房者所侵占。笔者认为, 第一段利润可为政府所占用, 所得用于新保障房的建造和租赁性保障房维修运营;第二段应严格控制。若要从根本上规范保障房的退出机制, 唯一途径即由政府回购。只有建立政府回购的封闭循环模式, 才能杜绝利用保障房套利的可能性, 让保障房购置回归中低收入群体。而二手保障房被政府回购后再以低价出售, 使低价保障房的市场存量不断扩大, 方才有望制约持续上涨的商品房价格。在回购价格设计方面, 原价加成合理利息回购具有很强的可行性。其中, 合理利息的确定方式有多种, 比如通胀率、GDP增速、利率等。
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融资模式 第5篇
激励不当与地方政府融资不足的问题,正在通过新的融资协议逐步解决,包括建筑公司与地方政府签订建设-移交协议、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融 资、保险资金投资以及使用住房公积金。与以往相比,我们预期地方政府将全力实现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官方目标,但部分财政赤字高、基建项目融资负担重的地区可 能继续落后。
近月来,为抑制房价的迅速攀升和应对部分城市房价过高,中国政府已加大对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关注,并将之作为弥补房地产投资预期放缓的一个手段。今年建 设58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官方目标,已经由地方政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签订协议,国家高级领导人对此坚定地予以肯定。地方官员已被督促将融资途径多元化、确保充足的土地供应、分房时遵循公平的指导原则,并获通知建设保障性住房将成为其业绩考核的主要内容。本文将对保障性住房的新融资模式、活跃在该行业的市 场参与者以及商品房市场和原材料需求由此所受的影响进行论述。
保障性住房的分类
在中国,“保障性住房”包含多个住房类别,它是提供给符合地方政府所制定标准(如收入、总资产、婚姻状况和目前生活条件等)的居民的一种社会保障形 式。各个城市自行制定保障性住房标准。例如上海三口或以上家庭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须低于人民币34800元,人均资产须少于人民币90000元。家庭成员 须在过去5年内未曾向家庭以外出售或转让住房。
保障性住房大致可分为四类:
经济适用房
单位面积一般限制在60平方米以内,并且按低于市场的价格(通常较同类普通住房低20%至30%)出售给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适用房的所有人通常在住 满一段时期(通常为5年)以及缴纳土地出让金以前不得出售或出租他们的住房,但按原价卖回给地方住房主管机关除外。经济适用房通常会优先分配给因市区重建 项目而拆迁的家庭。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可能会由地方政府直接、由工作单位或(在通常情况下)由商业开发商进行。此类开发商可免费获得土地,并可获得50%的 所有其他税收减免,但须遵守售价和建筑标准方面的指引。开发商的利润率通常限制在3%至4%,而普通商品房的利润率一般为15%至20%。
廉租房
归政府所有,以较低的租金(有时低至可比较市场租金水平的1/10)出租予城市特困人口的住房(面积小于50平方米)。此类住房的建设资金主要来自地 方政府预算,但鉴于近期的预算限制,来自中央政府的财政转拨已成为整体融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廉租房的所有权为国有,不可出售。2009年7月,政府扩 大了廉租房的建设规模,以满足更多人的需求,其中包括不符合正常居住标准的应届毕业生和农民工。相对于市场租金水平,此类人群在租金方面享有的折价一般不 会太高。
限价房
政府最近推出的一个住房救助项目,主要面向城市中等收入家庭,其单位面积限制在90平方米以内。限价房的价格上限由地方政府在将土地售予开发商时确 定,价格水平通常介于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之间。和经济适用房项目一样,买方须达到预定的标准,并须遵守类似的转售限制条件。
棚户区安置房
棚户区居民是中国保障性住房计划覆盖的主要群体。中国大部分的棚户区位于城区。在改造过程中拆迁的家庭可获得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或者经济补偿。
为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中央政府宣布在未来几年间由地方政府官员直接负责保障性住房的供应。此等利益调整的效果似乎已在各地显现。尤其是,北京和上 海等一线城市均已颁布政策,要求提高保障性住房用地在商品房项目用地中所占的比例:上海由0提高到5%,北京则由15%提高到30%。
各种融资模式
中央政府今年制定了更激进的开工目标,其用作投资保障性住房的预算已达到632亿元(按年增长14.8%),其中616亿元为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作出 的移转性支付。然而,据中国国内部分专家估计,2010年仅是廉租房建设资金就可能达到人民币4,500亿元,其中多数融资负担将继续由地方政府承担。
根据国家方针,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应来源于:1.地方政府预算;2.住房公积金(针对职工的免税强制性住房储蓄计划)净收益;3.土地使用税的10%(扣除开支);4.中央政府拨款及廉租房所得净收入。其他资金来源可包括银行贷款、房地产发展商注资及发行债券。
尽管按国家政策,地方政府土地使用税净收入的10%应用于建设保障性住房,但由于对“净”额的解释并无定论,故建设资金出现缺口。
廉租房集资困难最大
在四类主要保障性住房当中,廉租房建设面临的资金困境最严峻。除承诺在长时间内维持低水平的租金收益外,地方政府还须放弃卖地收益,且一般还须承担建 设成本。相比之下,经济适用房及限价房在建成后即可出售,还能依靠开发商注资及银行贷款获得大部分资金。选作重建的棚户区一般位于市区内,地价相对较高,可按更高容积率进行重建。因此,地方政府一般有能力承担建设所需的净投资。
地方政府面临的挑战
近年来,地方政府收入中有超过20%~30%来自土地出让金,这意味着政府缺乏为保障性住房提供大量可按市价售予以高端市场为目标的民营开发商的土地 的动力(保障性住房完工率见图3)。随着地价上涨(如2009年土地出让金增加43.2%至人民币1.42万亿元,估计占地方政府收入的 30.5%),近几年这种现象变得越发明显。
新的融资模式
鉴于土地销售放缓,且中央继续对地方政府投资工具的借贷实施限制,地方政府若要筹措足够资金以完成今年的目标,将面临巨大压力。
建设-移交协议
建筑公司不仅有机会承担项目开发,还负责提供项目资金。根据建设-移交协议,建筑公司将垫付项目资金,而项目所有人(一般为市政府)将于项目竣工后两至三年偿还建筑费用和利息。
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新的融资工具
2010年初,在上海及天津试行保障性住房抵押REIT的提案,据称已提交国务院审批。据新闻报道,REIT试点计划将主要以银行为核心投资者。市场 揣测,鉴于目前5年以上贷款的名义贷款利率维持在5.94%,为使机构投资者介入股票式REIT所有权,回报可能需要达到8%。我们认为REIT将成为保 障性住房在财务上可行的潜在资金来源。国内专家已提出若干提高收益的可能方案,包括1.在REIT架构内绑定其他高收益地方政府房地产资产 ;2.向投资者提供政府补助;3.为投资REIT产生的收入提供优惠所得税。
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成立于1994年,是一项强制性购房储蓄计划,旨在通过由基金提供按揭贷款补贴,为普通工资阶层提供帮助。使用住房公积金建设保障性住房的 试行计划已于28个城市启动,贷款批授总额预计为人民币500亿元。根据新政策,地方政府可动用住房公积金盈余资本。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2008年 底的住房公积金盈余资本为人民币3,193亿元。鉴于住房公积金内的闲置资金庞大,盈余资本可有效用于为政策性住房提供建设资金,以及以贷款安排利息的形 式提供额外回报。
保险公司
2010年9月3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保险公司在房地产最多投资其资产的10%。倘若以2010年7月底4.57万亿的保险总资产计算,则 约有4500亿元资金可流入房地产行业。尽管保险商的房地产投资可能涉及保障性住房以及退休和商用物业,我们认为,鉴于飞速增长(5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 24.2%)的保费收入需流入长期投资,保险业可能成为保障性住房的重要资金来源。
为何私营开发商积极参与?
最近,中国国内媒体纷纷报道,重点以商品房为主的房地产开发商计划大力进军保障性住房市场。部分原因是响应政府进一步增加保障性住房的承诺。除商品房 开发商外,众多建筑公司甚至矿业公司也纷纷宣布计划,准备在保障性住房市场占据一席之地。保障性住房项目与商品房项目在诸多方面存在差异,其中之一就是前 者的市场需求几乎有保障,有效将开发商较建筑公司在销售和市场环节增加的价值降至最低。因此,我们预期经济适用房市场的发展将与商品房市场迥然不同,特别 是,经济适用房市场的参与者将更加多元化。
对于主要以商品房为主的开发商而言,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利润率远低于商品房,但在目前房地产市场萎靡的环境下,却能提供若干恰逢其时的好处。
增强商誉
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利润率非常低,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可视为开发商的一项社会责任。随着政府履行为社会大众提供适当的保障性住房解决方案的承诺变得越来越迫切,开发商开始热衷于参与政策性住房项目,以增强商誉并巩固与决策者的关系。
更多的贷款渠道
除贷款更容易、贷款渠道更多以及审批更快之外,保障性住房的投资回报远高于表面看来的水平。
为住房市场的结构性改革做准备
自中国政府由2010年4月份起实施房地产调控措施以来,开发商、购房者及投机商一直在观察市场是否会迎来反弹,特别是政府落实减缓房地产市场发展的 决心。迄今为止,政府坚定实施有关政策,并明确重申打击投机活动的目标。因商品房价格已达到多数人无法承担的水平,保障性住房市场的需求空前加大。在商品 房市场繁荣时期对开发商而言的鸡肋,如今已成为销售有保障的香饽饽。
资本要求低
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资本要求远低于商品房。住房项目成本的第一大要素土地由政府视政策性住房的类型提供,政府将为项目提供不同程度的资金支持。(政府负责廉租房、公租房以及安置房的所有开发成本,并放弃限价房及经济适用房的部分地价)。
税务激励
除政府提供的各种激励之外,保障性住房还可享受大量的税务优惠。例如,目前征缴的土地增值税乃按照四个利润率范围确定(30%~60%);保障性住房 的低利润率可能会由节税部分抵消,因为税款会降低开发项目的整体利润率。一些城市已将保障性住房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调至1%,以进一步鼓励开发商参与。
建筑公司
传统的房地产开发商并非是对保障性住房感兴趣的惟一群体,建筑公司也积极参与其中。上文所述的建设-移交协议将为建筑公司带来更高的利润率。此外,由 于政府包销整个项目,建筑公司不负责竣工单位的市场推广和销售。基于这些原因,保障性住房建设将为建筑公司提供激励(更高利润)和优势(因设计简单和标准 化,且毋须推广和销售,开发商的附加值被降至最低),进而令其在不久的将来成为主要参与者。
保障性住房:社会问题的重点
2010年5月,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全国各地方政府签订协议,以在2010年开始建设300万套保障性住房(包括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另外,将 兴建280万套临时安置房。国家领导人已在多个场合重申建设580万套保障性住房这一总目标,2010年8月21日,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讲话中也强调加 快把保障性住房重大民生工程建设好。决策者进一步计划在2009年至2011年间建设1300万套保障性住房,预计总投资为人民币9000亿元。
由于城市生活条件极其不平等(并在近期中国房地产市场的繁荣中加剧),保障性住房已上升为中国首要的社会问题。中国一线城市的购房成本是主要城市平均 家庭收入水平的11~12倍,而纽约和伦敦则约为7倍。尽管全国的总体水平并不高,但决策者仍留意快速的城市化迁移以及能为民工、毕业生和其他低收入购房 者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有限的问题。香港和新加坡等邻近商业中心的购房成本相对于家庭收入的比率也升至12倍,但它们推行的公共住房计划分别覆盖各自人口总数 的47.5%和80%以上。
保障模式 第6篇
最近频现巨额融资需求,东方园林的资金缺口或成隐患。数据显示,东方园林今年一季度亏损859万元,而去年盈利2.58亿元;更为重要的是,东方园林自2009年开始,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便持续保持负值。
光大证券王天睿、石磊等认为,2011-2012年将是公司经营性净现金流的负值高点。
而从经营模式上探究原因,略显盲目的平面式扩张及缺乏保障机制的回款模式将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制约东方园林的稳健发展,短期内难以出现转机。
现金流之忧
东方园林财务数据显示,2008-2010年净利润同比增速分别为54.42%、41.44%、208.13%,公司还在2010年年报中指出,“考虑期权费用,2011年净利润计划目标约为4亿元”;而在今年一季度亏损之后,东方园林依然乐观的估计,今年上半年净利润将同比增长50%-100%。
资料表明,东方园林2011年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1.87亿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1.04亿元,而这种情况并非始于今年,早在2008年,东方园林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便出现大幅下滑,而到了2009年,该指标已经变成负值,并一直持续到现在。
经营活动现金流关乎公司日常运营,不容有失,但是东方园林持续维持负值水平,与其业绩极不匹配。
一位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士告诉记者,从稳健的角度而言,经营活动现金流比最终的业绩更为重要,该现金流一旦出现问题,企业极有可能陷入资金链断裂的困境,若不能及时补充,后果将不堪设想。
东方园林显然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仅6月份以来,东方园林先后两次发布融资公告,而在此之前,东方园林一季度已取得短期借款9000万元,只不过目前对资金的需求更为迫切,以至于密集发布公告。
东方证券对东方园林的增发项目持乐观态度,认为一旦增发成功,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营实力”,但上述人士对此较为保留。
“不断的通过短期融资补充现金流并非长久之计,财务结构极易产生混乱。而通过股票增发进行融资周期较长,而且对募投项目的限制较多。”该人士同时指出,东方园林的症结并不是能否顺利融到资金,而是未来是否还会出现现金流紧缺的情况。
摆在东方园林面前的问题是,如果未来几年再次出现巨额资金缺口,东方园林将如何应对?单纯依靠紧急“输血”的方式改善现金流并不是长久之计。
类似的尴尬并不止于东方园林,与其并称“北东方、南棕榈”的棕榈园林(002431)同样存在现金流紧缺的问题。资料表明,棕榈园林去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8772万元,今年一季度迅速扩大至-2.24亿元,不过棕榈园林业绩相对平稳。
单一的平面式复制
东方园林在2010年董事会报告中指出,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发展,园林绿化行业正处在高速发展的黄金时期,因此,东方园林将在“苗木基地建设”和“景观设计”等方面加大投入。
然而,业内人士分析,东方园林发展模式较为简单,就是典型的“商超式”扩张,力图以规模取胜,以期达到集约化经营。这样的发展思路本身没有致命的问题,然而,东方园林的扩张方式过于单一,仅仅采取“复制粘贴”的平面化经营方式。
资料显示,园林建设业务在东方园林主业中占比极高,但其毛利率一直维持在30%左右的水平,而盈利能力较强的园林设计在主业中的占比则几乎低到可以忽略不计的程度。2009年中期,园林设计在主营收入中占比仅为2.16%,截至去年底,该比率仅仅提高到3.10%(今年一季度因合并子公司报表略有提高);而在同期,园林设计的毛利率则从42.10%上升到63.21%。
东方园林并非没有意识到园林设计的行业前景,早在2009年,东方园林就指出,“园林景观设计业务对本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但时隔两年,东方园林并未将园林设计上升到“战略”高度。虽然东方园林于去年底收购了控股子公司北京易地斯埃东方环境景观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下称“EDSA-东方”)42%的股权,股权比例跃升至75%,但EDSA-东方盈利情况有限,2010年实现净利润1558.84万元,对东方园林合并净利润的影响程度仅为4.53%;另外,东方园林也并未再行设立或收购园林设计公司,很难说园林设计业务将会成为东方园林的重点。
事实上,东方园林的重点依旧是“圈地”、“拿项目”。资料显示,东方园林今年以来签订了不下10个框架协议和施工合同,包括与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与海宁市盐官景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书或意向书。
记者发现,东方园林的这些新项目基本承袭了以往的风格,即以市政园林工程为主。与棕榈园林不同的是,东方园林更侧重于市政园林工程,该业务占比约为70%,休闲度假项目及地产景观项目占比偏低,客观上形成了较为单一的局面,一旦市政园林工程出现回款不及时的情况,东方园林资金链随时面临断裂的危险,而这样的情况却偏偏发生了。
回款模式始终是隐患
东方园林一季报显示,帐面货币资金不过4.10亿元,而应收账款高达5.02亿元,在流动资产中占27.34%,相比之下,棕榈园林的应收账款比例则较小,仅为15.84%。据分析,东方园林2008-2010年应收账款环比增速分别为34.24%、72.27%、148.93%,业内人士预计应收账款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继续快速增长。
东方园林应收账款长年居高不下,一方面容易造成经营现金流的短缺,另一方面也容易引起坏账损失。据悉,东方园林在承建工程项目时,大多参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进行工程款结算。如果严格按照此办法执行,东方园林在工程初期最高可获得30%的预付款,并且在工程竣工之后,最高可获得80%的工程款(包括前述预付款),其余款项则被用作保证金。
然而这是最乐观的估计,但事实并非如此。东方园林2010年年报“其他应收账款”为4352万元,款项性质多为履约保证金。
市场人士分析,履约保证金在工程承包中很常见,属于正常的事项,不过市政园林的“垫资”规则就未必合理。
据悉,所谓“垫资”是指承包人用自有资金(包括对外融资)为发包人垫付工程费用,垫资比率超乎想像,极端情况下可以达到60%。东方园林的市政园林项目动辄几千万甚至上亿元,需要庞大的资金储备用来垫资。
一方面是积极寻求项目签订大单,另一方面则是动用各种手段准备资金,不过假如工程款项能够及时回收,东方园林也不失为稳健经营,但问题就出在款项回收方面。
资产营运能力分析显示,东方园林近三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18、3.76、4.24,处平滑状态;而销售收现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营业务收入)则分别为76.00%、52.67%、44.30,处于下降状态,收账能力由此可见一斑。
如果按照东方园林宣称的那样,“客户主要为各级政府部门或其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主体、信誉良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等”,东方园林不至于在回款方面出现问题,但现实是,非但账款回收出现问题,就连营运资金也出现了短缺。
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模式研究 第7篇
1 现行和可能实行的乡医养老保障模式
1.1 模式一:将乡医纳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2009年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指出,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以新农保为契机,将乡医纳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保险金可从三条渠道筹集:一是个人缴纳;二是集体补助;三是从业务收入中提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组织负责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工作,及时收缴上报保险费和发放养老金。
1.1.1 全国各地的实践经验
北京市于2007年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乡村医生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基本待遇保障机制的意见》,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将具有一定资质的乡村医生纳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保障范围,市财政、县区财政和个人按照4:4:2的比例共同缴足养老保险费。其保障的基本标准参照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乡村医生平均月收入等制定。由所在区县农村社会养老经办机构负责为参保乡医建立“乡村医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保乡医达到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后每月能领到300元养老金。
自2007年开始,江西省南丰县把对乡村医生每人每年400元的公共卫生补助用于为乡村医生统一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参照当地灵活就业人员进入社会保险的办法,采取乡村医生自愿参与的原则,将乡村医生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不愿意进入社会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仍可领到400元的公共卫生补贴。
2006年江苏赣榆下发了《赣榆县乡村保健医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指出通过对传统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破局重组,将原有的村卫生室改建为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一个院外科室。建立乡村一体化管理,为受聘乡村医生统一办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保险费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个人分别承担50%[1]。
1.1.2 该模式的局限
由于乡村医生长期生长、服务在农村,这种纳入模式可与原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效衔接。但不足之处在于,现行农村养老保险的筹资水平不高,保障水平比较低,退休后300元/月的养老金不能满足乡村医生养老的需求,只能保障基本生活,3600元/年的养老金甚至低于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施进展都不容乐观,乡村医生进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缺乏现实的依托条件,目前这种模式只能适用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经实施较为成熟的县(市、区)。
1.2 模式二: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2.1 全国各地的实践经验
2007年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关于切实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的意见》指出,凡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的乡村医生,尚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政策执行。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江都市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暂行办法》,要求对在岗在册从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适龄乡村医生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根据工龄长短给予一定补助。不符合参保条件的超龄乡村医生,可以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同时,鼓励镇、村集体和相关单位对乡村医生办理养老保险并提供适当补助。
1.2.2 该模式目前存在的难点
一是由于需要补缴保险费较多,加之自身业务收入不多,年龄较大的乡村医生没有能力或不愿意参保。二是乡村医生近几年收入增长缓慢甚至负增长,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水平,而其每年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逐年增高,因此对业务收入不佳的乡村医生来说,养老保险费缴纳的延续性将受到挑战。
1.3 模式三:鼓励乡医加入由保险公司承保的商业养老保险。
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由个人、集体、政府三方按一定比例共同缴纳商业保险费用,引导和鼓励乡医参加商业养老保险作为辅助养老方式。
1.3.1 该模式的优势
首先,在个人、集体和政府共同承担投保金额的基础上,由保险公司承办,一方面体现了集体办医的优势,另一方面参保人的信任程度相对要高[3],乡医参保比例也高,而且操作简单,一次投保后可避免以后繁锁的工作程序。
其次,无论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还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其保障水平都不高,只能保障基本的老年生活,而商业保险允许参保人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多投保因而获得更高的养老保障水平。
另外,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面临收不抵支、资金结余日渐减少、无力支付养老金的风险,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商业保险,还可减轻现行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压力。
1.3.2 该模式的局限性
首先,商业保险一次性资金投入较大[4],而乡村医生收入非常有限。商业保险的投保人年龄越小、投保数额越多,回报与收益就越大。因此,收入微薄、经济条件差的乡医参保率低,往往享受不到任何保障。
其次,商业保险的安全性和保值增值是个很大问题。而且目前对乡村医生缴纳的商业性养老保险金管理不严,缺乏相应的监督[5]。
1.4 模式四:建立专门的乡村医生福利基金会。
乡村医生福利基金会是全市全乡医生自愿互助、自筹资金的群众性福利组织。采取自愿申请原则,会员按照年龄及工龄、享受退休补助金额标准分别从诊疗费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缴纳福利基金,同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可提取部分业务收入为会员缴纳部分养老基金。会员可享有特困救济金权利,在到达退休年龄时享有一定的退休养老金。对于福利基金会的管理,可以成立福利基金会理事会,负责领导协调、组织实施、经费管理、账目审计等工作。
1.4.1 该模式的优势
依靠自我积累和互助共济实现老有所养。每月投入较少,个人能够负担,退休后有相当一部分积累基金,可保障其基本生活。而且没有增加集体负担,因此集体经济基础较差的地方,可实行这种养老基金制度[6]。
1.4.2 该模式的不足之处
互助共济的程度受限于个人月投入、基金会成员人数以及业务收入等,达到退休年龄后保障水平较低且稳定性差。
1.5 模式五:将乡医纳入小城镇社会保险。
2007年上海市按照《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标准,将乡医纳入社会保险,按月为其提供养老金。除被纳入小城镇社会保险之外,乡医还可以选择农村养老保险。对于领取农村养老保险金的乡医,可领取适当的补贴,以保障月养老待遇水平一般不低于300元。
1.5.1 该模式的优势
根据乡医的不同情况进行分类施保,满足和适应了不同乡医的需求。乡医参加养老保险的可选择方式较多,使乡医基本上都有所保障。
1.5.2 该模式的不足之处
乡医纳入社会养老保险后,虽能够保证乡医养老保障水平与当地相似收入水平人群的养老保险水平相贴近,但是退休后预期月养老金水平并不是很高,乡医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障能力,起的仅仅是基础养老保障的作用。
2 结 论
解决乡医老无所养等后顾之忧,对于稳定乡村医生队伍、调动工作积极性、克服人才青黄不接的局面,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从上述分析来看,由于缺乏政府财政补助和支持,乡村医生所从事的大量公益性工作没有得到政府的补助,乡村医生报酬、养老保险费用来源单一,容易造成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缴费水平偏低、筹资力度不大、保障水平不高等问题。因此必须明确政府投入力度,在政府投入为主的基础上,进行多方筹资。从各地经验来看,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创建补助可作为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的补助资金。
对于商业保险和福利基金会等保障形式,其对乡医养老保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也受到很大挑战。此外,人均缴费标准随物价等因素在提高,而保障水平和补偿标准却难以同步提高[7]。考虑到消费水平提高快以及通货膨胀等因素,现在制定的养老标准在若干年后以后,对于保障基本生活可能没有多大意义。
3 政策建议
由于各省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短期内在全国出台统一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尚有难度。可根据地区经济的发展状况制定不同的乡村医生参保方案,在同一地区也可根据乡医的不同需求实行分类施保。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地区,可探索将乡医纳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在乡医数量较多且集体经济基础较差的地区可考虑乡医福利基金会。此外,在一些经济较发达地区,还可考虑建立针对乡村医生的商业保险,用以补充其他养老保险方式的不足,利用社会资本解决村医养老问题。
尽管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的存在有其历史因素,但在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程中该问题已经到了亟待解决和条件基本成熟可以解决的时候。应该指出的是乡医养老保障是一个连续、长期的工作,相应的保障政策也应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管理和体制应随着新医改进程的逐步推进而日趋完善。
参考文献
[1]王靖元.依托乡村一体化管理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险问题[J].卫生经济研究,2007;11(8):8.
[2]蔡益民.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的实践与思考[J].江苏卫生保健,2009;11(4):28-29.
[3]曹炳华.办好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稳定农村卫生人员队伍[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1993;7(7):11.
[4]瞿其超.南汇区乡村医生的现状和退休养老对策探讨[J].上海预防医学杂志,2002;14(8):366-368.
[5]左魏魏,张汝峰.浅谈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以岸堤镇为例[J].西安社会科学,2009;27(2):120-121.
[6]林雪松,肖红雨.对海宁市两种形式的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制度的探讨[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1992;6(4):11-12.
浅析杭州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模式 第8篇
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城镇化快速推进的今天, 商品住房、拆迁安置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解决了大部分家庭住房困难的问题。但由于住房保障体系覆盖的局限性, 出现了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但买不起经济适用住房或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但买不起商品住房的人群。
在群众住房危难时刻, 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 在十七大报告中将“住有所居”与“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一并提出, 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住房问题。2010年6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 (建保[2010]87号) , 首次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 旨在解决“夹心层”住房困难、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杭州市积极响应, 建立“六房并举”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 倡导居民住房梯度消费理念, 2011年10月, 出台《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杭州政办[2011]20号) , 按“建管分离”原则, 设立杭州市安置房建设管理中心, 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由杭州市租赁房建设管理中心与杭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合并组建杭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负责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工作。制度出台和机构设立为杭州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
2 公共租赁住房筹建的“杭州模式”
根据杭州“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 计划开工建设300万平方米以上公共租赁住房, 按照“解困优先、人才优先”和“只租不售”的原则, 重点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外来务工群体的住房困难。为加强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 2011年11月, 出台《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 坚持“全市统筹、多主体实施”、“配建与独立选址建设相结合”、“成套为主、集体宿舍为辅”的原则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截止目前, 全市已累计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面积372万平方米, 预计到十二五计划未, 累计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面积将超过400万平方米、约8万余套, 届时可解决8万余户家庭住房困难, 逐步实现全市“住有所居”宏伟目标。
2.1 土地供应方式
杭州与国内大部分沿海城市一样土地资源稀缺, 土地供应日趋紧张, 为解决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问题, 杭州科学统筹规划, 增加土地储备供应,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按照“增加民生用地”的布署, 明确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并予以重点保障和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在拆迁安置房项目中配建及独立选址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 其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二是在商品住宅项目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 其建设用地以招拍挂方式供应;三是企事业单位自建公共租赁住房, 利用自有存量土地。
2.2 房屋筹建方式
为有效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 杭州实行多元化筹建方式, 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筹建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在政府划拨地块上独立选址集中建设;二是在商品住宅出让用地中按不少于10%的比例配建;三是在商品住宅出让用地不少于10%的比例选择集中地块异地配建。区级公共租赁住房筹建方式主要是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工业园区, 独立选址建设。企事业单位筹建方式主要利用自身存量土地建设。截止目前, 市本级独立选址集中建设项目8个、原地配建项目26个、异地配建项目6个、人才房转公租房项目2个;区级独立选址建设18个;企事业单位自建项目3个。
2.3 资金解决方式
资金是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核心问题, 是公共租赁住房发展的主要瓶颈。面临巨额的建设资金问题, 杭州根据自身的财政体制, 采取多渠道、分层级方式解决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需求。资金主要来源:一是土地出让金的2%;二是公积金增值收益;三是财政预算安排;四是社会捐赠资金等。市本级独立选址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 由市政府负责筹措建设资金;区级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由辖区政府 (管委会) 负责筹措建设资金。在商品住宅出让用地中不少于10%的比例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 由土地竞得者全额承担建设资金;按商品住宅出让用地10%的比例选择集中异地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 由做地主体负责筹措建设资金;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由企事业单位负责筹措建设资金。
2.4 房屋装修标准
为方便住房困难群体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和房屋后续周转使用, 杭州公共租赁住房室内装修根据《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技术导则 (试行) 》和《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套内装修标准》, 按照“经济、实用、简洁、环保”的原则, 统一实施室内装修, 现行装修基准造价为每平方米315元。
2.5 配套设施标准
2.5.1 配套公共建筑设置
为解决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周边公建配套问题, 杭州规定:在商品住宅等项目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 其配套公共建筑在对应住宅项目中予以统筹配置;独立选址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公共建筑应按照不超过项目地上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的10%比例配置;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在配置的公共建筑中应设置文化活动室和符合环保、卫生等相关要求的独立餐饮服务设施等。
2.5.2 停车位设置
为合理解决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普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问题, 杭州规定:成套公共租赁住房应根据《杭州市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实施细则 (试行) 》要求配置机动车停车位, 其中在商品住宅项目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按不少于0.5个/套的标准配置;其他成套公共租赁住房按照不少于0.2个/套的标准配置。集体宿舍形式的公共租赁住房按照不少于0.1个/间的标准配置。非机动车位:成套公共租赁住房按照不少于2个/套的标准配置;集体宿舍形式的公共租赁住房按照不少于2个/套的标准配置。
2.5.3 公共自行车设置
为解决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出行“最后1km”的交通难问题, 杭州规定:根据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周边交通设施状况, 合理配置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点。
3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杭州模式”
公共租赁住房作为住房保障新的形式和发展方向, 是国家“十二五”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中之重, 将惠及千家万户。杭州保障性安居工程以“阳光分配”为生命线, 以“制度创新”为发展线, 以“阳光管理”为品质线。借鉴国内外城市管理保障性住房的成败经验, 2011年10月, 出台《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 (杭房局[2011]20号) , 旨在全面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准入和租后管理工作。全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行“一张网、一盘棋”信息化管理格局, 已累计惠及住房困难家庭1.3万余户, 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现房1.3万余套, 有效缓解了“夹心层”住房困难。
3.1 资格准入方式
为把有限的住房保障资源进行公平分配, 杭州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属地受理、三级审核、三次公示、按季摇号、公开选房”的阳光分配原则, 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审核公示、摇号选房等工作, 做到信息公开全面及时。
3.1.1 申请受理方式
为方便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杭州根据“属地受理、属地公示、户籍不限”的原则开展日常申请受理工作, 无用人单位的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 (社区) 提出申请;有用人单位的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经街道 (社区) 、用人单位初审公示后, 及时将申请材料交至辖区所在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
3.1.2 资格审核方式
为提高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准入审核工作效率, 确保公平准入、公平分配, 杭州基于市政务信息交互平台, 建立房管、民政、人社、工商、地税、公安、公积金等七部门组成的经济收入联合协查系统, 以数据共享方式实现在线查询, 将申请家庭人员缴纳社保、公积金、纳税、车辆、企业登记等情况纳入核查范围, 实时全方位核查和比对, 有效防止不符合条件者侵占保障性住房资源, 有效确保了资源的有效配置。对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家庭,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月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布, 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举报。
3.1.3 摇号选房方式
为确保摇号选房的公平、公正、公开, 杭州公共租赁住房受理 (选房) 顺序摇号程序经权威机构检测, 按既定的配租原则进行, 摇号选房过程在公证机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申请家庭代表、行风监督员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摇号选房过程在电视媒体进行录播, 摇号选房结果同步在相关新闻媒介上进行公告, 通过短信平台及时将摇号结果通知申请家庭。
3.2制度创新方式
公共租赁住房作为新生的住房保障产物, 需在实践中不断对相关制度进行完善和创新, 以适应新时代住房保障工作的发展需要。杭州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 研究创新推出优先保障、廉转公保障、房源调整、房源调换、公积金缴租等“五大惠民制度”。
3.2.1 实施优先保障制度
为优先解决老、弱、病、残等住房保障问题, 2013年4月《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2013年受理公告》明确将申请家庭成员中有一至二级智力、精神、下肢、视力残疾人, 年满70周岁、属烈士遗属、有见义勇为人士等情况的纳入优先保障对象, 做到“受理优先、选房优先、配租优先”。
3.2.2 实施房源调整制度
为最大限度地满足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实际需求, 优化租后房源管理模式, 2013年5月, 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调整工作的通知 (试行) 》, 对因结婚、生育等原因导致保障家庭人口增加或因家庭成员死亡、离异等情形下, 按照配租原则可申请调整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户型, 随机在同小区 (项目) 抽取房源, 同小区 (项目) 内确无相应户型房源的, 住房保障部门可酌情提供就近小区 (项目) 房源予以解决。
3.2.3 实施房源调换制度
为解决“职住不平衡”、“子女就学”、“老人就医”等实际问题, 2013年5月, 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调换工作的通知 (试行) 》, 在现有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扩展建立“房源调换”信息平台, 承租家庭可在有效租赁期内, 按照“自愿平等、自由选择、互不经济补偿、同房屋户型”的原则进行房源调换。
3.2.4 实施廉转公保障制度
为实现保障性住房之间的无缝衔接, 破解“退出难”问题, 2013年7月, 杭州在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并轨管理的基础上, 出台《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转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操作规程》, 针对原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家庭因人口、收入、财产等发生变化, 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 但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准入条件的家庭, 实施廉租住房保障转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
3.2.5 推行公积金缴租制度
为方便承租家庭缴纳租金, 杭州在提供房屋租金银行代扣、现金缴纳等传统方式的基础上, 增加租金支付渠道, 开通住房公积金缴全额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制度, 即减轻了承租家庭的经济负担, 也提高了租金收缴工作效率。
3.3 经租管理方式
公共租赁住房有别于传统的直管公房, 居住人群素质不同, 人员的流动性较大, 传统的直管公房管理模式难以适应。杭州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研究创新,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信息化、智能化、社会化”的管理方式, 建立“房管、社区、物业”等多部门的联动管理机制, 科学引入租赁合同公证管理制度, 实施三级门禁智能化管理, 强化退出周转机制, 创建了“齐抓共管、安居乐业”的公共租赁住房全新租后管理模式。
3.3.1 建立多部门联动管理机制
为实时掌握租赁动态、提供优质租赁服务、及时化解租赁矛盾, 充分发挥社区、物业在保障性住房日常管理中的作用, 杭州建立“房管、社区、物业”等部门的联动管理机制, 各司其职、密切合作、信息共享。同时, 积极引入共青团、妇联、残联、老龄事业发展机构、行业协会、公益基金等社会团体、公益组织参与住房保障管理服务工作, 为广大承租人提供包括就业、教育、医疗、文化、特殊关怀等其他基本生活服务, 丰富了住房保障内涵, 提高了住房保障满意度, 创建了住房保障和谐小区。
3.3.2 引入合同公证管理制度
为增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履约效力, 维护租赁各方合法权益, 提高租金收缴率、破解“退出难”问题, 2011年, 杭州科学引入租赁合同公证机制, 对低收入家庭、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分别实施免收或减半收取公证费的优惠政策。引入合同公证管理制工作以来, 租后管理成效明显。
3.3.3 实施三级门禁智化能管理系统
为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小区服务, 提高租金收缴水平, 实施“退出难”问题, 杭州创新推出公共租赁住房三级门禁 (单元门、电梯、入户门) 智能化管理系统, 全面优化了日常经租管理服务体系, 提高了公共租赁住房经租管理效率, 破解“退出难”问题。
4 探索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建管“杭州模式”
(1) 探索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制度
目前, 杭州公共租赁住房以住房供给领域为主, 研究逐步与住房消费领域并行, 后续或将推出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制度, 一是可缓解地方政府短期筹建公共租赁住房用地、资金困难;二是能及时解决困难家庭“住房难”和“职住不平衡”问题;三是可进一步发展房屋租赁市场、盘活存量住房。
(2) 探索公共租赁住房“配建变现”制度
为方便公共租赁住房后续经租管理工作, 研究在商品住宅出让用地中总配建面积较小的或地段较好且租金水平较高的配建项目拟按市场价变现, 专款用于购建公共租赁住房和发放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
(3) 探索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收储”制度
为多渠道解决“职住不平衡”、缓解建设资金的财政压力, 有效增加房源供给等问题, 研究参照“房屋银行”的管理模式, 收储社会空置住房, 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给保障家庭, 既减少房屋空置率, 充分发挥现有资源的作用, 又能高效解决“夹收层”住房困难。
编者后记
2013年12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三部委根据《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发[2013]20号) 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1]45号) 等文件精神, 从2014年起, 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 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精确化油料保障模式研究 第9篇
1. 精确高效的油料保障理念
以往,由于信息技术发展水平、通信网络与信息传递等条件的限制,对战场态势和油料保障环境动态变化的感知能力有限,对油料保障指挥控制、预测评估和决策等活动难于精确执行,所以传统油料保障指导思想,通常采用习惯于概略粗放的思维模式,采取“越快越好、多多益善、有备无患”的做法,把大量油料运往战区前线,从而使过多的油料存放于战场上,造成巨大浪费和严重损失。
随着科学技术发展,信息技术在军事领域大量应用,使油料保障系统有能力准确了解战场态势和参战部队作战的用油需求,准确掌握油料储备和部队部署情况,可对油料保障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根据不断变化的情况,适时修订油料保障方案,调整油料保障计划,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油料保障活动的盲目性,确保油料部门的油料保障活动准确而及时。由此,迅速形成精确化油料保障的全新理念。
(1)强调对油料保障资源信息的精确掌握后勤要想实现对作战部队精确油料保障,首先必须精确掌握油料资源(包括军队后勤系统以及国家油料资源)信息。以往所掌握的油料资源信息属于统计概略上的静态信息,难于包含油料资源在流动过程中的实时动态信息。而精确化油料保障理念则强调通过对信息技术的运用,建立“油料保障可视化系统”来实现油料保障全过程的可视化,具体表现为油料保障实时动态信息的可视化。
(2)强调对油料保障活动的精确控制与指挥通过对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油料保障指挥自动化系统的运用,能够协助油料保障指挥人员精确了解部队作战油料保障的需求,从而进行快速科学的油料保障决策,并通过对油料保障力量的精确运用,精确控制油料保障行动,精确地实现油料保障的目标,并对后勤油料保障效能进行精确评估。
(3)强调对油料资源的精确输送根据作战部队的需要,在精准的时间内,将其所需的油料资源快速有效地补给,实现油料保障快速响应。拥有所需油料资源和准确了解作战部队油料需求和补给时间,建立快速投送力量,才能具备在所需时间点将所需的油料资源准确投送至所需地点,从而提高油料的快速投送能力。
2. 精确可靠的油料保障体系
以往后勤油料保障能力主要依靠数量规模来体现,在“以防万一”和“越多越好”等传统油料保障理念引导下,军队油料保障装备建设以发展大规模、重量型的油料保障装备为目标,不断扩大油料保障装备规模,一味追逐数量,造成油料保障队伍庞大、机构臃肿、工作效率低下。这种油料保障模式不仅使整个军队油料保障的装备系统难以灵活运转,影响油料保障效率和效益,而且由于维持庞大的军队油料保障的装备系统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也给国民经济发展和军队整体建设带来严重影响。
随着军事变革发展,建立精干可靠的军队油料保障系统成为各国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共同趋向,精确化油料保障模式强调在提高油料保障效能的前提下,压缩油料保障规模,把减少油料品种、装备种类、人员数量、优化力量结构与提高人员素质、能力有机统一起来。
精确化油料保障要求后勤油料保障力量的编制小型化、单元化和模块化,优化油料保障单元结构,使每个油料保障单元都具有指挥、油料保障和防卫等自治、综合的功能,能够根据作战油料保障需要灵活地组合,机动高效地执行油料保障任务。其次,精确化油料保障在强调基本油料保障单元小型化的同时,并不是以牺牲油料保障单元能力为代价,相反更加强调油料保障单元质量和效能建设。这要求加速油料保障信息化建设,培养高素质油料保障人才,从而做到油料保障单元在规模变小情况下,实现整体油料保障能力跃升和“倍增”。
如今军队不但承担着保卫国家责任,还担任救灾、维和与解决冲突等任务,原先单方面的军事行动演变为多方参与的联合作动。联合行动需要可行的军事后勤保障系统来支持,构建三军联勤、军民融合的油料保障联盟,是实现油料保障社会化,进而实现油料保障精确化的有效举措。例如,在远洋岛屿环境下集登陆战、海战、空战等为一体的联合作战行动,补给线长、运输难度大、防守困难,需要军队、地方各方面协同,调集三军后勤力量,动员以中石油、中海油等石油企业所具备的远洋运输能力,形成油料保障联盟,协同完成油料保障任务。
3. 精确主动的油料保障实施
传统油料保障模式中,通常在部队作战决心确定后,再围绕作战计划制定后勤油料保障方案、计划,实施各项后勤准备。这种“后勤”滞后“作战”的情况,致使油料保障活动处在被动地位,不能主动根据后勤现实能力提供有效的油料保障行动方案来共同参与作战计划的制定,只在定下初步作战决心后再检验后勤油料保障的可行程度,被动执行,只有作战目标远远超过后勤油料保障可能时才万不得已对作战决心进行修正。即使在自主指定油料保障计划的情况下,通常也存在被动等待作战部队的油料保障申请,之后再采取行动实施油料保障的情况。正是由于这种被动型的油料保障,往往造成了作战计划和油料保障计划的分割。因为琐碎的申报请领环节和滞后的油料保障行动,极大地制约了作战的实施,甚至导致作战的失败,而精确化油料保障模式强调后勤油料保障在作战筹划中的主动参与。
作战和油料保障是军事行动不可分割的并行进程,彼此相辅相成。应将油料保障能力作为确定作战目标的重要因素,将后勤油料保障计划与作战计划融为一体。美军认为,“在战役的计划工作中,油料保障可能是决定战役性质与速度的一个主要因索。周密的油料保障计划与分析要为适应战役计划的迅速改变留有余地。”
精确化油料保障模式不仅强调战前的主动参与,而且更强调战中的主动实施,即通过主动精确地预测部队作战过程中的后勤需求来主动地为部队实施油料保障,是以对作战部队后勤需求的准确预测来代替战前的概略计划或战时的临时申请。这种精确的超前预测建立在先进的信息化战场感知系统基础上,并且通过油料保障人员的主动参与才能实现。也就是说,油料保障首先要依靠各种传感器和预测系统获取作战部队装备和油料补给状况的实时信息,再通过分析系统准确预测其油料保障需求。同时,高素质油料保障人员还要积极地参与作战计划工作,对主动油料保障行动的正确制定和执行起到关键作用。
在油料保障任务实施的启动、执行和终止三个阶段,其精确主动性体现如下:
(1)油料保障任务启动阶段启动阶段的主要职责是保障任务规划。精确感知油料保障态势,从油料勤务知识库、保障政策库、保障案例库等数据库获取先验数据,在满足保障资源需求约束的前提下,获取保障资源的最优集合配置决策方案。通过油料保障资源状态监测机制和需求预测机制获得精确的油料保障资源动态信息,响应保障局势,产生精确的保障任务时序计划和资源分配调度方案。
(2)油料保障执行阶段使用传感器等采集油料装备运行状况、油料运输资产等相关数据,实时精确地感知环境态势,微调行动计划,使之适应环境变化。利用各类Agent来监控保障行动执行状态,当信息反馈警告保障行动失效,或保障计划与当前情况不匹配时,启动应急功能,重新规划决策。
(3)油料保障终止阶段任务完成后,自主地收集任务执行反馈信息,对完成保障任务能力和保障效能进行精确的分析和评估,从中获取有助于后续保障任务完成的经验数据,存入相关数据库。
4. 精确快速的油料保障感知
油料保障离不开对油料保障资源、保障态势的精确感知。传统油料保障模式忽略了这一点,对油料保障静态信息的处理,无法实时感知保障动态变化,已不适应信息化条件下军事联合行动油料消耗量大、消耗结构复杂、油料流通速度快的特点。海湾战争美军战区后勤油料标识不清、分类不详、收货单位混乱,致使4万多个集装箱在运抵战区后不得不开箱查验,人工清点后再重新分装发运。“沙漠风暴”行动中,因信息不畅,美军很多部队不能及时收到申请补给回复信息,导致重复申请、订购。
精确化油料保障模式重视信息技术在油料保障信息管理和控制方面的应用,强调利用先进技术手段,精确感知油料保障态势,实现对油料存储、流通和供应全程动态可视。
(1)运用条码技术综合运用二维条码技术和计算机网络,可实现对用油装备和油料装备的信息化管理。野战条件下,只须通过手持条码识别机,就能快捷地掌握大量用油装备与油料储备分布情况,“扫”出集装箱内各种装备器材的详细信息。
(2)运用全球定位系统在伊拉克战争中,美军大量使用GPS技术,为多国部队的海上舰船、空中战斗机、陆地军队、地面车辆等活动目标提供精确的位置数据,从而实现对用油装备与油料资源的动态和实时管理。
(3)运用射频识别技术射频识别系统,是通过对远距离的用油装备与油料保障资源进行非接触式信息采集处理,实现对各类油料、设备、车辆和人员的自动识别,提高油料供应、管理透明度及油料补给效率,从而实现自动化管理。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模式研究 第10篇
1935年, 美国颁布的《社会保障法》最早提出了社会保障的概念。二战后, 世界各国纷纷开始建立自己的社会保障体系。截止上世纪末, 全球己有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包括完全基金制、现收现付制及部分基金制等不同类型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是以政府、企业及个人三者共同参与, 通过政府对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对部分有需要的社会成员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 以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模式选择
改革开放后, 我国经济步入了前所未有的快车道, 但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当代我国也面临人口老龄化、低就业高失业、昂贵的医疗费支出及因工致残致死等民生问题的出现, 极大的影响着社会的安定团结。我国社会所面临的这些主客观因素决定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模式。
在1993年, 党中央首次明确了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支柱。确立了新型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思路, 由此成为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里程碑。1998年, 国家明确提出了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筹资渠道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模式。这一目标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经过二十年的改革发展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形成了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级管理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 在这个体系框架中, 社会保险制度是核心内容, 分别包括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大险种, 并且这五大险种全部实行了社会统筹, 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建立。
三、我国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及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对社会保障体制的弊端得到较为充分地认识, 并相应地对社会保障体制进行一系列的改革, 逐步实现了以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的社会保险为主导, 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商业保险为补充, 逐步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的社会保障模式。
(一) 我国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
目前,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以基本实现了覆盖所以就业人员, 社会保障的全面性不断增强。截至2011年末, 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28391.27万人, 其中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人数21565.05万人, 职工参保离退休为6826.22万人, 较2004年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人数16352.9万人增加73.62%;全国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14317.07万人, 当年领取失业保险的人数为196.98万人, 较2004年全国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人数10583.9万人增加了35.27%;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47343.23万人, 较2004年全国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人数12403.6万人增加了281.69%;全国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17695.94万人, 当年领取工伤保险的人数为163.01万人, 较2004年全国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人数6845.17万人增加了158.52%;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13891.99万人, 当年享受生育保险的人数为264.74万人, 较2004年全国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人数4383.8万人增加了216.89%。
数据来源:大智慧
(二) 社会保障制度设计有所创新
首先表现在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实行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 并且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险种也进展顺利。
其次表现在社会救济制度得到创新发展, 以1997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为标志, 针对社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城市困难居民, 建立了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特征的新型社会救济制度,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属于非缴费型福利, 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城市居民, 享受对象不承担缴费义务, 经费来源主要来自政府财政拨款, 该制度保障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水平, 形成了最后一道安全网, 维护了社会稳定, 有力促进了社会公平, 并且国务院于1999年10月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用最高行政法规的形式来保障这项制度的长期性和制度化。
最后还表现在农村,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并在经济条件具备地区开始了社会保障制度的探索和建设, 以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开始建立,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也已经开始筹建等多个方面。
(三)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应得到重视
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中社会保险是其核心, 社会保险不是普惠制的保险, 是每个参保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离退休公民应该享受到权利。但现阶段我国退休人员养老金表现出越来越多的不公平性, 一方面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金是由政府财政资金、单位缴费及个人缴费三部分构成, 而政府部门、事业单位职工养老金则是由国家财政资金大包大揽, 个人无需缴费。且近几年突出表现为在企业退休人员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同等资质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差距过大。另一方面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金缴费多少的不同, 而导致退休人员养老金存在一定的差异且差异存在有其合理性, 是多缴多得的表现。但现阶段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同等资质退休人员, 中西部经济不发达地区企业退休人员与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同等资质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金差距过大, 低则二到三倍, 高则八倍、十倍。同等学历、同等职务、同等技能、同等贡献的职工因工作性质及企业所有制的不同, 而导致退休后不能得到同等待遇的问题日趋严重, 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公平性已经收到严重的挑战, 引起了人们群众的极度反感, 也对我党构建和谐社会造成了不利的影响。
(四) 社会保障个人账户空账化运行问题严峻
我国社会保障采用了统、账结合、现收现付的基本制度, 社会保障个人账户空帐化严重。现收现付制度在人口总量变化不大、人口年龄结构合理的国家和时期, 利用代际分配机制, 可逐步解决社会保障收支平衡的问题。但由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起步较晚, 已经错过了人口红利的黄金时机。伴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 养老保险缴费人数下降, 受益人数不断增加, 社会保障基金收支失衡将不可避免。根据数据显示, 2011年我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职工人数21565.05万人, 职工参保离退休为6826.22万人, 社会抚养比 (即退休人员占在职参保人数比重) 为31.65%, 社会抚养比也将随着人口老龄化而不断提高。而继续提高企业的缴费率的空间几乎不存在, 单纯依靠财政来填补基金巨额缺口也不现实, 如何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将是我国社会不可回避的一个重要问题。
四、完善我国社会保障模式的措施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模式是基于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而建立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由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由政府主导的基础保障体系及由个人储蓄及个人商业保险等由个人为辅的较高保障水平的保障体系构成了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其中, 社会保险是整个保障体系的核心, 社会救助属于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 社会福利则是处于整个保障体系的最高层次。国务院总理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在过去的5年, 我国全面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了制度全覆盖, 各项养老保险参保达到7.9亿人。这几年各级政府妥善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困难企业职工、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社会保险等问题;从政府工作报告看得出我国在社会保障方面已经取得较大的成绩, 但在制度建设过程中, 还存在着方方面面的问题, 有待于通过以下措施加以完善。
(一) 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
正如温总理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所做到的要求, 今后一段时间我国社会保障工作的目标: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在2013年底前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 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我们应该评估和认清当前社会保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提高农村无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和覆盖面, 加大城乡低保人员的社会救助工作的保障措施, 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管理体制。
(二) 加强社会保险资金的筹集与管理
要扩大社会保障资金的筹资渠道, 建立稳定可靠的资金筹措机制。要继续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的征缴覆盖面和提高社会保障基金的征缴率, 相关的社会成员都必须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并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以较高的透明度重塑和强化劳动的激励机制。设立专项保管账户, 杜绝挤占挪用现象;提高国家财政支出中社会保障费用所占的比重, 加大政府财政对社会保障事业的支持力度;通过诸如国有股股份分红上缴、新股发行缴纳部分股份等形式多种渠道补充社会保障基金, 加强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 实现老百姓的保命钱的保值增值。
(三) 社会保障机构精简归并, 提升服务的深度和广度
加强社会保障服务能力的建设, 加快可以跨省流动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发放, 部分地方政府应当允许商业银行、商业保险机构办理部分原由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的社保业务的试点, 逐步对各类社保经办机构归并整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将社会保险的服务功能逐渐植入网格化的社区进行管理, 真正实现社会保障的家庭化, 从而提升社会保障服务的深度和广度。
新中国成立后, 经过六十多年的发展, 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有中国特色的发展框架, 近20年来的改革也取得了巨大成绩。但是, 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长期性、艰巨性以及我国目前社会保障水平来看,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出具框架雏形但仍处在低水平的制度探索过程中, 距离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目标还有相当差距, 因此, 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政府当前最重要的社会政策和工作目标之一, 我国实行社会保障的目的是要建立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全面、公平、系统、有效地社会保障制度。从而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协调快速发展, 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条件。
摘要:社会保障制度是以政府、企业及个人三者共同参与, 通过政府对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对部分有需要的社会成员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 以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模式是基于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而建立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由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由政府主导的基础保障体系及由个人储蓄及个人商业保险等由个人为辅的较高保障水平的保障体系构成了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关键词:社会保障,模式,研究
参考文献
[1]潘璐.试析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对策[N].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9 (04) .
[2]何平.加快推进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J].红旗文摘, 2009 (12) .
[3]肖晗.论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措施[J].改革与开放, 2010 (11) .
[4]张兆亮.我国城镇社会保障现状、趋势及改革思路分析[J].特区经济, 2007 (01) .
国产民机交付运营初期保障模式探讨 第11篇
关键词:国產民机;交付运营;主制造商;保障模式
中图分类号:V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6)05(c)-0000-00
引言
对于民用商业飞机新型号来讲,在经过长时间的设计研发、制造及试飞取证后,往往在投入商业运营初期会面临较高的故障率,包括由于飞机产品本身及使用习惯改变带来问题。那么,如何进行合理高效的运营保障,如何合理的将实际运营所发现的问题及时有效反馈回研发制造团队并进行优化改进,成为飞机主制造商的重大关切问题。对于国外成熟的民机制造商,诸如美国的波音公司、欧洲的空客公司、巴西的巴航工业公司等,经过早期机型的交付探索都已经拥有了成熟的运营保障模式和经验积累。然而,随着我国民用飞机制造产业的逐步兴起,国产民机的逐步投入商业运营,对于探索研究符合我国国情,满足我国民机制造产业发展的交付运营保障模式,尤其是交付初期的保障模式,成为国内研究探索的重大问题。
本文将对该方面问题进行初步梳理分析,并给出一定的研究建议,以期对我国国产民机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利的参考和借鉴。
1目前国产民机交付运营初期存在的问题
对于一款新研发的民用飞机型号,在早期交付客户投入市场运营过程中,往往因为设计、原材料和制造过程中的缺陷而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需要进行一段时间的磨合才能逐渐降低飞机故障率,俗称浴盆曲线,如图1所示。
然而,一个新型号的初期投入市场却受到市场的极大关注,任何问题都会触发热议,甚至可能给型号发展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比如波音787客机在投入商业运营不久因为电池问题停运一段时间,导致多家客户取消了订单。因此,对于新型号的初期投入市场,全世界各大飞机制造商都及其重视,会花很大的人力和物力去保障好。相比国外各大飞机制造商已经通过早期产品的实践建立起可靠的保障运营模式,我国在这方面确尚缺乏经验积累,包括:
1)建立怎样的运营保障模式?
2)建立怎样的运营保障团队?
3)建立怎样的运营保障体系?
2国产民机交付运营问题分析及解决方案
2.1运营保障模式
分析研究国外成熟飞机制造商对新型号的交付运营初期保障模式,例如,近些年交付的空客A380飞机、波音B787飞机,其在交付首家客户时都会派出多达百人的支持团队进驻现场进行飞机保障,以期能在飞机运营初期保障航班的签派率,争取新型号飞机产品的好的市场表现。
有鉴于我国民机制造产品的早期相关经验缺乏积累,包括飞机产品市场化设计、飞机型号技术出版物的编制、客户问题支援信息平台的运营、客服支援的快响能力等,因此,我国目前更是必须将飞机新型号的技术保障力量前移,即建立一套加强型支援组织模式,与客户面对面,协同工作,合力保障飞机初期运营的顺利进行。
2.2运营保障团队
对于支援力量前移的运营保障模式,为了能达到问题的及时高效解决,团队成员必须包含熟悉国内民航实际运营情况的客户服务人员,以及经验丰富的飞机型号研发人员和飞机生产制造人员。那么,对于由这些来自各方面的专业骨干组成的运营保障团队,在进入客户运营现场进行技术保障过程中,势必需要遵照一定的运营体系来分工协作。
2.3运营保障体系
借鉴国外飞机制造商的经验,飞机交付客户后,运营保障体系应该主要包括2条线,分别是快响支援体系和持续适航体系。其作用如下:
1)快响支援体系:直接接收来自客户提出的任何疑问(包括飞机故障排故、设计理念解释、逻辑交底等)和飞机使用手册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高效完成解答;也可以直接指导协助客户完成飞机现场的一些排故、修复和改装工作。快响支援体系一般需要辅以一个方便可靠的客服信息处理平台。通过该平台,相关问题和数据可以按类型、时间等分类整理,形成可追溯的客户服务资料库,作为今后处理同类问题和指导后续型号研制和优化改进的经验积累;
2)持续适航体系:配合局方对交付运营飞机的持续适航审查,对飞机运营中发现的任何问题进行分析评估,给出继续安全飞行的意见及相关需要采取的措施,即协助客户保证交付运营的飞机在运营周期内都能持续保持适航安全状态。
另外,在新型号飞机初期运营保障过程中,往往还会发现飞机的一些设计和制造质量问题,会牵扯到正在生产的架次以及其它型号的设计制造。因此,运营保障体系中也需要引入质量安全体系和项目管理体系,其作用如下:
1)质量安全体系:通过对交付飞机运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根原因分析,获得飞机型号设计或生产制造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或合理的优化建议,将信息传递回后方并进行一定的技术和质量落实归零,避免后续在制品出现同样问题。
2)项目管理体系:问题根原因进行分析后,对可能的其它型号飞机的同样设计及制造方法进行纠正,避免其它型号飞机出现同样问题。
2.4运营方案总结
总结以上问题解决方案,考虑我国目前民机制造产业情况,在飞机新型号交付商业运营初期,建议建立深入客户现场的支援团队,团队必须包含从设计、制造到客户服务多方面骨干人员,并对发现的问题执行4类运行体系落实,直至问题在运营架次以及在制架次上都得到彻底的解决。图2给出了假设问题的样例性解决流程。
3结论
目前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机型号的研发生产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还存在大量问题需要多方面的研究和探索。本文通过对民机交付运营初期的制造商支援保障模式的分析研究,希望为我国民机制造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利的参考和借鉴。
参考文献
[1].飞机电气部件产生故障的一般规律与排除方法 许鹰 航空维修与工程 2007年04期
[2].航空器运行支持体系中的AEG 马小骏 大飞机 2013年03期
中国电信“双十模式”保障世博通信 第12篇
“每天晚上十点还有一次这样的会议, 所有为世博会提供通信保障服务的部门都要向指挥部进行工作情况汇报, 如有问题现场解决, 现在大家都把这个制度叫做‘双十会议’。”花锐强表示。
“满月”成绩优秀
“到目前为止, 世博园区电信C网手机的接通率为99.7%。”花锐强表示, 为了达到这个指标, 电信共建设完成15个宏基站, 实现20套C网永久场馆无线室内覆盖, C网临时性场馆无线室内覆盖102个场点, 开通13套800M数字集群基站。
“为世博铺设的光缆可以绕地球半圈。”花锐强介绍, 在基础通信建设方面, 中国电信新建8915芯公里用户主干光缆, 7165.2芯公里世博业务专网配套光缆, 6370.4芯公里世博视频专网配套光缆。
据介绍, 中国电信还开辟了上海热线世博专栏、IPTV世博频道, 多媒体综合信息亭、世博百事通、随行通等信息发布平台和渠道, 一个月内更新信息13750条, 上海热线世博专栏累计点击数达到572.3万。
针对游客及用户, 电信还推出了天翼快讯 (短信、彩信) 、世博周刊、旅游时报 (短信、彩信) 等世博信息专刊, 一个月内增加订购用户近3000名, 短信、彩信等业务量达到26.4万条;承建了并运营了世博官方热线962010, 5月份累计成功接听咨询电话34.3万多个, 日均高达1.11万个, 其中外语电话超过2500个。
花锐强表示, 5月份网上世博会的页面点击数突破亿次大关, 达到1.14亿人次, 访问用户数就达到了620万;此外还提供了D-DOS防攻击系统, 保障了互联网和信息内容的安全, 提供了良好的网络环境。中国电信依托自有的平台、业务和系统为各类世博客户提供了包含语音、短信、彩信、多媒体等在内的综合信息服务。
构筑服务世博的全息图
为保证园区安全, 中国电信为世博局提供了全球眼视频监控系统, 可实时查看园区内各片区、各场馆的情况;为保障现场指挥和世博安保的通信畅通, 为世博组委会安保、管理、运营指挥中心以及公安部等多个部门提供了800M指挥调度系统, 目前已经提供800M终端5584台。
“开园一个月来, 中国电信所提供的产品和业务为世博正常运营发挥了重大功效。其中800M指挥调度系统在短短的一个月内, 呼叫话务量已超过100万次, 其中最忙时有1543位用户同时按下呼叫按钮。”花锐强表示, 800M指挥调度系统为世博组织方开幕式、开园日等重要节点以及日常运营的指挥调度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
为了分流疏导游客, 电信还为世博局提供“随行通”平台, 至今已向天翼用户发送各类世博服务信息近百万条, 在疏导高客流集中入园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此外还为世博局提供了协同办公平台、票检系统、重大事件跟踪、志愿者培训平台等20多个大型系统集成项目, 承建并运营了可提供12种语言服务的世博热线962010。
全球眼也发挥了重要作用。电信方面表示, 通过电信的城市光网, 包括闸机统计的人流信息、3000个视频探头实时传送的各类图像在内的各类数据都能迅速安全地传输到世博运营指挥中心, 为世博局根据客流量实时启动各类指挥调度方案、及时发布官方信息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世博主新闻中心, 众多记者通过工作大厅内的中国电信高清全球眼屏幕了解世博全景信息, 300个坐席以及数十个媒体专用工作间内的百兆有线宽带网络, 可满足几百位记者同时高速上网、收发稿件、传送采访的视频。
游客在参观世博之前, 可以利用中国电信的“魔屏”或“e云手机”中的“世博信息专刊”了解世博相关资讯, 提前做好功课。进入世博园区后, 中国电信的“世博信息亭”和“世博百事通”可以帮助游客了解园区内的公交、轮渡、餐饮、医疗等各类公共服务信息以及各场馆的位置、活动等信息, 此外“小e机器人”还能提供各种灵活的中英文资讯。
LINK 构建“两位一体”安全阀
中国电信早在2007年便开始积极筹划制定了详细的《世博保障方案》。
为了确保《保障方案》严格执行并随机应变, 上海公司制定了制定了“信息上报、双十会议、主任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细化的执行方案, 并多次召开“重要节点”以及“高温暴雨、梅雨台风”等恶劣天气以及极端客流等专项保障研讨会, 确保保障工作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