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财务审计(精选6篇)
建设项目财务审计 第1篇
浅谈审计机关利用社会审计力量对国家建设项目进
行审计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22条规定“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法实施条例的第20条对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范围和审计机关监督方式作了进一步明确和规定。这是审计机关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部门的法定职责,然而要履行好这个职责,各地审计机关面临了严重的挑战:审计人员的数量和专业知识难以满足其履行法定职责的需求。目前,审计机关应对这一挑战普遍采用的方法是利用社会审计机构专业人员帮助实现其职责。现就如何利用审计机构问题谈谈看法。
一、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的主要困难。尽管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中,国家投资越来越低,但就其金额上来看是逐年增长,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表明:2004年制2009年期间,中央预算内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平均年增长达32%。而且,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事项复杂、专业性强。例如,为了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需要审计人员具备工程造价方面的专业知识;为了对工程合同管理的情况进行评价,审计人员需要具备合同法等法律方面的知识和经验等。然而,审计机关投资审计部门无论人员数量上,还是专业结构上都不能满足要求。以贵州2009年为例,2009年贵州省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达到2438.18亿元,投资领域涉及交通、水利、房建等
方方面面,而全省的固定资产审计人员仅有300多人,且大部分人员并不具备工程造价和工程管理的背景,既懂工程又懂财务的人员更是少之又少,很显然难于完成审计法赋予的职责。
二、审计机关利用社会审计机构可以实现优势互补
社会审计机构是是指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造价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具有审核有关单位财务收支及工程结算能力的机构。
从审计技术的发展来看,社会审计基本上一直走在国家审计的前面,尤其是在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方面,1999年底,原附属于各级审计机关的审计师事务所全面完成“脱钩改制”,带走了不少工程技术方面的专业人才,再通过长期市场竞争形成的相对竞争优势,使社会审计机构聚集了一批精通工程审计的工程师、造价师等工程技术人员,这是国家审计机关所不具备的。但国家审计以法律授权、经费自理为保证的高度独立性,以及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手段,则是中介机构无法企及的、在国家建设项目审计中,完全可以依托审计机关的行政权威,通过优选中介机构,充分利用其人力资源和专业技术优势,实现优势互补,体现最佳社会效益。
三、当前审计机关利用社会审计机构的主要模式
1、直接聘请中介机构人员参与审计工作
这是国家审计署倡导的模式,2006
年,审计署发布的《审计署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对审计机关聘请社会审计机构人员作出了具体规定,这种方式从审计独立性及审计质量上是最容易控
制的,然而这种方式是将社会审计机构当成“劳务公司”,对社会审计机构而言是最不容易接受的,从贵州省的情况来看,当审计机关需要从社会中介机构聘请人员参加审计机关的审计组时,社会中介机构基本是出于“友情赞助”。
2、社会中介机构以机构的名义参与审计组
这种方式多用于投资额比较大的高速公路、大型水利等项目,审计机关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按审计机关的要求,独立完成审计中的专业工作,并对其审计部分出具审计报告。例如在某高速公路的竣工决算审计中,审计厅委托8个社会中介机构完成18个标段的工程结算审计和征地拆迁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审计组织每周以例会的形式由各社会中介机构报告审计进度及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由审计组长确定统一的处理原则。审计厅人员完成财务收支部分审计的同时根据各审计机构提供的的线索完成建设管理方面问题的取证,同时采取适当的方法对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进行复核。最后审计厅根据各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及自己人员的取证对建设单位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这种模式下,审计机关能较好的控制审计质量,也能较好的保证中介机构的独立性,各审计机构只完成其专业的部分,不涉及建设单位管理问题,审计机关能及时提供服务,其审计成果能够以独立的报告展现出来,为其发展较为有利,因此社会审计机构比较喜欢这种模式。
3、将建设项目的审计完全委托给社会审计机构
这种模式下,审计机关将其应当依法进行审计监督的国家建设项
目完全委托给一个或多个社会审计机构,其中一个为社会审计机构为主审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其他审计机构和汇总审计报告。在社会中介机构审计之前,审计机关审核其审计实施方案,在审计完成后审计机关根据其审计方案,复核其审计报告。在这种模式下,审计机关一般情况不对被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如果在符复核审计报告过程中,发现被审计单位涉嫌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审计机关另行安排审计项目进行专项审计。这种模式下,社会审计机构要根据审计机关审核的审计实施方案进行审计,而审计实施方案中一般含有对建设单位管理问题及建设单位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审计的内容,社会审计机构从“维护客户关系”方面讲,审计机构不太愿意对涉及建设单位违纪违法的事项进行审计,审计质量难以保证。在最坏的情况下,甚至会出现审计机构利用其发现建设单位管理方面的问题来换取建设单位其他审计业务。且当审计机构出现审计失败时,审计机关难以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追究社会审计机构的责任。
4、授权建设单位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 当国家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申请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而审计机关又认为该项目不是那么重要或是审计机关实在难以抽出人手时,常常采用这种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审计机关一般以复函的形式,授权项目建设单位自行邀请社会中介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这种模式下,审计范围、审计目标由建设单位与社会审计机构在业务约定书中约定,审计机关一般只要求建设单位待审计完成后备案其审计报告。这种模式下,项目建设单位与社会审计机构的关系就是一个简单的服
务关系,基本谈不上国家审计意义上的审计监督,难以达到审计法上规定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审计目标。
四、法律授权模式—实现对国家建设项目全面审计监督的根本途径
当前审计机关利用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监督基本是按单个建设项目进行,面对越来越多的国家建设项目,对审计机关的组织协调仍然是挑战,且这种委托执法的合法性本身值得商榷。要对国家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监督,笔者认为应该开辟一种新的模式—法律授权模式。所谓法律授权模式,就是在国家法律层面上,规定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实现国家审计机关监督与社会审计相结合,并由国家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实施行业管理。在这种模式下,审计机关对社会审计机构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制定市场准入标准和国家建设项目的社会审计准则,在建设单位与社会审计机构签订审计合同时,将审计准则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这种模式下,在法律层面还需要授予审计机关对社会审计机构不按法定审计准则实施审计的行为进行处罚的权力,对建设单位不邀请具有国家建设项目审计资质的社会审计机构对项目审计的行为进行处罚的权力。在这种模式下,可以有效的把国家审计机关从具体的审计事务中解脱出来,其主要精力用于监督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质量。法律授权模式是实现全面监督国家建设项目的根本途径。
建设项目财务审计 第2篇
严格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财经法令,正确处理国家、投资者和个人间的利益关系,从而保证国家对宏观经济间接措施得以落实。
依法合理及时筹集建设资金,以保证工程建设资金需求;依规做好资金预算,资金使用过程的核算、控制与监督,以及资金使用效果的考核。
严格执行工程概预算,积极贯彻经济责任制,加强合同管理,合理、节约使用建设资金,努力降低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全面准确核定固定资产投资价值,做好固定资产移交工作,确保资产不流失。做好高速公路基建财务会计工作需掌握或了解的内容:
高速公路基本建设程序和总概算组成及内容 高速公路建设单位会计的内容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财务管理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审计的范围及内容
在财务会计工作过程中应注意或避免的几个问题
一、高速公路基建程序和项目总概算组成及内容
1、高速公路基本建设程序 • 1.1项目建议书(立项)
• 1.2可行性研究阶段
• 1.3设计阶段
• 1.4安排计划和作好建设准备
• 1.5组织施工
• 1.6通车试营运、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
上述公路基本建设程序六个方面的内容,是互相依存和紧密联系的,在具体工作中,我们通常采取“程序不减、方法变通”、“合理交叉、平行推进”的手段来加快项目进程。从财务角度分析:
1.1~1.3(初步设计批复阶段)这个阶段为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其财务会计主要工作任务是拟订适应项目特点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参与工可与设计文件审查、招标文件编制与审查和有关合同谈判工作。
1.3~1.5(初步设计批复之后到交工验收之前)为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其财务会计工作主要任务是围绕资金及其流转而展开,涉及资金筹集、使用、核算及监督,项目成本管理及核算,资产管理与核算,合同管理及工程价款支付管理与核算,财务分析与评价等。
1.6阶段(即交工验收至交付使用阶段)为项目建设收尾阶段,这一阶段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财务与会计工作最为繁忙和重要的阶段,其主要工作内容涉及前面两阶段财务工作延伸外,还应重点做好债权债务清理与核对,合同清理与结算,实物资产的清理与盘点,会计档案整理、保管与移交,试通车收支核算与管理,竣工财务决算、配合决算审计及核定交付使用资产等。
2、高速公路基本建设项目总概算组成及内容 • 第一部分是建筑安装工程费 • 第二部分是设备及工器具费用 • 第三部分是其他基本建设费用 • 加上预备费,即构成项目总概算。
• 特别指出:动用预备费必须经原概算审批部门批准
二、高速公路建设单位财务会计的主要内容
(一)公路建设资金来源管理和核算
(二)公路建设设备物资采购管理和核算
(三)公路建设投资管理与核算
(四)公路交付使用资产的管理与核算
(五)公路试通车期间财务收支的管理与核算
(六)建设单位会计报表的管理与编制
(七)公路项目竣工决算的管理与
三、高速公路基建项目财务管理
(一)正确理解公路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含义
(二)把握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特点,做好管理构架与制度设计工作
(三)分析高速公路建设资金运行特点,创新资金管理办法
(四)加强合同管理,降低工程建设成本
(五)做好项目竣工决算,确保投资效益实现
(六)公路试通车期间财务收支管理原则
(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呈现如下五大特点
项目财务管理职责的高度分化,“大财务”的管理特点明显。
项目财务管理中体现的概(预)算观念明确。
项目财务管理内容涉及面广,时效强。
项目财务管理的核心是“资金管理”。
合同化管理得到广泛应用(二)高速公路建设资金管理:
分析投资来源的性质,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
正确分析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和收尾阶段(债权债务管理、实物清理盘点,预留费用和未完工程及财务决算等)的资金运行特点,有针对地制订资金管理措施。
认真分析项目概算结构形式,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措施。
“封闭运行、双系统控制”资金管理模式 值得推广应用。(三)“封闭运行、双系统控制”资金管理模式 建立程序和应用 首先,由业主与开户银行共同组成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第二,制订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帐户管理办法。
第三,业主与银行签订银企合作协议,以及业主与银行、用款人签订三方资金管理协议,以明确资金管理各方的职责与义务,建立资金管理约束机制。第四,建立资金定期检查制度。(四)高速公路建设投资成本管理: 1.建设成本开支的原则与界限: 1.1划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项目业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成本费用不得列入建设成本。
1.2划分建设期内与建设期外费用支出。项目已竣工并移交使用,但仍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计入建设成本,而应计入生产经营成本 1.3划分项目建设成本与自用固定资产购建成本的界限。项目业主在项目建设过程 中,在投资概预算外用自由资金购建自用的固定资产支出,不得列入到建设成本中,应单独作为自用固定资产的成本进行核算。1.4划清不得列入建设成本的开支。对外投资支出,被没收的财务、支付的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以及捐赠、赞助支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各种税费,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2.建设成本控制工作思路
坚持“实行全员参与,全面控制与重点控制想结合,目标控制与过程控制想结合,以优良的控制工作质量来确保成本控制成果的质量” 的成本控制工作思路 3.建设成本控制措施
组织措施。落实成本控制人员的任务分工和职责分工的办法,编制成本控制工作计划及工作流程。
技术措施。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及严密审查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的办法,对重大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挖潜节约投资。
经济措施。分解成本控制目标,并经常进行实际支出与计划目标支出相比较的办法,发现分析偏差,及时制定纠偏措施。
合同措施。注重原始资料的积累、严格合同程序、保证合同执行的严肃性。
(五)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1.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要求
1.1成立专门组织、配备专门人员,并有专门领导负责。
1.2进行支出合法合规审查。
1.3及时、准确和完整。
1.4工程造价要实事求是。2.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
2.1要及时组织完成工程决算及其他专项资金决算工作。包括工程决算、征迁资金决算、设备投资决算、费用决算及尾工工程和预留费用决算等。
2.2做好各项实物资产、债权债务清理以及有关帐务处理。一是做好各项财产物资的清查盘点工作;二是做好对各项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工作;三是做好帐务处理工作。
2.3收集、整理资料,为竣工财务决算提供文件及信息依据 需收集竣工决算资料主要有:
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和调整概算、变更设计以及开工报告等文件;历年的基建投资计划,经审核批复的历年基本建设财务决算;编制的施工图预算、承包合同、工程结算等相关资料;历年有关财产物资、统计、财务会计核算、审计以及相关资料;工程质量鉴定、检验等有关文件,工程监理等有关资料;基建收入的财务资料;有关征地拆迁资料和土地使用权证明;其他有关的重要文件、协议、合同等。
3.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的组成内容
竣工决算报告由竣工决算财务报表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两个部分组成,此外通常随同竣工财务决算一起报送的还有竣工决算平面示意图以及报告封面和目录
3.1一般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表式 组成: 交通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审批表(交建竣1表)公路建设项目工程概况表(交建竣2表)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总表(交建竣3-1表)资金来源情况表(交建竣3-2表)
建设项目概算执行情况表(交建竣4表)外资使用情况表(交建竣5表)
公路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交建竣6-1表)公路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交建竣6-2表)3.2竣工决算报告说明书主要内容:
项目概况、建设的依据及建设工期等情况; 项目组织与建设管理形式;
资金来源及运用情况。对拨付其他单位基建和报废工程损失,应详细说明; 投资效果简要分析。包括新增生产经营能力,建设工期,投资额,形成固定资产比例,投资回收期等;
财务管理工作情况及执行财经纪律情况;
对验收投入运营后遗留的少量尾工,可根据未完工程的数量,按概(预)算价值计算纳入工程决算。但对尾工清理安排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应加以详细说明; 项目的主要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6.高速公路试通车财务收支管理原则 6.1收支两条线的原则 6.2概算管理原则
6.3专项支出报批原则
6.4正常管养支出预算管理原则
四、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审计范围及内容 1.审计范围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审计的范围十分广泛,“凡是与该项目相关的事或人(单位),都在审计的范围之内”。按照审计所涉及的内容划分,它包括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经济技术活动、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外部环境条件、以及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评价。它不仅涉及到项目的财务收支,而且与项目相关的财务收支也涉及在内;不仅涉及到项目的建设方案、设计图纸、工程质量和效益评估等多方面内容,而且涉及到审计技术经济指标、评价工程质量;它不仅涉及到工程建设本身,而且涉及到征迁安置、建设协调、材料供应、审批手续的办理等等。按照所涉及的单位划分,则包括建设项目管理单位、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及材料供应,地方征迁安置和建设协调机构等,必要时可以上溯到项目的审批单位 2.项目审计内容内容
2.1建设前期审计阶段。就是对项目开工前的设计。其审计主要内容有:
2.1.1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审计。
2.1.2项目概预算编制真实性和合法性审计。
2.1.3施工准备工作审计。主要是对工程招投标进行“三公”审计
2.2建设中期审计阶段。是以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项目有关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保障建设资金合理、合法使用为主。其主要内容有
2.2.1对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其内容主要有:在工程建设管理中,对四项制度(业主制、监理制、招投标制和合同制)的执行,是否落实到位;有无转包或是违规分包的现象存在;项目建设的进度是否符合总的建设工期要求;工程质量是否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标准;设计变更的合理性、合法性,应该办理的各项手续是否完备;工程计量的合理性、合法性,各项手续的办理是否完备; 征迁安置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征迁安置资金是否做到了专款专用,有没有截留、转移、挪用的现象存在。2.2.2对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查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对项目设备、材料采购、保管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查其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例如:设备和材料等物资是否按设计要求采购,有无盲目行为,设备材料验收、保管和维护是否制度健全等;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环节与项目直接有关的收费和财务事项进行审计,审查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对建设费用及有关财务收支核算进行审计,审查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2.3竣工决算审计。是对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性、效益性进行审计。其审计主要内容有
2.3.1对概(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查有无计划外建设、自行扩大投资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等情况;
2.3.2对建设成本、基建收入、资金结余等进行审计,审查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审定建设项目完成的总投资。对资金的来源、支出及结余等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审查各项费用的支出是否真实、合理、合法,帐务处理是否合规,基建拨款和结余资金是否真实、2.3.3对工程合同执行情况和合同质量等级控制情况进行审计。审查合同执行的真实性、严肃性,以及项目建设的质量情况,审查有无转包、违规分包行为;审计工程价款结算与实际完成投资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性,对照概(预)算,工程结算有无突破,并对突破部分的真实性、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给予认定 准确,结余分配是否合法、合规等
2.3.4对交付使用资产情况进行审计。审查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工财务决算表及说明书、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及明细表。审核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办理验收手续;移交的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是否真实、合法。2.3.5对收尾工程进行审计,审查未完收尾工程量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核定完成所需要的投资额度。必要时还要对收尾工程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五、在财务会计工作过程中应注意或避免的几个问题
1.工程管理方面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1工程招投标各个环节是否坚持了“三公”原则。是否存在违背招标管理程序的行为发生。
1.2在工程管理中,是否存在分包或转包行为。
1.3工程计量是否存在高估冒算、重复计量、编制虚假计量资料行为。
1.4工程变更是否严格按合同办理,尤其对单价变更是审计重点(成本定价原则)。
1.5重大施工组织方案是否经过论证,论证的原始资料是否归档,是否存在因工作深度不够造成损失浪费行为。1.6进度奖励的处理是否合理。
1.7计量资料是否真实、齐全、完整,各项签字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仿写的问题。
1.8工程借款或以工程计量款作质押,是否存在借支失控的问题。1.9工程量差的问题。
2.技术管理方面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2.1设计变更理由及依据,是否存在前期工作深度不够而导致增加设计费的情况。2.2课题研究的必要性,是否存在重复研究的情况。
2.3质量控制与管理是否按程序和规定进行,是否存在质量控制问题。2.4是否存在同体监理的行为发生 3.机料管理问题
3.1现实的材料供应方式问题。审计是全盘否定的。
3.2对指定报价的材料是否采取代为支付的方式,值得斟酌。材料价差的计算与处理问题。
3.3是否存在对非指定报价材料进行的补差问题。
3.4设备采购是否按概算细目执行,是否存在超概算规模购置的问题,购置程序是否合规。
3.5是否存在将建设资金用于生产性经营的问题 4.征迁协调方面的问题
4.1征迁补偿资金是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等方面的问题。补偿资金是否足额补偿到位。
4.2土地征用三个面积问题:概算面积、补偿面积、确权面积。三者之间差异成因。
4.3是否存在以不可遇见费名义进行补偿的问题。
5.因建设管理模式原因形成的问题
5.1管理性支出在工程监理费用列支的问题。5.2征迁管理费用支出无依据的问题 6.综合管理方面的问题
6.1各类津补贴合理合规问题。6.2设代组人员津贴列支问题。6.3税费代扣代缴的问题。
6.4财产物资的购置与管理的问题。
6.5施工单位退场前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工程借款、材料欠款、地方债务等)。6.6档案管理问题。
6.7试运行期间成本支出合理合规问题 7.竣工决算方面问题
7.1是否重视,是否成立专班。
7.2编制决算前是否对债权债务进行了清理、是否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了清查盘点、各专项决算诸如工程、征迁、设备、费用决算是否完成、帐务处理是否进行了全面检查。
建设项目财务审计 第3篇
一、两种决算审计的区别
(一)概念的区别
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是对以在初步验收后对该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的审计。
单位财务决算审计:财务决算是对预算经费执行情况的总结,与部门预算不可分割。财务决算一般指年度决算。单位财务决算审计就是对一个部门或单位年终财务决算的审计。
(二)审计内容的区别
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主要内容与实行企业管理的单位财务决算审计内容等都各有不同。比如实行企业管理的单位财务决算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会计报表、账簿、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审计; 对企业流动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的审计; 对企业债权债务的审计;对所有者权益等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审计;对损益情况的审计。
在实际工作中,单位财务决算审计既包括建设单位自身的财务决算,同时也包括某个项目的财务收支,但项目的决算审计只包括与该项目有关的财务收支、工程造价等。比如对财务的审计,在单位财务决算审计时,涉及的有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施工方建安营业税,但若只对某项目进行决算审计,所涉及的有代扣代缴施工方营业税、投资方税金、施工方、设计、咨询单位营业税(营改增的企业缴增值税)等。也可就供货方相关税金进行审计。但投资方税金目前全国无统一规定。仅就四川成都而言,在BT模式下:投融资人只负责提供资金,不参与项目施工管理,则对其取得的资金投资回报按照“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三)审计方法的区别
财务决算审计的方法有顺查法、逆查法、抽查法等。
但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方法除与财务决算审计方法有部分相同外, 另有:材料价格市场询价方法;造价有疑难问题使得审计方法;到编制定额的造价站咨询,以此依据计入审定造价;工程量的审计方法:如用GPS定位测距;钻芯取样测厚度及材质;皮尺测量长、宽、高等;综合单价的审计方法包括:
(1)同类及相似项目按中标单价计价;
(2)变更项目按有关规定重新组价;
(3)同类及相似项目当结算工程量超过中标工程量15%以上的另行组价。
如对某项目审计,除运用单位财务决算审计的方法对项目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外,还要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就要运用造价的审计方法: 工程量的审计方法(GPS定位测距)、综合单价的审计方法(变更项目的重新组价)等。
(四)处理处罚的区别
财务决算审计依据规章以上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若无文件规定,则不能处理处罚,应向上级部门汇报,以便今后制定政策时使用; 工程决算审计中,概算、预算、招投标、多计造价等问题依据审投发 【1996】105号文件执行。
在对某项目决算审计时,如发现财务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则处理处罚在引用法律法规上面是一致的;但其他方面,如“四算三超”、高估冒算等方面,那么依据就不一样了。
(五)法律效力的区别
实际工作中,国家建设项目结算审计大多利用审计报告及函的形式,很少采用审计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审计报告的依法出具不能代替审计决定的法律效力。”审计报告及函反映的问题,对于被审计单位而言,可执行,可不执行,如不执行,审计也就失去了它应有的意义和作用。而单位财务决算审计中,一般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理处罚,小问题及建议上审计报告, 而大问题上审计报告并作出审计决定。
审计实践中,笔者认为,无论是单位财务决算审计,还是项目决算审计,都应该出具审计报告及审计决定,既保证审计文书的规范化,又保证所有的问题的都应由被审计单位执行。
(六)审计时间的区别
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是某项目在初步验收后就可实施审计,而单位财务决算审计一般是年终决算报表出来以后才开展财务决算审计。
只有完成了竣工决算审计,甲方、投资方、乙方才可以进行工程款最终结算,而仅有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建设单位是无法办理真正的竣工决算。只有对项目进行决算审计,被审计单位依据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执行以后,才能办理真正的项目决算。若单位财务决算审计时,某项目未完工,则不便于对某项目相关内容进行审计;但某项目未完工,也可对其进行在建工程审计或者过程控制审计。
二、两种决算审计的联系
(一)审计的意义和作用有联系
两种审计的意义和作用都是贯彻国家政策,维护国家利益,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加强管理和廉政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审计内容和范围有联系
单位财务决算审计可以延伸至有关单位,如设计方、施工方等,但项目决算审计,根据审计署有关规定,必须要对投资方、设计方、施工方、供货方、尾工工程、移交工程等进行审计,其审计内容有联系;但项目决算审计的内容要宽泛得多。
(三)财务收支审计中存在问题,处理处罚依据相同
两类决算审计在财务收支审计中发现的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在处理、处罚依据上基本是相同的。
(四)会计科目有联系
工程项目的财务收支、往来、现金、存款与该单位的非工程项目资金的收支、往来、现金、存款有时有密切的联系,会计分录之间的经济往来也有联系。
(五)审计方法也有相同点
如对现金的盘点、存款与对账单的核对、往来款项的函证等。
三、建议
审计署尽快出台相关文件,明确项目决算审计或结算审计,对于审减的工程造价这个问题,必须出具审计决定,否则,即使后续审计,被审计单位不执行审计报告,而按合同付款给施工方或投资方,在国家资金流失的同时,审计的权威性无法体现,投资审计的作用也就毫无意义而言了,审计部门实质上变为施工企业的结算公司了。
各级审计部门要注重资源整合,防止对项目先审计财务,后再对该项目决算进行审计,这样,无论是时间、资源等方面都浪费了。还可在项目决算审计中,利用原有对项目的财务审计结果,以及上级审计部门对财务审计的成果,避免重复审计。
审计部门应尽量购买相关审计工具,如测距仪等或制定租用仪器的制度,对GPS、钻芯机等价格昂贵的可租用,以提高审计效率及科学性。
投资处(科)应配备如财务、造价等相关专业人员,集思广益,科学审计,而不能只审计工程造价,因为不对项目决算审计,造价师只对结算审计的话,有些问题如甲供材料等,当施工方报入结算价时,审计人员(造价师)是无法发现该问题的,导致国家多支付工程款,同时审计报告反映不真实,存在较大风险。
摘要: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国家建设项目(包括BT、BOT、EPC等模式)越来越多,仅仅审计工程结算造价是不够的,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地方审计部门90%以上只审计工程结算,而不愿意审计工程决算,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审计人员对业务不熟悉。因此,必须对项目进行全面审计,才能发挥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意义和重要作用,但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与一个单位(包括财政部门、一级行政预算单位、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等)的财务决算审计是不同的,那么,在实际工作中,只有了解两种决算审计的区别和联系,才能更好的搞好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和单位财务决算审计。
建设项目财务审计 第4篇
关键词:建设项目审计 系统论 内在联系 耦合性
0 引言
目前,国内的建设项目审计除了工程质量审计、效益审计以外,主要分为财务审计和造价审计,两者存在较为严重的脱节,而这一脱钩现象将会严重影响投资效益,甚至使得造价失控,因此必须将财务审计与造价审计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风险。
1 建设项目财务审计
1.1 建设项目财务审计定义 建设项目财务审计以项目合规性审计为主,重点围绕资金的运行路线,全过程跟踪资金的筹措到资金的使用、分配以及回收。
建设项目财务审计应重点关注财务部门的设置和财务计划的完整情况、资金筹措的合法性合规性以及经济性、审查项目建设时期的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1.2 建设项目财务审计的审计对象、审计方法与审计要求 ①审查财务部门的设置和财务计划的完整情况。建设单位应根据财务计划筹措资金并且合理安排使用资金,财务部门需根据投资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等其他相关资料,确定整个项目建设资金以及各个阶段所需的资金量,财务计划是各项活动计划的货币反映。②审查资金筹措的合法性、合规性以及经济性。 资金筹措贯穿于整个项目的始终,这一工作主要由建设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为了确定资金筹集方式,编制资金筹集计划,财务部门需根据投资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等其他相关资料,确定整个项目建设资金以及各个阶段所需的资金量。③审查项目建设时期的资金使用情况。在项目建设时期,建设资金由来源形态转化为占用形态,对建设时期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是严格执行建设计划、提高投资效益的重要保证。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主要有:设备和材料审计、建安工程投资审计、待摊投资审计、其他投资审计等。④审查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是指在整个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前,审计人员对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对竣工项目从筹建到施工到竣工交付使用的全部建设费用、建设成果和财务情况进行审计,让项目建设资金合理、合法使用,并且正确评价投资效益。
2 建设项目造价审计
2.1 建设项目造价审计定义 建设项目造价审计是一项将经济与技术融合为一体的独立核算工作。造价审计除了核减工程造价以外,更多的是通过造价审计揭露围标串标、违背合同、管理低下等违法违规行为。
2.2 建设项目造价审计的审计对象、审计方法与审计要求 ①做好投资估算环节的审查。投资估算是由建设单位编制的,在项目决策阶段设计之前所做的一项粗略测算工作。此时造价审计主要是控制估算,要从建设单位本身的情况出发,量力而行,合理编制估算,使其在建设管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②设计概算审计。建设单位一般注重设计的美观,较少考虑经济性,一些设计单位在利益驱动下,单纯追求进度,导致大量的设计变更,而这最终带来的是追加工程投资。因此在审计中应通过多方案比选、分析程序等选取最优方案,为造价控制打下坚实的基础。③审查合同价款的执行情况。审计人员在对合同价款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时,应重点关注:a审查被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b审查工程量。工程量是工程结算的依据,审计人员除了对原合同范围内和范围外的工程量进行审查,还要对工程变更与现场签证的相关情况进行审计。④审查概算执行情况与竣工决算。a概算执行审计,即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概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查是否存在概算超估算、施工图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以及查看调概的情况等。b审计竣工决算,即为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从而促进资金的合理使用,提高投资效益。而对决算审计主要针对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图预算、审计变更等进行审查。
3 建设项目财务审计与造价审计的互动
3.1 从系统论的角度阐述两者互动的必要性 审计人员为了有效的发表审计意见需要搜集相关的审计证据,审计证据的获取不仅仅依赖财务审计与造价审计的单独取证环节,更多的需要两者相互融合,发现问题,获取证据。证据无疑来自于两类:财务资料与工程资料,由于被审单位的财务部门所记录核算的各类财务数据都是工程项目中所实际发生的,两者是对应关系,审计项目组必须具有高度复合型人才,知识体系单一的审计人员已不能有效应对如此恶劣的环境,我们要从系统的角度将财务审计与造价审计进行交叉,相互渗透,有效融合。
在建设项目审计中,实际上由审计人员通过对工程信息和财务核算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寻找疑点,进而做出专业判断,发表审计意见。这不仅依赖于审计人员本身专业复合的能力,也依赖于财务审计与造价审计工作的相互作用。只有将两者有效的互动,才能不断完善审计体系,形成稳定的审计格局。
3.2 以财务审计与造价审计的内在联系为切入点分析互动的必要性 我们围绕着整个建设程序,从造价这一方面来讲,造价主要起到确认成本的作用,而财务主要是数据核算,建设单位的造价核算是为财务核算提供依据。而在审计业务中,两者不是平行的,而是一种咬合状态,是一种互相确认的过程。
从建设项目造价的确定过程来看,“四算”主要是指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决算。投资估算对应的是项目决策阶段,是项目的预期总投资,其与初步设计阶段的概算相比,构成要素基本相同。估算对项目投资控制发挥“指导性上限”的作用,而概算是作为项目投资的最高限额,发挥着“法定性上限”的作用。工程竣工结算是指工程项目完工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发承包双方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对所完成的工程项目进行的工程价款的计算、调整和确认。项目竣工决算是指所有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编制的竣工决算报告。真实合规的结算才能纳入决算报表中,而这一过程恰好是财务审计与造价审计互相确认的体现。
3.3 建设项目财务审计与造价审计的耦合性分析 目前,国内的建设项目审计除了工程质量审计、效益审计以外,主要分为财务审计和造价审计,财务审计以注册会计师为主,造价审计以注册造价工程师为主,目前两者存在较为严重的脱节,社会审计机构在做造价审计的时候会为了利益与施工单位串通,而财务审计由国家审计机关来做,而这一脱钩现象将会严重影响投资效益,甚至使得造价失控,因此必须将财务审计与造价审计紧密结合,这样才能实现全面审计,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风险。
对于建设单位的财务部门所做的会计核算工作来说,这是由财务审计实施的,同时对项目的资金来源与使用情况、账证表设置等进行审查,而资金具体运用到工程项目中,而造价所做的工作给财务核算提供可靠的依据,两者处于紧密的耦合状态。
①建设前期耦合。在项目建设前期,造价审计工作主要围绕着:一是对项目立项环节重点审查,严格把关可行性研究报告;二是对概预算的编制进行审查;三是对合同的签订是否违背国家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计划文件进行审查;四是对乙方的资质进行严格把关;五是审查招投标工作,防范腐败现象发生。
财务审计工作重点是审查被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资金来源的可靠程度以及资金筹措的经济性,在源头上加强管理,从而杜绝大量的损失浪费和违法违纪行为,提高投资效益。
②建设期中耦合。在这一阶段,造价审计人员深入工地,严格审查,主要围绕着:一是对相关管理制度的遵守情况、概预算的执行情况以及一些不必要的损失浪费进行审计;二是审查是否按照规定进行设计变更,手续是否完善;三是对施工单位为了利益提高报价或者使用劣质材料和设备进行审查,并为财务审计提供证据;查看建设管理制度、各项合同、投资概算预算等执行情况,查出一些隐蔽工程的虚假列支,防止因管理不善造成浪费。
此时的财务审计主要审查项目资金是否到位、建设单位的管理制度以及一些财务会计资料。在审计过程中,财务审计人员与工程造价审计人员应及时沟通、交换意见,通过对造价审计进行延伸来进行财务审计,以保证建设资金专款专用,杜绝虚列、挤占工程成本和无计划开支现象,保证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
③建设期后耦合。在竣工决算阶段,将财务审计与造价审计进行耦合可以较好地把握资金动向,对工程量不实、高套定额等在工程决算中发现的问题,造价审计人员予以记录,并将这些问题及时与财务审计人员沟通,从而为财务决算审计提供证据,这一过程是相互确认、紧密耦合的体现。在审计时,要把握工程决算和财务决算的关系,抓住资金的流向,做到全面监督。
4 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发展的探索
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浅到深的快速发展历程,将建设项目财务审计与造价审计相耦合,并驾齐驱,在检查工程量和费用计算的合理性准确性的同时对财务收支进行审计,这无疑对审计人员以及审计工作提出高标准,只有将审计工作高度结合以实现优势互补、资源整合,拓宽审计领域,加大审计力度,提高审计效率,从而进一步保证审计目标的实现。
总之,在建设项目审计实践中,由于财务审计与造价审计人员对事物判断和分析的敏感能力和洞察能力、对综合知识的运用能力以及创新思维能力的差异,在建设项目财务审计中发现的造价审计领域的疑点问题,往往就是造价审计的重点,反之亦然。为了做到全面监督,首先在人才的配备上,审计项目组要选用一些既懂工程造价又懂财务审计的复合性人才;其次在实务工作的开展中,要将财务审计与造价审计工作高度结合,通过常态化的沟通交流,实现优势互补,资源整合,使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向更高更深层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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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建设项目财务审计 第5篇
一、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工程基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依据:
1、本事务所与委托方签定的业务约定书
2、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预算法
4、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九号—基本建设工程预决算审计
5、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会字(1995)45号]
6、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基字(2002)394号]
7、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8、财政部关于加强专项资金财政财务管理与监督的通知
9、财政部关于《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
10、上海市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办法——沪财基(1998)3号
11、审计机关“关于国家建设项目预算(概算)执行情况审计实施办法”
12、审计机关“关于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施办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14、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项目立项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概算批复、项目投资和资金计划等
15、基本建设项目费用实际支出的各项标准,包括项目设计费、勘察费、施工监理费、住宅配套费、人防建设费用、供电及供水配套费等
16、其他相关的基本建设管理规定
二、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目的: 通过对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基建财务竣工决算审计,以确认该项目的全部基建投资支出(注:包括建筑安装投、资、设备投资、其他投资、待摊投资等)、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基建资金结余的真实性、合法性发表意见;同时对该建设项目的设计概算的执行情况及与实际情况进行对比、审核、分析,最终通过审计确认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形成竣工交付使用财产的完整、真实的资产价值及资产明细表。
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审计范围及内容:
1、审计范围:(1)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资金来源及运用情况,即从基本项目实施的第一笔资金投入或第一笔项目支出发生开始,到该项目基建财务竣工决算报表编制完成结束,所反映记载的项目事项的全部财务会计资料和相关的其他资料(包括设备、材料采购合同,设备、材料供应商中标通知书,设备、材料的询价及比价资料,合同会签资料等)。(2)如果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改建项目采用全过程建设财务监理的方法,则在进行基本建设财务竣工决算审计时,根据实际财务监理的效果,通过一定程度的测试,可以适当运用财务监理报告的有关内容。
2、审计内容:(1)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改建项目的上级主管单位、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立项批复、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概算批复、项目设计概算书等(2)基本建设项目的建筑及市政设计、地质勘察、服务技术咨询服务等合同。(3)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改建项目的国内、国际招投标资料、设备合同及安装施工或分包合同。(4)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改建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及各专业分包合同(5)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改建项目根据设计概算或设计变更确认的单项工程核验单及总体设备竣工质量验收资料。(5)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改建项目自开工至竣工验收时的全部财务会计资料,包括基础控制台帐、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等。(6)其他与项目相关的资料
四、竣工决算审计重点:
1、审查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情况,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竣工决算报告包括竣工决算报表、报表科目附注、报告说明。审计人员应重点审计决算编制工作有无专门组织,各项项目竣工清理工作是否全面、彻底,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对项目遗留问题的处理是否合规。
2、审查项目建设及概算执行情况,重点关注项目建设是否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进行,有无概算外项目和提高建设标准,有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经济损失。
3、审查交付使用财产和在建工程,重点关注交付使用财产是否真实、完整,是否符合交付条件。移交手续是否齐全、合规,成本核算是否完整,有无挤占工程成本,提高工程造价,转移建设投资的问题。
4、审查转出投资、应核销投资及应核销其他支出。关注列支依据是否充分,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真实,核销是否合规,有无虚列投资的问题。
5、审查尾工工程。根据修正总概算和工程形象进度,核实尾工工程的未完工作量,按照一定的计算方法,留足投资。防止将新增项目列作尾工项目。
6、审查项目结余资金。重点审核库存物资,防止隐匿、转移、挪用库存物资。虚列债权债务,隐匿项目结余资金,揭示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7、审查基建收入,关注基建收入核算是否真实、完整,有无隐匿、转移收入的问题。是否按照国家规定计算分成,足额上缴或归还建设贷款。
建设项目财务审计 第6篇
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几个要点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我国投资体制改革、财政金融体制改革和财会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基本建设管理体制也进行较大改革,开拓了新领域,增加了新内容,进一步加大了基本建设的投资力度.因此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审计就显得尤为重要.建设项目审计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一般来讲,大中型建设项目可分为三个阶段审计,即建设项目准备阶段审计、在建项目审计、竣工决算审计.而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是基本建设项目审计的`重要环节,加强对竣工决算的审计监督,对提高竣工决算的质量,正确评价投资效益,总结建设项目经验,改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有着重要意义,为了做好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
作 者:刘影 作者单位:黑龙江中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黑龙江,齐齐哈尔,161005 刊 名:理论观察 英文刊名:THEORETIC OBSERV ATION 年,卷(期): “”(2) 分类号:F239.63 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