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整改报告范文(精选9篇)
监管整改报告 第1篇
田家糯米粉厂质量提升整改情况报告
质量整改的提高工作是上半年主要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是衡量整个质量检查效果、保证检查后整改工作不走过场的一个重要标志。针对2013年“质量监管、质量提升”专家督导巡查组对我厂检查发现的问题,我们单位领导班子本着解决工作上存在的根本性实质问题,又着眼于加强质量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边学边改,边改边学,使整改工作得到较好效果。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开展“全面检查、反思与整治”活动,落实质量报告制度,以促进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全面提升。
针对未落实质量报告制度的问题,我厂通过整改,决定以宣传展板的形式、以质量承诺的方式,向社会做出庄重的产品质量和安全的承诺(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分)。
针对检查中提出的企业在参与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产业升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厂下来之后立即召开了厂领导班子成员会议,明确了要企业进一步强化依靠持续创新、加快转型升级的意识和主动性;建立高效的企业研发投入和产出模式,保持创新活力。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及时掌握国内、国外最新技术的应用情况,及时了解消费者的最新消费需求,及时捕捉新产品的销售情况。1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黑板报,电子屏及班前会等形式,在职工思想中树立质量意识,使职工了解我们工作组的主要检查形式、方法及主要针对方向。能够更好地提高本车间质量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2、按照“2013质量提升活动方案”实行具体工作计划。车间实行管理以人为本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职工素质及质管队伍建设。针对目前我单位职工队伍部分素质不够高,一些行不够规范的现象,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进行了整改:一是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职工及管理人员素质水平。大力开展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制定了严格的管理业务学习制度,坚持每周进行理论学习、操作技能学习,定期组织考试,并将考试成绩与经济、荣誉挂钩,增强了职工的学习积极性,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3、建立定期食品质量分析、质量例会及风险信息研判制度。通过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议,增强质量提升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通过召开风险信息分析会,交流各部门收集到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针对风险研判结果,确定下一阶段企业风险因素排查及检验的重点。
4、制定企业质量发展战略,建立质量人才引进培养机制。企业的发展归根到底是人才的推动,人才的引进是企业质量发展战略中尤为重要的部分。因此,我厂将积极加强同人才交流部门的协作,严格按照企业自身发展的实际需求,引进高素质人才,推动企业的新一轮发展。
总之,我们在整改提高阶段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一定成效,解决了一些突出问题,但仍然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按照制定的整改方案,一件一件抓落实,切实抓出成效。
田家糯米粉厂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监管整改报告 第2篇
一、公司规范运作方面
1、公司“三会”运作的规范性问题。部分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缺少记录人;“三会”记录过于简单,只简单罗列会议审议事项,没有发言要点记录;部分董事待理出席董事会签字时没有授权委托书或授权委托书不够规范,未写明表决意见,存在全权委托的情况。整改措施: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认真学习《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制度,将缺少的记录人已填写清楚,并责成召开“三会”时,记录人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1准确、真实记录会议的审议过程;公司已将董事会董事授权委托书的格式进行规范,并在今后的董事会会议上对不能参会的董事提醒其按照规范格式进行授权委托,不会再出现全权委托的情况。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2、公司董事会成员超比例在管理层兼职。公司目前共有董事9人,除董事长外,其余5名非独立董事均在公司管理层兼职,兼任经理人员的董事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整改措施:公司将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成员进行调整并符合规定的要求。并于2011年4月30日前整改完成。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长
监管整改报告 第3篇
审计结果表明, 中国移动集团主营业务稳步发展, 主要经济指标不断增长, 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但也存在对下属公司监督管理不到位, 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方面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对于审计提出的问题, 中国移动高度重视, 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和方案, 积极抓好整改落实, 并以此为契机, 举一反三, 组织各级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巩固和扩大审计成果, 不断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截至目前, 除需要报监管部门审批后执行的事项外, 各项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以下为中国移动的回应全文:
2012年, 审计署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简称我公司) 2005~2011年七年间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在肯定公司业绩稳定增长的同时, 指出了我公司在会计核算、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对我公司今后持续发展及管理提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对于审计提出的问题, 我公司高度重视, 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和方案, 积极抓好整改落实, 并以此为契机, 举一反三, 组织各级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巩固和扩大审计成果, 不断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截至目前, 除需要报监管部门审批后执行的事项外, 各项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集团层面共新制定、修订21项制度办法。审计署刚刚向社会公布了我公司2011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现将具体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方面
(一) 多计收入和成本费用方面, 我公司已在2012年度调整相关会计账目, 并对29名相关责任人给予降职、警告等处分。账目调整对我公司财务报告无重大影响。
(二) 购买保险方面, 我公司已责成相关单位进行清理清退, 资金已全部清退。
(三)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方面, 相关单位已在2012年审计期间补缴税款。账外存放资金方面, 相关单位已将余额全部纳入账内管理, 并对12名相关责任人给予严重警告、警告等处分。
(四) 关联交易方面, 相关单位已进一步推进财务信息化系统改造, 加强对账管理, 提高关联交易数据的准确性。
(五) 发票管理方面, 相关单位已对取得的虚假发票进行更换, 制定完善发票管理办法, 进一步规范发票取得与开具的管理。
二、执行国家政策方面
我公司在原有用户实名登记制度基础上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 要求各公司切实落实用户入网实名登记制度, 加强管理, 提高用户实名登记比例。
三、重大经济决策事项方面
(一) “三重一大”制度方面, 相关单位已按规定制定出台“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
(二) 对外重大投资决策方面, 我公司已研究制定股权投资项目投资主体选择规则。
(三) “村村通”工程方面, 我公司正在重新评估“村村通”工程建设运营模式, 待报监管部门批准后对该模式进行调整。
四、内部管理方面
(一) 合作商引入方面, 我公司已修订《业务合作伙伴引入管理办法》等制度, 进一步加强合作伙伴准入机制、流程管控、资格审查、量化考核等管理, 并强化了制度的执行落地。相关单位已停止不合规业务发展, 并进一步加强对合作商资格的审查。
(二) 市场营销与办公费用控制方面, 我公司已下发《关于加强业务营销管理规范市场营销行为的规定》、《社会渠道管理办法》等制度, 进一步规范营销行为, 加强营销资源使用管理、办公费用控制, 完善监控机制, 强化制度执行落地, 并已将办公电脑租赁改为购买方式。
(三) 保护客户个人信息方面, 相关单位已采取防范措施, 对银行卡电话充值业务模式进行调整, 已关闭未经同意开通的数据业务功能, 并通过系统功能改造升级等方式, 加强了日常监督控制。
(四) 薪酬管理方面, 我公司已制定补充养老保险转年金方案, 报国家主管部门审批后将补充养老保险纳入年金管理, 并已对健身卡进行了规范整改。
(五) 重大工程项目投资和物资采购方面, 我公司已修订《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招标实施办法》等制度, 进一步规范零星采购、非工程建设类产品采购的管理, 进一步界定必须招标和公开招标的范围, 进一步细化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的操作流程和实施程序, 并加强了监督检查和系统控制, 强化了制度执行落地。
(六) 合同管理方面, 相关单位已调整领导分工以及与控股公司的交易合同签批权限, 已修订完善相关业务管理规范, 进一步规范档案资料管理。
(七) 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方面, 我公司已开展信息系统集中化规划工作, 逐步推进信息系统集中化建设。相关单位已对有关业务系统进行改造, 对信息系统不兼容权限进行分离, 加强对信息系统的监督控制。
一份引人思考的审计整改报告 第4篇
干审计十几年来,总是走不出审计结果不被利用这个误区,但从这份审计整改报告的字里行间,真实的看到了审计与被审计的关系,真正感受到审计人员的辛勤劳动成果被肯定后的喜悦,真正体会到被审计单位真心诚意接受审计处罚并认真整改后的意愿。这不正是审计目的最好体现吗?这无疑是给我们审计人员认真干好工作注入了强心剂,更是给我们审计整改工作指明了方向。下面是审计整改报告全文,供审计同行共阅:
下附:(××县××中学关于对《XX县审计局关于对××中学2008、2009年度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报告》所列问题的整改措施)
贵局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安排,于2010年11月17日至2010年12月6日,对我校2008、2009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报送审计,在听取了我校有关情况说明的基础上,形成了洛审报字【2010】90号审计报告,下发了洛审决字【2010】42号审计决定。
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我校两年来的收支和违纪情况,审计报告既合乎财经和审计法规,又合乎我校的现状与实际,学校接受审计决定中的处理条款。
现就审计报告中提出的违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如下:
1.认真学习财政经策、审计法规,提高理财水平。本次审计所反映的问题,说明了我们平时对财经、审计法规学习的不够,从而导致操作违规,把握不当。以后要加强政策学习,在把握政策及操作规程的前提下,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逐步提高理财水平。
2.所有收入全部上缴财政专户。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对勤工俭学收入、所有校内外零星收入足额上缴财政专户,据实从会计中心核销。在遵循财经基本管理规程、保持原始凭据真实的前提下探讨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全力向规范化要求靠拢。
3.严格杜绝违规收入。本次审计我校违规支出达47.5万元,分别是高考教师奖励、高三教师补贴、平时加班费用的支出。在实施绩效工资以后,我们将严格控制奖金、补贴及加班费用支出,从学校制定的各项制度、方案上截断资金、补贴、加班费的发放的主渠道。坚决执行上级有关政策。加强教职工思想教育,宣传有关财经、审计法规,倡导教师的奉献意识,力争教师的理解,把握好政策尺度,做到在不影响教育质量的前提下最大可能的减少违规支出。
4.严格审核收支票据。本次审计发现的两张不合规的票据提示我们,财务审核人员要求把收支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做到该报的报,不该报的绝不报,虚假、不合理、过时的票坚决不能要,财务报销所需的附件一个不能少;财务人员将本着对学校负责的态度,细心、严谨检查,不马虎、不敷衍,以杜绝不合规的票据入账。
5.不再违规集资。2008、2009两年,我校在因校建工程欠款、校园文化建设等市、县安排重大活动项目的前提下,由于学校经费极端困难,不能支付活动的费用,针对具体活动先后两次集资款至1113000元,应付当时经费紧缺的现状。这些集资款至10月底,已经向洛南县教育局核实上报,纳入各级还款计划,逐步予以消化。
6.积极上缴罚没款。依照审计决定,按照审计决定的时效和金额积极将罚金上交县财政。
本次审计,促进了我们今后工作的政策观念。对我校以后财政财务工作很有指导意义,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提升执行财经、审计法律法规的水平和能力,做到财务管理规范,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完善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各项收支合法合理。
监管整改报告 第5篇
今年三月,市六届党代会监督委员会与市委宣传部、市党联办、市科协以及部分市党代表组成监督检查组,对全市科技、文化、卫生、法律“四下乡”活动进行了一次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我局在“四下乡”工作中,还存在“农资管理不够严格,农民反映种子有时一天一个价”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我局
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局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取得的基本成效
四个月来,我局按照整改方案要求,以农资市场监管为重点,从完善制度、规范农资经营行为入手,不断创新执法监管机制,大力推行文明理行执法,扎实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建设,全面净化了农资市场,较好地维护了农民利益,树立了“敬业为农、优质服务、文明执法、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
一是建立了一套系统化的农资监管新机制。农资经营备案制、缺陷农资退回制、农资经营档案制、农资经营者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办法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农资案件投诉一个号、信用等级公示一块牌、农资经营一本帐、价格信息一个源、部门监管一张网”的“五个一”监管措施受到广大农民的一致认同。
二是净化了农资经营市场。在全市建成农资“放心店”106家,比去年新增82家。近年来,在我市没有发生一起重大农资坑害案件以及因农资质量引发的重大农业生产事故,也没有发生因农资问题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全市农资质量总体上要好于前几年水平。种子、肥料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农药合格率上升了5个以上百分点,广大农民用上了“放心肥”、“放心药”和“放心种”。
三是提高了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执法方式不断转变,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整体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为促进全市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近年来,我市农民增收的速度明显加快。今年上半年,我市农民人平实现现金收入3378元,同比增长7.5%。预计到年底,全市农村人平纯收入将比去年增长10%,达到6600元以上。继去年被湖北省政府法制办、文明办、纠风办联合发文表彰为创建全国“十佳行政执法单位”活动先进单位后,我市今年被正式列入全国31个“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县(市)名单。
二、整改的主要做法
(一)坚持把健全监管制度,严把农资入市关作为加强农资管理的重要手段
一是建立农资经营备案制。对进入宜都市场的农资品种一律严格登记备案,得到我局农业执法大队认可后方可进行经营销售。对试验示范用种子,除登记备案外,还要按照规定要求设置。对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一证多点、滥批乱发种子的,由我局和各工商分局联合查处。四个月来,全市共备案农作物品种76个,农药品种141个。
二是执行缺陷农资退回制。种子销售前,要求先送检,对质量不合格的,我们一律责令经销商迅速退回;已少量销售的,要求立即召回。凡调运主要农作物种子,全部要求提供省级纯度鉴定报告。对无报告的,则要求参加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组织的正季鉴定。凡农药经销商经营的农药产品标签不合格和质量不合格的,一律按要求退回。四个月来,共组织正季鉴定品种36个,退回缺陷农资品种3个。
三是完善农资经营档案制。购进种子要有随货同行的调运检疫证及购货发票,销售种子要有凭证,凭证要有完整的记录;经营农药要建立档案,进货要有凭证,销售要有记录,同时要加强档案资料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今年来,我们在全市106家农资经营户中执行了全市统一的销售凭证制度,积极引导消费者建立农资使用台帐,注明经销商户、品种、数量、规格等内容,目前已在全市“五大现代农业示范区”中广泛应用,涉及农户3.3万户,覆盖农田面积14.5万亩,并已逐步推广应用到全市各乡镇处。从近年农残检测结果来看,我市农村使用高毒高残农药情况基本绝迹,农残超标率明显降低,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打下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二)坚持把创新监管机制、净化农资市场作为提高农资管理水平的关键措施
一是开展分类监管。与市畜牧兽医局、市工商局联合制定了《宜都市农资经营者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办法》,并争取市领导以政府办名义全文转发。根据这一办法,我们与工商部门共同对全市397家农资经营户进行了信用等级确认,其中,确认a级信用等级66户、b级298户、c级33户,同时,将统一制作的标识牌挂在各经商门店前的显著位置,推行“公示一块牌”。a类为绿色,表示为守信;b类为蓝色,表示为信用较好;c类为黄色,表示为信用一般。以此提醒农资消费者,加强对他们的正确引导,促进农资经营者自律。
二是公开经营承
诺。要求全市所有农资经营户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公开承诺不经营假冒伪劣农资、高毒高残留和国家明文规定禁止生产、经营、销售的农资品种,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实行动态管理。对发生坑农害农案件和不服从执法管理的经营者按规定降级,并向社会公示;对能规范经营,发生质量事故后能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足额按时补偿农户并挽回损失的,我们
承诺在下一评定过程中保留原信用级别或调升一个级别;另一方面,对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的a级经营户,我们尽量减少执法检查次数,并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农资消费者购买其经营的农资品种;对守信度差、经营不规范的经营户,则集中执法力量,加大监管力度,逐步规范其经营行为来升级信用等级或将其淘汰出我市农资经营市场。对2家违规经营的农资经营户进行了降级处理;对3家有轻微违规经营行为的农资经营户给予了降级警告,目前正在整改之中。
(三)坚持把转变执法方式、维护农民利益作为加强农资管理的根本目标
四个月来,我们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农资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放在第一位,将妥善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积极转变执法方式,推动了农资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规范执法行为,公开接受监督。制定实施了《宜都市农业生产事故鉴定实施办法》、《宜都市农业生产事故鉴定专家组工作规则》;建立了宜都市农业生产事故鉴定专家库,配备各类农业专家34人;在全局严格执行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错案和过错责任追究制、限时办结制和办案任务交示单制,提高了办理涉农案件的权威性与准确率。为了增加执法工作的透明度,我们在设立举报电话的同时,为所有执法人员印制了“农政执法联系卡”,注明执法人员姓名、执法政号、联系电话和投诉(举报)电话,发放到服务对象手中,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受到农资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一致认同。
二是坚持宽严相济,开展理性执法。我们坚持预警与惩治相结合,准确把握农政执法工作的原则性与灵活性,变处罚为主为服务为主,变事后处罚为事前监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科学处理预警与惩治、管理与处罚、鉴定与调解、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四个月来,我们出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执法专车80余台次,共立案查处涉及农药、种子的违法违规行为27起,没收违法经营种子108公斤;检查肥料品种74个,抽检复混肥品种9个,查处肥料事故7起,结案率100%,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近60余万元。
三是加强部门配合,注重法规宣传。在贯彻落实《种子管理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涉农法规过程中,我们与市工商局、畜牧兽医局、质监局、物价局、环保局、公安局等单位建立了良性、灵便的应急机制。只要一方接到投诉,即相互通报情况,明确牵头单位,及时组建专班,在第一时间深入现场展开调查,在全市范围内构建了一张全方位、全时段的农资质量监管网,彰显了部门配合的强大威力。另一方面,我们充分利用《宜都农业》报、宜都农业网及“农讯通”短信息等载体,坚持常年不懈抓宣传,免费发放涉农法规资料5000余份,组织全市农资经营户集中培训期314人,让经营户知法守法,提高了广大农民的识假辩假能力。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及今后的打算
回顾四个月来的整改工作情况,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领导要求还有一些差距,农资监管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死角,同时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目前对农资价格,还需要采取经济手段或行政措施抑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势头,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民收入;执法人员的“参公管”身份既不利于其本人的职称评定,也不利于稳定队伍,稳定人心。少数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面对、处理相对人时存在思想顾虑,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执法工作力度。另一方面,涉及农资案件的办案经费难以足额保证,全部由农业部门承担目前不太现实,应该纳入财政预算等。这些问题影响了执法和监管工作的效率。
在下来工作中,我们将全面按照各级领导的要求,深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建设工作,着力营造良性互动,监管有效的农资监管环境,全面完成整改工作目标。
监管整改报告 第6篇
情况报告
农资市场监管中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报告
今年三月,市六届党代会监督委员会与市委宣传部、市党联办、市科协以及部分市党代表组成监督检查组,对全市科技、文化、卫生、法律“四下乡”活动进行了一次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我局在“四下乡”工作中,还存在“农资管理不够严格,农民反映种子有时一天一个价”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我局
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局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取得的基本成效
四个月来,我局按照整改方案要求,以农资市场监管为重点,从完善制度、规范农资经营行为入手,不断创新执法监管机制,大力推行文明理行执法,扎实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建设,全面净化了农资市场,较好地维护了农民利益,树立了“敬业为农、优质服务、文明执法、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
一是建立了一套系统化的农资监管新机制。农资经营备案制、缺陷农资退回制、农资经营档案制、农资经营者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办法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农资案件投诉一个号、信用等级公示一块牌、农资经营一本帐、价格信息一个源、部门监管一张网”的“五个一”监管措施受到广大农民的一致认同。
二是净化了农资经营市场。在全市建成农资“放心店”106家,比去年新增82家。近年来,在我市没有发生一起重大农资坑害案件以及因农资质量引发的重大农业生产事故,也没有发生因农资问题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全市农资质
量总体上要好于前几年水平。种子、肥料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农药合格率上升了5个以上百分点,广大农民用上了“放心肥”、“放心药”和“放心种”。
三是提高了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执法方式不断转变,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整体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为促进全市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近年来,我市农民增收的速度明显加快。今年上半年,我市农民人平实现现金收入3378元,同比增长%。预计到年底,全市农村人平纯收入将比去年增长10%,达到6600元以上。继去年被湖北省政府法制办、文明办、纠风办联合发文表彰为创建全国“十佳行政执法单位”活动先进单位后,我市今年被正式列入全国31个“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县(市)名单。
二、整改的主要做法
(一)坚持把健全监管制度,严把
农资入市关作为加强农资管理的重要手段
一是建立农资经营备案制。对进入宜都市场的农资品种一律严格登记备案,得到我局农业执法大队认可后方可进行经营销售。对试验示范用种子,除登记备案外,还要按照规定要求设置。对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一证多点、滥批乱发种子的,由我局和各工商分局联合查处。四个月来,全市共备案农作物品种76个,农药品种141个。
二是执行缺陷农资退回制。种子销售前,要求先送检,对质量不合格的,我们一律责令经销商迅速退回;已少量销售的,要求立即召回。凡调运主要农作物种子,全部要求提供省级纯度鉴定报告。对无报告的,则要求参加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组织的正季鉴定。凡农药经销商经营的农药产品标签不合格和质量不合格的,一律按要求退回。四个月来,共组织正季鉴定品种36个,退回缺陷农资品种3个。
三是完善农资经营档案制。购进种子要有随货同行的调运检疫证及购货发票,销售种子要有凭证,凭证要有完整的记录;经营农药要建立档案,进货要有凭证,销售要有记录,同时要加强档案资料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今年来,我们在全市106家农资经营户中执行了全市统一的销售凭证制度,积极引导消费者建立农资使用台帐,注明经销商户、品种、数量、规格等内容,目前已在全市“五大现代农业示范区”中广泛应用,涉及农户万户,覆盖农田面积万亩,并已逐步推广应用到全市各乡镇处。从近年农残检测结果来看,我市农村使用高毒高残农药情况基本绝迹,农残超标率明显降低,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打下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二)坚持把创新监管机制、净化农资市场作为提高农资管理水平的关键措施
一是开展分类监管。与市畜牧兽医局、市工商局联合制定了《宜都市农资
经营者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办法》,并争取市领导以政府办名义全文转发。根据这一办法,我们与工商部门共同对全市397家农资经营户进行了信用等级确认,其中,确认a级信用等级66户、b级298户、c级33户,同时,将统一制作的标识牌挂在各经商门店前的显著位置,推行“公示一块牌”。a类为绿色,表示为守信;b类为蓝色,表示为信用较好;c类为黄色,表示为信用一般。以此提醒农资消费者,加强对他们的正确引导,促进农资经营者自律。
监管工作整改措施 第7篇
一、做到”三个首要”,实现“两个转移”,做到“三个零指标”、“七个不发生”,确保监管安全稳定;
二、定期组织政治学习,树立和加强干警执法意识、身份意识,做到公正、文明、严格执法;
三、进行危机教育,加强干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做到人人有责;
四、坚决贯彻执行徒手进监制度和门卫制度及各项值班制度,做好交接;
五、当班干警做好违禁物品的日常防查工作,堵截违禁物品的一切来源;
六、狠抓产品质量,改进生产工艺,经常性地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七、抓好吊具、行车等设备的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隐患,责任到人,严格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稳定;
八、加强对罪犯的管理,特别是危顽犯的管理,要重点加强,在惩戒同时也使罪犯看到希望,树立罪犯的改造信心,变被动改造为主
动改造;
九、车间主任亲自制定了十五条车间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得到了公司领导的支持和肯定。
*监区
甘肃省饲料安全监管现状调研报告 第8篇
一、甘肃省饲料质量安全监管现状
2012年全省有饲料生产企业192家, 其中当年新增14家, 依法注销12家。在192家企业中, 年产5万吨以上的26家, 1万吨~5万吨的40家;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生产企业120家,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企业25家, 动物源性饲料企业4家, 单一饲料生产企业43家。饲料总产量147.25万吨, 总产值48.5亿元, 其中配合饲料产量为93万吨, 占总量的63%;浓缩饲料产量为53.5万吨, 占总量的36%;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量为1.5万吨。饲料产品的合格率达到93.5%, 商品饲料已连续5年未检出违禁药物, 养殖环节“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检出率为零。
㈠加强法律培训, 行业从业人员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 甘肃省饲料工业办公室坚持把提高饲料行业从业人员法律素质当作加强饲料安全监管的突破口来抓, 把法律法规培训纳入饲料检化员职业技能鉴定的培训内容, 把饲料法规知识知晓度纳入企业生产许可审核的条件之一, 全力强化行业从业人员法律素养培养。从2008年开始共举办饲料法律知识培训班12期, 培训饲料从业人员1680名。通过几年连续不断的努力, 饲料企业的技术、生产、质量、采购、销售部门负责人饲料法规知识测试合格率达到97%, 市县饲料管理部门饲料行政审批人员和执法人员饲料法规知识测试合格率达到91%, 行业从业人员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
㈡明确监管责任, 企业质量安全控制能力进一步增强
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明确了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和饲料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责任, 明确规定饲料企业是饲料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强调了企业在饲料质量安全中的主体作用。全省各饲料生产企业纷纷进行生产设备的改造升级, 改善企业生产条件, 完善企业内部质量管理制度, 增强饲料质量安全控制能力。饲料产品出厂合格率由《条例》颁布前的90.2%达到现在的98.3%。
㈢强化全程监管, 饲料产品合格率进一步提高
多年来, 通过不断完善饲料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把饲料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纳入监测范围, 增加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 使得饲料产品合格率逐年提高。2013年完成的饲料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任务154批, 合格率为93.5%;抽取养殖环节饲料样品共200批, 未检出违禁药物, 检出率为零;完成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例行监测任务抽检153批, 合格率为100%;完成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任务, 抽检养殖环节育肥后期的生猪、肉牛和肉羊尿液1229批, 监测结果全部合格, 合格率为100%。
㈣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全省饲料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增强
省上明确了省饲料工业办公室负责全省饲料行业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编制全省饲料工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技术措施, 研究起草全省饲料工业地方性法规规章。各市州明确了饲料监管部门, 部分市州成立了饲料工业办公室, 县市区明确了饲料监管部门, 明确了饲料质量安全的属地化管理, 建立了向饲料生产企业派驻饲料质量安全监督员的制度。
㈤严厉查处违法案件, 全省饲料市场进一步净化
从2008年开始, 甘肃省饲料工业办公室坚持每年积极参加春秋两季农资打假活动, 认真组织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及“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专项整治行动。多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340多人 (次) , 出动车辆2314台 (次) , 检查饲料生产经营企业2436家 (次) , 养殖场 (户) 1669家 (次) , 查处饲料违法案件15起, 查处违法饲料产品232吨, 价值69万元。通过多年连续不断的专项整治行动, 全省饲料市场进一步净化。
㈥不断完善监管制度, 行业制度化建设成效显著
制度化管理是饲料质量安全的根本保障, 也是现代饲料工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多年来甘肃省相继制定了《饲料产品例行监测制度》《饲料企业缺陷产品召回制度》《饲料企业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甘肃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核流程》等, 全省饲料行业制度化建设成效显著。
㈦加强应急处置准备, 政府应对饲料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是完善了各类应急预案, 建立健全了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处置细则, 整合了应急队伍人员配置;二是强化了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做好应急设施的维护和检测工作, 及时消除隐患;三是做好了应急管理日常培训和科普宣教工作, 提高应急管理人员的应急处理意识和应急实战能力。同时, 要求全省各级饲料行政部门成立应急管理领导机构, 督促指导了各项制度建设, 将应急管理意识融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之中, 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目前为止, 全省饲料行业未发生应急管理方面的重大事故。
二、饲料质量安全监管面临的挑战
㈠饲料企业整体素质不高, 企业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有待增强
甘肃省现有饲料企业192家, 但多数企业规模较小, 管理水平及从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 生产设备落后, 检化验室设施配备不全, 运行不到位, 管理制度不完善, 执行不到位, 企业质量安全控制能力弱。全省饲料企业小、乱、差、无序竞争的现象仍然存在, 忽视产品质量、使用斗价、赊销和虚假宣传等推销手段, 损害市场环境的情况在个别市县还比较突出。
㈡执法经费人员保障不到位, 执法活动开展受限
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涉及面宽线长点多, 监管难度大。目前大多数市、县只有一两名兼职饲料管理人员, 全省l4个地 (州) 市普遍存在缺执法装备、缺监管人员和缺工作经费问题, 饲料产品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困难, 严重制约了全省饲料执法监督工作的全面开展。
㈢饲料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弱, 不能适应依法监管的需要
甘肃省饲料生产主体数量多, 产品品种繁杂, 质量安全隐患多。政府质量安全检测体系投入不足、设施装备条件薄弱、技术支撑能力不强等问题依然存在, 检验检测能力目前还不能适应日常监管的需要。
㈣养殖企业自配料比重仍然较大, 养殖环节饲料安全监管形势依然严峻
目前, 全省养殖企业自配料仍占全省配合饲料总产量的37%。由于养殖企业配料标准多依据浓缩饲料、预混料饲料生产企业推荐配方进行配料混合, 生产设备简陋, 不具备检化验设施, 饲料质量得不到保证。养殖企业自配料质量安全监管形势依然严峻。
三、进一步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
饲料安全监管工作责任重大。全面提高甘肃省饲料安全监管水平,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保障畜产品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 贯穿“守住一条底线、夯实两个基础、实现三个新突破”的工作理念。
㈠守住一条底线, 就是守住不发生重大饲料质量安全事故这条底线
防范和减少饲料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是保障饲料行业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 是保障畜牧业持续发展和畜产品安全的根本要求。饲料质量安全社会关注度和媒体聚焦度不断加大, 但是, 甘肃省饲料行业总体上仍处于转型提升阶段, 各方面素质有待提高。从生产环节看, 全省饲料生产企业192家, 大部分是中小企业, 管理水平参差不齐, 企业低水平经营、市场无序竞争等问题突出;从经营环节看, 全省饲料销售门店数2000多家, 法律法规意识淡薄, 拆包、分装、前店后厂等现象依然存在;从使用环节看, 养殖场户数量40多万家, 养殖者总体素质不高, 滥用饲料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物的行为时有发生。必须依法规范饲料生产、经营、使用行为, 切实加强监管, 才能更好地防范重大饲料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确保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保障畜产品安全。
㈡夯实两个基础就是夯实饲料质量安全的企业基础, 夯实饲料质量安全的政府监管基础
1. 夯实饲料质量安全的企业基础。
首先要明确企业的饲料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加强企业管理, 更新设备, 完善企业检化验设施, 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质量安全控制制度, 引导企业推行生产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 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其次, 依法提高准入门槛, 坚决淘汰不符合条件的饲料企业, 完善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 加大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再次, 加强企业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培训, 提高行业从业人员法律意识。
2. 夯实饲料质量安全的政府监管基础。
第一, 进一步落实饲料质量安全政府监管职责, 加快健全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依法将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确保人员到位、职责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 彻底解决“有职责, 缺队伍;有法律, 缺手段”的问题。第二, 修订完善《饲料质量安全规范》《养殖企业自配料使用规范》和《甘肃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的制度建设。第三, 强化政府饲料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目前甘肃省只有一家省级饲料检测机构且其检测设备均为10年前配置, 市县两级没有饲料监测机构。建议提高省级饲料质检机构装备水平, 加强基层监测机构建设, 强化检测人员培训, 提高全省饲料质量安全检测能力。第四, 严格执行饲料企业年度备案审查制度, 健全日常监督检查制度。
㈢实现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三个新突破
就是实现饲料执法队伍建设的新突破, 实现饲料质量安全违法案件查处的新突破, 实现对养殖企业自配料监管的新突破。
1.实现饲料执法队伍建设的新突破。加强市县执法队伍建设, 保证每县有两名以上农业综合执法人员能够进行饲料专业执法。
2.实现饲料质量安全违法案件查处的新突破。深入开展饲料及畜产品中“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药品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专项整治行动, 加大对饲料企业和市场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力度, 对于生产不合格饲料产品和有安全隐患的企业, 限期停产整改, 跟踪监测, 对违法使用禁用和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的饲料企业, 要依法取缔, 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创新监管方式, 建立全覆盖监管格局。
3.实现对养殖企业自配料监管的新突破。饲料是畜禽养殖企业最主要的投入品。养殖企业使用自配饲料, 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属于薄弱环节, 涉及面广, 容易出现管理脱节, 必须加强对养殖企业自配料的监管。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建立养殖企业饲料质量安全使用承诺书制度和违法使用添加物举报制度, 督促养殖企业建立自配料留样观察制度、购货台账制度和饲料使用台账制度。
摘要:为把握全省饲料安全监管现状, 甘肃省饲料工业办公室对兰州、武威、张掖等10个市州的75家企业以及8家养殖企业自配料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调研, 基本上把握了全省饲料安全监管现状。
社会责任报告成为监管重要内容 第9篇
短短半天会议,社会责任成为全面推进认证认改革的重要内容。在放宽认证市场准入限制,加强对认证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的改革中,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成为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会议要求各认证机构要坚持“责任、诚信、担当、创新”,努力提高认证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打造认证认可高技术服务业贡献力量。
连续发力 持续推进
作为以“传递信任,服务发展”为行业宗旨的认证认可业,履行社会责任是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2012年,国家认监委制定发布了《认证机构履行社会责任指导意见》(以称《指导意见》),旨在指导认证认可从业机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树立良好的社会责任形象,努力把认证认可建设成为社会上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的行业。《指导意见》对认证机构履行社会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树立责任意识、建立履行社会责任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公开发布制度等。国家认监委鼓励认证机构从2012年起发布社会责任报告。从2014年起,要求所有认证机构每年都发布社会责任报告。
《指导意见》发布之后,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主办的“认证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研讨会”上,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方圆标志认证集团3家认证机构共同发起《中国认证机构履行社会责任联合倡议》。国家认监委副主任程方在讲话中指出,认证机构履行社会责任不能离开主业,要构建责任认证、诚信认证的行风,要处理好做市场与保证质量的关系、做好服务与坚持标准和规范的关系、大处着眼与小处着手的关系。要秉承“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宗旨,坚守公正、客观和对社会负责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推动认证机构履责工作迈上更高台阶。
2013年,国家认监委编发《<认证机构履行社会责任指导意见>条文解读及案例选编》;2014年,从全部174家认证机构提交的社会责任报告中选取了14份优秀报告结集成册,供认证认可行业学习借鉴。
2014年,国家认监委还将举办一系列认证机构社会责任和社会责任报告编制培训,指导认证机构履行社会责任。
应有之义 传递信任
近年来,我国认证机构对国民经济发展贡献持续增长。自2009年开始以来,国家认监委已连续6年在全国范围内完成了认证认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率的调查和测算,用科学证明、用数据说话,提升了认证认可工作在当前国家五位一体建设和深化改革发展全局中的重要作用。认证认可对我国国民经济的贡献率由2005年的0.671%提高到0.912%,认证认可创造的增加值从2005年的1229.39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4733.65亿元,年平均增长速度为21.24%。
然而,我国认证机构在发展过程也面临诸多挑战,特别是部分认证机构过度看重经济利益,漠视认证机构所应担负的社会责任,出现了认证造假等问题,给认证认可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认证活动作为独立的第三方评价,承担着“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社会职能,认证机构履行社会责任是认证活动的应有之义,履行社会责任是推动我国认证事业可持续发展之源。国家认监委在《指导意见》中提出,履行社会责任是认证活动的本质要求。认证是向社会提供产品、管理体系或服务满足标准和技术法规等特定要求的信用证明,其核心是“传递信任、服务发展”。坚持规范运作、诚实守信是对认证机构的基本要求,也是认证事业存在和发展之基础。同时,《指导意见》还提出履行社会责任是认证公信力的重要保障,是认证机构的重要义务,是认证机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
建立认证机构社会责任管理制度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也是一项全新的事关构建认证认可诚信体系的重要任务,既需要积极探索,更需要认证机构的广泛参与实践。
来自认证机构的经验表明,社会责任建设有助于提升认证机构综合价值,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方圆标志认证集团制定了履行社会责任2012-2022年十年总体规划,确立方圆“责任阶梯”,以建立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机制为起点,制定社会责任工作指南,将社会责任理念全面融入集团战略、企业文化和全员行动,有效管理企业运营对利益相关方的影响,实现集团全面社会责任管理。鉴衡认证从社会责任出发,提出认证创新要围绕行业本质、创造客户价值两大原则进行,支持行业健康发展,支持企业创新和技术进步,为政府决策和管理提供技术支持,支持国内企业走出去。
深化改革 责任为先
在国家认监委召开2014年全国认证机构管理工作会议上,深化认证认可行业改革成为会议主旋律。质检总局副局长、认监委主任孙大伟在讲话中强调,要深化认证审批监管制度改革,完善认证认可行业治理体系,通过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创新活力,着力打造认证认可高技术服务业。
在重构对认证机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中,国家认监委将年度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公示制度作为加强基础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要健全社会监督机制。
回顾国家认监委推动认证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可以看到社会责任正成为认证机构管理的重要内容,也可以看到国家认监委每一步扎实而细致的工作。期待认证机构以履行社会责任为抓手,构建认证行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风气,共同创建一个和谐、健康、有序的认证市场环境,使认证机构和整个认证行业更好地为国家经济发展服务,传递信任,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