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教师招聘教育法律法规讲义答案
来源:漫步者
作者:开心麻花
2025-09-18
1

教师招聘教育法律法规讲义答案(精选6篇)

教师招聘教育法律法规讲义答案 第1篇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版权所有翻版必究

中公教育学员专用资料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答案】C。2.【答案】×。3.【答案】ACD。4.【答案】D。

5.【答案】√。6.【答案】普通话 7.【答案】分工负责

8.【答案】×。9.【答案】ACD。10.【答案】×。11.【答案】C。

12.【答案】B。13.【答案】B。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答案】C。2.【答案】B。3.【答案】B。4.【答案】B。5.【答案】A。

6.【答案】×。7.【答案】A。8.【答案】×。9.【答案】C。

10.【答案】初级中级高级

11.【答案】C。12.【答案】B。13.【答案】ABCD。14.【答案】C。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1.【答案】A。2.【答案】√。3.【答案】D。4.【答案】B。5.【答案】C。

6.【答案】C。7.【答案】BCD。8.【答案】A。

《未成年人保护法》

1.【答案】ABD。2.【答案】×。3.【答案】十六

《教师资格条例》

1.【答案】×。2.【答案】C。3.【答案】D。4.【答案】A。5.【答案】C。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1.【答案】D。2.【答案】D。3.【答案】B。

强化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B。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1995年

益不受侵害。

9.【答案】D。

10.【答案】A。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

披露未成年人的隐私。这说明中小学生在内的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学生的考试 成绩、信件、日记等属于个人隐私,未经同意公布排名,是侵犯学生的个人隐私权。

11.【答案】B。解析:人身自由权指未成年学生有支配自己人身自由和行动的自由,非 经法定程序,不受非法拘禁、搜查和逮捕,如教师不得因为各种理由随意对学生进行搜查,不得对学生关禁闭。

12.【答案】D。

13.【答案】C。解析:教师法中规定: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 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题目中赵某已将校长打成重伤,应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4.【答案】A。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ABD。解析:《教师资格条例》

1.【答案要点】

(1)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

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 义务教育。

2.【答案要点】

《义务教育法》规定不得开除学生,是由义务教育的性质决定的,目的是为保障学生接 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是强制性教育,是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不能 因为学生违反学校管理制度,就剥夺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在这一点上,义务教育同非义务教 育有所不同。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如果严重违反学校管理制度,学校可给予其开除学籍的 处分。

3.【答案要点】

这款规定标志着我国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的时代已经来临。“免费”成为新《义务教育法》 最大的一个亮点。推行免费义务教育是坚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重要举措,目的是保证所 有适龄儿童、少年都能上得起学,不会因贫辍学,使义务教育更加名副其实。

4.【答案要点】

监护人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①旷课、夜不归宿;②携带管制刀具; ③打架斗殴、辱骂他人;④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⑤偷窃、故意毁坏财物;⑥参与赌博或者 变相赌博;⑦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⑧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 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⑨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五、案例分析题

1.【答案要点】

(1)建立校园安全制度,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2)加强校园安全设施的检查与改造;

(3)不在危及学生人身安全、健康的场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4)制定应对校园安全突发事件的预案;

(5)学生在校内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 部门报告。

2.【答案要点】

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答案要点】

责任承担主体是学校。学生因为操场地面凹凸不平摔倒致伤,说明学校违反了《未成年 人保护法》第22条第2款规定中“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规定,虽然老师强调了安全事项并将其及时送医,但学校仍应 承担责任。

教师招聘教育法律法规讲义答案 第2篇

2010年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政策法规测试题

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二、1、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A)年义务教育制度。

三、A.九

四、B.十

五、C.十一

六、D.十二

七、2、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C)。

八、A.学费

九、B.杂费

十、C.学费、杂费

十一、D.学费、杂费、住宿费

十二、3、义务教育实行()领导,()统筹规划实施,()为主管理的体制。(A)

十三、A.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十四、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十五、C.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

十六、D.国务院;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十七、4、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D)批准。【百度文库】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己!以下内容由李天乐乐精心为您呈现!

十八、A.学校

十九、B.市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二十、C.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二

十一、D.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二十二、5、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的工资水平应当(B)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

二十三、A.相当于 二

十四、B.不低于 二

十五、C.略高于 二

十六、D.略低于

二十七、6、县级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均衡配臵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C),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二

十八、A.学习和培训 二

十九、B.沟通和合作 三

十、C.培训和流动 三

十一、D.交流和互访

十二、7、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D),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三

十三、A.辩证分析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三

十四、B.团队合作的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三

十五、C.沟通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三

十六、D.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百度文库】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己!以下内容由李天乐乐精心为您呈现!三

十七、8、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C)津贴。三

十八、A.特殊岗位补助 三

十九、B.生活补助 四

十、C.艰苦贫困地区补助 四

十一、D.特殊奉献补助

十二、9、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D)予以保障。四

十三、A.国家 四

十四、B.社会 四

十五、C.学校 四

十六、D.人民政府

十七、10、义务教育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A),制定本法。

十八、A.宪法和教育法 四

十九、B.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十、C.宪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五

十一、D.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十二、11、“学校下学年生源锐减,教师严重超编,不愿意上早晚自修和补课的同志可以去其他学校另谋高就!”这种说法违反了(B)。五

十三、A、《学校管理条例》 五

十四、B、《教师法》

十五、12、教师之间要“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百度文库】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己!以下内容由李天乐乐精心为您呈现!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这是师德教育的(A)。

十六、A、“双赢”协作原则 五

十七、B、和平共处原则

十八、1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在教师对待教育事业的较高道德目标是(A)。

十九、A、献身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六

十、B、忠于职守,为人师表,积极进取。

十一、14、聘任或任命教师担任职务应当有一定的任期,每一任期一般为(B)。六

十二、A、三年 六

十三、B、三至五年 六

十四、C、二年 六

十五、D、四年

十六、1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于____起开始施行.(B)六

十七、A、1995年9月10日 六

十八、B、1994年1月1日

十九、1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自(B)之日起开始实施。七

十、A、1990年9月1日 七

十一、B、1995年9月1日

十二、17、《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1986年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B)第三十八号令公布的。七

十三、A、国务院令 七

十四、B、主席令 【百度文库】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己!以下内容由李天乐乐精心为您呈现!七

十五、18、国家实行(A)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七

十六、A、教师资格 七

十七、B、教师竞聘上岗

十八、19、(A)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的迫切要求。七

十九、A、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 八

十、B、加强和改进法制建设

十一、20、(A)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八

十二、A、中国公民 八

十三、B、世界公民

十四、21、有关法律规定:“对使用特殊音响警报和红色回转警灯的警车,其它车辆应当避让。”这体现了行政职权的(C)特征。八

十五、A、优益性 八

十六、B、单方性 八

十七、C、强制性 八

十八、D、执行性

十九、22.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不公开审理的年龄是(B)九

十、A、14周岁以下 【百度文库】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己!以下内容由李天乐乐精心为您呈现!九

十一、B、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 九

十二、C、16周岁以上不满17周岁 九

十三、D、18周岁以下

十四、23.对民办学校重大问题拥有决策权的是(D)九

十五、A、校长

十六、B、教职工代表大会 九

十七、C、学校工会 九

十八、D、学校董事会

十九、24.王某担任某县高二英语教师期间通过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学校以王某服务期未满、学校英语教师不足为由不予批准王某在职学习。王某欲以剥夺其参加进修权利为由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机构应当是(A)一○○、A、当地县教育局 一○

一、B、当地县人民政府 一○

二、C、地市教育局 D、省教育厅

一○

三、25.有的学校在学生手册中规定:“禁止男女生之间互访宿舍。”此规定从法学的角度看,也可以解释为:“男女生不得无故进入异性宿舍。”这一解释属于(A)

一○

四、A、目的解释 一○

五、B、文法解释 一○

六、C、历史解释

一○

七、2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对在校园内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D)来处罚。【百度文库】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己!以下内容由李天乐乐精心为您呈现!一○

八、A、学校 一○

九、B、教育主管部门 一一○、C、家长

一一

一、D、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一

二、27.依据我国相关法律,下列有可能成为行政诉讼被告的是(C)一一

三、A、某教育局局长 一一

四、B、某市市长 一一

五、C、某市公安局 一一

六、D、某乡镇党委书

28.《教育法》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B)A、民事责任 B、刑事责任 C、一般责任 D、行政责任

29.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B)A、教育法律 B、教育行政法规 C、教育政府规章 D、教育单行条例

30.某寄宿小学派车接送学生,途中有学生提出要上厕所,司机在路边停车5分钟,5分钟过后,司机没有清点人数就将车开走。小学生王某从厕所出来发现车【百度文库】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己!以下内容由李天乐乐精心为您呈现!已经开走,急忙追赶。在追赶过程中摔倒在地,将门牙跌落三颗。王某的伤害由(B)承担责任。

A、司机负责 B、某寄宿学校负责

C、司机和某寄宿学校共同负责 D、司机和王某共同负责

3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施行时间为(A)。A、2006.9.1 B、2007.1.1 C、2007.9.1

32、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臵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B)的建设。A、城市学校 B、薄弱学校 C、农村学校

33、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的规定是(B)。A、收学费,不收杂费 B、不收学费、杂费 C、不收书本费、杂费

34、义务教育法规定,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社会组织,应当经(C)批准。A、地市级人民政府 B、县级人民政府 C、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百度文库】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己!以下内容由李天乐乐精心为您呈现!

35、凡年满(B)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周岁。A、5,6 B、6,7 C、7,8

36、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C)。A、开除 B、批评教育 C、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37、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C),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A、年龄差异 B、性格差异 C、个体差异

38、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C)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A、体罚

B、体罚、变相体罚

C、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

39、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B)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为学校开展课外活动提供便利。A、兴趣小组 B、课外活动 【百度文库】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己!以下内容由李天乐乐精心为您呈现!C、自习

40、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A)。A、引咎辞职 B、受到党纪处罚 C、追究行政责任

41、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臵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C)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A、填鸭式 B、题海式 C、启发式

42、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臵(A),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A、寄宿制学校 B、全日制学校 C、小学初中一贯制学校

43、(B)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A、初中 B、普通学校 C、小学 【百度文库】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己!以下内容由李天乐乐精心为您呈现!

44、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B)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A、可以 B、不得 C、应当

4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C)的适龄少年设臵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A、违纪 B、违法 C、严重不良行为

46、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C)予以保障。A、家庭 B、学校 C、人民政府

47、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B)。A、制度保障 B、安全保障 C、经费保障

48、特殊教育学校(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C)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A、低于 B、不低于 【百度文库】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己!以下内容由李天乐乐精心为您呈现!C、高于

49、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C)的平均工资水平。A、工人 B、医生 C、公务员

50、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C)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A、低于 B、不低于 C、高于

51、中学、小学校园周围(A)范围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A、200米 B、300米 C、400米 D、100米。

52、一名13岁的小学生未经父母同意,将一只价值500元的手表送给同学做生日礼物,其家长可以要求受赠的学生返还手表吗?(A)A、可以 B、不可以。

53、金某(15周岁)在课间因小事与同学沈某发生争执,金某一拳击中沈某头【百度文库】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己!以下内容由李天乐乐精心为您呈现!部,致使沈某倒地,送医院不治死亡,问金某应当负刑事责任吗?(A)A、应负刑事责任 B、不应负刑事责任。

54、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A)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A、初级 B、一级 C、二级 D、讲师

教师招聘教育法律法规讲义答案 第3篇

“无规矩不成方圆”, 规矩不论对于个人还是国家的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依法治教作为依法治国在我们教育工作的具体体现, 是二十一世纪我国教育事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必然要求。教师是依法治教的主力, 只有教师的法制常识加强了才能进一步加快依法治教的进程。如今, 我国已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制, 然而, 现有的教育体制缺乏与之相匹配的、较完善的法律制度, 使得较难推进教育法规的普及工作。这不仅影响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 而且制约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变革进程。因此, 普及高校教育法规是当前我们面临的较为紧迫的任务。

从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进程可以看出, 教育法规的普及是一个国家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经之路。目前, 高等教育的发展日趋大众化, 高等教育的类型不断丰富和多样, 高等教育逐渐关注于综合性人才的培养和社会服务性。高等教育要想保持良好的发展状态和趋势, 法律的保障是不可或缺的。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主体, 高校必须严格依据法律法规, 沿着正确的方向和路线, 制定适合自身特点发展的目标和规章制度, 以保障高等教育的发展顺利有序的开展。本文从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建设的历史进程出发, 分析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以及建设的必要性, 并在此基础上结合高等教育法规, 详细阐述了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师。

1 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建设历程

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 我国高等教育建设历程大致经历了五个阶段:①

第一阶段:1949年至1956年, 高等教育法规建设奠基阶段。政务院及其教育主管部门等基于《共同纲领》和宪法所制定及颁布的高等教育法规和规章, 为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法规的建设奠定了基础。

第二阶段:1957年至1966年, 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法规探索建设阶段。在此阶段中, 国家制定了带有根本指导性质的教育法规《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和《高教六十条》。

第三阶段:1966年至1976年, 高等教育法规遭受重大挫折阶段。在该阶段, 建国以来相继制定的许多行之有效的高等教育法规和规章都被破坏殆尽, 使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受到了严重挫折。

第四阶段:1977年至1992年, 高等教育法规恢复建设与加强阶段。1980年, 在我国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提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建立了学士、硕士和博士三级学位制度, 标志着我国高等教育立法真正走入正轨。

第五阶段:1992年至今, 高等教育法规体系建立和健全阶段。1995年制定并通过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教育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为建立和健全教育法规体系、全面规范和调整各类教育关系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和保障。

截至目前, 我国高等教育行政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1981年)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1988年)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200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2003年) 等, 这些法规分别对高等教育学位、自学考试、教师资格、中外合作办学等方面做出了相应规定, 有效地保障了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源源不断地输送高层次人才。

2 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长期以来, 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制度建立的不规范, 成为制约我国高等教育法律法规建设的瓶颈, 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规章制度的制定不规范。目前, 我国高校的规章制度制定缺乏前期规划, 规章制度的审查机制有待加强, 规章制度起草水平较低, 规章制度的透明化不高。

(2) 规章制度的内容不恰当。高校制定的规章制度存在与我国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一致或相抵触的问题, 过多强调行政职能和权力, 忽视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3) 规章制度的适用和解释较混乱。目前, 我国高校的规章制度对其适用范围、权力和义务等规定较为模糊, 甚至对于同一事项, 相关行政部门的解释不一致, 没有统一的明文规定。

3 加强和完善高等教育法规建设的必要性

虽然我国已建立了比较完备的高等教育法规体系, 但长期以来的规章制度建立不规范, 抑制了高等教育法律法规的发展。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高校规章制度的不规范、规章制度的内容不当、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和解释比较混乱等方面。因此, 加强和完善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建设已迫在眉睫。②

(1) 高等教育法规体制的完善是高校行政能力提升的重要指标。我们知道, 调整高等教育的格局, 可以优化高校的学科结构, 提高学校的办学层次和水平, 扩大学校的办学规模。但高等教育的格局调整对高校行政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校行政的各项工作需要服务于高等教育的格局调整, 需要保障高等教育格局调整的实现。同时, 高等教育格局调整是否完善和成功, 不仅是高校行政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反映, 同时也是高校行政能力提升的体现。

(2) 高等教育法规体制的完善是国家法律在高校实行的重要保障。目前, 我国已明显加快了高等教育法制建设的进程。要建设高等教育法律法规, 需要与我国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保持一致, 否则, 就很难保证高等教育法规与国家法律体系的协调统一。高等教育法规与国家法律体系的不协调, 不仅制约着高校法律法规的建设进度, 而且影响着我国高等教育法规的进程, 影响着我国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在高等教育的贯彻实施。

(3) 高等教育法规体制的建设是教职员工和学生权益的必要保障。在高校法律法规制度的建设过程中, 如果过分强调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和效率, 就会忽视对行政人员及行政工作权力的约束, 就会忽视对教职员工、学生权益的尊重和保护。因此, 要推进高校规章制度的良好发展, 必须建立完善的高等教育法规体制, 重视和强化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权益, 规范行政工作和行政人员的行为和权力, 真正做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职权与职责相一致, 行政规则透明化, 行政行为制度化。

4 如何做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师

我们知道, 国之兴衰, 系于教育;教育之成败, 系于教师, 因此, 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过硬、梯队合理、积极进取的高校教师队伍, 是高校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③

(1) 需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师, 首先,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热爱教育事业, 遵守宪法和法律, 履行高等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其次,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达到教育教学能力标准要求,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最后, 努力提高自我修养, 不断完善自身的师德修养, 培养耐心、豁达、宽容的个性品质, 以深厚的学养和高尚的人格吸引学生。

(2) 需具备良好的业务素养。高校教师的专业素养, 不仅是教师教学水平的体现, 也影响着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教学成果。作为高校教师, 要献身高等教育事业, 努力提升自身的业务素养。教师在加强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知识储备的基础上, 必须随时对自己的专业结构、教育教学技能进行调整, 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学习、研究和反思, 必须对自己的知识、能力与经验进行整合, 必须树立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目标, 善于吸收和借鉴他人的教学成果和技能。

(3) 需具备高尚的人格。要想成为一名高尚品德的高校教师, 首先, 必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有较强的个人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其次, 要具有修身意识, 正人者必先正己, 做到为人师表, 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用豁达的胸怀、积极的处世态度、严谨的治学精神去感染学生、教化学生。

(4) 要真切地关爱学生, 理解并尊重学生。高校教学活动是人才培养的主要途径, 教师与学生, 不仅是教学活动的主体, 还是高等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在教育活动中, 教师处于主导地位, 是学生发展的引导者, 教师要用自身的学识去教书育人, 要以自身的人格去感染学生。在高度责任感和强烈使命感的驱使下, 教师要将培养学生作为自己的天职, 对学生的发展尽心尽力。真诚关心学生, 是爱生的核心内容;尊重和信任学生, 是师生感情沟通的桥梁;严格要求学生, 是爱生的理智表现。高校教师要正确处理与学生之间的关系, 遵守教育法律法规, 知法懂法守法, 以更好地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

5 总结与展望

高校是我国教育改革的前沿, 加强法规建设, 建立统一协调、依法治校的规章制度体系, 加强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建设已经迫在眉睫。作为一名高校教师, 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高校的规章制度来规范日常教学活动, 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和提高专业知识水平, 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只有我们更好地学法、懂法、依法执教, 才能更好地教育学生, 才能培养出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 才能推动社会的进步。

注释

11巩丽霞.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立法的困惑.探索与争鸣, 2007 (12) .

22 饶凤英.结合高等教育法规谈如何做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师.高教高职研究, 2011 (9) .

教师招聘教育法律法规讲义答案 第4篇

2015年,镇雄县共招聘偏远农村贫困地区村完小以下学校教师100名,符合条件参加报考的有570人。截至2015年12月27日考试结束, 教师招聘工作未发生一例违纪案件或群众上访事件。

马关县交警到幼儿园开展“交通指挥手势学习”体验活动

本刊讯(通讯员 徐永春) 为打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预防和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教育幼儿从小珍爱生命、安全出行,马关县幼儿园的小朋友们近日在交警叔叔的带领下学习交通安全指挥手势。

一直以来,马关县交警大队坚持不定期到县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通过指挥手势及安全知识教育,让小朋友们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并当好小小宣传员,将平安和遵规守纪的种子播进千家万户。

砚山县“十二五”期间教育工作成效明显

本刊讯(通讯员 杨明文) “十二五”期间,砚山县不断深化教育改革,突出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切实加大教育投入,教育工作成效显著。

教育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十二五”期间,全县教育经费支出总额达32.36亿元,比“十一五”期间的12.02亿元增加了20.43亿元。义务教育阶段顺利实现免学费和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费和营养改善计划“两个全覆盖”。共发放生均公用经费23 173.3万元,发放免费教科书补助3 425.6万元,发放寄宿制学生生活费17 483.7万元,资助学生152 703人次;发放营养改善计划补助经费16 347.1万元,受益学生达244 699人次;发放各类助学金 1 946.65 万元,资助中小学贫困生2.5万人次。

学校布局进一步优化,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宜并则并,需增则增”的原则,先后撤并初级中学1所,109所小学及教学点,新增了县第三小学、平远镇第二小学、县第二幼儿园,整体迁建了平远镇第二中学。投入校舍建设资金4.49亿元,实施395个单体建设项目,新建校舍31.27万平方米。投入资金 950万元添置电脑 2 640台,投资720万元建设标准化实验室120间,多媒体教室、校园网建设等教育信息化建设。

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学前教育发展迅速,新建学前教育校舍面积10 098.01平方米,利用闲置校舍改造幼儿园28 809.6平方米;积极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学前教育,先后吸引民间资金 7 000万元投入学前教育,民办幼儿园由2010年的15所增加到现在的35所,在园幼儿由2010年2 620人增加到6 734人;公立幼儿园由2010年的4所增加到现在的30所,在园幼儿由1 008人增加到3 823人;全县在园(班)幼儿10 557人,三年入园率达50%,比“十一五”末的16.8%提高了33.2个百分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稳步推进,生均校舍、生均体育活动场地、百名学生拥有计算、图书配置等指标基本达到评估标准。普通高中教育办学“瓶颈”得以逐步破解,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由“十一五”末的49.25%提高到58.38%。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明显,投资1.5亿元,将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整体迁建到县工业园区,加大与省内外各高等职业院校的合作办学力度;县政府与云南技师学院签订政校合作协议,成立云南技师学院砚山分院,每年安排300万元资金投入,将其打造成砚山乃至全州的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5年来共招聘教师806人,小学、初中、普高、职高、幼儿园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为99.83%、99.37%、97.73%、90%、98.52%,比“十一五”末分别有所提高;各层次教育教师学历明显提高,小学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率达87.58%,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率达61.02%,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达0.91%。

教师招聘——教育法律法规 第5篇

第一章 教育法律基础

第一节 教育法规概述

一、教育法规的内涵

教育法规是一切调整教育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条例、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和,是现代国家管理教育的基础和基本依据。

二、教育法规的类型

(一)依据教育法规创制方式和表达方式的不同,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二)依据教育法规的效力等级和内容重要程度不同,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

(三)依据教育法规规定的内容的不同,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四)依据教育法规的适用范围不同,分为一般法和特殊法

三、教育法规的体系结构

(一)纵向结构

教育法规体系的纵向结构,即教育法规的表现形式,是指有不同层级的教育法律文件组成的等级、效力有序的纵向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有关教育的条款——教育基本法律——教育单行法律——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教育规章(包括部门教育规章和地方政府教育规章)

(二)横向结构

教育法规体系的横向结构是指依据教育法规所调整的教育社会关系的特点或教育关系构成要素的不同,划分出若干处同一层级的部门教育法,形成法规调整的横向体系。

我国教育法规体系的横向结构包含:教育基本法、基础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成人教育或社会教育法、学位法、教师法、教育投入法或教育财政法

第二节 教育法律规范

一、教育法律规范的含义及结构

教育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从逻辑结构上看,教育法律规范通常由法定条件、行为准则、法律后果三个要素组成。

二、教育法律规范的类别

(一)按照教育法律规范要求人们行为的性质,可分为义务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

(二)按照教育法律规范表现的强制性程度,分为强制性规范(表现为禁止性和义务性两种形式)和任意性规范

(三)按照教育法律规范的法律后果,分为制裁性规范和奖励性规范 第三节

教育法律关系

一、教育法律关系的含义:是指教育法律规范在调增人们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

二、教育法律关系的分类

(一)依据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社会角色不同,分为教育内部的法律关系和教育外部的法律关系

(二)依据主体之间关系的类型,分为隶属型教育法律关系和平权型教育法律关系

(三)依据教育法律规范的职能,分为调整性教育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教育法律关系

三、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一)主体

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教育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我国可分为:公民、机构和组织、国家

(二)客体

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一般包括物质财富、非物质财富、行为

(三)内容

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据法律规定而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四、教育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一)教育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概念

(二)法律事实是教育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根据。

法律事实依据它是否以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意志为转移,可以分为行为和事件。行为是以主体的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包括作为和不作为。第四节 教育法律责任

一、教育法律责任的含义:是指教育法律主体因实施了违反教育法的行为,依法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

二、教育法律责任的类型

(一)行政法责任,主要方式有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

(二)民事法律责任

(三)刑事法律责任

三、教育法律责任的归责要件

所谓归责就是法律责任的归结,他要解决的是法律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的问题。四个教育法律责任归责要件:

1、有损害事实;

2、损害行为必须违法;

3、行为人有过错;

4、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四、教育法律责任的归责形式

(一)教育法律责任主体的含义:是指承担教育法律责任的对象。范围包括:国家教育行政机关和国家其他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学校、校长、教师、就学学生,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其他负有遵守教育法义务的公民和法人。

(二)教育法律责任的归责形式

1、教育行政机关及其他国家机关。赔偿时行政法律责任的最主要形式之一。

2、教育行政机关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3、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学校、校长、教师

4、就学学生。一般采用纪律处分

5、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

6、其他负有遵守教育法义务的公民和法人 第五节

教育法律救济

一、教育法律救济概述

(一)含义及特征

教育法律救济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时,获得恢复和补救的法律制度。教育领域的法律救济方式包括教师申诉制度、受教育者申诉制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民事诉讼。特征:

1、纠纷的存在时教育法律救济的基础。

2、损害的发生是教育法律救济的前提

3、补救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是教育法律救济的根本目的。

(二)作用

1、保护教育法律关系主体

2、维护教育法律的权威

3、促进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

4、有利于推进教育法制建设

(三)途径

1、诉讼救济渠道,即司法救济。

2、行政救济渠道,主要指行政申诉和行政复议制度

3、其他救济渠道。主要是指通过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内部或者民间进行救济的渠道。此外还有校内调解、教育仲裁等

二、教育申诉制度

(一)含义

教育申诉制度是指作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公民,在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国家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主要有教师申诉制度和受教育者申诉制度。

(二)教师申诉制度

1、特征:法律性、特定性、非诉讼性

2、范围

①教师认为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提起申诉。②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

③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享有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申诉。3.程序

提出申诉(书面形式提出)——申诉的受理——申诉的处理决定(30日内做出处理)

(三)受教育者申诉制度

1、范围:受教育者对学校作出的各种处分不服;对学校或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可以提出申诉。

2、程序

提出申诉(可口头,可书面)——申诉受理——申诉处理

三、教育行政复议

(一)含义

教育行政复议是指教育行政相对人认为教育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作出该行为的机关的上一级教育行政机关或该机关所属的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发生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

(二)范围

1、对教育行政处罚不服

2、对教育行政强制措施不服

3、对教育行政机关做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

4、对教育行政机关因不作为违法的

5、行政相对人认为教育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6.认为教育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7、认为教育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三)程序

申请(可口头,60天内提出复议申请书)——受理——审理——决定(60天)——执行

四、教育行政诉讼

(一)含义

教育行政诉讼是指教育行政管理相对人认为教育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给予法律救济,并由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裁判的诉讼救济活动。

(二)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

1、性质不同。

2、受理机关不同。

3、适用程序不同

4、审查范围不同。行政复议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而行政诉讼只对合法性进行审查。

5、法律效力不同。

(三)范围

1、对教育行政处罚不服

2、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教育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或执照,二教育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不予答复的

3、申请教育行政机关履行宝货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二教育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4、认为教育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5、认为教育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

(四)程序

起诉和受理——审理和判决——执行

第二章

依法执教与教师违法行为预防

第一节

依法执教

一、含义

依法执教就是要求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按照教育法律、法规使自己的教育教学活动法制化和规范化。(基本要求)

二、意义

1、依法执教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2、依法执教是依法治教的重要内容

3、依法执教是人民教师之必需 第二节

教师违法行为预防

一、教师违法行为是指教师出于故意或由于过失而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行为。

二、教师违法行为的主要类型及其表现

(一)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最基本的权利)包括:受教育机会的平等权、学生的入学权、学生参加考试的权利、随意开除学生、学生上课学习的权利、受教育的选择权、学生升学复学方面的同等权利、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延误学生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二)侵犯学生的人身权

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肖像权、名誉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性侵害

(三)侵犯学生的财产权

(四)侵犯学生的著作权

(五)不作为违法侵权。表现形式有:对学生身体状况关照不力;教师对生病或受伤学生救护不力;在履行职责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学校活动组织失职;饮食安全事故;未及时向学生监护人履行告知义务

三、教师违法行为的主要法律责任

(一)教师违法行为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二)教师的法律责任

1、给与行政处分或解聘

2、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3、对学校、其他教育机构和学生造成损害或损失的,按规定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四、预防教师违法行为的必要措施

1、建立完善的教育法规体系

2、建立严格公正的教育执法制度

3、建立全面的教育法律监督机制

4、增强法制观念、宣传、普及教育法规

5、加强学校的规范管理

6、增强教师的法律意识,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

7、加强学生对自己法定权利的认识,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教育政策法规教师招聘 第6篇

一、教育政策

1.教育政策的概念

教育政策是指政党、政府等各种政治实体在一定历史时期,为实现一定的教育目的任务而协调内外关系所制定的行动准则。

教育政策涵盖面极广,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教育政策进行分类,如从层次上可将其分为教育基本政策和具体政策;从其发挥的作用可分为鼓励性政策和限制性政策;从其对实施对象所产生的影响可分为直接性政策和间接性政策;从其内容分又可分为各项部门的政策,等等。

2.教育政策的特点

教育政策有着与其他政策相似的一些特点,这些特点表现在:

第一,指向明确。教育政策不同于教育规律,它是人们主观意志的体现,因而总具有明确的指向性。人们制定教育政策,总是为了解决某类问题,没有目的的教育政策是不存在的。教育政策的条文、原则,也总是以具体的行为准则、规则出现的,告诉人们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

第二,相对稳定。教育政策一经确定,一般总要保持相对的稳定,不会随意变动,否则就会影响人们对其信任程度和执行时的坚定性。有关教育的基本政策常常在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里都起作用。当然,当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现行政策已不能适应需要,对教育的发展已经起到一种阻碍作用,这时,就必须作出相应调整,制定出新的政策。教育政策就是在这种不断变化、调整的过程中走向完善的。

第三,影响广泛。教育活动联系千家万户,因此教育政策也直接影响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如1999年夏有关高校扩招的政策一出台,就立即受到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一些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教育政策,甚至会引起社会全员参与讨论;有的公众甚至期望以自己的教育观念和教育期望来影响国家教育决策。

第四,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尽管各党派、各社会团体都可以制定教育政策,但据主导地位的教育政策总是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代表着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这在任何制度的国家都是毫无例外的。

第五,不具强制性。教育政策的实施主要通过人们的表率作用、组织约束、舆论引导等途径来实现,一般不具有直接的强制性。当然,它也不是一纸空文,通过一定的宣传途径和行政措施,它同样也能发挥巨大的影响力。说不具强制性,并不是说教育政策不要执行,而只是是说在实施过程中和对违反者的惩戒过程中,它主要依靠宣传教育的手段,而不依赖于国家的强制力。

二、教育法规

1.教育法的定义:教育法是指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各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总和。2.教育法的体系

在我国,教育法的体系大致由以下部分所组成:宪法中有关教育的条款、教育基本法律、教育单行法律、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教育规章(含部门教育规章和政府教育规章)。所有这些教育法律、法规及教育规章,由于制定机关的不同而表现出不同的法律效力。

(1)宪法中有关教育的条款。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所有立法的依据。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中都有专门关于教育的条款。在我国的宪法中,第十九条、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八十九条、一百零七条、一百一十九条等涉及到了教育的内容,这些条款对国家发展教育事业的目的、公民受教育的权利,父母在教育方面的义务,各级政府管理教育工作的权限等作了根本的规定,其他任何形式的教育法都不得同宪法的这些内容相抵触。

(2)教育法律。从狭义上说,在我国,教育法律指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教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它又可以分为教育的基本法律和教育的单行法律两类。前者是对一个国家的教育的基本方针、任务、制度的总体规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并通过,后者是针对教育的某一领域或某一部分而作出的法律规定,由人大常委会制定并通过。到现在为止,我国由全国人大通过的教

育法律有《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由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教育法律有《学位条例》、《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

(3)教育行政法规。教育行政法规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律而制定的教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从性质上说,教育行政法规主要针对某一类教育管理事务,因而其内容比较具体和带可操作性。目前对我国教育管理工作有较大影响的教育行政法规包括《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师资格条例》、《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等。

(4)地方性教育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主要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地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和颁布的地方性教育规范文件,这类教育法规只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目前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制定了一定数量的地方性教育法规,随着教育管理权限的不断下放,这类教育法规会越来越多。

(5)教育规章。教育规章有两类,一为部门教育规章,一为政府教育规章。前者由国务院各部委(主要是教育部)发布,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后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制定,只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法律效力。教育规章的调整范围极其广泛,数量也很大。据1991年统计,仅原国家教委制定的部门教育规章就有二百多项,这些法规在管理教育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

教育政策与教育法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教育政策是制订教育法的依据,教育法是教育政策得到实施的保证,成熟的教育政策可以转化为教育法律、法规,但并不等于说这两者是一回事,其实,他们既有共性又有个性。

1.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的共性

教育政策于教育法规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因此,两者有共同之处,就我国而言。

(1)它们都属于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

(2)它们的经济基础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

(3)它们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共同意志的体现。

(4)它们都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

(5)它们都是国家管理教育的重要手段。

2.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的个性

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毕竟不是同一个概念,所以还是有其严格的区别:

(1)制定的机关不同。国家的教育法律是由国家机关制定的,而教育政策也可以由政党制定。

(2)约束力不同。教育法律具有国家的强制性,对全社会成员都有约束力,而教育政策不具有国家强制性,只对某部分人有约束力。

(3)执行的机关不同。教育法律的执行机关只能是国家机关,而教育政策除了国家机关,还有其他有关组织。

(4)发挥的作用不同。教育法律的作用,主要表现为国家的强制性作用,而政策的作用主要是指导性作用。

(5)表现的形式不同。教育法律的表现形式有宪法中的教育条款、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和教育行政规章等;而教育政策主要有决定、指示、决议、纲要、通知、意见等形式出现,内容比较广泛、原则和概括。

(6)执行的方式不同。教育法律的执行方式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要求社会成员必须遵照执行;而教育政策则主要靠组织与宣传,启发人们自觉遵循。

(7)稳定的程度不同。教育法律的稳定程度更高,而教育政策的灵活性更高。

(8)公布的范围不同。教育法律必须向全社会公布,而教育政策只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总体而言,教育法律与教育政策是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教育政策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转化成教育法律,但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这是值得注意的。

四、教师管理的基本法律制度

教师管理除了要遵循教师作为专业人员的工作特点、正确看待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之外,国家为了加强教师管理的科学和规范,还逐步建立起了一整套基本法律制度,如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任用制度、教教师奖惩制度等,我国1993年《教师法》对有关教师的法律制度作了规定。这里我们介绍其中的部分制度:(1)教师资格制度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一种特定的职业许可证制度。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最基本要求,它是公民成为教师的前提条件。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实行教师资格制度,意在藉此促进教师职业专门化,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从而更好地建设和发展教师队伍。《教师法》和1995年颁发的《教师资格条例》中,对教师资格作了明确而详尽的规定。首先是教师资格的条件:

①必须是中国公民;

②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③必须具有教育教学能力,包括进行教育教学所必要的身体条件;

④具有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

其次是教师资格的认定。达到了上述教师资格条件,并不意味着自然取得教师资格,还必须经过法定机构的认定,才能取得教师资格。关于此,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第一,认定教师资格,应当由本人提出申请;

第二,不同的教师资格分别有不同的认定机关,如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机关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经县级政府教育行政机关审查后,还要报上一级教育行政机关认定。

第三,认定机构有一定的时间限制。

教育行政机关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在接到公民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认定结论通知本人。(2)教师职务制度

教师职务是根据学校教学、科研等实际工作的需要而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的教育专业技术工作岗位。根据《教师法》,教师职务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教师职务系列,一般分成四级系列;

②教师职务的任职条件。每一种职务都有其相应的任职条件,如教师的工作量、相应的学科专长、相应的教学研究能力和相应的工作任务等。

③教师职务的评审。

一般而言,各级教师职务的评审都是由相应的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来进行,评审依据为申报者申报的职务相应的任职条件。(3)教师聘任制度

教师聘任制度是聘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由学校或者教育行政机关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而设置的工作岗位,聘请具有教师资格的公民担任相应教师职务的一项制度。执行这项制度必须注意:(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第一,学校聘任教师是一种法律行为,聘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聘任双方完全平等自愿;

第三,聘任有一定期限,聘任期满后,双方自主决定是否续聘。

目前,中小学教师聘任制度的形式大致有招聘、续聘、解聘、辞聘(即教师本人主动请求用人单位解除聘任合同的行为)等。

五、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学生在学校教育活动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对学生的管理是学校管理活动的重要内容。从依法对学生进行管理的角度讲,学生管理应注意以下几点内容:

首先,受教育权利是一项基本权利。现代法制社会中,人们普遍关注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受教育的权利在大多数国家都是作为公民基本人权的一部分而提出,并得到政府部门的有效保护的。我国宪法和教育法也都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这是国家对受教育者的一个郑重承诺,学校管理的一切活动,都必须以维护受教育者的这一基本权利为前提。

其次,受教育者的法律权利和义务是学生管理的重要法律依据。学生管理工作者必须明确学生的法律权利和义务,以避免在实际工作中,侵犯学生的有关权利。根据《教育法》,在我国,受教育者的权利包括: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受教育者的义务包括:

(1)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第三,中小学生多为未成年人,对中小学生的管理要注意到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征,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由于传统习惯的影响,在学校管理工作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对学生的权利不够重视的现象,比如体罚学生、私自拆阅学生信件、随意没收学生的财物、随意对学生实施罚款行为等。

六、学校事故及其预防

1、从诱发学校事故的主体或其成因方面讲,学校事故一般可归结为如下几种类型:①与学校的设施设备有关的学校事故,这主要是由于设施、设备不全或陈旧老化以及建筑物塌落、火灾等原因造成;②与教职员有关的学校事故,这是教职员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由于故意或过失所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的事故;③与学生本身有关的学校事故,主要表现为课外活动或休息时间学生之间的嬉戏或打架斗殴造成的人身伤害。

2、从学校事故发生的时间或场合来分析,学校事故又表现为如下几种常见的类型:①运动伤害,主要是体育课或课外活动过程中,由于器材、教师指导等方面原因而引起的人身伤害;

②课余伤害,是指课余时间学生在操场、走廊和楼梯旁嬉戏玩耍时,由于自己不小心,或是他人推搡打闹而引起的伤害;③课内事故,指上课期间由于教师疏于管理或其他因素而引发的学生意外伤亡事故;④校外活动事故,这指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所发生的事故。

3、在校学生人身伤亡事故常常表现出几种特征:

①后果的严重性。学校事故中的受害者大都是未成年学生,他们正处于生长发育的关键阶段,身体上的伤害不仅影响到他们的身体发育,而且容易对他们的心灵造成损伤;并且,现在的独生子女是多个家庭关注的焦点所在,一旦发生伤害事故,极易造成大的社会影响,对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也造成冲击。

②原因的复杂性。未成年的学生处在学校、家庭和社会的高度关注之下,各方面的因素都会对学生的心理和行为产生一定的影响,形成其独特的个性特征;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教育,虽然提倡因材施教,但是并无任何具体、有效的特定方法可以遵循,而不同的学生在不同的时刻,又可能会对同一种方法作出各各不同的反应。学校事故往往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③处理的特殊性。学校是专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机构,承担着人才培养的重任,学校教育的成

败,其意义影响深远。处理学校事故,应该充分认识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性,把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摆在第一位,认清学校在学校事故中所应承担的责任,而不能够动辄就将学校拖入纠缠不清的事故处理的泥沼中。

学校事故的预防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第十六条)从这一条出发,显然,学校有义务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在学校的安全管理方面,学校管理者应当尽可能做到:

⑴学校必须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以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

⑵学校教育工作者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⑶学校的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以防止人身伤害事故发生;

⑷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或者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要进行安全教育,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⑸学校应建立卫生制度,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并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设健康教育课,建立学生健康资料卡片或者健康档案;

⑹对于残疾、体弱学生给予特殊照顾,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对体力或室外活动宜作适当安排;

⑺学校应配备必要的处理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等等。

学校事故虽大都发生在在校学生身上,但往往或多或少与学校对学生的管理有关。目前这方面还没有适当的可参照的法律法规,随着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日益完备,相信这方面的法律规范也会逐渐建立起来,从而把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也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七、依法治教

1、依法治教的含义

所谓依法治教,是指依据法律来管理教育,即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上,使教育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具体的说,就是用法律来规范教育管理,协调教育关系,指导教育活动,解决教育纠纷,保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2、谈谈加强依法治教、推进依法治教的必要性

(1)依法治教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党的领导在教育领域的直接体现和必然要求。(2)依法治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进一步改革与发展的客观需要。(3)依法治教是教育行政部门改变领导方式、依法行政、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与水平的必然选择。(4)依法治教是培养跨世纪一代新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有力保证。

3、我国依法治教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如何理解这些原则?

(1)坚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这是我国教育工作必须始终不渝地贯彻执行的一项根本性原则,我国《《教育法》中明确规定了我国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我国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为我们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提供了法律保障。(2)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明确了公民在受教育方面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在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贯彻教育机会平等原则的重点,主要在于解决因财产状况和社会地位的差别而导致公民入学机会不平等的状况以及逐步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差距过大的现象,以保证公民在接受义务教育方面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3)教育活动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指教育活动必须对国家和人民负责;教育事业属于公益事业;教育活动必须接受国家和社会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教育与宗教相分离。(4)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5)教育法制统一原则。下位法服从上位法,“后定法”优于“先定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规划纲要知识点》知识点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世纪之交发生在我国基础教育领域的课程改革,对基础教育课程设置、教学组织,学校管理,以及教育的其他层次的诸项活动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这次课程改革既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一系列课程改革政策的继续和深入,也是新世纪我国把握教育发展机遇、应对时代教育挑战而主动做出的政策选择。

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背景

一、背景:

(一)顺应知识经济时代要求的课程变革

世纪之交,知识的创新和应用成为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基本的驱动力,“知识经济”已成长为一种新型的经济形态,直接左右着生产力的发展并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培养和吸收具有知识创新能力的人才因此为世界各国所瞩目。

(二)我国基础教育课程的现实反思

新世纪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基于对建国以来七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历史承继,也是对当前我国基础教育课程存在问题的现实反思。当前我国基础教育课程面临的问题:

一是培养目标不能适应发展需要。培养目标更多的体现于社会的需求,过多强调知识、技能的传授,对学生的个性、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的要求较弱。

二是课程结构不够合理。首先,学科课程所占的比重太大。其次,必修课程占据了绝对主导地位,选修课程课时很少。其三,分科课程一统天下,学科间缺乏整合。

三是课程内容存在繁、难、偏、旧的状况。现行基础教育课程的大纲和教材并没有充分反映出时代精神。培养“专家”的目标使课程内容繁琐、艰深,严密的科学体系脱离了学生的生活,也不适于培养现代公民的基本素养。

◆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

四是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和选择,忽视改进和激励的功能。具体表现在:过分关注对结果的评价,而忽视对过程的评价;过于注重学业成绩的评价,而忽视综合素质和全面发展的评价;过于重视量化和书面的测试,而忽视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五是课程管理过于集中。地方课程所占比重较小,学校和教师则没有参与课程开发的权力。其后果是现行课程制度不能适应地方、学校、学生多样化的需求。

这些问题的存在,以及它们对实施素质教育的制约和不良影响,基于此,新世纪以来,我国开展了大规模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并实施了一系列针对性的课程政策。

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与内容

(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目标

其一,改变课程目标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和学习过程,并学

会学习与形成正确价值观。

其二,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科目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

其三,改变课程内容“繁、难、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现状,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兴趣和经验。

其四,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的现状,培养学生主动参与、探究、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其五,改变课程评价过于强调甄别和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的促进学生发展和教师提高的功能。其六,改变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的状况,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

(二)课程改革的基本内容:

一是制定课程标准。新课程在各科课程标准的研制中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维度来具体设计课程目标,以使课程功能的转变从学科层面得以体现和落实。

二是改革课程结构。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选择性。新课程从整体上设置九年一贯的义务教育课程.调整了各门课程的课时设置,增加了自然科学和艺术类课程的课时,适当减少了语文、数学、外语等工具性课程的课时。

三是改革课程评价,新课程倡导的课程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得到发展。

四是改革课程管理,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制度,以增强课程对不同地区、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

五是改革课程内容。改革现行基础教育课程内容“难、繁、偏、旧”以及与学生生活、现实世界相脱节的现状,增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经验。

六是改革课程实施。新课程改革认为,课堂教学不只是课程传递和执行的过程,而更是课程创生和开发的过程,是教师和学生交往、互动的对话过程。

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之际,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就学习贯彻教育规划纲要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1.请简要介绍一下为什么要制定颁布教育规划纲要?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制定教育规划纲要,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全局作出的战略决策,是对我国未来十年教育事业发展进行的全面谋划和前瞻性部署,对于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需求、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随着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越来越成为提高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人力资源越来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科技、教育、人才竞争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决定性意义。面对国际竞争、国内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必须紧紧抓住机遇,制定实施国家教育战略,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充分发挥教育重大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更有力的人才保证和人力资源支撑。5.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工作方针、战略目标和战略主题是什么?

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工作方针是: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

到2020年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战略目标是“两基本、一进入”,即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建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其中,“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是党的十七大关于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体现,“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是党的十六大、十七大提出的重要目标,“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进入创新型国家和人才强国行列的重要基础。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问题,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重点是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推进思路是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

6.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教育规划纲要按照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形成终身教育体系的要求,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教育的8项发展任务。一是积极发展学前教育,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二是依法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教育水平,重点推进均衡发展,消除辍学现象,夯实教育公平的基础。三是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提升我国新增劳动力受教育水平。四是把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加强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五是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使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整体水平显著提升;优化高等教育结构,鼓励高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步伐。六是发展继续教育,通过建立学分转换、完善

自学考试、办好开放大学等制度措施,搭建终身学习的“立交桥”,努力建设学习型社会。七是重视和支持民族教育事业,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水平;大力推进双语教育。八是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

2.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教育规划纲要在教育有哪些重大措施?

教育规划纲要以人才培养为核心,对教育改革进行了总体设计,明确了6项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方面改革任务。一是改革人才培养体制。强调更新培养观念,创新培养模式,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二是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按照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的思路,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三是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四是改革办学体制。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大力支持、依法管理民办教育。五是改革管理体制。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六是扩大教育开放。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推动我国高水平教育机构海外办学,提高我国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水平。

3.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了哪些政策措施来保障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目标的实现?

为保障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实现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目标,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了6项保障任务:一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健全教师管理制度,改善教师地位待遇,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二是保障经费投入。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增加财政性教育投入,调动全社会办教育的积极性,完善受教育者合理分担机制;加强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三是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构建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应用,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四是推进依法治教。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律体系,坚持依法治校、从严治校,加强教育督导、教育执法和监督问责。五是加强和改善党和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的职责。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作用,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安全稳定。六是着眼于教育改革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以加强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为重点,提出了本届政府启动实施的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

4.教育规划纲要设计的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有哪些?

教育规划纲要着眼于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加强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为重点,设计了要在近期启动实施的10个重大项目和10个改革试点。10个重大项目包括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农村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提升高

等教育质量、发展民族教育、发展特殊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教育信息化建设、教育国际交流合作。10个改革试点包括推进素质教育改革试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试点、终身教育体制机制建设试点、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现代大学制度改革试点、深化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地方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改革试点、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我们希望通过重大项目的实施,在解决“能上学、上好学”问题上迈出更大步伐;希望通过开展重大改革试点,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整体推进教育改革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5.教育规划纲要对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是如何考虑的?

教育规划纲要研究制定过程中,无论是在深入调研、起草文本还是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都对当前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给予了特别关注,并努力寻求解决问题的思路、办法和措施。对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问题,提出减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必须共同努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提出根本出路在于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对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提出要切实落实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政策,制定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对高校行政化倾向问题,提出要随着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克服行政化倾向,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此外,对创新人才培养、高考改革、高校毕业生就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等也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当前教育领域存在的许多热点难点问题,成因复杂,由来已久。教育规划纲要致力于提出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和重大措施,支持和鼓励各地各学校大胆试验,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不断完善。

6.党中央、国务院对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有什么具体部署和要求?

贯彻落实好教育规划纲要,是摆在全党全社会面前的重大任务。不久前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发表重要讲话,对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实施教育规划纲要进行了全面部署。强调要把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发挥教育重大作用作为检验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是否真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着力加强和改善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正确处理教育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以更大的决心、更多的财力、更多的精力支持教育事业,加强教育宏观政策和发展战略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指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必须紧紧依靠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广大教师要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要用主要精力抓好人才培养和学校管理。强调要充分调动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教育事业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立和完善群众利益表达渠道和对教育建言献策的平台,积极利用社会力量监督和评价教育、参与教育管理,努力形成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氛围。

相关文章
2024中考体育考试安全预案

2024中考体育考试安全预案

2024中考体育考试安全预案(精选13篇)2024中考体育考试安全预案 第1篇清涧分部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理科实验操作、体育考试安全工作预案为...

1
2025-09-19
2024国培总结

2024国培总结

2024国培总结(精选9篇)2024国培总结 第1篇2017教师国培学习总结当今社会,教事业迅猛发展,各类培训数不胜数,而“国培”对于我们教育发...

1
2025-09-19
2024年单位与单位的新年联欢会主持稿及串词

2024年单位与单位的新年联欢会主持稿及串词

2024年单位与单位的新年联欢会主持稿及串词(精选5篇)2024年单位与单位的新年联欢会主持稿及串词 第1篇2018年单位与单位的新年联欢会主持...

1
2025-09-19
2024年上海市崇明县中考一模语文试题及答案

2024年上海市崇明县中考一模语文试题及答案

2024年上海市崇明县中考一模语文试题及答案(精选6篇)2024年上海市崇明县中考一模语文试题及答案 第1篇2017年崇明区初三一模语文试题(一...

1
2025-09-19
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六年级语文教学计划

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六年级语文教学计划

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六年级语文教学计划(精选13篇)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六年级语文教学计划 第1篇2010—2011学年下学期六年级...

1
2025-09-19
2011《农业农村工作知识》高频考点

2011《农业农村工作知识》高频考点

2011《农业农村工作知识》高频考点(精选12篇)2011《农业农村工作知识》高频考点 第1篇2011公考备考:《农业农村工作知识》高频考点2011-0...

1
2025-09-19
以案促改主持词

以案促改主持词

以案促改主持词(精选4篇)以案促改主持词 第1篇主持词同志们:根据市委要求,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局开展案件剖析做好以案促改工作动...

1
2025-09-19
2024致自己的励志说说

2024致自己的励志说说

2024致自己的励志说说(精选5篇)2024致自己的励志说说 第1篇人生,说到底,活的是心情。人活得累,是因为能左右你心情的东西太多。以下是...

1
2025-09-19
付费阅读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