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业银行风险分析范文第1篇
关键词:信贷风险 不良资产 信贷资产
经济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商业银行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契机,但由于现代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银行信贷市场是一个典型的信息不对称市场,信贷风险仍是国有商业银行最大、最突出的风险。尽管商业银行采取了许多强化风险管理、优化资产结构的措施,并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对不良资产进行剥离,加强了对信贷风险的控制和防范,但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银行的不良资产仍居高不下,这使商业银行的经营面临较大的困难。解决了这个风险,不仅能够缓解商业银行超负荷经营的矛盾,而且还可以降低不良资产的比例,改变负债经营的状况,提高低御“金融风暴”冲击的能力,使各大商业银行有效、有序地营运。为此,我们要深刻地认识和分析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并在此基础上做好防范工作。
一、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表现及成因
当前,我国有不良资产量多面广、积累加速。就其原因,主要是产权制度的残缺、市场机制扭曲、管理体制不顺、信用基础薄弱所造成的。具体表现为:历史沉积性、政府干预性、市场盲目性、道德困境性、管理失误性、法律缺陷性。
(一)、历史沉积性风险。传统的产品经济模式和高度集中统一的金融体制下,银行成为国家的出纳,企业没钱找银行要,企业亏损有国家承担,加上企业既不能破产又没有弥补来源,只好继续向银行贷款,实际上风险集中在银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阶段,企业自有资金过少,支撑企业营运的资金大部分由银行铺垫,由于经济结构不合理,市场体系不健全,金融体制不完善,社会信用混乱,企业生产经营中出现的问题都造成了银行不良贷款。且没有更多的转化渠道和分散途径,只有通过企业贷款向银行集中,使银行信贷风险具有普遍性和难控性,商业银行承担了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成本。
(二)、政府干预性风险。各级政府部门为了本地区经济的发展和为了“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而要求企业“大干快上”,盲目扩大生产规模和增加新上项目,或者为了各种“安定团结”之类的政治需要,过多地插手企业经营权、投资权、改制权,迫使银行发放“政策性”贷款,造成银行贷款被动受损。有的地方政府部门甚至片面追求任期效绩,好大喜功,重长期轻短期利益,重局部轻全局利益,重地方轻中央利益,片面追求产值数量、项目数量、改
1 制数量,结果助推了一次次的经济过热,并直接或间接地给银行实施压力,迫使银行贷款,导致贷款质量先天不足。
(三)、市场盲目性风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银企借贷双方都要对借贷行为的经济前景进行预测,只有借贷双方预计将来均可得到补偿,并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借贷行为才会发生。但是由于社会经济的随机性和偶然性引发市场经济有许多不确定因素,使得银行借贷资金风险加大。此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息是决策的依据。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体系不完善,市场法制不健全,信贷项目要素的信息不充分,这必然带来信贷决策的盲目性。信息粗略、滞后和失真可能与经济发展前景不一致、不协调而使信贷决策失败,从而扩大了银行资产的风险性。
(四)、道德困境性风险。随着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不断扩大,特别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企业和个人的主体地位更加明确,企业以经济效益为驱动力竭力追求利润最大化,个人追求收入最大化,精神道德上的约束力就显得苍白无力了。同时,由于法制不健全和信用观念淡薄,企业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通过名目和方法,有意识地逃、废金融债务。
(五)、管理失误性风险。从银行内部环境看,员工风险意识不强,内控机制不全,管理手段不力,特别是防范风险的措施不力,使银行成为信贷风险的承担者。例如,申请(担保)人资格和资信审查不严;对贷款对象和项目以及抵押物没有进行调查和评估或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超越权限发贷款;违反规定对客户评信和授信;发放假名、冒名贷款;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借款(担保)合同不规范、不合法;未及时发现、报告企业发生重大事项或风险防范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其贷款偿还能力降低、债权落空等。
(六)、法制缺陷性风险。我国的法制建设远远落后于形势发展的需要,一是金融法律体系不健全,部分法规制度缺位,导致某些金融活动无章可循,市场秩序混乱;二是部分法规不尽合理或有效,导致某些金融活动相互矛盾和产生负面影响;三是法律的宣传、普及力度不够,金融法律盲区甚多。法制缺陷表现的一系列问题,如企业逃废债、金融舞弊、地方干预等,有些是无法可依,有些是处于法律的边缘。可见,法律缺陷是信贷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
二、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
商业银行要统一制订信贷风险的衡量标准,使风险管理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1)统一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一般说来,银行必须每一年或半年对现有信贷客户进行一次信用等级评审,并对照原有评级进行调整。(2)统一信贷资产分类方法。为了实现我国金融业与国际惯例接轨,新的贷款分类方法应尽早制定细则予以实施,使我国的信贷资金分类真实
2 反映其质量状况。(3)统一银行贷款方式的选择。人行应结合不同时期的国家宏观经济资料,定期发布行业经营信息,明确哪些产业已经出现风险,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对统一的贷款方式建议,以供商业银行选择。此外,根据国家宏观要求,以一些产业的贷款方式可以作硬性规定,以期通过银行信贷结构的调整,实现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商业银行统一制订信贷风险的衡量标准后,商业银行能更好地进行信贷工作,知道能不能贷,如何贷,贷给谁。商业银行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正确选择贷款方式,调整自身信贷结构,消化不良资产,优化资产质量,提高经营层次,切实做到防范信贷风险。
三、建立贷款风险预警机制
一是要拓宽信息来源的渠道,改变单一依靠贷款企业报送报表获取信息的做法,广泛收集有关行及相关企业的企业法人代表个人资料,企业的信用状况及有无违约记录,企业的偿债能力、成长能力、盈利能力,生产经营状况、资金营运状况、企业财务管理状况及有无违纪记录,企业经营水平及市场发展前景等资料,并及时进行分析和评价,从而获取足够的信息,才能对企业实行有效监测,防范信贷风险。二是发挥银行同业工会的作用,及时互通信息,共同防范企业利用银行之间的竞争,采取欺骗的行为。三是加强与财政、审计、税务等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政府职能部门对企业(或企业法人代表)监督检查中的信息和资料,再将资料进行分析和判断,及时发现有可能要出现的风险,并提出防范措施,做好防范工作。
四、商业银行可以实施信贷审批人员专职化制度,完善经营人员激励机制。
把好贷款审批关,正确选择贷款投向是防范新增贷款风险的关键。要把好这个关口,商业银行一是实行审批人员专职化。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并无专职的信贷审批人员。信贷审批人员往往是由有一定行政职务的行领导或部门领导担任,审批人员不能将主要精力集中于审核分析,审批工作只是其繁琐行政事务工作中的一个方面。参考西方一些商业银行的工作方法,审批工作可由专职人员担任,其根据自己的判断,独立地提出意见,仅对信贷项目负责。这一方式的优点在于,它迫使信贷审批人员把全部精力集中于信贷审批工作,深入分析每一个信贷项目,提出有价值的观点。审批人员可由专人进行管理,并设审批会议制度对其表现进行评判。对审批人员的任职资格应有所规定,如一定的工作年限,一定的技术水平等等。但更为重要的是专职审批人这一制度本身产生的压力与动力,可以有效提高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增量信贷资产的质量。二是对信贷经营部门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防范风险并非对银行信贷业务束手缚脚,而是要激励为银行效益努力工作的员工,约束损害银行利益的做法。做到这一点,必须要激励与处罚并重。对国有商业银行而言,首先强调的是要加强激励机制,
3 提高开拓市场能力,使责任与利益二者紧密相联,以增进经营人员在艰苦市场环境中积极开拓的动力,从而更好地防范信贷风险。
五、健全和完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机制,做好内部防范工作
完善国有商业银行内控管理是防范当前信贷风险的根本措施。目前,我国银行信贷风险在所有的风险中表现最为突出。虽然国有商业银行经过两次不良资产剥离,但不良资产仍然较高,这已成为威胁我国银行安全的首患。应该说,不良资产剥离后,上至中央领导,下到各级行长对控制不良贷款要求不可谓不严,决心不可谓不大,但为什么成效不够明显呢?这当然有市场判断不准、决策水平不高等原因,但关键还在于缺乏严格、有效的内控管理机制,未能从内部做好防范信贷风险的工作。
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的内控管理要从培育内控制度入手,建立事前内控机制,强化过程监控,突出内控重点,逐步实现补救性控制向预防性控制的转变,切实防范风险,稳健经营。
(一)、立足于防,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内控机制
内部控制要由事后补救向事前防范转变,必须建立健全一套科学的内控机制。要以加入世贸组织为契机,对现有内控制度进行认真清理,由法规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充分研究,待讨论通过后,统一在全行发布,使预防性控制落实在各业务制度之中。同时,要规范“立法程序”,明确“立法”权限,对内控制度的评价、修改和制定都要在程序上予以明确,以增强“立法”的严肃性与统一性。在建立内控机制上,要坚持三项原则:一是体制牵制原则。体制控制是内部控制的基础,当前,要从体制上着手,重新设计信贷经营与审批、监管三分离的运行机制,业务经营与前台服务、后台支撑的协作机制等,以避免各职能部门之间出现不必要的磨擦和控制环节中的漏洞。二是程序牵制的原则。对业务流程的不同环节,应由不同的人员完成,通过业务流程设计使不相容的职务相分离,达到岗位牵制的目的。要坚决杜绝任何个人独揽业务的全过程,否则必然导致管理失控。三是责任牵制原则。内部控制不仅要规定职能部门和个人处理业务的权限,还要明确规定其承担的相应责任。
(二)、强化过程监控,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
一是加强中央银行对国有商业银行内控管理指导监督力度。人民银行要尽快修订《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指导原则》等文件,并制定内控建设时间表,促使国有商业银行加快内控步伐。把内部控制状况作为央行监管的重点,加大对内控问题较多的分支机构现场检查频率,增加现场检查的深度和力度。二是完善国有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结构。尽快把国有商业银行改 4 造成股份制商业银行,并加快上市步伐,构建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的权力划分和权力制衡的有效结构,抑制“内部人控制”、“道德风险”的发生。
(三)、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涉及方方面面,当前应突出重点,集中抓好两个方面的控制
1、内部组织结构的控制。按照业务流程、内控制度的要求,设计商业银行组织体系,建立决策层、管理层、经营层、监督层、保障层的组织结构。制定明确、成文的决策程序;各级经营管理机构应在各自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办理业务、行使职权;建立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机制和处罚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强化稽核部门在组织体系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其工作直接对总行长负责,促进内部稽核从合规性稽核向风险性稽核转变,从单一的事后稽核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稽核转变。
2、会计系统控制。一是运用科技手段,强化会计监督。如建行湖北省分行正在投入使用的会计柜面综合系统,从程序上对各会计业务环节的风险进行了控制,基层网点业务交易数据均可集中到省分行,会计核算上移至省分行,基本上杜绝了“三假”现象。二是进一步完善会计管理体制,对基层网点会计主管实行委派制和定期岗位轮换制,有利于会计人员抵制网点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不正当干预;三是建立柜员、综合员、会计主管三线监控体系。柜员只负责交易,综合员负责复核和大额交易审批,会计主管负责对综合柜员的监督、柜员重要空白凭证领用检查。四是加强重要单证、现金及重要物品的管理。
六、完善对信贷企业的制度建设,实施银行和企业共担信贷风险制度,从根本上降低信贷风险
(一)、继续坚持“区别对待,择优抉择”的原则,盘活贷款存量,优化货款增量。国有商业银行对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出现的信贷风险要有一个认真、清醒、全面的认识,不能谈虎色变,实行一刀切。以前由于银行企业之间没有形成整体合力,没有建立相互支持、相互依托的相关机制,不仅为企业拖欠债务和相互占用资金培植了土壤,而且加剧了银行间、银企间的矛盾。现在要主动改进服务,主动送贷上门,大力支持和倾斜;对转制后扭亏有望的企业,要积极推行“支帮促”活动,实行“一厂一策”;对资不抵债,长期亏损或扭亏无望的企业,鼓励和促进其改制,把债务落实到新的经济主体,明确承贷主体。现在,商业银行要想方设法盘活现有信贷资产质量,严把新增信贷资产质量关,多渠道多方式提高资产质量,降低经营风险。
(二)、实行企业与银行信贷风险共担制度,间接地防范银行信贷风险。(1)实行企业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自筹资本金制度。凡企业新上固定资产项目,必须自筹30%50%的
5 资本金,并存入主办银行账户,实行监督。凡企业自筹资金未落实到位,有关部门不予立项,银行不予申报项目,不予发放贷款支持。(2)实行企业贷款预交风险保证金制度。凡是企业从银行取得贷款,应扣除10%20%的补偿性余额留存银行。所谓补偿性余额,即企业贷款时,银行要求借款企业在银行中保持按贷款限额或实际借款额一定百分比计算的最低存款额。通过补偿性余额的留存,从企业角度来讲,可以增进其信用意识及积极主动还款意识,提高偿债能力;从银行角度来讲,可以预防信贷风险,并且补偿可能透支的贷款损失。
(三)、进一步完善贷款证制度建设。贷款证是企业法人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的资格证明书。贷款证的实施,增加了企业负债的透明度,有助于国有商业银行信贷决策,提高贷款的科学性,优化贷款结构。目前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入手:一是扩大发证对象,将目前单一的贷款证形式加以丰富;二是制定统一简化的领证手续,延长贷款证使用年限;三是尽快实现贷款证管理的电子化。
七、完善国家有关法制建设,充分发挥法规在防范信贷风险中的作用,切实保障银行信贷资产安全
银行如果没有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给企业逃废债、转账提供了可乘之机。为了尽快适应市场调节机制,要加强法制建设,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关系,把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纳入法制轨道,保障银行贷款的安全性。要加快制定《信贷法》,《金融市场》,《金融机构管理法》等与之相关的法规。通过金融法规,界定市场调节的程度,规范财政与银行、企业与银行的信用关系,保证银行信贷向合理化、科学化方向发展,有效地防范银行信贷风险,提高银行经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制定了这些法规后,商业银行可以将风险防范方式由事后向事前转移,从根本上消灭产生风险的含糊地带、空白地带;有了法律的规范后,企业爱到法律、法规的约制,企业不敢轻易地逃废债、转帐,因为这样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那么企业只有到期还本付息,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自然会减少,从而较好地防范信贷风险。
八、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增强政府为银行创造宽松环境的积极性,减速少因政府行政干预而带来的信贷风险
针对不正当行政干预对国有商业银行产生的种种不利影响,国有商业银行应加强宣传,统一认识,理顺地方政府和银行的关系。地方政府的主要目标是发展地方经济,而银行资金也是用来支持国家与地方经济建设的,二者的最终目标应该是一致的。但是划清资金性质,保障商业银行的自主经营;划清信贷资金与财政资金的界限,坚持商业性资金的有偿性、流动
6 性、盈利性原则,减少和停止各级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对金融机构经营活动的不当干预,保证金融机构的经营自主权,也是防范信贷风险的重要措施。同时银行应加强宣传,做好对地方政府的解释工作,互相体谅,共同发展地方经济。地方政府更要大力促使企业改革创新,增强企业自身活力和竞争实力,以保证偿还贷款本息,真正减轻银行负担,为银行创造宽松、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条件。当然,银行在资金宽裕,不违背信贷政策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地对地方予以信贷倾斜,扶植一些地方优势项目,促进地方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林水挺:《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及其管理与防范》《金融论坛》2001年11月 2.刘 全,林孝术:《对建立信贷风险监控防范机制的思考》 《现代商业银行导论》2002年2月
3.乔纪法:《商业银行信贷经营管理工作的改进建议》《济南金融》2001年3月 4.曾文生:《构建国有商业银行防范和化解信货风险体系》 《金融科学》2001年3月 5.吴之间,史建平:《银行信贷管理学》 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6年 6.杨 力:《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1998年
农村商业银行风险分析范文第2篇
[摘 要]在现代社会主义经济市场的影响下,商业银行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也逐渐加重了信贷风险,其主要的原因就是信息的不對称。信息不对称不但会造成错误的社会资源分配,导致信贷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还会干扰商业银行间的良性竞争,加重商业银行信贷的利率和风险指数。商业银行信贷中的信息不对称对信贷风险的影响力不容小觑,为了避免让商业银行面临更大的信贷风险,文章探索了信息不对称对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所形成的影响,提出了控制商业银行风险的办法。
[关键词]信息不对称;商业银行;信贷风险
[DOI]10.13939/j.cnki.zgsc.2020.34.044
企业经营的主要目的就是获得经济利益,因此在和商业银行签订相关的条款后,企业有很大可能没有按照规定的项目去投资,而是去投资更高收益的项目,导致商业银行和企业之间的信息对不上。信息不对称会带来各种各样的金融信用风险,就需要采用有效的规避风险措施,这也是如今商业银行关注的重点问题。
1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出现的原因
商业银行在办理贷款时,通常是通过存款进行放贷,从中获取高额利息差,是一个具备金融性质的组织。商业银行重要目的就是获得经济效益,因此其紧要业务就是信贷,信贷主要的经济活动就是日常商品货币的流通。信贷这一活动主要的形成条件就是利息的偿还,货币转移是单方面[1]。把银行的信贷和交易的商品相比较,可以发现商业银行实施贷款发放时,基本承诺的就是本金偿还,但是本金的偿还是否能按时,则不能得到保证,其中存在着极大的不确定性,因而风险率较高。在进行物品交易时往往将钱、货物结算清楚后,双方便不需要有其他权利、责任的承担,利用物品进行的信贷交换风险不会持续增加,因此整个的风险概率较小。对比物品交易活动,商业银行信贷的业务需要承担更大的风险 [2]。
企业日常的经营、管理模式,具有较强的目的性,常常希望用最小的投资取得最大的利益,在办理信贷业务中,企业的优势相对较大,并且获得丰富的信息量。企业在填写信息时往往会把在经营中存有的问题进行隐瞒,并且在后续操作中对公司财务信息虚假上报,使商业银行接收到的信息缺少真实性和准确性,导致银行工作人员无法准确分析,增加了信贷风险[3]。
2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表现方式
利率风险是说商业银行在利润经营、资产评估方面遭受经济利益损失,此类别的风险通常是由资产负债时期的结构和利润缺少匹配性而导致。在信贷的交易市场中,商业银行和企业之间在信息上缺少对称性从而加大了投资风险,从企业信贷角度出发,每个项目都具有较大的投资风险,但作为借款方的商业银行,在签订协议之前,没有办法对企业投资做出准确的风险评估,进而使商业银行所承担的利率风险逐步增加。贷款抵押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和企业之间建立的协议关系中,除了社会信誉较高、规模较大的企业外,大部分企业在申请借贷时,都需要提供给银行相应的抵押物,当企业出现与签订协议中不符的行为时,商业银行的有关部门有权按照合同中所规定的对企业抵押物进行处理和变卖,进而弥补银行本身的经济损失[4]。这一现象就导致了商业银行信贷的有关部门缺乏对抵押物的正确认识,盲目觉得企业交付的抵押物可以帮助银行进行信贷风险的回避。但在实际情况中,有些抵押物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使得银行不能准确评估出其价值,这加重了银行在回收抵押物时的风险[5]。
3 信息不对称下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措施
(1)预防信息不对称措施。信息不对称就会发生道德方面的风险,为了保证信贷关系中的良好性,商业银行和企业之间应该进行良性的友好竞争,以避免社会信誉度极度缺乏的企业进行非法贷款,有利于让企业建立良好的信誉观念。商业银行应及时了解客户的基本信息,掌握市场的经济动向来更新系统信息,建立良好的数据模型、完善的信贷信息管理系统,使信息更具有真实性和可靠性,从而实现信贷信息管理系统远程的多方面监测和管制。商业银行也应不断完善制度,找到企业和银行共同获利的方向,按照具体需求建造组织结构,避免银行相关部门人员出现道德风险。商业银行不仅应该保证优质性的金融服务,更应该大力支持诚信度较高的企业,通过新闻报道、报纸登载等手段对缺少诚信度的企业进行裁决,从而实现双赢局面[6]。
(2)建立完整的信贷档案。为了保证信贷相关信息的来源扩大,应构建完整的信贷系统体系,并保证该体系具备完整性和合理性。在进行放贷前,商业银行应当对企业的信息进行充分的调查,以保障借贷企业填写的数据信息具备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时性。通过对借款人的信誉程度、授权额度等进行科学评估,来降低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性。在对借款人进行贷款审核时,应建立相应均衡的体制,对借款者所具备的合作能力进行有效的考虑,以便确认信贷的利率、物品的抵押率等,对不守信的借款者给予适当的惩罚。根据贷款合同中的条款内容,银行与企业双方应明确自己所具有的权利与应当承担的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再次确认权利与责任,并制定违约的惩罚内容。商业银行应不断地完善信贷档案,提高本身的预测和监管能力,并在放贷后进行定期的检查、问询等工作。要避免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多种影响,在放贷前,银行相关责任部门应深度了解企业的背景、财务状况等,记录在信贷档案中,方便信贷部门制定放贷额度,通过全面的信用等级评估,商业银行可以制定更好的信贷政策,减少信贷风险[7]。
(3)建立约束的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的约束管理机制,包含银行信贷部门和企业工作人员,建立的约束管理机制不会对任何一方进行袒护。建立经济产权的约束管理机制,明确规定了企业与银行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对经济改革制度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加大约束管理的行政工作,市场经济在如今的经济发展体系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政府有关的部门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加大对银行债券的保护力度。建立银行约束管理机制和企业约束管理机制,通过报酬奖励的激励方法,让信贷业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得到有效的调动,加强控制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资产利益。
完善银行与企业部门的监督机构,惩治贪污受贿的现象,实施绩效制度。利用监督部门去看管信贷相关工作人员,使用审查信贷分明制度,改用计算机核算体系,除此之外还需完善银行领导人的管控制度。银行应彻底杜绝收受贿赂的现象发生,通过法律手段构造合理的信贷责任制度,保证银行人员可以意识到其中的风险,从而预防所发生的风险。
4 结论
当前经济金融市场的竞争愈演愈烈,因为信息不对称因素使得银行信贷部门之间的竞争也更加频繁,信息不对称直接波及商业银行信贷的风险,这就需要加强对信贷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商业银行在办理放贷业务时,与企业之间信息的对称性具有重大意义。如果银行与企业之间缺少信息的对称性,则会加剧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银行放贷之前必须对借款人或企业进行严格的考核,充分保证信息的对称性,从而减小商业银行因信息化不对称所带来的信贷风险。相关政府部门必须采用有效的方案和管理方式,保证信息更加公正化和透明化,降低商业银行信贷的风险。
参考文献:
[1]丁杰.信息不对称对商业银行信贷风险产生的影响分析及讨论[J].时代金融,2017(27):81-82.
[2]武春桃.信息不对称对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影响[J].经济经纬,2016,33(1):144-149.
[3]游宇. 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防范研究[D].重庆:重庆大学,2008.
[4]罗洎. 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现代商业银行信贷风险规避的博弈分析[D].长沙:湖南大学,2005.
[5]莫万贵. 信息不对称与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研究[D].长沙:湖南大学,2001.
[6]庞素琳,刘永清,徐建闽,等.基于信息不对称的银行信贷风险决策机制及分析(Ⅱ)——信贷风险决策机制[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01(5):82-87.
[7]庞素琳,黎荣舟,刘永清,等.基于信息不对称的银行信贷风险决策机制及分析(Ⅰ)——信贷风险决策模型[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01(4):80-83.
农村商业银行风险分析范文第3篇
摘 要:当前,商业银行操作风险已引起金融理论界和实践部门的广泛关注。文章将分散于不同文献中的关于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有效管理的理论知识系统地加以阐述,在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商业银行操作风险内部管理体系的构建、外部约束机制的完善等方面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商业银行 操作风险 分类 成因分析 改善建议
随着商业银行快速发展和业务流程日趋复杂,操作风险呈上升趋势。由于操作不当和内控失效造成严重损失乃至机构倒闭的事件频频发生,使操作风险引起了金融理论界和实践部门的广泛关注。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银行业因操作风险遭受的损失超过了2,000亿美元。我国商业银行因违规经营和欺诈腐败等案件也已导致了巨大的操作性损失。操作风险目前是我国银行业面临的、仅次于信用风险的第二大风险来源。据公开披露信息显示,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数额巨大。而由于案件的间接损失、信息资产、业务中断等的损失难以量化,以及许多事件因种种原因没有公布等原因,实际损失数据还要远较所公布的大,其严重程度令人担忧。一系列的大案、要案警示商业银行面临的操作风险形势更趋严峻,必须认真对待,认真加以研究。
一、操作风险的定义
操作风险最初的定义,也是广义的定义,是指一切不属于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的风险。但这种定义模糊,缺少针对性,因而缺乏实用性。直至2004年6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颁布的《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中给出了最具权威的定义:“操作风险是由不完善或失灵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此定义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战略风险和声誉风险。其中人员风险是指管理失败、组织结构或其他人力资源管理无效的风险。程序风险来源于已有程序的崩溃、违反程序及业务线响应程序的不完善。系统风险包括像银行内部、外部业务系统中断或彻底瘫痪。外部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恐怖主义袭击和故意破坏。”目前,该操作风险定义基本上已成为国际上通行的定义。
二、操作风险的分类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操作风险的分类有一些不同的见解。为与操作风险定义统一起见,本文同样引用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分类方法。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按事件原因或以风险因素,将操作风险分为七类,见操作风险分类表。
同时,为了更具有针对性,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依据发生操作风险的业务部门或业务流程环节,将银行业务分为八类。I级目录包括公司金融、交易和销售、零售银行业务、商业银行业务、支付与清算、代理服务、资产管理和零售经纪。结合上述七类操作风险,共同构成了7×8的矩阵。
三、操作风险的特征
操作风险具有不同于其他风险的显著特征,主要表现在:
第一,大部分操作风险具有内生性、可控性和可降低性。操作风险主要是内部因素引发,在银行的可控范围之内。商业银行通过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可以有效地降低这些内生性操作风险水平。
第二,操作风险的覆盖范围广,几乎覆盖商业银行经营活动的所有方面。
第三,操作风险是一种纯粹的风险,商业银行承担操作风险的代价实际上是银行整体的收益。
第四,操作风险对新业务领域的冲击较大。新的业务领域往往更加容易爆发操作风险。
第五,既定业务领域操作风险的发生时间具有周期性特征。
四、操作风险的成因分析
商业银行在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关于操作风险管理的不到位,使得操作风险的管理形势非常严峻。
从宏观层面分析,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成因主要有:
第一,商业银行固有的脆弱性。不确定性的实质就是信息不完全状态。如果信息增加,不确定性就会减少,风险就会降低,因此,不完全信息就是风险形成的重要原因,也是操作风险形成的主要原因。
第二,国内商业银行体制机制不完善。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逐渐从计划经济转轨到市场经济,在经济体制转换大背景下,商业银行组织制度也进行了大宽度、多层次、大深度的改革。商业银行在现阶段处于新的市场经济战略与旧的计划经济战略惯性并存,新的经营架构己经建立和旧有的习惯做法同处于操作之中;新的员工和现今的人力资源理念已经引入和旧有的考核方法还有生命力;新的安全设施与措施已经发挥作用和旧有的互相监督仍然存在;传统的价值观与现代价值观之间的冲突、技能参差不齐的各种员工处于同一业务处理之中;不同员工在同一业务处理时追求的目标不一致;具有不同文化背景和不同处事风格的各种人员和设备组合在一起;新的协调机制正在形成和旧的协调机制还未完全消除等等。这些现象在银行体系变革过程中相互交织,相互作用,相互冲撞,使商业银行业务操作处于不稳定状态中,操作风险凸现。
从微观层面看,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成因有以下方面:
第一,国内商业银行对操作风险的认识肤浅。国内商业银行对操作风险尚未形成全面、系统的认识,停留在操作性风险和稽核监督的层面上较多。对操作风险的涵义理解不透,认识不全,不能从本质上把握。
第二,操作风险的管理体制不完善。主要体现在操作风险管理架构不健全,管理方法比较落后,信息技术运用严重滞后,监测管理机制不完善,内部监督作用未得到综合有效发挥等方面。且内控机制作用发挥不足。从银行已发生的各类大案、要案来看,无一例外地都是在发案部位或环节上对制度的执行出现了错误,缺乏过程即时控制,制度执行不力是操作风险频发的根本原因。
第三,商业银行的人员构成不合理。从操作风险的定义可以看出,银行员工构成与素质是操作风险管理的关键。而常见的情况是:员工的学历水平未达工作要求、员工的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员工的工作责任感不强、员工岗位培训制度不健全、岗位轮换制度不普及。这种现象在基层行尤为突出。
五、操作风险管理的改善建议
管理操作风险是商业银行的一项长期工作,也是必须面对的挑战。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商业银行和监管机构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操作风险内部管理体系的构建
1.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建设良好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是树立市场信心、保证业务稳健发展、抵御操作风险的重要保证。
第一,营造良好的操作风险管理环境。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机制在形式上已基本接近国际先进银行,但其运营质量尚存差距。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的规范性必须从改善银行内外环境因素着手,缩小与先进银行在规范性上的差距。具体包括:
(1)分散产权结构,改变产权的过度集中,降低国有股比例,改变股权过度集中,限制控股股东的权力。
(2)确立“长期股东价值最大化”为治理目标,必须建立有效的内在约束机制。
(3)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增加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人数和比例,真正强化董事会的独立性,实现董事会高效规范运作。
(4)强化监事会的监督功能。建立外部监事制度,有效地监督公司决策。
第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是风险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应从内控的操作性目标、信息性目标和合规性目标出发,完善内控制度,改进内控程序,防范操作风险。具体包括:
(1)强调后台的监管职能。严格分开前台职位和后台职位,以防范欺诈、防止未授权交易的风险发生。同时,在权力分离的基础上,必须对权力和责任范围做出严格的限定,保持独立视角。
(2)建立风险度量和监测机制。必须建立和完善各种风险度量和监测机制以及预警体系,通过事前对业务与操作环节风险的度量,为业务部门决策提供参考,增加决策的可靠性与准确性。
(3)规范业务流程控制与定员定岗制度。重新规范与强调岗位配置与风险责任,以改善岗位职责混乱、风险责任冲突的现状,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4)完善会计核算控制制度。商业银行不仅要保证会计系统自身的科学性与严谨性,更要保证会计准则应用和会计信息收集与整理的合规性,在控制自身风险的基础上,利于银行的信息披露,便于公众与监管机构的监督。
(5)建立内控制度执行监管机制。分别对授信业务、资金业务、存款和柜台业务、中间业务、会计和计算机系统建立关键风险指标,对这些业务的内控指标进行初步的量化管理,进行预警和事前监测,变被动为主动,做到及时发现、控制各种风险。
第三,建立长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采取有针对性的薪酬政策。对董事的薪酬应考虑长、中、短期因素,建立长期的激励约束薪酬制度。对高层管理者,可实行基薪与股票期权相结合,即期激励与远期激励相结合的薪酬模式。对中低层管理者和普通员工的激励约束机制,可以考虑采用员工持股计划,以股权激励的方式,提高其积极性和创造性。
2.建立有效的操作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借鉴国外银行较为成功的管理实践,为实现对操作风险的有效管理,应建立一个权责明确的操作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由专门的部门对操作风险管理负责。
第一,建立操作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组织架构可以采用在总行设立高级管理层承担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设立合规部门协助高级管理层进行合规性风险管理;设立独立的操作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操作风险管理过程中的授权和日常决策。在分支行设立独立的操作风险管理部门,为业务部门制定有关操作风险管理的详细政策、程序和步骤;分支行的业务部门是实施部门,主要从操作层面控制风险,同时接受内部、外部审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后勤保障部门为管理操作风险提供后勤保障。
第二,合理界定上述各单位、部门的操作风险管理责任界限,确保不逾规、不缺位。
3.重视人力资源管理。人的因素在操作风险的产生方面占有很大比重,员工的道德水平、有关风险的知识、业务熟练程度等方面的素质,对操作风险的控制和管理都有很大影响,必须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管理。具体包括:
(1)引进操作风险专业人才,充分体现“专才专用”的理念。
(2)经常进行员工的思想教育。
(3)监控重要岗位和敏感环节人员。严格规范重要岗位和敏感环节人员8小时内外的行为,责成相关部门建立人员内控报告制度,注重动态管理。
(4)实施轮岗轮调与强制休假制度。确保轮岗轮调和强制休假制度的严格贯彻执行,而不仅仅停留在制度层面。
(5)制定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员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提高防范操作风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6)加大违规操作惩戒力度。对发现因操作风险而导致的重大事件,商业银行要坚决查处,达到“处理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
(二)操作风险外部约束机制的完善
1.进一步完善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信息披露制度。监管当局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制定充分的信息披露制度。商业银行不仅要披露风险和资本充足状况的信息,而且要披露风险评估和管理过程、资本结构以及风险与资本匹配状况的信息;不仅要披露核心信息,而且要披露附加信息。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地向社会披露操作风险的相关信息,以加强市场约束,提高操作风险管理水平。
2.进一步完善操作风险的监管体系。建立一个内外部相互配合的操作风险监管体系,可以有效地降低商业银行操作风险发生的概率,强化银行业的自律管理。
第一,银监会应发挥外部监管的主要作用,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外部监管:
(1)加强对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的监管检查,主要检查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防范制度、控制体系、管理手段等方面的合理性及有效性。
(2)注重“过程监管”,加强对商业银行的合规性检查,促使商业银行依法合规经营。
(3)制定监管标准,根据各行自身的操作风险状况,提出单个银行应该达到的标准,其他类似银行可以参照执行。
(4)经常组织各商业银行交流操作风险管理经验,更好促进商业银行管理操作风险。
第二,发挥社会公众对我国商业银行的监督作用。一方面,社会公众作为商业银行产品、业务、服务的接受者,对商业银行的精神面貌、员工素质、业务能力和服务优劣,有直观的印象和感受,从某种角度说,社会公众可以站在与银行对立的层面对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和风险管理提出建议。另一方面,社会公众可以依据商业银行和外部审计机构披露的信息监督银行,促使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第三,引入外部审计。这是管理操作风险、加强信息披露的一个有效手段。通过建立一个合理有效的监管体系,可以充分发挥商业银行以外的力量,不过在监管过程中应考虑到要与现实情况相结合,同时也要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的监管相结合,不能孤立地监管操作风险,要有全面风险监管的理念。
第四,进一步优化法律环境,充分认识操作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强化法律环境对金融行业作用的意识,并规范地方政府行为,不要变相通过地方保护而间接使商业银行利益受损。
参考文献:
[1] 刘毅.银行业风险与防范机制研究[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9
[2] 菲利普·乔瑞著,张陶伟,彭永江译.金融风险管理师手册[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3] 阎志鹏.反思华尔街[M].商务印书馆,2009
[4] 王占峰.商业银行多维度风险管理体系研究[M].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
[5] 宋良荣.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控制[M].立信会计出版社,2010
[6] 刘志友等.商业银行安全问题研究[M].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
[7] 陈德胜等.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
[8] 巴曙松.论操作风险管理在金融机构中的引入[J].经济研究参考,2001(7)
[9] 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课题组.当前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操作风险及对策研究[J].金融纵横,2005(5)
[10] 卡罗尔·亚历山大.商业银行操作风险[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
[11] 厉吉斌.构建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架构体系[J].上海金融,2006(5)
[12] 田黎振兴.加强操作风险管理,完善监管法规体系[J].中国金融2007(13)
[13] 刘桂峰.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及其控制[J].经济研究参考,2006(72)
[14] 刘明彦.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8
[15] 刘正良,刘厚俊.新巴塞尔协议下的操作风险与我国银行业改革[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5(2)
(作者单位:宁波通商银行 浙江宁波 315040)
(责编:李雪)
农村商业银行风险分析范文第4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市场风险管理体制和机制,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保证本行市场风险管理的有效实行,依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并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 本政策所称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第三条 市场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将市场风险控制在本行可以承受的合理范围内,实现经风险调整的收益率的最大化。
第二章 市场风险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本行应当充分识别、准确计量、持续监测和适当控制所有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的市场风险,确保在合理的市场风险水平之下安全、稳健经营。
第五条 本行所承担的市场风险水平应当与本行的市场风险管理能力和资本实力相匹配。
第六条 为确保有效实施市场风险管理,本行将市场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与全行的战略规划、业务决策和财务预算等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有机结合,并与本行总体资产负债管理策略相匹配。
第七条 本行的资本分配应根据董事会确定的资本总额及分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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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市场风险的资本分配总量,并在本行承担市场风险的业务中进行合理分配。
第三章 市场风险管理的治理结构
第八条 本行应建立与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完善的、可靠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
本行市场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实施部门。
第九条 董事会承担对市场风险管理实施监控的最终责任,确保全行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具体职责包括:
(一)审批市场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和程序,确定全行可以承受的市场风险水平;
(二)督促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市场风险;
(三)定期获得并审阅关于市场风险性质和水平的报告;
(四)监控和评价市场风险管理的全面性、有效性以及高级管理层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可授权其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以上全部或部分职能。风险管理委员会应就承担的相关职能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条 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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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高级管理层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定期审查和监督执行市场风险管理政策、程序以及具体操作规程;
(二)及时了解市场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确保全行具备足够的人力、物力以及恰当的组织结构、管理信息系统和技术水平来有效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根据超限额发生情况决定是否对限额管理体系进行调整;
(三)积极推动本行市场风险压力测试的研究和应用,为压力测试提供充分的资源保障,定期对压力测试的设计和结果进行审查,不断完善压力测试程序;
(四)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市场风险管理情况的报告;
(五)负责对内外部审计报告所发现的市场风险管理问题提出改进方案并采取改进措施;
高级管理层可授权风险控制委员会或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委员会履行上述全部或部分职能。
第十二条 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当对本行与市场风险有关的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以及相应的风险识别、计量和控制方法有足够的了解。
第四章 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第十三条 本行应当按照银监会的有关要求划分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并根据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的性质和特点,采取相应的市场风险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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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监测和控制方法。
第十四条 本行应当对每项业务和产品中的市场风险因素进行分解和分析,及时、准确地识别所有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市场风险的类别和性质。
第十五条 本行应当根据自身的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对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中不同类别的市场风险选择适当的、普遍接受的计量方法计量承担的所有市场风险。
本行市场风险的计量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缺口分析、久期分析、敏感性分析,并采用压力测试的方式进行补充。
第十六条 本行应当对市场风险实施限额管理,制定对各类和各级限额的内部审批程序和操作规程,根据业务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承受能力设定、定期审查和更新限额。
总的市场风险限额以及限额的种类、结构应当由董事会批准。 第十七条 本行在设计限额体系时,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一)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
(二)能够承担的市场风险水平;
(三)业务经营部门的既往业绩;
(四)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经验;
(五)定价、估值和市场风险计量系统;
(六)压力测试结果;
(七)内部控制水平;
(八)资本实力;
(九)外部市场的发展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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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本行应当为市场风险的计量、监测和控制建立完备、可靠的管理信息系统,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数据的准确、可靠、及时和安全。
第十九条 本行应当对市场风险有重大影响的情形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并定期对应急处理方案进行审查和测试,不断进行更新和完善,以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和本行声誉可能受到的损害。
第五章 市场风险报告体系
第二十条 本行应建立明确的市场风险报告体系,包括报告路线、报告内容、报告频率。有关市场风险情况的报告应当定期、及时向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其他管理人员提供。不同层次和种类的报告应当遵循规定的发送范围、程序和频率。
第二十一条 市场风险报告应当包括如下全部或部分内容:
(一)市场风险头寸和市场风险水平;
(二)对市场风险头寸和市场风险水平的结构分析;
(三)盈亏情况;
(四)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方法及程序的变更情况;
(五)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遵守情况;
(六)市场风险限额的遵守情况,包括对超限额情况的处理;
(七)事后检验和压力测试情况;
(八)内部和外部审计情况;
(九)市场风险资本计提情况;
(十)对改进市场风险管理政策、程序以及市场风险应急方案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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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市场风险管理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二条 当出现重大市场风险事件时,相关部门应提高市场风险报告的报送频率。
市场风险重大事项主要包括:出现超过我行内部设定的市场风险限额的严重亏损;金融市场发生重大事件、引发较大市场波动对我行市场风险管理产生的影响;交易业务中的违法行为;其他重大意外情况。
第二十三条 市场风险信息披露
本行应当按照银监会关于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披露市场风险状况的相关定量和定性信息,主要包括:
(一)所承担市场风险的类别、总体市场风险水平及不同类别市场风险的风险头寸和风险水平;
(二)有关市场价格的敏感性分析,如利率、汇率变动对我行收益、财务状况的影响等;
(三)市场风险管理政策;
(四)市场风险资本状况。
第六章 市场风险内部控制和审计
第二十四条 本行按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有关要求,建立完善的市场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体系,作为本行整体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促使本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确保市场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第二十五条 为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本行应确保各职能部门具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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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的职责分工,以及相关职能适当分离,实行严格的前后台职责分离,业务经营部门的业务人员不得参与业务正式确认、对账、市值重估、交易结算和款项收付;自营业务与代客业务分离、业务操作与风险监控分离,建立岗位之间的监督制约机制。
第二十六条 本行应当避免薪酬制度和激励机制与市场风险管理目标产生利益冲突。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当避免薪酬制度具有鼓励过度冒险投资的负面效应,防止绩效考核过于注重短期投资收益表现,而不考虑长期投资风险。负责市场风险管理工作人员的薪酬不应当与直接投资收益挂钩。
第二十七条 本行稽核部作为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定期(至少每年一次)对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各个组成部分和环节的准确、可靠、充分和有效性进行独立的审查和评价。内部审计应当既对业务经营部门,也对负责市场风险管理的部门进行。内部审计报告应当直接提交给董事会。董事会应当督促高级管理层对内部审计所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方案并采取改进措施。稽核部门应当跟踪检查改进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提交有关报告。
第二十八条 对市场风险管理体系的内部审计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市场风险头寸和风险水平;
(二)市场风险管理体系文档的完备性;
(三)市场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市场风险管理职能的独立性,市场风险管理人员的充足性、专业性和履职情况;
(四)市场风险管理所涵盖的风险类别及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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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市场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完备性、可靠性,市场风险头寸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数据来源的一致性、时效性、可靠性和独立性;
(六)市场风险管理系统所用参数和假设前提的合理性、稳定性;
(七)市场风险计量方法的恰当性和计量结果的准确性;
(八)对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遵守情况;
(九)市场风险限额管理的有效性;
(十)事后检验和压力测试系统的有效性;
(十一)市场风险资本的计算和内部配置情况;
(十二)对重大超限额交易、未授权交易和账目不匹配情况的调查。 第二十九条 本行在引入对市场风险水平有重大影响的新产品和新业务、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出现重大变动或者存在严重缺陷的情况下,应当扩大市场风险内部审计的范围和增加内部审计频率。
第三十条 在内部审计力量不足时,本行应当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其市场风险的性质、水平及市场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审计。
第七章 市场风险资本
第三十一条 本行应按照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的要求,为所承担的市场风险提取充足的资本。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政策自董事会通过后实施。
农村商业银行风险分析范文第5篇
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是保障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工作的关键因素。近些年,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工作仍存在一系列不足之处,例如,风险管理技术与方法落后,管理基础薄弱等问题。因此,网商银行应加强自身的风险管理意识,在为内部营造良好管理风气的基础上,制定良好的风险管理策略,在优化风险管理结构的同时,加强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从而利用信息技术建立良好的风险管理机制。
商业银行在办理各项业务时,需要工作人员树立良好的防控意识,明确业务风险与收益之间的关系,在保障银行收益的基础上,丰富业务类型。此外,还应制定科学合理的防控方案,在办理业务的每一环节中落实风险防控工作,健全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并在风险管理中创造价值,以此来保障商业银行的资金安全。
一、商业银行的风险特征
商业银行的风险发生率要高于其它企业,与一般企业相比,商业银行的经营性质大不相同。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很容易发生资金亏损等问题,一旦经营管理不恰当,就很可能引发经营风险,最终导致商业银行亏损严重。如若商业银行有科学合理的管理手段,那么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将起到促进性作用。例如,可为一些私营企业提供可靠的经营资本,在促进企业发展的同时,也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利益。近些年,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数字金融也迅速崛起,人们逐渐开始依赖银行储蓄管理等活动,这对商业银行的发展极为重要。如商业银行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出现经营风险而导致破产,影响严重时可对整个国家的经济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由于商业银行的经营性质不同,其经营风险也具有双重性。因此,商业银行可被视为一个间接生产的企业,其风险主要来源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问题,由于管理方面的疏漏,导致银行资金的亏损,这将严重影响着商业银行的未来发展。另一方面是客户风险,如若客户在商业银行申请了大额借款,未在有效时间内归还,就会出现银行贷款亏损等问题,从而影响银行的整体效益。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不会单方面爆发,当各种风险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出现多种危机同时爆发的现象。
二、风险管理机制对商业银行的重要性
一般情况下,风险管理机制主要包括公司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等内容。而风险管理工作对商业银行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两点:第一,可对商业银行起到保障作用,严谨的风控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合规风险的发生几率。而风险管理还可有效促进控制与约束机制的形成,其中包括财产保护与贷款审批控制等,并有效减少欺诈事件的发生。另外,内部控制机制可弥补商业银行管控工作的不足,从而及时制定有效的解决措施。第二,风险管理工作还具有引导效益,目前许多商业银行正通过调整资本回报率等方式进行风险管理。商业银行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通过风险的識别、评价等方式进行管理,从而找到利益与亏损的平衡点,并有效提高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力。
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机制的存在问题
(一)风险管理理念落后
一些银行的管理中心还侧重于业务的开发,而不是如何协调利益与风险之间的关系。部分银行认为风险管控并不重要,甚至将风险与利益看成对立关系,即使有些银行认识到风险管控的重要性,但受到管理理念的影响,这些管理者认为,只有缩小业务范围才可减少风险的发生,实际上这种思想对于银行的防范并无作用。目前很多银行还是保留传统的风险管理模式,虽然明确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但也没有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除此之外,大部分商业银行都会在开展业务的同时进行风险管理工作,而不是全面进行风险管理工作。
(二)管理基础薄弱,体制有待完善
目前,商业银行的管理机制仍存在明显的不足之处,因此,需要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若根据当下的风险管理体系进行风险管理工作,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干扰,从而影响风险管理工作的有序展开。此外,部分银行还存在未明确自身岗位职能等现象,进一步影响风险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建设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过程中,不仅缺少系统化的管理模式,还没有较为专业的风险管理人才,人力资源缺失,导致风险管理工作变得力不从心。
(三)风险管理方法落后
目前,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管理手段较为落后,其管理措施主要依附于管理者的主观意识。与此同时,在进行风险管理的工作中,商业银行过多关注贷款投向问题,在面对问题时主要采取定性分析,而非定向分析,对管理风险的识别监测工作也未落实到位。而且很多银行都倾向于风险事故的应对以及转化等问题,并未意识到风险防范工作的重要性。
(四)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信息技术落后
大部分商业银行在进行业务工作时,都没有与其自身相匹配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风险监测与管控工作的实效性。那么,出现这一系列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管理者在获取市场信息的过程中,并未注重信息的时效性,所建设的风险管理模型并无实用性能,从而无法发挥其自身的根本作用。在开展风险管理工作时,对一些经营活动也无法做到实时监控,再加上技术的落后,使管理者在风险评估与决策时出现失误,从而也无法制定出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
四、改进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机制建设的策略
(一)重视培育风险管理文化
做好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工作是降低商业银行风险的重要保障。融洽的管理氛围是决定银行管理的关键因素,可在一定程度上促进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展开。因此,商业银行应落实风险机制的建设工作,对工作人员及其管理工作加以重视,在创造和谐健康风险管理文化的同时,体现风险管理工作的实效性。为实现这一目标,则需要银行全体工作人员予以支持,在尊重银行文化的过程中,积极投身于风险管理工作中。
(二)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首先,应加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工作,使管理者意识到外部环境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并采取有效措施排查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针对风险的类型提前制定防范措施。此外,银监会也应充分发挥自身的工作职能,作为银行的监管者,应积极开展银行的监管工作,帮商业银行意识到风险防控的重要性,从事前到事后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与此同时,政府也应加强法制建设工作,推出规范银行经营的法律文件,从而帮助银行做好风险管理工作,为银行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利的外部环境。信用风险作为整个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需要相关部门做好征信的建设工作,在提高社会信用水平的同时,促进风险管控工作的顺利展开。
(三)优化升级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科学、合理的商业银行组织架构,可在一定程度上决定风险管控工作的有效开展。因此,商业银行应进一步优化自身管理组织架构,使银行整体组织架构相互匹配,这可在提高风险管理效率的基础上,实现风险的有效应对。例如,银行可授予风险管理岗位,该岗位员工可对银行各个部门的风险进行监测,从而实现信息的实时共享,并帮助企业了解银行的内部风险。另外,还应注重与其它各部门间的合作,并将风险管控工作落实到各个领域中。
(四)加强风险管理专业人才培养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方案的专业性,可直接决定商业银行的管理质量。第一,商业银行可参考国际管理理念,打造一支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效率,使风险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促进各企业业务活动的顺利开展。与国外相比,一些发达国家的风险管理政策更为丰富,因此,商业银行可借鉴一些成功经验,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从而优化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第二,商业银行应重视人才的培养,在一些风险管理地区引进专业性人才,适当提高银行的选拔门槛,并以提高银行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为目的,全面推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展开。第三,要想更好的落实风险管理工作,不仅要引进高素质人才,还应提高银行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例如,定期组织银行员工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与学习,从而增强各个部门的风险管理意识,与此同时,还应使银行工作人员明确自身职责,努力投身于自身工作中,完成自身的使命。
(五)借助信息技术健全共享机制与风险预警机制
一方面,银行应弘扬数据管理文化,实现数据文化信息的共享工作,在利用互联网的同时,打造一支内部信息共享体系,并对数据进行科学处理。根据相关标准进行数据的对接工作,同时还应按时完成数据的分类与整合。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应加强与其它金融机构的交流与学习,彼此之间相互借鉴经验,取长补短,以提高各银行数据分析能力为目的。通过对客户信息的了解,可采用多维度交叉技术,使获取的信息结果更具实效性,并根据分析结果制定合理的信息管理制度。
采用先进信息技术优化商业银行的信息管理系统,并做好商业银行的风险监管工作,从而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具体的工作内容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应从宏观角度进行分析,为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预警机制,并严格监测银行内部的各个指标,对相应的风险数值进行评估,如有某一指标发生变化,则可通过预警机制发出信号。第二,如有特殊区域,需要综合该区域内的不同风险因素,对风险等级进行評估,如风险等级超出标准值,就要做好风险的防控工作,慎重借款。第三,对于一些个体来说,商业银行可通过大数据对每一客户进行评估,分析这些客户的潜在风险,并做出相应的预警。
五、结语
综上所述,商业银行的发展对社会经济具有促进性作用,目前,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工作仍存在明显的不足,要想更好的完善这一系列问题,就需要加强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建立健全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优化网商银行的风险管理手段。从而实现商业银行内外环境的改革,在改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问题的基础上,促进商业银行的稳定发展。
(作者单位: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分行)
农村商业银行风险分析范文第6篇
摘 要:全球性的次贷危机爆发以后,给我国商业银行敲响了警钟。商业银行对风险的管理研究显得越来越重要,信贷风险管理更是重中之重。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一直居高不下,银行经营管理不善,内部控制机制形同虚设,信贷风险高,这些问题日夜困扰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问题也是制约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管理信贷风险关系到商业银行的生存和发展。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风险管理
一、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概述
目前,在我国信贷业务是商业银行最大的资产业务,大致要占其全部资产业务的60%左右。因此信贷风险是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对信贷风险的管理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核心。另外,信贷风险也是制约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做好信贷风险管理关系着商业银行的生存和发展。信贷风险的管理最凸显银行管理水平,同时也决定了他们在同行中的竞争能力。信贷风险就是债权人因各种不确定因素而无法偿还贷款的违约行为,商业银行要为这种违约行为买单,是风险的承受者。对信贷风险的防范主要是不良贷款的防范,我国2002年全面实行信贷五级分类制度, 该制度按信贷的风险程度, 将银行信贷资产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不良信贷主要指次级、可疑和损失类信贷。
二、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成因分析
(一)基础工作薄弱,信贷档案资料缺漏
信贷业务人员由于工作疏漏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档案资料缺失不在少数。有些档案中的法律文件不全,不仅对依法收贷造成困难,也加大了风险管理的难度。信贷业务的档案保存相当重要,因为很多贷款期限长(可能长达几十年),在这期间银行工作人员必然产生变动,从信贷员到高级管理人员都可能要变动很多次,目前也曾经发生过因工作人员变动而造成信贷业务档案缺失的情况。这些都可能信贷业务档案的失真、失实,则银行的贷款就面临极大风险。
(二)信贷人员素质不高,风险意识薄弱
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部门缺乏大量的德才兼备的人员,缺乏自觉维护银行整体利益的观念。信贷人员没有经过严格的培训和管理,导致我国商业银行信贷人员鱼龙混杂,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忽视对管理者的管理,信贷人员的违章操作、越权、人情贷款严重、以权谋私等行为皆有发生。因此而使银行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另外,贷款的审批和发放主要凭借个人主观意愿,缺少科学而完整的客观评价。贷前调查流于形式,贷中审查报送不严,贷后检查对贷款人贷款使用情况跟踪表面化,忽视对借款人贷后资信情况、抵押物、质押物的变化情况以及保证人经营情况和或有负债的变化进行跟踪调查。
(三)缺乏系统科学的风险定量分析
信用风险分析主要停留在传统的比例分析阶段,缺乏建立在统计分析和人工智能等现代科学方法基础上的信用风险量化测量工具。对企业信用等级的评定也主要是由各个银行自己进行,评级的主观性很强。我国商业银行电子化起步较晚,很多银行缺乏关于企业详尽完整信息的数据库,缺乏成熟的信用风险管理专家系统。
(四)部分商业银行为追求市场份额,盲目扩大信贷范围,增加信贷方式
市场经济的自由度扩大了消费者的消费力和消费范围,促使各银行间在潜在消费力层的角逐。抢占更多的未来消费群变成了银行的重要目标,宽松的放贷条件成了银行的重要手段。大部分银行在近些年来都增加了VISA业务,但在其申办限制条件上却并未严格审批,进而导致坏账率上升的同时也使得部分消费者被负债。
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
从根本上看,银行面临风险的主要原因还是信贷风险管理体制不健全。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采取措施:
(一)要建立良好的银行信贷文化,加强全员风险意识教育
信贷风险管理工作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风险管理的整个运行机制,都要靠人来执行,所以培养和造就一大批风险管理专业人才是风险管理的基本要求。要从从提高信贷人员素质这一基础工作抓起,以强化风险意识为核心,全面增强信贷人员的素质和信贷人员风险意识。对员工及管理人员进行不定期培训及审查监督。。
(二)必须建立有效的相互制衡机制。信贷管理部门之间要相互独立,互相制约
各个部门明确细化风险管理政策,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明确尽职、问责和免责的标准。对信贷质量和自己的信贷行为负责,贷款人员的责、权、利与贷款质量挂钩。实行贷款逐级审批责任制,建立权限管理、体制约束、风险逐级控制的内部制约机制。各信贷管理部门要根据自己的职责权限,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某一项工作结束后,迅速转移下一个部门,并不得影响和干扰下一个部门的业务。贷款质量出现问题,要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属于哪一个部门的责任,由哪一个部门承担,同时还要追究相关部门的失察责任。
(三)贷款审查的标准化及严格化
在执行发放贷款计划前明确贷款群,明确自由竞争并非自由放贷,之后再进行贷款审查。贷款审查的标准化是管理信贷风险的传统方法。建立完善的信用评级机构,对贷款人的品德、能力、资本、担保、经营情形进行必要背景调查。详细了解借款人的诚实性以及还贷能力,调查借款人的自有财产,分析借款人的经营情况,所处的经营环境与行业发展趋势。要确保贷款的安全与盈利,重视对借款客户信用状况的审查,形成系统的衡量标准。信贷风险管理应该贯穿整个贷款周期,严格执行贷前调查、贷时审核、贷后检查监督的全过程,并形成相应的风险防范理念和风险监控机制。
(四)引进高技术含量的信用分析技术
商业银行需要进行一定的投资,在建立标准化风险评估机制的同时,借鉴和学习国外先进的风险计量分析技术,提高国内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形成一定规模的数据库,不断完善风险计量分析模型,建立健全风险指标识别系统、预警系统和监控系统,建立对企业违约风险分析模型、企业破产失败预警模型等科学定量模型,提高对各类信息的处理能力。
参考文献:
[1]赵志宏,袁平.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
[2]王红夏.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形成原因分析[J].企业改革与发展,2005,(3).
[3]钟运动.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及防范对策[J].江西社会科学,20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