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化情况说明范文第1篇
申请材料有关情况说明
一、项目鉴定申请书填报说明
1、有关数据:以2010年数据为准。若尚无2010年数据,请填预计数。
2、开发形式(单选):如有多种类型的研发,请选择最主要的一种研发类型。
3、研发阶段:指提交研究开发项目技术鉴定申请材料时所处阶段。请自行判断,并进行适合选择。
4、所属技术领域(单选):如涉及多个领域的研发,请选择最主要的研发技术领域。
5、隶属本企业的项目主要研发人员情况:指参与本项目的研发人员,每个项目最多填10人。如果某研发人员参与多个研发项目,或者又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把其薪水进行合理分摊,并填写分摊数。
6、跨年度项目,在分科目预算中最多填入近3年度经费预算。
二、证明材料说明
1、申请材料中的证明材料必须为原件的复印件,且原件备查。
2、项目立项书(提纲见附件3)。
3、立项证明为一票否决指标。企业内部立项决议必须经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等级别会议通过,并包含必要的信息;政府立项项目必须为市级及以上科技立项,有经费支持,
并包含有研究开发阶段。
4、项目过程证明材料。包括查新报告、委托(合作) 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设计记录、模具、装备调试记录、翻译资料、试验数据、试验报告、研讨记录、研发活动照片(包含说明)等证明材料。此为一票否决指标,每个项目至少应有两个及以上的过程证明材料。
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应规定参与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费用结算、承担、分摊等方法,研究成果或收益的处理方法,受托方或合作方或成员单位的税务登记号、企业名称、详细地址、征管税务局等内容
5、项目结果(水平)证明材料。包括成果鉴定、专利 申请或授权、软件登记、著作版权、第三方检测报告、行业协会、同行或用户对项目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评价、企业内部试验数据报告、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成果鉴定、检测报告应包含与现有先进技术、工艺或产品进行对比的内容。
对于即是项目过程证明材料,又是与项目结果(水平)证明材料的有关材料,请企业适当选择,自行分类。
项目研发失败,结果(水平)证明材料改为研发失败证明材料,即提供努力实施项目以及因客观原因导致项目失败的证明材料。
6、项目主要研发费用支出凭证。包括新产品设计费、 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
动力费用,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的凭证。此为一票否决指标,每个项目至少应有两个及以上的主要研发费用支出凭证。
7、企业所得税缴税凭证。为2010年度或其中一个月的缴费单据。如果企业需向国家税务主管机构和地方税务主管机构分别报所得税,请提供两个主管部门的缴费单据。
农机化情况说明范文第2篇
申请材料有关情况说明
一、项目鉴定申请书填报说明
1、有关数据:以2010年数据为准。若尚无2010年数据,请填预计数。
2、开发形式(单选):如有多种类型的研发,请选择最主要的一种研发类型。
3、研发阶段:指提交研究开发项目技术鉴定申请材料时所处阶段。请自行判断,并进行适合选择。
4、所属技术领域(单选):如涉及多个领域的研发,请选择最主要的研发技术领域。
5、隶属本企业的项目主要研发人员情况:指参与本项目的研发人员,每个项目最多填10人。如果某研发人员参与多个研发项目,或者又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把其薪水进行合理分摊,并填写分摊数。
6、跨年度项目,在分科目预算中最多填入近3年度经费预算。
二、证明材料说明
1、申请材料中的证明材料必须为原件的复印件,且原件备查。
2、项目立项书(提纲见附件3)。
3、立项证明为一票否决指标。企业内部立项决议必须经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等级别会议通过,并包含必要的信息;政府立项项目必须为市级及以上科技立项,有经费支持,
并包含有研究开发阶段。
4、项目过程证明材料。包括查新报告、委托(合作) 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设计记录、模具、装备调试记录、翻译资料、试验数据、试验报告、研讨记录、研发活动照片(包含说明)等证明材料。此为一票否决指标,每个项目至少应有两个及以上的过程证明材料。
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应规定参与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费用结算、承担、分摊等方法,研究成果或收益的处理方法,受托方或合作方或成员单位的税务登记号、企业名称、详细地址、征管税务局等内容
5、项目结果(水平)证明材料。包括成果鉴定、专利 申请或授权、软件登记、著作版权、第三方检测报告、行业协会、同行或用户对项目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评价、企业内部试验数据报告、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成果鉴定、检测报告应包含与现有先进技术、工艺或产品进行对比的内容。
对于即是项目过程证明材料,又是与项目结果(水平)证明材料的有关材料,请企业适当选择,自行分类。
项目研发失败,结果(水平)证明材料改为研发失败证明材料,即提供努力实施项目以及因客观原因导致项目失败的证明材料。
6、项目主要研发费用支出凭证。包括新产品设计费、 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
动力费用,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的凭证。此为一票否决指标,每个项目至少应有两个及以上的主要研发费用支出凭证。
7、企业所得税缴税凭证。为2010年度或其中一个月的缴费单据。如果企业需向国家税务主管机构和地方税务主管机构分别报所得税,请提供两个主管部门的缴费单据。
农机化情况说明范文第3篇
关于与巡司村二组村民占本思等协商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情况说明
筠连县第三中学地处筠连县第一工业重镇巡司镇。是一所完全中学,学校占地面积310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385平方米,现在有学生3000余人,教职工180余人,教育教学成绩显著。
由于学校规模扩大,学生人数逐年增加,加上又是AB两个教学区,不管是在管理还是在发展等方面都存在很大的问题,再加上学生宿舍、教学楼、学生食堂等远远不能满足现实需要,所以学校多次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致同意在A区周围征地扩建,于是在2012年9月同当地农民协商,然后找到当地镇村组干部,准备以每亩54000元(含所有征地补偿款)的价格一次性与占本思等村民协商转让土地使用权,预计转让20余亩,今年为了修建学生宿舍,学校自筹资金与占本思等村民签订了转让协议,获得了5亩左右的使用权,其余10多亩还在协商当中,为了学校的发展,希望上级相关部门给予支持和帮助。
特此说明
筠连县第三中学
农机化情况说明范文第4篇
检察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莒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行使国家检察权. 履行对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案件的侦查和对公诉案件的检控等职能以及其他法律监督职能. 机构设置:莒县人民检察院位于县城银杏大道369号,属副处级单位,编制人数105,实有干警100人,党组成员7人。内设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政治处、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民事行政检察科等15个局科室队,及派驻开发区检察室、城阳检察室等8处派驻基层检察室。无下属单位。
二、 检察院预算构成
检察院预算包括检察院机关预算。具体是:检察院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48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484.7万元。比上年增加314.8万元。原因:全县工资上调,人员经费增加
2017年支出预算1484.7万元。比上年增加314.8万元。原因:全县工资上调,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安全支出1484.7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994.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1.6万元,项目支出225.5万元。
第三部分 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纳入运行经费支出378.5万元,包括办公费25.8万元、水费6万元、电费20万元、邮电费28.8万元、差旅费30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劳务费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5.7万元、维修(护)费25.2万元等。比2016年预算增加51.2万元,主要原因是
1、办案任务数量增加,办案差旅费等费用增加。
2、办公楼建成时间较长,门窗老化需要维修,维修维护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21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21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预算减少(增加)0万元,主要是在八项规定的指导下,严格控制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1.2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4.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7.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收支缺口的资金。
8.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9.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10.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11.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12. 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农机化情况说明范文第5篇
1、漏电保护器、分配电箱、开关箱、电焊机保护装置的第一次投入主要是用于箱涵和圆管涵的施工。
2、临边防护主要是箱涵开挖的临边防护,开挖后深度较深达到4.5米左右。
3、减速带主要是用于乡村水泥路与路基交叉的平交道口限制来往车辆到路基时减速慢行。
4、灭火器主要是用于两个柴油油库,两个路基作业队的食堂和试验室的化学室。
5、柴油库房的资金主要是用于彻筑砖台的人工费、材料、沙桶和铁锹等。
6、洒水车路基一队和路基二队各使用了一台洒水车。
7、铝合金板面标志牌主要是乡村道路与路基交叉的平交道口设置“前方施工、减速慢行”和限速“5”公里的标志牌,对箱涵施工的前后方要再次设置。
8、防护栏杆和警戒带主要用于与箱涵、圆管涵与施工便道、乡村道路、小道交叉、平行的防护。
9、雇佣工主要用于大型机械横穿马路,拖土自卸车拖土交通指挥,平交道口临时封闭交通的指挥和一些其他安全方面的事务。
10、完善、更新、维修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是指对施
工机械刹车和灯光的维修与保养对电焊机保护装置的维修与保养。
11、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维护、保养是指应急车辆、担架、药品、工具的配备维护。
12、应急演练是指触电、火灾、洪涝灾害、防中暑的应急演练。
13、安全生产检查是指日常安全检查和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费用。
14、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是指现场施工人员所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背心、绝缘鞋等购买。
1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是指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安全知识教育等支出的课时费;安全知识竞赛、技能竞赛、安全专题会议等活动费用;
16、办公用品费是指为本项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计算机、打印机、照相机、办公等办公设施购置费用。
17、其他是指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安全经费3月使用情况和4月计划的说明
安全经费3月份的使用情况大部份都是按照计划来的,3月份是2013年春节后正式开始施工的标志牌、电箱、减速带、柴油库房的彻筑等都是一次性投入,还有总额计量的根据《江苏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由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后支付总额的50%所以3月份的安全使用经费达到了96210元。
4月份计划夜间警示灯(太阳能黄闪灯)是用于箱涵与丁字型路口交叉处,箱涵盖开挖较深用黄闪灯提醒来往的车辆和行人;脚手板是用于箱涵施工时施工人员从路基到箱涵顶的跳板;橡胶减速带是箱涵施工时把原有减速带废弃,重新在改道前设备新的橡胶减速带;发现路基施工一队柴油油库的灭火器不见了,需要重新购置;两台洒水车是连续使用的,主要用于施工便道的洒水工作;铝合金板面标志牌是用于箱涵开挖前后提醒和一些乡村小道的增设;警戒带和防护栏杆主要是用于箱涵和圆管涵周边的防护;雇佣工主要用于大型机械横穿马路,拖土自卸车拖土交通指挥,和箱涵施工对交通影响的指挥。
安全经费4月使用情况和5月计划的说明
安全经费4月份的使用情况大部份都是按照计划来的,4月份夜间警示灯(太阳能黄闪灯)是用于箱涵与丁字型路口交叉处,箱涵盖开挖较深用黄闪灯提醒来往的车辆和行人;脚手板是用于箱涵施工时施工人员从路基到箱涵顶的跳板;橡胶减速带是箱涵施工时把原有减速带废弃,重新在改道前设备新的橡胶减速带;重新购置了灭火器放于路基一队的柴油库;两台洒水车是连续使用的,主要用于施工便道的洒水工作;铝合金板面标志牌是用于箱涵开挖前后提醒和一些乡村小道的增设;警戒带和防护栏杆主要是用于箱涵和圆管涵周边的防护;雇佣工主要用于大型机械横穿马路,拖土自卸车拖土交通指挥,和箱涵施工对交通影响的指挥。
5月份计划增设两组夜间警示灯(太阳能黄闪灯)主要是由于K140+241.5箱涵向原丁字型路口延伸8米左右把原有的乡村水泥路全部切断,现在要在三段封闭路口处全部安装太阳能黄闪灯(原有一组现增加两组);脚手板对原来使用的脚手板进行增加;灭火器购买一只备用防止过期、丢失等;两台洒水车还要继续使用,主要是用于便道的洒水;铝合金板面标志牌计划用于取土坑周边提醒取土坑深注意安全;警戒带和防护栏杆还是用于箱涵和圆管涵四周的防护;雇佣工还是用于大型机械横穿马路,拖土自卸车拖土交通指挥,和箱涵施工对交通影响的指挥。
安全经费5月使用情况和6月计划的说明
5月份计划增设两组夜间警示灯(太阳能黄闪灯)主要是由于K140+241.5箱涵向原丁字型路口延伸8米左右把原有的乡村水泥路全部切断,现在要在三段封闭路口处全部安装太阳能黄闪灯(原有一组现增加两组);脚手板对原来使用的脚手板进行增加;灭火器购买一只备用防止过期、丢失等;两台洒水车还要继续使用,主要是用于便道的洒水;铝合金板面标志牌计划用于取土坑周边提醒取土坑深注意安全;警戒带和防护栏杆还是用于箱涵和圆管涵四周的防护;雇佣工还是用于大型机械横穿马路,拖土自卸车拖土交通指挥,和箱涵施工对交通影响的指挥。
6月份安全重点一个是盖板涵的施工,盖板涵与临时改道的便道平行相交长、高差大、便道窄、重车多的特点。根据这些特点我项目部计划做如下措施:
1、在进入便道的前后方
安全经费6月使用情况和7月计划的说明 6月份箱涵施工、回填已经结束,箱涵的安全隐患已经基本结束,现在只要对两端的进出水口进行防护就可以了。盖板涵6月没有开工,因地方进入插秧季节,水沟要进行灌溉流水,水路又无法改道。目前盖板涵暂停施工。
7月份安全工作重点一是气温升高防暑降温我项目部作如下安排:
1、错开高温上下班;
2、购防暑降温饮料、药品;
3、保持食堂卫生和新鲜;
4、编制应急预案。二是雷雨季、汛期我项目部是作如下安排的:
1、保持排水沟的通畅;
2、备足抽水设备;
3、取土区水深、坡陡要加大宣传力度;
4、临时设施四周要理沟防止雨水对基础浸泡;
5、对天气预报要密切关注每天早、中、晚各看一次。
安全经费8月使用情况和9月计划的说明
8月份水泥土已经基本结束施工,水泥存放防水问题、水泥扬尘问题就结束了。8月份连续高温无雨,从19号的天气预报来看高温基本结束19号以后都在34度以下,防高温防重暑的工作可以有所放松了,高温结束暑假结束防止取土坑有人游泳也可以有所放松了。
农机化情况说明范文第6篇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
统筹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暂行办法》的通知
渝劳社发〔2001〕63号
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劳动人事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1〕120号),我们制定了《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解决参加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参保人员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重庆市人民政
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1〕12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额医疗费,是指参保人员在一个内住院医疗费和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累计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不含起付标准以下和个人负担的部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用人单位及职工和退休人员,其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应当参加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
第四条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实行“权利和义务对等”和“以收定支、略有结余”的原则。用人单位和个人按本办法规定缴纳大额医疗互助保险费,则享受大额医疗互助保险待遇;不按规定缴纳大额医疗互助保险费,则不享受大额医疗互助保险待遇,具体办法参照《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渝府发〔2001〕120号)第二十二条执行。用人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暂停享受大额医疗互助保险待遇。
第五条大额医疗互助基金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职工和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2元缴纳;用人单位按以下规定缴纳:
(一)在职职工按基本医疗缴费基数的1%缴纳;
(二)退休人员按参保单位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缴费基数的1%计算缴纳。 退休人员缴纳的大额医疗互助保险费,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发放基本养老金时代为扣缴,其他退休人员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
大额医疗互助保险费,由地税部门统一征收。
第六条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以及药品、诊疗项目的支付比例等,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七条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大额医疗互助保险费后,次月即享受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待遇。发生符合本办法支付规定的大额医疗费时,由承办大额医
疗费互助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全额支付。
第八条参保人员在一个内,发生应由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基金支付的大额医疗费时,由承办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向参保人员就医的医疗机构垫付相关费用,参保人员也要预交一部分预付金,主要用于个人自付部分。参保人员按规定在本统筹区以外的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由参保人员或其单位垫付后结算。
第九条参保人员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在本内医疗终结时或终了时,由定点医疗机构填写《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金申请表》,并附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支付单据、复式处方和住院费用结算清单等,经承办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审核后,对符合规定的大额医疗费用给予支付。
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的结算与基本医疗保险的结算相一致。
第十条大额医疗互助保险费列支渠道与基本医疗保险费相同。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共同缴纳的大额医疗互助保险
费,在每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一并上缴,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时足额纳入“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支出由市财政局按规定核拨给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别核算和管理,专款专用,所得利息计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基金。
第十二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市级统筹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大额医疗互助保险的相关事务。
第十三条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所涉及的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就医管理办法等,按照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大额医疗互助保险的缴费比例和待遇标准,可根据大额医疗费
互助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进行调整,调整办法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提出,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