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和税收政策研究论文范文第1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农业部部长韩长赋接受记者采访,就《意见》印发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农民日报记者的提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近年来,随着城乡一体化和现代农业的发展,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各类从事农业生产和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兴起。目前,全国农户家庭农场已超过87万家,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188.8万家,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38.6万个(其中龙头企业12.9万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超过115万个,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为引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破解“结构怎么调”“地怎么种”等问题找到了途径;为优化农业要素组合、提高农业质量效益、提升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找到了办法;为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增强带动农民就业增收能力、让农民共享发展成果找到了载体。同时,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处在成长的关键期,亟须引导扶持。从调查看,一方面,由于大宗农产品价格下行,经营主体收入下降;由于成本刚性上涨,经营主体负担较重;由于农业基础设施欠账多,靠经营主体自身投入难以承担;特别是信贷保险、设施用地、人才引进等方面面临的问题更为突出,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十分必要。另一方面,有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农助农能力不够强,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够紧,自身运作不够规范等问题也还存在,需要正确引导,促进其健康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型经营主体是建设现代农业的新生力量,要把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一项重大战略,鼓励发展、大力扶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农业经营体系,要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决不能忽视普通农户。李克强总理强调,通过家庭农场、合作社这种形式发展现代农业是大方向,要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发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十三五”规划纲要、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均提出构建培育新型農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意见》出台,体现了中央的意图,凝聚了各方面的共识,是今后一段时期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重要政策文件。
问:《意见》的主要政策目标和取向是什么?
答:《意见》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形成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相衔接、与国家财力增长相适应的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和政策落实与绩效评估机制,构建框架完整、措施精准、机制有效的政策支持體系,不断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应市场能力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能力,进一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政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引导作用,主要是四个方面:一是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融合发展。支持发展规模适度的农户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鼓励农民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开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和社会化服务,培育多元化农业服务主体,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鼓励建立产业协会和产业联盟。二是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路径提升规模经营水平。鼓励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通过流转土地经营权,提升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水平。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普通农户连片种植、规模饲养,并提供专业服务和生产托管等全程化服务,提升农业服务规模水平。三是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模式完善利益分享机制。进一步完善订单带动、利润返还、股份合作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地方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数量和成效作为相关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审批、验收的重要参考依据。四是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形式提高发展质量。鼓励农户家庭农场提升标准化生产和经营管理水平,引导农民合作社依照章程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鼓励龙头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鼓励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按照生产作业标准或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水平。
问: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坚持的基本原则?
答: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实际出发,把握正确的方向。重点把握以下原则:一要坚持基本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既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又不忽视普通农户尤其是贫困农户,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普通农户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二要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运用市场的办法推进生产要素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化配置,发挥政策引导作用,优化存量、倾斜增量,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农业,既扶优扶强、又不“垒大户”,既积极支持、又不搞“大呼隆”,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三要坚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农民首创精神,鼓励各地积极探索,不断创新经营组织形式,不断创设扶持政策措施,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绿色农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率先实施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一二三产业融合,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道路。四要坚持落地见效。明确政策实施主体,健全政策执行评估机制,发挥政府督查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形成齐抓共促合力,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问:《意见》从哪些方面给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支持?
答:《意见》立足于构建扶持政策体系,在现有政策措施的基础上,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实际,从财政税收、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贷、保险、营销市场、人才培养引进等6个方面进行了配套整合和适当延伸,这样使各方面政策更集中、更系统、更具有指向性,既有利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得到扶持,又便于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是完善财政税收政策。综合采用直接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定向委托、以奖代补等方式,增强补贴政策的针对性实效性。支持地方扩大农产品加工企业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完善农产品初加工所得税优惠目录。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级财政支持的各类小型项目,优先安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等作为建设管护主体。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优先安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配套辅助设施,并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三是改善金融信贷服务。综合运用税收、奖补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信贷支持。四是扩大保险支持范围。在粮食主产省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大灾保险试点,调整部分财政救灾资金予以支持,提高保险覆盖面和理赔标准。创新“基本险+附加险”产品,实现主要粮食作物保障水平涵盖地租成本和劳动力成本。完善农业再保险体系和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五是鼓励拓展营销市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产销对接活动和在城市社区设立直销店(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品牌创建等给予适当奖励。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应用农业物联网和电子商务。六是支持人才培养引进。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整合各渠道培训资金资源,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就地就近接受职业教育,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奖补等方式,引进各类职业经理人。
问:《意见》与以往政策措施相比,有哪些新的内容值得特别关注?
答:《意见》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当前发展面临的突出困难问题,重点在金融、保险、用地等方面加大政策创设力度。如在金融方面,提出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直报系统,通过点对点对接信贷、保险和补贴等服务,探索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对符合条件的灵活确定貸款期限,简化审批流程,对正常生产经营、信用等级高的可以实行贷款优先等措施。在保险方面,提出在粮食主产省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大灾保险试点,调整部分财政救灾资金予以支持,提高保险覆盖面和理赔标准。落实农业保险保额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创新“基本险+附加险”产品,实现主要粮食作物保障水平涵盖地租成本和劳动力成本;研究出台对地方特色优势农林产品保险的中央财政以奖代补政策;稳步开展农民互助合作保险试点等。在用地方面,允许各县(市、区、旗)根据实际情况,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优先安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配套辅助设施,并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较快、用地集约且需求大的地区,适度增加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的用地指标,优先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生产经营等。
问:怎样处理好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带动普通农户发展的关系?
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实施结构调整、发展现代农业的引领力量。在我国相当长时间内,普通农户仍会占大多数。通过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普通农民发展生产、进入市场、增收致富,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现实选择。因此,《意见》强调要围绕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把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既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又不忽视普通农户尤其是贫困农户,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普通农户的辐射带动作用作为重要原则;把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普通农户提供专业服务和生产托管等全程化服务,完善订单带动、利润返还、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增加收入作为重要举措,让农民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参与者、受益者,防止被挤出、受损害;把建立政策红利分享机制,既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竞争力,又增强其带动农户发展能力,让更多农户分享政策红利作为重要导向,正确处理培育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带动普通农户发展的关系。
问:请问如何确保《意见》精神和各项政策举措切实得到贯彻、切实落地见效?
农业和税收政策研究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贸易政策;汇率政策;政策协调
文献标识码:A
为了更好地分析和探讨中国经济政策相互协调的路径和策略,本部分重点对各项经济政策协调配合的历史和现状进行分析。
四、中国经济政策协调配合的阶段性特征
若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各项经济政策协调配合的历程做一概括,大致可划分为以下六个阶段:第一阶段,改革开放前(1949~1978年)。这一阶段,中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国家计划涵盖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不可能有独立的产业政策;就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而言,由于实施“大财政小银行”的管理模式,所以,基本没有货币政策可言;就汇率政策和外贸政策,由于对外经济交往较少,国际贸易和汇率对国内经济影响极小,所以,也基本没有外贸政策和汇率政策,而且,事实上也没有存在的必要。因此,当时,财政政策基本就是国家全部的经济政策,从而也就不存在各项经济政策之间的协调问题。
第二阶段,改革开放初期(1979~1984年)。改革开放初期,由于中国政府并不深谙经济之道,所以,为了实现经济的快速增长,试图简单地通过增加财政支出、扩大货币供给量来实现国民生产总值的扩张,而忽视了经济的承受能力。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实行了扩张的货币政策,同时财政政策也是扩张的。这一阶段,总体上执行的是“双松”的政策搭配。但是,由于货币供应量投放过多(净现金发行量达262亿元),结果导致经济出现过热现象。
第三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后期(1985~1993年)。由于1984年经济过热的势头开始显现,因此,到1985年,中国人民银行被迫转向紧缩的货币政策,实行了以信贷规模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紧缩银根”的政策;同时,财政政策也逐步收紧,即实施了“双紧”的政策搭配。但是,到1986年,由于“双紧”的经济政策紧缩过头,经济出现衰退迹象,于是,中国人民银行改而采取“稳中求松”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也开始走向宽松,即又实施了“双松”的政策搭配。其结果,是通货膨胀又开始抬头,中国人民银行又不得不采取紧缩的货币政策,冠名以“紧中有活,区别对待”,即在工业生产陷入衰退时执行扩张的货币政策,在经济出现过热时实行紧缩性货币政策;同时,配以压缩财政支出,增加税收,压缩消费基金增长的紧缩性财政政策。这样的紧缩政策延续到1989年,对经济震荡较大,1989年9月工业产出为零增长。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人民银行于1990年上半年又开始进行货币扩张,直到1991年经济重又复苏为止。
第四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1994~1996年)。这一阶段,伴随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以及政府决策部门对市场经济规律的进一步认识,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配合中,慢慢开始分别运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调节宏观经济。但总的来说,这一阶段是“双紧”的政策搭配,即“紧”的货币政策与“紧”的财政政策的搭配。在“双紧”政策模式中,银行系统通过收回贷款,压缩新贷款,减少货币供给量,从而使社会总需求在短时间内迅速收缩;财政系统通过增加税收,削减财政开支,增加财政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减少市场货币流通量,压缩社会总需求。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在经济增长速度并未降低的同时,使通货膨胀率最终降至1996年的6.1%,实现了“软着陆”。值得提及的是,从1996年起,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办理国债公开市场业务,这意味着,从此中国货币政策有了公开市场业务这一有力工具。与此同时,财政部门也实施了“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采取了增收节支、加强税收征管、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增强对重点行业的投资和扶持力度等措施,从而,保证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
第五阶段,20世纪后期至21世纪初期(1997~2003年)。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延续其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但是由于内外经济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尤其是亚洲金融危机的发生,中国经济出现了内需不足、外需疲软的不利局面。面对这种局面,中国人民银行于1998年下半年实行了“稳健的货币政策”;与此同时,为了克服东南亚经济危机对中国出口贸易产生的不利影响,以保证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和充分就业目标的实现,国家还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这种政策组合,对于维持经济快速增长、解决失业问题等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为现在严重存在着的流动性过剩、消费投资关系失衡留下了隐患,特别是对产业政策、贸易政策、汇率政策及各项经济政策的相互配合重视不够,也使中国经济发展中的结构问题及深层次矛盾进一步严重。
第六阶段,最近几年(2004~今)。这一时期,中国经济发展势头很好,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均在9%以上。但与此同时,经济运行中也明显地表现出了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比如,投资增长过快而消费需求不足,社会流动性过剩而银行经营效益不高,进出口贸易数额巨大但同时贸易纠纷不断等。因此,近年来,中央政府实施了“双稳健”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同时,也进行了汇率制度的改革,并注重对产业结构进行调整。
五、中国经济政策协调配合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明显提高,市场机制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也在不断增强,政府对宏观经济的管理也由直接控制向间接调控逐步过渡,从而使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逐渐成为政府调控经济的主要手段,两种政策之间的协调配合也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效果。但是,由于改革开放前“大财政小银行”管理模式的束缚,再加上1984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货币政策的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所以,至今中国货币政策取向选择及其与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始终在反通货膨胀与拉动经济增长之间摇摆不定。这样,使本来就较为复杂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相互协调配合又增加了更大的难度,从而也成为一个更加棘手的问题。
与此同时,经济的发展,必然使市场在国际间逐步融合,使一国经济的国际关联度和对外依赖性大大增强。于是,如何在市场融合中寻求国际经
济合作,在国内、国外市场的共存中寻求均衡,以实现经济的内外均衡和协调发展,也成为中国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重要课题。近年来,伴随中国逐步成为世界进出口贸易大国以及由贸易顺差而产生巨额外汇储备局面的形成,各种贸易纠纷不断,改革人民币汇率制度的呼声也越来越高。这样,也就产生了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外贸政策和汇率政策协调配合的客观要求,相应地,政府决策部门正在致力于寻求良策,理论界对此问题的研究也在逐步深入。
下面就各项经济政策协调配合之间存在的摩擦及问题做一分析。
(一)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定位偏差
当前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协调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两者定位出现偏差,没有充分有效的形成政策协调的合力,甚至还有一定程度的“政策内耗”。
政策协调的相关理论告诉我们,在通货紧缩时期,财政政策比货币政策具有更好的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而在经济复苏和繁荣阶段,货币政策的调控能力则更加突出。
从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以来,中国经济先是在通货紧缩中低迷徘徊,其后又进入了经济高涨的阶段,随时可能引发通货膨胀。这两个阶段以2002年为分水岭,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在2003年以前和以后的表现并不理想。
亚洲金融危机之后,我们果断地实施了扩张的财政政策搭配扩张的货币政策这样非常激进的政策组合模式,希望能迅速扭转经济低迷的局面。从财政政策角度看,政府加大了国债发行力度,通过投资的乘数效应拉动经济增长;提高了转移支付的规模,试图通过增加居民收入来启动消费;还提高了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以此刺激出口。表面上看,财政政策在投资、消费和净出口上,都制定了相应的政策。不过仔细分析可以发现,这些措施部分程度上偏离了财政政策的功能性要求,虽然可能在一段时间内将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率维持在一个可以接受的区间内,但是从长远看,其距离政策目标会越来越远,甚至最后伤及中国经济的发展。
首先,国债资金的运用不合理。1998年2004年中央财政共发行了9100多亿元长期国债,这些筹集来的资金主要投向交通通信、农林水利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这些项目的特点是周期长,一旦开工,必须在建成之前每年都投入相应的资金,才能保证工程顺利完成。由于这方面的开工项目过多,使得2002年中国经济出现拐点后,最具投资乘数效应的长期建设国债规模无法立刻削减,财政政策不能及时对经济变化做出调整,给本就升温的经济继续添薪加火。
其次,财政政策生产性过强,缺乏功能性。投资在政府财政支出中所占比例过大,而财政的公共消费却偏低。2003年中国政府储蓄占政府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达42.7%,而同期这一比率在美国是-16.0%,在日本是-16.4%,在德国是7.2%,这说明中国政府财政支出中投资的比重偏高。过高的投资意味着公共消费,即功能性支出的不足。以教育投入为例,据教育部长周济在2006年“两会”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数字,2004年中国的教育财政投入占GDP的比例仅有2.79%,尚未实现1993年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上世纪末达到4%的目标,更不用说与发达国家9%的水平相比;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更是不足,截至2002年,每年农村仍有1%的学龄儿童不能上学,超过7%的农村小学毕业生不能进入中学。
第三,财政的生产性支出中,投向农村的相对不足。中国政府多年来对农村的生产性投入一直维持在较低的水平,并呈逐年下滑的趋势。从财政支出项目看,用于农业的支出在国家财政支出中的比重由1978年的13.43%下降至2003年的7.12%。从国债支出的项目中看,1998年至2002年发行的长期建设国债,一直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门列为一个主要投向。19982000年,直接与城市相关的国债项目共占同期国债项目总投资的29%,与农村直接相关的只有19%。从这几个对财政支出的分解可以看出,真正对农村生产有支持作用的财政支出已到了必须大幅增加不可的地步。
生产性财政投入的不足带来的后果,第一是直接影响到农村地区生产活动的开展。比如国家对农村电网投入不足,使得长期以来对农村低压电网的维护和建设支出基本由农民负担,增加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成本。第二是对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不足,不利于引导私人投资进入农村。基础设施投入的长期不足,使农村与城市相比,投资环境日趋恶化,私人资本长期徘徊在农村以外。第三,投资向城市的过分集中,带来城市工业部门资本边际产量下降,工业部门效率低下使以工促农,工业反哺农业的构想大打折扣,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日益加剧。
在财政政策没有做到合理启动经济的同时,货币政策却被赋予了过多的责任。现在中国经济最棘手的问题就是流动性过剩。而这正与19982003年扩张的货币政策直接相关。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公布的数据,2007年上半年,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快速增加。6月末全部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为25.08万亿元,同比增长16.48%;上半年人民币贷款增加2.54万亿元,同比多增3681亿元。可以说,中国流动性过剩的直接原因是银行的信贷供给行为。
那么,银行为什么愿意也能够向经济部门投放大量信贷呢?
我们认为是宽松的货币政策使得银行手中积聚了相当的信贷投放能力。中国人民银行从1998年下半年开始执行宽松的货币政策,在一直未收到预期效果的情形下,多次使用降息等手段,希望能迅速摆脱通货紧缩的阴影。在中国经济进入上升周期开始复苏之后,货币政策并未做出及时的调整,而是在2003年出现经济过热的迹象之后才开始收紧。但此时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向经济中投放了相当数量的货币,只不过这些货币一直滞留在银行体系,并未流动到实体经济部门。如果将实际GDP增速扣除掉银行利润率之后的数值作为实际经济部门利润率的近似替代指标,那么中国始终在奉行低利率政策,其后果必然是经济中的流动性过剩,无论这些流动性停留在银行内部还是实体经济中。
(二)内外经济均衡面临严峻挑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在实现工作重点转移的基础上,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行改革开放,发展国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路线,并明确提出:“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平等互利的经济合作,努力采用世界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随后,政府又提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利用两种资源国内资源和国外资源,要打开两个市场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要学会两套本领组织国内建设的本领和发展对外经济关系的本领,这是我国经济战略思想的重大转变。在这种对外开放政策的指导下,我国对外经济交往得到了迅速发展,中国经济进入对外开放的历史新阶段。
中国经济对外开放程度的日益提高,对于合
理配置国内与国外两种资源,提高中国经济的增长速度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为出口的增加能为劳动就业开拓新的门路,为国内产品开辟新的市场,从而使国内生产规模能够在产品价值得以实现的前提下不断扩大;而进口的增长,特别是技术、设备进口的增长,则能够使国内投资的技术构成提高,在劳动生产率得以提高的基础上推动经济发展。
但是,就在中国经济的对外开放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是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外贸政策和汇率政策的协调配合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具体来讲,主要体现在:
1.外贸依存度逐年提高,国际市场对中国经济的制约程度越来越高。近些年来,中国外贸依存度逐年提高,2006年高达65%。外贸依存度的逐年提高,一方面表明中国经济发展的水平以及参与国际经济的程度在逐年提高,但另一方面,也表明中国经济的对外依赖性越来越强,一旦国际市场发生大的波动,中国经济势必受到较大的冲击。同时,过高的外贸依存度,还容易与其他国家产生贸易摩擦,使中国的对外贸易受到阻碍,从而会影响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中国大规模的出口,对一些国家的国内市场造成了一定的冲击,从而招致进口国的贸易壁垒,也引发了不少国际经济摩擦。从某种程度上讲,贸易摩擦已成为当前阻碍中国对外贸易发展的重大问题,虽然其根源在于国际贸易保护主义,但是中国出口增长过快和巨额贸易顺差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因此,从长远看,较高的外贸依存度,对中国经济的自主发展和稳定发展会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中国有着巨大的国内市场和潜在需求,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和保证在于扩大内需。
另外,更需引起我们注意的是,贸易对象过分集中给中国经济长期稳定发展所带来的潜在风险。近年来,中国的三大主要贸易对象为欧盟、美国和日本。实事上,中国前些年的贸易对象也主要是欧盟、美国和日本。这就是说,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欧盟各国、美国和日本所左右,一旦这些国家的经济出现波动,中国的对外贸易就会受到很大的冲击。这种状况与过高的外贸依存度结合在一起,就使欧盟各国、美国和日本的经济周期成为影响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2.外汇储备的不断增加,给国内基础货币投放及货币政策调控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国际贸易连年顺差,推动了外汇储备的快速增长。外汇储备的增加,一方面表明中国的国际竞争力在提高,这为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增长提供了重要的保障;另一方面,过多的外汇储备,也将使国家外汇占款及其占货币供应量的比重同时上升。近年来中国外汇储备每年都以千亿美元的数额增加。在当前结售汇制度下,外汇收入的增加,就意味着对本币需求的增加,外汇市场必然呈现本币供不应求的局面,进而会导致本币汇率的升值。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稳定币值、维持汇率,中央银行必须一方面增加货币供给以收兑外汇,另一方面又要做大量的对冲回购以收回为收兑外汇而多投放的货币。外汇占款占货币供应量比重的不断上升,就明确地表明了这一点。而这样做的结果,必然使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工具的操作难度加大,货币政策的执行效果大打折扣。因为,在外汇占款成为基础货币投放的重要因素时,中央银行既不能自如地调控货币供应量,又不能灵活地运用利率政策。
3.以外商直接投资为主的引进外资方式,对提高中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贡献不大。改革开放20多年来,随着经济对外开放政策的不断深入,国际资本在大量流入中国的同时,其流入方式及资本结构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20世纪80年代流入中国的外国资本中,对外借款所占比重较大;但进入90年代以后,外商直接投资占全部实际利用外资的比重逐年上升。从2001年起,国际直接投资占实际利用外资的比率已超过95%。这一方面表明,中国国际资本流入实现了从以政府信用为基础向以企业信用为基础、从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的转变。但另一方面也表明,利用外资对增强中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贡献不大。有数据表明,外商投资企业主要集中在中国的东部沿海地区,东部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占整个外商投资企业的比重近90%。这种状况无疑会加剧我国的地区间贫富差异和经济结构的不平衡,对我国经济的长远发展将会造成不利的影响。从贸易方式来看,我国主要依赖加工贸易的方式,在2003年的出口总额中,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的价值额占到55%以上。加工贸易虽然能够发挥我国劳动力的比较优势,但缺乏技术性,对国内产业的带动作用很小,难以从根本上改善我国企业的比较劣势地位。在中国的出口总额中又以外商投资企业为主,2003年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额占全年出口总额的比重也达到55%,而且,在中国越来越大的进出口规模中,也同样以外商投资企业为主,近年来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额占中国净出口总额的比重都在50%以上。多年来,中国政府一直积极倡导发展对外贸易,也采取了出口退税等鼓励政策,同时还大力吸引外商到中国来投资,希望能从中学到发达国家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然而,经过这些年的发展,我们的民族产业、自主品牌仍然落后,许多企业只是作为外商在中国的加工厂;虽然中国的对外贸易额在逐年扩大,但实际上贸易量增长最快的还是外商投资企业。中国实际上只是一个贸易大国而不是贸易强国,引进外资并没有真正提升民族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三)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与产业政策缺乏呼应
根据日本关于产业政策的理论可知,初期的产业政策围绕着资金展开,现在的产业政策则主要是为相关产业的发展提供适当的环境,建立由初创到兴起再到成熟的平台。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而言,产业结构还相对落后,List的幼稚工业保护理论启示我们,要适当地通过国家的力量,对朝阳产业进行扶持。从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角度看,这一扶持就是货币资金的支持;而现在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在对产业政策的支持上并不理想。
首先,在对产业政策的支持上,究竟是以货币政策为主还是以财政政策为主,至今仍在不同政策制定者之间存在分歧。一种观点认为,应当由财政政策主导对产业政策的支持,因为财政政策的再分配手段具有明显的结构调整功能,而货币政策,特别是严格意义上的货币政策则只是一个总量调节手段,没有向某个或某几个行业倾斜的能力。另一种观点与之针锋相对,认为应当由货币政策主导对产业政策的支持,其理由是中国市场化较1978年早就不可同日而语,现在生产领域的投资主要依靠金融工具来筹措,财政投资在全社会投资的比例越来越小,所以应当通过货币政策引导通过金融渠道的资金流向政府希望扶植的行业,而非财政政策。
其次,在产业政策的制定上,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缺乏协调。从财政政策的角度考虑,总是希望中央银行能够执行宽松的货币政策,这样可以降低财政借贷的成本,在对产业进行扶植时,财政能够节约相当大的利息支出;而从货币政策角度看,首要的目标是维护币值的稳定,反通货膨胀。这就与财政政策的一厢情愿发生了冲突,所以常常看到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下,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相互扯皮,政策协调变成了政策内耗,产业政策的实施一直不理想。
第三,在产业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往往出现财政政策缺失的现象,财政大量占用货币资金。在产业政策的具体操作时,既需要货币政策的信贷倾斜,更需要中央财政的投入。然而,现实是:当政府拿不出足够的财力时,往往要求商业银行对其扶植目标进行贷款。而商业银行的逐利性要求它的贷款必须有偿还保证,即使是优惠利率贷款,也必须得到财政的相应补贴;若政府不给予相应的担保或补贴,等于是财政在占用银行资金,属于财政赤字货币化。这样,既降低了产业政策的效率,发展下去还会引发通货膨胀。
农业和税收政策研究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农业政策涉及农业诸多生产环节、多个品种以及多个经营主体,农业政策的制定不仅要考虑政策实施的预期效果,更要充分考量政策生命周期结束之后的影响。2015年底,中央提出着力推行农业供给侧改革,意味着农业政策变动在今后将更加频繁,而市场能否应对成为我国农业成功改革的关键,这也是评价政策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以我国油菜临储政策取消为例,探究农业政策变动背景下各种因素对农民种植意愿的影响机制,采用Logistic模型对 1 850 份截面数据进行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农民来年油菜种植意愿影响不显著,油菜生产补贴政策以及收购补贴政策对农民种植意愿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农民受教育程度、现有油菜种植面积以及人工成本投入对农民种植意愿具有正向影响,化肥投入以及耕地面积对农民种植意愿呈負向影响。
关键词:农业政策变动;农民;种植意愿;临储政策;影响因素;Logistic模型;回归分析
按照亚当·斯密的观点[1],经济发展由市场这只“无形之手”所引导,他主张经济发展应尊重自由竞争而反对政府过度干预;与之对立的一种观点则是以凯恩斯为代表的新古典经济学派强调的政府宏观调控作用,经济发展总是围绕政策调整以及市场变化而进行。政策调整应是基于政策的预期目标以及着眼未来发展的综合决策,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重点提出要深化农业供给侧改革,预示着我国农业改革范围将更加广泛,力度也将更大。2015年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问题,这是基于我国农业当前所面临的现实问题的综合考虑,我国粮食总产量实现十一连增,粮食总产量高达6.21亿t,但我国粮食面临3量(出口量、库存量、总产量)齐增的扭曲状况,且农产品成本“地板”逼近价格“天花板”是大宗农产品普遍面临的问题,国家对几项重要农业政策进行改革:降低玉米最低收购保护价格,2015年玉米收购价格较2014年下降幅度高达11.5%;启动新疆地区棉花的目标价格补贴政策;2015年6月取消油菜临时收储政策。一系列的政策变动意味着我国农业发展迈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农业的先天弱质性及其社会保障性等特性决定农业发展对政策有着较大的依赖性,导致农业经济发展对政策变动表现出高度的敏感性。以油菜为例,自2015年起由地方政府负责组织各类企业进行油菜籽收购,不再对油菜籽实行国家临时收储,意味着自2008年以来执行的油菜籽保护性收购价格政策被取消,2015年全国大部分地区油菜籽收购价格大幅下跌,部分地区的油菜籽价格跌至3.6元/kg,较2014年同期(5.1元/kg)下跌幅度高达29.4%,降低了农户种植收益,挫伤了农户生产积极性,使得全国油菜播种面积随即迅速下滑。
回顾我国农业发展历程,城乡发展失衡及农业发展水平相对滞后是不可回避的现实,以农业基本生产资料为基础优先发展工业的战略,是国家基于特定历史时期的重大战略决策。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是高度集中计划体制形成和发展的逻辑起点,选定优先发展工业就必须形成相应的价格扭曲宏观政策,大多数农业政策主要通过限制农产品价格来促进工业发展,以低价农产品为工业经济发展提供支撑,使得农业成为工业发展的“营养”来源。但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总量的迅速增长以及经济结构的快速变迁,我国农业政策方向开始扭转,逐步由歧视农业、剥夺农业向反哺农业、补贴农业转变。朱满德等认为,各项支持政策逐步向农业倾斜,通过调控要素价格、产品价格以及予以政策补贴等方式可保障我国农业健康发展[2]。因此如何科学制定农业政策来保障我国农业经济市场的正常运转是农业经济问题研究的重点与难点。在政策实际落实过程中,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相继出台一系列农业政策,例如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从2004年开始我国实施了粮食最低收购价、临时收储和直接补贴等一系列农业支持政策,在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各项农业政策的实施是国家基于宏观视角考虑,促进农业生产、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
我国是农业生产大国,农业经济发展为国民经济正常运转提供长期动力,农业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一直以来,农业增产以及农民增收始终是我国“三农”问题的关键。2008年金融危机席卷全球,我国政府为保护农民种植收益,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诸如对部分农产品实施价格保护政策,这些政策对稳定我国农业发展及农民增收贡献巨大。然而,时至今日,农产品供给由之前的严重不足逐渐发展为大量剩余,由于农业生产成本逐步提高以及农产品价格相对较低,农产品比较效益下滑的状况继续恶化,农业增产农民不增收的问题普遍存在。程国强认为,我国对农业的补贴支持已经进入快速增长阶段,农业支持总量和主要农产品补贴水平大幅提高,价格支持和挂钩补贴等措施逐步成为主要政策工具,对市场的干预和扭曲作用日益明显[3]。
自我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来,农产品的供给由严重不足已发展为目前的大量剩余,农业的“大丰收”一方面归结于农业生产的技术进步及制度的变迁,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国家对农业给予大量的价格保护政策,刺激了农户的生产积极性,在农产品大量剩余以及大量库存挤压背景下,中央提出要推行农产品供给侧改革,在国家各项农业政策逐步向好的情况下,政策骤变必然会引发市场不适应,尤其在农民这一层面,因此研究农民对政策变化的反应是进一步推进农业补贴政策改革的重要实证基础,厘清农户的行为特征也是在农业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必须面临的现实问题。
1 文献综述
农业政策如何影响农业生产,关于这方面的研究目前主要分为2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农业补贴可以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进而增加农民收入和粮食产量[4-5],优化品种种植结构[6];另一种观点认为,农业补贴只是增加了农民收入和福利[7],实施粮食直补政策会增加农业部门的总产出[8],且种粮直补政策比生产性专项补贴对增加粮食产量更有效[9]。农业政策对农民行为决策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其具体的影响机制与内容是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陈飞等认为,农业政策成功与否不仅取决于政策的实施环境,更主要取决于农民对政策刺激反应的强烈程度,他认为随着政府对农业投入的增加,各项农业政策对粮食生产均具有显著正向影响[10]。吕晨钟等认为,补贴政策可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对保护我国粮食安全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11]。
舒尔茨认为,农民是理性的[12],即农民行为决策通常符合经济人理性,农民生产决策会综合考虑各项成本投入,遵循以最小成本投入獲取利润最大化的原则,而一些农业支持补贴政策通过降低农民生产的直接成本或间接成本来提高农民生产效益,农业政策的目标主要是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确保食品安全、增强环境保护和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13],而基于微观的视角,农业政策是影响农民生产决策的重要因素[14]。粮食补贴政策最直接的效果在于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上述文献分析了各项农业支持政策对农民积极性的影响以及对农业产业的支持作用,在宏观层面以及微观层面都进行了深入研究,但农业政策对农户以及农业产业的影响不仅限于政策执行过程中,政策取消之后可能产生的影响同样不可忽视。然而已有的文献尚未涉及农业政策取消后可能带来的影响。农业政策不仅应善始,更应善终,国家对农业的支持政策是一种短期或中期扶持政策,不会长期执行,且长期政策支持也不利于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因此大多数农业支持政策在执行一段时间之后必然面临被取消的情况,但政策的实施使得农户产生一定的依赖性,导致农业政策由“好”到“坏”的骤变,这是否会引起农民不适应,或者说农业产业是否有能力应对产业政策的骤变,这是对农业产业政策综合评价的关键。本研究深入探讨农业政策取消之后农民的反应,以期为农业支持政策优化改革提供重要借鉴。
2 油菜籽价格变化分析
统计2002年1月至2016年4月期间国内油菜籽月度现货价格数据,将油菜籽日现货价格平均可得出油菜籽月度价格,依据油菜籽月度价格数据绘制出油菜籽价格趋势(图1)。
由图1可知,油菜籽价格变化总体可被划分为3个阶段,第1阶段为2002年1月至2007年12月,在此期间油菜籽价格表现出一定幅度的波动,价格整体呈现震荡上升趋势。自2002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简称WTO)以来,依照世界贸易组织相关协定我国油菜籽市场逐步对外开放,自此国内与国际市场逐步对接,油菜籽市场不再是仅由国内市场构成的封闭市场,油菜籽价格形成受国内外市场环境共同影响,从价格变化状况来看,这一阶段油菜籽价格波动幅度较大;第2阶段为2008年1月—2015年5月,这一时期为油菜籽临储政策执行期,油菜籽价格除受市场供需决定以外,更多的受政府临储收购政策影响,因此该阶段油菜籽价格不能客观反映市场整体供需态势,从价格发展趋势图可以看出,在2008年1月到2009年1月油菜籽价格上涨幅度较大,这主要由临储政策的短期效果所致,自2009年以后油菜籽价格变化整体相对较为平稳,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政府宏观政策的影响;第3阶段为2015年6月—2016年4月,受2015年6月油菜籽临储政策取消的影响,油菜籽市场价格出现断层式下跌现象,油菜籽现货价格由2015年5月的 4 805元/t 下跌至2016年4月的3 668元/t,下降幅度高达 23.66%,2015年7月以后油菜籽价格一直相对较低,对比油菜市场价格的变化规律和政策变动可以发现,农业政策变动对农产品市场价格变化发挥着关键影响作用。除油菜之外,玉米等农产品的价格变化也是当前农业经济的关注热点,可见农产品价格保护政策放开趋势成为必然。
3 模型的构建与变量设置
3.1 模型选择
关于农户对油菜种植意愿影响因素的研究是一个三元离散性问题,本研究采用多元Logistic模型来分析影响农户油菜种植意愿的因素,将农民对油菜的种植意愿设置为被解释变量,问卷中农民的选项有3种,分别是增加面积、维持面积和减少面积,其中增加面积取值为2,维持面积取值为1,减少面积取值为0,对于任意选择j=1,2,多元Logistic模型公式为
式中;y为农民对油菜的种植意愿,分为3个等级,分别为0、1、2;xi取值为-1、0、1,表示i个影响农民对油菜种植意愿的自变量;αj为截距参数;βj为回归系数。
3.2 变量描述及特征说明
3.2.1 变量描述 表1为对研究样本主要定义及其基本特征(均值、标准差、最小值以及最大值)的简单描述。
户主性别对农民种植意愿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年龄对农民油菜种植意愿的影响可能为正,由于身体原因,年龄较大的农户外出务工机会相对较少,大多会选择留在农村务农;户主文化程度对农民放弃油菜种植意愿的影响存在2种可能,主要是由于受教育水平相对较高的农民能更好地应用先进技术和方法管理农田进而取得较好的收益,但是受教育好的农民,由于其学习能力强,也更有可能从事非农活动,外出务工机会相对较多,因此对种植意愿的影响可能为负也可能为正;劳动力数量以及家庭人口数量对农民油菜种植意愿的影响预期为正,劳动力数量较多的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的优势更大;耕地面积对农民油菜种植意愿的影响预期方向为正,耕地面积大的农民更可能获得规模效益,其种植意愿也就越强烈;预计现有油菜面积对农户种植意愿为正向影响,农民的种植习惯存在较大惯性,且对一些现有的种植作物农业生产技术掌握较好,后期调整种植结构可能性更小;化肥投入以及人工投入对农民油菜种植意愿的影响可能为负,在种植过程中的投入过多则会降低农民的种植意愿,劳动力成本在一般情况下对农民的种植意愿呈现出负向影响,这主要基于机会成本的视角来考虑。农业政策倾向对农民生产行为的影响较大,一般而言,农业政策支持力度越大,农民的种植意愿越强,按照农业政策的实施阶段,可以将农业补贴政策划分为产前的要素补贴、产中的机械化补贴、产后的农产品价格补贴,实施农业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促进农民增收,因此农业政策对农民油菜种植意愿的影响预期为正向。
3.2.2 描述性统计分析
由表2可知,在所调查的农户中,有11.30%的农户愿意在来年增加油菜种植面积,75.08%的农户选择维持油菜种植面积不变,13.62%的农户选择减少油菜种植面积。由表3可知,对于生产补贴政策的态度,有 13.08% 的农户不满意,40.86%的农户选择一般,46.05%的农户选择满意。由表4可知,对于收购政策的态度,有 36.22% 的农户不满意,39.57%的农户选择一般,24.22%的农户选择满意。由表5可知,对于农机补贴政策的态度,有11.62%的农户选择不满意,有47.57%的农户选择一般,40.81% 的农户选择满意。
作为因变量,其他变量作为自变量进行回归分析,计算各自变量的方差膨胀因子,然后依次将其他因变量作为自变量进行同样检验,最终结果显示,方差膨胀因子均小于10,表明各自变量之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以年龄为因变量,其他变量为自变量测算得到的方差膨胀因子如表6所示,鉴于篇幅有限,此处不对其他变量作为因变量时的方差膨胀因子进行一一罗列。
3.3 数据来源、模型估计、结果分析
3.3.1 数据来源
本次调查问卷数据由国家油菜产业技术体系团队负责完成,为客观真实反映当前我国油菜生产动态,调查范围涉及各综合试验站合作建立的5个油菜示范县(区)(示范县不足5个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来定),每个县随机选择3个行政村(个别较大的区或县级市多于3個),每个村随机选择6个农户(包括未种油菜的农户)进行座谈调查,并填报调查问卷。对选定的生产县(区)、行政村和种植户登记造表。每个综合试验站选派1个工作人员作为调查人员,每个县(区)确定3名农技推广人员协助参与试验站调查工作。2015年、2016年的调查深入乡村,将实地临田考察、集中座谈与逐一上门访问相结合,使调查结果具有较强的随机性与客观性。本次共调查全国冬油菜产区14个省(市、自治区),包括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河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重庆市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等,涵盖全部冬油菜主产地区;调查油菜主产县(区)共计125个,占我国油菜生产大县(区)(1.33万hm2以上)的89.27%;涉及387个行政村,共计2 322户农户,收回有效问卷1 850份,有效问卷率为79.67%。
3.3.2 模型估计结果分析
将表1中所设置的因变量与自变量放置于多元Logistic模型中进行回归,结果如表7所示。
3.4 结果分析
3.4.1 农户变量
根据实证分析结果(表7)可知,农户受教育程度在10%的水平上显著正向影响农户油菜种植意愿,表明受教育程度越高,农户的油菜种植意愿越强,主要是由于受教育程度高的农民对市场相关信息的获取能力较强,在调研中发现,在油菜籽价格较低的状况下,一些受教育程度高的农户通过卖菜籽油来代替销售油菜籽;此外,国家取消油菜临储政策,将油菜产业发展交由市场来调节,在一定程度上放开了油菜产业发展空间,受教育程度高的农户对市场变化的应对能力相对较强,因此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农民会继续坚持种植油菜。
3.4.2 生产变量
由表7可知,农户现有耕地面积在1%的水平上显著负向影响农户油菜种植意愿,油菜的竞争作物主要是小麦,小麦机械化程度相对较高,规模效益突出,因此耕地面积大的农户更倾向于种植小麦,且耕地面积越大,农户种植小麦的比较效益越高。此外,部分耕地面积大的农户的耕地是通过土地流转而来的,土地成本相对较高,这些农户的农产品多用于商品流通,而并非自给自足,因此表现出更为明显的经济理性,在油菜比较效益下滑的情况下,油菜种植面积越大,农户的效益下滑得越严重,因此耕地面积较大的农户油菜种植意愿会下滑。农户原有油菜种植面积大小对油菜种植意愿表现为正向影响,由于油菜的种植相对效益较低,不少农户种植油菜的目的仅在于满足家庭食用,在油菜失去国家保护价格支持的状况下,农户的油菜种植面积对油菜种植意愿表现为正向影响,由于这些农民长期从事油菜生产,对油菜生产农艺相对熟悉,不愿改变现有种植结构,因此对油菜的种植意愿较强。
化肥投入成本对农户的油菜种植意愿呈负向影响,主要是由于化肥作为主要的物质资本投入,其成本的增加必然引起油菜生产总成本的提高,势必会降低农户种植意愿。劳动力价格对农户的油菜种植意愿表现为正向影响,通常情况下,劳动力成本越高,农民越倾向于从事非农活动,但是随着农业机械化比例的不断增加,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人工投入越来越少,因此在劳动力成本较高的情况下,农民更加倾向于采用机械化方式进行生产,因此劳动力成本对农民的种植意愿表现为正向影响。
3.4.3 政策变量
政策变量中的生产补贴政策以及收购补贴政策对农户的油菜种植意愿均为显著正向影响,显著水平分别为1%和10%。生产补贴政策通常是指政府对油菜种植户予以一定实物或现金补贴,通过降低油菜种植成本来增加农户种植收益,油菜的种植收益越高,农民种植油菜的积极性越强。统计结果显示,在油菜收储政策已经取消的背景下,农民种植油菜的意愿有所下降,但部分省份对于油菜种植大县(区)或大户仍予以一定补贴,即使补贴程度有限;收购补贴政策是稳定农民油菜种植收益的重要方式,主要通过稳定油菜籽收购价格的方式来提高油菜种植户的种植利润,可见油菜收购补贴政策对于农民的种植意愿影响较强。从影响程度方面来看,生产补贴政策比收购补贴政策更能提高农民的油菜种植积极性,由于收购补贴政策是一种最低价格保护政策,对油菜的种植收益影响并不直接,只有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格时,政策的效果才得以显现,而生产补贴可直接降低油菜的生产成本,农民的受益感受较强烈。
4 政策建议
4.1 合理定位政策预期目标,增强农业经营主体抵抗风险能力
科学合理定位农业政策预期目标是正确农业政策得以贯彻实施的关键,由于农业产业具有先天弱质性,因此通常情况下,农业政策的出台主要是以扶持幼稚产业为目的。短期来看,政策支持力度越大,对农业经济增长能力的促进作用越强,政策效果越明显,但考虑到农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农业政策只能充当辅助和补充作用,不可过分依赖使之成为产业发展过程中的“保护伞”,因此在农业政策设计之初,应充分明确各项农业政策的预期目标,坚持以预期目标为导向,避免对农业产业产生过度保护,培育农业产业的“自力更生”能力。当前,农业市场的风险面临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主要表现为2个方面,一方面是农业生产要素以及产品供需市场环境复杂多变:另一方面是农业供给侧改革正迅速推进,各项农业改革将逐步展开,随着一些农业支持政策的取消或国际市场形势的变化,国内市场必然存在诸多不适应,而政策实施重在培育农业经营主体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目前我国各项农业支持政策较多,农业产业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防控机制,着重培育市场主体的抗风险能力,以应对市场异常波动。
4.2 提高农业政策的精准性与全面性
农业包含多个生产环节和多个品种,各环节以及各品种之间存在较大差异,政策的制定应具有针对性,此外,农业政策的具体落实须以财政资金作为保障,如何以有限财政支出实现农业政策效果最大化,应根据各农业产业特征制定相应产业政策,根据产前、产中以及产后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来制定产业政策。通过本研究的分析结果可以发现,对于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民收益的政策农民较为敏感,建议在开展生產补贴时,增加农资补贴的权重,以实物补贴方式来刺激农民种植积极性。政策制定的全面性也是完善政策的关键,农业政策制定的初衷必然是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因此在制定政策时不仅要考虑政策执行的预期效果,同样要将政策取消后的影响纳入考虑范围,唯有综合全面考虑政策执行前后的影响,才能保障政策实施效果的全面性。但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农业市场必然会对政策产生依赖性,政策取消时应评估其后期可能会带来的影响,对于政策的取消尤其要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以减小政策骤变对农业产业带来的不利影响。从油菜临时收储政策取消的市场反应可以看出,政策变化对市场冲击较大,给整个油菜产业发展造成巨大影响。
4.3 科学规划政策导向,构建农民理性预期
农业政策制定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农业稳定发展以及实现农民增收,那么在政策制定之初,就应当基于目标导向制定各项农业政策,不断完善政策实施机制,避免政策漏洞,使政策的实施基本符合预设方向,基本达到政策目标。此外,要构建市场的理性预期,农业政策的短期作用及长期作用应当明确,及时准确地发出市场信号,使市场对政策进行理性预期,以降低政策变动对市场的冲击。
参考文献:
[1](英)亚当·斯密. 国富论[M]. 长沙:中南大学出版社,2003.
[2]朱满德,程国强. 中国农业政策:支持水平、补贴效应与结构特征[J]. 管理世界,2011(7):52-60.
[3]程国强. 发达国家农业补贴政策给中国的启示[J]. 中国禽业导刊,2009,26(18):12-13.
[4]陈慧萍,武拉平,王玉斌. 补贴政策对我国粮食生产的影响——基于2004—2007年分省数据的实证分析[J]. 农业技术经济,2010(4):100-106.
[5]曹 芳,李岳云. 粮食补贴改革研究——以江苏省的调查为例[J]. 当代财经,2005(4):80-83.
[6]陈 波,王雅鹏. 湖北省粮食补贴方式改革的调查分析[J]. 经济问题,2006(3):50-52.
[7]钟春平,陈三攀,徐长生. 结构变迁、要素相对价格及农户行为——农业补贴的理论模型与微观经验证据[J]. 金融研究,2013(5):167-180.
[8]穆月英,小池淳司. 我国农业补贴政策的SCGE模型构建及模拟分析[J]. 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9(1):3-15,44.
[9]韩喜平,蔄 荔. 我国粮食直补政策的经济学分析[J]. 农业技术经济,2007(3):80-84.
[10]陈 飞,范庆泉,高铁梅. 农业政策、粮食产量与粮食生产调整能力[J]. 经济研究,2010(11):101-114,140.
[11]吕晨钟,许路遥. 我国粮食安全与补贴政策研究[J]. 经济与管理,2012(10):15-18.
[12](美)西奥多·W. 舒尔茨. 改造传统农业[M]. 梁小民,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
[13]何树全. 中国农业支持政策效应分析[J]. 统计研究,2012,29(1):43-48.
[14]邓小华.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经济效应分析——以安徽省来安县、天长市粮食补贴改革试点为例[J]. 农业经济问题,2004(5):64-66.
农业和税收政策研究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和优先领域。而目前,中国农业反哺政策中所存在的制度供给缺陷,给中国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带来了困难。文章在深入分析了反哺农业制度供给缺陷的原因基础上,从制度供给视角探讨了反哺农业的制度供给目标与路径,并提出要创新中国反哺农业的社会公共政策,加强中国反哺农业的制度构建思路。
关键词:反哺农业;制度供给;制度缺陷;制度构建
一、研究的问题及文献综述
(一)研究的问题
随着中国工业化、城市化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加速,中国正面临着突出的“三农”问题。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将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格局。”面对“三农”问题,需要推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战略和政策,也就是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中国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
(二)反哺农业的文献综述
“工业反哺农业”理论最初来自美国经济发展学家刘易斯(william Arllwr Lewis)提出的“二元经济结构”理论,并建立了工业反哺农业的发展模型。刘易斯认为传统农业完全是消极的,它的边际劳动生产率等于零,因此农业剩余劳动力的非农化转移能够促使二元经济结构逐步消减。20世纪60年代,费景汉和拉尼斯在刘易斯二元经济结构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费景汉一拉尼斯模式,强j周了工农业的平衡发展对二元经济一元化改造的意义。随后,乔根森对刘易斯一费景汉一拉尼斯模型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假设提出了质疑。乔根森认为要使经济持续发展和避免陷入低水平均衡陷阱,那么工业部门积累资本是很有必要的,但其先决条件是正的农业剩余,与此同时,还取决于工业部门的技术进步状况。
国内学者对“工业反哺农业”问题从反哺的概念、主体、原则以及反哺的机制和实现路径等方面都进行了深入研究。简新华、何志扬对中国在工业反哺农业的过程中所应遵循的原则、实现机制以及路径选择等方面都进行了比较独到的见解。学者冯海发、马晓河等对美、欧、日等西方发达国家的“工业反哺农业”过程、经验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深入分析,得出了很多宝贵的建议和启示。
国内学者也从法律、经济、教育等视角对中国工业反哺农业战略的实施机理进行了剖析。杨国才认为,中国工业反哺农业的成效关键是发展涉农教育,并认为教育反哺是实施工业反哺农业的着力点。谢仁寿2006年从中国经济发展水平、国名经济分配格局、现行财政体制、基层政府执政能力以及宏观经济政策等方面进行了探讨,并认为建立和完善中国的财政机制对工业反哺农业政策的实施具有积极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很多学者也强调了法律法规建设对反哺农业的重要性。
二、反哺农业的制度供给缺陷及成因
(一)反哺农业的制度供给缺陷
近年来,中国政府主要采取了加大农业税制的改革、增强粮食生产的扶持、提高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以及支持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等措施,通过全面推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来实施中国反哺农业的策略,以促进中国粮食生产安全、城乡协同发展。纵观中国反哺农业的整个过程,却依然存在财政制度、金融制度、土地制度、户籍及就业制度等方面的供给缺陷。
1,财政制度缺陷
在中国,支农资金主要来自国家财政,缺少金融及社会资金的支持,因而中国反哺农业资金的筹措渠道和筹资方式都比较单一。从总体看来,2006—2008年,中国“三农”财政投入分别为3 173亿元、5 955亿元和7 161亿元,虽然增长较快,但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均不足8.0%,而相对于中国近9亿农民的庞大基数、落后的农村基础设施、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来看,支持三农的反哺资金规模极其有限。
2,金融制度缺陷
一直以来中国金融支农体系都不够健全,支农资金供求矛盾突出。作为政策性银行的农业发展银行因种种原因难以充分发挥其职能;作为商业性银行的农业银行则呈现离农倾向;作为合作性金融机构的农村信用社因体制落后,其发展也受到阻碍;民间资金和外资银行也因中国农业投资的高风险性和低收益而不愿涉人。
3,土地制度缺陷
据2006年农业普查统计,中国有农业生产经营户2亿户,住户农业从业人员3.42亿人,耕地18.27亿亩(1.22亿公顷),户均耕地9.13亩,劳均5.3亩,人均耕地为1.2亩。这种分散化、小规模化的生产经营方式持续至今,导致农业生成经营成本过高,劳动生产率低下,因此,中国农业及产品缺乏竞争力。近年来,随着农村土地流转的实施,土地在向集团化、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经营迈进。但是,由于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很不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的功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土地征用流转中农民及农村集体利益的被广泛漠视等,这造成了中国土地制度改革向良性方向发展举步维艰。
4,户籍制度缺陷
建国以来,中国一直实行城乡分离的户籍管理制度,这种制度限制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正常、有序流动,使农民受教育机会、就业机会与城市居民截然不同。这种户籍管理制度损害了农民分享现代工业、城市文明和社会福利待遇的权利,也限制了农民自由流动、迁移的权利。如从社会福利待遇来看,1995—2008年间(表1),城市居民所占比例较高,占据其收入的20%左右;而农村居民所占比例较低,约占其总收入的5%。
5,就业制度缺陷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加,但城乡收入差距也在急剧扩大。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由于农业生产的比较效益持续下降,因此农民选择了外出就业,但是中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状况仍未发生根本变化,进城农民与城市居民的就业权利始终是不平等的。与此同时,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已经逐渐成为其收入的主要来源,约占其总收入的1/3(表1),但家庭经营即农业生产性收入仍然占据主导,加上各种就业歧视依然存在,农民依然是弱势群体,收入增长依然缓慢,并且不可持续。
(二)反哺农业的制度供给缺陷的原因
1,历史原因
在中国的工业化过程中,农业曾一直是工业部门扩张所需资金积累的主要来源。农业主要通过三种方式为工业化提供资金积累,即税收方式、“剪刀差”方式、储蓄方式。据统计,1952—1990年,中国从农业中调动了约1万亿资金支援工业化建设,占整个国民收入积累额的22.4%。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为了继续支援中国工业和城市化发展,中国的农产品价格一直在低位运行,农业税收也一直持续到
2006年底才停止征收,低利率的储蓄至今也依然持续。长久以来,“农业滋养工业”的发展战略,导致了中国农业发展的资金严重缺乏、农业投入的严重不足,造成了中国农业生产率提高缓慢,农业现代化步伐迟缓。
2,农村市场体制不健全和不完善
实践表明,农业生产比较利益的下降、农民收入水平的徘徊不前、农产品流通不顺畅、农业科技含量不高以及农民负担过重等矛盾,这些构成了阻碍中国农业、农村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但其根本原因还是在于中国农村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完善和不健全。主要体现在:(1)目前,中国的国家宏观调控体系还不完善,导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长期存在,城乡发展分离,城乡收入差距老大;(2)农产品和要素市场发育迟缓,生产要性要素不能自由流通,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受到了极大限制;(3)据统计,2006年,中国仍有60%的村、20%的乡镇没有农经服务组织,45%的村没有农技服务组织,25%的乡镇没有农技推广综合服务站,36%的县没有农技推广中心。这种分散化、缺乏统一领导的小规模社会化服务组织,直接导致了其服务范围狭窄,服务水平不高。
3,政府职能履行水平低
政府职能是指政府在一定时期内,根据国家、社会发展的需要,在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中所负有的职责和应发挥的作用。它反映政府的实质和活动的内容与方向。它要求政府在履行其职责过程中:一是政府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强化其宏观经济调控职能,从而促进社会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并强调效率、民主与公平。二是政府职能要随经济环境的变化而适时调整,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然而,中国政府在实际运行中却存在: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仍较薄弱,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腐败现象仍较严重。这种低水平的服务,直接导致了政府在反哺农业的过程中存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农业产业化发展滞后、农业技术推广力度小等问题。
三、反哺农业的制度供给目标与路径
(一)反哺农业的制度供给目标
从工业化国家或地区的工业反哺农业的历史经验看(表2),截至2008年底,中国在人均GDP、非农产业比重、非农产业劳动力比重、城市化水平的4个指标都已经达到并超过;同时,截至2008年底,中国轻、重工业比重分别为28.9%和71.1%,其中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9.6%。显然,中国坚实的工业基础和较强的工业竞争能力为反哺农业政策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但是,中国的反哺农业政策应该是“造血型、重点型、适度型”的反哺,应该是把实现农业的现代化、提高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消除城乡二元经济格局、实现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为目标的农业反哺。
(二)反哺农业的制度供给路径
1,财政反哺
过去,中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实质就是以“工业发展为中心”。长期以来,以“农业滋养工业”的政策,造成了中国农业、农村发展的全面落后和农民收入的增长缓慢。2004-2008年,中央的5个“一号文件”,明确把财政反哺农业的问题提到发展战略高度,并成为各级政府工作中的中心问题。因此,需要完善中国反哺农业的财政制度,加大财政反哺农业的力度。一是在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等方面,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农村的投入。二是要在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覆盖范围的基础上,把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逐渐转向农村。三是要加大对财政投入使用效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并做到专款专用。
2,技术反哺
胡锦涛总书记曾指出“解决农业的出路既要靠政策,靠改革,靠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又要靠科学技术,从长远和根本上说,开辟中国农业发展的广阔前景,关键在于农业科技进步”。毋庸置疑,要促进农业发展,强化农业技术的反哺是必然选择,它是推动中国农业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在强化农业技术反哺的过程中,需要努力做到:一方面,要在中国形成多元的农业技术发展投入机制。在稳定政府投入的基础上,通过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努力增加企业。民营机构和社会的投入,为农业技术的发展提供足够的资金保障。从而建立起中国的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其他投入为重要组成的多元化的农业技术发展投入体系。另一方面,强化中国农业技术的推广。要改变中国农业技术推广乏力的局面,就需要在政府的指导下:一是切实加强以科技和信息服务为重点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建立相应的农业技术服务组织;二是要充分调动农民、企业及科技人员在农业技术推广方面的积极性;三是要在农业推广过程中实行“三结合”,即政府主导与市场引导相结合、农业技术专业化队伍与农民相结合、技术推广中的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通过这些措施,增强中国农业技术的推广力度和提高中国农业的技术含量。
3,涉农教育
通过涉农教育和培训,完善中国的涉农教育反哺,促进中国农村人力资本的形成、农业从业人员素质的提升。首先,建立中国涉农教育体系。中国涉农教育体系应包括农村基础教育、农民职业教育、农业专业教育、农民工职业前教育等几个方面。通过这种体系,可以不断提升农村劳动力的工作技能、技术水平,从而持续提高中国劳动者的素质。其次,完善中国涉农教育的投资体系。基础性的农村义务教育属于纯公共产品,显然,政府应是其投入的完全承担者;各种职业教育、农业专业教育等应在政府主导下,积极引入企业、社会资金,以壮大中国涉农教育和培训的规模,满足劳动力的各种培训需求。再次,加强涉农教育和培训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涉农教育是一种公益性、基础性的事业,需要尽快出台《农村义务教育法》、《农民教育法》、《农民技能培训法》等专门的教育培训法规,为涉农教育营造一个良好、有序的发展环境。最后,促进涉农教育和培训的良性发展。关键在于完善对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一方面,提高农业从业人才的待遇,消除各种制度性歧视,提高其工作的主动性。另一方面,制定各种激励措施,提高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对农业技术的推广、农业技术指导以及解决各种农业技术问题的积极性。总之,通过积极地涉农教育反哺,以实现中国农村人力资源到人力资本的转变,是工业反哺农业的一个基础而重要的内容。
4,户籍制度
改革户籍制度,实质是要消除户籍政策中歧视农民的做法,按照公平的原则,降低农民进城“门槛”,保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认同进城农民为城镇居民,既是对现实的承认,也是城市作为带动农村发展的火车头的时代责任。实行以固定住所和稳定就业、收入为依据,申报城镇户口的政策,实现农民工向稳定的城市市民转变在住房、就学、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方面推行与户籍制度改革相关的配套改革。实现城乡户籍管理的一体化,消除户籍管
理制度中的各种不公平规定,使城乡居民都能享受到同样的权益,从而促进劳动力等要素在城乡之间能自由流动,加快中国工业化、城市化和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5,就业制度
目前,工资性收入已经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然而,城乡分割的就业制度严重阻碍了农民的增收,现实看,中国农民已成为中国最大的弱势群体,因此,需要政府积极转换职能,加快建立中国统一的城乡就业体制。首先,要把中国的农民就业纳入到国家就业计划,积极引导、激励和支持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促进农民积极就业。其次,深化城镇就业制度改革,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各种限制和歧视性政策,尊重和保护进城农民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从而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最后,积极壮大县域经济、小城镇经济和发展二、三产业,鼓励和支持农民自主创业,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尽可能多的就业和增收机会。
6,农村土地制度
土地作为农业、农村、农民的最基本生产资料,它在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农民生活改善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近年来,土地荒漠化、土地低价强制征收、土地资源流失严重等现象愈演愈烈。温家宝在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坚持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部动摇。”因此,完善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刻不容缓。首先,稳定土地承包权。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又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持农村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其次,健全土地经营权。政府要采取严厉措施,坚决制止侵害农民土地的违法行为。积极引导农民依法通过转包、转让等形式进行土地经营流转,确保土地在流转中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和价格“公平合理”原则,增加农民的土地收益和财产性收入。最后,完善土地征用机制。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征地补偿机制和被征地农民安置政策体系。无论是公益性还是经营性征地,都要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以合理补偿。与此同时,改进耕地征用补偿的分配办法,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其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反哺农业的社会公共政策创新
(一)创新反哺农业政策的意义
政策作为社会上层建筑的一项重要内容,集中体现了执政党和政府的能动性,它作为社会发展的指示器,起到资源配置调节器的作用。对政府来说,公共政策的最主要价值取向就是追求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我们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对社会公共政策的公平、正义追求更是如此。
当前,“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发展战略及政策,正是对过去“农业滋养工业”政策的纠正,回到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应然轨道上来。从实践看来,目前,中国反哺农业的社会公共政策建设不甚理想,表现在:第一,缺乏关于反哺农业的社会公共政策的体系建设,在政策的形成机制上,往往是应对性的滞后反应性规范较多,较多地是解决突发性农业社会公共事件的产物。第二,关于反哺农业的社会公共政策具有较强的原则性、针对性和灵活性,但缺乏稳定性和连续性。因此,创新中国反哺农业的社会公共政策,强化反哺农业的制度构建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
(二)反哺农业的制度构建
各国因农业现代化的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基础不同,而有不同的路径选择,既有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为主要目标的模式,也有以提高土地生产率为主要目标的模式,还有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为主要目标的混合模式。中国目前的整体生产力水平还不高,又属于人多地少、耕地资源短缺的国家,应采混合模式。反哺农业的制度构建的重心应当着重围绕以下内容展开。
1,农业重点保护制度
反哺农业必须有重点地逐步推进,选择一些重点保护领域,以点带面促进农业的整体发展。目前中国农业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农业受市场和资源约束越来越明显,农业增长方式从依靠投入为主向依靠资本和技术密集方向转化,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因此,中国当前的农业立法应侧重于这样几个方面。
(1)加快农业科研、教育及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改革开放30年来,受教育程度稍高的农村青年大部分离开农业生产部门,科技和人力资源富集于城市,农业劳动力素质整体下降,制约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目前中国农业生产力水平还不高,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相比科技贡献率低20~30个百分点。因此,应当通过立法促进科技兴农,建立农业科技激励机制、评价机制、经费投入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将科研力量引入农业,大力开展农村科普教育和技能培训,促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的合理利用。
(2)引导农业走上产业化道路。中国有2.5亿左右农户,数量多,规模小,结构、行为相似,难与高度社会化、强调分工协作的现代市场经济有效衔接。因此,反哺农业,推进农业现代化,必须建成农工贸紧密衔接、产加销融为一体、多元化的产业形态和多功能的产业体系。但农业产业化无论采取松散式、过渡式还是紧密式,都有程度不同的契约关系,存在经济责任、权利和利益的冲突。特别当农业产业化跨越行政区域充分发展时,“经济人”之间的理性协作将更为必要。中国一些地方因龙头企业违约,出现农户毁坏经济作物、贱卖生猪、大量弃置牛奶等现象,说明超越微观经济主体和地方行政力量的限制,进行宏观指导、调控,建立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是农业产业化建立和发展的关键。
(3)增强农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具有天然的弱质性,一次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就可以将数年的发展化为乌有,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日本在反哺农业中财政补贴重视水利建设、农地整治、机械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的经验值得重视。改革开放后,由于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取代了集体农业制度,中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长期呈下降趋势,而市场经济的发展又增加了相应的需求,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4)重塑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国现行城乡差别待遇的以土地为基础的农村社会保障,农民无法分享工业化的发展利益,直接束缚了土地的流转和集约经营,约束了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由于土地作为农民基本社会保障的功能正逐渐减弱,在制度设计上应将土地对农民的保障功能从直接的有形保障转化为间接的价值保障。同时,应让农民就整个国有资产享有社会保障利益。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构建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实行全国统一、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具有现实可行性,应考虑在社会救助范围内首先打破城乡二元格局,实现城乡一体化,并逐步推广到整个社会保障体系。
2,农业产权制度
土地是农村最主要的资源,农业的发展离不开农村土地产权的持续改革,土地权利的独立性和可流转性是现代社会生产社会化和资源利用的高效化,物权从所有为中心到向利用为中心转变的必然
要求。土地权利的核心必须是增加保障土地权利的独立性和可流转性,使土地利益主体能自主地享有土地利益、决定土地的利用。提高土地权利的独立性可以通过重视土地的价值利用,使土地所有权和用益权均衡发展,缓和所有权对用益权的制约的方式实现。可以考虑:(1)确认权利主体的处置权,允许土地权利适度流转和抵押,提高土地利用的规模效益并从根本上解决农业投入问题;(2)统一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城市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使农业分享应有的土地发展权益。提高土地权利独立性的另一个要求是排除公权力的不合理干预,这在中国尤其具有现实意义。
在农业产业化特别是在过渡型或紧密型的农业产业化形式中,个体农民、农村承包经营户和农业合作经营组织等各类主体,在采用合伙、合作、租赁、股份合作等各种方式经营中都不可避免地存在产权问题。产业化经营中资产评估、民主决策、利益分配等都以产权的科学安排为前提。各类社会主体对农业的投资,如大型农业基础设施和大型公益项目同样存在产权问题。必须加大保护力度,明晰产权,防止基层公权力和地方势力的侵害,保证各方主体的利益完整、平衡。
3,农业主体制度
人类社会的发展总是沿着两个方向进步:物质资料再生产与社会关系结构再生产,两者相互促进。后者在法律制度上表现为主体类型的多元化发展:伴随社会的发展,国家职能、市场结构和国家干预经济方式与性质在不断变化,法律主体制度进一步演变为国家主体、社会主体和市场主体三元互动的局面。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主体制度上的缺失是农业弱势的根源之一,导致农业的发展权在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环节上都不同地萎缩。农业社会主体可以分为公权力主体、农村自治主体和市场主体。目前,中国农村自治主体和市场主体处于相对弱势,公权力主体占绝对主导地位。进行制度创新,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是今后农民问题解决的基本问题之一。韩国、日本有遍布全国的农业协同组合(即“农协”),全国绝大部分农户都加入其中。日本在《农业基本法》对务农人员和农业团体的地位作了规定,并制定了《农业协同组合法》,日本农户有97%加入了日本农协,农户97%的农产品销售和80%的生产资料购买通过农协进行。德国《农业法》、美国《农业调整法》也对农业主体制度有相应的规定。中国应当借鉴其先进经验,通过立法推动农村社会主体的发展。具体可以分步进行:首先,提高现有的村民委员会的自治程度,按照宪法的定性将其从目前的准权力主体改造成为权利主体。其次,培育与完善各类农村市场主体,加快制定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为中心的合作经济组织的立法进程,促进农业协会的发展。
4,农业发展宏观调控制度
市场经济的特点就是信息不对称,并因高度的社会分工和一体化带来巨大的风险。市场经济在强调经济主体自主性并削弱政府的微观经济管理职能的同时,更强调宏观调控的作用,通过计划法、预算法、产业法、投资法、金融法、财政法、税法等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的完善,为农业的发展提供合理的制度规范。首先,须完善财政税收支农体制。按WTO协议计算口径,发达国家财政支农水平一般约占当年农业总产值的30%~50%,巴基斯坦、泰国、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约为10%~20%。1996—2000年。中国农业支持总量分别占当年农业总产值的4.9%、5.3%、7.4%、7%和8.8%。在结构上,政府财政农业支出用于人员供养及行政开支部分大体维持在70%左右,用于建设性的支出比重不高。应当逐步扩大财政支农份额,形成稳定的支农资金增长机制。调整政府支农资金投入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其次,强化农业金融信贷服务,加快建立和发展农业保险服务业。最后,通过税收杠杆和利益引导机制吸引社会资金进入农业。
农业和税收政策研究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近年来,中央政府高度关注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各地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试点工作也纷纷展开。云南省作为一个农业大省,同时也是自然灾害的多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就显得更为重要。本文系统的分析了云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现状以及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而提出一系列的解决对策,以期对云南省的农业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
【关键词】云南省 政策性 农业保险
云南省是个农业大省,当地人民基本以农业为生,干旱、小型地震等自然灾害对农业都产生了或大或小的影响和损失,在这样的现状下政策性农业保险就显得必不可少了。近年来,随着云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试点工作的逐步展开,服务领域的不断拓宽,保险种类的不断多样化,各方面的作用也慢慢地发挥出来。在政策性农业保险面临良好机遇的同时,也存在诸多制约因素:如农民对政策性农业保险这个概念还很模糊甚至没有听说过;有些农民的资金不足以支付保费或者对于农业保险的意识还很弱等问题。为维护人们的利益,保证经济的稳定增长,解决这些问题就成了政策性农业保险面临的最大问题。
一、云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云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
1.试点工作取得了较为瞩目的成绩。2008年,云南省临沧市的云县、凤庆县政府分别与人保财险云县、凤庆县支公司签订了《云南临沧政策性甘蔗保险保险单》,共承保云县和凤庆县种植的28万亩甘蔗,签单保费714万元,每亩缴纳25.5元保费,其中云南省财政承担45%,市县财政承担15%,蔗糖龙头企业承担20%,蔗农承担20%,保险金额为每亩600元。这标志着云南省地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开始。从2010年开始,云南省连续不断的遭遇着特大干旱,国家财政部、云南省政府不断追加抗旱资金投入蓄水抗旱。抗旱救灾取得阶段性成效。这些充分说明了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运营下,农民的利益得到了保证,经济也稳定发展,试点工作的各方面都取得了较为瞩目的成绩。
2.保险对象的范围领域不断拓宽。在2007年前,云南省农业保险在养殖业方面的险种仅开办了中央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在种植业方面也只是开办了烤烟、林木、橡胶树、甘蔗等商业性农业保险。到了2007年初期,在种植业方面,在玉米、水稻、小麦、棉花、大豆5个品种的基础上,就又新增加了花生、油菜达到7个品种;而自2008年开始,在养殖业方面,在巩固发展能繁母猪、奶牛等养殖业保险的基础上,又积极开展家禽、淡水养殖和地方特色农业等领域的保险服务,另外,除主要农作物外,各地还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展了林木、烟叶、青稞等特色险种,进一步拓宽了农业保险的服务领域。随着经济的发展,保险对象的范围领域将不断拓宽多样化。
3.保险组织形式向多元化方向发展。目前,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险组织形式主要有:股份制的商业保险公司形式、专业农业保险公司、农业保险合作组织、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外资或合资农业保险公司等,随着政策性保险经营主体的日益丰富,并形成向多元化发展的态势,保险的组织形式也将越发的丰富多样,进一步来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稳步向前迈进。
4.保险作用逐步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增强了农民的抗风险能力,保障了农民的灾后生产恢复和农民生活的稳定,保证了国家农业产业政策、支农惠农政策更好的落实。例如在应对2008年初低温雨雪冰冻自然灾害、2010年以来云南省特大干旱和各地区的小型地震等给当地农民造成的或大或少的等方面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其中仅能繁母猪保险赔款一项就近1.5亿元,有力地支持了灾区重建工作。同时,保险公司发挥在防灾防损和风险管理方面的专业优势,大大提升了农民防灾救灾的能力,提高了农民的风险意识,将农民的农业损失将至最低,分散了一部分风险,为当地经济的稳定提供了很大的保障。
(二)现阶段云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中存在的问题
农业保险是处理农业非系统性风险的主要手段之一,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农业发展的三大支柱(农业科技、农村金融和农业保险)之一,是世贸组织允许各国支持农业的“绿箱”政策之一,日益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从2004年政府开展全国性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以来,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可谓突飞猛进。在政府制定的各种政策的推动下,我国迎来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黄金期。云南省是个农业大省,同时也是自然灾害频发省,随着试点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和深入,诸多制约本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向前发展的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
1.农民风险意识淡薄。这是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广的主要问题。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指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通过参保人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对种植业、养殖业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补偿和保障的保险。在生产过程中,大部分农民没有风险防范意识,普遍缺乏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理解和认识,心存侥幸,期盼老天给一个好收成,甚至还有人错误地认为这是政府变相的向农民收费。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问题呢?因为政府的宣传力度不够,无法使农民认识到为农产品投保的必要性,无法使农民清楚的认识到政策性农业保险这一概念及意义作用,从而使农民就用自己主观里面的想法来定义它。
2.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广存在瓶颈。农业生产高风险,农户与农作物种植高分散,加之保险公司一般只深入到县城,在乡村开展保险业务缺乏足够的条件,种种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这一方面存在的问题说明政府的扶贫措施还不够深入不够完善,应该将保险公司深入到农村,让农民充分了解政策性农业保险,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对农民的补贴。
3.农业保险推广的技术障碍。由于缺乏技术性较强的专业仲裁机构,灾害损失难以确定,容易出现理赔纠纷。如邵阳城步县的水稻在快要收割时暴发了稻瘟病,上报的受灾面积达到万亩以上,理赔方面如果仅靠保险公司是不可能的。而目前的理赔标准较低,其仅包括种子、农药化肥等基本生产资料的价值。农业保险公司内部机制不够完善,没有制定合理的理赔标准、建立一定的内部管理运行机构来确定理赔的相关内容,是这一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使得理赔无法按一定的标准进行。
4.法律法规的缺失。我国至今还没有制定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扶持政策的一部完整的法律法规,地方也没有管理条例,诸多问题使政策性农业保险缺乏法律的保证,使农民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更无法稳定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二、完善云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对策
(一)加大宣传力度
一是要充分利用媒体的作用,如电视、广播等来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宣传,尤其是对养殖大户、农业大户的宣传,使农村居民充分了解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内涵和作用。
二是各级农业保险公司要印发宣传资料,分发至乡村家家户户,及时宣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政策、作用意义。
三是相关部门组织人员深入到乡村开展农业保险知识讲座,具体讲解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有关知识,引导农民自愿参保投保。
(二)加快保险立法进程,完善相关保险法律
通过立法,来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内涵、保险范围、组织形式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等问题加以界定,使农保措施的实行真正做到有法可依,而不是单纯依靠行政命令去推广。
关于农业保险相关法律的制定,在多个国家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如美国的《联邦农作物保险法》、日本的《农业灾害补偿法》等,都对各自的农业保险发展起到了促进和保障作用,但是在我国,对于农业保险法始终缺乏重视和完善,这严重制约了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由此本人建议有关部门应该加快政策性农业保险立法进程,完善相关保险法律,重视以及明确农业保险在国家农业机制中的主体地位,然后推广至各省市,云南省是农业大省,相关法律的制定更是至关重要。加快立法进程可以为农业保险提供法律保障,并进步一促进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三)改善保险公司内部结构
改善保险公司内部结构,为更好的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做铺垫。保险公司内部结构,这里主要说的是内部控制结构和内部管理结构。
1.内部控制结构。据调查,大部分保险公司尚未制订完善的内控制度,这一事实反映其尚未完全认识到内部控制的意义。某些制定了内部控制政策的公司一般都缺乏行动落实,停留在只说不做得层面,控制制度犹如一张空壳。为此我们需要完善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结构。
首先需要合理确定公司内部控制目标。一个合理的目标对公司的发展起促进作用,任何措施的实施都是为这个目标的实现而服务的。其次要对公司科学运用内部控制方法。只有在合理运用各种内部控制方法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将内部控制落到实处,从而实现内部控制的目标。
2.内部治理结构。保险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金融行业之一,对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着巨大的作用。保险公司的治理结构,已经被纳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体系之中,成为三大核心监管体系之一。只有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公司才能有条不紊的运作,内部机制才能合理的运行,才能更好地为老百姓服务。
(四)设立监管机构
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的监督管理主要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来实施,但政策性保险的监管与商业性保险的监管在监管性质、监管内容、监管规则等方面均有很大的差异,尤其是农业保险业务在管理方面要比商业保险业复杂得多,它不仅在承保、防灾减损、理赔等业务经营管理层面上复杂,还涉及到农业、金融、投资、财政、税务等若干领域。为了避免出现因管理不当或分割、资源分散导致浪费、低效率的局面,我国有必要借鉴外国成功经验,如美、日等国,在适当的时机,成立专门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管机构,来监督和管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施,以保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快速发展。
(五)加大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扶持力度
政策性农业保险具有弱可保性,它无法单独依靠市场来完成交易,需要政府的参与和扶持,世界上许多国家根据本国实际情况都采取了不同的政策扶持方式。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云南省地处西南地区,经济本就不发达,农民生活水平低,收入低,而政策性农业报险的风险又高,政府若不进行扶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推行很难在这里进行。随着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逐渐铺开,云南省政府必须进一步加大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扶持力度,以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持续的推进。
1.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我国现行税制规定的农业保险免征营业税和印花税的范围仅限定在种植业和养殖业方面。为此本人建议可以在此基础上考虑进一步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适当的减税;二是可以免除保险机构一定的所得税。
2.加大农业保险的补贴。首先要对保险机构的经营管理和再保险提供一定的补贴,来激发保险机构经营运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热情。其次要对参保人实行一定的保费补贴。贫穷的农村里,有些农民交不起保费,为此,国家可以提供一些保费补贴,使农民能投保,减少了自然灾害发生时农作物对农民带来的损失,稳定了农民的收入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庹国柱和朱俊生.探究政策性农业保险[N].国际金融报,2004,(2004-09-08).
[2]孙颖士.中国农业政策性保险论文选[D].中国农业,2007.
[3]庞在礼.破解政策性农业保险难点的对策[J].中国保险,2010,(02).
[4]中保网.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重构的基本方向[N].中国保险报.2011,(2011-05-27).
[5]李浩.云南启动地方政策性农业保险http://spzx.foods1.com/ show_671298.htm.
作者简介:陈敏(1981-),女,硕士,讲师,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教师,研究方向为投融资。
农业和税收政策研究论文范文第6篇
[摘要]在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时代,知识的传播更为迅捷和多样。基于这样的背景,包括企业和公共部门在内的组织,如何理解并建立有效的知识管理系统,以适应来自顾客与公众的服务压力,成为更有竞争力的学习型组织,是其未来发展的重点。文章围绕知识管理的基本含义,以及组织推进知识管理的过程与策略进行初步探讨,以形成有利于实践的基本思考框架。
[关键词]知识管理;组织;竞争力;策略
[作者简介]陆燕春,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副校长,经济师,讲师,研究方向:市场营销,广西百色,533000;闭恩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案例中心研究助理,公共管理硕士,研究方向:公共政策分析,北京,10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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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社会的发展经历了农业社会(石器时代)、工业社会(钢铁时代)到信息社会(知识时代①)这样的基本发展过程。虽然三种社会形态在一个国家中可能同时共存,尤其是信息社会在现代社会方兴未艾,但从未来的发展趋势和竞争力体现来看,国家、社会的建设重点开始逐渐转向信息社会。在这样的背景下,不论是激烈商业竞争中的企业组织,还是公共事务治理主体的政府部门,都需要明确如何顺应发展趋势的需要,在其管理内容和过程中推进知识、信息的管理,以更便利和更优质的方式来服务客户、公众的生活与发展。
一、知识的价值及其对组织竞争力的意义
牛津大辞典将知识界定为“通过经历、观察或学习而获得的理解”。知识可以分为显性知识(explicit knowledge)和隐性知识(tacit knowledge)。显性知识是指已经格式化、文本化了的知识,其传播比较容易;而隐性知识存在于个人的头脑中,表现为一种智慧、经验或感觉,其传播难度比较大。
如今,隐性知识对组织的竞争力影响更大,在文本化的东西唾手可得的时代,组织的最大优势在于具有比对手更快的学习能力,而这种能力更多地依赖于隐性知识。
一般认为,“知识框架”有四个等级——数据、信息、知识与智慧。数据是原始函数,信息是可以对比并有相关资料的数据,知识是可用于指导行动的信息,智慧是达到特定目标而运用知识的能力。数据、信息都处都有,知识可以通过学习来得到,而最难得到的是智慧,而智慧是创新所必需的前提条件[1]。越是往上,越能够集中体现它们对组织影响力的价值。
二、知识管理的兴起
知识的流传自古有之,从早期的师徒制,到工业社会的合作化生产,以致目前的数字化经济,都需要进行知识的开发、传播和共享、利用和创新。基于这种需要,知识管理理论和实践最早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末期的企业领域,并获得成功的运用和推广。政府及其他公共领域内的信息化在全球范围内掀起的热浪,使得知识管理从私营领域扩展到政府等公共领域[2]。
由于受到巨大的商业竞争压力,许多企业在塑造竞争优势中,开始有意识地通过知识与信息管理来推进自身的发展。企业中的技术知识与管理知识是企业最核心的资源,也是竞争力的关键基础。企业的这些知识往往以专利的形式来实现其独享以及价值的放大,以获得更高的收益与价值。
受企业知识管理的影响,公共部门也开始关注如何能够更加专业和灵活地来进行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另一方面,知识管理在公共部门的应用,也部分源自公众对公共部门管理与服务成本、效率与方式的质疑。
企业、公共部门的知识管理实践,基于这样的假设:即认为组织不仅仅是一个经济、社会、政治实体,同时也是一个知识实体。人作为知识的载体而存在,所有有价值的经验、方案和技巧,都保留在组织成员的大脑中,为组织的运作发挥着作用。当组织成员离开(跳槽离职、退休、逝世)时,这些存放在组织成员大脑中的知识也离开了组织。因此,为保持组织的可持续发展,应该将组织而不是组织成员的大脑作为知识的载体,有效和高效地利用这些知识。
简单来说,知识管理就是一整套为了搜集、加工和保存那些推动组织更精通和更富竞争力的过程、实践和管理哲学[3];其目标就是将组织成员的经验、工作所需的知识管理起来。为了实现上述目标,知识管理从结构上包括四个维度,即组织内知识的构建(不仅包括组织的科学输入,而且包括组织内的社会构建过程)(knowledge construction)、知识在组织的内化过程(knowledge embodiment)、知识在组织及其相关环境中传播的过程(knowledge dissemination)、知识的经济效用的实现(knowledge use/benefit)等[4]。
三、知识管理的意义与内容
无论是企业还是公共部门,导入知识管理理念和技术,是应对社会需求发展的必然选择。从组织在社会发展中的基本角色判断,可以说它们既是知识管理的推动者,也是重要的实践者。
所谓“管理知识”是广泛用于管理、决策和问题解决的信息、方法,以及组织内部的“组织记忆”(即特定领域内的专家系统)。将顾客、公众意愿转化为企业、公共部门的管理知识的内容,其实质是利用顾客、公众对商品服务和各项行政措施的意见,来制定改善的先后秩序,并探索顾客、公众的消费偏好和政策偏向。
从必要性上分析,缺乏知识管理实践,有可能导致组织的记忆缺失、知识鸿沟以及决策失误,从而使得组织的运营成本居高不下[5]。另外,知识管理对组织的现代化历程——向学习型组织转变的战略,使组织改进和增强学习,抛弃过去不适应的做事方法以及旧习惯的能力,从传统的僵化思维模式转化到富有创造性和战略性的思维模式具有关键作用[6]。
从管理过程分析,知识管理包括四个不断重复的环节:知识的汇集与分类储存、知识的传播与分享、知识的转化应用、知识的创造革新。这些环节的管理,不断创造有利于知识利用的条件,为企业和政府治理创造有用的知识,为组织治理过程提供创新的最大可能[7]。
四、CKO的角色和知识管理系统框架
首席知识官(Chief Knowledge Official)是组织中专门负责知识管理的负责人。在国内包括联想以及外企惠普公司等,还有美国航天局NASA等都有自己的CKO。首席知识官的主要角色是“捕捉者”和“转化者”,即捕捉组织成员个体头脑中的“知识”、“智慧”等异常活跃且捉摸不定的灵感,并对这些知识进行梳理,然后构建系统和管理过程来实现采集后的知识的转化。这种转化主要是隐性知识向显性知识的转化,它关系到组织核心竞争力的智慧、经验是否能够成为共享性知识,并转化为组织行为,避免随着人力资源的流失而流失。
要实现隐性知识向显性知识的转化,首先需要进行复杂细致的分析、归纳、抽象,并在此基础上把隐性知识“符号化”或显性化,以此影响和提高他人或组织。其次,组织要能够把“符号化”或“显性化”了的隐性知识“法典化”,即变为被组织认可、倡导和实施的东西,这种“法典化”可以保证知识在组织得到有效的应用和广泛传播。在这两个过程中,隐性知识的“显性化”过程可以称为知识的“外化”,将“显性化”了的隐性知识“法典化”的过程可以称为知识的“内化”。知识传播和共享的过程就是“外化”与“内化”不断互动的过程。
从构成上看,组织的知识管理系统模块包括[8]:
1.组织的知识中心:包括组织知识的搜集和评估系统。
2.组织的知识检索系统:为成员提供更加智能化的只是检索,而不是简单的搜索结果的堆积。
3.组织的专家名录:通过知识管理将提炼出组织各项业务的专家及其专长,为组织解决相关的问题提供最佳人选和组合。
五、组织推行知识管理的过程与策略
组织如何推行知识管理、如何推动其成员配合做好知识管理工作,是导入知识管理所直接面临的两个难题。从整体上看,知识管理包括四个层次:知识采集、知识挖掘、知识利用、知识创造。前两个层次对IT系统等技术工具的依赖性较强,后两个层次则更多地依赖于组织的管理和文化。
在四个层次中,不论是哪个层次,都要坚持应用导向。因为,知识不同于信息,更不同于数据;数据是实实在在的,储藏在物质存储体里或者文件柜里的各种资料;如果这些资料被加以利用,就成为可以创造价值的信息;如果这些信息不再封闭在某个圈子里,不再局限于“私人信息”,而变成“公共信息”的话,就形成了组织的无形财富——知识。也就是说,能够扩展并产生效益的信息才是知识。如果构成知识的各个要素按照业务和数据的分类进行了处理并放到存储体中去,这只能是知识的“隐蔽状态”。对于一个组织而言,存储在某处的数据,如果没有被组织加以利用的话,就是毫无价值的“死数据”[9]。
为了实现知识的有效应用和管理,引入知识管理的基本步骤包括[10]:
1.确定组织的战略目标与核心竞争力。知识管理不能脱离组织的目标而独立存在,它必须与组织的总体战略目标相一致,才能有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2.确定组织知识管理的重点领域。明确组织的核心竞争力是哪些,哪些工作是组织未来的发展重点,组织潜在收益的最大环节是什么等,以确保知识管理能够服务于组织的关键需要。
3.对引入知识管理的业务环节或流程进行分析。分析这些业务或流程想要实现什么结果,做到这些必须具有什么能力与知识资源。然后对这些环节现有的知识(包括显性和隐性的知识)进行分析,并制定知识树状图。
4.根据上述分析,制定相应的知识管理方案。了解所确定的业务环节或流程的知识需求是哪些,得到这些知识的障碍在何处,制定出破除障碍、实现知识需求目标的工具,形成知识管理实施的计划书。
5.对引入知识管理的环节或流程进行实施前和实施后的评估,了解知识管理的引入,是否对该项业务工作有了明显和可衡量的效果。同时,此项步骤也是对前期分析以及知识管理实施的一个检测,并根据评估的结果,调整组织的知识管理计划。
不过,虽然知识管理系统的模块和引入过程看似简单,但组织的知识管理如何不失灵,如何通过有效的策略来化解其中的各种矛盾,却是一项复杂的工作。组织推进知识管理会遇到许多障碍,这些障碍包括体制中的部门分割、自我文化心理、落后的管理方式、利益的独占等方面。例如,把有关的资料放在网上,让其他部门来共享,在许多组织是一件很难的事情,这被认为将导致泄密或者其他负面的影响;而且,很多部门对由“信息中心”来主抓知识管理感到不解。具体分析,这些心理障碍包括:
1.我们的数据放在这里,有需求的部门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向我们索取;我们放在网上,怎么保证安全?
2.IT部门建一个网络,让大家用就行了,实在没必要把这个网络上升到“知识管理”的高度。
3.堡垒封闭心理,即我的“知识”凭什么要你来“管理”?
这其中,一方面,观念固守、缺乏激励机制,把知识等同于IT等,是抵触知识管理推进的重要根源;另一方面,最具优势来推进知识管理的IT部门没有足够的权威来协调,也是出现问题的一个因素[9]。
因此,为化解障碍,从而保障知识管理发挥成效的两项基本策略包括:
1.组织高层领导应该指导组织信息和知识管理的总体政策,并热情地支持其在组织中的贯彻,在战略和资源支持,以及部门协调上予以关注。
2.应该采取适当的步骤来有效地执行政策,并保证这些步骤是在组织中得到遵照和应用的。
整体上看,随着组织逐渐跨越边界进行合作,知识管理的引入越加紧迫。在引入过程中,需要坚持知识管理的三条原则,即积累是知识管理的基础,共享是知识管理的价值体现,创新是知识管理的最终追求[10];围绕这些原则展开的具体工作,才有利于确保组织知识管理引入过程的平稳推进,并为组织竞争力的提升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编者评论:追问知识管理[N].计算机世界,2002-07-15.
[2]闫慧.国外公共知识管理研究的最新进展[J].图书馆学研究,2005,(11).
[3]David E. McNabb, Knowledge management in the public sector : a blueprint for innovation in government ,P22,New York:M.E.Sharpe ,2007.
[4]Rodney McAdam,Renee Reid,A comparison of public and private sector perceptions and use of knowledge management ,Journal of European Industrial Training ,200,24(6):317-329 .
[5]Luen T.W.,Al-Hawamdeh S.,Knowledge management in the public sector :principles and practices in police work ,Journal of Information Science ,2001,27(5):311-318.
[6]Tatiana Sotirakou ,Mary Zeppou ,The\"MATE\" model :a strategic knowledge management technique on the chessboard of public-sector modernization .Management Decision ,2004,42(1):69-88.
[7]Arvin Van Buuren ,Knowledge for governance in complexity :communities of practice as organized instability.2005-01-06,Available on http://www.psa.ac.uk/2004/pps/van% 20Buuren.pdf。
[8]薛方,周丹凤.浅论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的知识管理[J].当代经理人,2006,(7).
[9]康奇志.“知识管理”到底是什么[J].中国计算机用户,2003,(1).
[10]陆伟.实施知识管理的原则和步骤[N].上海金融报,2003-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