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教育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我国农村环境污染已经发展成为影响农村地区和谐稳定的社会问题。依法治国背景下,将环境污染的治理预防纳入到法治轨道之内,也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文章在阐述农村环境污染法治化治理必要性的基础上,分别从立法层面、执法层面、司法层面、监督层面等几个角度分析了我国农村环境污染依法治理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
关键词:农村环境污染;依法
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战略是继社会主义新农村之后又一个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为实现乡村振兴,应当着力建设生态宜居型乡村。党的十九大报告还指出,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加快水污染防治,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因此,开展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有效治理是基础,依法治理是关键。
一、农村环境污染依法治理的现实需求
农村环境污染,是指农村居民在生产和生活活动中,向农村环境排入了超过其自净能力的物质或能量,使得农村环境的物理、生物等性质发生变异,从而导致农村环境质量下降,危害农村居民正常生活和发展的条件。我国现阶段农村环境污染的类型主要有农业生产的污染、居民生活的污染、乡镇企业造成的污染和城镇浸染的转移等。
我国农村环境污染已经发展成为影响农村地区和谐稳定的社会问题。依法治国背景下,将环境污染的治理预防纳入到法治轨道之内,也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
首先,治理环境污染、预防环境问题,实现环境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全球生态环境保护的一致趋势,更是实现维护当前公众以及子孙后代合法权益必然路径。基于此,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日益严峻的背景下,也有必要采取积极措施来治理,来应对与解决,而法治则成为必然之选。
其次,法律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间接驱动力和干预策略,是实现环境污染治理最重要的,最为有效的手段之一。法律能够为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展开提供明确的依据和指引,以及对破坏生态环境,进行污染不法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惩戒,从而形成全社会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依法治理农村环境污染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当前在依法治理农村环境污染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立法、执法、司法及普法等几个层面。
(一)立法层面
1. 缺乏对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单独规定
尽管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主体、以各地环境保护法规为补充的较为丰富和完善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但我国现阶段并没有单独对农村环境污染的问题作出规定,事实上,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有其特殊之处,而相关立法的笼统的规定,使得对农村地区环境污染的防治缺乏针对性。
2. 缺乏对公民环境权的规定
公民环境权,理应成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也应该成为对农村地区群众合法环境权益进行保障的主要依据。但現阶段,我国宪法及其他相关法律中,并无公民环境权的规定,这意味着公民无法以侵害自身环境权为由来请求侵权主体来进行赔偿。
3. 地方性法规存在欠缺
基层农村地区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展开,也要依托地方性法规来进行。地方性法规更细致,更全面,针对性也更强,在依法治理农村环境污染方面所能发挥的作用不容小觑。现阶段,我国各省份大多出台了农业环境保护条例,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但部分地方性法规存在立法时间长,立法滞后性现象突出等问题。此外,我国多数省份也尚未制定地方性环境标准,这对于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展开也是不利的。
(二)执法层面
1. 执法依据不足。现阶段执法层面,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执法依据不全面。我国现有的有关环境污染治理的法律规定过于原则,可操作性不强,再加上存在立法空白,这样势必会造成执法依据不足。比如,如国家环保总局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只对畜禽养殖规模作了规定,没有明确污染确定的标准,对于一些小型的畜禽养殖场,即使其已经造成了环境的污染,引发了周围群众的质疑不满,执法部门却不能依据法律的规定来展开执法。
2. 执法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基层地区环保部门的独立性不够,在执法工作中会受到政府的影响,会受到其他部门的干预。在广大农村地区,部分乡镇企业的污染行为,更是很容易受到基层乡镇政府、村委会等的阻挠阻碍,使得执法工作展开举步维艰。
3. 执法力量薄弱。我国基层环保机构执法工作人员专业度不高,人手不足等,都成为制约环境执法工作展开的瓶颈。在环保机构设置上,我国现阶段最低一级的是县级,也就是说在乡镇并无环保机构,仅有环境保护办公室,工作人员数量很少。县级环保机构也多在农村地区工业环保方面,对于其他农村环境污染现象的关注不足。
(三)司法层面
1.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落实不到位。
虽然我国明确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但这一制度也存在一些立法上的欠缺以及司法实务中运行中的阻力和困境。比如环保NGO作为环境公益诉讼主体提起诉讼的案例很少,主要也是因为环保非政府组织能力有限,独立性不强。
2. 环境诉讼时效短、证据搜集难。
当前我国环境诉讼的时效时间过短,超出20年的诉讼时效,受害者可能就无法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权,而环境污染所带来的伤害可能会要超出20年才能在受害者身心的健康方面有所体现,特别是村民因法律素养不高,取证意识不强,直接导致其维权的艰难。
(四)监督层面
1. 行政监督不力。
尽管现行《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政府对环境保护所担负的监督管理职责,但这条规定在实践中仍面临不少困境。农村基层地区政府部门,基层村委会等,大多都是更关注经济效益,忽视生态效益,对农村地区不同主体环境保护的行为缺乏足够的监督监管。
2. 社会监督不到位。
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需要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工作,但当前对于农村地区存在的环境污染现象,新闻媒体、环保NGO等相关主体的关注度并不高,广大农民参与环保的观念缺失,亦不能成为社会监督的重要部分,直接影响了社会监督的效果。
(五)观念层面
1. 农民环保法律意识淡薄。
一方面,广大农民自身就缺乏环保意识,自身可能存在一些破坏环境污染环境的不当行为,且不以为然,对环境污染的现象也是熟视无睹;其次,部分农民也存在追求经济效益的短视目光,对于进入农村地区的污染环境的企业,即使企业污染超标,部分农民也认为只要给钱就“一切都好说”。这种思想上的短视,势必会导致农村环境污染的防治得不到普遍的支持。
另一方面,广大农民缺乏环保法律意识、法律观念。农民对于农村地区存在的环境污染行为,大多不知该如何解决,更没有积极维权的观念和意识,也大多不知道不清楚如何维权,导致合法权利难以实现救济。
2. 农村村干部环保法律意识淡薄。
现阶段,部分农村地区村干部,出现了急功近利的思想,过于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了生态效益,缺乏基本的环保观念与法律意识,随意利用手中的权力,为高污染企业大开方便之门。如此一来,部分被城市“抛弃”的高污染企业,经过“包装”后又进入了农村地区,对当地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和破坏,也成为威胁村民健康的严重不利因素。正是因为村干部思想观念上的落后,法律意识的淡薄,也使得农村的环境污染问题愈演愈烈。
三、依法治理农村环境污染的思考
(一)完善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体系
1. 应该明确公民享有环境权。我国应该在宪法中明确规定公民享有环境权,使环境权顺利成为我国宪法中的一项基本权利。同时,应该在环保法、民法、刑法等立法中,都体现出对公民环境权的尊重和保护。
2. 可以考虑结合农村地区环境污染防治的问题,出台专项的《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法》,以体现立法的针对性,更好地为农村地区环境污染防治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奠定法律基础。
3. 各省各地应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出臺及完善农村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尤其是要及时更新立法,体现立法的与时俱进,为本地区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展开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确保各项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有序展开。
(二)强化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执法机制
1. 明确执法依据。这一点也要和立法的完善统一结合起来,通过立法的修订完善,增强立法的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环保执法的实体和程序规定。
2. 转变执法观念。地方政府应该摒弃地方保护主义,转变过于关注经济效益而忽视生态效益的错误做法。应加强对农村地区环境情况的监测,从源头上减少污染乃提高农村地区环境质量的必然路径。
3. 增强执法力量。进一步加强执法力量,增加执法人员的配比,并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农村基层地区环保机构改革势在必行,增加基层环保机构的数量,增设乡镇一级环境保护局,同时增加人手,吸引专业的环保人才加入到执法队伍之中。对于环保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培训培养,提升其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
4. 开展联合执法。农村地区环保执法工作的展开,仅靠环保部门是不够的。要提高执法效果,实现执法监督的目标,需要其他各相关部门的配合,共同展开联合执法活动,以提升执法的效果。比如环保部门与农业部门、林业部门等展开联合执法活动,重点查处农业林业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可能影响环境安全的行为,实现对农村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农村环保部门还应该积极与城市地区环保机构展开联合执法活动,重点查处城市地区污染物随意排放到农村的行为,从源头上减少农村地区污染物的排放。
(三)优化环境公益诉讼
1. 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适当扩大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原告范围,使更多主体可以作为原告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从而对破坏环境的主体形成威慑震慑。同时,我们应该鼓励环保非政府组织发展,提高其独立性专业性,并且为环保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提供帮助支持。
2. 减轻受害者举证责任
农村环境污染侵权案件中,受害者多为农民,自身的知识能力素质一般,本身维权就面临难题,再加上农民大多收入不高,可能因无力承受举证方面的压力而导致不得不放弃诉讼,反而通过上访、群体性事件等方式来维权,成为影响地区稳定的不利因素。基于此,我国应在司法活动中,进一步减轻受害者一方的举证压力举证责任。
(四)加强农村环境污染的监管
1. 要加强行政监管。政府在农村环境污染的监管中应当发挥重要作用。要进一步明确各行政机关在农村环境监督管理方面的职权,避免因职权不清晰而出现相互推诿的情形。
2. 进一步健全政府问责机制。对于基层政府在农村环境污染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工作的失职等,应该由司法机关、行政主体、社会公众等行使问责权,追究相关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及法律责任,以此来督促行政机关正确履行职责,更好地保障农民的环境权利。
3. 应发挥新闻媒体、环保公益组织等非政府组织在农村环境保护、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的监督作用,实现社会监督的目的。
(五)提升村民和村干部的环境保护法律意识
为实现农村环境保护人人参与,要进一步转变广大农民环境保护观念,重点是要提高村民及村干部在环境污染治理、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意识,使其真正认识到环境保护是应该在法治框架内展开的。对村干部而言,作为基层村民自治组织的管理者领导者,应该提高自身的环保意识与法律意识,应该要积极主动地杜绝高污染企业,避免污染严重的企业借机进入农村地区,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参考文献:
[1]肖萍,朱国华.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模式的选择与治理体系的构建[J].南昌大学学报,2014(04).
[2]周霞林.法治背景下宁乡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调研报告[D].湖南师范大学,2015.
[3]蔡守秋.法治视野下健全农村环境治理的路径思考[J].环境保护,2015(17).
(作者单位: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
农村环境教育论文范文第2篇
农村发展沼气,既能解决农户生活所需能源,巩固农村改灶节柴和生态建设成果,减少人畜粪便和生活污水造成的环境污染,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又可以推动农村种植和养殖业的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全面推进农村小康建设。
一、当前我省农村沼气发展的现状及综合效益分析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和“开发与节约并举”的农村能源建设方针,大力发展以农村沼气为重点的可再生能源建设,沼气的发展和应用,促进了农民生活方式的转变,改变了农村的村容村貌,发展了农业循环经济,给我省农村带来了巨大变化。
“十一五”期间,全省新建户用沼气180万户,10000个沼气普及村,建成500个沼气规模化乡镇。其中国家、省扶持建设60万个示范户,市(县)扶持建设60万户,辐射带动60万户。主要推广三种模式:一是全省面上推广“一池三改”。引导农民在建设沼气池的同时,同步改厕、改圈、改厨,提高农民生活环境质量。规划“十一五”期间发展120万户。二是有基础的地方建设生态家园。以沼气为纽带,综合利用土地、太阳能和生物质能资源,开发种、养结合的高效庭院经济,配套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等设备。规划“十一五”期间发展30万户。三是在果品、蔬菜集中产区推广“猪-沼-果(菜)”。把养殖和沼气利用与瓜、果、菜等作物生产有机结合,通过以粪便做原料,以太阳能为热源,沼渣沼液的利用,实现生物质能转换,高效循环利用资源,促进农作物的无害化高效化发展。“十一五”期间发展30万户。项目建设采取政府扶持,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筹集资金的办法。户用沼气按照“一池三改”标准建设,户均投资2600元左右,其中政府每户补助800元,主要用于购置水泥等主要建材、沼气灶具和配件关键设备以及支付技术人员工资等。国家、省扶持建设60万户,需投资4.8亿元。
(一)解决了农村的面源污染,发展了无公害农业,巩固了退耕还林成果,显示出良好的生态效益。一是有效地解决了广大农村人畜粪便直接排放造成的面源污染。二是作为优质有机肥的沼液和沼渣的大量使用,减少了农业生产中化肥和农药的使用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降低了农产品中农药和重金属的残留量,为发展无公害农业奠定了基础。三是有效地减少了农户烧柴对森林资源的破坏,乱砍滥伐和剃枝削杆现象基本杜绝,森林覆盖率逐年提高。家有沼气,农民不再上山砍柴,建一口沼气池,等于增加了一个护林员。通过调查,每口沼气池每年可替代薪柴2000公斤,使3.5亩林地得到保护,减少水土流失4.5吨。调研过程中,我们所到之处大都呈现出一片郁郁葱葱的景象,令人赏心悦目。证明了沼气的发展,实实在在地促进了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巩固了退耕还林这一生态建设的成果。
(二)改善了农村的公共卫生状况,提高了农民的文明素质,促进了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的进步,显示出良好的社会效益。一是各地在引导农户建沼气池的同时,把建池与改厕、改圈、改厨相结合,实现了圈厕分离,厨圈分离,有效地改善了农户的生活条件和生活习惯。二是有效地保护了农村饮水安全。人畜粪便直接进入密闭的沼气池厌氧发酵后,阻断了污染源和病菌的传播渠道,保证了禽畜的安全生長,改善了农村环境卫生状况,为农民群众提供了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去年七、八月份猪链球菌传播期间,凡建了沼气池的农户,没有发现一例人感染猪链球菌的病例,沼气池成为阻断疫情传播的“防火墙”。许多地方将农村沼气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生态农业建设、畜牧小区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水土保持等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实施“山、水、田、林、路、气”综合治理,彻底改变了村容村貌。
(三)实现了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显示出良好的经济效益。沼气建设上联养殖业,下联种植业,辐射农产品加工业。沼渣、沼液的综合利用,延长了农业产业链,在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增收致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据测算:一口8立方米的沼气池,可年产沼气350立方米,既可用作生活燃料,又可用来日常照明,每年减少燃料和电费支出300400元左右;利用沼渣对农作物进行浇灌、施底肥、追肥,可减少化肥的支出200元左右;利用沼液浸种,可以增加出芽率,提高幼苗抗病、抗虫、抗逆能力,增加粮食产量8%10%;沼液用于叶面施肥,可有效杀灭虫害,减少农药使用量;开展沼气综合利用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可增收300400元左右。折算起来,建有沼气池的农户一年可增收800至1000元。各地从实际出发,把沼气建设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结合起来,积极推广“猪-沼-粮(果、菜、茶、菇)”等循环农业模式,改变了单一种植粮食的经济结构,带动了“三业”(生态养殖业、高效种植业和旅游观光业)兴旺,为农民增收开辟了广阔的空间。
二、目前我省沼气发展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省农村沼气的发展与山东农业在全国的地位不相适应,尤其是近几年国家实施农村沼气国债项目以来,更拉大了我省与其它省份的距离。山东适宜地区建沼气的农户仅占总农户的3%,远低于全国平均12%的水平。这与广大农民的迫切需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据我们对全省1700个农户问卷调查,要求建池的农户占到80%以上,个别县高达95%。
(一)发展不平衡,管理水平差异大。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各地在沼气建设中存在着很大差异,不仅市与市之间差异大,而且县与县之间,同一县的不同乡镇之间,同一乡镇的不同村之间都有着很大的差异。重建轻管的现象在有的市、县还较严重,影响了沼气推广的进度。一些市、县和乡镇对沼气池建成后的后续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没有专门人员为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致使一些沼气池建起后不能正常产气和利用,造成不应有的损失。还有一些地方,机构和队伍均不落实,没有专人认真抓此项工作,沼气建设进展缓慢。
(二)养殖大户和大中型养殖场未按规定标准修建沼气净化池,造成的养殖业污染问题相当严重。近年来,我省各地养殖大户和大中型养殖场发展很快,但是由于前期资金投入大,加之养殖业的利润越来越薄,多数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大户未修建或未按标准修建沼气净化池等污水处理设施。这些集约化、产业化的养殖场多数集中在城市郊区或靠近水源的地方,产生的大量有机污染物不经无害化处理堆积起来,污水粪便直接排入周边的河道、渠沟,造成严重的农田、水源污染,破坏周边环境,最终由点源污染导致面源污染。据测算,一头猪相当于5个人的粪便排放量,一头牛相当于20个人的粪便排放量,大量的粪便直接排放,对水体、土壤和空气造成了严重危害。许多养殖场周围臭气熏天,方圆几公里内的水源均呈黑色。由于粪污过多,超过了土地的自身消纳净化能力,许多养殖场周围的土壤出现了富肥现象,一些肥害严重的田块,土壤的透气透水性能下降,严重影响了土壤的再生能力。环境监测部门抽样调查的数据显示,农业面源污染产生的COD含量是工业污染的2倍以上,由此可见养殖业的污染已经到了令人触目惊心的地步。
(三)集镇未建污水排放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导致集镇环境污染问题非常突出。这些大大小小的集镇,是广大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农民日常生产和生活用品交换的集散地,人口流动量很大,但近90%的集镇未建最简单的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污染问题长期以来未能得到有效解决,每个集镇基本上就是一个集中的污染源,周围大都是污水横流,垃圾满地,蚊蝇成群,臭气熏天,呈现出一片脏、乱、差的景象。这种状况若不认真加以治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将无法实现。
(四)资金投入明显不足。目前,省、市、县三级每口池给予800元的补助经费缺口很大。在大中型养殖场沼气净化池和集镇生活污水沼气净化池建设方面,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都还没有纳入投入计划,而业主又缺少建设资金,因此,大中型养殖场和农村集镇的沼气净化池建设工程任重而道远。
三、今后大力建设农村沼气的建议对策
发展农村沼气,既有利于解決农民生活能源,又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确实是一项很有意义的公益设施建设。为此,必须加强领导,建立合理的投资机制,发挥国家、集体、农民的积极作用。必须把发展农村沼气同农业结构调整,特别是发展养殖业结合起来,同农村改厕、改水等社会公益事业结合起来,同退耕还林,保护生态环境结合起来。
(一)科学规划,强化管理,提高沼气综合利用效益。首先,在规划上一定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要把纯农业地区、丘陵大县、缺乏能源的地方作为重点,优先给予安排和支持。这样做,可以使纯农业地区更好地走发展养殖业沼气有机肥料高效种植业这一循环农业经济的致富之路,可以使丘陵大县的植被和水源得到更好地保护,可以使能源紧缺地区农民群众的生活用能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也可缓解政府扶持资金压力较大的矛盾。其次,要建立健全技术服务体系,加强农户沼气协会建设,强化后期管理,全程搞好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避免片面追求建设数量与进度,不讲求实际效益的现象发生。
(二)实施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在畜牧规模化养殖场集中区、农产品加工产业带、重点水源区及大中城市郊区,重点扶持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十一五”期间,建设大中小型沼气工程3300处,年可有效处理畜禽养殖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粪污近4600万吨,年产生沼气5.2亿立方米。项目建设采取政府扶持与企业自筹相结合。国家、省重点扶持实行集中供气覆盖农户的大中型沼气工程。政府对每处沼气工程补助100万元左右,主要用于沼气工程预处理池、厌氧发酵池等建设,沼液、沼渣输送设备、沼气输送管网和灶具配备等,国家、省需投资20亿元。对企业自主投资兴建的沼气工程,政府采取贴息贷款予以扶持。
(二)强化政府引导,加大资金投入。农村沼气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公益性强、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突出,政府要加大扶持推动力度,培养典型、试验示范、技术培训。各级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金融等方面的支农资金,要增加用于农村沼气等可再生能源投入。对主要依靠自身能力完成任务的市、县,省财政要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给予一定奖励。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投资开发沼气等可再生能源的积极性,鼓励个人和外商投资开发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对企业和个人投资开发沼气等可再生能源,政府在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
(三)强化技术创新,提高科技开发水平。不断加大对农村沼气等可再生能源科技开发力度,要组织技术人员集中攻关,支持可再生能源骨干生产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积极引进国内外沼气等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工艺、新成果,重点解决制约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应用中的关键技术和难题,探索农村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新模式和新途径,力求在便捷、实用、耐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各级科技部门对沼气等可再生能源技术攻关项目要优先立项,重点扶持。
(四)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服务体系。加强农村能源管理与服务机构建设,充实人员,提高素质。乡(镇)农技推广机构要有专人负责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服务工作,重点乡(镇)要在农技站加挂农村能源服务站牌子,建立农村能源服务组织。同时加强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沼气建设队伍的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积极推行职业资格就业制度,重点抓好农村能源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实行持证上岗;大中型沼气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担,实行工程招标,确保工程建设质量。鼓励农民兴办各种形式的技术服务组织,逐步建立完善市场化服务体系,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实现产业化发展、物业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
全面普及农村沼气,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是一项艰巨的长期的任务,必须因地制宜,统筹安排,搞好建设规划。各地要根据省确定的发展目标,认真编制农村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十一五”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在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应坚持与新农村建设、畜禽养殖业发展、庭院经济开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相结合;坚持先易后难,抓重点带一般,协调推进;坚持集中连片,规模发展。合理选择技术模式,不同地区从当地实际出发积极推广各类农村沼气等可再生能源技术。
农村环境教育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农村生态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逐渐成为阻碍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新时代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将是我国较长一段时间的主要任务,推动乡村振兴必须把握住农村生态治理这个重点任务,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乡村振兴战略,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构筑系统完善的环保堡垒,逐步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扩大农民的生态环境治理参与力度,共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关键词:乡村振兴 农村生态环境 治理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不断发展,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进,农村社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景象,但农村生态环境问题依然是困扰我国农村发展的重要问题。当前,我国农村农业生产污染、工业生产污染以及生活污染交叉渗透,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相关法律体系不完善,监管力度缺失、执法能力不足、公众参与不够等问题,严重影响着我国农村的生态环境治理。立足新时代,我们要继续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坚持科学思想的引领,制定农业农村生态保护专门性法律,逐步提高各部门执法能力,加强公众参与力度,坚持绿色发展,推动乡村振兴。
一、新时代要坚持科学思想的引领,建设美丽乡村
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是一个艰巨而漫长的任务,需要坚持科学思想的引领。新时代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继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共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2020年6月8日至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夏考察时强调:“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和文化旅游业,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农民主体地位,把保障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要探索建立更加有效、更加长效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乡亲们持续获益。”立足新时代,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续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着力解决好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尤其是要解决好农村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三大污染问题,推动农村产业转型升级,搞好农村“厕所革命”和垃圾处理问题,缓解农村生态问题,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各级村委会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制定严格的污染排放标准和农药、化肥使用标准,监督企业的污染排放,严格农村环境保护到户到人,促使村民自觉遵守村规民约,自觉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二)树立新发展理念,推动农村产业转型升级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一切发展行动都是由发展理念来引领的。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提出了:“創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在五年后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新时代新阶段的发展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必须是高质量发展。”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持续推进,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在不断提升,同时也伴随着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要解决这些生态环境问题,就必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尤其要解决企业带来的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制定企业污染排放新标准,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同时,要根据各地农村特点,积极创新农村产业形式,形成具有当地特色的农产品品牌,如山东省寿光市打造的绿色无公害、营养价值较高的寿光“品牌蔬菜”。
(三)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推动农村绿色发展
新时代要解决农村生态环境治理问题,必须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树立“生命共同体”的创新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正确解决农民与农业生产、农村环境的关系问题,引导农民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鼓励农民自觉参与农村环境治理,努力营造良好的农村环境。立足我国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各地村委会应该起好带头作用,积极主办各类环保教育活动,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同时,要制定合适的村规民约,监督村民遵守实施。
二、新时代要构筑系统完善的环保堡垒,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
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是一个复杂而漫长的任务,我们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加大农村环保资金投入和科技创新投入,建立专门的农村环保法,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强化环境治理队伍建设,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不断解决农村生态环境污染问题。
(一)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加大农村环保资金和科技投入
目前,我国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基本是农业生产污染、工业生产污染以及生活污染交叉渗透,这是我国农村生态问题的共性。首先,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根据不同农村的生态环境问题,加大农村环保资金投入,完善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好农村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相关设施,打好“农村厕所革命”,建设美丽乡村。同时,要加大农村科技投入,高效处理农村污染物,重点创新农村污水的处理技术,研发污水处理技术或者引进国外高效污水处理技术,净化污水,形成“生活污水——净化水——农业生产”的循环利用模式,实现农村生活和农业生产的绿色发展。其次,要引进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解决好农村垃圾的放置问题,制定农村垃圾相关规章制度,实行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努力构建农村特有的高效垃圾处理模式。最后,要创新农业生产技术,推行大规模农业生产和特色品牌化农产品,改进农业的生产技术,引进机械化生产,促使农业转型升级,加快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产品产量,形成品牌化农产品,从而提高农民的农业效益。
(二)坚持以法治为保障,完善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相关立法
新时代是绿色发展的时代,为了更好地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我国应尽快制定一部专门的《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法》。要坚持以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同时推进的立法原则,尊重和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严格划分法律责任,对违反行为作出明确的责任规定,严格监督执行力度,加大对农村污染企业的监管,对违反法律规章制度的企业实行重罚,并及时督促企业转型升级。同时,政府要倡导各个村委会结合本村特点,制定合适的规章制度,严格监管执行,鼓励村民积极参与环境治理,对遇到的环境污染问题要及时提醒并制止,并通知村委会,严格惩罚制度。
(三)坚持以国内外治理经验为参照,强化环境治理队伍建设
新时代我国要解决农村生态环境问题,不仅要优化自身的治理能力,更要借鉴国内外的生态环境治理经验,在交流合作中提升我国治理效率,强化我国环境治理队伍建设。首先,可以借鉴竹溪市关于公众参与农村污染治理的理念,鼓励村民积极参与污染防治,邀请村民参与农村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建设,尊重农民的环境诉求,引导农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参与农村环境治理,自觉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其次,可以借鉴发达国家关于农村环境保护的立法经验,确立农业生产中化肥和农药的使用标准,确立农村污染物的排放标准,确立城市污染物向乡村转移的限定标准,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力度。最后,可以借鉴国外关于农村环保的研究项目和环保人才的培养方案,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加大我国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人才的培养,强化我国环境治理队伍建设,加快我国农村的环境治理进程。
(四)坚持以新闻媒体为载体,加大环境治理的监督力度
现代社会是媒体高速发展的时代,为了更高效地推进环境治理,我们必须重视媒体的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加大环境治理的监督力度,实事求是、真实客观地反映农村环境问题,合力推进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如针对我国农村一些小企业仍然存在违法违规排放的现象,就需要通过新闻媒体披露,对此类现象定期予以曝光,强制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中存在的贪污腐败问题,也要借助新闻媒体的力量,加大对环境违法的曝光力度。同时,新聞媒体可以通过采访农村村民,了解他们对农村环境问题的诉求,向社会传递农民的生态环境诉求,从而督促政府制定合理有效的治理措施,开展积极的环境治理工作,致力于为广大农民建立生态宜居的农村环境,满足农民的公众环保利益诉求。
三、新时代要依靠广大农民,积极参与环境治理
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是一个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开展农村环保专题教育活动,建立良好的公众环保参与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活动,扩大农民的参与度,逐步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自觉为建设美丽乡村贡献自己的力量。
(一)开展环保专题教育活动,增强农民环保意识
新时代要解决好农村生态环境问题,主要还是依靠农民,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扩大农民的环保参与度。当前,我国农村部分村民的文化程度相对较低,而且受到一些传统旧观念的影响,对环保知识的了解不全面,需要政府或者一些民间环保团体来对农民进行环保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农民了解污染物的产生、危害以及解决措施,在学习交流中逐步转变农民的思想观念,使农民树立正确的环保理念。同时,村干部也要做好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如每两周召开一次村民大会,普及村民的环保知识,让村民自由发言,讲解自己的感悟,表达自己的生态环境利益诉求;也可以每年邀请一次大学生志愿者下乡开展环保实践活动,让村民在与大学生的互动交流中加深环保意识的树立,积极参与农村的生态环境治理,引导村民自觉搞好自家环境卫生,共同搞好农村的环境卫生,共同构建美丽新农村。
(二)结合农村特点,建立良好的公众环保参与机制
农村生态环境治理问题是当今社会长时间面临的重要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建立生态环保理念、生态环保法律和生态环保组织机制三者相结合的公众环保参与机制。首先,要树立绿色的生态环保理念。政府要了解农民环保参与理念的树立情况,尊重农民的环保利益诉求,着力提升农民的环保公众利益,使农民在共同提升生态环境整体福利和共同参与环境治理中加深环保理念的树立,从而获得更多的民意支持。其次,要建立生态环保法律。政府要建立专门的农村法律制度体系和农村法律服务相关体系,鼓励村民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结合各个农村实际特点,在乡镇一级设立法律援助中心,配备专门的法律人员,并开展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的宣传活动,对基层干部和普通农民实行专门的环保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扩大农民的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最后,要建立生态环保组织机制。政府要加深与社会各个环保组织的合作,适度向社会公众组织下放权力,形成专业的生态环保组织机制系统。农村要积极邀请社会环保组织前来传授经验,通过交流合作,提升农村生态环保治理效率。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活动,鼓励农民积极参与
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是建设美丽新农村的紧迫问题,新时代要解决好这个问题还需要依靠农民,激发农民的参与热情。村委会等基层组织要改变传统对村民的强制性要求,坚持改革创新精神,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活动,鼓励农民积极参与。例如,每年开展关于“世界环境日”的农村主题活动、农村道路清洁活动、农村下水道清洁、农村环保广告标语张贴等活动,鼓励农民积极参与。村委会每年可以根据村民的环保参与度,按照积分制原则,根据积分的高低,评选“优秀环保标兵”,并给予他们适当的奖励。同时,村委会要成立村民清洁小组,定期检查村落卫生,对表现优异的给予奖励,表现不好的适当惩罚,通过任命环保小队长,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提升村民的环保意识,监督村民错误的行为并提出指正,在这种赏罚分明的制度规定下,调动农民的参与积极性,自觉维护农村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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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余世明.农村环境治理的竹溪实践[J].中国生态文明,2019(10):36-37.
Research on the Countermeasures of Rur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 Management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y
Li Xin
Key words: rural revitalization; rur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 governance
(作者單位:山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欣文
农村环境教育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众所周知,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水环境污染整治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我国水环境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了解我国农村水环境污染成因、特点,有利于农村人居环境和水环境精准治理。政策引导和资金投入可推动生活污水的高效处理,加大对畜禽养殖和农业投入品等污染源头的控制,让农村水环境整治的再上新台阶,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关键词:农村水环境;成因;治理对策
引言
虽然我国水资源总量较为客观,但是相对于我国巨大的人口基数而言,我国的人均水资源并不充足。如果继续对水资源进行无所克制的滥用和污染,那么最终就会引发我国的用水安全问题。要想加快农村地区的发展步伐,提升农村村民的生活水平,就要尽快采取各种有效对策对农村地区的水污染现象进行有效治理。
1农村水环境治理现状
农村水环境包括农村的河流、池塘、水库等水体。农村地区人口较多,且多呈分散状态,水环境管理治理难度大,生活污水是主要的治理难题。2020年的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农村全年生活性污染量达80亿t,不仅影响水体环境,也带来饮水威胁,这也意味着其水环境的控制与治理具有紧迫性。鉴于水环境治理的紧迫性,国家也加大了对农村水环境控制与治理的关注,在颁布了《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的基础上,又启动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等,虽然整体的治理范围有所扩大,但水环境治理基础依然薄弱。
2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
2.1污水处理缺乏技术支撑
目前,缺乏有效的技术支撑是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比较普遍的问题。先进的科学技术停留在城市水环境污染治理,无法深入到農村,生态技术缺乏广泛的宣传和推广。即便是我国污水处理技术再丰富,也在实践中无法投入到农村环境之中。如打造天然的集中湿地系统是目前较为科学合理的水环境污染治理途径,而面对地势海拔较高的丘陵、山地等,该系统就失去了应用的意义。同样,该系统对于处理农村养殖产生的畜禽粪便,降解能力一般。因此,污水处理应当因地制宜,如果处置方法不能与农村生态环境的发展相平衡,就会造成事倍功半的结果。
2.2农村水环境污染检测设备对应的数据不准确
当前市场上水环境污染检测设备生产厂家多,但质量良莠不齐。检测水环境污染的仪器其制作工艺复杂,对检测数据精确度要求较高,而市面上的很多检测仪器不达标,而这些不达标的检测设备主要流向了农村市场,农村水环境污染检测过程中使用了这类“残次品”,会导致测量数据的偏差,影响工作人员对数据的读取与判断,也影响了农村水环境污染控制与治理的实效。
2.3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
城市地区完善的排水系统为水污染的治理打下来坚实的基础,此外城市地区对污染源的检测和处理设施和设备也相对完善。但是农村地区却有严重的基础设施短板,没有完善的排水系统,因此污水直排现象较为严重;缺乏高科技的污水处理站,因此污水处理效果不太理想;污水检测设施不完善,因此对污染源的掌控不强。
3农村水污染治理处理具体对策
3.1加强环保宣传和监督管理工作
要做好农村水环境管理只依靠个人或团队的力量是极其不足的,而是需要呼吁每一个区域人民参加落实到农村水污染治理的实际工作中来。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新媒体等手段广泛宣传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全社会环保意识。政府或企业相关部门应当做好带头作用,积极参与到环保培训工作中,学习掌握环保知识,并做好农村水污染治理处理的宣传工作,加强农村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抵制乱排乱放行为,从基层教育做起,将正确的环境保护理念运用到中小学校教育中。
3.2治理项目的实施
首先,在项目推进前要进行充分的调研,前期规划的前瞻性直接影响后期的治理效果。随着社会的进步,工程建设技术的不断提高,对水处理工程各方面性能的考量也节节攀高。其次,要多方采取有效措施来促进治理人员保护意识的提升和专业素质的提高,为水污染治理项目的推进保驾护航。第一,在聘用初期进行严格的筛选,注重应聘者专业技能的考察,通过笔试以及实操等方式全方位考核应聘者的素质,避免后期工作中操作不当现象的产生。第二,聘用后要进行全面的专业技能岗前培训,强化他们生态保护的意识。第三,定期对在岗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实施优胜略汰制度,避免滥竽充数现象的产生。
3.3因地制宜,技术推广
在农村水环境污染控制与治理中应避免“一刀切”,必须实事求是地分析农村地区的经济承受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快低成本、能耗低、使用便捷的节能降耗技术的推广,特别是污水处理技术。如考虑到农村污水处理中产生的污泥富含氮磷等营养物质,可以推广氮磷资源化与尾水利用技术,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兼顾。再比如针对粪便污染水环境的问题,可以在农村大力推行旱厕改造,用生态厕所代替旱厕,借助微生物将粪便转化为有机肥,减少对水环境的污染威胁。
3.4合理使用化肥及农药
(1)合理施肥。主要围绕“测、配、产、供、施”五个环节,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指导。提倡和引导农民使用有机肥料、深施有机肥;大力推广秸秆还田及微生物肥料应用技术。(2)减量使用农药。推广植保机械精准施药,粘虫板、防虫网、生物农药等绿色防控技术;大力推广多旋翼无人机新型植保机械;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3)推广节约灌溉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3.5统筹建设基础设施确保污染治理质量
农村与城市截然不同,水环境保护的基础设施落后,应当统筹全局,不断提升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能力和水平,实施契合农村实际的农村水环境污染处理方式;统一建设水环境污染治理试点和示范工程,加强农村污水排放管道的建设。对于农村而言,大多分布不集中,需要科学整合村庄,加强农村水环境保护,形成多网络、多渠道、多结构的水环境污染治理防治体系。同时,要注重对基础设施的定期维护,引进专业人才,加大资金投入,发挥政府指导监督作用,从根本上保证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的实效,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奠定坚实基础。
结语
农村水环境污染控制与治理不是一蹴而就的,是综合系统及长期性的工作,只有多管齐下、多措并举,积极调动广大社会力量,形成水环境污染控制与治理的合力,才能提高农村污水治理覆盖率,也实现农村水环境污染控制与治理的长效化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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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鼎震,李锦时,步玉双,等.农村水污染处理中实用技术发展研究[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9,44(12):80-83.
作者简介:
史凯南(2001—),男,汉族,河南安阳人,河南省郑州市郑州大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生
吕凯龙(2000—),男,汉族,河南驻马店人,河南省郑州市郑州大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生
农村环境教育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 新农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
新农村建设正在逐步发展,农村经济有了长足的进步。在农村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农村的生态环境保护也需要重视起来。良好的农村生态环境对于新农村建设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国家提出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战略,对于农村建设来讲,有着极为深刻的意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建立在良好的生态基础之上。农村生态化发展成为了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加强对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对新农村建设有着积极的重要意义。
1 新农村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关系
新农村建设的重点不仅是在经济发展上,还涵盖了农村发展的多个方面,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教育、卫生医疗以及农业生产。从新农村建设的多个方面来看,都离不开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基础。生态环境的功能是对农村资源的高效可持续利用,协调好环境与建设之间的关系。因此,在新农村建设当中,不可忽视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建设生态化农村是新农村建设新的发展趋势,对新农村建设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良好的生态环境下,经济发展将会发展的更好。形成自然和经济的共同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具有时代特征的新农村[1]。
2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现状
随着节能环保的理念逐渐的深入人心,社会已经加大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但往往更重视城市化的发展需要,将环保的重点都落在了城市建设当中。对于农村的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够。随着新农村建设的速度的逐步加快,农生态环境问题也开始显露出来。当前,农村的生态保护还存在着诸多问题。
2.1 土地资源污染
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是农业,而农业发展的基础是土地。土地资源的污染是农村生态环境最主要的问题。大量农药和化肥的使用,对土地产生了一定的污染;大量的养分流失,使土地自身的生产能力下降,严重影响到农业生产。此外,由于对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高于农村,因此,许多大型工业工厂从城市转移到农村,虽然极大地缓解了城市的经济建设和就业问题,却给农村的生态环境保护带来了巨大压力。工业生产会产生大量的污染物,不合理的排放给土地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耕地的破坏程度加剧。土地污染对于农业的影响是巨大的,治理起来也相当困难,且治理的费用极高,加上由于污染而导致生产的下降,农业经济会因此受到重创,得不到持久有效的发展,对新农村建设产生了消极的影响。
2.2 水污染
水资源既是人们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也是农业生产和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国的淡水资源占有率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水资源短缺的问题不容乐观。除饮用水外,生活用水和农业用水的短缺会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农业生产需要。水污染是一个十分严峻的问题。由于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够完善,下水道等排放管道不完善,对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对农村的水资源造成了污染,并且污染的程度越来越严重。另外,农药、化肥的残留物也会对水资源造成一定的污染。水污染严重影响到了农业生产和人们的日常生活,极需要进行改善。
2.3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由于农村的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没有相应的垃圾投放地点,对垃圾的处理办法不够合理。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进步,农民的生活水平也有了显著的提高。同时,生活垃圾的数量也随之增多,加上一部分的农民素质不高,思想意识较差,出现垃圾乱投放的现象,对于垃圾的处理也相当简单,严重影响农村的村容村貌和农村的生活环境,给农村生态环境带来很大的隐患[2]。
3 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
当前,不容乐观的农村生态环境现状给新农村建设带来了不小的挑战。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当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及时寻找有效的措施进行解决,并建立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以加强对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保证农村良好的生态环境,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发展。
3.1 完善基础设施
新农村建设当中,基础设施建设是其中的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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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涉及到多个方面。因此,要根据不同功能的基础设施进行合理的规划。针对土地资源、农业、生活用水以及农村生活垃圾进行相应的设施建设。设置排污系统,对污染物进行合理排放,并建设相应的污染物处理设施。避免污染物流入耕地、河流当中;完善农村下水道的建设,合理设计排水管道,在排污系统设计专门的污水排放管道,对污水进行处理,避免其对水资源的污染;建立生活垃圾投放站点,将垃圾集中进行处理;建立相应的垃圾处理系统,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有效地缓解农村的生活环境污染[3]。
3.2 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管理制度
建设相应环保设施的同时,需要对这些设施进行专门的管理。此外,对于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需要相应的管理制度。根据相应的环境保护法规,建立农村环境保护制度,设置管理人员。政府部门要将农村环保工作纳入到农村建设当中,与政绩考核相联系。加强环境的监督管理力度,有效地执行环保工作。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新农村建设的每个环节紧密联系在一起。例如,对于农业生产当中农药和化肥的使用加以合理的控制。通过建立完善的农村环境管理制度,有条不紊的进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开展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4]。
4 结论
在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得到了足够重视,着眼于当前农村的生态环境,充分了解生态环境保护对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只有环境和经济协调发展,对环境资源加以高效合理的利用,才能真正做到农村经济发展的可持续。针对当前农村生态环境当中存在的污染问题,采取相应的办法予以解决。完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农村环境保护制度。加强对于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使新农村建设更好的进行下去。
参考文献
[1]王宁娟.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研究[D].杭州:浙江财经大学,2013.
[2]冯刚.新农村建设中經济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模式研究[D].北京:北京林业大学,2008.
[3]王义龙.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生态化研究[D].保定:河北大学,2008.
[4]陈群元,宋玉祥.我国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探析[J].生态经济,2007(3):146-148,152.
(责任编辑:赵中正)
农村环境教育论文范文第6篇
[关键词]金融生态环境;农村经济问题;金融市场
农村金融生态是指农村金融业运行的外部环境(主要包括与农村金融业产生与发展具有互动关系的农村经济环境、农村信用环境、农村市场环境和农村制度环境等方面)和内部因素(农村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同农村地区城市化的质量和速度的差别等)之间的相互作用与影响。建立持续发展的农村外部环境,对于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意义重大。
1 当前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体系现状
农村经济问题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大问题。建立农村金融生态正是要解决“三农”问题,而当前农村金融环境的建设仍是我国金融体系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1.1 农村经济基础薄弱,农村金融资源配置不合理
农村县域生产力相对落后,工业化程度低于中心城市,企业普遍规模小且分散,产业化经营难以形成,金融机构为“三农”和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成本高、风险大。
1.2 农村金融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农村法律环境和诚信道德的缺失
目前农户和农村企业信用信息还没有纳入征信系统,
农村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必须花费大量的信息费用搜集农户信息,农村金融市场交易成本的增加必然阻碍农村金融市场规模的扩大。
1.3 农村金融市场化程度低,没有形成长效发展机制
首先,农村金融体系结构单一。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缺少层次性,矛盾冲突多,农村金融服务功能弱,不能满足农村日益提高的金融需求,而且导致了农村金融机构资金配置能力不足,使农信社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形成垄断。其次,农村金融工具种类单一,金融市场发展滞后。农村金融创新能力不足,业务品种缺乏,服务方式单一,结算手段落后,难以满足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农村金融市场的市场化程度低,不能为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提供市场的准确引导,交易环境不理想。
1.4 农村制度环境不健全,农村行政介入比较普遍
当前,一些农村地区特别是欠发达地区,政府部门尚未切实转换服务理念,“金融生态建设”不明确,思想上过分重视上级政策倾斜而忽视金融生态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实践中不能主导当地可持续发展的农村金融生态建设。
2 推进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建议
2010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而夯实农业农村发展的基础需要有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笔者针对前面提出的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中的欠缺点,拟提出以下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议。
2.1 从宏观角度出发,加强地方法制建设、完善农村诚信体系,优化农村金融生态信用环境
(1)强化法律建设,夯实金融生态的制度基础。一是尽快完善法律法规;二是大力推行依法行政,杜绝不应有的行政干预;三是司法部门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另外,通过法规道德约束以及提升对农村金融监管宽度和深度,强化农村法制环境的维护。
(2)完善诚信体系,优化金融生态的信用环境。一是要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的正向激励和逆向惩戒机制;二是要努力营造重信用、讲诚信的社会风气,深入农村开展征信宣传,提高广大农民的信用意识;三是要加快对工商、税务、公安、银行等部门的信用信息资源联网步伐,实现社会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完善农民信用信息档案;四是要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完善信用担保机构补偿机制;五是完善农村信用评价体系,为金融机构业务加大农民信贷投入提供重要的依据。
2.2 加强地方政府与各金融机构合作
地方政府主导农村金融生态建设。县乡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结合当地农村经济金融状况,加快支农金融相关的制度建设,并保证规章制度的完善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以有效保护农村投资者、存款者的合法权利。如农村企业担保制度、银行农村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等政策措施。建立农村金融生态建设联席会议制度、金融信息通报共享制度等工作机制,建立农村金融生态建设考评机制,考评结果纳入各部门的目标考核范围。地方政府应采取动员会、经济、党纪、政纪、法律等形式硬化清欠力度,引导和督促欠贷政府部门和人员制订还款计划,及时清偿欠款,维护政府信用。鼓励、扶持和规范与农村金融生态密切相关的一系列专业化中介机构发展,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评级机构、担保机构,提升中介机构的服务水平和社会信誉,推动农村经济金融的繁荣发展。
2.3 倡导“三农”服务和金融生态有机结合,健全与完善新型农村机构体系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以其决策高效、定价机制灵活、控制机制新颖、市场定位明确的特点,支农效果明显,从当前农村金融供给充分性情况看,引入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重要意义不仅仅在于“引资”,更重要的在于引入了新的经营管理理念和机制。从近几年的发展情况来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有效激活了农村金融市场,通过农村金融机构间功能定位与市场分工的细化和调整,有竞争、有合作的农村金融市场开始逐步形成。
2.4 强化金融生态环境指标的作用,通过定量分析构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1)农村经济基础指标。农村实体经济是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的根据、服务的对象和生存的空间,是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选取经济规模、产业结构和市场化程度三个指标衡量农村的经济基础。
(2)农村社会诚信。农村作为一个广大的区域,信用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进入农村的资金量,同时也对农村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有很大的影响。在此,选择农村逃废债额占贷款总额的比率、农村拖欠款增额(包括电费、税费、通信费等)、农村信用户数占农户总数比重三个指标。
(3)法治环境。完善的法治环境能够有效地保护金融主体产权,有效地遏制恶意信用欺诈和逃避金融债务行为的发生。用农村每亿元GDP经济案件发生率、法院结案率、金融债权诉讼费用率等指标加以衡量。
(4)地方政府行为。农村地方政府行为是农村金融生态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状况直接影响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的平衡。选择政府财政支农资金占农村GDP的比重、因政府干预当年产生的不良贷款占总贷款的比重、政府工作人员占当地就业人员总数的比重三个指标加以衡量。
总之,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提升从根本上讲还是要依靠农村经济的发展,只有农村经济体发展壮大,才能促使农村资金在供应量上放大,同时也会促使农村资金在需求量上放大,从而增强货币创造能力和农村资金的使用效率,最终实现农村经济体系内资金的稳定、健康、自主、有序的乘数循环流转,从根本上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对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保持农村长期稳定,缩小城乡贫富差距,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