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政策本质毕业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字:贸易政策;产业政策;政策协调;聚氯乙烯
在自由贸易机制不断发展壮大的今天,世界各国都从中享受到了丰厚的回报。但部分国家肆无忌惮的倾销行为也给他国产业造成了不可估量的伤害,如中国在加入WTO以后,其不断扩大的贸易往来招致他国频繁的倾销行为。截止2018年年底,按照WTO涉案方“一国一起”的计算方法,累计对外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290起。本文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及《外商投资指导目录》等产业政策共同实施的背景下,对聚氯乙烯行业面临的影响进行讨论,分析国内聚氯乙烯产业在弱势状态下缘何出现跨越式发展进而深陷产能过剩的泥潭。最后,本文对行业存在的问题以及政策协调的对策提出看法。
一、聚氯乙烯产品简介及产业发展历程
(一)聚氯乙烯产品简介
聚氯乙烯是一种重要的有机高分子材料,英文名为Polyvinyl chloride(简称PVC)。聚氯乙烯的主要生产流程主要分为两类,一类称为电石法,一类称为乙烯法。聚氯乙烯的生产始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50年代,而后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发展,现如今已成为化工行业重要的组成部分。聚氯乙烯的需求主要来源于建筑行业,建筑行业对聚氯乙烯的需求量占比超过60%。除基础设施建设需要之外,居民住宅需求的扩张以及持续的工业化进程也极大的消耗了聚氯乙烯产品。
(二)起始阶段:扩大生产时期与对外反倾销
随着改革开放的大幕拉开,国内经济建设进入了腾飞阶段,随着建设步伐急速加快,对塑料制品的需求也不断旺盛,尤其是国家开始提倡“以塑代木、以塑代钢”的绿色发展理念,更是拉动了塑料工业的迅猛式发展,之后便出现了聚氯乙烯行业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国内厂商供给不足、对外依赖度的居高不下、市场依赖国外进口。1996年至2002年期间,国内聚氯乙烯产品的自给率低于70%。同时期的国外企业生产规模化效应显著,技术成熟度高,出口到中国的产品价格低廉,具有很强的竞争力。而本土厂商工艺成熟度低,产量规模小,出厂价相比进口价格不具优势,产品价格长期维持低位,这对于尚处“幼稚”的行业来说,是一种致命的打击。进入21世纪后,中国正式加入WTO,大幅下调进口关税,对外贸易总量迅速攀升。受此影响,聚氯乙烯产品进口总量逐步扩大,国内生产厂家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2003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聚氯乙烯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自2003年9月29日起5年,税率区间为6%-84%。从此,聚氯乙烯产业进入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双重保护阶段。
(三)转变阶段:产能过剩与贸易摩擦
受产品价格走高的影响,国内生产厂商开始大幅扩充产能,各地区加速上马各类生产项目。此外1998年版和2000年版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将大型合成树脂以及乙烯氧氯化法制聚氯乙烯列入鼓励类项目。2005年版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将20吨/年及以上的氧氯化法制聚氯乙烯列入鼓励类。将20万吨/年一下的氧氯化法制聚氯乙烯和12万吨/年以下的电石法聚氯乙烯装置列入限制类。自2003年起到2007年,聚氯乙烯行业产能年均增长率超过20%,其中,2005年产能增长率高达46.4%。到2006年年底,国内聚氯乙烯产能已高达1158万吨之多,电石法所占比例上升到70%以上,而乙烯法所占比例下降到30%以下。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相应企业失去了对产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对其他企业和总量信息了解不足,导致固定投资出现“潮涌”现象。各地区企业选择盲目扩张,出现了一批技术差、规模小、环保不达标的厂商,这便为后期的产能过剩埋下隐患。到2006年年底,国内聚氯乙烯市场风云突变,价格急转下调。当政策制定者意识到行业高速发展形成产能过剩之时,聚氯乙烯行业已经出现严重的产能过剩危机,并选择将过剩产能转移到国外。2004年以前,中国每年出口的聚氯乙烯产品总量低于3万吨,占比当年产量不到1%。2004年起,聚氯乙烯出口出现飞跃式增长,2005年,出口数量仅有11.86万吨,到2007年,便跃升至71.04万吨,增长幅度高达498.9%。然而,出口数量激增的背后,不是世界市场需求大幅增长,而是厂商为缓解企业的过剩产能,出口他国,便造成了贸易摩擦。从2006年起我国出口的聚氯乙烯产品遭受多国的反倾销调查。调查情况如表1。
二、聚氯乙烯行业发展过程中涌现出的问题
(一)行业周期换挡过快
1998年国家出台《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聚氯乙烯行业迎来高速发展的春天,在国内产量供不应求、急需进口的情况下,国内氯碱企业分分上马聚氯乙烯建设项目。2002年,我国企业对外提出反倾销诉讼,终裁认定来自日本、韩国、美国、中国台湾等地区的聚氯乙烯产品存在倾销。2003年起,聚氯乙烯产品大幅涨价,行业存在巨大利润空间,各地投资分分上马,新建、扩建大批项目。产能增长率长期维持20%以上高位,产量从2001年的308.8万吨跃升至2007年的971.7万吨,涨幅高达214.6%。在高亢的投资热潮背后,是逐年递减的产能利用率。数据显示,从2003年起,产能利用率逐渐下降,到2008年仅有56%,距2003年的82%利用率减少26%。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指引下,我国中西部地区将氯碱产业列入招商引资项目,以改善地方经济,创造稅收。单纯的产能扩张和简单的运营模式复制,使行业在高速发展之后,面临同质化产品竞争加剧、低端产品占比过大、产能结构性过剩等一系列问题。从国际上对产能过剩的判定标准来看,低于80%的产能利用率即可归类为产能过剩,而我国聚氯乙烯产业从2006年起,常年低于70%,2012年,行业平均开工率仅有56%,市场价格触及企业平均生产成本,部分企业选择完全停产。至此,产业面貌已经从21世纪初的弱势状态转入激化竞争的态势,而这种转变仅仅3年便完全实现。
(二)产业政策削弱贸易政策的保护力度
贸易政策中的反倾销行为,是进口国政府本着保护本国产业安全为宗旨,对他国实施的有损或威胁本国产业的行为的反制,其目的是救济本土产业免遭外部冲击。然而,在对外征收反倾销税的同时,作为产业政策的《外商投资指导目录》,将聚氯乙烯生产加工纳入鼓励类项目,这无疑给原本已被限制的企业换了一种身份再次进入本国市场。2002年,被征收10%反倾销税的台湾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宁波成立台塑工业(宁波)有限公司。2003 年,被征12%反倾销税的台湾华夏海湾股份有限公司率先在我国宁波动工建设聚氯乙烯装置,年产超 30 万吨, 2005年,被征6%反倾销税的韩国 LG 化学公司在天津开展聚氯乙烯原料合资项目,总投资3亿美元。2006年底,日本东曹在广东建设年产22万吨的聚氯乙烯生产项目。三大涉案方中国台湾、日本、韩国等,凭借有利的技术和资金优势不断加大对国内涉案产业的投资力度,一方面将原本通过货物贸易形式出口到中国的聚氯乙烯产品直接在中国生产,绕开了高成本、程序繁琐的反倾销调查。另一方面利用我国廉价的劳动成本,给加工贸易带来了极大的利润空间。外资引进在提高聚氯乙烯产能、促进产业发展的同时,也形成技术和市场方面的垄断势力,迫使国内企业迎接价格和产品质量两个维度的竞争,从而削弱反倾销对聚氯乙烯的保护效果,再次导致生产技术和规模不具竞争优势的本国聚氯乙烯企业陷入被动局面。
(三)产业结构分散,低效产能占比过高
数据显示,2006年我国山东、山西、内蒙古等26个省区共建有92家聚氯乙烯生产厂,其中10万至20万吨及20万吨以上产能占比分别为32%、35%。生产规模偏小,低水平重复建设问题严重,竞争力低下。国内总产能超过1000万吨,但是产能超过30万吨的企业屈指可数。该年度我国聚氯乙烯实际产量为864.1万吨,同比增幅高达29.3%。其中,采用乙烯法生产工艺的产量为239.76万吨,占总产量的27.7%;电石法原料路线的产量为624.3万吨,占比为72.3%。2006年新增的157万吨聚氯乙烯产量中,采用电石法工艺生产的产品占比高达95%,共计150万吨。反观全球,约90%以上的聚氯乙烯已采用乙烯法工艺。电石法生产聚氯乙烯不仅带来严重的环境污染、巨大的能源消耗,还因电石法聚氯乙烯质量较低,不能用于生产高档型材原料,只能用于中低档型材和管材等制品原料,约束了行业扩展的空间。政策支持聚氯乙烯产业发展,却忽视产业发展方向的引导,使得产业结构处于低端锁定,电石法生产设备占比高达65%,而具有长远发展价值的乙烯法企业仅有不到35%的领地。因电石法的过度扩张,市场出现价格大幅走低的现象,此外国际油价不断高涨,不具备规模优势的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有能力投产乙烯法的企业仅剩下行业内的龙头企业。
三、建议与对策
(一)政策制定需要各部门共同协商
中国的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由商务部和发改委各自制定,制定标准与目标均存在异同,产业政策主要依据当下国家宏观经济环境,有针对的引导产业发展方向,推动产业结构升级。而贸易政策主要表现为对外贸活动制定管理的方针和原则。从聚氯乙烯产业发展路径来看,作为反倾销的贸易政策叠加了鼓励行业发展的产业政策之后,对行业形成了双重呵护,这直接诱发企业投资“潮涌”现象。从这一现象着手,本文认为,作为后继出现的政策措施应充分考虑已有的政策影响,要科学度量政策影响力度,避免片面决策引起不良后果。如在考虑他国倾销行为造成低价侵害之外,還应考虑本国企业一旦得到保护可能出现非理性投资行为。因此,在正式确立反倾销税率之前,应与产业政策的制定者共同商讨市场主体可能形成的投资预期,应设置一个既有效减少倾销损害,又不至于为国内厂商提供过高的利润空间的保护税率。
(二)政策实施阶段要动态考察产业发展路径
行业景气度的转变不是一蹴而就的,行业生命周期的转变有其演变的规律。以聚氯乙烯为例,在2003年对外征收反倾销税起,行业的扩张便如火如荼,每年的产能扩张率超过需求增长率。当一个行业产能有超过市场需求的倾向时,保护性政策便需要及时调整,避免企业不受限制的扩张行为。如果说产业政策与贸易政策各自根本性目的是增强产业竞争力,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话,那么,受扶持的产业在出现经营性竞争激化的局面后,便不能继续放任产业无序的扩张。国际上以产能利用率是否低于80%为界,判定产业是否存在产能过剩。结合我国国情,本文认为当某行业在基于政策保护后出现供给层面的单方面扩张情形,在产能利用率接近或低于80%这一界限时,就需要留心今后可能的恶化趋势。实际情形显示,多数行业在出现产能利用率下降的趋势初期都未引起政策层面的足够关注,当出现行业危机时才出台各类准入规范,这种事后补救行为无益于中长期的稳定发展。因此,作为宏观管控的政府部门,需要及时留意行业投资热度,适当降温才是行业稳定发展的长远之策。
(三)企业决策需要更多理性
从企业角度看问题,就不难理解造成产能过剩的原因。企业决策者在嗅到行业存在利润空间的时候,会立马做出投资决策。当市场中的每一位决策者都感受到行业的春天到来之时,便会快马加鞭,加速行业演变的进度。这背后是因为作为企业决策者缺乏对行业整体投资情形的准确判断,对未来收益情况的过高预期导致每位企业主很难放弃触手可得市场利润。以聚氯乙烯为例,早在对外反倾销之前,国家便出台多项产业政策支持聚氯乙烯发展,就这一时期来看,行业的发展明显处于一种按部就班的节奏,因为此时市场受制于国外更低的价格竞争。市场中仅有部分有长远规划的企业在此时扩建生产,但当更大政策利好来临时,市场价格迅速走高,原本没有扩建计划的企业看到未来巨额的利润回报,大举投资办厂,有序的供给格局被打破,结局是数年之后,部分工厂几乎处于停工状态,高额的停工成本加剧企业的破产。因此作为企业的决策者,在做投资之前更应当保持充分的理性,要对市场需求能力做出准确的判断。及时观察市场格局的变化,留意产品价格波动背后的经济原因,充分调研产业内市场结构,避开错开密集投资的高发期。在选择投资项目时,应避开市场单一,同质化严重的品种,将视线转向差异化、有特定需求市场的细分领域。此外,对于以牺牲环境换取利润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只有将心思放在主营业务的创新上,才能在市场的巨浪中波澜不惊。
(四)化解产能过剩问题亟待合理的对策
各行业出现产能过剩情形时往往会表现出一定的共性,如低效产能占比过量,落后产能得不到淘汰。以聚氯乙烯行业为例,2006年,产能超过20吨/年的企业的总生产能力占比行业总体生产能力仅为35%。而国际前五的生产企业年产能超过100万吨,相比之下,我国的聚氯乙烯企业生产规模过小,产能集中度过低,这正是聚氯乙烯行业所面临的棘手的问题。因此,如何淘汰落后产能,如何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规模成为解决产能过剩问题的突出重点。本文作者认为,若能够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将化解产能过剩问题的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或者是将各地区企业能耗、排污等情况纳入政府考核环节,那么地方政府会表现出极高的热情来化解低效落后的产能。此外,我们还可以借鉴日本的产业发展经验,如在聚氯乙烯行业协会中设立“企业退出补偿基金”,由行业内部会员企业集体出资对退出企业进行补偿,以改善企业所面临的短期压力,从而有效增强企业主解决落后产能问题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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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政策本质毕业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 战略贸易政策理论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通过对战略贸易政策理论基本假定和内容的简要分析,以美欧飞机制造业之争为案例进行研究,试图考察战略贸易政策理论的内容、实践运用和理论的不足,同时,借鉴战略贸易政策对当前中国国际贸易政策的启发与思考。
关键词 战略贸易政策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美欧飞机制造业之争
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连年遭受到年度性双赤字困扰的美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影响力逐渐下滑,基于传统贸易理论的美国贸易政策已经难以应对国际贸易领域出现的诸多新问题。随着美国产业向后工业化时代过渡,各产业集团开始不断向政府施压,希望政府能够阻止其产业在国际贸易中的份额进一步下滑。由此,美国政府结合新的国际贸易市场形势,对贸易政策作出了重大调整,即从传统的自由贸易和保护主义政策调整为公平贸易和战略贸易政策,期望能够摆脱当前的困境,重新在世界经济中占据绝对领导地位。
一、 战略贸易政策理论的简要阐述
战略贸易政策最早由加拿大产业组织理论家詹姆斯•布兰德和巴巴拉•斯潘塞提出。他们认为,传统贸易理论要求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自由贸易政策是最佳选择,然而现实的经济生活,根本无法达到完全竞争这种理想状态,到处充斥的是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在这样的现实条件下,国家做出适当的政策干预可以改善经济运行。根据产业组织理论和博弈论,他们搭建了战略贸易政策的基本框架,即一国政府在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条件下,可以凭借生产补贴、出口补贴和保护国内市场等政策手段,扶持本国战略性工业的成长,增强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从而谋取规模经济以外的额外收益,同时,还可以获取其他市场的份额和工业利润。只要世界市场上某项经济活动存在大于零的纯经济利润,就有可能促使政府带有战略性目的去补贴本国企业,使之获得世界市场中较大的利润份额,而实施战略贸易政策的国家将从中得益,进而提高本国福利水平。
战略贸易政策理论的基本假定及所关注问题的视角不同于传统贸易理论,是对人们所普遍信仰的古典贸易理论的一种超越。在古典贸易理论假定的完全竞争市场下,想要获得超额利润几乎是不可能的,各国按照自己的比较优势优化配置资源,在国际贸易中各国交换那些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一国所得的贸易收入并不是基于他国的贸易损失。然而,现实市场与古典贸易理论所论述的理想状态相去甚远。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中,存在某些产业,他们凭借规模、资本或者人力资源方面的优势,获得比其他产业高得多的回报率,这样的产业就是所谓的“战略性产业”。克鲁格曼认为可以通过两个标准判断何为战略性产业。首先,看该产业所在的经济部门是否有大量的“租”存在,即所产生的资本或劳动回报率是否特别高;其次,看该产业是否存在外部经济,即该产业的研究开发活动或经验对其他产业会产生技术外溢。一旦政府对战略性产业采取战略贸易政策,通过补贴或出口鼓励等措施进行扶持,扩大本国厂商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把超额利润引向本国,不仅可以增强社会经济福利,还能加强本国产业在国际市场上的战略地位。因此,战略贸易政策一旦被某一国家采取,将会改变国际贸易现行规则,人为地改变国际市场上的份额分配和竞争力排名。
战略贸易政策主要包括两个基本模型——利润转移理论和外部经济理论。利润转移理论是指由于寡占存在着超额垄断利润或租金,一国政府可以通过贸易干预来影响本国企业及其国外竞争对手的行动,改变国际贸易竞争格局,从而导致国外寡头企业的利润向本国转移,满足了提高本国福利的目的。主要包括三种应用策略,即战略出口政策、战略进口政策和以进口保护促进出口政策。另一种战略贸易政策模型是与产业政策相结合,既认同利润转移的论点,还进一步加以扩展,称为外部经济理论。经济活动可能产生外部效应或外在性,当某种经济活动使其他经济主体蒙受损失而不能得到补偿时,就会产生外部不经济(负外部效应),相反,当某种经济活动使经济主体获得好处而不需付费时便产生外部经济(正外部效应),经济主体希望获得更多的外部效应,政府则鼓励产生外部经济和限制产生外部不经济。通常政府实施战略贸易政策,便会根据这两种模型采取适当政策措施,如调整关税和配额、运用R&D补贴等,以发展本国战略性产业,增加社会福利,提高产业竞争力。
二、战略贸易政策的实践分析——以美欧飞机制造业之争为例
飞机制造业作为典型的战略性产业,具有不完全竞争、规模经济、外部经济等特点。首先,由于飞机制造业生产规模庞大,既需要巨额的资本投入,又需要制定完善的全球战略并获得大批出口定单。由于投入成本高昂,只有屈指可数的几家的飞机制造公司,因此,飞机制造业市场属于不完全竞争市场,并且具有规模经济的特性。其次,飞机制造业具有外部经济性。一方面,它提供了相当数量的就业岗位、增加出口、创造巨大利润,另一方面,它带动了包括通讯、半导体、电子元件、计算机、高性能材料研发等其他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战略贸易政策在飞机制造业中发挥着异常重要的作用。
世界飞机制造业市场由美国的波音、麦道以及欧洲的空中客车三家大厂商控制。1996年12月,美国波音公司收购了世界飞机制造业排行第三的美国麦道公司,一跃成为世界最大的飞机制造公司,第二年合并的新波音公司的总收入高达480亿美元。排名第二的空客成立于1966年,是由法国宇航建设公司、联邦德国的麦塞施米特公司、西班牙航空建设公司和英国宇航公司联合创办,其后由欧洲九国联合经营。20世纪70年代中期,空客仅占世界市场份额的5%,到90年代初期,空客收到的订单已超过31%。1992年,美国联合航空公司也开始订购空客公司的A320客机。空客之所以能取得三级跳式的成功离不开欧洲九国政府提供的战略性政策的帮助。欧共体不仅给予其大量补贴,如研发经费和出口信贷等,还在制造技术上提供支持。未得到政府庇佑并受到来自空客巨大冲击的波音公司认为欧洲对空客的过度扶植简直等同于“掠夺性出口”,严重阻碍了正常的国际贸易发展。为了避免波音在国际市场中的份额继续下滑,美国政府开始采取战略贸易政策。由此,美欧飞机制造业之争拉开了帷幕。
欧共体采用的战略贸易政策主要通过补贴空客以支持其发展,由于这种补贴是由欧共体多个政府共同承担,也被称为地区性管理贸易模式。到1991年底,欧洲政府对空客的补贴额已超过135亿美元,包括援助和证券投资、非特定计划的营业贷款、R&D融资、生产补贴等其他补贴,其中如空客向欧共体申请的贷款甚至没有严格的还款限制。欧共体在与其他国家进行经贸交往中,还通过施压或游说等政治干预手段,暗中扶植空客,促使增加空客飞机的出口量。比如,欧共体曾经向伊朗承诺协助其建造核电站,从而换取了伊朗订购大量的空客飞机。在空客取得显著发展的同时,刺激了欧共体国家大量的就业机会和经济有用副产品的发展;而且因为拥有自己的飞机制造技术和实力,使得欧共体民众产生了共同的民族自豪感,有利促进了对欧共体的认同感。另一方面,欧共体采取战略贸易政策也是出于政治因素的考虑。如果美国在飞机制造产业上一家独大,欧洲航空公司将不得不依赖美国厂商生产的大型客机,到时欧洲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很可能会受到美国的挟制。
空客的飞速发展使得在此之前一直作为飞机净出口国的美国受到强烈的冲击。如果空客的价格低于波音,美国的销售量减少会损失市场中的“租”,而欧共体会获得由扩展市场所带来的消费者剩余利益,更会与美国争夺垄断超额利润。随着美国政府的战略贸易政策逐步浮出水面,波音公司得到了美国政府的大力扶持。美国不仅给予波音巨额补贴,还为其商用飞机产业提供国家航空学和空间管理局等政府研究机构的研发技术,同时,军方研究也在一定程度上辅助美国商用客机诸如飞机动力或者外型设计等方面的技术发展。早期的波音707客机是由军用B52型轰炸机改进而成的。八十年代初,美国政府以征收关税为条件威胁那些空客飞机的进口方。与此同时,美国政府提出要与欧共体就减少空客补贴问题进行谈判。由于双方各持一词,僵持不下,美欧不得不相互妥协。美国由不允许对飞机开发给予补贴变为允许补贴25%,欧共体则只接受补贴从75%变为40%到45%。到1992年,美欧终于达成有条件对空客公司及美国波音公司的补贴协议,包括美欧航空产业能获得政府的产品开发补贴最多为30%到33%,这种补贴主要是R&D补贴和低息贷款,而军事合同所获得的利润要低于商用赢利的5%以下。不过美欧都很清楚,这一协议的达成只是为了避免因双方进一步采用更强势的战略贸易政策而导致两方利益受损的局面发生,彼此在飞机制造产业市场上的争夺依然还在继续。
三、战略贸易政策的理论缺陷
通过上文的分析,美欧在飞机制造产业竞争过程中,由于双方皆采用战略贸易政策而产生的弊端,暴露了战略贸易政策理论存在的缺陷。
首先,国家之间同时采用战略贸易政策进行干预会导致“囚徒困境”局面的出现。如果两国同时施加出口补贴,将形成类似囚徒困境的均衡。这是一个非合作解,即双方政府同时对本国厂商给予补贴,两国的福利都会受损。这时的最优政策应该是双方同时征收出口税,形成类似卡特尔均衡。但这一均衡也是不稳定的,因为双方征税的承诺并不可信,同样,战略进口政策下会引发征税之战。
其次,战略贸易政策的实施在出口补贴的筹集、选择特定行业等方面都可能给本国国内带来不利的收入再分配效应。一国政府制定战略贸易政策的前提条件是搜集和掌握必要、完整的信息,能精准地驾御和使用掌握的信息,制定出恰当的干预政策。对于波音公司与空客的竞争,政府若要实行干预政策就必须对航空产业的组织结构和市场竞争方式作出正确估价,对制造新式飞机面临的市场需求和可能带来的利润心中有数。一旦任何一方出现计算失误,就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然后,政府采用贸易政策扶持本国企业,会造成国内企业对政府政策的过度依赖,从而产生一定的“道德风险”问题,甚至引发“直接非生产性寻租”活动,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像波音公司,正是通过不断进行政治游说,迫使美国政府制定出针对欧共体对空客补贴的干预政策,同时,还获得了美国政府提供补贴等扶持政策。当越来越多的战略产业看到因国家政策支持而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依此效法波音公司,那么美国国内会出现大量的寻租活动,必然会影响国家正常的经济运转和资源分配。
最后,政府政策干预的不适当,其行为可能缺乏应有的效率,其政策决策会受到特殊利益集团的影响,这些都可能导致本国福利恶化。往往外界因素的干扰会使得政府难以判断哪些行业的企业能获得高于平均水平的利润或者租金,从而导致干预政策不当,导致市场收缩以及利润的损失。
四、小结
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本身并不是为贸易保护提供支持,它想要说明的其实是由于各国存在单边贸易保护倾向,必须用多边的方法来解决贸易自由化问题。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意义在于,它开拓了人们对贸易政策研究的新领域,扩展了政府使用贸易政策的视野。中国政府应结合我国实际国际经贸政策特点和当前国际经贸形势,灵活适当地借鉴战略贸易政策,以更好地应对当今复杂多边的国际市场形势。
首先,应平衡战略性贸易政策与贸易自由化趋势及WTO之间的关系。战略贸易政策支持的贸易保护是适度的,不主张高筑保护壁垒。在实际应用战略贸易政策时应当注意技巧,灵活运用规则,避免其他国家进行报复。同时,要注意政策工具的多样化。可以利用WTO的一些模糊区域为本国的贸易干预提供辩护,例如保护幼稚工业的原则,国际收支平衡例外的原则,以及对发展中国家在出口补贴、政府采购、技术壁垒等方面的一些有利规定。
其次,应进一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市场结构合理化。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包括培育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理性的市场微观主体与宏观主体,大力发展非国有企业;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改变各类市场发育不平衡的状况,推动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继续推进对外开放,实行国内外市场的全面接轨。
然后,实施战略贸易政策时应选择恰当的战略产业。根据行业的市场结构特点、竞争状况和发展前景等来决定该产业能否应用战略贸易政策以及具体应用哪种政策。在国内外均为寡头垄断的行业,对国外进口可以施加适度的关税,实施战略进口政策,从国外企业转移利润;在国内为完全竞争、国外有垄断力量的行业,也可以采用战略进口政策,从国外企业抽取利润。对具有寡头特征、规模经济效应显著、国内外企业在本国以及其他市场上争夺激烈的行业,特别是一些国内尚不成熟的新兴产业或高科技产业,可以应用以进口保护促进出口政策。
最后,应注意与其他经济政策,特别是与产业政策相配合。战略贸易政策意在通过政府的贸易干预来攫取和转移外国企业的利润,支持本国的企业竞争和产业发展,因而这一政策的实施与产业政策目标是密不可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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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政策本质毕业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考虑到传统国际贸易缺乏透明度、跨境交易风险增加和边境瓶颈等弊端。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将会使国际贸易发生巨大的变化。尤其是在贸易融资、海关程序和货物来源等方面。对于贸易融资,区块链可以减少依赖第三方贷款或保险进行融资所需的费用和时间。对于海关程序,区块链可以降低成本、加快海关程序,并比全球消除关税更能促进全球贸易量和经济产出。对于物品出处,区块链可以通过提供货物来源和移动的实时信息来改进供应链的管理。区块链将通过增强可追溯性、促进数字化和保护监管链,改善全球供应链利益相关者的业务。同时,区块链还将有利于改进对非法贸易流的检测,并努力阻止非法规避贸易规则的行为。
关键词:区块链技术;贸易融资;海关程序;追踪溯源
0引言
国际贸易建立在一个复杂的发展机制基础上,多个缔约方(政府机构、运输公司、国际贸易辅助机构、银行机构等)参与执行国际销售合同。面临缺乏透明度、跨境交易风险增加和边境瓶颈等诸多降低效率的障碍。区块链被许多人视为促进贸易程序和加快跨境贸易数字化的机会,能够消除中介干预,降低成本,通过使用通信和商品交易平台提供更多的安全和透明度,产品的可追溯性及其在清关点的控制将很容易实现。
目前对国际贸易有关区块链技术应用的研究相对较少,在国际贸易领域,李佳等研究构建智慧物流服务平台,探索智慧物流在对外贸易中的应用,结合前沿技术,实现全流程电子单证交换、全流程订舱协同、全流程通关协同、全流程物流追踪四大对外贸易核心业务功能。促进对外贸易一体化的发展。Liu等研究了国际贸易中的货币选择与金融市场的关系,特别是在提供贸易融资方面的探索;针对国际贸易领域区块链技术的应用研究。李海波利用区块链数据的不可篡改特性、时间戳技术、点对点传输、分布式共识算法以及可追溯性等特征,实现对跨境支付以及跨境货物的全程监控。涂红等研究区块链在全球贸易和金融领域的应用,强调它将带动经济和产业格局的重大调整,实现跨越式发展,是我国在国际价值链分工体系中占据有利位置的重大机遇。丁庆阳四等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对产品信息的追溯并防止篡改,通过结合物联网技术解决产品防伪问题。
本文主要探讨了区块链与国际贸易交易的相关性。通过分析区块链技术的基本原理以及国际贸易的现状和问题,探索区块链技术在国际贸易领域的优化应用,研究区块链技术如何影响国际货物贸易的各个步骤,从贸易融资到海关程序、认证、运输和物流,并帮助实现贸易的更大数字化。
1区块链技术的基本原理
区块链是一个分布式账本技术,用于维护和跟踪永久性和防篡改事务数据记录,其中分布式账本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数据库,由分散网络的参与者共享、复制、同步和维护。区块链最初是由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提出的概念,目的是在没有中间人的情况下解决以前无法解决的双重支出问题。这进一步打开了一系列新的可能性。
区块链将数据存储在加密哈希链接块的序列链中。每个区块由相同的属性组成,包括区块号、当前区块的哈希、链中前一区块的哈希、事务记录和时间戳,如图1所示。
每个块中的数据通过哈希函数进行“哈希”。哈希函数通过数学算法将任意长度的字母和数字输入转换为固定长度的加密输出。散列是将散列函数应用于某些数据的过程,散列函数的输出称为散列。安全散列函数的一个关键特征是给定散列,在数学和计算上无法确定提供给散列函数的输入。事务发生的顺序由区块号、上一个哈希和当前哈希共同确定,每个区块的时间戳决定记录的事务发生的时间。总之,区块链创建了一个去中心化的平台,在该平台上,经过加密验证的交易和数据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控制,共享的分类账以可验证、透明和永久的方式记录交易和数据。
2国际贸易领域现状及问题分析
2.1贸易融资
贸易融资的传统重点集中在高度复杂、范围广泛和执行成本高的交易上,其核心存在漏洞。
(1)糟糕的客户体验:需要在出口商、进口商、开证行和通知行的复杂环境中进行高度协调,这会产生不利影响。其中包括过于复杂的流程、长时间的等待、低透明度和高水平的不确定性,鉴于交易的国际范围日益扩大。此外,即使交易以信用证的“保险因素”为依据,进口商仍面临欺诈性装运的交货风险。
(2)不断增加的成本压力:信用证的创建与银行和客户的高成本有关。争议解决可能很复杂,而且成本高昂。目前对可行的贸易融资客户的限制意味着有限的可扩展性。通过在尚未开发的客户群中建立大量业务来降低成本的潜力很小。
(3)实质性的监管负担:制裁和贸易壁垒等地缘政治风险的管理,加上防止欺诈,贸易融资业务的强制性要素日益增长,这进一步增加了运营管理费用。
2.2海关程序
海关程序包括所有与跨越国界运输商品有关的规章制度,因此,它是任何成功的国际贸易交易的一个组成部分。海关程序包括几个单独的步骤,商品必须清关,以备进口或出口。例如,进出口许可证、报关单和货物报关单等都必须经过确认和核实,有时由不同的人单独确认和核实,还必须完成和验证贸易安全程序。由于海關流程的复杂性,很多时候无法按照正常的流程测算通关的时间,这通常是由繁重的合规要求、代价高昂的延误、边境腐败和安全漏洞造成的。
(1)合规要求和延迟。国际航运业承担着全世界90%的货物贸易。仍然主要依靠纸质文件。雇用中介机构处理文书工作会增加货币和时间成本。由于主要采用纸质文件,从而导致关键文件容易在混乱中丢失,造成额外的昂贵延迟。
(2)腐败和安全问题。除了直接贿赂和故意拖延进口外,欺诈对海关程序构成了重大威胁。欺诈行为可能涉及伪造提单和其他出口文件,如原产地证明。欺诈的一个例子是“丢失”货物,当有人少报货物时,他们便能够窃取差额。
2.3追踪溯源
货物的出处是指货物的来源,以及货物所有权和位置的时间记录。商品来源信息可以帮助企业满足消费者和生产商对商品来源和所有权以及构成商品的所有材料、组件和成分的详细信息的需求。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调查显示,每年因吃被污染的食物而生病的人大约近百分之十,导致的死亡人数近达42万,数据显示,5岁以下儿童尤其危险,死于食源性疾病每年有近12万名,中国情况也不容乐观,2018年较去年相比,事件数增加27.13%,发病人数增加19.15%,如表1所示,食源性疾病造成了全球性威胁,保障食品安全和防止食源性疾病至关重要。
3国际贸易领域区块链技术的优化应用
3.1构建一个开放、自动化和“去信任”的平台,优化贸易融资环境
在整个贸易融资交易中,预计区块链解决两个基本挑战:(1)自动化发行、发货跟踪支持和支付:假设各个网络参与者都采用了提议的平台。他们将实时记录诸如信用证发放、货物装运或交易付款等事件到区块链,区块链将向网络广播这些事件。鉴于这些事件的公开记录。不再需要一个纸质的追踪操作团队。工作流中的后续步骤可以在自动化的基础上可靠的启动。(2)完全审计透明度:装运容易发生欺诈或非法活动。一个贴上运输香蕉标签的海运集装箱实际上可能是运输武器,显然需要有效的控制,区块链可以通过网络控制机制非常有效地满足这一需求,其中“共享真理”是由大多数人参与建立的。此外。所有重要事件(如定期协议、装运或付款)都可以追溯到过去,错误事件的可能性最小化。如果被认可的网络参与者需要的话,对这些信息的访问可能会受到限制,从而形成一个既有私有区块链特征又有公共区块链特征的混合体。
3.2构建基于区块链的海关程序,提升海关的数据驱动力
将区块链技术集成到海关流程中可以使托运人数字化其供应链,并消除许多导致昂贵延迟和腐败的中间商。数字分布式账本的设计是安全的,只有在其他处理节点同意的情况下,每笔交易才上传到链中。未经网络中其他用户的批准,几乎不可能进行欺诈性索赔或编辑过去的交易。
区块链技术在海关程序的应用,海关将变得更加数据驱动。通过参与区块链,海关能够准确、及时地收集必要的数据(所有与商品相关的数据,如卖方、买方、价格、数量、承运人、金融、保险、商品状态和位置等)。海关可能成为区块链的一部分,并更多地嵌入贸易过程中。区块链传输的数据可以自动集成到海关系统中,并与贸易商和运输商提交的数据进行核对。在更集成的版本中,海关甚至可以自动清除区块链本身在内的商品。另外,区块链可以帮助海关更好地打击金融犯罪。海关和有关当局将定期更新银行系统内可能被滥用以隐瞒非法资金流动的事件。运营商提交的贸易数据与金融机构记录的资本转移之间的反复比较将导致可侦查金融犯罪。
3.3实现国际货物贸易的可视化管理
利用区块链跟踪原材料的来源,并跟踪国内和国际供应链,可以满足人们对物品出处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其透明度和准确性在以前也是无法达到的。区块链最明显的用途之一是数据监控。区块链与物联网相结合,提供了跟踪产品历程的新方法。它是促进供应链透明度和可追溯性的强大工具,有助于打击假冒产品,建立消费者的信任。
利用区块链技术将全球供应链中各节点的相关信息进行分布式存储,供应链上成员通过查询端口能随时查看食品生命周期的全程跟踪信息。
通过结合区块链技术,买家和卖家可以通过所有权和处理的变化来跟踪实物资产,消费者可以发现单个产品的来源。来源跟踪通过使用区块链参与者发行的数字代币来验证货物的移动。每次项目换手时,数字令牌都会被锁定移动。换句话说,现实世界的监管链由区块链中记录的一系列交易反映出来。代币充当了一个虚拟的“真实性证书”,比一张纸更难被偷窃或伪造。这就隐式地为商品创建了来源信息,并提高了供应链质量。
4总结
在区块链技术日益发展的背景下,跨境交易的性質为区块链技术提供了许多促进交易的潜力。本文探索了区块链技术在放松贸易融资、改进海关程序和跟踪商品来源等国际贸易领域应用的可能性。如果成功地创建一个有利于区块链更广泛发展的生态系统,国际贸易在未来可能会完全不同。目前,区块链技术在国际贸易领域的应用仍处于探索阶段,面临许多挑战,包括技术、互操作性和法律问题,需要在充分发挥技术潜力之前加以解决。未来随着区块链技术的进一步完善以及各国政策的逐渐支持,相信区块链技术定能助力国际贸易的高速发展。
贸易政策本质毕业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 由于国际贸易政策理论、国际贸易政策措施、国际贸易政策目标的新变化,使得各国应对国际贸易政策的难度加大,避免国际贸易摩擦的难度加大,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难度加大。因此,各国不得不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国际贸易政策新环境。
【关键词】 新贸易环境 贸易政策 选择
2010年,中国经济总量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对外贸易总额世界排名第二,出口总额居世界第一,国际贸易收支顺差第一。根据中国海关总署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国际贸易进出口总值为29727.6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7%,对外贸易总体向基本平衡的方向发展。2010年美国的进出口贸易总额约为3.2万亿美元,2011年中国的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3.5万亿美元,超过美国。但中国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排在世界百名之后。中国的经济总量很容易成为一些国家推销“威胁论”的借口,出口贸易额、贸易顺差世界第一极易出现贸易摩擦。表1为我国2006—2010年贸易摩擦涉及金额。
2009年,我国遭遇的贸易摩擦案件数量和案件金额均创历史新高。2009年共有20多个国家(地区)对我国发起“两反两保”的贸易救济调查116起,其中反倾销案件76起,反补贴案件13起,一般保障措施案件20起,特殊保障措施案件7起,另有美国的337调查6起,共涉及金额约127亿美元。面对后危机时代新贸易保护政策的四面出击,中国应冷静对待,从贸易政策的角度出发,我国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一、从世界范围考虑问题,在经济全球化中选择国际贸易政策与措施
经济全球化是大势所趋,贸易自由化亦为大势所趋,顺应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选择贸易政策是前提。在经济全球化中从世界范围内可供选择的国际贸易政策至少有两个:一是用尽世界贸易组织的贸易政策;二是建立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1、从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中选择国际贸易政策与措施。世界贸易组织的理论基础是自由贸易,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是开放市场,是非歧视和公平竞争,但世界贸易组织并不是自由贸易的“乌托邦”,不是自由贸易的“完美”组织,也并不是一个自由贸易组织,不能自动实现贸易自由化。世界贸易组织只有通过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之间的磋商、协商、谈判才能实现自由贸易,这为各成员之间贸易政策的差异性、贸易利益分配的悬殊性提供了空间,也为一些成员推行贸易保护政策留下了空间。事实上,没有任何干预的自由贸易只是理想状态的自由贸易,在现实的国际贸易中并不存在,世界贸易组织也无法实现这种“纯洁”的自由贸易。因此,世界贸易组织在坚持自由贸易、倡导自由贸易、发展自由贸易的大前提下,不得不给保护贸易留一条生路,不得不给保护贸易留一些缝隙,即允许各成员方实施“暂时性的”、“例外”的保障措施。如2008年秋季以来,就有22个世界贸易组织成员采取了提高关税保护本国产业发展的贸易政策。另外,世界贸易组织虽然在大前提下是禁止取量限制的,但它同时又留了一手,即允许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动用“免除”条款。如条款第12条规定,当一国国际收支出现大量逆差时,即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运用数量限制的贸易政策措施。再如条款第19条规定,当某种产品的大量进口威胁到国内产业或国内生产遭受严重损害时,可以运用数量限制的贸易政策措施。再如,利用世界贸易组织某些协议的模糊性、歧义性进行贸易保护。世界贸易组织的《反倾销协议》就很难界定“倾销”,很难确定“损害”,极易引起摩擦双方对倾销的幅度、损害的程度产生理解的反差、计算的反差,这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利用《反倾销协议》进行贸易保护留下了空间,提供了保护贸易的工具。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无论是发达国家(地区)成员,还是发展中国家(地区)成员,都是用“两手”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的,一手积极地推行世界贸易组织的贸易自由化主张,另一手又不失时机地运用世界贸易组织的“两保”措施。即使在推行世界贸易组织贸易自由化时,也选择反倾销、反補贴、技术性、环保性的贸易政策措施。仅就贸易政策、措施运用而言,如果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只会一味地走贸易自由化之路,而不善利用“两反两保”及其他保护贸易的措施,那么,可以说它不是一个“合格”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或者说不是一个“成熟”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我国要学会恰如其分地、巧妙地运用世界贸易组织安排的贸易政策。
2、运用区域经济一体化选择国际贸易政策。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世界贸易组织允许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世界贸易组织允许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内外两种不同的贸易政策措施;允许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政策措施“内外有别”;允许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内外“双重”标准的贸易政策措施存在;允许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实施内外差别待遇的贸易政策措施。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同在一地理区域内或者区域之间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地区)通过达成双边或多边协议,取消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等贸易政策措施,实现彼此之间货物、服务、生产要素、技术等的自由流动。而对区域经济一体化外的非成员,或实行各自的贸易政策措施,或实行统一的贸易政策措施,甚至是实行统一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贸易政策既是保护成员本国(地区)市场的贸易政策,又是使成员(地区)产业在更大市场范围内(区域经济一体化范围内)受到保护的贸易政策,使货物、服务、投资等受保护的空间扩大、放大。区域经济一体化内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区域经济一体化外实行不同程度的保护贸易政策,从而使区域经济一体化成员同时可以获得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带来的双重利益。从理论上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范围越大、成员越多,获得的贸易政策利益就越大。我国一方面要建立国与国的双边区域经济一体化,另一方面也要建立多边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同时,要提高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层次,由自由贸易区向关税同盟,甚至向共同市场等区域经济一体化推进。
二、从国内范围考虑问题,在对外开放中选择国际贸易政策与措施
我国仅从GDP总量看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若以世界银行对财富的计算标准看,我国则是典型的不发达国家,若从人均GDP看,我国则是世界排名一百多位的“穷国”,中国仍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是一个工业化发展水平尚处在初期阶段的国家,是一个整体技术水平和劳动生产率、特别是知识生产力远低于发达国家的国家。这就决定了我国应选择利用外部资源发展本国经济,选择自由贸易政策,选择对外开放的贸易政策,这也是顺应经济全球化的大潮,顺应贸易自由化的大趋势,顺应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与此同时,对我国的行业和企业要有选择地进行战略性保护。我国要毫不犹豫地选择开放型的自由贸易政策和适度的保护贸易政策。开放是方向,开放是潮流,开放之势不可逆转,但放任自流的开放、不加任何干预的开放不适合发展中国家的国情,不适合中国的国情,我国要在对外开放中寻求恰当、适度、有法、有理、有据的贸易保护。
1、行业、企业要善于运用贸易政策保护自己。行业、企业在国际贸易摩擦中不要总处于被动地位,不要总是疲于应诉,而要变被动为主动。在国际贸易摩擦中也应随时运用世界贸易组织的原则、协议、条款,运用世界贸易组织的贸易政策,运用国家颁布的贸易政策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国际贸易不再只是货物、服务的交流,它涉及国际贸易关系的处理,它是国际贸易政策、国际贸易政策手段的运用。同样的货物、同样的服务,由于贸易政策、贸易政策手段运用不当,它带来的损失不再仅仅是商业利益大小的损失,它很可能会给一个企业、一个行业带来致命的打击。
2、提高贸易保护的质量与水平,同时运用关税措施和非关税措施保护贸易。从整体上讲,关税措施的作用在下降,全球关税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减让已经到了一个较低的水平,但就某些行业、某些产品而言,仍然有一座耸立的关税壁垒,即使在发达国家、在美欧等国家也普遍存在极高的关税,包括关税高峰(tariff peaks),即关税税率超过15%,包括关税累加(tariff escalation),即随加工程度的推进而逐步提高关税。美国的平均关税税率为5%,但仍有近300种产品实行关税高峰。发达国家对糖、烟草、棉花等进口征收高达100%以上的关税,欧盟对超过配额部分的香蕉征收132%以上的关税。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更应对国内的“敏感产业”实行战略保护,对国内幼稚产业实施保护,关税措施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非关税措施质量与水平的提高在于:一是使非关税措施法律化,即以法律文本的形式规范非关税措施,使文件形式的、口头讲话形式的、政策形式的非关税措施全部回归到法律轨道上,使贸易保护有法可依,有法可循,有法可执。二是提高法律保护的“门槛”。我国有关产业、产品等的技术标准、安全标准、环保标准、卫生标准、检疫标准等远远低于国外、国际的标准,这些标准实际上已不能起到保护贸易的作用,更起不到保護人民健康、动植物健康的作用,同时也不利于企业的出口。低标准的产品出口要么不符合人家的技术标准、安全标准、环保标准、检验检疫标准或被拒之门外,或被就地销毁;要么是低价进入市场遭到反倾销。我国出口企业的贸易摩擦案件增加多与低水平的“国标”有关。提高“国标”并使之与国际标准接轨既是贸易保护的政策措施,又是减少或避免企业出口摩擦的贸易政策措施,更是保护人民健康、动植物健康,保护环境的贸易政策措施。
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社会日新月异的进步,使贸易政策中的人文关怀元素显得越来越重要,使贸易政策中的社会政策因素变得越来越重要。一方面贸易政策应对“三低一高”的出口企业有威慑力、敬畏感。所谓“三低一高”的出口企业是指那些靠低工资、低成本、低价格,高物质消耗出口换取外汇的企业。“三低一高”企业出口贸易政策实际上是一种既利于外需,又易引起贸易摩擦的贸易政策,更是一种失去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社会道德的贸易政策。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在贸易政策中强调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社会道德正是以人为本在贸易政策中的体现,这种企业社会责任不仅是对国内出口企业的要求,而且也是对国外出口来华企业的要求。这一贸易政策是对企业员工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工作过程、工作待遇等的规定,体现贸易政策对企业员工的人文关怀。另一方面,贸易政策应体现健康、突出健康,并将健康摆在首位。技术标准、安全标准、环保标准,绿色贸易制度、蓝色贸易制度、动植物检验检疫与卫生措施等,其实质是保障人类健康,保障动、植物健康,保障人类社会生存环境的健康。人类失去了健康,人类社会失去了健康,所谓的经济增长,所谓的GDP财富都将化为乌有。健康既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又是一个经济社会发展到现阶段突出的话题,贸易政策中不可没有健康政策,不可降低健康的水平与标准。贸易政策中的健康措施只要不滥用,它就可以说是国际贸易中各方都能理解、都能接受的贸易措施,是一种普遍通行的贸易政策。
3、体现贸易政策与措施的标准、规则应与国际标准、规则对接。中国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世界贸易组织虽是一个倡导自由贸易的组织,虽是一个推进贸易自由化的组织,但世界贸易组织无法改变各成员保护贸易的事实,无法保证中国有一个完全自由的国际贸易环境。在世界贸易组织的框架下各成员方的贸易保护更具系统性、法制性、强制性,谁能最好地、更好地运用世界贸易组织保护自己,谁就是大赢家,谁就是国际贸易最大的利益获得者。我国的贸易政策、贸易政策措施如何尽快、科学地与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协议、文本对接是当务之急,如何使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协议、免除条款、保障条款等为我所用至关重要,如何驾轻就熟地运用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机制等应成必修课。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不会利用、运用世界贸易组织的“缺陷”保护贸易,往往会成为国际贸易中的弱者,往往会在国际贸易摩擦中处于被动的地位、处于挨打的地位。从法理上讲,法律没有空子可钻,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就是这个意思。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协议也没有空子可钻,只要是世界组织的规则、协议、条款,只存在遵守与运用问题,不存在缺陷问题,只遵守不运用,甚至不会运用、不善于运用不是一个出色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不是一个强势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因此,我国应有一支既熟悉世界贸易组织文本,又善于运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协议、条款的高素质人才队伍,还应该有一批能影响甚至左右世界贸易组织双边、多边谈判的谈判高手、外交高手。
保护贸易与自由贸易如影随形,如同一对“双胞胎”。就保护贸易政策和自由贸易政策本身而言,没有好坏之分,只有惟我所用才是最好的。虽然保护贸易政策理论和自由贸易政策理论之间的争论、诋毁从来没有停止过,但这并不影响对贸易政策的选择,并不影响是选择自由贸易政策,还是保护贸易政策,亦或是在选择自由贸易政策的同时也选择保护贸易政策,反过来也一样,在选择保护贸易政策的同时选择自由贸易政策,使国家利益最大化的贸易政策才是最好的、最恰当的贸易政策。
【参考文献】
[1] 马祯:也谈贸易保护主义[J].中国经贸,2010(22).
[2] 王自力、田明华、李俊:国际贸易的保护性研究[J].北方经贸,2003(4).
[3] 黄蕾、陈继元、万涛:国际贸易政策分析[M].湖北教育出版社,2011.
[4] 华广敏:后危机时代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特点和我国的应对策略[J].商业时代,2011(7).
(责任编辑:张琼芳)
贸易政策本质毕业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美国的高等教育国际化政策的历史变迁经历了初步发展期、蓬勃发展期和深入发展期三个阶段,呈现出三大特点,即,以国家安全和外交援助并举的政策推进,以确保全球经济竞争力为核心的政策驱动,从防御到以维持世界领先地位为战略的政策转变。研究美国高等教育国际化政策变迁的特点,能为中国高等教育国际化政策的制定提供启示。
关键词:美国高等教育;国际化政策;变迁;启示
高等教育国际化是国际社会和国际组织积极推动的一种活动。国际化对培养具有全球视野、富有开拓精神的高层次人才至关重要,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本国高等教育国际化政策的制定。美国虽然实行的是州政府管理高等教育的制度,联邦宪法没有赋予联邦政府管理高等教育的权力,但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联邦政府通过立法、制定政策法令等多种方式非常巧妙地影响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发展,确保了其高等教育国际化的世界领先地位。《2014美国门户开放报告》显示,美国仍然是国际学生留学的首选国,2013-2014学年赴美留学的国际生人数达到88.6万多人,比上一学年增长8%,是招收国际生排名第二的英国的两倍。美国留学海外的学生亦比上一学年增长2%,达到28.9万多人。[1]这些数据表明,美国高等教育国际化程度相当高。研究美国高等教育国际化政策变迁历史,能对中国当前的高等教育国际化政策的制定和规划提供一些经验借鉴。
一、美国高等教育国际化政策的历史发展
从世界高等教育发展史看,高等教育产生与发展的历史是一部国际文化教育合作与交流的历史,美国的高等教育也不例外。但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美国高等教育国际化活动还大都只是非官方性质的,组织松散,规模很小,国际教育尚未构成美国高等教育的一个职能,[2]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概念也还没有出现,因而未能引起联邦政府的重视。自二战后开始,随着美国在世界上地位的改变,美国联邦政府开始重视本国高等教育国际化,制定相关政策,促进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发展。自二战后到21世纪的今天,美国的高等教育国际化政策经历了从战后的外交援助为主的政策推进,到20世纪80年代后以确保全球经济竞争力为核心的政策驱动,再到21世纪的从防御到以维持世界领先地位为战略的政策转变,具体分为以下三个时期。
(一)初步发展期(二战后至20世纪80年代以前)
美国是最早推行教育国际化的国家之一。二战后,教育国际化成为美国重要的外交政策,联邦政府的逐步介入使高等教育国际化进入了官方的、有组织的时代。在这一阶段,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法案和政策措施,将高等教育机构纳入其对外权力扩张框架之内,竭力推动美国高等教育持续地朝国际化方向迈进。
1946 年,美国国会通过的《富布莱特法案》,首创了国家、政府资助学生和学者双向国际交流模式,使美国成为世界各国学者汇聚之地和国际学生教育中心。同时,美国政府还开启富布莱特交换项目,设立奖学金,支持本国学生到国外大学、外国学生到美国大学深造或从事研究。这是高等教育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事件,开启了国际化的先河。这一模式很快为很多国家效仿,拉开了现代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帷幕。
紧接着,美国政府于1948 年通过《美国新闻与教育交流法案》(又称《史密斯·蒙特法案》),成立教育交流服务机构,分享教育、艺术和科学领域的成果等。该法案为后来的教育交流访问项目建立了基本框架。[3]随后,杜鲁门于1949年提出“第四点计划”(也称“技术援助落后地区计划”),使得高校的知识与技术援助成为战后美国高等教育国际化的一个重要领域。[4]而1950 年国会先后通过的《国际开发法》和《国家科学基金会法案》,践行对外援助、人员培训、科学咨询等计划,鼓励美国和外国科学家之间的学术交流和信息交换,支持国际教育的开发。美国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的里程碑式法案是1958年出台的《国防教育法》。《国防教育法》规定由联邦政府直接拨款建立现代语教学研究中心,设立“外国语和地区研究奖学金”,资助美国大学教师海外学术交流和国外学者来美合作。为将外语教学和区域研究全方位渗入到高等教育各层次、多学科、多类型的教育合作与交流之中,美国政府于1961年颁布《文化教育相互交流法案》(又称《富布莱特-海斯法》,FulbrightHays Act),并在美国历史上第一次提出为研究生和学者从事海外研究提供固定资金支持。前期所有的努力,为国际教育进入制度层面提供了法律依据的时机成熟。因此,1966年,《国际教育法》——世界上第一个以国家名义制定的国际教育法规出台[5],对国际教育的管理、财政资助、实施途径等各方面做了全面的规定。
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带动了地方与大学对高等教育国际化的热情,为美国20世纪80年代高等教育国际化的蓬勃发展奠定了基础。
·比较教育·美国高等教育国际化政策的历史变迁及启示
(二)蓬勃发展期(20世纪80年代至20世纪末)
进入80年代,经济的全球化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主要趋势。为应对经济的全球化,美国的高等教育国际化迅速发展,并在20世纪90年代成为高等教育领域的一个核心议题。这一时期联邦政府制定的政策主要从国家安全和确保美国在全球的国际竞争力方面加以考量。
1991 年冷战结束,联邦政府颁布《国家安全教育法案》,旨在加强语言教学及区域与国际方面的研究,为本科以上层次的学生提供海外学习和研究奖学金,为大学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提供资助。[6]之后,《美国 2000 年教育目标法》把“提高全球意识”和“树立国际化观念”作为全美学生的教育目标。而2000年颁布的《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备忘录 》和克林顿总统签署的《美国国际教育政策执行备忘录》(Executive Memorandum on International Education)则非常明确地阐述了教育国际化的目标是“培养精通外语和全球文化知识的世界领袖”,以确保美国的世界领袖地位。
美国政府清楚地认识到其在全球的领导作用还有赖于同各个国家未来的政治、文化及经济精英们建立密切的关系,因此,美国更加积极地开展国际教育与交流活动,既重视本国国际化人才的培养,又重视吸引海外人才来美学习与交流,以培养亲美的社会精英。
(三)深化发展期(21世纪以来)
迈入21世纪之后,美国联邦政府进一步关注本国高等教育国际化事业的发展,新政策频出,并开始重视非传统学生的参与,加大留学海外和吸引海外精英的力度,更加重视外语的学习。
1.重视非传统学生的参与
2001年,美国教育文化事务署宣布设立“本杰明·吉尔曼国际奖学金项目”,每年拨款150万美元,资助美国本科生出国学习(可长达一年)。这是美国进入21世纪后首次推出的基于非传统学生在国际教育交流方面参与比例较低而开设的留学资助项目。该项目主要面向低收入家庭、社区学院学生、残疾学生以及有不同种族背景的学生,鼓励这些学生到欧洲和拉丁美洲以外的留学目的国学习,以增加学生对这些地区文化的了解,增强他们的外语技能。[7]此后,资助金额和人数逐年增加。
2.加大双向流动的力度
首先,21世纪以来,联邦政府不断强化已有项目的执行。如富布莱特项目每年获资助人数和拨款都在不断增加,2006年该项目还被纳入美国 2007 财年“科学交流计划”的预算中,大幅增加经费,提高其地位。[8]2011年,富布莱特项目同美国国家健康研究所福格蒂国际中心合作设立“富布莱特-福格蒂公共健康奖学金”(FulbrightFogarty Fellowships)项目,资助美国医学院和健康领域的研究生到东亚太平洋地区、中南亚、撒哈拉以南非洲和西半球资源有限地区从事公共健康研究。[9]2013年,美国国务院和美国国家地理杂志学会合作设立的“富布莱特美国国家地理杂志数码故事奖学金”(FulbrightNational Geographic Digital Storytelling Fellowship),资助美国学生针对任一全球重要主题在国外最多三个国家、一年学术时长的旅游和数码故事记述。[10]
其次,各类项目先后出台。2005 年亚伯拉罕·林肯委员会基于经济、安全、美国的世界地位以及留学的教育价值等方面考量,发布 “全球竞争力与国家的需要——百万人留学”(Global Competence & National Needs,One Million Americans Studying Abroad)报告(又名“林肯计划”),提出到 2016-2017 学年,美国每年留学海外的学生人数要增长至 100 万,并详细规定了留学经费额度和逐年增加拨款基点,提出多样化的留学院校和目的地,加强项目的质量控制等。[11]美国国会通过了这一方案,并以官方名义宣布2006年为“海外学习年”(Year of Study Abroad)。 2007年《美国竞争力计划》(American Competitiveness Initiative,AIC)提出要提供最好的环境,以吸引世界各地的最顶尖的学生、科学家和工程师,让美国成为世界上从事学习和科学研究的最有吸引力的地方。2009年美国参议院出台的《2009年参议员保罗·西蒙留学基金法》(Senator Paul Simon Study Abroad Foundation Act 2009)将海外留学教育正式确立为美国大学教育的一部分。同时法案要求美国高等教育机构清除目前校内阻碍学生留学的因素,如课程、教师参与、学院领导和计划项目等。[12]而2010年5月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在北京签署的“十万强计划”目标已于2014年夏实现。[13]2014年奥巴马访华期间与中方签订了最新的签证政策,即美国和中国将互惠延长发放给对方学生和访问交流者签证的有效期达5年。[14]签证有效期的延长将带来更多的双向交流。
3.重视外语的学习
2006年,布什在美国大学校长国际教育峰会上正式提出“国家安全语言行动计划”(National Security Language Initiative, 简称NSLI),拨款1.14亿美元加强美国民众对紧缺外语——阿拉伯语、汉语、印地语、波斯语、俄语及其他语种的掌握能力,确定三个亟待提高的量化目标,即掌握外语、高水平外语使用者和外语教师人数及待遇的提高。[15]还设有资助学习“关键语言”的“基尔曼奖学金”[16]和“重要语言奖学金项目”(Critical Language Scholarship,简称CLS)[17],以及由国家安全教育项目(NSEP)资助,侧重对于美国国家安全极为重要的地理区域、语言和专业领域的伯仁奖助学金(Boren Scholarships and Fellowships)[18]。
二、美国高等教育国际化政策变迁的特点
纵观美国高等教育国际化政策的发展,可以看到社会、政治和经济等因素在美国高等教育国际化政策历史变迁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从维护本国政治利益而进行技术援助,到为确保本国的全球经济竞争力而加大外语学习和区域研究力度,再到为了维持其世界霸权地位而加大本国学生海外学习和吸收留学生力度,美国高等教育国际化政策的变迁体现了联邦政府不同时期的价值取向。
(一)以国家安全和外交援助并举的政策推进
正如著名学者阿拉丁所说:“教育可以被看作是外交政策的第四个层面:它有助于改善一个国家的形象。”该论点把教育合作作为外交政策的投资,对国与国之间未来关系的发展有促进作用,因为许多留学生学成回国后将成为各国政治经济的中流砥柱,他们在异国被输入的价值理念和意识形态,将会影响他们今后的工作与生活。许多国家向外国留学生提供奖学金就是基于此种考虑。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成了与苏联抗衡的唯一超级大国。为了在今后的发展中超过苏联而成为世界的霸主,美国政府借助教育交流和技术援助变相推行其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教育国际化成为美国重要的外交政策,国家外交和安全政策成为真正的推动力。
“富布莱特计划”和“第四点计划”均是以学术、专业和科学等方式来援助受援国,借此向他国传播美国的价值观,从而达到其在世界政治舞台领先地位的目的,同时,也促进了国际之间的教育交流和各国人员之间的交流。《国防教育法》从美国国防的战略高度,首次将外语教学提高到与数学和科学教学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其第六章更明确规定通过三项措施促使美国高等教育面向国外和促进外国对美国的了解,高等教育成为美国增强同苏联的对抗能力的全球性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国际教育法》则是满足美国世界领袖地位的需要。
(二)以确保全球经济竞争力为核心的政策驱动
教育的国际化对技术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有着显著的促进作用,因而经济利益的刺激是各国政府重视高等教育国际化最显著的因素之一。20世纪80年代末,冷战结束,世界经济和贸易全球化的走向促使各国的高等教育重视培养精通世界经济贸易、生产和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并希望通过高等教育的国际交流,谋求较好的国际关系,为国家带来直接和长远的经济利益。因此,随着经济和科技实力成为国际间综合国力对比的主要因素,美国政府改变了本国高等教育国际化的策略,从国家政治、国防和军事发展的轨道转入到世界科技、人才的竞争中。“竞争力”开始成为美国联邦政府关注国际教育的新焦点。
首先,政府通过立法和各种政策等途径进行宏观指导,并为高校的高等教育国际化活动提供各方面保障。如1985年《高等教育法第六条款》为路德管理学院和沃顿商学院的工商管理项目提供资助,并在《高等教育法第六条款》中又新设了Part B项目,用于对国际贸易、国际管理人才的培养提供资助。[19]其次,美国借助其强大的经济实力和较高的教育水平,积极参与多边教育合作,建立合作机制,促进高等院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际教育交流活动。比如,始于1990年11月的跨大西洋教育合作机制:欧盟美国计划(EUUS)(包括了高等教育领域的合作),始于1994年12月的北美自由贸易区“高等教育三边合作计划”,以及同期由三国政府基于合作协议框架下设立的“北美高等教育交流项目”①(The Program for North American Mobility in Higher Education)等都是美国政府搭建的高等教育国际化合作平台。
(三)从防御到以维持世界领先地位为战略的政策转变
“9.11事件”之后,美国联邦政府相继出台的新法案、新规定不仅加大了国际学生、外国科学家进入美国的难度,还对他们所从事学习和研究的科目和领域加以限制,这些闭关锁国的防御政策一度使美国高等教育国际化步伐走向停滞,甚至倒退,导致赴美留学的学生数量大幅度下降,连续三个年度出现负增长,从 2002年的 58.6万人降为2006年的56.4 万人。[20]美国高等教育的国际化开始陷入低潮,这一状况引发了美国企业界、科技界和教育界对政府的严重不满。在社会各界的呼吁下, 尤其是在面对英国、澳大利亚、德国、新西兰等国借机出台优惠政策“抢挖”国际人才的压力下,美国开始积极调整政策,将高等教育国际化提高到国家战略的高度。
首先,大力资助本国学生赴海外学习。如2005年11月颁布的“林肯计划”提出到 2016-2017 学年,美国每年留学海外的学生人数要增长至 100 万;《2009年参议员保罗·西蒙留学基金法》使海外留学教育正式成为美国大学教育的一部分;而2011年的“富布莱特-福格蒂公共健康奖学金”和2013年的“富布莱特美国国家地理杂志数码故事奖学金”则凸显了海外留学的进一步发展。其次,大力增强“请进来”力度,广泛吸引海外留学生。如2005年的《健康、服务和教育机会法案的修正案》提出了吸引留学生的诸多措施,并把积极开拓国外生源市场纳入政府工作日程;2007年的《美国竞争力计划》、2008年《提高国际开放程度以提高美国国家竞争力法案》和2014年中美签证的互惠延长新政策都力争要创造条件吸引世界各地的学生、学者和科学研究者。再次,重视外语语言教育的立法,划拨专款支持外语教学, 架设通向外部世界的桥梁,如2006年的“国家安全语言行动计划”、富布莱特新语言项目等。2008 年颁布的《2008 提高国际开放程度以提高美国国家竞争力法案》,将国际教育交流视作是美国实现全球领导竞争力战略目标的桥梁。
三、对中国高等教育国际化政策的启示
高等教育国际化是高等教育发展的全球性趋势。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高等教育国际化政策的制定已成为各国教育政策的重要一环。美国在高等教育国际化政策方面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一)将高等教育国际化提升至国家战略的高度
自第二次世界战争之后,美国联邦政府开始重视本国的高等教育国际化政策的制定。“9.11事件”后,美国更是将高等教育国际化提高到国家战略的高度。正是有了政府政策上的大力支持,美国的高等教育国际化活动才得以蓬勃发展。借鉴美国,我国政府在制定教育政策时,应该将高等教育国际化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重视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整体规划,结合自身实际与国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有中国民族特色的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战略,以适应当前世界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趋势。各省市也应结合世情、国情与省情,制定出符合各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规划,形成具有各省特色、服务于当地的高等教育格局。
(二)增强高等教育国际化政策的可操作性
美国在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的每个阶段都有政府法律和政策的支持,几乎每一项法案都有非常周严的法律规定和具体的可操作性目标,因而能够得以切实有效地实施。
我国政府也非常重视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发展。但我国的高等教育国际化政策往往注重“宽宏而大”,多为概况性和原则性规定,忽略了“具体而微”,可操作性不强,同时没有相关的配套法规加以细化,缺乏明确的针对性。如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将教育的国际化纳入法治轨道,其第六十七条规定国家鼓励开展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1999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也作了类似的原则性规定。两部法律的规定都很规范,但总体来说比较抽象,操作性不强。如教育经费的投入使用和监督、社会办学的权利和义务、学校办学自主性等方面,都只有大体的方向和原则,缺乏具体可行的标准。政府与学校的职责不明,目标不清晰,缺乏有效监督。因此,我国政府在制定高等教育国际化政策内容时,除了原则性规定外,应注重具体性和可操作性,使相关政策能够在实际实施中得到切实有效地执行。
(三)提高多元外语学习和区域研究的资助额度
外语学习和区域研究分别是衡量高等教育国际化的重要指标之一。纵观美国高等教育国际化政策的历史变迁,自二战以来,外语学习和区域研究一直是美国高等教育国际化政策的重要内容。政府对这两个项目的拨款亦十分充足,从而保证了项目开展所必要的经费。
近年来我国也开始重视多元外语的学习和国际区域间的研究,一些外国语学校开设了多种小语种专业,许多综合性大学设立了区域研究中心。但政府就外语学习或区域研究项目的资助力度非常有限,这使得外语与地区研究中心的活动开展遭受到较大的限制。以非常用外语教学的开展为例,2009 年,美国研究型大学平均开设了 58 门非常用外语语种课程,而中国研究型大学平均仅开设了3门非常用外语语种课程。[21]国际教育和研究活动的开展需要大量的经费与专业人才,如果政府制定高等教育国际化政策时能将多元语言学习和区域研究纳入考虑之列,并提高资助额度,这将会为我国的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增光添彩。
(四)加大吸引海外留学生的力度
西方发达国家都把接收外国留学生与该国基本的政治外交政策联系在一起。美国早已将高等教育国际化视作一项公共外交政策,对维护美国的全球领导力和霸主地位举足轻重。培养留学生是对外传播美国的价值观与影响的一种重要手段。自1946年的富布莱特政策之后,美国政府不断出台了多项政策吸引海外学生。虽然“9.11”之后政策有所调整,但几年之后又调整回来,并加大了力度。当今,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留学生接收国,吸引了全世界三分之一的留学生。
21世纪以来,我国政府亦制定了相关政策吸引海外留学生,来华留学生也呈上升趋势。2014年共计有来自200个国家和地区的37.7万名各类外国留学人员来华学习[22],同期,中国大陆学生前往海外学习的人数达到45.98万人[23]。两组数字相比较,出国留学的人数要比来华学习的人数多8万多。因此,在政策上加大力度吸引海外留学生,我国仍有很大的空间。除了中国政府奖学金之外,政府可以在政策上为高校、非营利组织、企业、民间人士等提供捐资助学的便利,为吸引海外留学生来华学习搭建更多的桥梁。
四、结语
国际化是世界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趋势,也是中国高等教育实现快速发展的必由之路,而高等教育国际化政策的制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美国从国家战略高度重视高等教育国际化政策的制定,并通过立法来细化和规范高等教育的国际化,重视外语学习与区域研究,加大吸引海外留学生的力度和本国派出学生的力度,凸显了其不同历史时期的特点。借鉴美国的经验,我国应将高等教育国际化政策的制定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增强政策的可操作性,加大资助多元外语的学习、区域研究和吸引海外留学生的力度,以促进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深入发展。
注释:
①这是一个三方政府协作项目,分别由各国政府每年对两所国内大学提供资助,帮助其互相开展教育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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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014年全国来华留学生数据统计[EB/OL].[2015-10-01].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5987/201503/184959.html.
[23]教育部:2014年度我国出国留学人员总数达45.98万人[EB/OL].[2015-10-01].http://education.news.cn/2015-03/05/c_1114535330.htm.
(责任编辑陈志萍)
贸易政策本质毕业论文范文第6篇
“深加工”最头疼南京金腾橡塑有限公司张益林
加工贸易政策的调整,对企业带来的影响是相当大的。
调整后的加工贸易制度有两个很重要的变化,一是银行台账保证金制度;一是企业今后必须面对深加工的贸易环境,其中,银行保证金制度会给企业的流动资金带来影响,让企业的扩大生产存在制约,但这并不是最主要的影响。
最为困难的是,企业今后必须面对深加工的贸易格局,这样的环境会带来两点变化,一是价格成本的提升,要想深加工,就必然要投入更新的生产设备、生产技术,这对企业的要求更加严格,成本的上升也在所难免;另外,深加工要求企业所生产出的产品技术含量更高,但大部分加贸企业,尤其是内资企业,更多地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在技术上往往达不到要求,这也就是专家们说的,新政对内资企业的影响远远大于外资企业的由来。新政虽然对双方的影响程度是一样的,但是外资企业有技术上的优势,它们能够更快地适应新贸易政策的影响。
“内资”受损更重
国家发改委宏观院外经所所长、北京对外经济研究所所长 张燕生
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对内资企业的影响远远大于外资企业,尤其是实力雄厚的跨国企业。此次受限制的“两高一资”产品,大部分来自劳动密集型的内资企业,因为跨国公司控制着加工贸易的高端链条,产品分工地位高于内资企业,其产品主要集中在鼓励出口的高新技术行业。
提高“附加值”是关键
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司长王琴华
根据目前公布的最新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看,企业如果能够在比较短的时间内,把自己的产品附加值提高上去,或者自己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产品,可以用更高的价值来获取自己的利润。今后的加贸贸易政策还将出现调整,但这样的调整是考虑到优化产品结构和地域结构两个方面,而做出的适度的、循序渐进的一种调整办法。
双管齐下,企业为难
广州市台资企业协会会长吴振昌
出口退税率政策调整和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双管齐下,政策一下子急剧转弯,这令已发展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很难在短时间内调整过来。相较于从前,退税率下调及交纳保证金大幅增加了企业的资金周转压力,企业一般是通过向客户提价来消化,但具备采购尚有议价能力的加工企业大约只有20%,不少企业有倒闭或转产的风险。
调整是为了更好地发展
商务部副部长魏建国
调整政策不是要取消加工贸易,而恰恰是为了更好地发展加工贸易。禁止和限制“两高一资”产品及加工水平低的产品加工贸易,完善准入管理,推进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有利于缓解当前能源紧张、环境问题突出和资源相对短缺等矛盾。总的来看,转型升级对我国加工贸易企业而言,既是压力,也是机遇。必须抓住机遇,向更高技术含量、更大增值环节和自主品牌发展,在全球化的国际竞争中占据先机。
“一刀切”不可取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海关管理系主任徐伟
本次加工贸易政策调整的力度可谓不小,但是相对我国加工贸易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而言,仍是远不足够的。我国仍然处于全球生产价值链的低端,外资企业仍然是我国加工贸易的主导力量,加工贸易发展还存在严重的地区不平衡,加工贸易准入制度尚未完备等等,这些情况决定了我国加工贸易政策近期加工贸易政策的继续调整是不可避免的。
但就政策运用的技巧层面有值得商榷的地方。比如是否设立政策运行的缓冲期的问题,在珠三角地区这一要求尤为强烈。还有能否避免“一刀切”处理问题的做法,本次调整避免了对东、西部发展问题的“一刀切”,但是就行业而言、就企业规模而言,还是存在“一刀切”的情况。这种做法是否真正能够实现既定的政策目标,负面效果的大小,还得通过实践来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