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奖惩制度范文第1篇
1.0 目的
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做到“奖惩分明,公正公平”,特制定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0 职责
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完善,并及时收集反馈意见。 4.0 内容 4.1 员工奖励
4.1.1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特制定以下奖励办法。奖励原则:“贡献大小”、“奖勤罚懒”以及“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4.1.2奖励的种类及方式:
①精神奖励:指根据不同情况,公司对在工作上取得一定成绩或作出一定贡献的员工在精神方面予以鼓励的一种方式。具体分以下几种: 1) 通报表扬。 2) 大会表彰。 3) 颁发《荣誉证书》。
4) 记功(记功分: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 ②物质奖励:
1) 记特等功(奖励金额:2001000元)。
2) 晋级(指对获奖者在原工资或职务基础上调升工资或职务)。
3) 嘉奖:指对符合条件的员工,除给予精神鼓励外,还给予一定物质方面的
奖励(金额:100500元)。
4.1.3奖励基金的来源及构成:
①公司各种经营创收按比例计算提奖励作为基金。 ②公司有偿服务按比例计提作为奖励基金。 ③其他可列为奖励基金的费用。 4.1.4奖励权限:
①对部门主任以下人员的奖励,由部门经理或管理处主任及保安队长按照规定条件提议(填写《员工奖励申报表》并附事迹材料,下同)。经管理处主任或部门经理核实,公司人事行政部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由所在部门或管理处协同人事行政部组织实施。
②对部门主任 (含)级以上人员的奖励,由各部门经理提议,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 4.1.5奖励的条件:
①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程序报批后,可给予记特等功、晋级或嘉奖: 1) 对改革企业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及对公司经营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者。 2)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声誉并受到了商户高度赞扬者。 3) 保护商户及公司财务(价值在3000元及以上)免受重大损失或事迹特别突
出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者。
4) 管理有方,在员工中具有较高威信并使本部门或本管理处工作业绩突出者;
5) 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者。
6) 检举揭发行贿受贿及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为公司挽回损失及名誉者。 7) 尊老爱幼、见义勇为、拾金(物)不昧,品行优良者。 8) 年终评比获优秀员工、优秀管理干部称号者。 9) 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重大案件者。
10) 预防机件故障或抢修工作提前完成并保证质量者。 11) 公司认为应该奖励的其他情形。
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程序报批后,可给予精神奖励: 1) 服从公司(部门)安排,任劳任怨、顾全大局者。
2) 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不搞小集团,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者。
3) 严格照章办事,工作勤恳、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者。
4) 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不贪污腐化、维护公司形象声誉有功者。 5) 为商户挽回较大财产损失(1500元以上),并受商户书面表扬者。 6) 工作效率高,办事快速、不拖拉推诿者。
7) 眼光敏锐,能及时判断、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上报,协助解决
取得成效者。
8) 在本职工作中有创新意识,能创造性地完成本职工作并取得成效者。 9) 遵纪守法,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10) 工作达到质量标准,无差错、无庇漏、无投诉者。 11) 公司认为应该奖励的其他情形。
4.1.6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奖励条件及权限实施各项奖励,禁止按平均主义和假申报。否则,对部门负责人及推荐人予以相应处罚,严惩者予以降职、撤职或辞退。
4.2 员工处罚:为了规范员工行为,做到“奖罚分明,有法可依,公正严明”,特制定以下规定。 4.2.1员工过失处罚类别:
①“A类”过失处罚罚款10100元(以整数计,下同)。 ②“B类”过失处罚罚款50500元(同上)。
③“C类”过失处罚立即予以撤职、解约或辞退,且无任何经济补偿。 4.2.2处罚权限同奖励权限。 4.2.3处罚的条件:
①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A类”过失处罚(轻者予以通报批评,严重者将予以书面警告):
1) 未按规定着装或不佩戴工作卡者。 2) 代(托)人打卡者。
3) 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部门经理或管理处主任批准而私自倒班者。 4) 工作时间扎堆聊天,高声喧哗或出言污秽者。
5) 工作时间吃零食,打瞌睡、看小说、杂志,听收录机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
事,情节较轻者。
6) 在公司禁烟区吸烟或乱扔果皮、纸屑、包装废弃物等者。 7) 怠慢商户或在与其打过招呼置之不理者。 8) 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及用语者。
9) 私自动用机电设备、消防器材尚未造成损失者。 10) 不遵守交接班制度,以及未做好交接班记录者。 11) 未经批准擅自将公司物品借给他人使用者。 12) 私藏(拿)公司物品占为已有者。
13) 破坏物业辖区内公共设施、设备、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以及损坏公司形
象的行为不予制止或知情不报者。
14) 上班时间在电脑上打游戏或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15) 违反规定浪费、损坏、丢失公物者。
16) 违反公司其它规定,适用于“A类”过失处罚情况时。
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B类”过失处罚(严重者予以记过、降级、罚款处理):
1) 一个月受到两次或一年内累计三次A类过失者。
2) 因工作失误,工作质量、服务态度不佳引起客户的有效投诉。 3) 与公司内外各种检查人员争吵、狡辩、无理取闹、干扰执行公务者。 4) 擅离职守2小时以上者,未对工作造成损失者。
5) 上班时间擅自离岗,串岗以及容留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岗位者。
6) 蓄意破坏、损坏、偷窃公物或商户物品者,或利用公物发泄工作不满者。 7) 毁坏公司财物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损失照价赔偿)。 8) 保安人员非当值时间穿保安制服或携带保安器材外出公司者。
9) 公司统一安排值班,不到岗或脱岗,以及上班打瞌睡、睡岗未造成严重后
果者。
10) 违反操作规程,情节较轻者。
11) 不接受公司处罚者(必须是合理、合适的处罚时)。 12) 未经批准,私自复印或向外传播公司文件、资料者。
13) 违反公司其它规定,适用于“B类”过失处罚情况时。
③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C类”过失处罚(立即予以撤职、解约或辞退,且无任何经济补偿):
1) 一个月受到两次或一年内累计受到三次“B类”过失处罚者。 2) 月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七天者。 3) 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内部团结者。
4) 在公司内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消极怠工、玩忽职守,干扰公司正常工作
秩序者。
5) 散布谣言、谩骂、恐吓、中伤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有损公司形象者。 6) 发表与公司精神、会议决议以及文件等相违背言论,造成不良影响者。 7) 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顶撞、态度野蛮,不服从管理者。 8) 不服从公司人事安排、岗位调动者。
9) 直接或间接向第三者泄漏有关公司业务、财务、交易事务详情或任何有关
公司之业务秘密者(即属“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10) 利用公司资源或利用工作时间干私活。
11)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者。 12) 违反劳动合同者。
13) 恶意毁坏公司财物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损失由当事人赔偿)。 14) 直接或间接收受任何与公司业务的任何人士、公司或机构之任何佣金、回
扣、商情(业务)侦察费、赏金、礼物或恩惠,不论是以金钱及其他方式 (情节严重者送交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起诉)。 15) 利用职务之便,搞自己的生意经营者。 16) 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17) 仿效上级签字,盗用公司印章以及涂改有关证明、工作记录和搞假材料、假证明者。
18) 贪污受贿,向商户索取财物者。
19) 违反公司其他规定,适用于“C类”过失处罚情形时。
4.2.4过失处罚权限及执行程序:
①主任级(含)以上管理人员可签发“A类”和“B类”过失单,经理级(含)以上管理人员可签发以上三类过失单。
②过失单一式二联,一联交过失者本人,另一联交人事行政部登记汇总(需本人签名),处罚金由当事人直接交现金。
4.2.5过失单的签发必须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公平。严禁公报私仇、夸大事实、滥签滥罚,否则,当事人有权向公司职能部门上诉,一经核实,签发人将受到相应处罚。
某公司奖惩制度范文第2篇
1.0 目的
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做到“奖惩分明,公正公平”,特制定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0 职责
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完善,并及时收集反馈意见。 4.0 内容 4.1 员工奖励
4.1.1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特制定以下奖励办法。奖励原则:“贡献大小”、“奖勤罚懒”以及“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4.1.2奖励的种类及方式:
①精神奖励:指根据不同情况,公司对在工作上取得一定成绩或作出一定贡献的员工在精神方面予以鼓励的一种方式。具体分以下几种: 1) 通报表扬。 2) 大会表彰。 3) 颁发《荣誉证书》。
4) 记功(记功分: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 ②物质奖励:
1) 记特等功(奖励金额:2001000元)。
2) 晋级(指对获奖者在原工资或职务基础上调升工资或职务)。
3) 嘉奖:指对符合条件的员工,除给予精神鼓励外,还给予一定物质方面的
奖励(金额:100500元)。
4.1.3奖励基金的来源及构成:
①公司各种经营创收按比例计算提奖励作为基金。 ②公司有偿服务按比例计提作为奖励基金。 ③其他可列为奖励基金的费用。 4.1.4奖励权限:
①对部门主任以下人员的奖励,由部门经理或管理处主任及保安队长按照规定条件提议(填写《员工奖励申报表》并附事迹材料,下同)。经管理处主任或部门经理核实,公司人事行政部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由所在部门或管理处协同人事行政部组织实施。
②对部门主任 (含)级以上人员的奖励,由各部门经理提议,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 4.1.5奖励的条件:
①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程序报批后,可给予记特等功、晋级或嘉奖: 1) 对改革企业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及对公司经营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者。 2)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声誉并受到了商户高度赞扬者。 3) 保护商户及公司财务(价值在3000元及以上)免受重大损失或事迹特别突
出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者。
4) 管理有方,在员工中具有较高威信并使本部门或本管理处工作业绩突出者;
5) 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者。
6) 检举揭发行贿受贿及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为公司挽回损失及名誉者。 7) 尊老爱幼、见义勇为、拾金(物)不昧,品行优良者。 8) 年终评比获优秀员工、优秀管理干部称号者。 9) 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重大案件者。
10) 预防机件故障或抢修工作提前完成并保证质量者。 11) 公司认为应该奖励的其他情形。
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程序报批后,可给予精神奖励: 1) 服从公司(部门)安排,任劳任怨、顾全大局者。
2) 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不搞小集团,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者。
3) 严格照章办事,工作勤恳、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者。
4) 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不贪污腐化、维护公司形象声誉有功者。 5) 为商户挽回较大财产损失(1500元以上),并受商户书面表扬者。 6) 工作效率高,办事快速、不拖拉推诿者。
7) 眼光敏锐,能及时判断、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上报,协助解决
取得成效者。
8) 在本职工作中有创新意识,能创造性地完成本职工作并取得成效者。 9) 遵纪守法,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10) 工作达到质量标准,无差错、无庇漏、无投诉者。 11) 公司认为应该奖励的其他情形。
4.1.6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奖励条件及权限实施各项奖励,禁止按平均主义和假申报。否则,对部门负责人及推荐人予以相应处罚,严惩者予以降职、撤职或辞退。
4.2 员工处罚:为了规范员工行为,做到“奖罚分明,有法可依,公正严明”,特制定以下规定。 4.2.1员工过失处罚类别:
①“A类”过失处罚罚款10100元(以整数计,下同)。 ②“B类”过失处罚罚款50500元(同上)。
③“C类”过失处罚立即予以撤职、解约或辞退,且无任何经济补偿。 4.2.2处罚权限同奖励权限。 4.2.3处罚的条件:
①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A类”过失处罚(轻者予以通报批评,严重者将予以书面警告):
1) 未按规定着装或不佩戴工作卡者。 2) 代(托)人打卡者。
3) 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部门经理或管理处主任批准而私自倒班者。 4) 工作时间扎堆聊天,高声喧哗或出言污秽者。
5) 工作时间吃零食,打瞌睡、看小说、杂志,听收录机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
事,情节较轻者。
6) 在公司禁烟区吸烟或乱扔果皮、纸屑、包装废弃物等者。 7) 怠慢商户或在与其打过招呼置之不理者。 8) 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及用语者。
9) 私自动用机电设备、消防器材尚未造成损失者。 10) 不遵守交接班制度,以及未做好交接班记录者。 11) 未经批准擅自将公司物品借给他人使用者。 12) 私藏(拿)公司物品占为已有者。
13) 破坏物业辖区内公共设施、设备、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以及损坏公司形
象的行为不予制止或知情不报者。
14) 上班时间在电脑上打游戏或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15) 违反规定浪费、损坏、丢失公物者。
16) 违反公司其它规定,适用于“A类”过失处罚情况时。
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B类”过失处罚(严重者予以记过、降级、罚款处理):
1) 一个月受到两次或一年内累计三次A类过失者。
2) 因工作失误,工作质量、服务态度不佳引起客户的有效投诉。 3) 与公司内外各种检查人员争吵、狡辩、无理取闹、干扰执行公务者。 4) 擅离职守2小时以上者,未对工作造成损失者。
5) 上班时间擅自离岗,串岗以及容留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岗位者。
6) 蓄意破坏、损坏、偷窃公物或商户物品者,或利用公物发泄工作不满者。 7) 毁坏公司财物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损失照价赔偿)。 8) 保安人员非当值时间穿保安制服或携带保安器材外出公司者。
9) 公司统一安排值班,不到岗或脱岗,以及上班打瞌睡、睡岗未造成严重后
果者。
10) 违反操作规程,情节较轻者。
11) 不接受公司处罚者(必须是合理、合适的处罚时)。 12) 未经批准,私自复印或向外传播公司文件、资料者。
13) 违反公司其它规定,适用于“B类”过失处罚情况时。
③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C类”过失处罚(立即予以撤职、解约或辞退,且无任何经济补偿):
1) 一个月受到两次或一年内累计受到三次“B类”过失处罚者。 2) 月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七天者。 3) 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内部团结者。
4) 在公司内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消极怠工、玩忽职守,干扰公司正常工作
秩序者。
5) 散布谣言、谩骂、恐吓、中伤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有损公司形象者。 6) 发表与公司精神、会议决议以及文件等相违背言论,造成不良影响者。 7) 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顶撞、态度野蛮,不服从管理者。 8) 不服从公司人事安排、岗位调动者。
9) 直接或间接向第三者泄漏有关公司业务、财务、交易事务详情或任何有关
公司之业务秘密者(即属“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10) 利用公司资源或利用工作时间干私活。
11)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者。 12) 违反劳动合同者。
13) 恶意毁坏公司财物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损失由当事人赔偿)。 14) 直接或间接收受任何与公司业务的任何人士、公司或机构之任何佣金、回
扣、商情(业务)侦察费、赏金、礼物或恩惠,不论是以金钱及其他方式 (情节严重者送交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起诉)。 15) 利用职务之便,搞自己的生意经营者。 16) 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17) 仿效上级签字,盗用公司印章以及涂改有关证明、工作记录和搞假材料、假证明者。
18) 贪污受贿,向商户索取财物者。
19) 违反公司其他规定,适用于“C类”过失处罚情形时。
4.2.4过失处罚权限及执行程序:
①主任级(含)以上管理人员可签发“A类”和“B类”过失单,经理级(含)以上管理人员可签发以上三类过失单。
②过失单一式二联,一联交过失者本人,另一联交人事行政部登记汇总(需本人签名),处罚金由当事人直接交现金。
4.2.5过失单的签发必须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公平。严禁公报私仇、夸大事实、滥签滥罚,否则,当事人有权向公司职能部门上诉,一经核实,签发人将受到相应处罚。
某公司奖惩制度范文第3篇
一、考核实行全面检查和查阅基层台帐、各类统计报表、调解文书存根与回访相结合,以查阅档案、材料为主的方式。
二、考核内容分为:
1、人民调解:主要包括各级调委会组织、制度是否健全,人民调解文书制作、调解案件卷宗装订是否规范,调解员培训、教材是否落实,调解员工作证是否齐全等。
2、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主要包括排查工作制度是否健全,重大节日和“两会”期间的重点排查是否落实,有无群众集体或越级上访事件,重大矛盾纠纷调处是否及时、有效。
3、安置帮教:主要包括安置帮教组织机构、制度是否健全,帮教队伍培训是否落实,刑事解教人员档案建设是否规范,帮教率、农村安置率和城镇安置率是否达到上级的要求,“两劳”回归人员重新犯罪率是否低于上级规定的标准,排查管理是否按照上级的要求进行落实。
4、普法依法治理:主要包括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普法规划和计划是否落实,乡镇(街道)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普法计划是否落实,普法教材和普法宣传员培训是否落实,协助乡镇(街道)是否与村(居)、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签订了普法依法治理责任书。
5、社区矫正:主要包括组织机构、制度、职责是否健全,矫正方案、日常监督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各类统计报表是否完整、准确、及时,矫正对象的档案是否建立等。
6、“12348”法律服务专线:主要包括组织机构制度是否健全,
1 值班人员在岗是否尽责、电话记录是否齐全、上门服务是否及时。
7、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主要包括组织机构制度是否健全,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军人军属涉法案件是否免费提供服务,为军烈属上门提供法律服务的措施等。
8、报表报送:主要包括各类统计报表是否完整、准确、及时。
三、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人民调解为15分;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为15分;安置帮教为15分;普法依法治理为15分;社区矫正为15分;“12348”法律服务专线为10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为5分;报表报送为10分。其他工作属于加分项目。
四、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第一至三名为优秀,最后一至两名为合格,中间数名为良好。
五、区(县)局每年对考核为优秀单位的所长和有关人员予以通报表彰。拟向市局报送集体或个人三等功的,其业务考核必须为优秀。
六、连续两个月考核居末位的,所长和其他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区(县)局组织的培训班。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的,本业务工作考核记为0分。
某公司奖惩制度范文第4篇
为保证公司各种制度的有效实施,公平、公正地评价每一位员工的工作表现,真正做到有效激励,奖惩分明,特制定本办法。
(二)、原则
1、据实的原则 奖励和惩处要有充分的原因和清楚的事实依据;
1、恰当的原则 奖励和惩处的轻重要与贡献的大小或所犯过失的程度相符;
3、激励的原则 奖励和惩处后要让员工知道继续努力的方向、改进的目标和应遵守的规定;
4、及时性原则 当奖励时则奖励,当处罚时则处罚;
5、申诉的原则 对于奖励或惩处事项有异议进,当事人或有关人员有向上级领导申诉的权力。
(三)、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四)、奖励工作程序
1、奖励项目 1)、全勤奖
入职1年以上,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的员工。 2)、优秀员工、优秀团队奖
季度、评选奖项,用于对员工或团队的突出表现和高工作标准的褒扬。(不含部门经理及以上员工) 3)、业绩贡献奖
不定期评选奖项,对于为公司带来(或提供信息)大单客户,并与公司签单成功者进行表彰。 4)、优秀管理奖
评选奖项,用于对精通业务,且具备管理意识,能成功带领团队取得优异成绩的管理人员进行嘉奖。
5)、其他奖励: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① 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
1 ② 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③ 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 ④ 改进管理成效显著; ⑤ 培养和举荐人才。
6)、奖励分为特别奖和不定期即时奖励,特别奖须由所在部门推荐,人事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奖励方式为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奖金。同时公司规定管理人员可对职员的业绩表现、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管理创新等给予即时奖励。
2、奖项实施程序
1)、定期评选奖项(如季度、优秀员工奖、优秀团队奖等)由人事行政部在每季(年)末通知各部门报部门预选人选及提交相关材料。
2)、不定期评选奖项(如突出业绩奖)则根据具体实际发生情况,由人事行政部或部门经理倡导开展。
3)、预选人由部门提名,说明员工或团队获奖原因及主要事迹,并填写《员工奖惩表》。
4)、按权限审批:由人事行政部汇总,并报总经理审批。 5)、审批完成后,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实施并记入该员工内部档案。
3、奖励方式 1)、物质奖励
① 一次性现金奖励
适用于各种奖励项目,由公司根据个人或团队的贡献大小来确定(100元-2000元)
② 同职级工资上浮
一年内获奖三次以上、优秀员工奖、优秀管理奖获得者,可获得同职级工资上浮一档 ③ 晋升
公司管理层岗位空缺时,可提拨业务技能熟练同时有管理能力的员工 2)、非物质奖励(可视情况与物质奖励搭配使用或替代使用)
④ 通报表扬:在企业文化宣传栏发通告表彰
2 ⑤ 技能管理培训:受奖励者可参加其它岗位技能培训、管理培训及为更高级别员工举办的培训。
(五)、惩处工作程序
1、惩处项目 1)、诫勉
用于惩处轻微过失,由直接上级给予口头上的警告,及时指出缺点或不足,使其引以为戒。 2)、口头警告
用于惩处一般实质性质的违规行为和工作表现,使其能充分认识到应负的责任。 3)、书面警告
用于惩处影响恶劣,性质较严重的违规行为和工作表现,使其能充分认识到应负的责任,并处以罚款100元200元不等。 4)、降职、降薪
公司实行末位淘汰制,连续6个月在部门绩效评比中均在最后一名的员工,将采取末位淘汰制对该员工进行淘汰。 5)、罚款
对公司造成影响较大,性质较为恶劣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影响到企业经济及社会效益的,除按惩处项目进行惩处外,还要对责任人实施经济罚款。 6)、辞退
根据惩处条例,达到辞退条件的员工,公司将处以辞退及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2、惩处实施程序 1)、核查事实
发现或知悉员工违纪,直接上级、相关部门、人事行政部应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 2)、记录确认
查明事实后,直接上级或间接上级应与当事人进行谈话,并由人事行政部门作为第三方证人,笔录结果并经各方签字确认,记入员工档案。
3 3)、连带责任
员工有较重大的过失行为,给公司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或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在处罚直接责任人的同时,要追究直接上级及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或间接责任。
3、具体违纪罚则
1)、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诫勉:
① 仪容不雅或不符合公司着装要求;
② 行为不检,对他人不礼貌,有损公司声誉者;
③ 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打闹、奔跑、掷物、使用不文明语言的; ④ 在客人面前做不雅动作的;
⑤ 未能保持工作台或工作场所的整洁。 ⑥ 使用内部电话办理私人事务。
⑦ 工作时,收听收音机、录音机或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浏览与工作无关网站的。
⑧ 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或乱写乱画,破坏卫生整洁。 ⑨ 当月累计迟到、早退三次以内的。 ⑩ 不充分利用工作时间,工作效率较低的。 11 工作时间私人电话较多,时间较长的。 12 浪费办公用品或材料的。
13 私自传播影响工作正常运行的负面消息的。
2)、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口头警告处罚,并处以罚款10元:
① 工作时间带领小孩来上班的。
② 未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每天下午班后未关闭电脑、饮水机、照明灯等相关设施的所有电源者;未关好门窗者。
② 工作时间睡觉或表现懒散,擅离工作岗位或未经许可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③ 违反公司仪容仪表规定,穿拖鞋、吊带衫、奇装异服者。
④ 未按时完成公司及主管交给的工作;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情节轻微者。 ⑤ 工作时间干扰其它员工的工作情绪和工作,情节轻微者。
4 ⑥ 私自让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域内,或让非工作人员使用电脑者。 ⑦ 不经检查或擅自卸载防病毒程序而造成病毒传播,致使工作电脑系统瘫痪者;
⑧ 使用人和物品监管人将本公司办公器材、用品,借给非本公司员工使用者。
11. 上班时间不在指定区域办公内,无公事而私自串岗或脱岗者。 12. 员工之间在工作场所吵架、打架,情节轻微者。
13. 擅自窃取他人机密资料或侵犯他人隐私,任意翻阅不属于自己负责的文件、账簿表册或函件,情节轻微者。
3)、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书面警告处罚,并处以罚款100元(含100元)以下,处罚记录将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① 故意不服从或不按公司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程序工作,后果严重的。 ② 将公司财产(办公用品,报表)带出公司,泄露管理级会议内容。 ③ 未经允许,擅自安装计算机系统服务器软件、网络监控软件或网络硬件设施,或自行安装音响、播放器、游戏软件、娱乐设施者,罚款20-50元。
④ 严禁烟火处吸烟者,罚20元。 ⑤ 月旷工达三次者,罚款100元。
⑥ 故意不按时完成公司及主管交给的工作;不服从组织安排的,造成公司经济及时间损失的,罚款100-200元。
⑦ 工作时间干扰其它员工的工作情绪和工作,犯有任何可能危害其它员工和客户的错误行为或失职情况者,罚款100元。
⑧ 员工之间在工作场所吵架、打架,情节严重者,罚款200元。 ⑨ 利用职权收取回扣、贿赂,损害公司利益,情节轻微者,没收所得并罚款200-500元。
⑩ 当班聚众闹事,煽动或参与怠工或罢工,罚款200元。
11 遗失公司财产或损坏公物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况罚款200-1000元。 12 伪造申请或提供不真实的资料,欺骗公司,罚款100-200元。 13 对同事和客户使用不文明语言的,污辱性的语言(如性骚扰),罚款100-200元。
5 4)、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以辞退处分,公司不承担任何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同时公司将保留追究经济赔偿的权力。情节严重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① 年内累计三次书面警告的;
② 员工连续旷工超过七天,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十五天者
③ 盗窃公司或同事财物或未经批准挪用公司钱财,查明属实者,追回公司经济损失,并同时处以罚款500-2000元;
④ 故意损毁或侵占公司财物(如:伪造报销单、收据等),给公司造成五千元以上损失,并同时处以赔偿损失及罚款500-2000元
⑤ 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报表或数据,同时并处罚款100-500元。 ⑥ 利用职权收取回扣、贿赂,损害公司利益,情节严重者,没收所得并罚款200-1000元。
⑦ 在公司属地内携带或使用麻醉剂、危险品、枪支或其它管制刀具者;吸食毒品者;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⑧ 未经公司允许,在其它公司兼职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的; ⑨ 外泄公司之内部政策或其它有关业务商业秘密的; ⑩ 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损害的
11 违反消防规定导致火灾,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并处赔偿经济损失。
(六)、办公纪律管理 出入管理
(1)任何员工外出时(包括公出、出差等)须事前由本人填写外出申报单,在外出申报单上详细注明外出事由、地点并写明外出时间段,内容填写不明确、无签字手续的外出单视为无效,其外出作事假处理。
(2)员工外出办事由部门经理审批,部门经理外出由总经理审批,员工外出前将外出单交到人事行政部方可外出。确因领导工作安排、突发事件临时外出而无法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时,需在回到公司的4个小时内补全手续并交到人事行政部,否则一律作事假处理。
(3)部门经理对本部门员工审签外出单时,必须严格审核,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对当事人罚款100元,部门经理罚款50元,并通报批评。
6 (4)人事行政部对各部门人员因公外出单的真实性有核实的责任。
(七)、办公现场管理 1.部门办公现场管理
各部门应认真维护本办公室清洁卫生,保证办公桌面、文件柜、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电话等无灰尘和污渍,无人使用或外出人员的办公桌由所属部门其他人员负责清洁整理。 2.个人办公现场管理
(1)每个工作日上下班前5分钟为个人清洁时间,必须做到个人办公现场整洁,避免办公桌上杂乱无序,在劳动纪律巡查中个人办公现场不符合要求的,对当事人处以10元/次的罚款。
(2)短时间离开办公区域或外出,应将桌上物件稍作整理,重要材料放入抽屉中;下班时间将电器类、电源、门窗等关闭后,方可离开,下班未关闭电脑、灯及其他电器者,对当事人罚款10元/次。
(3)员工应爱护公共设施,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4)员工应讲究语言文明,在办公场所内应保持安静,在商谈工作中应尽量小声或到会议室、接待室进行,不得妨碍他人办公。
(5)在工作时间内,任何人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或串岗、与他人闲聊或嬉笑打闹或看与工作无关的资料,违者罚款50-200元/次。
(6)上班时间睡觉、外出闲逛购物等罚款100元/次,上班时间打游戏、浏览无关网页,看视频、炒股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罚款100元/次,还将视其情节轻重,由公司另行处理。
(7)办公区域内外,严禁乱丢烟头、纸屑、杂物、随地吐痰等,一经发现罚款10元/次。
(8)公司办公区域均属无烟区,违者罚款20元/次。 3.处罚规定
(1)各项涉及办公纪律的罚款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开具处罚通知单,由当事人直接交到财务部,并凭交款收据至人事行政部登记销号。如两个工作日内不交者,人事行政部直接将处罚通知单交财务部在其工资中少发相应个人收入。 (2)财务部建立处罚登记台账,严重违反岗位纪律者,由公司另行处理。
某公司奖惩制度范文第5篇
一、 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按照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公司设立如下激励项目:
1、 最佳团队奖:每年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成、业务水平、部门内及与其他部门间的协作沟通等指标进行考核,全面达标的团队,获得最佳团队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2、 优秀管理者奖:根据公司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标准,参考绩效考核成果,年终评出优秀管理者,予以奖励。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3、 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积累,当年出勤情况较好,全优完成各项指标,无纠纷,无事故,无投诉,贡献突出者,由部门选举推荐至办公室,经总经理审批后授予优秀员工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4、 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总经理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5、 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开发新项目有详细实施方案,且实施后获得显著效益者;为公司解决排除社会上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总经理授予特殊贡献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一定数量的奖金。
6、委屈奖:工作任劳任怨、为维护公司的形象,对个别出格的言行,不搭理、不激化,默默忍受,得到领导和员工的好评。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7、合理化建议奖:为公司献计献策,对公司的管理和服务等运行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1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8、节约奖:工作中注意节约材料或对废品利用,爱护公物,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9、服务明星奖:工作积极肯干、不讲份内份外、文明礼貌,想业主所想、急业主所急,千方百计为业主排忧解难,得到大部分业主的肯定和表扬。每月各部门评选一次,累计获奖多者服务明星,获奖最多的为公司年终服务明星。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二、 处罚
处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按照有错必究的原则,实行处罚与经济赔偿并行的办法。
( 一)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 警告;
2. 记过;
3. 降级;
4. 辞退;
( 二)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 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员工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
10. 破坏环境卫生。
(三)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
2. 因疏忽导致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法利益;
5.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6.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四)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2 1.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工作任务的;
3.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 泄漏管理或业务上机密;
5.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6.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7.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8.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五)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 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 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 故意泄漏公司运行技术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的;
8. 拒不执行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 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 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产,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3. 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4.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5. 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兼职职业。
16.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重扰乱公司秩序;
17. 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内从事赌博等违法活动;
18.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工作秩序;
19. 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警告、记过或降级累计在六次以上者;
21.调整工作岗位时,无故拒绝接受;
22.不执行公司规章,私收业主钱款者 23. 打架斗殴一次以上者; 24. 与业主(服务对象)吵架两次以上者; 25.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六)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七)、 员工有上述行为和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规定赔偿公司损失;或是按百分分值给一定的扣款。
1. 造成经济损失责任人赔偿(详见公司责任追究制);
2、有上述违规行为者按公司百分考核办法给予一定的扣款(详见百分考核办法);
三、员工可向上公司举报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并要求处理。
四、 公司接到报告或举报、立即报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公司办公室或质控办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五、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六、 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七、 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诉理由申请复查,并以申请复查后的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八、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九、 本制度经公司办公会研究通过,呈报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核准后,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十堰市和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1月5日
一、 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实行惩罚积分与罚款并行的方式,即:每扣1分同时罚款的办法,积分以半年为一个期限,半年期限尚未达到20分者,可以撤销其积分底数,半年中积分满20分或超过20分者,均以处名论处。
1、 对下列违纪行为一次扣分及相应罚款: ⑴ 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 ⑵ 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⑶ 上班时间串岗、扎堆聊天者
⑷ 在公司或客户面前大声喧哗或指手画脚者 ⑷ 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者 ⑸ 上班时间看与工作无关书刊者 (6) 上班时间未经允许从事娱乐活动者
⑺ 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办公用品码放凌乱者 ⑻ 接听电话不规范或传达文件不到位者
2、 对违反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扣分及相应罚款 ⑴ 未经领导批准中止工作,擅离岗位者 ⑵ 工作时间干私事,睡觉者
⑶ 利用公司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者
⑷ 发现有损公司利益的言行,不上报或不及时制止者 ⑸对非本职工作但有利益于公司的工作不予协助者 (6)不服从主管领导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分派者
5 ⑺ 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⑻ 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团队及同事团结者 ⑼ 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3、 对下列行为一次扣10-19分即相应罚款 ⑴ 对各级反馈的情况,经查属实拒不签字承认者。
⑵ 在单位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公司组织的娱乐性质的集体活动除外) ⑶ 上班时间酗酒者。
⑷ 私自接受、索取回扣或礼物者。 ⑸ 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 (6) 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
⑺ 违反规定私自动用公司办公设备及车辆者 。 ⑻ 知情不举,隐瞒他人严重违纪行为者。
4、 对下列行为一次扣罚20分,并予以除名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⑴ 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
⑵ 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⑶ 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⑷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⑸ 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者
(6) 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⑺有盗窃、贪污行为或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者
⑻ 散布对公司不利言论,或从事损害公司形象、利益之行为者
5、 受惩罚的员工可根据其表现,经研究给以留职察看处分。
6、 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⑴ 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非故意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
⑵ 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⑶ 其它造成公司损失者,视情节予以赔偿
7、 惩罚的实施
⑴ 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办公室报告违纪行为;
⑵ 部门主管对上述过失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违纪情况做出处理决定,办公室核查、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处罚;
⑶总经理及办公室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同时对受处罚员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受罚员工相同罚分,凡主管和部门主管对违纪员工包庇、开脱的,处以受罚员工两倍的罚分;
8、 违纪罚款的缴纳:
⑴ 对于员工违纪的处罚,部门经理应督促员工按照处罚额及规定的时限上缴 部; ⑵ 罚款必须在罚单下达后5日内缴纳,逾期未交将加倍处罚; ⑶ 对拒不缴纳罚款的人员将予以除名处理;
9、 员工申诉
某公司奖惩制度范文第6篇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司全部员工。 第三条:奖惩类别:
1、奖励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
2、处罚罚款、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辞退。 第四条:公司对于表现杰出或在工作任务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等荣誉,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第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奖金奖励(每次3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1、工作积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者;
2、工作勤奋,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
3、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人员及财物安全者;
5、乐于传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6、拾金不昧者;
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奖金奖励的。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嘉奖一次(含奖金1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书面嘉奖等同一次记功):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4、超额完成产量等指标,并能保证工作质量者;
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6、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7、严格按照本公司规章制度执行遵守,符合5s标准并为他人楷模者;
8、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书面嘉奖奖励的。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功一次(含奖金3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功等同一次记大功):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对工作流程加以简化,并切实可行者;
3、为公司经营管理、质量提出好的建议和方针,以及可行性改革方案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4、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5、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6、努力节约费用开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效果明显的;
7、工作认真,表现出色,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
8、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功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含奖金5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大功自动晋升一级工资):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者;
2、年终被评选为公司级以上优秀员工者,为公司树立了良好信誉的;
3、维护公司名誉和利益,为保护公共财产,避免了事故发生,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3000元以上);
4、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管理成本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起到显著效果的;
5、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6、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者;
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大功奖励的。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升职奖励(给予职位的升迁以及一定额度的加薪,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起到积极效果的,且具有相当管理能力者;
2、任用与提升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可破格提升。
3、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升职奖励的。
第十条: 公司对于工作表现欠佳或行为不当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辞退等处罚,书面警告以上的处分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第十一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并要求加以改正:
1、上班迟到早退(无正当理由)在6~10分钟者或迟到早退虽在5分钟内,当月累计超过3次者,给予口头警告并要求加以改正;
2、因员工个人自身原因出现漏打卡时,当月累计超过3次,给予口头警告。
3、帮人代打卡者,首次发现,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者双方均给予口头警告。
4、员工工作期间未按要求佩戴工作者,以及穿拖鞋、打赤膊、穿背心等不规范着装上班者;
5、上下班打卡不按规定排队以及用餐期间不按规定排队者;
6、私自将食物和饮料带入生产现场者;
7、在工作场所内随地吐痰、乱丢垃圾;
8、工作期间在办公区域、生产现场、仓储区域内用餐、吃零食等;
9、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10、下班后未按要求关闭门窗的、关闭灯的、关闭水龙头的;
11、工作期间打闹、聊天、离岗、串岗、睡岗者;
12、员工工作期间玩手机、听音乐者;
13、造成职责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情节较轻者,给予口头警告并视公司财物损失大小照价赔偿;
14、员工上班时间违反吸烟规定,未在指定处吸烟、烟头乱丢者;
15、初次不听上司合理指挥者;
16、未经仓库人员许可,擅自闯入仓储区域者(车间主管、物料领料员、品管员及各部门主管级以上(含)人员除外);
17、工作期间利用公司网络观看娱乐性动漫、图片、影像或进行游戏等;
18、违反厂区内车辆停放规定的;
19、违反门禁管理规定情节较轻的;
20、初次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并要求加以改正。
第十二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一年内三次书面警告等同一次记过)
1、上班迟到早退(无正当理由)在10分钟以上给予书面警告一次,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2、帮人代打卡者,再次发现,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者双方均给予书面警告。
3、饮酒后工作及上班期间饮酒者(因工作需要陪同客户除外);
4、屡次不听上司合理指挥者;
5、在正常情况下,一个月内累计两次未完成合理的工作任务分配,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7、私自煮饭、烧菜者;允许并提倡使用具有自动断电功能的烧水壶;禁止使用热得快,一经发现予以没收并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8、在公司厂区内及厂区周围河流游泳、戏水者;
9、因工作疏忽,导致批次返工或批次次品(100台/件以内)者;
10、故意损坏公司财物的,除照价赔偿外,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11、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第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一次,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一年内三次记过等同一次记大过:
1、无故旷工三天以内者;
2、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较大损失者(1000元);
3、散布谣言、煽动闹事尚未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及后果者;
4、公司范围内酗酒、斗殴、聚众赌博,情节尚轻者;
5、因过失导致生产线停产2小时以下者;因过失导致批次返工或批次次品(300台/件以内)者;
6、犯有属书面警告性质的行为经教育处罚后仍旧再犯的,同一错误累计出现三次者;
7、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过一次,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累计三次记大过者予以辞退:
1、无故旷工三天以上五天以内者,给予记大过处分;
2、非经许可,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3、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4、违反安全规定,致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5、遗失重要公文或无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6、因操作不当导致自身工伤或造成其他同事工伤的;
7、因过失导致生产线停产2小时以上者;因过失导致批次返工或批次次品(300台/件以上);
8、犯有属记过性质的行为经教育处罚后仍旧再犯的,同一错误累计出现三次者;
9、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降职处罚;若该员工职位已属最低职位,则给予该员工记大过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降职处罚可与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一并使用):
1、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且情节较重者;
2、管理人员因督导不力,造成不良后果者;
3、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导致公司财产损失者;
4、员工不服从公司的工作调动或是无理取闹者;
5、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辞退处罚,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当月连续旷工超过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10天者,给予辞退处罚。
2、在公司内斗殴、酗酒滋事、聚众赌博造成恶劣影响者;
3、散布谣言、聚众闹事妨碍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恶劣影响者;
4、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5、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6、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包含回扣,馈赠等);
7、未经授权而擅自挪用公司钱财或在收款后不及时将公司的钱财返还公司者;
8、所管现金及财物严重短缺者,所短缺的金额照价赔偿;
9、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且造成公司形象严重受损者;
10、隐瞒传染病或其他(包含吸毒、服用摇头丸等)以致危害其他员工的健康者;
11、犯有属记大过性质的行为累计出现三次者;
12、盗窃同事或公司财物,数额巨大、性质恶劣、影响重大者;
13、在公司内藏匿、接受或出售毒品、枪械、管制刀具者;
14、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七条:员工被惩罚时,根据其上级领导责任大小,必要时将追究上级领导责任,给予连带责任惩罚。
第十八条:各部门需对员工进行奖惩时,须先填写《奖惩通知单》,并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生效。
1、行政人员:所有奖励、书面警告以上的惩戒均需由部门主管、行政主管及总经理签字批准后生效;
2、车间人员:嘉奖、书面警告由车间主任及生产部审批,报行政部备案;记功及以上的所有奖励、记过及以上的所有惩戒,均需由总经理审批同意。
第十九条:附则。
1、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未尽事宜,酌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