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1、爆炸物品入库的数量必须认真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2、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或其它易爆的化学物品不能储存同一库房内;
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
4、严禁在库区范围内出现明火、用水、不装架设架空电线。安装电灯照明,应按防爆要求安装防爆电路及灯具。
5、爆破器材应包装严密,零星雷管应用软物填塞挤牢,剪割过的导火索、导爆索端头应用胶布包严;
6、库内堆放器材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堆放要整齐、牢固,便于通风和搬运,距离墙壁不少于0.2米,堆放炸药高度不超过1.6米,雷管箱不超过四箱,包装箱不直接触地面;
7、库内要经常打扫,保持整洁;
8、库区内巡查要及时、认真、但不准随意开箱检查,如有必要,应移至库外25米以外进行。
二、爆炸物品使用制度
1、爆炸物品要认真填写《爆炸物品逐日消耗登记表》,由现场负责人、保管员、爆破员、安全员核对签字领取当班使用量。
2、爆炸物品作业消耗及剩余回收实行严格的监督制度,每个施工队应指定可靠的安全员负责监督,并填写监督单交仓库存档、备查。
3、爆破作业应由经培训合格,取得《爆破员作业证》的正式爆破工担任。爆破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专人组织指挥。按规定设置警戒岗哨和标志,并确保警戒范围内无人。在爆破结束后,解除警戒信号。
4、严禁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借、转卖,爆破器材或使用雷管、炸药炸鱼、炸兽等。
5、炸物品丢失、被盗、爆炸等问题要如实上报,如隐瞒不报,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要追究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
三、爆破器材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爆破器材建立专用的库房进行堆放,并设专人管理,实行双人双锁制。安全员、仓库管理员各执一把库房钥匙,凡进入库房必须二人同时在场,且进出均要登记注册。
2、库房内原则上不安装任何电器照明,如有必要安装时应具备防爆性能,严禁在库房内明火照明。
3、库房必须保持干燥和通风良好,温度不超过35℃,湿度控制在45~70范围内,达不到要求时必须及时降温或通风降湿。
4、不同种类的爆破器材应分开堆放,不得混装混放。
5、雷管、炸药必须分开库房存放,不允许同库房存放。
6、各类炸药必须按规定整齐堆放。 (1)、炸药箱堆高不超过1.8米;
(2)、雷管堆高不超过1.5米; (3)、各类箱堆放间距不小于0.3米; (4)、箱堆与墙壁间距不小于0.5米;
7、为了通风,箱下面应垫10cm ~15cm的方木或木板,堆放时箱上标记应朝外面显示,以便于查看。
8、爆破物品搬运时要求轻搬轻放,严禁野蛮作业,不准拖拉、翻滚、脚踩包装箱、更不允许重放。
9、爆破器材进出库房时,安全员和专职保管员必须清点验收,登记入帐,并签字确认,特别是爆破器材原有编号应每箱每枚登记清楚,并有领用人签字。
10、爆破器材应根据当天的使用情况按需领用,凡当天使用不完的爆破器材应及时送回库房,并办理回库登记手续。
11、库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清点库存的物品,做到帐物一致,发现帐物不符时或被盗时,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当地公安部门,并积极协助公安部门查清情况。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摘 要:民爆物品是国家经济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物资,但民爆物品因其属性,又极具破坏作用。并且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是社会治安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管、查、打\"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同时要积极研发高科技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水平。本文对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措施进行了探讨分析,并论述了民爆仓库防雷工程的设计要点。
关键词:民爆物品;安全管理;问题;措施;民爆仓库;防雷设计
一、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储存方面的问题。(1)部分硬件设施达不到规范要求。目前检查验收民爆物品储存库主要依据《民用爆破器材工厂安全设计规范》、《爆破安全规程》、《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等国家规范,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受地理位置等因素的限制,有些很难达到标准要求。(2)部分储存库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在:部分仓库值班守护人员只有挂名,实际没有配备到位,没有每小时对库区进行一次巡视并如实登记形成台账;没有落实双人双锁安全管理制度;视频监控设备无人维护;没有配备大型看护犬;消防设备短缺;备用电源成摆设,等等。(3)超量储存时有发生。一些涉爆单位为降低民爆器材运输成本,存在一次性储存民爆物品超出核定库容量现象。
2、爆破作业存在的问题。(1)不按爆破设计说明书实施爆破。一些爆破作业单位把爆破设计与施工组织说明书仅作为提供审批的材料,而不是把它当作爆破作业规范执行;为了降低爆破作业成本、增加效益、加快工程进度,常常不按设计书操作。(2)爆破作业人员不到位。一些单位爆破作业人员不足,无法正常交接班,有的在爆破作业人员缺位的情况下进行爆破作业,部分单位爆破作业时没有爆破技术人员在爆破现场的现象时有发生。(3)违规爆破时有发生。个别公安机关在审查复杂环境爆破申报材料时,因环境复杂爆破作业界定不清,造成降格审批爆破;有的个人或小型项目工程的少量爆破,如需建房移土、开山建路、打水井等,需要使用零星民爆物品,往往选择非法买卖、挪用民爆物品违规爆破作业,安全隐患极大;另外矿山越界开采、非法采矿、以探代采等现象仍有发生。
二、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措施
1、注重科技监管。(1)建立爆破作业人员指纹确认信息管理系统。通过爆破作业人员指纹确认信息管理系统,核实涉爆作业人员身份,在民爆物品的领用发放、清退环节对相关涉爆人员的身份进行指纹确认并实现指纹触发视频抓拍,从而实现爆破器材谁领取、谁使用、谁负责,杜绝爆破作业人员冒领、代领问题。(2)建立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在民爆物品储存库及作业面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并接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巡查室,安排工作人员对各涉爆单位民爆物品领用、清退情况及值班守护情况视频巡查,实现对涉爆仓库的远程动态实时管理,确保规范操作,缓解因警力不足无法对民爆物品储存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的压力。(3)建立爆破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并与公安机关全国人口信息库、全国违法人员信息库、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库等相链接,将涉爆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信息采集录入到系统中,有效识别防范涉危重点人员或在逃人员混杂在涉爆行业当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强化协作配合。一是建立健全公安、安监、国土、煤管、交通、工商等部门安全管理协作机制。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明确各部门职责,强化协作,齐抓共管,確保安全生产。二是落实信息抄报制度,做到信息共享,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相通报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以及各种案件线索。三是建立联合执法队伍,对于涉及到多部门的违法犯罪案件,成立由各部门人员组成的专门工作组联合执法。四是建立公安、检察院、法院重大涉爆案件或法律边缘案件“会诊”制度,特别是对当地一个时期内突出的涉爆问题,采取既不影响经济发展又不违背法律的有效管理措施,切实解决问题、规范管理,查处违法。
三、民爆仓库防雷工程的设计要点
1、民爆仓库防直击雷装置的设计。民爆仓库作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应当采取防直击雷措施。《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网应有独立的接地装置,使被保护的建筑物、风帽、放散管等突出屋面的物体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的管口外的以下空间应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当有管帽时应按规范确定,无管帽时,应为管口上方半径5m的半球体,接闪器与雷闪的接触点应设在上述空间之外;独立避雷针的杆塔、避雷线的端部和避雷网的各支柱处应至少设一根引下线,对于用金属制成或有焊接、绑扎连接钢筋网的杆塔、支柱,宜利用其作为引下线,在土壤电阻率高的地区可适当增加冲击接地电阻;独立避雷针和避雷线的支柱以及接地装置到仓库以及与仓库有联系的管道、电缆等金属物之间的间隔不应小于3m。一般认为,每个独立的避雷针应有各自独立的接地装置,也就是说炸药库和雷管库的独立避雷针要分别安装两个独立的接地装置。而由于民爆仓库面积小,在狭小库区内安装两个独立接地装置有一定困难,且安装成本较高,这个时候可考虑两个独立避雷针共用一个接地装置。
2、民爆仓库防雷电感应装置的设计。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和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共用,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与独立避雷针、避雷线(网)的接地装置之间的间隔应符合规范要求;屋内接地干线与防雷电感应接地装置的连接,不应少于两处。由于民爆仓库属于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雷电感应与防直雷击的接地装置要分开,两者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m,而实践表明,民爆仓库场地较小,按上述要求施工比较困难,此时,可直接将仓库的混凝土基础作为接地体,适当将接地电阻放宽或是忽略不计,混凝土基础作为接地体的主要优点包括:接地体受到混凝土保护,能够避免土壤开挖带来的机械损伤或破坏;金属导体埋在混凝土内部,不易受到土壤腐蚀;耐腐蚀性高,使用期限长,不需要定期进行维护;混凝土在施工过程中始终保持着足够水分,在成型之后,混凝土结构中会有许多毛细孔洞,这些孔洞可吸收潮气,这样以来接地体就不容易受到气象变化的影响,接地电阻有着很强的稳定性。
3、民爆仓库防止雷电波侵入的设计。按照相关设计规范,低压线路宜全线采用电缆直埋敷设,在进入在进户处与防雷电感应接地装置比如避雷器、过电压保护器相连,若全线敷设有困难,可在入户段采用一段铠装线缆引入,直埋长度最好大于15m;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装设阀型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角应连接在一起接地;仓库内的电气线路采用钢管敷设;所有防雷装置及其接地装置与仓库的出入口等距离应大于3m,当小于3m时,应采取均压措施,并有防止跨步电压触电的安全色标作警示。
结束语:
由于民爆仓库属于危险性高、易受雷击的建筑物,民爆仓库防雷工程的详细勘察和合理设计尤为重要。因此对民爆仓库设计与施工的研究分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其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民爆仓库的雷电风险。
参考文献:
[1]李洪波.解析民爆物品管理的难点及对策[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05
[2]张旭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方法思考[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8
[3] 苗连杰.解析民爆仓库防雷装置[J].科技创新导报,2012(14)
[4] 李卫红.小型民爆仓库避雷针设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科学与财富,2011(7)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1 民爆生产企业安全管理的目的和意义
安全是各行各业都追求的目标, 对于民爆生产企业来说, 安全的重要性更加意义深远。由于民爆企业生产产品的特点, 具有易燃、易爆的特点, 产品的生产、加工和储藏过程相比于其他行业更容易发生危险, 且一旦发生事故, 其造成的影响将是不可预估的, 经济的损失、人员的伤亡、家庭的破坏, 过去曾经发生过的一起起血淋漓的民爆生产企业生产事故都给人们和社会以沉重的打击。因此, 民爆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既是企业发展的源泉, 也是员工生命安全的重要保证, 更是维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如今, 企业安全管理的生产理念和管理模式已经越来越完善, 如何充分的学习和引进为民爆生产企业所用、如何完善安全管理在生产中的贯彻落实, 是民爆企业今后发展所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2 民爆生产企业安全管理现状
2.1 企业安全员素质不高
部分民爆企业的安全员在入职时并没有经过严格的安全培训, 有的甚至没有足够的安全知识储备和安全意识, 还有部分民爆企业的安全员比较随意, 存在学历不高, 责任心不强的特点, 这使得民爆企业安全员的素质普遍不高, 为企业的安全留下了隐患。由于没有足够的专业的知识, 使得安全监察工作变得形式化, 有些潜在的安全问题无法及时发现, 容易造成安全隐患的潜伏, 不利于企业生产安全。
2.2 企业忽略安全培训
除了安全员, 部分民爆生产企业对其他工作人员也缺乏完善的安全培训。生产加工人员是工作在第一线的人员, 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储备, 能够有效地减少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 然而目前很多民爆企业没有对员工的安全培训, 缺乏完善的安全教育体系, 甚至领导阶层对于安全问题的认识也不够深刻, 自身的安全意识不足, 难以在突发事故时进行及时有效的指挥抢险和疏散。
2.3 企业员工缺乏安全意识
企业员工安全意识缺乏也是民爆企业安全管理的不足之处之一。很多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并没有严格按照生产安全标准佩戴防护措施, 也没有确保好事故发生后的逃生和抢险设备。这样长期的无视安全规范的生产行为会对新进员工产生不利的影响, 从而使得整个企业的安全预防氛围不强。此外, 由于安全意识淡薄, 使得定期的安全维护成为摆设, 每日的安全记录也成了面子工作。安全意识的淡薄是安全管理中的大忌, 是造成严重事故的最大潜在因素。
3 加强民爆生产企业安全管理的措施
3.1 加强安全技术改造
加强民爆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措施, 首先要对较为落后和安全隐患较大的易爆品生产技术进行改造, 提高生产和加工工艺的安全系数, 通过改良生产材料和生产方法降低生产过程中的燃爆率。此外, 要对企业的安全防护技术进行改造, 发展并应用安全生产预警、监控、检测和防护等技术手段, 实现对民爆企业危险作业场所的自动、实时监控, 不断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3.2 健全风险防控体系
建立完善的民爆企业安全管理机制, 形成团结一致的安全管理团队, 凸显安全管理中的领导作用。完善安全生产评价体系, 全面推广安全体系认证制度, 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建立和完善技术保障体系, 加强安全应急体系建设, 制定和完善应对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加强演练, 提高应对处置重特大事故和突发事故的能力。
3.3 规范民爆生产流程
规范化民爆产品的生产流程和安全标准, 实现民爆产品生产线全流程的监控;全线所有工序间实现智能传输, 制药、混药、装药、包装等工序实现自动化及智能化运行。同时进一步提高民爆产品生产专用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完善设备故障自诊断系统。
3.4 加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定期演练, 提高员工的机警性, 熟悉事故发生后的抢险和撤离的流程, 养成秩序避难的良好习惯, 从而在应对突发事故时能够及时应对, 将财产和人员的伤亡降到最低。
4 结语
民爆生产企业是我国国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虽然具有高危性的特点, 但通过加强安全管理可以将隐患防患于未然。在加强民爆企业安全管理中, 应该遵循着科学、规范、责任和以人为本的原则, 建立科学的安全管理体制, 规范化生产、加工、储存和运输中的安全标准, 以负责人的态度投入到管理和生产中, 以保证员工的生命健康安全作为企业的根本。只有将安全管理作为民爆企业的重中之重, 才能在新时期的发展中站稳脚跟, 开创未来。
摘要:由于民用爆品的易燃易爆性, 使得安全管理对于民爆生产企业的重要性要远大于其他企业, 为了保护企业的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需要对民爆品的生产、加工、储藏和运输过程的各个阶段进行规范的安全管理。本文在分析民爆生产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上, 针对目前安全管理的现状, 提出了加强安全管理的诸多措施。
关键词:民爆生产企业,安全管理
参考文献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1 民用炸药物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非法制造爆炸物品
由于爆炸物品具有极大的破坏性, 因此对于生产爆炸物品的企业, 需要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许可。而要想获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 不仅需要确保相应的生产企业具有先进的生产结构和技术, 同时还需要确保对于爆炸物品的储存能够达到国家所规定的标准。这样不仅能够确保民用炸药物的生产质量得到有效的保障, 同时还能有效的避免因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不当而造成不必要的安全事故。
做好以上两个方面的工作需要投入较大的成本, 一些生产企业为了获得更大的收益, 往往在达不到相关规定的要求下进行无证生产, 这种行为是属于非法的行为。由于对相应的生产技术以及储存设置达不到所规定的要求, 不仅会严重威胁到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还会对周围的居民以及环境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
1.2 运输过程中存在不安全因素
民用爆炸物品在生产完毕之后, 往往需要将其运输到指定的地点进行使用, 而在这个过程中, 如果不做好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 也会导致非常严重的问题。在我国, 对民用爆炸物品进行运输的时候, 必须要具有相应的运输许可证, 并且在每次所运输的种类以及总量上都有非常严格的要求, 更为重要的是, 在运输的过程中, 需要对运输的速度进行有效地控制, 如果在运输途中需要进行停车, 一定要远离人群, 并派遣专业人员看护, 以保证其安全。
然而在实际的运输途中, 相关人员为了使自己的利益得到最大化, 往往会超量运输, 并且运输的速度也要远远大于所规定的速度。这样不仅会存在着非常大的安全隐患, 并且还极有可能导致民用爆炸物品的丢失, 一旦这些民用爆炸物品落入不法分子的手中, 那么所造成的后果将会更加的严重。
1.3 安全管理上存在问题
在对民用爆炸物品进行管理的时候, 所存在的安全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 对于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监督及检查工作没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这样相关人员往往没有规章制度可循, 最终导致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得不到位。第二, 一些进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人员缺乏一定的专业知识, 从而导致相应的管理工作欠妥。最后, 对于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 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协调性太差, 从而导致一些安全管理措施无法有效落实。
2 提高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的措施
2.1 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意识
要想将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首先需要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管理意识, 让他们充分认识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与此同时, 需要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人员以及周围的群众进行安全教育, 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 这样不仅能够更好地保证他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还能加强对非法制造爆炸物品的监督, 从而不断规范和完善整个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市场, 最终更加有效地保证人们的利益。
2.2 规范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
由于民用爆炸物品在运输的途中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因此对于整个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 需要严格地按照相应的规定标准来进行。对于那些超载, 或者是装载不符合要求的, 要给予严厉的处罚。与此同时, 对于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 需要进行明确地限制, 对于行驶过快的驾驶人员, 需要其负全责。这样能够有效的避免超载、混载及超速等现象发生, 最终将整个安全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2.3 加强监督
对于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以及存放需要加强相应的监督, 对于生产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 都需要仔细地进行监督和检查, 一旦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存在, 需要及时停止一切生产活动, 待安全隐患被消除之后, 才能再一次进行生产。同时, 对于生产完毕的民用爆炸物品, 需要对其存储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进行监督和检查, 由于储存处的民用爆炸物品数量较多, 一旦发生爆炸, 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 做好这一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意义重大。
2.4 信息化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中的应用
在对民用爆炸物品进行储存的时候, 利用信息化技术能够增加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性。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 信息化技术得以不断提高, 这使得了对于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工艺过程的远程控制得以实现, 同时对于生产设备的自诊断能力也得以提高, 从而极大的提高了民用爆炸物品的储存安全。与此同时, 在民爆物品流通管理方面, 利用信息化技术对危险品运输车配备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和操作平台, 不光对运输轨迹实时掌握, 同时还能对整个运输过程都进行远程视频实时监控, 这一举措极大的提高了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安全。
3 结语
综上所述, 做好民用炸药的安全管理工作意义重大。因此, 作为相关的管理人员, 需要严格地按照相应的规定和标准来进行管理, 与此同时在使用和管理的过程中, 需要做好各种安全措施, 从而确保民用炸药的使用安全性, 有效的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摘要:近年来, 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 对于民用炸药物品的使用越来越多, 与此同时所造成的安全事故也越来越多, 这给我国的人民和社会造成了非常大的伤害。本文主要对民用炸药物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解决对策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民用炸药,物品安全管理,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参考文献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一、本矿的民爆器材包括:工业炸药、工业雷管。
二、民爆器材的购买:
1、由运销科长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购买申请,申请应注明申请购买的品种、数量,公安机关进行审查。
2、审查通过后,到县物资局(晋中鸿安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灵石分公司)购买民爆器材,购买时应当通过银行帐户进行交易,不得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交易。
三、民爆器材的运输和入库:
1、民爆器材的运输凭《民爆器材运输许可证》,《民爆器材运输许可证》应当载明收货单位、销售企业、承运人、一次性运输有效期限、起始地点、运输路线、经停地点、民爆器材的品种和数量。
2、民爆器材的运输由县物资局运输,县保安公司押运。
3、民爆器材的装载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车厢内不得载人。
4、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并按照规定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示。
5、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途中经停应当有专人看守,并远离建筑设施和人口稠密的地方,不得在许可以外的地点经停。
6、民爆器材到矿库区后,火工品保管员进行入库程序,装卸现场设置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7、运输车辆不应直接进入建筑物内,宜在距建筑物不小于2.5m处进行装卸作业,车辆必须熄火、制动。
8、装卸、搬运均应轻拿轻放,严禁翻滚拖拉,或用橇棍、榔头等铁器敲打部件;装卸作业严禁烟火。
9、遇雷雨或暴雨时,禁止装卸民爆器材,并且民爆器材的装卸工作,应在白天进行。
四、民爆器材库房管理:
1、民爆器材库房应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相关许可证;
2、民爆器材库房应设仓库负责人,并设相应的仓库管理人员和足够的保卫人员。值守人员按公安部门规定配备必要的警用器具,设置固定岗哨和流动岗;门岗应执行严格的民爆器材进出库检查制度。
3、仓库管理人员应了解产品的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等知识,熟悉仓库的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应经本企业审查批准,在了解仓库有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由仓库工作人员带领进入,并进行登记。
5、入库产品应具有验收合格证。出库后返回产品也应有验收手续方可入库,对验收不合格产品应妥善存放。
6、仓库区内入口处应设防火提示牌。每幢危险性建筑物入口处明显位置应有警示牌,警示标牌应符合WJ9049-2005中7.2.4的规定。
7、各类民爆器材宜单独品种专库存放,仓库内严禁储存无关物品。当受条件限制,需在同一仓库内存放两种以上民爆器材时,应按规定执行。各种民爆器材包装应是完整无损的成品方能同库存放。
8、化学性质不稳定的废旧民爆器材或未进行相容性试验的新产品应单独存放,严禁和常规产品同库存放。
9、民爆器材储存库内产品的堆放应利于行走、搬运方便、通风良好、堆放稳固,并遵守下列规定:
(1)产品应按生产批号成垛堆放,不同规格的民爆器材分垛堆放;
(2)堆垛之间应留有检查、清点火工品的通道,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6m,堆垛边缘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2m,宜在地面画定置线。
(3)堆各种民爆器材整箱堆放高度,工业雷管不应超过1.6m,炸药不应超过1.8m,宜在墙面画定高线。
(4)储存库内不应存放无关的工具和杂物。
10、民爆器材储存库宜根据产品特性做到防潮、防热、防冻、防霉、防洪、防火、防雷、防虫、防盗、防破坏(十防)和库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水汽凝结、无漏雨、无渗水、无事故差错、无包装损坏、无锈蚀霉烂、无鼠咬虫蛀、库周围8m无杂草、库区周围15m范围内无针叶树或竹林、水沟无阻塞。
11、维修民爆器材储存库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门窗小修可移至室外指定地点进行,库房大修应将仓库内的产品全部搬出,清扫干净方可进行。
12、入库人员严格在定员标准以内,特殊情况经安全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入库;
13、产品出入库必须做到手续齐全,准确无误,认真填写记录,火工品要按出厂的先后顺序进行发放;
14、必须每天核对民爆器材库存情况,坚持日清月结,认真填写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簿,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并将进出库数量、流向和储量信息录入民爆器材信息管理系统;
15、坚持每日巡查,发现雷管、炸药丢失、被盗,必须立即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公安机关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保护好现场。
五、民爆器材的领发、清退
1、由掘进队组根据当班进尺任务和工作面条件确定当班雷管、炸药使用数量,填写火工品领用申请单,由爆破员、安全员和班组长签字作为申请依据。
2、根据申请单到调度室由调度值班人员开具火工品批准单,由爆破员、安全员和生产矿长签字批准。
3、放炮员持本人爆破卡、安全员持批准单到民爆器材库区,火工品保管员进行复核无误的情况方可进行发放。
5、火工品保管员务必做好当班的雷管发放工作,不能推迟。
6、务必做好井口到井下再到民爆器材存放地点的警戒工作,当班火工品保管员要做好清点工作,做好出入库台账记录。民爆器材下放沿途不能停运,直至到井下工作地点。
7、火工品保管员坚持“四不发放制度”:
(1)没有批准单不发。
(2)放炮员不持爆破卡,不带瓦斯便携仪,不对号不发。 (3)不是专用批准单,申请过程有一人没有审批不发。 (4)不是安全员和放炮员双人申领不发。
8、各队组雷管、炸药现场用量必须在当班下班之前,经当班班长核发,在清退单上签字后,放炮员亲自退库到民爆器材储存库,火工品保管员查收,做好库存的管理工作,若发现不按规定办理,一次记录不详细,不清楚的。直接每次对火工品保管员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重处。
六、民爆器材的运输
1、矿安全员将炸药运到副斜井卸药,沿途保安公司人员实行押运员职责要设置警戒,进行盯守,直到运送到井口。装运火药必须轻搬轻放,每人一次只准搬一箱,不准扛运。
2、雷管由放炮员亲自背专人雷管箱携带,沿途不得停留,直到工作地点。
3、安全员往井下运送火药,必须保证车辆优先通行,不准在井口停留。
4、炸药必须用专用矿车,炸药在矿车内,不得超过矿车边沿并加锁,禁止在交接班时间内运送炸药。
5炸药在平巷运输时,矿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米/秒。
6、禁止用顶车法运送炸药。在井底车场需用顶车时,顶车速度不得超过1米/秒,矿车不准在井底车场或运输巷停留。
7、装炸药的矿车运行时,不准同时运送其他人员、物资材料。
七、民爆器材的销毁、处理
1、报废的炸药、雷管必须定期销毁,销毁后必须记录清楚报废原因和数量、厂家和批号日期,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写报告经矿长批准,报县公安机关,并由公安机关组织安全科、供应科、综合办公室等有关人员,共同销毁。
2、销毁电雷管使用放炮器引爆,手柄钥匙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携带,其他人员撤离后,方准连线销毁。
3、销毁电雷管应先把脚线剪下,放入纸盒内,最多不超过300发,埋在土中或废井内引爆销毁,禁止销毁无外装的电雷管,销毁的炸药、雷管必须符合有关要求规定,有组织、有措施、有记录签字。
4、销毁炸药、雷管后,必须清理现场,搜集崩散的炸药、雷管,集中起来销毁处理。
5、销毁炸药用溶解法进行,将炸药放入水中,全部溶 化后,将不溶化的捞出来进行处理,绝对杜绝私人使用。
6、销毁处理完后,要在销毁登记表上在场人员逐一签字,保存到销毁火药档案中存档备查。
八、民爆器材的检查、考核
1、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之规定,进行严格的检查和考核。
2、安全副矿长定期检查民爆器材储存库,对库区消防设施、技术防范设施、库房的管理等进行检查考核,检查不合格处,对库房负责人进行200-500元经济处罚,并限期整改。
3、矿供应科定期检查出入库领取、清退登记,核对库存数量,因人为原因造成帐物不符的,对火工品保管员进行200-500元经济处罚,并责令查找原因进行纠正。
4、矿综合办公室不定期抽查、暗访火工品运输过程,发现有运输民爆器材不设置警戒、沿途停留、不按规定装运等问题,对押运人员进行200-500元经济处罚,并组织押运人员学习。
5、安全副矿长不定期检查井下运输民爆器材过程及井下爆破作业现场,对不按规定运输、存放、违规爆破等现象,对当班爆破员、班组长、安监员进行500-1000元经济处罚,并责令停工学习《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进行深刻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