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诚信服务公约范文第1篇
细则》认真履行旅游协会会员义务,自觉维护游客合法
权益。
2、恪守职业道德自觉履行国家及旅游行业对客人服务标
准坚决抵制以降低服务质量、“零团费”、“负团费”
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诱导游客消费杜绝价格欺诈行为。
3、奉行诚信经营信守合同约定履行服务承诺不擅自
减少服务项目不随便降低服务标准不作虚假广告宣
传不用不实之词误导消费者杜绝欺客、宰客行为。
4、文明经营规范操作热情服务勇于创新不断推出
旅游新产品积极倡导有益身心健康的旅游服务项目。
5、严格按照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不超范围经营
不搞挂靠承包不变相转让经营权不私设分支机构。
6、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保障旅游者的人身、
财产安全为旅游者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服务做好防
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和防突发事故的发生。
7、严格执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实施细则》导游全部持证上岗杜绝导游无证上岗和
聘用“野导”导游人员文明导游、热情服务导游词
健康、文明、规范。
8、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标准。建立公开合法的佣金收授制度建立公开、公平
的导游人员工作报酬机制严禁导游人员超计划、超时
购物杜绝私拿私授回扣的行为并接受游客监督。
9、按规定及时给付员工的劳务报酬和缴纳社会保险及时
与关联企业进行结算不拖欠租车费、餐饮费、住宿费
团款和相关费用。
10、及时、准确、合理处理游客投诉对确属旅行社责任引
起的消费纠纷及时有效地协商解决。自觉抵制旅游不
良风气积极举报旅游违法、违规行为。
11、遵守社会公德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维护我市旅游形象。
12、自觉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
会各界的监督。如违反以上公约愿接受旅游行政管理
部门、行业协会根据法规、规章和诚信公约予以处罚
旅行社诚信服务公约范文第2篇
2、树立家庭个人诚信形象:热爱家庭,孝敬父母、长辈,不做“小皇帝”、“小公主”;提倡俭朴生活,合理消费;提倡自己的事自己做,为父母分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言行一致,勇于负责。
3、树立学校个人诚信形象:热爱学校和班级、热爱老师和同学;严格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学风、学习习惯、学习方法、考风和行为方面做到:不说谎,不抄袭,不作弊;为人诚实,讲信用,重信誉。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不断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做一个对同学有帮助、对班级有益、对学校有贡献的人。
4、“对人以诚信,人不欺我;对事以诚信,事无不成”。我诚信,我美丽,我诚信,我自豪!让我们树立起“做诚信人、说诚信话、做诚信事”的诚信观念,培养诚信意识,珍视诚信价值,推动诚信教育。
作为“新时代”的小学生,我们要像珍爱自己的生命那样珍爱自己的信誉,大家携起手来吧,将诚信进行到底!
鲁矿二小志远中队
旅行社诚信服务公约范文第3篇
2、树立家庭个人诚信形象:热爱家庭,孝敬父母、长辈,不做“小皇帝”、“小公主”;提倡俭朴生活,合理消费;提倡自己的事自己做,为父母分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言行一致,勇于负责。
3、树立学校个人诚信形象:热爱学校和班级、热爱老师和同学;严格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学风、学习习惯、学习方法、考风和行为方面做到:不说谎,不抄袭,不作弊;为人诚实,讲信用,重信誉。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不断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做一个对同学有帮助、对班级有益、对学校有贡献的人。
4、“对人以诚信,人不欺我;对事以诚信,事无不成”。我诚信,我美丽,我诚信,我自豪!让我们树立起“做诚信人、说诚信话、做诚信事”的诚信观念,培养诚信意识,珍视诚信价值,推动诚信教育。
作为“新时代”的小学生,我们要像珍爱自己的生命那样珍爱自己的信誉,大家携起手来吧,将诚信进行到底!
鲁矿二小志远中队
旅行社诚信服务公约范文第4篇
2、树立家庭个人诚信形象:热爱家庭,孝敬父母、长辈,不做“小皇帝”、“小公主”;提倡俭朴生活,合理消费;提倡自己的事自己做,为父母分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言行一致,勇于负责。
3、树立学校个人诚信形象:热爱学校和班级、热爱老师和同学;严格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学风、学习习惯、学习方法、考风和行为方面做到:不说谎,不抄袭,不作弊;为人诚实,讲信用,重信誉。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不断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做一个对同学有帮助、对班级有益、对学校有贡献的人。
4、“对人以诚信,人不欺我;对事以诚信,事无不成”。我诚信,我美丽,我诚信,我自豪!让我们树立起“做诚信人、说诚信话、做诚信事”的诚信观念,培养诚信意识,珍视诚信价值,推动诚信教育。
作为“新时代”的小学生,我们要像珍爱自己的生命那样珍爱自己的信誉,大家携起手来吧,将诚信进行到底!
鲁矿二小志远中队
旅行社诚信服务公约范文第5篇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共筑诚信”,让全体职工共同参与诚信事业,自我约束、自我监督,以诚信打造和争创企业品牌、商品品牌、服务品牌,树立诚信经营的整体形象。 第二条
本公约适用于XX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本公约代表缔约成员的共同意愿,是具有共同约束力的行为准则,各缔约成员承诺以本公约为行为准则。
第二章
诚信准则
第四条
恪守诚信、信守法规
4.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健身器材行业的规范,维护市场秩序。
4.2在市场交易中,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价格政策,鼓励、支持开展合法、公平、有序的行业竞争,不以抬价、压价,拒售、倾销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同行和用户利益。在商品购销和项目投标活动中杜绝行贿和欺诈行为。
4.3不进行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销售,努力创建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不剽窃同行的技术和专利。
4.4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全面真实地介绍商品的产地、性能、 规格、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建立健全质量投诉处理程序和理赔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问询和投诉,建立消费者和企业之间的信赖关系。
4.5遵守《产品质量法》及加强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定,建立并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4.6 遵守税法和海关管理法规。不偷逃税款,不开虚假发票。
4.7遵守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法规,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保护环境。 4.8 遵守《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9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本行业的监督和批评,共同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第五条
诚实工作、坦诚待人
5.1上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早退、溜岗串岗和私自请人代班,不无故旷工。 5.2如实汇报工作,真实反映情况。不歪曲事实和传播小道消息,不为他人提供虚假证明。 5.3今日事今日毕,承诺的每件事情必须说到做到,不虚张声势。 5.4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不逃避合同规定的责任。 5.5按制度管理,按程序办事,不搞特权,不违章指挥和违规操作。
5.6在业务运作中,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条款执行,保证公司的各项业务记录准确、清晰。严格禁止在业务中舞弊、弄虚作假或其他不良行为。 5.7遵纪守法,不以职谋私,不损公肥私,不索、拿、取、要。爱护公共财产,不违规处置公司财产。
5.8借用他人或公司物品,须征得当事人或负责人的同意,使用后及时送还或归放原处;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及私人物品等。
5.9遵守公司关于商业秘密保护的有关规定,不准泄露或擅自使用任何与公司相关的保密信息。
第六条 真诚服务、信誉第一
6.1严格执行工艺技术质量标准,按规程取样、制样,不将不合格品作为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不以次充好、偷工减料。
6.2业务办结及时、核算准确、手续齐备。
6.3遵守职业道德,与用户友好平等交往,不向用户提出与工作无关的要求。 6.4经常走访用户,推进技术营销,熟知产品性能,为用户提供个性化服务。
6.5用户至上,及时向用户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认真履行所承诺的售后服务责任。
第三章 监督执行
第七条 人力行政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本公约,并对成员遵守公约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八条 公司全体成员应认真履行本公约的各项规定。
第九条 公约成员之间发生争议时,争议各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以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自觉维护公司利益及形象。
第十条 任何个人发现有违背本公约的情况都有权力向人力行政中心或稽核部举报。对违背公约规定的行为区别情况予以处理:进行说服教育;发出整改通知书;公示,触犯法律的协助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本公约成员在实施和履行本公约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十二条
本公约自各成员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人自签订之日起,遵守本公约。
旅行社诚信服务公约范文第6篇
为共同构建健康和-谐的旅游市场环境,坚持诚信经营和创造优质服务,争做诚信旅行社,黄冈市青年旅行社郑重地向全市广大旅游者作出“七做”和“七不做”的承诺:
一、旅行社诚信经营服务“七做”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经营。及时妥善处理游客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2、旅行社对本社员工从事旅行社业务实施委派制度,加强对旅行社门市部和员工的管理,并对其经营行为承担责任。
3、与旅行社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时发放员工工资和出团补助,不克扣员工应享受的劳动报酬。
4、在旅游接待服务过程中选择有良好信誉的地接旅行社、旅游汽车公司签定合同,规范服务流程。
5、为旅游者提供质量价值相符的旅游产品,真实介绍产品信息,不欺骗客人。
6、使用规范的旅游文本合同,明确价格、服务标准等事项,信守合同约定,履行服务承诺,自觉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7、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办理旅行社责任险,确保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
二、旅行社诚信经营服务“七不做”
1、不超范围经营,不非法转让和变相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搞挂靠承包。
2、不使用不具备旅游营运资质的车辆和社会上无导游证、无领队证的人员接待游客。
3、不搞“零团费”、“负团费”等低于成本价的不正当竞争。
4、不违反合同约定,不降低服务标准,不组织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和购物项目。
5、不发布虚假旅游信息和广告,不用含糊不清的语言误导游客,不欺客宰客。
6、不故意拖欠团款,不侵害客人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