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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思想政治教育导论
来源:盘古文库
作者:漫步者
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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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思想政治教育导论(精选6篇)

比较思想政治教育导论 第1篇

《比较政治制度》讲稿

使用班级:政治学与行政学2009(1-2)

高 岗 仓

2011.01

【课程总序】:

授课教师介绍:张洁、高岗仓 课程学习的基本要求: 多读书:

1.读一些政治学经典著作 2.本课程的参考书目

多思考:学有所思,培养专业思维能力

多动手:写一些小的政论评价文章,锻炼专业协作能力 考核方法与成绩评定:

1.平时:40%,主要是两次作业及课堂情况,作业侧重对专业思维能力和专业写作能力的考核。作业必须是个人的真实认识和自主撰写。

2.结课考试:60%,闭卷考试,大概题型包括选择、简答、论述、案例等。闭卷考试侧重对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和专业思维和专业分析能力的考核。

课程基本内容:(对比教材目录)

比较政治制度是一门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对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政府运作机制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的课程。

研究领域涉及西方国家的政治体制和国家机构体系的众多领域。

探讨现代政治思维下社会经济与政治制度、政治文化与政治制度的关系。对比分析现代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则与形式,分析选举制度、政府行政制度、代议制度、司法制度等制度运行规律。

从马克思主义国家体系分类出发,研究资本主义的国家政治制度、社会主义的国家政治制度、第三世界国家的政治制度等问题。

教材的使用:本教材是目前这一课程教学中使用的通用教材,或者是最权威的教材。但是本教材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教材在内容处理上,由于比较政治研究对象的复杂性和比较方法的多样性,特别是在综合比较、国别比较等方面处理上的难度使内容体系处理较为混乱。

二是课本摇摆于政治思想比较与政治现象比较之间。课堂处理上侧重于制度比较,对于政治思想发展的梳理则一般采取回避的态度。

三是教材在写作上偏重于学术著作,较为晦涩,通读性不足。

四是教材力图用马克思主义的政治观解释一切政治制度现象,但是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来看,这些解释都不是十分充分的,甚至于有些不是必要的。

因此,课堂教学将紧扣教材,力求解释清楚教材基本内容,拓展内容很少。课程教学目的:

通过研究,使学生掌握现代政治制度的运作特征,能够比较分析政治制度运行的一般特征和个别政治现象的局部特征,理解现代政治文明发展的基本趋势,具有初步的分析政治现象的能力。

导论

学习目标

明确比较政治制度的研究对象 掌握基本的比较研究方法

教学重点:比较政治制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教学难点:比较政治制度的研究方法。计划学时:2学时

一、比较政治制度的研究对象

比较政治制度的研究对象由政治制度的界定决定。1.国家政权的根本性质(国体)

其重点是研究哪个阶级在国家政权中占统治地位。

从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的角度来说,研究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首先要研究其国家政权的本质,了解哪个阶级占统治地位。

2.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政体)

主要研究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

所谓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就是指国家中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按照本阶级统治的需要,根据一定的原则设立国家权力机构,规定这些机构之间的权力关系,并确定这些机构的工作人员的产生办法。

研究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主要是研究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3.国家结构形式

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整体与部分之间相互关系的形式,重点研究的是中央政权机关与地方政权机关之间的关系。

4.国家机关体系

主要是统治阶级为行使国家权力而设立的整个国家机关的总称。一般说来,国家机关可以划分为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

立法机关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

行政机关是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机关,它负责执行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和决定,管理国家内政、外交、军事方面的行政事务;

司法机关通常是指行使国家审判权和检察权的机关。

国家机关作为国家的正式组织,是政府职能与活动的载体,它体现了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具体运转模式。

我国政治生活中通常所说的六套班子:党、政、军、人大、政协、纪检 5.其他具体的政治制度

这主要是指为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和国家政治生活有序进行而规定的一系列具体的制度、机构及其运行规程,如选举制度、公务员制度、政党制度等。

二、比较研究方法

比较研究是比较政治制度研究的基本方法。对不同的政治制度进行比较研究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在西方,这种研究一直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历史学之父”希罗多德那里。其传世之作《历史》一书首次对君主制、寡头制和民主制三种类型的政治制度进行了比较。一百多年后,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在其鸿篇巨制《政治学》中,对当时古希腊城邦国家的各种政治制度进行比较研究,试图发现最理想的国家制度。此后,西方历代著名思想家在研究和阐述有关政治制度的问题时,也常常采用比较的方法。这是因为,两千年以来,西方各国的政治制度形态各异、丰富多彩,始终没有固定在同一种模式上。西方各国不仅在不同的历史时代有过不同的政治制度,而且,在同一时代的不同国家里也有不同的政治制度。在当代,这种情况依然没有改变。对政治制度的比较研究已成为当代政治学领域的一个重要内容。与西方相反,中国在两千年里基本上保持不变的大一统的政治制度。到了近代,中国一些政治家和思想家把目光投向西方,他们对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产生了极大兴趣,并对它们做过各种比较研究,以作为中国政治变革的借鉴。近20多年以来,随着中国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加深对世界各国政治制度的认识,对中外政治制度的比较研究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1.比较研究方法的概念

什么叫比较研究法呢?《牛津高级英汉双解辞典》:

比较研究法就是对物与物之间和人与人之间的相似性,或相异程度的研究与判断的方法。

比较研究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对两个或两个以上有联系的事物进行考察,寻找其异同,探求其普遍规律与特殊规律的方法。

2.比较研究方法的作用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不借助他人,有时我们很难认清自己。古罗马著名学者塔西陀曾说:“要想认识自己,就要把自己同别人进行比较。”比较是认识事物的基础,是人类认识、区别和确定事物异同关系的最常用的思维 方法。

因为只有比较,才有鉴别;只有鉴别,才有认识。在实际生活与工作中,比较是认识事物本质的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方法之一。

举例:

唐代医学家孙思邈在行医中发现:富人常得脚气病,穷人常得夜盲症。他比较了富人与穷人的饮食:富人多吃荤腥油腻、精米白饭;穷人吃素食粗粮。从而推断脚气病可能是因为缺少米康之类东西引起的。

比较研究法已被广泛运用于科学研究的各个领域。

运用比较方法研究政治制度有利于发现政治文化的发展规律,有利于深化对现有政治制度的理解。

3.运用比较研究法的条件

比较研究法广泛运用于科研实践,但并不是任何时候都能运用,只有在如下条件符合时才能运用比较研究法。运用比较研究法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同一性、双(多)边性、可比性。

(1)同一性

所谓同一性,是指进行比较研究的对象必须是同一范畴、同一标准、同一类事物,否则就不可以比较。

正如马克思所说:

正是因为倍尔西阿尼是一位歌唱家而且人们把她同其他歌唱家相比较,人们根据他们的耳朵的正常组织和音乐修养做了评比,所以他们能够认识倍尔西阿尼的无比性。

倍尔西阿尼的歌唱不能与青蛙的鸣叫相比,虽然这里也可能有比较,但只是人与一般青蛙之间的比较,而不是倍尔西阿尼与某只惟一的青蛙之间的比较。

只有在第一种情况下才谈得上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比较,在第二种情况下,只是他们的种族特性或类特性的比较。

(2)双(多)边性

比较只有在两个事物或两个事物以上才可能发生。换言之,比较的对象必须要在两个以上。当然,比较研究还要求从不同的角度对两个被比较的对象进行分析比较。

(3)可比性

可比性是指被比较的对象之间具有一定的内在联系,具有本质上而不是表面上的共性。为了保证可比性,必须注意概念的统一。例如,英国的Public school与美国的Public school就是不同的概念。

前者是贵族学校,而后者则是贫民学校,不具备可比性。

【小资料】public school和private school在英美的不同意义

美式英文:“public school” 就是所谓的“公立学校”,经费绝大部分由政府补助,学生年龄则从5岁到18岁。

在英国,Public School只是一个名号而已,基本上都是极其昂贵的私立学校。这种学校门槛极高,学生家长除了能支付起学费之外,还必须是贵族、社会名流,这些学校一般来说所注重的是完人教育,而不是单纯的知识传授,更不是只为了读大学而做高考的准备。有些Public School好得无法想像,比如说Eton Public School(伊顿公学),就是给贵族上课的学校,现任英国王储威廉王子就是在那里念的书,伟大的英国作家George Orwell(乔治·奥威尔:《动物农场》,、《1984》。)也是这里毕业的。这些学校因为不可能面向全社会招生,所以名气逊于牛津、剑桥等公立大学。

在美国,Public和Private自然是一公一私了。

英式英文:公立学校则称为 “state school”,“public school”相当于美式英文中的 “private school”。

4.比较研究法的种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我们可以把比较研究法分成如下几类。

(1)按属性,可分为单项比较和综合比较。单项比较是按事物的一种属性所作的比较。

综合比较是按事物的所有(或多种)属性进行的比较,单项比较是综合比较的基础。

但只有综合比较才能达到真正把握事物本质的目的。

因为在科学研究中,需要对事物的多种属性加以考察,只有通过这样的比较,尤其是将外部属性与内部属性一起比较才能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2)按时空,可分为横向比较(类型比较法)、纵向比较(历史比较法)横向比较就是对空间上同时并存的事物的既定形态进行比较。

纵向比较即时间上的比较,就是比较同一事物在不同时期的形态,从而认识事物的发展变化过程,揭示事物的发展规律。

纵向比较的方法多运用于一个国家,比如,可以对英国的近代政治制度演化的各个阶段进行比较;也可以运用于某一项具体的政治制度,比如对英国议会制度发展的各个阶段作比较。这种比较能够使我们对英国政治制度的生成、发展的过程有一种历史的了解。纵向比较的方法还可以运用于整个西方世界,比如对西方国家形态的历史演变进行比较,从而使我们了解西方国家制度在各个发展阶段的不同特征及其发展规律。

横向比较的方法多运用于西方各国之间,比如在美国、英国及欧洲大陆国家的政治制度之间进行比较,这是国别的比较;可以运用于各类政体之间,比如对君主制、议会制、总统制、委员会制进行比较,这是政体间的比较;也可以以各项政治制度为专题,对各国进行比较,这是专题的比较。运用不同的比较方法,可以使我们从不同的角度了解各国政治制度的不同结构及其运作机制。横向比较的方法还可以运用于西方与非西方之间,比如进行中西之问的比较,这种比较不仅可以使我们了解西方政治体制的总体特征、西方政治制度在人类文明中的地位,而且有助于反观我国政治体制的特征及其优缺点,进而研究人类文明发展的课题。

(3)按目的,可分为求同比较和求异比较

求同比较是寻求不同事物的共同点以寻求事物发展的共同规律。

求异比较是比较两个事物的不同属性,从而说明两个事物的不同,以发现事物发生发展的特殊性。

通过对事物的“求同”、“求异”分析比较,可以使我们更好地认识事物发展的多样性与统一性。

(4)按比较方法,可分成定性比较与定量比较。

任何事物都是质与量的统一,所以在科学研究过程中既要把握事物的质,也要把握事物的量。

定性比较就是通过事物间的本质属性比较来确定事物的性质。定量比较是对事物属性进行量的分析以准确地制定事物的变化。

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各有长处,应追求两者的统一,而不能盲目追求量化;但也不能一点数量观念都没有,而应做到心中有“数”,并让数字来讲话。

5.比较研究方法的一般过程

确定比较的问题,确定比较的标准,找出同类现象或事物;

收集和整理资料,按照比较的目的将同类现象或事物编组作表;

根据比较结果作进一步分析。

结论

三、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

这是我们研究比较政治制度必须坚持的基本方法。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理论,关于意识形态具有反作用的理论,以及唯物主义的辩证方法,对政治制度的比较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作为上层建筑的政治制度,反映着一定的经济基础,并服务于该经济基础,经济基础的变革则会引起上层建筑以及政治制度的变革。

即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必然有与其相适应的上层建筑。

第二,作为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不仅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而且对政治制 度的形成和发展也有重要的作用。

即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

第三,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实质,是对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在研究中寻找真实的因果联系。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各国的具体历史发展和现实状况中考察其政治制度选择的必然性和政治变革的趋势。

四、学习比较政治制度的意义

和研究比较政治制度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第一,通过比较政治制度学习,能够比较系统地了解世界不同类型政治制度的基本特点以及有关外国政治制度的一些基本理论,掌握政治制度的基本内容及其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作用和职能。通过比较政治制度的学习,可以了解当今世界政治生活的多样性和差异性。由于各国所具有的文化传统不同、所继承的历史遗产不同、所遇到的国际环境不同,因而所形成的政治结构、政治运行机制和政治发展途径都具有很大的差异。通过对这些国家的比较研究,我们就能对各国政治制度的运行以及政治生活的状态进行理论上的概括和解释,从而学会科学地揭示人类社会政治制度发展的共同规律。

第二,通过比较政治制度学习,能够加深对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科学认识,更加自觉地坚持社会主义。坚信社会主义制度优越于人类有史以来的一切阶级剥削制度,这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和理性价值对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进行比较分析得出的科学结论。20世纪80年代末,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社会主义进入低潮期。通过对中西方政治制度的比较研究,有利于总结西方国家政治制度发展的经验教训,以便取其经验,避免其失误,并从中探讨出一些可供我们借鉴的管理模式和制度模式,有助于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有助于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第三,通过比较政治制度学习和研究,可以提高在政治学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分析能力,积极地对一些国内外较流行的政治理论及研究方法进行理论上的剖析,从而提高理论水平,掌握最新的政治学研究模式和分析框架,推动我国政治学理论和方法的拓展和深化。

【课后阅读】

教材上关于比较政治制度研究方法的论述段落。

比较思想政治教育导论 第2篇

1、简述中国古代政治思想教育的特点。

中国古代道德思想政治教育的特点是:政治道德化、道德政治化,以道德作为治国的基本原则和根本原则。这种“道德中心论”自孔子以后经历代大儒因袭、发扬和自汉代以后经历朝统治阶级采纳、运用。中国古代的主流思想——儒家思想中,道德和政治的关系体现为前者占主导地位,尤其是君主的命运与国家息息相关,强调君主应受道德教育,注重道德修养,端正个人的道德品行,实行“德治”和“仁政”。统治者在其阶级统治过程中以道德教化作为治国从政的基本原则,把道德贯穿于政治生活和统治方式中。

(1)强调道德教育及其方法的运用,是中国古代思想政治教育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2)强调把树立远大理想和崇高目标放在思想政治教育的首位;(3)强调对人仁爱,对父母孝道;(4)突出了爱国主义教育;(5)强调培养人们良好道德品质的基本要求是知行结合。

2、美国当代思想政治教育特点。

(1)历代总统提出的一些口号如林肯提出“民治、民享、民有”,威尔逊提出“新自由”口号等等,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内容,对思想政治教育起着鼓舞人心和振奋精神的作用。

(2)美国经常开展好公民教育活动,对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的政治品格和道德品格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强调重“行”轻“知”。

(3)美国还有政治自我的教育

3、简述武士道精神在日本思想政治教育的地位和作用 武士道是日本民族特有的道德体系,自11世纪产生始,成为日本封建社会居于主导地位的道德规范,统领着日本的民族精神。明治维新之后,武士道被日本军国主义恶用,成为日本发动对外侵略战争的精神支柱。

日本的思想政治教育除了宫廷教育外,最主要的就是武士教育了。武家特别重视武艺与弓马之外,另一主要内容就是灌输武士道精神,这便是武士的思想政治教育。要求每一个武士或想当武士的首先要信佛、尊主、崇尚武勇、忠于主君、重恩义轻生死。武士道精神历来就有,是支撑日本败了又起,败了又起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起着精神支撑的作用。培养武士对上能忠于幕府和大名,对下有统治平民的自觉性和知识。维护了封建国家的巩固与发展;培养了日本国民以“忠诚”为核心的国家民族精神。

4、简述新加坡思想政治教育对中国的启示。

新加坡思想政治教育主要内容:弘扬国家利益第一,强化国家意识;倡导儒家思想,坚持东方价值观;重视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明晰教育层次;讲求教育方法,注重教育实践;注重法纪教育,坚持德法兼施。启示:(1)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坚持集体主义原则;(2)弘扬传统美德,丰富教育内容;(3)完善学校思想政治教育,遵循教育规律;(4)重视教育对象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5)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培养法制观念。

论述题

1、论述战后西欧各国思想政治教育概况

(一)英国公民教育——培养合格的为教会、为国家服务的人。包括宗教教育、德育教育、政治教育。(1)宗教教育:①教派多,灌输各派都承认的教义,小学的宗教课时增加,增加到比算术、自然课都多。②每天上课前15分钟,要进行宗教仪式的锻炼,集体做礼拜、唱赞歌、校长训话、学生发言。(2)德育教育:通过道德教育解决道德问题,在大学里都设有道德教育研究机构,研究有关道德和道德教育的重大理论问题。在道德教育过程中主要以“中立”的方式呈现教材,指导学生自我反省,鼓励学生进行探索。(3)政治教育:大学、中学里都有政治协会,成立“学校议会”,实际上是推进校政民主化,使学生通过实践学习民主选举,民主处事作风和技巧。

(二)法国:主要称之为公民的道德教育,作为学校一项很重要的任务。(1)首先对公民进行人权教育,教育小学生在儿童时期如何做一个新的公民,首先要尊重人生安全,还要尊重人类庄严、自由表达的权利。同时,还承认人与人之间存在着差别。(2)进行民主生活教育,先让中学生体验良好的民主氛围,进而养成民主作风。为此,法国学校强调发展“合作班级”,学生和教师一起制定工作计划、活动方案,一起决定学校生活规章,并且一起执行。(3)国家的政体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在学生中系统地传授国家政体的合理性。这方面的教育从小学8—7年级(法国中小学的“年级”是逆数的,法国的11年级相当于1年级,1年级相当于高中2年级)正式开始,并一直延续到大学阶段。(4)爱国主义教育。法国学校对各年级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通过对祖国的了解,对国旗、马赛进行曲的了解接受爱国主义教育。(5)伦理道德教育。以崇高的道德品质去激励学生,引导学生产生爱、勇敢、荣誉、正直、正义、宽容、仁慈、善良以至文静的动机和理性。

(三)德国:民主主义教育。(1)政治文化改造:战前法西斯主义根深蒂固,战后要对政治文化重新改造,教育人民,成功创造力一种民主政治文化。在人民对民主缺乏信心的情况下,政府推行了一个规模巨大的重新教育德国人民的计划,学校、大众传播媒介、政治组织都被动员起来贡献力量,由此德国政治文化得到了改造。(2)政治养成教育:政治养成教育工作受到了德国社会的大力支持,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均设有政治养成教育中心机构。此外,还有大量从事政治养成教育工作的社会团体和公共机构。政治养成教育主要讲国家和社会的意义,以及国内外的政治形势和大事件。(3)宗教教育:主要是学校分类教育。一类是共同教育。根据基督教的文化价值对具有不同教派信仰和世界观的学生进行统一教育,上课时,按不同教派分班。二类是教派学校分天主教和信教,按各自不同教义进行教育。三类是世界观学校,不进行特定教派的宗教教育。

2、试述中美思想政治教育在目标、内容、实施方法的异同。有何可取这处,如何吸取经验。

(1)目标:社会主义中国思想政治教育的培养目标是要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相思想道德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四人”新人。美国:培养道德上成熟的公民和具有民主理念和民主行为的公民。相同点:培养的都是有道德的人。不同点:美国还注重培养公民的民主理念和民主行为。中国则是有文化、有纪律、有理想。

(2)主要内容:中国: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②思想道德教育,主要包括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和价值观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在政治观上的具体体现;③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教育: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④民主、法制和纪律教育。美国:①政治教育,包括以美国个人利益为核心的自由主义以及对美国政治制度优越性的教育;反共教育和对抗性政体的研究与介绍。②公民宗教教育:一是民族精神教育。公民宗教体现着美国人的民族捎神—— “美国精神”,即爱国的民族精神;乐观进取、勇于创新的民族精神;祟尚个人奋斗的民族精神。二类是社会信仰教育,如《圣经》教育。三类是社会规范教育。首先是权力义务教育:投票、纳税和守法是“好公民”的基本义务;争取和维护个人的独立、平等和民主是基本权利。其次是品德教育。最后是法制纪律教育。相同点:①社会制度与政治制度教育;②民主与法制教育;③现行路线、方针、政策教育;④道德观教育。不同点:在爱国主义方面,中国能比较客观的认识自己,既不妄自夸亦不妄自菲薄。而美国人具有天然的优越感。在集体主义方面,中国强调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而美国则是强调个人利益至上,崇尚个人自由。

(3)实施方法:中国古代思想政治教育原则:①言行结合;②改过迁善;③重视社会教育;④重视儿童教育和家庭教育;⑤重视身教,以身作则。教育方法:①因材施教;②启发思维;③循循善诱;④长善救失;⑤防微杜渐;⑥锻炼意志。

按照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职能来划分,有理论教育法,实践教育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法。按照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式来划分,有疏导教育法,对比教育法,典型教育法,个别教育法。按照受教育者自身进行教育的方式来划分,有自我修养法,自我管理法。

美国其一主张传授和灌输,即认为思想、道德以及政治等价值观的形成,需要靠外部力量的作用。其二,鼓励人们学习和了解价值观念,即注重启发式,强调激发内在的主动性。注重价值性与学科化的统一;公开化与渗透性的统一;一元性与多元化的统一。美国教育渗透,把政治、道德内容深入文学、历史、地理、社会等课程中,渗入课外、校外活动、教师职责、校政组织等工作中。

相同点:都注重灌输教育。不同点:中国强调正面的教育,美国主要强调潜在的教育。

比较思想政治教育导论 第3篇

当今世界, 无论是传统的发达国家英国还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在这个重要的社会转型过程中都认识到公民道德教育的重要性。经济的持续发展、社会的稳定进步, 都与公平的道德教育水平息息相关。

中英两国在公民的道德教育方面都有着悠久的历史。追溯过往, 在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的历史中, 儒家文化在中国的伦理道德方面占据这不可撼动的地位, 同时英国对于道德的研究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代, 古希腊的著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经这样描述过道德哲学:快乐的人生在于能够存在于并且支持道德、美德、正义的活动。[1] (《尼各马科伦理学》) 由于两国传统文化存在很大程度的差异, 所以我们在认识学习自我和对方的过程中, 应该巩固己有的优良、进步的传统美德的同时借鉴他国的宝贵经验, 为新时期中国高校公民道德教育的发展提供坚实的理论依据。

一、中英公民道德教育的历史和现状

道德教育一直贯穿于人类社会的发展史之中, 在不同的时期中英两国对公民的道德教育方式是有着不同的诠释的。

在中国古代统治阶级主要把儒家思想作为道德教育的工具, 儒家学说深深的影响了中国几千年。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 当时中国的四分五裂, 列强入侵, 在这个动乱的年代, 许许多多的外国思潮进入到中国, 当时的公民收到的更多的是这种外国思潮以及外国语言的影响。抗日战争胜利后的30年, 是中国坎坷前进的30年, 这段时期内中国的领导人通过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的指导, 对中国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对公民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改革开放至今, 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得到了充分的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不断完善, 对于大学道德教育的设想逐步向挖掘学生潜力、塑造学生个的趋势发展。不仅如此, 在大学道德教育的引导下, 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 在相关思想政治教育的课程中, 不断培养起判断、处理、分析事件的能力。

英国作为西方民主政治发展的先驱, 英国公民道德教育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等因素的影响, 也一只发生着变迁。宗教在这个老牌传统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公民道德教育的史上有着不可撼动的地位。英国 (1870年以前) 统治阶级是以基督教学说来对公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 那一时期大多数英国人有着根深蒂固的传统思想, 即离开了住的引导, 那么会在思想上、行动上遇到困难时不知所措。1870的英国颁布了《初等教育发》, 这项法令的最大特点就是把教育视为一种国家行为, 在各个区域建立公立学校, 实施统一的教学大纲, 并且运用一切手段杜绝宗教在教学上的影响和制约。在1944年, 《巴特勒教育法令》的颁布为英国的教育改革事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不再将宗教与教育隔离开, 平衡了宗教教育和其他学科的关系, 并且把宗教理论归入课堂教学内容里, 开始借以宗教教育对公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第二次世界大战后, 世界格局巨变, 在社会文化多元化和社会危机四伏的环境下, 20世纪60年代英国出现了“宽容社会”的形态, 在这一时期, 成立了“社会道德委员会”, 研究制定统一的学校到的计划, 讲公民道德教育不断引向正规。1988年《国家课程》的颁布, 重申宗教教育的重要意义和实现价值, 促进并帮助学生树立理性的判断能力, 建立健康健全的道德观念。

二、中英高校德育的特点

由于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 所以我国思想政治教育是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 对大学生进行价值观的引导, 强调采用统一的、整体的价值观念来引导和培养学生。这样对大学生价值观的形成起到了很好的引导作用, 但是由于这种传输的主导性, 重视了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 却忽视了个人发展的多样化问题, 容易出现压抑个性的情况, 重犯以普遍性统一个性的错误。我国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主要采取的是系统知识灌输、行为规范训练、集体的影响和舆论的扬抑以及批评表扬等方式, 在这种教育模式下, 教师以独断的方式向学生灌输教条, 可能培养出顺从的“乖孩子”, 但难以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所以一旦他们毕业走出校门, 在遇见社会上的问题是往往无所适从。

英国是没有具体的指导思想来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 英国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比较注重个人的独立性和创造性的培养, 尊重个性, 容忍多样化。一般采用“开放式”的教育, 不预先设定标准答案, 而是让学生经过自己的理智思考选择或者形成自己的到的观点、价值标准。英国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多采用情感支配下情感和理性相结合的方式, 注重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双向交流过程。英国高校在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比较注重从大学生主体的需要出发, 注意营造“情景氛围”, 注意激发大学生主体的主动性和参与热情, 是教育者与被教育者产生心灵的共振。英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中非常重视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一致性和协调性, 并且充分利用宗教信仰和宗教信息对大学生施加重要影响。

三、对中国高校德育的启示

经过对英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特点的分析, 反观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不足, 我们应该取其精华, 去其糟粕, 不断地完善我国现行的思想政治教育体制, 提高这项工作的效率, 更好地维护政权的统治, 维持社会的稳定。

(一) 重视情感因素

我国的学校道德教育一直存在着偏重道德知识灌输, 忽视道德情感培养的弊端。要扭转这一状况, 使我国的学校道德教育切实富有成效, 就需要我们对学生的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给予关注, 无论是在教材的编写、设计, 还是德育过程的实施环节上都应把培养学生学会关心作为基本点, 把引导学生学会关心自己, 关心他人, 关心社会, 关心国家的发展作为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

(二) 重视传统文化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

宗教是英国传统文化中的主要内容, 现代英国的宗教已经逐渐抛弃了原来愚化人民的目的, 而更多地为人本身进行服务。英国的宗教理念中提倡尊重人、关注人、爱护人。英国思想政治教育主要通过宗教的形式进行渗透, 是古老的形式与时代精神相结合。这种方式对我国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具有积极地启示作用。我国与英国一样, 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 甚至我们封建文化的影响远深于英国的封建文化, 我国的思想政治教育应该利用这一传统优势, 将文化融入进思想政治这一领域, 不如儒家文化和道家文化中符合时代进程的部分, 将传统与时代相结合, 为我国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注入新活力。

(三) 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相结合, 突出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性

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两种完全不同的方法。显性教育是指充分利用各种公开手段, 在公共场所, 有领导、有组织、有系统的方法, 隐性教育是指运用多种喜闻乐见的手段, 寓教于乐, 寓教于文等方式, 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其中, 使人们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相比较而言, 隐性教育更容易被人们所接受, 所以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不能光运用显性的方式, 我们应该学习西方, 将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渗透在各个学科, 各种校园活动中, 这样才能更加突出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性。

(四) 开拓创新意识, 开拓并采取多种途径、方法实行高校道德教育

中日思想政治教育比较探析 第4篇

一、 中日思想政治教育主要内容的比较

1.中日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共同点

从总体上看,两国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都包含了社会制度与政治制度教育,民主与法制教育,现行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道德观教育。

社会制度与政治制度教育的目的是培养人们认同政治制度,规范人们在社会制度下的政治行为模式。民主与法制教育是培养人们遵纪守法的观念,维护社会秩序,保证社会的长治久安。统治阶级的意志,大多数需要通过制定路线、方针、政策表现出来,现行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是动员教育对象,明确前进方向,形成政治凝聚力。协调各种力量,朝共同目标努力。道德观教育是向人们灌输道德意识,并把它转化为人们的道德品质,进而践行道德义务。

2.中日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差异

(1)爱国主义教育的不同

由于同受东方伦理的影响,中日两国都极其重视爱国主义教育。但是两者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中国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时能够做到客观、理性,尽量不妄自夸大亦不妄自菲薄,具有理智型的特点。现代社会里,中国的爱国主义教育通常是教育人们要热爱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教育人们爱国家、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爱集体。教育人们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与个人的关系。

日本的爱国主义教育是民族沙文主义与封建色彩、军事色彩糅合在一起的。战前,日本爱国主义教育指导思想的主要特征就是国家主义教育和军国主义教育。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将这种国家主义教育思想发展到极端,并把爱国主义教育作为日本走向对外侵略扩张道路的工具,成为教化臣民精神的武器,给世界人民也给本国人民带来惨重灾难的糟粕。日本的这种爱国主义与其狭隘的民族主义密切相关,即只爱本国、本民族,而蔑视他国、他民族;其理论基础是所谓的“大和民族优秀论”。但是这种教育的贯彻,在客观上起到了促进日本经济高速增长的效果,对日本的历史和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影响作用。战后,日本在经济大国位置确定以后,为实现“政治大国”、“国际国家”的目标,再次强化“理解民族使命、培养报国精神”的爱国主义教育。

(2)集体主义教育与集团主义教育

使受教育者正确处理个人和集体的关系,并关心集体、热爱集体、自觉维护集体利益的集体主义教育,是我国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内容之一。集体主义是无产阶级在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的实践中形成的,一切以人民群众的集体利益为根本出发点的思想,是由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本质及其内在机制所决定的。集体主义原则的出发点是,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并在保证集体利益的前提下,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起来;在集体主义教育中,要引导人们热爱集体,关心集体,加强对集体的义务感、责任感、荣誉感;在集体生活中,发扬相互尊重、相互谅解、团结互助的精神。

集团主义教育是日本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其对团体的重视既有别于重视个人利益的个人主义教育,也不同于集体主义教育。集团是指现代社会的工厂、公司以及其他实体单位,从经济实体的角度讲,日本称之为“会社”。

集团主义教育要求成员以集团为家,服从、服务于集团,以培养家族式的亲密感和团结感。日本的集团主义至少有三个特征。一是强调集团成员之间的相互的密切关系;二是集团不仅是成员为实现其目标的手段,而且还是成员的归属所在和受容器;三是个人对集团的忠诚心。集团主义精神在日本的经济起飞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日本社会重视集团主义教育的同时,忽视了人的个性,存在着人的个性发展不充分的现象。

二、 中日思想政治教育途径方法的比较

思想政治教育的途径方法是实现既定思想政治教育目标的必要条件,是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产生教育影响的手段。

1.中日思想政治教育途径方法的共同点

(1)国家政府高度重视且计划性强

中日两国都在思想政治教育的管理体制方面显示出强烈的国家干预性。社会主义中国的思想政治教育由中国共产党统一领导,无论军队的、学校的、工厂的、农村的思想政治教育,都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党在思想政治教育的管理体制中,处于领导核心地位,实行党对思想政治教育的统一领导。

日本思想政治教育由政府指挥,文部省操作执行。思想政治教育目标的制定、课程的设置、各项活动的开展,都由文部省统一编制、审定。日本这种大一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体制,体现了国家的权威和意志,保证了思想政治教育严格受制于各级政府而不至于失控。表明政府对思想政治教育的高度重视,通过自上而下各级政府的直接监督和指导,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性。

(2)注重思想政治教育中显性教育方法与隐性教育方法的结合

在中日两国的思想教育中都有显性和隐性的教育。显性教育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一是大规模的、全国性思想政治教育方式。二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系统传授的思想政治教育方式。比如,都在学校设有思想政治教育课程。隐性教育通常有:一是充分利用国家建设成就来教育人、鼓舞人;二是利用各种思想政治教育场所,以生动的实物、资料教育人、熏陶人;三是运用各种传媒,文学、艺术手段,用经过选择、提炼的事实、形象、情节来感染人、教育人;四是培植爱国氛围,使每个人从中受到教育,产生热爱祖国光荣的思想。

2.中日思想政治教育途径方法的差异

(1)中国侧重于正面教育

在中国,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呈现出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特点。但是,总的来讲,侧重于正面的、直接的、正规的教育方法,亦即灌输与认知的教育方法。国家设置专门的思想政治教育宣传机构,通过专门的工作人员,划出专门的教育时间,对各类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对青少年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时,各级学校担负着培育“四有”新人的重要任务,所以,对广大青少年的正面教育更是经过了周密的计划、组织和安排的。

(2)日本侧重于文化氛围的营造和教育的社会化

在日本,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则更看重文化氛围的营造,即熏陶与训练的教育方法。因此,日本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方法,大都通过校园文化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方式开展。日本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独具特色,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整洁美丽的校园环境,激发学生的归属感和自豪感;二是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提高学生的认同感和参与感。日本学校开设的“特别活动”是日本1966年开始实行的,目的在于通过学生自主活动,培养学生自身的实践能力。“特别活动”特别强调学生自己动手、策划、组织、参加,在实践中学习。日本的企业精神教育更是日本经济兴盛的法宝。他们通过培养职工团结协作的精神,以及为企业奉献的精神,达到其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促进企业的稳定和发展。

所谓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化,是指政府、学校、家庭、社会机构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日益结成一个互相作用,不断协调的网络。日本比较成功的做法是广泛建立PTA。PTA即Parents Teachers Association组织。这种组织创建于战后初期,现已遍布全国。参加PTA的成员主要是学校教师和各界热心于教育的人士,他们视教育好后代为己任,以能为教育事业做贡献为精神满足,无偿自愿地从事各种教育活动,尤其在捐赠资助教育基金、细心周到地教育后人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此外,中日都很注重社会公共环境的情境熏染作用。例如在日本,“公民馆”是社会教育利用最充分的设施,其主要作用是针对日本个人主义风气进行教育和疏导,以培养正确的个性观。另外图书馆、博物馆、青少年馆以及厚生省主管的公共职业训练所、农业改善中心、保健所、福利中心等,均属于社会教育机构。

三、 中日思想政治教育培养目标的比较

1.中日思想政治教育培养目标的共性

(1)具有深刻的历史性和民族性

任何国家在设定思想政治教育目的的时候,必然要结合自己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在消化、吸收和弘扬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过程中,重塑本国的思想、道德、文化价值观。大量实践证明,在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目的设定过程中,越是重视民族精神的培养与教育,该国的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成效就越大。

(2)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政治性

任何一个占统治地位的阶级,都会从本阶级的利益出发,提出一定社会的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中国各级各类学校教育都把培养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日本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是培养“致力于和平、民主、对国际社会做出贡献、富有独立性的日本人”。

(3)具有明显的时代性和全球性

中日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都体现了时代的要求,注重培养学生的群体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注重吸收和借鉴外来的先进文化和文明,都把开拓进取、效率风险、讲求实效、公平竞争等具有时代精神和全球性的道德观念作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

2.中日思想政治教育培养目标的差异

(1)中国思想政治教育的培养目标

“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是由邓小平提出并不断完善的,它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人才培养的要求,也是社会主义中国的公民应具备的基本素质,有着特定的内涵。有理想,是指在全党牢固树立对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坚定信仰,在全民族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牢固树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的坚定信念;有道德,是指在全社会树立以为人民群众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的社会主义道德;有文化,是指社会主义公民应当具有良好的科学文化素质,拥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所必备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本领;有纪律,是指要遵守以维护全体人民共同利益为目的的行为规范。

(2)日本思想政治教育的培养目标

日本思想政治教育的培养目标,以二战后日本投降为分界线。明治维新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期间的目标是“和魂洋才”。“和魂”是指“神国主义思想”,“洋才”则是指西方的科学技术。在日本近代化的过程中,思想政治教育一直把培养“和魂洋才”作为自己的目标。为满足日本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需要,神国主义思想又染上了国家主义、军国主义色彩。培养目标被进一步表述为培养“尽忠报国”的“皇国之良民”。

战后,日本在美国的影响下推行了民主改革,思想政治教育在这种大背景下,其目标和内涵也发生了变化。1947年3月,日本制定《教育基本法》,规定:“教育必须追求人格完美,促使作为和平国家及社会的创建者,热爱真理和正义,尊重个人价值,重视勤劳与责任,充满自主精神,成为身心共同健康的国民。”这一规定实质上是对日本思想政治教育目标的完整表述。

日本在20世纪末的教育改革中,面对“教育荒废”和道德滑坡的现象,突出强调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出了面向21世纪的教育目标,展示了日本对新世纪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的新要求,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培养宽广胸怀与丰富的创造能力。二是培养自主、自律精神。三是培养在国际事务中能干的日本人。

(3)思想政治教育培养目标产生差异的原因

第一,历史文化背景不同。中国作为古代文明发源地之一,历来追求和谐统一,尤其是儒家传统的浸润,使得教育目标洋溢着真、善、美和“君子”、“礼仪之国”的大国风范。日本资源匮乏,地狭人稠,这是日本民族的国情。生存危机时刻激励着日本举国上下把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与个人的前途和命运联系起来,时刻牢记国家之不足并以此去砥砺自己的斗志,因而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强调坚忍、忠贞、团结的“武士道精神”。

第二,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不同。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性质决定了该国的意识形态,思想政治教育作为意识形态的一种调控手段,同样受制于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所以中国的思想政治教育目标中有共产主义理想、共产主义道德等内涵;而日本等资本主义国家在思想政治教育培养目标中强调民主理念。

四、 日本思想政治教育给我们的启示

1.转变观念,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化

长期以来,人们普遍认为思想政治教育就是阶级教育,是一个阶级内部的事情。这实际上是对思想政治教育的一种狭隘认识。当前,随着教育社会化和社会教育化,即教育与社会走向一体化,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化,形成思想政治教育的整体合力已经成为必然要求。思想政治教育应当广泛进入人们的生活之中,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实现着对全民的教育。当今世界各国都将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国民教育的一部分,甚至是核心部分。就中国而言,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自然是对全中国人民的教育,是对全中华民族的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向社会教育、全民教育的转向,并不是要抛弃思想政治教育的阶级性,而是指我们对待思想政治教育的思维应该向此方向转换,观念应当转换,只有这样,才更有利于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发挥,也才会使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得到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支持。

2.思想政治教育与传统文化紧密结合

我国的思想政治教育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这是必须要坚持的。在此基础上要将我国传统文化中的精华与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想政治教育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土壤之上,离不开本土化的国情和人情。因此,关于传统文化的话题,思想政治教育不论在教育资源的挖掘,还是在教育手段的应用和教育目标的实现上我们都不能回避。因为,每个民族的文化都有自己的特点,并形成本民族的文化传统。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便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形成史。中华民族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繁衍生息,而且有着许多灿若星河的历史阶段,必定其有强劲的生命力源。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我们的文化建设不能割断历史。对民族传统文化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并结合时代的特点加以发展,推陈出新,使它不断发扬光大。”因此,只有建立在民族自尊心基础上的批判与继承、借鉴与改造、摒弃与创新,用科学方法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才能真正实现传统文化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当代价值,真正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思想政治教育。

3.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环节,促进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化

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产生作用。思想政治教育的最终目的是提升人的思想道德境界,它的最关键环节是把外在的道德规范内化为道德主体的心理品质,只有在道德主体身上实现了这一内化,思想政治教育才能真正收到实效。这种内化过程,需要一定的社会实践作为这些转化的推动力和“催化剂”,又需要一定的人生经验为依托。因此,思想政治教育不仅要依靠理论灌输,更要发挥受教育者的主体性和能动性,从实践中获取真理。苏联教育家马卡连科曾指出,在人们的知识、信念和行为之间有一个必须用参加一定种类活动的经验来填补的“网眼”。思想政治教育与实践“相结合”是指思想政治教育与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大格局相结合,与生机勃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相结合,与提升综合素质相结合。不仅如此,实践教育还要注意遵循目的性原则、针对性原则、服务性原则、教育性原则,避免形式主义,不强求一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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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王荪瑞.比较思想政治教育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中国政治制度导论 第5篇

1.新中国成立以来政治发展总体上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时期:1949-1956制度建设时期,1957-1977年制度的曲折与衰退时期,1978年以来的制度的恢复与发展时期。

2.这时期的基本政治特征:在政治上,确立了中共领导核心的政治制度。

2在经济上,确立了基于公有产权之上的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

3在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上,形成了国家对社会的全面的控制和个人对国家的全面依附关系

4在意识形态上,共产主义理想是整合社会道德的主导政治思想,很多人为其奉献自己的一切。

3改革开放以来政治特征:

1在党政方面,强调党政分开

2中央和地方关系层面:中央加强对地方的监督

3经济走向方面: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确方向

4国家与社会关系方面:从20世纪80年代的紧张与冲突转变为相对缓和与和谐。5意识形态方面:朝更加理性和合理化的方向推进。

4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规范是由宪法和党章共同决定,它们规定了中国政治的基本性质与制度框架。

5宪法和党章这种关系对中国的实质具有何种影响:

1中国政治过程中:党的政策和执政理念通过合法程序先写入党章,后写入宪法。且党在修宪活动中的作用是关键性的。

2时间顺序上:党章修改在先,修宪在后

3从实践和逻辑上看,出于政策稳定或扩大和补充党执政的合法性和正当性的需要。4法理上看,宪法大于党章

5从制度上、法制上保证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原则进一步落实

6政治逻辑上,对实行一党执政的国家来说,宪政实践面临现在或潜在的制度障碍或理念障碍。P32

6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性质和原则:1人民主权原则 2依法治国 3四项基本原则4民主集中制 5公民权利和义务原则

7政治体制:是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的实现形式,是为实现社会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而建构的各种具体政治形式、制度和运行机制总和。

8党和国家领导体制实际上是在总体上考察和描述我国作为社会主义政治体制表现形式的政治体制。实质上适当的领导体制。

9党的一元化领导在实际政治生活中体现为党委制(管理)和党组制(领导)、党管干部制、归口管理制度、党委领导下的集体负责制以及有关案件的党内审批制度。

10核心决策机关:总书记。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书记处四位一体。总书记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和政治局常委会议,并主持中央书记处工作。总书记职权:召集和主持会议。11最核心的运作方式是归口管理下集体负责制。

12外事口的最高决策权和管理权绝对掌握在中共中央手中。

13革命党和执政党区别:革命党:就是以某一个阶级为基础、以一定的信念为指导、以暴力手段夺取政权的政党。执政党:通过制度性选举或者暴力革命而执掌一国政权的政党,可能是一个政党·,也有可能是一个政治联盟。区别:

1)任务目标不同2运用方式不同3组织方式不同4阶级基础不同5与国家政权关系不同 14党与群体性团体关系:群体性团体在国家政治过程中承担着利益表达与综合、政策执行

和社会监督等职能,成为党联系特定社会群体的桥梁和纽带。

15共产党领导下得多党合作制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第一 允许一个以上的合法政党存在,允许其参政议政。

第二 其他的合法政党以某种形式与共产党联合,在中国则是民主协商制度。

16政治协商会议制度: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途径有以民主协商会和座谈会所体现出来的会议制度,其中政治协商会议制度是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主要形式。

17人大制度的性质:人大制度是我国政权的组织形式。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组织形式2人大制度是我国基本制度,法理上有全权性3人大制度在法理上有至上性。4人大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础

18选举的意义:第一选举是直接参与了政治权力分配,使公民获得了是政治权力最大的合法性 第二 选举不一定是最优秀的政治家,但不会选出最平庸的人。第三选举是公民政治学习的过程。

19我国选举四项原则:1普遍性原则2平等性原则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原则4无记名投票原则

20选举单位是采用间接选举的方法,产生人民代表的单位。选区是指县以下按照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和居住状况划分的选举区域,是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县以下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区域划分。

21选举制度改革:1代表候选人提名问题 2关于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人口数比例。3关于差额选举 4关于候选人的宣传介绍。

22全国人大的职权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立法和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利

2选举、决定和罢免国家机构组成人员

3对国家重大事项的决定权

4对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权

23主席团是全国人大会议的领导机构,在程序和实质上决定了全国人大的内容。而主席团程序上和实质上的决定权表现以下方面:

(自我概括)1主席团具有对国家机关议案审议权和表决权

2决定国家人选时,主席团有提名权确立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3在询问、质询时,对一个代表团或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提出对国务院的质询时,主席团有权决定有关部门用书面答复还是口头答复。

4决定组织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时的提议

24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是为了协助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特定职权而设置的工作机关。工作特点:经常性、专门性

25专门委员会 由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它的组成人员由全国人大主席团从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

26实现党的政治领导需要做到:

1在观念上,党应该把人大看作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全党上下应该从遵守宪法的高度和依法治国的高度正确对待人大的职权和人大的行为。

2在组织机构中,人大应该是党最重要的活动场所,改变党直接指挥政府党政不分的权力机构。

3在决策方式上,党应该采用议案的形式是自己的意志和建议在人大通过,使党的决策变为国家意志和法律

4在组织制度上,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委员会制。

27我们把中国政府设置的议行合一原则归为以下:

1无论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建构还是立法与执法运动,都需要共产党在政治上、组织上和思想上的领导,共产党在宪法和法律允许范围内活动。

2人大集中统一行使国家权力,行政机关和审判机关的权力直接来源与人大大会。3人大代表来自党和国家的各部门。参与法律制定和贯彻执行法律。

28政治领导体制:包括首长负责制和首长负责制下的分管领导制度和领导小组制度。

29党中央有两个基本考虑:一是社会政治稳定 二是经济上通过市场经济提高效率进而实现社会产出和税收产出最大化。最大限度保护、实现社会公平的利益,力图打成各种利益一致。政府最大限度保护、实现全社会的利益,力图达到各种利益一致。是基于任何一个政党或政府都必须是全社会利益的代表者。如果全社会的利益得不到实现,政治统治会被动摇。30行政机构在解释政策和法律,起到了立法部门的作用。正是由于执行国家权力过程中的复杂性,所以行政机关形成了特殊机构的特别利益即部门利益和利益中的个人利益。31行政地位。服上治下。

32中国县组织与乡镇组织的关系:1县对乡镇领导的核心机制是县委对全县工作的政治领导和组织人事领导。2根据《地方组织法》,县长由县人大大会直接选举产生。3县政府与乡镇政府有直接的隶属关系。4县政府的各部门与乡镇政府之间的关系,有条条关系和双重领导条块关系和块块关系。185页

33中国政治体制结构特征:第一 一级政府中的部门和机构与上下相互对口的部门和机构组成专业性条条,条条中的部门和机构以本级政府领导为主,受上级对口部门和机构工作指导为辅。第二一级行政部门或机构是上级政府或机构的派出机关,人事、财务和业务归本系统的上级部门和机构主管,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协管。第三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管理权直接归上级政府甚至中央有关部门。

34这种条块结构导致权威的分散化,易使不同的部门和个人抵制政策的贯彻和执行,造成行政效能低下,并导致行政腐败。

35由于在经济改革中各级地方政府已经成为一个利益主体,而不单单是公共行政的管理者,因而为了自己本地区的利益,地方政府的一些行为阻挠了统一的市场经济的形成,同时其制度创新的行为又推动了市场经济的发展。

36中央与地方还有进一步调整和改革,以实现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合理化与法治化。要实现中央的关系的合理化,必须做到科学化和民主化,要实现中央的关系的合理化,科学化和民主化,必须实现法治化。

37党内联席会议制度、执法检查监督制度,协管干部制度。(看熟)

38法院组织的弊端:1我国法院的管理区域与地方权力机关、地方行政机关的管理区域完全重合,过于依附地方和部门,造成出于保护主义而对人民法院正常活动的干扰。39审判委员会积极之处与缺陷之处:

积极:1审判委员会能集体发挥智慧,弥补法官不足2审判委员会通过研讨案件,可以更好理解立法精神,弥补法律上的不足,适用于法律,3审判委员会在某种意义上可以分组对抗各方面压力,以保障法官依法办案。

缺陷:1审判委员会决定个案的处理时,客观上造成了审判分离的结果,违背了司法活动的基本原理 2审判委员会决定个案的处理时,使当事人丧失了参与、申辩和申请回避等诉讼权利,违反了公开原则3审判委员会委员在各自从事的专业不同而对其讨论决定的案件质量造成隐患。

40我国检察机关的领导体制是双重领导体制,在业务上,我国上下级检察机关之间是领导关系,下级检察机关在业务上必须服从上级检察机关的指挥,所以有集中性的特征。41当代军事制度核心原则:它以绝对坚持中共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42我国形成了一套从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到执政党自身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和社会

监督的系统性制度。

43评价行政型审计监督制问题(分析)

关于专项基金的管理使用问题。

关于国有骨干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问题

关于金融系统

关于国务院行政管理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

44国家与社会的一体化的结果和评价

1强大了政府动员能力

2社会成员高度依赖行政功能单位

3社会自治和组织能力差,依赖单位资源

4社会缺乏中间阶层作用,社会秩序依赖政府控制的力度

5社会生活被高度政治化和行政化。

6身份制度使得社会流动困难严重

7缺乏自上而下的沟通机制

政治竞争导论(下) 第6篇

亚里士多德指出:“对政治或其他各问题,追溯其原始而明白其发生的端绪,我们就可获得最明朗的认识。” 20世纪的中国政治史,是竞争性民主政治在中国兴衰沉浮的历史。重新掀开这过去的一页,总结其成败之原因,客观评价其历史作用,对于我们把握近代中国政治发展的具体过程,推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民初多党竞争政治及其失败

勃发于清末民初的竞争性政党政治,以其比较彻底地结束传统政治结构,推进国内民主化的历史指向和基本内涵,客观地构成了我国近现代政治发展过程的启始与发端。同以后的政党活动相比,它的特殊之处并不在于是第一次,而首先是在于颇有些结社自由,合法反对、公平竞争等色彩,其外在形式十分接近于西方式的竞争性政党政治模式。如果说中国也曾有过形式上的竞争性政党政治的话,那么最为接近者即为这一时期的政党活动了。

(一)两党制理想与多党竞争的浮现

伴随着鸦片与炮火,以竞争为本位的西方近代政治价值观念体系大量传入中国,对中国各阶层有识之士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在政党与政党制度方面,同样没有例外,早在《清议报》时期,梁启超等人即明确认为,“文明之国,但闻有无国之党,不闻有无党之国”;“天下不能一日而无政,则天下不能一日之无党”。到《新民日报》时期,梁启超不仅对欧美及日本的政党活动着意介绍,更屡次撰文,阐发两党政治的理论。梁启超认为,两党政治有一系列优点:(1)两党政治通过朝野两党的竞争,能协调国会与政府间的关系从而使政府行之有力;(2)能代表民意并使国会与内阁受到国民的监督;(3)能选拔优秀人才建立起有能力的政府;(4)能促使内阁自我改进政策和缺点,从而处于健康状态。因政治无绝对之美,两党政治虽有不足,但相对其他政术仍最为优越。张謇、黎元洪以至康有为等其他改良主义党派领袖亦一致赞成两党政治,认为应以英美为师,“国宜有两党”,“政党合例,以两大党对峙为原则”。以上表明,建立两党形式的西方竞争性政治制度,成为各改良派政党及其领袖的政治共识。

革命党人孙中山、宋教仁等亦主张两党政治。宋教仁在起草国民党宣言时即明确表示一国只宜两大政党对峙,政党政治最好的运作方式是两党竞争,“进而组织政府,则成志同道合之政党内阁,以其所信之政见,举而措之裕如,退而在野,则使他党执政,而处于监督之地,相摩相荡,而政治乃日有向上之机”。孙中山也强调了朝野两党并存的必要性,“国民见在位党之政策不利于国家,必思有以改弦更张,因而赞成在野党之政策者必居多数。在野党得多数国民之信仰,即可起而代握政权,变而为在位党。盖一党之精神才力,必有缺乏之时;而世界状态,变迁无常,不能以一种政策永久不便,必须两党在位在野互相替代,国家之政治方能日有进步。” 因此,革命党人亦提出了建立两大政党对峙体系的主张。

1912年3月,孙中山以临时大总统名义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这体现了民主宪政国家主权在民的原则。袁世凯上台后,于8月宣布了临时参议院通过的《中华民国国会组织法》、《参议院议员选举法》和《众议院议员选举法》等法规。《国会组织法》规定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参议院议员274名,分别由各省议会选举各10名,蒙古、西藏、青海、中央学会及华侨的选举会共选54名组成;众议院议员596名,按每80万人口产生一名议员的原则由各省及地区选举产生;两院共同行使立法权;各院有2/3议员出席方能议事;到会议员3/4通过的议案方能成立。《选举法》规定采用“限制选举制”,主要的内容大致是:凡年满21岁的男子,在选区内居住2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有众议员及省议员的选举权,这些条件是:(1)每年纳直接税2元以上;(2)有500元以上的不动产;(3)小学以上毕业;(4)具有小学以上文化水平。而取得众议员及参议员当选资格者年龄要分别在25岁及30岁以上。众议院议员的选举分初选及复选两阶段进行;初选以每县为各选区,复选由若干初选区组成;先在初选区内按应选议员名额之一定比例选出“初选当选人”若干,再集中“初选当选人”于复选区进行选举,分别产生众议员及省议员。参议员则由省议会主要在省议员中选出。不难看出,选举法有很大局限性,如占人口一半的妇女被剥夺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财产限制则把许多贫苦民众拒于政治生活的大门之外。然而,占人口近10%的登记选民被视为享有政治权利,参加选举,这毕竟是破天荒第一次,多少反映了辛亥革命的民主精神。

选举法公布后,各政党即掀起了竞选浪潮。宋教仁对国民党人士说:“我们要停止一切运动,来专注于选举运动”。“要在国会里头,获得过半数以上的议席,进而在朝,就可以组成一党的责任内阁;退而在野,也可以严密地监督政府,使它有所惮而不敢妄为;应该为的,也使它有所惮而不敢不为”。这期间,国民党的一切工作均围绕竞选来进行,规定发展党员以有选举权为标准,多得一个党员就多得一张选票,甚至多获一个议席,政治上更有力量。组织上,除本部设选举科外,要求分部亦设机构,在复选区投票地开展竞选活动。宋教仁为此南下各省布置竞选工作。共和党向党员发出《选举须知》等材料,说选举之成败不仅是全党的问题,而且是全国的命运问题,要求党员“争做议员”,选举时不弃权、不投别党的票和不投空票。统一党为竞选而耗巨资突击发展党员,说“无论用何项手段”,都以不让国民党获胜为原则;要河南都督为选举“照拨”经费,“或万或千”都不能少。民主党虽成立较晚,也全力竞争,说竞选中“若举国欢迎,则出面组织内阁,出而为各省省长”。虽然,在竞选活动中真正通过竞选演说等活动宣示本党政纲,以博得选民支持,除宋教仁等外,寥若晨星,但终究进行了选举。1913年2月,大选结果揭晓,国民党可谓大获全胜,[1][2][3][4][5][6][7][8][9][10]...下一页 >>

其领导人兴奋不已。孙中山在上海国民党人举行的茶话会上发表演说时说:“本党将来担任政治事业,第一应研究者,即为政党内阁问题。……本党将来担任政治事业,实行本党之党纲,其他之在野党,则处于监督之地位”; 宋教仁更是踌躇满志地展开种种活动,“以期造成议院政治”,甚至秘密酝酿,选举黎元洪取代袁世凯为总统。

第一次国会竞选主要政党得票简表

总席位 国民党 共和党、民主党、统一党

得票 % 共和 民主 统一 总数 %

众议院 596 269 45.2 120 16 18 154 25.8

参议院 274 123 44.8 55 8 6 69 25.2合计 870 392 45 175 24 24 223 25.5袁世凯把宋教仁的政党内阁看成是对其权力的严重挑战和极大威胁,他深有感触地说:“以暴动手段夺取政权尚易应付,以合法手段取代政权,置总统于无权无勇之地,却厉害得多了”。根据国会选举的结果,国民党组阁已成定局,但袁世凯不甘做无权无勇的总统,决心破坏内阁制原则以阻止国民党组阁,乃一面派人刺杀宋教仁,使国民党丧失头脑;一面加紧收买国民党员,使国民党分散分化;同时加紧推动政党合并,使其能用以与国民党抗衡。在正式当上大总统后,袁世凯于1913年底宣布国民党为“乱党”,并下令解散国民党。1914年初,袁世凯又下令解散国会。民初竞争性政党政治至此彻底失败。

(二)民初竞争性政治的历史进步性

民初竞争性政党政治的兴起,绝非历史的偶然,而是近代中国特定条件下政治发展变迁过程的某种产物,各政党之间的竞争在一定程度上深化了民国初年民主共和的政治发展趋向,阻滞了袁世凯帝制自为的进程,并最终加速了其失败。

民国初年,政党勃然兴起。据台湾学者张玉洁初步统计,民初出现的政党与政党性组织共为312个。其中较大的党有国民党、共和党、民主党、统一党和进步党等。它们围绕着执政权这一核心展开了激烈的政治竞争,引发了中国历史上政党政治活动的第一个高潮。除少数御用党和投机性政党集团外,各政党活动大致如下 :

首先,利用舆论以进行政治动员。

民初政党非常重视舆论宣传,较大的党派都各自有自己的报刊等言论机关。如自由党的《民权报》,中国社会党的《社会日报》,中华民国工党的《觉民报》、中国共和研究会的《共和报》,神州女界共和协济社的《女子共和日报》等等。国民党、进步党等大党,则各自拥有数十家报刊,遍布许多省市,并创办了自己的通讯社。利用上述舆论阵地,各政党积极进行政治动员,主张“发挥民主立宪之精神,巩固共和建国之基础”,“监督政府、指导国民”,乃至鼓吹“实行共产”、“各尽所能、各取所需”。尽管声音颇为纷杂,相互的攻击有时也相当激烈,但在宣传共和与民主制度方面,大家往往是较为一致的,同时,各政党还举办各种演讲会、报告会,邀约各自领袖及重要成员发抒政见,使得民初政治性的演讲、报告会一度蔚然成风。所有这些,对于民初各阶层民众政治觉悟的提高和社会民主氛围的形成,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

其次,发展组织以扩大政治参与。

在20世纪初政治世俗化达到一定水平的基础上,各党利用民初较为有利的政治环境,积极谋求组织发展以壮大自己的队伍。同盟会转入公开活动后,立即在各地扩展分支组织,会员人数很快高达50多万人。1912年,同盟会与统一共和党等合组为国民党后,党势也进一步扩大。鼎盛之际,国民党系统的交通部、支部、分部以及事务所等下属地方组织达数百个,遍及各个省、各商埠及海外华侨密集之地。其他党派亦不甘示弱。如共和党,据初步统计,下属支部34个,分部293个;党员人数号称50万,其中仅上海事务所下属党员即达6万余人。除政党系统之外,民初许多政党还设有协进会、研究会、联谊会等专业性、交际性的外围组织,以此作为各自活动的支持性结构,进一步壮大了自己党的声势。通过政党的组织化渠道,大批党员及其所影响的社会成员更为积极地进入到社会政治生活中来。尽管民初政党的有关活动存在着相当严重的缺陷,但它对于当时社会政治参与行为,尤其是中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阶层成员政治参与行为的扩展,仍然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

再次,进行选举与议会活动以干预政府行为。

民初政党活动的基本目的是为了赢得议会多数,进而控制或影响国家政权的运行。在争取议会席位方面,各政党经过宣传和组织上的努力,的确是获得了巨大成功。第一届国会之中,绝大多数席位落入了国民党、进步党之手。在地方议会选举中,国民党、进步党同样占有巨大优势。同议会选举方面的辉煌成就相比,民初政党对于政权运转和对政府行为的影响和干预却是微不足道的。袁世凯始终不肯让出政权,在重大政治事务上也始终不就范于国会,结果国会由名义上的权力机构变成了实际上令不出院门的政治摆设。尽管如此,国民党仍然以国会为阵地,进行了反对和制约袁世凯专制统治的积极努力。甚至如进步党,在总统选举、宪法起草等重大原则问题上,也先后采取了反对袁世凯的立场。从实际政治效果看,除较为枝节性的行政问题外,国民党乃至进步党对袁世凯政府的干预和制约基本是以失败告终。但是,这也并不意味着后者的完全胜利。因为国会是袁世凯政府之合法性的基本来源之一,他对国会行为的一次次压制和打击,同时就意味着其合法性的一步步的削弱和丧失。乃至袁世凯解散国民党、肢解进步党以及解散国会,其统治的合法性丧失殆尽,他最后的末日也就快要来临了。

通过上述诸点,我们可以发现民初竞争性政党政治的某些积极作用。第一,它扩大了政治动员和政治参与的规模,提高了社会各阶层尤其是各新兴阶层的政治主体意识,强化了民主共和制度的社会政治基础和政治文化氛围。第二,它在选举中的成功和在国会中的活动,一方面阻滞和延缓了袁世凯政治专制化的进程,一方面从反面逐步削弱了专制统治的政治合法性。第三,由于许多政党在极其重大问题上尚能保持一定的原则立场,这就为它们在袁世凯公开帝制自为之际的联合奋起提供了有利的政治基础。正是这些方面,我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肯定民初竞争性政党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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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政治发展过程的积极意义。

(三)民初竞争性政党政治失败的原因

民初竞争性政党政治犹如昙花一现,很快消失,就其原因,主要在于:

第一,民初缺乏实行竞争政治的经济基础和阶级基础。马克思说过,如果资产阶级实行统治的经济基础没有充分成熟,君主专制的被推翻也只能是暂时的。民初,中国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虽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中国资产阶级远未成熟到可以独立登上政治舞台,建立并掌握属于自己的政权的程度。中国资产阶级在外国资本和本国封建阶级的双重压迫下,力量极为弱小,更未能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一支统一的独立的政治力量。而且,中国资产阶级多半是由封建官僚、地主和商人转化而来,在经济政治上与封建传统势力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第二,民初缺乏实行竞争政治广泛而坚实的群众基础。政党政治是近代民主政治的主要形式之一。国民具有一定的党派意识,并积极参与政党活动,是实行政党政治的必要条件。中国政党不仅出现的时间比西方要晚,而且与西方国家先有议会后有政党以及政党在议会活动中产生与发展的情况不同,是在没有议会,没有任何民主形式的条件下,秘密地,“非法地”建立起来的,没有严格的纪律,少则几人、多则几十人、几百人,几乎与普通民众无缘。活跃在各个政党之间的多是“社会名流”。他们受到邀请或拉拢便参加一个政党,因而民初出现了奇特的“跨党”现象。黎元洪参加的政党组织有9个,伍廷芳甚至挂名于11个政党,这些政党都以争取国会议席为目标,以组织内阁为理想,至于国民福利则只停留在口头和纲领文字上,根本没有认真对待。所以,广大人民群众对这种所谓的民主政治并无兴趣,更无参与。1913年,列宁中肯地指出:国民党的弱点,“是它还不能充分地吸引中国广大人民群众参加革命”,“吸引真正广大的人民群众来积极支持中华民国这件事还做得很差”。可见,严重脱离群众,是民初各个政党的通病。

第三,民初敌对的党派意识,违背了政治运作的常规。本来,革命党和立宪党同属于资产阶级的范畴,只是代表不同阶层的利益、策略上有所分歧而已。从理论上说,它们有着共同的敌人---北洋军阀。应当求同存异,公平竞争、和平竞争,共同实现政党政治。而事实上,在临时参议院和第一届国会内,各党派的斗争往往不是凭借政见的优势,而是借助武力威胁。以湖北省为例,共和党为了选举覃寿堃当省议会议长,不惜全力用军警,百般威胁议员,有的甚至拿出手枪向议员射击。1912年底,国民党特派员于德坤被贵州军务司长刘显世派人暗杀,孙中山致电袁世凯,要求严惩凶手,北京政府却不了了之。孙中山气愤地说:“似此野蛮举动,为全世界对于异党人之所无。” 从欧美资产阶级政治来看,竞争总是尾随政党之后,如美国共和党和民主党各自主张一种政策,最终取长补短,互相调剂,使国家获利。民国初年的各个政党尔虞我诈,甚至用暴力手段排除异己,防止它内部的发达,阻碍它外部的扩大,不自觉地充当了政党政治的绊脚石。血的教训是,如果没有平等竞争的政治环境,任何一个政党都不可能健康地存在和发展。

二、国民党一党统治的形成与破灭

民初竞争性政党政治彻底失败后,孙中山总结了经验教训,认为中国民众素质低下,能力不足,尚不能立即实行竞争式民主政治,只有待国家统一,民众素质提高以后,才可以渐次实行。基于此认识,孙中山将中国政治过程分为三个时期,即“军政时期”、“训政时期”和“宪政时期”。“军政时期”是本党“以积极武力,根除一切障碍,而奠定民国基础”。“训政时期”是本党“以文明治理,督率国民,建设地方自治”。“宪政时期”是本党“俟地方自治完备之后,乃由国民选举代表,组织宪法委员会,创制宪法,宪法颁布之日,即为革命成功之时”。其中“军政时期”和“训政时期”为“革命时期”,“在此期内,一切军国庶政,悉归本党负完全负责。” 孙中山认为,“破坏之后便须建设,而民国有如婴孩,其在初期,惟有使党人立于保姆之地,指导提携之,否则颠堕如往者之失败矣”。为此,革命政党必须实行党魁集权,实行党、政、军三位一体的一党统治。面对帝制复辟、军阀混战和列强蚕食,不建立一个坚强有力的革命政党,不通过这样的政党建立和巩固国家政权,任何革命都将流于形式,也无法达致中华民国之真正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孙中山提出的“以党治国”思想,“适应了革命形势发展的需要,也体现了孙中山要在中国建立一个真正的资产阶级***国家的强烈愿望和要求”。但是,孙中山的思想中也存在着明显的局限性,主要是大党沙文主义,将民众视为“阿斗”等。蒋介石正是利用这些缺陷,在中国错误地推行一党统治长达22年。

1928年,蒋介石在桂系、冯系、阎系等军事势力的支持下攻下平津,国民党舆论机关就宣称军政结束和开始训政,在胡汉民关于“训政”的政制设计中基本上体现了孙中山的以党治国思想。在1928年9月,胡汉民向国民党中央提交的《训政大纲提案说明书》中明确规定了国民党驾驭国民政府的基本原则和实施纲领,并且对“以党治国”和“***”的界限作了清楚的说明。他说:“夫以党建国者,本党为民众夺取政权,创立民国一切规模之谓也。以党治国者,本党以此规模策训政之效能,使人民之身能确实用政权之谓也。于建国治国过程中,本党始终以政权之保姆自任。其精神与目的完全归宿于三民主义之具体的实现。不明斯义者,往往以本党训政主义,比附于***与阶级专政之论,此大谬也。”因为***是以政权专于一党为归宿,因而是专制的;而以党治国是以政权付诸国民为归宿,因而为民主的。蒋介石却公开表示要实行***,并且把以党治国同法西斯主义揉在一起。蒋介石于1928年说,中国为了“谋生存”,除了实行蒋记“三民主义”外,没有第二个合适的主义,“再不许有第二个思想来扰乱中国”,只能由国民党治国,“不能允许再有第二个党来攻击国民党”,1931年5月,蒋介石又对共产主义、自由主义和法西斯主义三种意识形态进行了区分,认为共产主义不适合于中国产业落后的情况及中国的传统道德,而英美的自由主义会造成“高唱自由”,“各据议席”、“辟疑满腹”、“见难宽胸”的恶果;只有法西斯主义能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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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最有效的统治权。在这些“理论”指引下,蒋介石于1931年5月召开“国民会议”,通过了《训政时期约法》,再次规定训政时期由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国民大会行使中央统治权”,全代会闭幕时其职权由国民党中执委会行使;国府主席、委员均由国民党中执委会选任;国民党中央有《约法》之解释权,这样,《约法》以国家大法的形式将国民党一党统治固定了下来。在这一格局下,中国共产党被取缔,而转入地下;中左的第三党、生产人民党和革命民主同盟也遭到迫害而不能公开活动,中右的青年党、乡村建设派和国家社会党等等,也不能公开参政。由此可见,国民党的一党统治实际上是一党独裁统治。

抗日战争初期,由于形成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国共产党及其他中间党派取得了合法地位。1938年召开的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制定的《抗战建国纲领》也允许民众有若干民主权利。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各民主党派部分人士被吸收参加国民参政会,个别人还在国府下属某些机构任职,国民党的这些做法与昔日相比,确有不同之处,但一党专制的格局并没多大的变化。国民党重申“党制”,实施“以党统政”的原则,继续把政权机构置于国民党的独裁统治之下。国民参政会不仅毫无实权,而且参政员均由国民党选任,在第一届参政会200名参政员中,中国共产党及中间党派只占10%,而且被视为“重要文化团体或经济团体”的代表,而不能堂堂正正地以政党成员身份与会,足见国民党根本不承认党派的平等地位,其目的就是确保其独裁的一统天下。特别是国民党五届五中全会确定“消极抗战”,积极反共的方针后,国民党设立“防共委员会”机构,专司“溶共、防共、限共、反共”之职,颁布了《异党问题处理办法》和《异党活动办法》,进而制造反共摩擦,掀起阵阵反共高潮,拒绝中国共产党及其他党派关于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主张,顽固地坚持一党专制。

抗日战争结束后,蒋介石迫于国内外压力,于1947年进行了所谓的政府“改组”,吸收了青年党和民社党少数政客入阁,组成所谓的“多党政府”。1948年又包办召开“行宪国大”。在总统选举中,蒋介石通过“竞争”,击败了另一总统候选人,当上总统,组成了新政府,宣布中国从此进入“宪政时期”。然而,一专党制的性质并没有改变。因为:第一,这个“多党”中,既不包括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工农群众的真正代表中国共产党,也不包括代表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利益的真正的民主党派,背离占全国人口90%以上的人民大众的“国民大会”,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民权”机关。第二,《中华民国宪法》并非民主宪章。尽管写进去了“民主、自由、平等”之类的辞藻,但一党专制、个人独裁的本质,同《训政约法》并无区别。第三,从实施“宪政”的实际情况来看,国民党口口声声要依宪建立“多党政府”,完成由训政到宪政的过渡,但又说,“今日党派虽多,含本党而外,实更无任何一党担负得起建设三民主义新中国的责任”,“中国盛衰兴亡的关键实操于本党之手”。显然,国家最高职权及人事任免之最后决定权仍然操在国民党蒋介石手中。

总之,国民党在中国推行20余年的“训政”和“宪政”本来是为了标榜他们是遵循孙中山先生的遗嘱,以奠定其统治的合法性基础。然而,国民党的所作所为,与孙中山的革命三民主义真谛相去甚远,没有也不可能给黎民百姓带来民主、自由和安乐,因而其统治一直缺乏稳固的合法性基础。国民党统治的基础,并非来自社会的支持,而是完全依赖于军事强权。并且,由于国民党长期执政所带来的内部的腐败更加剧了其统治的合法性危机,因而其垮台也就成为必然了。

三、中国共产党关于政治竞争的思想与实践

与国民党在打着“宪政”的幌子下顽固地坚持一党独裁相比,中国共产党则显得开明和民主。这突出地表现在,中国共产党坚决反对一党统治,在占优势地位的情况下仍坚持与各民主党派之间进行平等竞争。中国共产党深知,共产党能否代表人民并不是由自己说了算,而是由人民说了算。因而,应该尊重而不是像国民党那样随意限制和剥夺人民的选择权利。共产党能否在政治竞争中取胜,并不是依赖于武力和人员的数量,而是在于政见,周恩来明确指出:“任何一个大党不应以绝对多数去压倒人家,而要容纳各方,以自己的主张取得胜利。” 具体说来,中国共产党关于政治竞争的思想和实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民主政治斗争是好现象”

尽管中国共产党并没有明确提出“政治竞争”这一术语,但党在有关文献中提出的“党争”特别是邓小平所提出的“民主政治斗争”,完全包含了“政治竞争”的意思。1941年,邓小平在《党与抗日民主政权》一文中分析了共产党与其他党派之间存在竞争的原因即在于存在着不同的利益、不同的政治立场,并明确指出:“我们不但不惧怕这种民主政治斗争,而且要发展这样的民主政治的斗争,因为它对于我们是有利无害的”。“只要是真正地发展民主,民主政治斗争也必将大大地开展起来。民主政治斗争之开展,正是好现象,因为它可以真正表露各阶级的意见和要求,也可以暴露某些党派的实质,使群众认清其面貌。我们共产党是不怕民主政治斗争的,因为我党的主张是正确的,只有那种不相信党的主张正确的右倾机会主义者,只有那种投机分子,官僚腐化分子、贪污分子,才惧怕民主政治斗争,惧怕把党的面貌放在群众面前”。共产党的优势主要是从民主政治斗争中去取得,即是说,主要是从依靠于共产党主张的正确,能为广大群众所接受、所拥护、所信赖的政治声望中去取得。党的优势不仅在于政权中的适当数量,主要在于群众的拥护。民主政治斗争可以使党的主张更加接近群众,可以使群众从自己的政治经验中更加信仰共产党。所以,只有民主政治斗争,才能使共产党取得真正的优势。

(二)“三三制”

基于上述思想,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民主时期,在政权建设上实行“三三制”原则,即在抗日民主政权领导机构中,共产党人、非党左派进步分子,中间分子各占1/3。各政党之间实行公平竞争。1941年,陕甘宁边区中央局公布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就是作为共产党在选举活动中竞选参议员的施政纲领。1944年2月,陕甘宁边区规定“各抗日政党、抗日群众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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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可各提出候选人名单及竞选纲领进行选举运动”。“竞选运动在不妨碍选举秩序下,任何人不得加以干涉或阻止。”“三三制”是中国共产党人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对中国民主政治建设进行积极探索的结果。毛泽东、刘少奇、邓小平等充分肯定了“三三制”的意义,一致认为它具有新中国雏形的政治意义,是将来的新中国应该采取的民主形式。

(三)建立 “自由民主”的新中国

抗日战争结束后,全国人民面临着建设一个什么样的新中国这一重大政治问题。重庆谈判前夕,毛泽东在答复英国路透社驻重庆记者甘贝尔的提问中,明确表达了建立“自由民主的新中国”的建国主张。他说:“自由民主的中国……将实现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的原则与罗斯福的四大自由。”这一思想成为中国共产党重庆谈判的指导思想。在重庆谈判中,民盟主张以英美为“榜样”,建立“中国型的民主”,即实行议会制、责任内阁制和地方自治,各政党通过竞争上台执政。这一方案与中国共产党的主张不谋而合,得到中国共产党的坚决支持。1946年1月,在重庆召开由共产党、国民党及各民主党派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经过协商与讨论,以民盟主张为基础,确定了未来中国自由民主的基本构架,其主要内容是:(1)立法院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2)行政院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行政院长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行政院对立法院负责,当立法院对行政院全体不信任时,行政院或辞职或提请总统解散立法院,但同一行政院长不得两次提请解散立法院;(3)总统经行政院同意,可依法颁布紧急命令,但须于一个月内报告立法院;(4)监察院是最高国家监察机关,其职权是行使同意弹劾及监督权;(5)省是地方自治的最高单位,省可制定省宪,但不能与国宪抵触等等。在政协会议期间及会后的各种集会上的讲话或对记者发表的谈话中,中国共产党领导人都充分肯定了政协会议的成果,表示将尽力促其彻底实现。政协会议后,中国共产党为实施政协协议,迎接和平的政治竞争的到来而作了必要的安排,准备派人参加改组后的国民政府,初步拟定了担任国府委员8人、行政院副院长1人、部长2人的名单。毛泽东多次表示,中国共产党中央总部将从延安迁到清江浦(淮阴)或淮安,离国府所在地南京较近,便于随时参加国府会议。这表明,中国共产党对于政治协商会议达成的在中国建立竞争性政党政治的决议的态度是坚决的,决心是坚定的,是真心实意的。显然,政协决议如果得到真正的贯彻实施的话,那么,当今的中国一定是共产党、国民党及其他党派通过政治竞争轮流执政,任何政党,无论是国民党或者是共产党,都只能是政治权力的合法角逐者,谁也别想永久独霸政权。

(四)允许“唱社会主义的对台戏”

1956年苏共二十大期间,赫鲁晓夫作了反对斯大林的秘密报告,第一次暴露了苏联社会主义的阴暗面,在国际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为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中国共产党对建国以来中国政治发展的得失作了深刻的检讨,并积极地探索中国政治良性发展的路子。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邓小平等都提出了唱社会主义对台戏的思想。毛泽东认为,在中国,不可能没有各种形式的反对派,所有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实际上都是程度不同的反对派,“我们有意识地留下民主党派,让他们有发表意见的机会,……让他们骂,骂得无理,我们反驳,骂得有理,我们接受。这对党,对人民,对社会主义比较有利。” 周恩来指出:“资本主义国家的制度我们不能学,那是剥削阶级专政的制度,但是,西方议会的某些形式和方法还是可以学的,这能够使我们从不同方面来发现问题。换句话说,就是允许唱‘对台戏’,当然这是社会主义的戏。” 然而,由于“左”倾错误的影响,中国共产党对政治竞争的探索中断了。民主党派不仅不能作为“反对派”与共产党唱“对台戏”,反而被视为反动党团被强制解散,其成员大量被清洗出国家机关,并受到残酷打击和迫害。

通过上述考察,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民初各个政党之间的自由竞争,抑或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一党政治还是中国共产党关于政治竞争的制度设计与实践,最终都没有延续下来。这是否说明政治竞争不适合中国国情?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是否应以政治竞争为目标模式?关于这一问题,笔者将在下文继续探讨。

第四部分 政治竞争:中国政治民主化的未来

列宁曾说过:“不应当抱住昨天的理论不放,因为这种理论和任何的理论一样,至多只能指出基本的、一般的东西,只能大体上概括实际生活中的复杂情况。” 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绝对要求,就是要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来对待。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们忌谈“竞争”尤其是“政治竞争”,似乎一提政治竞争,就是向现政权挑战,向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权挑战。应当说,这种倾向是十分危险的,它制约了政治理论界对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探索,造成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理论动力严重不足。在本部分里,笔者将在前文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探讨政治竞争与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关系。笔者认为,政治竞争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素,我国政治民主化的方向应当是竞争的政治。

一、政治竞争与中国民主政治的关系

(一)没有政治竞争就不会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政治竞争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素和题中应有之义。如同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一样,没有政治竞争,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是由于,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自己当自己的家”。人民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完全掌握了自己的命运,政府只不过是人民的“公仆”。因此,人民有权自由选择来为他们服务的“公仆”,谁能够最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最好地代表人民的利益,人民便选择谁。在这一点上,谁也不能自称他比其他人都更“优秀”,这事只能由人民来决定。这就要求那些自愿为人民服务者通过竞争取得“合法服务”的权力,根据人民的授权管理整个国家和社会。人民一旦对其服务不满意,有权随时撤换他们并重新选择自己满意的“公仆”。因此,任何执政者都不可以贪恋权位,他们必须尊重并接受人民的选择。阿兰·图雷纳指出:“所谓人民的政府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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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样的民主政体。中国的特殊的经济结构和生产方式,使得民主制的国家形式始终没有在中国产生出来。有的,只是专制权力的异常强大和社会自主力量的软弱。与这种专制权力相一致,以儒家为主流的传统政治文化带有强烈的抗拒民主倾向。亨廷顿甚至认为,儒教和受儒教影响的社会一直不适合民主,“古典的中国儒教和受儒教及其在韩国、新加坡和台湾(地区)的流派以及受到冲淡的日本都强调团体、团队胜于强调个人,强调权威胜于强调自由,强调责任胜于强调权利。儒家社会缺少抗衡国家之权利的传统,而且就个人权利存在程度而言,个人的权利是由国家创造的。对和谐与协作的强调胜过对分歧与竞争的强调。对秩序的维持和对等级的尊敬是核心价值。思想团体和政党的冲突被看作是危险和不合法的,更重要的是,儒家把社会融化在国家之中,没有为自治的社会机构提供合法性来自全国层次上抗衡国家的力量。”这种专制主义传统影响了中国民主政治的发育,历史地造成中国民主政治的某种“先天不足”,即某种不成熟、不完善状况。在这种情况下,实行西方式的两党竞争或多党竞争,必然会造成党派纷争、秩序混乱、政局动荡、国家分裂的局面。

中国是一个欠发达国家,面临着发展经济和建设民主政治的双重任务。对于一个发展中的国家而言,发展经济和建设民主并非可以同时并举。因为经济发展与民主政治之间存在一定的逻辑矛盾。“经济发展要求的是集权化和稳定性,而民主政治要求的则是分权化和政治变动的制度化。” 落后就要挨打的历史教训使中国政府作出了优先发展经济的权威主义发展战略模式。没有经济的发展,民主政治就不可能建立起来,即使建立起来了,也不会得到巩固,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选择优先发展经济的战略无疑是十分正确的。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只有建立了强大的政府,才能够推动经济社会的现代化,舍此无他路可走。战后东亚国家和地区如日本、韩国、新加坡、中国台湾现代化的成功经验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亨廷顿认为,对许多处于现代化之中的国家来说,“首要的问题不是自由,而是建立一个合法的公共秩序。必须先存在权威,而后才谈得上限制权威。” 这个观点是极为深刻的。而邓小平在20世纪80年代反复提出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中央要有权威”、“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稳定”等与亨廷顿的观点无疑具有异曲同工之处。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有效地动员各种有限的社会资源,促进中国的大发展;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可以有效地整合国内各种利益集团的不同利益要求,保持政治的稳定。离开了党的领导,中国将一事无成。所以,中国现阶段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而不应实行两党政治或多党政治。

当然,坚持党的领导,并不意味着长期实行党禁、排斥政治竞争。在坚持党的领导前提下实行适度的政治竞争不仅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而且对于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问题不在于要不要实行政治竞争,而在于如何实行共产党领导下的政治竞争。美国学者迈克尔·奥格森格认为,“如果能找到一条既能和平过渡到公开、有竞争力的政体,同时又保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的安全之路,一些领导人可能会选择这么一条道路”。这个观点颇有见地,但他又认为,“事实上无此路可走”,未免有些武断。笔者认为,共产党并不是民主政治的反对派,因此,在共产党的领导下逐步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政治竞争机制,是完全可能的。

二、实行政治竞争,促进中国政治民主化的思考

(一)改革党管干部制度,实行党内竞争

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是共产党领导下的民主,这一点决定了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一个基本前提是发展和完善党内民主。诚然,党内民主和国家生活、社会生活中的民主在对象、范围和形式上都有所不同,但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内民主的状况对民主政治建设的影响极大。如果党内民主都搞不好,我们就没有资格谈社会主义民主、人民民主,更不可能建设好社会主义民主。相反,党内民主搞好了,就会对中国民主建设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正因为如此,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以党内民主来逐步推动人民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条切实可行,易于见效的途径。而发展和完善党内民主的关键是改革传统的党管干部制度,实行党内竞争、民主选举制度。

1.从“跑官要官的理论”看现行党管干部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998年7月2日《杂文报》上刊登了李兆中同志的一篇文章《跑官要官的理论》,兹摘录如下:

日前,几位老兄讲起自己对跑官要官的感慨,颇有一番道理,不免录下来供大家品头论足。

甲:我认为自己确实有一定的才能,一时还没有被领导赏识,没有被大多数人发现,但我觉得本事再大,能力再强,如果不跑,领导不知道,上级不认识,怎么会被提拔使用?我善于钻研,勤于思考问题,自我感觉底气足,拿得起放得下。我这是在推销自己,是实现自己价值的有效途径和必要步骤,我认为自己跑官要官,是想大展宏图,要的是施展才华的舞台。

乙:我这个人工作能力强,群众威信高,上级领导准备提拔任某种职务。我就是不跑不要,也是没有什么大问题的,可现在大家都在跑,自己不跑领导会认为清高、目中无人。另外担心自己不跑,官位会落到跑得紧的人头上的。于是我也加入了跑官要官的行列。我跑官要官,目的是得官的保险系数更大些。

丙:我是非常讨厌那些跑官要官的人,但我亲眼看到,像购物排队一样,本来官位轮也该轮到自己了,可一些远远不如自己,而且和从事的专业不沾边的,却占去了官位。我心理不平衡,眼看着跑官要官者得官,不跑不要者靠边站,于是我也违心地加入跑官要官的行列,很不情愿的,带着满腔怨气和牢骚,硬着头皮拉关系,红着脸面去送礼。我跑官要官,要的是平等竞争的机会。

丁:不怕别人笑话,我这个人属于大家说的平庸之辈,可现在当官不须经过什么考试,不须像著书立说者“板凳要坐十年冷”,也不须担心实业家那样的风险,只要多琢磨些人,只要善跑、挖空心思去跑就能得官。一旦得官,好处很多,一人当官鸡犬升天。实事求是地说,我跑官要官,看准的是特权和享受。

我们之所以不厌其烦地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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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杂文全部引证下来,乃是因为它集中地暴露了我国现行党管干部制度存在的严重问题。跑官要官并没有什么不对,关键在于跑的方向,是朝个别掌握权力的领导哪儿跑,还是朝群众、朝人民哪儿跑;现在的问题是,只有向领导推销自己,才有望得官,向群众推销自己等于浪费精力。所以,向领导“跑官要官”就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政治现象。严格说来,它也是一种政治竞争行为,但却是一种不正当的政治竞争行为。不管“跑官要官”的动机如何,目的怎样,都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目的高尚也罢,低劣也罢,都是一种托辞,都只不过是为自己的“跑官要官”寻找一种正当的理由而己,也就是作者所说的“理论”。“跑官要官”严重地违反了我国正式的领导干部产生程序,堵塞了正常升官的渠道,导致买官卖官,唯人唯钱,拉帮结派等连锁不良反应,严重地败坏了党风、政风。而“跑官要官”的存在,又与现行党管干部制度有着必然的联系。长期以来,在党政干部的选拔方面,我国实行的是委任制,这是一种明显带有封建特征的干部选拔制度。十月革命前后,列宁从当时俄国的具体历史条件出发,认为必须在一定历史时期,一定条件下实行自上而下的干部委任制,以适应极其紧张的革命战争的需要。国内战争结束后,苏维埃俄国进入和平时期,俄共(布)十大决议就指出,在新的历史时期应“排斥一切委任的制度”,“从上到下的一切机关都实行普遍选举制、报告制和监督制。” 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苏联并没有废除委任制,反而使其得到强化。委任制也被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包括中国)广泛采用,并视为“党管干部”的重要体现。《中国共产党章程》第2章第13条明确规定:“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这条规定使委任制合法化。必须指出,这种干部选拔制度存在着严重的弊端:第一,它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单向行为,实行的是由少数人(甚至个别人)在少数人中间选少数人,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容易被忽视、党内民主、社会主义民主的优越性因之难以体现出来;第二,在这种制度下,人才选拔的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选拔者的个人素质,主观好恶,在“贤”与“能”的标准上随意性太大,导致要么选错人,即把那些政治上不合格、能力平庸而又擅长于投机钻营之徒选上来;要么是埋没人才,使有真才实学的人能力无法发挥。因此,这种传统的“伯乐相马”式的方式不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要求。第三,由于各级领导干部是由上级委任而不是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这就从制度上决定了各级党政干部必须对上级负责,导致他们眼睛向上而不向下,容易脱离人民群众。尤为突出的是,它容易为腐败分子提供可乘之机(如前所说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如不及时改革,最终导致亡党亡国的危险。

早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邓小平就已经认识到这种在“党管干部制度”掩盖下的“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用人制度的严重缺陷,他十分坦率地承认,与资本主义相比,干部选拔制度是落后的。“现行的组织制度和为数不少的干部的思想落后,不利于选拔和使用四个现代化所急需的人才。”他强烈呼吁“要勇于改革不合时宜的组织制度和人事制度。” 在他的呼吁下,我国加快了党管干部制度的改革,并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果。但是改革很不彻底,无法从源头上解决“跑官要官”的问题,难以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

2.改革党管干部制度的关键是实行公开竞争,民主选举

要解决上述问题,最根本的是要深化党管干部的改革,对党政主要干部,要逐级废除委任制,而代之以公开竞争,民主选举的制度;要逐步废除领导干部身份的终身制,打破“官民界限”,实行从社会中来到社会中去。惟有如此,才能真正达到江泽民总书记在建党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所提出的“通过发展党内民主、积极推动人民民主的发展”的要求。

必须承认,长期以来实行的“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用人制度是不相信党员,不相信人民群众的表现。共产党是代表人民的,共产党应当相信人民,充分尊重并保障人民的选择权利。“走群众路线”应当体现在行动上,而不是体现在口号上。因此,必须逐步废除委任制,或者严格限制委任制的适用,从根本上改变“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及其所产生的弊端。毫无疑问,实行公开竞争,民主选举制度是取消“少数人”特权的有效途径。不仅如此,它还可以理顺各级领导干部“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关系。人民群众是领导干部政治权威的惟一合法来源,只要人民群众满意的,即使“上级”不满意,也不可随便调动,罢免或者辞职;相反,只要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即使“上级”挺“满意”,也必须下课,调走也不行。

当前,有不少领导干部对在党和国家机关及其部门实行严格的选举制不理解,心存疑虑。有的领导干部认为,这样一来,党委就不能根据“需要”很便当地指派党政干部了,工作也就不好开展了。乍一听,很有道理,其实这是一种偏见和托辞。党的各级组织靠什么来树立威信,得到群众的拥护和开展工作呢?从根本上说,靠的是正确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靠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靠的是决策时的民主化、科学化,靠的是勤奋工作、廉洁奉公和以身作则。如果仅仅靠掌握干部的任用权力来维系工作的开展,那不仅是可悲的,而且是靠不住的。还有人将党内选举制与党管干部制度对立起来,认为实行党内选举制,就无法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这也是一种偏见。党管干部原则,主要是指各级党委必须按照党的干部工作路线、方针和政策,实现党对干部工作的领导,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党直接管理、任用各级党政干部。否则,不仅不能够加强党的领导,反而会削弱党的领导。

要实行党内竞争、民主选举制度,就必须废除领导干部身份终身制。能官能民,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特征。在西方国家,各级国家机关的主要官员都是经过选举轮换的,或由当选的机构长官,首长任命的,一到任期,如果没有重新当选,或者不能再次竞选,都得走人。要么回到原来的岗位重操旧业,要么另谋职业,绝对不能挪个位置继续做官,更不能不做官了继续由纳税人供养。譬如基辛格做了两任总统的安全事务助理和国务卿之后,政府里没有他的位置了

上一页[1][2][3][4][5][6][7][8][9][10]...下一页 >>,便自然地回到了原来教书的大学重操旧业。戈尔做了八年副总统后竞选总统失败,只好另谋职业,到哥伦比亚大学教书。而在我国,长期以来形成了一个不成文的制度,一个人一旦为官,便终身为官,从政府干到党委,再干到人大政协,即使在所有位置上的任期都干满了,也要赖着不走,继续享受“官”的待遇,继续吃皇粮。应当说,这是一种典型的封建官本位作风,它是造成我国“老人治国”的一个重要原因。早在1956年,刘少奇就指出,资产阶级革命初期所采用的一些民主比我们现在的一些民主办法甚至更进步一些,我们比那个时候不是更进步了,而是更退步了。他说,美国开国领袖华盛顿也算劳苦功高吧!但是他做了八年总统之后,退为平民。照这样的办法,我们是不是可以参考一下,也可以退为平民吧。毛泽东在1956年主动提出不当国家主席,也有退为平民的考虑。1957年4月,毛泽东对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民主人士谈话,表示到二届人大一定辞去国家主席,他说:瑞士有七人委员会,总统是轮流当的,我们几年轮一次总可以,逐步采取脱身政策。同年他在莫斯科会见苏联哲学家尤金和米丁时说:“我不想当什么主席了,我倒愿意到大学去教书,当个教授。” 尽管由于历史原因,毛泽东没有实现到大学当教授的愿望,刘少奇也没有退为平民,但他们的思想却是极为深刻的。共产党的干部不仅要能上能下,而且要能官能民,绝不能搞一次为官,终身为官。因此,必须加强制度建设,从体制上杜绝领导干部职务和身份的终身制。解决了这个问题,党内民主就会大大地前进一步。

还需指出的是,政治竞争包含政策的表达。任何政党都不是铁板一块,允许党员持不同的意见正是党内民主的重要体现。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前提下,应当允许候选人有机会进行政策意向的表达。党内选举的重心应当由“人”逐渐转向“政策”。在向更广泛的民主选举过渡的过程中,可先由共产党推出政见相同的数名候选人参选,然后逐步过渡到政见有差异的候选人参选。只有这样,党内民主竞争才不致流入形式,人民民主也才能真正得到发展。

(二)建立健全人大代表竞选制度

1.建立和健全人大代表竞选制度的意义

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意志的表达机关,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人民当家作主、参政议政的主要渠道。从法理上说,人民代表大会拥有至上的权力和最高的权威,其他国家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然而,令人费解的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自建立以来,就从未树立起最高的权威,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也极为有限,曾被人们戏谑为“橡皮图章”,“表决机器”。当然,人大成为“橡皮图章”的原因是极为复杂的,其中人大代表自身素质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人大代表自身素质直接影响到人大权力的行使和职能的履行。“如果说把人民代表大会制比作高楼、大海,那么,人民代表就是基石和细流。高楼之所以高,全赖乎基石;大海之所以大,全赖乎细流,因此,人民代表大会制之好坏和胜任与否,全赖乎代表素质。” 就形式要件而言,人大代表相当于国外议会的议员。在许多国家,宪法选举法都规定不分种族、民族、出生、性别、语言、教育程度、社会地位等,只要达到法定年龄、符合法定条件者,均可竞选议员。但实际上,议员的产生要遵循优胜劣汰的原则,只有在竞选中获胜的候选人,才能担任议员。因此,国外议员大多能够胜任立法、理财、监督的职责。而在我国,长期以来,人大代表被视为“荣誉称号”,“二线工作者”。在实践中,不问参政能力如何,凡劳动模范、生产能手、体育明星、著名演员很容易当选为人大代表。一些即将离、退休的干部也容易被安排进人大常委会之中。人们很普遍地发现,不少来自基层的代表只知道“光荣”,“激动”、“感谢党组织的信任”、“认真领会政府工作报告”,很少意识到作为人大代表应负有的职责。关于人大代表素质状况,兹举几例:

例一,关于人大代表赵趁妮:“她没有文化,而许多她必须出席的社会活动,没有文化,简直如同瞎子。每次大会上的报告,她有许多弄不明白的地方。发给的文件,她那份总是崭新的,无论哪一份,在她眼里都是密密麻麻的一片,没有什么两样。……她属于代表中的另一个层次,一个知名度极高文化却极低,威信高能力低的代表。作为一个层次,绝非她一个人。”

例二,关于人大代表杨锡兰:“当选人大代表,开十八天会,当十八天观众,可以休息一下。”“……大家选你,意味着荣誉,还是责任?”“主要是荣誉。算给我的一种奖赏吧。”

例三,关于投赞成票的心态。一位身体很胖的代表说:“我和他们一样,对人选中许多人不了解,但相信中央和上届人大的提名……我投的应该说是信任票。”另一位代表回答说:“我为什么投赞成票?说句真话,我也不清楚为何投赞成票,反正我觉得不管投什么票,候选人必将当选,这是走走形式,谁都弄得。我这一票根本不起作用”。再一位代表说:“我为什么投赞成票?因为我是共产党员,要不我也投反对票。”

由此可见,我国人大代表的能力和素质与法律要求还存在相当的距离,之所以如此,不能不说与长期以来把人大当成“二线机构”,忽视它的作用有关。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实行人大代表竞选制度,人大的权威正是来自于竞选。只有实行竞选制度,才能转变代表的观念,变“要我当代表”为“我要当代表”;只有实行竞选制度,才能提高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作一个合格的代表;只有实行竞选制度,才能密切代表与选代的联系,切实反映选民的愿望,努力为选民服务。总之,只有实行竞选制度,人大的职权才能真正得到落实,从而变“橡皮图章”为“钢硬图章”,发挥在民主政治的应有作用。

2.建立健全人大代表竞选制度中的几个问题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建立健全人大代表竞选制度,应当注意以下几个相关问题:

(1)全面推行专职代表制。专职代表制为国外代议制国家广泛采用。由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议会(国会)的职能趋向复杂和专业化,为了保证议员的工作时间以及解决议员在政府机构中担任公职而造成的政治机构内部的矛盾,国外几乎都用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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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专门的法律规定:议员或代表在当选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公职,甚至企业的职务。目前,我国除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其下属的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含有一定的专职的性质外,占代表总额大多数的人大代表采用兼职的形式。相当一部分人大代表来自生产、工作第一线,其中多数是在各行各业中取得成绩的突出人物,他们更多感到的是荣誉,而对参政议政缺乏足够的热情。“据北京市某区调查数字表明,多数人大代表的政治参与动机不强,有近一半代表当选前并不想当代表,48%更喜欢自己的本职工作,还有一半代表不想当更高层次的代表。” 同时,由于人大会议时间较短,有的代表还未对法律案或决议案中的概念搞清楚就要投票表决,有的代表由于准备不备,在会议讨论中只能“空对空”,谈不出实际问题。如此种种,造成人大决策质量不高,选举走过场,流于形式的问题。

因此,必须全面推行专职代表制,使人大代表成为一种固定的职业和谋生的手段,其任期内的惟一身份就是代表选民行使权力。由于人大代表没有了“本职”工作,他们就可全力投入到参政议政的工作中去,从而提高他们的参政议政能力,实现由“先进模范”型向“政治科学”型转变。同时,能否成为代表,将直接关系到自己将来的政治前途和命运,因而人们将会全力投入到选举中去,努力争取选民的支持。这样,人大代表选举制度就不会再是“走走形式”,而真正的成为选民行使权力、监督代表的手段。

(2)改革人大代表候选人提名办法。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7章第29条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任何一个达到法定年龄,符合法定条件、立志成为议员的公民,如果没有选民或代表的推荐,那就不可能成为候选人,成为代表。而实际的推荐结果,“考虑代表之先进性有之,考虑代表之模范者有之,考虑照顾将离退而未离退予以安排者有之,考虑工作方便由行政领导兼职者有之。” 如此,人大焉不成为橡皮图章?因此,必须改革现有代表候选人提名办法,建议实行初步代表候选人自愿申报登记制,通过选民预选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初步代表候选人和正式代表候选人均有权根据法律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各种形式的合法竞选活动。

(3)明确规定当选代表的资格条件。做人民代表是光荣的,但必须明确,人大代表绝不是一种荣誉称号,也绝不是政治待遇,而是一项崇高的政治职务。做一个合格的人大代表,必须具备如下条件:其

一、代表性。人大代表来自于选民,必须对选民负责。其

二、参政议政的能力。人大代表必须具备较高的文化水平和一定的专业知识,具有健壮的体魄和社会活动能力。作为人民代表为的是要代表人民,表达意见,阐明志向,以决定国家之大针方针,解决国家的重大问题,如果不具备参政议政能力,他(她)又怎么能够胜任其职责呢?其

三、参政议政的品质。人大代表必须具有坚定的人民立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勤勤恳恳当人民公仆的思想和强烈的责任感及神圣使命感。关于当选人大代表的资格条件,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在此基础上,又进一步提出了要求。总的来看,目前关于当选人大代表条件方面的法律规定还不够明确具体。建议修改上述两法,对当选人大代表的资格条件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4)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早在1987年,邓小平就明确指出:“大陆在下个世纪,经过半个世纪以后,可以实行普选。” 目前,我国人大选举仅在县一级实行直选,设区的市、省、全国人大代表仍实行间接选举,这种间接选举不利于代表与人民群众直接沟通,不利于人民对代表的监督。因此,应逐步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尽快在省以下地方各级人大代表选举中推行直选,为在省一级直至全国实行普选创造条件。

(三)改革乡镇长选举制度,建立竞选制度

我国宪法第101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分别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省长和副省长、市长和副市长,……乡长和副乡长、镇长和副镇长。”按此规定,我国乡镇长分别是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而实际上,乡镇长的遴选,一般是由上级党委决定,人大投票通过而已。很明显,这种“选举”并不能很好地体现民意,并不能把人民真正满意的人选举出来,不利于建设基层民主。

鉴于此,自1998年以来,在四川、山西、广东、河南等省的个别乡镇,分别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乡镇长选举制度的改革。较为典型的是四川省遂宁县步云乡的改革。1998年12月,步云乡进行了选举乡长改革试验。具体做法是:先由市中区区委发文公布选举章程,再由步云乡30名选民联合推荐候选人,然后召开选举联席会议,在报名的15名候选人中确定2名,与乡提名的1名候选人一起参加预选。预选时先召开由村干部、村民代表、村民小组干部、乡人大主席团成员、乡党政机关领导人共162人组成的选区联席会议。会上由每一位候选人发表20分钟施政演说,10分钟提问,最后进行投票表决。得票最多的2人作为正式候选人参加正式选举。预选后,组织一系列竞选活动供候选人发表政见。正式选举时,全乡有选举权的6000多名村民均可参加,分设不同投票点,并设秘密划票间。1999年1月4日,获胜者在乡人大会上宣誓就职。不难看出,步云乡实行的是竞选制度,它蕴含着深刻的制度创新意义,标志着中国大陆基层民主的政治体制改革进程,已经开始由广泛推行“村民自治”的村民委员会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社会民主层面,向进一步改革基层政权领导人产生方式的政治民主层面发展。

中国历史发展表明,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都应该走“从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井冈山的星星之火,终于燃烧到城市,并使中国共产党夺得了政权;1978年小岗村的“包产到户”,推动了中国经济体制大改革;现在,乡镇长选举制度的改革,也必然会推动整个中国政治民主发展的进程。中国民主发展的基础应是乡村社会,这是由中国政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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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的特点决定的;民主制度和民主建设之路是多元的,中国的民主制度建设之路不同于西方社会的民主发展之路,后者是从市民社会的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

同时,改革乡镇长选举制度也是新时期政治权威合法性实现方式转换的要求。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领导核心,之所以能够得到中国人民的普遍支持和拥护,就是因为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总是代表着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代表着中国先进文化前进的方向,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并通过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实现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懈奋斗。”需要指出的是,这“三个代表”的实现方式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是不同的,也就是说,政治权威合法性基础是不断发展转换的。1949年,中国共产党建立了新政权,确立了自己的政治合法性,其合法性是通过革命,通过武装夺权取得的,是一种“革命的合法性”。和平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合法性不再通过武力而主要是通过领导绩效来实现,是一种“绩效合法性”;如果没有很好的绩效,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权威必然会被削弱。因此,民主选举乡镇长,实际上是将党的领导合法性真正建立在民意基础之上,通过人民对乡镇长的挑选来实现党的领导合法性的转换。从这个角度看,乡镇长选举制度的改革,对于巩固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然,乡镇长选举制度的改革,并不会一帆风顺,它会遇到许多新问题和新挑战。最主要的挑战在于当民主选举的乡镇长为非共产党员时,如何体现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关键在于中国共产党高层人士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是将乡镇长选举制度改革作为控制基层的手段呢,还是作为中国民主发展的新起点?近年来,乡镇竞选制度之所以能够逐步推行,主要就在于得到政治高层的支持或默许,并得到各试点、地区党组织、地方政府和地方人大的积极推动。笔者认为,乡镇长选举制度改革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愿,它预示着中国民主发展的方向(即从基层民主到高层民主,从党内民主到党外民主),谁要是逆潮流而行,谁就是自取灭亡。中国共产党要真正当好“三个代表”,也必须顺应这一历史潮流。

三、积极营造有利于政治竞争的良好社会政治环境

勿庸置疑,在中国建立竞争性政治制度是一个伟大的创造,是中国政治走向民主、走向理性的标志。当然实行政治竞争不能脱离中国的具体国情,前文已反复讨论了这一问题。要使中国竞争性政治不像民初那样夭折,就必须积极营造有利于政治竞争的良好社会政治环境。

(一)大力发展生产力,为政治竞争的顺利推行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民主必须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马克思指出,人们首先必须解决吃喝住行,然后才谈得上从事政治、宗教和艺术生活。如果人们连温饱问题都解决不了,那么民主对他们就一无是处。美国政治学家科恩也认为:“社会成员如不享有最低限度水平的物质福利,任何社会也不能指望长久维持自治。”“使公民体力情况恶化并迫使他们主要或完全关心自己或家庭生存问题的经济条件,是不可能产生有生气的民主的。” 纵观人类社会的政治文明发展史,人类社会在每一历史阶段所能达到的民主程度,归根结蒂取决于这一历史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我国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和发展,现已基本摆脱了贫穷和落后的状态,开始步入小康阶段。但总的说来,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文化都比较落后。我国民主政治长期以来得不到很好的发展,根本原因就在于此。因此,我们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

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呈现出不平衡态势。东部经济发展较快,中西部较为缓慢,全国大部分贫困地区在中西部。这无疑极大地制约了民主的发展。加快西部大开发的步伐,加大国家对中西部地区的政策扶植,是促进西部地区民主发展的必要措施。我国的生产力布局也呈现出二元化特点,一部分现代化的工业和大量的传统农业并存。而农业经济正是专制政治产的土壤,马克思曾说:小农的政治影响表现为行政权力支配社会。因此,应该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实施科技兴农的方针,实现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实现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变。总之,我们必须采取多种措施大力发展生产力,只有生产力发展起来了,物质财富提高了,人们才有充分的闲暇参与政治,现代民主政治所必需的物质基础和物质手段才能得到满足,否则,民主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二)倡导宽容、和谐的政治文化,为政治竞争的顺利推行创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人们的政治行为和政治活动,乃至整个政治体系的行为和活动,在一定程度上都要受到一定政治文化的影响。”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深深植根于东方华夏5000年文明土壤中,不仅有其博大精深的丰富内涵,而且有着顽强不息的生命力。但是,由于中国古代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生产方式,政治上长期实行封建专制政治,从而使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不可避免存在不适应甚至阻碍着中国向着民主化的方向发展。从价值取向考察,有三个逆方向价值取向:(1)民众臣服性价值取向,一极是权势者的专制价值取向,“朕即国家”,另一极则是民众臣服性价值取向。以色列政治学家艾森斯塔德曾指出:“中国皇帝的合法性要求他照顾其臣民并使之处于他的监视之下,但是政体的意识形态取向很少在全民唤起积极持续的政治参与。” 所以,中国政治文化的一般取向是强调民众“在政治上的臣服性。”(2)人治的价值取向,中国传统社会强调的是以礼治大夫,以刑治庶人,至于君主帝王,则不受任何规范的约束,等级观念根深蒂固。由于缺乏一个社会全体共同遵守的普遍法律规范体系,整个政治文化表现出一种极强的人治特征。(3)党同伐异,以邻为壑的价值取向。中国传统社会政治斗争激烈、残酷,一人获罪便株连九族,即使是统治阶级内部的分歧与冲突,也总是以极为激烈和残酷的形式表现出来。中国古代“朋党”之称,虽也有“君子之朋”和“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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