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农村土地流转调查与思考(精选6篇)
吉安县农村土地流转调查与思考 第1篇
吉安县农村土地流转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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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农村土地流转调查与思考
以农村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是党在农村政策的基石。近几年来,不断深化,农民离土创业的意识不断增强,以土地资源为根本上的生产资料分配方式在我县发生了明地流转已成为顺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新时期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
一、?? ? 土地流转基本情况
1、??? ? 吉安县农村人口35.6万人,现有耕地55.3万亩,人均拥有量1.55亩。各乡镇分布不均,极大制约了土地规模化经营。
2、??? ? 土地流转面积。椐2007年各乡镇上报数据来看,全县土地流转面积为15172.6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74%,其中:土地转包面积2743.49亩,占流转面积的18%,出租面积4242亩,占流转面积的28%,互换面积1861.67亩,占流转面积的12.3%,转让面积5002.75亩,占流转面积的32.9%,代耕面积1322.69亩,占流转面积的8.7%。
3、??? ? 土地流转形式。从省、市、县三级工作人员专门下乡深入农村和开展部分贫困村问卷调查来看,土地流转形式主要有出租、互换、转包、农户内部之间流转。
4、??? ? 农村土地流转特点:一是流出户将自己差的田流转的多,较好的田流转的少;二是边缘地区的田流转的多,门庄田流转的少;三是缺水易旱的田流转的多,旱涝保收的田流转的少;四是外地人流入户的多,本地人承包的人少。
二、?? ? 土地流转的好处
1、??? ? 有利于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得到更大的经济效益,土地流转使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更加完善,土地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得到了更高的经济效益,有效地解决了人多地少的矛盾。
2、??? ? 有效地实行规模生产,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据调查敦厚镇下岭村委会路下村全村118人,耕地面积112.6亩,年4月由袁金仁(吉州区人)全部租赁,期限10年,每年每亩租金60元,由于他懂技术,善钻研,会管理,预计今年比去年节约成本10—15%。
3、??? ? 加速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增加了农民收入。据调查敦厚镇下岭村委会路下村,土地流转使大部分农户摆脱了土地的束缚,能集中精力外出务工,做手艺,经商等,据统计,全村118人,除小孩、老人外全部到县工业园打工,做手艺等,预计全村纯收入80—100万元从一定程度上加块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
4、??? ? 有效地遏制了抛荒现象的发生。据调查,凤凰镇石塘村委会,钱塘村委会,永和镇瑶背村委会,敦厚镇下岭村委会路下村,未实行土地流转前,有的地方全年性撂荒,有的地方季节性撂荒,自土地流转后,不但撂荒现象没有发生,而且为国家多生产了粮食。
5、??? ? 土地流转向能力大户集中,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土地流转逐步向租赁大户成片租赁发展。如凤凰镇石塘村袁炳仁,流转面积638亩,用于种植水稻,期限10年,一是投入资金22万元购置了三台收割机,二台插秧机,五台旋耕机;二是投入资金21万元,购置潜水泵15台,打抗旱井8口;三是投资3万元,新修机耕道5公里左右。又如敦厚镇下岭村委会路下村袁金仁,流转面积170亩,今年投资10万元,兴修机耕道、水渠、整理土地、购置大型拖拉机35马力1台。全部都是用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等等。
三、?? ? 土地流转存在问题
总体来看,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相对平稳有序。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但也面临着困难和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 ? 政策宣传不够到位,群众思想有待提高。一些乡、村干部没有把推进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高到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增加农民收入这个大局来认识,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宣传不够深入,群众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认识还存在误区,主要表现为一些农户和部分承包大户对土地流转还存在“三怕”:一是部分农民怕土地流出后,自己丧失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没有了生活的最低保障线。二是部分土地承包大户怕政策不稳,政府收回土地承包租赁权不敢大胆投入;三是部分土地承包大户怕市场前景不佳,承包无效益,不敢大规模搞开发。
2、???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管理体制、服务机制不健全,制约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进程,当前土地流转大都是群众的自发行为,缺乏约束力和规范性,政府在土地流转上缺乏应有的管理、引导和服务,制约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速度和规模。
3、??? ? 土地集中成片流转难,承包大户开发难成规模。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由于推行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承包大户在实施土地规模流转时,往往因为一户或几户承包户不能谈妥,而使土地规模化流转难以成功,从而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比较松散,制约了规模经济的发展。
4、??? ? 融资困难,承包大户开发资金匮乏,制约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模。大面积承包土地离不开大资金的投入。如凤凰镇承包大户袁炳仁、肖足苟,敦厚镇承包大户袁金仁等,需要大量的资金,而银信部门贷不到款,承包大户用房产作抵押,也以户口不在属地为由拒之门外,加之一些地方交通等基础设施和自然条件较差,更难筹集资金或引进资金,致使部分承包大户在土地开发上存在严重资金的困难,规模难以扩大,效益难以提高。
5、??? ? 土地流转不够规范。当前,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多是亲戚、同村组之间的自发的并只进行口头协议的流转,程序不够到位,产生的纠纷也较多,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
四、?? ? 土地流转的思考
1、??? ? 加大土地流转相关政策法律知识的舆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有关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特别是要学习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使之农民群众树立起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不变的信心,增强和激发广大农民对加快土地流转和发展规模经营意义和作用的认识,消除他们的顾虑,树立正确观念,形成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的共识和内在动力。
2、??? ? 改革粮补政策,使土地流转双方都得到满意。在调查土地流转过程中,种粮大户普遍反映国家出台粮补政策是件好事,能够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但通过土地流转后,流出户还享受粮补,承包户有很大意见;能否在国家实行粮补当中除粮食直补由流出户享受外,其余的综合补贴和良种补贴由承包大户享有,或者国家出台专门的政策倾斜扶持资金给予承包大户的优惠和享有。这样,既流出户和流入户双方都能接受,进一步调动双方的种粮积极性。
3、??? ?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土地流转过程要规范地方政府和村级组织的行为,避免一些地方基层组织在利益等因素的驱动下,通过行政手段将集中起来的耕地变相于非耕地用途,这不仅违背了农民的意愿,而且会对国家粮食安全生产直接或间接影响。目前,江西绿世界农林投资有限公司在永和镇锦源和习家村委会以土地流转租赁形式共租用土地60余亩,期限10年,亩租金300—500元不等,用来种植苗木、花卉等产业活动,以期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这些情况的盲目扩大,势必会影响粮食生产安全,人民生存和国家稳定。因此,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耕地不论怎么流转,仍然用于种粮食。国家要更进一步加强农田整治工作,提高粮食收购价格,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国家和地方政府应采取鼓励措施,支持农业投资,从事粮食生产,对占用基本农田发展都市型特色农业应加以必要限制。流转后,耕地只有向种田大户集中并过渡到大农场模式,才能提高农业生产力和保障国家粮
食安全。
4、??? ? 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建立农民土地流转的供给市场。通过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中介为补充的劳动力就业服务体系,形成多形式、多层次、有保障的劳务输出格局。通过大力发展农产品工业及流通业,积极推进城镇化建设,放手发展农村第二、三产业和个体私营经济,进一步拓展农村劳动力转移空间。通过广泛施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提高劳动力素质,增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层次,从多方面加速农村劳动转移步伐。从而带动土地流转,实现“人走在先,流转在后”的目标。
5、??? ? 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农民土地流转的后顾之忧。在农村土地具有社会保障和就业功能,而当前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尚未形成,决定了农民不能轻易离开土地,农民把土地作为命根子来看待。农民在从事非农产业经营后,仍然把承包地看成是“活命田”和就业“保险田”,宁可粗放经营,也不愿将土地转让出去。因此,没有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就不可能从根本上增强农民离土的安全感和规避市场风险的能力,农村土地市场发育的进程也将严重受阻。因此随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养老保险、大病救助、子女教育、农民工保护等多层次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必将逐步弱化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从而为土地流转提供强有力的安全支撑,最终促进农村土地市场的尽快发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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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经管站2008、11、21
吉安县农村土地流转调查与思考 第2篇
摘要:本文是对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加以探索,对于如何改进土地流转提出了一些意见
关键词:农村 土地 流转
当今中国以政治经济军事为主的综合国力地位在国际上日趋提升,但是,作为一个国土面积居于世界第三,而人口却高居世界第一。庞大的人口压力,以及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土地的大量占用流失,给中国的人民生活保障带来越来越大的压力。而土地的流失方向主要是土地的流转,针对这个问题的调查与思考,可以更好的保证国民经济发展的同时,国民的生活才能够有足够的保障。国家的发展才会更加无后顾之忧。
一、土地流转简介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1.背景
200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其中有关于“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的规定,强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建制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
同时,在中国广东、浙江、江苏、上海、安徽、天津等地的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开始了局部或区域试验,并发展出了重庆农地入股、广东海南出租农地、北京郊区等地小产权房等模式。从此,国内土地流转开始揭开序幕,走向合法有序的道路。
2.规定(详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3.土地流转模式
1)土地互换:互换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方便耕种和各自的需要,对各自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的简单交换,是促进农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的必由之路
2)出租:在市场利益驱动和政府引导下,农民将其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给大户、业主或企业法人等承租方,出租的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由双方自行约定,承租方获得一定期限的土地经营权,出租方按以实物或货币的形式获得土地经营权租金
3)入股: 入股,亦称“股田制”或股份合作经营,是指在坚持承包户自愿的基础上,将承包土地经营权作价入股,建立股份公司。
4)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农民放弃农村宅基地,宅基地被置换为城市发展用地,农民在城里获得一套住房。农民放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享受城市社保,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体制。
5)“股份+合作”: 农户以土地经营权为股份共同组建合作社。4.流转特点
1)流转速度加快,渐具规模。2)流转类型多样,比例不均。3)流转行为欠规范,缺少管理。
4)部分耕地被非农业化,有极少量的非法流转行为存在。5.流转原因
1)土地承包经营成本高,收益低。
2)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和劳动力的转移。3)镇、村非农建设项目的需要。4)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6.意义
土地流转有利于促进农民获得财产性增收;有利于将农民从繁琐的农业劳作中解放出来,从而使更多的劳动力能够投身于现代经济建设中去;有利于农田的规模化、现代化的管理发展;有利于现代新型农业的发展;有利于国家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二、我国土地资源现状
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全国耕种的耕地面积为12339.22万公顷,园地1108.16万公顷,林地23396.76万公顷,牧草地26311.18万公顷,其他农用地2550.83万公顷,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2535.42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14.52万公顷,水利设施用地356.53万公顷,其余为未利用地。与上年相比,耕地减少2.01%,园地增加2.70%,牧草地减少0.16%,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增加1.03%,交通运输用地增加3.30%。
全国净减少耕地253.74万公顷,人均耕地已由2002年的0.098公顷降为0.095公顷。其中生态退耕223.73万公顷,包括退耕还林211.7万公顷,退耕还草11.95万公顷,退田还湖0.09万公顷。生态退耕是耕地面积减少的主要因素。
新增建设用地42.78万公顷,非农建设占用耕地22.91万公顷,比上年增加3.27万公顷,增长17%。其中独立工矿占用耕地11.17万公顷,比上年增加3万公顷,增长37%;公路建设占用耕地3.77万公顷,比上年增加0.76万公顷,增长25%。
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36.41万公顷,增加耕地3.28万公顷,净减少耕地33.13万公顷,比上年多6.27万公顷。灾毁耕地面积5.04万公顷,低于往年平均水平。
三、我国人口状况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2008年末中国大陆人口13.28亿,占世界人口的20%、亚洲人口的33%。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建国以来人口再生产类型的重大转变,都是在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的条件下发生的。特别是由过渡型向现代型的转变,政府推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在其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因此中国人口再生产类型的转变并非经济发展带来的自然转变,与其他国家相比具有自己的特殊性。
速度快、周期短,是中国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变的显著特点。发达国家的人口转变,是随着经济发展程度的不断提高、死亡率和生育水平的缓慢下降而逐步实现的,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自然转变过程。在中国,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口死亡率由1949年的20‰下降到1952年的17‰,其后仅用了5年的时间便迅速下降到1957年的10.8‰,这一速度大大快于发达国家当时的水平。从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的变化看,1949年,仅为35岁,1957年达到57岁,1981年又上升到68岁。在30多年的时间里,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提高了30多岁。提高的速度远远超过发达国家。但是,中国却同时面临着一个巨大的问题:人口老龄化,而且人口老龄化仍在进一步发展(见表1,表2)。
四、人口压力与土地流转之间的矛盾
中国作为一个具有着上下五千年悠久的历史文明的古国,其悠久的农业文明也如同她的文化文明一样拥有着耀眼的光芒。从最古老的母系社会开始,国代的中国人开始为自己的生存而寻求一种能够持续的提供生存资源的方式。他们开始驯化野生的动植物,用以维持自己的生活。
在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之下,中国的农业文明也在不断的发展前行。从最初的石器农业工具逐步发展到青铜器工具,继而又不断发展到后来的铁制农业工具。如今,在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之下,现代农业也得益于科技的发展,新的技术不断融入到农业领域中。人不断的从烦劳的农业耕种中解脱出来,同时,因为科技带动的经济的迅速发展,大量的人力都放弃了古老的耕田而生的生存方式,选择了打工、经商等更具有经济潜力的行业。
然而,面对中国的庞大人口压力,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土地的流失量在不断的加剧,然而但是人口的数量却在经历多次的曲折过程后而长期处于稳定增长的阶段。中国面临的人口基数大、增长速度快、人口素质偏低的状况在相对一段较长的时间内难以得到有效的解决。同时,中国还面临着一个巨大的问题,就是人口老龄化问题。越来越多的老龄人口给中国的社会福利保障系统带来了极大的压力。人口的老龄化使得大量的劳动力不断的缺失,而从事农业的人口又在人口老龄化的占据着相当大的比重。农业从事人口的减少,使得大量的土地资源投入到经济建设中,而使得土地量进一步减少。这么大的压力的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有足够的粮食供应他们每天的基本生活保障。
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土地的征用量在不断的增加,生态保护的退耕还林、退耕还草的政策的延伸,可耕地的数量在不断的减少之中,而土地的产量却无法随之而增加。越来越多的人投入到经济建设中来,科技的投入促进增产还远远无法满足土地流失所带来的粮食减少问题。
同时,人们的经济观念的不断加深,大多数农民不再依赖于过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取而代之的是努力实现土地的流转,不断的去争取土地的开发利用,土地的租用发展,想以最轻松的方式来实现最初土地所能带来的经济价值。而丝毫不去想象失去土地对他们将来的生活所带来的不便之处。
严重的是,近些年来随着经济发展,人们对全球的气候问题忽视过于严重,从而在近些年来全球气候变化日趋严重,灾害性天气的发生率明显上升,农业生产所依赖的天气资源在不断的恶化当中,农业的产值大大受到影响,而灾难所造成的大量的无家可归的人民有给农业生产带来部分压力。
五、土地流转中人民的思想观念
自古的中国人的观念都集中在土地之上,中国人的思想都为古已有之的封建土地观念所牵绊,在经济建设中还是有相当大的一部分中国人依旧停留在靠土地养生的观念之中。
安土重迁,也是中国人民的一个典型特征。多年的居住让人对自己的居住环境、居住氛围产生了一定的依赖,一定的羁绊。
同时,却也不乏过于盲从,丝毫不去考虑土地流转所带来的长期影响。因而,人民的思想在经济建设当中常常会出现一些羁绊,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情形:
1)保守型:受到中国的传统思想的约束,受到土地的羁绊,在相当大的一部扽中国人之中还存在着对于土地的以来之中。在土地的流转过程之中,常常会有一部分人(集中于中老年层面),会考虑的过于繁琐,过于看重自己所依赖生存已久的土地之上。因而,在部分地区集体的土地承包转让过程中会出现一些中老年人的不理解,不配合的现象,从而使得经济建设的脚步受到制约,甚至严重的会错过经济发展的大好良机。而同时,也会给他们的思想带来极大的冲击。受到安土重迁的羁绊,中国人很容易被自己的生活居所的历史所限制,受到居住环境的陶醉。受到长期的安土重迁的思想束缚,中国人过于看重于眼前的利益,而缺乏的是对于将来的长远利益的考虑,从而在城市的更新中不断会有“钉子户”的出现,在新农村建设中会出现有楼而无人居住的现象,这些都严重阻碍了城市的更新进程以及新农村建设的前行速度。
2)冒险型:受到现代社会文明发展的影响,部分中国居民出于对新生事物的好奇,期待对部分东西的尝试。部分国人对待土地流转的认识还不够深入,对于政策的不够了解,对于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不够熟知,而过于盲从的去进行土地的承包,土地的转让,土地的租赁等一些土地流转活动。从而会引发出相当大的一批麻烦。
3)中立性:出于对自身的经济利益考虑,自己对待一些事情的认识的浅薄,自己的从众心理,部分中国居民在于对待土地流转过程中的一些事情还是保留着自己中立的一面,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①在对待集体的利益问题上,自己基本不拿出自己意见,而是在最终大局敲定之后,自己的意愿随同大多数人的意愿;②在对待自己私有所属土地问题上,自己依然比较随意,不过分的去要求某些条件,而只是完全的依赖于现有的一些规定或者是当地所有的一些习惯性的规则;③在对待他人的土地上,更是从不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而只是完全看别人自己的意愿
六、土地流转过程中常见问题
近年来,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在市、县两级政府和各级农业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对依法推进土地流转进行了积极的探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许多亟待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对土地流转的意义和认识不足。许多农民还没有把土地流转作为整合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产出率、转变经营方式、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多种经营、拓宽增收渠道等有效手段和必然途径。有些农民依然存在小富即安的传统观念,不愿离开自己那块有限收入的土地。由于中国古已有之安土重迁的思想束缚,而同时中国又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的严峻现实,中老年人更是对自己的居所有相当大的依赖性,而给土地流转带来了不小的压力,使得在部分地区土地流转工作开展的比较艰难。
二是土地流转需要进一步规范。各地没有完全健立和实施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制度。有的流转主体和行为因为当地的一些惯例还不能完全依法运行。对流转情况缺乏相关备案登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让变更手续。合同文本还没有统一,农民的法律意识还不够高,不懂得依法行事,使部分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在发生纠纷时,不懂得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从而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倍受欺瞒。
三是土地流转的体制机制和流转形式还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换言之,以土地经营方式的变革为显著标志的农村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协调。还需要相应的法律法规开不断的约束其发展现状,从而来不断规范和控制土地流转的发展现状,而使土地流转能够健康有序的进行下去。来充分迎合当前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来不断满足社会的发展需要。
七、土地流转问题对策与建议
一是要广泛宣传,提高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结合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采取电视、广播、标语、条幅、下发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土地流转的意义及土地流转政策措施,以及流转土地农民增收的实际效果,消除农民思想顾虑,提高土地流转意识。
二是积极调研,及时解决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要把土地流转作为一个课题,组成调研组,深入县(区)、乡村和农户土地流转情况开展调研,及时掌握土地流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新办法。
三是加强典型引导,营造土地流转的良好转氛围。要把培育土地流转典型作为促进土地流转的重要手段,总结典型经验,加强引导。来指引土地流转进行的落后地区的发展。
四是要健全制度,依法规范土地流转。健立和实施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制度。确保流转主体和行为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对流转合同及有关资料进行归案并妥善保管,建立流转情况登记册,及时记载和反映流转情况。对以转包、出租或其它方式流转的,及时办理相关备案登记;对以转让、互换方式流转的,及时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让变更手续。建立和实施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指导流转双方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建立稳定规范的流转关系。使用省里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较大规模或涉及主体较多的流转,必须由农经站指导流转双方签订流转合同,进行合同登记、鉴证。
五是重视纠纷调处,保护土地流转。为保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应在遵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前提之下,积极发挥地方党支作用,积极协调处理双方之间的矛盾,妥善处理双方之间的意见,争取在一种和谐、有序的环境之下进行土地流转工作的有序进行。对于恶意阻碍土地流转活动进行的行为,将移交相关部门进行相应的处理。从而保证村民的合法权益不收侵害。
六是创新体制机制,探索流转形式。坚持以《土地承包法》及中央和省相关规定为准绳,鼓励农户依法采取转包、转让、出租、互换等多种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积极探索土地流转合作社等土地流转组织形式。在保持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由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自愿申请,并以土地经营权入社的形式,组建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由土地流转合作社进行集中统一规划、统一经营。这种模式以股份制和合作制为基本形式,实行“三权分离”,即村集体拥有土地所有权,农民拥有土地承包权,土地流转合作社拥有土地经营权,实行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管理制度,农户按入社土地面积从合作社获取分红收益。这种形式既能够把土地集中流转出来,促进高效规模现代农业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又可以克服其他土地流转形式存在的弊端,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维护承包农户和经营业主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增收,有利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七是创新农业的发展状况,引领新型的农业发展趋势。在当今科技飞速发展的前景之下,可以将大量的土地集中管理,充分将科技运用到农业生产当中(例如新型高产的设施农业),可以有效的将原有的劳动力从先前繁琐的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从而可以使更多的劳动力投入到其他领域的经济建设当中去。从而可以走出一条新的农业发展之路,来响应党的新农村、新农业的发展要求。
八是结合当前的大学生村官接受新鲜事物快速的优势,可以及时的了解当前的土地流转趋势,从而可以结合当地的现状,来制定出符合当地经济发展趋势的土地流转策略,来发展适合当地的农业经济道路,来迎合国家新农村的建设和新型农业的发展。
参考资料:[1]中国政府网.中国概况
[2]洪增林.我国集体土地流转系统研究.北京.科学出版社
灵丘县农村土地流转调查与思考 第3篇
近年来, 灵丘县农业部门采取多种措施, 通过推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 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土地规模化和农业产业化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但在推进过程中, 依然存在着土地流转不畅、手续不规范、流转面狭窄、供需矛盾突出等诸多问题。为了充分了解灵丘县土地流转和农民在土地流转中想什么、盼什么以及需要政府作什么的实际状况, 我们在全县12个乡镇展开了一次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现状的调查。
一、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现状
灵丘县是大同市东南端的一个农业县, 辖9乡3镇, 254个行政村。农业人口20.7854万人, 农村劳动力9.4502万个, 耕地面积46.7648万亩, 人均2.25亩。上世纪90年代, 土地二轮承包中全县共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59157份, 承包农户共有57722户, 承包耕地面积46.7648万亩, 占耕地面积的100%。
(一) 土地流转情况:
2010年, 农村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户有5580户, 流转面积28171亩, 分别占承包耕地总户数和承包耕地总面积的9.7%和6%。2011年, 农村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户有7192户, 流转面积30903亩, 分别占承包耕地总户数和承包耕地总面积的12%和6.61%。在2011年土地流转面积中, 按流转方式分:转包面积18833亩, 占流转总面积的61%;转让面积2725亩, 占流转总面积的8.8%;出租面积3305亩, 占流转总面积的10.7%;互换、代耕代种等其他方式的流转面积6040亩, 占流转总面积的19.5%。按经营方式划分:以合作社入股方式集中经营的面积5249亩, 占流转总面积的17%;公司加农户带动方式集中经营的200亩, 占流转总面积的0.6%;统种分管相结合方式集中经营的21558亩, 占流转总面积的69.8%;其他方式相结合经营的3896亩, 占流转总面积的12.6%。
(二) 土地规模经营情况:
2010年, 全县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户数是338户, 经营面积15300亩, 占流转总面积的54%;2011年规模经营户数增加到了402户, 经营面积增加到了20200亩, 占到流转总面积的65%。其中:由专业大户经营的面积15974亩, 包括规模50100亩的面积10854亩, 100500亩的面积5120亩;由专业合作社经营的面积3506亩, 包括规模50100亩的面积900亩, 5001000亩的面积606亩, 10002000亩的面积2000亩;由企业经营的面积720亩, 包括规模50100亩的面积197亩, 5001000亩的面积523亩。全县土地适度规模经营50亩以上的面积中:通过转包方式有偿流入的9416亩, 租赁及其他方式流转入的1362亩。
(三) 分析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和土地规模经营现状, 主要呈现如下特点:
1. 农村土地流转方式和去向呈现多元化。
近几年, 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以及受种植业效益下滑和工矿企业发展拉动的影响, 各种新兴的加工、种养经济体和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大批涌现, 成为农村土地的主要流向。农民与农民、农民与经济合作组织、农民与工矿企业和高效农业经营户等不同对象之间自发的土地经营权流转速度开始加快, 流转方式和流转规模也有了新的变化。据统计, 2011年, 农村流转土地以合作社入股方式集中经营的5249亩, 占流转总面积的17%;公司加农户带动方式集中经营的200亩, 占流转总面积的0.6%;统种分管方式经营的21558亩, 占流转总面积的69.8%;其他方式经营的3896亩, 占流转总面积的12.6%。土地规模经营面积2010年是15300亩, 2011年增加到了20200亩。调查结果显示:原先农民与农民之间简单的土地互换、转包等土地流转方式被农民与经济合作组织、工矿企业和高效农业经营户之间的高价有偿租赁方式所代替。流转方式和流转去向呈现多元化的趋势, 经营内容也由传统种植向设施农业等方面拓展。
2. 项目拉动在土地流转中起到了助推作用。
从2010年开始, 各级政府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项目拉动等多种措施, 积极引导农民按照全县产业整体布局, 将土地流向合作社、种植能手、种养基地和小区等产业化程度高、拉动作用强的实体中, 加快了土地集中连片使用和区域化、规模化经营步伐, 有力推动了土地的流转进程。2011年, 全县在政府主导下实施了多项设施农业项目, 其中:建经济林基地5个, 涉及五个乡镇, 面积达6000亩;建日光温室大棚770栋, 涉及7个乡镇;发展特色种养示范园区7个。在这些设施农业项目中:吸收农民有偿转入的土地1875亩, 以合作社入股参与经营的870亩, 其他方式流入的1120亩。在多项设施农业项目的拉动下, 土地流转速度进一步加快。2010年到2011年两年时间, 全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由28171亩迅速增加到30903亩, 增加了9.7个百分点;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面积由2010年的15300亩增加到2011年的20200亩, 增加了32个百分点。
3. 各级土地流转机构的管理和中介服务作用显现。
2010年, 灵丘县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 乡 (镇) 成立了调解庭。2011年, 县、乡 (镇) 又挂牌成立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中心。政府出资23.8万元, 配齐了机构人员, 配套了微机、打印机、触摸屏、电子屏幕等现代化工作设备, 建立了网络监控、流转信息服务平台, 初步完成了县、乡、村三级土地承包经营公开、公平、公正交易和流转服务体系建设。县、乡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中心通过村级上报、网络技术监测, 及时掌握日常流转动态信息, 主动开展土地流转手续办理、信息传递发布、纠纷调解处理、法律政策宣传等服务。2011年, 县、乡 (镇)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中心共发布土地流转信息315个, 开展土地法律政策宣传30多起, 调解土地经营权流转、征地费补偿等纠纷11期, 中介流转土地261宗, 流转面积达2732亩。其中:县流转中心中介15宗, 流转土地360亩;乡镇流转中心中介246宗, 流转土地2372亩。县、乡 (镇) 土地流转机构在规范土地流转行为, 维护土地流转秩序, 化解流转矛盾纠纷方面已经发挥到了作用。
4. 土地流转加速了农村剩余劳力的转移和农民家庭收入的大幅增长。
以2010年、2011年两年全县流转面积、流转户劳力转移及家庭人均纯收入三组数字作比较:2010年全县土地流转面积28171亩, 流转户家庭劳力转移3740个, 家庭人均纯收入3159元, 其中纯现金收入2110元;2011年全县土地流转面积30903亩, 流转户家庭劳力转移5215个, 家庭人均纯收入4821元, 其中纯现金收入3854元。从以上三组数字两年的变化可以看出:2011年农村土地流转面积比2010年增加了2732亩, 劳力转移数比2010年增加了1475个, 农民家庭纯收入比2010年增加了2662元, 其中纯现金收入增加了1744元。土地流转加速了农村剩余劳力的转移和农民家庭收入的大幅增长。
二、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一) 流转手续不完善, 矛盾纠纷频发。
调查数据显示, 2011年全县7192个流转户中, 签有流转合同或协议的仅有369户, 未签合同的户6823户, 签了合同协议的只占到了5.1%左右。大部分农民相互之间的转包、转让实质上带有暂时性的代耕代种性质, 签约内容往往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进行, 没有一个规范的合同或协议文本。部分农民与经营大户、企业、各类种养基地等之间的流转虽签有书面合同, 但没有到相关部门备案、鉴证的居多, 双方利益无法受到法律保护。由于流转手续不完善, 导致矛盾纠纷频发。仅2010年一年, 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机构就处理涉及土地流转的纠纷达十多起。
(二) 流转面狭窄, 影响了土地资源的盘活。
调查发现:在所有流转户中, 农户与农户之间参与土地流转的占到了全部流转户的60%以上。这类群体中的大部分人由于对土地流转政策法规理解不透, 认识不足, 害怕流转出土地后就失去了承包权, 不敢放心流转土地。但同时又觉得种地投入大, 产出低, 无利可图, 希望把土地流转出去。因此, 对流转土地非常谨慎, 即使参与流转也多在村组内部进行, 横向的跨区域、跨行业流转的并不多。这种狭隘的、缺乏宽泛性的流转, 集中体现了代耕代种的特征, 不仅流转范围不广, 而且流转期限不长, 随意性比较大。占有相当大比例的这部分农村土地被农民狭隘的思想禁锢在了传统的种植业上, 土地资源得不到盘活, 效益难以提高, 给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带来了消极的影响。
(三) 中介服务跟不上, 流转速度缓慢。
去年以来,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土地流转的需要, 县、乡 (镇) 成立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中心。土地流转机构的成立, 在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维护土地流转秩序、化解流转矛盾纠纷方面确实发挥了一些作用。但是, 由于两级流转机构成立时间不长, 运作机制尚不完善, 再加上人员少、经费不足等因素, 实际工作还仅仅停留在流转数据统计、动态信息监测以及合同手续办理等方面。缺乏真正的市场化运作机制, 中介服务能力跟不上土地供需双方的实际需求, 流转双方常常是买方找不到卖方, 卖方找不到买方, 大大减缓了土地的流转速度。
(四) 流转渠道不畅, 供需矛盾突出。
近几年, 受工矿业和各类农业项目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拉动, 土地价值逐年攀升。作为一种特殊的生产资料, 土地资源越来越受到农村干部群众的重视。在调查中我们发现, 大部分村的农民在与企业、各类农业项目组织以及种植大户之间签订有偿征租合同时, 都不乏遇到乡 (镇) 政府和村干部的阻挠与干预。由于乡 (镇) 政府和村集体的介入, 农民的土地流转交易行为受到了制约, 土地流转收益也大打了折扣。出让方和受让方之间本来畅通的流转渠道变得不通畅。不仅损害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影响了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和热情, 加深了土地流转双方的供需矛盾, 而且直接影响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步伐, 阻碍了农业产业化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标的实现。
三、今后土地流转对策
针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笔者认为:今后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 从贴近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户的实际出发, 利用各种媒体和各种形式, 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土地流转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 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对土地流转重要意义的认识。让广大农民深刻理解政策内涵, 消除心中的疑虑和误解, 大胆流转, 放心流转, 推动土地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快速向前推进。
(二) 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服务机制和规范的流转秩序, 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朝着健康有序的轨道发展。一是要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和不改变承包土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 大力提倡规模经营和区域发展。在这方面, 主要是在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充分发挥县、乡 (镇)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中心的职能作用, 加强土地流转的引导和指导工作, 督促和依法办理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手续, 进一步完善乡、村两级土地流转动态监测体系, 建立村级土地流转信息适时填报制度, 及时对外发布土地流转供求信息, 为农户、种植大户、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流转双方提供信息、项目推介、中介协调、合同鉴证、法规政策咨询等综合服务。二是要继续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建立土地流转鉴证、备案、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 专人负责土地流转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 建立土地流转纠纷信访制度, 妥善解决土地流转纠纷。三是建立监督管理制度, 加大对农村违法使用土地行为的查处力度, 防止用地者破坏农村土地资源, 杜绝土地违法经营现象的发生。
(三) 强化劳力培训和中介服务, 推动农村劳力转移就业。首先要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 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 增强劳力资源的市场竞争能力和就业成功率;二是要培育扶持乡镇民营企业, 使二、三产业得到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从而增强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 给农村劳动力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就业岗位。三是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 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咨询、中介服务, 引导和帮助农民外出务工。通过推动农村劳力转移就业, 使更多的剩余土地参与流转, 有效解决当前的土地供需矛盾。
(四) 政府要在推进农村“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工程中, 着力提倡土地规模经营, 培育扶持经营大户发展。积极引导合作社等民间合作经济组织做大做强, 在政策、资金上大力支持合作社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 不断拓宽合作社参与“农超对接”的渠道。通过推进农村“一村一品”工程, 打造一批竞争力强的特色农业品牌, 带动“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发展, 为农村剩余土地流转开辟一块宽泛的需求市场。同时, 应采取切实措施, 尽可能地减少土地流转环节中乡镇政府和村集体的干预, 保证流转渠道畅通, 让农民在土地经营权保持长期不变的前提下, 有充分的流转自主权, 进而促进全县土地有序、规模、快速流转。
摘要:调查灵丘县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现状;研究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提出今后土地流转对策。
吉安县农村土地流转调查与思考 第4篇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驻马店
一、基本现状与特点
河南省驻马店市地处黄淮平原,下辖九县一区,全市总人口84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13万人,是全国重要的粮食主产区。全市耕地面积1239万亩,农村人口人均耕地面积2.02亩。常年粮食产量120亿斤左右,占河南省的八分之一,其中小麦产量占河南省的近七分之一。该市是典型的农业大市,2008年第一产业增加值仍占GDP的27.8%,农民人均纯收入3900元。选择该市进行农村土地流转问题调查,在黄淮平原粮食主产区有一定代表性。早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初期,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上,该市就出现了农户之间为便于耕作而进行的小面积承包经营权互换、转包。
目前,该市土地流转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流转形式多样化。主要有五种形式:一是转包。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的土地经营权的租赁,使用人向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者支付转包费,这类形式有202765亩,占总流转面积的45.6%。二是出租。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共86593亩,占总流转面积的19.5%。三是入股。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价入股正规的法人股份公司,按股份多少享受公司生产经营的效益,这种形式有2725亩,占总流转面积的0.6%。四是转让。农户经发包方同意,将已承包的土地经营权转让他人,这种形式有26691亩,占总流转面积的6%。五是托管。外出务工农户短期把自家承包地委托亲戚或他人耕种管理,纯属农户间的自发行为,此种形式有41446亩,占总流转面积的9.3%。二是土地流转规模化。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流转的土地规模再扩大。2005年该市土地流转面积327131亩,占家庭联产承包耕地总面积的2.7%;2007年流转面积增加了117616亩,比2005年提高了10个百分点。2007年,仅西平县盆尧乡就流转土地14500亩,占全乡耕地面积的23%。二是承包大户承包土地的规模再扩大。据统计,全市承包100亩以上的大户324家,其中承包1000亩以上的大户76家。上蔡县承包大户岳汉东,承包土地1600亩,主要培育花木品种,实行规模化经营,年产值1300多万元。确山县承包大户赵全群在竹沟镇承包荒山4000多亩,以种植林木和中药材为主,兼顾发展养殖业,年利润近100万元。三是流转主体多元化。前些年土地流转大多是在农户间进行,参与主体主要是本集体内部组织农户之间的流转。现在,参与农村土地流转的主体除本集体内部组织的农户外,外单位、个人、集体也以承包、转包、出租、入股等形式参与了土地流转。如新蔡县砖店镇周寺村1100亩流转耕地中,有160亩以每亩每年400元的价格出租给了县畜牧局发展鹅业生产,其余部分租给个体户发展养殖业,还有部分用于温室蔬菜大棚和发展种植业,经过几年的经营,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农村土地流转产生了一系列的积极效应,表现在:一是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了城镇化进程。在保证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既可以将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从事效益更高的工作,又维护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解除农民离乡离土的后顾之忧。二是提高了农业效益,促进了农民增收。通过土地流转,农民可以获得相对较高和比较稳定的有偿转让收入。从调查的情况看,农民通过流转土地,一般每亩可以得到300—800元不等的租金收入或等价粮食,如果将土地租赁给种、养殖大户或龙头企业,每亩租赁费可高达1000元以上。租赁者通过规模经营,也可获得利润可观的经济效益。西平县土地流转以前,每亩耕地年效益在600元左右,流转后的土地年效益平均达1990元;该县环城乡观音堂村300亩流转土地用于食用菌生产,每亩每年收入近万元。三是促进了农业规模化经营,提高了农业生产率。土地的合理流转为农业规模化发展提供了基础。该市流转土地基本上用于畜牧养殖以及种植收益较高的蔬菜、食用菌、林果生产、烟叶等经济作物,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推进了农业产业化进程。
二、问题与成因
土地流转是一个长期复杂过程。从调查情况看,该市土地流转虽在各级政府积极引导下有所推进,但由于缺少有效的管理服务与市场化运作机制,土地流转缓慢,分散性和盲目性较大,与实际需求较远。
1、思想保守,不愿流转。一方面,部分县乡干部对农村土地流转的意义认识不足,缺乏热情,认为土地流转是农户自己的事情,顺其自然。另一方面,虽然近年来传统的种植业收益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在逐年下降,但大多数农民仍不愿放弃土地,小富即安等小农经济思想意识仍比较严重,认为外出打工挣钱只是暂时的,土地才是他们最终的依靠,对土地流转抱着“金不调,银不换”的态度。2003年取消农业税并实行粮食补贴后,土地的价值日益显现,一些在外务工经商的农民又返回家乡耕种土地。
2、服务缺失,影响流转。目前,该市乡村基层尚未建立土地流转管理服务机构或中介组织,造成流转信息不畅,多以自发为主,流转双方既不签订书面合同又不履行其他手续,给以后土地纠纷埋下隐患,严重制约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有的撂荒地无人问津,有的地方涉农企业和承包商需要农地却找不到可用资源,“想转的转不掉,想包的包不到”,这就影响了土地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由于管理不到位,少数流转后的土地改变了农业用途,进入了非农领域。
3、效益偏低,阻碍流转。农业产业化程度低,能够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少,是影响农村土地流转的根本原因。一方面,对转让方来讲,由于当前土地的价值还没有显现,土地价格低,流转收益少,农户对土地流转的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由于农业生产投入大,农作物生长周期长,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大,投资效益低,而国家对流转后的土地用途又有很多限制,土地流转后的收益并不十分明显,受转方也不愿出更高价格租赁土地。特别是分散偏远的土地,更是难以流转。
三、对策与建议
1、认清形势,支持土地加快流转。改革开放30年,尤其是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充分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全国农民由贫困走上富裕。但随着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的推进,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到非农产业就业需要流转;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土地拥有者为提高土地效益要求流转;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形成新的农业生产组织方式,实现农业现代化应该流转。驻马店作为欠发达的农业大市,土地流转、规模和集约经营是推动农村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现实选择。要认真学习理解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农村实际,站到优化农业生产要素、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稳定农村大局、推动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土地流转的重要性、必要性,在实践中积极探索,采取多种形式大力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2、把握政策,重视土地科学流转。2003年以来,中央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土地流转的法律和政策,特别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使农村土地流转政策进一步明朗化、法制化,为推动农村土地科学流转创造了条件。一要正确把握“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发展规模经营要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坚持等价有偿,确保农民的利益和生产生活的稳定。二要正确把握“稳制、分权、放活”的原则。农村土地流转和发展规模经营,必须要稳定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体制,在不改变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实行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使用权分离,创新流转机制,探索有效形式,放活土地使用权。三要正确把握“三个不得”的原则。按照“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原则。必须以此为红线,确保土地流转在政策范围内顺利进行。
3、注重引导,促进土地增效流转。土地流转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使农村土地潜能和农业综合效益最大化,最终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从调查的情况看,农民对土地流转既怕政策有变失去土地,又怕土地流转后见不到效益。中央已明确土地承包经营长久不变,这在政策上让农民吃了定心丸。要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为载体,通过土地流转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土地规模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产出率,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使农民真正从土地流转中尝到甜头、得到实惠。把扶强产业大户和龙头企业作为推动土地流转的基础和关键,立足于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优化配置,积极发展各种农业专业合作化组织,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进行合作生产,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接和连片开发经营农民流转的土地,促进农村土地向种田能手、专业大户、龙头企业转移,提高土地流转效率。
4、加强管理,规范土地有序流转。土地流转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单靠农民自发流转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加强管理,确保流转在政策和法律范围内有序进行。一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科学界定土地产权归属、交易方式与流转程序,保护农民权益,促进土地流转。二要建立健全农地流转合同制度、交易登记制度、公证制度、纠纷仲裁制度,明确流转双方权利义务,规范流转程序。三要完善土地价格评估制度和土地流转补偿制度,在兼顾集体、农户和承包者利益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确定土地流转补偿标准和利益分配比例,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四要组建管理机构,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县乡村应依托涉农部门组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委员会和农村承包土地合同专管员队伍,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监督指导,从根本上解决土地流转有人管的问题。
县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第5篇
县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县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基本资源,土地制度是农村经济制度中最根本的制度。随着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山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大幅增加,各地由此不同程度地造成了土地使用分散、闲置、流动性差,甚至出现了抛荒现象,这一问题已成为新时期影响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和制约农业生产适度规模化经营的主要障碍。正确认识我县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形势和发展趋势,强化政府服务职能,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引导发展规模经营,是当前值得探讨的重要课题。
一、我县土地流转的现状 从今年年初开始。我县按照全市统一部
署,在全县农村开展了“规范、有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以完善、土地流转合同,建立规范的土地流转制度,完善合同档案管理为目的,着力抓好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和排查问题、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整改和建章立制几个阶段工作,经过半年的努力,土地流转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止6月底止,全县已承包耕地面积18.8万亩,占耕地的97.4%;承包农户3.78万户,占总农户的99.7%;签订土地承包合同3.6万份,合同签订率在95%以上,填写《土地承包经营权证》3.78万本。全县土地流转面积3.4万亩,占耕地面积的17%,流转户1.18万户,其中流出户7238户,流入户4619户,全县补签合同近3万份,合同一式四份,登记和签订率达96%。
二、土地流转工作成效
抓好土地流转工作,对促进农业发展,维护农村稳定,增加农民收入,起了积极作用。
1、规范了土地流转合同,干部群众满
意。自发流转存在着合同不规范,协议不完善,缺乏法律约束等问题,在土地流转工作中我县按照省农业厅统一式样的合同文本,规范了土地流转合同,并对过去存在的口头协议,不规范合同重新进行了补签,规范建档,消除了以往土地流转中的各种矛盾和纠纷,使外出打工的走得放心,租田的农户种得称心,乡村干部也可以抽出更多的精力和时间解决其它问题。
2、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通过土地流转,会手艺、头脑活,善经营的农民更多地离家外出打工,或到城镇经商置业,就近服务于二、三产业。据统计,土地流转后全县乡外出打工或从事二、三产业的人数比去年同期增加5000人,既增加了农民收入,又活跃和繁荣了城乡经济,加快了小城镇建设步伐。
3、推动了产业结构调整和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流转开始出现两种趋向:一是农户之间转包开始向租赁大户成片租赁发展;二是耕地流转发展到林地和“四
荒”经营权流转,由单一的种粮向水果、蔬菜、花卉等高效经济作物和养殖业发展。全县3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达70多户,总面积4000亩以上,有力促进了耕地向种田能手集中,使耕者有其田,能者尽其能,智者尽其智,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实现了粮食生产向规模化、产业化、企业化方向发展。
4、加快了现代农业的进程。土地流转后,种植大户都渴望新技术、新品种,以提高产量、提高效益。农业机械得到更广泛的运用。今年机械使用量大增,今年1—6月份,全县新增耕整机32台,插秧机8台,抛秧机2台,便型拖拉机22台,有效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5、建立了土地流转机制。全县各乡镇、村按照“规范、有序”的要求,全面建立起了土地流转档案,规范了土地流转程序,明确了规章制度。乡农业综合服务站作为管理机构,做到村有档案,乡有备案,配备专人分管档案工作。摸索总结了四种流转形式。即:土地出租、土
地转让、土地转包、土地互换,为今后土地流转工作步入经常化、规范化轨道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三、存在的问题
l、法律意识较淡薄。表现在:一些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法律、法规认识度低,知道有《土地承包法》的多,但通读过全文了解精神的不多,有的土地流转未经村委会同意或备案,有的认为签不签合同不重要,以口头协议代替合同,有的流转后再签合同,埋藏下矛盾纠纷隐患;土地承包工作中,仍有一些村组干部对党的土地承包政策和法规领会不够,为解决人地矛盾,搞“几年一调”,土地打乱重分,给土地流转造成了困难和障碍。
2、个别乡和村组干部对流转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还没有走出过去“要钱”、“要粮”的旧的工作模式。认为土地流转是农民自己之间的事,无须政府插手,而且土地流转工作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涉及到千家万户,关系农民切身
利益,矛盾多、难度大,没有直接经济收入,有为难、怕难情绪。有的抱应付态度,导致乡村干部沉不下去,责任不到位,工作难落实。
3、土地流转的中介服务组织匮乏,流转机制不完善。虽然有的地方成立了土地流转的中介组织,但总体上仍不能适应需要,缺少一个由下至上、网络化、多功能的中介服务体系。由于土地流转的中介组织欠完善,土地供求双方的信息流动受阻,信息辐射面狭小,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土地流转的程度、规模和效益,提高了土地流转的成本,造成“有买找不到卖,有卖找不到买”的局面,并限制了土地流转的区域范围。从流转机制看,流转形式单一,程序不规范。有的地方即使签订合同也存在手续不规范、条款不完备的问题。这既容易导致承包关系混乱也容易引起纠纷,同时,这也是造成承包者掠夺性经营的重要因素。
四、对今后完善土地流转工作的建议
1、加大宣传,统一思想。要在干部群众中多形式,多渠道地宣传贯彻《土地承包法》,和中央、省、市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一系列文件精神,通过政策宣传和细致的思想解释,让每一个农民了解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消除农民的惧变心理,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参与意识。要充分认识规范土地流转,可以有效地解决农村人口变化引发的土地调整的需求。更为重要的是用市场手段和机制取代和制止行政手段任意调整土地的做法,从根本上解决人地矛盾,使农村土地关系的稳定由政策、法律强制逐步过渡为农民的习惯。同时,又要充分认识到规范土地流转是—个经常性工作,把规范土地流转工作纳入经常化、规范化轨道。
2、转变观念,明确思路。乡村一级要从过去“管”、“要”向服务引导转变,认真搞好谋划。一要以产业推动抓流转。以加快农业产业化为契机,紧紧围绕本地主导产业,建立有地方特色的产业带,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农民的承包土地向主导产业和规模基地方向发展;二要规范建制抓流转。引导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是避免土地纠纷,确保土地流转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保证。今后凡涉及到土地流转的农户,在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变的前提下都要依法引导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书面合同,建档保管,以解决农户土地流转的后顾之忧,建立稳定的流转关系,促进有序流转。三要培育大户抓流转。把培训规模经营大户作为带动土地流转的关键来抓,形成以示范辐射大户,大户带动土地流转,土地流转吸引大户、孕育大户的良性循环。鼓励干部向农民租田搞示范,通过“做给农民看,教会农民干”的引导方式,带动农民自愿转租承包耕地。并且政府要拿出一定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大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主要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功能全多样化、布局科学、服务多样的要求加快农村城市化建设进程,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
更大就业空间。
3、建立土地流转机制,运用市场手段引导土地健康有序流转。首先,规范土地流转基本操作规程,实行程序化操作。在乡农业综合服务站的指导下,受理农民委托土地流转申请书,发布土地流转信息,召集农户自主流转见面,对达成协议的农民,指导和帮助按要求签订合同。其次,建立土地租金评估制度。目前,土地使用权的租金多是流转双方自由协商或基层组织协调确定,缺乏科学评估依据。建议建立农用土地评估机构,以土地流转前的评估作为确定租金的依据;土地流转后的评估,主要是监督土地使用情况,防止土地肥力、地力被破坏。再次,建立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流转双方要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土地流转合同,明确流转的形式、数量、期限、条件和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涉及承包土地田块变动的,要及时办理承包权证变更手续;有条件的,还可到公证部门办理公证手续。农村基
层组织和承包合同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流转合同的审查、监督,对合同的登记、立卷、归档,要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的管理。第四,建立必要的流转中介组织。可由农办牵头,联合农业、土管、林业等部门设立“土地信托服务中心”,乡镇一级设立土地信托服务中转站,村一级由村委会具体向农民提供土地信托服务,突破土地使用权流转仅在有限区域内进行的制约,实行三级联网,形成统一的土地使用权流通市场。
4、制定配套措施,完善法律政策,为土地合理流转提供坚强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一是制定鼓励土地流转的相关优惠政策。在优惠的对象上实行双向优惠,既鼓励土地转出方,又鼓励土地转入方;在优惠的内容上实行综合优惠,不光在经济上优惠,在流转方享受集体公益事业服务方面都给予适当照顾;在优惠的手段上实行配套优惠,包括在资金、技术、税费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在优惠的取向上实行重点优惠。即对“四
对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的调查与思考 第6篇
开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
日前,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向中华率农工委负责人及有关人员深入部分乡镇、村社,对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的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通过调研,既加深了感性认识,又深化了对我县土地流转的理性认识。
一、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及特点
近几年来,我县紧紧围绕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农村经济发展这个主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级有关部门尽职尽责,各镇乡街道积极努力,把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作为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抓手,加强引导,注重规范,使农村土地流转呈现出了较好的态势。截至2008年6月底,全县土地流转面积达41.63万亩(其中耕地23.45万亩,非耕地17.58万亩,其他0.6万亩),涉及农户68905户,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从调查的情况看,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呈现出以下四个特点:
——耕地流转比例较高。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劳务输出规模的不断扩大,农民的择业渠道日益拓宽,许多农民走出家门寻找致富门路而离开了土地,组织好农村土地流转,充分发挥土地的利用价值,便成了抓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节点。为此,县委县政府出台了推动农村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的一系列激励政策,有效地吸引了一大批专业大户、龙头企业和企业下岗职工进入农业领域创业开发。到2008年6月底,我县耕地流转面积达到23.45万亩,占整个土地流转面积的56.33%,占全县耕地面积的23.63%,比整个重庆市的平均水平高近8个百分点,位居全市第一。
——规模流转比重较大。在流转的23.45万亩耕地中,经营10亩以下的户有22243户,面积为8.87万亩,占耕地流转总面积的37.83%;10--50亩的户有3126户, 面积为3.99万亩、占耕地流转总面积的17.02%;50亩以上的户有691户, 面积为10.59万亩,占耕地流转总面积的45.15%;在流转的17.58万亩非耕地中,经营500亩以下的户有145户, 面积为1.01万亩,占非耕地流转总面积的5.75%;经营500亩以上的户有48户, 面积为16.57万亩,占非耕地流转总面积的94.25%。
——流向产业比较集中。从调查统计的结果看,耕地流转主要集中于粮油、蔬菜、柑橘三个产业,其比重达73%左右,其中,用于粮油生产的13604户,面积14.68万亩,占耕地流转总面积的62.6%;用于蔬菜生产的600户,面积1.19万亩,占耕地流转总面积的5.1%;用于柑桔生产的510户,面积1.22万亩,占耕地流转总面积的5.2%。非耕地流转主要集中于中药材和竹材两个产业,其比重约占72%,其中,用于药材生产的119户,面积9.39万亩,占非耕地流转总面积的53.4%;用于竹材生产的35户,面积3.30万亩,占非耕地流转总面积的18.8%。
——流转模式多种多样。目前,我县土地流转主要有五种模式。一是转包模式。即农民在土地承包期内,将土地交予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亲朋好友耕种。这种模式一般是口头协商耕种期限及权利义务,原承包关系不变。此种模式流转的耕地面积约有12.75万亩,占耕地流转总面积的54.37 %。二是租赁模式。即农民将土地经营权租赁给企业、单位和个人,业主一次性或分期付给农民租金。此种模式流转的耕地面积约有6.85万亩,占耕地流转总面积的29.21%。三是入股模式。即农民将土地的使用权作价入股,按入股份额分取红利。
此种模式流转的土地面积约有2.37万亩,占耕地流转总面积的10.1%。四是转让模式。即极少数农民已经具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稳定的收入来源,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经营,由受让方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此种模式流转的耕地面积约有0.45万亩,占耕地流转总面积的1.92%。五是互换模式。即农民通过自愿协商或由集体出面协调,互换地块经营。此种模式流转的耕地面积约有0.1万亩,占耕地流转总面积的0.4%。
二、土地流转所产生的积极效应
近几年来,我县有关部门和各镇乡街道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认真坚持五项原则(稳制活田、三权分离的原则,依法、有偿的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有序流转、培育产业的原则,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利益的原则),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的模式和办法,引导农民开展各种形式的土地流转,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实现了业主与农民互利双赢。
由于土地流转满足了农业生产适度集中和集约化经营的条件,农业单位成本相对下降,加之业主十分注重引进新的生产技术和优良品种,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据调查统计,全县流转土地的产出要比原来农民分户经营时高出40%左右,其中粮油高出10%,蔬菜高出1倍,大部分业主尝到了土地流转的“甜头”。业主有钱赚,农民也有了稳定的收入来源。据不完全统计,农民年土地租金和土地经营权入股分红的收入达3600万元左右,基本实现了业主与农民互利双赢。
——促进了土地规模经营,推进了产业结构调整步伐。
由于土地的流转,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迅猛发展。目前全县建设了优质中稻生产基地18万亩,优质再生稻生产基地10万亩,优质油料生产基地15万亩;建设了竹材生产基地20万亩,油桐生产基地10万亩,中药材生产基地5万亩;柑桔种植面积发展到了29万亩,产量达14万吨;年出栏生猪3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已有590个,年出栏总量达76万多头;年出栏肉兔1万只以上的养兔大户有33户,3万只以上的大户有21户,6万只以上的有22户,初步形成了九龙山、郭家等10个乡镇集中发展的肉兔产业带;高山反季节蔬菜和无公害蔬菜分别发展到了5000亩,大棚蔬菜发展到了3000亩。通过土地流转,土地资源逐步向一些优势产业集聚,从而有力地推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
——推动了农村劳动力转移,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
农民通过流转转出自己的承包土地后,一方面有了一笔比较稳定的收入来源(租金或红利),另一方面又把自己从土地的耕作中转移出来,安心去从事二、三产业或外出务工挣钱,解决了“一心挂两头”问题。同时,通过土地流转,还给一些不能外出打工的农村劳动力提供了就近就地打工挣钱的机会,拓宽了农民增收致富的渠道。如温泉镇县坝村刘丛富租赁耕地140亩种植西瓜和甘蔗,当地12个农民在那里常年务工的收入接近8万元;临江镇胡中
建租赁耕地350亩种粮食,当地农民给他务工的收入达13万多元。
——有效遏制了耕地撂荒问题,提高了土地利用率。
近几年来,我县的劳务经济不断发展壮大,为推动我县农村经济发展,改变农村落后面貌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一度时期农村出现了新的矛盾:耕地被冷落,撂荒现象比较普遍。通过土地流转,土地撂荒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土地利用率明显提高。
——改善了农业基础条件, 提升了农业科技水平。
为推进土地流转,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乡街道积极“内引外联”,通过实施项目带动,培育产业集群,吸引县内外企业和个人与农业产业化项目“联姻”。承接业主都要自筹一大笔资金投资修道路、兴水利、改善农业基础条件。一些业主大户还主动与科研机构和农业技术部门挂钩,积极引进优良品种,大力推广应用先进的种养殖技术和农业机械化,促进了农业科技水平的提升,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增强了农业发展后劲。
三、土地流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县的土地流转工作已在全县38个镇乡街道、443个村全面展开,基本上村村社社都有不同程度、不同规模的土地流转, 一些基础条件较好、外出务工人员集中、产业布局比较明确的乡镇,耕地流转面积要占其总面积的65%以上,总的情况较好,但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影响土地流转质量和效果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
——流转质量有待提高。
我县耕地流转面积达到了23.45万亩,虽然占总耕地面积的比例要比整个重庆市的平均水平高近8个百分点,但从结构看,真正意义上的土地流转的比重仍然偏低,通过转让、租赁、入股三种模式流转的总量才9.67万亩,所占比重仅41.2%,而转包模式流转的总量为12.75万亩,比重达54.37%。由此看出,我县已经流转的很大一部分耕地还是处于代耕代种、亲邻之间的无偿流转水平。尽管这种模式对于解决耕地撂荒问题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没有达到通过流转进一步增加农业生产投入、提高产业发展水平的根本目的,粗放经营、临时耕种、传统种植等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规模经营还需扩大。
粮油、蔬菜、柑橘、药材、竹材是我县重点发展的五大农业主导产业,流转的耕地用于发展粮油、蔬菜、柑桔三大产业的比重占到了73%左右,流转的非耕地用于发展药材、竹材两大产业的比重也约占72%,其土地流向与政府的产业导向基本是一致的。但规模经营水平有些偏低,在流转的耕地中,经营10亩以下的户的总量占37.83%;经营50亩以上的户的总量只占45.15%;粮油产业规模经营户平10.8亩,只相当于一个家庭户代耕2-3户承包地的规模。非耕地流转中有的业主仅仅与农民签订一个流转合同,或者发放一些种子种苗等生产资料,仍然依靠农民单家独户种植,没有实现统一经营、统一管理,显得“有名无实”。
——新的矛盾开始显现。
通过土地流转,促进了土地规模经营,推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同时还吸引了大量的城市资本、社会资本投向农业领域,有效弥补了国家对农业投入的不足,为实现城乡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农业效益的提高和国家对农业直接补贴力度的不断加大,一些新的矛盾开始显现,有的农户要求重新明确种粮补贴的归属,有的农户要求提高土地流转收益,少数业主因经营困难拖欠租金等因土地流转发生的纠纷逐渐增多。
——政府职能尚需强化。
土地流转是市场行为,主体是农民,政府负有“引导、协调、服务、监管”的职责,但有的镇乡街道及村社对土地流转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工作介入不多、不深、不细;有的地方工作出现断层:土地流转服务机构未按要求建立;抓土地流转工作的人员不够落实;相关的制度没有建立;该提供的中介服务没有跟上;应实施的监管诸如合同审查、鉴证、备案以及风险预警等工作尚未开展;土地流转的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完备。
四、几点建议
农村土地流转是加快土地集约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现实选择。结合我县的实际,要加快土地流转进程,提高土地流转质量,需进一步强化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强化宣传教育,帮助农民转变思想观念。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农民是土地流转的主体。让农民意识到土地流转的重要性,主动积极地参与土地流转,是加快土地流转的前提。各级要进一步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广泛宣传《土地承包法》和国家关于土地流转的政策法规,消除农民流转土地后的顾虑;要充分发挥经营大户的典型示范作用,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使农民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从而转变思想观念,主动参与土地流转,推动土地流转加快发展。
——强化政府职能,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
加快土地流转,是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各级特别是镇乡街道和村社要深化认识,准确定位政府在推进土地流转中的角色,进一步强化“引导、协调、服务、监管”职能,落实工作班子、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实实在在地把土地流转向纵深推进。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服务体系,搭建“信息、服务、交易、技术、融资”等方面的平台,促进土地流转
有效对接,为发展生态、高效、精细农业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信贷支持,提高土地流转效率。
土地问题非常敏感,涉及到广大农户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在推进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应加强信息收集和政策研究,不断完善土地流转政策,形成明确的政策导向,为持续稳定地开展土地流转提供政策支撑和保障。要认真开展土地流转的合同管理、审查、鉴证、备案等工作,确保土地流转有序、规范地发展。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建立和落实土地流转的准入和退出制度,对产业不对路、经营不善,通过各方支持仍不能发展的,要依法终止流转,降低损失;对以投资为名、骗取国家资金和根本无经营能力、不讲诚信、侵害农民利益的,要坚决逐出土地流转市场。
——强化劳务输出,拓宽农村土地流转空间。
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和农村人口转移工作,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政策措施,鼓励长期在城集镇务工和经商办企业、有稳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有固定住所的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土地转变为城镇居民。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技术和技能培训,努力拓宽劳务输出渠道,为农村劳动力永久性、实质性向二、三产业转移创造条件,使大量的农村劳动力离开土地后稳得住、能致富,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必要条件和有效空间。
——强化“四个优先”,构筑土地流转“快车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