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业遭遇信任危机(精选4篇)
基金业遭遇信任危机 第1篇
“金浩油茶籽油召回门”事件回顾
8月上旬, 互联网上部分网络论坛及微博称“金浩油茶籽油被查出含有致癌物质超标6倍”;8月20日, 金浩公司在其官网上发表《郑重声明》, 称“谣传严重损害了我公司的品牌形象”, 并作出3点声明承诺产品质量可靠;8月30日, 有媒体正式披露了金浩油茶籽油致癌物超标的问题, 紧接着国内各家媒体纷纷就此进行报道;9月1日下午, 金浩公司正式在其官网上公布了《致广大消费者的致歉信》, 承认共有9个批次产品苯并 (a) 芘含量超过国家标准限定值, 并于2010年3月20日起, 实行了第一次全面召回。
浸出制油工艺成为替罪羊?
根据部分媒体此前的错误报道, 加之金浩公司对苯并 (a) 芘超标原因的解释 (其产生的原因是:油茶籽在烘烤、翻炒过程中, 因温度过高、受热不均导致烧焦产生苯并 (a) 芘, 在浸出环节出现工艺缺陷进而导致超标, 以致公司产品出现了短时间内的几个批次的问题) 使人们产生了“金浩油茶籽油苯并 (a) 芘超标是浸出工艺惹得祸”的误解。
对此, 食用油加工技术专家表示, 在制油过程中, 无论压榨工艺还是浸出工艺, 工序中都会经过加热蒸炒的过程, 通过加热蒸炒, 更有利于提取油脂, 而在炒籽时由于操作不当, 油料经过高温加热后造成部分原料焦糊, 毛油中就有可能产生苯并 (a) 芘。要解决成品油中苯并 (a) 芘超标的问题, 最关键的是要对毛油中苯并 (a) 芘含量进行监测。对于毛油中的苯并 (a) 芘, 国内完全可以通过精炼等技术手段 (如脱色时添加活性炭) 减少其含量水平, 达到国家规定的10ug/kg以下的水平, 甚至达到几乎没有苯并 (a) 芘的水平。
据采访, 行业内多位油脂专家在看了关于“油茶籽油生产工艺分为传统的压榨法和新型浸出法, 浸出法的发展历程在中国只有10多年, 提纯工艺在技术上不是十分成熟, 此次金浩出现的问题产品均为浸出法生产的产品”的报道时, 均感到十分诧异, 怎么会有如此荒谬的说法?浸出法制油发展在世界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 目前仍然是世界上先进、安全的技术, 被广泛应用于植物油的制取。我国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开始使用, 80年代, 油脂浸出技术和全精炼技术就在我国得到大力的推广, 浸出制油厂在全部油厂中所占的比例大幅度提高, 1984年我国浸出油厂已达到363个, 到2004年统计时达到约1 500个, 随着近几年我国制油工艺突飞猛进的发展, 浸出制油在我国的发展可以说已经非常成熟。
危机管理, 刀锋上的舞蹈?
金浩油茶籽油是我国的第一油茶籽油品牌, 可以说金浩对推动我国的油茶籽油产业发展有着较大的贡献。然而即便是这样一家大企业, 由于危机发生时处理不当, 仍正遭遇着一场严重的信任危机。在网络极其发达的今天, 坏事会在几秒钟之内传遍全球, 令当事者完全处于被动的地位。因为没有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问题, 一向霸道骄傲的宝洁公司旗下的高端护肤产品SKⅡ就曾经面临全国撤柜以及全面退货的僵局, 一则有关哈根达斯清洁问题的报道也使得近年来它在中国的发展十分缓慢, 2004年发生的杜邦“特富龙”事件甚至导致了整个不粘锅行业的集体衰落。对企业来说, 既然危机的发生不可避免, 被动的处理只是一种十分消极的逃避行为, 危机管理不仅势在必行, 而且还要成为维护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手段。
基金业遭遇信任危机 第2篇
助人为乐从古至今都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美德。古代的《诗经》中就有“投之以木瓜,抱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李白的《乐府·君马黄》中也有“相知在急难,独好亦何益”,还有我们的好榜样雷锋同志,“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所有这些,都是助人为乐的光辉写照。
但近几年,助人为乐却遭遇了信任危机,一些助人为乐的人反倒被诬陷为肇事者,惹来了不少麻烦,甚至招来了官司。有好多人都在心里纠结:我们到底还该不该助人为乐?
一、两个热点案件回放
南京“彭宇案”: 2006年11月20日,一位姓徐的老人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公交车站等车时,突然倒地摔成了骨折。她指认是刚下车的彭宇撞了她,并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彭宇则表示无辜,说“一下车,我就看到一位老人跌倒在地,赶忙去扶她”。
天津“许云鹤案”: 2009年10月21日,许云鹤驾车经过红星美凯龙家具装饰广场附近时,恰巧看见一位老人跨越路中心的护栏,后老人倒地受伤。这位姓王的老人说是许云鹤的车撞了自己。许云鹤则说是自己好心助人反被讹,当时他看到老人被护栏绊倒,便立即停车过去搀扶。
二、两个案件的负面影响
许云鹤接受记者采访 彭宇在法院门口
无论是 “彭宇案”还是 “许云鹤案”,都在真相并不十分明朗的情况下就激起了集体愤慨,人们几乎一边倒地朝两位老太“唾起了唾沫”。尤其是“许云鹤案”,这起被称为“彭宇第二”的事件,将信任危机的讨论又一次引向了高潮。某网站曾就“老人跌倒在地,扶还是不扶” 做了网络调查,在参与投票的近13万名网友中,62.54%的人选择了“绝对不会,怕惹麻烦”,33.45%的人认为“应
先理性判断,再做决定”,仅有4.01%的人觉得应该扶老人。有网友跟帖说,正是由于一再看到助人为乐者成为“彭宇”,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人们才在该出手时不敢出手,渐渐变得见“义不敢为”。
现在,两个案件谁是谁非已不重要,但是各地频频出现的翻版“彭宇案”,破坏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使人们在帮助他人时蒙上了厚厚的心理阴影。此类事件的持续发生,已导致社会上出现了多起老人跌倒无人敢扶的情况。前一阵在北京西站,一位60多岁的老人走路不小心摔倒了,当时无法站立起来,不断地呼救,但自始至终没有一个人伸出援手。我想这位老人当时的心情一定很难过,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凭心而论,几乎没有人对帮助伤病者持否定态度,大家的“纠结”在于:救助行为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这种负面情绪逐步放大,助人为乐变成了“助人有忧”。
三、信任危机的原因分析
我没有亲历这两个案件的现场,也就不好评论他们谁是谁非。但我们却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由此造成的信任危机。所以,分析信任危机造成的原因尤为重要。
(一)类似案件的不断发生影响了人们对真、善、美的判断。抛开这两个案件的当事人不说,当前社会诬赖、碰瓷、欺诈、以怨报德的事例出现了不少,最常见的是大街上经常遇到一些编造各种不幸伸手要钱的乞讨者,谁也很难判断是真是假,如果一个乐善好施的人最后发现自己帮助的是个骗子,心里不像吃了苍蝇才怪呢!诸如此类的不信任见得多了,整个社会就发酵了信任危机。
(二)“一切向钱看”的思想在某些人头脑中被过度放大。近年来,随着经济高速的发展,有些人一心想着多挣钱,而忽视了道德和精神的培养,更有甚者为了钱去做伤天害理的事情,从而使得社会风气受到影响。还有些人素质不高,出了事老想着转移风险和压力,一味想着让别人掏钱买单,道德的天平一时失去平衡,就选择诬陷他人,哪怕这个人是救助自己的人。
(三)司法审理有失公正。两个案件的审判直接影响了人们对助人后果的判断。在没有证据、事实不清的情况下,法院“和稀泥”式的审理和“疑罪从有”
式的推断判决,也许在个别案件中有利于“弱势”一方,但从社会普遍意义上看,必然伤及公平正义。不管被告人最终承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也会让更多的人担心惹上麻烦,从而对救助他人心生恐惧。
(四)社会舆论的叠加效应。两个案件发生后,由于多重因素造成误读和放大。尤其一些媒体和舆论推波助澜,在传播此类事件时不是就事论事,根据事实说话,而是不分青红皂白,一边倒地强化“好心没好报”的负面心理预期,放大并加剧了信任危机。
四、助人为乐应发扬光大
也许在某些案件中,助人为乐的人遭遇了不公,但是这难道就能够成为整个社会放弃善行的借口吗?谁家没有老人?谁能一辈子不遇到个难事?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也不能让“做好事有风险”动摇了我们的善心。社会越发展,助人为乐更应发扬光大。
(一)助人为乐是人类生存的需要。在社会这个大家庭中,每个人都不可能孤立地生活,谁都会遇到困难,谁都会需要帮助,互帮互助从古到今都是人类最起码的生存规则。无论社会发展到什么程度,助人为乐都是每个人应该具备的优秀品质。就算是野外生存能力超强的鲁滨逊大叔,不也需要“星期五”的帮助吗?
(二)助人为乐收获的是全方位的快乐。有个故事,说一位盲人晚上外出时,手里总是拎着一个灯笼。大家感到很不解,于是就有人问他:“你自己看不见,为什么还要打灯笼呢?”盲人答道:“我虽然看不见,但别人能看见,我晚上出门打个灯笼,给别人照个亮,别人也不会往我身上撞了”。这个故事让我们明白:照亮别人,多为别人着想,其实,也是帮了自己。这不正是“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道理吗?
(三)助人为乐需要法律的保护。公交车司机殷红彬扶起摔倒的老人,却被其污告撞人,最后监控还了殷红彬一个清白。老人的家人马上转而道歉,还送锦旗给殷红彬。诬告者仅仅付出了不痛不痒的代价,成本确实太低,恐怕以后效仿者越来越多。专家呼吁:保护助人为乐者的法律法规应抓紧完善,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让个别诬告者受到切切实实的惩罚,长点记性,以后有所顾
忌,肯定会大大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新加坡法律规定被援助者反咬一口将被重罚,惩罚机制实施以来,再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情。
(四)助人为乐是我们整个社会的主流价值。个别不和谐的“音符”不会影响整个社会向善的“交响曲”,君不见,最美妈妈吴菊萍、最美老师张丽莉、最美司机吴斌,再到最美孕妇彭伟平,无数普通人的义举让我们明白:“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者,助人为乐我们义不容辞。当前,正值青岛文明城市创建的大好时机,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真诚奉献,互帮互助,重塑信任,营造和谐。助人为乐,有你,也有我!
2012.6
【参考文献】
1、百度百科 彭宇、许云鹤
2、百度空间 助人为乐名言
3、见义“不敢为”,不止是道德焦虑 解放日报 吕林荫 2011年9月5日
4、别让“做好事有风险”动摇我们的善心 检察日报 李曙明 2011年9 月 5日
清纯形象遭遇信任危机 第3篇
May说自己刚进这家物流公司时,很受大家的欢迎,整天像只开心的蝴蝶。可是不到半年,她就发现主管对自己似乎不够信任,总是反复检查她交上去的报告。直到有一次她与主管的冲突升级。那次她领了奖金好开心,一下子跳到一个同事面前:“呦!发奖金了,中午我请你吃饭吧!” 同事还没来得及表示,没想到主管在边上非常生气地说:“你就不能沉稳一点吗?没必要用这样childish(孩子气)的方式表示开心吧。”May觉得非常受不了——不过是向同事表示友好,竟然也会招致主管的当众批评,她觉得自尊心受到了很大伤害。
从此,觉得不被信任和尊重的May开始在心里和主管有了过节儿。
关键词一:自我形象
在挖掘May和主管不合原因的过程中,我发现May咨询的主题其实不单纯是上下级关系,更重要的是如何处理自我形象和职业形象的问题。 在帮助May回顾主管对她不信任的源头时,May谈起了这么一件事:进公司后不久,May和主管一同去见客户。May又犯了在学校的老毛病——迟到。在主管严厉目光的逼视下,她向客户道了歉,但心里还是有些不以为然:“不就迟到了几分钟吗?”回来后,主管侧面提醒May注意自己的形象,他觉得May的行为对公司形象不利,会让客户对自己的公司产生不信任感。
这是一件小事,May说她没在意。但是这件事其实已经反映出她的自我形象遭遇了信任危机。自我形象是我们在内心里为自己设计的一个形象,它主要回答“我想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每个人在成人后都有一个相对稳定的自我形象。这时候的自我形象,是经过反复修正后确定下来的。人们之所以选择一种固定的自我形象,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周围人对该形象的接受程度很高。就像May,清纯可爱的形象曾经使她在成长中非常受欢迎,她因此非常珍惜这个形象。但是May太喜欢自己的清纯形象了,内心深处一直怕失去这种形象,她更怕失去由这种形象带来的受欢迎程度,所以她有意无意地拒绝自己新的身份感和职业形象。但是她的过分清纯形象引起了同事对她的不信任,导致了她在公司人际关系的危机。
关键词二:身份感的转换
我们每个人都有身份证,身份证是用来证明“我是谁”的证件,个人的重要信息登录在上面,清晰明了。而身份感则是自我认同的范畴,它回答的根本问题是“我是谁”,如果自己都搞不清自己应该是谁,就会出现混乱,就像May。在毕业前,May对自己身份感的确认是“我是一名学生”。当她走进公司时,她的身份应该转换为“公司员工”,可是她没有。如果说这种身份转换是有仪式的,典型的仪式就是签合同、拿到工作证、捧着自己的新名片。但身份感的转换并不会在签合同的一瞬间完成,也不像申领一张身份证那么简单,它需要一段时间的观察和调整。
在回顾中,May总结道:“其实公司期望我能以专业、敬业的形象出现在工作场所,比如希望我稳重,不要穿休闲装,不要迟到等。但在我接受的正规教育中并没有这一课,不知为什么我的主管始终也没有明确地告诉我这一点。为什么我要付出这么多的苦恼才能了解这些要求呢?”
通过咨询,May意识到自己的问题主要是在身份感的转换上。 May知道自己过去的误区了:过去以为只有清纯形象最受欢迎,现在才知道专业形象同样会赢得尊重。身份的改变其实是自我形象新的发展和延伸。
给May的建议:
1.尽可能清楚地了解公司对自己有怎样的期望,为自己新的身份设置明确的目标。
2.可通过观察同事及上司的着装和言行举止,进行“替代学习”——把榜样的行为转变为自己的行为。
日本检察厅遭遇信任危机 第4篇
作为日本检察厅下属的一个部门,特别搜查部(通常简称为特搜部或特搜,以下简称特搜部)具有对案件进行独立调查取证和对涉案人员进行逮捕的权力,是日本检察厅里专门负责政治家贪污受贿、违法交易、偷税漏税和重大经济案件集中调查的一个特殊部门。在日本,只有东京、大阪和名古屋地方检察院内设有特搜部,分别设立于1947年、1957年和1996年。由于特搜部曾经办理过一系列大案要案,如曾导致田中角荣下台的洛克西德贿赂案、导致日本政坛巨大震荡的利库路德案、战后最大非法集资案伊藤万案,因此也被称为是日本“最强的调查部门”。
但是,这一检察厅里的“王牌机关”,却因大阪地方检察厅特搜部主任检察官涉嫌篡改磁盘保存日期、制造伪证以及上司包庇下属犯罪行为等,致使主任检察官、前正副部长先后被捕,遭受自特搜部设立以来最大的耻辱,并令整个日本社会对其产生了信任危机。
定时炸弹:厚劳省高官蒙冤
2009年6月14日,日本厚生劳动省雇用均等和儿童家庭局局长村木厚子(54岁)及科长上村勉(40岁)等三人,因涉嫌伪造和发行残疾人团体证明书,滥用针对残疾人的邮政制度而被大阪地方检察厅特搜部逮捕。
据大阪地方检察厅的调查称,村木与其下属三人在2004年6月上句,利用并没有经济实体的残疾人团体“凛之会”(现为白山会),伪造“残疾人团体福利专用邮费证明书”,以达到免去大部分邮资的非法目的。在得到原日本邮政公社低资费第三种邮件(指报纸和杂志等)制度的许可之后,“凛之会”开始非法投递商业广告邮件,并因此获得近8亿日元的非法收益。当时,村木担任厚生劳动省残疾卫生福利部计划科科长,是上村的直属上司。
原来,“凛之会”是自称该会会员的69岁老人河野克史因困于靠养老金生活的现状,想投机取巧获得不易之财,于2003年秋天伙同参议员石井一前秘书仓泽邦夫(74岁)和原新闻记者木村英雄共同策划成立的,当时由仓泽担任该会会长。“凛之会”成立之初,河野就希望仓泽向石井推荐自己以达到非法目的,后者自然满口应允。
仓泽知道,通过正当渠道是无法得到残疾人福利证明书的。于是,他想到了_上村勉,并于2004年2月与上村一起去拜访石井,请求他帮忙。石井当时也没有细想就给自己的老相识、涉外福利部长盐田幸雄打电话,让他同意发放福利证明书。
就这样,一连串的关系网构成后,“凛之会”的福利证明书在上至国会议员、自己的上司及河野仓泽等人的催促之下被同意发放。而刚刚于6月上任的村木厚子侧弗成了任人摆布的傀儡,成了真正的“冤大头”。6月上句,上村背着村木连夜赶制“凛之会”证明书,并于次日早晨盖上村木的印章,将日期印成5月28日。
并未对此提出质疑的村木向部长通报,部长也给石井去电,征得同意后村木将伪造的证明书交给仓泽,并对他说“希望做他想做(为残疾人谋福利)的事”。可是,她的愿望没有实现,却因此成了被告。
2010年6月22日,大阪地方法院开始公开审理村木一案,并当庭称其“违反了旨在提高残疾人福利的制度,使日本邮政公社损失惨重,行为恶劣,(量刑上)没有酌情的余地”,要求判处村木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无辜受害的村木在法庭上对指控予以否认。称自己根本不知道印发广告邮件是为了达到非法获取广告收入,也不知道上村到底还背着自己做了些什么。
7月9日,原千叶县知事堂本晓子、原法务大臣秘书官住田裕子、东京家政大学名誉教授樋口惠子、原厚生劳动省妇女局局长赤松良子等人集体到厚生省上访,要求“释放没有犯罪事实的村木厚子”。在保释后的记者招待会上,弘中悼一郎及村木厚子的丈夫村木太郎都强烈主张村木无罪,要求法庭予以重新审理。
9月10日。大阪地方法院终于作出了村木厚子无罪的判决。21日,大阪地方检察厅放弃上诉权,同时判定村木无罪。随即,厚生劳动省大臣长妻昭要求将村木厚子“安排到合适的职位上”。于是。村木很快在9月27日被任命为局长级内阁府政策统括官。10月21日,村木又受营直人首相特别指名,在少子化担当大臣冈崎富子手下任留守儿童特命小组事务局局长。
至此,轰动一时的厚劳省高官造假一案宣告结束,村木厚子虽然官复原职,但却蒙受了不白之冤,险些成为罪人。令人惊奇的是,使村木沉冤昭雪的最有力证据,竟然是主审她的大阪地方检察厅主任检察官前田恒彦(43岁)非法篡改被扣押磁盘的保存日期的曝光。方检察厅的定时炸弹,那么前田篡改磁盘保存日期的行为就是引爆装置。 或许是急功近利想法太甚,或者是出于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前田在以主任检察官身份对村木一案进行调查时,为了达到彻底击垮对方的目的,在大阪地方法院对上村磁盘上的内容提出质疑时,竟然以身试法去造假!
前田企图隐瞒证据的行为可说是弄巧成拙。他在篡改上村制作的存有伪造福利证明书等内容的磁盘日期时,使用的是可以在网站上随意下载的文件管理软件,这款软件虽然可以轻易篡改上面的保存日期,但却无法令修改的时间消失。,前田的所作所为成了引爆“村木冤案”这颗重磅炸弹的导火索,也因此酿成大祸。他在将文档日期由2004年6月1日凌晨1点20分06秒改成6月8日晚9点10分56秒后,自认为万事大吉,这样就可以将村木彻底告倒。因为,上村保存在磁盘上的数据,也就是非法获得证明书的相关资料是在村木上任之前所做,他与仓泽以国会议员石井及村木上司为筹码,令刚刚上任的她无法正确判断事情原委,自己的大印就盖在了伪造的证明书上。然而,前田根本就没有想到他把磁盘数据篡改之后会弄巧成拙。2010年9月21日《朝日新闻》公布了上村保存的原始文件内容,显示其篡改磁盘并最终保存的日期定格在8月27日,前田造假的行为昭然若揭,并最终将他送上法庭。连锁反应:正副部长被捕前口的被捕,也让其上司大坪弘道身败名裂。对于已经被撤职的日本京都地方检察厅副检察长、大阪地方检察厅特搜部部长的大坪弘道来说,身边的光环可比前田多得多。 在特搜部担任了7年检察官的大坪弘道曾经豪言,“要带领一支精锐部队勇敢作战”,而且,他也确实功绩卓著。这位毕业干中央大学法学部、1984年开始担任检察官的“老江湖”。先后主审了石油巨头逃税案、关西机场贪污案,还单独审理了原宝塚市市长阪上善秀的腐败案,被视为是“下任东京地方检察厅特搜部长”的最佳人选。
可是,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的手下会用如此低劣的手段“出卖”他。2008年,大
坪担任大阪地方检察厅特搜部主任检察官后,起用前田恒彦和上田敏晴担任一些重要案件的主任检察官。但他哪知道,自己的得力干将却会背着他去篡改磁盘数据,为击垮十寸木厚子伪造“最为有力”的证据。
据被捕后的前田交代,2010年1月底,他向大坪坦白了自己篡改磁盘数据一事,并说自己埋下了_一颗“定时炸弹”。深知事关重大的大坪很快把情况向他的上司、大阪地方检察厅检察长小林敬和次席检察长玉井英章报告,三人面对完全被动的局面一时也拿不出好的解决办法。不过,他们很陕就清醒地意识到,如果将这一事态公布于众,无异于把自己彻底葬送,于是他们决定铤而走险。最终的结果可想而知:大坪与佐贺在知情后并未勇敢地面对,而是采取包庇行动,为东窗事发埋下“隐患”。
就这样,已经犯下隐匿证据罪的前田利用有利于大阪检察厅的“磁盘数据”,主审了村木一案。而且令^费解的是,前田于7月16日竟然将扣押的磁盘归还于上村,而此时村木案件还在审理当中,尚未公开判决结果。显然,前田的这种做法违反检察纪律,按理说如此重要的证据,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前是绝不会交还当事人的。
前田被捕后,大坪与佐贺也先后接受了检察机关的反复盘问。不过两人对包庇一事均予以否认,称当时前田表示是误操作,而且被扣押的磁盘并没有提交法庭,法庭上使用的磁盘证据显示的是修改后的时间。因此,对于两名部长来说,法院一时也无法用确凿的证据来证明其有包庇行为。
为了解大坪和佐贺是否有包庇嫌疑,最高检又将前田的拘留期延长10天。随后前田供认,大坪部长2月份指示他一定要把“修改”当成是人为的“过失”。同时,大坪还让前田以书面形式陈述了过失情况,并作了多次修改。至此,前田的供词成为大坪和佐贺包庇罪的最直接证据,10月1日晚,大阪检察厅以涉嫌包庇罪正式批捕两人。被捕后的大坪称,对于前田写的情况说明只是粗略地看过,但否认对说明进行过修改。同样。佐贺也不承认该项指控。
大坪被捕后,日本法务大臣柳田稔表示,难以想象检察官会擅自删改被扣押的物证,这是绝不能容忍的行为,背叛了国民对检察机关的信赖,十分遗憾。作为澍目,必须深刻体会国民的失望与愤怒。伊藤铁男副总检察长则称,检察官篡改证据,彻底颠覆了国民的信任,无法容忍。检察厅须向国民深切致歉。另有检察厅领导表示,难以想象该如何重树检察形象,应把调查作为重生的第一步,检察官只能在调查中展现姿态。
目前,57岁的大坪、49岁的佐贺和43岁的前田,已经被大阪检察厅法务局开除,他们正受到大阪地方法院起诉,等待他们的当然是骂声一片。不过,大坪的两位上司却没有身陷官司。2010年10月21日,日本最高检察院宣布对已经引咎辞职的大阪地方检察厅检察长小林敬和副检察长玉井英章不予起诉。
遗留问题:检察制度改革
前田、大坪和佐贺几名检察厅精锐的被捕,令日本司法界蒙受奇耻大辱,使检察机关的信誉变得摇摇欲坠。在村木事件中。检方尽管最终确定其无罪,但其“检察是想象案件情节,强制套用证言和证据”的搜查手法值得怀疑。日本现行的检察制度,暴露出两大问题。
第一,刑事手续问题。具体地说有三点:调查取证过程缺乏透明度、检查官采用“最良证据制”取证及检察官用“起诉便宜主义”(指检察官可以根据罪犯的性格、年龄及情节轻重酌情裁判)对案犯进行裁判。
在村木一案中,检方调查取证阶段获得的43份笔录中,有34份被法院视为“可能是检方通过诱导方式制成的”而未被采纳。而且,在庭审时,参与调查的检察官全都以笔录“破损”为由未向法庭出示。从这点上看,检方调查取证的透明化程度应该加强。
另外,主任检察官私自篡改证据之一的磁盘事件,在法庭上前田并未提及磁盘一事。按照原来的文档制成日期。法庭可以全盘推翻检方认为村木有罪的证据。所以,检察厅只通过“最良证据”来剖析案件的做法,显然不能解开案件的真相。
“起诉便宜主义”是检察官根据嫌疑人的情况进行综合调查取证,并且决定是否诉诸法律的一种方式。由于起诉嫌犯由检察官来执行。因此有时会造成该起诉的案件没有起诉,甚至出现不当起诉的情况。这种起诉制度很可能会被检察官滥用职权来冤枉好人。如果不给检察官以裁判权,法院则可以用“起诉法定主义”来对那些具有违法事实的案件直接进行起诉和判决。
第二是检察机关的价值判断和评价问题。检察机关被质疑为“到底能不能对那些造成巨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进行立案并判当事^有罪”,在公审时往往会把罪犯判成轻罪甚至无罪,表现出“失败”的一面。这一评价的证据是,一旦被上级定下错误方向,检察官对案件的审理可能会一直向着错误的方向走下去。
日本司法界的专家们提出修改这两项检察制度。就第一个问题,他们提出彻底透明调查取证的过程,用当庭出示证据制替代最良证据制,并将起诉便宜主义转变为起诉法定主义(即依法而不是“酌情”起诉)。另外,就第二个检察机关的问题,专家们提议引入第三者机制来严格地判断检察官是否适合案件的审理,以代替已经形骸化的“检察官资格审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