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补充协议(精选10篇)
建筑工程补充协议 第1篇
施 工 合 同 补 充 协 议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在建的工程主体工程已结束,为确保双方利益,安全、质量第一原则,加快施工进程,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原协议的基础上增加补充协议,其法律效益一致。
一、工程概况:
1、原协议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建筑面积:m24、结构类型:
5、设计单位:
6、监理单位:
二、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
1、乙方负责对本工程土建部分进行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为: 土建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屋面工程、外墙保温、初级装饰工程等。
安装工程:室内暖通工程、室内给排水工程、室内照明工程、防雷接地工程、电话电视网络配管及箱体预留管、消防工程及预埋预留工程、智能化工程预留预埋工程、供配电预留预埋工程。
2、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因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增减工程。
3、现主体已结束。
二、工程内容的协议范围
1、原协议工程内容范围除主体已完成后的剩余项目;
2、乙方承包范围内的由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增减工程;
三、补充协议达到验收合格工期
1、自2011年2 月18日至5月31日
总工期历时天数为天(含法定节假日)以建设工程验收报告所载日期为准;
2、为确保工期进度、质量按期完成,严格按照遵守审批确定的施工总
计划和分项附段性计划执行,主体验收至月日,屋面月日,门窗安装月日,外墙抹灰、瓷砖月日,内墙抹灰瓷砖月日,地暖安装月日,地面楼梯月日,内墙涂料月日,门窗扇安装穿插、水电暖安装挂灯月日竣工清理月日验收。期间项目安实际情况穿插作业;
3、奖罚:各阶段性按期完成,一次奖励1000元,总计划完成奖励20000元,奖罚对等;执行施工单位考核办法,罚款单生效三日内交财务,拒不交纳者,按罚款金额的5-10倍从下次工程款中扣除。
4、工期顺延: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工期顺延,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工期顺延的情况;
3.4.1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的(五级以上地震,持续四小时六级以上大风,150mm以上的雨雪,10年未发生洪水、高温、高寒并以当地有关部门发布灾情报告为准);
3.4.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
3.4.3地方性政策调整等因素对工期的影响(若一周内停电、停水累计超过8小时,工期予以顺延);
3.4.4甲方直接分包的施工项目影响乙方施工进度造成的工期延误;
3.4.5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以及擅自变
更设计而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原协议内容:
四、合同价款的确定及调整。
五、质量验收标准:执行原协议的。
六、物资供应:执行原协议。
七、隐蔽工程签证与变:更执行原协议。
八、现场施工管理的安全防范措施等协议执行原协议。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执行年月日签订的合同。此补充协议与原协议一同执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建筑工程补充协议 第2篇
充
协
议
发包人: 山西省棉麻公司
承包人: 山西紫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文件及原《施工合同》,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外相关补充施工内容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补充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山西省棉麻公司1、2号楼北路面硬化工程
工程地址: 山西省棉麻公司家属院
二、工期及质量
增加工作内容在施工计划进度中,相应顺延总工期,不影响工期的不顺延工期。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三、工程价款
补充施工内容工程价款为 7980 元(柒仟玖佰捌拾)元整。补充施工内容工程价款的确定。补充工程内容结算价一律套用当地现行相关定额及相应取费标准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确定,主材价格按施工期间当地发布的信息价,结合监理、发包方签证进行调整。
四、其它
补充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相关问题一律按原《施工合同》约定执行。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补充协议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发包方(章):
代表人:
年
月
承包方(章): 代表人:
****年**月**日
建筑工程补充协议 第3篇
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扣63元保费
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费由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统一代缴, 2016年度保费为140.12元/人/年。职工个人账户缴纳大额补充保险保费采取固定金额模式, 为63元/人/年, 保费差额部分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二、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保额为20万元
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的保额为在每一个保单年度内, 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计20万元整, 具体包括住院医疗费用、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医疗费用, 两者的医疗费用合并计算。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 补充保险按90%进行赔付, 参保人员个人负担10%。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按省医疗保险行政部门每年公布的数额确定, 2016年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14万元, 合并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计算, 省本级职工医保2016年的最高封顶线为34万元。
三、保障范围执行与基本医疗保险相同的政策
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保障范围原则上为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的项目目录范围, 补充保险支付阶段医疗费用管理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相同的政策与管理办法。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与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联合开展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稽核管理, 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的支出。
四、可直接刷卡结算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阶段保额
购房补充协议该怎么签 第4篇
原本,开发商通常都是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正式合同无法修改,但是购房者却可以通过签署补充协议,来保障自己的权益。然而如何签订补充协议才更为有效,不会让其反而成了开发商乱开霸王条款的便利工具呢?我们在购房前就必须先弄清补充协议该怎么审、怎么签。
买卖合同成摆设
去年,李先生看中了一套商品房,并缴纳了认购款和定金。今年3月,他到售楼处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时,却发现之前广告宣传页承诺的“双卫”变成了“单卫”,一楼的卫生间变成了储藏间。不仅如此,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开发商还要求所有购房者必须再签一份补充协议,且该补充协议是事先打印好的格式合同,其中有许多内容与主合同相违背。李先生发现,不少条款都是开发商强行约定的,如 “甲方(开发商)自身原因造成未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将房屋交付购房人,购房人给予甲方30日的宽展期,宽展期内合同继续履行,甲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除此之外,李先生还发现补充协议中有多项内容明显与主合同原内容违背,大量免去了开发商本应有的责任和义务。“这哪是补充协议,根本是本末倒置。”更让李先生无法接受的是,他在得到“不能更改、不能删减”的答复后拒绝签字,并要求退房。开发商却称,可以退房,但先前交付的认购款和定金不能退还。之后,他向多个部门反映都没有结果,而开发商也只是口头承诺可以将“单卫”改成“双卫”,但表示签补充协议没有商量的余地。
先防霸王条款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国各地因补充协议所造成的购房纠纷日益增多。虽然补充协议原是为了完善标准合同,但现在则往往成为开发商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基本上没有商量的余地。
按理,补充协议应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果消费者认为有关约定不合理,可以提出来进行修改,如果因补充协议产生分歧,消费者可提出退房并退回认购款和定金。法律人士也指出,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是对等的,李先生所遇到的补充协议却强调任何情况下均由消费者承担责任,违背了主合同的主旨,剥夺了消费者权利。而其有关违约金比例的约定不公平,在加重购房者违约成本的同时降低了开发商的违约惩罚,显失公平,是明显的霸王条款。
另外,补充协议作为合同一般应是与主合同同时签订的,其内容应为对主合同的补充,而非更改。如果其中内容与主合同不一致,应以政府认可的联机备案合同为准。补充协议中有明显免除已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内容的格式条款的,应当认定为无效条款。同时,补充协议一旦签署也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因此对于这类明显的霸王条款、无效条款,购房者还是要从一开始就据理力争,防止交了钱、付了款之后才发现利益受损。
遵循三大原则
其实,补充协议是买卖双方在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签约时,对双方各自关心的条款内容进行修改或增加,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条款或协议。现在市场交易中二手房合同补充条款多为双方协商的自拟格式,商品房出售合同的补充条款多为开发商拟订的格式条款,但条款是可以调整的。对于补充协议,购房者可以尽可能地就自己重点考虑的问题与开发商多进行沟通和协商,并遵循三大原则:
一是细致。首先将整个交易的全过程,包括合同签订、履行的全过程,其中涉及广告、合同、退房、退款甚至离婚和死亡等都应予以充分考虑;其次是对涉及房屋的质量、面积、配套设施及社区环境等方面内容加以明确;最后是对可能产生争议的地方,包括一些有借鉴意义的案例订入协议。
二是违约责任。订立补充协议时,应该注意权利与义务的对应,每一项义务都意味着责任,每一个责任都会产生违约对应的后果。
三是举证责任。购房者在目前的全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较难行使知情权,在诉讼或仲裁中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按照一般举证原则即谁主张谁举证的做法,是无法有效地保护购房者权利的,所以补充协议在某些方面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方法,规定由开发商来承担举证责任,以此来保护购房者利益。
细数八个问题
另外,对于许多购房合同所没有提到的细节问题和容易出现纠纷的部分,购房者则要仔细罗列,具体则可以重点关注以下八个问题:
1、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的合理误差范围,目的是防止交房时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套内建筑面积缩水、公摊面积增大。
2、公积金和商业贷款因银行和开发商的原因办不下来的处理问题,目的是防止开发商应退房而扣除购房者的定金或追究违约金。
3、房屋交付时开发商要提供房屋面积实测数据,约定如果开发商提供不了,购房者可以退房或者拒收,而开发商要按日支付违约金,目的是防止购房者办理入住后因装修等问题而被动。
4、物业的约定,目的是防止入住后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提高收费标准,而购房者又无当初开发商承诺的依据的情况。
5、精装修房屋的具体装修标准,不能被开发商以“进口”、“高级”、“优质”等不明确的说明误导,要详细约定与房屋有关的内外装修、设施的种类、型号、颜色、位置、方向、可参考的价格等因素,目的是防止对装修提出异议而无依据的情况。
6、开发商给购房者办理产权证的具体时间,合同里约定的只是开发商提交材料的时间,目的是防止开发商无限期的给购房者办理产权证,影响购房者行使所有权。
7、房屋的屋面、外墙面使用权归业主所有,开发商使用要经过业委会同意,目的是防止开发商因商业目的使用而影响购房者的正常生活。
8、在合同和补充协议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用开发商发布的广告、宣传材料作为相关内容的依据。
增量工程补充协议 第5篇
发包人(甲方):凯里市洗马河街道办事处
承包人(乙方):凯里市旭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签约双方于2016年8月27日签订了凯里市洗马河街道九寨排污沟建设项目工程(以下简称“原协议”),协议工程量清单的排污沟是以600米计算。由于在现场600米排污沟无法全部实施及无法满足村民需求,因此需要生活污水排污沟变更为生活污水排污管道及增加排污管道,原合同价需作相应调整。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新增工程的相关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的组成部分,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承包内容
承包范围:生活污水排污沟由原来的600米变更为269.3米的生活污水排污管道及330.7米生活污水排污沟;增加工程量为生活污水排污管道331.1米、项目简介碑1块、水源点周边硬化1口。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16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16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三、质量标准及等级
增加工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四、合同计价及结算
1、原合同排污沟198元/米不变。
2、新增工程的合同单价:增加排污管道综合单价包干,按260元/米算。
3、生活污水排污管道为:(269.3+331.1)m×260元/m=156104.00元)。
4、生活污水排污沟为:330.7m×198元/m=65478.60元。
4、项目简介碑1500元/块。
5、水井周边硬化1500元/口,共一口。
6、总工程量造价为224582.60元(大写:贰拾贰万肆仟伍佰捌拾贰元陸角整)。
7、最终工程造价以凯里市洗马河街道的结算价为准。
五、付款方式
本合同价款为排污管道工程增加工程款,追加工程款支付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六、其他事宜
1、本补充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副本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监理人执壹份。本补充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合同与主合同相应条款有矛盾时,按本补充合同执行,其他未涉及的条款按主合同相应条款执行。本补充合同与主合同一并执行。
七、合同生效:与原合同一起执行。
合同订立时间: 2016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凯里市洗马河街道办事处
发包人(甲方):(公章)承包人(乙方):(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工程补充协议 第6篇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的具体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在履行中标合同的基础上,凡与本协议条款不一致的条款,均以本协议书为准。本协议与备案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范围: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列明范围。具体总承包施工范围为土建、装饰、安装
工程(水、电、弱电)的施工。
承包形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三、专业分包工程
1、门窗工程。(包括进户门、铝合金门窗等)。
2、外墙装饰工程(外墙保温及装饰面层)乙方做一度刮糙,二度粉平。
3、室外总体工程(包括上下水、道路、绿化等),出墙管按施工图由乙方施工。
4、燃气室内外管道(外墙以内的预埋套管由乙方施工),强电的户外管线。
5、弱电(包括电话、智能化、有线电视)系统(外墙以内的预埋套管由乙方施工)。
6、电梯工程。
7、消防系统。
8、住户配电箱,弱电信息箱等。
四、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20年月日(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许
可证和发包方的开工审批报告)
2、竣工日期:20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3、若达不到合同中所约定的工期按每延误一天按合同造价的3‰(施 工单位自行承诺)支付违约金。(非承包方原因造成延误的除外)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承包人必须对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工程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确保区优质结构工程,争创市优质结构,如达不到罚合同造价的5元/m2。达到区优质结构工程,奖励5元/m2。
3)由于承包方直接原因造成的整改或返工造成的工期延误仍按每延误一天罚合同造价的3‰执行。
4)若返工后工程仍达不到合格标准,承包人除支付上述规定的工期延误违约金外,还应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违约罚金,即合同总价的2%。并且发包人有权选择第三方完成剩余工程,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确保文明工地,如达不到罚5元/㎡(建筑面积)。达到奖5元/㎡(建筑面积)。
6)、出于对小区品牌的追求,如今后要求创白玉兰工程;则要增加的费用日后待议。
五、工程分包
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相应技术能力的分包人来承担非主体工程,分包人的确定必须经过本工程发包人书面确认。
2、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三方协议
对于发包人指定分包单位的付款,如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付给分包单位工程款的,经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有权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工程款,并在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并对承包人酌情采取经济惩罚。
六、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承包人采购的各种材料设备、规格、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在进场前向甲方及监理方工程师提供质保书、出厂检验合格证、进沪许可证、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准用证,得到甲方及监理方工程师同意后进货,进货后立即向甲方及监理方工程师提交报验单,经甲方及监理方工程师验收签字后进场使用。不按上述顺序办理,甲方及监理方工程师认为所进材料不能使用,需要退场,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负责。根据见证取样的有关规定,部分材料必须在见证员监督下取样送试,检验合格后才能用于工程上,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七、工程结算
1、本工程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直接费的3.2%(3~3.4,含临时设施费)取定;
2、本工程结算参照沪建交〔2009〕995号、沪建市管〔2010〕29号规定按上海市2000定额,土建综合费率取定为 6 %(3-8),安装综合费率为 36 %(31-41);人工工资按实际施工期间的《上海建设工程造价与交易信息》(中准价)的平均价计算;主要材料按实际施工期间的算术平均价计算(成型钢筋不下浮;水泥、商品混凝土、砌块、木材、砂石料、商品砂浆等按中准价下浮3%结算),其他材料和饰面材料由甲方核定的价格为结算依据。
3、混凝土的模板和脚手架及垂直运输计入直接费。
4、工程总承包配合服务费按专业分包工程总造价的 4%(3-5%)计取,并不得再向分包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5、工程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由甲方代缴代扣;其中生活用水用电按实际发生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内,作为税前补差项目进行结算。
八、工程结算审价
本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在双方配合下在一个月内将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完成并交送甲方委托的结算审核单位。结算审核单位应在双方配合下,叁个月完成结算审核的初稿。在双方配合下,一个月内完成终稿。依据审价收费规定,送审价超出审价定价的5%部分审价费由乙方支付。
九、总包配合服务范围
l、甲方指定专业分包项目由乙方与专业分包签订合同,并全面负责其施工质量、进度及提供技术支持(如水准,标高等基准)、大临设施(包括生活和生产设施)、供水供电及排水、登高(含脚手架)和垂直运输,即招标文件中说明的由总承包承担的管理(包括工程款支付、质量、安全、工期)等诸方面的内容。(含施工临水临电费等)
2、乙方与专业分包合同中有关质量标准及规格、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结算与付款方式、材料供应方式、双方责任、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等相关条款,同等于甲方约束乙方的条款。
十、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预付款合同造价30%。
2、承包人向甲方及监理方工程师提交己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承包方每月月报本月完成工程量。
3、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支付的方式:主体结构验收后30 天内支付核定的实际完成工作量的70%拨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 天内支付至全部核定的实际完成工作量的80%拨付;工程竣工审核结算后实际支付结算造价的97%;审价通过的工程竣工结算价的3%作为保修金,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30天内无息将保修金分期支付承包人。
十一、质量保修
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合同,并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 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十二、竣工后工地的清理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将工程范围内的所有临时设施全部清场,若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及时清场,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清楚,所发生的费用在最后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内扣除。
十三、保修金的支付
保修期达二年后:30天内无息支付预留保修金的50%;保修期结束后30天内无息支付预留保修金的余额。
十四、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邀请第三方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
由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五、其他未尽事宜双另行协商。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十六、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工程付款补充协议 第7篇
**工程施工合同
补充协议
合同编号:
发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 月日签订的《三亚凤凰水城B区第Ⅱ、Ⅲ、Ⅴ标段室外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佳创-9,以下简称“原合同”)。
由于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造成增加工程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补充协议。
一、合同金额:原合同金额:RMB7,500,000元,现增加合同总金额约为:RMB1,780,700元(大写:壹佰柒拾捌万零柒佰元整),详见附件:B区Ⅱ、Ⅲ、Ⅴ标段园林景观合同外签证及设计变更部分清单。
二、付款方式:执行原合同。
三、本合同为原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未述事宜,均执行原合同。
五、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订日期:
建筑工程补充协议 第8篇
1.1 项目区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元宝山区补充耕地储备库美丽河镇小五家等3个村土地整理项目。
工程地点:赤峰市元宝山区美丽河镇小五家村、谢家营子村、大营子村。
建设目的:土地整理。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规模335.9286hm2, 新增耕地307.0891hm2, 新增耕地率为91.4%。
工程投资:本项目的工程由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及其它工程组成。预算总投资756.78万元, 全部由赤峰市元宝山区政府投资。其中, 工程施工费614.16万元, 占总投资81.2%;设备费53.48万元, 占总投资7.0%;其它费用共计74.30万元, 占总投资的9.8%;不可预见费14.84万元, 占总投资的2.0%。
计划工期:2011年4月1日~2011年8月31日。
1.2 项目区地理及地貌
元宝山区地处冀北辽西山地山前黄土丘陵区, 地理坐标:东经119°03′~119°30′, 北纬41°55′~42°25′。地势西南高, 东北低, 丘陵起伏, 沟壑纵横, 自西向东逐渐构成黄土丘陵和河谷平原两种地貌类型, 平均海拔高度约600m。老哈河、英金河沿岸地势平坦, 土质肥沃, 水资源丰富, 是元宝山的灌溉农业区和主要产粮区,
项目区地处老哈河西北侧, 距老哈河约30km, 属环山坡地, 缓坡丘陵, 地形坡度基本在2°~8°, 海拔高度在522~755m之间, 地块相对高度在30~50m, 区内沟壑纵横, 地表高低不平。
2 水利工程总体规划
2.1 规划原则
1)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水资源;
2) 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协调统一;
3) 保持水资源总量动态平衡, 提高地下水利用率;
4) 因地制宜, 保持水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5) 规划应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 以原有工程为基础, 统筹兼顾, 合理布局;
6) 规划应技术先进可行、经济合理, 便于操作;
7)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在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同时, 兼顾项目区的景观建设;
8) 政府决策与公众参与相结合。
2.2 设计标准
1) 灌溉设计保证率。项目区典型种植作物为玉米, 根据《灌溉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GB5028899) , 结合内蒙古地方用水定额标准, 灌溉设计保证率取为75%。
2) 水质标准。农田灌溉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084) 的规定, 灌溉水温与农田地温之差小于20℃。
3) 田间工程标准。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 (TD/T10122000) , 结合项目区周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践, 灌溉区块主要按方形布设, 局部边角地带按具体情况布设。
2.3 总体规划
项目区的水资源相对缺乏, 灌溉用水采用地下水, 采取打井配套低压管道灌溉的方式。
田间灌溉采用管道输水, 间隔50m设一给水栓, 给水栓接软管, 双向灌溉。每眼井建井房一座。机井布设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 基本在项目区东南地势低洼的季节河沟附近。项目区共打机井16眼, 铺设管道37952m。
3 水源工程
3.1 水源形式
项目区属相对水缺乏地区, 地表水平时形不成径流, 地下水主要集中于项目区东南部地势低洼的季节性河流 (汇入老哈河) 附近, 且为地下水汇流区, 水质、水量均满足农田灌溉。
考虑到项目区深层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为方便管理, 综合行政区划、种植结构及水泵工作效率, 确定每眼井的控制面积在300亩左右。机电井呈“梅花式”结合“排列式”布置。
3.2 机电井主体
1) 井深及井径。根据《供水管井技术规范》 (GB50296-99) 规定, 结合当地抽水经验、拟开采含水层 (组、段) 的埋深、厚度、水质、富水性及其出水能力等综合因素确定:设计井深为60m, 单井出水量为50~80m3/h;井距大于240m, 能够满足可持续取水的要求。
井管内径为500mm, 井管选择φ500钢筋混凝土管, 井深60m。其中, 地面以下10m安装φ500实井管, 10~55m安装φ500混凝土滤水管, 55~60m安装φ500沉淀管。
2) 管井结构。管井结构形式主要分为井头、井身、进水部分和沉砂管4个部分。井头要有足够的坚固性及稳定性, 以防因受电机及水泵的震动而沉陷;井口周围半径不小于1m和深1.5m左右的泥土应分层回填并充分夯实, 以免地面污水倒流入井内;井身为井头至进水部分之间的井柱, 井身是不要求进水的, 要采用密实的钢筋混凝土井管加固, 本项目区管井井身长为10m, 实管周围填封粘土;进水部分采用透水性良好的钢筋混凝土滤水花管, 滤水管长度为45m, 井周围用粘土及砂砾石回填, 滤料颗粒直径与滤水管孔隙尺寸相适应, 采用5~20mm粒径砂砾石, 填料一定要加满并沉实;沉砂管的作用主要是为了在管井运行过程中, 使随水带进井内的部分砂粒沉淀在管内, 以便定期清理, 为了增大井的出水量, 将沉砂管设在下部的不透水层内, 综合地下水层现状, 沉砂管长度为5m。
3.3 水泵选型与配套
1) 原则。新配水泵宜选用国家公布的节能型产品, 严禁选用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
2) 流量。选用水泵的流量应满足灌溉系统设计流量的要求, 且不大于根据抽水试验确定的机电井出水量。
3) 扬程。扬程应根据灌溉系统设计扬程合理选定, 在灌溉系统设计流量下, 水泵总扬程为沿程水头损失、局部水头损失及地面至动水位高程之和。
4) 型号。本项目区最终选定水泵250QJ50-80/4型8台套, 250QJ50-100/5型8台套。
3.4 井房
为了保护水源井及机泵的正常运行, 每眼井建设井房一座, 井房的建设主要是保证机电井的设备安全及方便管理, 既考虑经济安全又要考虑到农民灌溉时的方便舒适, 故本项目建设井房为下卧式, 下卧2m, 地上部分高2.3m, 平面布置为2.5m3.5m。
4 输水工程
4.1 灌溉形式
项目区灌溉用水为地下水, 且出水量有限, 需要采取节水灌溉的方式, 通过方案对比, 低压管道灌溉的灌溉方式比较适合当地的农业灌溉。一是节水效果明显, 二是操作简单, 三是节约用地, 四是管理方便。所以, 本项目区采取低压管道灌溉的方式。
4.2 管材及管径
1) 低压管道节水灌溉已在赤峰全面展开多年, 特别是在较干旱相对缺水地区更为广泛应用, 取得了许多宝贵经验。根据管道铺设技术简易、施工工期短、质量标准易保证、造价低廉等条件, 本项目区采用PVC硬塑管材, 各种管件均采用厂家定型配套产品。
PVC硬塑管材和传统的管材相比, 具有重量轻、耐腐蚀、水流阻力小、节约能源、安装迅捷、造价低廉等优点, 效益显著。
2) 根据管道输水设计流量, 且当管道流速在某一数值时, 投资费用和运行费用这和最低之原则, 确定输水管道的直径尺寸最经济合理, PVC管道的适宜流速应控制在1.2m/s左右。
结合当地多年灌溉经验, 综合市场情况, 本项目区输水管道采用标准直径125mmPVC塑料管。
4.3 布设形式
根据项目区地形、水源、道路、防护林、农田作物种植垅向等因素, 管网的布置形式按照“丰”和“E”字型布设。
管道布置尽量使管线取直, 这样既可少占地, 又避免弯道和起伏, 同时还应考虑到机械作业方便和农业技术的要求。
4.4 管道沟槽
管槽的断面形式主要根据现场土质、地下水位、管材种类和规格、最大冻土层深度以及施工方法确定。根据当地相邻地带项目实施经验, 本项目区管道沟槽断面形式采用梯形, 挖深为1.8m, 底宽0.8m, 上口宽1.2m。
5 配水工程
5.1 出水栓
出水口配设给水栓。项目区通过土地平整后, 单元条块地势相对平坦, 除输水管道均采用埋设于地面下的固定管道外, 按灌溉面积均衡布设出水口, 间距为50m, 单口灌溉, 局部地带按实际地形地貌合理布设。
出水栓采用与PVC管三通、法兰等配套的厂家提供标准件, 一是能够保证质量, 二是拆装方便, 三是能够防止不配套出水栓在水压作用下崩出危险。
5.2 软带
根据实际地形, 每个出水栓配套30~50m软带, 以便不同高程梯田都能方便灌溉又不致造成冲刷。
6 质量控制
6.1 影响因素
土地整理项目水利工程施工的质量控制是一个由投入物质量控制、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和产出物质量控制的全过程系统控制。由于项目施工也是一种物质生产活动, 因此, 在全过程系统控制过程中, 应对影响工程项目实体质量的五大因素实施全面控制。对这些因素进行严格的事前控制是保证项目施工阶段质量的关键。
1) 人的因素:主要是施工操作人员的质量意识、技术能力和工艺水平;施工管理人员的经验和管理能力。
2) 环境因素:主要是指工程技术环境、工程管理环境和劳动环境。
3) 材料因素: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的品质和质量。
4) 机械因素:设备的性能和效率。
5) 方法因素:包括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技术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先进性。
6.2 水泵安装
严格按照水泵安装说明书进行水泵安装。安装前, 应检查零部件是否齐全, 电缆有无断裂, 如线芯已断应及时更换或接好焊牢再用防水胶布包好, 以免烧坏水泵电机或发生触电事故。
连接水泵电缆铺设时应先在沟底铺设一层2cm细沙作为垫层, 同时注意死折以防出现破损导致漏电发生, 电力安装结合电力部门规定并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6.3 管道开挖
1) 放线。首先, 根据平面布置图, 确定参考点或者参考线, 然后按照设计要求逐点定位, 严格按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放线, 转弯及分支处均应设明显标志。如实际放线与图纸有差别, 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并标注清晰。
2) 开沟。灌槽开挖尺寸以方便安装为原则, 本项目区管道沟槽断面形式采用梯形, 挖深为1.8m, 底宽0.8m, 上口宽1.2m。开槽时应使槽底开挖得平顺, 挖出的土尽量堆放在沟槽的一侧, 另一侧留待放置PVC管材、管件等和施工人员作业通行。
镇墩支墩及转弯处应挖出相应的尺寸, 以便砌筑镇墩及阀井等。
6.4 管道安装
1) 管槽开挖完毕经检查合格方可敷设管道。槽底应平直、密实, 并清除石块与杂物, 排除积水;管道中心线应平直, 保证管底与槽底贴合良好;如超挖则应回填夯实至设计高程;如遇软弱地基应采取加固措施。
2) 管道安装前, 要对管材、管件进行外观检查, 不合格者不得就位。
3) 管道安装, 宜先干管后支管。PVC管材的接口采用厂家配套的橡胶圈接口方式。橡胶圈接口方式是在管材的一端通过自动扩口机扩成带凹道的承口, 放上柔性橡胶密封圈, 另外根管材未扩口的一端插进装好密封围的承口里完成连接;承插前先用软布擦除土垢等, 然后用洗涤灵等清洁剂清洗干净并保持润滑;安装时尽量保证两侧管子平稳顺直, 打击力度均匀连续, 避免将胶圈顶走形或出现缝隙;连接时插口在上游, 承口在下游;连接处0.2~0.25m;当管材需要截断时, 应先将截口锉平, 并锉坡口才能安装。
4) 出水栓连接竖管的底部和顶部应采取加固措施, 至少要特别夯实, 法兰连接时检查胶圈是否平顺, 螺丝坚固时采用均匀多次用力方式, 避免出现单点胶圈破损情况。
5) 管道穿越道路或其他建筑物时, 要增设套管等加固措施。
6.5 管道试压
安装结束后, 必须对每条管道进行水压试验。管道系统试水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 水泵及管道安装完毕, 初检合格后, 回填细土0.3m左右并踏实, 必须注意该层回填土不能带有块状、石头、大块土疙瘩等硬物;
2) 安装好测压仪表;
3) 认真检查被测管道系统:设备是否安全, 进排气阀是否通畅, 安全阀、给水栓是否启闭灵活;
4) 管道试水时, 环境气温应不低于5℃, 打开出水栓, 冲洗管道内杂物, 然后, 关闭出水栓试压;
5) 试水压力应达到管道系统的设计工作压力的1.25倍, 保压时间不小于1h;
6) 要仔细检查管道系统的渗漏情况并做好标志和记录;
7) 试水不合格时应采取修补措施, 在修补处达到预期强度后重新试水, 直至合格。
6.6 管道回填及系统试运行
1) 管道试水合格后方可进行回填。回填应按设计要求和程序进行, 采取分层压实法, 回填密实度应不低于最大夯实度的90%。
由于先期有0.3m的初始填土, 所以最终填埋回填料要求可适当放松, 但也不能出现直径大于75mm的石块。对管道系统的关键部位, 如填墩、竖管周围等的回填应分层夯实, 严格控制施工质量。
2) 试运行:管道回填完毕后, 检查安装好全部设备, 进行全系统试运行, 发现问题及时修补。
6.7 其他设施
1) 镇墩。遇到下列情况时, 管路应设置镇墩: (1) 管内压力水头大于等于6m, 且管轴线转角大于等于15°; (2) 管内压力水头大于等于3m, 且管轴线转角大于等于30°; (3) 管轴线转角大于等于45°。镇墩应设在坚实的地基上 (或者严密夯实) , 并按受力要求确定尺寸。
2) 进排气阀。在管道轴线起伏段的高处和向下弯处, 应设置进排气阀;在管轴线起伏段的低处和管道系统的最低处, 宜设置泄水阀和渗水井。
在顺坡管道节制阀下游侧、逆坡管道节制阀上游侧, 以及可能出现负压的管段, 应设置负压消除设施。
7 建后管理
长期以来, 土地整理项目农田水利工程的建后管理一直处于相对滞后的态势。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 旧的政策体系被打破, 新的政策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 建立健全的管理措施, 实现农村土地整理项目农田水利工程的自主管理和可持续利用, 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7.1 股份合作制
着力建设农民用水户协会 (或水业合作社) , 推进土地整理项目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农民用水户协会的负责人, 通过村民 (或者各组) 大会投票选举产生, 使当选者能够真正代表农民用水户的利益。用水户协会负责人必须接受工程管理专业知识培训, 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由农民用水户协会组织群众讨论制定和完善工程建后管理制度, 确定水价, 明确用水户的责任和义务。群众把工程管理变为自己的自觉要求, 并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确保工程建后管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落实到位。
要以构建和完善农民用水户协会内部管理机制为重点, 以水利工程为单元 (每眼井或几眼井) , 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股份合作制, 按照股份合作制方式制定章程, 并不断改进、改革和完善, 推动农民用水户协会的不断建立和发展。
7.2 承包制
村民通过民主方式选定土地整理项目水利工程运营的承包人。以水利工程为单元 (每眼井或几眼井) , 确定承包金额, 以亩为单位 (或者计时) , 收取各户灌溉费用。
承包金额主要根据几项费用确定:必要的电费等运营费用外;个人管理工资;维修维护费用;设备更新费用;合理适度的管理效益。
7.3 村组工作考核
把土地整理项目水利工程建后管理长期纳入村组工作目标考核。水利、土地等部门每年对工程建管成效进行督促检查, 严格考核奖惩, 从而杜绝重建轻管、甚至边建边毁现象的发生。
申报土地整理项目的村组, 必须在立项前签订承诺书, 确保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或者建立承包制度, 落实工程建后管护主体。对制定了农民用水户协会章程、工程管理规章制度, 建立了专职管理、民主管理和群众管理三结合体制, 能及时维修养护, 使工程正常运行, 工程完好率高, 最大限度发挥工程效益的村组, 给予奖励, 并优先安排投资项目。
摘要:通过元宝山区补充耕地储备库小五家等3个村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 我们总结了在缓坡丘陵山区土地整理项目的水利工程施工中, 应该注意并处理好几个问题, 浅薄之处, 仅供参考。
建筑工程补充协议 第9篇
一、 内地分批对原产于香港的进口货物实行零关税
为了进一步提高内地与香港经贸交流与合作的水平,商务部与香港特区政府于2004年10月27日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内地对原产于香港的进口货物,分批实行零关税。第一批已从2004年1月1日起,对进口金额较大的273个税目货物实行零关税;第二批从2005年1月1日起(原定2006年1月1日之前),对713个税目(其中现有生产产品529个税目,拟生产产品184个税目)的进口货物实行零关税。但上述产品必须事先由香港特区政府核定该产品确实在香港生产,并由双方核定产品清单和确定原产地标准。
香港的生产企业可按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有关规定,向香港工业贸易署提出要求享受零关税货物的申请,香港工业贸易署会同香港海关进行核实和认定后提交商务部。商务部会同内地有关部门与香港工业贸易署共同核定并确定货物清单。海关总署与香港工业贸易署就货物的原产地标准进行磋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由香港发证机构签发原产地证书,准予有关货物零关税进口。
二、 从2005年起原产于香港的91个税目机械产品实行零关税
2004年1月1日起,内地已对原产于香港的43个税目的机械产品实行零关税。
按照《补充协议》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内地对原产于香港的91个税目的机械产品实行零关税,其中现有生产产品66个税目,拟生产产品25个税目(产品清单与原产地标准见附件)。
现有生产产品中,制冷压缩机及零件8个税目,过滤和净化机器及零件6个税目,包装机械6个税目,石油和其他工程钻机及零件9个税目,齿轮减速机及传动轴6个税目,电缆及电导体4个税目,胶卷自动显影设备4个税目,载客电梯及升降机2个税目,橡胶塑料加工机械3个税目,电池2个税目,以及标准紧固件、冲压工具、混凝土泵、液体泵零件、锯床、照相机光学元件、农用喷雾器、非电动卷扬机、印刷机零件、焊接机器及零件、1000V及以下自动断路器、避雷器等各1个税目。
拟生产产品中,工业用除尘器及其他过滤、净化装置6个税目,制氧机及其他空分设备3个税目,电动工具3个税目,仪器和电度表6个税目,绕线机及其他金属处理机械2个税目,以及热交换装置、车辆用空调器、打包机、电压1000V以上电路开关等电气装置、龙头和旋塞等各1个税目。
对香港拟生产的产品,申请企业在正式投产后,经香港工业贸易署和香港海关核查,由香港工业贸易署通知商务部,经双方共同确认后,内地即根据香港发证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准予该项产品零关税进口。
内地进口的这些机械产品,必须具备在香港进行实质性生产加工的条件。经双方商定,机械产品的香港原产地标准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在香港境内进行主要制造或加工工序,并在加工后装配、构成货物基本特征的,如附件中的标准紧固件、冲压工具、电池、自动断路器、电缆、胶卷自动显影装置、气体或烟雾分析仪等;
二是在香港加工,增值在30%及以上。即在香港获得的原料、组合零件、劳工价值和产品开发支出价值的合计与出口制成品离岸价格(FOB)比值应大于或等于30%,并且最后的制造或加工工序应在香港完成,如附件中的混凝土泵、制冷用压缩机、包装机械、锯床、制氧机、载客电梯、橡胶塑料加工机械、齿轮减速机及传动轴、电动工具、电度表等;
三是税号改变。指香港进口材料经加工后,所得产品在《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中四位数级的税目归类发生了变化,并且不再在香港以外的地方进行任何改变四位数级的税目归类的生产、加工或制造。如附件中的石油及其他工程钻机、工业用除尘器、电阻测试仪等。
三、充分把握商机,利用从香港进口渠道,降低进口成本
国内企业对一些原来从其他国家或地区进口的机械产品、零部件、配套件,在质量相同、价格合理的条件下,要充分利用从香港进口渠道,进口价格有竞争力的产品;同时从香港进口运输距离短,又可节省运输费用,可以降低进口成本。例如,2003年内地进口行星齿轮减速机及其他齿轮传动装置4.5亿美元,如果香港有些产品供货能满足要求,就可以改从香港进口。热交换装置2003年内地进口2.4亿美元,机床等配套用的数控装置(已在2004年起实行零关税)2003年进口5.2亿美元,内地企业也可考虑选用在香港生产并在性能、质量、价格等方面满足要求的产品,以降低进口成本。
有关外贸公司可以从中开展经营服务,充分利用这一商机,满足国内用户的需要。
四、注意观察某些产品进口可能对内地相关企业产生的影响
这些零关税产品的进口,有可能给国内一些相关企业的生产销售造成一定冲击。如发生这种情况,有关企业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以便及时采取措施。2004年签署的《协议》规定,如某项产品进口激增,并对一方同类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时,该方可在通知对方后临时性中止该项产品的进口优惠,并应另一方要求开始磋商,以达成协议。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第10篇
发包方:******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方:
经发、承包双方友好协商,就***工程承包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本协议是工程施工及工程竣工结算的执行条款,本条款如遇其他合同及手续资料所含内容有冲突,以本补充条款为准。
第一条:工程承包范围:(不含车库)
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图纸会审及其他资料说明,承包本工程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及图纸所示的室外配套工程(相应工程范围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总包管理、协调配合、检测、成品保护、竣工清理、验收、保修及相关工程资料编制等)。
第二条: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第三条:质量、安全文明目标:合格率到达100%,争创“**杯”;确保“**市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争创“**省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第四条:合同价款及工程结算办法:
(1)依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施工联络单、工程量签证、工程预算书、施工合同、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发包人书面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技术经济资料。
(2)建设单位提供的供料对帐单,双方共同确认定价的书面材料明细表。
(3)土建、安装工程执行《**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2008年机械台班单价及相关补充定额,08年省价目表,07年《**市价目表》,09年《**市结算资料汇编》等计价文件,工程类别按定额规定。
(4)综合工日单价:建筑、安装每综合工日取定42元每工日,装饰取定44元每工日,零星用工按实际发生数量每工80元计入税前造价。
(5)土方清槽工程量按槽底面积乘以300厚,套用相应深度的人工挖运普通土子目,如遇基础变更,加深按实调整。
(6)措施费用:
a.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计取及支付严格按照省及**
市的规定计取,此项费用计取后定额中的安全网、密目网不再套项。
b.按照费率计取的项目: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执行规定,其他项目按取费费率的90%计取。
c.参照消耗量定额子目计取的措施项目(定额内容第十章1-4节子目)按其单价的90%计取。
d.参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等计取的诸如大型机械进出场费等按定额标准的85%计取
(7)规费:工程排污费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障费、定额测定费不计取,危险作业伤害保险、住房公积金按规定费率执行。
(8)依据以上工程结算处理办法的各条要求及本协议条款中约定的材料处理办法,结算价税前下浮3 %,结帐。(下浮内容不
含甲方供材及双方定价部分的材料以及措施费内容)
(9)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方应在30日内提供决算报告,由工程造价控制部门进行决算审计,双方对审计结论无异议,作为最终结算并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第五条:发包人指定分包项目:
1、***
2、***
指定分包的项目发包人负责确定该分部工程的施工单位并参与定价及结算,总承包方对其质量、安全、资料等负责并按分包结算总值的3 %在税前综合计取配合费。
第六条:工程所供材料、设备及结算办法:
1.发包人供材部分:水泥、钢材等。承包人提供材料计划,按规定结算、扣款。但甲供材料数量超过定额损耗时,乙方又无合理解释,将双倍扣款。
2、发包人所供材料均供至距现场50米内,由供货商负责卸车,如安排承包人卸车可通过签证来计取卸车费用。
3.双方共同定质定价的材料及项目:
双方共同定质定价的材料及项目:商品砼、外墙面砖、内墙面砖、地面砖、防水、煤矸石实心砖、煤矸石多空砖、屋面瓦等按双方共同确定的书面价格计入结算;地暖和烟道安装双方协商价格进入税前造价,不再执行定额子项
5.其他材料如石灰,砂子,石子等地材由承包方提供。
但其质量必须满足规范要求,价格执行双方确认的市场价。
第七条:进度拔款方式和时间:
本工程无预付款,按进度付款,±0.00以下不付款。
施工期间按双方约定的形象进度控制点分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按完成工程量的75%执行,达到竣工条件付至工程量的85%。剩余款项待竣工结算审计完成、竣工备案完毕且乙方开具全额发票后付到95%,留5%保修金,满两年付3%的土建保修金,其他费用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付清(保修期限执行协议第十五条)。
第八条:工程量签证有效条件:
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以外的做为结算依据的工程量签证应填写《签证单》并做到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工整、及时(15日),签证人应由承包人代表,发包人委派代表,监理工程师共同签证确认,并有发包方主管部门签字认可并加盖专用章后方可有效。
第九条:安全生产:
承包人应积极创建文明工地,做到文明、安全施工,施工现场要符合有关安全文明工地的规定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机械事故和人身伤亡等一切事故,其责任和费用由总承包人全部承担。发包方不再支付任何因安全和临设所增加的一切费用。施工过程中,若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发包方或第三方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承包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十条:工程建设中所用材料要求:
1.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产品
2.严控承包人自行采购材料的验收关。
由监理与发包人统一进行质量控制,进场须有建材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行业认定证书,生产许可证等三证,三证不全产品一率不准使用。如承包人对自购材料质量把关不严使用而引发的工程质量事故或纠纷由承包人负责解决并承担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该项目拨付资金承包人必须做到专款专用,在甲方按合同及时付款的前提下,并保证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如因职工工资发放不及时,造成发包人垫支的职工工资保证金受损,承包人除补足职工工资保证金的差额外并另行支付发包人职工工资保证金的20%做为违约金,该违约金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中所需用水、电费处理:
承包人必须安装水、电表,按水、电表定期准确计量,并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其水、电费由承包人先行支付,结算时统一调整。
第十三条:竣工验收及延期处理:
1.工程应在合同工期内在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监督下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完毕三日内承包人将钥匙全部移交发包人,如逾期不交,承包人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按每日承担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工程结算及审计费用:
1.竣工验收后三十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全部工程结算书及
完整、真实、有效的结算资料。承包人应积极主动的配合审计,若承包人在发包人三次催告后仍不配合,发包人、审计单位有权直接定案。
2.审计费用支付:审减额在5%以内部分,由建设单位支付审计费用,审减额在5%以上部分或审增部分审计费,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保修条款: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工程、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供冷、供热系统工程等项目。
该项目具体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质量保修期限: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2.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终身保修。
2.2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二年;
2.3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2.4供热系统为2个采暖期。
2.5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且备案完毕之日起计
算,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第十六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如发生纠纷由发包人所在地法院解决。
第十七条:本协议一式捌份,双方各执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发包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