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评返现范文范文(精选3篇)
好评返现范文 第1篇
淘宝“好评返现”在淘宝上购物过的人应该都有碰到,这是商家做的一种引导消费者的行为,这种行为一直饱受争议,近日淘宝新规则针对“好评返现”处罚措施出台。
淘宝“好评返现”在淘宝上购物过的人应该都有碰到过,这是商家做的一种引导消费者的行为,这种行为一直饱受争议,就在近日淘宝新规则针对“好评返现”一系列的处罚措施出台。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淘宝公告吧。
各位亲爱的会员:
近期,我们发现少部分商家通过返现方式,引导买家快速确认收货并作出好评。该行为有违评价的客观真实原则,误导了买家的购物决策。手机类商品下的此种好评高金额返现问题尤其严重。为遏制此不良风气,淘宝拟针对手机类商品进行好评返现行为的试点管理。
此次规则变更于6月9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6月16日正式生效。
主要变更点如下:
1、在手机类商品规则中新增禁止引导好评条款;如在商品中出现“好评返现”等相关内容,将依据《淘宝规则》滥发信息条款中的“行业特殊要求”进行管控;
2、就买家要求卖家履行“返现”的诉求,淘宝不予支持,并将此原则在《淘宝规则》违背承诺条款的实施细则中明确。
具体变更点如下:
其实淘宝发展至今,一直饱受业界的争议。首先是因为其业界地位使得其一直饱受各界的关注。而其淘宝C店的鱼龙混杂又使得其难于管理,无法做到面面俱到。
“好评返现”一直是很多商家常用的销售手段。而这一营销手法,常常误导了很多消费者的判断。很少买家因为那一点小利的诱惑而违背了自己的初衷,使得淘宝的评分机制对消费者辨别商品的作用越来越弱化。相信此次的整治将会对市场做一个良性的引导。
淘宝新规则中“好评返现”处罚条例已经出台,今后如有卖家再利用好评返现来引导你,大家都可以像淘宝投诉,淘宝自然会处罚这些商家。
[淘宝好评返现新规定]
好评返现范文 第2篇
您好!
作为一个小小的淘宝店铺,一个刚刚组建起来的淘宝创业队伍,我们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做出一点点成绩得到认可。
我们也会认真处理好每一个订单,服务好每一位顾客。
但现在的我们明显还没做到这些,所以我们还有很多方面需要改善,需要升级。
在此,我们诚邀你见证我们的成长,同时也希望你能带给我们宝贵建议。
当您收到我们寄给你的包裹,请认真检查是否有损,无论有任何原因、不满意的地方,首先我们向你表示最真诚的歉意。
同时请你及时与我们联系,相信我们的售后会为你妥善处理,直到让你满意为止。
如果对我们的商品和服务感到满意,请给我们5分好评,你的信任和满意是我们前进的动力。
单个的订单是微小的,但繁琐的日常生活中保持一份快乐心情是重要的,面对此次网购,我们团队承诺:对于我们的产品,无论你有任何的不满意,我都无条件接受退换货!
店铺虽小,但我们团队的力量是巨大的,所以我们从艰难中走过;卖的产品是有限的,但期望达成顾客的满意却是无限的。
因此,我们整个团队在每一细节都做得虔诚而慎重!
最后,希望你能在闲暇之余向身边的朋友介绍我们家的宝贝。
靠近年关,提前祝愿你和家人幸福吉祥!
好评返现范文 第3篇
关键词:虚假宣传,调整对象,内在理论,责任机制
在没有互联网网上购物之前我们的买卖都是以实体的方式进行交易, 也就是我们所谓的“一手交钱, 一手交货”, 然而在马云创办阿里巴巴集团开发出支付宝之后, 我们的交易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网购”作为一种新型的消费模式逐渐的走入了大众的生活。但任何新兴事物在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 也带来了一定的问题。随着网购的发展, 弊端也逐渐显现。例如, 网络诈骗、消费者权益受侵害、虚假宣传等。现阶段我们都处在足不出户在家网购的生活模式, 某淘宝的商家秉着消费后好评返现的形式影响消费者的权利, 商家的这一行为引来了诸多的法律问题。
一、虚假宣传行为的概念、特征
虚假宣传行为的特征有以下三点:其一, 从主体来看, 该行为的实施者是进行广告之外的其他宣传形式的经营者。其二, 在主观方面, 必须是主观上的故意, 即行为人通过虚假宣传影响消费者消费, 通过这种不正当的虚假宣传获取交易机会, 从而盈利。其三, 从内容上讲, 虚假宣传包括产品的生产产地、制作成分、认证图标等。
二、从经济法的内在理论分析
从经济法产生的时代背景分析, 经济法是为解决社会经济矛盾纠纷和维护社会秩序而存在的。因此经济法的社会整体理念, 民法中个人利益观念以及行政法的命令服从观念都存在一定的特殊之处。民商法中原则是只要当事人双方觉得公平, 以自愿平等, 意思自治为基础即可, 因此无论双方的行为对社会公共秩序受到破坏, 民商法也不予惩戒。从行政法的角度来说, 公平正义, 实质公平是社会化条件的内在要求。虽然与经济法的理念并不矛盾, 但仅以这样的理念维护社会整体的利益是片面被动的, 不足以维系社会经济发展的平衡与协调。
三、从经济法的责任机制浅析
经济法责任是指经济法确认的违反经济法律规范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法律要求人们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也应尊重他人的应得利益, 要共同维护和促进社会利益、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协调一致发展。经济法的责任具有其独特的特征: (一) 责任的综合性, 其综合性主要是由经济法中责任主体的违法行为的多样性来决定的。经济法中的违法行为是各式各样的, 其产生的社会危害程度不同, 性质也不同, 经济法责任中既包含了民法的民事责任, 同时也包含了行政法的行政责任和刑法中的刑事责任, 具有多种法律责任, 因此具有很强的综合性。 (二) 双重性, 经济法主体中的国家对相关的经济责任主体实行一定的抑制或者强制性行为, 其目的是为了使相关受侵害者的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保护, 使社会经济秩序得以顺畅发展, 经济法的责任从其本质上来看是国家对那些违反相关的经济法义务的人, 所给予的否定性的评价, 经济法的责任因此便具有补偿性与惩罚性的双重作用。 (三) 经济法主体的多样性, 一般是指能够在经济协调的过程中存在的经济关系和每个经济个体的人。其中经济法主体具有很大的外延性, 其所认定的主体的社会形态也是多种多样的, 由此经济法主体形态的多样性也进一步决定了经济法责任形式的多样性。
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法学界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存在很大的争议, 要想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其是否具有独立的责任体制是判断其是否独立的关键。经济法的责任形式与其他法律部门的责任形式相比较, 其独特点在于规定了一定惩罚性的赔偿。经济法中惩罚性赔偿是一种加重赔偿的原则, 其赔偿目的是除了对侵权人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和弥补之外的, 其更重要的目的是通过惩罚性的赔偿对重犯行为进行一定程度的预防与警惕。
经济法中的虚假宣传行为严重危害社会整体的经济利益, 从单纯的民事赔偿责任来看, 不足以对虚假宣传人以起到惩戒和威慑的作用, 更不能有效的从根本上予以遏制。从一定程度上使用行政手段的强硬性也不能有效制止, 所以说该虚假宣传行为属于经济法范畴, 必须要在经济法的范围内来予以规范。对于虚假宣传这一经济行为, 我们必须从其理念入手来分析其本质, 只有找到其本质才能从根源上进行规制, 从而达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社会整体利益的目的。当今市场经济环境下网购盛行, 商家通过“好评返现”的行为进行宣传售卖, 对于这样一种不正当的经济行为我们应当予以足够的重视。
参考文献
[1]李婷.我国网购返利法律问题研究[D].兰州大学, 2014.
[2]翟继光.论经济法责任的独立性[J].当代法学, 2004, 04:50-56.
[3]王涪宁.经济法责任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 2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