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精选6篇)
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 第1篇
公共管理协会简介
我们,目标明确
“学公共管理的人就应该天下为先,知行结合!”这是我们专业老师们常常强调的一句话,作为他们的学生,我们铭记于心,并开始寻求一条能够让我们知行的道路,而前提则是天下为先。所谓天下为先,放之于国家是为人民服务,放之于学校则为广大师生服务,这就是我们的理念和准则,而途径直接表现为做自己的社团!我们目标明确,用大量的服务实践活动去检验并运用我们所学到的知识,不做只会说不会做的秀才;我们目标明确,为全校所有全校热衷于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学术交流的各专业同学打开一扇窗搭建一个平台;我们目标明确,我们会将那份对社会,对公共事业的热情加倍投入到学习中去,用实践来丰富学识,推动学科建设;我们目标明确,因为公共管理协会的目标和所有公共事业组织一样——增加社会福利!
我们,积淀丰富
公共管理协会自2002年成立以来到现在已经走过了6个年头,虽说没有什么惊天之举,但也做了不少实事:
★我们有自己的学术刊物—《公管学子》:从成立以来,我协会每届都会集全专业之力制作一本具有一定水准的学术刊物——《公管学子》。《公管学子》的编辑出刊得到了校领导的大力支持,周清明校长为《公管学子》题写刊名,刘强书记为《公管学子》撰写了刊首语。
★我们有自己的学术论坛—公管讲坛:2005年上期协会充分利用学校资源,先后邀请到国务院农村政策研究办公室主任、全国行政协会副会长刘东文教授,台湾知名学者、双博士学位获得者黄力弘博士,湘潭大学党委书记彭国甫教授来校讲学,在校内引起了很大反响。2005年11月9日,协会邀请湖南省统计局局长、新加坡国立大学公共管理博士马勇来校为我们做《新公共管理及其在我国公共部门的应用》的学术讲座。2007年10月31日,协会又邀请湖南省社会科学学院朱有志教授来校讲座,给予了同学们很大启发!
★我们有自己的社会实践基地:
曾经拥有的长沙市穷孩子义学班
长沙市穷孩子义学班是全国第一所全免费寄宿式学校,来这里上学的孩子全来自城市低保户和农村贫困家庭,创办者屠孝天是名62岁的老人。2005年3月,协会工作人员来到长沙市浏阳河东侧远大路,拜访了穷孩子义学班的老师,并与义学班建立合作关系。自3月份以来,我协会先后多次派遣工作人员、英语特长同学、计算机特长同学、文艺特长同学作为志愿者支援义学班,并两次在全校搜集书籍资料送往义学班,缓解义学班教师缺少和学习资料缺少的困境。12月30日上午,穷孩子义学班举办了以“花再开的时候”为主题的“庆元旦之感恩启动”联欢会。我院公共管理协会受邀参加了此次联欢会。穷孩子义学班是我与协会建立合作关系的的第一所慈善组织,我们协会将继续努力,倾协会之全力为义学班贡献微薄之力量,同时倡议广大学子积极参与到志愿者队伍里来。
芙蓉区马王堆街道杨家山社区
2005年3月,我协会与杨家山社区正式建立合作关系。协会与社区签定了义工合作协议书,先后派遣公管学子百余人作为义工前往社区协助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工作;2005年4月29日与杨家山社区合作在锦泰广场成功举办“创和谐社会 做文明市民”红歌晚会,得到了社区领导的肯定,取得了较大的社会影响;2005年6月30日再次与杨家山社区成功合作举行“创和谐社会 做文明市民”之“党旗飘飘”红歌晚会;2005年12月30日,再次与社区合作举办2005年杨家山社区迎新年“红歌晚会”——卡拉OK大赛。同时,2006-2007年,协会与社区多次合作开展公益活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我协会将继续并将长期与杨家山社区保持联系,努力做好下一步的宣传手册工作,从而进行更有力地友好互助合作。
长沙市天心区天剑社区
2005年11月,我协会会师院实践部,东方青年志协共同联系了全国文明社区—长沙市天心区天剑社区。我协会积极创造条件,与社区初步达成合作意向,成功为社区编写《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宣传手册,并向天剑社区派遣禁毒志愿者。12月28日,我协会与东方科技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选派了二十五名志愿者前往参加了天剑社区老年公寓暨魔戒大院成立揭牌仪式,参与了迎接、引导参观者,讲解、介绍老年公寓和魔戒大院的工作。我协会将继续努力开拓,为同学们争取到更多的实践机会。
芙蓉区东岸乡滨湖社区
协会在师院领导的支持下,2005年4月15日向滨湖社区赠送图书,并在该社区建立实习基地。此后,协会为滨湖社区进行了“爱心超市”的策划,策划书得到了社区领导的认可。2007年10月,由协会和滨湖社区共同策划的“迎奥运,争创文明市民”健步走活动真在进行中,期待大家的参与!
滨湖社区是我校所在社区,协会将加大对滨湖社区的开发工作,争取在该社区发掘更多的实践机会。
★我们有强大指导教师队伍,自协会成立以来,我协会就得到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教研组全体老师的大力支持和热情帮助,今年我们又邀请国土资源管理专业的优秀教师加盟指导;同时我们还得到了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以及科学技术师范学院的领导和老师的亲切关怀,现已经接受聘请的指导老师已经达到10位。
★我们有整个专业的同学作为后备力量,我专业很好的将本专 业的广大同学团结在一起,并且形成了,很好的关系,本专业同学已经形成了自觉为协会服务的观念,所以我们拥有本专业作为后盾开展各项工作。
★我们有高效有序的组织纪律和传统,通过将近3年的历练,我协会已经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组织纪律并且已经得到了广大同学的认可。
2006年上半年,我专业顺利通过了专业教学评估,我协会给所有评估专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因此作为我专业的特色受到一致
好评。我们有丰富的昨天和可贵的经验,但是我们看重不仅仅是曾经的成绩,而是更加美好的未来。
我们,充满信心
伴随这社会的发展,公共事业组织开始扮演起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作为一个大学生我们有必要通过实践去了解社会,了解那些公共事业组织,并成为他们的一员。面对未来,我们充满信心,不管是关于协会还是关于自己,我们会在原有的基础上开拓创新:学术上更加关注前沿的理论,时时保持新鲜的心态去学习新的知识;实践中加强对于成熟理论的应用,更好的服务于广大民众和师生。我们将会继续邀请学术界和政界的前辈,老师前来我校讲学;我们将会开辟更多的实践基地,为同学们寻求更为广阔的实践平台;我们将会在关注外界社会的同时更加关注学校,给会员和广大师生提供更多福利。
我们是一支充满战斗力的队伍,是四届公管学子和那些关心爱护我们的领导老师们共同的结晶!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绝对不能做那种只会在教室里读书的人,我们不仅仅要学会读书还要努力为我们的学科注入新鲜的血液;我们也不能做那种只会学习不能动手的人,我们要做到真正的天下为先、知行结合!看看我们的同学在听讲座时的那份专注,讲座上提出的具有记者水平的问题,我们在思考,并不仅仅局限在课堂,我们更加喜欢这种自由的头脑的冲击;看着自己的学术论文和老师的论文一起发表在《公管学子》上面,自豪或是兴奋; 我们发现,社区里面的孤寡老人喜欢看到我们纯真的笑脸,他们甚至会伴随着我们略有点超前的音乐节奏扭动身躯;我们发现,每当穷孩
子义学中心的小朋友们看到我们,那一双双求知的眼睛就会闪烁出晶莹的光芒;我们发现。每当魔戒大院里面的戒毒人员看到我们似乎看到了希望!然而我们呢?我们学会了关爱,学会了珍惜,更加学会了学习,课堂上的例子不再离我们遥远了,论文中的事例就在我们的周围,我们看在眼力,记在心里!
我们发现,我们需要更多的人来关注公共事业,社会需要更多的人来关注公共事业,即使是在学校只有我们公管一个专业是远远不够的,所以我们向学校郑重提出升级为校级社团的请求,我们需要更多的同学加入到发展公共事业的大军中来,社会同样需要更多的大学生来关注公共事业,投身于公共事业!
我们始终坚持“天下为先,知行结合”的信念,并会努力在服务于公共管理这条道路上坚定的走下去。而这所有的汗水和收获都将 属于一个组织——湖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协会。
公共管理协会
2009年11月
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 第2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学校采购运行机制,规范采购行为,促进廉政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和《广东省纪委、监察厅关于政府采购活动中违法违纪行为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采购预算项目是指所有纳入学校管理的项目。包括学校预算收入及其他专项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工程,是指工程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学校及所属单位房屋建筑工程及主体工程的附属工程的新建、扩建及改建工程;修缮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系统集成、网络通讯工程、安防工程及水电、设备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道路工程、排污工程、环境整治工程、挡土墙、围墙工程、农田基本建设及公共设施建设等工程。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其中装修工程包括:木工装修、砌筑装修、瓷砖装修、玻璃
(四)使用各类科研项目经费、在校内外所筹集资金的工程建设、货物采购和服务项目;
(五)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第五条
学校采购活动分为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和校内采购。
政府采购专指在学校采购范围内,采购在广东省财政厅当年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包含了委托招标代理的政府采购以及电商、网上竞价、批量集中、定点采购、部门协议等政府电子平台采购。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公开招标且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的项目。
校内采购是在学校采购范围内,除政府采购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的其他项目,校内采购划分为校内集中采购和校内分散采购。
第六条
学校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
(三)负责学校采购招标对外协调的相关工作,配合处理有关采购招标工作的投诉与质疑等;
(四)建设和维护学校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负责采购招标信息的收集、发布、统计、分析和评估;
(五)负责采购招标项目的归档工作;
(六)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条 在各类项目采购招标实施过程中,各相关职能部门作为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采购项目的管理职责。
各管理部门管理范围:
资产管理处:仪器设备家具及维保、实验材料(含药品及化学品)、计算机成品软件及其他货物、国有资产经营外包等及相关服务的采购项目。
后勤处:各类工程项目及其与工程相关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咨询、检验检测、鉴定等,物业、绿化等及相关服务的采购项目;组织实施后勤实体物资采购,并制定有关管理办法。
科学技术处:各类使用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经费所开展的科研合作、出版、测试测序、化验加工、数据采集等及相关服务的采购项目。
人文社科处:各类使用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经费所开展的科研合作、出版、数据采集等及相关服务的采购项目。
信息化建设工作办公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各类信息化的采购项目及其他类采购项目中与信息化相关的货物、服务、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网络安全设备、教室多媒体设备、智慧教室、智能管理等设备设施,计算机软件
第十三条
监察处依法依规对学校采购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
第十七条
除通用类品目外,预算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30万元)的各类工程,实行学校分散采购,按本办法第四章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第十八条
属于校内采购的项目,根据工程项目实际和学校要求,后勤处可以直接委托学校水电修建服务中心施工(零余额资金按广东省财政厅有关规定办理)。结算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实施,或可以采用第十六、十七条办理。
第二节
货物采购预算项目规模标准
第十九条
属于政府集中采购通用类品目的货物采购,可根据当年广东省印发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实施方案及通用类品目执行分类表实行采购,按照省财政厅当年公布的有关通用类品目采购方式的规定和程序办理。属于政府集中采购部门类协议供货品目的货物采购,可根据《广东省教育部门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试行)》实行部门协议供货,按照省财政厅和教育厅当年公布的有关部门协议供货的规定和程序办理。
除通用类品目外,且项目预算金额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各类货物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各用户单位将采购计划及用户需求等资料报采购招标中心,采购招标中心送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教育采购管理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其中项目用户需求需经各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方可用户采购。
采购预算项目除去通用类品目采购,在广东省财政厅当年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预算金额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3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万元)的货物采购,仍需执行政
各类货物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各用户单位将相关采购计划及资料报采购招标中心,采购招标中心送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教育采购管理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第二十五条预算金额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3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万元)的服务采购,实行学校集中采购,按本办法第四章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第二十六条
预算金额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30万元)的服务项目,实行学校分散采购,按本办法第四章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第二十七条
学术论文的发表、宣传服务、出版服务、测试服务、测序服务、实验技术分析服务、试验检测服务、仪器设备的维修服务(不含广东省财政厅公布的应定点采购的相关品目),同一预算内,同一预算项目下,累计预算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由用户在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提交项目的预算、需求、一家(或以上)单位报价原件扫描件及推荐承做单位名单(原则上应推荐报价最低的),在采购系统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无对项目的预算、承做单位及价格等质疑,经采购招标中心审批同意后可用户自购。用户对采购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审计责任负责。
除上述服务,对学校各单位在办公、教学、科研等日常工作中需要的小金额服务项目,同一预算内,同一预算项目下,累计预算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招标中心可以根据相关采购规定,按项目的性质以或季度分别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校内协议服务商。
1署意见后,将采购计划表、详细的用户需求书、用户需求论证材料及预算佐证等材料递交到采购招标中心,采购招标中心将相关资料交管理部门审核后审批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项目需购买进口产品时,须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采购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论证并获得上级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才能采购。申购进口货物的论证,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规定进行。进口产品清单及高水平大学动态项目库等有相关规定允许不用进口论证的除外。
用户需求书须明确采购项目详细的技术、服务、采购数量、采购金额、采购时限,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需要招标采购的项目,用户需求其技术指标及商务要求的设定应当是共性的,不得以单一品牌产品的规格配置、技术指标作为申购项目的技术要求;不得要求或者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型号、设计、原产地或者制造厂商、供应商等;不得以特有企业资质、技术和商务要求或专项授权证明排斥潜在供应商;不得列有不利于公平竞争的区域或者行业限制的内容;不得在供应商注册资金、注册和办公地点、同类项目经验等上设置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内容。
货物类采购项目单台件设备超过10万元以上的须提供预算设置的佐证材料及用户需求书给相关管理部门审核或论证。其中单台件设备10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的用户需求,须经采购管理部门审核;单台件设备30万元以上(含)的用户需求,须管理部门论证通过后方可用于采购。需求论证的重点是货物配置、技术指标及商务要求,包括货物数量、配置、技术指标、可靠程度、可维护性、安全性和节能性以及对商务要求的合法性进
3提出书面申请,按计划申报程序报批。
学校采购必须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批准的采购预算、采购计划执行。未纳入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的采购项目,不能组织实施采购工作,也不支付采购资金。
第二节
采购方式的审批
第三十三条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方式按相关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校内集中采购项目及校内分散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由采购招标中心审批
第三十四条
采购招标中心根据第三章规模标准及采购预算项目初步实施方案审批预算项目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审批方式含交易中心采购、政府采购、批量集中采购、电商直购、网上竞价、定点采购、部门协议供货、校内集中采购、校内分散采购以及上级部门允许的其他采购方式。
第三十五条
校内集中采购可采用校内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采购方式。校内分散采购项目可采用以上方式外,还可采用零散电子平台竞价、招供应商、用户自购等采购方式。
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不得将同一预算项目应当以政府采购方式采购的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各用户单位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理由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各单位同一预算项目,采用校内集中及校内分散方式多次采
5因时间紧急或零星特殊采购不能实行批量集中采购的,用户单位可以向采购招标中心提出网上竞价或电商直购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实施网上竞价或电商直购。但累计采购预算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广东省省级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一条
电商直购。用户单位可在政府采购电商平台上选择合适的产品填报采购计划,经采购招标中心审批并上报财厅后,由采购招标中心在网上商城系统中下订单。同一采购计划作为一个电商直购项目应一次性执行,不得分拆。同一采购计划应在同一电商进行下单。网上商城如无满足需求的商品,可通过网上商城系统发布商品需求信息或直接与电商联系洽谈,待电商在网上商城系统承诺响应并上架商品后再进行下单。
第四十二条
网上竞价。用户根据需求填报采购计划,其中竞价需求不得存在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或其他不当内容。采购招标中心将用户计划及需求上报省财厅,经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后在竞价系统中发布竞价公告。竞价项目公告期届满后,不得中止竞价。报价时间截止后,用户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根据成交信息确认采购结果。
第四十三条
定点采购。定点采购可采用议价或者竞价的方式实施采购。
竞价方式。20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用户单位应通过定点采购供应商库选择不少于 3 家定点供应商,并填报采购计划。采购招标中心将计划上报省财厅并根据用户需求在省财厅定点采购系统中填报信息。系统将随机抽取同等数量定点供应商一并参与竞价,按照满足采购用户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
7对于协议供货商品有3家及以上的协议供货商时,由采购招标中心将用户需求在教育部门协议供货平台上发布竞价公告。用户单位按最低价中标法确定中标供应商。若竞价失败,可以发起电子反拍,在平台所有注册供应商中进行竞价。
二、交易中心采购及委托招标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实施
第四十五条
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原则上随机抽取产生。对于特殊项目需要指定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需由用户单位提出申请,经采购招标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委托实施。
第四十六条
属交易中心采购及政府采购项目的,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实施采购。
第四十七条
采购招标文件须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布。其中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达到300万元以上(含)的项目,其招标文件须经过专家论证。招标文件的论证可由采购招标中心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
采购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经用户单位、采购管理部门、采购招标中心审核后发布,其中工程类项目(包括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以及工程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鉴定评估、检测等工程服务类项目的承包方式、计价依据、结算办法、付款方式等有关条款须审计处审核。
第四十八条
采购招标中心应将交易中心及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的有关公告转发于校园网上。
第四十九条
评标结果由采购招标中心组织用户单位确认,用户单位应当自收到评标结果确认函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按照
(七)采购管理部门组织用户单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八)项目完成后,采购管理部门将项目采购资料、合同、验收报告及付款凭证等材料整理并向采购招标中心归档。
第五十二条
属于校内集中采购项目,其主要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采用校内招标方式采购的,按《华南农业大学校内采购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实施。
校内集中采购项目也可委托有资质的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采购结果及有关资料送采购招标中心存档。
第五十三条
属于校内集中采购的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供应商可供选择;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
第五十四条
符合校内集中采购规定但不适宜招标的下列项目,由采购管理部门组织论证,采购招标中心进一步核实后,报学校采购招标工作组讨论同意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
(二)抢险救灾和疫情防控的;
(三)勘测、设计、咨询等项目,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四)为与现有设备配套而需从该设备原提供者处购买零配件的;
(五)项目标的单一,适宜采取其他有利于引导竞争的方式
(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第五十七条
采用校内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由用户单位和有关专家共3人(含)以上单数(专家不少于2/3)组成的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选择3家以上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从已选出的候选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五十八条
属于校内集中采购的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
(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五)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五十九条
采用校内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由用户单位和有关专家共3人(含)以上单数(专家不少于2/3)组成的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六十条
属于校内集中采购的项目,因采购标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可采用询价或招供应商方式采购。
3关材料,事后应在学校采购招标工作小组通报情况。
第六十五条
校内集中采购结果在校园网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采购招标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三、校内分散采购项目实施
第六十六条
用户单位应在校内分散采购活动结束后(即有明确的成交供应商和成交金额)的5个工作日内,将采购结果录入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并进行网上公示。签订合同和资金支付时须提供结果公示材料。
(一)工程类校内分散采购
第六十七条
根据本办法第三章学校采购预算项目的规模标准的有关内容,采购预算项目在30万元以下(不含)的工程类预算项目可实施校内分散采购。
校内分散采购项目,由用户在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提交项目的预算、需求以及至少一家单位的报价原件扫描件及推荐承做单位名单(原则上应推荐报价最低的),其中5万元以下的校内分散采购项目,由采购招标中心审批同意后,可采用用户自购等采购方式。5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在采购系统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无对项目的预算、承做单位及价格等质疑,经采购招标中心审批同意后,可采用用户自购等采购方式。
第六十八条
后勤服务实体利用独立核算的二级财务资金
5第七十二条
根据本办法第三章学校采购预算项目的规模标准的有关内容及核准的项目初步实施方案,采购预算项目在30万元以下(不含30万元)的货物类预算项目可实施校内分散采购。
第七十三条
校内分散采购项目,由用户在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提交项目的预算、需求及推荐承做单位名单(原则上应推荐报价最低的)。其中5万元以下(不含)的由采购招标中心审批同意后,用户可采用用户自购等采购方式;5万元以上(含)至10万元以下的(不含),还需提交3家(或以上)单位报价原件扫描件,并在采购系统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无对项目的预算、承做单位及价格等质疑,经采购招标中心审批同意后,可采用用户自购等采购方式。如该项目情况特殊,确实无法提供3家报价的,由用户单位出具说明、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同意后,经采购招标中心批准校内分散采购。
采购预算项目中10万元以上(含)至30万元以下(不含)的货物,品牌、型号、配件等相对固定的,市场成熟度较高的产品,通过电子化零散竞价平台采购。对需求复杂、带不确定性的特殊项目,可参照校内集中采购或委托社会代理机构采购。
第七十四条
为避免将项目化整为零进行分散采购,同一个预算项目一年内校内分散采购原则上不能超过2次且累计金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第四节
合同与验收
第七十五条
采购管理部门应当组织用户自中标通知书发
7育采购管理办公室上报统计报表。
第七十八条
采购招标中心、采购管理部门、用户单位应妥善保管每项采购活动的文件资料,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项目验收后,采购管理部门应将政府采购及校内集中采购项目的所有文件资料移交采购招标中心统一归档。采购项目资料档案的保存期限为从招标投标工作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5年。
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 第3篇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 围绕市场经济环境下“宽口径、厚基础、能力强、素质高”的人才培养目标和高校招收优质生源的迫切需要, 各高校正不断创新人才选拔模式, 按大类招生已经成为各高校主要的招生录取方式。所谓大类招生是指在高校招生录取时, 不再按专业来确定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而是按学制订招生计划而进行招生录取的一种招生模式[1]。即在高校本科生招生中按照学科门类或者文理科大类, 不分具体专业进行招生, 进校后对低年级的新生进行通识教育, 高年级时按照学生的意愿再具体选择专业、分流培养的一种人才培养模式。
按大类招生, 从形式上看是招生方式的变化, 而实质上则是人才培养模式的变革, 是学校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深化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低年级的通识教育, 目的在于为学生构建一个牢固的基础知识框架, 进行基础能力和基本素养的培养;高年级的专业培养, 旨在为学生构建一个特色鲜明、适宜学生个性发展的专业培养平台, 进行专业技能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这种培养模式, 实现了由学生接受单一学科背景下的专业教育, 向接受多学科交叉、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教育的转变, 满足了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要, 同时也顺应了学科发展综合化、人才需求多元化的趋势[2]。按大类招生和培养已逐渐成为我国高校教育改革的新趋势。目前我国的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等多所大学已采用大类招生[1,2,3,4,5,6]。其模式主要有三种[1]: (1) 按学科招生; (2) 高校以“基地班”或一些特殊实验班招生; (3) 对新生进行通识教育。
在借鉴国内其他实施大类招生院校的经验基础上, 华南农业大学于2011年在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和公共管理学院三个学院内进行大类招生试点工作。本文以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为例, 分析其在大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存在问题, 探讨完善大类招生改革的措施。
二、公共管理学院大类招生现状
1. 大类招生基本情况。
依据《华南农业大学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和《华南农业大学2011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011年公共管理学院开始试点大类招生, 计划招生991人, 实际共招收32个班984个学生。
2. 培养方案设置情况。
依据《华南农业大学2012年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性意见》, 华南农业大学四年制本科总学分控制在160学分以内。通识教育、专业通识教育、专业教育、拓展教育、实践教育五个部分指导性学分设置见表1。
由表1知, 华南农业大学四年制本科培养方案学分设置中, 通识教育包含6个课程组总计50学分, 占总学分的31.25%;专业通识教育包含一级学科平台课和专业准入课程共计2030学分, 占总学分的12.50%18.75%;专业教育总计1525学分, 占总学分的9.38%15.63%;拓展教育共计1535学分, 占总学分的9.38%21.88%;实践教育40学分, 占总学分的25.00%。
3. 第一学期课程开设情况。
由于2011年是华南农业大学三个学院大类招生的第一年, 因此到目前为止, 通过大类招生的学生只完成第一学年第一学期的学习。依据大类招生的培养计划, 第一学期开设的课程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通识教育课程中的英语 (两门课) 、体育、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及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5门课;二是专业通识教育中的部分课程, 主要包括:管理学原理、社会保障学、土地管理学、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社会学概论、社会调查理论与方法、政治学、社会工作导论, 以及公共管理学。考虑到学生学习负担、培养计划要求和学院师资力量, 公共管理学院对招收的32个班级分类两大组:A大组包括116班, 第一学期专业通识教育开设管理学原理、社会保障学、土地管理学和房地产开发与经营;B大组包括1732班, 第一学期专业通识教育开设社会学概论、社会调查理论与方法、政治学、社会工作导论及公共管理学。到第二学期, A大组专业通识教育开设社会学概论、社会调查理论与方法、政治学、社会工作导论及公共管理学;B大组开设管理学原理、社会保障学、土地管理学和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三、大类招生存在问题
1. 专业差别较大, 课程设置不合理。
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有公共管理 (包括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和社会学 (包括社会学、社会工作) 两大学科门类, 有11个专业 (方向) :社会学、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 (城市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 (公共应急管理) 、行政管理、行政管理 (企业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 (公共政策) 、土地资源管理、土地资源 (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 、劳动与社会保障。两大学科门类之间及各专业 (方向) 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 对专业课程设置要求也不尽相同。目前简单的以每个专业 (方向) 为基础, 并以必修课的形式, 设置专业通识教育课程, 在总的学分不变的前提下必然需要减少每个专业 (方向) 的专业课程, 这势必会影响每个专业 (方向) 知识体系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2. 大类招生配套政策不完善。
学科专业 (方向) 之间的差异还表现在对通识教育类课程的需求也不相同。如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和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对数学知识的要求较高, 在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中是高等数学A, 而其他专业 (方向) 是高等数学C。由于大类招生在第一学年不分专业, 学生选择高等数学A或高等数学C的具体人数也就无法确定。而理学院以此为由, 在11级大类招生的学生第一学期不开设高等数学课程。由于大类招生试点工作的配套政策不完善, 导致本应在第一学期开设的高等数学无法正常开课, 因而会对以后专业课程的开课造成很大的影响和不便。
3. 培养方案设置结构不合理。
以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为例, 2009年修订的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中规定公共管理学院四年制本科总学分为175学分, 对比2011年大类招生培养方案, 总学分减少15学分。从结构上看, 通识教育总学分基本上没有改变 (2009年为51学分、2011年为50学分) ;2011年培养方案中专业教育 (1) 总学分70学分, 相比2009年减少了20学分;2011年培养方案中实践教育40学分, 相比2009年增加了13.5学分。在总学分减少, 实践教育学分大幅增加的情况下, 势必要减少专业课程的学分, 加之专业教育部分, 还增加了专业通识教育中一级学科平台课程, 更减少了专业课程的学分。
另外, 实践教育学分增加, 反映了提高大学生动手实践能力的必要性, 但是, 从培养方案看, 实践教育均是如综合性实验课程、综合性实习课程、创新创业实践、学科训练、毕业实习、形势政策之类的综合性实践, 需要花费的学时数量较多和比较集中的时间, 这对课程安排也提出较大的挑战。同时, 没有了单一课程的实践, 综合性实践不可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
四、政策建议
1. 进一步细分大类招生的类别。
依据不同专业对高等数学知识的不同要求, 在公共管理大类之下进一步细分为公共管理Ⅰ类和公共管理Ⅱ类两个类。公共管理Ⅰ类包括土地资源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和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公共管理Ⅱ类包括社会学、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 (城市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 (公共应急管理) 、行政管理、行政管理 (企业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 (公共政策) 专业 (方向) 。细分大类招生的类别, 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不同学科门类间对不同基础知识需求的差异, 而且便于课程的安排。
2. 完善大类招生配套政策。
学生根据对专业的了解和基础掌握情况自由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 是学校对学生兴趣爱好与自主选择的尊重, 也是实施大类招生的初衷之一。实施大类招生改革, 不仅仅是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的简单修订, 而是事关教育教学的个各个环节配套措施的整体改革, 如招生、培养方案、培养计划、专业分流, 转专业、学籍管理、考核等方方面面的改革。因此, 大类招生改革试点不是某一个学院自己的事情, 是整个学校的事情, 不应出现由于大类招生, 某个课程无法开课的事情。
3. 进一步完善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
在培养方案的结构上, 适当减少通识教育学分比例。相比2009年培养方案总学分减少的情况, 维持通识教育总学分不变显然是不合理的。
在专业通识教育中, 减少一级学科平台课程数量, 设定社会学概论、社会调查理论与方法、管理学原理、西方经济学、社会统计学与SPSS应用为一级学科平台课程;而将土地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社会工作导论等各专业基础课以选修课的形式作为专业准入课程。
在实践教育环节中, 应该保留专业课程实践环节, 综合性实践保留毕业实习、形势政策、创新创业实践, 开设12门综合性实验课程或综合性实习课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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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冯开甫.高校按大类招生的冷静思考[J].西华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1, (3) .
从英国大学管理体制看大学管理 第4篇
英国大学管理体制特色聚焦
随着社会、经济、文化、价值观的不断变化,英国大学的管理体制步步维新,改革后的英国大学管理体制使得大学的教师和科研人员的能力得到放大,学生管理更加人性化,同时注重学生满意度的培养,对学校的评估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
在英国,董事会是大学的领导机构,负责大学的全面事务,董事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半的校外人员,董事会主席就是从这些成员中任命的,他(她)既不是高校的雇员也不是学生。所有的校外成员都必须具备专业的技能,抑或在工商业界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其中,至少有一名成员是教育专家。
“两会”制的领导管理体制,重视各类人员的参与 英国大学普遍实行董事会和学术委员会的所谓“两会式”管理体制。董事会是大学的领导机构,负责大学的全面事务,董事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半的校外人员,董事会主席就是从这些成员中任命的,他(她)既不是高校的雇员,也不是学生。所有的校外成员都必须具备专业的技能,抑或在工商业界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其中,至少有一名成员是教育专家。一般来说,董事会是大学各项事务的最高决策者,拥有诸如学校的长期发展规划、资金的引入和利用、特色的形成、人事升迁等各类重要事项的决策权。校长由董事会选拔并对董事会负有责任。而学术委员会主管的是学术性事务,有关各类教学科研方面的问题,都需要由学术委员会进行决策评定。学术委员会由二级学院院长、资深教授、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在保证学术水平的同时,注重学术管理的相对独立性。
英国大学非常重视发挥教职工的作用,各类教职工都能参与到学校管理的决策过程中。又由于大学生是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英国大学充分肯定学生的决策者身份,推崇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尤其是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方面的事务和各类决策。
注重学术自由,推行大学自治 在英国,高等教育非常推崇学术自由和大学自治,这是一直以来得以传承和延续的办学理念。例如,大学在学位授予、课程设置、学科专业管理方面都有着非常高的自主权。1992年,大学里双轨制的结束、国家学位委员会的取消,使得即便刚刚升格的新大学也可以自主授予学位。对于从政府得到的资金,交付后全权由大学使用,政府不加以干预,只是有一个评估机制,准确地分析资金使用效益,政府根据所得出的结论,做出相关的调整和修正,保证大学的顺利运行。
在英国,大学的真谛就是创造知识、传授知识,进而培养人才并且服务于社会。英国大学非常提倡教职工的流动,采取全员聘任的方式,积极招聘优秀人才,注重教学效果和质量,保持学术创新。另外特别提供研究经费,支持各类学术活动,塑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提供公共平台,促进交流和沟通。这为拓展学生知识面、促进学科知识交融、激发创新思维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倡导“以人为本”的科学管理 受文化背景和民族特性的影响,英国的大学管理非常重视平等和多样性。大学成立了各色各样的机构,保障学生受到同等的待遇,免受歧视,促进公平。
对于教师的管理,在注重教学质量考核的同时,注重人的培养,给予各类福利待遇。一旦教师未达到教学目标,在执行相关条例时,还力图帮助其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制定出完善的措施或者调整教学方向,或者由资深教授提供教学建议,促使其提高,从而达到学术标准。
对于学生来说,由于采取的是学分制,学生有很大的自学空间。学生入学后没有固定的班级、专业、课程、教师,这些都是根据兴趣自选的。这使得学生的兴趣得到支持,能自主地调整和组织教学资源,还可以缩短或延长学习年限。同时,实施“导师制”的教学方式,在导师指导下,学生充分利用学校图书馆、网络等各项资源。强调以自学为主的学习过程,力图锻炼和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在课堂教学方面,非常注重学生与老师的互动。老师要善于提问题,进行课堂讨论,鼓励学生发言,培养学术理念,从而培养学生表达、沟通、思考的能力,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增强其实践能力。
理顺政府与学校的关系,责权明确 在英国的大学管理中,政府与学校的责权明确,分工细致。政府对学校的考核指标非常具体而且非常量化,有利于各大学办出特色和进行有序的良性竞争,保证了大学教育追求教学质量,重视人才培养,进行资源开发与创新。
高校校长作为独立的行政法人机构的法人代表,在学校董事会及校务委员会的领导下,完全承担了学校建设与发展的责任。大学的高层管理者对大学的发展模式作出合理定位,决定学校管理的架构体系、建设体系以及长期发展战略,提出一个合理的、谨慎的发展规划,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英国大学管理体制对我国大学管理的启示
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学校的关系 明确各高校的战略定位,准确把握政府与高校的关系,这对于一个学校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要按照高等教育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学校之间的关系,扫除不利于高校健康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在专业设置、学位授予方面给予大学较大的自主权,制定科学的拨款、贷款标准,引入先进的考核评估机制,充分激发高校活力。从这方面看,准确把握学校与政府之间的定位是非常重要的,我国应该在专业设置、学位授予方面给予大学较大的自主权,科学地建立拨款、贷款标准,引入先进的考核评估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作用,加强各高校之间的公平竞争。
落实“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 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一是要确立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办学结构,通过加强学术交流与沟通,建造学术研究平台,加强经费投入,充分调动和保护教师参与学校各级各项学术事务管理的积极性,营造有利于学术和管理创新的制度环境;二是在课程、专业选择、老师选择方面充分肯定学生的自主性,让学生有充足的自由度,在自由与约束中积极发展,提高其思考、创新能力。同时要提倡多样性,鼓励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培养学生的探索精神。此外,从招生、培养、就业等各个方面为学生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提升其能力,解决其面对的现实问题,注重人文性、科学性,真正培养出能服务于社会的高标准人才。
协调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 在我国的大学管理体系中,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总是交织在一起,普遍存在两者失衡的问题。行政权力管辖范围太广,权力膨胀,对学术有较多的干预,显然不利于大学发展。要正确处理好大学管理中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之间的关系。学术权力主要负责学术事务的管理和决策,管理学术活动,充分发挥学术的相对独立性。行政权力则主要负责人力资源管理、经费的使用效益等各项行政管理工作。应加强学术委员会和教职工、学生团体在高校长期发展中的作用,博采众长,及时采纳相关意见,力图构建一个学术自由、管理自治的高等教育治理模式。
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 第5篇
公共管理硕士是为适应社会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和专业化的要求而设立的,其培养目标是为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管理人才。要求毕业生成为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熟悉具体公共管理或政策领域的领导者,管理者以及其他公共服务人才。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20面向社会招收约20名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程序
内蒙古农业大学年公共管理硕士招生为全国联考,全国MEM联考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的方式。
1.网报
根据教育部规定,2014年研究生招生采取网报加现场报名的方式,所有考生在10月10日―31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yz.chsi.cn或yz.chsi.com.cn)进行
2.现场确认
月10日―14日,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和网上报名编号进行资格审查、交纳报名费、摄像及核对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3.下载准考证:
①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②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14年1月4日
四.考试及录取
1. 全国联考
①英语(满分为100分);
②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含逻辑、数学、写作)。
2.复试及录取
复试内容:①笔试:政治理论、英语听力测试
②面试:英语口语和小组讨论
录取类别:①自筹经费:由考生与学校签订自筹培养协议书,在校学习期间不转户口;
五.学制及培养方式
1.学制:三年;
2.学习方式:在职学习,其中一年半时间完成课程学习,须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按照教学计划和相关规定选课和考试,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完成专业实习和毕业(学位)论文。
六.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培养计划各环节且成绩合格,通过正式学位论文答辩者,由院、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教育部统一制发的内蒙古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七、学费
学费为3万人民币,分年交清。学生须于每学年注册时按学年交纳学费。届时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八、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九、招生咨询
内蒙古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471-4309337(王老师)
传 真:0471-4319291
地 址: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306号
邮 编:010018
内蒙古农业大学人文学院办公室
咨询电话:0471-4309256(马老师)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建东街275号
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 第6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军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增强学生的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在普通高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48号)、(粤府[2002]93号)、(粤教体[2007]32号、4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军训是指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军事理论课教学和校内与学生军事训练有关的其它国防教育活动。
第三条 学生军训工作的目的
(一)大学生接受国防教育和军训是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一种途径。通过军训使学生掌握基本的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知识,增强学生的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为国家培养储备合格的后备兵员和预备役军官。
(二)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的教育、战争与和平的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增强学生献身国防的责任感。
(三)增强学生的组织性、纪律性,磨练学生的意志品质,培养艰苦奋斗的作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四条 学生军训工作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为依据,坚持依法军训,按纲施训,科学施训。
第五条 我校本科学生(港澳学生可自行决定参加;台湾、外籍学生除外)必须按照规定,接受军事训练,有严重生理缺陷、残疾和有疾病的学生,经学校批准,可以减免不适宜参加的部分军事技能训练科目。
对拒不接受军事训练的学生,按学籍管理办法和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组织领导与管理
第六条 学校成立国防教育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主管武装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宣传部、武装部、学生处、财务处、教务处、人事处、后勤处、体育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团委、校医院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学生军训工作的指导、检查、协调和监督。第七条 学校成立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设在校武装部,武装部部长兼任学生军训办公室主任。
学生军训办公室在校国防教育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负责学生军训工作。
第八条 各学院成立军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或院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院团委书记、辅导员、班主任等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各学院的学生军训工作。
第九条 军训期间,学校成立军地联合领导机构,建立师、团、营、连、排、班建制。具体负责学生军训工作的实施。
第三章 职责分工
学生军训期间,学校各有关部门要和帮训部队密切合作,搞好协调,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学校要认真做好参训教师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要抓好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主动帮助帮训部队解决军训中遇到的问题,切实做好各项保障工作;帮训部队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重点负责军事技能训练课的组织与施训,施训中,既要严格要求,又要耐心引导,严禁打骂、体罚学生。
第十条 武装部负责联系聘请军训教官;制定军训计划;编制军训序列;组织军事技能训练;军训服装、器械采 购发放;安排车辆;军训场地秩序维护;安全保卫;会同教务处审批学生免训、请假等手续;会同学生处开展评选先进和总结表彰工作。
第十一条 宣传部、学生处、团委负责开展政治思想教育;组织内务检查、评选先进和总结表彰工作;编辑军训专刊;宣传报道、会场布置、气氛营造;组织开展文体活动,丰富军训生活等。
第十二条 教务处负责将军事理论课和军事技能课列入教学计划;记载学生军训成绩;提供和安排教育教学教室、设备等;审批学生免训、请假等手续。
第十三条 后勤处负责部队教官食宿;学生食堂饮食安全;凉茶(姜茶)供应;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
第十四条 财务处负责将学生军训工作经费纳入学校预算;建立军训专项经费科目;负责经费报销等。
第十五条 校医院负责军训前学生体检;军训中场地现场医疗保障;制订军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药品采购等。
第十六条 体育教学研究部负责清理军训场地(各运动场),确保各运动场设施安全。
第十七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军训场地音响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八条 各学院做好本院学生军训动员、配合校医院开训前对学生身体状况摸查;制订本学院军训防事故应急预 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军训效果监控、内务整理与检查、总结与评优等工作;审核(批)学生免训、请假等手续;具体负责本院学生军训期间的管理工作。
第四章 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
第十九条 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是在校本科学生的公共基础必修课程,纳入教学计划;考试(核)成绩记入学分,纳入学籍管理;考试(核)成绩不及格者,需重修,如在毕业前考试(核)成绩仍不及格者,不发毕业证。
第二十条 学生军训内容主要包括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两个部分。具体内容和课时安排按照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执行。(军事理论课36学时,2学分;军事技能训练课程,施训14天,1学分)。
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政治性强、内容特殊,必须由具备军事课教学资格的军事教师担任,使用经过国家或广东省有关部门审定的专用教材。
第二十一条 军事教师是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的组织者和执行者,必须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较强的组织能力、教学能力和良好的工作作风,原则上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军事教师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以适应现代教育的需要。军事教师应根据军事理论课和 军事技能训练课教学与大纲的要求,认真编写教案,制作多媒体课件,精心搞好教学准备。
人事处、武装部要有计划地对军事教师进行培训。第二十二条 组织学生进行军事技能训练,要结合学生的体能特点,科学计划,严密组织;要遵循学生军训基本规律,按纲施训,科学施训;要保证训练人员、器材、地点、时间、内容、效果的落实。
第五章 工作制度
第二十三条 会议制度
(一)学校每年定期要召开学生军训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学生军训工作,协调、分析学生军训工作情况,总结表彰先进。
(二)每1-2年召开1次学生军训工作研讨会议,分析形势,探讨特点和规律,提出工作的新思路和改进意见,交流经验和做法。
第二十四条 检查评估制度
根据国家和广东省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训工作评估的有关规定及《大纲》的要求,武装部要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每年进行自查,并及时分析、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重在建设、重在发展”。
第二十五条 安全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安全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和安全工作预 案。
(二)学校有关部门对学生军训安全工作要进行安全防事故教育,进行经常性检查,严防食物中毒、训练事故、其它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要加强学生军训枪支的管理和军用枪实弹射击的安全防范,确保学生军训安全无事故。
第二十六条 奖励通报制度
武装部要全面掌握学生军训工作情况,树立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对军训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通报表彰。
第六章 思想教育工作
第二十七条 学生军训期间的思想教育应遵循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方针、原则,针对我校学生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实施。开训时,要搞好教育动员,提高思想认识;训练中,要抓好专题教育,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工作;训练结束时,要搞好经验总结,表彰先进,巩固军训成果。
第二十八条 学生军训期间思想教育的主要内容:学生军训目的、意义,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事政策,光荣传统,法律法规以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英雄主义等方面教育。
第七章 经费保障
第二十九条 学生军训经费由学校根据每年参训学生人数核定,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文件规定,按每生200元拨付,纳入学校统一预算。
第三十条 学生军训经费主要用于:集中训练期间帮训教官的吃、住、水电费及伙食补贴,凉茶费(或姜茶费);训练器材、资料的购置;训练服装费;宣传费、训练枪支维护保养费、靶场、车辆的租赁费、油费、通讯费、会议费用;军事理论课课酬等。
学生军训经费使用要严格经费管理,精打细算,量入为出,专款专用,最大限度的发挥经费使用效果。
第八章 附 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