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契约变迁范文(精选9篇)
会计契约变迁 第1篇
关键词:会计契约变迁,利益相关主体,博弈
一、会计契约及利益相关主体概述
1. 会计契约概述
会计契约作为一种特定的经济类约定, 使会计的核算依据更加准确、具体, 使会计对相关经济责任的监控更加有效。[1]
夏恩桑德认为, 会计契约的本质是“经济上自利的组织原则”;会计契约是特定的制度推行机制中必要组成部分, 它取决于各个利益相关主体间的力量博弈, 一个组织中所有的交易都是借助会计来调整彼此间的关系而达成的一致性约定。
2. 利益相关主体概述
利益相关主体或者利益相关者, 是指作为会计契约的实际缔约主体, 是契约规则变迁的实质博弈力量, 是具有实在或潜在能力通过会计契约的制度创新获得收益的一切个人与组织。[2]
利益相关主体的外在对象化可以具体为:政府、外部投资者、企业债权人、企业所有者以及企业员工等。会计契约外在表现即为会计制度或会计准则, 它是会计契约的所有参与的利益相关主体关系变化、调整的结果。
二、会计契约的变迁及各利益相关主体的博弈关系
1. 我国古代会计契约的变迁及各利益相关主体的博弈关系
我国正式的会计契约最早可以追溯到西周, 《周礼》“听出入以要会”, “受其会, 听其致事”等, 表明西周时期的会计信息明文要求以口述和文字记载;这一时期, 处于奴隶社会, 各利益相关主体相对单一, 帝王作为会计契约的绝对制定者, 其博弈力量大大超越奴隶主, 这一时期的博弈关系主要是奴隶主与帝王之间的报告和依照顺从关系。此后的封建社会中, 契约阶级压迫的本质没有改变, 封建帝王的博弈力量仍然大为超过民间组织;封建社会固然使会计契约有了一定的发展和完善, 但各个博弈主体的关系仍没有根本改变。
2. 我国近代会计契约的变迁及各利益相关主体的博弈关系
鸦片战争后, 我国从封建社会进入半殖半封形态, 外部矛盾使得各个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内部矛盾暂时被隐藏;另一方面, 西方列强在暴力打开中国国门的同时, 也给会计的契约领域也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具体表现为出现了专设的用于核算国家收支和内部审计会计司, 另外, 以复式记账为标志的西方核算技术和管理模式得到较为广泛的普及。因此, 较古代封建社会相对而言, 这一时期会计契约的变迁是较为显著的;虽然各个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内部矛盾暂时被隐藏, 但这也为日后矛盾的展开和解决积蓄了潜在力量。[3]
3. 我国现代会计契约的变迁及各利益相关主体的博弈关系
(1) 我国会计契约制度改革的过渡期和初期 (1978年至1997年)
自1978年起, 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我国经济过渡时期“以增量为主的渐进式改革”的方针, 这是我国经济从崩溃边缘走向复苏的重要里程碑, 同时也给我国会计事业的契约发展注入新的生命力。这一时期我们恢复了因“文革”停顿的会计制度司, 颁布了《会计核算工作规则》等, 这都为会计契约规则的开拓创新打下新的时代基础。
自1992年起, 我国进入改革的初期, 财政部结合我国当时国情, 并广泛借鉴了国际惯例, 出台了14个行业的新会计制度;这较好的体现了各行各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和与之相应的利益主体的要求;我国会计基本实现了计划经济会计模式向初步的商品经济会计模式的转变。但是, 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刚刚建立, 会计契约其他参与主体的博弈力量还比较薄弱, 政府力量依旧占绝对支配地位。另外, 由于产权问题的不明确性, 也使得会计契约的各利益参与主体的身份和地位得不到真正确立。
(2) 我国会计契约制度改革中期 (1998年至2007年)
自1998年起, 我国初步建立起符合现代法治观念的会计契约。2001年我国正式加入WTO, 财政部颁布一系列综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一系列适用于特殊行业 (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 的会计核算准则体系等。这一时期, 我国各个利益相关主体的地位、作用及参与程度有较大提高, 主要表现为政府、注册会计师和企业三方的博弈。
为了适应股权分置改革, 截至2006年, 会计准则委员会先后制定了17个原有会计准则, 以及22个新的会计准则, 初步建立了我国具体会计准则的基本框架。2007年, 经过各方多年努力, 我国初步构建起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的且与国际接轨的会计准则体系。这一时期, 企业和政府作为主要的会计利益相关主体的代表, 他们的关系发生了实质性改变;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推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施行, 企业逐渐摆脱了依附于国家政府的从属地位, 演变为独立自主的经营实体[4], 企业与国家政府的经济关系有“计划、划拨、配给”转变为“上缴税收”;从而使得企业的市场主体的地位到真正确立, 这种主体地位的确立, 促使企业这一会计利益相关主体能真正、有效、全面积极参与到博弈中, 企业的利益相关需求就能更好的在会计契约的博弈中体现。
(3) 我国会计契约制度改革的现在时期 (2008年至今)
进入2008年, 我国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快速、稳步提高, 会计契约制度的改革更为显著。新会计制度的颁布推行、“两法合并”、国际会计趋同更加深入人心等等。这一时期, 作为会计利益相关主体代表的政府和企业, 他们的博弈地位和力量关系发生的变革更加巨大, 政府干预的会计契约形态加速淡化, 而企业的主体利益都到更有效的体现和满足。
进入新世纪, 市场自由意识形态大大增强, 会计契约制度的改革成本呈快速下降趋势。此外, 我国外部投资者的博弈力量正快速提高, 可信赖的第三方制度逐步完善。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 有更多的利益相关主体参与交易和博弈, 更多的会计利益需要在契约中得以表达和体现, 使得各个利益相关主体参与博弈和会计契约制定的积极性大大增强, 这将对我国会计契约制度的改革和发展产生巨大现实和潜在的作用, 引发变革式的影响效应。
参考文献
[1]雷雷光勇.会计契约论.[M].北京:经济出版社.2004.[1]雷雷光勇.会计契约论.[M].北京:经济出版社.2004.
[2]吴水鹏.会计学原理.[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2006.[2]吴水鹏.会计学原理.[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2006.
[3]杨解君.契约文化变迁及启示.[J].法学评论.2004年第6期.[3]杨解君.契约文化变迁及启示.[J].法学评论.2004年第6期.
中国会计制度变迁:特征及解释 第2篇
摘要:会计制度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公共合约。开始于80年代的中国会计制度变迁,是一次以资本市场和国际惯例为导向,以政府为制度供给主体的强制性、渐进式制度变迁。
关键词:会计制度变迁;公共合约;强制性;渐进式
作者简介:綦好东,山东财政学院现代财务与会计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济南250014)。
一、会计制度的性质
按照新制度经济学派重要代表人物诺斯的解释,“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地说,它们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诺斯,1994)。广义的制度包括正规制约和非正规制约,即“是由当时在社会通行或被社会所采纳的习惯、道德、戒律、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构成的一组约束个人社会行为,因而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规则(樊纲,1996)。”按照以上制度含义的一般解释,会计制度应包括制约会计行为人及利益相关者的法律、法规、准则、惯例及单位内部会计制度的总和。
从本质上看,会计制度也是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准则。无论是会计法律还是会计准则、会计惯例,或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就其本质功能而言,都是调节人与人之间经济关系的一种规则。因此,同其他社会性制度一样,会计制度也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会计制度的制定同样是在利益矛盾冲突条件下的一种公共选择过程。会计制度的“消费”既具有排他性,又具有某种强制性。尤其是在我国,会计制度大多表现为法律、法规的性质,其强制性“消费”的特征更为明显。
然而,对具有技术规范外在特征的会计准则性质的认定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迄今为止,国外学者关于会计准则性质的认识,主要有三种代表性的观点:(1)会计准则是一种技术手段;(2)会计准则具有经济后果;(3)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是一项纯粹的政治程序(刘峰,1996)。而我国青年学者谢德仁则认为“会计准则的性质在于它是一项关于一般通用的会计规则的公共合约(谢德仁,1997)。
在笔者看来,将会计准则看作是一种纯粹的技术手段,只是看到了会计准则的.实施过程所呈现的技术规范这一外在形式,而没有对会计准则制定过程及实施后果给予足够的关注。其实,作为一种公共物品,会计准则的制定是相关各方利益冲突条件下的一种公共选择过程,甚至因此而上升为一种“政治化的程序”。与此相适应,会计准则的实施会产生影响信息使用者决策、影响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经济利益分配的“经济后果”。第二种观点虽然看到了会计准则所具有的“经济后果”,但没有明确回答会计准则究竟“是什么”的问题,即没有概括出会计准则的基本属性。第三种观点强调了会计准则制定过程所表现的政治化程序特征,但“政治化程序”毕竟仅是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所表现的特征,而不是从准则制定到准则实施后果全过程的性质。
笔者比较赞成谢德仁博士关于会计准则是一种公共合约的观点。因为将会计准则定义为一种公共合约能够更好地解释会计准则制定、实施及实施后果的系统性特征。不过,笔者要强调的是,会计准则作为一种规范会计行为的制度,虽然也是一种经过各利益集团斗争而形成了的社会合约,但它与其他社会性制度相比具有自己的特征。这种特征主要表现在其作用机制上。一般而言,制度作为一种社会机制,常常是通过界定个人或组织的行动空间及其责权利,直接约束利益主体的行为来实现对人与人之间利益关系调节功能的。
契约关系中的会计政策选择行为探析 第3篇
关键词:契约关系;会计政策;政策选择
一、会计政策及其选择的含义
(一)会计政策的含义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
会计政策是会计处理上所选择的能够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具体会计程序和会计方法。会计政策是会计理论与会计实务的桥梁,它体现了会计理论思想,又规范着企业会计实务,对资本市场上的利益相关者意义重大。
(二)会计政策选择的含义
会计政策选择是一种决策,是管理层根据特定情况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作出的选择。其主要目的在于以一定的方式影响(形式上或实质上的影响)会计系统产出的信息。
会计政策对会计信息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这种影响客观上造成了会计信息的不确定性,只要企业在宏观会计政策范围内对会计处理方法有选择的权力-这种不确定性就始终存在。企业选择不同的会计政策会产生不同的会计信息,将导致企业利害关系集团不同的利益分配结果和投资决策行为,进而影响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和结果。
二、会计政策选择的理论分析
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会计报告系统可以看作信号显示系统,它旨在向所有者传递管理者的努力程度和能力。例如,稳健的会计政策传递着这样的信号:公司的盈利质量高,有充足的现金流量,管理层对企业未来充满信心。如会计政策的稳定性向外界传递着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相对稳定。会计政策一旦选定,就不得随意变更。许多面临亏损和违约边缘的公司,往往通过无理由地变更会计政策,使亏损变为盈利。
在有效市场假说(EMH)条件下,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不会影响证券的市场价格,除非不同的会计政策具有直接的现金流量后果。各种会计政策如摊销方法的选择、存货的先进先出法还是后进先出法,只会影响报告期的账面利润,并不会影响现金流以及股利。只要企业披露所选择的会计政策及与之相关的变化信息,投资者自然会根据差异作出相应的调整,不会被不同的会计政策所干扰。
从委托代理理论看,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信息不对称导致经理人的机会主义和道德风险增加,股东的契约监督成本很高,通过对不同会计政策的选择可以影响契约监督成本,进而影响企业价值以及各利益主体的利益。
三、实证会计理论的三大假说
会计政策选择行为是实证会计研究的重点,目的是试图解释和预测各利益集团是如何通过会计政策选择来实现各自的目标。从契约理论出发,企业选择不同的会计政策,与管理报酬契约、债务契约和政府契约密切相关。
(一)管理报酬契约与会计政策选择
在两权分离的现代企业中,股东与经理之间的代理关系通常表现为一系列的相关契约,主要是报酬契约。由于二者的目标并不一致,所有者想要使财富最大化,而管理者则想要更多报酬和享受。管理层可能会有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这样的代理问题。所有者为了提高企业价值,须支付给管理者更高的享受成本,为了有效解决利益冲突,通过签订最佳管理报酬契约,所有者向管理者提供激励,促使其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而努力。
为检验报酬契约和会计政策选择之间的关系,Watts和Zimmerman提出了实证会计理论三大假说之一的“红利计划假说(The Bonus Plan Hypothesis)”。该假说认为,分红计划并不总是促进企业管理人员选择可增加当期盈利的会计政策,通过操纵不同期间的会计收益,将会影响经理人员红利报酬的现值,并增加其获取报酬的确定性程度。
(二)债务契约与会计政策选择
债务契约是指企业经理人员代表股东与债权人签订的、用于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一种法律文书,包括各种贷款契约、债券发行契约等。企业通常应以一定的债务偿付能力或水平等限制性条款来保证债权的安全,如規定最低限度的流动比率,限制对资产的清理和转移,防止支付清算股利,限制可能增加企业风险的兼并或投资活动,规定利息保障倍数,限制企业发行新债等。
Watts和Zimmerman提出的“负债权益假说”。该假说认为,较高的负债权益比意味着较高的负债程度,它能给企业带来杠杆利益,但同时也存在较大的风险。当企业负债融资的成本小于投资带来的报酬率时,企业管理人员就有可能选择提高当期盈利的会计政策;当负债融资的成本大于投资带来的报酬率时,企业管理人员就有可能选择降低当期亏损的会计政策。
红利计划假说是针对管理者与股东之间的内部代理契约关系而言的。负债权益比率假说则针对的是管理者与债权人、股东之间的外部代理契约关系。
(三)政府契约与会计政策选择
政府契约是政府为限制、规范社会团体或个人行为而制定的各种法律、法规等,在此仅指与会计核算相关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及税收法规等。
Watts和Zimmerman认为,政治活动是一种为转移财富而进行的竞争,这种竞争将导致企业的财富部分地被转移至经营者以外的个人手中。这种由于政治活动对企业造成的损失称为政治成本,原因可能来自政府、社会舆论及公众,其内容具体包括寻租成本、税费管制成本和社会契约成本等。
按照政治成本假说(Po1itical Cost Hypothesis),政治成本较大的公司更希望在政府和公众面前表现得成熟和稳定,此外,这类企业的自身财务制度往往相对健全,对企业或个人的声誉比较珍惜。相比之下,政治成本较小的公司,受到的关注少,声誉成本低,更可能采取会计造假手段来操纵利润。因此,对政治成本大的企业而言会利用“会计政策选择”来平滑各期的会计收益。
参考文献:
[1]戴奉祥.论债务契约约束与企业会计政策选择[J].重庆商学院学报,2001,(03).
[2]张咏梅.债务契约与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相关性分析[J].广西农村金融研究,2005,(03).
[3]赵艳,刘玉冰.契约理论与会计政策选择研究[J].财会月刊(综合版),2006,(07).
会计契约变迁 第4篇
契约的权利分为特定产权和剩余产权。特定产权是在契约中明确规定的权利,其存在的前提是契约的完全性或明确性。在一定的范围内,契约条款的签订、执行是完全的、明确的,由此规定的财产权利,如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与转让权等是明晰的,必须得到尊重与充分的实施。从契约与人类交易的关系来看,在家族外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通常按利己主义的原则处理,而家族内部则按一种服从或默契来解决。企业内部的各种关系是通过长幼尊卑等家族伦理道德的自发作用来规范协调的,各个成员之间的正式契约不存在或不完善,对各种人际关系的协调只能起到辅助作用,即人与人之间的交易关系主要靠自发而非外部强制力维护。
家族企业所有权的变迁本质上是一个企业“核心控制权”从创业家族向职业经理人(非家族成员)的转移重置过程。从企业的契约性质出发,家族企业所有权的变迁过程也可理解为是一个创业家族与职业经理人之间就企业控制权的重置所缔结的一组要素合约,是职业经理的“高级知识资产”与创业家族“核心自有资产”之间的特殊合约,是“人力资本”所有者和“财务资本”所有者在企业要素使用权层面所能缔结的最高要素合约形式(余立智,2003)。家族企业产权和家族企业契约的性质,决定了家族企业治理应该是关系治理和契约治理共存互补的双重治理机制;家族企业内部治理更倾向于关系治理。
一、完全契约与古典家族企业特定产权
古典家族企业内部契约关系的完备性与所有权结构单一(家长制)是统一的,主要表现在产权归属主体的唯一性、产权结构的统一性、剩余收益权的唯一性及家族利益和企业利益高度重合。古典家族企业是指家族企业的初期组织状态,其主要形态是家族式业主制企业和家族式合伙制企业。企业主对企业拥有特定的产权。家族企业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企业主的个人魅力和能力。在初期,家族企业以血缘、亲缘为纽带,核心层彼此关系密切,信任程度较高,企业容易形成向上的合力,能够面对生产经营中的各种挑战,企业运作效率较高,在决策正确的前提下,借助企业主权威和集权的组织管理体制能够整合企业内部的各种资源,切实有效地贯彻实施决策者的意图,企业主能力相对于企业成长水平而言是足够的。从股权和产权分布的状况看,19世纪70、80年代的美国,86%的企业股权掌握在企业主一人手中,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几乎100%掌握在企业主及其家族手中。我国浙江省工商局通过7841份问卷调查显示,有80.85%的独资企业由个人或家庭经营;有77.84%的合伙企业其合伙人为2-3人,3人以上的合伙企业只占22.16%(应焕红,2003)。
在新古典经济学体系内,契约是完备的。完全契约意味着准确而完备地描述了与交易有关的所有未来可能出现的状态;详细列明了每一状况下契约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以及风险的分配;明确规定了契约履行方式和违约后的处理程序。古典家族企业内部,家族成员之间产权界定不清;家族企业与外界产权关系不清,所以在产权安排上,企业主拥有企业完全的信息和全部剩余索取权。由于业主对信息,尤其是财务信息的垄断,再加上企业规模小,管理结构简单,业主或者合伙人只需要用自己的人力资本就足以控制和管理企业,不存在较大监督困难,家族成员在企业中位置以及未来财产的继承基本上可以预知。目前中国的大多数家族企业还是由第一代创业者控制,业主在其创业和企业成长中形成的个人权威,支配着所有的重大决策,控制了企业各种资源的配置。在古典家族企业中,非人力资本与人力资本是合一的,因而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的激励给予了既是所有者又是经营者的业主。业主对生产者人力资本的测度不存在很大的困难,业主与家庭成员之间的未来关系在经营之初就基本显现出来,而且由于古典家族企业生产者人力资本的专用性低且抵押性差,所以,从效率方面看,这种产权契约安排是最优的所有权安排。
二、不完全契约与现代家族企业剩余产权
现代家族企业内部契约的不完全性引致产权变迁需求,主要表现在治理主体趋于多元、治理机制中的委托代理关系以及激励和约束机制方面的缺陷。
现代家族企业中,创业家族主要通过控制若干家最具实力的、对企业或集团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核心企业来实现剩余控制权。家族企业的股权进一步开放,在家族成员或者一些关键的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才之间进行分配,家族掌握部分的索取权,但几乎拥有完整的企业剩余控制权。企业管理开始走向社会化,其内部组织多成三元结构,管理人员由家族成员、外聘经理以及内部基层人员组成。家族成员分布在公司的各个岗位,所占比重相对下降,但家族的核心人物(创业者)居于最高管理者的岗位。
作为先赋因素和后天诸多因素的综合积淀物,家族成员之间的远近亲疏和尊卑秩序遵循的是一种在家族伦理约束下的“差序格局”。在由这一格局所规范的亲缘关系属性中,有一些是与企业合约的应有权利结构相嵌合的,而另外一些则可能与企业合约的应有权利结构存在不相嵌合的情况。其中,尤以以下两种情况最为突出:由企业主对于嵌入于企业中的亲缘关系属性的有限控制力所可能导致的企业治理机制“约束软化”的情况;由企业主在重大企业决策中的无限不对称权威所可能导致的企业发展“错轨”和“出轨”的情况。因此,现实中一些对以上家族企业弊端有着清醒认识的“企业家”,会选择在其拥有“核心签约人”和“家长”双重身份的时机上,强力推动企业内家族成员关系属性的优化重组,在家族内部建立起与现代化制度管理和科学决策相配套的一系列“成规”,通过约束家族成员嵌入于企业的条件、方式、途径和相互间权利边界,使得家族要素行为与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内在要求相适应。
家族企业剩余产权存在的原因是契约的不完全性。威廉姆森(1985)在研究了交易的特性与契约关系之后指出,交易费用、有限理性、机会主义以及行为和信息的不对称性决定了契约的不完全性。根据交易的三因素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和经常性的不同组合,形成四种有效的治理机制:对于非专用性交易,市场治理是主要的治理机制;当交易是偶尔进行的混合型和高度专用性交易时,需要三边治理;当交易重复发生,且由混合和高度专用性投资构成时,双边治理最有效;当交易越来越特异,即资产的专用性非常强时,垂直一体化是最有效的治理机制。由此可见,不完全契约的实施需要多种机制的共同治理,现代家族企业的治理演进也需要遵循这一规律。
三、家族企业治理模式契约与关系治理的整合
现代家族企业内部契约的不完全性引致产权变迁需求,而所有权变迁的本质是一个企业“核心控制权”从创业家族向职业经理人(非家族成员)的转移重置过程。因此家族企业制度的变迁包括以下两层含义:一是指家族企业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在创业家族内部和(或)外部各要素主体之间的重新优化配置;二是指以“家长专制”、“亲情治理”和“代际传承”为核心治理特征的家族企业治理机制的变革。传统的公司治理理论认为家族企业治理结构演进应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初创期的古典家族式企业,即企业剩余索取权与核心控制权统一于企业主(家长),内部契约完备。第二阶段是成熟期的企业家式企业,即家族企业在发展成熟后很难在市场竞争中始终保持核心签约人与家长权威和企业家能力的统一,因而引入经理制就成为必然,企业所有权与控制权开始分离。但企业主仍在企业中保持较高的权威且不肯放权,他们只是“租入”高素质人力要素的使用权,在向其让渡部分控制权后,依然以出资人的身份在新的合约条件下行使对企业剩余的索取权和大部分控制权。第三阶段是转换期的现代企业治理模式(通常指上市后的企业)。这时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外部人力资本专业化知识所引致的企业生产剩余增量大于创业家族为购买其专业化服务所支付的固定薪金,因而创业家族向人力资本的拥有者转移相应职能下企业资产的全部控制权,从而企业控制权和所有权基本分离,职业经理人拥有企业的剩余控制权而企业主拥有剩余索取权。但这样往往存在代理人个人诉求与委托人家族利益诉求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可能引发家族企业额外支付的代理成本。因此,家族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完全分离并不是其最优的治理模式。其实纵观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家族仍牢牢控制大公司所有权和控制权的还大有所在,因此构建一种新型治理模式对家族企业的发展更具有现实意义和可操作性。给出家族企业治理结构的基本模式,(如图所示):
资料来源:根据MikkoMustakallio,2003年相关资料整理
关系治理和契约治理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关于市场交易和政府管理的经济治理制度,在本质上它们是不相容的,关系治理强调信息与交易的不透明性和治理的随意性,契约治理则要求信息与交易的透明性以及治理的规范性。关系治理中的关系、信息和交易的不透明性以及政企合谋等特点决定了它只有在经济规模小、交易范围窄的经济发展初期具有优势,随着经济规模越来越大、经济结构越来越复杂、交易范围越来越广,关系治理下的市场交易和政府管理成本会逐渐超过建立契约治理体制所需要的成本,成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阻力,此时,建立一个以契约为基础的经济治理体制就成为当务之际。
四、结论
会计契约变迁 第5篇
一、会计规则的契约性质
企业是一个有效的契约组织, 是各种要素投入者 (利益相关者) 为了各自的利益而联合缔结的一种具有法人资格和地位的契约网络。作为理性的经济人, 各种要素投入者必然会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这个过程中, 掌握真实的会计信息至关重要。会计信息由管理当局提供, 管理当局拥有会计政策选择权, 由于所有权与控制权的相互分离, 管理者成了真正控制企业的“内部人”, 相对于其他的利益相关者, 其具有明显的信息优势。由于存在信息的不对称, 使得那些具有强烈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动机的管理者可能会产生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行为。因此, 有必要对其会计政策选择权实施一定的限制。会计规则作为规范企业会计信息生产与披露的一种制度安排, 正是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充分博弈的均衡结果。所以, 会计规则的制定和选择是一种有效的制度安排。
从契约经济学的角度来看, 会计规则是利益相关者就会计政策 (会计方法和会计程序) 选择所达成的一种公共契约。一般而言, 会计规则可分为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前者是一种正式契约, 后者则是一种非正式契约, 即未被正规化的会计惯例。通常情况下, 作为正式契约的会计规则, 可进一步分为通用会计规则和特殊会计规则, 前者由于得到政府或民间权威机构的支持而适用于所有企业, 如我国正式颁布的《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及各种会计准则等 (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 , 正是因为这些通用会计规则具有“公共品”的特性, 所以会计规则才具有“公共契约”的属性。特殊会计规则则源于交易事项和会计实务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的需要。如果通用会计规则不能应用于行业、企业, 那么就将其进一步具体化, 制定成为单个行业、企业服务的会计规则。因此, 会计规则是正式契约和非正式契约的联结体, 而现实中的会计准则则是“通用契约”和“特殊契约”的耦合 (雷光勇, 2004) 。
会计规则作为一种规范会计行为的契约安排, 是一种不完全契约。其不完全性受会计规则制定者的有限理性、外部经济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交易成本以及信息的不对称性等因素的影响。而会计规则的不完全性决定了其不可能对所有的经济事项和交易进行规范和界定, 这就使得会计规则留下遗漏或缺口。正是由于会计规则契约的不完全性, 才使得剩余会计规则的选择权与制定权及其契约安排变得十分重要。剩余会计规则的选择权与制定权是企业剩余控制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会计规则的选择与制定具有直接的经济后果性, 因而获得会计规则的选择权与制定权便意味着在企业剩余索取权的分配博弈中占有较大的优势, 从而获得更大的利益。可见, 会计规则的选择权与制定权的契约安排对企业剩余索取权的分配具有重要的影响。
二、会计规则的契约功能
1. 降低交易成本。
从总体上来看, 会计规则是一种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的契约制度安排 (刘峰, 2000) 。瓦茨等 (1983) 认为, 同会计规则一样, 审计也具有降低契约成本、增加企业价值的功能。他们通过对审计历史的考察, 发现在英国的《公司法》 (1862) 颁布之前, 就已经存在企业自愿接受外部审计并将这一要求写进公司章程中的案例。这一发现, 进一步证明了会计规则具有降低交易成本的功能。
2. 激励功能。
会计规则不仅意味着任何一个会计主体有权做什么, 而且界定了其所能得到的相应利益及其所获取利益的依据或条件。一般而言, 会计规则激励功能的强弱主要与受会计规则规范下的会计行为主体的努力与报酬匹配的程度有关。所谓会计规则制定权的契约安排, 并不是单纯地赋予权利、承担责任, 而是对责、权、利进行一体的安排。现代企业的管理者之所以有努力从事会计管理的积极性, 是因为其掌握了会计规则的选择权, 从而能够为其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服务。因此会计规则的制定可以发挥稳定而长久的激励作用。
3. 约束功能。
会计规则的作用空间有一定的边界, 体现了会计规则的有限性。正是基于这种有限性, 会计规则才具有约束力。因为会计主体一旦选择了某项规则, 就给自己确定了行为边界, 知道自己行为可涉及的范围及利益获取的方式和数量, 知道超越规则边界的后果或所要付出的代价。如果没有会计规则对会计主体的约束, 仅凭人们的道德操守行事, 那么且不说那些违法乱纪行为对经济社会的破坏, 单说没有“规矩”的会计工作也难以成“方圆”, 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4. 资源配置功能。
会计发展的历史实质上就是会计规则选择的历史, 不同的会计规则选择生成不同的会计信息, 诱导出不同的经济行为, 从而影响到市场上各行为主体对稀缺资源配置的选择, 包括资源在不同主体间的配置、资源的流向和流量以及资源使用的分布状况均会受到影响。会计规则实现资源配置功能的逻辑关系在于:会计规则的制定与实施产生特定的会计信息, 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行为, 从而影响市场上的资源配置状况, 最后达到特定的效率标准。利益相关者可以在一定限度内选择会计规则, 优化会计规则结构, 从而优化其资源配置功能, 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三、会计规则对融资契约的影响
会计规则约束的是会计方法和会计程序的选择和运用, 其最终结果必然会对会计信息产生影响。而会计信息 (财务信息) 在融资契约 (财务契约) 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它是融资契约的核心内容和关键所在, 对利益相关者的决策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融资契约功能的有效发挥, 必须以真实、相关的会计信息为基础。因此, 会计规则作为会计信息的规则机制, 对融资契约的运行效率具有重要的影响。
1. 会计规则制定权。
会计规则制定权契约安排包括一般通用会计规则的制定权、剩余会计规则的制定权以及对一般通用会计规则的遵循和对剩余会计规则制定权的适当行使的监督等方面的契约安排 (谢德仁, 2001) 。由于会计规则是一种不完全契约, 其不完全性意味着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存在剩余会计规则制定权的问题, 二是谁拥有剩余会计规则制定权的问题。现代企业会计规则制定权的契约安排范式是:政府享有一般通用会计规则的制定权, 管理者享有剩余会计规则的制定权, 由独立、客观、公正的注册会计师来监督管理者对一般通用会计规则的遵循和对剩余会计规则制定权的适当行使 (谢德仁, 2001) 。会计规则制定权蕴涵的意义在于:会计规则的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公众的利益制定出适用于各会计主体的会计规则, 从而谋求社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会计规则制定权分享可以促使社会资源在博弈中达到相对的最优状态, 并尽量避免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和资源的浪费。
但是, 作为一种剩余控制权, 剩余会计规则制定权由管理者拥有并不符合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相匹配的原则。在正常情况下, 股东拥有企业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 也就拥有了剩余会计规则的制定权。由于管理者并没有剩余索取权, 因而剩余会计规则制定权若由管理者拥有, 则这种剩余控制权对管理者来说也只能是一种廉价的投票权。这时管理者便会因自己的努力并未获得应有的收益 (剩余索取权) 而与股东之间产生代理问题。为了解决这个代理问题, 股东可以采取两种方式:要么自己出任管理者, 要么让出一部分股权给管理者。企业管理者拥有剩余索取权程度或比例的高低与其努力程度正相关。无论采取何种方式, 管理者都会获得剩余索取权, 这时, 就能使其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相对应, 从而使委托代理双方的利益最大化。从所有者的角度来看, 股东只不过是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下的所有者, 当企业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时, 剩余控制权转移至债权人手中, 相应的, 剩余会计规则的制定权也应该由债权人来行使, 这时的会计规则就是清算会计规则了。从这个意义上说, 剩余会计规则制定权的契约安排具有相机性特征。
会计规则制定权对融资契约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剩余会计规则制定权和通用会计规则选择权的行使将影响管理者的决策行为, 不同的会计方法和会计程序的选择, 会产生不同的会计信息流量, 从而影响融资契约的运行效率。在债务融资契约中, 会计数据是制定债务契约条款的基础, 以会计数据为基础的债务契约要行之有效, 就必须对管理者所进行的会计数据确认、计量和报告的会计方法和会计程序采取一些限制 (瓦茨、齐默尔曼, 1999) 。如果对用以计算会计数据的会计政策不加管制, 企业管理者就会产生夸大资产和盈利、减少负债和费用的动机。瓦茨和齐默尔曼的实证分析表明, 若其他条件不变, 企业的负债权益率越高, 管理当局便越有可能选择将报告收益从未来期间移至当期的会计政策, 以获取最有利的债务契约限制条件, 从而满足其融资需求。
但是, 这势必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带来债务融资契约的代理成本, 从而降低债务契约的运行效率。在股权融资契约中, 10%的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曾一度是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再融资的硬性条件, 于是年报中出现了一大批净资产收益率刚刚上线的上市公司, 这被专家称为“10%现象”。已有的研究成果表明, 这种现象显然是控制性股东及管理者进行会计方法和会计程序选择的结果, 其目的是获得股权再融资。这种投机取巧行为损害了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 增加了融资契约的代理成本。因此, 为了约束控股股东和管理者对会计政策选择的随意性, 引入外部监督机制特别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监督是非常必要的。一种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能够保证融资契约各方最大限度地实现自身利益, 从而也能够提高融资契约的运行效率, 完善财务治理结构, 提高企业价值。
2. 会计信息与融资契约。
会计信息与融资契约具有紧密的联系。会计信息保证了契约的签订和履行, 对契约具有激励和约束的功能, 它们之间的联系是通过会计规则的制定和运用而实现的, 会计规则产生会计信息, 会计信息生成融资契约 (签订与履行) 。会计信息与融资契约的关系表现在:
(1) 会计信息是契约主体签订契约的基础之一。从委托代理关系来看, 会计对会计主体负有传递会计信息的责任, 需要对会计主体的经营管理责任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即提供会计信息。只有当代理双方掌握了相关的信息之后, 才能进行谈判, 并签订契约。例如, 股权融资是管理者和投资者之间的一种契约, 投资者在购买股票之前, 主要通过公司会计信息来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
(2) 会计指标是构成契约的内容之一。在融资契约中, 常常规定一些指标来约束代理人的行为, 以评价代理人的经营业绩。这些指标恰恰是由会计信息系统提供的会计信息, 如利润、净资产收益率、利息保障倍数、责任成本、股利分配等指标, 它们既是会计信息, 又是契约的一个组成部分。
(3) 会计信息是监督和评价契约履行效果的重要依据。在融资契约中, 委托人 (债权人) 主要通过代理人 (债务人) 提供的财务报表及相关会计资料所披露的会计信息, 来监督和评价代理人是否根据委托人的利益进行决策, 从而根据代理成本和代理收益, 采取维护自身利益的措施。
(4) 外部审计是监督契约履行的重要工具。审计尤其是注册会计师审计是会计的逻辑延伸, 从广义上来说, 审计信息是会计信息的一种。对审计的需求源于它在融资契约中降低企业代理成本的作用, 因为除非契约条款得到监督和实施, 否则契约就无法发挥约束双方的作用, 而审计正是用于监督的方法之一。审计师可以验证契约条款所使用的会计数据是否符合公认会计程序以及契约条款是否被违反, 因此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外部独立审计是保证资本市场有效运行的一种重要制度安排, 业经审计的会计信息以及由此提供的审计信息是利益相关者评价和衡量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的重要依据, 因而其对债务契约、股权契约、报酬契约等的谈判和履行会产生重要的影响。
3. 会计规则的自我执行有助于融资契约的自我履行。
会计规则的约束功能通过自律和他律两种机制发挥作用。会计规则的自我履行能够降低交易成本, 但是它的实现还需要依靠会计规则执行者的职业道德, 即要有诚信。诚信机制是一种非正式的契约制度, 它同正式契约一样具有约束机会主义行为的功能。由于会计规则契约的不完全性, 在规范会计行为的契约安排中, 必然存在制度“缝隙”, 这就是剩余会计规则的制定权和通用会计规则的选择权问题。这种不完全性程度越大, 会计规则执行者可选择的空间就越大, 因而就越需要诚信机制来提供保证。事实上, 诚信机制是一种成本更低廉的维持市场经济秩序的工具。诚信在减少交易成本以及提供一种远离“不合作均衡”的手段上能够发挥作用 (陈汉文等, 2005) 。如果诚信机制能够发挥作用, 那么会计规则就能够自我执行, 从而促使融资契约的自我履行, 降低契约运行中的交易成本。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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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谢德仁.企业剩余索取权:分享安排与剩余计量.上海:上海三联书店, 2001
会计契约变迁 第6篇
一、本文作者简介和本文结构
(一) 作者简介
Richard A.Lambert, 系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教授。1977年毕业于佐治亚理工学院, 于1980年获得斯坦福大学硕士学位, 1982年获斯坦福大学博士学位。曾任教于西北大学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宾夕法尼亚大学、斯坦福大学。于2005年至2009年任职于《会计研究杂志》 (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 、《会计研究评论》 (Reviewof Accounting Studies) 。曾获得1989年海伦顿莫斯砧卓越教学奖。1991至1992年商学院的信托教职研究员, 1984至1985年任合益咨询公司 (Hey Group) 研究员。他的研究领域是绩效评估的规范与实证研究、激励报酬计划、成本分析与财务报告等。目前主要从事估价、员工股票期权计划的激励效应、以及资本成本与信息等方面的研究。
(二) 《综述》基本结构
《综述》分为七个部分, 主要研究五个方面内容, 按照承前启后的原则:第一, 分析单期代理模型中由于委托人观察不到代理人的行动而产生的激励问题;第二, 继续分析代理人对多个行动负责的隐藏行动模型;第三, 关注由于代理人拥有更多影响生产过程或产出本身的参数的信息, 而造成的代理问题;第四, 讨论沟通、盈余管理和现实原理;第五, 简短地讨论多期代理模型与投资问题。
二、《综述》的主要内容
(一) 单期代理模型
代理理论模型的构建基于检查潜在的激励问题。最简单的代理模型, 可以简化为委托人和代理人两个人。委托人的角色是提供资本、承担风险和提供激励, 而代理人的角色是代表委托人制定决策和承担风险。委托人首先选择一个业绩评价系统, 该系统将详细规定代理人的报酬所依赖的业绩指标和业绩指标与代理人报酬之间的函数形式。令s表示报酬函数, y表示契约中所使用的业绩指标的向量。基于以上契约, 代理人将选择一个行动向量a, 包括营运决策、财务决策或投资决策。这些决策和其他外生因素一起, 影响业绩指标的实现。用x表示公司的“产出”, 并且假定产出使用货币单位进行衡量, 产出的产权属于委托人。本文将在单期、单行动的代理模型中研究由于委托人观察不到代理人的行动而产生的激励问题。这些类型的激励问题通常被称为道德风险或隐藏行动问题。这些模型的特征使得真正存在的激励问题不能无成本地解决。
将委托人的问题表示为一个受约束的最优化问题, 委托人选择报酬函数 (函数形式和依赖的变量) 使以下问题取得最大解: (1) 最大化委托人的期望效用; (2) 受约束于代理人的参与约束; (3) 代理人的激励相容约束。
委托人效用定义为公司“净”收益, 令G[x-s]表示委托人的效用函数。假定委托人偏好更多的货币, G'>0, 并且委托人是风险规避或风险中性的, G''0。对于风险中性的委托人, 期望效用可简化为公司的期望净利润, 本文将假定委托人是风险中性的。
委托人的净利润受报酬函数的影响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 直接效应。作为报酬, 支付给代理人的每一美元对委托人都是损失。第二, 激励效应。报酬函数的结构会影响代理人的行动, 从而影响总产出x的分布。对大部分内容, 本文假定产出和业绩指标是随机变量, 其分布受代理人行动的影响。
在选择报酬函数时, 委托人必须确保该报酬函数能满足代理人“可接受的”期望效用。该条件在模型中表现为要求代理人从委托人提供的契约中得到的期望效用满足某个特定的外生可接受的最低效用水平。该最低的效用水平称为代理人的保留效用水平。
第二部分为激励相容约束, 表示契约和行动之间的关系。给定契约, 代理人将选择行动来最大化自己的期望效用。激励相容约束使得委托人同时选择契约和行动, 但只能选择一个对代理人而言是激励相容的组合。代理人的效用函数是用他的货币报酬s和行动a来定义的。《综述》将代理人从报酬契约中得到的报酬定义为他的货币效用。一般而言, 委托人为代理人作出的选择与代理人自己作出的选择是不同的。
(1) 最优解。作为比较的基准, 先假定不存在激励问题, 然后计算代理问题的解。在这个所谓的“最优”解中, 所选择的行动考虑到双方的利益, 并且所有报告都是真实情况下的合作解。令λ为代理人参与约束的拉格朗日乘子, 可以将最优解表示为以下问题的解:
求得一阶条件是:
以上等式表明, 代理人的报酬必须使委托人边际效用与代理人边际效用的比率对于所有 (x, y) 的实现值都是相等的。
(2) 最优解可以得到的情形。在给定委托人提供的报酬计划后, 假定代理人将从自身最优的利益角度出发选择行动。最优解可以得到的一些特殊情形, 第一种是代理人是风险中性的。这时, 最优的风险分担契约使代理人承担全部风险。给定最优的风险分担契约后, 最优的行动是可以最大化代理人期望效用的行动。第二种情形是使代理人是风险规避的, 最优解也可以得到。最明显的一种情形是代理人的行动是可观察的。这时, 委托人可以提供一个“混合”契约。
(3) 次优解仅仅产出 (x) 可观察。假定努力是连续变量, 产出也是连续的随机变量, 令f (x|a) 表示给定努力程度时产出的概率密度, 更高水平的努力对代理人的成本更高, 特别地, 假定V' (a) >0和V'' (a) >0。可将委托人的问题表示为:
假定最优努力是行动集的内解, 则代理的最优努力程度就能保证期望效用对努力的一阶导数等于零, 即
令λ为参与约束的拉格朗日乘子, μ为代理人关于行动的一阶条件的拉格朗日乘子, 委托人的问题可以表述为:
以上最优契约的一阶条件是:
如果μ=0, 以上条件就简化成最优解中的最优风险分担契约。所以, 一阶条件是否可以实现的检验, 等同于检验激励相容约束的拉格朗日乘子μ是否等于零。Holmstrom (1979) 证明, 如果委托人想激励高于最低可能的努力程度, 必须保证μ>0。
式 (6) 表明, 契约的形式依赖于fa (x|a) /f (x|a) 的函数形式和委托人、代理人的效用函数。保证契约是产出增函数的一个充分条件是, fa (x|a) /f (x|a) 是x的增函数。同时要求更高的努力, 使得较大的x比较小的x更容易实现。
(4) 业绩指标的加总。将不同的基本信号加总, 最终可以得到一个报酬的数据, 显然, 将信息加总过程和报酬函数形式分别进行解释是很困难的。既然会计师对业绩指标加总过程而不是对报酬计划构建负有更多的责任, 将这两部分分解就具有重要的意义。会计系统一般以线性的形式加总信号, 所以理解在什么情况下线性加总是最优的这个问题就变得非常重要。
假定委托人是风险中性的, 有两个信号y1和y2可用于契约之中, 将最优契约进行适当调整, 可以得到:
每个变量的斜率系数都可被认为是变量在契约中的权重。具体而言, 就是令线性加总过程表示成π (y1, y2) =β1y1+β2y2。Banker和Datar认为, 对于指数函数族, 斜率系数与“信噪比”之间存在比例关系。在计算斜率系数的比率时, 比例因子就消除了。如果给定代理人的努力后y1和y2的分布是独立的, 最优业绩加总过程中的相对权重满足
鄣E (y1|a) /鄣a是信号i对代理人努力的敏感系数。式 (8) 表明, 其他条件不变时, 一个指标越敏感, 该指标的相对权重越大;同时, 相对权重是信号方差的减函数。一个信号如果不太敏感且噪音很大的话, 我们可以将其权重调整为非常小的正值。相反, 如果契约形态或权重的大小是外生设定的, 使用这样的信号可导致委托人和代理人福利下降。
(5) 可控性原则和相对业绩评估。当信号的分布是独立的时, 任何对代理人行动敏感的信号在契约中都是有用的, 这实质上与会计中的“可控性”原则是相似的。如果代理人的行动会影响某变量的概率分布, 则我们将该变量定义为“可控的”。如果所有信号都是独立分布的, 代理理论就可以为可控性概念提供理论支持, 所有可控的有价值的变量都应该包括在代理人的报酬契约中。
在面临业绩指标具有相关性等更现实的情景时, 情况更加复杂。第一, 可控制的变量如果没有传递有关代理人行动的增量信息, 则不应该包含在契约中。第二, 有充分理由将不受代理人影响的业绩指标放入契约。当y1和y2相关时, Banker和Datar证明, 相对权重可写成:
式 (10) 表明, 只要两个变量的相关系数不为零, 它们在契约中的权重就都不为零。y1和y2之间正相关系数意味着他们在同一方向上受同一外生“冲击”影响。既然代理人行动不是随机变量, 这两个变量的相关系数必然来自它们“噪音”部分的相关性。将y2以负权重包含在契约中, 可以消除y1中的部分噪音。
而当公司股票价格下降, 对于股东来说可能会成为“政治”成本, 它可能会导致代理人之间破坏性的竞争。而且, 相对业绩评估可能会导致糟糕的战略决策。另外, 将某变量的影响从代理人的报酬指标中剔除后, 降低代理人预测该变量以及基于该变量的信息修改公司战略的动机。经理人员可以重新分配他们的财富组合, 从而消除一部分与市场相关的风险, 这样经理人员就通过自制RPE而得到部分好处。所以, 对于公司来讲, 在报酬契约中采用相对业绩评估是没有必要的。
(二) 多行动模型
单行动模型中, 信号的敏感性系数是非常重要的特征, 但并不是所有的业绩指标对特定行动的敏感性都一样。假定可以用一阶条件来表示代理人行动选择, 令μi为行动i (i=1, , m) 一阶条件的拉格朗日乘子。最优契约可以表示为:
Banker和Datar (1989) 有关线性加总何时是最优的结果可以继续发挥作用, 在多行动模型中, 业绩指标总体敏感性是单个行动敏感性的加权平均。
(1) 代理模型的线性指数正态公式。代理理论的一个替代公式是Holmstrom和Milgrom (1987) 提出的, 该模型限制了模型的一般性:第一, 风险规避系数绝对不变, 代理人的财富不会影响他的风险规避, 所以不会影响代理人的激励;第二, 假定业绩指标服从正态分布。最后, 代理人的期望效用具有特别容易处理的形式。
(2) 使用LEN框架的多行动模型。令x代表公司期末的现金流量, y代表业绩指标且服从正态分布。假定x和y的期望值都是代理人努力的n线性函数。令产出函数为n:
第一, 报表粉饰和激励的负作用。式 (14) 表明业绩指标受到报表粉饰的影响越大, 该指标的斜率系数就越小。委托人必须在更多生产性行动带来的利益与报表粉饰带来的成本之间进行权衡, 以决定在多大程度上使用业绩指标。
第二, 短视的业绩指标和增加一个新的业绩指标。假定b2, 但是q12=0, 这样可以将极端的业绩模型化。这样业绩指标不能激励行动2, 仅仅可激励行动1。当b2>0且q12<0时, 业绩指标和实际产出在相反的方向上移动, 即当代理人的行动具有长期利益, 但是可用的业绩指标仅仅反映了当前的成本而没有反应未来利益时。为了激励第二个行动, 委托人必须“纠正”第一个业绩指标的“不完整性”, 或者增加一个新的业绩指标。
第三, 趋同和敏感性精确度的权衡。这里《综述》研究一个特殊情况, 即一个业绩指标与公司产出是完美趋同的, 而另一个指标不是。
第四, 分部业绩和公司整体业绩。允许q21与b1不同, 即第一个行动a1对公司整体利润存在“溢出”效应。如果b1>q21, 则a1存在正的溢出效应 (Bushman等, 1995) ;如果b1
第五, 信息的受托责任与估价有用性。投资者基于他们所获得的与公司价值相关的信息进行交易, 而交易的结果就体现在股票价格中。然而, 代理理论表明, 一般而言, 信息出于估价目的的加总方式和出于报酬目的的加总方式是不同的。所以, 对公司的估价不等于评估管理者的贡献。
第六, 为了估价或受托责任目的而使用信息的其他问题。股票价格的一个重要角色, 是将与估计企业价值相关的不同来源的信息进行加总。这样它就可以成为实际信息指标估价的代理变量。有助于理解以股票为基础的报酬的成本与收益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是前瞻性的股票价格与其他业绩变量的关系。当研究如何理解以股票为基础的报酬的成本与收益时, 应当考虑到, 管理者可能基于自身利益在市场上交易股票。管理者收集私有信息并在市场上公开披露的激励也会受到交易机会 (内幕交易) 的极大影响。
(三) 私有信息与沟通
在大部分研究中, 研究者假定代理人可以获得私有信息。如果允许代理人和委托人就信息进行沟通, 委托人可以潜在地降低信息租金, 委托人可以调整报酬契约, 以适合特殊的信息。
(1) 资本预算的运用。资本预算模型与道德风险模型相比, 有几个不同的特征:一是委托人和代理人都是风险中性的;二是该模型具有共同的特征;三是一旦代理人观察到信息信号, 他就有关于成本的完美信息, 且不具有任何不确定性。一般地, 产出的确切数量水平将产生许多不同的信息信号, 这会降低委托人使用实际的产出水平推断代理人观察的信号的能力。
(2) 私有信息模型中额外 (事后) 业绩指标的作用。截至目前的研究认为, 在两种情况下, 影响业绩指标最优权重的因素存在几个重要的差异:一是信号的方差不可能被视为信号噪音的衡量指标;二是趋同的概念必须考虑到产出的敏感性以及随机的业绩指标。与此相关的是, 业绩指标应该具有代理人行动策略的信息。在私有信息框架中, 代理人之间的竞争也是有价值的。
(3) 激励问题和资本要求回报。管理者是否应该就使用的资本支付回报或应该支付多少回报。如果资本要求的回报是一个可选择的变量, 它可以用于激励代理人选择对委托人而言最优的投资水平。资本要求的回报经调整后可以保证得到委托你要求的任何水平的投资, 资本要求的回报没有其他效应。然而, 求解最优的资本要求的回报必须考虑生产努力 (a) 中的激励问题。
(4) 转移定价。代理文献对资本预算和转移定价的影响有许多相似之处, 部分因为这二者都是公司内部资源配置的表现形式。这部分的经典文献当属Harris等 (1982, HKR) , HKR模型中包含了一个委托人、一个上游分部和N个下游分部。上游分部管理者可以适应委托人提供的资本和自己的努力生产一个半成品。下游分部使用半成品和自己的努力生产面向客户销售的商品。每一个管理者都有动机高估前一阶段提供的资源的好处, 目的是降低他所提供的努力。后有很多文献对此模型进行了发展。转移定价的未来研究应该关注“独立”公司之间的契约关系, 这与公司内部的契约关系是非常不同的, 而且应当充分探索双重价格的使用。
(5) 成本分配。成本分配可以看做转移定价的一个特例。在多使用者的框架中, Rajan (1992) 表明成本分配计划是有价值的, 可以降低使用者合谋误报资源生产率的能力。许多成本分配的论文调查分配完全成本的最优化。很少有文献关注谁为“空闲的”生产能力或处于供应链中的“超额”存货付出代价, 以及当资源获取不足或要求生产的半成品生产不足时如何进行惩罚。这些是在未来值得研究的成果丰硕的领域。
(6) 代理人如何获取私有信息。在研究中, 建模的假设有两种, 即假定代理人在工作过程中“自动”获取私有信息, 此类研究较少, 很难在不同结果之间建立联系。另一种方法是, 假定代理人必须自己动手收集信息、处理信息, 并决定不同行动结果。Lanbert (1986) 和Demski和Sappington (1987) 研究了激励代理人努力工作以收集信息, 以及激励他按照委托人的利益利用信息制定好的决策两种不同的激励之间的交叉作用。Lambert提出了一些条件, 在这些条件下, 最优契约激励代理人在风险回报选择中过度保守, 并且代理人过度偏好风险。
(7) 沟通的价值。在某些情况下, 我们知道价值对信息的精确度是非单调的。在极端情况下, 代理人没有私有信息, 沟通价值为零;当代理人有完美的决策前信息时, 价值也可以是零。对于中等程度的精确度水平, 沟通具有正的价值。截至目前分析的大多数模型中, 唯一的用处就是在与代理人订立契约时使用。另外, Narayanan和Davila (1998) 对基于报酬目的或其他目的使用业绩指标的成本与收益的权衡进行了分析。
(四) 盈余管理与显示原理
盈余管理被认为是管理者广泛采用的活动, 截至目前的代理文献在帮助我们理解盈余管理如何、为什么以及什么时间发生的问题上, 并没有取得太大的进展, 最主要的障碍就是显示原理。克服显示原理的特征在研究中加以考虑的最直接的方法是简单地从外部限制代理人沟通信息的能力, 或用一些模型对委托人使用信息的能力进行限制。
(1) 沟通限制与成本。沟通限制和成本与管理者误报的能力, 或与管理者诚实沟通信息的能力局限相关, 当任一个类型的沟通限制存在时, 非诚实报酬作为均衡行为的存在都是可能的。
当存在第一种类型的局限时, 通常会比不存在该局限时导致较高的期望利润。假定代理人私下观察到期末的产出, 但是在报告多少产出方面他有无限的判断力, 代理人将提供最小可能水平的努力。委托人可以预期到这种行为, 并提供给代理人一个扁平的报酬函数 (即代理人的报酬不依赖于他的报告) 。在这样的报酬计划下, 代理人将真实地报告产出, 但无法激励代理人努力工作。
假定代理人能够误报的程度是受限制的, 在这种情况下, 代理人将误报盈余, 但是委托人可以从他的报告中倒推出真实产出。Evans和Sridhar (1996) 将这个案例进行了推广证实, 和诚实报告是外生限定的情况相比, 这种情况下存在福利损失。Evans和Sridhar (1996) 也在多期框架中分析了同样的模型, 证明应计会计的“加总”约束有助于委托人控制代理人的报告行为。这可以限制但无法完全消除代理人扭曲报告收益的动机。第二类沟通限制是代理人不能充分传递信息的所有维度。当这些限制管理者沟通信息的局限存在时, 显示原理从定义上讲实际上就失败了。
(2) 受限契约形式。当研究者外生地限制报酬契约的形式时, 盈余管理也会发生。Demski和Dye (1999) 分析了一个单期间模型, 在他们的模型中, 管理者在作预测时故意偏低, 即将实现值大于预测值的部分作为自己可以消费的剩余。相反, 在Antle和Fellingham (1997) 或Kirby等 (1991) 等使用最优契约的模型中, 管理者的预测是无偏的, 委托人提供剩余给代理人, 以诱导代理人进行诚实的预测。
在多期模型中, 不同期间的盈余管理会受同一期内报酬契约形式和跨期的报酬契约结构的影响, 反之亦然。虽然外生设定契约的形式对于理解不同契约结构的报告激励是有帮助的, 但报酬为什么要设计成最初的形式。目前, 我们对于报酬契约形式的理由所知甚少。
(3) 无法事前承诺如何使用信息。事前承诺假设对于显示原理是非常重要的, 因为正是委托人承诺“不会充分利用”代理人的信息, 才使得代理人敢于讲真话。放松事前承诺假设的一个方法是, 假定存在另外一方, 他可以看到代理人的报告, 但是无法承诺如何使用这个报告。
违背事前承诺假设的第二种方法是, 假定委托人自己不能够事前承诺他将如何使用代理人的报告。一般来讲, 这种类型的模型是多期模型。Demski和Frimor (1999) 表明, 即使委托人可以订立一个可信的两期契约, 只要委托人和代理人在第二期可以对契约进行重新谈判, 显示原理就是不成立的。
(五) 多期模型与投资问题
在大多数多期模型中, 与会计或业绩指标相关的无数技术问题将呈现出来。作为会计研究者, 必须关注这些问题。Rogerson (1997) 、Reichelstein (1997, 2000) 与Dutta和Reichelstein (1999) 的研究结论为剩余收益或经济增加值 (EVA) 作为业绩指标使用提供了理论基础。主要结论是, 如果代理人的报酬是基于公司的剩余收益, 代理人能够选择“最优”水平的投资。用于计算剩余收益的资本要求的回报就是委托人的资本成本。资本要求的回报可以用于计算投资的账面价值, 投资的账面价值等于原始投资减去所有累计的会计折旧。
三、评价与启示
(一) 未来研究方向
本文以敏锐的洞察力捕捉了契约理论与会计已做的研究成果, 如此全面的内容对从事经济及会计方面研究的人员来说无疑是巨大的福祉。虽然本文发表在2001年, 但是作者对未来研究方向和发展趋势的眺望对现今国际尤其是这方面研究较为薄弱的我国国内研究而言都有着指导意义。《综述》精辟而全面的回顾与分析以及极具前瞻性地对未来研究的指引对会计界来说是不可磨灭的贡献。
作者认为未来应该研究的最重要的领域中, 第一个相关的领域是业绩指标的加总。会计系统的一个基本的特征是对“基本的”信号进行加总, 加总是以特殊的方式完成的。未来研究的第二个主要问题是, 理解会计系统将现金流量转换成盈余数字的过程。应计过程使得盈余与现金流量不同, 这是会计系统的一个基本特征。与应计会计相关的第三个主要问题是盈余管理。为了可以研究实务中声称存在的丰富的盈余管理策略, 需要远离显示原理成立的模型。在这个领域中一个子话题是与契约的最优形态相关的。契约的形态将会影响代理人的最优报告策略。另一个相关的未来研究的领域是, 代理人的 (可能是操纵过的) 报告被市场从估价的角度进行使用, 而同时委托人从报酬的角度进行使用。未来的工作应该比较代理模型或金融市场的披露模型中私有信息和沟通的角色。另外, 会计信息使用的受托责任与估价视角, 也是未来研究的很好的领域。
一个重要但研究较少的领域是, 组织内部人员使用的资源所要求的最优回报。资本预算、剩余收益计算、转移定价和成本分配是该领域内的子话题。确认受托责任与估价指标之间分歧的来源以及何时显著这两个问题对于未来的研究者来说越发重要。
多期模型中如果有序列行动且在决策之间有信息到达, 对于研究以下问题是非常必要的: (1) 随时间动态调整预算和目标; (2) 激励代理人收集和处理信息, 或激励代理人适当地使用信息; (3) 激励代理人获得适当数量的生产资源, 或在获得资源之后激励有效地分配和使用资源。
(二) 对我国契约理论与会计领域研究的启示
《综述》对我国的借鉴意义主要有两方面。
(1) 我国契约理论与会计领域的研究现状。目前在国内权威会计类期刊发表的关于契约理论与会计的论文研究最多的就是盈余管理问题。存在大量此类文献, 主要集中在迎合或规避政府监管的动机, 而对于资本市场动机和机遇会计盈余数据的契约动机研究较少。例如, 林舒、魏明海 (2000) 发现工业类公司在IPO前后运用盈利管理手段大幅粉饰报告收益;蒋义宏 (1998) , 孙铮、王跃堂 (1999) , 陈小悦、肖星、过晓燕 (2000) 等发现上市公司为了达到配股要求, 存在着一定的利润粉饰行为, 这些研究都属于迎合或规避政府监管的动机方面。另一个研究契约理论与会计的领域是高管薪酬与企业绩效的关系研究, 通过契约理论中的激励机制与业绩指标及实证研究方法得出的报酬契约与业绩指标的关系。魏刚 (2000) , 张俊瑞、赵进文、张建 (2003) 等都做了类似的研究。然而, 这个领域的研究在近几年大有减缓趋势。另外, 对管理者薪酬的决定因素和管理者薪酬契约中的会计计量方面的研究较匮乏。
(2) 国内研究面临困境的根本原因与解决途径。尤为明显的状况是会计界对契约理论与会计的结合研究领域有限, 虽然会计学科的研究已向金融、经济以及管理等学科延伸, 但对于经济学中的契约理论的延伸仍然受到限制。目前国内契约理论与会计的研究综述尚未问世, 这也说明了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还未形成丰富、系统、规模的理论体系。究其原因, 对于契约理论在会计领域的研究, 正如《综述》所言, 需要大量的数学模型做支撑, 这些模型对研究人员的数学功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 在我国利用数学模型推导结论的分析方法几乎成为经济学研究人员的专利, 会计研究人员除了规范研究方法外更多的倾向于实证方法, 这种方法在很多研究者看来基本上是通过几个回归模型和几个表格得出结论而已。会计学术界为捍卫其研究领域, 拓展其研究边界, 就必须夯实数学功底并涉猎更加广泛的跨学科研究。只有这样, 才能使研究方法多元化, 进而使结论更可靠。也只有这样, 才能迎来会计学术界的“百花齐放”与“百家争鸣”的大好局面。
参考文献
[1]陈小悦、肖星、过晓燕:《配股权与上市公司利润操纵》, 《经济研究》2000年第1期。
[2]林舒、魏明海:《中国A股发行公司首次公开募股过程中的盈利管理》, 《中国会计与财务研究》2000年 (2) 第2期。
[3]张俊瑞、赵进文、张建:《高级管理层激励与上市公司经营绩效相关性的实证分析》, 《会计研究》2003年第9期。
会计准则的社会契约属性分析 第7篇
一、会计准则性质研究文献综述
(一) 会计准则性质的契约观
契约理论的兴起, 使得很多学者利用契约观点和契约思想来揭示某些经济现象, 站在契约角度, 会计准则的性质可综述为:会计准则是一种技术合约、会计准则是一种经济合约或会计准则是一种政治合约, 这也是三个非常有代表性的关于会计准则性质研究的观点。站在契约理论角度, 每一种会计准则契约观点都能找到很多理论支持者, 但这些契约观又各执一词, 仍然使会计准则性质得不到统一。郭敏 (2006) 站在契约论角度把会计准则看成是一种集技术契约、经济契约和政治契约于一体的契约混成体, 是对会计准则性质研究的一大贡献, 但由于没有提出在这个混成体中各种契约的重要程度排列顺序, 也没有用一个新的术语来统驭各契约观, 限制了其实践应用。
(二) 会计准则性质的经济机制观
谢诗芬、彭玉龙 (2003) 将对会计准则性质的认识归纳为“技术观”和“非技术观”两大类。“技术观”强调客观性, “非技术观”强调社会经济性, 涵盖了“经济后果观”和“政治程序观”。这种观点分类的减少更有助于对会计准则性质统一的研究。他们后来又提出了“经济机制观”, 认为会计准则本质上是政府用来保护外部投资者信息产权, 以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发展的一种经济机制。这种观点既具有“技术观”目标明确, 便于指导会计准则制定的优点, 又兼“非技术观”对各相关利益集团冲突的考虑, 也具现实可行性。该观点的贡献就在于真正统一了会计准则性质的属性, 会计准则属性的唯一性有利于对会计准则目的、职能等的研究, 同时, 该观点极大程度坚持了会计的“决策有用”性。但该观点具有明显不足: (1) 该观点特别强调政府的主导地位, 忽略了很多国家的会计准则制定是以民间组织机构为主体的情况。同时在“规则为基础”和“原则为基础”尚无定论的情况下, “规则为基础”的倾向使其推广有一定难度。 (2) 该观点坚持认为“因为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 经营者总有违反会计规则的动机”, 因此准则的机制制定中特别强调对投资者的保护, 忽略了准则执行者的经济利益, 尽管有相应的激励机制, 但其目的也只是“保证会计准则所确定的会计规则不致受到经营者的抵触”。这种立场不一定能使会计准则的目的真正实现, 因为“有激励就有寻租, 有约束就有道德风险”。
(三) 会计准则性质的公共合约观
谢德仁从解决“剩余计量悖论”出发, 认为会计理论是广义企业理论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并用交易费用理论解释了会计准则产生的原因, 认为会计准则本质上是一份公共合约, 该观点认为“之所以需要一份公共合约是因为契约各方通过签订私人契约来约定会计规则交易费用太高, 因此参与各方以隐含的方式委托代表各方共同利益的政府制定一份规范会计规则的公共合约, 即会计准则”。刘峰 (2000) 从制度变迁角度考察了会计准则与交易费用之间的关系, 借用制度分析中的分类方法, 他将会计准则描述成一项降低交易费用的制度安排。刘峰的观点本质上同谢德仁相同, 都是基于交易费用角度。他们的贡献在于引入交易费用理论给“经济后果观”与“政治程序观”提供一个根本的理论支持, 也使两者更有逻辑地融为一体。但交易费用本身是一个模糊的概念, 更兼有难以计量的特性, 用交易费用最小化作为目标仍难以给会计准则的制定以直接指导。况且由于交易费用难以量化的特征, 并没有确证表明会计准则降低了交易费用;此外, 该观点对会计准则要求会计信息的规范记录、披露等即技术性的需要没有提供说明。
(四) 会计准则性质的产权制度观
基于产权理论的观点, 毛洪涛、张正勇 (2008) 认为“会计准则是一种有助于降低交易费用、提高产权效率和规范会计信息披露的产权制度。”其理论贡献在于:从产权的视角对会计准则性质进行研究能够开阔研究思路、丰富研究方法, 同时, 也使得研究成果更加具有说服力。比如其建议“会计准则制定应广泛听取不同意见来降低因产权各方力量不均衡所招致的负面影响, 尽量保护各产权主体的利益, 最大限度地减少会计准则产权的不清晰性并提高其公正性和透明度, 只有这样才能赢取产权利益相关者各方的最终认可。”这对现实准则制定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五) 会计准则性质的博弈均衡观
宋英慧 (2005) 站在博弈论观点认为, “会计准则本质是产权利益主体为了保护各自的产权利益进行重复博弈而自发演进形成的结果, 即博弈均衡规则。”该观点是在分析了会计准则演进过程后得出的结论, 其贡献在于强调了会计准则本质兼具经济后果和政治程序的性质, 并且论证中也体现了会计准则的规范性。其结论“管理当局对会计准则的制定采取冷漠的态度, 这使得会计准则的制定与完善缺乏管理当局的博弈, 带来了会计准则缺乏自我实施机制的问题, 从而加大了会计造假的空间, ”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不足之处在于只是强调会计准则性质是最终的博弈均衡, 博弈的具体过程如何则没有明示, 对具体会计准则制定方面缺乏可操作性。
在现有文献基础上, 笔者认为通过引入契约理论研究会计准则性质是较为全面的视角, 因此本文也站在契约角度来分析会计准则性质。
二、社会契约分析
(一) 契约分析
所谓契约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过程中, 对交易各方权利、义务进行规制的一种制度装置, 有了商品的存在, 契约的出现就有了可能, 契约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契约的发展依赖于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契约使用源远流长, 古文献中与契约有直接间接关系的内容很多:据史料记载, 我国尚有许多少数民族使用的契约形式叫做判书, 是原始社会末期比较普遍采用的契约形式。西周至两汉时期, 已用文字书写契约, 这时契约的形式比原始社会所使用的判书有很大的进步, 此时契约的形式因用途不同分为三种:借贷契约用傅别、买卖契约用质剂、授予收受契约用书契。古人对书契的描述为“书契’其券之象, 书两札, 刻其侧;契, 刻也, 刻识其数也。”此番描述已与现代所描述的合同有相同之处。魏晋以后, 纸契的使用日广, 判书也起了变化, “傅别、质剂之制”逐渐不用, 合同形式在产生发展, 合同形式脱胎于书契, 又吸收傅别之长, 发展而来。另外在契约发展过程中, 官府为了保障人们合法的权利, 消除财产等纠纷, 维持社会秩序, 很重视契约的内容书写和形式制作, 契约开始日益规范化。
当前, 人们对契约的认知又有了极大地拓展, 从而使契约理论无论从广度还是深度上都有了新的突破, 形成了系统而严密的理论体系。很多理论研究和实践人员均站在契约的角度来看待已有问题, 以期获得进一步的认识。
(二) 社会契约分析
契约是两人以上相互间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如果契约的效力只作用于个别契约参与人而不具有普遍约束力, 这样的契约可以称为私人契约。但在更大的范围内尤其是当自然状态中, 生存障碍超过个人所能够承受的地步时, 卢梭 (1762) 认为“要寻找出一种结合的形式, 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 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自己本人, 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地自由, 解决办法就是形成一个共同体的约定, 即需要一个社会契约。”因此, 社会契约的一个特征应是关于一个共同体的合约, 是一种公共合约, 体现人类生产活动的普遍约束性。
卢梭 (1762) 同时认为, “在社会契约中, 每个人都放弃天然自由, 而获取契约自由, 只有每个人同等地放弃全部天然自由, 转让给整个集体, 人类才能得到平等的契约自由。”有了这个契约, “人类就从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 从本能状态进入道德和公义状态。人类由于社会契约而丧失的是天然的自由以及对于他所企图得到的一切东西的无限权利;而他所获得的, 乃是社会的自由以及对于他所享有的一切东西的所有权。 (卢梭, 1762) ”由于卢梭的政治意图, 他所谈到的社会契约后来有了代表政府或公共意志的特点, 但从其对社会契约的初始描述, 很明显呈现出来社会契约与自然相对立的色彩, 是反映人类所特有的包括各种经济、政治活动及行为规范等在内的一种制度装置。总之, 社会契约的另一个特征应是反映人类生产活动的非自然性。
三、会计准则的社会契约分析
(一) 会计的契约分析
契约论认为, “企业是若干契约的耦合体”, 是利益相关者之间相互缔约形成的利益共同体, 会计作为企业契约耦合体的内部游戏规则, 可以确定企业组织内部代理人的权利, 明确代理人业绩的评判标准及其报酬支付方式, 从而成为企业整体契约机制的核心内容。因此, 会计契约不仅是企业总体契约结构的重要组成, 也是企业资本结构与治理结构的主体, 在企业契约耦合体中居中心地位。
(二) 会计准则的社会契约分析
依照契约论的观点, 从会计本质到会计核算对象、目的、过程和结果, 都体现着某种程度的契约属性。而会计准则在这些契约的事前制定、事中监督和事后反映中发挥着不可或缺作用。因此会计准则构成了会计契约的主体, 规定了企业契约参与主体的行为约束和利益分享边界。无论是我国以政府为主导出台还是西方国家以民间组织为主导颁布, 会计准则作为一种契约机制, 约定了所有有关会计主体在反映经济活动中应遵守的各种规则, 其约束对象均具有普遍性。因此, 会计准则是一种公共合约, 体现人类会计活动的普遍约束性。
站在契约论角度, 郭敏 (2006) 认为“会计准则作为规范会计主体行为的制度装置, 实际上是各利益相关者彼此争斗和相互妥协的产物, 是经过某种程度充分协商而形成的社会合约, 即社会契约。”虽然, 按照契约论可将会计准则性质分为技术契约、经济契约和政治契约, 但郭敏 (2006) 认为“会计准则不仅说明具有技术性, 更说明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实际上是契约各方相互博弈的过程。”契约博弈过程决定了会计准则的技术特点, 因此会计准则应该是“社会的技术契约”。同时又提出“会计准则作为一种经济资源配置手段, 天然带有一定的经济性, 但对这一手段进行规范则需要通过政治程序来加以完成, 因而会计准则最终又体现着一定的政治性。由此会计准则实质是企业内外各主体通过谈判而达成的有关会计具体规定的一份约定, 是与有关利益体进行博弈的结果, 其制定具有广泛的社会参与性, 是一种社会的政治契约’。”此外, 葛家澍 (2006) 认为, “在西方社会中, 经济和政治是一组很难区分的概念。经济人为了实现自身的目的, 往往会利用政治手段。从这一意义上来说, 区分会计准则的经济性层面与政治性层面, 意义不大”。事实上, 尽管有会计准则是经济合约的观点, 但主要是为了研究会计寻租, 站在契约角度, 会计准则仍然是公司契约各方互相斗争的一个结果, 是各方相互妥协的产物, 由于其能带来经济后果也就具有了经济契约属性, 因此会计准则实质也是一种“社会的经济契约”。总之, 基于契约论视角对会计准则的性质分析, 会计准则实际上“是一种技术契约、经济契约和政治契约的混成体, (郭敏, 2006) ”其制定过程也就是一份契约的签订过程, 是契约各方相互博弈的过程。会计准则是人类社会多方参与博弈的结果, 是人类社会在会计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行为规范及各种经济、政治活动的综合表现, 会计准则体现了人类会计活动的非自然性。
会计准则具有的普遍约束性和非自然性说明了会计准则的社会契约属性。站在社会契约属性的高度研究会计准则性质, 凸显会计准则是人类社会特有的会计活动关系, 屏蔽了关于会计准则中技术规范、经济后果及政治活动孰更为重要的争论, 避免了会计准则的契约属性之争, 使得会计准则契约属性的研究趋于统一, 有利于会计准则更深层次的研究。
四、会计准则社会契约属性启示
(一) 会计准则契约属性的唯一性决定了会计准则目的的唯一性
契约的目的是出现帕累托最优, 社会契约的目的就是出现签订契约的社会参与方帕累托最优, 由此, 会计准则目的就不能仅仅站在某一个具体契约属性来说明, 会计准则目的不仅仅为了技术层面规范会计程序、不仅仅为某个或某些集团带来经济后果, 而是一个综合会计准则各参与方的帕累托最优。目前会计准则制定尤其是要给会计执行者及监督者以充分的参与空间以表达他们的立场, 真正体现会计准则的社会契约属性, 真正实现会计准则社会参与方帕累托最优。
(二) 会计准则社会参与方对会计准则性质认识不够使得会计准则的效果没有达到最佳
吴联生 (2005) 在调查企业经营者、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作为债权人的银行、职工和社会公众等时, 得出如下结论:利益相关者对会计规则经济后果性的认识不够。只有会计准则社会参与方充分认识会计准则的性质并按社会契约规律行动起来, 才能有可能进行“社会契约帕累托改进”, 也才有可能真正发挥会计准则的经济、政治包括技术规范等功能。
(三) 会计准则社会契约属性有利于深化对我国会计国际化的认识
站在全球角度, 会计准则的社会契约属性决定了世界各国都属于会计准则的社会参与方, 违背或侵犯任何一方意愿的国际会计准则, 其真正的“全球帕累托最优”就不会实现。准则的制定过程事实上是一种权力寻租过程, 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过程中, 美英等西方发达国家必然继续这种权力寻租, 我国如果更多表现为向国际财务准则强调国际接轨、趋同, 不能说是我国已放弃制定权, 至少非常被动。在国际会计准则制定权中一旦处于被动, 在世界会计业务利益不变的情况下, 我国的经济就会遭受重大损失, 这必将会遭到我国会计从业人员的抵制, 我国会计国际化进程必然受到影响。
(四) 会计准则社会契约性质的确定能够增强会计准则效果, 检验可操作性
付磊 (2007) 认为, 今后会计改革中要解决的问题之一就是“更多地、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改革措施执行后果的研究, 以研究结论证实改革的效果。通过加强对改革效果的检验, 及时改进和巩固改革成果”。但以往分析会计准则性质研究结果不利于会计改革执行后果的检验。利用交易费用理论研究会计准则性质, 交易费用变量量化难度很大, 产权理论其落脚点也在于降低交易费用, 而契约理论本身就包含有博弈的思想, 通过契约分析能够体现会计准则的博弈特点。会计准则社会契约性质要求会计准则无论制定还是执行、监督都要使得准则社会参与方自愿作出行动以便实现“帕累托最优”。这样我国会计改革的检验依据就是会计规则的有效性, 即指它能够得到会计规则执行者的有效执行。制定的会计规则越是能让会计人员没有抵制地执行, 则其会计规则有效性就会越好。这样的设计使得会计准则效果检验可操作性大大增强。
参考文献
[1]葛家澍:《财务会计理论方法准则探讨》,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版。
[2]吴联生:《当代会计前沿问题研究》,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葛家澍、刘峰:《从会计准则的性质看会计准则的制订》, 《会计研究》1996年第2期。
[4]郭敏、孟宪芹:《会计准则的性质:基于契约论视角的分析》, 《管理世界》2006年第12期。
[5]谢德仁:《中国会计规则制定权合约安排之变迁——描述与分析》, 《会计研究》2000年第12期。
[6]宋英慧、安亚人:《会计准则性质的再思考——博弈均衡制度观的视角》, 《广东商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
[7]付磊:《我国企业会计改革的回顾与思考》, 《会计研究》2007年第12期。
[8]毛洪涛、张正勇:《会计准则的性质:基于产权论视角的分析》, 《财会通讯》 (学术) 2008年第3期。
契约视角下会计人才评价指标研究 第8篇
现阶段, 我国会计人才评价大致分为会计从业资格评价、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和执业资格评价三个系列。这三个并存的会计评价系列分别由不同的部门负责管理, 评价方式自成体系。客观地讲, 三个评价系列对提高我国会计人员整体素质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 当前这三个评价系列并存、各自为政、分散管理的局面, 影响了我国会计人才评价体系的严密性和完整性。而现行体系在评价内容上反映出的静态性、片面性以及主观性也阻碍了我国会计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发展。因此, 迫切需要建立起一个系统的、全面的、科学的、规范的会计人才评价体系。具体而言, 当前会计人员评价体系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无法对会计人才的发展潜力进行动态的评价
现行评价体系只注重评价会计人才当前的能力, 而不能对会计人才的发展潜能进行评价。例如会计从业资格评价通过《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初级会计电算化》三门课的考试, 基本上可以对应试人员的会计知识、会计政策法规以及会计电算化操作水平做出一个客观的评价。但是, 这种评价只反映出被测人员当前或前期的水平, 却无法反映出其发展潜力。当前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则通过考试科目的范围及难易程度, 将被测评人员分为助理会计师、会计师, 并与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职能范围以及薪水奖金等挂钩。然而, 会计人员的工作绩效是由其工作经验、努力程度、后续教育的差异等一系列因素通过较长时期才可显现出来的, 现行的评价体系在考量会计人员的绩效时显然已经力不从心了。因此, 需要建立起一个新的评价体系, 这一体系不仅能够评价会计人才当前的水平, 还要能够评价会计人才潜在的各种资质, 而这些潜力将对会计人才以后的工作绩效起重要作用。
(二) 无法对会计人才的会计执业能力、管理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进行全面综合的评价
我国的会计人才评价体系是随着市场化进程以及会计制度演变而逐步建立起来的。会计作为一个信息与控制系统, 其生存和发展所处的环境 (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 对会计行为将会产生重大影响。尤其是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出台, 对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外, 在市场化进程中快速成长的企业, 也面临着更多的企业利益相关者。一个称职的会计人员, 其职能已超越了客观、公正、全面、系统准确反映企业的经济信息这一传统会计职能的范畴。鉴于此, 学术界出现了一批研究会计人员执业能力的文献资料。其中比较权威的观点有两个:一是刘玉廷在《对我国高级会计人才职业能力与评价机制的探讨》一文指出, 高级会计人才应具备“政策理论水平、会计政策的职业判断能力、组织和实施内部控制的能力、财务管理的能力以及综合运用财务会计信息的能力”的五能力说。一是周宏等著文《企业会计人员能力框架与会计人才评价研究》提出了会计人才评价体系的两个取向:会计人员能力要素;会计人员实现其功能时所表现出的职业能力。上述文献虽然并未指出具体的评价指标, 但是其关于会计人员能力的界定已超出了旧有评价体系的片面性和单一性, 为我国新型会计人才评价机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三) 缺乏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的量化考评
会计工作的特点, 就是要求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恪守职业道德标准。目前, 会计职业道德问题已经危及企业乃至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现行会计人员评价体系尚未涉及会计职业道德评价, 这也是造成当前我国会计失信行为频繁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国外的经验证明, 完善的会计信用制度以及相应的激励惩罚机制, 可以有效遏止会计造假,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当前, 我国关于会计职业道德评价研究还停留在理论层面, 上海、山东等地率先建立了会计诚信评价体系, 但在可操作性、严肃性等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将会计职业道德评价纳入会计人才评价体系是会计监管部门和会计学界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契约视角下会计人才评价指标
建立起系统的会计人才评价体系对我国会计人员进行全面、动态、客观的评价, 首先需要确定一套科学的评价指标。通过这些指标, 规范会计人员在一定环境下从事会计工作需要具备的能力, 并借助于相应的评估方法, 对会计人员进行全面评价, 以此来判定他们能否获得会计资格, 能否进入会计职业, 能否承担对客户、雇主以及利益相关者的相应义务, 以及履行上述义务的质量。同时, 通过对会计人才进行评价也可以增强会计行业保护公众权益的可信度, 并督促会计人员在职业生涯中不断保持和提高自身职业素质。本文尝试以契约为视角建立起一个新的会计人才评价框架。
从委托代理的角度看, 契约关系是企业的本质, 企业完全是一种法律假设, 是一组个人契约关系的一个连结。结合会计职业的特征来看, 会计人员和企业的委托人、经理人之间便形成了一个契约的连结。在这个契约连结中, 委托人与经理人之间是典型的委托代理关系。“股票持有人是委托人, 他们肯定无法仔细地观察到管理层他们的代理人是否制定了合适的决策”从规范的方面来看, 如何在不确定性和不完全监督的条件下构造委托人和经理人之间的契约关系, 从而为经理人提供适当的激励, 促使其选择使委托人福利最大化的行动。会计在这个契约关系中扮演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公正地报告经理人的经营管理绩效。虽然从形式上看, 会计人员和委托人并无任何契约关系, 但是会计的职业特征即公正客观地披露会计信息, 使会计人员和委托人之间形成一种隐形的契约关系, 维持这种契约关系的激励, 则主要来自于会计行业的道德行为规范, 即会计人员的职业操守。在图1中, 经理人和会计人员之间的契约关系则属于劳务契约性质。Simon将这种契约关系称为“权威关系”, 经理人有权对于受聘于企业的会计人员在工作内容上进行控制和指挥, 而会计人员则提供高质量的工作以换取商定好的工资。显然, 在这个契约连结中会计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至此, 契约视角对会计人员进行评价的命题便转化为:会计人员具备什么样的素质, 才能使这三者之间的签约效率最高。
信息不对称是现代契约中的核心概念, 它既是契约设计的关键, 也是契约执行效率的决定性因素。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时间上来划分, 发生在当事人签约前的信息不对称称为事前不对称, 研究这一类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当事人博弈行为的模型称为“逆向选择模型”。发生在当事人签约后的信息不对称称为事后不对称, 研究这一类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模型叫做“道德风险模型”。在图1所示会计人员与经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显现以及隐形的契约关系中, 会计人员和经理人之间博弈时的信息不对称包含了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两类问题, 会计人员与委托人之间的关系则需用道德风险模型来进行解释。
委托代理关系中用信号传递模型解决逆向选择问题。用这个模型来分析经理人与会计人员的契约关系。由于信息不对称, 会计人员知道自己的类型, 而经理人不知道会计人员的类型, 签订了一份雇佣契约。然而这种情况下市场配置是缺乏效率的。因为“卖主为交易所提供的任何商品的价值一般总是低于其价格, 不明真相的买主, 要等到出售的平均产品的价值等于其价格时, 才会购买。”因此, 会计人员必须选择某种信号, 使自己的类型能够被经理人识别, 经理人则在观察到会计人员的信号后, 与会计人员签订契约。这样就避免了市场交易中的低效率问题。所以, 在建立新的会计人才评价指标体系时, 需要这样一类指标, 即在二者订立契约之前便能够反映会计人员类型的相关且真实的个人信息, 从而使经理人据此与之顺利签约。
在订立契约之后, 代理人选择行动, 而此时, 委托人只能观察到结果, 却无法知道这个结果是代理人本身的努力所致还是自然状态造成的。这种情况下, 委托人必须设计一个激励契约以诱使代理人从自己利益出发, 选择对委托人最为有利的行动。在经理人和会计人员的雇佣关系中, 会计人员关心自己的报酬, 而经理人则关心会计人员的行为给企业带来的收益。这样, 会计人员和经理人员的契约就由一个由货币收入与行为结果联系起来的报酬表组成。对于经理人来说, 一个最优化契约就是会计人员在有限理性的条件下, 在所有报酬表中最大化的那个解。因此, 对会计人员行动结果的准确计量, 并结合一定的方法, 我们就可以找到对于经理人与会计人员双方收益达到帕累托均衡的一个点。显然, 问题的关键是对会计人员工作绩效的准确描述。
对于道德风险问题, 交易费用经济学用“敲竹杠”、“要挟”等词语来描述。威廉姆森认为产生道德风险的原因是由于非对称信息与当事人事后的机会主义行为所造成的。经济学家设计了许多契约来解决“敲竹杠”问题, 例如收益分享契约、成本分享契约以及第三方仲裁等。但是由于信息成本过高, 或是由于信息不对称而无法实现次优结果。克莱因的研究提出了一种有效的解决方法。在现实生活中, 大多数的契约是依赖习惯、诚信、声誉等方式完成的, 付诸法律解决往往是不得已的事情。根据这种情况, 一个自动履约的契约就可以利用交易者的性质和专用关系将个人惩罚条款加在违约者身上。这个惩罚条款包括两方面:一是终止与交易对手的关系, 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二是使交易对手的市场声誉贬值, 使其交易的未来伙伴知道其违约的前科, 以至于不相信交易者的承诺。在测评会计人员时, 我们面对测评者同样也是处于信息弱势, 无法准确判断其在未来履行合约时的道德风险, 但是自动履约机制尤其是上述第二点给我们的启示是, 在建立会计人才评价指标的同时建立完善会计人员声誉记录机制, 对会计人员在职业生涯中的声誉进行记载。
三、契约视角的会计人才评价指标的构成要素
通过上文的分析, 我们认为, 我国会计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应该由信息指标, 工作绩效指标和职业道德指标组成, 在这三个指标的基础上, 基于实用性、可操作性、定性与定量相统一、动态性等几方面的考虑, 我们对构成这三个指标进行了细分, 并形成若干分支指标。
(一) 信息指标
信息指标反映会计人员在签订会计契约之前的知识水平、职业素养及未来会计职业生涯中的发展潜力。根据我国《会计法》、《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等对于会计人员的规范, 以及不同经济环境下对会计人员素质的要求, 本文结合已有的研究成果, 拟用知识、能力、观念三个维度构成信息类指标。信息类指标的具体描述如表1所示。
(二) 工作绩效指标
工作绩效指标反映会计人员在实务操作中的成绩和效果。企业内部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可分为一般会计人员、会计主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由于他们的岗位不同, 工作职责和范围也不同, 绩效类指标就要分别不同的岗位对其工作成果进行考量。我们将工作分为资产管理、融资、投资、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核算五个方面。如果被测评人员只从事上述工作中的某一项, 则只对该项业绩打分, 其他项目得分为0。打分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测评相结合的方法, 以期对会计人员的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反映。工作绩效指标的具体描述如表2所示。
(三) 职业道德指标
会计人员在会计职业生涯中所形成的职业习惯如讲诚信、重声誉等成为会计工作的职业道德指标要求。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工作质量的重要保证。一个讲诚信的会计工作人员在从事会计职业时能够做到实事求, 讲信用, 重信誉, 信守诺言, 不弄虚作假。声誉是一个人重要的社会资本。在经济学中“声誉”一直作为保证合约诚实履行的重要机制。会计人员的声誉是会计人员长期工作中按照会计准则公允地提供会计信息的结果。这种良好的行为记录和履约历史情况, 构成了会计人员的职业资本。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 对于声誉的激励必须依赖于一个规范化的、特定的社区或行业。在国外, 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就扮演了这样一个角色。目前我国会计职业的民间组织已经逐步成熟、完善, 完全可以担负起这一职责, 对全体会计、审计人员的声誉进行记录和公示。我们用公正性、爱岗敬业和保密三个要素来刻画会计职业道德。职业道德指标的具体描述如表3所示。
这样, 我们在评价一个会计人才时, 采用一定方法, 可分别计算出其信息指标分值、工作绩效指标分值以及职业道德指标分值, 在此基础上, 加权得出被测评人员的总得分。
四、评价指标的获得及评价模型的建立
反映上述指标的数据资料大致可通过以下三种方法采集:会计人员个人资料及企业相关管理制度;对行为样本进行评价;对已有绩效进行评价。这三种获取被测者资料的方法可以结合起来使用, 扬长避短。在成本最低的情况下快速地寻找出可以反映被测评人员情况的真实指标。
在会计人才评价过程中, 遇到的一个难题是, 评价因素或指标众多, 造成评价维度增多, 不仅数据量大, 计算复杂, 而且指标之间存在交叉现象, 会重复计算某些因素。如何根据需要, 确定出关键评价指标, 从而全面、准确地反映出被评价人的素质呢?我们借鉴其他行业人才评价普遍采用的模糊识别和模糊聚类分析法。运用该方法建立起一个会计人员评价数学模型, 对会计人才评价指标进行科学分类, 通过建立数学模型, 科学地确定出关键评价指标, 并给出相应权重, 最终得出被测评人员的综合分值。采用这种方法, 专家成员的组成非常关键。我们建议由有丰富实践工作经验和深厚理论功底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同时, 由于会计人员服务于不同行业, 各个行业对于会计人员专业能力、个人素质要求的差异, 专家组的成员要能够代表企业 (包括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司) 、事业单位、跨国公司及会计监管部门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声音。另外, 也可以通过发放问卷的方式汇总计算出每个指标对应的权重。
将会计人员的个人信息录入该指标体系, 便可以得出一个会计人员的综合得分。随着会计人员的任职资历及工作质量的提升, 其得分也应该是一个动态的变化过程。如果选定某一地区, 输入该区域全部会计人员的信息, 也可以通过总得分的分布, 对会计人员进行一个大致的分类。得分最高的那一类被测评人员, 可以称之为经营管理型会计人才, 在会计职业界属于高级会计人才。得分最低的那一类被测评人员, 可以称之为业务操作型会计人才, 在企业中处于较低层次, 主要进行日常会计业务核算, 对经济业务按有关准则和制度等进行具体会计处理。得分介于二者之间的会计人员, 称之为主管型会计人才, 其职责主要是进行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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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契约变迁 第9篇
资源的有效配置一直是经济学家所关心的问题。从宏观上看, 资源的有效配置需要法律界定产权、保护产权;而从微观上看, 资源的有效配置以契约机制的有效运转为前提条件。在现代经济中, 会计的作用日益突出, 它为投资人、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提供了决策有用信息。同时, 它是契约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 会计在契约机制的有效运转中具有什么样的作用?进一步引入公允价值会计, 对契约机制的有效运转又有什么影响?对以上问题的思考和研究, 不仅能让我们理解会计的本质与作用, 还能为会计准则的制定提供指导。会计运用其特有的方法 (确认、计量、记录与报告) 对契约各方的经济权利与义务进行界定, 在契约的签订与监督契约的履行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即会计有利于契约机制的有效运转, 从而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同时, 由于会计信息是契约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因此不同会计规则与方法会对契约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产生重要影响。
瓦茨和齐默尔曼认为, 会计、审计方法的发展, 以及它们被用作监督收取债务和履行契约的有效证据, 在一定程度上又促进了契约的发展, 现代意义上诸如债务契约、股权契约等的会计契约, 都是由此演变而来的。本文的研究基于瓦茨与齐默尔曼的观点, 认为会计与审计是产权结构变化的产物, 是为契约的签订与监督而产生的, 因此有关会计确认与计量方法始终是人们关注的焦点。本文进一步以公允价值会计在契约中的运用为例, 探讨公允价值会计对契约机制的影响。由于公允价值信息具有顺周期效应、易被操纵利用、造成财务报表更大的波动性等特点, 因此对协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具有不利影响。
二、会计信息在契约中的作用
(一) 契约理论。
契约, 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之间, 在自由平等的前提下, 为改进各自的经济状况或经济预期所达成的关于经济权利流转的协议或约定。在现代经济中, 为了实现经济利益目标, 需要利益各方利用各自的比较优势进行合作。他们投入性质不同的资源, 债权人是风险规避型的, 他为企业提供所需的贷款并希望能够获得稳定的利息收入;股票投资者为企业提供运行所需要的资本, 他们经常持有投资组合, 风险承受能力比较大, 因此希望通过承受较高风险来获取高回报;员工贡献自己的劳动, 期望能够从中获得公平的工资报酬;管理层将时间、精力、智慧投入到企业中, 负责企业的运行, 他们希望能够获得更多的薪酬。这一过程以契约的形式实现, 因此可以将企业看成是由一系列的利益相关者组成的契约的联结。投资者之间的合作可以增进彼此的福利, 但是由于利益相关者各自的目标函数不一致, 每个利益相关者都是从最大化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 导致他们产生利益上的冲突。为了减少冲突, 人们便签订契约来具体规定各种可能情况下个人的特定权利与义务。会计运用其特有的技术方法, 对各利益相关者的经济权利与责任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因此会计内在地与契约联系在一起。会计在契约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缓解契约签订过程的信息不对称, 构成契约的内容以及监督契约的履行。
(二) 会计信息在契约签订过程中的作用。现代信息经
济学关注信息不对称时, 交易双方会作出什么样的行为, 进而对市场的效率有什么影响。其中, 以乔治阿克洛夫的经典论文《柠檬市场:质量不确定性与市场机制》为代表。阿克洛夫在论文中具体阐述了信息不对称对二手车市场交易产生的影响。他得出的结论是: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 买方面临二手车质量与价格不匹配这样的一种不确定性, 因此会给出一个比较低的价格, 而卖方因为得不到比较公正的价格而决定提供质量较差的商品或退出市场, 从而使市场本可以存在的交易因为信息不对称问题而不存在, 影响了资源的有效配置。契约的签订过程是一个风险决策的过程, 它包括建立投资风险与报酬期望值, 同时与交易方进行讨价还价。因此, 契约签订过程以拥有充分的信息为前提条件。在现代企业中, 企业管理层拥有信息优势, 而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处于信息劣势地位, 管理层的机会主义行为使投资者签订契约面临很大的风险。投资者为了减少交易的风险, 就必须花费资源去搜寻交易对方的信息。从信息生产成本的角度看, 管理层由于更加了解企业的情况, 由管理层生产信息并提供给外部利益相关者有利于节约信息搜寻成本。因此我们认为会计在契约签订过程中的作用体现为:节约了投资者的信息搜寻成本, 同时它通过向处于信息劣势的一方传递相关的信息, 消除投资所面临的不确定性, 使得交易双方的契约得以达成。
(三) 会计信息构成契约的重要内容。
在现代企业中, 由于涉及众多的利益相关者, 利益相关者的效用函数不一致使他们产生利益上的冲突, 因此如何协调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冲突是一个企业能否有效运转的关键。协调利益冲突要求精确计量生产要素的贡献及报酬问题。会计作为一种对资源的投入与产出的精确的天然计量机制便内在地与契约联系在一起, 构成契约的重要组成部分。常见的利益冲突的情况就是股东与债权人利益的冲突。在企业中, 管理层可能会从事一些将债权人的财富向股东转移的项目, 如资产替代问题, 即如果公司借款从事低风险投资项目, 其利息支付与低风险相一致, 那么, 对股东和债权人的价值都不会有影响。但是如果管理层通过借款从事高风险项目, 如果风险项目成功, 获利的将只是股东, 债权人只能获得固定的利息;如果项目失败, 那么债权人得不到应有的利息收入。因此从整体看, 债权人的价值将会因企业借款从事高风险项目而减少。由于存在这样的利益冲突, 债权人往往通过契约来限制这种行为。契约内容规定了借款人必须履行的最低财务标准。如股利支付的限制、应当保持的最低利息保障倍数、最低营运资本以及固定资产处置的限制等等。当然, 会计数据还被广泛运用于其他的契约中。如银行需要保持资本充足率以应付不确定性, 资本充足率就使用到会计数据。管理层的薪酬计划往往与会计收益直接相关, 税收的征收也以会计数据为基础等等。
(四) 会计信息对契约履行的监督作用。契约的履行机
4《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会计类核心期刊
制包括强制履行机制与自我履行机制, 前者以法律手段解决契约的争论问题, 后者则依赖于契约本身的内在机理构造。就契约自我履行机制而言, 一方面应当能使契约各方的利益一致 (如通过薪酬计划, 使管理层为股东的利益最大化行事) , 从而有效减少机会主义行为。但另一方面, 除非能够对投入与产出情况进行准确记录, 否则难以监督与评价契约的履行情况。因此, 会计计量是会计契约能够自动履行的前提之一。就契约的强制履行而言, 由于契约的内容以某些财务指标为标准, 因此法官在作出判断时需要利用会计数据。
三、公允价值会计对契约机制的影响
由于会计数据是契约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会计方法与会计规则会对利益相关者的权利与义务产生影响。本文以公允价值会计为例, 探讨其对几种不同类型的契约的影响。
(一) 公允价值会计对债权契约的影响。
债务契约是企业与债权人就债务的取得与偿还所达成的协议。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通常会在契约中加入一些限制性 (保护性) 条款, 如最低经营资本的规定, 股利支付的规定, 最低资产负债率、利息保障倍数等指标的规定。债权人收取固定的合同收入, 不参与企业的剩余分配, 因此债权人更愿意采用更加稳健、保守的会计计量方法。稳健性原则要求在利润表中提早确认费用、成本而推迟确认收入、利得;在资产负债表少计资产、多计负债。它是一种对不确定性的审慎反应, 以确保对经济活动中内生的不确定性和风险给予充分的关注。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是一种有效的制度。但对股权投资而言, 稳健性使得其无法对企业的价值作出正确的判断, 因此丧失了投资的机会。引入公允价值计量机制, 有利于缓解稳健性给股权投资者带来的投资损失, 同时对债务契约的作用有积极的一面, 因为公允价值会计能提供更加及时透明的信息, 使债权人得以及时地评价流动性指标、偿债能力指标以及盈利能力等相关的指标。但由于公允价值计量将过多的噪音引入财务报告中, 在经济繁荣时期, 过分地高估资产, 不利于债权人评价企业真实资产与未来现金流的状况。同时, 由于可验证性较差, 公允价值会计易为管理层利用, 进行盈余管理以达到相关限制指标的要求, 从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二) 公允价值会计对股权契约的影响。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 股权的分散化程度越来越高, 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日益显著。尽管在形式上股东可以通过投票成立董事会来控制管理层, 但是, 在实质上, 企业资源的控制权最终仍由管理层所掌握, 股东只能以“用脚投票”的方式在证券市场上与企业进行间接的沟通。一方面, 股东比较关注企业能否给自己带来稳定的收益;另一方面, 股东比较关注股票的资本利得。就第一方面而言, 股东倾向于比较保守的会计政策, 因为保守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投入资本的保全。另一方面, 股东期望能获取更加及时透明的信息以在资本市场上取得成功。引入公允价值会计, 能够为股东提供更加及时、相关透明的会计信息, 股东据此可以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但是公允价值会计将过多的“噪音”引入到财务报表中, 造成财务报表的过分波动, 使得投资者判断失误。在经济上涨时期, 公允价值会计提供有利的财务信息, 导致股东可能会过度追求股票, 造成市场的虚假繁荣。在经济下行时期, 公允价值会计则提供不利的财务信息, 由于股东对收益与损失的反应是不对称的, 基于对损失的过度敏感, 股东可能会不理性地抛售股票, 造成市场的紧缩。
(三) 公允价值会计对薪酬契约的影响。
为了缓解管理层与股东的利益冲突, 往往将管理层的薪酬与企业的收益挂钩, 即实施薪酬契约计划。由于会计收益被用来作为管理者报酬的评价指标, 这样管理者就会考虑对会计收益由于受到会计方法与规则的重要影响, 甚至为了实现效用最大化而通过会计政策进行盈余管理。薪酬契约要在激励管理层的同时也尽量约束管理层的道德风险。就激励管理层而言, 应当选取能反映管理层努力程度的计量方法;另一方面, 计量方法应当避免扭曲管理层的行为。公允价值会计将市场的波动引入到财务报表中, 这些市场波动不能由管理层控制, 因此公允价值会计不利于评价管理层的真实业绩, 从而不利于激励管理层。同时, 公允价值会计可能会扭曲管理层的行为。管理层可能在经济繁荣时期过度自信地买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实现当期收益最大化, 这种追求短期利益忽视长期利益的行为, 会造成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财富向管理层转移的不公平现象。另外, 由于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可验证性较差, 管理层容易通过公允价值来进行盈余管理, 平滑各期的收益使自身的收益最大化, 从而损害股东利益。
(四) 公允价值会计对税收契约的影响。
税收契约是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有关财产权利流转的权利义务约定。从法律的角度上讲, 它是税务机关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企业征收的收入, 通常以流转税和所得税形式取得。税收契约应当保证公平与效率。首先税收契约应当在平等、自愿、公平等相关原则的基础上达成, 税务机关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征收。其次, 税收契约应当保证一定的财政收入以实施宏观目标, 实现经济的总体效率。最后, 税收契约还应当避免给企业带来过多的负担, 以免不利于微观个体的活力与效率。由于税收契约以会计数据为基础, 因此有关会计方法就会对税收契约的公平与效率产生影响。公允价值信息的可靠性与可核实性比较差, 会加大税务机关核查企业是否及时足额缴纳各种税费的成本。另一方面, 使用公允价值可能易被管理层操纵进行盈余管理, 从而无法保证取得一定的财政收入。
四、基于利益相关者的财务报告
综上, 企业是由一系列的利益相关者组成的契约的联结, 各利益相关者存在利益上的冲突, 因此他们通过各种显性契约和隐性契约来规定其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我们认为, 基于现代企业涉及的利益主体众多, 企业不仅应当关注股东的利益, 还应当关注各利益者的利益。因此反映企业状况的财务目标应由为股东的投资决策服务转为为各利益相关者的决策服务。从一定程度上看, 利益相关者共同财富最大化不仅可以覆盖股东价值最大化, 而且从质上也优于股东价值最大化。因为它的出发点和企业目标保持一致。它不再仅仅局限于股东和管理层双方的博弈问题, 而是将其他的利益相关者的冲突模型也考虑进来, 是一种着眼于企业价值的创造过程的思想方法, 真正反映了现代企业财务契约的本质要求。
由上述讨论可以得出两个启示:一是会计信息充分披露的需要。由于在现实中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从而产生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 使一些契约无法达成, 一些契约无法被监督, 从而影响契约制度的有效运行。充分披露的会计信息, 可以减少投资人决策的不确定性, 从而达成与企业的交易;同时也能限制经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 使激励制度良好运转, 从而提高经济效率。二是保持会计信息的中立性, 由于会计信息制度协调契约双方的利益平台, 不同的会计政策、计量规则等会计方法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利益的分配, 从而影响到产权的公平性, 可能造成冲突并引起交易成本增加。因此会计信息应当从保护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出发, 不应当明显的偏向一方的利益而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而会计主体是决定会计信息列报的主要一方。
五、结论
企业是利益相关者参与的一系列契约的联结, 各利益相关者有合作的愿望, 但同时存在利益的冲突, 因此他们通过契约来协调利益冲突。会计信息作为一种人为的制度安排, 可以减少契约签订过程中的不确定性, 作为契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同时监督契约的履行情况, 使得契约机制得以有效运转, 从而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S
摘要:资源的有效配置一直是人们所关心的问题, 从微观上看, 它以契约机制的有效运转为前提条件。会计是对契约各方经济权利与责任进行确认、计量、记录与报告的一种天然机制, 在契约的签订与监督中起到重要作用, 它促进了契约机制的有效运转, 从而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本文探讨了公允价值计量机制对契约机制的影响, 认为由于公允价值计量机制具有顺周期效应等特点, 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相关利益人的行为, 从而不利于契约机制的有效运转。
关键词:契约机制,会计,公允价值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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