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家庭农场(精选7篇)
公司+家庭农场 第1篇
恒生源灵芝种植基地创建于2012年, 坐落在风景秀丽的翠岩山麓—凌海市翠岩镇上苏村老虎沟。当地土质肥沃、空气纯净、光照充足、温度适宜, 极适合灵芝的集约化培植。凌海恒生源家庭农场有限公司引进栽植了著名的长白山柞木灵芝, 它是以野生灵之为菌种, 选用长白山柞木为培养基, 通过温度、光照、湿度的科学调控, 使灵芝极接近自然环境的条件下生长, 其品质达到甚至超过了野生灵芝的生物指标。恒生源灵芝基地提出“生态、生产、生活”三位一体的人文观念, 在经历多年的调研与实践, 恒生源拥有现代化灵芝大棚5座。现已形成集种植、研发、加工、采摘、餐饮、休闲、娱乐、文化为一体的观光型生态山庄。恒生源象處农场有陂厶司坠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東承“团结、拼搏、务卖、创鼾”的企北精神理念■, 玫力營走具有高凝聚力和刳射活力的创止型企止文化。央志打泛国际化高科技生态户此集团。基地地址:锦州凌海市翠岩镇上苏村老虎沟电话:0416-8806311公司地址:锦州市古塔区南一里19-4号电话:0416-3936713直销店地址:锦州市古塔区北京路二段17-22号电话:0416-4601567手机:15640611999传真:0416-2126369网址:v m w.hsy I z.com Q Q:1 14355025微信号:h s y l z 888
凌海恒生源家庭农场有限公司 第2篇
2塞_·撞$灑蒙廳釅公_恒生源灵芝种植基地创建于2012年, 坐落在风景秀丽的翠岩山麓一凌海市翠岩镇上苏村老虎沟。当地土质肥沃、空气纯净、光照充足、温度适宜, 极适合灵芝的集约化培植。凌海恒生源家庭农场有限公司引进栽植了著名的长白山柞木灵芝, 它是以野生灵芝为菌种, 选用长白山柞木为培养基, 通过温度、光照、湿度的科学调控, 使灵芝极接近自然环境的条件下生长, 其品质达到甚至超过了野生灵芝的生物指标。恒生源灵芝基地提出“生态、生产、生活”三位一体的人文观念, 在经历多年的调研与实践, 恒生源拥有现代化灵芝大棚5座。现已形成集种植、研发、加工、采摘、餐饮、休闲、娱乐、文化为一体的观光型生态山庄。恒生源象庋农场有限厶司坠持“以人为本”的原則, 東承“团结、拼搏、务卖、创新”的企止精神理念, 改力營迭具有高凝聚力和创新活力的创止型企戒文化。矣志打麦闺际化高科技
家庭农场融资研究 第3篇
一、我国家庭农场发展概况
基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当前所暴露出的如规模较小、经营分散、生产技术手段落后及生产率低下等问题,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家庭农场流转,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2014年一号文件继续聚焦家庭农场, 释放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多项利好政策。受到利好政策鼓励, 全国各地家庭农场快速出现。
针对我国家庭农场发展情况, 农业部展开全面调查。结果显示, 我国家庭农场已经开始起步, 并且初具规模。当前, 家庭农场规模经营面积占全国承包耕地总面积近14%, 经营范围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 兼顾种养结合, 表现出了较高的专业化和规模化经营水平;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 长期雇工占较小比重, 经营人员知识文化水平有一定提升。同时, 在经济效益方面, 家庭农场表现出了比一般农户分散经营更高的水平, 充分凸显了规模经营的优越性。由此可见, 近些年我国家庭农场发展较快, 这必将成为更多农业投资主体的投资新趋势, 逐步形成现代农业经济的新增长点。
二、我国家庭农场融资现状
1、家庭农场融资需求现状。
家庭农场在我国目前正处于起步阶段, 为了实现其健康、快速发展, 需要在财政、税收、用地、保险、资金等多方面给予支持。从目前看来, 资金成为影响家庭农场发展壮大的重要因素。为实现规模化经营, 家庭农场需要在经营初期聚集大量资金, 进行土地流转, 实现规模扩张。同时, 家庭农场产业化经营的特点, 要求其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增加机械动力、技术设施等方面的资金投入, 达到专业化、标准化生产的要求。另外, 在规模农产品销售阶段, 为了打造品牌优势, 家庭农场还需要在营销方面注入一定资金, 实现产品顺利销售。可见, 家庭农场在诸多环节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 仅靠农场主自身的內源资金和政府有限的补贴远不能满足其发展, 因此家庭农场在发展过程中面临很大的融资需求。
然而, 当前家庭农场未达到农业企业化的经营水平, 无论在资金需求量上还是在经营实力上都和农业企业有一定差距, 无法通过面向农业企业的融资渠道满足其资金需求。个体农户一般贷款期限较短、需求较小, 这和家庭农场的金融需求有较大差异。对家庭农场参照农户提供贷款, 又不能很好满足其对资金的需求。另外, 家庭农场的贷款需求有很强的时间和季节性, 然而由于手续繁琐, 从金融机构获取资金大都耗时较长, 这导致家庭农场错过需求时机, 造成损失。综合各方面, 家庭农场面临严重的融资“瓶颈”。
2、家庭农场融资供给现状。
现阶段, 我国提供农村金融服务供给的机构包括合作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金融机构三类。然而, 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稳步推进, 农村金融呈现出合作金融机构支农乏力、商业性金融机构远离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支农不足等问题, 农村金融机构的金融业务有向城市转移、偏离重心的趋势。农村信贷资金外流, 本就已经将大量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户排斥在金融市场之外, 这更使家庭农场处于尴尬的境地。另外, 作为非正规金融形式的民间金融, 由于无法取得合法地位, 严重限制其发挥作用的范围, 有效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在现有的金融供给水平下, 家庭农场的融资需求很难得到有效满足。
业务层面上, 基于发展起步晚, 金融禀赋较少, 我国现有金融机构面向农村提供的金融服务比较单一, 创新能力不足, 业务品种缺乏, 而且门槛较高, 这难以满足多元化的市场需求。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在我国起步较晚, 目前还缺乏专门针对此种经营模式的融资渠道, 在金融供给方面存在很大缺口。
三、我国家庭农场融资困境成因分析
1、缺乏有效抵押, 制约家庭农场融资不畅。
家庭农场经营初期在土地流转、机械设施等方面需要集中起步资金。受制于自有资金有限, 农场主倾向于通过抵押贷款满足资金需求。然而, 家庭农场的土地大部分来源于租赁, 对于承租土地, 农场主只有承包经营权, 不具备抵押效力;即使是家庭农场的自有土地, 由于我国土地制度的特殊性, 土地使用权归集体所有, 禁止用于抵押贷款。土地是农民最有价值的财产, 受制于《物权法》相关规定, 农民面临缺乏有价值抵押物的窘境, 从而制约家庭农场扩大生产规模、发展设施农业。
2、融资渠道单一, 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
进入21世纪以来, 受利益最大化驱动, 农村金融机构选择逐步从乡镇中撤出, 贷款重心逐渐由农村转向城市、由农业转向商业。农村信用社作为唯一一个与农户有直接经济往来的正规金融机构, 成为农业融资的“主力军”。然而, 随着竞争的日益激烈, 基于降低成本、减小经营风险的考虑, 我国农村信用社采取逐步收缩、撤并农村地区营业网点, 同时控制农户融资额度, 将经营重点向城镇转移等策略, 这无疑进一步限制了家庭农场融资资金的获得。另外, 我国现有金融机构面向农村提供的金融服务不能广泛涉猎农业各个需求领域, 业务面较窄, 缺乏面向农村、农业的金融服务创新, 这不能适应家庭农场这种新型农业经营模式的资金需求。
3、风险共担和补偿机制缺失, 影响银行放贷积极性。
农业投资周期长, 资金周转较慢, 受自然气候影响, 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 具有高风险、比较收益低等特点。家庭农场经营规模大、注入资金多, 必然将面临更大的风险和挑战。随着农户风险意识的逐步提高, 我国的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对农业保险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强烈, 然而基于经营风险较大, 保险赔付率高等考虑, 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的积极性较低, 以避免贷款无法清偿。这导致农业保险险种较少, 产品设计不够合理, 不能充分发挥化解风险的作用。补偿机制的缺失, 使得风险较高的农业背后对应的风险保障水平很低, 极大地影响了银行对家庭农场贷款的积极性。
4、政府政策资金支持有限。
继2013年我国首次提出发展“家庭农场”后,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继续释放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利好政策, 各项政策仍倾向于通过加大农业补贴给予家庭农场扶持。然而, 相对于家庭农场阶段性旺盛的融资需求而言, 政府有限的资金补贴虽然发挥了一定作用但能力有限。另外, 当前我国财政拨款环节较多、效率低下, 直接削弱了农场真正能够享受到的优惠, 造成了较大的资源浪费。据调查, 多数家庭农场主期待政府为家庭农场出台更多优惠政策, 让农民得到更多切实好处。
四、突破我国家庭农场融资困境的对策建议
1、突破法律障碍, 放宽土地抵押权。
我国当前的《物权法》明确了抵押财产的具体范围, 将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明确排除在外。因此, 要解决家庭农场的融资困境, 首先应突破土地融资的法律障碍, 推进法律政策放宽对融资抵押物的限制, 给予土地权利抵押效力, 允许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融资。近日, 山东省政府出台相关文件进行上述尝试, 提出农村土地使用权可抵押贷款, 对我国土地制度改革具有示范意义。
在土地抵押权放开的前提下, 农村金融机构应与法律政策并进, 以此为导向, 积极创新面向家庭农场的金融产品, 开发农村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收益权质押贷款等产品, 对解决我国家庭农场面临的融资困境尤为重要。
2、创新金融机构, 发展新型社区银行。
突破家庭农场融资困境, 在引导现有金融机构提高农业贷款积极性的同时, 应根据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主体的融资需求特点, 创建新型金融机构, 推进家庭农场发展。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 在面向家庭农场的小额贷款服务方面, 社区银行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社区银行立足于农村当地, 贴近家庭农场, 信贷人员作为社区成员, 在信用水平和经营能力等信息的获取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能够以很低的成本解决借贷双方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社区银行相比于非社区银行, 拥有的信息存量优势及独特的信息获取方式, 使其对家庭农场贷款有较高的灵活性和效率。
我国在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时, 可以较多借鉴社区银行模式, 采取边缘化的机构设置、以关系型银行服务为重心、执行简单的组织结构、提供基本实用的服务种类。从“为农民而建”转为采取“由农民来建”的运作方式。通过创新金融机构, 拓宽融资渠道, 使农场主拥有专门面向家庭农场的融资选择。
3、完善农业保险, 提升金融机构放贷积极性。
发展农业保险, 可以帮助农场主降低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 有效增强抵御和防范风险的能力, 这对稳定农村金融意义重大。然而, 我国风险补偿机制的缺失严重影响银行贷款积极性, 因此亟须完善农业保险, 为金融机构提供涉农服务提供有力保障。
农业保险具有高成本、高风险等特点, 这决定其很难完全由市场提供, 需要由政府加以引导和推动。建立政府主导型政策性农业保险与政府支持下的商业保险相结合的互补模式, 商业保险在政府强有力的支撑下, 积极拓展农业保险经营范围, 设计面向家庭农场的新型保险产品, 全面构建经营风险保障网。对商业保险公司不愿涉足的领域, 政策性农业保险积极参与, 提高保险赔付标准, 有效解决农业保险供给不足的问题。依托双层互补的模式完善农业保险, 提升金融机构放贷积极性, 为家庭农场融资打开通道。
4、转变政府支农路径, 扩大财政支农效应。
目前, 我国针对家庭农场的扶持政策较集中于增加财政补贴上, 提出补贴向土地流转、信贷利息、保险等方面倾斜。但是, 面对资金需求集中的规模化农业, 依靠补贴无法解决根本问题。因此, 政府应积极突破传统制度下财政对农业的投入方式, 转变政府支农路径。在保证补贴的同时, 改补为投, 投资建立政府主导的政策性农业担保机构。发挥社会化中介服务体系的效用, 为家庭农场贷款提供有效担保的同时, 承担分散金融风险、健全农村信用体系的重任。
家庭农场融资难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缺乏有效的抵押和担保。通过政府投资成立政策性农村信贷担保机构, 给家庭农场在资金、风险等方面提供担保, 破除抵押担保瓶颈。同时, 农业担保机构发挥信用杠杆作用, 能够扩大担保放大倍数, 使家庭农场融资需求得到较大满足。
参考文献
[1]吴红军.加大对家庭农场的金融支持力度.金融时报, 2013.
[2]祖亚楠, 吕拴军.浅析我国农村金融供给现状及改革思路[A].金融天地, 2011.
家庭农场发展探讨 第4篇
关键词:家庭农场,现代农业,发展,安徽颍上
家庭农场是发展现代农业中各种经营模式的纽带, 它解决了农村“劳力荒”的现状, 加速了土地流转步伐。通过提高家庭农场人员科技水平, 加大补助措施, 建立管理机制, 推广家庭农场新型模式, 达到高效率快速提升现代农业的目的。它是我国发展现代农业最理想、实用性最强的经营组织模式。
1 家庭农场的内涵
家庭农场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 利用家庭现有土地, 并采取土地租赁的办法, 拥有一定土地规模、注册资金, 以现代的科学技术和装备、科学管理方法、现代的经营理念为支撑, 以市场为导向, 以经济效益为中心, 实行独立核算, 自主决策, 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 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1,2]。
家庭农场与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是通过现有土地和土地租赁、资金聚集进行农业生产经营的经济实体。种植大户不具有法人资格, 按照“风险自担, 利益自享”的原则, 利用现有土地, 并采取土地租赁的办法, 具有一定土地规模, 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法人资格, 是劳动者为减少中间费用、保护自身利益、发展生产而共同出资兴办, 它的组织原则是自愿参加, 民主管理, 按章程经营和处理成员之间利益关系, 必须具备5家以上, 且80%以上农户为入社条件, 实行“风险共担, 利益共享”的原则, 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企业。
家庭农场具有法人资格, 准入条件应具有一定土地规模、注册资金和提升现代农业技术能力、生产装备能力, 以农业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 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 资源利用率和农产品商品率为目标, 是当前提升现代农业最理想的经济主流载体[3]。
2 家庭农场在提升现代农业中的作用
现如今大量青壮年外出务工, 村庄形成了“劳力荒”, 大多数留守的老年人在家种地, 文化水平较低, 农业技术水平十分落后, 抵御风险能力差, 决策能力、盈利能力有限, 对农业的贡献率比较低, 很难提高劳动生产率, 不利于农业产业化进程。家庭农场不仅可以使土地流出活力, 转出后劲, 使土地重新得到开发利用, 而且对农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起到了带动作用, 挖掘土地增产增效潜力, 同时带动了当地闲置劳动力就业问题, 他们的土地流转到家庭农场, 既得到租金, 又获得雇佣工资, 做到人尽其才, 协调发展。家庭农场是种植大户的升华版, 它既克服了传统农业的滞后思想, 又凝聚了推进土地流转、生产经营、提升发展现代农业的动力。在以追求最大经济利益为目标的前提下, 积极使农业由保障功能向盈利功能转变, 为社会提供了更多更丰富的优质农产品。总之, 家庭农场是我国现阶段农业生产中最稳妥、积极性最高、适用最强、最有开拓创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经济模式。如颍上县黄桥镇郭彭村某家庭农场规模饲养良种长毛兔近4 000只, 转包土地13.33 hm2, 是颍上县典型的复合家庭农场。
3 发展新思路
3.1 采取政府推进, 实施两补措施
由于农村劳动力素质普遍低, 随着家庭经营务工收入的不断增长, 农民对发展家庭农场、提升现代农业发展的态度不积极。同时, 大多数农民仅贪图土地补贴, 不愿把土地长期流转出去。另外, 对种植大户来说, 由于土地流转期限很短, 不利于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农业生产装备水平。政府补贴从加快全面推进发展家庭农场步伐的需要来看, 农业投入仍然严重不足, 很难调动广大农户发展家庭农场的积极性。因此, 今后政府应强力推进实施“两补”措施, 具体如下:一是加大对支持家庭农场、资金、物化投入, 二是对土地流转出去的农户, 政府每年还应给予相应的生活补贴, 这样才能加快土地流转的步伐, 才能有力地推动家庭农场的快速发展[4]。
3.2 提高家庭农场人员科技水平
由于农民人力资本水平低下, 文化水平不高, 农业主管部门只有对家庭农场人员长期进行实践技能培训, 提高他们的农业科技水平, 才能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 增加广大农户发展家庭农场的信心和决心。
3.3 发展方向
家庭农场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行业间应具有不同的内涵。现阶段, 国家对家庭农场的准入条件要求不易过高, 对人多地少、经济欠发达的地区, 应放宽调低家庭农场准入资格。另外, 发展家庭农场不仅要采取土地租赁, 而且还应采取土地入股, 形成联合家庭农场、“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的组织模式, 最终形成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运行机制, 达到高效率快速提升发展现代农业的目的。
3.4 推广家庭农场新型模式
当前, 家庭农场应从普通家庭农场向复合家庭农场转变。复合型家庭农场主要包括种养结合、立体种养和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经营等, 实行经营一体化, 产供销一条龙, 达到高效率节能、经济、环保作用。
3.5 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县、乡农业主管部门, 应对家庭农场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并对其进行检查监督, 确保国家的资金补助、物化补贴真正用到农业生产中去, 使家庭农场持续有效运转, 实现预期目标。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家庭农场, 采取制度激励、理想激励、目标激励, 这样才能产生动力, 使家庭农场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许莹.简论家庭农场[J].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 (5) :85-87.
[2]姚麒麟, 黄慧珍, 董晖, 等.以家庭农场为依托推进农业现代化[J].农技服务, 2009 (6) :162-163.
[3]黄桂弟.发展家庭农场建设现代农业——来自松江家庭农场的思考和启示[J].统计科学与实践, 2010 (8) :43-44, 54.
公司+家庭农场 第5篇
1978年实施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曾经赋予了中国广大农民极高的生产积极性,1978~1990、1991~2000和2001~2013年间粮食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3.2%、0.4%和2.05%,持续性的粮食增长从而实现了7%的耕地养活22%的人口这一令世界瞩目的奇迹。时至今日,家庭联产承包制虽然依旧发挥着作用,但是在某些基本农产品的供应上,粮食自给率水平却逐年降低,粮食数量供给与质量保证方面的困难时刻隐现。首先,在保证粮食供应总量方面,现阶段,在保持现有18亿亩耕地面积红线尚存困难的前提下,居民粮食需求持续增加,每年近6亿吨的粮食需求和3%~10%的粮食缺口(2012年基本粮食自给率达到97%,而考虑大豆则自给率降为90%以下)如达摩克里斯之剑时刻威胁着中国的粮食安全战略的实施。与此同时,原有的家庭联产承包制虽然依靠精细化作业提升农产品的质量,但由于机械化程度较低,存在规模化生产的不足,其数量供应方面的困难十分明显。以当前我国农业生产技术手段为例,我国马铃薯亩产量与国外采用全机械化手段的国家相比还不足其亩产量的1/4;其次,在粮食质量的保证方面,在粮食市场价格逐步攀升的利益驱动下,部分农户急功近利的思想促使其采用非正规、甚至违法的生产方式来实现其短期收益,导致食品生产安全事件频频发生,这也对农业生产未来的长期收益实现产生影响。
在此背景下,为促进农业的合法、合理、可持续、规模化增长,中央政府在历次政府工作报告都首先关注于农业问题,扶农政策也利好不断。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的农业生产主体流转。此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又分别于2014年1月19日、2015年2月1日和2016年1月27日连续颁布“中央一号文件”,对农业问题持续关注。
各种经营主体,包括专业大户、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各具不同的生产优势,如专业大户具备精细化生产优势,农业合作社与农业企业具备规模化生产优势,而家庭农场则兼具规模化、精细化的生产特点等。不仅如此,家庭农场规模化的生产方式会带来收益持续而稳定的增长。首先,从生产效率水平看,家庭农场身份准入门槛决定了家庭农场的经营者本身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或实践认知,小规模的家庭农场虽然从数量供应方面观察或许有所不足,但由于其在亩产量和收益实现上更具有优势,可以通过农地合理、有序地流转,将耕地进一步集中于种粮能手之中,实现适度的规模化、标准化的农业生产,这是当前解决农业生产数量与效率问题或许不是最优但却是较为现实的一个选择;其次,从生产经营的稳定性看,家庭的全员参与(这也是家庭农场准入的门槛之二)使得家庭成员齐心协力从事劳作,从而激发农业生产者克服困难、艰苦创业的勇气,这对当前还处于创业阶段、需要稳健经营的家庭农场而言也是必需的;最后,从维持扩大再生产的资本需求看,各种农业经营主体的扩张都需要资本支撑,无论是通过自有资本积累还是通过外部融资。但从现在的国情看,各农业经营主体由于原始资本积累不足,资金筹措的能力也有限(这当中也有银行等信贷机构规模歧视等因素的影响),难以在短时间之内筹集庞大的资金来满足其扩大再生产的需要,因而选择从事大规模、机械化的公司化生产模式无论从风险的承担还是资本的供应方面看都超出许多农户的承担能力,而解决当前农业生产规模化发展、保证粮食安全要循序渐进,家庭农场由于同时具备较高的生产效率和较低的资本投入特点,自然也成为当前农业经营主体转变过程中较为现实的选择。
然而,从现阶段家庭农场经营调查看,农业经营主体转变过程中也产生了诸多问题,这些问题阻碍了农户生产经营的积极性,表现出有扩大再生产意愿者寡而观望者众多的现象。基于对这一问题的思考,本文侧重于从土地流转的角度对以上亟需解决的问题做出解释。
二、文献梳理
1. 土地流转因素影响家庭农场发展
林善浪针对福建、江西两省的农户调查表明,加快土地流转是解决土地集中、规模化经营的有效手段。[1]宋文等进一步就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的小农经济导致土地细碎化问题探讨了发展家庭农场的优越性。[2]何宏莲等从农地规模经营的角度研究了解决承包权流转,进而集中化经营的具体措施。与此相似,在考察了苏南363个家庭农场现状后,王建华等基于江苏土地的条块化、细碎化的现状首先分析了家庭农场的优越性,进而提出从解决土地流转的不规范性着手促进农业经营主体迅速转变的具体措施。[3]实践中,雷国铨通过茶业用地流转的案例表明,茶业用地流转缺乏必要的法律保护。另外,从财务角度看,除必要的固定资产投入、人工投入外,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发生的租金费用作为农户一笔巨大的生产投入,也是影响土地流转的一个有效因素。
2. 农户经营意愿受土地流转因素的影响
在其扩张的过程中,肖娥芳的研究表明,非农收入比重与扩大经营规模风险之间存在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可持续的、稳定的农业发展需要扩大农场经营的规模,但土地(尤其是上一定规模的土地)流转难度增加却影响了家庭农场持续经营意愿,这是影响家庭农场持续经营意愿的主要因素。[4]从财务角度看家庭农场持续经营的意愿变化,魏雯等指出通过有效的固定资产投入可以提高家庭农场的机械化水平进而增加农户的规模化经营意愿。[5]但高投入总是带来更高的固定营业成本发生,从财务的观点看这会增加家庭农场的经营杠杆水平,增加营业收益的波动水平;如果企业融资渠道又不畅,融资成本过高又会导致财务风险水平的急剧提升,从而增加家庭农场的财务杠杆水平,进一步放大其税后收益的波动水平。结合当前家庭农场的融资现状,这也是大部分家庭农场选择观望而不是扩大再生产的重要原因。
三、土地流转现状与家庭农场持续经营意愿分析
1. 数据来源与说明
此次关于家庭农场持续经营意愿的调查范围以无锡地区为对象,共计回收348份有效问卷,涉及无锡地区江阴、宜兴、惠山、滨湖、锡山5个市、区,分别占调查总数的15.2%、65.8%、7.2%、4.0%和7.8%。其中,宜兴地区由于家庭农场发展较为成熟也较为集中,数据采集量占调查总数的65.8%,也符合无锡地区家庭农场实际分布状况。
从登记注册的时间看当前家庭农场的发展阶段,自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来,家庭农场如雨后春笋逐渐崭露头角。调查样本平均创办时间为3.5年,处于创业投入期,这其中又有74.2%成立仅3年以内,尤其是2014年新办企业达49.3%,这也和2014年国家推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的政策分不开的。
从经营的产业类别看,大多数家庭农场主要采用的是种养结合的产业模式(占调查总数的36.3%),但从事园艺等高附加值产业的也不在少数(占总数的34.0%)。而传统经营模式,从事粮食、水产、畜牧生产的仅占总体的13.0%、11.5%和5.2%。究其原因,种养结合的产业模式由于采用多元化的经营模式因而能降低农户的经营风险,而当前传统农作物的价格又偏低导致农户选择相对风险可控、附加值较高的园艺产业。
从农户的个人特征看,在创办农场前职业选择方面,34.1%的家庭农场主都是由种植大户转型而来,具备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适合家庭农场规模化生产的专业化技能要求。然而,在受教育水平方面,47.7%的农户仅具有初中学历水平,高中学历水平的占29.9%,中专、职高、大专学历的占17.2%,而大学及以上学历者仅有2.6%,农业生产先进技术的知识储备明显不足。不仅如此,由于受教育水平的缺陷还使得农户在接受农业职业培训时,大多数只能接受有关于育种繁育、土肥培育等基本种养技术的培训,这占到了样本总数的43.3%,而对其他有关家庭农场如何开展农产品营销、品牌创建等经营管理方面的培训则明显不够积极。
2. 土地流转现状分析
从土地流转身份控制方面看,在土地流转过程中,部分地区曾经出现过大量的非农资本涌入的现象,这在短期内或许能带来农业资本投入的繁荣,但从长远来看,非农资本纯粹以盈利为目的,一旦遇上季节性或市场因素的变化导致的亏损,非农资本就会迅速退出形成生产安排的真空区,农业生产规模也会急剧萎缩,增加农业生产的不稳定性。更有甚者,若没有新的资本介入则会带来土地的大面积荒芜的现象,这对于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也是十分不利的。为此,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国家对非农资本的介入有严格限制,具体操作上主要以行政村为界限控制出资者的身份,从农户的户籍方面加以控制。从调查所得的结果看,77.6%的家庭农场农户身份都为本村,并具有农场所在村的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即使是由外村人员通过土地流转介入本村的家庭农场经营实体,也基本控制在本乡范围以内,这占到调查总数的13.5%。两者合计占比91.1%,反映当前地方政府部门在土地流转身份控制方面较严格。
从土地流入的途径看,土地流转由于上述身份控制等因素的影响,土地流转的范围主要发生在土地所在地的乡村范围以内,因而在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时绝大部分依靠的是以村、组等基层农业组织为单位的内部协商机制,这占到调查总数的73.6%,而基于个人关系为纽带的口头协议进行自行流转的占19.8%,其他通过政府、通过经纪人、土地信托、企业、合作社仅占6.6%。相比较而言,以村、组为单位的内部协商机制不仅较为灵活,而且较口头协议更有保证,也避免了口头协议所产生的后续矛盾,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但如何进一步规范该协商机制则是土地流转未来需要解决的问题。
从土地流转的租期看,现阶段农业经营户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一般都为10年以上,这占到了调查总数的53.4%,而签订5~10年的中期合同的占29.0%,签订1~5年短期合同的仅占17.5%。这表明: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无论是土地流入方还是流出方都倾向于签订长期合约,从而锁定其长期基本收益减少经营风险。但当土地流转价格上涨到一定幅度时,土地出让方则会转而支持签订中期甚至短期租约合同,[3]从而实现短期收益最大化。如何权衡由价格波动所致的土地转让短期收益和长期收益?这是土地流转双方必须直面的重要问题。从现有的研究看,租期越长,家庭农场持续经营的意愿越强烈,其经营模式追求的是经营状态的稳定性;租期越短,其持续经营的意愿越弱,追求的则是短期的、高风险收益的实现。当土地流转双方存在长短期价值认知的巨大分歧时,土地流转就存在一定的障碍。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在于是否能合理的度量土地转让价格,使得土地转让双方能够迅速实现价值共识,因此,建立一个公开透明的产权交易市场是十分必要的。
从土地流转后的土地整理投入看,绝大部分土地在流转后都经过全面或局部的整理,这占到调查总数的88.5%,而未进行土地整理的仅占11.5%。通过大面积的土地整理,可以改善家庭农场生产环境,将原本碎片化的土地集中起来,为开展专业化的规模经营创造条件。[1]由于我国多年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的小农经济,现阶段土地条块化、碎片化问题还较为严重,土地流转后期土地整理必不可少,因此,应建立统一的土地流转归口管理机构,对条块化、碎片化进行科学规划,优化不同农业生产主体对土地的要求,将土地碎片化率降到最低,减少重复整理成本。
3. 持续经营意愿现状分析
家庭农场经营者的持续经营意愿总是与其经营收益的实现相联系的。基于当前土地流转的现状,以下结合收益数据从财务角度对当前农户的持续经营意愿加以研究。
从调查样本看,由于国家政策扶持力度的逐渐加强,当前家庭农场经营户持续经营的意愿整体看好,表达退出或减少生产规模意愿的仅占0.6%,可以忽略不计。但另有55.8%的被调查对象选择的是保持原有的生产规模,有扩大经营意愿的不足50%,仅占43.6%,观望态度十分明显。具体数据如下表1所示。
从家庭农场发展所需的资金来源上看扩大经营规模的条件。若要维持简单的再生产活动,对家庭农场而言最低的要求是以“收抵支,到期偿债”,并将回收的资本重新投入下一期的生产经营活动即可;但若要扩大其经营规模,则不仅要有留存收益的积累,还需要从外部获取额外资金支持,尤其是对初创企业而言外部融资需求更为迫切。对发展所需的这些资金,家庭农场可通过两种途径获得,即资本本身的回收与资本收益的获得。其中,资本本身的回收来自于固定资产折旧所带来的资金沉淀,它与企业的机械投入水平、折旧方法等的选择有关,而资本收益则来自企业经营所得的利润,与家庭农场的收益水平有关,这也是家庭农场持续性扩张过程中最重要的支撑力量。从家庭农场现实收益水平看这一力量的支撑,家庭农场全年平均生产成本71.96万元,全年产出105.55万元,投入产出比达到1.47,整体收益水平较高。分项与周边一般农户亩均效益的比较结论同样如此,由于规模化经营优势,家庭农场在亩均收益方面平均有15%以上的额外收益,其中高附加值的园艺品种效益最为为明显,该比例达到32.94%,水产品达到21.76%,而粮食作物仅为14.77%。这说明当前家庭农场若要进行扩张性经营事实上是具备一定的收益支撑的。具体数据如下表2所示。
从机械投入水平看家庭农场扩张意愿。家庭农场的扩张总是与固定资产(主要是动力机械)的投入有关。当前,家庭农场平均投入机械设备5.24台,平均购置总价约为116.76万元(其中农机补贴30.96万元),单位设备购价约为22.28万元,扣除农机补贴款,单位设备实际投入16.37万元。使用购置的机械设备参与机械化运作,其机耕面积、机播面积、机收面积分别占农场总面积比重53.42%、35.58%和35.39%,还有较大的上升空间。由于我国农业自家庭联产承包制以来一直处在小型、细碎化经营状态,小规模的以家庭为单位的田间生产布局制约了大型农业机械的投入和运用,其实际利用率水平较低。另外,当机械替代劳动产生的经济效应不明显时,通过使用农业机械挤出一定的农业劳动力,从而节约劳动力成本的效果远没有实现,机械投入的回报水平尚不足以补偿增加的固定营业成本,农户的资本投入行为就愈加谨慎,机械投入的规模自然有所不足。
从外部融资环境看家庭农场获取资金扩大生产规模的方式和难度。家庭农场融资渠道较为单一,按平均每个家庭农场总投资1462万元计算,其98.34%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平均借款仅为24.23万元。其中的外部融资主要通过农村信用合作社进行筹资,这占了全部调查对象的34.8%;另外,通过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融资的占31.8%,而通过亲戚、朋友筹资的占28.8%,其他资金互助合作社、私人钱庄、企业等各类筹资渠道筹资比例都不超过1.5%。从财务角度看企业的融资来源构成及其影响,融资成本作为企业一项固定成本,若资金回报率大于债务融资成本率,当企业收益水平较低时使用自有资金能实现更高的股本回报率;而当企业收益水平较高时则正好相反,即所谓的“负债经营的优势”。结合上述家庭农场与周边一般农户的收益比较结果可以很容易得出结论,当前家庭农场的收益水平较高但债务融资比例过低,没有充分的利用财务杠杆为企业服务,并不符合现阶段实现农户最大化利益的要求。再从融资贷款的条件看家庭农场的融资难度,由于家庭农场规模有限,债权人为控制其贷款风险,往往需要家庭农场在筹资过程中以一定的资产作为抵押担保。通过实地调查,当前家庭农场融资抵押担保方式主要有三种方式,即通过互相之间联保方式的占42.9%,信用担保的占37.1%,而使用农资等家庭资产作为抵押的占17.1%,其他各类担保方式如农产品抵押、储蓄卡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等方式的使用并不广泛,合计不超过3%。金融企业应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尽量为家庭农场的发展助力,但当前融资渠道的局限性也体现了金融企业担保手段创新不足,对农户的支持手段有一定的局限性。
4. 基于土地流转现状的家庭农场持续经营意愿交叉分析
第一,从土地流转身份看家庭农场持续经营意愿,剔除资本投入过程中国家控制因素的影响,流转对象身份越是接近农户本身,则其扩大再生产意愿越弱,反之则维持原有规模的意愿越强,反映非农资本与农业资本在再生产意愿方面的差异。从交叉表数据看,本村农户维持简单再生产意愿最强,占59.7%,而本村外乡和本县外乡的农户维持简单再生产的意愿分别为46.8%和31.6%,体现了较强的扩大再生产意愿,尤其是本市外县的家庭农场,其具有扩大再生产意愿的农户占比达到60.0%。
第二,从土地流入的途径看家庭农场持续经营意愿,虽然通过各种土地流转途径参与家庭农场经营的农户们都以维持原有规模意愿为主,尤其是通过经纪人、土地信托、企业、合作社方式参与土地流转进而从事家庭农场经营业务的,其维持原有规模意愿最为强烈,占该种流转途径调查数的75.0%,体现存在契约限制的家庭农场与一般企业具有的共性的一面,即谨慎性经营的特点;另外,自行进行土地流转的农户具备一定的扩大再生产意愿,占该种流转途径调查数的46.4%,体现较为灵活的个人风险意识,即对风险报酬的追逐意愿。
第三,从土地流转的租期看家庭农场持续经营意愿。虽然现阶段农户们维持简单再生产意愿更为强烈,但随着土地经营租期的延长,进而锁定其土地经营的长期收益时,其扩大再生产意愿越是突出。其中,签订1~5年短期合同的农户们其扩大再生产意愿仅占36.1%,签订5~10年中长期合同的这一比例就提高到41.4%,而签订10年以上长期合同的则升至47.3%。这也体现了农户们对土地经营过程中长、短期收益的实现及其承担的经营风险的一种权衡。
第四,从土地流转后期土地整理看家庭农场持续经营意愿。土地流转后土地整理的程度与农户们持续经营的意愿有关。虽然,通过土地整理可以解决土地碎片化等问题,进而提高家庭农场的规模化经营水平,但当农户们处于谨慎性的经营意愿状态时,其土地整理的程度较低,投入的资源也较为有限;而当其具备一定的扩大再生产意愿时,则在土地整理过程中更愿意投入较多资源,从而实现更高的规模化经营水平。例如,在未进行土地整理的农户中,其扩大再生产意愿仅占25.0%,进行过局部土地整理的农户其意愿比例则为40.2%,而对土地进行全面整理的农户,其扩大再生产意愿则高达54.3%。
四、增强家庭农场持续经营意愿的政策建议
1. 规范土地流转制度
规范土地流转制度首先还是要强化身份控制,限制非农资本进入土地流转。虽然大量资本进入农业生产领域会带来规模农业和效率农业一时的蓬勃兴起,但稳健性的农业生产依然是当前重点,农业生产安全必须得到保证。其次,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签订有约束力的法律协议而不是口头协议,减少土地流转纠纷,降低经营风险。再次,要建立规范化的产权交易市场,土地交易价格要公开透明,加快土地流转进程。最后,要从技术上解决土地碎片化问题,通过科学的规划来提升土地的集中化水平。
2. 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农业比较利益是家庭农场规模化经营的必要前提,而适当的增加负债筹资方式,能提高家庭农场的股本回报率,从而增加其农业比较利益。从现有的调查看,家庭农场整体收益水平较高,符合负债经营的先决条件,但实际融资渠道却较为单一,并不符合规模化生产过程中财富最大化的需要。究其原因,固然有教育水平有限、农户认知不足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要从金融企业角度考虑,逐步消除其规模化歧视的贷款壁垒,拓宽家庭农场融资渠道,从而为家庭农场的发展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当然,在拓宽融资渠道的过程中还要适当降低家庭农场的融资成本,降低其利息负担水平,使得农户们不仅能借还要敢借。
3. 加强料、工、费等各项成本控制
首先,通过多元化的种养结合模式可降低家庭农场的综合材料成本,同时也能有助于降低其投资组合的经营风险。其次,要控制人工成本开支。随着国家人口红利的逐渐减少,我国劳动力无限供给的时代已经结束,劳动力成本逐年提高。同时,由于我国当前农业机械水平的提升对劳动力的挤出效应尚未完全体现,农业劳动力短缺现象已经显现,因此要进一步强化劳动力成本控制。最后,要控制间接生产成本的发生。间接生产成本与固定营业成本有关。要控制而不是限制固定营业成本的发生,这是因为固定营业成本往往与家庭农场的机械化水平有关,当固定资产投资回报率大于资金成本时,随着大型机械和高科技农用设备的投入,规模农业、科技农业、高效农业必然会带来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大幅度提高,农业机械对于农业劳动力的替代效应也会体现,这不仅可以解决劳动力短缺的隐忧,也将为家庭农场收益最大化的实现创造条件。
摘要: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效率高、资本投入低,是适合当前国情的农业发展模式。然而,在进一步发展这一农业主体的过程中却存在诸如土地流转不规范、流转成本不合理、融资渠道单一等问题,这不仅影响了家庭农场的市场化退出机制,也影响了经营者的扩大再生产意愿。为此,本文基于无锡地区家庭农场土地流转现状,通过交叉列表分析考察了当前家庭农场经营者不同持续经营意愿的分布状况,提出了促进家庭农场进一步发展的具体策略。
关键词:家庭农场,土地流转,持续经营,交叉分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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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家庭农场 第6篇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 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 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3年以来, 句容市围绕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推进农业基本现代化进程, 实施句容现代农业转型升级, 把发展家庭农场与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结合、与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相结合、与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相结合, 按照“加快发展、逐步规范、创新机制、提档升级”的思路, 对发展家庭农场这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了有效的探索。
1 家庭农场发展基本情况
句容市家庭农场发展基本状况可概括如下:
1.1 产业基础较好, 发展历史较早
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 句容市就有了家庭农场的雏形, 出现了一批以后白镇大圩村丁大华为代表的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大户, 以方继生、杨修林为代表的应时鲜果种植大户, 以毛洪文为代表的蔬菜种植大户, 以李忠玉、罗荣明为代表的苗木草坪种植大户。据统计, 全市专业大户共2 496户, 经营土地规模0.382万hm2, 这些专业大户自身素质高、市场意识强、经营效益好, 对全市现代农业发展起到了极其显著的示范带动作用。他们中的大多数曾经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领头人, 如今又成为全市家庭农场发展的主力军。全市家庭农场就是在大户基础上快速发展起来的, 目前已经发展到904家 (其中工商注册210家) , 占镇江市总数的1/2。
1.2 经营规模较大, 产业覆盖较宽
家庭农场经营规模普遍较大, 904家家庭农场经营土地规模1.435万hm2, 约占全市耕地面积的24.23%, 平均经营规模15.867 hm2, 是一般农户的30~50倍。其中粮食作物118个, 经营土地规模0.261万hm2, 约占全市水稻面积的8.43%, 平均经营规模22.133 hm2, 是一般农户的40~50倍;园艺作物585个, 经营土地规模0.935万hm2, 占全市园艺作物面积30%, 平均经营规模11.853 hm2, 是一般农户的30~40倍;养殖业177个, 经营土地规0.184万hm2, 平均经营规模10.395 hm2, 是一般养殖户的20~30倍;种养结合24个, 经营土地规模0.055万hm2, 平均经营规模22.773 hm2, 是一般农户的40~50倍。
1.3 综合素质较好, 管理水平较高
全市家庭农场劳动力总数3 462人, 其中家庭成员2 401人, 常年雇工1 061人。从工商登记201个家庭农场分析:农场主年龄50岁以下的有144名, 占68.57%, 其中30岁以下的28名, 占13.33%。高中以上学历的72名, 占34.28%, 其中大专以上11名, 占5.24%。大部分农场主产业规模都是从小做到大, 专业知识、实践技能较强, 懂经营、会管理。
1.4 经营效益较好, 市场竞争力较强
全市904家家庭农场2013年实现总产值18.3亿元, 实现净收入4.23亿元, 平均每个家庭农场为202.4万元, 净收入46.8万元;平均每个家庭劳动力创造总产值76.21万元, 净收入17.61万元, 大大超过普通农户的收入水平。有524家牵头领办或加入了农民专业合作社, 有103家与农业企业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 有110家拥有自主商标权。有不少农场主是购销大户或农产品经纪人, 市场信息灵, 产销连接紧密, 产品竞争力强。
2 发展家庭农场的主要做法
2.1 积极开展政策宣传, 营造家庭农场发展氛围2013年以来, 句容市先后召开6次各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农经指导员会议, 3次利用市政府农业工作会议契机, 认真宣传中央1号文件精神, 特别强调把发展家庭农场作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主体、职业化农民的重要主体、提高农业装备的重要主体、推进农产品质量认定的重要主体、社会化服务的重要客体加以推进, 作为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江苏省农业基本现代化考核的重要亮点来抓。先后组织专刊、广播电视新闻通讯稿件100余篇, 组织专题培训6期次, 培训420人次, 充分营造了家庭农场发展的良好氛围。
2.2 突出家庭农场主题, 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2014年7月22~27日, 句容市在南京农业大学专门举办了一期部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示范试点和家庭农场主培育培训班, 全市120多民家庭农场主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邀请了省农委副主任蔡恒、南京农业大学专家教授授课;10月21~25日, 又在无锡举办了一期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 专门邀请苏州大学教授主讲了家庭农场经营管理等课程。通过培训, 家庭农场主开阔了眼界, 转变了观念, 增强了信心, 获得了启发。
2.3 择优开展项目扶持, 提升家庭农场发展能力目前还缺少专门对家庭农场发展的扶持政策, 但项目申报对象涉及到大户和家庭农场的有十多类。为了提高项目扶持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句容市农委组织相关科室对各类项目指南进行认真疏理, 编制了家庭农场项目扶持政策汇编, 发放给基层农经指导部门, 及时为部分符合申报条件的家庭农场争取了省级财政项目支持。共争取项目14个, 资金245万元。
2.4 组织专家技术结对, 提供全程免费技术服务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 句容市农委推出了助农增收六大工程, 分别落实了11个科室与基层大户和家庭农场结对, 开展全程免费技术服务。如果园套种、套养, 免费提供蔬菜种苗、四季鹅种苗, 免费技术指导, 免费组织培训, 还帮助联系毛洪文、茅山老鹅等经销大户, 解决产品销售难题。如满园春家庭农场在委园艺科指导下, 春夏季利用0.333 hm2葡萄园种植了一季番茄、辣椒等蔬菜, 增加8 000多元收入。
2.5 引导合作抱团销售, 开拓大中城市市场空间在政治经济新常态下, 如何保持农产品畅销, 是2014年农业工作的一个重点。为帮助家庭农场销售, 2014年4月份, 开展了参与新华社江苏分社“为农服务诚信平台”、组织部分家庭农场主到上海实地察看未来味好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门店活动, 努力探索新的销售模式。8月份, 以帮助农民销、实现农民富为宗旨, 推荐我市优质水果种植基地与南京瓜果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合作, 开展了“2014句容葡萄节”优质水果枝头直供活动。9月份, 邀请南京市商务局徐震中副局长带队, 组织南京市发改、财政、农业、交管等相关部门来句容市对接菜篮子工作。
3 家庭农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3.1 对发展家庭农场重要性还缺乏必要的认识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尚未认识到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主体而予以重视, 特别是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这两种主体相比较, 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有专门法人, 而且从中央到江苏省, 都有“示范社建设项目”等专项扶持政策, 但至今还没有出台专门扶持家庭农场的系统的政策, 对其登记只是强调自愿, 还没有明确其登记专门类别。作为家庭农场潜在发展对象的种养大户, 普遍缺乏市场意识, 满足于现状, 缺乏组建家庭农场的积极性。
3.2 土地流转难及使用成本高
近年来, 土地的稀缺性不断显现, 首先是农民惜租, 土地流出户少, 土地流转困难, 农场难以扩大经营规模;其次是土地集中连片难, 流转的土地, 往往交通不便、农田基础条件较差, 零碎插花不集中;三是流转价格上涨快, 受物价和高收益农业项目刺激, 土地流转价格逐年上涨, 目前普遍在500元/667 m2以上, 白兔镇、茅山镇则在800元/667 m2以上, 流转价格上涨对农场经营带来成本压力, 特别是从事粮棉油等大宗产品生产的农场, 同时带来农地纠纷, 影响农场主的正常生产秩序和生产积极性。
3.3 农业政策性补贴难落实
国家对农民采取的普惠制补贴政策, 如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增资补贴, 从操作层面上看发给原承包户是合理的, 如果补贴家庭农场主势必引发新的矛盾和不稳定因素。而在目前对家庭农场特别是粮食生产类家庭农场, 江苏省还没有特别新增补贴。
3.4 社会化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善
一部分家庭农场农业机械化程度低, 造成家庭农场需要大量的农业工人, 而家庭农场发展快的地方往往农业劳动力流转外出特别多, 劳动力相当紧张;另一部分家庭农场农机具俱全, 但投资成本大, 经营数年方可收回机械投资, 不可避免地沦落为农机制造公司的“机奴”。
3.5融资困难
家庭农场在经营初期一次性投入比较集中, 资金需求较大, 多数农场实力不强, 加上固定资产不多, 无法通过资产抵押等方式获取银行贷款, 制约其扩大生产规模和发展设施农业。
3.6 农场主经营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
尽管大部分农场主多年从事农业生产, 实践经验丰富, 但毕竟受学历、理念等因素影响, 难以有效承担现代农业发展重任, 需进一步提高经营素质。
4 家庭农场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作用
近年来, 我市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 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 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农业龙头企业大多限于加工、流通领域, 农民专业合作社强调“生产在家, 服务在社”, 家庭经营缺乏规模效益, 仍然解决不了“谁来种地和怎样种地”的根本问题。发展家庭农场, 只有在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 促进土地等生产要素向生产经营能手集中, 开展集约化经营, 是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的创新, 有利于实现农业机械化, 大幅度提高土地利用率、投入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农产品商品率, 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 对发展现代农业具有重要的作用。
4.1 发展家庭农场是完善和创新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有效途径
现代农业客观地要求传统农业家庭经营组织转变为现代农业家庭经营组织。家庭农场是在农业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其核心是在稳定家庭经营的同时, 通过多种方式, 按依法自愿有偿原则, 将一部分土地向大户中的能人集中, 组建家庭农场, 在劳动力、土地、资金等传统农业要素集中的基础上, 注入了技术、信息和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 既坚持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又充分发挥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在经济效益的引导下, 不断投入扩大再生产, 提高农业生产力, 是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 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一种顺势调整, 易被广大农民接受, 是完善和创新家庭承包经营的有效途径。
4.2 发展家庭农场是实现农业集约化经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举措
家庭农场与一般农户相比, 土地等资源要素是通过租赁或购买得到的, 在常规的粗放经营模式下根本没有竞争力, 这就迫使家庭农场经营者实施集约化经营, 因而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具有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化特征。他们会更加注重在物质装备和新品种、新技术方面的投入;更加注重产品质量和品牌塑造, 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和劳动生产率;更加注重市场开拓, 采用现代营销技术手段, 提高农场综合生产效益。同时, 家庭农场亦如家族企业一样, 具有较好的传承性, 能较好的维持和保护农业生产力, 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4.3 发展家庭农场是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载体
句容市是以丘陵为主体的农业大市, 尽管土地资源丰富, 但由于地形地貌复杂, 在第一、二轮土地承包过程中, 为追求公平合理, 土地往往都分区域平均分配给社员, 导致每家每户承包地分散在多个地方, 尤其是水田少、小块分割非常普遍。这样在粮食比较效益不高的情况下, 易产生弃耕抛荒现象。特别是分散的经营主体, 给农产品质量认定和质量追溯制造了难以避免障碍。而家庭农场以追求效益最大化为目标, 使农业由保障功能向盈利功能转变, 克服了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弊端, 商品化程度高, 能为社会提供更多更丰富的农产品。同时, 家庭农场亦比一般农户更注重农产品质量安全, 也更易于监管。
4.4 发展家庭农场是推进科教兴农、培育新型农民的有效手段
作为规模经营主体, 家庭农场比一般农户更迫切需要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设施, 也更有能力接受、推广和使用, 成为实施科技兴农战略的主力军。农场主既懂生产, 又会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 是典型的新型职业农民。茅山镇春满园家庭农场近年来累计引进葡萄新品种20多个, 早、中、晚熟品种均有4~5个, 且具有4种以上颜色。在2014年多数种植户葡萄低价滞销的情况下, 该家庭农场拓展经营农家乐餐饮, 还在葡萄架下种植了蔬菜, 葡萄始终以4色装箱销售, 不仅增加了农场收入、果园的经营效益, 而且葡萄仍然保持高价畅销的态势, 家庭农场有了效益。一批农场主的下一代对现代农业逐步有了新的认识, 成为家庭产业继承人, 一批周边农户受影响也加入到家庭农场行列, 成为新的农场主, 还有一些农民被吸纳到现代农场成为新一代农业产业工人。
5 加快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的对策建议
加快培育和提升现代农业经营主体, 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所在。中央早就提出了“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 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 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 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 “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家庭农场作为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的有效载体, 在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中表现最为活跃, 最具生命力。
为此, 建议在以下10个方面, 出台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
5.1 设立专项奖励补贴政策
一是鼓励扶持发展示范性家庭农场。培育发展示范性家庭农场, 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引导家庭农场实行科学化管理、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对示范性家庭农场实施奖励。二是优先项目扶持。优先安排家庭农场承担和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土地整治、农村道路建设, 切实改善家庭农场的农业生产条件。支持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承担和实施粮油高产创建、水稻标准化育秧工厂、畜牧养殖标准化、农业产业化、农业标准化、土地流转、农业技术推广和试验等项目。三是优先农机补贴。对家庭农场购买农业机械优先安排指标, 最大限度享受各级财政补贴资金, 同时加大农机作业服务费用的补贴。
5.2 加强土地流转服务
完善市、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 创新土地流转方式, 积极引导土地经营权向家庭农场流转, 建立流转供求信息平台、搞好土地流转的合同指导、价格协调、纠纷调解与仲裁等服务。
5.3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
根据2014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 实施土地“三权分离”的分配制度改革, 因此家庭农场的土地所有权是集体的, 承包权仍然是原承包户的, 这是长期稳定的权属关系, 经营权是家庭农场主的, 是一种动态的权属关系。不能因为土地流转给家庭农场主了, 各级政府乃至集体组织就可以扔掉基础设施投入的包袱了, 千万别把中央提出的“谁投资谁受益”篡改为“谁受益谁投资”。
5.4 加强技能培训服务
农业和科技部门要加强家庭农场经营者职业教育培训, 把家庭农场列入“农业科技入户”重点示范户, 开展送技术、送科技上门服务, 免费提供农业信息服务和科技服务。培养家庭农场的经营人才, 提升家庭农场人员素质。
5.5 支持家庭农场创品牌增实力
引导、鼓励和支持家庭农场拥有自主注册商标, 开展三品认证和品牌创建, 提高产品的知名度, 增强家庭农场的市场竞争力。鼓励支持家庭农场产品直接进入超市, 在城市建立连锁店、直销点, 鼓励支持家庭农场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网上直销和推介, 优先安排家庭农场参加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 拓宽家庭农场产品销售渠道。
5.6 完善社会化服务机制
支持和鼓励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家庭农场提供种子种苗供应、农资供应、农机作业、统防统治、粮食烘干、农产品物流配送、农产品检测、沼渣沼液配送等服务。
5.7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家庭农场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 家庭农场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家庭农场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 可以免征减征所得税。税务部门要完善税收管理措施, 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领用等环节, 为家庭农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税务、农业部门要密切配合, 指导家庭农场履行税务登记和报税程序, 确保家庭农场可以享受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5.8 落实用地用电政策
对家庭农场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 按照国土资办发[2014]12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优先予以审批。家庭农场对原料需经加工储藏和销售的, 所需加工场地的非农建设用地, 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和农业相关规划的前提下, 在农转用指标中给予适当安排。家庭农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生产、粮食烘干及自用粮食、饲料加工用电, 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标准。
5.9 优先金融和政策性保险支持
涉农金融机构制定专项贷款指南, 将家庭农场纳入信用等级评定范围, 实施名录制管理, 提供多种形式的金融支持和服务;适当增加信贷规模和优先安排支农再贷款、再贴现;允许家庭农场以剩余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期限作为贷款的抵押担保, 支持家庭农场以农业生产设备、宅基地使用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等办理质押贷款。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要根据家庭农场生产发展的实际情况, 试点开展渔业、农机、农房保险, 继续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 逐步提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标准。
5.1 0 开通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
发展家庭农场的建议 第7篇
家庭农场的出现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 推动了农业商品化的进程, 有效地缩小了城乡贫富差距。家庭农场以追求效益最大化为目标, 使农业由保障功能向盈利功能转变, 克服了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弊端, 商品化程度高, 能为社会提供更多、更丰富的农产品。家庭农场比一般的农户更注重农产品质量安全, 更易于政府监管。
石泉县年初耕地总面积为27.9万亩, 水田5.8万亩, 旱地13.8万亩, 常用耕地面积为19.6万亩, 25℃以上坡地7.5万亩, 乡村户数为4.47万户, 户均耕地面积为4.38亩, 农村人口人均1.29亩, 面积偏小。由于人口流动, 不种地的或粗放型耕地的可以将土地流转给其他家庭农场和大户, 为家庭农场的运行创造了可能的条件。
1 石泉县家庭农场发展方向
小杂粮家庭农场、西瓜采摘园家庭农场、草莓采摘园家庭农场、池塘养鱼家庭农场、果园家庭农场、粮食家庭农场、经济作物家庭农场、养羊家庭农场等。近年来, 石泉县通过发展园区建设、扶贫包抓、高产创建、农业合作社、设施蔬菜工程、农村能源项目、农机补贴、科技示范户、农产品综合市场建设等多种项目扶持, 为全县农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2 家庭农场发展途径
2.1 做好土地流转或者转包
2.2 做好农业营销
要使生产出的农产品能卖得出去。有条件的可以通过联系企业实行订单生产, 全县黄花菜、黄精目前实行了“企业+基地+农户”的模式, 企业为农产品销售提供了保障, 农业营销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家庭农场可以自己做好宣传, 如可以生产有机蔬菜, 建立采摘园等。吸引本地人购买或通过农资市场销售。家庭农场可以在农产品安全问题上脱颖而出, 因为规模大, 盈利好, 他们不在意用于宣传投入的资金。
2.3 加大政策补贴力度和技术服务
家庭农场投入高, 连片流转、交通方便、有机耕路的家庭农场很少。如能有家庭农场的政策扶持, 将会流转出更多的连片的家庭农场, 不仅改善土地管理, 便于机械化操作, 甚至可以实现“一个电话就可让农机服务队自行耕种、自行收获, 直接销售分红”的模式。
2.4 要做好家庭农场的示范
家庭农场的建立如果没有技术和政策补贴, 在初期的投入是比较大的。因此做好示范, 加强技术和模式辐射非常重要, 让人们接受家庭农场, 对家庭农场经营有信心, 创造家庭农场经营的良好环境, 鼓励农业干部主动调研, 指导种养技术, 解决遇到的困难。充分发挥科技示范户的带头作用。家庭农场的建立需要有一批带头人, 只要他们的经济效益上去了。辐射带动也就增强了, 甚至连抛弃的荒地都会有人承包。家庭农场的示范不仅是需要宣传其概念, 也要宣传其优势及规模效益, 农业示范的效应不容小觑。在示范的同时不忘搞好农资服务, 使家庭农场所需的生产投入品能够看得到、买得到。科技示范户如果有潜力, 在提高收益的同时也辐射带动了周围的农民。
2.5 重视大众媒体
常规媒体目前还是农业传播的主体, 这是目前受众所能接受和当前宣传环境决定的。根据宣传漏斗原理, 发放的技术资料, 越简单越好, 但培训内容并不是越多越好, 而是要考虑他们能记住多少。常调研, 把握好农业传播的主要渠道, 大多数农民会更容易相信邻里之间的宣传。因此这一环节, 要将农民反映的意见和总结的技术纳入各农业技术试验当中, 更好地支撑技术体系的完善。
2.6 要加强基础建设
如在板栗、核桃等地修建产业路。在过去, 我们做过退耕还林, 如何将板栗、核桃运出去, 而又能减少收获成本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草莓如何扩大面积, 小杂粮如何才能改变自给自足的现状, 推广经营模式和理念, 促进保障型农业向经营型农业发展。
2.7 加强后续产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