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总结(精选8篇)
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总结 第1篇
争做高校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司法厅下发的《关于在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举办“法治湖南建设专题培训班”的通知》,在学校组织部的具体指导下,我从4月份开始在工作之余登陆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进行在线学习。通过学习,我对法治建设的理解进一步深化,认识到只有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督促领导干部自觉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才能有效促进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下面我结合自己本职工作,谈谈学法用法的收获与体会:
一、从自我提高的角度来看,学法知法是高校教师的必需素养。学法的目的是学以致用,明白什么是法律所允许的,什么是法律所禁止的,要在法律所限定的框架内做事。我们常常会在电视、网络的报道中看到一些人因为法律意识淡薄,不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尊严和权利;或是因为不懂法,在日常生活中不知不觉中就触犯了法律,只到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时候才追悔不及。人们不学法不知法是一种悲哀,也是建设法治社会最大的障碍。作为一名高校教师,通过法治学习丰富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意识,是适应岗位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必要条件。肩负着培养高素质社会主义建设者与接班人的高校教师,我们理应成为学法知法的楷模。
二、从教育学生的角度,懂法用法是辅导员开展工作的必要手段。作为一名曾在学生教育管理一线工作近十年的老辅导员,我深知“法治”的重要性。在高校,除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了规范管理,维护校园秩序,学校还建立了相应的各种规章制度,这都是大学生应该学,必须懂的“法”。辅导员作为管理者,维护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尊严,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是提高管理效率的必要手段。当前,虽然高校大都想了许多办法去促使学生学法懂法,如法律法规知识讲座,知识竞赛等,但效果却并不明显,学生对于法律法规的认识并不到位。学生因为不懂法,不经意间触犯了法律的情况比比皆是,如诽谤,侮辱,偷窃;还因为不懂法,许多本该受法律保护的自身权益被侵害而不自知,如被商家蒙蔽买到假冒伪劣产品,遭遇敲诈束手无策等。而更为关键的是,这一批批大学生走出校园后就要奔赴各个工作岗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添砖加瓦。如果经过高校培养的大学生都法律意识淡薄,我们又凭什么期望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普通百姓在国家的法治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呢?因此,如何帮助学生树立法治意识,不仅是关系大学生在校素质养成的成败问题,更是推动国家法治建设重要的一个环节。
三、从管理工作的角度,知法守法是高校合格领导干部的必然要求。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领导干部与其所管理的下级就是上梁与下梁的关系。习总书记上任以来,大力整治领导干部队伍,“打老虎行动”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依法严惩了一大批违法渎职的党员领导干部,这是维护法律权威,推进法治建设的重大举措。在高校,辅导员在学生心目中就是“大领导”,因为辅导员掌握着许多在学生看来很“牛”的权利,如评优评先,资助评选,就业推荐等等。辅导员的作风正不正,管理严不严,直接影响着学生的思想与行为,这比任何理论教育更有效和直接。例如,在学生违纪的处理上,辅导员如果不按原则办,想办法“法外施恩”搞通融,学生干部就会有样学样,在今后的工作中搞变通,拉关系,违纪学生就会有侥幸心理,变着法讨好学生干部,讨好老师,规章制度就会成为一堆废纸;又如某些辅导员法律意识淡薄,在学生评优评先工作中徇私索要或收受学生财物,发放学生资助过程中索要回扣等,这实际上已经触犯法律,也必然会影响一大批学生干部与涉事学生,毁掉他们对于高校与辅导员的印象,种下恶果。
辅导员是学生的榜样,作为一个从辅导员岗位上被组织提拔的领导干部,我成为了学生工作部分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副部长,这个岗位是学校联系辅导员的重要纽带,从另一个角度说,我也是很多年轻辅导员的“上梁”,应该成为他们学习与工作的榜样。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坚持做到: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法治意识
按照文件要求,本次网络法治学习即将结束,但对我而言,这是我提高自身法治意识的起点。今后,我仍将利用工作闲暇认真学习法治建设的相关文件、视频,聆听上级领导、专家的教诲,不断提高自己的法治水平和法治意识,在国家法治建设的进程中身先士卒,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学以致用,不断加强制度建设
学法的作用在于用法,法治意识不单促学法,还应促用法。作为一名在高校学生管理职能部门的领导干部,我除了自身做到遵纪守法,还应结合工作实际,与时俱进,不断建立健全学生管理与辅导员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在诸多管理工作中,以刚性的制度约束人,管住事,促“人治”变“法治”,切实提高管理效率。
三、严于律己,争当法治建设模范
生活在大学生与众多高级知识分子环绕的大学校园里的高校领导干部,其实一言一行无时无刻不在众人监督之下。我一直深信,我们做得好的,自有公论,做得不好,也迟早必然暴露。作为一名深受组织信任与培育的年轻干部,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要争做理论与行动的“双料巨人”,率先垂范,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2015年6月28日
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总结 第2篇
郑端端
2015年02月03日13:33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2日在中央党校开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一起努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不断见到新成效。(2月2日新华网)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法治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领导干部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自觉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带领和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不断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树立法治观念,争做尊法模范。邓小平同志讲过:“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中国古代就有了“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之说。党纪国法是党员干部必须恪守的“警戒线”,不能逾越的“高压线”,也是挡在悬崖边上的一道“护栏”。领导干部要在尊法上更加坚定自觉,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强化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严守“红线”,让逾规者得到惩罚,让守纪者得到尊重,党纪国法明文禁止的,党员干部决不可为,但纪律规矩没有明文规定或明文禁止的,也要掂量是否符合党的纪律原则,做到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强化法治思维,争做学法模范。卢梭说:“规章只不过是穹隆顶上的拱梁,而唯有慢慢诞生的风尚才最后构成那个穹隆顶上的不可动摇的拱心石。”作为领导干部坚持把学法懂法作为履职的必备条件,要努力学习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在学法上更加全面深入,做到先学一步、高出一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宪法》以及行政、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丰富知识,理解宪法的基本精神,强化法治思维,确立宪法意识,规范言行,熟悉掌握法律法规对履职的要求,真正让法治精神深植于脑,内化于心。
严格约束言行,争做守法模范。“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打铁还需自身硬”,各级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政策法律的具体执行者,代表着党和国家的形象,其一言一行对一般干部和群众有着巨大的示范效应。因此,党员领导干部要从我做起,严格约束自身言行,在守法上更加严格自律,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时时处处以宪法法律为准绳,谨言笃行,努力做到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该做的坚决不做,做廉洁自律、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不牟私利、清白做人的表率。只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法律才可能得到平等执行,法治精神才能得以彰显,法治信仰才能得以塑造。
坚持依法办事,争做用法模范。领导干部学法守法,关键要学会用法,要坚持用法治理念去思考和解决问题。当前我国社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困难险阻,征地拆迁、群众集体上访等现象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都是关系社会稳定和谐的敏感事件,领导干部要坚守法律底线,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在用法上更加积极主动,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注重用法治思维去分析解决问题,善于引导群众回归到法律层面对话、协商解决问题,时刻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不偏不倚,公平公正。对那些不依法办事,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制止,依法处置。
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干部
中共盘龙区委书记吴涛
这次召开的全省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专题研讨班,抓住了“关键少数”,体现了省委对广大领导干部的关心与期待,鼓舞了我们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信心和干好工作的决心。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在落实依法治省战略过程中,必须坚定“主心骨”、筑牢“压舱石”,带头坚守法律信仰,弘扬法治精神,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争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忠实践行者。
第一,尊好法是首要,更是自觉。只有在思想上尊崇法治,才能在行动上遵守法律,让权力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法律的框架内运行。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必须始终对宪法
和法律怀有敬畏之心,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要做到在尊法上更加坚定自觉,自觉强化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坚决恪守“警戒线”、远离“高压线”,绝不逾越悬崖边上的“护栏”,党纪国法明文禁止的,决不可为,纪律规矩没有明文规定或明文禁止的,也要掂量是否符合党的纪律原则,做到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第二,学好法是前提,更是基础。总书记指出,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领导干部要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然而,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常以工作忙以及在实践中摸索学为理由,代替了对党纪国法的学习,直接导致不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许多违法乱纪官员的忏悔录,提到最多的就是自己是法盲,法治意识淡薄甚至缺乏,从而走入深渊,背弃了党和人民,这对我们来说,是深刻的教训和长鸣的警钟。事实告诉我们,领导干部只有自觉做学法的模范,才能在守法用法上率先垂范。我们一定要强化对宪法的学习,自觉把权力置于宪法法律之下;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自觉厘清思想认识的误区,清除一切权大于法、以权压法的错误观念;要努力学习同自己所担负的领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弄明白法律规定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
第三,依好法是关键,更是担当。作为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依法至为关键。个别领导干部处理解决复杂问题,喜欢搭梯子、走捷径、打擦边球,钻法律的空子和政策的漏洞,久而久之,就损伤了党和政府的威信,甚至直接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作为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我们要切实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要在实际工作中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以宪法作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切实做到依宪治国;要坚持严格依法执政,在进行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在行使权力和管理过程中,带头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事;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始终做到敬畏法律、依法审慎用权。
第四,守好法是品德,更是底线。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守好法,领导干部就是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每做一项决策,每办一件事情,都必须将合法性放在第一位,认真想一想法律有没有授权,权力的边界在哪里,法定的程序是什么,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如何。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必须始终坚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无论任务多么紧急、事情多么重要,都不能绕过法律,罔顾程序,更不能偷换概念,以合理性替代合法性。要坚决摒弃人治思想和特权思想,正确对待手中权力,准确把握权力边界,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按照权力清单行使权力,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守住底线、不闯红灯、不越雷池,始终让权力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施。
第五,用好法是能力,更是责任。“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我们现在解决矛盾纠纷,不是硬过头,就是软过头,不会依法来处理,要么采取强制手段、粗暴解决,要么违背原则、一味妥协。这些在法律之外的“小技巧”,往往造成矛盾纠纷“按下葫芦浮起瓢”,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因此,用好法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进一步强化法治在维护群众权益、调处利益关系中的权威地位,强化法治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中的保障作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引导群众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特别是对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等涉及群众切
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充分听取和尊重群众意愿,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努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解决稳定问题。
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总结 第3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规划, 保障有力
为进一步做好法律教育工作, 切实加强对法律教育工作的领导, 我校认真制定了学校“六五”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统筹安排, 强化管理。对普法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 将法制教育工作纳入学校的年度工作目标, 我校的法制教育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注重经费投入, 用于购买普法教育书籍、教师普法培训、普法比赛奖励、校园普法环境营造等。
二、普法与教师队伍建设相结合
我校以“讲文明, 树形象;强师德, 做良师”为主题, 大力推进和加强师德建设。
1. 宣传发动, 提高认识, 营造活动氛围。
号召全体教师进一步提高师德认识, 规范职业行为, 树立优良作风和高尚师德, 认真履行神圣的职责, 为加快推动学校又快又好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2. 抓好法律学习。
学校采用多种形式进行法律学习, 学习中特别突出了法制理论和专业法规的学习。一方面利用例会、党支部会议, 集中选学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 另一方面鼓励教师以自学为主, 做好法律学习体会, 并组织全体老师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
3. 抓好业务培训。
学校通过开展主题讲座等形式, 围绕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 集中学习讨论, 组织教师观看法律专题片, 通过各项法律法规的深入宣传, 提高了教师们的法律理论水平。
4. 抓好领导干部依法治校。
我们以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提高法律水平, 进一步提高管理者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为目标, 充分发挥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作用, 带头上好法制教育课。
三、普法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
利用校园文化的平台, 进一步扩大校园文化的内涵, 提升校园文化的品位。我们在学生经常活动的地方、走廊顶、墙壁以及道路两侧, 悬挂一批以廉政警句为主要内容的宣传画。这些警句, 内容深刻, 所包含的范围广泛, 有胸怀大志、为民为公为主要内容的理想信念教育的警句;有以诚信、责任、正直等为主要内容的道德品质教育的警句;有以清廉、节俭、自律为主要内容的传统美德教育的警句;有以公正、民主、守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意识教育的警句等, 这些警句牌, 做工精巧, 立在显眼的地方, 广大师生一目了然, 而且错落有致, 和校园的花草树木相互映衬, 进一步美化了校园的育人环境, 把廉政文化和校园文化两者有机地融合在一起, 做到廉政文化与校园文化齐育人, 达到潜移默化的教育效果。
四、立足学生, 增强意识, 拓展普法工作
1. 抓好第一课堂, 在课堂教学中积极渗透法律教育。
以《小学生法律知识读本》和法制教育光盘为教材, 利用周会课和思想品德课时间 (教导处把法制教育课编入正常的课堂, 每周1节, 与周会课合并) 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2. 开展主题班会教育。
我校利用主题班会, 组织学生学习了《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从养成教育入手, 加强了学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纪律教育, 进行了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3. 开展系列主题普法活动。
(1) 开展“美丽琼海, 禁绝毒品”活动。每年的6月25日国际禁毒日, 少先队大队部组织全校师生举行一次大规模的“美丽琼海, 禁绝毒品”活动。活动的具体事项有:如周一下午周会课各班组织一次“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的主题班会, 四五年级指导学生围绕本次主题班会写禁毒习作, 一至三年级讲故事比赛。活动多样, 效果显著。
(2) 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每年都利用升旗仪式、全校集会的机会, 开展宣讲活动, 每年法制宣传日活动有组织有安排、措施得力, 效果明显。
(3) 开展“勤俭节约, 从我做起”活动。学校举行了“三爱三节”系列活动, 使学生充分感受到“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节水、节电、节粮”的意义, 接受了一次心灵的洗礼, 认识到自己要树立勤俭节约意识, 自觉肩负起“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责任。
五、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普法教育网络
我们通过开展“三个延伸”, 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普法教育网络, 使小学生全方位地受到法制教育和熏陶。
1. 向课外延伸。
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综合实践课, 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开展感受琼海“红色文化、绿色文化、蓝色文化”活动, 组织小学生到红色娘子军纪念馆、琼海市革命历史陈列馆和革命老区、万泉河、博鳌亚洲论坛, 以及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参观和进行社会调查。在学生中广泛开展“在家做个好儿女、在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系列教育活动, 并通过组织学生参观防毒教育、拒绝邪教等图片展览, 收看法制教育录像等活动形式, 使小学生在参与中受到生动、形象的法制教育。
2. 向家庭延伸。
坚持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并重, 通过家长学校举办家长培训班的形式, 帮助家长形成正确家庭教育观和人才观, 增强家长的法制意识, 提高家长的法律素质, 优化小学生成长的家庭环境。到目前为止, 全校已有90%以上的家长参加过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我校先后被评为琼海市家庭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琼海市示范家长学校、海南省示范家长学校、全国示范家长学校。
3. 向社会延伸。
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协助和支持学校开展法制教育。一方面, 通过聘任法制副校长, 指导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每学期为学生上不少于2次的法制教育课;另一方面, 学校每学期都邀请市教育局关工委讲师团到校为师生上法制课, 作法制教育专题讲座。
六、抓好平安校园建设
我们以创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为目标, 加强对学生的安全防范教育, 加大综合治理工作力度, 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制;深入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严禁学生在课间到校门外购买小食品, 努力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认真整治校园周边网吧、游戏厅、歌舞厅、酒吧等娱乐场所和违法经营的商点, 净化校园周边的安全环境, 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大环境。
开展日常安全教育, 加强游泳、交通、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教育和防范措施;给家长《致六年级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创建和谐平安校园, 争当文明好家长》。在节假日来临前, 加强安全教育, 安排好护校值班工作, 由于强化、细化了管理工作, 师生的安全意识不断增强, 校园安全有了保障, 实现了安全零事故。
七、扎实开展依法治校, 不断提升学校办学水平
1. 加强建章立制, 保障依法治校的实施。
没有规矩, 不成方圆。建章立制是落实依法治校的具体措施。我们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 大到民主的科学决策, 小到各处室的管理, 涉及到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
2. 加强民主管理, 积极推行校务公开。
在依法治校,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 我们探索出一条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 全员参与学校管理的有效途径——实行民主治校、民主管理, 积极推行校务公开。
一是坚持教代会制度。我们每年召开一次教代会, 认真听取教代会代表对办学的建议和意见, 集思广益, 让教师们参与学校管理。二是建立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依法保障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让教职工享有参政议政和知情权。三是建立健全教职工民主评议干部制度和教职工工作自查自评制度。促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 增强学校领导干部和全体教职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 2010年荣获“省廉政文化进校园示范学校”。四是实行校务公开制度, 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尊重学生人格及其他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具体做法: (1) 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和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参加进修培训的权利。学校珍惜机会, 不惜资金, 派出多名教师到市、省各地培训学习, 建设了一支学习型的教师队伍。 (2) 学生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 无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的现象发生。 (3) 保障教师应得的福利待遇、工资、奖金及时足额发放, 保证教职工的婚假、产假等, 保证教职工子女的入托、入学等福利。 (4) 在各类评优和职评活动中,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精心部署, 层层选拔, 做到让大家口服心服。 (5) 治理乱收费, 依法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总结 第4篇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要把法治中国建设的蓝图和纲领落到实处,虽然需要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但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的态度、决心和行动。应当看到,领导干部是我们党执政的骨干力量、中坚力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法治轨道上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要靠领导干部去组织、去推动,需要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素养有一个大的提升;领导干部负有保障法律实施、法律执行的基本职责,能不能推动和确保秉公执法、公正司法,直接关系到法治权威的树立,关系到法治秩序的形成和法治建设的成效;领导干部是法治实践的引领者、示范者,自身带头了、做好了,才能以上率下,带动全体人民弘扬法治精神,积极投身法治中国建设。
二、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
(一)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内容,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保持高度自信和坚强定力。要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深刻认识这条道路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深刻认识这条道路的独特价值和政治优势,做到虔诚而执着、至信而深厚,不为杂音噪音所惑,决不搞全盘西化、照搬照抄。
(二)增强在党的领导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党的领导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是否坚持党的领导是区分中国法治道路和西方法治模式的分水岭。各级领导干部在党的领导和法治关系这个核心问题上一定要保持清醒,深刻认识到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是有機统一的,在坚持党的领导问题上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含糊和动摇;深刻认识我们发展的民主是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不是西方所谓的“宪政民主”,从而划清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的界限;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而决不是削弱党的领导,切实把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贯穿到法治建设全过程。
(三)增强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真正做到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牢牢把握人民在法治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深刻认识我们的法治是保障人民权利和自由、规范人们行为的,是为最广大人民服务而不是为少数人服务的,切实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建设各方面;深刻认识人民权益靠法律保护、法律权威靠人民维护,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人们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增强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倡导法治、厉行法治,说到底还是要突出法的地位、强化法的作用,真正使法律法规成为社会生活的规范和人们行为的准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只有把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立起来,才能使法治的力量强起来。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定不移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深刻认识宪法法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根本体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和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意志的实现,从而敬畏宪法法律,牢固树立对社会主义法治的信仰;深刻认识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无论职务高低、权力大小、贡献多少,都没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都没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都不能搞法不责众、法外开恩,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牢记法律红线不可触、法律底线不可越,自觉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和权利、履行职责和义务。
(五)增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一个写在法典上,一个写在人心里,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共同发挥着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作用。法治与德治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并行不悖、缺一不可。很难想象,一个缺乏道德责任感、缺乏向上向善精神的社会,能够培育出遵守规矩、遵守法治的社会环境。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法治和德治的辩证关系,强化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的意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更好地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为依法治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要坚持身教重于言教,切实加强个人品德修养,按照共产党人的道德标准从政、为官、做人,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引领社会风尚、培育法治文化。
三、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一)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
法律不是点缀,更不是累赘,而是有效决策、正确决策的基本保障。这就要求领导干部每作一项决策,都要认真想一想是否有权决策、有多大权限决策,想一想决策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法定程序是什么、法律责任是什么。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这必将对领导干部养成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习惯产生积极推动作用。
(二)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促进发展
法治是改革的压舱石、发展的助推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改革的命运、发展的成败。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更加重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是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的鲜明特点。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深刻认识法治对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特殊重要意义,自觉在法治基础上凝聚改革共识,善于用法治方式化解改革风险,使各项改革举措做到于法有据。
(三)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在现实中,一些领导干部存在“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等观念,遇到问题动辄采取高压手段,进行强制处置,不但不能化解矛盾反而会激化矛盾。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适应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进一步强化法治在维护群众权益、调处利益关系中的权威地位,强化法治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中的保障作用,积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要善于引导群众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切实解决好“花钱买平安”、息事宁人的问题,解决好信访不信法、信闹不信法、信钱不信法、信权不信法的问题。
(四)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严管党治党
要进一步强化依规依纪管党治党的意识,坚持以党章为根本,注重与国家法律相衔接,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切实解决好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特别要强调,我们党是先锋队,党员干部是先进分子,这就意味着党规党纪要严于国家法律,对党员干部的要求要严于普通公民。作为领导干部,在遵守党规党纪上更要严上加严,受更多的约束、负更重的责任、有更大的担当。只有这样,才能把依规管党治党、从严管党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把我们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四、领导干部要坚持依法用权,自觉接受监督
(一)把握好权力边界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关键是要正确对待权力,把握好权力边界。现实中,有的人一旦当了官,手里有了权,就昏昏然、飘飘然,搞不清“我是谁”,心中无党纪、眼里无国法,忘乎所以、为所欲为,“天是王大,我是王二”,结果导致身败名裂。领导干部坚持依法用权,重要的是把握好“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要求,自觉在法律约束下用权,在制度的笼子里用权。一方面,要按照法律规定切实履行分内职责,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克服懒政、怠政,杜绝为官不为;另一方面,要严守权力边界,按照权力清单用权、按照法定界限用权,坚决防止乱作为、滥作为,防止利用权力设租、寻租。
(二)堅持公平公正
公平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也是为官之本、用权之要。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处理好情与法、利与法、权与法的关系,切实做到公正用权、公平处事,不因私利抛公义、不因私谊废公事,坚决反对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的本质就是公平正义,形象地说就是法官帽徽上的天平,这个天平任何时候都不能倾斜。各级领导干部要旗帜鲜明地支持执法、司法机关依法依章行使职权,不做利用权力干预执法、司法的事情,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自觉接受监督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这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事情。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就会导致权力滥用甚至滋生腐败。领导干部使用权力,当然要接受党和人民监督,不想接受监督的人,不能自觉接受监督的人,觉得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很不舒服的人,不具备当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公开才有公平,透明才会清明。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习惯于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习惯于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坚决克服设障逃避监督的行为,坚决防止人为暗箱操作的现象,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营造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环境。这就需要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自觉学习法律、遵守法律,而且要高扬宪法法律的旗帜,积极推动法治社会建设。要切实肩负起普法宣传、法治教育的责任,注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利用各种时机、各种场合,宣讲宪法法律、普及法治知识,带领群众一道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学习总结 第5篇
一、强化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思想理念。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首先,公务员学法用法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灵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其次是本职工作的需要。税务局作为政府窗口单位,涉及各行各业、诸多法律法规。作为一名税务干部,必须充分掌握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本职工作。三是自身建设的需求。党员干部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工作的形象。四是广大群众的迫切愿望。通过多年来法制教育,广大群众要求社会依法行政、阳光行政,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呼声越来越高,作为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学好用好法律不单是个人的荣辱得失,而是与法治国家的实现紧密相联。
二、确保教育活动成效,避免形式主义。学法是用法的前提。尽管这些年来,我们普法宣传学习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弄不懂、学不深现象还比较突出,并直接消极地作用在实际工作上。因此,在此次教育培训中,我个人十分注重认真听讲,深入思考,认真做好笔记、答好试卷、写好体会,真正做到积极地和自觉地学法用法,确保取得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
2016学法守法用法工作总结 第6篇
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眼间,2016年已经接近尾声。这一年来,我始终坚持把学习法律放在学习的中心位置,坚持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法治理念进一步巩固,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问题导向,按需学法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切入点,不断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打牢法治理念基础。根据日常生活需要,学习了《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权法》等民事法律;依据本职工作性质,深入学习了《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四川省、成都市关于信访和劳动用工、社会保险方面的相关法规规章及文件,坚持用法律法规来武装自己,提升信访、政法、劳动等业务工作的法治水平,真正做到依法办事,依法为广大群众服务。
二、严守底线,时刻畏法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法规规章是每一个中国公民的法定义务,在日常生活中,要时刻敬畏法律,不触摸法律红线,遵法守法,真正做一个合格的公民。作为一名政府工作人员,更应该模范遵守各种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法定义务,落实法定职责,这是成为一名合格的公职人员的基本要求。2016年,我时刻紧绷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弦,严守底线,按规矩办事,没有出现过任何违法违规情况。
三、积极履职,办事依法
学法用法守法材料 第7篇
我叫xxx在xxx工作,主要分管税收法规工作。近年来,我分管的工作在综合治理中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实现重点工作创新,规范执法行为,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荣获市级“文明和谐单位标兵”、市劳动竞赛委员会“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在全市国税系统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获“优胜单位”奖。
一、精心策划,认真制定学法用法守法的规划
个人的法律素养,直接影响着依法行政水平。作为分管税收法制工作的副局长,我首先是抓好规划和宣传。要求全体干部树立终生学习的理念,做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年初制订了学法计划,通过自学、集中培训、组织考试、领导带头学法、骨干带动学法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建立重点税源直通车,开辟绿色服务通道,送税收政策到纳税人等以税法为核心内容的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丰富了税务干部和纳税人的法律知识,提高了干部的法律素质。其次是强化守法意识。通过“干负责任的事业,做负责任的人”为主题的“如何落实责任”“守法从我做起”等大讨论,为每一名干部发放《责任比能力更重要》、《公务员法》、《廉政监督》等书籍,专门组织学习,用责任 1
心武装每名干部,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履其职、尽其责,热爱自己的岗位,敬畏自己的岗位,珍惜自己的岗位,用法学法守法型机关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第三是积极开展用法活动。成立用好税法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落实税收各项法律法规,在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想方设法建起了阅览室等各类设施,“组织副科级以上干部参观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巡回展”、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党的知识廉政知识竞赛”等活动均获得了优异成绩,激发了税务干部工作和学习的活力和动力。
二、结合工作实际,突出综治和学法用法守法工作重点 不断提高行政能力,是构建依法行政的关键,一切执法过程必须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进行。我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本级机关出台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政府行文的涉税事项认真梳理,严格把关,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了规范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从源头上有效防控了执法风险。二是狠抓各项制度建设。通过风险排查、风险评估等步骤,明确了7个科室、45个岗位职责,完善了22项工作制度,出台了税收巡查管理、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管理等方面8项业务文件和要求,确定了20个重点工作流程图,基本建立了一套涵盖税收工作方方面面、关联性强、易考核、易兑现的规章制度。三是规范税收执法程序和文书的使用。建立了房地产、商贸企业等四个税收管理文书范本,要求内容齐全,手续完善,逻辑关系正确,建立了税收文书资料目录,对税务行政处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税收基础档案等创建目录,重点对税收执法程序和文书使用之间的关系做了详细的规定,明确法律依据时限要求,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水平,对推进依法行政起了积极的作用。
三.创新工作方法,增强综治和学法守法用法的效果 一是商贸企业管理取得实效。在广泛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我积极收集有关商贸企业的各项税收政策,汇编和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商贸企业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对辖区内商贸企业实施“分类分级”管理,把商贸企业分成重点监控、强化管理、一般管理三类,结合不同税源的不同特色,分别制定针对性的控管方案,实行税源专业化管理;对重点监控类企业进一步实行两级监管细化管理对象,突出管理重点,实施差别化管理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票货款一致性工作的实际运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形成了对商贸企业有效的税源监控体系。
二是房地产企业纳税评估成绩突出。我具体指导出台了房地产企业管理办法,在实践中充分利用第三方信息,建立房地产企业的信息共享机制,在加强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管理上有所突破。尤其是对房地产企业进行了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试点,实行内部专业化分工,强化纳税评估的思路,加大
政策落实力度,使得房地产税收出现大幅增长。在去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建立了以收集房产办理、营业税、契税缴纳情况等涉税信息的,通过对ctais中的纳税人申报资料和涉税信息数据进行判断,及时发现问题,提高税源管理的效率和监控能力。2013年企业所得税增长较快,累计完成2470万元,同比增长56.53%,增收892万元,企业所得税收入占总收入比例为50.40%。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占到全部税收比重23.01%。
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总结 第8篇
国家立法是国家进行稳定发展的基础, 国家法制建设的建立和实施都是为了实现民族强大和社会的安定繁荣, 但是依法治国的理念的建设和施行在很大程度上要决定于社会民众对于国家法律相关知识的了解和使用认同程度。
二、知法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
社会中由生活的人众多, 每个人对于生活的认识都不相同, 每个人在社会中都扮演着各自的角色, 为了更好的扮演自身多扮演的那个角色, 有时会和别人存在矛盾和冲突等情况。 因此为了社会在一个大标准的约束下, 变得更加安定和秩序井然。 因此为了为社会提供一个便于大家遵守和维护的大的社会标准, 就需要国家法制的约束。为了使依法治国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为了使依法治国的相关知识和理念在大众中的普及认识度和知识接受程度不断提升, 都需要依靠相关的法制思维和一定的约束方式等共同作用实现。
加强社会法制观念, 首先需要明确并且确立相关的法律标准, 然后在日常法律的使用和维护中, 加强那个对于法律约束力的建设, 使依法治国的观念深入人心, 同时不断提升法律在广大民众心中的重要性和约束力强度, 使广大群众对于法律的约束力和执行力等都产生认同感, 然后是广大民众不自觉的遵守和学习相关法律, 并且按照法律相关理念等进行社会活动;第二, 要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对于我国法律的认同感和学习意识, 定时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培训等, 在广大群众心中建立起初步的法律知识基础, 并且在学习的过程中, 帮助广大群众建立乏力思维和灌输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社会意识, 使人们对于国家法律的态度从遵守向尊敬转变, 调动广大人民对于国家法律学习的积极性, 使我姑法律和法制社会的建设逐渐从被动建设到主动建设过度, 增加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责任意识等, 促进社会的安定和稳定运作。
三、认识法律建设的重点
在我国社会主义的见过指导思想的领导下, 国家党政的建立和国家法制的建立起最要的作用是实现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因此对于法律的编写、确定和制作都需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 坚持民主的治国思想。 同样国家和党政的思想只有通过在不断的社会治理的过程中被体现出来, 因此国家进行法律建设, 其中涉及相关的国家党政、依法治国和广大民众成为不可分割的整体。 三者之间必须实现彼此联系和作用, 才能从整体上实现依法治国的理想, 建立是国家民众认同的社会系统, 同时支持国家党政的不断前进和发展。
在上述三者之间的关系阐述时, 要注意党政国家等领导人要在执法过程中坚持以民为本和执政为民的两大思想, 全心全意为人们服务, 使人们在日常的生活中不断受到来自于国家法制建设的恩惠, 从而对国家法律, 国家党政以及社会等产生强大的认同感; 其次, 党政国家领导人在执政治国过程中要按照已发治国的思想来进行, 对于社会中每一个社会角色平等看待, 在执政执法的过程中, 坚决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程序和事项陆续进行, 不在执政过程中利用职权的便利行个人私欲, 确保国家法律建设和实施过程中一直保持公正和公平, 从而使国家法律的建设不断在社会中得到认同和尊敬, 在不断实践的过程当中在广大民众心中和社会中建立起国家法律的威信;最后, 在国家程序发展和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的发展的过程中, 还需要保持已发治国和执法为民之间的协同统一关系。 依法治国是对人民群众第三, 执法为民与依法治国内在统一。 执法为民, 是民众在日常的生活中, 按照法律约定的不断受到来自与社会的关注的支持, 使其生活得到保证和相关保障等, 而依法治国是在法律建设的基础上, 为了维护社会的安定和稳定, 使国家的人民生活在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中, 为了缓解社会中的各种矛盾出现的频率和发生等, 从而建立的对于每一个社会角色都进行要求和需要的社会法制, 因此执法为了是一实现人们稳定生活的获得价值, 而依法治国是在人们在社会中获得相关价值时, 需要共同承担社会安定维护的责任[3]。
四、实现法律全面融入社会的相关措施
1 、 思想由遵守向尊敬法律转变
目前对于国家的治理和法制的建设, 一般是进行强制性的文件对某些事件不断定义标准从而陈列出各种法律约束条款, 使民众在日常的生活过程中以及在社会中的各种活动都受到来自于国家相关法律的约束, 从而使每个社会角色在法律的约束下, 共同实现维护社会稳定的目标, 但是目前国家广大民众对于法律的认识还停留在遵守的层面, 正是因为如此, 国家民众对于法律内容指挥从表面直观的进行信息读取, 然后将法律的相关约束内容加入到日常的生活中去, 平常民众不会读国家法律中陈列的相关条款的出现追溯原因, 因此只是在社会中形成了遵守法律的敬畏心理。 但是目前国家法律的建设要逐渐将建设方向从遵守法律向尊敬法律转变。 在日常生活张, 通过实践活动等加强国家法律在民众心中的威信度和信仰的建立, 从而主动实现和维护国家法律的实施推行, 从而达到知法、懂法、守法、维法的境界。
2、全面推进法治宣传
全面建立法治建设社会, 人民群众是建设的主体, 只有全面实现广大人民去找你红对于国家法治社会建立的认识, 才能真正在全面范围内建立法治社会, 合适实现全民懂法、知法、尊法的局面。 因为要完成全面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的建设, 首先需要针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相关知识的传输和基础认识的建立, 使广大群众对于法治社会等都具有基础的认识;其次是要定时由相关地县及城市中, 开展当地小范围的知识培训和讲授, 并在学习的过程中, 帮助人民建立全面正确的对于法治社会的认识和相关的法治观念等, 为全面推行和建立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打下知识和认识的基础, 为广大人民群众对于国家建立的法律治理的观念等产生认识和认同创造基础的懂法律和知法律的基础;最后要注重加大法治建设和法治管理观念的宣传, 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知识进行普及, 使广大人民群众对于国家法律有一个基础的认识和了解, 加强国家法制建设和法律普及的实现, 除了正规规范的书面文件的形式, 还可以通过对各种电子媒介的使用, 设置各种形式的教育内容等开展法律知识的介绍和普及, 使人们在日常的生活过程中, 逐渐形成法治思维, 为实现国家社会全面依法治理创造条件。
3、建立标志性人物, 强化领导标志
(一) 加强法治知识建设
领导人一直对于整个组织的发展状态等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 并且随着国家相关部门和国家领导人对于法治建设越来越重视, 并且指出在之后国家党政的工作中, 要注意给予法治意识强, 且执法手段和意识强劲的领导干部更多的建设和发展的机会。 由此可以得到相关信息, 国家党政领导人对于依法治国建设和法制建设的决心, 以及国家部门在选择和决定领导干部时, 对于领导人的法律知识储备、对法制社会建设的认识, 以及相关的执法手段是否坚决强硬等非常关注。 正是因为如此, 在这样的社会大环境下, 党政部门的领导提升自身法律知识的储备和加强对于法治社会建设的认识等不仅可以对于社会法制建设和实现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提升自身的社会贡献的价值, 同时还关系到自身职场的发展前景等。 因此国家党政领导人对于法治社会建设和依法治国思想等要不断思考和行动, 不断学习系统的法律知识, 并且将学到的相关法律知识在日常的执政各管理中进行实践运用, 促进国家法制建设的发展, 推动国家法制社会建设活动的发展进程。
为了使国家党政领导人等不断对自身能力进行充分和补充, 可以定期组织相应级别的国家党政领导人定期开展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进行系统学习, 同时结合当前社会中出现的法律事件等对于当前社会法律进行更深层次的学习和了解, 以便其在之后的工作过程中, 能够通过对于法律知识更深的了解来进行相关事件的处理, 促进国家党政领导人在日常的工作过程中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相关理念。
(二) 积极建立典型形象
对于人们的学习习惯来说, 有很多不能直接从全面、详细、抽象的书面知识中进行更深层次的学习和理解, 反而更能通过实际事例等来对相关知识进行进一步的理解和消化, 因此组织国家党政领导人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并将其法律知识和理念应用到实际工作过程当中, 因此在组织学习过程的当中, 要树立典型的教育形象。 对于表现比较好, 学习认真, 工作贯彻落实实施力度大的领导要进行宣传表扬, 使其在今后的工作过程中不断强化;同时还要注意反面教材的建设, 对于学习不认真, 表现不好, 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没有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治理理念的, 要给予适当的惩罚和警示, 防止大众学习其行为。
4、全面法治氛围建立
对于任何知识的学习和使用, 氛围的营造和环境的建立都死非常重要的。 人总是能够在周围环境的影响下, 从而对自身的行为意识等进行改变, 使其变得更加迎合大众的普遍口味。 因此对于法律知识的学习上面, 也需要在社会中全面建立起法律知识的学习氛围, 在社会中全面开展学法、尊法、守法的大环境, 促进民众为了更加子啊社会集体中更加贴近大众生活而改变自身, 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法律的使用和维护。
五、结束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