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治现代化论文(精选12篇)
国家政治现代化论文 第1篇
威权主义 (或威权政体, 威权政治) 是一个政治概念。它主要是指一种统治形式, 但它是一种区别于传统集权主义和现代民主主义的独特统治形式。它的内涵是:在民主的外壳下, 以威权的手段取得政权、治理国家的一种形式。这种统治形式具有高度的压制性, 但又不是完全的专制, 既有某些民主的成分, 又有对集权的强制。威权主义是一个时间概念。它存在的时间大致是从19世纪后半期以后, 其中, 19世纪后期和20世纪中期是两个高潮。威权主义也是一个空间概念。它不但出现在欧洲, 也出现在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 一般是指社会经济基础还不强大的国家走向发达的一种政治上的过渡形态, 即通过强制性的政治整合维持秩序和稳定, 以达到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的目的。
►►二、东亚威权主义体制的结构和特征
1.东亚威权政治的结构解析
不同的政治形态, 有着不同的组织和权力架构。东亚威权政治有着独特的结构体系, 突出地表现在权力结构、政党政治和利益集团等方面:
(1) 强政府行政体制
威权政治在权力结构上表现为一种强政府行政体制, 它包括如下几个构成要素:第一, 行政集权。第二, 强人政治。第三, 高效行政。
(2) 一党优势制政党政治
在现代政治中, 政党是一个主导性的政治力量, 有效的政党制度是现代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东亚大多数威权政体国家和地区, 包括新加坡、169印尼、马科斯统治时期的菲律宾等都实行了一党优势制 (又称一党独大制) 的政党制度。
(3) 非政治化和国家社团主义的利益集团
传统社会向现代化社会的变迁过程, 不可避免地伴随着社会的和利益的多元化, 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利益集团。利益集团在现代政治生活的状况和角色扮演, 会对政治发展和社会的现代化进程产生重要影响。东亚威权国家通过非政治化和国家社团主义化措施, 对各种利益集团实行了政治整合, 使利益集团政治服从于特定阶段国家现代化的需要。
2.东亚威权政治的二重性特征:传统性和现代性
作为一种过渡政治形态, 威权政治是传统性与现代性的统一体。这是认识威权政治的重要视点, 也是解开威权政治功能和缺陷之谜的钥匙。
(1) 威权政治的传统性特征
政治的核心是权力关系的配置、构架和维护。据此, 威权政治的传统性主要体现在:第一、权力的高度统一和集中。第二、国家凌驾于社会之上。第三、权力的维护常借重国家“暴力潜能”。根据诺思的观点, 国家都具有“暴力潜能”, 它显示着国家强制性的控制能力。
(2) 威权政治的现代性特征
现代性则是现代社会的特征, “它是社会在工业化推动下发生全面变革而形成的一种属性。”东亚威权政治的现代性特征主要表现在:
第一, 经济优先主义。东亚各威权国家的政治领导人大都有着强烈的经济发展意识, 在牢固地掌握政权后, 便迅疾地将政府的注意力转向了现代化经济发展的目标。第二, 市场经济导向。现代化的经济是发达的市场经济。东亚威权国家的现代化是市场经济导向的。第三, 专家治国。所谓专家治国, 也叫精英治国或能人统治, 它强调决策和行政经济管理的科学性, 强调服从科学或理性的威权, 统治国家不再是个人权力和欲望的满足和表达, 而是科学的方法和原则。以上三个方面体现着东亚威权政治现代性的主要特征。除此之外, 还有重视法制、反腐倡廉等现代性特征, 新加坡在这些方面表现得非常典型。
►►三、威权主义体制对东亚发展中国家经济现代化的影响
东亚发展中国家通过威权主义这种特殊的政治体制建立了强制性的政治稳定, 树立了政府的权威。这种强制性的政治稳定虽然具有一定的暂时性、不可靠性, 甚至极大的威胁性, 但这在发展中国家的特定条件下也是极其必要的。正是依靠这种强制性的政治稳定和政府的高度权威, 东亚发展中国家创造了经济现代化的奇迹。威权政治对东亚发展中国家经济现代化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 威权政治确保了极其宝贵、重要的政治稳定, 为东亚国家后发性现代化的顺利展开和高速发展提供了一个有利的环境
这主要体现在:第一、强制实现社会稳定, 为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宏观政治环境。对于后发展国家来说, 要启动现代化这样一个宏大艰巨的社会工程, 秩序是先于其他一切价值的, 稳定是无价的。但是战后的许多东亚国家, 由于不顾条件地移植西方民主制而引起了政局动荡、社会失序和混乱, 出现了诸如政党纷争、学生暴动、暴民游行、军人政变等种种现象, 政治不稳定成了各国启动现代化的瓶颈。威权政府在此种背景下出现, 坚定地奉行“政治稳定第一”原则, 有效地恢复了社会秩序, 实现了政治稳定。第二、规制劳资关系, 保障了有利于经济迅速发展的微观政治环境。东亚威权国家大都利用政府的权威, 采取了压制劳工运动、控制工会、强行规制和稳定劳工关系、压低工人工资水平等一系列措施, 从而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微观政治环境, 大大有利于吸引外国投资, 提升本国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六、七十年代东亚出口导向型的高速经济增长, 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得力于廉价而有纪律的劳动力与国际资本、技术和市场的结合。而政府在促成这种结合上的作用功不可没。
(2) 威权政治还是推动东亚工业化的强大政治动力
东亚现代化经济发展的突出特点是“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 东亚各发展中国家通过威权体制树立了政府的权威, 建立了强政府, 强政府在经济现代化的过程中发挥了突出的主导作用, 它行使的经济职能已远远超过了提供公共产品的范畴。强政府的正确主导是理解东亚奇迹的一个关键。
东亚威权国家政府的主导作用主要是围绕着培植现代市场经济和通过经济计划化、保障经济高速有序增长两个方面展开的, 体现了市场理性和计划理性的结合。
首先, 政府在对市场经济的培植方面发挥了不可缺少的重要作用。战后初期, 东亚各国和地区的经济起飞和工业发展, 普遍面临着经济发展滞后、市场不发育或残缺的巨大压力。因此, 东亚各威权国家政府, 都把培植现代化的市场经济作为政府发挥经济职能的着力点, 充当了市场经济哺育者的角色。
威权政府发挥培植市场经济功能的作用, 表现为一种“市场理性” (Market rational) 即:在市场不发育的情况下, 政府干预、介入市场, 甚而暂时部分替代市场, 主动发挥主导作用, 以培植市场经济, 促进市场体系的发育、成长和完善。
其次, 东亚威权政府还扮演了宏观经济发展的计划者和协调人角色。各威权国家的经济增长自始至终受到政府发展战略和计划的指导。东亚威权政府发挥的这种经济计划化功能可以称之为“计划理性”, 即政府发挥宏观指导和导向作用, 把建立合理的工业结构和提升本国经济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作为优先任务。具体来看:第一, 制订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发展战略。经济发展战略是一国经济发展的宏观规划, 对于后发展国家实现赶超型经济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东亚经济现代化的成功, 就是政府制订的正确的经济发展战略的成功。第二, 制订经济计划。制订经济计划是威权政府指导和管理经济发展的重要方法, 也体现着东亚威权国家市场经济的鲜明特色, 即“有组织的市场经济”或“计划化的市场经济” 特点。为了实现经济赶超和跳跃性的发展目标, 有效地驾驭经济增长并保障经济发展的协调、有序性, 东亚威权主义国家大都制订和实行了周密的连续性的经济计划, 对推动经济的现代化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结论
威权政治作为一种过渡政治形态, 既有积极面, 又有消极面, 但从历史的角度总的来看, 威权政治的功大于过。威权政治之功就在于它是合乎东亚发展中国家国情的一个重要政治发展阶段, 它对东亚现代化的总体进程, 尤其是经济现代化起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可以说, 威权政治是创造东亚奇迹的手。东亚经济现代化的成功不仅是经济本身发展的结果, 更与政治发展密切关联。政治层面的环境保障和推动力, 是东亚成功的关键因素, 也是东亚经验的精髓之一。
参考文献
[1]任晓.当代各国政治体制:韩国[M].兰州大学出版社, 998年3月版
[2]张锡镇.当代东南亚政治[M].广西人民出版社, 1985年
国家政治现代化论文 第2篇
A.国体决定政体
C.国体相同,则政体相同
()
B.政体具有相对独立性 D.政体相同,则国体相同
2. 2011年3月29日,法国总统萨科奇,英国首相卡梅伦,美国总统奥巴马,德国总理默克尔等聚首伦敦,共同商议利比亚战争的问题,但是关于利比亚问题的疑问分歧并未解决。
简要说明英法德美四国政体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3. 2011年8月29日,日本民主党举行新党首选举,野田佳彦当选为新首相。8月30日,日本国会对新首相进行指名,日本诞生第九十五任日本首相。前首相菅直人2011年8月30日辞去首相职务。野田佳彦当选首相后,于9月2日完成组阁。按照惯例,随后在日本皇宫举行了天皇对野田佳彦内阁成员的任命和认证仪式,宣布野田佳彦内阁正式成立。上述材料反映了日本()①实行议会君主制 ②议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 ③实行多党制
④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A.①④ B.①③ C.①②③ D.②③④ 4. 议会制共和制和总统制共和制的最大区别在于()。A.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关系不同 B.国家元首与政府首脑的关系不同 C.国家元首的任期和产生办法不同 D.议会权力大小不同
5. 资本主义国家大都实行议会制和总统制,议会制和总统制的共同点是()。A.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 B.国家元首有权解散议会 C.政府对议会负责
D.都是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管理形式
6. 列宁说:“民主共和制是资本主义所能采用的最好的政治外壳。”这句话应理解为,民主共和制()①便于掩盖资产阶级专政的实质 ②有利于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 ③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 ④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相适应 A.①②④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
7. 议会制共和制和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的共同点是()①议会拥有立法权和行政监督权 ②政府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 ③国家元首没有实权
④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 A.③④ B.①②④ C.①②③ D.①④
8. 从国家权力和国家元首的产生方式及其职权范围看,现代国家的政体基本形式有()A.民主共和制和君主立宪制 B.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 C.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和君主立宪制 D.议会制共和制和总统制共和制
9. 英国是君主立宪制国家。君主立宪制国家和民主共和制国家的最主要区别在于()A.国家的社会性质和历史发展不同 B.国家元首在国家中的地位不同 C.国家元首在国家中的作用不同 D.国家元首产生的方式不同
10. 十九世纪英国宪法权威W?柏芝浩特说:“上、下院如果做出决定,就是把女王本人的死刑判决书送到她面前,她也不得不签字。”这说明了()①女王不再是英国的国家元首 ②女王没有任何权利
③英国女王不掌握国家实权
④英国议会是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 A.①④
B.②④
C.③④
D.②③
参考答案: 1. 答案: B 解析: 材料表明,相同阶级掌握政权的国家会采用不同的政权组织形式,这是政体具有相对独立性的表现。
2. 答案: 四国的相同点:都是资本主义代议制,根本区别于封建专制制度;都反映了资本主义的国家性质,并由其国家性质决定。
四国政体的不同点:具体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不同,英国是君主立宪政体,保留君主为国家元首,但权力中心在议会;美国是总统制,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成为权力的中心;法国是半总统半议会制政体;德国是议会制国家。
国家政治现代化论文 第3篇
关键词:贾恩弗朗哥·波齐;国家观;国家治理;现代化
关于国家观,即国家本质、起源和发展的论述和理论数量很多,一般国家理论都着眼于整个国家的功能,或者国家与国际体系的关系等方面。但波齐的国家理论有其与众不同之处,他更注重于国家内部制度的设置和演进。
我国目前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阶段,在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主要着眼于国家内部制度的设置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并不是强调整个中国作为一个国家的功能。因此,从波齐的国家观看国家治理的现代化,能够为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提供思考和启示。
一、波齐的国家观
波齐的国家理论从政治权力出发,阐述了“国家的本质”,“国家发展的趋势和前景”,“关于近代国家发展的积极评价”三方面内容。
1.波齐的国家本质说
波齐认为,“国家的本质是一套集中关注于积聚和行使政治权力的制度”。因此,国家的安排和政策是解决各种社会力量之间斗争的手段,每一个社会力量在通过某种非政治性的社会权力而获得自己的特殊利益后,都试图寻求来自国家利益的认可或支持。
“国家治理体系是规范社会权力运行和维护公共秩序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它包括规范行政行为、市场行为和社会行为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或者说,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制度体系,分别包括国家的行政体制、经济体制和社会体制。
结合两者的定义,笔者发现,国家治理体系可以说就是波齐认为的国家本质。但是,从权力的范围来看,国家治理体系是相对于“社会权力”而言,涉及的范围包括经济权力、意识形态权力和政治权力等。而波齐关于国家本质的论述仅在“政治权力”的范围内,比较有限。总的来说,波齐关于国家本质的论述为“国家治理体系”这一政治概念的提出,奠定了理论的基础,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波齐关于国家规范政治权力本质的发展和扩充。
2.波齐的国家发展理论
随着20世纪的谢幕,国家发展的前景显得有些扑朔迷离。一方面,国家在社会事务的管理中承担了一种核心的角色,吸纳并管理着大量的社会资源。另一方面,国家的管理活動越来越成为公众关注和批评的焦点。波齐认为国家发展的趋势和前景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国家活动的日益分化和扩张。第二,国家和政府的功能在社会中日益重要。第三,政府运作日益透明化。第四,随着大众传媒的发展,媒体的监督作用越来越重要。
关于以上国家发展的趋势和前景,波齐对其充满了信心,并在他的国家理论中对此作出了积极的评价。他认为,一方面,国家的发展使得当代政治生活“文明化”。另一方面,政治权力范围虽然日益扩大,但它在制度上向着非个人化发展,并且随着宪政的发展与完善,它受到多方面的限制。
二、波齐国家观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启示
结合波齐关于近代国家发展的理论和目前我国提出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衡量标准,不难发现,波齐的国家理论为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启示。
第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民主化要求。随着近代国家的发展,民主化的趋势日益显著。因此,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应该向着民主化的方向发展。首先,表现在民主化发展的整体趋势上,公共治理和制度安排都必须保障主权在民或人民当家作主,所有公共政策要从根本上体现人民的意志和人民的主体地位。其次,国家的现代化,核心是人的现代化,必须更加重视对人的教育。
第二,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化要求。通过宪政使政治权力的行使受到限制是近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国家政权的所有者、管理者和利益相关者参与国家治理的行为,都应纳入法治化的轨道进行。首先,需要营造“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良好法治环境。其次,促进国家治理体系法治化的执行,必须“有法可依”,以健全法律法规为前提。再者,推进法治化,要更加注重执法能力建设,增强依法办事的意识,提高党和政府依法执政水平。
第三,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的文明化要求。随着近代国家的发展,人们日常生活更多地受到法治的规范,而不是受到野蛮的武力的约束。因此,国家治理应是“更少的强制,更多的同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更多的对话协商沟通合作,更少的独断专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政府要减少命令、强制等单向管理方式的运用,更多地选择间接、协商、合作的方式,更加公开透明地运行,加强与其他治理主体的协同共治,形成治理合力,提升治理效能。
三、小结
综上所述,从波齐的国家观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党的领导,通过经济市场化、社会法治化、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科学化等途径来实现。其中最重要的是,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国家治理的积极性,来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走向全面小康社会的国家治理、社会治理提高到新水平、推进到新境界。
国家政治现代化论文 第4篇
作者所提出的“中国现代国家”实质是“现代时期的中国”, 认为现代化国家的实现面临各种挑战, 诸如人口的过度增长、自然资源的短缺、城市化的发展、技术革命的不断推进……作者在《起源》一书里着重叙述清以来国家政治与社会基层精英之间的联系与矛盾, 用地方税收方式来解读影响国家现代化的因素。第一、二章集中讨论了19 世纪“文人中流”关于根本性问题及应对措施的思考; 第三章以耒阳暴乱出发, 述论地方掮客对政治的影响, 进一步分析地方财政的解决与新中国的农业集体化问题, 强调了影响现代国家的建制是政治态度及与之相应的生活方式的转变;①第四章从总体来把握19 - 20 世纪中国现代国家的演进, 提出中国国家建制议程的界定是根据中国自己的条件来决定的。总之, 作者认为中国的现代化是在应对外敌入侵的条件下发生, 但本质上是由中国内部历史演变所决定的。
中国现代化国家的起源问题一直以来是学者专家的宠儿, 从明清时期的理学思想中寻求国家现代化的影子, 从晚清思想家的著述中探究现代的缘起, 从鸦片战争以来的洋务运动、太平天国运动、戊戌变法、辛亥革命、新文化运动以及新中国的建立等重大历史事件中分析现代化的发展。但这些研究基本是立于已知的国家演变结果来牵附理解历史事件, 用社会进化和阶级斗争的观点来看待国家的现代化, 很少从基层社会组织出发去研究国家的现代化建制。
近年来, 有许多外国史学家采用微观史学来解读中国历史, 从基层社会研究出发, 以一人、一事、一地方来窥探整个社会, 在大历史下关怀小人物的命运。研究视野新颖, 但作为史学著作, 史料贫瘠。孔飞力的《起源》一书, 博采众长, 史料丰富, 更体现其史学价值。
从所引资料来看, 作者大量引用外文资料, 从西方人的角度解读了魏源对精英阶层参与国家政治的看法, 提出精英阶层拓展了政治参与, 且可以与国家权力的加强结合起来, 这是中国国家起源的独特性和本土性。②作者虽为美国史学家, 师从汉学大师费正清、史华慈等, 中文功底扎实, 故引用大量中国本土学人著作及相关方面的研究论文, 且挖掘奏折, 著述有理有据, 增强说服力。如, 精英阶层的公共意识问题, 麦迪逊用西方政治观念分析公民虽有私欲, 但会选择“德才兼备之人”充当其政治代表, 但中国本土学人认为公共利益在他们所处的时代条件下是靠不住的, 尤其是在全国范围内。③著作问题论述中中外研究相互印证, 在西方国家政治框架之下看待中国的政治参与, 但又顾及本土特色。
除史料引用较广外, 《起源》一书所采用的研究方法使其结论更能经得起推敲, 在规范的、有据可循的理论指导下阐述的一种观点、得出的一种结论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一, 孔飞力在整体史观之下, 使用系统分析的方法, 展现了社会随着时间和空间环境的变化而不断演进的过程, 在这个系统中, 历史是立体的, 多层面的, 是有结构, 如第三章中问题的阐述。
19 世纪40 年代湖南耒阳县发生基层精英的暴乱的原因, 是县衙胥吏发放高利贷为农民垫付名目众多的税收, 县官们对此做法不但不制止, 反靠此升官发财, 且进行层层盘剥, 农民在忍无可忍之下, 求救与地方生员、监生, 他们为农民代交税款, 抵掉高利贷, 从中收取费用。这些是政府控制之外的社会力量, 依赖的同时, 存在与国家争利的现象, 指控税收胥吏, 甚至建立独立的收税机构, 或者因官兵镇压逃往山区, 成为威胁政权的山间土匪。因为地方税收体系的不完备, 滋生地方政权的不稳定因素, 这是中国现代化国家起源中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20 世纪新中国的土地改革、农业集体化亦在解决税收与国家行政控制的问题。④第二, 运用中外历史比较研究的方法, 将西方理论研究下影响国家现代起源的因素与中国士大夫心中现代国家起源的认识作了对比, 立足中国本土特色, 提出中国现代化国家的起源中存在的政治参与、政治竞争、政治控制与底层精英间的矛盾, 上文已有提及, 不多赘述。
尽管孔飞力的《起源》一书, 站在宏观的角度, 把握整体的发展, 但仍存在问题, 在现代国家起源中除了基层社会的影响, 还有上层建构的影响。著者仅从一方面来反映地方组织表现出的大历史现象, 忽视了某些细节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 但瑕不掩瑜, 此书研究视角的选择, 方法的架构, 史料的驾驭值得我等晚辈学人学习。
注释
11陈兼, 陈之宏.中国现代国家的起源——译者导言.北京:三联书店, 2013.23.
22孔飞力.中国现代国家的起源.北京:三联书店, 2013.49.
33孔飞力.中国现代国家的起源.北京:三联书店, 2013.71.
以大数据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第5篇
作者:周文彰 《光明日报》(2015年11月25日 15版)
当前正是利用大数据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宝贵时机。对这一轮大数据革命,我国作出了非常及时的战略响应。7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7月4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9月5日,国务院发布了《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这几份重磅文件密集出台,标志着我国大数据战略部署和顶层设计正式确立。
大数据是一场管理革命,“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会给国家治理方式带来根本性变革。
“四个结合”助力国家大数据战略
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部署和顶层设计,需要我们做到“四个结合”:把政府数据开放和市场基于数据的创新结合起来。政府拥有80%的数据资源,如果不开放,大数据战略就会成为无源之水,市场主体如果不积极利用数据资源进行商业创新,数据开放的价值就无从释放;把大数据与国家治理创新结合起来。国务院的部署明确提出,“将大数据作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提高社会治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用大数据“助力简政放权,支持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借助大数据实现政府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透明化管理,完善大数据监督和技术反腐体系”,并具体部署了四大重大工程:政府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工程、国家大数据资源统筹发展工程、政府治理大数据工程、公共服务大数据工程;把大数据与现代产业体系结合起来。这里涉及农业大数据、工业大数据、新兴产业大数据等,我国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迎来难得的历史机遇;把大数据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结合起来。国务院专门安排了“万众创新大数据工程”,数据将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肥沃土壤,数据密集型产业将成为发展最快的产业,拥有数据优势的公司将迅速崛起。
此外,我国作为世界制造业第一大国,需要高度关注一个现实——大数据重新定义了制造业创新升级的目标和路径。无论是德国提出的工业4.0战略,还是美国通用公司提出的工业互联网理念,本质正是先进制造业和大数据技术的统一体。大数据革命骤然改变了制造业演进的轨道,加速了传统制造体系的产品、设备、流程贬值淘汰的进程。数字工厂或称智能工厂,是未来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必然方向。我国面临着从“制造大国”走向“制造强国”的历史重任,在新的技术条件下如何适应变化、如何生存发展、如何参与竞争,是非常现实的挑战。
推动大数据在国家治理上的应用
在大数据条件下,数据驱动的“精准治理体系”“智慧决策体系”“阳光权力平台”将逐渐成为现实。大数据已成为全球治理的新工具,联合国“全球脉动计划”就是用大数据对全球范围内的推特(Twitter)和脸谱(Facebook)数据和文本信息进行实时分析监测和“情绪分析”,可以对疾病、**、种族冲突提供早期预警。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推动大数据应用,是我们繁重而紧迫的任务。
在政府治理方面,政府可以借助大数据实现智慧治理、数据决策、风险预警、智慧城市、智慧公安、舆情监测等。大数据将通过全息的数据呈现,使政府从“主观主义”“经验主义”的模糊治理方式,迈向“实事求是”“数据驱动”的精准治理方式。
经济治理领域也是大数据创新应用的沃土,大数据是提高经济治理质量的有效手段。互联网系统记录着每一位生产者、消费者所产生的数据,可以为每个市场主体进行“精确画像”,从而为经济治理模式带来突破。判断经济形势好坏不再仅仅依赖统计样本得来的数据,而是可以通过把海量微观主体的行为加总,推导出宏观大趋势;银行发放贷款不再受制于信息不对称,通过贷款对象的大数据特征可以很好地预测其违约的可能性;打击假冒伪劣、建设“信用中国”也不再需要消耗大量人力、物力,大数据将使危害市场秩序的行为无处遁形。
在公共服务领域,基于大数据的智能服务系统,将会极大地提升人们的生活体验,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出行、智慧物流、智慧社区、智慧家居等等,人们享受的一切公共服务将在数字空间中以新的模式重新构建。
加强大数据动态的跟踪研究
我国要从“数据大国”成为“数据强国”,借助大数据革命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还有几个关键问题需要深入研究。
切实建设数据政策体系、数据立法体系、数据标准体系。以数据立法体系为例,一定要在数据开放和隐私保护之间权衡利弊,找到平衡点。
重视对“数据主权”问题的研究。借助大数据技术,美国政府和互联网、大数据领军公司紧密结合,形成“数据情报联合体”,对全球数据空间进行掌控,形成新的“数据霸权”。思科、IBM、谷歌、英特尔、苹果、甲骨文、微软、高通等公司产品几乎渗透到世界各国的政府、海关、邮政、金融、铁路、民航系统。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数据主权极易遭到侵蚀。对于我国来说,在服务器、软件、芯片、操作系统、移动终端、搜索引擎等关键领域实现本土产品替代进口产品,具有极高的战略意义,也是维护数据主权的必要条件。
“数据驱动发展”或将成为对冲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的新动力。大数据是促进生产力变革的基础性力量,这包括数据成为生产要素,数据重构生产过程,数据驱动发展等。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其边际成本为零,不仅不会越消耗越少,反而保持“摩尔定律”所说的指数型增长速度。这就可能给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带来新动力,对冲经济下行压力。
需要建设一个高质量的“大数据与国家治理实践案例库”。国家行政学院一直重视案例库的建设,在中央的重视和支持下,就大数据促进国家治理这一主题,各部门、各地方涌现出大量创新性的实践案例,亟须进行系统梳理和总结,形成一个权威的“大数据与国家治理实践案例库”,以方便全国领导干部进行借鉴和推广。
在大数据时代,个人如何生存、企业如何竞争、政府如何提供服务、国家如何创新治理体系,都需要重新进行审视和考量。我们不能墨守成规,抱残守缺,而是要善于学习,勇于创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政府和市场两个轮子一起转,把我国建设成“数据强国”。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意蕴 第6篇
关键词:国家治理;现代化;价值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我党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是治国理政理念的创新与发展。“中国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改革,将是一个价值导向调整优先于治理技术革新的过程。只有深刻把握了这一原则,治理现代化才能够从社会中获得不竭的动力支持。”[1]国家治理现代化从理论层面来说,就是对国家治理这一价值取向重新审视与解构的过程。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目标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的首要价值一样。”[2]国家治理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推动公平的社会环境的营造,促进正义的社会制度的形成,公平正义必然也是公权力机关运行所应追求的核心价值目标。
国家治理在不同的阶段应该有不同的主题。如果说改革开放的前期,我们的价值目标更多的是倾向于“效率”,即要解决好“做大蛋糕”的问题; 那时至今日应该重点解决“公正”,即“分好蛋糕”的问题。我国已经迈入工业化中后期,即进入了现代化转型的关键期,与之相适应的国家治理上所追求的核心价值目标,不应只是通过让市场来提高社会的生产力,更为重要的是要在遵循市场规律的前提下实现公平正义。对于“效率优先”所带来的两极分化、差距扩大等社会问题,要通过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注入公平正义的改革因子,形成公平正义的国家制度体系,弥合市场运行中的差别和差异不至于演化为巨大的差距,从而使社会公平正义得到根本保障,这就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价值目标。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标准
衡量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变革成功与否,有两个重要的指标,即法治与民主。所谓法治,并非简单的实施法律,其根本意蕴在与社会大众脑海中能否根植“规则的意识”。所谓民主,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大多数赞成”,其现代意蕴在于能否在公共事务处理上具备“协商的意识”。
当今中国法治不彰的突出表现就是人治意识浓厚,法治缺失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公权力扩张、腐化,规则、法纪成了权力肆意摆弄的玩偶,一边说按章办事,一边又强调要灵活通融,致使民众的私权利惨遭践踏,得不到基本的保障,社会缺乏自我发育的空间,市场经济羸弱,归根结底是规则的缺失,社会的运作逻辑是权力逻辑而非规则逻辑。
与法治建设不足相伴的是民主进程乏力。“民主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本质特征,是区别于传统国家治理体系的根本所在。”[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政治发展总体上依然是“权威”思维的主导,普通民众对各种国家与社会事务并未有效的参与,尤其在公共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过程中,政府往往享有极大的权限,与广大民众没有进行充分的沟通协商的情形下,政策以高效率出台,而政策后果却由民众买单。
现代化的国家治理,必须要让公民是成为社会和国家的真正主人; 必须实现公民对政治权力运行过程的切实监督。以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两个价值标准来衡量,当前中国推进政治现代化的路径,就是要用完善依法公权力行使的同时,尊重公民权利要求,让私人权利诉求表达有常规的渠道。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选择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会面临诸多的价值选择,可以抽象为政府、市场、社会三者的定位问题。三者之间并非是那样的界限分明,三者之间关系的交织注定了治理现代化进程中需要直面价值选择的困境。
当中国在由市场经济意识极度匮乏迈向市场经济高度发达时,直接利益驱动支配下效率优先的市场意识确实极大释放和激发了生产力。但单纯的市场自发秩序更倾向于马太效应式的分配机制,国家经济总量在增长,但普罗大众却认为自己的收益却在减少,这说明单纯依靠市场利益驱动的做法实际上已经达到了其价值逆转点。当政府以完善市场机制姿态出现时,并非必然意味着整个国家就走上了现代化转型的康庄大道。承认“市场失灵”并不是将经济运行全部交由政府管制,因为公权力同样存在逐利行为,极易演化为社会的价值异化,最终吞噬制度规范甚至于市场本身。
当前中国国家治理所面临的政府权威的消解、市场经济畸形以及社会成长乏力这三大问题,用“维稳悖论”一词最能囊括其中的矛盾纠结。政府习惯用行政化的压制办法,通过刚性指标的考核最终实现维稳的目的。于是,各级政府以硬性指标要求在社会问题方面注重杜绝上访,在经济发展方面强调GDP,最终形成“刚性的稳定”,整而国家缺乏发展的可持续性。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其实质还是要协调发展、改革与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长期以来我国的改革主要是在经济领域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与社会体制改革相对迟缓,整个国家处于一种非均衡式的增长状态。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树立新的战略思维,谋求向整体的、均衡的可持续发展路径的转型,打造廉洁、清明和民主法治的政治体系,塑造开放、透明和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以及形成自治、包容和充满活力的社会秩序。
参考文献:
[1]韩冬雪.衡量国家治理绩效的根本标准[J].人民论坛,2014(9):34.
[2](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等译,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1.
国家治理现代化助推中国梦建设研究 第7篇
2013 年11 月12 日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 以下简称 《决定》) , 《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就为下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而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将发展的成果惠及人民,这是与我们的中国梦息息相关的,换句话说,提升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最终是为了实现伟大的民族复兴梦想,即中国梦。
2 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实现中国梦的基础
2. 1 中国梦的内涵
中国梦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以来,习近平所提出的重要指导思想和重要执政理念。在2014 年的11 月29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博物馆参观 “复兴之路”展览时第一次深情阐释了中国梦的内涵,他说: “大家都在讨论中国梦。我认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他称,到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一定能实现,到新中国成立100 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一定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一定能实现。”此后,在习近平同志的许多重要讲话中都多次涉及中国梦,在他出访国外做报告的时候,也多次提到中国梦,世界梦。可是说,中国梦是全体中国人民的梦想,它植根于民族魂之中,寄托着几代人的理想与追求,而实现中国梦,就必须是我们亿万人民团结起来,才能得以实现。
2. 2 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实现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中国梦是每个中国人民的梦,它深深植根于中国大地,它最能体现中国人民的诉求,要实现中国梦,首先,正如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辛向阳提出,要坚持 “五个有”: 有路、有魂、有底、有人、有备。
“有路”是指中国梦的实现有着中国道路的支撑。实现中国梦就要走中国道路,中国道路不是别的道路,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三大优势: 社会主义道路的优势,融入经济全球化的优势,民族特色的优势。社会主义道路的一个独特优势是能够在公平的基础上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富裕,以社会主义来守护社会公正。
“有魂”是指中国梦的实现有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三大能量: 能够把握趋势、抓住机遇、化解风险。
“有底”是指中国梦的实现有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为基础和可靠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三大能力: 集中力量办大事、成熟定型成大事、融合发展干大事。
“有人”是指中国梦的实现有着广大人民群众这一历史主体。中国人的梦想正是在国家梦、民族梦的实现中不断得以实现的。
“有备”是指中国梦的实现不会是一帆风顺的,必须时刻准备迎接挑战。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我们必须有足够估计,树立忧患意识,做好最充分的准备,迎接各种挑战。这里 “有魂” “有底”就强调了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体现出来的优势。有制度做保障,中国梦的实现才会有坚强的后盾。
3 国家治理现代化如何实现中国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 《决定》指出: “到2020 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的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3. 1 推动 “型治” 在既定体制框架内的作用
“型治”就是要在已经定型的制度框架内完善发展,提高国家治理能力。 “建设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政府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用政治学的语言表述是为社会服务,用专业的行政学语言表述就是为公众服务。它把为社会、为公众服务作为政府存在、运行和发展的基本宗旨,是在社会本位和公民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以公正执法为标志,按着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责任的政府。也是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在政府管理领域的具体体现。
3. 2“善治” 注重推动关键领域改革
国家发改委提出稳步推进资源性产品为重点的价格改革,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建设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实好鼓励引导民间投资的新实施细则,鼓励发展实体经济。
财政部提出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扩大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深化国债管理制度改革、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
2013 年,财政部还将首次向全国人大报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此来推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也是一大焦点。2013 年2 月28 日闭幕的十八届二中全会通过了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以职能转变为核心,继续简政放权、推进机构改革、完善制度机制、提高行政效能,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
3. 3“法治” 推进制度建设的法治化,让法治深入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骨髓中去
首先,要明确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法战线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支持人民当家做主,实施好依法治国这个当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就是说国家治理体系的建设离不开依法治国,要以依法治国为基本准则。其次,习近平主席强调 “党委政法委要明确职能定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政法工作,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作用”,这是说在日常的工作中要有法律意识,增强法律观念。再次,习近平主席指出 “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发动全社会一起来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最后,习近平主席要求各级领导干部 “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
参考文献
[1]江必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N].光明日报,2013-11-15.
[2]俞可平.衡量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本标准[N].光明日报,2013-12-09.
[3]习近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EB/OL].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3-12/31/c_118787463.htm.2014-01-05.
[4]习近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EB/OL].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3-12/31/c_118787463.htm.2014-01-05.
国家政治现代化论文 第8篇
关键词:治理,治理能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我国提出的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是一项高瞻远瞩的重大决定,但是关于如何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我国还缺乏现成的理论与经验,很多学者也是众说纷纭。本文在探究“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内容及其背景的基础上,提出增强国家治理能力的建议,以便更好地实现我国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容
在我国,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理念之前并不为大众所熟知。为更好地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其内容详细了解就必不可少了。
(一)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含义
提及“治理”,人们往往会联想到西方的治理思想。“治理”一词在西方最初是指控制、操作和引导。后来,随着时代的发展,“治理”蕴含了更多意义。詹姆斯·罗西瑙认为,治理是只有被多数人接受才会生效的规则体系[1]。罗纳德发现,治理关注于保护和增强公共领域[2]。菲利普·安德鲁斯—斯皮德认为,对国际经济组织而言,治理涉及政府对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以及制定和实施政策[3]。
事实上,“治理”一词在我国很早就出现过,如东汉班固的《汉书》、晋朝袁宏的《后汉纪》等文献都出现了“治理”一词。在我国,目前关于治理和治理能力的理解也是各不相同。俞可平认为:“治理是实现一定社会政治目标的手段。”[4]娄成武教授研究发现现代意义的治理不仅要依靠国家,还要依靠市场、社会组织等多种力量[5]。于建嵘将国家治理分为国家层面的治理和地方治理,表现在国家领导人的执政能力以及地方政府实施政策法律和促进发展、保障稳定安全等方面[6]。胡鞍钢将国家治理能力理解为:“国家实现国家治理目标的实际能力,是国家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7]
(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涉及的领域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全面的系统工程,它涉及的内容包含多个领域,既有经济、政治方面,也有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
1. 政治方面。
中国共产党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发挥着领导核心作用,我国政府引领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的发展。党和政府的治理能力直接影响着治理的水平。因此,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提升党和政府的能力。
2. 经济方面。
大力发展经济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同时多变的国际经济发展形势增加了我国经济发展的外在风险。如何保持经济平稳持续增长,也在考验着我国的国家治理能力。
3. 社会方面。
当前我国社会发展不均衡,贫富差距拉大,公民的参与意识和主人翁意识淡薄,社会发展缺少活力。促进社会良好发展与激发社会活力必然成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容。
4. 文化方面。
文化繁荣是中华民族复兴的坚实根基。然而,文化低俗现象与西方文化入侵冲击着我国的文化发展。建立积极自信的民族文化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领域。
5. 生态方面。
“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给很多民众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也增加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潜在成本。如何更好地处理生态环境问题也考验着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因此,在我国,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在一定的国内外环境下,多元主体以先进的治理理念与方法,运用科学规范的制度对政治、经济、社会等各种事务进行系统深入的治理,以促进各领域健康、持续、全面地发展。
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的原因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命题的提出是有着独特的时代背景的,影响原因不仅有国际因素,还有国内因素。
(一)国际因素
1. 国际局势动荡。
在21世纪,局部战争和冲突仍然没有消除,恐怖主义威胁依然存在。我国面临的国际政治局势错综复杂,对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影响也不容小觑。为此,我国必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应对国际局势的挑战,为现代化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2. 全球化浪潮加大了风险。
时代召唤开放和交流,全球化既是国家发展的良机,同时隐含着风险:影响政治环境的不确定因素增加,经济安全易受其他国家经济形势的波及,文化自主性面临外来文化的冲击……这一切的挑战都使原有的国家治理能力显得力不从心,需要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国内因素
1. 现实需要呼唤治理能力现代化。
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推进,我国经济得到发展,人民生活极大改善,社会不断进步。同时,许多问题和矛盾开始显现。政府管理失灵、官员贪腐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层出不穷。市场失灵,经济发展面临下滑压力。社会阶层分化,贫富差距拉大。法治不完善,公民道德水平下滑。生态环境破坏,人民的健康受到威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还有不完善的地方,需要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2. 科技进步期待治理能力现代化。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与进步,我国正在逐步进入“互联网+”时代和大数据时代。新科技改变的不仅是人们的生活方式,还改变着人们的思想观念。这些悄然发生的变化需要国家治理方式做出相应变化,自然对国家治理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
3. 民主进步需要治理能力现代化。
伴随着民主的逐步发展,我国公民的权力意识和政治参与意识也在慢慢增强。社会的开放使人民的需求出现多元化趋势,除了物质生活之外,自由、民主、公平、正义等政治权利也成为人们的需求。人们对生活、环境的期待越来越高。这些都要求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升措施
为了有效改善国家治理能力,我国要在执政党建设、政府、社会、文化、生态等领域全面提升国家治理能力。
(一)党建方面———建设民主自律的先进性执政党
首先,加强反腐倡廉和党员廉洁自律教育,净化党员队伍。其次,加强制度、人事等方面建设,实行依法执政、民主决策,促进党员干部的高素质、年轻化、革命化。提升执政能力,建设一个民主自律、永葆先进性的执政党,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的领导核心。
(二)政府方面———塑造政清吏廉的服务型政府
首先,政府在治理能力现代化中要解放思想,勇于打破旧框框的束缚,努力破除一切阻碍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限制。同时,我国在治理过程中应该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汲取我国在现代化建设道路上的教训,扬长避短,少走弯路。通过各种措施,政府提升治理能力,塑造一个政清吏廉的服务型政府。
(三)经济方面———打造活力开放的稳健型经济
在国内,我国还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继续发挥市场的优势作用,激发市场潜力,提高经济效益,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同时,我国经济要增强抗风险能力,对来自其他领域的风险有很强的预见能力,能够采取果断有效的措施化解危机,快速恢复并适应风云变幻的内外环境。
(四)文化方面———培育自信多元的社会主义文化
首先,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治理共识,引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其次,既要吸收我国传统文化的“营养”,也要批判借鉴外来文化,在认真甄别后吸收其有益成分。再次,努力改革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勇于创新,扶持新的文化产业,注入发展活力。这些措施有助于我国早日成为一个文化强国。
(五)社会方面———构建公平正义的幸福型社会
首先,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公平、正义、民主,实现机会均等、权利平等、规则公平。其次,创新社会问题预警机制,建立使民众表达合理诉求的途径,妥善解决社会矛盾,提升社会风险防控应对能力,维护稳定。再次,强化民众的参与意识与能力,加强社会自治,增强社会活力。通过培育社会力量,人民群众依法积极参与治理,能够增强社会的治理能力现代化。
(六)生态方面——营造天蓝水清山绿的宜居型环境
在生态环境治理方面,要树立生态环保意识,改正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避免“先污染后治理”或“边污染边治理”。同时,国家和社会要加大经费投入,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中的科技水平。生态治理能力现代化可以为人民群众建设一个天蓝水清山绿的宜居环境。
四、结语
面对发展与问题并存、机遇与风险共生的内外环境,我国必须增强国家治理能力。为了更好地达到这一目标,我国在坚持独立自主、兼容并蓄、科学规范等原则时,应努力在先进性执政党、服务型政府、稳健型经济、自信多元文化、幸福型社会和宜居型环境等方面加强努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提供持续动力。
参考文献
[1]詹姆斯·N.罗西瑙.没有政府的治理[M].张胜军,刘小林,等,译.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4-5.
[2]罗纳德·J.奥卡森.大都市治理研究[C]//理查德·C.菲沃克.大都市治理:冲突、竞争与合作.许源源,江胜珍,译.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12:13.
[3]菲利普·安德鲁斯—斯皮德.中国能源治理[M].张素芳,王伟,刘喜梅,译.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5:89.
[4]俞可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J].前线,2014,(1):5-6.
[5]娄成武.浅议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J].中国高校科技,2014,(11):15-16.
[6]于建嵘.国家治理能力与地方治理的困境[J].东南学术,2014,(6):67-70.
国家政治现代化论文 第9篇
一、权力腐败对社会的危害性
根据一项全国抽样调查数据显示,目前大多数人认为,权力、职业和行业是导致当前我国社会不公平现象的主要因素,而“因权力造成的不公平”作为当前最主要的三种不公平现象之首。
(一)影响政府公信力,不利于政府职能发挥
十八大前相当长一段时间政府公信力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主要是政府腐败问题未得到有效根治,民众对政府不信任感在增强。此外权力腐败的存在也会降低政府行政效率,直接影响社会管理良性发展。如机构设置不合理,有利层层设卡;制度设计不科学,政府内部监督失效;干部任用唯亲唯利,公务人员唯利而动等等。腐败分子在选人用人上往往任人唯亲、买官卖官,造成部分不作为或不能作为的人充斥到干部队伍中,这些人又以此方式选人用人,形成恶性循环;更导致政府部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政府正常社会管理职能成为腐败分子敛财的工具。
(二)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不利于经济健康发展
政府部门掌握着大量公权或国有企业掌握大量资源分配权,往往成为腐败的高发领域,成为影响社会经济主体公平发展的绊脚石。如在国家建设项目和土地矿产使用权出让中,按规定应通过招投标机制,在公开、公正、公平环境下实现资源有效配置,但由于利益驱动,往往明招暗定甚至直接指定承揽单位,导致市场配置机制失效、失灵,一定程度上造成市场经济秩序混乱,将对经济健康发展造成巨大冲击。
(三)损害社会公平正义,不利于和谐社会建设
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最基本的特征之一,坚持公民的权力平等和司法公正,是现代社会政府治理的基本要求。只有在这种环境中,公民才能对社会产生认同感和归属感,才能有机会靠自身努力实现自己的中国梦。但由于领导干部唯我独尊的心理,以个人意愿代替法律制度,将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其个人利益交换的筹码,影响公平正义的腐败行为也时常发生。
(四)侵害人民群众利益,不利于政策目标实现
我们党历来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重中之重,党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始终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人民共享的理念。目前我国国民生产总值已处于全世界第二,但我国人口众多,国富民弱矛盾非常突出,农业现代化严重滞后,城市反哺农村成为当前经济协调发展、均衡发展的重点。但近年来案旧城拆迁、土地征用、农机具补贴等领域依然是腐败的高发领域,也成为小官贪腐、敛财的重要手段,使国家的强民惠民政策不能有效地落到实处,极大地损害了人民利益,有悖于我党的执政理念。
二、审计部门在反腐败领域中实现途径
(一)把握监督重点,提升审计质量
审计部门要在反腐工作中有所为有所位,必须准确理解经济监督的实质,不断提升审计质量。一方面要理解部门三定方案,厘清部门权力清单。通过审计分析、推理、假设等方法,结合部门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分层次座谈,具体经办人员专项座谈,围绕部门职责、权力事项、权力控制措施、特殊事项应对办法等,了解部门权力事项、权力分布、权力使用、权力交叉、权力监督等情况,以权力清单为指引,厘清每项权力运行轨迹,掌握权力控制节点,把握权力交叉制衡机制、权力事后监督机制落实等情况。要树立权力监督是审计监督重点,是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要促进部门权力使用更规范、更公开、更透明为目标,促进领导权力在审计监督下运行,让领导干部自觉规范使用权力。另一方面,要改进权力监督方式方法,审计部门的经济监督既要按规定出牌,也要敢于不按规定出牌。要顺着权力清单查找发现腐败问题,更要查找制度不规范、权力寻租的风险性、苗头性问题等;也要对不符合常理,但操作程序看似很规范的事项,发挥敢于怀疑的精神,运用假设推理模拟的方法进行查深查透;更要拓宽审计思路,采用现场观察,利用信息不对称组织经办人员座谈,甚至对疑点事项采用结果推理、逆查证据的思路,改进和创新审计经济监督方式方法。
(二)创新项目立项,提升反腐能力
审计项目成功的关键,一半以上在选择项目上。审计机关要在反腐败领域有所作为,关键还是要在审计项目立项上要有所创新。首先,要利用外部信息巧立项。要及时听取纪检、监察、组织、检察、信访等部门意见和建议,注意收集其他部门已掌握的信息资料,作为审计项目立项重要参考资料,变正常审计为专项审计、专题审计。其次,要借力发展立好项。审计机关常被动接受任务,要在反腐领域起好步,关键要变被动为主动,在立项前要听取政府、人大、政协等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要组织召开立项前分析会,将领导关注焦点问题展开讨论,确定审计立项必要性和可行性。最后,要借助舆论谋项目。要通过报纸、杂志、网络涉腐信息汇总,对各类案件开展审计分析,开展项目谋划调查,通过走访调查、网络调查、座谈调查等方法,确定项目立项的可行性。
(三)深化全程管理,提升审计能力
面对当前地方政府对审计机关在反腐败领域的期望,要改进内部质量控制措施,探索和完善全员参与、全程管理的管理方法,增强审计机关反腐能力。首先,要高度重视审前调查。借助被审计单位网站,对被审单位职能、领导分工、下属单位构成等有所了解,掌握部门和领导权力范围,分析权力内控制度建立健全情况;通过查看、审阅和分析被审计单位财务数据,结合被审单位权力内容,既要关注好业务与财务交叉点,更要创新方法关注纯业务领域的监督。其次,强化实施方案控制。审计实施方案审计项目立项与审计项目现场实施的中间环节,是确保项目按照立项计划取得成效的关键。因此,要利用业务会议把好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关。既要通过审前调查资料解决审什么,也要通过会议讨论优化如何审,更要细化方案解决怎么审的问题。最后,强化审计现场控制。既要围绕部门权力清单,通过梳理财务资金流、业务决策流、资金与决策相汇点三个方面内容,围绕财务厘权力,围绕权力强监督。也要强化审计现场管理,落实审计现场每周工作汇报制度、重点事项业务讨论会制度,将单兵作战改为集体协同,通过头脑风暴促进审计现场出成效。三、审计部门在反腐败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加强审计干部队伍建设,提升职业胜任能力
审计干部是审计工作具体的执行者和实施者,队伍素质高低和审计目标能否完成、工作发挥作用大小息息相关。第一,要提升审计干部的政治素养,提升战斗力。只有有了一支政治牢靠、本领高超、敢打硬仗的审计队伍,国家审计才能更好地发挥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作用。在发现违法违纪线索以后,腐败分子往往会阻挠审计工作开展,需要审计干部有一查到底的勇气,以及不惧困难、敢打硬仗的作风。第二,要围绕审计职业化建设,加强审计干部培训工作。审计机关更要重视审计干部队伍培训,既要加强外派集中拓展性、复合型人才培训,也要加强内部导师制一带一培训。既要坚持常规讲授式培训,又要创新案例互动培训相结合,通过培训提升审计干部查处问题能力和水平。第三,要创造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氛围,提升审计干部查处腐败问题能力。在审计机关各项业务讨论中,要鼓励大家敢讲敢说,通过大家发言,既达到相互启发相互帮助相互促进,又能丰富思路拓宽视野的目标,从而打造出一支人人有案件意识,人人争当反腐标兵的审计干部队伍。
(二)多措并举深化经责审计,提升审计反腐能力
从近年审计署公布的审计结果表明,地方审计机关在反腐领域方面与审计署存在不小的差距。第一,经济责任审计定位不准确。审计机关对经济责任为什么审计不清晰,未能发挥反腐哨兵的功能,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立项中未以反腐败作为关键,在实施中也未确立反腐作为第一要务,立项目标不清晰、查处案件意识薄弱,未能将领导干部履职监督作为第一要务。第二,经济责任审计目标不清晰。经济责任审计未能与其他审计项目有效区分,未能从部门权力清单中分析权力执行情况,未能将权力运行公开、规范性作为审计重点,对领导干部或部门权力监督不主动,对权力行使产生的经济事项审计监督比较薄弱。第三,经济责任审计独立性不强。审计机关、审计组成员均未将查处腐败第一要务予以落实,对一些审计疑点也因为被审计单位的解释,审计人员碍于地方人情未及时进一步核实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三)强化信息技术审计利用,提升审计工作效率
刘家义审计长曾提出,“中国审计的出路在信息化”。在审计工作中,必须用信息化推动审计技术方法创新,增强在信息化环境下查错纠弊、打击犯罪、规范管理的能力。第一,要加强数据信息系统建设。当前众多案件表明,相关部门信息不互通,政府信息条状化、块状化比较明显,成为许多腐败分子贪污腐败的隐形保护伞。审计机关要加强数据联通工作,将审计系统和财政、金融、企业等数据平台对接,方便数据查找和针对重点领域进行实时监控,更有利于防范腐败。第二,要加强数据分析利用。腐败分子犯罪技术越来越高明,方法越来越隐蔽,单纯财务收支问题越来越少,审计机关要通过大数据分析,查找问题线索。如利用银行信息资料,通过对异常账户收入或支出分析,从而及时发现犯罪分子线索等。第三,加强审计传统方法与信息技术的融合。要在传统审计技术方法中进行创新,要利用传统审计方法发现疑点,利用信息技术扩大审计成效;要将信息技术手段中发现的疑点,通过传统审计技术方法予以取证落实,要坚持信息技术与传统审计技术相互融合、相互贯通。
摘要: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阐述了权力腐败对社会的危害性,分析了审计部门在反腐败领域中实现途径,探讨了审计部门在反腐败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对进一步发挥审计部门职能,在反腐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国家政治现代化论文 第10篇
(一) 现代财政制度内涵。
财政制度是根据社会经济的客观需要所制定的、规范财政收支活动的法律、法规的总称。现代财政制度是指社会经济发展已经达到一定水平的前提下, 形成了科学的财政税收体制、各项财政工作的立法比较完善、事权清晰明确、财政透明度高、财政工作富有效率、建立了科学的预算管理制度等。现代财政制度的建立有利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有利于维护市场的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 现代财政制度应该具备以下几个特征:
(1) 现代财政制度要具备全面、统一的特征。在财政的收支制度上, 由于长期存在着预算外资金及专项资金的账户管理问题, 导致我国地方政府在财政资金的征收和使用上缺乏监管, 阻碍了全国经济的协调、全面发展, 因此要打破收支预算分割的局面, 建立全面统一的预算。 (2) 现代财政制度要依法治理国家。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 财政工作也要遵从法治的原则, 制度的建立、执行、修改、审批等都要遵从法律程序进行。 (3) 现代财政制度具有高效率的特征。现代财政制度应该要体现出行政效率和社会的经济效率, 即财政制度的执行过程顺畅, 行政人员有效率, 同时财政制度还能对社会经济起到调节的作用, 体现出经济效率。 (4) 现代财政制度应该是透明的制度体系。增加我国财政透明度, 让更多的社会成员能够对财政工作进行监督。
二、我国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必要性
(一) 我国当前经济转型期的发展要求
现代财政制度应当立足于国情, 与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结合起来。当前正处于我国经济发展的转型期, 旧的产业结构模式不适合现在的经济发展形势, 亟需进行经济结构的调整, 而完全依赖市场的作用又不能达到我们的要求, 因此必须发挥财政制度对经济的调节作用。通过财政的手段, 合理引导资源的优化配置, 从而实现调整产业结构的目的, 因此我们必须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二) 现代财政制度有利于建立公平、统一的市场
公平、统一的市场环境是国家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 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统一中央和地方的财政预算, 统筹安排财政支出, 可以有效的减少地方政府对本地企业的地区保护, 消除地区间的不规范竞争, 实现各区域间经济主体公平的发展, 减少市场矛盾, 促进区域间的协调发展。
(三) 现代财政制度有利于社会成员平等的享用公共物品和服务
现代财政制度是能够适应现阶段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财政制度, 我国经济发展已经达到一定的规模,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目标已经实现, 我们要向着建设小康社会全面迈进, 财政职能在这一阶段也要兼顾民生问题。社会保障制度需要不断完善, 医疗卫生工作有待提高, 教育公平问题仍需要改善, 这些都是关系到每个社会成员切身利益的事情, 我们财政工作须遵守一个原则就是社会公平, 因此我们需要建立能够让社会成员平等享用公共物品和劳务的现代财政制度。
(四) 现代财政制度有利于中央和地方事权财权责任范围的划分
事权和财权是财政部门履行其职能的两个不可或缺的权能, 以往我国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在事权和财权上经常混淆不清, 造成了政府部门行政效率低下, 重复审批, 滥用职权等很多弊端, 阻碍了经济的正常运行。现代财政制度的特征之一就是要划分清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权能归属, 提高行政部门的办事效率, 推动经济顺利有序的发展。国务院已经出台《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如何划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 明确了中央与地方如何划分财政事权、支出责任的相关要求, 并制定了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
三、我国当前财政制度与现代财政制度的差距
(一) 财政制度法治化水平需要提高
无论是国家治理现代化还是财政制度现代化都需要有法律作为保障, 而我国当前的财政工作法治化水平较低。我国虽然很重视财政制度的建设, 但是实际中过分依赖于政府的文件, 缺乏权威性的法律作为依据, 这就导致财政制度无法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 尤其是在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时, 因为没有法律做后盾, 一些财政制度经常是修修改改、不断调整, 这种做法导致财政制度缺乏稳定性与权威性。比如在征税的过程中, 财税部门有的时候是根据指令性计划进行征税而非依据法律征收, 这就导致了税收的征收缺乏法律依据, 虽然我国当前一直强调小政府、大社会, 但是政府和市场的边界仍然没有分清, 政府审批的事项程序繁琐, 决策主体过多, 行政效率低下。
(二) 财政民主决策水平需要提高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指在社会经济利益重构时不能简单的依赖暴力的方式推行, 而是要充分考虑各方主体的经济利益, 在法治的基础上进行有效的沟通, 通过民主和协商的方式达成共识。然而我国当前的财政决策过程更多的是强调政府的主体性, 忽视了市场、社会组织以及纳税人等其他主体的合理诉求。我国的财政管理制度、税收体制、预算体制等等都是由政府决定的, 社会成员没有机会和渠道参与到财政决策制订的过程中, 虽然纳税人是财政收入获得的主要来源, 但纳税人对财政政策的影响力非常弱小, 财政工作中缺乏民主决策的过程。
(三) 财政工作要注重社会公平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的不断推进, 我国的经济得到迅猛的发展, 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不断增强, 但是社会公平的价值观却没有和经济的发展同步。社会公平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价值取向, 在国家治理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国在财政实践工作中部分行业和公众遭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 如在当前我国财政提供的服务中, 城镇居民享受到的益处远远多于农村居民, 财政支出对城镇建设的投入规模也要远高于农村, 财政对国有企业的支持力度和投入远高于非国有部门等等, 这些都体现了目前的财政制度和现代化财政制度之间的差距。
四、我国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实现路径
(一) 依法治国与现代财政制度建设
制定和完善财政法以及相关法律。财政法的核心就是要明确政府、市场、社会组织以及纳税人之间的关系, 同时也应该明确财政在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中的作用。完善立法, 可以促进社会的公平公正, 财政决策不仅依赖于政府, 还要体现市场主体的作用, 加强纳税人的参与, 使得税收规范化、合法化, 最后使得财政工作的行政效率得以提高。
逐步实现税收的法治化。当前我国税收方面的法律制度不是很全面, 税收的程序与标准都没有细化到法律中, 实现税收的法治化即要完善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 实现税收程序的法治化, 逐步实现财政工作的法治化, 将法律细化到每一种税收都有详细的法律依据, 在税种、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要制定法律, 将税收的各项要素均纳入法律规定范围, 这样就保证了财政工作有法可依, 这样就可以减少在实施税收的过程中过分的依赖实施细则, 也可以保证财政政策的稳定性, 提高财政政策的权威性, 提高税收程序的法治化与规范化。
(二) 民主协商与现代财政制度建设
现代财政的建设就要实现民主协商机制, 要在最大程度上体现人民的利益。在制定财政政策的时候, 要充分吸收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 征求专业人士的意见, 确保最后的财政决策既方便于财政部门实施, 还要能在最大程度上保证社会成员的利益。征求群众的意见并不只是说说而已, 一定要落实到实处, 扩大群众参与决策的渠道, 提高公众的参与程度。
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要想真正实现民主协商机制, 首先要对政府部门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 所以要实现民主, 首先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于有关财政决策的相关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 并对重要事项做出说明,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 信息公开透明可以使社会成员更好的了解财政决策并参与到财政决策的制定中来, 真正实现财政工作民主化。
(三) 公平正义与现代财政制度建设
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前提下, 要全面深化改革, 要促进公平正义。从财政角度来看, 促进公平正义就是要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例如交通、医疗以及社会保障等, 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 都要保证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使社会成员享受同样的社会产品和服务, 获得同等的受教育的机会, 获得同等的接受医疗保健的机会等等, 优化财政政策, 消除各种有歧视性的财政税收政策, 真正实现社会的公平公正。
依法治国与国家治理现代化 第11篇
今年10月,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以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次中央全会当中,第一次将法治作为全会主题。这个消息不仅引起学界的热切回应,也使全社会都感受到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法治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基础条件,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核心议题,顺天应民、正当其时。
从人治走向法治是巨大的历史进步
依法治国,是对我国历史经验进行深刻总结和反思的结果。我国是有着数千年漫长封建历史传统的国家,坚定走依法治国的道路,从人治走向法治,这是巨大的历史进步。早在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邓小平同志就强调指出:“为了保证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但在改革开放初期,关于人治还是法治仍然经历过一些争论和辩驳,随着改革的推进和法治理论的逐渐厘清,依法治国逐渐成为全国人民和领导层的共识。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依法治国更是逐渐发展成为党的重要治国方略。
1997年召开的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郑重地提了出来。十五大报告把过去“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提法改变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极其鲜明地突出了法治的理念。
1999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宪法进行了修改,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民主,健全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保证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的目标。
2004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新增为宪法的重要条款之一,实现“人权入宪”。
2012年党的十八大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01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指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依法治国作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三个需要有机结合的重要因素之一,明确提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以单独的一个篇章详细阐述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首次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三中全会《决定》以极大的篇幅详细论述了落实依法治国必须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等等。
2014年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贯彻实施分工方案》。习近平总书记在这次会议中特别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这次会议还要求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2014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这次会议的内容意味着司法体制改革启动了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等一系列司法改革,为巩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治基础提供了契机。
回顾十四大以来的法治脉络,20世纪90年代后期至2003年是我国推进依法治国的第一个高峰,突出表现在法治理念的深入人心和“依法治国”作为重要治国方略在党的重要文件中的体现以及《宪法》与时俱进的修改。此后,法治建设进入了较平缓的发展阶段,新的《公司法》《物权法》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息息相关的基本法律相继出台,初步构建了完整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在法治实践当中,各种权大于法、侵害公民权利的状况时有发生,人们称之“严苛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执法”,权力扭曲法治造成许多老百姓“信访不信法、信权不信法”,全社会法治信心受到冲击。这种状况也凸显了国家治理能力、治理体系与社会经济持续发展脱节的矛盾。
十八大产生的党中央新的领导集体总结了过去几十年来国家治理方面的经验教训,尤其是近十年来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再次将“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方略,并明确提出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这是中国在法治道路上的新的里程碑。
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从内容上看包括国家各种行政制度、决策制度、司法制度、预算制度、监督制度等领域的现代化;从目标上看是要为市场经济、和谐社会、民主政治、优秀文化以及良好的生态提供有效的制度支撑;而从其运行的规律来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的本质就是通过严格的法治防止公权力的越位、缺位和错位,并以法治保障公民的权利以及对公共事务的有序参与和有效表达,在对公共事务的处理进行合法性程序监督的基础上,再附加舆论监督的城墙,既防止公权力的滥权和懒政,也防止私权利的滥用和民粹的煽动,进而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和谐发展。
与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比,我国长期封建历史中形成的统治管理模式的特征是管理主体的孤立、管理维度的单一、价值追求的分裂和最终结果的分野。传统的统治管理模式的管理主体仅仅是公权持有者,这种权力的来源往往不是来自于民众的选择,而是来自于武力的强权或世袭的血统,所以是“孤王”“寡人”以及他们的“爱卿”或“奴才”构成了对立于被统治对象的统治集团;在管理维度上,则是“民可使由之”“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这样单向的命令和施压;在价值追求上强调的是统治的稳定和秩序而非民众的福利;它的最终结果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张力的不断扩大,最后分崩离析导致社会的混乱,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地出现大面积权力寻租带来的灰色双向互动并导致潜规则盛行。endprint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首先,需要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在价值观和利益上的高度统一,也就是说,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的基础是有真正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党和人民选择的政府,这就意味着《宪法》的落实至关重要。我国《宪法》开宗明义“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此落实《宪法》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的基础,而落实和实施《宪法》同时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
其次,现代国家层级、功能繁杂,保障国家及其经济社会的有效运行必须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但当前有关法律的缺失以及其他约束公权力运行的法律的疏漏,执法过程粗放不规范,不仅造成了大量的执法争议,也影响了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因此,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必须补足依法治国的这项短板。
再次,必须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言论表达权利、保障媒体的舆论监督权利,这实际上是落实《宪法》权利的内容。之所以单独着重提及,是因为言论自由和舆论监督是实现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由传统的单向施压走向双向互动的一个重要转变通道。晚清及国民党统治时期老百姓“莫谈国是”,而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当中新闻媒体却是“无冕之王”,当前我国的言论环境、舆论环境还缺乏法治的保障,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必须尽快推动如《新闻监督法》这样的法律制定和实施。
最后,独立、公正的司法是实现权力与权利平衡的关键,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能够实现现代化的保障。法律区别于道德的最大特征在于法律具有明确的评判和惩戒机制,权力脱离规章制度的约束如果得不到惩戒,遭受侵害的权利得不到救济,那么这种国家治理与传统高压统治就没有区别,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中独立、公正的司法就是悬挂在公权力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保障公权力的公正运行。
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解决依法治国从理论层面到实践适用的多个瓶颈
从十五大报告正式提出将“依法治国”作为治国基本方略至今,十几年来,党的各项文件对“依法治国”的重视程度只高不低,但我国的法治建设状况仍不够理想,乃至十八届四中全会要专门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来作为中心议题。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是法治进程当中从理论层面到实践适用都存在阻碍进步的瓶颈尚待突破。
第一,党的领导与法治限权的关系。法治的核心在于限权。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是掌握和行使绝大部分公权力的执政党。因此,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当中,限制公权力的过程,实质上也是规范和约束党和政府的权力的过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在很大程度上也是要全面规范和约束各级党组织和各级政府的权力范围和权力行使方式的过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的方面是通过规范和约束各级党组织、各级政府的权力范围和行使方式,避免行使权力的特定组织和个人以党的名义滥用权力,改善党的领导,并最终加强党的领导,进而克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里的现代化过程中的弊病。由于这个话题的敏感性,长期以来,大部分人谈法治的时候不提对执政党履行执政权力的规范和约束,但如果不从逻辑上而仅从表面上去理解和执行加强党的领导,就会出现小平同志批评过的状况:“加强党的领导,变成了党去包办一切、干预一切。”结果与依法治国背道而驰。依法治的方式规范和约束党的权力不是削弱党的领导,而是改善党的领导,最终目的正是加强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与以限权为核心依法治国二者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促进的,二者并不矛盾。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党是依法治国的倡导者,党同人民一起制定法律,党又必须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那种认为党的权力不受任何制约,“把领导人说的话当作法,不赞成领导人说的话就叫‘违法,领导人的话改变了,‘法也就跟着改变”的想法是错误的。因此,法治的概念,是民主和法制相结合,是同人治对立的。
第二,党的领导与独立司法的关系。长期以来,虽然《宪法》明确规定了法院和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但是独立司法总让一些人闻之色变,似乎司法一独立,党的领导就会被削弱,于是不断地出现要求司法“服务大局”、要求律师“讲政治”等令人侧目的言论。实际上,无论是从理论还是从事实出发,独立司法都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独立才会削弱党的领导。独立司法在制度层面上的意思众所周知,它的核心目的是保障法官、检察官等司法人员能够遵循法律的规定而不被权力等因素扭曲,确保司法本身的公正并使人们确立司法公正的信心。司法机关据以作出裁决的基础是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我国的立法过程就是党领导人民把人民的意志和要求变成党的政策并通过人大立法程序上升为法律的过程,法律是经过实践检验和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的主张。因此,法官、检察官、律师严格遵照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就是从根本上坚持党的领导,法治才是最大的大局,独立司法是加强了而非削弱了党的领导。从近些年的事实来看,要求司法服从于某个领导认为的大局、服从于某个地区党委、政府的特殊要求,其结果是制造了冤假错案,严重地破坏了法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对司法改革作了全面部署,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加强地方各级法院的独立性,这是完全正确的,是迈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步。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是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实现的目标,也是社会主义法治整体健康运行的结果。对“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不能庸俗化地理解为在个案当中原本应当独立司法的司法机关要服从于当地党组织的指示、要屈从于当时当地的某种“民意”,而是要在个案当中严格遵循法律的规定,坚持司法的独立和公正。唯其如此,才能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才能真正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
第三,司法公正与舆论监督的关系。互联网的兴起使舆论环境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司法公正尤其是个案的公正因其矛盾的集中和激烈以及中间可能夹杂着的腐败因素自然成为网络舆论关注的热点。一些律师群体通过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将他们认为是枉法裁判的案件以及公检法机关侵害当事人权益的行为诉诸于网络舆论。客观来看,这种做法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权力对司法的扭曲,但在个别案件中,舆论也会对司法的客观公正造成一些负面影响。因此,如何保障舆论监督在促进司法公正的过程中发挥积极的作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防止独立司法产生负面作用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endprint
捋顺司法公正与舆论监督的关系必须在明确法律界限的基础上解放思想,司法机关应当接受舆论的监督,独立的司法也需要舆论的监督,国家甚至还应当制定法律来保障舆论监督的权利。与此同时,司法机关尤其是法院又要保持自身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在坚持独立司法、司法中立的基础上不随意为舆论所左右。此外还必须认识到,那些发起舆论监督的律师并非法治的敌人,相反,律师是全面推进法治最重要的力量,是最希望实现法治的群体,由律师和律师群体发起的舆论质疑和监督更具有专业性,更值得重视,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所有舆论监督和质疑中提出的意见都是正确的。
第四,体制改革与依法治国的关系。毫无疑问,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体制改革的重大内容和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指出:“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过去在法治不完善、法律体系不完备的情况下,改革缺乏系统法律框架的约束,基本上是以经济效益最大化为导向,有的甚至直接突破了当时的法律和政策,比如小岗村村民用血手印约定共同承担刑责。在特殊的历史条件背景下,突破陈旧的法律框架的确能使改革突飞猛进,但在当下法律体系初步建立的情况下完全忽视法治环境,不仅不能带来改革的迅速推进,反而会造成公平的缺失以及各种挂羊头卖狗肉的侵害群众权利的假改革泛滥。
国家政治现代化论文 第12篇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通过不懈的改革与实践,其综合国力不断提升,在国际上越来越有一定的地位和影响力,新的形势下,国际关系不断变化,对于我国的发展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如何推进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逐步实现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
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以来,我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针对改革发展的阶段性目标,深刻反思当前面临的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定现代化的价值体系基础,为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推动我国促进中国政治民主、巩固我国法制建设,提供科学可靠的理论指导。现综述如下:
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性
首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我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民主执政具有重要的意义,能够避免党的领导存在主观随意性,而是以科学的,民主的现代化治理方式,充分发挥群众的主观能动性,真正服务于人民。要想让我国国家繁荣昌盛需要全面深化改革,有效提高国家治理能力,优化国家治理体系,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积极有效地解决面临地发展问题,如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收入分配不均以及党风党建问题等。
二、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科学内涵
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目的是让国家治理能力更规范化、更现代化和制度完善化,其科学内涵是通过对传统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的完善和优化,从而推动各项制度的日益完善。
其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主要有:
1. 治理制度理性化;
2. 治理方式民主化;
3. 治理技术现代化;
4. 治理主体多元化;
5. 治理手段法制化;
意识,与时俱进,发挥国家管理能力和治理能力的优势,从我国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入手,使其不断适应现代社会主义的需求,提高依法治国理政的能力和本领。
三、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正确道路的推进
1. 制度模式选择问题
始终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核心,加强管理国家制度体系,重点从国家社会、文化、经济、政治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进行法律法规和体制机制的安排,使其形成一套紧密体系,协调发展。
国家的管理制度思维和管理制度模式不断向适应时代要求的方向转化,逐步完善和改革现有的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依法执政,切实解决制度模式选择问题。
2. 把握准确全面深化改革目标
从国家制度管理方面入手,提升制度管理事物的能力,重点在于国家治党治国治军、内政外交与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适应当代中国发展的现实要求,注重改革的协同性和系统性,加强党的领导,明确治理主体的责任,对不同改革目标之间的联系和冲突做好充分的分析和判断,注重改革目标阶段性结果的测量与评估,深刻把握准确全面深化改革目标。
结束语
总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辅相成,既相互联系,又相互促进。可以这么说,国家不断完善治理体系,切实解决制度模式选择问题后,国家的治理能力才能够提高;反过来说,国家的治理能力提高后,也能够有效地促进国家不断地完善治理体制机制,党和国家只有不断总结改革和发展经验,探索新时期的发展机遇,解放思想,及时更新治理理念,处理好政府、社会和市场之间的关系,针对改革发展的阶段性目标,解决当前面临的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规范治理过程,不断探索治国执政规律,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将现有的法律法规和基本体制进行优化和改革,促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功能的提升。现代化建设进程,促进中国政治民主、巩固我国法制建设、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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