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培训班心得体会范文第1篇
一、塑造良好个人形象,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领导是旗帜,领导是导向。转变作风,抓具体、促落实,关键在人,关键在领导。正如俗话所说,“正人先正己”、“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真正成为干部群众心目中的一面旗帜,最重要的就是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把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作为自己的终生课题,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自觉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造,做到理想不灭、信念永存,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开拓进取的良好精神状态,始终保持勤于任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驾驭全局、推动科学发展的领导能力。领导干部要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发挥好表率作用,必须做到“五个正确对待”。
正确对待群众,做执政为民的表率。领导干部对待群众的态度,是信念是否坚定、党性是否纯洁的试金石。我们的工作应该向谁负责,这个问题有些同志并不是很清楚,这是十分危险的。必须时刻铭记对人民群众负责和对组织负责是一致的,我们的每一项工作,都必须向组织负责,向人民群众负责,向历史负责,真正做到问心无愧。现在有的同志,不是对组织负责,对广大群众负责,对工作负责,而是对少数人负责,对自己的选票负责,这是绝对不允许的。领导干部要有敬畏之心,敬畏历史、敬畏百姓、敬畏人生,真情谋事、认真做事、抓紧时间做事。衡量一个领导干部的工作做得好不好,最终要看能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能不能在人民群众中有好的口碑和形象。
正确对待组织,做服从组织决定的表率。我们党是有严密组织的,也是有严格纪律的。作为一名党员,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要求。一些同志有一种不好的倾向,就是对上级组织的决定,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对组织纪律,愿意执行就执行,不愿意执行就不执行;什么时候组织提拔重用自己了,对组织就拥护;什么时候自己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就牢骚满腹。我们必须明白,领导干部的成长进步是组织培养教育的结果,没有组织就没有我们的政治生命,没有组织的教育培养就没有个人的成长进步,任何时候都不能凌驾于组织之上,必须时刻讲规矩、守纪律。党员享有对上级组织的决定提出不同意见的权利,但必须注意发表意见的场合,不能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怎么讲就怎么讲。领导干部的言行影响很大,一定要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带头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决克服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
正确对待自己,做学习创新的表率。领导干部无论是在什么岗位,都要清醒地认识到,这是组织和人民选择了你、给你提供了施展才华的舞台,决不能认为自己是唯一的,是最好的。要经常反省自己,查找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更加勤奋地工作,多为党和人民做一些事,始终不忘党和人民的培育之恩。有的同志一旦提拔,就开始摆官架子、打官腔,对别人横挑鼻子竖挑眼,要求别人要这样、要那样,好像水平马上提高了似的。这些问题说明,领导干部能否摆正自己的位置,能否正确对待自己,绝不是一个小问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每个领导干部都要有“本领恐慌”的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学习、勇于实践、善于总结,不断提高处理复杂问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
正确对待名利,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共产党人是唯物论者,从不否认正当合理的个人利益,关键是要正确对待。现在,一些干部把名利看得很重,有的甚至成为名缰利锁的囚徒,滑到邪路上去。领导干部会面临各种诱惑,各种苦恼。对绝大多数人来说,苦恼就是实现欲望的能力与欲望之间的差距,如果欲望与党和人民的要求相一致,这个距离就会缩短,苦恼的就只会是工作上的事情;如果一味追求个人利益,那你的能力和目标之间的差距就会很大,就会陷入无尽的苦恼中。解除苦恼的最好办法就是淡泊名利。一定要做到“大道不偏离,小节不丧失”。要以严格的党性要求自己,以所肩负的责任鞭策自己,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真正做到在名利待遇上不计较、不攀比、不失衡。
正确对待同志,做团结干事的表率。领导干部尤其是班子“一把手”,要注意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要严格用纪律来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不随便表态许愿送人情,不听、不信、不传小道消息和谣言,不拉帮结派、搞小圈子,切实增强和维护班子团结。要有容人之量,既要容人之长,也要容人之短、容人之过,多一些豁达、多一些谦让、多一些尊重,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同志,做到严于律己,宽以待人,闻过则喜,推功揽过。要开展积极健康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妥善化解工作中的误解、分歧和矛盾,不断增强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真正做到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以领导班子的团结促进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团结,进一步形成团结干事、共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奋发有为工作,增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
早日脱贫致富奔小康,过上幸福安康的好日子,这既是群众的期待,也是组织的期望,更是领导干部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面对党和人民的重托,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火一样的热情,全身心投入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努力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我们绝大多数领导干部是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的,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工作有声有色。但也有一些同志,没有朝气,工作不用心、不尽力,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有的甚至一天都不撞一声钟,这种精神状态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与加快发展的要求差距很大。一些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上级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不是积极想办法、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而是照搬照套、照抄照转,应付了事,这将严重制约发展。作为领导干部,只有竭心尽力、尽职尽责、只争朝夕地为党和人民努力工作,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才能对得起组织、对得起群众、对得起历史、对得起自己。
机关培训班心得体会范文第2篇
**县人民检察院 ***
作为一名新进检察机关的公务员,我有幸参加了**市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岗前培训。自培训班开班至今,培训课程已经过半,在这半个多月的时间里,我系统地学习了检察官职业道德、各项检察业务以及公文写作与处理等业务知识。这次培训时间长、内容广、层次明,既有一个月的理论知识学习,又有近两个月的实践锻炼。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培训,使我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性与神圣性有了新的认识,同时也使我的理论水平与业务知识有了一次质的飞跃。
一、学习收获
通过学习,我更加清楚地了解了检察机关作为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具有的重要地位和重要职责,并了解了检察机关的机构设臵及行使职权的程序。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学习,使我明白了作为一名检察官应具有的最基本的职业活动的行为要求。通过学习检察业务知识,我了解了检察机关内部各个业务部门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性质,以及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履行检查职责所起到的重要作用。通过学习公文写作与处理方面的知识,我明白了“机关工作无小事,一字一句总关情”。作为一名检察人员,确保各类文书的撰写起草能够按时、认真、高质量的完成,不仅关系到部门的工作效率和
质量,也关系到单位的形象。因此,不能把公文写作的学习与锻炼看作是可有可无的,每一名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都应熟练掌握公文写作规范和技巧,认真、高效地完成每一篇公文的写作。
二、努力方向
通过深刻学习,我认为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检察工作人员,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转变角色,尽快融入新环境
作为一名曾在农村基层工作过的大学生村官,应当尽快实现由一名基层服务人员向一名检察工作人员的角色转变,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学习新的业务知识,熟悉新的工作内容,使自己尽快融入检察机关这个大集体中。作为一名新进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应当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以进入检察机关为荣,做到“热爱检察机关,热忠检察事业,热心检察服务”,将自己所学与检察工作结合起来,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
(二)以身作则,培养良好职业道德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的监督机关,这要求检察工作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检察职业道德是检察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良好的职业道德是检察工作人员的立身之本,工作之基。每一位新进人员都要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作为自己行为的准绳,不仅在工作中,
而且在日常生活中也要严格落实高检院“八小时外禁令”,自觉行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强化学习,在工作中深入实践
检察队伍是一支专业化的队伍,作为一名非法律系新进人员,要胜任检察工作还需要一个深刻学习的过程。因此,要抓住一切学习的机会,向书本学习,向领导、同事们学习,全面掌握和熟悉有关检察工作方面的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担任检察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所以我需要更加刻苦学习,争取早日通过司考,以便使自己加入到检察官队伍中去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在工作中深入实践,使理论与实践充分结合起来,做到使理论服务实践,使实践发展理论。
(四)努力工作,加强责任意识
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所以要求每位新进检察人员都要加强责任意识,依法办案,不徇私枉法、不滥用职权、不玩忽职守,不做任何违法乱纪有损国家、集体、人民利益的事情,此外还应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勇于承担责任,有了错误要认真改正。
三、意见建议
本次培训丰富了新进人员的理论知识,开拓了视野,增强了对检察工作的认同感,但仍存在以下可以提高的方面。
一是专业课程内容较为枯燥。部分课程专业性较强,内容枯燥,虽然学员都已意识到课程的重要性,但仍有部分学员提不起学习兴趣,导致学习效果不佳,出现学了就忘的情况。建议在专业课程上多加入互动及案情分析等内容,在实际案情中了解业务知识的运用。二是学员之间交流不够。学员之间讨论交流的次数、时间太少。建议安排一些交流活动,通过讨论交流取长补短,实现学员的共同进步。三是学习资料不够。本次培训内容全,范围广,涉及到许多理论知识和实践内容。建议能准备更多更全面的学习资料,既可以加强课堂学习效果,也可以为学员自学提供资源。
机关培训班心得体会范文第3篇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党章》规定及工作需要,今天,召开政府办公室党支部全体党员大会。今天会议议程两项,一是讨论张某某同志转正,二是支部换届。下面依此进行。
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讨论张某某同志转正。 首先,请张某某同志宣读申请转正报告。
现在,请县人防应急办杨某某代表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张某某同志考察情况及对其转正的意见。
请各位党员讨论、发表意见。
因马上进行支部换届选举,对张某某同志的转正表决,将与支部委员会换届一并进行。现在,进行大会第二项议程,即支部委员会换届。办公室党支部共有党员51人,其中预备党员1人。现因生病、居住县外及出差9人,应到42人,实到 人。今天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符合有关规定,可进行选举。
首先,请郝某某同志宣读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请同志们发表意见,,如无意见,请鼓掌通过。 现在,推选监票人、计票人。建议,晋某某、王某某同志为监票人,周某某、朱某某同志为计票人,请同志们发表意见,,如无意见,请鼓掌通过。
现在宣布下届支委名额和候选人名单(张某某主任宣读县直工委直发字[2010]56号文件)。
请同志们发表意见,如无意见,确定上述6人为正式候选人。
请监票人检查票箱,请计票人分发选票。(张某某主任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现在填写选票。
现在开始投票。
现在请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计票。(县政府领导可以离会)。
请监票人向大会报告张某某同志转正表决情况及支部委员会被选举人得票情况(按得票多少排序)。
现在,我宣布,经支部大会表决,同意张某某同志转为正式党员,请支部委员会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机关培训班心得体会范文第4篇
同志们:
分析评议是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阶段。认真做好这一阶段的工作,既是对学习动员阶段成果的巩固,又为下一步整改提高工作奠定基础,是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根据州委先教办的部署安排,经县委同意,县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组决定召开党支部书记业务培训会
,借此机会,我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搞好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自觉性 作为党支部书记,主要应从两方面提高思想认识。 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来看,在全党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党中央在深入研究新时期新阶段的形势、任务和党员队伍状况的基础上,着眼于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条件下,使我们党与时俱进、始终保持先进性而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一个重大举措;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保证;也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项基础工程。这对于把广大党员锻炼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定实践者,把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充分发挥出来;对于促使广大党员进一步牢固树立党员意识,增强荣誉感和使命感,激发积极性和创造力,自觉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各项工作中去;对于解决党员队伍和基层党组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全面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发挥基层党支部的作用对搞好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性来看,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是由基层党支部来具体组织实施的,教育活动能不能搞好,能不能取得实效,基层党支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基层党支部是教育活动的直接组织者。县委制定的实施方案要靠党支部来组织实施;党员的学习培训,要靠党支部来组织;党员的党性分析,要靠党支部来把关;党员的评议情况,要靠党支部提出意见;制定的整改措施,要靠党支部来抓落实。第二,基层党支部是教育活动的直接发动者。党员在想些什么、需要什么、有什么困难,党支部最清楚,可以有的放矢地做思想发动工作,真正把党员参加教育活动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同时,党支部作为最基层的一级组织,与群众贴得最近,关系最密切,群众的需求和呼声最清楚。党支部的发动工作做好了,两个方面的积极性都能充分调动起来,党内党外结合搞,教育活动的效果才会好。第三,基层党支部是教育活动新鲜经验的直接创造者。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基层党支部碰到的问题最直接、最具体,对解决问题也最有发言权。好的做法和经验,只有在基层探索实践的基础上,才能总结、提炼出来。我县先进性教育活动能否有特色、出亮点,关键还要靠我们党支部在教育活动中去实践、去探索、去创造。
党支部书记是支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支部工作靠支部书记去具体组织和实施。党支部书记对这次教育活动认识的高度,对搞好这次教育活动至关重要。希望同志们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州县党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积极主动地抓好本单位本支部的先进性教育活动。
二、明确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要求,做“三个代表”的实践者 胡锦涛同志对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明确提出了“六个坚持”的标准,也是对中央关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中关于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要求的进一步深化和明确。这六个方面的基本要求相互联系、缺一不可,构成了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一个完整体系。
胡锦涛同志明确提出的“六个坚持”的主要内容是:
第一,坚持理想信念,坚定不移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胡锦涛同志指出,崇高的理想信念,始终是共产党人保持先进性的精神动力。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立身之本。坚定理想信念,重要的就是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认识世界,认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共产党员必须努力学习和自觉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强大思想武器,把理想信念建立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之上。要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高度来认识当今世界的变化及其发展趋势,不断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他还强调,理想信念既是一个思想认识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我们既要胸怀共产主义的崇高理想,也要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矢志不移地为实现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而奋斗,扎扎实实地做好当前的每一项工作。
机关培训班心得体会范文第5篇
摘 要:法醫鉴定意见审查是证据审查的一个重要内容。司法实践中,法医学鉴定意见主要存在鉴定意见错误、鉴定意见模棱两可、鉴定根据不充分、伤病参与度定性、定量不准、法医学临床检查不全面、委托机关不适格、案情摘要过于简单等问题。检察机关在审查法医鉴定意见过程中应加大对鉴定意见案情摘要、鉴定委托范围、鉴定分析说明的审查力度,统筹审查鉴定意见结论与辅助检查,必要时运用高新技术检查辅助审查。
关键词:法医鉴定意见 鉴定范围 辅助检查 证据审查 司法鉴定
在刑事案件办理中,有很大比例的伤害、杀人案件、交通事故、醉驾酒驾案件都涉及法医鉴定意见审查。近些年纠正的一系列错案,与没有进行法医鉴定意见审查或者审查质量不高有关,该排除的鉴定意见没有排除,致使带“病”的鉴定意见进入诉讼环节,最终造成冤假错案。法医鉴定意见的问题突出表现在鉴定错误、鉴定意见模棱两可、鉴定意见根据不充分、伤病参与度定性、定量不准、法医学临床检查不全面、委托机关不适格、案情摘要过于简单等。为了提高审查质量,避免冤错案件,在审查过程中应加大对案情摘要、鉴定意见、委托范围、分析说明的审查力度,统筹审查鉴定意见与辅助检查,必要时运用医学高新检查技术以帮助审查。
一、法医鉴定审查中的常见问题
(一)法医鉴定意见实体方面问题
1.鉴定意见错误。鉴定意见错误是鉴定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的认定发生错误,导致案件定性错误、公诉错误、定罪量刑错误,引起涉诉涉法上访、网络舆情,最终危害司法公信力,妨害社会稳定。
2.鉴定意见模棱两可。法医学鉴定意见是根据检验的结果和说明的理由,对委托的问题,作出简单而明确的结论。[1]鉴定意见应简明扼要地分条列出,尽可能作出确定性判断,而不能作出模棱两可的结论。[2]由此可知,鉴定结论要明确。法医学鉴定意见必须准确、客观、实事求是,对侦查人员、检察官、法官等专门司法人员正确判案提供专门技术支持。鉴定意见模糊不清、似是而非、模棱两可,如自杀可能性大、倾向于他杀致死,是不规范的意见表述。
3.鉴定意见分析说明不充分。鉴定意见分析说明不充分削弱其证明力。分析说明是针对检验所得的结果,应用科学原理,详细加以分析,以说明得出鉴定结论的依据,并阐明必要作出说明的问题。实践中存在法医鉴定意见分析说理不足以支持结论等情况,鉴定意见证明力欠缺。
4.伤病对死亡的参与度分析不准确。单纯的疾病死亡、外伤死亡,当事人对这样的案件不会有较大争议。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是伤病混合致死的案件。这样的案件由于案情复杂,到底是外伤的参与度大,还是疾病的参与度大,部分法医鉴定意见对此分析不足,导致鉴定结果公信力降低。
(二)法医鉴定意见程序方面问题
1.临床法医学检查不全面。临床法医学检查是被鉴定人在作鉴定时必须进行的检查,是对被鉴定人的伤情进行系统性判断的依据。鉴定书中的临床法医学检查要客观,伤口的长度、宽度、深度等要全面检查并进行记录。有的案件甚至没有临床法医学检查,除非特殊案件诸如涉黑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否则,法医学鉴定意见书应该有法医学临床检查。
2.鉴定机构的委托机关不适格。一起伤害事件要成为刑事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必须有伤情鉴定意见。伤情鉴定必须有适格的委托机关。根据相关规定,伤情鉴定的委托机关必须是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在司法实践中,曾有律师事务所委托社会鉴定机构出具重伤意见,要求批捕嫌疑人的情形发生,导致伤情鉴定程序不合法。
3.案情摘要过于简单。案情摘抄是对委托机关提供的调查材料、案卷或者病历记载的与检验内容有关的部分加以摘录。鉴定意见书的案情摘要是从侦查机关的起诉书或者侦查终结报告、起诉书以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摘抄来的,而侦查机关的起诉意见书等对于案件的起因、经过、结果、作案工具、作案时间、地点等都有明确的叙述,这对鉴定人员鉴定意见的准确作出来说是很有必要的。有的鉴定意见案情摘抄过于简单,可能导致鉴定结论依据不足。
4.鉴定机构超范围鉴定。每一家鉴定机构都有被核准的鉴定范围。委托机关委托鉴定的,鉴定机构应在自身鉴定资质范围内针对委托的事项进行鉴定。委托机关没有委托的事项,或者鉴定事项超出其鉴定资质范围的,鉴定机构不得进行鉴定。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只能对事实下结论,而不能涉及法律的适用。
5.其他程序性问题。鉴定人的职称,鉴定材料的收集、固定、保存,引用鉴定标准的条款、文书编写等也是容易出现错误的环节。实践中多发的问题有:有的鉴定意见,鉴定人没有写明职称;有的鉴定意见中有明显的打印错误;有的鉴定文书书写不规范;有的鉴定意见超出专业的范围等。
二、法医学鉴定意见出现瑕疵、错误的原因
(一)鉴定机构方面的原因
1.鉴定机构过分追求利益。社会鉴定机构在进行检验鉴定过程时收取鉴定费是法律允许的。无论是法医临床、法医病理鉴定,还是血液乙醇含量鉴定等都允许收费。有的鉴定机构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超范围进行检验鉴定。有的鉴定机构核准的是法医临床、法医病理鉴定,没有核准血液乙醇含量鉴定,但是也会为了利益,超范围进行鉴定。调研中发现没有血液乙醇含量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一年就做了100多起血液乙醇含量鉴定,获利数万元,出具的鉴定意见因为超范围鉴定被作为非法证据排除。
2.鉴定人不具有鉴定资格导致鉴定意见被排除。鉴定人从事鉴定的范围是有明确规定的,鉴定人只能在司法行政机关核准的鉴定范围内进行鉴定,不能超出核准的鉴定范围。如果超出核准的鉴定范围进行检验鉴定,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超出鉴定范围出具的鉴定意见就会被作为非法证据进行排除。如河北省保定市的王玉雷案,就存在鉴定机构、鉴定人超范围鉴定问题。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在进行证据审查过程中,必须对鉴定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如果发现鉴定人不具有鉴定资格出具鉴定意见的,要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
3.鉴定人徇私枉法出具错误鉴定。鉴定意见对于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定罪量刑等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鉴定人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应客观、公正地作出鉴定意见。但是,有的鉴定人员为了一己私利,徇私枉法,故意出具虚假鉴定意见,最终导致适用法律错误。如对一起伤害案件进行审查时,一个被鉴定人同样的伤情,一法医徇私枉法,故意出具错误的鉴定意见,把轻伤鉴定为重伤,出具重伤的公安机关法医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二)办案机关及监管方面的原因
1.未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取、保存、送检。侦查机关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收集、保管、送检检材,但是,有的公安机关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收集、提取、保管、送检检材,导致鉴定意见程序性错误。如在进行血液乙醇含量检测时,公安机关应提取两管血液,一管用于检验,另一管用于复核备用,但是有的办案单位只提取一试管血液进行检测。有的办案机关提取血液后,1年后才去做鉴定,审判时被法院以检材污染为由作为非法证据排除。血液保存本应用抗凝试管,但是,有的办案机关却用促凝试管。更有甚者,有的办案机关直接用注射器抽取血液后送检;有的办案机关保存血液不按《道路交通事故人体血液采集技术规范》规定低温保存,导致检材污染。提取血液时,法律规定办案人员应为2人,但是,有的办案取证时却为1人,导致收集血液主体不合法等致使鉴定意见出现瑕疵。
2.检察机关审查力度不够。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承担着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抗诉等职权,从已经发现和纠正的冤假错案中可以看出,检察机关对法医鉴定意见审查力度不够,表现在:一是鉴定意见审查人员不足。从调研中发现,有的基层检察院没有鉴定意见审查人员。如河南省某市检察机关有16个基层检察院,法医却总共只有6名,其中9个基层院没有法医。没有法医就无法对法医鉴定意见及时有效审查。再如,价格鉴定、电子数据、声纹鉴定、指纹鉴定等,检察机关根本就没有专门的技术人员,很难开展技术性证据审查。二是鉴定意见审查机制不畅。伤害案件、危险驾驶案件、杀人案件等都涉及法医鉴定意见审查,检察机关内部案件移送机制没有建立起来,案件有疑问也只是由办案检察官进行非专业审查,没有进行技术性证据审查。三是鉴定意见审查能力不足。检察机关的技术性证据审查人员能力不足、业务不精,掌握前沿技术不够,进行技术性审查时根本发现不了问题,不能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
3.办案人员教育培训不够。现行法律法规修改周期比较短,办案人员教育培训跟不上,未能及时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导致收集、固定证据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例如,办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就要适用10多个法律法规,如果办案人员教育培训跟不上,将导致一些案件带病进入诉讼环节。
4.司法行政机关对鉴定机构监督管理不严。2005年以后,大批的社会鉴定机构从事检验鉴定,社会鉴定机构法医鉴定人员既是执业医生,又是鉴定人员。这些医生没有接受过长达数年的专门的法医学鉴定教育,仅仅接受数周的鉴定培训就从事法医学检验鉴定,导致鉴定的案件质量不高。有的鉴定机构不具有鉴定资质、鉴定人不具有鉴定资格却从事相关法医学鉴定。检察机关在进行证据审查、案件评查时,发现尽管有的鉴定机构没有鉴定资质、鉴定人没有鉴定资格,1年内却出具了100多份鉴定意见。司法行政机关因为没有专职的鉴定方面人才,监督管理不严,不能发现问题,导致有瑕疵的甚至是非法的鉴定意见进入诉讼环节。
三、提高法医鉴定意见审查质量的对策
近些年因为法医鉴定意见审查缺失而导致的冤假错案比较多,如张高平叔侄案、呼格吉勒图错案等等。为了提高办案质量,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必须加大对法医鉴定意见的审查力度,建立多部门协同创新机制。
(一)加强对法医鉴定意见文书的审查
1.加大对案情摘要的审查力度。案情摘要是侦查机关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法律程序的全面初步认定,对作案工具、被害人的医疗情况、伤情发生、演变、愈后等都有明确的记载、分析,对确定伤情的程度很重要。对于过于简单的摘要,审查鉴定结论时一定要结合案卷材料,尤其是关键证人的陈述、受害人的陈述、医院病历、侦查机关的侦查终结报告等进行综合判断。
2.加大委托范围的审查力度。加强对法医学鉴定委托范围的审查,对于委托机关没有委托的事项,鉴定机构不能做出鉴定。即使对没有委托的事项做出鉴定,公诉机关、审判机关也不能采信超出委托范围的鉴定意见结论。专门问题是鉴定人需要解决的问题,而法律适用是法官、检察官、警察的事,彼此不能越界。鉴定人超出专门技术问题的鉴定不能被采用,否则易成为涉法涉诉上访的导火索。
3.加大对分析说明的审查力度。法医学鉴定意见中的分析说明是指鉴定意见的论证过程,鉴定人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案卷、病历、影像资料(CT、MRI、DR)、仪器检查、法医学临床检查和鉴定前的复查等,运用医学、法医学、法律以及自己的生活经验、逻辑等形成鉴定意见的过程。分析说明必须论点明确、论据充分、层次清晰、符合逻辑性。语言表达要通俗易懂、准确规范、避免引起歧义。审查人员对此部分要结合逻辑与经验法则进行研判。
4.加大对鉴定意见表述规范性的审查力度。《司法鉴定文书规范》仅提出了原则性要求, 即应当“明确、具体、规范”。“明确、具体、规范”被称为鉴定意见结论的三要素,即损伤的性质(是自伤还是他伤)、损伤的诊断和援引的鉴定标准条款。损伤程度鉴定意见结论、伤残鉴定的鉴定意见审查判断可依据此三要素进行表述规范性判断。如关于鼻骨粉碎性骨折的鉴定的两种表述,一个鉴定意见结论表述为“被鉴定人因遭他人拳击致鼻骨粉碎性骨折,参照《人体轻伤标准》5.2.4 .O,应评定为轻伤二级”,另一个鉴定意见结论表述为:被鉴定人鼻骨骨折,应评定为轻伤二级。根据上述三要素审查,可得出采信第一种鉴定意见的审查结论。
(二)强化外部辅助检查与各部门协作新机制
1.审查鉴定意见与辅助检查相结合。审查法医鉴定意见时,不但要审查临床诊断结论,还要结合辅助检查,将二者联系起来进行审查,这样才能准确。如在审查某一案件时,被鉴定人因纠纷被人打伤胸部,到医院找到認识的医生,做了影像检查,出具骨折的证明。某鉴定机构法医依据该医生出具的骨折证明,为被鉴定人做了轻伤的鉴定意见结论。审查时,发现被鉴定人骨折的肋骨缺失,最后被鉴定人承认骨折的肋骨是陈旧伤,是因病切除。因此,进行法医鉴定意见审查时,不但要审查病历,而且还要审查辅助检查,鉴定时要重新复查,根据原始伤、并发症等进行比对,排除被鉴定人的造假行为。必要时运用高新技术检查,帮助审查。对于有争议的案件,尤其是不容易发现、容易漏掉的伤情,要运用高新临床检查技术。如利用三维重建技术检查线性骨折。三维重建技术容易发现一些细微的肋骨骨折、长骨骨折、牙齿伤。在审查交通事故鉴定、伤情鉴定时,利用三维创建技术对于破解疑难案件具有无法替代的作用。尤其是疑难案件,利用鼓膜成像、多层旋转CT、DNA、高清摄像成像、肌电图、脑电图等新技术,对于突破案件非常实用。
2.建立侦查、公诉、法院刑庭与鉴定人员协作创新机制。在审查法医鉴定意见过程中,建立由侦查部门、公诉部门、法院刑庭等首先审查机制以及接受技术人员的鉴定咨询[3]。对于疑难案件或者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当事人有异议的或者可能引起涉法涉诉信访的案件,以及公诉部门、刑事审判部门把握不准的案件,应当移送专门的鉴定人员甚至专家组进行审查。建立法律适用人员与鉴定意见审查人员协同创新机制,对于审查疑难案件的法医学鉴定意见,避免冤错案件具有较高的实际效用,将起到1+1大于2的叠加、倍增效果。
在全面建设法治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和深化司法改革的过程中,随着各类案件的增多,出具鉴定意见的数量将会随之增加,法医学鉴定意见的审查比率也将会增加。为了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排除非法的鉴定意见,避免冤错案件,必须加大对技术性证据尤其是法医鉴定意见审查的力度,最终实现司法公正的价值追求、司法为民的终极目的,满足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高质量、高水平的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
注释:
[1]参见王保捷: 《法医学》,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年版,第11页。
[2]参见霍宪丹: 《司法鉴定通论》,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第191页。
[3]鉴定咨询是一种非正式鉴定,咨询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但可供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参考。
机关培训班心得体会范文第6篇
一、学习目的
通过学习相关理论、政策、法律及有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理论素质、处事能力,增强解决矛盾问题的水平。
二、学习内容
1、政治理论。重点学习****讲话、农业方面的知识。
2、业务知识。重点学习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农民合作社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等。
三、学习时间
根据时间要求,定期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每次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其它时间为自学时间。
四、学习形式
1、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以集中学习为主。
2、坚持学习与调研、心得相结合。要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专题,深入调研,掌握实情,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3、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大家积极参加各种专业知识培训、函授、自考、等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着力提高学历层次,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
五、学习要求
1、严明纪律。学习必须按时参加,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无故缺席,有事必须请假,每次学习出勤情况要做好记录。
2、严格要求。学习时间原则上安排每周五,可串不可占;每名机关干部要记笔记。
3、强化考评。定期或不定期对学习情况组织一次检查,对没有按时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的提出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