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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
来源:火烈鸟
作者:开心麻花
202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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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精选12篇)

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 第1篇

公司各营业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提升营业部负责人和收银、财会人员的法纪观念及业务素质,预防和遏制违纪违规现象发生,有效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财务工作规范化运行,以杜绝犯罪现象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部财务实行专人管理:

各分部财务由公司委派的收银员负责管理,收银员的直接上级为公司财务部(或董事长),任何人不得经手钱款等财务事宜,如有发现,按贪污论处。

二、严肃财经纪律

1、未经同意,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名义从收银员处支取营业款;

2、营业部的水电费等日常开支必须由分部经理提出用款申请,经董事长

批准后方可从营业部支取现金。未经批准,收银员不得支出或借支。

3、严禁员工私自收受回扣、吃转货差价。营业部转货收人归公司所有,严禁任何人截留转货收入和营业款项,一旦发现违规现象,公司将严 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必要时,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任何收入都纳入公司的财务管理。严禁营业部私设“小金库”。

5、严禁将公款以个人名义私存私放、设立“帐外帐”。

6、严禁以改善职工福利等名义擅自发放奖金、福利等。用于职工待遇方

面的支出,必须报公司审批,并在公司规定的范围内执行。

7、财会人员(收银员)必须严格支出审批和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

和违反程序的资金使用,收银员应予以坚决拒绝,并及时予以制止。

8、收银员实行“每天一报”制度。每天下班前,收银员要认真核对有关

账目,做到“账实相符”。并将报表报送公司财务部。

三、责任追究

1、重大财务事项、计划外资金使用须经严格审批,未经审批的支出由当

事人承担。

2、发生违规违纪案件的人员,依照不同情况,移送司法机关,严厉追究

相应法律责任。

3、未能按时报送财务报表或未能真实、全面地向财务部反映财务状况的,对收银员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给予辞退。

高兴物流有限公司

2015年1月8日

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 第2篇

各位同事:

根据集团关于转变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的要求,为严肃工作纪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勤签到(退)

1、在xx办公区域配备办公工位的人员一律采用电子考勤方式,不在xx办公的部门实行书面签到(退)并指定专人负责考勤,人力资源部不定期抽查考勤表,未及时签到(退)者按旷工处理。

2、因公务外出未参加或未及时参加考勤的,主管、员工必须在未考勤一个工作日内提交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的《未考勤单》,中层干部必须在未考勤一个工作日内提交由分管经理签字的《未考勤单》,逾期提供的,人力资源部不予受理,并按旷工处理。

3、未及时考勤且未及时提交未考勤证明的均按旷工处理。

二、请假和出差管理

1、员工请假、出差须提前申请,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提前托人或电话告假,并于休假、出差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补办请假、出差手续。

2、一次年休假在5个工作日(含)以上的,需提前一个月申报休假计划,并于休假前填写《工作交接单》,做好工作交接,未提前申报和未做好工作交接者,人力资源部将拒绝此类休假请求,所休假按事假处理。

三、会议、活动考勤

1、集团培训、会议、活动因私请假不能参加的按事假处理,因公务原因不能参加的,须在集团培训、会议、活动前出具由各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批的《空岗单》,未及时提交空岗申请且未参会的视为旷工。

2、集团培训、会议、活动按通知时间采用签到等方式考勤,员工需提前于通知时间10分钟签到。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签到,可在活动结束后到人力资源部书面签到并注明签到时间,记迟到;未签到者按旷工处理。

3、集团培训、会议、活动未按要求着装、手机响铃、迟到、旷工等违纪情况,人力资源部负责记录并及时通报处罚。

四、劳动纪律抽查

1、人力资源部每周不定时进行劳动纪律抽查,针对工作纪律、出勤等内容进行抽查,并及时汇总公示违纪情况。

2、双休日、节假日值班期间由人力资源部采用书面抽查签到、电话抽查等方式进行全员不定时考勤抽查,未签到者或在电话抽查时未接听且半小时内未用座机回复者视为旷工。

五、注意事项

1、未考勤证明、空岗申请等因领导外出、出差等原因未及时签批的,可于领导到岗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提交,未及时提交的视为旷工。

2、本通知自xx年x月x日起执行。

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 第3篇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解放军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中央管理企业:

为加强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维护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国家、股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等有关精神,现通知如下:

一、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三)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四)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二、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

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三、职工福利是企业对职工劳动补偿的辅助形式,企业应当参照历史一般水平合理控制职工福利费在职工总收入的比重。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由个人承担的有关支出,企业不得作为职工福利费开支。

四、企业应当逐步推进内设集体福利部门的分离改革,通过市场化方式解决职工福利待遇问题。同时,结合企业薪酬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完整的人工成本管理制度,将职工福利纳入职工工资总额管理。

对实行年薪制等薪酬制度改革的企业负责人,企业应当将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性货币补贴纳入薪酬体系统筹管理,发放或支付的福利性货币补贴从其个人应发薪酬中列支。

五、企业职工福利一般应以货币形式为主。对以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的,企业要严格控制。国家出资的电信、电力、交通、热力、供水、燃气等企业,将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的,应当按商业化原则实行公平交易,不得直接供职工及其亲属免费或者低价使用。

六、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和要求:

(一)制度健全。企业应当依法制订职工福利费的管理制度,并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明确职工福利费开支的项目、标准、审批程序、审计监督。

(二)标准合理。国家对企业职工福利费支出有明确规定的,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企业应当参照当地物价水平、职工收入情况、企业财务状况等要求,按照职工福利项目制订合理标准。

(三)管理科学。企业应当统筹规划职工福利费开支,实行预算控制和管理。职工福利费预算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后,纳入企业财务预算,按规定批准执行,并在企业内部向职工公开相关信息。

(四)核算规范。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当按规定进行明细核算,准确反映开支项目和金额。

七、企业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核算,并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按规定予以披露。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纳税。

八、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以前有关企业职工福利费的财务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金融企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 第4篇

关键词:党的纪律;责任追究;方法;途径

一、纪律松弛是腐败问题发生的根源

党的纪律概况起来有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是维系党内团结,约束个人行为的党内法规。如果没有严明的纪律,党组织就如同一盘散沙,就无法带领人民应对复杂局面的挑战、实现“两个100年”的奋斗目标。然而,从近两年中纪委查办的违纪案件来看,部分同志党性修养低,纪律意识淡薄,原则性不强,把自己凌驾于党组织之上,自行其事,任性为之,败坏党纪国法。在我们韩城矿业内部,也存在着一些不良现象。主要表现在:我们有一些同志认为,自己是抓生产经营工作的,只要廉洁不出问题,政治问题离自己远得很;一些同志,在面对一些“流言蜚语”时置若罔闻,甚至态度暧昧,随声附和;还有一些同志,自视“消息灵通”,透露一些所谓“内部信息”,泄露工作秘密。这些思想都是错误的,是不可取的,会严重危害党的肌体健康,损害党的形象和党的事业。

纪律松弛的另外一个原因是,部分党组织软弱涣散,对党员的约束性不强,甚至个别党组织有名无实,无法履行党组织的权利和义务,更缺失对党员干部的有效监督。针对这种现象,我们韩城矿业公司一方面加强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另一方面,加强了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队伍建设,给基层党支部配备了179名纪检委员,将监督的范围延伸到了生产一线,实现纪委监督责任全覆盖。

二、增强政治素养,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习惯

良好的纪律的形成过程,是一个由外在的强迫逐步过渡到内在自律的过程。这个过程是复杂的,是由表及里的核变,是质的升华。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个党员政治理想信念和个人素质的综合表现。党的组织要抓住政治思想教育这个中心,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教育党员干部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解决政治纪律松弛的问题。要健全党内生活,规范党内管理。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落实好中央及上级部门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解决组织纪律涣散的问题。要坚持关口前移,超前防范,用制度约束党员干部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解决廉洁纪律松散的问题。要坚持走群众路线,一切为职工群众服务,杜绝吃、拿、卡、要等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行为发生,解决群众纪律懈怠的问题。要立足爱岗敬业教育,增强服务意识,正确履职尽责,强化内部管理,严明工作纪律,解决工作纪律散漫的问题。要紧盯纪律规矩不放松,既要抓好八小时以内的管理,又要延伸到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要严以修身,培育积极健康的生活习惯,自觉维护自身形象和党组织的形象,解决生活纪律疏松的问题。正如王岐山书记所说的要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要避免把维护纪律的严肃性简单理解为只处理少数有严重问题的干部、把纪律检查局限于查办重大案件上,忽视日常的监督执纪。要努力实现以德治党和依规执纪的统一,恩威并施,刚柔并济,守住纪律的底线,确保党的肌体健康。

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个人要主动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自觉养成守纪律、讲规矩的行为自觉。要做到“五个必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加强学习,在学思践悟中丰富知识,提高能力,增长才干。时时处处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用“三严三实”要求和党的纪律、企业的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要时刻保持对纪律和权力的敬畏之心,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慎初、慎微、慎行。守纪律、守本分,清清楚楚为官、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干事。

三、加强责任追究,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风起于情萍之末,浪成于微澜之间”。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问题都是从小问题开始的,经历了由小错到大错、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导致问题的发生,归根结底是对权力监督的缺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造成的。如果能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猛击一掌、大喝一声,就会惊醒、教育其本人和他人,不敢碰触纪律的“高压线”,就不会导致小问题发展成大祸端,小现象影响大风气。古语说的“积善似垒土,纵恶如弯弓”就是这个道理。

我们韩城矿业公司制定了《韩城矿业公司管理干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管理干部执行公司决策部署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责任追究,明确了责任追究的原则、责任追究的范围、责任追究的时限、责任追究的内容、责任追究的处理、责任追究的程序等内容。按照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区别进行责任追究,及大的解决了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相互之间推诿扯皮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增强了管理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促进了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保证了公司政令畅通,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 第5篇

中共中太镇委员会中太镇人民政府

关于严肃纪律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的紧急通知

各村(居)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

5月12日,阿坝州汶川县发生里氏8.0级地震,波及我县并给我县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的损失,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抗震救灾工作,社会各界为我镇捐赠了大量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我镇也陆续接收到县委、县政府给予的救灾资金、物资帮助。根据三财监[2008]03号、县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县纪委第19号、三财预[2008]22号文件要求,为严肃纪律,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检查,确保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及时全部用于灾区和群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

镇内接收县级的救灾物资,由民政办齐树茂同志负责管理,按镇党委集体研究的分配方案,进行详细登记造册,发放到灾民手中。接收的救灾资金,由镇财政所统一管理,按镇党委集体研究方案和村(居)上报的受灾户名册,以一折通足额按时发放到灾民手中。

二、严格社会各界捐赠资金的管理。

各村(居)党组织、镇属各部门党组织、镇党委、政府是我镇范围内 1的捐赠组织单位,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社会募捐,各村(居)、各党组对捐赠资金一律交镇财政所开据发票统一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擅自收支。

三、公开、公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收支情况。

镇党委、政府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分配、收入情况及时向社会和受灾群众以板报、电视等进行公开、公示,各村(居)要对接收的资金、物资收入、分配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及时向受灾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严格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顶风违纪的案件,由镇人大、纪委、财政、民政等部门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其使用情况,对上报灾民数据受灾情况失真、发放受灾款物优亲厚友、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私分、骗取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等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不稳定因素引起受灾群众越级上访、信访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并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中共中太镇委员会中太镇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 第6篇

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可控费用的管理与控制,进一步规范经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强化成本管控,规范报销程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费用是指差旅费、办公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职工教育经费、医药费、水资源费、试验检验费等费用。

第二章 差旅费

第三条 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第四条 严控差旅费和会议费支出,严格按照《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实施集团公司公务出行委托管理的通知》(兖矿集团发„2015‟92号)要求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禁止参加一切与安全、生产、效益无关的庆典、颁奖活动。严控省外学习、会议活动,如必须参加的,要尽量减少参会人数。矿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省外参会与学习,须经矿主管领导审批。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关于津贴补贴发放的相关规定。除集团公司明确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外,其他津贴补贴一律不得发放,严禁以其他形式违规发放补贴。

第五条 出差申请程序

出差申请单或文件通知→报矿分管领导或矿主管领导签批→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授权人审批→财务稽核后支付款项

出差申请单包括出差人数、时间、地点及事由。第六条 报销相关规定

出差人员返程后,应及时报销差旅费

(一)差旅费有关发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没有财政、税务制章及填写不完整的发票一律不予报销。各种旅游车、三轮车、出租车、地铁等票据不予报销。

(二)工作人员出差期间,超标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标部分费用自理。

(三)违反规定和超预算的支出一律不予报销。第七条 交通费

(一)城市间交通费

1.乘坐高铁(G、D字头)列车,副处级及以上人员可乘坐一等座和D字头软卧;科级及以下人员可乘坐二等座。

2.乘坐非高铁列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被聘为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50岁以上)可乘坐非高铁列车软(卧)席;其余人员乘坐非高铁列车硬(卧)席。

3.被聘为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50岁以上)可乘坐轮船二等舱;其余人员乘坐轮船三等舱。

4.副处级及以上人员和被聘为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乘坐飞机,乘坐飞机的,应委托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预订机票。其余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一般不得乘坐飞机。乘机费用包括机票款、燃油附加费、机场建设费、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和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

5.凡外出疗养、培训、学习、工伤陪护等非业务性出差,一律不得乘坐飞机、火车软席、高铁一等座、轮船二等舱。

6.职工到外地(邹城市以外)参加非取得学历的进修、培训,时间在三个月及以内的,报销一趟往返车费;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一个年度内报销三趟往返车费。

7.在邹城市内进修、培训和工伤陪护,据实报销交通费用。

8.各单位未车改车辆报销过路过桥费用,省内出差须有分管领导签字,省外出差须矿主管领导签字。

(二)城市间交通补助

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下列比例计发乘车补助费。

1.乘坐火车普通列车(数字开头)和快速列车(K字头)的,按普通列车或快速列车硬席座位票价的60%计发。

2.乘坐特快列车(T字头)的,按特快列车硬席座位票价的50%计发。

3.乘坐直达特快列车(Z字头)的,按直达特快列车的硬席座位票价的30%计发。

4.临时列车(L字头)按区间运行时间和停靠站点,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三)市内交通补助 市内交通费实行定额包干,自带交通工具不享受补助。1.出差人员的市内交通补助,以城市间交通费票据和住宿费票据为凭证,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不凭据报销。但城市间的交通费票据无日期和住宿发票无住宿天数的,没有市内交通补助。

2.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济宁地区除外)每人每天20元;省会城市、直辖市、经济特区及计划单列市每人每天40元。

3.工作人员在济宁地区内出差,不发放市内交通补助。4.工作人员培训、进修期间,不发放市内交通补助。5.无住宿费票据的,不予发放市内交通补助。6.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交纳会议费的,会期时间超过两天的只发放两天的市内交通补助,两天及以内的不予发放。

7.工伤陪护无市内交通补助。

(四)公务用车费用支出

1.公务用车使用费用实行预算管理,预算标准按照《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兖矿集团发„2015‟67 号)执行,在预算标准内据实结算,不得擅自扩大提高。单位负责人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严禁领导干部将个人购买的车辆参与单位公务活动运营。单位负责人选取发放补贴方式的,在其单位驻地范围内公务活动发生的交通费用(车、船等)一律不予报销。

2.公务外出单程超出单位驻地40 公里以外的,一律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派专车出行。

3.公务接待用车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

4.由驾驶员承包或购买的公务运营车辆的维修、保养及日常使用所发生的保险费、油料费、停车费、过路过桥费等所有运行费用均由承包人和车主个人承担。

第八条 住宿费

公务出行需住宿的,应委托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预订酒店,未通过该公司预定酒店的,住宿费不予报销。住宿费实行最高限额据实报销,超支部分个人负担。

(一)副处级及以上人员:一般地区每人每天300元,直辖市、省会城市、经济特区及计划单列市每人每天400元。

(二)科级以下(含科级)人员:一般地区每人每天200元,直辖市、省会城市、经济特区及计划单列市每人每天300元。

(三)职工取得非学历的进修住宿费标准:一般地区(不含邹城市)30元/人/天;省会城市、直辖市、经济特区及计划单列市40元/人/天。

(四)科级以下(含科级)及其相当技术职称的同性别人员出差住宿原则上两人一个标准间。

(五)出差人员取得的发票必须是税务部门印制的统一发票,加盖税务部门规定的发票专用章,且发票填写要齐全,包括天数、人数、单价、金额、起止日期及付款单位名称、付款信息等。

(六)多人共同出差,住宿费以职务最高者的标准为限。

(七)邹城市内进修、培训、开会等,除有文件统一安排外,不予报销住宿费。

(八)邹城市内工伤陪护,不报销住宿费。邹城市之外的县级市内工伤陪护,住宿费标准20元/人/天;地级市内工伤陪护,住宿费标准30元/人/天;省会城市及直辖市内工伤陪护,住宿费标准40元/人/天。

第九条 伙食补助费

(一)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以城市间交通费票据和住宿费票据为凭证,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等额包干,不凭据报销。但城市间的交通费票据无日期和住宿发票无住宿天数的,没有伙食补助。

1.工作人员到除济宁以外的山东省内地区出差,每人每天补助12元。

2.工作人员到山东省外(不含直辖市、省会城市)出差,每人每天补助15元。

3.工作人员到山东省外直辖市、省会城市、经济特区及计划单列市出差,每人每天补助20元。

(二)工作人员在济宁地区出差,无伙食补助费。

(三)无住宿费票据的,不予发放伙食补助费。

(四)工作人员外出参加培训交纳培训费的,时间超过两天的只发放两天的伙食补助费,两天及以内的不予发放伙食补助费。

(五)职工经批准参加业务进修期间,无伙食补助费。

(六)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交纳会议费的,会期时间超过两天的只发放两天的伙食补助费,两天及以内的不予发放伙食补助费。

(七)济宁地区内工伤陪护,无伙食补助费。济宁地区外山东省内工伤陪护,伙食补助费12元/人/天;山东省外(不含直辖市、省会城市)工伤陪护,伙食补助费15元/人/天;山东省外直辖市及省会城市内工伤陪护,伙食补助费20元/人/天。

第十条 患者费用的报销

职工工伤就医或经医保部门同意外出就医的患者,只报销往返车票、住宿费(院外等待最长为5天),不报销市内交通补助及伙食补助费。

未经医保部门批准,自行外出就医的,一切费用自理。第十一条 会议费和培训费

(一)报销时须提供经矿分管领导、矿主管领导签批的文件或通知,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等,按照文件或通知规定的费用标准结算。文件或通知无费用标准的,报销时须由总会计师或矿主管领导单独签批。

(二)外出参加会议或培训,不得发生文件或通知列明的地点以外的费用。

(三)培训期间发生的参观考察或观光旅游性质的费用,不予报销。

(四)参加会议的只报销会议费,不报销培训费;参加培训的,只报销培训费,不报销会议费。第十二条 疗养费用

经医保部门和工会组织外出疗养者,只报销往返车费及疗养期间的伙食补助。病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每天15元;矽肺病人在日照疗养院疗养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每天50元,矽肺病人在其他地区疗养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每天30元;荣誉疗养发生的费用分地区按定额标准执行(见附表:荣誉疗养费用定额)。

第十三条 探亲费用

(一)乘火车(包括直快、特快)的,不分职级,一律报硬席座位费(含动车、高铁二等座)。年满五十周岁以上并连续乘车四十八小时以上的,可报硬席卧铺费。

(二)乘轮船的,报四等舱位(或比统舱高一级舱位)费。

(三)乘长途公共汽车及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凭据按实支报销。

(四)探亲途中的市内交通费,可按起止站的直线公共电车、汽车轮渡费凭据报销。但乘坐市内出租机动车辆的开支,应由职工自理,不予报销。

(五)职工探亲不得报销飞机票。因故乘坐飞机的,可按直线车、船票价报销,多支部分由职工自理。

(六)职工探亲往返途中,限于交通条件,必须中途转车、转船并在中转地点住宿的,每中转一次,可凭据报销一天的普通房间床位的住宿费。如中转住宿费超过办法天数的,其超过部分由职工自理。

职工探亲途中连续乘长途汽车及其他民用交通工具,夜间停驶必须住宿的,其住宿费凭据报销。

(七)职工探亲途中,遇到意外交通事故(如坍方道路受阻,洪水冲毁桥梁)造成交通暂时停顿,其等待恢复期间的住宿费,可凭当地交通机关证明和住宿费单据报销。

(八)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包括车船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在本人标准工资(岗位绩效工资+年功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职工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单位负担。

(九)职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行李物品寄存费,托运费,以及趁便参观、游览等项开支,均由职工自理,不得报销。

第三章 办公费

第十四条 日常办公用品:综合办公室负责全矿办公用品(指笔墨纸张、文具用品等)及桌椅的计划、采购与发放,费用由综合办公室年度总额控制。

第十五条 印刷费:包括矿内印刷和外委印刷所发生的费用,所有印刷业务需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告,报综合办公室签批后实施,费用由综合办公室年度总额控制。

第十六条 办公自动化耗材:综合办公室负责全矿办公自动化耗材的计划、采购与发放,费用由综合办公室年度总额控制。

第十七条 宣传和刊物费用

(一)党委工作科负责全矿广播、电视宣传、彩扩等发生的费用,包括公用报刊、杂志、宣传办公耗材等,此项费用由党委工作科年度总额控制。

(二)根据《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可控费用管理的通知》(兖煤股财发„2015‟280号)规定,不举办一切与效益无关的广告、宣传及报道费用,确需进行宣传报道的,应出具原因及效益证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追加预算。报刊费用要立足本部门特点,紧紧围绕工作需要,坚持以电子介质为主,纸质介质为辅的原则进行征订。

第十八条

通讯费用:调度室负责全矿通讯、信息交流等所发生的电话、网络费用,费用由调度信息中心年度总额控制。

第十九条 购买办公用品或自购材料报销时,须有严格的验收手续。

(一)日常办公用品和办公桌椅,由综合办公室组织验收。

(二)各单位自购材料,入库由经营管理科负责组织验收。

第二十条 符合规定配备的办公器具及设备自购买之日起,原则上3年内不得更新。

第四章 车辆保险和运输费

第二十一条

矿属所有车辆的保险费用由生产服务中心管理。业务申请表报财务管理科,由财务管理科报公司风险管理部审批。报销时凭总会计师、财务科长及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签批的申请表、发票等。

第二十二条 运输费:生产服务中心向矿属各单位提供运输劳务而发生的费用,实行定额承包,双向考核。

各种车辆运输的结算价格以内部市场运行中心核定价格为依据。

第五章 职工教育经费

第二十三条 根据矿下达的经费定额,后勤服务中心按季编制职工教育培训计划,提出申请报告,报矿分管领导审批,后勤服务中心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实行年度总额控制。

第二十四条 根据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职工教育培训的通知》(兖煤股发„2014‟9号)规定,各类职工教育培训,均应按照公司培训计划安排,在安全技能培训中心落实实施,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在外部培训机构安排各类别和各层次的职工培训活动。

对于超出安全技能培训中心承办范围的培训业务,外出培训前需经由安培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在其他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发生的职工培训费,须有相关文件或通知,报销时经后勤服务中心审核。

第六章 业务招待费用

第二十六条

提出申请

业务招待坚持先审批后就餐,申请单位填写业务招待申请表,写明招待的人数、标准以及拟招待的地点报矿主要领导审批。

第二十七条 审批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审查业务招待申请表,对业务招待的地点、标准等内容做出明确的批示并签字。

(二)业务招待部门经办人填写招待费用报销单,并附加发票、申请单等相关资料,报请矿主管领导或总会计师在招待费报销单上签批。

第二十八条 严禁到单位驻地社会经营性饭店公款就餐和招待,违者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综合办公室对业务招待费实行年度总额控制。

第七章 医药费

第二十九条 职工医院根据矿下达的经费定额,按季编制经费计划,报矿分管领导审查。医药费由职工医院实行年度总额控制。

第三十条 药品购臵实行计划购臵制度,每月26号前由职工医院提出药品购臵详细计划(要列明药品名称、数量、计划单价,金额等),报矿分管领导审批。

第三十一条 矿对职工医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外创收(含挂号费收入)应全额交矿财务科指定的银行账户,严禁坐支。资金支出,严格按公司审批的月度货币资金支出预算付款。

第八章 备用金

第三十二条 备用金是指矿在册职工因公需要从财务部门暂时借用的款项。借款遵循“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借款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超过借款期限自动从工资中扣除。

借款流程为:借款申请→领导签批→财务付款→报销清帐。对个人一次借款超过2万元(含2万元)的,须签订借款担保书。

担保人对借款人负有连带责任。第三十三条 相关规定

(一)除工伤就医外,工作人员省内出差一律不办理备用金借款;省外出差如确需借款,借款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2万元之内(含2万元)申请备用金。借款必须注明事由、款项用途,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做到一事一单,不允许一款多用或多笔备用金交叉使用。

(二)备用金借款原则上要求由借款人亲自办理。由于特殊原因由非借款人代为办理的,须由借款人在备用金申请单上亲自签名,否则视同代办人借款,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代办人负责。

(三)备用金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严禁以备用金名义借款,规避资金内控流程支付工程款、设备款、材料款等违规行为。

(四)出差人员返程后,应及时报销冲账,报销冲账内容要与借款时填写的用途一致。备用金结余,要同时交回财务部门,不得公款私用、私借或挪做他用。遵循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对有备用金挂账的人员不再借款。出差人员返程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清账手续。

(五)对逾期1 个月不办理清账手续者,逐月按不低于工资总额50%的比例,从其工资中扣除。逾期3个月以上的借款,按借款余额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资金占用费。

(六)对备用金实行月末核对催收、年终清理。借款原则上不得跨年度,财务部门对跨年度备用金,要列表分人员、金额、事由、未能清理的原因,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总会计师。

(七)工作人员调离、辞退或辞职时,必须到单位财务部门办理备用金清账手续。凡未办理备用金清账手续的,单位人事部门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八)对历史遗留备用金进行清理,采用律师函或其他联系方式催收。清收难度较大的,由单位审计、法律和纪委监察部门采用行政或司法手段进行清收。

第九章 水资源费

第三十四条 根据《山东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对直接从地下、河流或者湖泊取水的单位和个人,由行政主管部门征收水资源费。

第三十五条 水资源费包括地下水水资源费和疏矸排水水资源费,由社区服务中心年度总额控制。

第十章 试验检验费

第三十六条 试验检验费核算的内容包括:粉尘检定费、仪表仪器检测费、特种设备检验费、油脂化验费、产品(材料)质检费等。

第三十七条 试验检验费在公司下达的预算内支出,根据业务内容分别由生产技术科(通防科)、机电环保科年度总额控制。

第三十八条 各单位对试验检验费的发生要严格把关和控制,避免重复检验,避免已经纳入“一费制”管理的费用重复缴纳。

第十一章 捐赠支出

第三十九条 各单位未经集团公司同意不得对外捐赠。因特殊情况确需捐赠的,须报集团公司同意或省国资委备案。

第四十条 捐赠程序:经办单位提出捐赠方案,经矿集体决策后报煤业公司审核,再报集团公司批准。捐赠方案包括下列内容:捐赠事由、捐赠对象、捐赠途径或方式、捐赠责任人以及捐赠金额等。

第十二章 授权审批

第四十一条 业务申请申批流程

(一)计划、预算内项目金额2万元及以下:业务部门填制业务申请表→责任归口部门初审→分管领导签批→总会计师签批。

(二)计划、预算内项目金额2万元以上:业务部门填制业务申请表→责任归口部门初审→分管领导签批→总会计师签批→矿主管领导签批。

(三)预算外项目:业务部门填制业务申请表→分管领导签批→总会计师签批→矿主管领导签批。

(四)外委项目需由内部产品保护部门签署意见。

(五)自购材料需由物资供应部门签署意见。第四十二条 责任归口部门划分

(一)材料:责任归口部门为内部市场运行中心。

(二)维简、技改、安全技措和修理费等专项资金:责任归口部门为经营管理科。

(三)日常办公用品、办公桌椅、业务招待费、自动化耗材和印刷费:责任归口部门为综合办公室。

(四)刊物费:责任归口部门为工会(党群工作科)。

(五)牌板:责任归口部门为经营管理科。

(六)培训费:责任归口部门为后勤服务中心。

(七)荣疗费:责任归口部门为工会(党群工作科)。

(八)除以上之外且列入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的费用,责任归口部门为财务科。

第四十三条 费用报销审批流程

费用支出金额5000元及以下的,财务人员初审后填制费用报销签证单→财务科长签批。

费用支出金额5000元以上20000元及以下的,财务人员初审后填制费用报销签证单→财务科长审核→总会计师签批。

费用支出金额20000元以上的,财务人员初审后填制费用报销签证单→财务科长审核→总会计师签批→矿主管领导签批。

第四十四条 差旅费

(一)省内出差费用的报销由财务科科长签批;

(二)省外出差费用的报销由矿主管领导或总会计师签批,其中副总(含各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出差,一律由矿主管领导签批;飞机票、软卧票及三等仓以上船票必须由矿主管领导签批。

(三)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乘坐飞机要严格控制。对因路途较远、时间紧迫等原因确需乘坐者,须事前经矿主要领导同意,事后经矿主管领导和总会计师在机票原件上联签。

第四十五条 医药费

(一)门诊费用的报销由职工医院院长签批。

(二)住院费用的报销

5000元及以下的由职工医院院长签批;

5000元以上10000元及以下的由财务科长签批; 10000元以上的由总会计师或矿主管领导签批。第四十六条 备用金

5000元及以下的由财务科科长签批;

5000元以上20000元及以下的由总会计师签批; 20000元以上的由矿主管领导签批。第四十七条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入托费、生育费等的支付,由财务科长签批。

第十三章 发票报销

第四十八条 费用支出按规定凡应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业务,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须填写齐全,包括客户名称及填制日期、单价、数量等。

第四十九条 各单位办理相关业务应正确区分煤业单位和辅业单位归属,保证发票信息正确。

第十四章 监督执纪问责

第五十条 加强内控监督。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认真查找管理中存在的风险点和薄弱点,制定风险防范、互相监督、职责明确的制衡约束机制。财务部门要加强支出审批和审核控制,全面审核各类票据,不合规、超标准、要件不全的一律不予报销。

第五十一条 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将各项管理制度和标准作为基本准则,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制,确保各项制度规定落实到位。强化领导责任制,重大项目应集体研究决定。单位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对本单位项目的合规性、真实性负责;财务人员要立足岗位职责依法依规办理各类事项,加强审核与监控,确保各项支出合法合规。

第五十二条 严肃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时刻保持对财经纪律的敬畏意识,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改进作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一系列要求,严格控制各项费用。审计、财务部门要把公用经费使用情况作为审计和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做到标准不降、要求不松、措施不减。严肃问责追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移送纪检监察组织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切实遏制管理中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努力形成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秩序的浓厚氛围。

第十五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下发后,以前有关办法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与上级部门有关办法有抵触的,以上级部门有关办法为准。

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 第7篇

目前,公司的“双创”工作正进入关键节点,需要大力向前推进,不断改善提升。但是部分员工特别是各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在思想上、工作纪律方面仍存在懈怠现象,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勤劳,务实、高效的服务形象,现就有关工作纪律要求如下:

一、严格考勤纪律

所有员工均须打卡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空岗、私自外出、工作时间不得脱岗、串岗、聊天、打牌、下棋,不得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玩手机等。

二、严格工作纪律

所有员工要保持良好的仪表和形象,工作时间不准穿奇装异服,不得留怪异发型,配备工装的部门务必穿工装。对于内务卫生管理,各部门、小区做好各自办公和宿舍区域的卫生,坚持每日清扫,每周进行大扫除,保持办公和宿舍区域卫生清洁,行走办公和宿舍区域或园区不得大声喧哗,办公区域不得吸烟(包括门岗)。遇到业户来访,应热情接待,举止得体。

三、严格值班纪律

值班时要坚守工作岗位,妥善处理相关事宜,严禁空岗、脱岗,电话无人接听者视同无人值班。

四、严格上班禁酒制度

凡工作期间,包括节假日值班期间,一律禁止饮酒。

五、严禁安排工作不执行,推诿扯皮

对公司及上级领导的决定以及部门领导的安排、批办的事项必须坚决执行,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行过程中遇到困难难以落实的,须及时书面或当面向领导报备、请示,对拒不执行领导决定、工作安排或落实不力的部门或当事人一经查实,将予以处罚。

六、严格会议纪律

无论是例会,还是文字通知,电话通知的各类会议,均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不能到会,不能按时到会或要提前离会的,必须请假。

七、严格请假销假纪律

所有员工不论任何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的,都必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凡不在岗又去向不明的均视为旷工,因私请假,严格按照请假类别规范请假手续。

八、严格督查制度

部门、物业小区负责人要带头执行上述纪律规定,发挥表率作用,敢抓敢管,负责检查,督促所属人员严格遵守,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公司督查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物业小区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上各项纪律内容需严格遵守,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将按公司规定追究负责人责任,并给予处罚。

以上通知内容,各部门、物业小区负责人要迅速组织部门人员学习、贯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日趋规范。

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 第8篇

关键词:树木,采挖,移植,管理

2013年11月15日, 国家林业局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和严格规范树木采挖移植管理的通知》, 要求全国各地加强对大树的保护, 这说明大树已经成为稀有资源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随着城市建设的日益扩张, 原有的地段地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原有的植被荡然无存, 取而代之的是高楼林立, 一些城市建设者为了点缀城市, 增加绿色亮点, 大量的移植大树, 甚至将古树移进城, 搞集约绿化, 集约装点, 费工又耗资。

1 大树进城实行准入制是反奢侈之风的需要

党的十八大后中央提出了“八项规定”, 其中就提出了反奢侈之风, 明确规定会议室不准摆鲜花等, 摆鲜花要开会, 不摆鲜花也要开会, 摆不摆鲜花与开会效果没有因果关系。同理, 在城市建设绿化中, 有大树要绿化, 无大树还是要绿化城市, 全部是大树未必比乔、灌、草结合的绿化效果更好。现在城市绿化进入立体绿化时代, 即地面、墙体和房顶全方位绿化, 强调的是乔、灌、草搭配, 一味地追求栽植大树, 既单调、又落后, 缺乏新时代的绿化气息。为此, 建议有些地方执政者要转换观念, 转变思路, 让灌木、藤本植物、草本植物在城市绿化中发挥其作用。

2 大树进城实行准入制是杜绝浪费的需要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一切社会活动和建设都要勤俭节约。大树进城, 耗费的投资很大。一株胸径在30 cm以上的大树, 根据不同的树种、树龄和外形, 价值少则近万元, 多则几十万元。一株大树绿化面积不足20 m2, 而1万元可绿化草坪300至500 m2, 或小苗绿化200至300 m2, 也可购置大树苗100株以上。大树除了“立竿见影”带来好的视觉效果之外, 其绿化效益和生态功能远不如同等价格下小树和草坪的效果好。

3 大树进城实行准入制是保护生态的需要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要保护自然、顺应自然、恢复自然, 而一株大树尤其古树是一个地方的靓丽风景。一般一株30 cm以上的风景绿化树种, 大约要生长50年。尽管有的地方进行人工集中栽培繁育, 也需要30年以上。在漫长的生长周期中, 人工培育远远满足不了城市建设绿化的需要, 在利益的驱动下, 一些人到野外采挖野生大树, 或在农村购买大树, 甚至将古树也移进城, 造成原生地的生态破坏。一株大树在长达50年的生长周期中, 根系群落能达到30至50 m2, 对当地的水土保持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旦移走大树, 留下的空缺难以被其他植物迅速覆盖, 必将造成水土流失。同时, 一株大树就是一把“保护伞”, 庇护着依托大树而生存的动植物, “保护伞”移位后, 这些动植物缺乏保护, 其命运多舛。

4 大树进城实行准入制是保护稀缺资源的需要

不可否认, 绝大多数苗木经营者栽培的大树都是从野外采挖和收购的, 移植在苗圃人工培育几年甚至十几年后出售。俗话说, 人挪活, 树挪死。说明树木对土壤、气温和水分等环境条件有很高的要求, 在人工移植培育中, 一定要遵循自然规律。一些不法投机经营者不懂技术、不遵循自然规律, 在不合理的季节采挖、运输和栽植, 往往造成大树假活一两年后死亡, 实在是让人可惜。大树尽管是可再生资源, 但其生长周期长, 已经成为稀缺资源, 这是不争的事实。

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 第9篇

发布时间:2009-9-5信息来源:浏览次数:5452 次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通 知

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二届八次全会和县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规范各级各部门日常工作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县委、县政府决定,重申并严格执行以下工作纪律和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工作日期间干部职工必须到岗到位,不得无故缺岗。乡镇(办事处)要实行工作日集中点名制度,县直机关要实行每天两签到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干部职工全年无故迟到或早退超过15次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旷工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公务员法》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二、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乡镇(办事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县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离开本县,须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请假。不请假擅自离岗的,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其他干部外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履行请销假程序。

三、严格执行带班值班制度。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无论工作日、“双休日”或节假日,必须保证有1名班子成员带班、2名干部值班。除因公外出外,各乡镇(办事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天至少有1人在岗。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保证每天24小时开机,确保全天候通信畅通。对于不认真执行带班值班制度的乡镇(办事处)和县直机关,一经发现,一次通报批评,两次电视曝光,三次采取组织措施。

四、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重要事项、重要活动、重要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灾情、疫情、安全生产事故、群体性事件等紧急重大突发事件要再第一时间报告县委、县政府。对因值班不到位、工作失职引发的各类重大事故,以及迟报、漏报、瞒报紧急重大情况的,特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

五、严格执行会议纪律。凡县委、县政府召开的或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召开的会议,必须按照会议要求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顶替,不得在会场内接打手机。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提前请假。违反会议纪律的,予以通报批评或电视曝光。

六、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工作时间严禁串岗、聊天、下棋、打扑克,严禁使用电脑炒股、玩游戏,严禁工作日酗酒、赌博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凡违反规定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单位要根据各自情况,积极探索和建立严明纪律、转变作风、服务群众的基本制度和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确保作风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县政府督察中心、县人事局、县广电局等部门配合,组成专门检查组,通过定期走访、突击检查、电话查岗、暗访录像、受理举报等形式,对各乡镇(办事处)和县直各单位作风建设

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 第10篇

本部各部门、各支行、各分理处、储蓄所(柜):

为进一步严肃员工考勤纪律,加强员工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培养严谨的工作作风,现对全行员工考勤纪律强调如下,要求全行员工严格执行。

一、各部门、各网点必须指定人员负责所辖员工日常考勤工作。各部门、各网点要严格执行洪都支行考勤暂行办法的要求,必须每天对所轄员工(包括负责人)的上下班劳动纪律进行考勤,并建立日常考勤台帐,以备检查。

二、各部门、各网点指定负责人对日常员工考勤工作的管理。明确各部门、各网点员工考勤工作或因考勤工作不到位所可能出现的一切后果的主要责任在其主要负责人和负责考勤人员。

三、必须实事求是反映员工考勤情况。对在外营销、开会、培训等原因不在部门、网点的员工,应该事先或事后及时向负责考勤人员说明,必须在考勤台帐备注中列明,并经负责人认可。

四、严格员工缺勤审批程序。所轄员工因事、因病等请假,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各单位负责人不得越权审批,一经查实,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严肃处理。

五、严格对员工缺勤处理和相关责任追究。对员工因事、因病等不按规定请假的,作旷工处理;对员工以有事、有病理由缺勤且不履行正常请假手续的,作旷工处理;对缺勤员工不登记、对缺勤员工进行虚假登记、对缺勤员工进行有意包庇欺瞒上级领导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考勤人员原则上等同于对缺勤员工的经济和行政处罚;如缺勤员工在外可能造成的后果,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负责考勤人员还要追加经济和行政处罚;同时还要追究部门、网点其他当班员工不指出、不举报的连带责任。对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五个工作日;或经常旷工、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十五个工作日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

六、加强对员工考勤管理的监督。一是片区纪检特派员按照各自管理的片区,一个星期之内必须对所轄片区的员工考勤情况进行检查和有针对性的现场核查,特别要对无故缺勤或旷工员工进行台帐登记,并按日报形式报支行人力监察部,对缺勤或旷工严重人员要到支行人力监察部专题汇报。二是个银分部负责人要有目的、有针对性地检查所轄片区网点员工考勤情况,对经常缺勤或旷工员工情况要及时向支行人力监察部汇报。三是支行人力监察部要不定期抽检部门、网点的考勤情况,各业务条线管理部门负责人到网点检查指导工作,必须过问或核实员工考勤情况。

以上要求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各部门、各网点要向员工全面传达。因考勤登记本正在印制过程中,各部门、各网点在对员工进行考勤时,目前以下发的纸质考勤表进行登记。

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 第11篇

根据**通知要求,我单位对**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制度执行情况认真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经费结余不上缴、违规使用问题。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资金全部收回总预算,不存在违规使用问题。无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政府性基金。

二、私设“小金库”、“账外账”、公款私存问题。我单位没有设立“小金库”。所有收入、支出真实、规范,全部纳入财务科统一核算,符合行政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不存在弄虚作假现象。

三、违规使用专项资金问题。无挤占专用资金,超范围、超标准开支,违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法律法规程序等问题。

四、违规出借财政资金问题。无违反规定出借财政资金的情况。

五、违规出租和承租房屋问题。未发生出租、承租房屋方面的支出。

六、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问题。我单位严格遵守《**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及区财政制度要求,所有差旅活动都必须按规定履行事前审批;差旅费报销时出差审批、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都进行了合规和完整性审查。通过自查,不存在报销规定以外票据、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等现象。

七、其他问题。未发现其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的问题。

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 第12篇

一、职业精神

职业精神是人们在撑起的职业活动中形成并且能够持续、稳定, 具有职业特征的价值观、 态度和精神风貌的综合, 是职业人在具备职业技能和遵守职业道德基础上形成的更高层次的精神境界。主要由职业理想、职业态度、职业责任、职业技能、职业纪律、职业良心、职业信誉和职业作风八个方面形成, 是一种相互独立又相互配合的精神模式。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我国提出新的职业精神内涵, 首先要敬业, 其次要勤业, 第三要创新, 第四要立业。 而对于财经类的学生来说, 会计、金融、投资、商业营销等财经行业是与社会生活密不可分且有重要作用的职业, 具有良好的职业精神更是对社会, 对国家建设有着重要的作用, 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之下对财经类工作人员的职业要求更高。所以加强财经类专业学生职业精神教育是刻不容缓也非常重要的一件事, 也是企业成长发展的需要。

二、学生职业精神中存在的问题

在当前的高校校园中, 学生不仅没有养成良好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学校对于学生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的培养也没有过多的重视。

我国目前的学校中, 存在着许多的问题, 首先是学生没有一个良好的心态, 大多太功利化。在校园中的一些学生还是感觉自己高人一等, 并且对于自身工作的期望过高。对自己期望高, 并不是坏事情, 但是自信要建立在自己的个人才智以及个人能力之上, 而不是以学校来作为自身炫耀和盲目自视过高的资本。 此外, 一些学生太急于求成, 贪图短期的眼前的利益, 在选择工作时, 对于工资的要求比较高, 并没有正确认识自己的位置, 并且盲目的追求去大城市进行工作, 没有投入就想受到回报的心态, 并且产生对工作不满意的心态从而盲目的换工作, 导致毕业之后都找不到一个长久稳定的工作。职业的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需要时间以及经验的累积, 刚毕业之时, 没有太多的经验就盲目的追求过高的工资, 会对职业的发展造成影响。

其次, 学生缺乏诚信的意识。 在找工作的时候, 一些用人单位曾经收到过几份来自同一个班级, 同一个学校的简历, 而这些简历上写的自己都是班长, 都是学生会主席等。这种掺假的简历就是学生缺乏诚信的一种表现, 同时, 学生还会频繁的毁约。 一些学生在就业时, 往往工作不到一个月或者刚满一个月就进行跳槽, 这对用人单位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同时也让用人单位对学生的诚信度大打折扣, 从而影响该学校或者该地区学生的就业。 此外, 大多数学生都缺乏敬业精神。职业精神中最重要的就是敬业精神, 但是在很多用人单位的反映中, 当前的大学生大都缺乏敬业精神, 不能够按照职业精神所要求的价值观和取向进行工作, 而拥有了这种尊重、热爱自己职业的敬业精神才能够将自己在职业中的潜能发挥到极致, 才能够做到使工作做到尽善尽美, 尽职尽责, 在职业上达到成功。

三、加强财经类专业学生职业精神教育的策略

(一) 加强日常教育中的培养

随着目前的社会和经济不断的发展和升级, 社会对求职人员的要求已经不仅仅满足于求职者的专业技能, 对于求职者的综合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所以财经类专业学生不仅要将财经方面的专业技能掌握扎实, 同时也要培养学生的职业精神, 让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提升。 所以要在学校的人才培养环节中加入职业精神的培养。职业精神的培养不止是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性的培养, 而是贯穿整个人才培养的灵魂。而在财经类学生的学校教育中, 占到比重大的环节始终是课程学习, 所以要将职业精神的培养安排在财经教育课程中, 并且开发一些财经类专业的职业精神教育课程, 使学生的职业理想、职业素质、职业精神等都能够通过课程来完成培养。 对于财经类专业的学生, 学校应该积极的在平常的财经专业课程中加入职业精神的案例来进行教育, 让学生潜移默化的认识财经工作的职业精神, 同时学校还可以开展 “文明修身”, “科技创新”等一些关于职业精神的课程。此外, 我国宪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所以学校应当开设一些模拟企业, 模拟岗位的课程, 让财经专业的学生能够提前的接触到他们的职业, 增强学生们的职业认同感以及归属感, 树立争取的职业理想。

(二) 利用就业指导课, 加强实践活动

由于大学生从学校毕业就要进入社会工作, 这其中的转变过程比较短暂, 学生的接受能力各不相同, 所以学生在就业时就可能会遇到控油专业能力但是缺乏有效的应用和用武之地。 学校的就业指导课应该帮助学校学生尽快的了解就业所需要的东西, 了解就业政策, 就业信息并且帮助学生进行择业, 让学生尽快的适应职业的生活。 并且学校要有针对性的进行指导, 例如财经类专业的学生就要帮助学生分析目前财经方面的就业形势以及目前国内的财经类专业走向, 同时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 让学生能够有充分的自我认识, 认识到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职业素质的重要性, 并且自觉的培养自己的职业精神。

此外, 学校应该大力的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通过社会实践来培养大学生的职业精神, 来让学生感受究竟什么是职业精神。 高校应该实行让学生走出去, 将企业请进来的方法, 让学生去参观企业的日常工作, 或者去企业进行实习。 财经类专业的学生, 可以通过学校联系一些相关的企业进行实习以及挂职锻炼。学校还可以采用社会调查以及义务劳动来让学生感受大学生的职业精神, 让大学生切身的体会敬业、勤业的职业精神, 以及危机意识, 并且锻炼学生的创新意识, 磨练学生的劳动观念, 从而增强学生的职业精神。 学校要将社会实践纳入学校的教学体系之中, 与企业联合, 建造一个社会实践基地, 建立一个合理有序的社会实践体系, 将课程的专业学习与社会实践想结合, 让学生在社会实践的过程中, 更多的了解社会, 了解职业国情, 了解职业精神, 为将来的职业生涯打好基础。虽然大学生的专业能力各有高低, 但是只要有了良好的职业精神, 就能够在职业生活中做到踏实稳步的向前, 从而树立自己的职业理想, 做好自己的工作。

(三) 培养学生的自我意识, 加强学生管理

学校要抓好学生的职业精神启蒙。学生的角色转变是一个快速的过程, 要让学生适应这种转变, 就要抓好学生的职业精神培养工作。学校应该从学生的入学开始就对学生进行职业精神的启蒙, 可以邀请学生参加一些与学校有紧密合作的企业的总经理或者工作人员的讲座, 请学校的领导为学生上课, 灌输学生的敬业合作精神以及诚信品质, 责任担当等, 并且财经类专业学院要对学院的学生进行财经类工作的重点讲座, 帮助学生早日熟悉现代化的市场经济下金融类, 会计类的工作究竟需要什么样的职业精神, 加强学生们的职业精神观念。

此外, 要加强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学校不仅要从课程上以及实践上培养学生的职业精神, 还要加强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在日常管理之中培养学生的职业精神。 在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中, 应该通过制定专门的学生文明修身以及职业精神培养办法, 将学生的职业精神培养作为生活之中的准则, 让学生在学校的日常生活之中进行职业精神的培养, 学校在日常管理中应该从学生的理想信念、进步精神、诚信感恩、行为举止、仪表仪态、课堂学习、社会实践、安全意识、舍纪舍规等方面对学生进行考核化的管理, 从而让学生在日常生活之中就遵循一些基础的职业精神准则, 从而形成积极的职业精神基础。

(四) 建设校园文化

校园文化是学校在长期的办学和教学过程中, 形成的一种具有共同目标、共同价值观以及基本信念和行为规范的文化, 与职业精神有着类似的准则。 所以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可以很好的加入学生职业精神的培养, 财经类专业的学院也应该在学院文化的建设中, 加入财经工作的职业精神培养, 帮助学生打好职业精神的基础。学校应该营造良好的职业精神文化氛围, 根据学校的的特色, 建设具有学校特色的精神文化。同时学校在校园文化建设中, 开展职业精神的专项实践工作。 在高校中, 学生社团是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学生们大都按照自己的喜好参加各种各样的学生社团, 学校可以利用这些学生社团, 把职业精神的培养运用到社团的活动中去, 从而加强学生的职业精神。而财经类的学院可以在学院内部组织各种各样的社团, 然后开展一些职业精神培养的活动, 例如模拟求职, 以及模拟投资等与财经工作有关的活动, 并让学生对这些活动展开讨论, 创造具有真实意义的职业场景和工作情境。社团还可以邀请一些校友来进行座谈, 与在校学生畅谈各种就业、创业的精神准则, 帮助学生尽快的熟悉职业生活, 培养职业精神。

此外, 学校要在校园文化建设的过程中, 积极的吸纳优秀企业的文化, 将优秀企业的文化引进校园, 与优秀的企业展开合作。将优秀的企业文化引入校园的文化建设中, 可以让学生的职业精神培养, 拥有一片优秀的土壤, 因为企业文化也是企业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具有良好价值观以及职业精神的文化, 值得校园在学生的职业精神培养上进行引用和借鉴。

四、结语

总而言之, 职业精神是每个人在职业生涯都不可或缺的一种精神, 是财经类学生在未来求职的时候必不可少的精神, 但是当前的财经类专业学生大都不重视养成自己良好的职业精神, 学校也不重视学生职业精神的培养。所以必须要加强学校对学生的职业精神的教育, 才能够让学生在未来有良好的发展空间。

摘要:职业精神是人们在职业活动中所要遵守的一种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 是一种人性的体现。对学生来说, 培养其职业精神能够让学生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更加具有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能够更好的适应未来的职业生活。文章浅谈了财经专业的学生在职业精神培养中存在的问题, 以及加强其职业精神教育的建议。

关键词:财经专业,学生,职业精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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